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通过验收的29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名单

2013年通过验收的29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名单
2013年通过验收的29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名单

附件

2013年通过验收的29个

国家重点实验室名单

序号实验室名称依托单位主管部门

1 低维量子物理国家重点实验室清华大学教育部

2 发光材料与器件国家重点实验室华南理工大学教育部

3 分子发育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

育生物学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

4 复杂系统管理与控制国家重点实

验室

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

究所

中国科学院

5 钢铁冶金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科技大学教育部

6 高温气体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

7 高性能复杂制造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南大学教育部

8 硅酸盐建筑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武汉理工大学教育部

9 旱区作物逆境生物学国家重点实

验室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育部

10 核探测与核电子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

究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中国科学院

11 荒漠与绿洲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

与地理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

12 机械结构力学及控制国家重点实

验室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业和信息化部

13 计算机体系结构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

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

14 理论物理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

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

15 流程工业综合自动化国家重点实验室东北大学教育部

—1—

序号实验室名称依托单位主管部门

16 流域水循环模拟与调控国家重点

实验室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

究院

水利部

17 煤矿灾害动力学与控制国家重点

实验室

重庆大学教育部

18 生命分析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南京大学教育部

19 生物地质与环境地质国家重点实

验室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育部

20 生殖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南京医科大学江苏省科技厅

21 水利工程仿真与安全国家重点实

验室

天津大学教育部

22 天然药物活性物质与功能国家重

点实验室

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

研究所

国家卫生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

23 天然药物活性组分与药效国家重

点实验室

中国药科大学教育部

24 微生物代谢国家重点实验室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部

25 细胞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

科学研究院

中国科学院

26 心血管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

心血管病医院

国家卫生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

27 信息光子学与光通信国家重点实

验室

北京邮电大学教育部

28 有机无机复合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化工大学教育部

29 真菌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

究所

中国科学院

—2—

2013年材料领域22所国家重点实验室介绍

2013年材料领域22所国家重点实验室介绍材料复合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武汉理工大学) 材料复合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于1987年由国家计委批准建设,1990年3月通过国家验收对外开放。主管部门为国家科技部,现任实验室名誉主任为哈佛大学Charles M. Lieber 教授,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为中科院院士顾秉林教授,实验室主任为张清杰教授。 实验室的主要研究方向及研究领域为: (1)原位复合技术与精细复合材料:采用燃烧反应合成、反应聚合、反应烧结等原位复合技术,制备力学性能和物理功能优异的精细复合材料; (2)梯度复合技术与梯度功能材料:采用梯度复合技术,制备组分、结构、功能呈梯度变化的功能梯度材料或结构—功能一体化材料; (3)纳米复合技术与纳米复合材料:采用金属—陶瓷、有机与无机纳米复合技术,分子、离子、纳米粒子自组技术,制备具有特殊性能的纳米复合结构与材料; (4)材料复合原理与材料设计:在不同尺度上建立材料结构与性能关系的模型与计算机模拟,包括:量子化学在材料中的应用,晶体结构与性能的计算机模拟;复合材料显微结构与性能关系的定量描述,梯度材料设计等。 超硬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吉林大学) 1989 年9月国家计委批准,利用世界银行贷款,依托吉林大学建设超硬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 1995年11月实验室通过国家验收并正式对外开放。崔田教授任实验室主任,邹广田院士任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 实验室的主要研究方向是:超硬材料和新型多功能高压相材料的制备科学与技术;高温高压等极端条件下的物理;超硬材料的物理基础和应用。实验室始终坚持材料研究与物理研究相结合,基础问题研究与应用技术研究相结合,重视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在金刚石和立方氮化硼的高温高压合成机制与触媒机理、金刚石薄膜和立方氮化硼薄膜的制备及应用、金属纳米材料的制备、高压物理和超高压技术等研究领域取得了一批重要科研成果。

国家级期刊名录

国家权威学术期刊参考名录 一、名录 《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民族研究》、《世界民族》、《求是》、《国际问题研究》、《人民日报》理论版(3000字以上论文)、《解放军报》理论版(3000字以上论文)、《光明日报》理论版(3000字以上论文)、《自然辩证法通讯》、《马克思主义研究》、《国际共运史研究》、《中共党史研究》、《高校理论战线》、《自然辩证法研究》、《政治学研究》、《社会学研究》、《世界宗教研究》、《孔子研究》、《中国行政管理》、《新华文摘》(3000 字以上论文)、《人民大学复印资料》(3000字以上论文)、《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国人才》、《经济法制》、《党建研究》、《中国青年研究》、《科学社会主义研究》、《法学》、《法学评论》、《中国人口科学》、《史学月刊》、《中国党政干部论坛》、《哲学动态》、《中国科技论坛》、《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道德与文明》。 《中国语文》、《文学评论》、《文学遗产》、《文艺研究》、《外国文学评论》、《外语教学与研究》、《中国翻译》、《辞书研究》、《文艺理论研究》、《古代语研究》、《红楼梦学刊》、《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民族语文》、《文艺理论与批评》、《方言》、《民族文学研究》、《外国文学研究》、《中国话言学报》、《外国语》、《外语界》、《现代外语》、《美学与艺术学研究》、《语文建设》、《语文研究》、《语言研究》、《当代语言学》、《当代作家评论》、《鲁迅研究月刊》、《文艺争鸣》、《新文学史料》、《中国比较文学》、《电影艺术》、《民族文学》、《明清小说研究》、《中国藏学》、《西藏研究》、《语言与翻译》、《回族研究》、《蒙古语言文学》、《中国民族教育》、《外语学刊》、《外语研究》、《外语教学》、《外语电化教育》、《外语与外语教学》。 《人民音乐》、《音乐创作》、《中国电视》、《舞蹈》、《黄钟》、《音乐艺术》、《中国书法》《中国音乐学》、《音乐研究》、《中国音乐》、《美术》、《美术研究》、《中国摄影》、《舞蹈艺术》、《中国油画》。 《中国工艺美术》、《雕塑》、《装饰》、《中国纺织美术》、《中国服装》、《服装科技》、《中国包装》、《国外包装技术》、《中国广告》、《国际广告》、《家具》、《中国陶瓷》、《中国宝玉石》。 《历史研究》、《中国史研究》、《世界历史》、《近代史研究》、《史学理论研究》、《中国史研究动态》、《党的文献》、《历史教学》、《历史档案》、《文物》、《考古学报》、《中国图书馆学报》、《西欧研究》、《美国研究》、《考古》、《文献》、《考古与文物》、《中国钱币》、《中国博物馆》、《敦煌研究》、《大学图书馆学报》、《情报学报》、《图书情报工作》、《图书情报知识》、

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名单(截至2015年9月)

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名单汇总 2015-09-08 姜进举 截至2015年9月,科技部一共批复了三批共计174家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其中第一批36家,第二批63家,第三批75家。 其中海洋领域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如下: 1.海洋涂料国家重点实验室(第一批),海洋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青岛市 2.海洋石油高效开发国家重点实验室(第一批),中海石油研究中心,国资委 3.深海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第二批),长沙矿冶研究院,国资委 4.海上风力发电技术与检测国家重点实验室(第二批),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 5.大黄鱼育种国家重点实验室(第三批),福建福鼎海鸥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福建省 6.海洋装备用金属材料及其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第三批),鞍钢集团公司,辽宁省 7.海藻活性物质国家重点实验室(第三批),青岛明月海藻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 8.深海载人装备国家重点实验室(第三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二研究所,国资委

附件 第三批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拟新建立项名单 (按拼音排序) 序号实验室名称依托单位推荐部门 1 白云鄂博稀土资源研究与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包头稀土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 2 长寿命高温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四川省科技厅 3 超硬材料磨具国家重点实验室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河南省科技厅 4 创新天然药物与中药注射剂国家重点实验室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江西省科技厅 5 创新药物与高效节能降耗制药设备国家重点实验室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本草天工科 技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省科技厅 6 创新中药关键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科委 7 大功率交流传动电力机车系统集成国家重点实验室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湖南省科技厅 8 大黄鱼育种国家重点实验室福建福鼎海鸥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福建省科技厅 9 大型电气传动系统与装备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天水电气传动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科技厅

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价规则

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管理,规范实验室评估工作,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定期评估是实验室管理的重要环节,评估对象是所有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周期为5年,每年评估1-2个领域的实验室。定期评估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建立定期评估与年度考核有机结合的制度。 第三条定期评估的目的是全面了解和检查实验室5年的运行状况,总结经验和成绩,发现问题,促进实验室发展。评估重点是实验室的研究水平与贡献、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评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优胜劣汰的原则,依靠专家,注重实效。 第四条科学技术部(以下简称科技部)负责评估的组

织实施,制定实验室评估规则与工作规程,确定参评实验室名单,委托和指导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确定和发布评估结果。 第五条科技部根据评估领域择优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具体评估工作。第三方评估机构应具备开展评估工作的能力,熟悉相关领域发展情况,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 第六条评估机构、工作人员和评估专家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密规定,科学、公正、独立地行使职责和权利。评估机构、工作人员和评估专家不得对外发布相关过程信息,不得收取评估对象任何评审费用、礼品、礼金。 第七条实验室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部门实验室的评估工作,实验室依托单位应为实验室评估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二章评估材料 第八条评估材料是实验室评估的依据,包括年度报告、年度考核报告和五年工作总结。年度报告纳入国家科技报告

服务系统,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第九条实验室根据评估期内每年提交的年度报告提出五年工作总结。五年工作总结中列举的论文、专著、数据库、专利、软件著作权、奖励、技术成果转让必须是评估期内取得。 第十条实验室依托单位负责实验室年度考核,提供实验室年度考核报告,年度考核报告和实验室五年工作总结要在依托单位内部提前公示。 第十一条评估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和日期提交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应组织人员对评估材料进行审核。 第三章评估程序 第十二条评估机构根据科技部委托,拟定评估方案,受理评估材料,组织专家开展评估工作。 第十三条评估专家由本领域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熟悉实验室工作的同行专家和管理专家组成。 第十四条评估实行回避和专家信用记录制度。与实验

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家、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 第三条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科技发展方针,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目标,针对学科发展前沿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科技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其目标是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 第四条实验室是依托大学、科研院所和其他具有原始创新能力的机构建设的科研实体。具有相对独立的人事权和财务权。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国家对实验室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科学技术部(以下简称科技部)是实验室的宏观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编制和组织实施实验室总体规划和发展计划。 2、制定实验室发展方针、政策和规章,宏观指导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 3、批准实验室的建立、重组、合并和撤消。组织实验室评估和考核。 4、拨发有关经费。 第六条国务院部门(行业)或地方省市科技管理部门是实验室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国家有关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支持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 2、依据本办法制定本部门(行业、地方)实验室管理细则,指导实验室的运行和管理,组织实施实验室建设。 3、聘任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 4、拨发、配套有关经费。 第七条依托单位是实施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具体负责单位,主要职责是:

1、为实验室提供后勤保障以及经费等配套条件。 2、负责推荐实验室主任及学术委员会主任,聘任实验室副主任、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及委员。 3、对实验室进行年度考核,配合科技部和主管部门做好对实验室的评估工作等。 4、根据学术委员会建议,提出实验室研究方向、任务、目标等重大调整意见报主管部门,解决实验室建设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 第三章设立与建设 第八条为促进我国科学技术进步,提高科技可持续创新能力,加强基础研究基地建设,稳定基础研究队伍,培养和吸引国内外优秀科技人才,国家有计划、有重点地装备、新建和调整实验室。 第九条实验室建设坚持“三高一优两重点”的原则。即高水平研究机构、高校和高科技企业;优秀的部门(行业)或地方实验室;“两重点”指具有突击前沿获取原始科学创新能力的专门学科实验室和集成关键性、原创性科学技术能力的跨学科综合实验室。 第十条科技部根据国家科技发展纲要,制定《国家重点实验室发展规划》,指导实验室建设。 第十一条申请实验室建设的基本条件:1、一般为已运行、并对外开放2 年以上的部门(地方、高科技企业)重点实验室,在本领域中具有国际先进水平或特色,能承担和完成国家重大科研任务;2、依托单位能为实验室提供后勤保障及相应经费等配套条件;3、主管部门能保证实验室建设配套经费及建成后实验室的运行经费。 第十二条依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申报实验室由依托单位提出、主管部门择优推荐(无主管部门的机构,可直接向科技部申报),并报送《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附件一),科技部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由申请单位填报《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附件二),经主管部门初审,报科技部批准立项。 第十三条实验室立项后进入建设实施期,其国拨及配套经费应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要求安排,主要用于购置先进仪器设备及必要软件等,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应采用招标形式。 第十四条实验室建设应本着“边建设、边研究、边开放”的原则。依托单位在实施实验室建设期间,要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进展情况,保证实验室人员的

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权威学术刊物目录(试行)

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权威学术刊物目录(试行) 一、综合类 序号刊物名称主办单位 1中国社会科学中国社会科学院 2中国科学A、B、C、D辑中国科学院 3科学通报中国科学院 4中国工程科学中国工程院 5求是中共中央宣传部 6新华文摘人民出版社 7光明日报理论版 8人民日报理论版 二、数学、物理、化学、化工 序号刊物名称主办单位 1应用数学学报中国数学会 2数学学报中国数学会 3数学进展中国数学会 中科院理论物理所 4理论物理通讯 (Communications in Theoretical Physics) 中国物理学会 5中国物理快报 (Chinese Physics Letters) 6地球物理学报中国地球物理学会 中国物理学会 7化学物理学报 (Chinese Journal of

Chemical Physics) 8物理学进展中国物理学会 9物理学报中国物理学会 10生物物理学报中国生物物理学会 11大气科学中科院大气物理研究所 12光学学报中国光学学会 13红外与毫米波学报中国光学学会 14硅酸盐学报中国硅酸盐学会 15声学学报中国声学学会会刊,中科院声学 研究所主办 16色谱中国化学会 17无机化学学报中国化学会 18物理化学学报中国化学会 19化学学报中国化学会 20电化学中国化学会 21分析化学中国化学会 22应用化学中国化学会 23有机化学中国化学会 24高分子学报中国化学会 25化学通报中国化学会 中国化学会 26中国化学快报 (Chinese Chemical Letters) 中国化学会 27高分子科学 (Chinese Journal of Polymer Science) 28高等学校化学学报教育部(吉林大学承办) 29化工学报中国化工学会

有机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简介

有机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简介 1.1简介 有机地球化学是研究地质体中有机质分布、迁移、富集与转化的科学。生物死亡后的有机质演化及其地球化学过程均属其研究范畴。有机地球化学是当代地球科学最重要的分支学科之一,其发展壮大,与人类面临的能源、环境等问题紧密相关,因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有机地球化学已形成石油地球化学、环境有机地球化学和生物有机地球化学等三个较稳定的研究方向。 有机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于1989年获批准建设,1992年11月通过国家计委组织的验收并正式对外开放。现任学术委员会主任为北京大学陶澍院士,实验室主任为张干研究员。实验室现有固定人员72人,其中科研人员53人,技术支撑人员18人,行政秘书1人。现有在站博士后22人、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203名。实验室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基金委“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6人,基金委“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3人,中组部“万人计划”入选者3人。实验室总面积7700平方米。现有11类大型/超大型仪器/设施、18个专业实验室,截至2017年底,大中型仪器设备原值逾2.2亿元。 “十三五”期间,实验室主要在油气地球化学和环境地球化学两大研究领域,在深层油气资源与评价、非常规油气资源与评价、环境有机污染过程与风险管控原理、大气环境化学与区域空气质量改善原理等四个主要研究方向,承担重大研究任务,组织和部署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同时,亦针对区域与全球环境变化,开展有机生物地球化学探索性研究。 有机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精神,是“学,思,锲而不舍”(已故傅家谟先生的座右铭)。实验室的使命,是成为国际有机地球化学研究的卓越中心,服务于化石能源勘探和环

SCI收录中国期刊国家一级期刊名录一览表

SCI收录中国期刊一览表

国家一级期刊名录 JuneSnow-王从彦 https://www.360docs.net/doc/6310188608.html,/ 国家一级刊物目录是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原国家教委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确定的一级刊物。国家一级期刊目录如下: 一、国内一级学术期刊名录 1 人文、社会科学 30 经济学家59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1 中国社会科学(中、英 文版)* 31 世界经济60 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 中国社会科学评论(香 港)* 3 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32 会计研究61 中国体育科技 4 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 33 中国农村经济62 中国语文* 印资料 (全文复印) 34 农业经济问题63 古汉语研究 5 学术月刊35 中国土地科学64 语言研究 6 马克思主义研究* 36 中国工业经济65 外语教学与研究* 66 外国语 7 哲学研究* 37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 理 8 自然辩证法研究38 财贸经济67 中国翻译 9 自然辩证法通讯39 金融研究68 当代语言学(原为:国 外语言 10 心理学报* 40 国际金融研究学) 11 心理科学41 管理世界* 69 现代外语 12 世界宗教研究* 42 科学学研究70 外国文学评论*

13 统计研究43 科研管理71 外国文学 14 社会学研究* 44 新闻与传播研究* 72 外国文学研究 15 社会科学战线45 中国出版73 文学评论* 16 中国人口科学46 中国图书馆学报* 74 文艺研究* 17 民族研究47 图书情报工作75 文学遗产 18 政治学研究* 48 大学图书馆学报76 文艺理论研究 19 国际问题研究49 情报学报77 中国现代文学研究 丛刊 20 求是50 档案学研究78 美术研究 21 中共党史研究51 高等教育研究* 79 中国音乐学 22 台湾研究52 教育研究80 历史研究* 23 法学研究* 53 比较教育研究81 中国史研究 24 中国法学54 教育发展研究82 近代史研究 25 中外法学55 中国高教研究83 世界历史 26 法学评论56 高等工程教育研究84 考古学报 27 经济研究* 57 体育科学* 85 文史(中华书局) 28 中国经济史研究58 中国运动医学杂志86 敦煌研究 29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 究 注:带*号的学术期刊为人文社科权威级学术期刊 2 自然科学 1 中国科学(A-E 辑)(中、英文版) 28 红外与毫米波学报55 地理学报 2 科学通报(中、英文 版) 29 中国物理快报(英 文版) 56 遥感学报 3 自然科学进展(中、英 文版) 30 无机材料学报57 生理学报 4 浙江大学学报(英文 版)31 材料研究学报(材料 科学进展) 58 遗传学报 5 清华大学学报(英文 版) 32 化学物理学报59 动物学报 6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 (英文版)33 催化学报60 植物学报(中、英文 版) 7 数学学报34 化学学报(中、英文 版) 61 生物物理学报8 数学年刊(A、B辑) 35 物理化学学报62 生物化学与生物 物理学报 9 应用数学学报36 分析化学63 微生物学报 10 计算数学37 高分子学报(中、英 文版) 64 实验生物学报 11 数学进展38 无机化学学报65 细胞生物学杂志 12 系统科学与数学39 有机化学66 生态学报 13 高校应用数学学报40 高等学校化学学报67 古生物学报 14 应用数学与力学(英41 中国稀土学报68 植物分类学报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价规则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管理,规范实验室评估工作,根据《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评估是实验室管理的重要环节,其主要目的是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健全制度,创新机制,以评促建,加快发展,并为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条实验室评估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评估工作力求精简、高效,重点对实验室总体运行状况进行评价,实行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相结合,定性评估为主。主要指标为研究水平与贡献、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评估指标体系见附1)。 第五条所有通过验收并正式开放运行两年以上的实验室原则上都应参加五年一次的评估,通过验收但开放运行未达两年的实验室可自愿向教育部提交评估申请并参加评估。每年评估一至两个学科(领域)的实验室。 第六条实验室评估工作由教育部科技司负责组织与实施。 第二章职责 第七条教育部主要职责:组织制订评估规则和指标体系,确定评估任务,制订评估方案,接受评估申请,组织专家评估,发布评估报告,公布评估结果。 第八条实验室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指导评估工作,组织依托单位和实验室做好评估工作,审核和汇总评估申请材料。

第九条依托单位的主要职责:做好评估准备工作;审核评估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承担材料失实的连带责任;为实验室评估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十条参评实验室应认真准备和接受评估,准确真实地提供相关材料,不以任何方式影响评估的真实性。 第三章评估的程序 第十一条每年4月1日前,教育部确定当年参加评估的实验室名单,并通知实验室主管部门、依托单位。 第十二条实验室依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实验室评估名单下达后两个月内,向教育部提交经审核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申请书》(格式见附2)。 第十三条教育部按照当年的评估方案,组织专家评估,评估包括现场考察和综合评估两个阶段,评估专家由学术专家和管理专家组成。 第四章现场评估 第十四条现场评估按研究方向相近的原则将实验室分成若干组,专家组到现场对实验室进行考察。同一组实验室的现场评估原则上由同一批专家完成。现场评估在申请截止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 第十五条现场评估的主要目的是全面了解和评价实验室的运行状况,检查与核实实验室取得的成绩,明确指出实验室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 第十六条现场评估由专家组主持,主要内容包括:专家组听取实验室主任工作报告和代表性成果学术报告、考察仪器设备管理和运行情况、核实科研成果和开放情况、了解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抽查实验记录、召开座谈会和进行个别访谈等。

一、国内一级学术期刊名录(共433-种)

一、国内一级学术期刊名录(共433 种) 1.1 自然科学(124 种) 1. 中国科学:数学ISSN: 1674-7216 2. 中国科学:化学ISSN: 1674-7224 3. 中国科学:生命科学ISSN: 1674-7232 4. 中国科学:地球科学ISSN: 1674-7240 5. 中国科学:技术科学ISSN: 1674-7259 6. 中国科学:信息科学ISSN: 1674-7267 7. 中国科学:物理学力学天文学ISSN: 1674-7275 8. Science China Mathematics 中国科学:数学(英文版)ISSN: 1674-7283 9. Science China Chemistry 中国科学:化学(英文版)ISSN: 1674-7291 10. Science China Life Sciences 中国科学:生命科学(英文版)ISSN: 1006-9305 11. Science China Earth Sciences 中国科学:地球科学(英文版)ISSN: 1674-7313 12. Science China Technological Sciences 中国科学:技术科学(英文版)ISSN: 1674-7321 13. Science China Information Sciences 中国科学:信息科学(英文版)ISSN: 1674-733X 14. Science China Physics,Mechanics &Astonomy 中国科学:物理学力学天文学(英文版)ISSN: 1674-7348 15. 科学通报ISSN: 0023-074X 16. Chinese Science Bulletin 科学通报(英文版) ISSN: 1001-6538 17. 数学学报ISSN: 0583-1431 18. Acta Mathematica Sinica 数学学报(英文版)ISSN: 1439-8516 19. 数学年刊A辑(中文版)ISSN: 1000-8314 20. Chinese Annals of Mathematics 数学年刊B 辑(英文版) ISSN: 0252-9599 21. 应用数学学报ISSN: 0254-3079 22. 计算数学ISSN: 0254-7791 23. Journal of Computational Mathematics计算数学(英文版) ISSN: 0254-9409 24. 数学进展ISSN: 1000-0917 25. 系统科学与数学ISSN: 1000-0577 26. Journal of Systems Science and Complexity 系统科学与数学(英文版) ISSN: 1009-6124 27. 高校应用数学学报A 辑(中文版) ISSN: 1000-4424 28. Applied Mathematics:A Journal of Chinese Universities(Series B)高校应用数学学报B 辑(英文版)ISSN: 1005-1031 29. 数学物理学报(中文版)ISSN: 1003-3998 30. Acta Mathematica Scientia 数学物理学报(英文版) ISSN: 0252-9602 31. Algebra Colloquium 代数集刊(英)ISSN: 1005-3867 32. Applied Mathematics and Mechanics(English Edition)应用数学与力学(英文版)ISSN: 0253-4827 33. 力学学报ISSN: 0459-1879 34. Chinese Journal of Theoretical andApplied Mechanics 力学学报(英文版)ISSN:0567-7718 35. Acta Mechanica Solida Sinica 固体力学学报(英文版)ISSN: 0894-9166 36. 航空学报ISSN: 1000-6893 37. Chinese Journal of Aeronautics 中国航空学报(英文版) ISSN: 1000-9361

国家重点实验室

国家重点实验室(主管部门:科技部)是依托一级法人单位建设、具有相对独立的人事权和财务权的科研实体,作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是国家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家、开展高层次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建设单位:主要以中科院各研究所、部属高校、重点大学为主要依托单位;另有建在企业(中央企业为主体)的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有利于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国家重点实验室全国名单 编号实验室名称依托单位 1分子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 2分子肿瘤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肿瘤研究所 3呼吸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广州医学院 4华南肿瘤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山大学 5计划生育生殖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 6家畜疫病病原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 7口腔疾病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四川大学 8脑与认知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 9农业虫害鼠害综合治理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 10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农业大学 11农业微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华中农业大学 12认知神经科学与学习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师范大学 13神经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 14生化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 15生物大分子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 16生物反应器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华东理工大学 17生物膜与膜生物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大学等 18生物治疗国家重点实验室四川大学 19实验血液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血液学研究所 20食品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江南大学等 21兽医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 22水稻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水稻研究所等 23天然药物及仿生药物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大学 24微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山东大学 25微生物资源前期开发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 26系统与进化植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 27新药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 28眼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山大学 29医学分子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 30医学基因组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上海交通大学 31医学免疫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 32医学神经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复旦大学 33医学遗传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南大学 34医药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南京大学 35遗传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复旦大学

合格供应商名录管理办法

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使用与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充分运用公司规模优势,规范对供应商的统一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加强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外包工程、供应材料质量,做好“合格供应商名录”的使用、管理、更新,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公司范围内,已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详见附表)的各类材料采购工作中,对供应商的选择、使用和管理。 本办法作为公司对材料采购供应商管理的规定和要求,所属各单位应遵照执行。供应商是指:公司以合同或协议形式,与外部其他单位或个人签订契约,将公司负责的业务(材料采购等)外包给专业、高效的服务提供商的经营形式。 第三条本规定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原则、评价、管理、调整与更新。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和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颁布后,所属各单位签订新的工程供货合同或购买物资材料时,原则上必须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取,特殊情况按第五条办理。 第五条:“临时物资供应商”的选取与授权; 当遇到特殊情况,“合格供方名录”无法满足项目部、分子公司需求,需

临时使用非合格供方名录内的供应商时,必须经过评价审批后方可使用(一次购买物资金额小于0.2万元除外)。 (1)项目部、分子公司必须严格评审不在合格供方名录中的供应商,组织专业人员对供应商的资质情况、经营情况、物资供应保障能力、物资质量保障体系、供应商服务水平、物资价格水平、物资款结算支付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对其进行全面的评估. (2)项目部需将评审结果形成书面文件上报公司备案后,方可使用(见附表《临时使用非合格供方名录供应商申请表》、附表《供应商评审表》)。 (3)申请通过的供应商仅限于该次招标采购临时使用。 第六条:如所属各单位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自行选取供应商,公司将不予认可,且不予供应商签订任何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第三章供应商的评价 第七条:“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的单位由公司各使用单位进行定期评价; 项目部、分子公司在一次物资采购执行完成后(含:季度物资采购和大宗物资采购),应及时组织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见附表《供应商履约评价表》,后附:样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使用单位,一份上报公司工程部(上报时间:按本办法第11条办理),做为公司考核、调整“外包单位(供应商)”的主要依据; 对一项物资采购合同或项目需跨年度执行的,项目部、分子公司应在年度末对供应商的履约过程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国家权威学术期刊参考名录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7月28日印发 国家权威学术期刊参考名录 《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民族研究》、《世界民族》、《求是》、《国际问题研究》、《人民日报》理论版、《解放军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自然辩证法通讯》、《马克思主义研究》、《国际共运史研究》、《中共党史研究》、《高校理论战线》、《自然辩证法研究》、《政治学研究》、《社会学研究》、《世界宗教研究》、《孔子研究》、《中国行政管理》、《新华文摘》、《人民大学复印资料》、《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国人才》、《经济法制》、《党建研究》、《中国青年研究》、《科学社会主义研究》、《法学》、《法学评论》、《中国人口科学》、《史学月刊》、《中国党政干部论坛》、《哲学动态》、《中国科技论坛》、《当

代世界与社会主义》、《道德与文明》、《社会学研究》、《社会》、《社会学》、《人口研究》、《中国人口科学》、《宏观经济管理》。 《中国语文》、《文学评论》、《文学遗产》、《文艺研究》、《外国文学评论》、《外语教学与研究》、《中国翻译》、《辞书研究》、《文艺理论研究》、《古代语研究》、《红楼梦学刊》、《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民族语文》、《文艺理论与批评》、《方言》、《民族文学研究》、《外国文学研究》、《中国语言学报》、《外国语》、《外语界》、《现代外语》、《美学与艺术学研究》、《语文建设》、《语文研究》、《语言研究》、《当代语言学》、《当代作家评论》《鲁迅研究月刊》、《文艺争鸣》、《新文学史料》、《中国比较文学》、《电影艺术》、《民族文学》、《明清小说研究》、《中国藏学》、《西藏研究》、《语言与翻译》、《回族研究》、《蒙古语言文学》、《中国民族教育》、《外语学刊》、《外语研究》、《外语教学》、《外语电化教育》、《外语与外语教学》。 《人民音乐》、《音乐创作》、《中国电视》、《舞蹈》、《黄钟》、《音乐艺术》、《中国书法》、《中国音乐学》、《音乐研究》、《中国音乐》、《美术》、《美术研究》、《中国摄影》、《舞蹈艺术》、《中国油画》、《上海音乐学院学报》。

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科研装备先进的重要基地。其主要任务是针对学科发展前沿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要科技领域和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 第三条重点实验室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坚持稳定支持、动态调整和定期评估。 第四条重点实验室是依托大学和科研院所建设的科研实体,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运行机制。 第五条中央财政设立专项经费,支持重点实验室的开放运行、科研仪器设备更新和自主创新研究。专项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六条国家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基金、专项等应按照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的原则,优先委托有条件的重点实验室承担。 第二章职责 第七条科学技术部(以下简称科技部)是重点实验室的宏观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制定重点实验室发展方针和政策,宏观指导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 2.编制和组织实施重点实验室总体规划和发展计划。 3.批准重点实验室的建立、调整和撤销。与重点实验室签订工作计划。组织重点实验室评估和检查。 第八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科技管理部门是重点实验室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国家有关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方针和政策,支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 2.依据本办法制定本部门重点实验室管理细则,指导重点实验室的运行和管理,组织实施重点实验室建设。 3.聘任重点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 4.落实重点实验室建设期间所需的相关条件。 第九条依托单位是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具体负责单位,主要职责是:1.优先支持重点实验室,并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解决实验室建设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 2. 组织公开招聘和推荐重点实验室主任,推荐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聘任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和学术委员会委员。 3.对重点实验室进行年度考核,配合科技部和主管部门做好评估和检查。

批准建设的49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名单

实验室名称实验 室主 任 建设承担单位 单位 负责 人 实验室代 码 杂交水稻国家重点实验室符习 勤 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 武汉大学 袁隆 平李 晓红 2011DA77 0014 棉花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喻树 迅 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 所 河南大学 喻树 迅娄 源功 2011DA12 5024 林木遗传育种国家重点实验室卢孟 柱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东北林业大学 张守 攻杨 传平 2011DA16 9034 家蚕基因组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夏庆 友 西南大学 王小 佳 2011DA10 5044 旱区作物逆境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康振 生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孙其 信 2011DA10 5054 亚热带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陈保 善 广西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 唐纪 良陈 晓阳 2011DA79 0064 心血管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胡盛 寿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 管病医院 胡盛 寿 2011DA13 1078 肾脏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陈香 美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李书 章 2011DA V0 0088 生殖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沙家 豪 南京医科大学 陈 琪 2011DA69 0098 天然药物活性物质与功能国家重点实验室庾石 山 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 所 蒋建 东 2011DA13 1108 天然药物活性组分与药效国家重点实验室李萍中国药科大学 吴晓 明 2011DA10 5118

环境基准与风险评估国家重点实验室吴丰 昌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孟 伟 2011DA14 4123 大陆构造与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许志 琴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 所 侯增 谦 2011DA12 1133 流域水循环模拟与调控国家重点实验室王浩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匡尚 富 2011DA12 6143 生物地质与环境地质国家重点实验室童金 南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王焰 新 2011DA10 5153 同位素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徐义 刚 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 研究所 徐义 刚 2011DA17 3163 大地测量与地球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倪四 道 中国科学院测量与地球物 理研究所 孙和 平 2011DA17 3173 荒漠与绿洲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陈亚 宁 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 理研究所 陈 曦 2011DA17 3183 草地农业生态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南志 标 兰州大学 周旭 红 2011DA10 5194 热带海洋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王东 晓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 所 张 偲 2011DA17 3203 森林与土壤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韩兴 国 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 研究所 韩兴 国 2011DA17 3213 高性能复杂制造国家重点实验室段吉 安 中南大学 黄伯 云 2011DA10 5227 钢铁冶金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郭占 成 北京科技大学 徐金 梧 2011DA10 5237 机械结构强度与振动国家重点实验室王铁 军 西安交通大学 郑南 宁 2011DA10 5247 机械结构力学及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熊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朱 荻 2011DA12 4257 强电磁工程与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段献华中科技大学李培2011DA10

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实施细则

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管理,规范实验室评估工作,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制定本评估实施细则。 第二条评估工作的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和“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实事求是、公正合理”。 第三条评估工作本着鼓励科技创新、引导实验室做出重大成果的宗旨,强调对实验室进行整体评估,突出对实验室成果质量和学术水平的评估。 第四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接受科技部的委托,按照不同的学科领域,每年组织对实验室评估。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五条科技部于每年11月1日前下达次年参评的实验室清单。第六条自然科学基金委负责组织和实施评估的具体工作,在评估前20天将详细的评估工作方案报送科技部。评估工作方案包括实验室分组名单、各专家组成员名单、评估程序和日程安排等。 第七条自然科学基金委计划局于每年11月10日部署次年实验室评估工作,对参评实验室提出评估要求和具体评估安排。 第八条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科学部负责遴选评估专家并参与组织评估。评估专家应为本学科领域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熟悉实验室工作的一线科学家及少数科研管理专家。应用基础研究比重大

的领域应当聘请部分来自产业界的专家。 第九条参评实验室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实验室评估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签署意见,于实验室评估清单下达之日后的三个月内,向自然科学基金委计划局正式提交。 第三章现场评估 第十条自然科学基金委计划局负责审查《申请书》,于评估当年2月下旬将《申请书》及评估工作所需各种文件、表格一并送达相关科学部。现场评估一般安排在每年2月下旬-3月进行。 第十一条科学部应按学科领域相同或相近的原则提出参评实验室划分小组的意见,商计划局后确定分组名单。根据分组情况和回避原则,科学部为每组选择7-9名专家组成现场评估专家小组,确定专家组长。专家组中应含管理专家1名(管理专家可由具有管理经验的同行专家或自然科学基金委科学部负责人兼任),专家组名单确定前应商计划局,实验室分组和评估专家名单上报科技部审核。 第十二条科学部在现场评估5个工作日前,将《申请书》提交该组评估专家审阅。 第十三条科学部安排确定各实验室现场评估时间(每实验室评估2天)和路线,经商计划局后于实验室现场评估10个工作日前通知各参评实验室。有关安排由计划局负责向科技部和各主管部门通报。 第十四条科学部负责制订现场评估工作手册,主要内容包括现场

005-《合格供方名录》使用规定

××××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HL.801.024-2017 《合格供方名录》使用规定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合格供方名录的使用与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对泵机制造所需原材料。外购、外协和零配件等物资采购时的控制。 2 职责 2.1 公司办每年组织营销科、技质科、生产科等部门对供方进行评审,并发放评审结果的通知和新的《合格供方名录》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2.2 营销科、生产科严格按受控的《合格供方名录》进行采购,物资总库严格按受控的《合格供方名录》对进库货物对照验收。 2.3 检验员严格按受控的《合格供方名录》对照进行进货检验。 2.4 《合格供方名录》的持有者应对名录妥为保管,正确使用。 3 具体规定 3.1 《合格供方名录》每年颁发一次,如对个别合格供方的调整,公司办以文字通知的形式发布。每次正规发布名录后,原名录即行作废(交回公司办集中销毁)。每年在名录发放后若遇有个别厂家调整进,当年名录不作废,将通知附入名录中妥为保存、使用即可。使用作废名录发生问题者责任自负。 3.2 合格供方评审每年在12月31日前完成,名录的发布在次年元月10日前完成。受控名录的标志为当年的发布日期(文件无修改时可继续保存并使用)。 3.3 正常情况下,《合格供方名录》只发到各职能部门,由部门再按文件控制要求发到下属使用人员,做好发放记录,并督促使用人员交回旧名录销毁。 3.4 按《合格供方名录》采购物资时为正常供货,检验、验收均按正常渠道和规定进行。对超出名录中厂家的物资进货时,仓库管理员和检验员在未接到文字通知时《急购(串换)物资供货申批表》,不得验收《办理手续》。新产品所需材料凭经过审批的《新材料、外购、外协件供应申批表》或《急购(串换)物资供货申批表》办理验收入库。 3.5对《急购(串换)物资供货申批表》中供货的物资,质检员按《急购(串换)物资检验规定》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和有关标记。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公司办提出。2017年03月28日期第一次制定本标准由公司办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公司办负责起草。第二版: A 本标准起草人:江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