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小产权房”时代法律实务

后“小产权房”时代法律实务
后“小产权房”时代法律实务

?后小产权房?时代的法律实务

【摘要】近年来,在国有建设用地供给稀缺的状态下,城市的再扩张和工业的持续发展使得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出现了大量的?小产权房?及?以租代征?等现象,并由此产生了大量的纠纷。随着国家加强对小产权房的调控政策,房地产开发进入了?后小产权房?时代,作为法律工作者应注重研究小产权房纠纷处理的法律实务。

关键词:小产权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物权法

毕业前曾经和几个法学院的同学一起游览大连的城市风光,在途经城乡结合带的沿海公路上,除了美丽的风景之外,我们还看到了已经建成的或正在开发建设的?小产权房?。大家开玩笑的讨论这些小产权房的结局,有的同学说在买这些小产权房的时侯要留心看看它所在的建筑群落是不是大面积、大规模开发的,如果是那种成片式大规模开发建设的?小产权房?也许会在不久的将来办理上《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吧?,之后大家都是会心的一笑。现在想想,虽然仅仅是一句玩笑,但却在一定程度上反应了目前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小产权房?现象的特殊命运。

一、小产权房产生的历史与现状

?小产权房?实际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作为律师说起来这个词总是觉得比较拗口,这种叫法应该是近年来在新闻媒体或者社会学中普遍被提到的。按照一般的理解认为所谓的小产权房,是在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房屋,

而销售给了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非农业户口的买受人,这样的房屋被称为小产权房。但是小产权房的概念实际上有很多不同的说法,本文暂且以这一概念作为讨论的基础。

小产权房升温是这两年的事情,以前也一直存在这种现象,但是原来的房屋价格比较低,大部分情况下人们会购买按照正规程序开发的房屋。但是最近几年房价飞涨,社会民众的感受非常强烈,甚至感叹一年不吃不喝最后也买不了几个平方米的房子。随着城市中按正常程序开发的房屋价格高起,而小产权房的价格一般要比城市中的正规商品房低许多,一些人便把目光投向了在农村土地上开发的小产权房。随着需求的增长,在农村特别是在城市市郊开发的小产权房的规模越来越大,据不完全统计,小产权房在市场上楼盘的销售量占到了整个总量的20﹪,因为目前小产权房正处于争论的漩涡当中,好多地方对这个问题是有担忧的,包括统计上都有障碍。所以这是一个不完全的统计,确切统计比较难。

随着小产权房的升温,国家也给予了高度的关注。

2007年6月18日,建设部发出了《关于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风险提示》,其中提示?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目前的法律法规不允许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不允许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销售。?

2007年9月15日起,国土资源部开展了?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以清理查处土地违法情况,其中?小产权房?被列入查处对象?

2007年1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表示对于违反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一经发现,即应停止建设。?

2007年12月11日,国务院常务工作会议强调,?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土地搞房地产开发。?

2008年1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再次强调不允许城镇居民购买小产权房。

从上述国家对小产权房的态度来看,目前的房地产市场已经进入了?后小产权房?时代,然而不允许城市人到农村去买房子,严格的说从《宪法》上或者从《物权法》上都没有依据。例如:现在农民到城里工作,可以到城里买房子,而为什么城市人不能到农村买呢?这个问题是经不起推敲的。当然关于小产权房的症结所在,我感觉在法律上有《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的问题,也和我国独一无二的二元结构土地制度相关。在我国城市的土地是国有土地,农村的土地是集体所有的土地,房地产必须在国有土地上开发,农村土地先要征收,征完了变成国有土地,期间有很多的财富发生了再次分配,其中的利益关系非常复杂,由此产生的纠纷也是很独特的问题,从国外找不到现成的经验可循。可以说这个二元结构在古今中外都是一个创举,同时也造成了特殊时期我国房地产业的畸形发展,因此,现在有很多人都主张对现有的土地制度进行改革。

然而基本制度使然,作为律师我们只能去呼吁将现有的土地制度向更合理的方向进行改革和调整,而在目前的基本制度和法律框架下,律师更应该做的是去研究因小产权房的开发建设、购买使用等问题而引发的法律纠纷的解决。一方面要明确现有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的审判思路,另一方面要规范律师的相关业务,从而维护小产权房关系中各方当事人的利益,维护法律的权威。

二、关于小产权房的审判思路及律师工作中的法律实务

1、法院审理小产权房案件的总体审判思路

从近几年的司法审判实践来看,从最高法院到各地法院对审理小产权房案件适用的思路基本是一致的,其核心有两点,一是正确发挥审判职能,二是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但是从法理上来说,尤其是在法制转型期,这个思路的适用不是简单的从法律本身就能完全把握的,也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达到好的效果的,而是必须要考虑一些相关联的因素,考虑一些总体上、宏观上的问题。具体来说,各地法院在司法涉及小产权房纠纷的审判实践中一般把握以下原则:

第一,维护基本的土地制度。《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该条确定了我国对集体土地的基本制度,同时依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及这两年的宏观调控方向,我国其实已经建立了世界上最严格的二元结构的土地制度。例如,农村村民把房子卖给城市居民,属于宅基地的转让,这样开口之后,等于允许把集体土地上开发的房地产进行转让。因此,农村土地卖给城市居民,包括农村土地出租的问题,也包括相关涉及到农村土地直接搞合作的情况等等,人民法院对此基本是持认定无效的态度。

第二,区分民事和行政关系。在房地产开发建设过程中,行政审批的环节比较多,并且往往是民事行为生效的前提。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小产权房的这类案件时,往往会审查相应的行政审批手续,如果没有合法的行政审批手续,那么相应的开发建设行为也将被认定为无效。

第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案件的特殊性,在相应的小产权房转

让等行为被确认无效后,也要注意公平合理转让无效后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

第四,在法律和现实需求中寻找平衡点。在普遍的守法意识没有建立之前,应该在推进法制的同时在法律和现实之间找一个平衡点去平衡各方的利益。但是这个平衡应该是不失法制的平衡,是不损害当事人利益的平衡。比如有的国有企业利用国有划拨土地直接进行合作开发,这也是不规范的,但是划拨地是稀缺资源,开发的同时等于是给国有企业一个融资的机会;还有在农村建设用地上搞开发,有的可以做到大规模的商住两用商品房开发,甚至有成几千的人已经买了房子,进行了装修。这些行为从法律上应该是无效的,但是实际当中这样严格处理是做不到的。因此,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就会注意各方利益包括国家利益的平衡,并且平衡的适用层次也不一样,有的是形式上的忽略,有的是对实质问题的看重,还有一些突破了法律的一些界限,这也是目前人民法院不得不处理得情形。

2、律师在办理小产权案件时应注意的问题

开发环节,在当前的房地产市场,一方面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且明显偏高,给国家和市场都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另一方面城市化、城镇化不断地推进,市场存在巨大的城镇住房需求(包括潜在的),所以乡镇政府在集体土地上开发商品房有强大的市场动力。但同时,根据现有的《土地管理法》及其相关规定,集体土地上不能进行商品房开发,并且集体土地上建造住房的,只能提供给有当地户口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作为宅基地使用居住。因此,在集体土地上进行小产权住房开发,是不具备合法性的。这样的小产权项目对那些乡镇开发商来说,随时会因为政策口径原因而被勒令停建、缓建或被拆除,或者建成后无法进行产权初始化或流通等,存在较大的项目风险,律师应当不建议进行开发。

预售环节。因为小产权项目的合法性存在问题,这些房屋在被带?病?预售后,一旦因项目被停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购房者将不得不陷入退房纠纷,而一旦预售款被挪用或被不良开发商卷走,退赔就更是遥遥无期了。

权属登记环节。购买住房,能够合法取得产权证明是关键。如果所购买的房屋无法取得产权证明,将导致无法处臵该房屋。正如建设部的提示,购买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不符合国家的法律与政策规定的,将难以取得产权证明。所以一些乡镇政府或村委对购买小产权房的承诺内容,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并不能受法律保护。

质量环节。受市场秩序、政府监管能力和开发商资质和实力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有些乡镇开发商开发的小产权房,其房屋质量和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常常得不到有效的保证。一旦出现墙面开裂、房屋漏渗水甚至主体结构问题,轻者影响居住,严重的可能会危害人身安全。

另外,购买位于农民宅基地上的单间或单幢的农村房屋,如果不符合有关规定导致不能合法过户的,一旦遇到乡镇规划变更,购买者的合同权益、拆迁补偿权益等,常常难以得到法律保障。

综上,律师也不应建议城市居民消费者购买小产权房。

如果已经购买了这样的小产权房的或者已经签订了买卖合同正在购买这样房屋的城市消费者,或者正在开发这样一个集体建设用地上的住宅项目的房地产开发商,该如何处理自己的小产权房呢?

第一,对于已经购买了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并取得了当地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明(房产执照)的消费者人,可以自己居住或者出租,或者出售给有当地户口的农村居民;

第二,如果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消费者,并且该房屋系在集体土地上开发建设且购房者非当地居民时,鉴于可能的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可以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退回已支付的购房款及其利息损失;

第三,如果购买了当地居民的农村宅基地房或从他人手上购买了有产权证明的?红证房?,房款已经支付且已经入住,但无法办理过户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确认交易无效进而要求退房退款。

第四,如果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开发商品住宅项目的开发商,在委托专业机构评估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之后,则应当按照现有的土地管理规范,补齐土地征用手续,并按照商品住房项目的规定手续报批,采取可能的补救措施以应对可能的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

2008年7月14日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

律师:谭建伟

正规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1

正规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1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国籍(身份证)(护照)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号_合同大全.doc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号_合同大全 篇一买卖表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 备注1、“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号”一栏由备案部门填写,其余栏目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内容如实填写。 2、本表一式二份,登记备案后一份由登记备案部门存档,另一份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在办理产权登记发证时提交房地产管理处。 3、填写字迹公正,不得涂改,涂改无效。 篇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相关问题解答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相关问题解答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维护房屋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商品房预(销)售透明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住房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管理的通知》(大政发[2010]63号)要求,自3月28日起,在市内四区、高新园区实施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管理,现将有关问题予以解答。 1、什么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是指商品房买卖双方直接登录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系统(以下简称网签系统),在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通过网签系统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房屋权利状况和自然状况数据在房屋登记薄即时记载的行为。 2、网上签约及备案与以往的合同备案做法有何不同

以往的合同备案做法是买卖双方在售楼处达成购买意向后直接签订省建设厅、省工商局联合监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由开发企业工作人员持上述合同至交易登记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网签及备案是指在网签系统中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由网签系统打印合同并同时将数据提交至网签系统进行即时备案。网签系统打印的合同文本即是已备案的合同文本,如其与备案记载不一致时,以交易登记机构登记薄记载为准。 3、网上签约及备案的意义 (1)房源信息公开透明。买卖双方登录网签系统即可查看所有的未售房源,从根本上杜绝了捂盘惜售的问题。 (2)防止出现“一房两卖”的问题。买卖双方一经在网签系统中录入合同并提交备案后,该套房源信息即变为已售状态,无法另行签订合同,从而保障了购房人的权益。 (3)高效便捷。买卖双方一经网上签约,合同提交后即时予以备案,购房人在网上能够即时查看到该套房屋已备案,省却了购房人和开发企业多次往返售楼处及登记机构的时间。 (4)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决策提供了准确的数据。网上签约及备案能够及时将房屋成交量及相应价格准确数据提供给相关部门,为政府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4、实行网上签订及备案的商品房项目范围是哪些 凡新开盘的商品房项目及原已实行网上预登记的商品房项目,自3月28日起全部按网签及备案模式管理;属历史遗留问题商品房项目个别处理。 5、实行网签及备案前签订的原合同文本是否有效 按网签及备案模式管理的商品房项目,实行网签前已签定的原合同文本已经备案的继续有效。尚未备案的,开发企业应按有

浙江省苏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范例)

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苏X合同XXXXXXXXXXXX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 二○一一版

买受方留存

使用须知 一、本合同是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国家、江苏省、苏州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苏州市市区范围内(不包括苏州工业园区)商品房买卖应当采用本合同文本。 二、商品房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本合同内容。本合同提示性条款、专业用词以及网上签约操作事宜由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三、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四、本合同中的提示性条款不得修改,提示性内容的选择、补充性内容的载入,应当由买卖双方自主协商确定。合同文本打印以后,未被选定的内容显示“【X X X X X X】”或“〖XXX X X X〗”以示删除,未被删除的内容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五、买卖双方就商品房买卖事宜达成一致后,应当依托苏州市区商品房销售网上管理系统,在线拟订电子合同具体内容并打印出合同草稿,经双方修改、校对确认无误以后,由买受方在线设置合同密码,然后由出卖方即时打印出合同纸质文本,打印合同时自动生成唯一的合同编号及防伪代码,最后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由出卖方负责即时上传备案。 六、买受方设置的合同密码,由大小写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单一或交替组成,密码字符7~20个,密码中间不得出现空格或其他符号。 买受方设置合同密码,表示买卖双方对电子合同全部内容的认同。合同密码一经设置,商品房销售网上管理系统自动禁止对电子合同内容进行任何更改。 买受方务必自行设置合同密码,承担慎重保管密码的责任。 七、合同正式打印文本不得做任何涂改。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经典版完整版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经典 版完整版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经典版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简单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石家庄市_____区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

标准版商品房买卖合同书样本

编号:YB-HT-7589 标准版商品房买卖合同书 Sample of standard commercial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编订:Yunbo Design

标准版商品房买卖合同书样本 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参考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区(县)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年,自___年_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商品房外销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市外证字第__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房屋,房屋用途为____。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_____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房之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上述面积已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____币____元,价款合计为(大写)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小写____元)。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____年__月_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_____ 银行帐号:_____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____年__月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

0734.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

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 合同编号: 房屋编号: 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其开发建设的房屋,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商品房买卖相关内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一章合同当事人 出卖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委托销售经纪机构: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经纪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号: 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号: 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一条商品房性质该商品房为【全装修住宅】【其他类型商品房】。 第二条项目建设依据 1. 出卖人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坐落于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用途为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年月日。 2.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核准名称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 3.全装修住宅对装修部分单独领取施工许可证的,装修部分的施工许可证号为 。 第三条销售依据 该商品房已取得【现售备案证明文件】【《不动产权证》】,【现售备案号】【《不动产权证》证号】为,【现售备案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为 。 第四条商品房基本情况 1. 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住宅】【办公】【商业】【】。 2. 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建筑总层数为层,其中地上层,地下层。 3. 该商品房为第二条规定项目中的【幢】【座】【】单元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范文样本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范文样本 出卖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保证本房屋无查封、无债务纠纷,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____市___________ 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 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 仟_______ 佰_______ 拾_______ 万_______ 仟_______ 佰_______ 拾_______ 元整(¥_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备注:)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壹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合同签订日之前该房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 1 、甲方应当于----年-----月---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 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1 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元。 2 、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1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 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 、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青岛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书(合同范本)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30092 青岛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书(合

青岛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书(合同范 本)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 注册地址: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 国籍: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 国籍: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 电话: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_____区/市(县)_____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土地用途为:_____。 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造《_____》【暂定名】【现定名】商品房,主体建筑物的建筑结构为_____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_____层,地下层数为_____层。

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浙江省建设厅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8年12月8日

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舟山绿城联海臵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舟山市临城新区港岛路102号 法定代表人:郭佳峰联系电话:(0580)8832888 营业执照注册号:330900400000098 企业资质证书号:舟综字206号 委托代理人: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身份证种类: 号码: 地址: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舟山市定海区紫竹林路(原华狮啤酒厂)、 编号为2-16-8、33090200201600020000的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载 明该建设用地使用权来源的批准文件或合同是3309012009A21027、舟土资 合(2007)46号、舟土资合补字(2007)8号、舟土资合补字(2009)13号。 该地块总土地面积为 62843平方米。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建设项目名称】【√现定 名】【暂定名】玉兰花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建字第200900100 号,施工许可证号为330902************。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的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现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 机关为舟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预售许可证号为舟售许字(2009) 第6号 ;或者,现售商品房备案机关为舟山市房地产管理局,备案 号为 / 。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幢单元号房,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 1 层,该商品房位于第层。 该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2008 年 7 月 24 日至 2078 年 7 月 24 日。 该商品房的设计用途为住宅,属框剪结构,层高不低于3 米。该商品房有阳台个,其建筑样式(封闭式、非封闭式或其他)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范本通用版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范本通用版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该地块土地位于面积为规划用途为_____,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__。 第二条房屋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预售房屋。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座_____层_______室。 该房屋的用途为,属结构,层高为,建筑层数地上 3 层,地下 0 层。 该房屋阳台是封闭式。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方式计算该房屋价款:

按套计算,该房屋总金额(¥元)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方式按期付款: 首先,一次性付款人民币:伍万元作为房屋转让定金。 然后,在一周内付款___总房款的 50 %(含定金) _____。 接着,在二周内付款___总房款的 40 %___________。 最后,在交房时付款___总房款的 10 %___________。 第六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 逾期超过_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因买受人逾期并不愿继续履行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总转让款的5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交

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样本

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and clea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of both parties, the following terms are reached on the principle of voluntariness, equality and mutual benefi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书下载后可随意修改

合同编号:YH-FS-578540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 说明:本服务合同书根据有关规定,及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同时对当事人进行法律约束,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条款。文档格式为docx可任意编辑使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填写范本合同,一定要认真阅读范本说明,按照说明要求的格式、图例填写; 二、合同内容填写指导内容: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原则上该当事人应当是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 ①具有合法的营业资格和资质; ②是项目的所有人,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持有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③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或者住所; ④电话、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的情况真实、可靠; ⑤一定要填写全称,不得使用间写内容,商品房买卖合

同范本填写。 在填写该出卖人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区别开发商和投资商或者发展商:在投资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按照契约关系可以把参与房地产开发的法人企业区别为开发商、投资商、代理商或者联建方,但是只有符合出卖人条件的当事人才能在本条出卖人一览中署名; 2、代理商即使具备包销资格,也不能作为出卖人在本览中署名,只能在代理机构一栏中署名;关于包销问题涉及开发商和包销商之间的,对于商品房买受人不具备任何约束力。 3、代理商必须具备代理资格和资质;曾经有代理商在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没有办理异地执业手续和备案,郑州市房管局为此停止了该代理机构的所有代理业务,还连累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甚至因此处罚房地产开发企业。我们姑且不问郑州市房管局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但是这样做客观上影响了开发企业的形象和销售。 买受人: 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如果是法人,应当按照法人单位的称谓填写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以及其他联系

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6738-86 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中介 印刷编号no: 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 宁波市房地产管理局 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 《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主要用于房屋出卖方(甲 方)、购买方(乙方)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丙方)三方 就存量房屋 买卖中介事宜达成协议时签用; 如因客观情况,甲、乙方不能同时与丙方签约时, 也可用于甲方与丙方或乙方与丙方双方签约。但乙方 在申领房屋所有权证时,必须提供该房屋甲方与丙方 所签合同。

二、本合同所称存量房屋是指国有土地上已经交付使用且已申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预(销)售的商品房,不属存量房屋。 三、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品房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出售的,可直接套用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广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方括号""内以斜杠"/"区分的不同内容,供签订合同时据实选用的,未被选用的应以横线删去。有的斜杠后有留空部分,是供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另外可以添加注明的。 五、签订合同时,未采用的内容可不填写,但应划上斜杠"/"或注上"此处空白"字样。 六、签订合同之前,委托人有权查看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机构资质证书和经办人的经纪人资格证书等证件材料。 七、所签一式多份合同,印刷编号号码必须相连。 八、本合同条款由宁波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合同编号:甬(县、市、区)---中介年第号

小产权房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 的房屋(毛坯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对应储藏室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乙方于年月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房款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甲方应当于收到房款当日将该交易房屋交付乙方。该交易房屋将来若有相关税费等费用发生,合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甲方应在乙方支付房款时向乙方提供依法取得本房屋的相关证明资料等作为交易依据。待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该交易房屋产权手续。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的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等全部权利)转让给乙方。甲方应保证乙方对该交易房屋享有完全的居住权以及处分权等权利,并且不得就该房屋再与他人订立协议、合同或作出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 五、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乙方享有因交易房屋而产生的一切权

利。若遇政策性拆迁等,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事宜,并不得向乙方主张任何费用损失。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收到房款当日将交易房屋交付乙方,否则,每逾期1日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叁个月,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履行的,按其欠款部分加付按每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应将乙方已付房款扣除违约金后退还。 3.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4.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出现问题,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特别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主张合同无效,否则,甲方应返还乙方所支付的全部房款,并赔偿乙方人民币万元。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商品房买卖合同书标准样本

合同编号:WU-PO-795-100 商品房买卖合同书标准样本 In Order T 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Each Party,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n Agreement Through Common Consultation And Fix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Each Party,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Restricting All Par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商品房买卖合同书标准样本 使用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协作的当事人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把各方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从而实现制约各方的效果。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出卖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号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号 篇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 备注:1、“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号”一栏由登记备案部门填写,其余栏目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内容如实填写。 2、本表一式二份,登记备案后一份由登记备案部门存档,另一份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在办理产权登记发证时提交房地产管理处。 3、填写字迹公正,不得涂改,涂改无效。 篇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相关问题解答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相关问题解答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维护房屋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商品房预(销)售透明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管理的通知》(大政发[2010]63号)要求,自3月28日起,在市内四区、高新园区实施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管理,现将有关问题予以解答。 1、什么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是指商品房买卖双方直接登录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系统(以下简称网签系统),在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通过网签系统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房屋权利状况和自然状况数据在房屋登记薄即时记载的行为。 2、网上签约及备案与以往的合同备案做法有何不同 以往的合同备案做法是买卖双方在售楼处达成购买意向后直接签订省建设厅、省工商局联合监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由开发企业工作人员持上述合同至交易登记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网签及备案是指在网签系统中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由网签系统打印合同并同时将数据提交至网签系统进行即时备案。网签系统打印的合同文本即 是已备案的合同文本,如其与备案记载不一致时,以交易登记机构登记薄记载为准。 3、网上签约及备案的意义 (1)房源信息公开透明。买卖双方登录网签系统即可查看所有的未售房源,从根本上杜绝了捂盘惜售的问题。 (2)防止出现“一房两卖”的问题。买卖双方一经在网签系统中录入合同并提交备案后,该套房源信息即变为已售状态,无法另行签订合同,从而保障了购房人的权益。 (3)高效便捷。买卖双方一经网上签约,合同提交后即时予以备案,购房人在网上能够即时查看到该套房屋已备案,省却了购房人和开发企业多次往返售楼处及登记机构的时间。

浙江省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正式版

YOUR LOGO 浙江省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正式版 After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re Will Be Legal Reliance And Binding On All Parties. And During The Period Of Cooperation, There Are Laws To Follow And Evidence To Find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浙江省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正式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合同当事人: 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镇××路××号 电话: 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镇××幢××单元×××室 电话: 根据国家《合同法》及有关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下述房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 本合同房屋座落地址××镇林荫路号,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砖砭,层次一、二层沿街,间数:楼底共间,新旧程度成,户内配置;电气、给排水到户,装潢。 二、甲方通过转让取得上述房产的产权,该房产性质为商业、住宅房。有房产证(号码为)、土地证(号码为)。现同意将上述房产转卖给乙方。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见附件

一。 三、价格与费用 经约定,上述房产总价格(大写):(¥元) 此价格未包括二手房交易的各种费用,具体另附件二约定,乙方万首付房款后,甲方开始办理有关过户手续。过户之后,余款由乙方采用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形式支付完毕。 四、付款及交房约定: 双方同意按下述方式交接: 1.在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已经办至乙方名义下的前提下,乙方在年月- 月之前,付清全部房款(包括二手房按揭贷款形式)。 2.甲方在乙方付清全部房款(含贷款)后,将付清之次日起的租赁收益归乙方所有,其计算为将租金按日平均计算。并将上述租赁收益与房款一并结算扣减。 五、上述房产的建筑面积按房产证发证单位核算的面积为准,如发证面积与本合同面积有误差,本合同约定的成交价格不变。 六、其他约定: 1.由甲方负责办理房产证及土地证的过户登记至乙方的手续,各自承担的费用按附件约定。 2.乙方支付本合同房款所需的贷款由乙方自行出面办理,甲方协助提供所需的各种文件及证书。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范本_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最新)

出卖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石家庄市___________ 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 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 仟_______ 佰_______ 拾_______ 万_______ 仟_______ 佰_______ 拾_______ 元整(¥_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含地下室——号——平方米)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壹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 1 、甲方应当于2009年月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 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_五___ 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 四万______元。 2 、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 五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 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 、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书模板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 商品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 年______ 月 _____ 日

合同当事人:出卖人;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邮编, 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委托代理人;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邮编. 买受人; 住所(址); 国籍;性别;出生年月;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邮编;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国籍; 住所(址); 邮编;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出卖人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设商品房。 该项目的有关批文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证》 颁发机关:;编号:;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颁发机关:;编号:;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颁发机关:;编号:.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1 、该商品房作为现房,出卖人已于20年月日向武汉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备案。 2 、该商品房作为预售商品房,已取得武汉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核发的《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为武开管预售[]号。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幢】【座】单元层 号房。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主体结构为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层,地下层数为层。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层高为米。该商品房户型结构为房厅厨卫,圭寸闭式阳台个,非圭寸闭式阳台个(见附件一)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如无特别约定,该商品房在建筑材料、设计、防火、给排水、隔音、照明、节能、车库等方面均应当符合有关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在项目的基本情况 1、绿地率%,道路建筑面积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社区居委会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2、停车场建筑面积平方米; 3、会所建筑面积平方米; 4、其它: 第五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该商品房【属于】【不属于】政府定价的商品房。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 篇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 备(: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注:1、“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号”一栏由登记备案部门填写,其余栏目均由房地产开 发企业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内容如实填写。 2、本表一式二份,登记备案后一份由登记备案部门存档,另一份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在办理产权登记发证时提交房地产管理处。 3、填写字迹公正,不得涂改,涂改无效。 篇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相关问题解答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相关问题解答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维护房屋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商品房预(销)售透明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XX]53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管理的通知》(大政发[20XX]63号)要求,自3月28日起,在市内四区、高新园区实施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管理,现将有关问题予以解答。 1、什么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是指商品房买卖双方直接登录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系统(以下简称网签系统),在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通过网签系统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房屋权利状况和自然状况数据在房屋登记薄即时记载的行为。 2、网上签约及备案与以往的合同备案做法有何不同 以往的合同备案做法是买卖双方在售楼处达成购买意向后直接签订省建设厅、省工商局联合监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由开发企业工作人员持上述合同至交易登记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网签及备案是指在网签系统中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由网签系统打印合同并同时将数据提交至网签系统进行即时备案。网签系统打印的合同文本即是已备案的合同文本,如其与备案记载不一致时,以交易登记机构登记薄记载为准。 3、网上签约及备案的意义 (1)房源信息公开透明。买卖双方登录网签系统即可查看所有的未售房源,从根本上杜绝了捂盘惜售的问题。 (2)防止出现“一房两卖”的问题。买卖双方一经在网签系统中录入合同并提交备案后,该套房源信息即变为已售状态,无法另行签订合同,从而保障了购房人的权益。 (3)高效便捷。买卖双方一经网上签约,合同提交后即时予以备案,购房人在网上能够即时查看到该套房屋已备案,省却了购房人和开发企业多次往返售楼处及登记机构的时间。 (4)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决策提供了准确的数据。网上签约及备

浙江省高院关于审理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高院《关于审理受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影响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 若干意见》(试行) 为依法妥善审理受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以下简称调控政策)影响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等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意见。 一、审理受调控政策影响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应坚持合同自由、诚实信用、依合同履行义务和公平原则。认定相关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时,应严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只有明确存在法定无效情形的,才可以认定合同无效。 二、纯粹因受限贷、限购、禁购等调控政策的直接影响,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的,不属于“不可抗力”,一般应认定属于《解释》第四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当事人据此请求解除合同的,可予以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调控政策实施前订立的合同并未明确约定以按揭贷款方式付款,现买受人以其因受限贷政策影响而无法继续履行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一般不予支持。

四、调控政策实施前订立的合同约定以按揭贷款方式付款,现买受人举证证明其确因首付款比例提高、不能办理按揭贷款等导致无法继续履行,而请求解除合同的,可予以支持;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出卖人请求买受人承担其为订立合同而实际发生的费用等合理损失的,可酌情予以支持。 五、调控政策实施前订立的合同在限贷政策实施后,买受人既未按约履行也未提出解约,经出卖人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或提出解约,出卖人请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由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应予以支持。 六、调控政策实施前订立的合同确因限购、禁购政策而导致无法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均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出卖人起诉或反诉请求买受人继续履行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或适用定金罚则的,不予支持;但出卖人请求买受人承担其为订立合同而实际发生的费用等合理损失的,可酌情予以支持。 七、调控政策实施后,因一方当事人隐瞒或虚构事实情况,导致订立的合同违背调控政策而无法继续履行,另一方当事人请求依法变更或撤销合同,并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其因此所受损失的,可予以支持。双方当事人均知道或应当知道订立的合同违反调控政策的强制性规定,一方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有效、继续履行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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