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优惠政策

高新区优惠政策
高新区优惠政策

1、浙江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优惠政策

土地政策

1、高新园区内的平整土地的基准价为 10 万元/亩。

2、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下的工业项目、投资500万元以上的科研项目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用地,可按征地成本价优惠10%;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可按征地成本价优惠20%;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项目、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用地,地价可另行协商。

3、科技人员来高新园区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在首期缴纳50%的项目用地土地出让金后,可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以抵押贷款,用于交清其余土地出让金。科技奖励政策

1、高新园区内工业企业被认定为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由高新园区管委会奖励1万元,被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万元,被认定为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万元。

2、高新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新建或新购的科研、生产经营用房、在办证时免征交易费。

3、对在高新园区内发明的专利,给予专利申请费用补贴。

4、高新园区内企业实施经省及省以上部门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列为市重点技改项目,优先安排财政技改贴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科技项目计划;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

招才引资政策

1、鼓励各类人才进入高新园区工作或创业,高新园区管委会免费为外地进高新园区工作的本科及中级职称以上的人才办理落户手续,人事关系需代理的免收人事代理费。

2、连续在高新园区工作一年以上的非本市常驻户口的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其暂住户口可实行特殊管理。在子女择校时,给予提供方便,在办理子女入学(转学)手续时,可适当减免借读费。

3、鼓励高素质人才进入高新园区创业,博士、硕士进入高新园区创业满3年的或研发的产品在高新园区投产的,由高新园区管委会给予一次性奖励。

4、鼓励各类人才积极招商引资,对引进衢州市外项目进高新园区的,在企业投产一个月内,由高新园区管委会按实际到位奖金(包括土地款、房产和机器设备)的0.6%给予奖励。

财政税收政策

1、对进入高新园区新办的工业企业,自企业项目立项之日起,3年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高新园区地方分成部分,予以全额财政支持。第4年至第5年予以50%财政支持。

2、对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或入园之月起3年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地方分成部分,予以全额财政支持,第4年至第5年予以70%财政支持;对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外商独资超200万美元的企业或中外合资外方实际投资额超200万美元的企业,自企业立项之日起,5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高新园区地方分成部分,予以全额财政支持,第6年至第10年予以50%的财政支持。

3、企业投产年度起10年内缴纳的所得税高新园区地方分成部分,予以全额财政支持。

4、高新园区内生产型出口创汇企业除享受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外,每创汇1美元,高新园区管委会再奖励人民币0.03元。

5、从事投资高新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孵化器建设、产品研究开发、风险投资和资金担保的独立核算企业,自企业立项之日起,5年内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高新园区地方分成部分,高新园区管委会给予全额财政支持;高新园区内从事技术转让的单位所进行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营业税。

6、企业投产后实行税外无费制。在市政府权限内的所有行政事业性规费一律免收。

2、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优惠政策

一、税收政策

1、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从被认定之日起,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从投产年度起,二年内免征所得税;新办的中外合资经营的高新技术企业,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可从开始获利年度起,二年内免征所得税。

2 、生产性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外商投资开办的先进技术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可以延长3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但税率不得低于10%。

4 、外商投资开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在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已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产品出口企业,符合前款条件的,可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 、对增殖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殖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

6 、新创办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7 、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政策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8 、软件企业人员薪酬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9 、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免税期满后,纳税确有困难的,经批准在一定期限内给予适当的减免税照顾。

二、关税政策

1 、经海关批准,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在园区内设立保税仓库、保税工厂。海关按照进料加工的有关规定,以实际加工出口数量,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产品税、增殖税。

2 、高新技术企业生产的出口产品,除国家限制出口或者另有规定的产品以外,免征出口关税。

3、高新技术企业用于高新技术开发而国内不能生产的仪器和设备,凭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经海关审核后,免征进口关税。

4 、对软件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除列入?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的商品外,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殖税。

三、土地政策

双D港土地出让指导价格为40美元/平方米,七贤岭土地出让指导价格为70美元/平方米,经审批,对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用地,根据其技术水平、投资规模和投资强度,减收15-30%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具体参见园区产业用地优惠政策。

四、人才政策

鼓励各类专业人才到园区工作,对于园区企业急需的专业人才,经园区管委会审核,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可办理落户手续(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五、其他政策

作价入股的技术成果,经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属于高新技术的,其占股本总额的比例可扩大到35%,高新技术成果的完成人和转化的主要实施者,根据其实际贡献,可获得与之相当的股权收益,所占比例不受限制。

3、金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优惠政策

金华科技园创业服务中心优惠政策

一、政府每年拨款350万元建立科技园创业服务中心孵化基金,用于孵化、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直接投入、各种贴息和奖励。

二、办公、研发、生产用房补助标准

第一、二年120平方米房租全免,超出120平方米部分房租自负;第三年60平方米房租全免,超出60平方米部分房租自负。

海外留学博士、硕士在创业中心创办的企业,在以上基础上,优惠面积增加50%。

三、引进科技人员住房补贴

(一)短期服务(半年以上)科技人员住房补贴

1、硕士、副教授、高级工程师的住房补贴500元/月。

2、博士、教授的住房补贴600元/月。

3、同一受聘人员补助期限不超过二年。

(二)科技人员入园办企业住房补贴

1、硕士、副教授、高级工程师的住房补贴500元/月。

2、博士、教授、教授级高工的住房补贴800元/月。

3、同一新办企业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

四、税收优惠政策

上交税收留地方部分三年内由财政全额奖励给企业,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五年内由财政全额奖励给企业。

年终考核优秀的科技孵化企业予以1—5万元奖励。

免收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提供全程免费代理服务。

金华留学人员创业园优惠政策

一、对留学人员进园区孵化或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其用于研究、开发、孵化、生产、办公用房的房租,第一、二年180平方米房租全免;第三年90平方米房租全免。自行置地建造厂房的,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价在最低限价的基础上给予优惠。

二、留学人员进创业园区孵化或创办企业既可注册外资企业,也可注册内资企业,注册资本金可在三年内分期到位。

三、留学人员在园区创办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两年内提供免租自住住房。需要在金华市区购置自住住房,并在园区工作满5年的,给予一定比例的购房补助:教授及相应职称或具有博士学历的可享受建筑面积160平方米住房款50%的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副教授及相应职称或硕士学历的,可享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住房款25%的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7万元);具有中级职称和本科学历的,享受1万元人民币的购房补助。

四、具有教授、博士或副教授、硕士职称、学历的留学人员到创业园区工作,5年内每月分别给予1000元和500元的工资补助。

五、留学人员以高新技术成果、专利等技术成果入股形式投资的,其技术成果作价可占注册资本的35%至50%。合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六、留学人员来园区从事技术转让、开发、咨询等所得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留学人员企业3年内免征一切行政性收费。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优惠政策

1、高新园区管委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对进站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资助和奖励。标准:

生活补助:5万元/年(留学博士6万元/年);

优秀博士后配套奖励:1:1;

住房补贴:800元/月或提供二室一厅的标准住房。

2、工作站负责为所有进站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落实国家博士后日常经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浙江省博士后工作专项经费和金华市人才引进奖励等有关优惠政策。

3、督促用人企业落实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工作所需的科研经费和工资待遇。

4、落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

5、优先解决配偶工作、子女入学、入托及户口迁移等问题。

电子信息产业扶持政策

在高新园区创办的电子信息类企业,除国家、省、市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下列扶持政策:

一、发展目标和重点

(一)发展目标:通过政策扶持,大力改善信息服务业发展环境,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确保市区信息服务业健康快速增长,成为市区主要支柱产业之一。

发展重点:1、网上交易、网上支付、网上信用认证等电子商务网站平台建设;2、软件开发与应用服务、嵌入式软件研发、软件外包、系统集成等信息服务;3、客服中心、呼叫中心、信息资源库、市民综合服务平台等公共信息增值服务;4、动漫、网游等数字化产品服务;5、信息服务业风险投资,基地(孵化器)建设。

二、扶持政策

(一)对初创的信息服务业企业和风险投资机构投资1000万元以上且占20%以上股份的信息服务业企业,自成立或认定年度起,前两年按其对市区地方财政贡献额(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予以资助,后三年按50%予以资助。

(二)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八年企业所得税所形成地方财政贡献的50%予以资助,用于支持该企业发展。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网络与电子商务企业服务器本地托管、租赁和宽带使用,按实际发生费用的20%予以资助。

(四)对列入国家、省重点扶持项目,获得资金资助的,原则上按规定比例予以配套,单个项目配套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无资助的国家项目一次性资助10万元,省级项目一次性资助5万元。

(五)首次通过“双软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和软件产品,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30万元和10万元。对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4级、3级、2级、1级认证的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的资助。对通过IT服务管理体系(ISO2000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27001/BS7799)、服务提供

商环境安全性(SAS70)等认证的,分别给予10万元资助。对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CMM(集成CMMI)2级以上认证的,给予20万元的资助。

(六)对年度实际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不含收购、兼并等投入)的电子商务建设项目,按投资额的10%给予资助,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七)对年度实际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八)优先配置企业扩大生产所需的土地、厂房、电力、能源等资源。对投资建设信息产业化基地(孵化器)的,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建成后按政府指导价出租给企业,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报地方税务机关批准后,可给予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减免,三年内上缴营业税留地方部分全额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方式奖励给开发业主。

(九)引进和培养的高层次管理人才(副总以上及技术总监)和技术人才(硕士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或按企业年营业收入每1000万元1人的比例确定的高管和人才,其上缴个人所得税留地方部分予以全额奖励,用于在金华购房、购车和再投资。

(十)对年纳税首次突破300万元的信息服务业企业,一次性给予主要经营者6万元的奖励;年纳税500-1000万元(含)的,给予主要经营者10万元的奖励;年纳税1000-2000万元(含)的,给予主要经营者15万元奖励;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主要经营者30万元奖励。

(十一)信息服务业龙头企业或新落户市区的国内外知名信息服务业企业总部,可享受“一企一策”的待遇。

(十二)对国家、省级部门或行业协会到市区举办信息化类展会、论坛等大型公益活动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补助。

4、邢台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优惠政策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广泛吸收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加快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下简称高区)建设,根据?河北省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和?河北省鼓励外高投资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高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内外的公司、企业、事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都可以在高区兴办、领办各类型的工业企业或科研事业以及与之配套的教学、文化、卫生、房

地产开发、商贸、服务等第三产业。区外企业也可在高区设立独立核算的分厂或经营办事机构。

第三条凡进高区扩建或立项的企业和单位,除必须由国家工商局注册登记外,一律在高区指定的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并在高区指定的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

第四条凡在高区投建和注册的所有企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隶属关系,一律按国家和省、市关于开发区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均可享受国家、省、市和本规定列出的优惠政策和奖励。高区管委会应努力为区内企事业单位创造优良的外部环境。

第五条凡在高区内立项建设的项目,立项手续从简,其土地出让金和其他费用一律从优。1996年年底以前办完立项手续的,减半收取土地出让金、市政府设备配套费、综合开发配套费和旧城改造费3年内免缴土地使用费。兴办的科、教、文、卫等社会发展事业单位,10年内免缴土地使用费。进区注册的新建企业和经营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在基本建设完成后,对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在全部交清出让金后可按规定程序进行转让或出租。

第六条在高区立项并建设的新建高新技术企业,缴费暂有困难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缓缴。缓缴时间最多不得超过3年。

第七条高区内企业,均实行开放式管理,其企业性质、类别、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内部机构设置、劳动用工、工资分配等,均由企业根据国家政策自主决定。高区内企业均参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规定进行组建和管理。高区管委会对企业进行政策指导和监督,并提供优质服务。

第八条凡进区的外商投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出口企业,政府各部门和金融部门可给予政策支持和优先贷款支持。较大型的基本建设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发行企业债券和股票。

第九条对于高区内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重点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建设,可按市重点项目标准的60%掌握纳入市重点项目计划,市政府给予政策倾斜和支持。

第十条凡进区的外商投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出口产品的生产企业,所需水、电、气等,各有关应优先供应,水、电和通讯配套建设费、增容费等,经有关部门批准可减、缓、免征。

第十一条进区的外贸企业、工贸公司、企业集团和有出口产品的生产企业,经海关批准,可以设立保税仓库、保税工厂。

第十二条高区内的企业除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缴纳税金和承担国家、省、市政府规定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外,不承担任何摊派。

第十三条外商投资企业按?邢台市鼓励外商投资优惠办法?执行,并在税收方面享受下列优惠:

(一)生产型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第1年至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度起,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期过后,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在以后的经营期内,还可以减征15-30%的企业所得税。出口产品达到当年全部产品产值70%以上者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减免期满后被认定为先进技术型企业的,可延长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境外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经外汇管理部门认定后再直接投入企业扩大再生产,并增加注册资本经营不少于5年的,可退还投资部分缴所得税税款的40%。

(四)外商投资兴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出口产品企业,在减免企业所得税期间,减征或免征地方所得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

第十四条允许外商进高区承租或成片开发土地,土地出让最高使用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及综合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第十五条允许外商承包、租赁、参股、购买区企业,凡符合法定投资条件的,经对外经济贸易部门批准,可以按照外商投资企业对待。

第十六条国内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来高区兴办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出口或公益事业,自投产之日起两年内由财政返还已征地方所得税。举办第三产业,经税管部门批准后,在一定期限内免征或减征地方所得税,高新技术产品经认定后按税法规定享受优惠。

第十七条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企业,可在5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第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依法缴纳所得税。

第十九条国营、集体、私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用在高区经营的利润继续投入扩大再生产,经营时间在3年以上的,由同级财政退还缴纳的地方所得税。

第二十条私营企业员工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标准,可以在年人均4200- 5400元内掌握,确需超标准的报经税务部门批准。

第二十一条高区内所需下列农转非和进市指标不受限制,并免收城市增容费。高区根据有关规定上报市政府批准后,计委、公安、粮食等部门直接办理有关手续。

(一)外商投资者,允许其聘请国内亲友在投资兴建的企业就业,并安排适当数量亲属在高区落户或农转非。直接投资在50万美元以上的可安排1人,100万美元以上的可安排2个。随其投资额增长,可依比例增加进市或农转非人数。

(二)国内投资者每投入100万元以上的,可在高区内按规定解决宅基地一处。

(三)高区内的农民,个人或合伙在高区投资兴办的企业的,可优先安排农转非。其它农村人口根据占地情况,按规定分期批农转非。

第二十二条外地干部职工进高区工作,属于急需的高、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进市指标优于照顾。

第二十三条在高区内管理、服务机构和事业单位职工,可向上浮动一级工资。经考核应聘到高区工作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归国留学生,可直接实行定级工资,并在工作满一年后上浮一级工资。高区内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实行双轨制。评聘中级以上职务的结构比构比例可适当高于区外同类单位的结构比例。

第二十四条对引荐合资、合作、独资项目,引荐资金、技术、人才、领办或创办企业的有功人员,按市政府和高区管委会有关规定,给予酬谢或奖励,贡献特别突出的,实行市长特别奖,或推荐到省级国家给予奖励。

高区鼓励市内外企业事业单位、公民个人或其组织来高区投资或兴办各类企业或事业,凡占用土地在15亩以上且投资额在500万元(包括自筹的贷款)以上的企业法人,投产后年上缴地方税金在100万元以上,一次性奖励建筑面积80 平方米以上的三室一厅住房一套,年上缴地方税金在2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国家豪华桑塔纳轿车一部。并根据贡献一表现,给予精神奖励。

第二十五条本优惠政策暂行规定,由高区管委会监督实施,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5、鞍山环园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若干优惠政策

第一条为鼓励在鞍山环园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兴办高新技术企业和开发高新技术项目,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鞍山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经批准进入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项目,均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开发区企业从被认定之日起,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企业出口产品的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50%以上的,经税务部门核定减按10%税率征收所得税。

第四条新办的企业,从经营之日起,三年内可以免征所得税。经过批准,第四至第六年可按前项规定的税率,减半征收所得税。

第五条高新技术企业免购各种债券,暂缓交电力建设基金。

第六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所得收入免征营业税。年净收入50万元以下的免征所得税。大中专院校、科研单位取得科技转让收入,免征所得税。

第七条高新技术企业用于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的仪器设备,可实行加速折旧,折旧率另定。

第八条高新技术企业所创外汇,五年内企业全部留成,第六年起,地方外汇管理局和企业二八分成。

第九条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开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为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和零部件,海关按加工贸易管理。为促进区内企业生产和开展保税业务,经海关批准,可在开发区内设立保税仓库,海关按?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

第十条企业的生产、经营性基建项目,按统一规划建设,优先列入固定资产计划,优先安排施工。

第十一条企业开发的新产品,可自行制定试销价格。经营国家没有统一定价的高新技术产品,可以自行定价,报物价局备案。

第十二条高新技术企业按收费标准的50%交纳土地使用税,适当减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一次性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有困难的企业,可分期在5年内交付。

第十三条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出口业务开展较好的高新技术企业,争取国家授予外贸经营权。按业务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十四条凡有出口创汇产品的企业,经税务部门批准,视创汇情况给予缓交能交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照顾。有关部门应优先提供外汇贷款。

第十五条企业发展和建设(包括基本建设)所需资金,银行优先提供贷款。

第十六条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方面按照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规定,享有充分的自主权。

第十七条开发区内,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产品出口业务较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出国人员一年内多次出国的,第一次由省科委审批,以后由企业申报,开发区管委会审批。

第十八条对被评为国家或省级先进单位而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免征奖金税。

第十九条经核定批准的高新技术外商投资企业,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本规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鞍山环园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6、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优惠政策

1、入驻高新区的企业享受国家级高新区的各项优惠政策。

2、享受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各项政策。

3、享受葫芦岛市鼓励“先导区”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

4、简化专利申报手续,予以提前授权。

5、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之日起,按15﹪征收所得税,前二年内免征,后三年内减半征收。

6、具有自有知识产权的非高新技术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给予相当于五年减半征收上缴高新区财政所得税部分的财政扶持。

7、被认定为软件开发产品,按17﹪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部

分即征即退,用于企业研发补贴。

8、高新技术产品,自有知识产权产品,优先享受国家、省、市科研费用补贴。

9、土地优惠政策

为入驻企业提供配套齐全的工业用地,并根据项目规模、科技含量等给予较大的地价优惠。

10、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按各种优惠政策享受减免后,按年纳税进入园区财政部分的额度,3年内按其进入园区财政部分纳税额的10%-60%作为企业的发展资金,返还企业用于企业发展及企业的科技创新。

11、对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较大,市场前景好的重点高新技术及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可由市政府研究,一事一议,给予更特殊的优惠待遇。

7、安徽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优惠政策

(一)凡入区新办的企业,自生产、经营之日起,由高新区财政返还企业所得税2年。其中:属出口创汇型企业,如出口产品的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70%以上的,按规定返还所得税2年期满后,高新区财政再减半返还当年所得税。属外南投资型企业,实际经营期10年以上的,高新区财政再减半返还所得税3年。

(二)属省级以上(含省级)的高新技术企业(含外商投资的先进技术企业),自被认定之日起,由高新区财政返还企业所得税3年,减半返还企业所得税5年,区级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被认定之日起,由高新区财政前2年全额返还企业所得税,后2年减半返还企业所得税。

(三)企业经认定的省级以上(含省级)的高新技术产品的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区级以上高新技术产品所交纳的增值税15%(地方留成部分)、自被认定之日起3年内,由财政返还企业。(四)省级以上(含省级)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新建或新购置的生产经营场所,自建成或购置之日起3年内返还70%房产税。

8、中国科学院白银高技术产业园土地使用、税收缴纳及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为了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鼓励、吸引各类优秀人才和企业来白银高技术产业园创业,特制定中国科学院白银高技术产业园土地使用、税收缴纳及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第一章土地优惠政策

第一条凡园区内的企业,可以以受让、租赁、作价出资或招股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二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它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综合或其它用地:50年

第三条凡符合园区发展总体规划的,可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

第四条凡在园区兴办教育、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的,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长期无偿提供使用。

第五条凡项目投资2000万元以内的高新技术项目或企业,在支付土地出让金的30%以后,即可办理有关手续,其余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可在投产之日起5年内分期按比例付清。

第六条凡项目投资总额在2000—5000万元的高新技术项目或企业,在支付土地出让金20%以后,即可办理有关手续,其余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可在投产之日起8年内分期按比例付清。

第七条对投资数额巨大的,或科技含量高的,或每亩土地年上缴税金在30万元以上的重大高新技术项目以及中科院所属各所入驻园区项目,园区管委会无偿提供土地。

第八条土地出让价格按成本计算(征地及三通一平费用)为每亩5—6万元。但对于具有一定科技含量或每亩土地年上缴税金在10—29万元的项目,由产业园管委会每亩按30—70%补贴。

第九条凡入驻园区企业,既可按上述第五、六、七、八条的规定购买土地使用权,也可以同园区管委会协商,以土地作价招股。

第二章税收优惠政策

第十条凡入驻园区企业,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自投产之日起,享受两年的试生产期优惠。在试生产期内,属市、区收入的所有税收,由市、区财政全额用于扶持企业发展。

第十一条凡入驻园区企业,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自投产之日起,享受三年的试生产期优惠。在试生产期内,属市、区收入的所有税收,由市、区财政全额用于扶持企业发展。

第十二条凡入驻园区企业,试生产期满后,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有关优惠政策,即“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三章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第十三条凡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含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拥有专利技术、发明和专有技术,在国外高校和科研机构留学、进修及留学归国人员均可以享受园区人才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引进人员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系农业户口的,园区给予办理农转非和户口迁移手续,并免收相关各种费用。

第十五条对于来园区工作的两院院士等高级人才提供如下待遇:

(1)国家两院院士从事科研或技术开发工作,园区管委会每月提供特殊津贴5000元;

(2)博士生导师、国家级专家领办或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园区管委会每月提供特殊津贴3000元;

(3)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博士、在国外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归国留学人员领办或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园区管委会每月提供特殊津贴2000元。

第十六条对第十五条所指的各类人才,凡临时居住的,免费提供公寓住房或周转房;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奖励100—200平方米的住房一套。

第十七条硕士以上学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有突出贡献的各类高级管理人才,如在当地购买住房和交通工具,其费用可凭票据用五年内在园区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抵扣。

第十八条园区设立专项科技奖励基金。对在园区创业和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实施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优秀人才一次性奖励50—100万元(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九条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到园区领办或创办企业,除享受产业园的优惠政策外,还可申请并优先获得园区设立的创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和中小企业担保贷款。

第四章其它

第二十条高新技术产业园为“无费园”,免收一切与项目开工建设有关的费用,即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项目建设、土地划拨等。

第二十一条凡入驻园区的项目,在管理服务方面实行“先建后办、一站配送式”服务,即:先建设后办理手续;投资商配合提供各种手续到园区、园区办好所有证件送上门。

第二十二条凡入驻园区的企业,水、暖、电、气等基础设施由园区管委会统一建设。物业管理方面,实行统一供给,统一价格,分表计费,按月结算的办法。

第二十三条在环境服务方面,凡入驻园区的企业,由园区管委会统一培植乔、灌、花、草相结合的占所占土地面积15—30%的绿化区。

第二十四条凡入驻园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符合第十六条规定的科技人员,在产业园家属区(别墅区)统一居住,就医在定点医院免费治疗,孩子在定点学校(小学、初中、高中)免费上学。

第二十五条对在园区注册登记的项目或企业,按计划进度建成投产后,以实际项目建设资金额,由园区管委会对引进项目的中介人按超额累进的办法予以奖励。

(1)、凡项目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的,按1%予以奖励;

(2)、凡项目投资在1001—5000万元的部分,按1.5%予以奖励;

(3)、凡项目投资在500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予以奖励。

第二十六条按上述条款受到奖励的市、区公务员,凡愿意捐献奖金用于产业园发展及其它公益事业的,由市、区人民政府予以刻碑表彰。

本优惠政策由中国科学院白银高技术产业园管委会负责解释。

9、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优惠政策暂行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战略决策,加快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推进和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壮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城市竞争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实际,制定如下优惠政策:第一条在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海西园区域范围内设立的企业,经福州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可享受本意见所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第二条新引进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以上鼓励类生产型项目,且年税收在1000万元以上,自引进或投产年度起对高新区贡献前三年50%、后两年30%用于支持该企业发展;对年产值20亿元(含20亿元)以上高成长性企业或年税收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实行“一事一议”的特殊优惠政策。

第三条新引进产业类集团总部或区域性总部项目,年税收在2000万元以上,自在高新区缴税年度起三年内对高新区贡献30%用于支持该企业发展;年税收在5000万元以上,自在高新区缴税年度起三年内对高新区贡献50%用于支持该企业发展。

第四条高新技术中小企业,自认定年度或入驻高新区起三年内对高新区贡献的企业所得税50%用于支持该企业发展。

第五条新设立的服务外包企业及创意产业,自高新区管委会认定年度起三年内对高新区贡献75%用于支持该企业发展。

第六条在高新区设立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或担保机构,自设立年度起三年内对高新区贡献100%用于支持该机构发展,年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第七条对于入驻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和研发人员,经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高新区留成部分给予一定奖励的优惠政策。

10、东侨高新技术工业园区优惠政策

闽东华侨经济开发区关于东侨高新技术工业园区的若干优惠政策

建立东侨高新技术工业园区,是我市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发展高科技产业的重要举措之一。为鼓励国内外投资商、科技人员进入东侨高新技术工业园区投资兴业,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市政府决定对东侨高科技工业园区内的企业除享受?福建省促进高新技术发展优惠政策?、?宁德地区行署关于扶持高新兴

产业技术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闽东华侨经济开发区优惠政策?外,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从获利年度起所得税实行前两年免征,后五年减半征收。经开发区管委会初审合格待报批的高新技术企业,也可参照执行。入区的软件企业经营期十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实委“五免五减半”的政策。

二、入驻高新技术工业园区的生产性企业前三年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构成地方收入部分,每年底由财政按50%的比例拨给企业作为扶持企业发展基金;实际投资总额在15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除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外,前三年所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构成地方收入部分,每年底由财政全额拨给企业作为扶持企业发展基金。期满后继续由财政按30%的比例拨付,时间二年;企业年实际缴纳税收额超过100万、300万、1000万元的,每年由财政分别按超过部分的10%、20%、30%比例拨给企业作为扶持企业发展基金。

三、东侨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内出口型企业、海关、财税部门优先给予确认办理有关退税手续。

四、除中央、省统一布置的财税大检查并征得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外,任何部门不得进入园区进行各种检查。

五、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将企业利润用于区内高新技术产品的再投资,再投资部分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并可向财政部门申请部分或全部返还其再投资部分产生效益、已缴纳所得税款的地方留成部分。

六、全面实行服务代理制,免费接受客商委托,全程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提供后续服务。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实行一个窗口收费。各种法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中有上下限的,一律按下限收取,同时不得搭车征收其他任何费用。

七、园区内生产性项目用地地价不高于5万元/亩,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额达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用地给予15%的优惠,还可根据技术含量高、相关产业带动性强、建设期短等因素给予更加优惠的地价,土地款可分期缴纳,并按实际投资额发给土地证,可以用于银行贷款抵押;租用工业标准厂房的2年内免收租金,2年后给予适当减免;购买厂房的按成本价给予优惠并优先办理土地证、贷款抵押证。

八、建立人才储备库,鼓励各类专业人才多种形式参与园区建设。对在园区经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设立重奖,发放特殊津贴,并颁发荣誉证书,同时协助申报更高级别的奖项和津贴。

九、入区企业投资者以及引进的相关人才,由公安部门为其亲属免费办理1-2名农转非户口和1-5名常住户口;在区内投资的外商,可为其在投资地有固定住所的内地亲属办理常住户口,人数不限。各投资商子女入托、入学以及文化、医疗等一律与本市市民享受同等待遇。

十、本优惠政策由闽东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11、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汕头高新区内企业除可享受国家规定的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及汕头市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待遇外,同时享受汕头高新区相应优惠政策:

1、税收优惠政策:按经济特区相关政策执行。主要有:区内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征收,新办外资企业在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按二年免、三年减半优惠,五年优惠期满后,如果属技术先进型企业,可延续三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2、孵化项目在孵化期内享受由孵化基地办公室提供的政府职能、项目融资、技术交流与培训、商务信息等各种服务。项目孵化初期,经费开支确有困难的经批准,提供优惠租金的孵化场所,一年内免收租金,第二年按50%收取。

3、留学回国创业人员,由智引办出具有关证明和本人护照,公司可注册为外商投资企业或内资企业。

4、高新区管委会认定的高新技术项目,经企业申报管委会批准,可获科研启动周转资金。

5、市政府从市财政安排400万元作为留学人员来汕创业的孵化资金。

6、区内企业经批准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及民营科技企业可享受相关优惠待遇。

7、经国家、省、市批准认定的科技项目除可享受国家、省、市相关优惠政策外,高新区管委会设立专项基金奖励资助:

①技术专利项目的奖励。对获得当年授权的专利、发明专利授权,包括实用新型专利、独立外观设计专利可获最高30000元奖励。

②荣获品牌项目的奖励。对获得当年品牌称号的项目,包括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广东省名牌产品,可获最高20000元的奖励。

③项目获得各级科技进步(成果)奖的奖励,包括国家科技进步(成果)一、二、三等奖,获得当年省级科技进步(成果)一、二、三等奖,获得当年市级科技进步(成果)一、二、三等奖,可获最高50000元的奖励。

④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产品荣誉称号的奖励。被授予当年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荣誉称号的,被评为当年高新技术产品荣誉称号的,可获最高20000元奖励。

⑤项目获得各级科技(创新、技改)部门计划立项的资助。对获得当年国家、省、市科技(创新、技改)项目立项并有资金资助的,分别给予10万以下2万以上的配套资助。

⑥设立企业科技项目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的资助。对获得国家、省、市审核设立的科技项目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分别给予30万以下5万元以上配套资助。

⑦科技孵化及科研项目的资助。对经审查符合条件,进入高新区创业园孵化基地的高科技项目,提供免租金场所:对进入孵化基地的博士后、留学归国人员的科研项目及其它高新技术科研项目,在创业初期确有困难,经高新区科技局审查推荐,报请管委会批准一次性给予5-8万元创业资助。

⑧实施项目技术转化的资助。对于国内领先水平以上,在区内、创业园里实施转化、产业化前景好的技术项目,经过高新区科技局审查,认定符合扶持条件的,报请管委会批准,根据项目的技术先进程度,给予20万元以下的无偿资助或30万元以上的有偿资金扶持。

8、区内企业的仪器设备,可实行快速折旧,折旧费全部留给企业作为更新改造资金。为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的原辅材料和零部件,免领进口许可证,海关凭出口合同以及开发区批准的文件验放、核销。

9、根据区内企业的申请,海关优先批准企业在区内设立保税仓库、保税工厂。

10、区内企业可按照有关政策招聘技校、中专、大专毕业生、留学生和外国专家;可聘用原单位辞职的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其就聘后的工龄连续计算;可到外地招聘优秀科技人员,有关部门优先办理手续。

长沙高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五年行动计划配套政策支持实施办法

长沙高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五年行动计划配套政策支持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高层次人才到高新区创新创业,不断优化我区高层次人才集聚环境,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人才公寓租赁补助、项目贷款贴息补助、办公用房及生产厂房场地租赁补助等标准和流程,根据《长沙高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五年行动计划(2012-2016年)实施细则》(长高新区发〔2012〕69号)(以下简称“555”人才计划)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已入选高新区“555”人才计划并在管理服务期内的高层次人才;本办法所称管理服务期为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对于高层次创业人才在区创业期限及创新人才劳动合同期限的定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是指已入选“555”高层次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所创办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且企业注册地址、税务登记、统计登记、办公场所或生产场地租赁应在麓谷园区内。 第四条高层次人才公寓仅指长沙高新控股集团总公司在麓谷园区内开发的楼盘。 第五条高层次人才办公用房及生产厂房场地性质由人才办界定,办公用房及生产厂房场地租赁补助仅限于已入选“555”人才计划的创业人才所创办的企业。 第二章资助标准

第六条对全职创业的高层次人才领衔的产业化前景好、能带来巨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创业项目,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优先供地、厂房代建、项目启动资金提标、人才基金优先支持等优惠政策,其中项目启动资金视项目情况可最高给予500万的支持。 第七条高层次人才公寓采取货币补助的方式。补助实行三年全额补助及先缴后补的形式,由申请单位或申请人满额缴纳指定住房租金,经审核后,本年度返还上一年度租金。高层次人才个人申请入住,原则上安排面积不超过50平米(含50平米);家庭申请入住,原则上安排面积不超过120平米(含120平米)。 第八条高层次人才项目贷款贴息补助为已入选“555”人才计划项目,贷款贴息补助金额=实际贷款金额*同期一年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益。贷款贴息补助的额度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 资金补助按年度拨付,本年度拨付上一年度补贴。 第九条高层次创业人才办公用房及生产厂房场地租赁补助按照企业实际用房的需求,按实予以补偿。合计办公用房补贴面积标准不超过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超过面积标准不予补贴,补贴单价标准不超过人民币30元/平米/月,超过单价标准不予补贴;合计生产厂房补贴面积标准不超过5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超过面积标准不予补贴,补贴单价标准不超过人民币25元/平米/月,超过单价标准不予补贴。

成都高新区出台十大政策 支持移动互联网创业

成都高新区出台十大政策支持移动互联网创业

所有摄影应用,问鼎App Store中国区工具类免费榜首。另外,热门工具应用海豚浏览器今年4月在成都成立研发中心;6月25日,其全球总部入驻成都高新区。 目标:五年规模达2000亿 今年6月,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意见》,对移动互联网产业的发展提出规划。 上述《意见》提出,在总体目标上,到2017年,要将成都高新区建设成为我国移动互联网产业创新先导区、高端人才汇聚区、应用服务示范区,力争培育企业上千家、新增创新产业载体过百万平米、聚集人才超十万,产业规模2000亿(其中应用与服务收入过500亿元),形成创新动力强劲、产业环境优越、产业特色鲜明、企业规模聚集、品牌效应显著的移动互联网产业之域。 在战略定位上,成都高新区将积极把握全球移动互联网产业的总体发展趋势,以移动智能终端等硬件研发制造为基础、以移动互联网软件平台为核心、以基于移动互联网应用开发及服务为突破,努力把成都高新区打造成为“国内一流、有国际影响力的移动互联网产业聚集地”,使之成为我国移动互联网领域的创新资源聚集区和产业发展增长极。 在发展思路上,成都高新区提出,要抢抓全球移动互联网产业兴起的发展机遇,着力引进产业链各细分领域领军企业和新兴潜力企业,重点培育本地优势企业,全面优化政策环境、产业园区载体环境和生态链互动环境,凝聚各类产业资源,强化自主创新和应用创新,推动移动互联网产业向特色化、集群化、高端化方向发展,以实现设定的各项战略和总体目标。 在组织保障上,成都高新区成立了由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成都高新区移动互联网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和推进成都高新区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指导产业的分析论证、规划设计、政策制定、重点项目确立、资源协调等工作。 “成都高新区发展移动互联网产业正当其时”,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赫建营博士认为,成都发展移动互联网产业有良好的基础,“硬件与软件双轮驱动,拥有业内领先的知名企业,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 作为成都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先导区和聚集区,成都高新区通过多年的推进和培育,移动互联网产业已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近年来受全球高端产业转移和“IT西进”拉动,成都高新区移动互联网产业迅速崛起,已形成了设备与技术服务、应用与服务两大特色产业板块,2011年底,成都高新区核心部件和整机制造产值达595亿元,应用与服务收入75亿元,成为推动成都IT产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之一。

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优惠政策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优惠政策 一、财税 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 1、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十年以上的生产型企业从获利年度起两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免减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延长三年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北京市《关于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的若干规定》京政发[1997]14号 2、地方所得税5年免征,5年减半征收。-《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减征、免征地方所得税的暂行规定》京税外[1992] 710号。 3、产品出口企业按税法规定免减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当年出口产品的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一《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1986年10月11日)高新技术企业 4、对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1)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企业出口产品的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40%以上的,经税务部门核定,减按10%税率征收所得税。 (2)高新技术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三年内免征所得税。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批准,第四至第六年可按前项规定的税率,减半征收所得税。 -《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京政发[1998]49号 5、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 6、在京的企事业单位(外商投资企业除外)从事技术成果转让以及与技术成果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活动取得的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北京市《鼓励在京设立科技研究开发机构的暂行规定》京政发[1999]17号 7、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45号) 8、对社会力量,包括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定,其资助支出可以全额在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当年度应纳税额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 9、对开发生产软件产品的企业:

长沙大规划来了 到2020年 你所在的片区会有什么变化

长沙大规划来了到2020年你所在的片区会有什么变化提示:'长沙观察'为长沙电视台新闻频道微信官方平台今天继续来聊长沙的发展,《长沙市“十三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透露,到2020年,将长沙建设成为中部一流、国内领先的区域性现代服务业中心城市,全力打造国家创新创意中心、国家交通物流中心,打造成为有特色、强辐射、高品质的文化创意之都、移动生活之都、现代物流基地、旅游休闲基地、现代金融基地、科技服务基地、健康养老基地。看到这些,你是不是有些兴奋了。来,再看看具体如何布局的。实施“一核、一轴、十片”的服务业发展空间布局。“一核”是指长沙市中心城区,以市域级服务业中心、城区型服务业中心和社区性服务业中心为层级,以江、河、城市干道为轴线,以商业中心、专业市场、交通枢纽、景点景区为支点,形成多点支撑、轴线辐射、点线面相结合的空间架构,重点发展现代金融、商贸商务、文化创意、信息消费、科技服务、电子商务等产业。“一轴”是指湘江现代服务业发展轴。南起天心区暮云、经过长沙主城区、北至望城区,直达长江水道,重点发展现代物流、商贸流通、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相关业态。“十片”包括星沙片、望城片、浏永片、宁金片、麓谷片、金霞片、空港片、高铁片、暮云片、坪浦片。星沙片以长沙县主城区为主体,重点发展现代商贸、服务外包、科技服务等产业。

望城片以望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为载体,重点发展现代金融、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等产业。浏永片以浏阳市主城区为中心,以金阳新区、大瑶、镇头、沿溪为副中心,发展电子商务、旅游产业、文化创意等产业。宁金片以宁乡县主城区为中心,以沩东新城为载体,加快发展文化创意、现代物流、旅游产业等产业。麓谷片依托长沙高新区,重点发展信息消费、检验检测、动漫游戏等产业。金霞片以金霞经济开发区为主体,依托“一区三港”优势,重点发展现代物流、跨境电商、健康养生等行业。空港片以黄花镇为主体,发挥航空、地铁、磁悬浮轨道等交通资源优势,发展临空经济,重点发展现代物流、商务服务、住宿餐饮等行业。高铁片以黄兴镇和黎托乡为主体,以长沙南站高铁枢纽为依托,发展高铁经济,重点发展商贸流通、商务会展、现代物流等行业。暮云片以暮云经开区为主体,突出地理信息、商务商贸、生态旅游等行业发展。坪浦片以洋湖湿地公园为依托,凭借岳麓科技园的优势,重点发展总部经济、旅游休闲、科技研发等业态。重点发展十大行业构建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现代金融大力支持长沙银行、湖南湘江新区农村商业银行等本地法人金融机构发展,积极发展金融控股集团、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民营银行等新型地方性金融机构,搭建期货交易中心、股权交易中心,积极引进一批国际国内知名金融机

北京中关村写字楼

中关村 创富大厦海淀区丹棱街18号(中关村海淀镇南街)租金:4.00 ~ 4.50元/平米*日物业费:21.00 元/平米*月 大恒科技大厦海淀区苏州街3号售价:12800 元/平米 物业费:18.00 元/平米*月 中关村e世界财富中心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售价:15000 元/平米 租金:4.50元/平米*日物业费:22.00 元/平米*月 旷怡中心海淀区花园路甲2号 枫蓝国际中心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售价:16800 元/平米 租金:3.20元/平米*日物业费:25.00 元/平米*月 中关村科技发展大厦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2号售价:16500 元/平米租金:3.50元/平米*日物业费:7.50 元/平米*月 华远·企业号西城区北展北街15号售价:16800 元/平米创意北京海淀区四季青桥往西约1500米路北 国民大厦海淀区苏州街31-33号售价:9500 元/平米 物业费:15.60 元/平米*月 中关村写字楼海淀区知春里中关村三街售价:18000 元/平米租金:5.00元/平米*日物业费:6.00 元/平米*月 启迪科技园·紫成创业园海淀区农大南路紫成创业园 租金:2.00 ~ 2.20元/平米*日 物业费:0.30 元/平米*日 京鼎原商务楼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40号租金:2.50元/平米*日 维亚大厦海淀区苏州街29号租金:5.00元/平米*日物业费:0.70 元/平米*日 威地科技大厦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8号租金:2.80元/平米*日物业费:1.20 元/平米*日

威盛大厦海淀区中关村东路一号院7号楼 中间建筑海淀区杏石口路50号售价:17500 元/平米物业费:2.60 元/平米*月 中联世纪大厦海淀区彩和坊路(紧邻苏州街,海淀图书城南侧) 新海大厦海淀区丹凌街10号 中关村环保园原动力空间海淀区北清路156号 售价:15000 元/平米 租金:3.90元/平米*日 万柳新贵海淀区万泉庄路28号租金:3.20 ~ 3.80元/平米*日物业费:0.80 元/平米*日 首享科技大厦海淀区学院路51号租金:5.00元/平米*日 北京国际信息产业基地昌平区回龙观镇国际信息产业基地高新 二街 售价:5500 元/平米 物业费:2.00 元/平米*月 新西环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租金:5.50元/平米*日物业费:24.10 元/平米*月 泰鹏大厦海淀区中关村海淀北二街10号租金:6.50元/平米*日中关村金融中心海淀区中关村西区IV区23号 光大懿品海淀区西土城路与学院南路交叉路口,明光桥西北角 永泰园新地标海淀清河小营桥东南角售价:7300 元/平米 物业费:1.55 元/平米*月 中关村SOHO(原金和国 际) 海淀中关村高科技广场4号 融祥.华门中心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与赵登禹路交汇处 西北角(平安里西大街31号) 售价:15180 元/平米 庚坊国际发展中心海淀花园路甲13号售价:13500 元/平米 租金:4.80元/平米*日物业费:20.00 元/平米*月 北大科技园创新中心海淀区白颐路北端北大东门北边 中铝大厦海淀区西直门桥东北角租金:5.50元/平米*日创辉国际中心海淀区苏州桥西北角售价:16000 元/平米国际财经中心(IFEC)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9号售价:18000 元/平米

成都天府新区优惠政策一览

成都天府新区优惠政策一览 来源:市投促委项目政策 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2020年12月31日前,对设在天府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从2012年起,根据企业对天府新区的贡献给予支持。 高端服务业要素价格按工业标准执行天府新区的现代物流、企业总部、金融、研发、设计等高端服务业用水、用气、用电等要素价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工业标准执行。 建设用地指标单列对天府新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行单列管理,按照规划和建设需要优先保障建设用地。天府新区建设占用耕地可在指定范围内实行占补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向天府新区倾斜。 自主确定土地类适用税额标准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由成都、眉山、资阳三市按规定自主确定,报财政厅、省地税局备案。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由三市按规定自主确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设立天府新区发展专项资金由省级财政出资20亿元发起设立天府新区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天府新区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公益性项目和生态绿地系统主干工程建设。 新增地方财政收入全额用于天府新区建设从2012年起5年内,除中央分享税收和省级固定收入外,天府新区内新增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全部留给天府新区,用于天府新区建设和发展。 地方政府债券和产业投资基金向天府新区倾斜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重点安排成都、眉山、资阳三市,用于天府新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项目。积极引导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优先投向天府新区重大产业项目。 支持天府新区金融业发展天府新区内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省政府审批权限授权于成都市、眉山市、资阳市人民政府。省级财政在安排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时,对天府新区建设贡献突出的金融机构予以激励。根据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实绩,对三市人民政府给予相应财力补助。

0518 三大国家级新区优惠政策比较

三大国家级新区现行政策比较 及对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的启示 吴志鹏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推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这是继上海浦东、天津滨海、重庆“两江”新区之后的第四个国家级新区。本文对三大国家级新区现行政策做了初步梳理,提出了建设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的几点建议,供有关部门参阅。 一、三大国家级新区的设立及其概况 (一)上海浦东新区。1990年4月,国务院设立上海浦东开发区,制定了“开发浦东、振兴上海、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开发方针,并给予一系列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特区优惠政策。2005年6月,国务院又批准上海浦东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明确提出要把浦东建设成为改革开放先行先试区、自主创新示范引领区和现代服务业核心集聚区。率先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发展,浦东新区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707亿元,比1990年增长70多倍,城镇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2330元和13898元。浦东不仅已成为上海的新兴高科技产业、现代工业基地和新的经济增长极,也成为中国新时期改

革开放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也取得了积极成效:国家各部委先后有近50项改革试点在浦东先行先试,已经在股指期货、消费金融公司、新兴国际贸易结算中心等十个方面取得突破,围绕“三个着力”的要求,浦东在优化行政管理架构和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完善“两个中心”建设制度环境和推动自主创新方面实现新突破,在提高城乡统筹发展水平方面取得新成效。目前,浦东新区人才集聚的外部环境逐步形成,自主创新的政策环境不断优化,金融机构的营运环境日趋完善,政府服务的综合环境继续改善。 (二)天津滨海新区。2006年6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天津滨海新区成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先行试验金融等重大改革开放措施。天津滨海新区的功能定位是:依托京津冀、服务环渤海、辐射“三北”、面向东北亚,努力建设成为我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高水平的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逐步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型新城区。 2006年以来,天津滨海新区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成绩显著。2010年,滨海新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030亿元,是2006年的2.57倍,年均增长20%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6800元、12600元。目前,滨海新区在金融体制创新、涉外经济

2018年度成都市高新区九年级上期末数学试题和规范标准答案解析

2016-2017成都市高新区九年级上期末数学试题 A 卷(100分) 一.选择题(共10小题,每小题3分,共30分) 1.下列四个几何体中,左视图与主视图不同的是( ) A . B . C . D . 2.抛物线y =x 2﹣4x +3与y 轴的交点为( ) A .(1,1) B .(0,3) C .(﹣1,2) D .(2,-1) 3.下列函数中,图象过(2,﹣3)的反比例函数关系式是( ) A .3y x =- B .2y x = C .6y x = D .6 y x =- 4.三角尺A 在灯泡O 的照射下在墙上形成的影子如图所示,若OA=20cm ,OA'=50cm ,则这个三角尺的周长与它在墙上的影子的周长的比是( ) A .2:5 B .5:13 C .1:12 D .7:4 5.用配方法解一元二次方程x 2-6x +2=0,配方正确的是( ) A .(x +3)2=9 B .(x ﹣3)2=9 C .(x +3)2=6 D .(x ﹣3)2=7 6.如图,?ABC 内接于⊙O ,若∠OBA=40°,则∠ACB=( )

A .40° B .50° C .60° D .80° 7.下列命题正确的是( ) A .对角线互相垂直的四边形是菱形; B .一组对边平行,另一组对边相等的四边形是平行四边形; C .对角线相等的四边形是矩形; D .对角线互相垂直平分且相等的四边形是正方形. 8.抛物线y=2x 2向右平移1个单位,再向上平移5个单位,平移后的抛物线的解析式是( ) A .y =2(x +1)2+5 B .y =2(x +1)2﹣5 C .y =2(x ﹣1)2﹣5 D .y =2(x ﹣1)2+5 9.某市2015年国内生产总值(GDP )比2014年增长12%,预计2016年比2015年增长7%.若这两年GDP 平均增长率为x %,则x 应满足的关系是( ) A .12%﹣7%=x % B .(1+12%)(1+7%)=2(1+x %) C .(1+12%)(1+7%)=(1+x %)2 D .12%+7%=2x % 10.若二次函数y =ax 2+bx+c 的图象如图所示,则反比例函数a y x =与一次函数y =bx +c 在同一坐标系中的大致图象可能是( ) A . B . C . D . 二.填空题(共4小题,每小题4分,共16分) 11.如果 23a b b -=,那么a b = . 12.如图,已知⊙O 的半径为6,OA 与弦AB 长的夹角为30°,则弦AB 长的是 . 13.阿华是一位非常爱读书的学生,他制作了五张材质和外观完全一样的书签,每张书签上写有一本书的名称和作者,分别是:《海底两万里》(作者:凡尔纳,法国)、《三国演义》(作者:罗贯中)、《西游记》(作者:吴承恩)、《骆驼祥子》(作者:老舍)、《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作者:尼·奥斯特洛夫斯基,前苏联),从这五张书签中随机抽取一张,则抽到书签上的作者是中国人的概率是 . 14.点A (-3,y 1)和点B (2,y 2)在抛物线y =x 2-5x 上,则y 1 y 2(填“<”、“>”或“=”)

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优惠政策

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优惠政策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优惠政策 1,财产税 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 1,企业所得税减免15%其中,生产性企业经营10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免征2年,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3年。免税期满后,如果该企业仍是先进技术企业,三年内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北京市《关于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的若干规定》京法正[〔1997〕14号 2。地方所得税将免征5年,减半征收5年-《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减征、免征地方所得税的暂行规定》(京国税发〔1992〕710号)3、产品出口企业依照税法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当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的70%以上时,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1《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1986年10月11日)高新技术企业 4,地区高新技术企业 (1),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40%以上的,经税务部门核定,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2)高新技术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三年内免征所得税第四至第六年,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批准,可以按照前款规定的税率减半征收所得税。-《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 5,京法正[[1998]49号文发布,对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及

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国个人)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新技术、实现产业化税收问题的决定》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 6。北京市内企业、事业单位(外商投资企业除外)因技术转让和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北京市《关于鼓励在北京设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的暂行规定》(京法正[〔1999〕17号)第 7号发布。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为各行业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45号) 8。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等社会力量为资助非直属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定后,补贴支出可从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年度应纳税额不足抵扣时,不得结转抵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新技术、实现产业化税收问题的决定》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 9。对开发生产软件产品的企业: (1)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产品的一般纳税人,可依法征收

成都高新区招商引资政策

为鼓励区内工业企业发展壮大,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实际,制定如下优惠政策。 一、鼓励范围 符合高新区产业发展导向,由高新区税务机关直接征管,且注册经营期在10年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二、优惠政策 (一)区内企业可按照类别分别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和西部大开发等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四川省、成都市的有关优惠政策。 (二)鼓励企业上规模 1、在区内实现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下同)、税收年增长超过10%的大企业、大集团,按照当年对高新区贡献的70%给予扶持。 2、在区内实现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税收年增长超过15%的龙头企业,按照当年对高新区贡献的65%给予扶持。 3、在区内实现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税收年增长超过20%的优势企业,按照当年对高新区贡献的60%给予扶持。 4、在区内实现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或对高新区年贡献在4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照当年对高新区贡献的50%给予扶持。 5、为企业上规模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法人代表,按照以下标准奖励。 (1)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且对高新区贡献1000万元以上的大企业、大集团,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

(2)首次年销售收入突破5亿元且当年对高新区贡献500万元以上的行业龙头企业,奖励8万元;首次年销售收入突破3亿元且当年对高新区贡献300万元以上的优势企业,奖励5万元。 (3)企业新上市公开发行股票的,奖励10万元。 (4)年缴纳三税之和在100万元以上且对高新区贡献在4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照实际贡献的6%给予奖励,最高限额为150万元。 (三)鼓励企业技术改造 1、经高新区管委会审定上报,列入国家、省、市资助的技改项目,高新区按规定给予贴息资助。 2、未列入国家、省、市资助,固定资产投资8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建成、且企业当年对高新区的贡献在50万元以上的,经认定后,按企业实际投入项目自有资金的2.5%给予补贴;申请银行贷款按规定用于技改项目的实施、且已与银行结清贷款利息的,给予固定资产贷款1年期同期利息40%的贴息补贴。 3、总投资达到1亿元以上、符合相关要求的技改项目,享受《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鼓励投资重大产业项目的优惠政策》。 (四)鼓励企业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 1、获得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企业法人代表3万元的奖励;获得国家免检产品、省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企业法人代表1万元的奖励。 2、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MSISO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及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法人代表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 3、区内企业与世界500强和国内100强企业成功合资合作,对方实际投入资金、技术、设备等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给予区内企业法人代表3万元的奖励. 三、其他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投资若干优惠政策的暂行规定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 鼓励投资若干优惠政策的暂行规定 为了加快推进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率先优质跨越发展,鼓励国内外资金、项目、技术、人才聚集经开区,现根据国家、重庆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经开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区内适用优惠政策 1.国家级开发区政策 2.西部大开发政策 3.三峡库区移民政策 4.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先行先试政策 5.国务院3号文件政策(《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 6.重庆市鼓励投资相关政策 7.重庆两江新区政策 8.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 二、区内优惠政策 (一)公共政策(6条) 1.入驻企业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区级收入部分“两年全返三年减半返”(工业企业、仓储物流企业)。 3.高新技术产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不超过10%。 4.全额补贴高级管理人员前五年所纳个人所得税区级收入部分。(工业企业、仓储物流等企业年产值需达10亿元)。 5.对从事科技开发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可安排房屋租金补贴。 6.引进人才给予安家资助。 (二)工业企业(装备制造、现代信息通讯技术)(8条) 7.扶持新购地建设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 7.1 土地出让契税和城市建设配套费区级收入部分最高可全额补贴。 7.2 按期建设投产且年税收达5万元/亩(出口型企业年出口额达20万美元/亩)的,对已投产用地所缴纳的土地使用税,三年内按区级收入部分的50%给予补贴。

7.3 获评“重庆环境友好工程”称号,投资总额达到10亿元的,一次性提供50万元的环保工厂建设资金;投资总额每增加10亿元,环保工厂建设资金递加20万元。 8.优惠租赁厂房宿舍。在区内租房生产经营的企业,享受租金与税金或出口额挂钩的优惠租金(含物管费)。即每年年初按优惠租金标准预收租金后,年终按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三项税金额度或出口额度给予租金补贴。具体标准见下表(按建筑面积计算): 9.增值税区级收入部分“前两年减半返”。对经开区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和做出重大贡献的项目,按企业设立年度起两年内所缴增值税区级收入部分的50%给予补贴。 10.鼓励增资扩产。增资扩能、技术改造且新增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从增资扩能项目投产当年起三年内,补贴企业所得税区级收入增量部分的50%;在增资扩能时不新增用地,再补贴增值税区级收入增量部分的50%。

长沙高新区创建世界一流科技园区研究

长沙高新区创建世界一流科技园区研究 十八大以来,在国家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发展以及“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的引领下,包括湖南在内的中部地区成为我国增长最快的地区,成为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湖南作为中部地区和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省份,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排位不断上升,在发展现代工业、推进科技创新上实现了“弯道超车”。进入新时代,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湖南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创新和人才是关键,迫切需要加快推进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级高新区、岳麓山大学科技城等创新高地建设,特别是要借鉴其他省份的经验,把长沙高新区建设成为湖南省以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引擎,以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世界一流科技园区。 与此同时,长沙高新区在3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始终秉承“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使命,肩负引领区域创新发展的责任,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成为长株潭国家“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级湖南湘江新区和长株潭衡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区、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等重大战略平台的核心区,充分发挥了对全省经济发展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的“领头雁”“创新核”作用,走出了一条具有湖湘特色的自主创新发展之路。2018年,综合实力在科技部全国168个国家级高

新区中排名第12位;在工信部发布的“中国产业园区竞争力100强”榜中,位居第10位,是全省唯一进入前10强的产业园区。 在新的发展阶段,围绕国家建设现代化强国的一系列战略部署,国家各部委开展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其中科技部开展了10个建设世界一流园区的试点工作,作为推进科技强国的重要举措;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一线城市以及杭州、武汉、南京等众多的新一线城市,把建设世界一流园区作为应对全球新一轮产业技术革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城市竞争力的关键举措。在建设现代化强国的征程中,长沙高新区作为我国重要的国家高新区,在国家新一轮的创新战略部署和创建世界一流园区潮流中,绝不能掉队,如果掉队,就会输掉未来! 一、世界一流科技园区发展概况及特点 (一)世界一流科技园区发展概况 一流科技园区是全球科技产业革命的引擎,在科技园区的发展进程中,涌现了以美国硅谷为引领,包括美国波士顿肯德尔广场、德国阿德勒斯霍夫高科技园、荷兰埃因霍温高科技园区、英国剑桥科技园、印度班加罗尔以及我国北京中关村、深圳高新区在内的一批世界一流科技园区。以硅谷为代表的全球科技园区,具有以下特点: 1.不断涌现的创业企业、快速成长的瞪羚企业是科技园区发展的主要动力。硅谷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企业产生,也有成千上万的企业关闭,依靠市场作用将有价值的创新筛选

2019年北京海淀区重点小学排名榜

2019年北京海淀区重点小学排名榜 2019年北京海淀区重点小学排名榜 1.中关村第三小学 小学点评:生源多元、教育设施、师资在北京市。 2.清华大学附属小学 小学点评:“1+X课程”育人模式的构建与实施,开创学校课程建设新时期。 3.人民大学附属小学 小学点评:人大附小的学生知识面广、基础扎实、思维活跃、个性张扬。 4.海淀实验小学 小学点评:管理科学化、育人优质化、教师专业化、校园数字化、环境人文化、社区一体化。 5.中关村第一小学 小学点评:植根海淀特有的文化科技沃土,从外显的校园环境到内涵的学校文化精神,向着多元化、信息化、国际化的全国乃至国际的品牌学校迈进。 6.万泉小学 小学点评:社团活动是万泉小学最为突出的亮点。让艺术弥漫校园、让艺术走进生活、让艺术成就人生。 7.中国科学院附属玉泉小学

小学点评:这是一座弥散着浓浓童心味的校园,学校践行“幸福教育”,让每一个孩子拥有幸福人生。其开设的“超学科”课程走在中国基础教育的前沿。 8.上地实验小学 小学点评:创新,成为上地实验小学办学理念和战略思维以及发展不竭的动力。 9.五一小学 小学点评:“红色”出身,集优良传统和时代特点于一体的现代化学校。 10.北大附小 小学点评:北京大学教职工子弟学校,冰心老人为之题字“专心地学习,痛快地游玩”。 中关村第三小学的简介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第三小学,始建于1981年,地处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核心地带,这里是高科技和人才资源最为密集的区域。得天独厚的地区优势,浓郁的学术氛围,形成了学校优越的办学环境。承载浓厚的学术文化基因,持续超越的精神积淀,是学校不断发展的核心动力。办学三十多年来,以改革创新的先进理念,学校获得了快速发展。以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和高品质的教学追求,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家长的信赖,成为北京市人数最多的小学。在2015年6月红山小学并入中关村三小,称作中关村第三小学红山校区。所以学校现在是一校三址,中关村校区、万柳校区和红山校区。目前已开始建设新校区,新校区位于巴沟处,与万柳校区相隔不远。

成都市高新区投资指南

成都市高新区投资指南 ●自然条件 1、气候 ■成都地区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年平均气温:17.5℃。 ■年平均相对湿度:84% ■年平均降水量:873-1265毫米 2、风向 ■常年主导风向为东风、北风和北东风。 ■年平均风速1.2米/秒,年平均静风频率46%。 3、地质、地貌及土壤特征 ■成都市地处成都平原东南部,地势西高东低,属典型的内陆地带。 ■大地构造单元分别由龙泉山断带、成都凹陷、龙门山台褶带等三部分构成。以黄褐色粉质粘土(亚粘土)为主。 ■成都平原的地质构造由坚硬的寒武纪花岗石结晶基底、平均深度约5-7米的杂填土和平均深度约7-10米的沙卵石组成。因杂填土、沙

卵石都比较“松软”,其间密布小缝隙,因此对地震波具有较强的消耗能力。虽然经历了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及系列余震,但由于所处位置及独特的地质构造,成都平原未受破坏性影响。 4、水系及水文 ■水系属都江堰自流灌溉水系,均源于岷江内江水系。 ■地下水源储量丰富,品质优良。 ●能源动力 1、供水 成都市自来水供水总量达5.21亿立方米,水源品质达到GB57-84,水压达到0.16兆帕。日供水能力180.95万吨。 西部园区属成都供水大网。地表水系发达,地下水资源丰富。地下水质优良,硬度11.2-12个德国度,矿化度0.2-0.3G/L,以碳酸钙型为主。日供水量50万立方米,水压0.14兆帕以上。水质优于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6),达到欧共体EEC(98)标准。 2、供电 成都市供电量约145.2亿千瓦时/年。 高新区西部园区属成都供电大网,供应系统架构为110千伏(国家

省级开发区的管理权限和优惠政策

省级开发区的管理权限和优惠政策 2011-04-05 10:47:09 作者:spzf浏览次数:1083 省级开发区的管理权限和优惠政策 中共吉林省委文件吉发[2006]10号 赋予省级开发区的管理权限和优惠政策 (一)发展改革、规划建设、土地、科技、环保、商务等顺经省政府有关审批的事项,开发区管理会可直接向省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时抄报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省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受理开发区的报件,并简化审批程序,给予优先办理。顺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的事项,省直有部门要及时予以转报,并做好衔接和服务工作。 (二)国家级开发区可自行审批5000万美元以下的国家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及3000万美元以下的国家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变更审批(原审批机关为省级的外商投资企业除外)。省级开发区可自行审批3000万美元以下的国家鼓励类、允许类项 目及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变更审批(原审批机关为省级的外商投资企业除外)。 (三)对国家鼓励且不需要平衡生产建设条件的属于省级经济管理权限的投资项目,由开发区管委会核准,报相关部门备案。金融、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应将开发区核准项目的批复文件作为企业贷款、供地、规划、建设审批的凭证。需要省和国家平衡资金的项目,由开发区直接报省发展改革委或转报国家审批。

(四)开发区内的基础设施项目凡具备件的,优先列入省、市(州)、县(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所在地的统一规划,并优先安排。 (五) “十一五”时期,开发区、工业集中区项目用地上缴土地出让金省级分成部分实行全额返还,专项用于区内土地开发建设。本级征收的防洪资金用于区内防洪基础设施建设;属于省级代征部门征收的资金,根据开发区防洪基础设施建设需要重点予以安排。省级以上开发区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省级分成部分,通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安排给开发区所在地政府。 (六) “十一五”时期,中心城市国家级开发区上划省共享收入以2005年实际划省共享收入为基数,每年递增超过10%部分省全部返还;中心城市省级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划省共享收入以2005年为基数,每年递增超过8%部分省全部返还。县(市)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上划省共享收入,以2004年为基数,超出部分省全部返还。 (七)建立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省财政返还给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的共享收入,要全部作为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支付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利息,市、县(市)不是截留、挤占或挪用。 (八)省级以上开发区取消省设立的行政收费;地方各项行政收费有上下限的,一律按下限收取。 (九)鼓励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及公用事业项目给予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通过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

长沙高新区投资指南(doc 13页)

长沙高新区投资指南(doc 13页)

2011投资指南文稿 (2011.3.21) 一、园区概况 长沙高新区位于长沙市西部城区、湘江西岸、岳麓山风景区的北侧,创建于1988年,199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首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并于2009年由国家科技部批准为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试点园区。2010年,全区实现技工贸总收入达1800亿元,综合经济实力和经济总量已跻身全国84个国家级高新区第16位,综合创新能力在全国高新区中名列第6,连续6次被评为全国先进高新区。园区现有高新技术企业800多家,其中外资企业近200家,海内外上市公司29家,已形成了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环保产业及服务外包等支柱产业;拥有中联重科、九芝堂、梦洁、蓝猫、隆平等多个享誉国内外的驰名商标;建立了国家级的软件基地(含数字媒体产业基地、动画产业基地)、新材料转化及产业化基地(含先进电池材料及电池产业基地)、先进制造技术产业基地(含传感技术产业基地)、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移动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基地、住宅产业化示范基地和湖南省光伏产业基地、湖南省环保产业示范园等,园区周边湖南大学正在建设全球最大的“天河一号”超级计算机中心。 麓谷科技新城(简称麓谷)是长沙高新区管委会的直管核心园区,总体规划控制面积117平方公里, 现已形成21平方公里的基础设施框架,位于国家重点建设的长株潭(长沙、株州、湘潭)城市群“(资

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先导区,是湖南省和长沙市重点建设的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新型工业化的示范区和生态新城的样板区,主要分为麓谷建成区、信息产业园、先进制造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生物医药产业园、光伏新能源及环保产业园七大产业功能区,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占长沙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40%。区内聚集了15家世界500强企业,分别是日立、斯伦贝谢、远大铃木、华润集团、诺基亚、摩托罗拉、思科系统、戴尔、爱立信、万宝盛华、伊藤忠、富士康、联强国际、霍尼韦尔、福斯。 地理位置 麓谷科技新城区域条件优越,位于长沙市西部城区,湘江西岸、岳麓山风景区北侧,南接岳麓山大学城和长(沙)-(湘)潭西线,长(沙)-常(德)高速,城市西二环线,城市三环线(京珠高速长沙段西线)纵横贯通园区,正在建设的地铁2号线和城际轻轨均在区内设有站点,距城市最大商业中心10分钟车程,现有13条公交线路到达麓谷,依托优势路网,可以迅速进入(北)京-珠(海)高速、上(海)-瑞(丽)高速、319(厦门-成都)国道和107(北京-深圳)国道。 产业发展规模与导向 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麓谷着力打造先进装备制造集群,已发展了工程机械、汽车零部件、输变电设备、水泵设备、数控机床等产业类别,聚集了中联重科、日立汽电、中冶长天、金杯电工、湘电水泵、

《长沙高新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解读

《长沙高新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解读 一、必要性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是指由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按照长沙高新区设定的准入条件、建设标准和相关要求作出承诺,依法依规自主开展项目设计和施工的制度。实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有利于创新规划管理方式,精简工作环节,提升规划行政许可效率。 二、文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24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函〔2019〕17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长政办发〔2019〕22号)有关规定。 三、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仅适用于长沙高新区范围内的工业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申报企业须在3年内无严重失信记录,成立未满3年的企业,以其成立以来的信用记录及其最大出资人近3年的信用记录为准。上述申报范围不包含以下情形: 1.涉及机场、气象台、微波通道、国防安全、公共安全等重大公共利益要求的; 2.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 3.工业地产类建筑项目; 4.规划条件或选址意见书明确的其他情形。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办理流程 1.申请及承诺。 2.受理及许可。 3.监督与检查。 4.验收及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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