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应知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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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相关规定:

(1)门诊就诊管理:

①核对患者身份及医保病历本,就诊时必须人、证、卡相符。

②根据患者病情合理检查、治疗、用药。并详细记载医保病历本。

③按医保政策配药:急性病不超过3天量;慢性病7-15天量;规定病种的疾病、高血压、冠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慢性肝炎及其他需终身服药的慢性病不超过1个月。有医保限制的药品,必须按医保限制(计算机设提示框);无医保限制的药品,严格按法定说明书用药,产品说明彩页不认可。自费用药诊疗请先告知患者,为何自费,病历详细记载,并签字。

(2)住院管理:

①病房护士核对收治患者身份情况,与身份证及医保证(卡)相符,并告知按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未按时登记医保者,需填审批表到医保中心审批。

②不列入医保支付,按自费入院。外伤患者先按自费处理,再由医保中心调查后处理。与生育相关的诊疗,按自费入院。

③主管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合理检查、治疗、用药。

④正确掌握医保药品的用药适应症,医保限制药品计算机有提示,在限制条件内必须选择相符的适应症,遇有与医保限制适应症不相符的且病情必需的药品,自费用药诊疗请先告知患者,为何自费,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填写“自费用药告知书”后签字,自费使用,病历详细记载。无医保限制医保药品按法定说明书剂量、疗程规定用药。

⑤医保病人使用一次性材料的要提前告知患者并到医保办办理审批手续。

⑥患者出院时,带药不超过半个月量,针剂不超过三天量。

⑦同病种半月内重新入院者,需再填入院审批表到市医保中心审批。

(3)急诊就诊管理:

①急诊护士预检时、医生诊治时询问患者的病情是否属于医保支付范围,因违法犯罪、故意自伤、自残、自杀、打架斗殴、酗酒、吸毒、交通事故等,不列入医保支付,均告知其医疗费用需自费,并通知收费处。

②急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详细记载医保病历本。配药量急诊不超过3天量。自费用药诊疗请先告知患者,为何自费,病历详细记载,并签字。

(4)、医生在向医保新农合患者进行诊治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①应首选基本医疗、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进行诊治,以减轻参保(合)人员的经济负担。

②遵守各种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杜绝不为病人提供假证明、假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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