【哈尔滨医科大学】2013年部分技术工人招聘方案

【哈尔滨医科大学】2013年部分技术工人招聘方案

哈尔滨医科大学系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211工程”院校,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技术工人,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所需的技术工人岗位,按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聘用。

二、招聘岗位

水暖技术工人2名;维修木工3名;司炉维修运行技术工人1名;维修电工技术工人1名;

三、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要求:

1.应聘人员应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有一定的业务能力。

2.从事技术工种2----5年以上工作经验。有计算机等级证书或有计算机运行操作经验者优先。

3.取得所需工种的中、高级以上资格证书,并持有上岗证。

3.年龄在50岁以下,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胜任岗位工作。

4.司炉工,如有运行10吨至20吨供暖锅炉经验者优先。

四、报名办法

登陆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621886373.html,)网上报名;或到哈尔滨医科大学校园内后勤管理处办公楼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5日-10月25日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2013年10月15日--10月25日,哈尔滨医科大学校园内后勤管理处办公楼

报名网址:报名系统入口

1、《哈尔滨医科大学技术工人岗位报名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上岗证、技能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有社保人员需提交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六、考核办法

1.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

2.学校成立考试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应聘人员的考试考核工作,

3.考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请查询网站)。

七、公示

经我校考核拟聘人员将在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有关手续。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考核全程予以监督。

八、聘用形式

聘用形式为临时聘用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办理相关用工手续。

九、试用期制度

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十、应聘诚信要求

应聘者应公平参与竞争,应聘提交的信息、资料、证件等应真实有效,严格遵守考核纪律,诚实回答面试问题。违反者将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并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人及电话:后勤管理处,刘老师,86665457;

人事处,周老师,86661657。

哈尔滨医科大学技术工人岗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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