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公告

国轩高科: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公告
国轩高科: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公告编号:2016-042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邱卫东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邱卫东先生于2016年7月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937,199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相关说明

1、邱卫东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

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邱卫东先生本次减持没有违反其股份锁定相关承诺,且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三、备查文件

1、邱卫东先生减持股票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五日

董监高减持相关规定

董监高减持相关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 第七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 管理 3.7.1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本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其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等): (一)新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申请股票上市时; (二)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 (三)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 (四)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2个交易日内; (五)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 (六)本所要求的其他时间。

以上申报数据视为相关人员向本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按相关规定予以管理的申请。 3.7.2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其向本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同意本所及时公布相关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7.3 上市公司应当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要求,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并及时反馈确认结果。如因确认错误或反馈更正信息不及时等造成任何法律纠纷,均由上市公司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7.4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委托上市公司申报个人信息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其申报数据资料,对其身份证件号码项下开立的证券账户中已登记的本公司股份予以锁定。 上市已满一年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方式年内新增的本公司无

十大锂电池排名

锂电池生产厂商的厂家非常之多,随着新能源汽车与UPS电源储能行业的快速发展,极大的刺激了锂电池的需求,各企业开始纷纷布局进入锂电池厂商行业。但是,做锂电池的厂商这么多,产品质量都过关吗?答案并不是的,总有一些喜欢浑水摸鱼的厂家,锂电产品参差不齐,没有认证等等。今天汇总了国内前十名的锂电池厂商排名,供你们选择与参考。 1、排名第一锂电池厂商—宁德时代CATL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ATL)成立于2011年,公司总部位于福建宁德。公司专注于通过电池技术,为全球绿色能源应用,提供能源存储解决方案。 公司研发生产电动汽车及储能系统的锂电池,电动汽车电池模组,电动汽车电池系统,动力总成,大型电网储能系统,智能电网储能系统,分布式家庭储能系统,及电池管理系统(BMS)。公司建立了动力和储能电池领域完整的研发、制造能力,拥有材料、电芯、锂电池系统、电池回收的全产业链核心技术。在储能

领域,公司承接了部分关键客户的大型储能项目,年项目总量已超过40兆瓦时。 2、排名第二锂电池厂商—比亚迪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95年,横跨IT、汽车和新能源三大产业,分别在香港(H股)和深圳(A 股)上市。全球较大的充电电池生产商,镍镉电池/手机锂电池畅销,具有强大的研发实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为磷酸铁锂动力电池。 在新能源领域,比亚迪成功推出了太阳能电站、储能电站、电动车、LED和电动叉车等新能源产品,并在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推广应用。凭借全球领先的铁锂电池技术,比亚迪正积极引领全球新能源产业变革。目前的有效产能为4.5Gwh,其中惠州1Gwh、深圳坑梓3.5Gwh,预计到2015年底,整体产能将达到6Gwh,2016年将扩张到10Gwh。比亚迪的动力电池仅供比亚迪自用。2015年上半年,比亚迪动力电池业务收入约30亿元。 3、排名第三锂电池厂商—国轩

北京北方华创新能源锂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_中标190923

招标投标企业报告 北京北方华创新能源锂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本报告于 2019年9月23日 生成 您所看到的报告内容为截至该时间点该公司的数据快照 目录 1. 基本信息:工商信息 2. 招投标情况:中标/投标数量、中标/投标情况、中标/投标行业分布、参与投标 的甲方排名、合作甲方排名 3. 股东及出资信息 4. 风险信息:经营异常、股权出资、动产抵押、税务信息、行政处罚 5. 企业信息:工程人员、企业资质 * 敬启者:本报告内容是中国比地招标网接收您的委托,查询公开信息所得结果。中国比地招标网不对该查询结果的全面、准确、真实性负责。本报告应仅为您的决策提供参考。

一、基本信息 1. 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北京北方华创新能源锂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MA00B9NN6A 工商注册号:110302022828322组织机构代码:MA00B9NN6 法定代表人:金路成立日期:2017-01-1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状态:在业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昌大道8号1幢511室 营业期限:2017-01-10 至 / 营业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经济贸易咨询;生产电池设备、生产搅拌设备、涂布设备、辊压设备、分切设备(环保主管部门批文有效期至2021年12月21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 二、招投标分析 2.1 中标/投标数量 企业中标/投标数: 个 (数据统计时间:2017年至报告生成时间) 7

华侨城A: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0-58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裁王晓雯持有公司股份2,385,1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9%,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596,2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96,2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 2020年7月31日收到公司董事、总裁王晓雯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王晓雯:现任公司董事、总裁,持有公司股份2,385,1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9%,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596,2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个人财务安排; (二)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股份来源:限制性股票和二级市场购入; (四)减持数量及比例: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拟减持不超过596,2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五)减持期间:2020年8月25日起6个月内(窗口期除外); (六)减持价格:市场价格。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王晓雯作为公司董事、总裁,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王晓雯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并履行承诺。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王晓雯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下列减持行为: (一)大股东减持,即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下统称大股东),减持所持有的股份,但其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除外; (二)特定股东减持,即大股东以外的股东,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以下统称特定股份); (三)董监高减持所持有的股份。 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股票收益互换等方式取得股份的减持,适用本细则。 特定股份在解除限售前发生非交易过户,受让方后续对该部分股份的减持,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细则以及本所其他业务规则;对持股比例、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做出的承诺。 第四条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该部分股份的,除遵守前款规定外,自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50%。 第五条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大宗交易的出让方与受让方,应当明确其所买卖股份的数量、性质、种类、价格,并遵守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第六条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大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后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的,出让方、受让方在6个月内应当遵守本细则第四条第一款减持比例的规定,并应当依照本细则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分别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特定股份后,受让方在6个月内减持所受让股份的,出让方、受让方应当遵守本细则第四条第一款减持比例的规定。 第七条股东开立多个证券账户的,对各证券账户的持股合并计算;股东开立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对客户信用证券账户与普通证券账户的持股合并计算。 股东开立多个证券账户、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各账户可减持数量按各账户内有关股份数量的比例分配确定。 第八条计算本细则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减持比例时,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合并计算。 一致行动人的认定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九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 (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

十大锂电池排名

十大锂电池排名 1、排名第一锂电池厂商—宁德时代CATL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ATL)成立于2011年,公司总部位于福建宁德。公司专注于通过电池技术,为全球绿色能源应用,提供能源存储解决方案。 公司研发生产电动汽车及储能系统的锂电池,电动汽车电池模组,电动汽车电池系统,动力总成,大型电网储能系统,智能电网储能系统,分布式家庭储能系统,及电池管理系统(BMS)。公司建立了动力和储能电池领域完整的研发、制造能力,拥有材料、电芯、锂电池系统、电池回收的全产业链核心技术。在储能领域,公司承接了部分关键客户的大型储能项目,年项目总量已超过40兆瓦时。 2、排名第二锂电池厂商—比亚迪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95年,横跨IT、汽车和新能源三大产业,分别在香港(H股)和深圳(A股)上市。全球较大的充电电池生产商,镍镉电池/手机锂电池畅销,具有强大的研发实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为磷酸铁锂动力电池。 在新能源领域,比亚迪成功推出了太阳能电站、储能电站、电动车、LED和电动叉车等新能源产品,并在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推广应用。凭借全球领先的铁锂电池技术,比亚迪正积极引领全球新能源产业变革。目前的有效产能为4.5Gwh,其中惠州1Gwh、深圳坑梓3.5Gwh,预计到2015年底,整体产能将达到6Gwh,2016年将扩张到10Gwh。比亚迪的动力电池仅供比亚迪自用。2015年上半年,比亚迪动力电

池业务收入约30亿元。 3、排名第三锂电池厂商—国轩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由珠海国轩贸易有限公司和合肥国轩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国轩主要从事锂电池材料、电芯设计工艺等供应商和服务商,专业从事新型锂离子电池及其材料的研发、生产和经营的企业。主要产品为磷酸铁锂材料、电芯、动力电池组、BMS系统及储能型锂电池组。 国轩高科目前的有效产能1.5Gwh,主要为方形和圆柱形动力锂电池电芯。国轩高科的主要客户包括南京金龙、江淮汽车、安凯客车、中联重科、上海申沃、东风汽车、河北御捷等。2015年上半年,国轩高科动力电池营业收入约7.5亿元左右。 4、排名第四锂电池厂商—力神电池 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97年,锂电池十大品牌,天津市名牌产品,行业标准起草单位,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整体电源解决方案,专注于于新能源汽车、储能和特种设备配套市场主力供应商。力神电池产品包括圆(柱)型、方型、动力和聚合物锂电池以及光伏系统、超级电容器等六大系列近千个型号。产品应用涵盖消费类电子产品、新能源交通工具和储能三大领域。 目前的有效产能约为1Gwh,主要客户包括江淮、吉利、一汽、东风汽车、南京金龙、厦门金龙、中通客车、天津清源等。2015年上半年,其动力电池业务收入约为5.7亿元。 5、排名第五锂电池厂商—中航锂电

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实施细则

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实施细则 (全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下列减持行为: (一)大股东减持,即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下统称大股东)减持其持有的股份,但其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除外; (二)特定股东减持,即大股东以外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以下统称特定股份)的股东(以下简称特定股东),减持其持有的该等股份; (三)董监高减持其持有的股份。 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减持股份的,适用本细则。 特定股份在解除限售前发生非交易过户,受让方后续对该部分股份的减持,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细则以及本所其他业务规则;对持股比例、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四条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在股份限制转让期间届满后十二个月内,减持数量还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五十。 第五条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前款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大宗交易买卖双方应当在交易时明确其所买卖股份的性质、数量、种类、价格,并遵守本细则相关规定。 第六条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所业务规则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大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后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的,出让方、受让方在六个月内应当继续遵守本细则第四条第一款减持比例的规定,还应当继续遵守本细则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信息披露的规定。

国轩高科2017届校园招聘会招聘简章【模板】

国轩高科2017届校园招聘会 招聘简章 一、公司简介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上市(股票代码:002074),现有员工5100余人,注册资金8.8亿元,总市值350亿元。是中国新能源动力电池的重要制造商之一。国轩高科专注技术驱动,秉承“产品为王、人才为本”的经营理念,不断实现动力电池技术新突破。现拥有合肥、上海、北京、美国、日本、德国等六大研发中心,专职研发人员550余人,其中硕博占比70%以上。预计2020年,公司研发团队将达到3000人的规模,博士占比达30%以上。公司现有合肥、庐江、南京、苏州、青岛、唐山、泸州建立七大产业基地,年产能达10Gwh。未来,国轩高科将继续以创造更多更优产品为己任,布局动力电池行业。预计到2020年,年产能将达30Gwh,为中国乃至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招聘专业 1.基本要求 (1)2017届全日制统招大学毕业生,硕士及以上学历; (2)具有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CET6级及以上; (3)具备良好的逻辑分析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

1.网申 统一网申入口:******/gxgk2017campus 进入后点击校招岗位选择对应专业投递简历。说明:网申成功后,需进行宣讲会现场简历投递; 网申截止日期为宣讲会当天晚上11:00; 2.在线测评 网申成功后,需要进行在线测评(测评链接和账号由公司推送)。 3.宣讲 按照校园招聘行程表参加对应院校的现场宣讲会。 4.初试 对于测评合格的人员,统一安排时间、地点进行初试,有关信息另行通知。 5.复试 初试合格的同学,统一安排复试,有关信息另行通知。 6.签约 复试合格的同学,将视为正式录用,签订三方协议。 四、校招院校

通达股份: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公告编号:2020-034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更换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64号)核准,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于2019年3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担任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持续督导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公司2020年4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发行工作开展的需要,公司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与海通证券签订了《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持续督导期限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期间及其后的一个完整会计年度,需延长保荐期间的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民生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海通证券承接。海通证券已指派胡瑶、张君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持续督导相关工作。两位保荐代表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对民生证券在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国轩高科: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国轩高科 股票代码:002074.SZ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注) 住所:珠海市斗门区白蕉科技工业园虹桥一路25号201室 通讯地址:珠海市斗门区白蕉科技工业园虹桥一路25号201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李缜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寿春路****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寿春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李晨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寿春路****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寿春路**** 注: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与李缜先生、李晨先生系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及可转债转股导致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国轩高科2018年财务分析详细报告-智泽华

国轩高科2018年财务分析详细报告 一、资产结构分析 1.资产构成基本情况 国轩高科2018年资产总额为2,058,700.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 1,239,633.4万元,主要分布在应收账款、货币资金、存货等环节,分别占企业流动资产合计的40.34%、24.95%和18.37%。非流动资产为819,066.87万元,主要分布在固定资产和长期投资,分别占企业非流动资产的57.43%、16.12%。 资产构成表 2.流动资产构成特点 企业流动资产中被别人占用的、应当收回的资产数额较大,约占企业

流动资产的40.92%,应当加强应收款项管理,关注应收款项的质量。企业持有的货币性资产数额较大,约占流动资产的35.68%,表明企业的支付能力和应变能力较强。但这种应变能力主要是由短期借款及应付票据来支持的,应当对偿债风险给予关注。 流动资产构成表 3.资产的增减变化 2018年总资产为2,058,700.27万元,与2017年的1,709,689.95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20.41%。

4.资产的增减变化原因 以下项目的变动使资产总额增加:应收账款增加144,920.07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32,710.69万元,存货增加76,252.12万元,应收票据增加48,461.8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31,207.32万元,在建工程增加 19,856.13万元,长期投资增加19,560.77万元,其他流动资产增加10,999.8万元,无形资产增加10,174.11万元,开发支出增加8,399.02万元,预付款项增加7,336.09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5,543.35万元,其他应收款增加1,867.01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增加1,788.34万元,长期待摊费用增加542.55万元,工程物资增加100.59万元,共计增加519,719.74万

国轩高科2019年财务分析详细报告

国轩高科2019年财务分析详细报告 一、资产结构分析 1.资产构成基本情况 国轩高科2019年资产总额为2,517,044.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1,476,099.74万元,主要分布在应收账款、存货、货币资金等环节,分别占企业流动资产合计的37.98%、26.82%和24.49%。非流动资产为 1,040,944.97万元,主要分布在无形资产和长期投资,分别占企业非流动资产的7.95%、6.96%。 资产构成表 项目名称 2019年2018年2017年 数值百分比(%) 数值百分比(%) 数值百分比(%) 总资产2,517,044.7 1 100.00 2,058,700.2 7 100.00 1,709,689.9 5 100.00 流动资产1,476,099.7 4 58.64 1,239,633.4 60.21 1,118,717.6 65.43 长期投资72,439.6 2.88 132,003.68 6.41 112,442.91 6.58 固定资产0 0.00 470,404.13 22.85 337,693.44 19.75 其他968,505.37 38.48 216,659.06 10.52 140,836 8.24 2.流动资产构成特点

企业流动资产中被别人占用的、应当收回的资产数额较大,约占企业流动资产的37.98%,应当加强应收款项管理,关注应收款项的质量。企业持有的货币性资产数额较大,约占流动资产的27.85%,表明企业的支付能力和应变能力较强。但这种应变能力主要是由短期借款及应付票据来支持的,应当对偿债风险给予关注。 流动资产构成表 项目名称 2019年2018年2017年 数值百分比(%) 数值百分比(%) 数值百分比(%) 流动资产1,476,099.7 4 100.00 1,239,633.4 100.00 1,118,717.6 100.00 存货395,883.19 26.82 227,713.53 18.37 151,461.41 13.54 应收账款560,663.52 37.98 500,074.37 40.34 355,154.3 31.75 其他应收款0 0.00 7,232.85 0.58 5,365.85 0.48 交易性金融资产0 0.00 0 0.00 0 0.00 应收票据49,605.69 3.36 133,034.02 10.73 84,572.22 7.56 货币资金361,474.97 24.49 309,237.97 24.95 479,877.41 42.90 其他108,472.37 7.35 62,340.65 5.03 42,286.42 3.78 3.资产的增减变化 2019年总资产为2,517,044.71万元,与2018年的2,058,700.27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22.26%。

国轩高科:董事会对2019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2019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强调事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5.(5)关联方资金拆借”所述,2019年11月18日,国轩高科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通过其基建供应商间接转款4,000.00万元给国轩高科的控股股东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归还珠海国轩贸易有限公司银行借款,形成了对国轩高科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国轩高科已收到珠海国轩贸易有限公司上述占用资金及利息合计4,078.30万元。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强调事项段提醒财务报告使用者关注的事项是客观、真实存在的。公司控股股东已于审计报告出具日前全额归还了占用资金及利息,该事项的影响已消除。董事会已采取有效措施,尽力消除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国轩高科:总经理工作细则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的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领导能力。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聘任的总经理,该聘任无效,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款情形的,公司可以解聘。 第六条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七条总经理解聘事由如下: (一)董事会决议解聘。解聘公司总经理,必须由董事会决议,并由董事会提前一个月向总经理本人提出解聘的理由; (二)总经理提出辞职。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第八条解聘总经理或总经理因故辞职离任前,董事会应对其任期内经营状况进行审计。 第九条董事会违反劳动雇佣合同解聘总经理,如果给总经理造成损害的,

深交所大股东、董监高增减持相关规则汇编

大股东、董监高增减持规定及信息披露要求归纳 注:本文未关注与股票性质、股票来源、追加承诺相关的买卖行为有关限制规定,且以深交所的规定为主

备注1:既是5%以上股东,又是公司董监高的,从严遵守。涉及持续增持和爬行增持的,请参看“爬行增持”有关介绍。 备注2:限售股的解限上市,需在3个交易日前向交易所、登记公司申请解限,并在上市流通前3天发布提示性公告,具体请参考以下规则:《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新发行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6号——解除限售》、《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证券发行、上市与流通》、《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4.3.X,《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限售股份登记存管业务指南》。 备注3:限售期间需要转让的,可参考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版)第5.1.6条规定情形的,经该所同意豁免限售承诺的,可以进行转让;此外,根据新闻报道,限售股在锁定期转让的通行做法是,双方签订转让协议在限售期内完成资金交割,待股权解禁后,以大宗交易的形式完成全部交易手续,但仍存在法律风险。股权分置改革的可能涉及《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 备注4:上表中的“日”均指交易日。 附:涉及的法律法规规则 《证券法》2014年 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

MIR DATABANK工业机器人-工业观察-11月11日

MIR DATABANK工业机器人-工业观察 ——2019年11月11日 下述新闻摘要由MIR DATABANK数据平台收集、整理、撰写。其中原创新闻属于MIR DATABANK数据平台所有。(MIR DATABANK数据平台属德佳咨询旗下品牌) 行业。2019年3月底,《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下发。 此次政策,补贴下调幅度约50%。锂电池企业受补贴退坡影响,导致竞争加剧。MIR根据 公开资料将已公布的锂电上市公司的财报数据做了简单统计,从这10家锂电上市公司的营 收金额来看,目前比亚迪电池业务还没有拆分,因此无法单独统计其电池业务的营收,而得 益于整车和电子、光伏等业务,比亚迪比其他同行的应收金额高得多,排在后面的是宁德时

代、欣旺达和德赛电池。MIR认为只有技术实力强的企业可以通过降低成本,或者提升产品技术门槛来保证盈利能力稳定,国内动力电池企业中,宁德时代和比亚迪处于绝对领先的位置,他们在新能源汽车政策不断提升参数要求的情况下,将会越来越强。到2020年后,预计中国动力电池企业只会有TOP5-10家能存活下来。 示设备、无屏显示光机、智能控制系统解决方案、Micro LED项目;二期建设光电产业研究院、Micro LED下一代显示技术项目;三期建设Micro LED显示屏及终端产品、投影电视及配件、相关家电产品等项目。 MIR点评:2019年为5G手机发展元年,由于5G基带芯片和射频模组的需求上升,将带动半导体构装材料领域的发展,5G和折叠屏也将引领新一轮技术创新,各大公司纷纷加大

对半导体产业的投资。2022年全球会有超过四成智能手机具有5G功能,带来高达410亿美元的全球IC半导体产业机会(智能手机350亿,基础建设60亿),期许产业界能把握5G带来的机会,开创半导体的新契机。 厂商动态 1)来福谐波完成近亿元C轮融资 11月5日,来福谐波宣布已经完成了国中创投和联创永浚共同投资的近亿元C轮融资,本轮融资主要用于新产品开发及海外市场拓展。浙江来福谐波传动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高精密谐波减速器的专业化公司。 2)拓斯达2019年前三季度净利润1.43亿元同比增长11.1% 拓斯达10月30日最新公布的2019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0.9亿元,同比增长28.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亿元,同比增长11.1%。 MIR点评:拓斯达主要的业务板块是机器人以及成套业务板块,在2019年国内工业机器人销量持续下滑的背景之下,公司该业务板块2019H1同比增长35.7%。该业务下游主要集中在3C、新能源与汽车领域,其中3C领域占比最多超过50%,2019年公司积极开拓下游大客户,拿到客户较多订单,订单执行周期在半年以内,营收同比有较高增速。预计拓

董监高减持相关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七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管理 3.7.1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本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其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等):(一)新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申请股票上市时; (二)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 (三)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 (四)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2个交易日内; (五)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 (六)本所要求的其他时间。 以上申报数据视为相关人员向本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按相关规定予以管理的申请。 3.7.2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其向本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同意本所及时公布相关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7.3 上市公司应当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要求,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并及时反馈确认结果。如因确认错误或反馈更正信息不及时等造成任何法律纠纷,均由上市公司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7.4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委托上市公司申报个人信息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其申报数据资料,对其身份证件号码项下开立的证券账户中已登记的本公司股份予以锁定。 上市已满一年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方式年内新增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上市未满一年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内新增的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 3.7.5 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在本所上市的本公司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其本

国轩高科2020年上半年管理水平报告

国轩高科2020年上半年管理水平报告 一、成本费用分析 1、成本构成情况 国轩高科2020年上半年成本费用总额为226,242.52万元,其中:营业成本为181,481.11万元,占成本总额的80.22%;销售费用为11,797.48万元,占成本总额的5.21%;管理费用为18,335.87万元,占成本总额的8.1%;财务费用为13,010.74万元,占成本总额的5.75%;营业税金及附加为 1,617.33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71%。 成本构成表(占成本费用总额的比例)(万元) 项目名称 2018年上半年2019年上半年2020年上半年 数值百分比(%) 数值百分比(%) 数值百分比(%) 成本费用总额 223,062.05 100.00 301,727.17 100.00 226,242.52 100.00 营业成本 172,793.72 77.46 254,218.76 84.25 181,481.11 80.22 营业税金及附加1,491.06 0.67 1,380.15 0.46 1,617.33 0.71 销售费用16,015.28 7.18 14,659.03 4.86 11,797.48 5.21 管理费用29,668.6 13.30 18,016.68 5.97 18,335.87 8.10 财务费用3,093.4 1.39 13,452.55 4.46 13,010.74 5.75 研发费用0 - 0 - 0 -

2、总成本变化情况及原因分析 国轩高科2020年上半年成本费用总额为226,242.52万元,与2019年上半年的301,727.17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25.02%。以下项目的变动使总成本增加:管理费用增加319.19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237.18万元,共计增加556.37万元;以下项目的变动使总成本减少:财务费用减少441.8万元,销售费用减少2,861.55万元,资产减值损失减少17,440.13万元,营业成本减少72,737.66万元,共计减少93,481.14万元。各项科目变化引起总成本减少92,924.77万元。 成本构成变动情况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万元) 3、营业成本控制情况 2020年上半年营业成本为181,481.11万元,与2019年上半年的254,218.76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28.61%。 4、销售费用变化及合理性评价 2020年上半年销售费用为11,797.48万元,与2019年上半年的 14,659.03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19.52%。从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变化情况来看,2020年上半年销售费用大幅度下降的同时营业收入也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但收入下降快于投入下降,经营业务开展得不太理想。

国轩高科: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年,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5,889.86万元,同比下降3.28%;实现营业利润5,885.34万元,同比下降90.79%;实现利润总额5,189.43万元,同比下降91.97%;实现净利润4,833.27万元,同比下降91.69%,其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125.38万元,同比下降 91.17%。现将2019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合并报表范围和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一)2019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19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包括: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泰富电器制造有限公司、苏州东源天利电器有限公司、南通阿斯通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南通东源电力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南通东源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徽国轩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国瑞新能源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轩邑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国轩高科(美国)有限公司、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合肥国轩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青岛国轩电池有限公司、唐山国轩电池有限公司、国轩新能源(庐江)有限公司、国轩高科日本株式会社、合肥国轩精密涂布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合肥轩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南京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国轩新能源(合肥)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国轩高科(香港)有限公司、国轩高科(新加坡)有限公司。 (二)2019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己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0]230Z2798号),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国轩高科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国轩高科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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