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颁布单位】劳动部

【颁布日期】19941206

【实施日期】19950101

【章名】全文

第一条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第四条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

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条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作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第十一条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资。在破产清偿中用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欠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规定,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同时抄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

劳部发(1995]2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劳动人事司、解放军总后勤部劳动工资局,国家计划单列企业集团:

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89号)发布后,各地区,各部门在贯彻执行中遇到一些问题。为此经研究,我们制定了《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一九九五年五月十二日

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以下简称《规定》确定的原则,现就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所称“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系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

因劳动合同制度尚处于推进的过程中,按上述条款规定执行确有困难的,地方或行业劳动行政部门可在不违反《规定》所确定的总的原则基础上,制定过渡措施。

二、关于加班加点的工资支付问题。

l、《规定》第十三条第(一)、(二)、(三)款规定的在符合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制度工时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及安排休息日和法定休假节日工作应支付的工资,是根据加班加点的多少,以劳动合同确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的一定倍数所支付的劳动报酬,即凡是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补休的,均应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150%、200%的工资;安排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2、关于劳动者日工资的折算。由于劳动定额等劳动标准都与制度工时相联系,因此,劳动者日工资可统一按劳动者本人的月工资标准除以每月制度工作天数进行折算。

根据国家关于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的规定,每月制度工时天数为21.5天。考虑到国家允许施行每周40小时工时制度有困难的企业最迟可以延期到1997年5月1日施行,因此,在过渡期内,实行每周44小时工时制度的企业,其日工资折算可仍按每月制度工作天数23.5天执行。

三、《规定》第十五条中所称‘‘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四、《规定》第十八条所称“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五、关于特殊人员的工资支付问题。

1、劳动者受处分后的工资支付:

(1)劳动者受行政处分后仍在原单位工作(如留用察看、降级等)或受刑事处分后重新就业的,应主要由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其工资报酬;

(2)劳动者受刑事处分期间,如收容审查、拘留(羁押)、缓刑、监外执行或劳动教养期间。其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学徒工、熟练工、大中专毕业生在学徒期、熟练期、见习期、试用期及转正定级后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3、新就业复员军人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文 件 号】京劳法发[1995]463号 【颁布部门】北京市其他机构 【颁布时间】1995-11-20 【实施时间】1995-11-20 【时 效 性】有效 各区、县劳动局,各局(总公司)劳动处,各计划单列企业: 现将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劳动合同 1.对长期脱离生产(工作)岗位的富余人员以及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协议期未满的请长假人员、请长病假人员、外借人员、带薪上学人员以及其它非在岗的人员,应依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和市人民政府1995年第1号令《北京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依据《北京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细则》第八条的规定签订《专项协议书》。 2.经企业批准的停薪留职人员在停薪留职期限内不愿回原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按其自动离职办理手续,解除劳动关系。按自动离职办理手续,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其档案由原用人单位转到其户口所在地区县劳动局。

在停薪留职期限内,愿意回原单位工作的,依据停薪留职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但应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完善停薪留职协议书,待停薪留职期限届满后,再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 3.对请长假、请长病假、停薪留职期满逾期不归的以及不辞而别的人员 ,用人单位应依据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的通知》(京劳关发〔1995〕第260号)的规定办理。 4.劳动者在同一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在固定工转制过程中,用人单位不得与固定工约定试用期。 5.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前的工作时间和签订劳动合同后的工作时间应合并计算。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只要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6.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未履行部分,应承担义务。双方已约定赔偿责任的,劳动者要承担约定的赔偿责任,没有约定的,若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依据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7.在固定工转制过程中,劳动者不得单方面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也不得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为由,借机辞退部分职工。 8.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原城镇合同制工人与本企业内原固定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应享受同等待遇,今后新招工人不再增加工资性补贴。原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单位,使用核增的工资性补贴建立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要用好管好,不得取消。

吉林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吉林省企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劳动者取得合法劳动报酬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企业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第四条企业在依法与劳动者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但不得低于省人民政府发布的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应根据劳动保障部门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结合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本企业的经济效益情况,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水平。

企业应将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工资决定的基本形式。暂不具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条件的企业,应通过其他民主方式决定本企业的工资分配事宜。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企业应当在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报酬事项。 企业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签订集体合同的,集体合同中应包括劳动报酬的事项。企业也可以就劳动报酬事项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签订工资协议。 第六条企业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七条企业应依法制定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支付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资支付项目; (二)工资支付标准; (三)工资支付形式; (四)工资支付对象; (五)工资支付时间;

(六)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七)工资扣除事项; (八)其它工资支付内容。 第八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等其它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第九条企业应当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以委托他人代领。受托人代领工资时应出具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书面委托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可以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并应将工资按时足额存入劳动者本人账户。 第十条企业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并至少保存两年备查。工资支付表应包括劳动者姓名、支付工资时间、应支付工资项目和数额、扣减项目和数额、实际支付的工资数额及领取工资者的签名等事项。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十一条工资必须在企业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之前的工作日支付。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39635

江苏华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公司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二、区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企业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企业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拖欠或克扣。 四、企业依法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并告知本企业全体农民工,同时抄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五、企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

及其他工资支付内容。 六、企业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 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七、企业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八、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 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 九、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督, 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 十、总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 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 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 清的工程款为限。 十一、企业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追 回的被拖欠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十二、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 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

2017年学生会下学期生劳部工作计划

2017年学生会下学期生劳部工作计划 新学期,新生活,新风尚。回顾过去,展望未来,我们将继续发扬我部门吃苦耐劳、脚踏实地的精神,并不断地求实创新,尽我们的全力为同学们营造一个干净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并紧密配合我院和院团委的各项工作。现将本学年的工作计划大致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我院《学生干部管理条例》的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院团委和院学生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二、奋斗目标努力工作,提高我院同学的卫生意识,让我院的整体卫生情况有个质的提高,同时使本部各成员得到充分的锻炼和发展。 三、具体安排: (1)我部将做好卫生宣传工作(主要是针对07级新生),让他们更加深入了解我校关于卫生方面的一系列标准和规定。 (2)抓好教室和公共卫生,创建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可以说教室卫生情况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同学们的学习效率及效果。教室方面我部将加强对教室卫生的监督: 派干事对教室进行不定期检查,每周对优秀和不达标教室进行通报,并对负责的系进行相应的表扬和批评。 (3)关于“清洁与环境保护”方面的征文。想搞好卫生首先得加强同学们的思想观念。让他们在思考的过程当中体会到做好卫生工作的必要性,并可以从中了解到同学们的真实看法,汲取更好的建议和方案。此活动希望能得到记者团和宣传部的协助。

(4)强后续人员的培养新学期里我部将把工作分配负责到人,让干事发挥自己的作用和创造力,让他们得到充分的锻炼,为下学年我部培养优秀的后备人才。我们三位部长将带领他们一起把工作作好,并对其工作提供指导和咨询。 (5)强合作,共同努力,把我院的学生工作做好。生劳部一直以来都与团委和学生会的各部门保持着友好的关系。在这一学年里我们将继续发扬传统,为其他部门所举行的活动及展开的工作提供他们所需且力所能及的帮助。使各部在互信互助的基础上,在和睦友好的气氛中把我院学生工作做得更好。 (6)做好学院和团委下达的各项工作这学年我部的工作安排大体如上,先将工作逐步细化,力争把工作做得更好。灵活调度,尽心尽力的把工作做好,不负老师和学生会的期望。具体安排:从上学期实施过程当中我们发现《生劳部卫生检查条例》存在不足,所以我们决定对《生劳部卫生检查条例》进行适当的修改,使条例更完善、合理,更能让广大的同学们接受。并印发至各系。使其熟悉“条例”并在“条例”的明确指导下,把教室及公共卫生搞好。b)我部打算成立一个监督小组,目前初步打算成员由07级成员组成,负责对我院教室卫生工作进行督促(性质类似抽查)。我院目前正在参评的教室有怀瑾楼、科学楼、创业楼、卓理楼、博益楼,这些楼层的教室由各系生劳部负责安排各班打扫。对于这些教室,我们会不定期地对几间教室进行抽查,来监督各系把教室保洁工作做好,而对于不认真打扫卫生的系、班级进行通报,这项工作还需要宣传部来配合我们部,从而确保工作更好的完成。在即将举行的“女生节”,“文化艺术巡礼月”,“科技节”,“校运会”等活动我部将配合各个部门做好后勤

学生会退会申请书范文5000字

学生会退会申请书范文5000字 申请人:某某某 XXXX年XX月XX日 主席: 您好! 首先,非常感谢您这一学期来对我的信任和关照。 光阴荏苒,岁月如梭。每每回顾上一学期的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我的感悟、感想、感受都非常的深刻,许多工作生活的场景 都依然深记在我的脑海之中。在积极向团组织靠拢的这段时间内, 我感悟到作为学生干部为班级同学服务的重要性,与同学们的朝夕 相处让我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和彼此间的友爱,从班级日常工作中得 到锻炼,使我对学习、工作都有了更加深层次的认识。 这段时间,我认真回顾了这一学期来的工作情况,觉得来学生会工作是我的幸运,我一直非常珍惜这份工作,这一年多来部长对我 的关心和教导,同学们对我的帮助让我感激不尽。 我在纪检部的时间已经有一个学期了,在这一个学期里我学到了许多关于做事和做人方面的道理,我原先是个不懂得做事和说话的人,而在纪检部的一个学期时间里,我变得会说话了,会做事了, 我有今天的成绩,全部都是纪检部恩赐给我的。 我在这一个学期的时间里学到的道理使我受益终身,我在部门里学到了如何跟成员们相处得更加融洽,使大家在一起能够非常开心、非常快乐,每当自己看到他们那张活泼可爱的笑脸时,我便又下起 我决心,一定要好好学习,等将来我们又有机会又可以在一起有说 有笑,真的,每当自己到开会的场所时,我的心里便轻松了许多, 忘记了外面黑暗的世界,强烈的竞争,残酷的现实,我有时候总是

觉得高中生活太残忍了,高考更加残忍,如果我不再与高中生活和 高考作斗争,我觉得更加残忍,我不能就这么过完我的一生,我还 有许多事情要做,不要轻意言败,我不会向困难低头的。 非常感激学生会和老师给予了我这样的工作和锻炼机会。但同时,我发觉自己从事学生会工作的兴趣也减退了,我不希望自己带着这 种情绪工作,对不起您也对不起我自己。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我很高兴能够进入学生会和各位一起工作,学习,在我们的通行中,我学到的很多。但现已高中,学习至关重要,又面临严重的高考形式,及父母的强烈要求,我不得不认真学 习! 因此我无能再为同学们服务!在此,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 学生会正式提出辞职。 离开这个大家庭,离开这些曾经同甘共苦的同学,很舍不得,舍不得主席的谆谆教诲,舍不得同学之间的那片真诚和友善。也愿学 生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挥优势,扬长避短,祝愿学生会有更大的发 展! 某某某签字: 20xx年2月14日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1995年8月4日,劳动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 现将《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已于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现就劳动法在贯彻执行中遇到的若干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 1.劳动法第二条中的“个体经济组织”是指一般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 2.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 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 4.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 5.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在劳动法中被称为用人单位。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劳动法执行。根据劳动法的这一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应当视为用人单位。 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6.用人单位应与其富余人员、放长假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其劳动合同与在岗职工的劳动合同在内容上可以有所区别。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协商一致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就不在岗期间的有关事项作出规定。 7.用人单位应与其长期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员、以及其他非在岗但仍保持劳动关系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外借和上学期间,劳动合同中的某些相关条款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 8.请长病假的职工,在病假期间与原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9.原固定工中经批准的停薪留职人员,愿意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愿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10.根据劳动部《实施〈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问题的解答》(劳部发〔1995〕202号)的规定,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等党群专职人员也是职工的一员,依照劳动法的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有特殊规定的,可以按有关规定办理。 11.根据劳动部《实施〈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问题的解答》(劳部发〔1995〕202号)的规定,经理由其上级部门聘任(委任)的,应与聘任(委任)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公司制的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 12.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13.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原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条例

工资支付条例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4〕489号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国和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第四条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可以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条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

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修改次数: 发行版本:页码:1/8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工资支付的项目、标准、形式、周期和日期、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的标准、工资扣除及其他工资支付内容与相关要求。 2 术语及定义 2.1 基本工资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定额劳动报酬。 2.2 津贴是对员工在特殊条件下的额外劳动消耗或额外费用支出给予补偿的一种工资形式。 2.3 奖金是指员工提供超额劳动的报酬。 3 风险 3.1 未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 3.2 不支付或不按标准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3.3 工资相关信息不完整、不准确。 3.4 工资发放对象及金额不准确。 4 职责 4.1 人事是工资待遇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工资支付政策的制定及贯彻执行,对公司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对公司工资支付政策进行解释和答疑。 4.2 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工资支付政策的制定及实施工作。 5 管理内容

5.1 工资项目构成及标准 5.1.1 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奖金三部分构成。 5.1.1.1 基本工资为岗位(技)工资,包括:管理岗位工资、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和操作服务岗技工资。依据员工在指定岗位完成定额工作的状况计发。 5.1.1.2 公司工资总额内津贴项目分为五类。包括岗位性津贴、能力性津贴、累计贡献性津贴、地区性津贴、保留津贴。 5.1.1.3 在员工超额完成工作任务或业绩突出时,可发放奖金予以奖励。具体分配方式和标准由公司统一要求,制订分配办法进行考核发放。 5.1.2 公司引进的专门人才可执行协议工资,由公司与本人双方协商确定工资标准和支付方式,并签订岗位协议确定工作职责、考核方式、特殊情况下发放等事宜。 5.2 工资支付形式 员工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 5.3 工资支付周期及日期 5.3.1 基本工资和津贴每月支付一次,奖金由分配办法的规定支付。5.3.2 公司实行上发薪制度。于每月15日前支付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奖金由内部分配办法的规定支付,应于计发当月的25日前支付。 5.3.3 员工当月出勤状况的考核结果,在次月支付工资时计发。 5.4 工资支付相关要求 5.4.1 应使用公司统一的表式制作工资支付表。 5.4.2 应于每年1月31日之前,向员工提供上年工资清单。 5.4.3 员工月工资发放表、年工资清单由人事部门负责收集保存,保存时间不少于两年。

学生会部门工作计划范文【三篇】【精选】

【篇一】学生会部门工作计划 在新学期开始之际,我们首先要做好的就是尽快熟悉工作,并准备好迎接新生。在学习部现有的基础之上,从下届新生中吸收强势的新鲜血液组成新的学习部团体,完成自身的换届更新。继续开展以前部内优秀的活动项目,策划新的特色活动。同时,努力做好由学院、主席团下达的各项任务,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开展。力争成为让学院老师、主席团、同学们满意的部门。 一、学习部工作总体规划 1.继续做好本职工作力争有所突破,努力做好部门统筹工作,积极协助各部门的各项工作。不断完善自我,不断提高自我,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树立良好学风,丰富同学学习生活。 2、部门内,追求提高自我,完善自我,提升各方面的素质;放下心态,抱着一颗真诚的心协助老师们的工作,为我院同学服务。 3、加强与各年级以及相关社团的直接交流,建立好良好的信任与合作关系,以此加深对各年级的情况了解,集众人之力量,融集体之智慧,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效地开展学习部的工作。 4、积极开展好我校及我院的传统活动,创新思考,使这些活动更完善,更有效。并做出我们新的风格,独有的特色。 二、人员组织与管理: 干事是一个部门的本体与活力,也是学生会的后备成员,优秀干事的培养是必要的,也是重要的。学习部培养方案如下: 1、前期工作平均分配,在工作中发掘有才能的干事 2、在考勤方面注重态度和积极性 3、在活动中注重做事积极、认真、负责、无私、稳重等 4、在联系学生会各部门、联系老师、其他学长、学姐方面注重礼仪、态度、言辞 5、在配合其他部门开展活动时注重与各部长、干事之间的接洽与合作 我部准备下届新生中选拔新成员6人(争取每班两人)组成新的学习部,进行干事培训,指导部员尽快了解熟悉本部职责,适应新生活并为同学们服务。积极参与学生会各项活动,自觉自主地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交流;负责学习部活动项目和日常工作。 三、20xx学年第一学期工作与活动安排

退队申请书范文

退队申请书范文 退队申请书1尊敬的各位艺术团、舞蹈队的领导: 你们好!我是XXX。时间过得很快,一眨眼我进舞蹈队就已经一个学期了。当初懵懂却又满怀希望地去报名参加舞蹈队面试似乎就像昨天发生的事一样。在这上个学期,不管是出任务宣传比赛,还是参加大学生艺术节的比赛,在你们的带领下,我都能一步一步地完成任务。在此期间,我学到了很多与人交流沟通的技巧,做了很多我没想过会去做的事情。有过很多开心快乐,也尝过很多酸甜苦辣,这些都将永远记在我的心上,时时刻刻告诉自己我也是参加过院艺术团的人!曾经对自己说过,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当初选择进入舞蹈队绝不是我一时兴起,这是我还没有进入大学就一直梦寐以求的归宿。因为我爱跳舞,所以我想通过加入艺术团来继续我的兴趣。然而,现在只能很抱歉地说一声对不起,但是我离开艺术团绝不是不喜欢而是因为我身不由己。 我总是觉得现实很残酷而我却太过天真,但是如果我不再勇敢地同社会和现实作斗争,以后的我怎么有勇气面对未来?我想要努力去完成自己的目标,但是艺术团的工作也不想轻易地说放弃,但是我也知道一个道理,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所以我只能放弃自己的兴趣,决心好好学习。我不想辜负父母对我的期望,不想辜负他们在我身上花费的时间和金

钱,不想让他们再为我担心。我也想他们过上随意挥霍我努力赚回来的钱的日子,也想让他们无忧无虑地过日子。他们为我担心了一辈子,现在该是我回报他们的时候了。 我不曾想过离开,因为我知道这样的离开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就像刚进舞蹈队时的慷慨激昂到现在的轻轻离去。师姐也有跟我说过现在正是缺人手的时候希望我能留下来,但是我真的情非得已。我报读了辅修专业加上晚上的课也很多,很多时候例会和训练都不能照常参加,我觉得这样的我留下来舞蹈队也是拖后脚,为了不影响大家正常的工作我决定了离开。作为一个21世纪的现代人,责任是一种不可或缺的道德品质,不论是在艺术团还是将来踏入社会,一个具有责任感的人才可以担当起大事,所以为了不影响大家我才决定离开。 在舞蹈队的日子里交到了很多朋友,也长了很多方面的经验。每次活动中,加上各位干事的努力,我们都总是能把活动完满完成,也是这样一步一步的加深了对各位干事的印象。同时在每次活动中都能训练到我的胆量与集体的合作精神,也拓宽了我的视野,让我看到了很多不同种类的工作。所以我非常感谢各位师兄师姐,没有你们的辛勤付出,就没有今天这个受感染的我。是你们的态度影响了我不管是在学习上还是在工作上都要尽自己所能做到最好。 然而一切一切的事情都过去了,也到了我跟大家说再见的时候了。把我自已的目标一件一件地实现才是我现在最想做的事情。只有真正投入到工作中的人才能更好地完成每一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5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部发[1995]309号 目录 一、适用范围(1-5) 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6-17)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18-24) (三)经济性裁员(25)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无效劳动合同(26-35) (五)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36-43) (六)体制改革过程中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有关政策(44-50) (七)集体合同(51-52) 三、工资 (一)最低工资(53-59) (二)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60-62) (三)有关企业工资支付的政策(63-64) 四、工作时间和休假 (一)综合计算工作时间(65-69) (二)延长工作时间(70-71) (三)休假(72) 五、社会保险(73-81) 六、劳动争议(82-90) 七、法律责任(91-92) 八、适用法律(93-1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已于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施行,现就劳动法在贯彻执行中遇到的若干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 1、劳动法第二条中的“个体经济组织”是指一般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 2、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 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 4、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 5、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在劳动法中被称为用人单位。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劳动法执行。根据劳动法的这一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应当视为用人单位。 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2019最新版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2019最新版 第一条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 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关于劳动者工资的支付从来都是一个大问题,毕竟关系到劳动者生活养家。而在没有做出相关规定之前,有的单位以实物代替工资,这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此,我国专门制定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下面请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相关规定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第四条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企业工时管理制度及企业工资支付制度

广州宅急送快运有限公司 企业工时管理制度及企业工资支付制度 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单位下属的广州分公司以下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以一季度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拟对企业工时管理制度及企业工资支付制度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工作与休息安排计划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工作与休息安排计划: 一、市场发货淡季时期安排员工按正常工作时间工作,安排集中休假1—30天,并安排员工轮流进行轮休。 二、市场发货旺季时期安排员工每星期3—31小时加班,以满足我公司正常取派送任务。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工作与休息安排计划: 一、为配合公司业务特点与经营需要,在《劳动法》的规定范围内特订本办法,本办法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的员工为实施对象。 二、员工的休息计划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情况下交由各部门主管经理依据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自行安排,并于每月10日前上交人力资源部备案,以便人力资源部实施考勤。 三、休息日计算方式: 1、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员工每月可调休的天数计算方式: 加班小时数/8小时=轮休天数(注:统一按8小时=1天计算) 2、员工每月可调休的天数包括当月的双休假日。 3、在安排休息计划时,务必保证每位员工每周不得少于1天。 4、员工每月应休未休的调休天数,于考勤登记月份起3个月内安排休假。 5、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考勤人员依据其考勤记录与经部门主管加班申请表统计加班时间。 四、休息时间计算方式

1、员工标准工作时间为8小时,即从8:30-17:30,其中中午休息时间为 1小时。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考勤人员依据其 考勤记录与经部门主管加班申请表统计加班时间。 3、员工休息时间安排:员工加班工作时间实行每天累计计算,加班1小时,则可于当月任一工作日享受调休1小时或在提前告知部门主管情况下于次日推 迟1小时上班,依此类推。若存在有现场活动或其它特殊要求的情况,则员工需 要视工作安排,配合按规定时间准时到达。 4、员工选择此方式休息的,应休未休的时间,于考勤登记月份起3个月内 按8小时=1天的标准安排休假。 五、员工可按以上第三条与第四条两种方式自行选择休息方式,休息方式一 旦选定不可随时更改,如需更改则要得到总经理签字确认,并至人事行政部登记 备案。 六、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如遇到出差等无法正常考勤的特殊情况,均按8小时计算工作时间。 考勤管理制度及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劳动管理,根据国家《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时间 1、公司根据不同性质岗位实行不同的工作制,包括标准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2、标准工作制每周工作五天,每天8 小时。其他工作制以排班表等公司规定为准。 二、考勤管理 (一)干部、员工上下班实行开会点名制(早会点名记录考勤),考勤记录作为出勤及核发工资的依据。凡出差、请假、休假需填写请休假条提前按公司流程审批报备,如确有急事无法提前报备必须事后一日内由单位经理以上领导签字认可并注明原因。完成全月考勤登记后,月底由单位干部员工本人签字确认本月考勤,并按公司流程报备公司人资部核发工资。

新学期学生会劳动部工作计划1

新学期学生会劳动部工作计划1 青雾浮起,白雪覆地,时间似流水,转瞬即逝。一个学期已离我们而去。在短短的几个月里,我们付出了很多,同时也收获了很多,我部人员在这学期工作认真、负责。无论何时,都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但也存在少许不足,我们会积极改正并予以完善。秋学期的结束也就意味着春学期的开始。在下学期的工作中,我们会保持以往勤勤恳恳的工作态度,认认真真做好所有的工作。现对我部下学期工作作出以下计划: 一、常规工作 1、为继续创建洁净、美丽、和谐的大学校园,更好督促各班卫生工作的正常进行,每周五下午5:30实行卫生例检。 2、在例检中对各班卫生状况进行评分,就各班卫生上存在的问题给予记录。并通知相应劳动委员。 3、为了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实施例检的同时,每星期还实行不定期卫生抽查。抽查的成绩将带入周五的例检成绩中。 4、每周日下午,本部所有成员开部门例会,就各自对卫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交流。并对下一周工作做详细部署。 二、其他工作 1、我部将于三月份举办一次“文明班级评选”活动,在活动开展之前,我们会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首先我们会利用广播或以海报的形式进行宣传,让全系学生知道这个活动。我们会将本学期所

有的卫生排名、检查卫生的劳动委员的出勤率进行统计评比出‘优秀班级’‘优秀劳动委员’,我们会邀请系领导出席本次活动的颁奖活动,对获奖班级,获奖劳动委员进行颁奖。我们会在活动之前向系里申请好经费,分配好奖品,一二三等奖得主会获得相应的奖金与奖品,一等奖班级会获得相应的奖金奖品之外,还会获得由管理系劳动部办法的卫生流动红旗一枚。另外没有得奖的班级,我们会颁发鼓励奖,给予他们一定的鼓励。相信通过开展本次活动,激发了一些班级和劳动委员工作的积极性,这有助于我们以后工作开展的更加出色,同时通过本次活动的展开,某些班级和劳动委员看到了自己工作中的不足,相信他们以后肯定会更加努力认真工作,弥补以前工作的不足。 2、为进一步提高我部的人员素质,加强团队合作精神,提升凝聚力。下学期将组织开展以“走进博物馆,感受中国文化”为主题的志愿者活动。切实做到从现实出发,从自身做起,起到好的模范和带头作用。 3、针对“五一”劳动节,我部将会组织一次大型的图片展活动。将以“劳动光荣”为主题,把平时同学们的劳动场面展现出来。使更多同学积极参与其中,感受劳动的乐趣,充分发扬新型社会主义荣辱观。 4、在四月份,我部将会组织一次“生态之旅”活动,此次活动的目的地为——铜陵市青年生态园,此次活动的主题为“生态文明,绿化坏境”。届时我们会组织学生会全体成员参加本次活动,同时还邀请各班级代表参与其中,以充分宣传美化坏境和生态文明的重要性!

退部申请书5000字

退部申请书5000字 (文章一):学生会退部申请书学生会退会申请书尊敬的院学生会领导: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这一年来来对我的信任和关照。光阴荏苒,岁月如梭。每每回顾上一年的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我的感悟、感想、感受都非常的深刻,许多工作生活的场景都依然深记在我的脑海之中。在积极向团组织靠拢的这段时间内,我感悟到作为学生干部为班级同学服务的重要性,与同学们的朝夕相处让我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和彼此间的友爱,从班级日常工作中得到锻炼,使我对学习、工作都有了更加深层次的认识。这段时间,我认真回顾了上一学期来的工作情况,觉得来学生会工作是我的幸运,我一直非常珍惜这份工作,这半年多来部长对我的关心和教导,同学们对我的帮助让我感激不尽。我们学生会组建了也有一年多了,我在学生会纪检部的时间也已经有一年多了。看着学生会在我们共同的努力下,一步步地走来,有困难,我们肩并肩一起扛,有胜利,我们手牵手一起分享,我感到非常得自豪。在学生会的这段时间里我学到了许多关于做事和做人方面的道理,我原先是个不懂得做事和说话的人,而在纪检部的一年多的时间里,我变得会说话了,会做事了,我有今天的成绩,全部都是学生会恩赐给我的。我在这一个多学年的时间里学到的道理使我受益终身,我在部门里学到了如何跟成员们相处得更加融洽,使大家在一起能够非常开心、非常快乐,每当自己看到他们那张活泼可

爱的笑脸时,我便又下起我决心,一定要好好学习,等将来我们又有机会又可以在一起有说有笑,真的,每当自己到开会的场所时,我的心里便轻松了许多,忘记了外面黑暗的世界,强烈的竞争,残酷的现实,我不能就这么过完我的一生,我还有许多事情要做,不要轻意言败,我不会向困难低头的。这段时间以来在学生会工作中,我也产生了一些对学生会的感情, 同时也对此有一些自己的想法与观点。首先,我希望我们的学生会的纪律应该更严明一些,一个学生干部之所以优秀是因为他身在一个优秀的组织当中,当一个组织真正能团结起来时,我们的学生干部才能更有威信. 其次,我希望我们的学生会在新一年的工作中能够推出一定的奖惩措施,对表现突出的学生会成员一定要表扬,对做得不好的要批评,此项工作进行要公开,否则每人的工作量及工作效果不同还在受到同样的态度,这样不利于提高学生会干部的积极性. 在学生会工作的时间里,我学到很多东西,无论是交际方面还是做人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改善,感谢领导对我的关心和培养,对于我此刻的离开我只能表示深深的歉意。非常感激这份工作给予了我很好的锻炼机会。但同时,我发觉自己从事这份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长时间的工作让我有点吃不消。故我决定辞职。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我很高兴能够进入学生会和各位一起工作,学习,在我们的通行中,我学到的很多。非常感激学生会和老师给予了我这样的工作和锻炼机会。我不希望自己带着这种情绪工作,对不起您也对不起我自己。这个大家庭,离开这些曾经同甘共苦的同学,很舍不得,舍不得老师的谆谆教诲,舍不得同学之间的那片真诚和友善。也愿学生会在今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2019最新版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2019 最新版 第一条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关于劳动者工资的支付从来都是一个大问题,毕竟关系到劳动者生活养家。而在没有做出相关规定之前,有的单位以实物代替工资,这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此,我国专门制定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下面请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相关规定吧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

(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 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I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I 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I —第四条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 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 ~ 工资支付。 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I 替代货币支付。I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 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I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 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 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

某某公司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公司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系统各、分子公司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华唐集团公司系统各、子公司(以下简称企业)的在岗员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资是指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直接支付给员工的全部劳动报酬。 第二章一般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四条公司实行以绩效考核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 工资支付项目包括企业分配办法或劳动合同中明确的有关内容。 第五条企业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按照起薪时间的规定,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员工工资。 试用期间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企业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第六条工资以法定货币(人民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替代。 第七条企业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计发工资。 月内周数、平均工作天数和小时数、计薪日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进行折算。 企业支付员工工资的日期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具体为每月10日支付基本工资,20日支付绩效工资,遇有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可提前或推后在临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八条企业应将工资支付给员工本人,员工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的,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企业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第九条企业必须建立员工工资收入台帐,主要内容应包括员工姓名、支付数额、支付时间等,并按照国家会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保存十五年以上时间备查。 第十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任务或某项具体任务的员工,按有关协议或合同约定支付工资。 第十一条企业与员工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工资计发到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并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支付有关费用。 第十二条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企业按工资分配办法或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员工工资,且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章各种假期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十三条员工在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第十四条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在规定的

2020版学生会劳动部个人工作计划

编号:YB-JH-0977 ( 工作计划)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2020版学生会劳动部个人工 作计划 Frequently formulating work plans can make people’s life, work and study more regular, and develop good habits, which is a habit necessary for success in doing things

2020版学生会劳动部个人工作计划 摘要:经常制订工作计划,可以使人的生活、工作和学习比较有规律性,养成良好的习惯,因为习惯了制订 工作计划,于是让人变得不拖拉、不懒惰、不推诿、不依赖,养成一种做事成功必须具备的习惯。本内容可 以放心修改调整或直接使用。 【篇一】 总结回顾上一学年的工作历程,劳动部吸取了不少的经验教训,针对上学期的问题与经验,在本学期的工作中,劳动部一定会全面贯彻学生会的指导方针,大力维护同学的基本利益。加强同各部门的联系,将工作做的更圆满。现做此计划: 一、作为劳动部,我们部门肩负了对全校卫生检查和监督工作。新学期我们将依旧定时的进行严格的卫生检查为大家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卫生环境,对不合格的班级我们将责令其清扫,直到合格为止。并且及时做好卫生情况的反馈。同时我们也将加强自身的监督意识,做到公正、实事求是。努力完成学校交给我部门的任务。由此本学期劳动部将重点抓文明寝室建设,以增强同学自身修养,缔造优美生活环境,劳动部将与生活部,女工部、保卫部等部门密切合作,将第一年文明寝室工作继续进行下去,在本学期第一届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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