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的水平,提高公司的决策力、执行力和监督力,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践,就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治理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性。法人治理结构又称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架构,是公司制度的核心。公司是上海、香港、美国三地上市公司,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境内外上市公司监管规则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公司决策力、执行力、监督力的客观要求,更是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有力保证。尽管公司已经根据境内外监管规则的要求建立了比较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但是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组织还需进一步健全,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功能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因此,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使公司的决策更规范,监督更有效,执行更有力,是公司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二、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目标。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XX集团《关于加快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全面加强公司治理建设,探索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形式,通过加强组织建设、功能建设、制度建设以及控股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力争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建立起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党委职责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运转协调的公司治理结构,为XX的振兴和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公司治理保障。

三、加强组织建设。在坚持国有控股的前提下,建立合理制衡的股权结构。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好第六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组织新任董事参加监管机构的资格培训。做好超过任期董事的更替,适当调整董事会的组成,保持合理结构。进一步建立和健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调整和充实专门委员会成员,健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适时成立董事会航空安全与环境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好第六届监事会的换届更替工作,确保监事会中职工代表和股东代表席位。

四、加强功能建设。尊重股东权利,促进股东权利的行使。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合规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重大事项,确保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支持。加强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监督功能。在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方面,更好地发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作用。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加强对公司重要经营管理活动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的监督。加强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公司管理层要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探索建立经营层人员的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的激励机制,完善董事会确定经营层薪酬的考核机制。

五、加强制度建设。根据法律法规变化,结合实践需要,修订和完善《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各专门委员会章程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程序。进一步规范董事会议案的征集及审议程序,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部署和对外发布。重大事项召集会议讨论决策,尽量减少书面传签署数量。管理层提请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须先经过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定期开展信息披露培训,加强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制订和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实施细则。

六、加强控股子公司法人治理建设。在规范运作方面,控股子公司要建立和健全董事会和监

事会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促进董事会和监事会规范运作。在信息披露方面,建立和健全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与主要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联络人的定期沟通机制,确保主要子公司重大事项的及时上报和披露。

七、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为企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正确把握和处理党委参与决策与董事会依法行使决策权的关系,努力做到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有效。董事会依法对重大问题统一行使决策权,党委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党委要积极参与公司带有根本性、方向性、战略性和全局性的重大问题的决策,对事关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和机制。积极探索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和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的有效形式,党委推荐人选事先征求董事会特别是独立董事的意见,充分尊重总经理的用人权。切实履行党组织的保证监督职能,确保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贯彻执行。

八、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工作分工。公司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对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监管规则的规定,认真分析研究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本《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计划并积极稳妥地实施,工作分工如下:1、董事会秘书室负责《实施意见》中关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工作以及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2、党委工作部负责《实施意见》中关于党委会的相关工作。3、规划发展部负责《实施意见》中关于控股子公司建立和健全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及规范运作的相关工作。4、企业管理部负责《实施意见》中关于经营层考核相关工作。

改善公司治理的建议

改善公司治理的建议 最近美国公司治理的失败以及其他国家着重说明上市公司要负有更多的受托责任所需采取的快速的、决定性行动的事件大量公布。内部审计师、董事会、高层管理者以及外部审计师是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的基石。响应内部审计职业的主要意见,全世界拥有75000多名成员的内部审计师协会,强烈相信他们能为与改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控制过程有关的问题提供独到的见解。由于内部审计师的独特地位,也是关键的,作为公司治理的参与方,审计是治理过程的独立的观察者,IIA为改善治理提出了以下建议: 1.纽约股票交易所、美国股票交易所以及全国证券经销商协会(NASD)应联合地为上 市公司签发一致的公司治理的诸项原则。而且,应要求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在他们的年度报告中披露他们遵循这些原则的程度。 2.所有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应被要求公开披露组织内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这类披露 应针对总体的内部控制,而不是限制于记录和报告财务信息的会计控制。 3.所有的上市公司应建立和保持独立的、具有充分资源的、配备胜任的人员的内部审 计职能,为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提供组织的风险管理过程以及相应的内部控制系统的不断的评估。如果没有内部审计职能,应要求董事会在公司的年度报告中披露这个职能不适当的理由。 以下的陈述内容支持协协会每项建议。 公司治理原则 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证券交易所和全国证券经销商协会(NASD)应联合为上市公司签发一致的公司治理的诸项原则。而且,上市公司应在他们的年度报告中披露他们遵循上述原则的程度。 内部审计师协会相信为公司治理公布一个健康的、一致的规则,并要求董事会报告他们遵循这些规则的程度,是在加强公司治理、提高透明度、以及恢复投资者的信心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公认的治理原则作为一个测评和报告所有当事人在治理过程中的受托责任的基准措施,具有重大的价值。一个一致的公司治理规范也将有助于上市公司的诚信达到期望的水平。 公司法人全国协会已建议证券和交易委员会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列入表中的交易委员会制定的已认同标准的遵循程度。英国、加拿大、南非和其他的国家已要求披露遵循确定的治理实务的建议。 针对于报告的全面有效性的标准措施正在经受评估,将需要几年时间。然而,英国已对抽样的公司治理报告作了分析,许多组织尽管都没有完全遵循联合规范(Combined Code)的各项要求,但这些组织至少向公众解释了没有完全遵循的原因。在解释有问题的地方,公司要面对不利的宣传和制度的压力,以及投资者和其他股东的进一步询问。 在美国,治理政策和实践在各州和各公司之间都不一样。1999年, COSO对过去10年间证券和交易委员会的200项强制行为进行了分析。尽管多数引用的组织相对较小,但是与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组成和活动、内部控制系统、对管理层的压力等有关的发现是有教育意义的。协会相信坚持好的治理原则将会在突出董事会和投资者的某些地位。 协会进一步相信,如果在全美范围内有一个一致性的公司治理指南,投资者、分析师和其他

法人治理结构模式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模式]

法人治理结构模式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模式]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模式 1、“主管部门级事业单位”及决策型理事会制度“主管部门级事业单位”,即是规模化管理某专门行业“事业单位群”的事业单位,对某一层级的事业单位,比如医院,统一设定一个主管部门级的事业单位,授予其较宏观的管理职能和较高的干部行政级别,使这种理事会模式得以正常运转。 落实“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就是要改变办“事业”的主体,将现有的事业单位与其原所属的“主管部门”相分离,使事业单位能够独立地、直接地面对各个政府监管部门,否则事业单位本身无法真正实现法人人格独立。在“政事未分开、管办未分离”的情况下,“主管部门”掌握着事业单位的人、财、物大权,垄断着事业单位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其他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对事业单位的认同更多对其“主管部门”作为兄弟部门的尊重,而非事业单位本身的能力和地位。 理事会对事业单位的监管,是事业单位监管体制中最基础、也是最经常的行为,它既可看作是事业单位内部监管架构的一部分,也是连接政府监管的桥梁。在“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改革完成后,事业单位理事会的职能已不再仅限于一个咨询协商或监督机构,而应是事业单位的最高权力机构,也应是倾听社会不同利益集团,维护本单位公益性目标的机构。理事会作为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核

心,确定事业单位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行使事业单位重大决策,其成员一般采用委任制,由政府审核任命。行政首长及主要管理人员作为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者,由理事会提名,报政府审核任命。行政首长参与理事会的决策,对事业单位日常工作全面负责、统一领导,定期向理事会汇报经营管理状况,接受理事会监督。 采取“主管部门级事业单位”及决策型理事会制度,实际借鉴参考了境外普遍采用的政府对法定机构的治理模式,融合了“党管干部”原则的中国国情。 关于事业单位理事会的职能问题,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理事会是外设于事业单位的非常设咨询机构,其职能主要在于表达公众意见和喜好,在经营管理方面提供建议和意见,代表社会公众进行监督,但是很少参与事业单位的实际决策过程。此种理事会一般可由政府部门人士、行业专家和社会独立人士组成,而理事的人选由该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推荐或直接指定。我们认为,这种观点的出发点很好,但在实际运作中,理事会将很有可能只是一个摆设,甚至可能成为事业单位经营者或其主管部门行为“表面合法化”的一种工具,上市公司中独立董事制度的实际运作情况就是如此,更何况上市公司中的独立董事要承担法定责任,而此种事业单位理事会中理事身份则更多的表现为一种社会声誉,而非实际的法律责任。更为重要的是,这种理事会的职能实际上不会根本改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内容提要: 一、本文概述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法人治理结构的含义及关系,以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构建企业法人洁理结构的背景,必要性和重要性。 二、指出目前我国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 、国有股“一股独大”,股东大会形同虚设; 2 、董事会结构不合理; 3 、监事会作用难以发挥; 4 、企业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不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5 、所有者缺位的问题未从根本上解决; 6 、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尚未形成; 7 、新老“三会”的有机结合尚需探索。 三、提出了完善我国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对策: 1 、修订完善《公司法》; 2 、合理配置股权,强化所有者的约束功能; 3 、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营体系; 4 、加强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权利组织建设,建立责权分明的组织体系及有效的激励机制; 5 、理顺新老“三会”的关系,把党管干部的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和经营管理者行使用人权有机结合起来。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一、现代企业制度与法人治理结构 一九九三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所谓现代企业制度,是指以企业法人制度为基础,以企业产权制度为核心,以公司制度为主体的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组织和管理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形式是公司制,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组织形式。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即“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从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来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既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又要坚持市场取向的改革,探索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有效结合途径。一九九三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指出:“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一九九九年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形式”。国有资本通过股份制可以吸收和组织更多的社会资本,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从而确定了公司制在现代企业制度中的重要地位。而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是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基本内容,因此,只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工作政策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工作政策 及相关知识问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意见》和山西省编办《关于印发〈**省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使我市开展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政策及相关知识以问答形式进行宣传。 1.什么是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 答: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是指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以依法独立运作、自我管理和承担职责,实现事业单位宗旨和职责为目标,各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治理的组织架构与运行机制等相关制度安排。 2.为什么要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 答: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工作,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体制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有效途径:一是通过明确理事会等决策层的决策地位,减少政府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有利于明确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进一步激发事业单位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通过吸收事业单位外部人员参加决策层,扩大参

与事业单位决策和监督的人员范围,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行为,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三是通过明确决策层与管理层的职责权限和运行规则,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益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2.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工作立足于推动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核心是创新体制机制,革除制约公益事业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应有利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 4.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目标是什么? 答: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工作,重在探索完善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有效途径,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规范治理模式,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公益属性,扩大公众参与,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最终目标在于逐步构建以公益目标为导向、内部激励机制完善、外部监管制度健全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切实提高事业单位的公益服务能力和水平。 5.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工作有哪些要求? 答: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工作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是要确保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提供公益服务的能力、水平只能提高不能降低。二是各相关部门和事业单

法人治理结构的功能与要点说明

. 法人治理结构的功能与要点。 (1)法人治理结构包括四大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 (2)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经理层属于执行机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 (3)股东会议的组成及功能。股东会议是由公司股东组成的机构。在股份公司,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在,股东是指认购公司股份的投资者。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股东依法凭据所持有的股份行使其权利,享受法定的经济利益。这些权利和经济利益包括①取得股权收益的收益权;②对公司资本的拥有权;③在审议董事会的建议和财务报告时的投票权;④对董事的选举权和在董事玩忽职守、未能尽到受托责任时的起诉权。 股东也要依法承担与其所持有的股份相适应的义务和责任。一般情况下,股东对公司只有间接管理权。这种间接管理机是通过股东会议实现的。股东会议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的组成和公司的重大决策等必须得到股东会议的认可和批准方为有效。所以,股东大会是股东表达其意志、利益和要求的主要场所和工具。 从理论上讲,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股东会议,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就一个拥有众多股东的公司来说,不可能让所有的股东定期聚会来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领导和管理。因此,股东们需要推选出能够代表自己利益的、有能力的、值得信赖的少数代表,组成一个小型的机构替股东代理和管理公司,这就是董事会。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4)董事会及其功能。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关,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进行业务活动,对管理公司的生产和经营。也就是说公司的所有外事务和业务都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进行。 (5)经理及其功能。经理是公司事务和业务的执行机构,它由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在的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处理公司的日常经营事务。这些高级管理人员受聘于董事会,在董事会授权围拥有公司事务的管理权,负责处理公司的日常经营事务。其中,总经理是负责公司日常业务活动的最重要的管理人员。 (6)监事会及其功能。监事会是对董事会和经理执行业务的活动实行监督的机构。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察机构,其职责是对董事会和经理的活动实施监督。其容包括一般业务上的监察,也包括会计事务上的,但对它一般不能参与公司的业务决策和管理,对外一般无权代表公司。 2. 该公司的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部审计)这三者职能是否重叠?三者的关系是什么? 华南石油化工股份所设置的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部审计)这三者职能是不重叠

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营造发展

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营造发展“场、势”环境 当前,随着新常态下国家经济的结构性调整,深化改革正向纵深发展,对于社会经济细胞企业而言,在这个急剧的变革时期,尤其要注重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企业的核心,是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各自的职责及相互关系的表现,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客观上就要求做到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 总体而言,股东大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主要职责是对公司的重大决策如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董事和监事任免等行使表决权;而董事会则是企业的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聘任高管人员,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等等;监事会是企业的监督机构,主要职责是检查公司财务状况,检查公司董事、总经理等高管人员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检查公司劳动工资计划、职工福利待遇等是否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等等;经理层是由以总经理为主体的经营管理班子组成,主要负责实施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决策事项,组织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规范这四个方面的关系,促进企业良性发展,就是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新经济条件下,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就要从营造“场”和“势”两个环境来着手。 “场”是一个支撑的着力点,任何事物都必须在一个“场”的环境中存在,它既可以是一个能量场、也可以是一个发散场,并由此产生一种“场”效应,我们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其实就是营造这个“场”环境或者“场”效应的过程。透视一个企业的发展,主要由三个层面构成,即技术层面、制度层面和文化层面,技术层面只是一种操作过程和手段,也就是经理层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而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则是一个制度层面的东西,并有逐渐向文化层面过渡的趋势。因此,营造企业的“场”环境,把企业各个层面通过相应的制度和运行机制有机的联系起来,架构规范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制度,以实现企业协调运转,有效制衡,并由此形成一种“场”效应,促使规范运营、良性发展。 而“势”则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势”就是这个过程的驱动力,并由此产生一种“势”效应。我们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其实是一种营造这个“势”环境或者“势”效应的过程。在新常态下的企业改革发展中,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就是一种“顺势”而为、长期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可以综合运用“顺势、乘势、借势、造势、用势”等方式,通过“势”的驱动力,不断推动企业法人治理结

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思考

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思考 构建科学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也是管理科学的需要。科学管理不仅要抓好企业中主要涉及企业生产力属性的管理如生产管理、计划管理、质量管理、设备管理、技术管理等。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而更注重抓好企业中主要涉及企业生产关系属性的管理组织及管理制度建设,改革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企业领导体制,坚持管理思想、管理制度创新,根据决策、执行、监督三权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原则,建立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做到责权明确、各司其责、相互制衡。 一、强化董事会、监管会的监督决策职能和监督职能。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常设机构、受托经营管理资产,在法人治理结构中处于中心地位并起关键作用,可以说公司兴亡、董事负责。为此,我们董事会牢牢树立对全体股东负责,追求股求利益最大化的经营理念。 1、通过将董事会的议事规则规范化、科学化,初步建立了董事会的决策机制。几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三会四权”即股东会的最高决定权、董事会的经营决策权、监事会的监督权与经理的日常经营管理权相互制衡的原则,针对每个企业的具体情况,分别制定了公司的《董事会管理人员议事规则》,进一步详细明确了董事会、

经理的职责与权限,在实际动作中,坚持董事会既不能随意干涉总经理的日常管理工作;总经理也不能越权行事,必须接受董事会监督,基本形成了职权明确、科学制衡的运行体系。董事会不介入具体事务、集中精力抓大事、抓决策,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经理人员专心致志抓生产经营、抓组织协调,增强了企业灵活性和市场应变能力,大大提高了工作效能和管理交通,实践证明:“三会四权”的制衡机制,保障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效运转。 2、建立了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公司的整个管理体系中,最重要也最微妙的问题要算董事会与高层经理之间的关系了。说它重要是因为如果这种关系处理得当,公司就会兴旺发达;处理不当,公司可能会大伤元气,甚至一蹶不振。说它微妙,是因为公司法对此只规定了粗略的原则,各种具体问题的处理上,留下了大量的活动余地,而由董事会和总经理自由周旋。为次,我们分别制定了《经营者目标考核责任实施办法》。初步建立了对企业以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 3、建立了规范财务管理与监督体系。规范财务管理就是加强控制、监督与约束,要从基础管理工作抓起,特别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提高财务管理整体水平;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提高核算整体水平;加强资金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加强成本与负债控制等等。三年来,逐步建立了规范财务管理与的监督体系。第一,

关于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意见

关于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精神,现就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坚持解放思想,着力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坚持政事分开和管办分离,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坚持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管;坚持从实际出发,试点先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和改善党对事业单位的领导。 二、总体要求 要把建立和完善以决策层及其领导下的管理层为主要构架的事业单位法入治理结构,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创新事业单位体制机制的重要内容和实现管办分离的重要途径。要明确事业单位决策层的决策地位,把行政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具体管理职责交给决策层,进一步激发事业单位活力。要吸收事业单位外部人员参加决策层,扩大参与事业单位决策和监督的人员范围,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行为,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要明确决策层和管理层的职责权限和运行规则,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运行效率。 三、主要内容 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探索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要继续完善现行管理模式。 (一)建立健全决策监督机构。决策监督机构的主要组织形式是理事会,也可探索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理事会作为事业单位的决策和监督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政策和本单位章程开展工作,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理事会负责本单位的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重大业务、章程拟订和修订等决策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人事管理方面的职责,并监督本单位的运行。理事会一般由政府有关部门、举办单位、事业单位、服务对象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业单位,本单位以外人员担任的理事要占多数。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模、职责任务和服务对象等方面特点,兼顾代表性和效率,合理确定理事会的构成和规模。结合理事所代表的不同方面,采取相应的理事产生方式,代表政府部门或相关组织的理事一般由政府部门或相关组织委派,代表服务对象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理事原则上推选产生,事业单位行政负责人及其他有关职位的负责人可以确定为当然理事。要明确理事的权利义务,建立理事责任追究机制。也可探索单独设立监事会,负责监督事业单位财务和理事、管理层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二)明确管理层权责。管理层作为理事会的执行机构,由事业单位行政负责人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组成。管理层对理事会负责,按照理事会决议独立自主履行日常业务管理、财务资产管理和一般工作人员管理等职责,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工作。事业单位行政负责人由理事会任命或提名,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备案或批准。事业单位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任命和提名,根据不同情况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 (三)制定事业单位章程。事业单位章程是法人治理结构的制度载体和理事会、管理层的运行规则,也是有关部门对事业单位进行监管的重要依据。事业单位章程应当明确理事会和管理层的关系,包括理事会的职责、构成、会议制度,理事的产生方式和任期,管理层的职责和产生方式等。事业单位章程草案由理事会通过,并经举办单位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备案。 要研究制定事业单位法人治理准则,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完善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制度,加强对事业单位履行章程情况的监管。建立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社会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 四、组织实施 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要试点先行,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开。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等先行试点的省(市)要加大试点范围和力度。其他省(区、市)可先选择部分事业单位作为

完善公司治理的思考

完善公司治理的思考 在现代社会,公司已成为经济活动中最主要的主体,保障公司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就是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也成了世界性问题。 一、公司治理的价值 (一)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制衡 1.保障股东会的正常运行 公司治理的核心价值是在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分离的基础上,如何保证所有者利益与经营者利益的平衡,最大限度地减少代理成本。作为公司股东,其出资是公司财产的来源,也是公司剩余财产的所有者。为此,各国的公司法都把保护股东利益作为公司治理的首要任务。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表的《公司治理原则》正文部分的第一句就是:公司治理框架应当保护股东的权利。 合理界定公司股东和董事的权利界限,有利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制衡。所以,股东权和董事权成为公司治理的主要内容。股东权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有学者将股东自益权称为“受益权”,是指股东为从公司获取财产利益而享有的一系列权益;又将共益权称为“治理权”,是指股东为参与公司决策、经营、管理、监督和控制而享有的一系列权利,不含有直接的财产内容。共益权包括股东大会的表决权、召集权、质询权、知情权、董事监事选任权、公司解散请求权等。股东的共益权不仅表现为公司经营决策之参与,而且表现为对公司经营者的监督与控制。股东投资设立公司的目的是为了其利益的最大化,获取

利润,实现股东所享有的受益权。而股东共益权成了股东实现自益权的手段。公司治理通过规定股东行驶共益权的方式、方法,从而维护其应有的权益。 各国公司法之所以对股东大会作出规范,是因为股东的共益权要得到实现,只能通过股东大会,但股东大会不属公司的常设机构,公司股东大会的议题确定、筹备、会议通知等程序性工作,都是由公司的实际控制者——董事会负责,如果董事会拒绝股东大会的准备工作,股东必须有有效的救济途径,这是公司治理必须解决的问题。 另一方面,股东通过股东大会行驶其所有者权益,可以排除股东对公司董事经营行为的不当干预。通过公司法确立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了股东干预董事会的程序、方式、方法,使股东和董事有合理的预期。 2、合理界定董事会职责 在董事及董事会履行职责时,如果越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就产生了代理成本。解决代理成本的有效方法是强化董事责任。另一方面,为保证董事能正确行驶经营权,应对股东和董事进行合理分权。无论是强化董事责任还是股东与董事的合理分权,都是通过公司治理来实现的。 (1)董事与股东分权 其实,股东与董事各自到底应享有什么权力,并没有固定理论与模式。英美公司法理论和司法实践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可以行驶公司的所有权力。公司法之所以对规定股东权力,仅仅起合同的模范文本的作用,公司的参与人可以根据需要和相互协商的结果,变更公司

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问题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公安部 司法部财政部 人事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问题的 通知 【标 签】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颁布单位】其他部委,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审计署,公安部 【文 号】中编办发﹝2000﹞17号 【发文日期】2000-07-31 【实施时间】2000-07-3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登记注册管理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2号),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已开始对事业单位进行登记,并对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事业单位法人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现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使用问题通知如下: 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合法凭证。经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事业单位,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的保护;未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单位不得以事业单位法人名义开展活动。 二、自2001年4月1日起,事业单位法人申办以下事宜和开展其他相关活动时,有关部门应要求其提交全国统一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一)刻制印章、办理机动车船牌照;

(二)申办有关社会保险事宜; (三)开立银行账户、贷款; (四)申办税务登记、减免税收及其他优惠; (五)从事经营活动或兴办企业,申办有关执照; (六)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和统计登记; (七)土地、房产登记管理事宜; (八)申办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许可证,购领收据、发票; (九)法律诉讼、公证事宜; (十)人事调动和工资基金管理事宜; (十一)申办海关事宜; (十二)其他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事业单位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其他事宜。 三、经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事业单位,应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经审查年度报告合格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在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做出合格标志;超过年度报告期限,没有年度报告审查合格标志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失去效力。 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样式 附:

公司治理结构建议010613(精)

文件编号:HK-BD-C-010606 恒康乳业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结构建议 远卓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01年6月

目录 第一章公司治理结构分工关系 2 第二章董事会的定位与职权范围 3 第一节董事会的定位和职权范围 3 第二节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4 第三章董事长的定位、职权范围与议事规则 5 第一节董事长的定位和职权范围 5 第二节董事长的议事规则 6 第四章监督委员会的定位、职权范围与监督权执行程序 7 第一节监督委员会的定位和职权范围7 第二节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权执行程序8第五章总经理的定位与职权范围10 第一节总经理的权利范围10 第二节总经理的职责范围11 第三节总经理的工作目标与考评12 第四节总经理任命、撤职程序13 附件一《公司法》规定的治理结构模式14 附件二总经理职位说明书17附件三重大决策事项工作关系表19

第一章公司治理结构分工关系 根据《公司法》规定,恒康乳业有限公司股东会代表所有投资者权益,向全体股东负责,拥有公司所有权,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鉴于恒康乳业有限公司实际情况,股东会可以一次性授权董事会进行公司的所有重大决策和最高决策。 恒康乳业有限公司股东会可以聘任监事会或独立监事,对董事会工作进行监督,维护所有投资者的利益,进行财务审计工作,定期向股东大会汇报工作。 恒康乳业有限公司董事会是股东会的延伸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在股东会授权下,拥有公司的重大决策权和最高决策权。 恒康乳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是董事会的常设代表,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授权下,拥有公司的重大决策权。 恒康乳业有限公司监督委员会是董事会的延伸机构,向公司董事会负责,对总经理及经营团队进行监督,维护董事会和投资者的利益。 恒康乳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是公司日常经营的最高决策人和负责人,拥有公司经营权,向董事会和董事长负责,在董事会的决策体系下领导实施日常经营工作,并接受监督委员会的监督。 结合恒康乳业有限公司的特点,明确投资者(董事会、董事长)、经营者(总经理)、监督者(监督委员会)间的工作关系,提出本建议。本建议分为五部分:?董事会的定位、职权范围与议事规则 ?董事长的定位、职权范围与议事规则 ?监督委员会的定位、职权范围与监督权执行程序 ?总经理的定位、职权范围与考核 ?附件 此治理结构建议针对目前恒康乳业有限公司目前特点而提。恒康乳业有限公司正式改制、规范化后,可以按照《公司法》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初探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初探 字数:2739 来源:机构与行政2014年6期字体:大中小打印当页正文 一、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内涵和作用 建立健全公益性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是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解决公益事业发展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根本措施。其主要作用包括:(一)完善事业单位运行机制、提高效率。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政府和举办单位、事业单位、服务对象以及专家学者共同参与决策,可以有效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事业单位通过落实法人自主权,建立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激发内部活力。 (二)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公益性事业单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政府和举办单位通过委派理事参与决策,监督事业单位按照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和行业规划开展活动,事业单位管理层拥有法人自主权,落实用人权、用工权和分配权,成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从根本上解决“有法人之名、无法人之实”的问题。 (三)实现事业单位投入主体多元化,推进构建公益服务新格局。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使每个事业单位成为独立平等的公益服务提供主体,能够弱化因投入主体不同导致的事业单位在资源分配、政策支持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待遇差别,可以促进解决公益服务供给方式单一、总量不足、事业单位行政化等问题,有利于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公益事业的积极性,促进公益服务新格局的形成和公益服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四)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管,强化公益属性。通过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引入外部理事,在决策和监督中体现各方利益,能更好地规范事业单位的行为,遏制事业单位不合理的利益取向,保证其公益属性的实现。 二、目前制约法人治理结构发挥应有作用的因素 (一)不愿放权,认识不透。目前,在不少人的理解上,法人治理结构的主要内容被单纯定义为“四个一”,即:建立一个理事会,选好一个管理层,制定一个章程,完善一套制度。因此,一旦决策层和管理层人员名单确定,章程和制度制定后就认为法人治理结构已经达成。事实上对为什么要进行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不甚了解,对“四个一”框架的实质目的毫不清楚,对如何真正按照“四个一”来运行更不愿深入思考;主管部门从自身利益考虑,不愿放权、不想改革,怕失去对事业单位的话语权,对涉及利益深处的事项不敢也不愿触碰;而事业单位已经习惯于传统的管理模式,对试点改革存有顾虑,担心改革后主管部门会从财力、物力等方面减少支持,会使其的发展受到制约,因此大多抱有观望态度,反应冷淡,缺乏主动性。 (二)管理体制未突破,关系难理顺。如按照章程规定,遇到重大问题管理层要向理事会报告,理事会的理事长都是由主管部门的分管领导兼任,理事长作为主管部门的副职需要再向主要领导汇报才能决策,势必造成层次多、效率低。理事会和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难以理顺。相对于事业单位而言,举办单位拥有较大的财权、事权、人权等。政府财政通过举办单位为事业单位的设立提供开办资金,提供运行经费。同时,举办单位代表政府,具体负责组建代表政府意愿的决策机构。如果不能明确举办单位的权利、义务,举办单位在事业单位运行过程中很有可能出现行政权力“越界”倾向,过多干涉事业单位的自主管理。如此,理事会就会逐渐沦为“傀儡”,在形式上存在,没有真正的决策权。

【国办发〔2017〕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7〕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全面推进依法治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任务。当前,多数国有企业已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从实践情况看,现代企业制度仍不完善,部分企业尚未形成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权责不清、约束不够、缺乏制衡等问题较为突出,一些董事会形同虚设,未能发挥应有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改进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从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出发,以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为

方向,积极适应国有企业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完善体制机制,依法规范权责,根据功能分类,把握重点,进一步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二)基本原则。 1.坚持深化改革。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以规范决策机制和完善制衡机制为重点,坚持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体现效率原则与公平原则,充分调动企业家积极性,提升企业的市场化、现代化经营水平。 2.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积极探索有效实现形式,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3.坚持依法治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公司章程为行为准则,规范权责定位和行权方式;法无授权,任何政府部门和机构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实现深化改革与依法治企的有机统一。 4.坚持权责对等。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权利责任对等,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深化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改革,构建符合国情的监管体系,完善履职评价和责任

深圳市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实施意见

深圳市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实施意见[ 所属层级类别 ]:广东 [ 所属类别 ]:行政管理 [ 生效日期 ]:2007-10-26 [ 发布单位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发布文号 ]:深办发[2007]17号 [ 是否有效 ]:有效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满足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根据《深圳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深办发〔2006〕11号),现就在我市事业单位中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和要求 通过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事业单位各个利益相关者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构建以公益目标为导向、内部激励机制完善、外部监管制度健全的规范合理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形成既相互理解支持,又相互监督制约的关系,实现决策、执行和监督的有效制衡,最终形成事业单位独立运作、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现代运行新模式。具体要求是:(一)分权制衡。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应主要体现事业单位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权力分配与制衡关系,其核心是在法

律、法规的框架下,以保护社会公众和政府投资者利益为核心的一套权力安排、责任分工和激励约束机制。 (二)运作独立。事业单位独立运作是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保证,主要体现在事业单位享有较大的人事和财务自主权,并依法自主管理、自主办理有关业务,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三)公开透明。信息公开透明,是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重要手段,是保证事业单位接受社会监督的主要原则,事业单位在依法开展业务的前提下,应当尽可能地向社会公开各种信息,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主要内容 根据决策权力机构、管理执行机构、监督约束机构相互分离、相互制衡和精干高效的原则,在事业单位建立适用于举办主体、管理层、利益相关者及监督者之间关系,以理事会(或管委会,下同)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 (一)理事会。 1.理事会的组成和理事(或委员,下同)的产生。理事会是事业单位的决策权力机构,负责确定事业单位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行使事业单位重大事项决策权。理事会对举办主体负责,其成员由政府部门代表、社会人士、行政执行人等组成,并以社会人士为主,采用选任制或委任制产生。理事长由举办主体提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或备案;其他理事由事业单位举办主体履行任免程序,其中,政府部门代表由与事业单位

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1

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一)、中国证券公司治理的现状经有关部门调查发现中国证券公司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组织设置及相应关系的界定上有很大随意性董事长的身份界定模糊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董事长与总经理之间往往分工不明有的干脆一肩挑当前有二成券商的一把手身兼两职同时作为国有企业或国有资产控股的证券公司由于国有资产代表缺位等原因”三会”的设置形同虚设致使董事会大多流于形式监事会往往只是形式是设立一个办公室并没有一个有效的职能部门对财务状况、董事及经营层进行监督却承担起党务、行政等”份外工作”为此在这种权利制衡的真空状态中券商的实际经营决策大权主要仍由公司高管人员掌握造成部分公司信息不透明内部人控制和操作不规范等弊端公司的经营决策也不能做到科学化和民主化另外在股权结构中也形成两个极端一方面”一股独大”大股东控制经营管理层现象较为突出有的甚至直接委派经管人员显而易见地构成了对其它中、小股东利益的侵害另一方面一些券商特意将股权结构设计得过于分散单个股东拥有的比重都不大即使最大股东持也不到10%为此反而削弱了股东会、董事会对经营层的约束作用强化了经营层对公司的控制力度加大了内部人控制 2

(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对策当前就券商的现状而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重点对策是首先扩大证券公司股权融资推进券商的增资扩股以及依法公开发行股票、债券和其它有价证券为券商获得稳定的长期资金来源提供了制度保证;同时又促进股权主体多元化从而有利于分散股权优化股本结构完善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其次实行经营者及员工持股和股票期权的激励约束机制促使证券公司成为公司利益相关的共同体;而且也扩大了公司的融资渠道减少了筹资成本第三在董事会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完善董事会的组织机构让与控股股东没有任何关系的诚信、正直、勤勉、尽责的专业人士经过法定程序以独立董事的身份进入董事会并拥有相应的权利从而使独立董事切实担负起保护股东、特别是小股东权益的责任 (三)如何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3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范围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范围 浙编办[2001]3号各市、县(市、区)编办,法院、检察院,计委(计经委)、公安、司法、财政、人事(人事劳动)、劳动、土地管理、地矿、国税、地税、统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县(市、区)支行,各海关: 现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15家单位《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问题的通知》(中编办发[2000]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通知》中未尽事宜仍按省编委办等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事项的通知》(浙编办[1999]24号)执行。 附件: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范围转发中央编办等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问题的通知浙编办[2001]3号各市、县(市、区)编办,法院、检察院,计委(计经委)、公安、司法、财政、人事(人事劳动)、劳动、土地管理、地矿、国税、地税、统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县(市、区)支行,各海关: 现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15家单位《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问题的通知》(中编办发[2000]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通知》中未尽事宜仍按省编委办等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事项的通知》(浙编办[1999]24号)执行。 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统计局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二00 —年二月六日中编办发[2000]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办,新疆建设兵团编办,法院、检察院,发展计划、公安、司法、财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国税、地税、统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商业银行,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法人治理结构运作存在问题及建议

法人治理结构运作存在问题及建议

法人治理结构运作存在问题及建议 2008年05月09日15:59:56 来源:中国金融界网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信用社如何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使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高经营效益和管理能力,促进农村信用社的健康、规范发展,是当前理论和实践中所面临的重大课题。 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与灵魂,农村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结构是指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的设立及相互关系,以形成完善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它需要“三会”“三长”的有效协调运作,方能使农村信用社步入稳健发展的快车道。但是,由于我国的公司企业制度尚不完善,加之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起步仅仅一年,因此,当前农村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结构尚不完善,还需要在改革的道路上不断探索。 一、存在问题

目前,各地农村信用社根据地方经济发展和各自实际情况实行了股份制、合作制或者是股份合作制三种法人模式,分别按法人治理要求构建决策、经营、监督的有效内部控制体系,达到化解风险、共促进发展的目的。从前一段时期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运作情况来看,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产权不清晰,民主管理基础薄弱 一是由于农村信用社成立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经历了几次反反复复的重大变革,产权关系较为复杂,虽然经过了几次清产核资和清股扩股,但是产权关系始终难以界定,信用社的历年积累、历年亏损、资产归属难以与社员股份挂钩。同时,在现有的股金中,由于历次的清股扩股确立的股金额度不一,农户情况变化大,信用社未能对不符合要求的股金进行及时清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信用社如何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使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有效防范和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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