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

榕政综〔2011〕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福州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若干配套政策》已经市十三届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福州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若干配套政策

为扎实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决策部署,创造激励自主创新的政策环境,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福州市“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实施,推动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特制定福州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配套政策如下:

一、确保财政科技投入

各级政府要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十二五”期间,市、县(市)区两级政府财政科技投入增幅要明显高于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增幅。每年度财政预算用于科学技术支出的资金,市本级应当占一般预算支出的百分之三以上,县(市)区占百分

之二以上。优化政府科技投入结构,发挥政府科技投入的引导性作用,确保用于本区域激励自主创新,构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使之落实在科技成果的转化上,落实在鼓励企业税收的增长以及研发投入的增加上,落实在与国家级、省级扶持资金的同步配套上。

二、鼓励企业加大研究开发投入

营造企业自主创新的激励环境,推动企业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资金投入。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三、拓宽科技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对列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的企业按《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的意见》(榕政综〔2010〕94号)办理。鼓励发展风险投资资金,市级风险投资基金加大对我市各类高成长性企业的风险投资的跟进投资,建立健全以政府风险投资补助为引导、民营风险投资为主体、风险投资规模不断扩大、风险投资进入与退出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鼓

励有实力的创投机构在我市设立公司开展业务,提供各种增值服务。符合条件的风险投资机构享受《福州市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意见》(榕政综〔2010〕128号)的优惠政策。

四、创新科技企业间接融资

对省百家重点企业、省市新增长点企业实现产值、税收增长目标的,给予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加大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科技型企业以软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产品进行质押贷款,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对获得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企业进行贴息,贴息比例最高不超过贷款利息的50%,贴息时间从计算贴息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年,每家企业享受贴息总额不超过30万元。

五、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对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工程)实验室等企业研究开发机构,新通过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认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设立福州市区域科技重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福州市企业争取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的配套及培育福州市区域科技重大项目,发挥财政资金对企业投入的引导和放大作用。扶持我市产业集群内企业的原创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各类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和核心专利技术的实

施和产业化。加快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福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专项用于配套国家、省创新资金项目以及培育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项目。鼓励企业争取国家、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对列入国家级科技计划、省重大科技专项计划、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计划,并获得项目经费支持的,分别按国家级和省级给予50%和30%的配套资助,或按下达项目部门的要求给予经费配套,但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启动市级创新型企业认定工作,对“十二五”期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型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和15万元研发经费奖励。

六、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十二五”期间省级以上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项目重点扶持。列入福州市高成长性企业培育计划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培育福州市高成长性企业的意见的通知》(榕政综〔2009〕215号)给予兑现奖励。鼓励高新技术企业总部迁入我市,对年工业销售收入在10亿元以上、企业连续3年税收比上年增长超过15%的高新技术企业总部,在我市新建研发大楼的土地价格实行优惠地价。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以示范促进发展,对制造业企业的信息化建设给予支持。扶持软

件产业发展,按照《福州市推动动漫游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榕政综〔2010〕69号)等有关规定给予支持和奖励。

七、推广科技保险工作

积极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参加科技保险,设立科技保险补贴专项资金,用于补贴企业的科技保险费用支出。对参加科技保险、并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年度科技保险保费总额按25%比例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的补贴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企业科技保险保费纳入高新技术企业研究与开发费用核算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八、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中的主体地位,促进专利的创造、运用与产业化,设立福州市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计划项目资金。强化知识产权政策导向,继续按《福州市扶持和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奖励办法》(榕政综〔2008〕63号)执行专利申请资助和奖励政策;加大对发明创造奖励和扶持力度,福州市专利金奖和福州市专利优秀奖奖金额度分别为3万元和1万元。对项目实施地在福州,获得中国专利金奖和中国专利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和5万元。对列入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知识产权示范(试点)的企事业单位分别奖励20万元、12万元和8万元。

九、推进标准和品牌建设

支持企业实施标准战略,推动以我为主形成技术标准,鼓励企业参与技术标准的研制,对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制定项目,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和15万元的资助。推动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培育壮大以自主创新为支撑的知名品牌,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名牌产品和市产品质量奖,国家级驰名商标、省级著名商标的工业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实施名牌战略、提高福州产品市场竞争力的若干意见》(榕委〔2003〕113号)的规定给予奖励,重点扶持这些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的提升。

十、鼓励产学研的结合与互动

发挥我市科技资源优势,设立市校科技合作专项经费,促进在榕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间开展合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机构参与的产学研联合体,形成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运行机制,对接省6.18成果交易会,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设实验室。鼓励企业与我国两院院士及专家开展紧密型的创新合作,对新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专家工作站的市属企业,经认定后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的建站资助,对两院院士与企业签署并实施“技术、项目或产品开发合作”的,按合同约定支付给院士的报酬给予企业50%的资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整合资源,完善福州技术交易中心的功能和作用,

建立网上技术交易市场,构筑以项目为载体,集企业技术需求发布、高校和科研院所成果供给、技术成果交易等功能为一体的产学研公共服务平台。

十一、强化科技进步奖对创新的引导功能

加大对科技进步奖项目和人员的奖励力度,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金额度分别为10万元、6万元和2万元。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二等奖第一完成单位的我市企事业单位,给予100万元的研发经费支持;对获得福建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第一完成单位的我市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的研发经费支持。

十二、推动孵化器的建设与发展

扩大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总体规模,鼓励在大学城周边、科技园区内以及产业集群较为明晰的县(市)区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设立“福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孵化器发展资金”),扶持入孵企业的发展和孵化器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对经人事部门认定的留学人员、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我市属地孵化器创办企业(占35%以上的股份),以及国家863成果转化项目、国家科技进步奖项目、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项目入驻孵化的,在孵化器发展资金中优先给予资助。对我市属地范围内新通过国家级、省级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一次性补助100万元、50万元(不重复补助),

专项用于其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建设。

十三、构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围绕我市重点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启动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新通过省级和市级认定的,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用于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建设和完善以“行业技术创新中心”为主要载体的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期间要做大做强一批行业技术创新中心,面向我市特色产业集群提供技术集成、测试分析、技术咨询等公共技术服务,按照《福州市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榕科〔2004〕136号)的规定,对经认定和考核的中心择优给予项目经费补助,用于提高其创新服务能力。加大公益性社会科技发展的投入力度,用于扶持我市健康医疗、公共安全、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领域的应用技术和实用技术研究,改善民生促进和谐发展。充分运用信息、网络等现代技术,整合科技资源,构建科学数据信息、科技文献、大型科学仪器等科技资源共享平台,为区域创新提供社会化服务。

十四、加快发展技术经纪服务

依托和支持现有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以及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等公益性科技中介机构开展技术经纪活动;鼓励企业等社会组织建立技术经纪机构;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具备一定条件的行业协会设立专业化、市场化运作的技术转移

机构;支持科技人员创办、领办技术经纪机构;鼓励和吸引国内外及台、港、澳地区技术经纪组织到我市设立技术经纪机构。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经纪活动。积极引导市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以及科技中介机构、专利代理机构、行业协会中的专业技术人员专、兼职从事技术经纪工作。

十五、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力度,开展农业“五新”研发、应用和推广,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化项目,面向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优先扶持优良品种培育、引进和推广、农产品深加工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成果转化;支持公益型农业科研机构和农技推广机构的农科教结合项目,鼓励其与农业生产一线合作,加快良种繁育、动植物疫病防控、节约资源和防治污染技术的研发和推广;促进榕台农业科技合作与交流,面向海峡两岸(福州)农业合作试验区重点项目及台资农业企业,重点支持设施农业、精致农业、生态农业、农业综合技术等的引进与合作以及扶持台湾农民在我市创业。支持农村科技信息平台建设,为“三农”提供一线科技服务,按《福州市现代农业技术创新基地认定和扶持办法》(榕政办〔2004〕150号),继续开展现代农业技术创新基地的筛选和认定工作,对新认定的“福州市现代农业技术创新基地”给予20万元的研发经费支持;对列入省级以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资助的项目给予30%的经费配套支持;对列入国家和省级科技

富民强县、星火技术创新示范工程的项目,分别按国家级和省级给予50%和30%的配套资助,但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十六、积极运用政府采购推进企业自主创新

对本市企业开发的符合政府采购技术标准和目录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服务,应予优先采购,不断提高政府采购中本市自主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比例。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尤其是标志性工程,要向本市企业开放项目的前期资讯,要通过工程设计、预算控制、招投标等形式,引导和鼓励优先购买本市高新技术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对新认定的省自主创新产品每项奖励2万元。

十七、建立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

对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按《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暂行办法》(榕政综〔2009〕66号)给予经费补助和相应待遇,市直有关单位必须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对高层次优秀人才担纲的科研项目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中优先给予支持。对获得国家和省、市级专利奖的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可以破格申报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十八、建立健全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目标考核制度

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财政科技投入增长率、专利申请量、市以上名牌产品数、市以上知名、驰名、著名商标数等指标作为对县(市)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科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

立有利于区域自主创新的领导体制和协调协作机制,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本政策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止。扶持对象为在福州市辖区内注册,缴税关系在本市,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相关个人。各县(市)区的财政科技投入的使用可参照本政策执行。实施中如遇国家、省颁布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意义

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意义 摘要:创新型国家的特征大致体现在四个方面:研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70%以上;对外技术依存度在30%以下。目前,我国虽然已经具有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基础,但要建成创新型国家,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为此,我们必须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为企业自主创新创造良好的环境,夯实自主创新的人才基础;营造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 关键词:建设,创新,意义 创新,对于处于改革开放时代的中国人来说,并不是一个陌生的词。中央对创新重要性的认识,可以说是有一个好传统的。20多年来,我们的一切发展成就,无不与创新紧紧联系在一起。邓小平同志强调,要善于学习,更要善于创新。江泽民同志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十分重视创新。2005年10月,胡锦涛同志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明确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思想。在2007年10月召开的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代表党中央所作的报告三次提到建设创新型国家问题。 坚持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我国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顺应了时代潮流。必须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意义,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发展科学技术的战略基点,把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贯穿到现代化建设各个方面,努力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激发全民族创新精神。 一,何为创新型国家 创新型国家是指以技术创新为经济社会发展核心驱动力的国家。主要表现为:整个社会对创新活动的投入较高,重要产业的国际技术竞争力较强,投入产出的绩效较高,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在产业发展和国家的财富增长中起重要作用。作为创新型国家,应具备以下四个特征:创新投入高,国家的研发投入即R&D(研究与开发)支出占GDP的比例一般在2%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70%以上;自主创新能力强国家的对外技术依存度指标通常在30%以下;创新产出高。 目前世界上公认的创新型国家有20个左右,包括美国、日本、芬兰、韩国等。 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基本途径 (一)建设“创新型国家”,全面提升国民的“创新素质”是基础。因此,要想完成“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就必须想办法提升国民的“创新素质“创造力素质”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基础。全面提升国民的“创新素质”,可以通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深精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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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的决定》已经市政府六届五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长许勤 2016年11月12日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城市更新活动,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结构,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土地、能源、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市更新活动。 本办法所称城市更新,是指由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主体对特定城市建成区(包括旧工业区、旧商业区、旧住宅区、城中村及旧屋村等)内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区域,根据城市规划和本办法规定程序进行综合整治、功能改变或者拆除重建的活动: (一)城市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亟需完善; (二)环境恶劣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三)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或者资源、能源利用明显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影响城市规划实施; (四)依法或者经市政府批准应当进行城市更新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城市更新应当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划统筹、节约集约、保障权益、公众参与的原则,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 第四条城市更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更新实行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制度。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是管理城市更新活动的基本依据。

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应当纳入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第五条城市更新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分别由市、区政府、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主体实施。 第六条市、区政府应当保障开展组织实施城市更新的工作经费,对城市更新项目提供适当的资金扶持。 城市更新涉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应当从土地出让金中安排相应的项目资金。城市更新涉及政府投资项目的,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实施。 第七条市规划国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城市更新工作,依法拟订城市更新相关的规划土地管理政策,统筹城市更新的规划、计划管理,制定城市更新相关技术规范,组织制定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负责城市更新过程中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回和收购工作。 第八条各区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组织辖区内城市更新用地的整理,组织辖区内综合整治类更新项目和市政府确定由其实施的拆除重建类更新项目的实施,对功能改变类和其他拆除重建类更新项目的实施进行协调。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拟定城市更新相关的产业指导政策,统筹安排涉及政府投资的城市更新年度资金。市财政部门负责按照计划安排核拨城市更新项目资金。 各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能范围内为城市更新活动提供服务并实施管理。 第二章城市更新规划与计划

(完整版)《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word版》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 技术规定 2018.03.01

目录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 (1)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建设用地 (3) 第三章建筑间距 (9) 第四章建筑退让 (14) 第五章空间形态 (18) 第六章公共空间 (23) 第七章市政及管线 (27) 第八章特别规定 (44) 第九章附则 (48) 附录1名词解释 (50) 附录2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59) 附录3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 (63) 附表1 主城区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指标控制表 (66) 附表2 其他区县(自治县)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指标控制表 (67) 附表3 建设用地适宜建设的建筑类型表 (68) 附表4 规划用地混合性兼容规定表 (69) 附表4-1 规划居住用地兼容性规定表 (69) 附表4-2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兼容性规定表 (70) 附表4-3 规划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兼容性规定表 (71) 附表5 建筑控制高度指标表 (72) 附图1 建筑顶部退台收分间距示意图 (73) 附图2 不规则平面间距示意图 (74) 附图3 隧道及洞口建筑控制线示意图 (75)

附图4 与城市道路衔接的车行道示意图 (76) 附图5 城市道路公共管道布置示意图(双侧布置) (77) 附图6 城市道路公共管道布置示意图(单侧布置) (78) 附图7 限制机动车开口路段示意图 (79)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 第318 号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已经2017 年12 月13 日市人民政府第191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 年3 月1 日起施行。 代理市长唐良智 2018 年1 月23 日 ― 1 ―

重庆政府令第55号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已经1999年4月2日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蒲海清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三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征地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征用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人员安置和住房安置,适用本办法的原则规定。 第三条市和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领导,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计划、劳动、民政、信访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协助土地等行政管理部门完成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第二章补偿 第四条征用土地应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使用、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地上建筑物补偿以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合法面积为准计算,构筑物按实计算。青苗补偿按征地时实际种植面积计算。 第七条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成片栽种的一般树木,按粮食类青苗补偿标准计算补偿费。 零星栽种的一般树木按实补偿。

果园、茶园、桑园、苗圃、花园按当地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2至1.5 倍计算补偿费。 对珍稀名贵树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下列地上建(构)筑物、青苗不予补偿: (一)不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和其他建(构)筑物;(二)政府征地批文下达之日后栽插的花草、林木、青苗及搭建的建(构)筑物;(三)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2年以上的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四)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修建的建(构)筑物; (五)天然野生杂丛。 第九条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参照农房造价给予适当补偿。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不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按照前款规定的标准上浮50%予以补偿。 第十条征地农转非人员的住房在征地拆迁范围以外的,不拆迁、不补偿、不安置。但应根据集体土地使用权属证书确定的宅基地面积,按所在地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至2倍,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次性支付征地农转非人员占用宅基地综合补偿费。补偿后,农转非 人员在公共设施使用、公益事业等方面与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同等待遇。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该宅基地时,房屋的补偿、安置按征地时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被征地单位(不含被征地的村民住户)的水、电设施按实际安装费用补偿。水利工程补偿,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有线广播线路、闭路电视线路、天然气安装按实际安装费用补偿。电话移装按电信部门规定的移机费标准补偿。被拆除房屋的装饰物,由所有人自行拆除,不予补偿;不能自行拆除的,给予适当补偿。 村民的住房改作其他用途的,按住房补偿。 第十二条征地拆迁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和其他合法权证的企业建(构)筑物,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 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榕政办[2007]118号 【发布部门】福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7.10 【实施日期】2007.07.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榕政办[2007]1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政府网站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办好政府网站,有利于促进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07]20号)精神以及福州市“十一五”信息化发展专项

规划,特就加强我市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快网站建设步伐,健全完善全市政府网站体系 1、“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是市政府办公厅主办、市政务信息中心承办的政府网站。网站的定位是“宣传福州、服务公众”,主要任务是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全方位展示省会中心城市形象,推行网上政务公开与在线服务,拓宽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民的沟通渠道。市政务信息中心要进一步加强“中国福州”门户网站的建设与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制,整合网站资源,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动门户网站发展成为政府门户型网站集群。 2、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建设。尚未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建立网站的仓山区、平潭县必须在今年7月底之前开通网站。市政府办公厅要强化督查,对限期未开通网站的县(区)要严肃追究责任。已有的35个市直部门网站和已建的11个县(市)区政府网站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加强网站的运行维护,不断提升网站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 3、“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市直部门网站、各县(市)区政府网站要做好相互之间的链接,逐步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共建和整体联动。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要为“中国福州”门户网站的相关内容提供保障。 二、加强政务信息发布,提高网上政务公开水平 1、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政务公开的要求,加强与规范政府网上信息公开,形成良好的政务信息发布机制。 2、“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是福州市政务信息权威发布平台,政务信息发布实行分权限管理。市直各相关维护单位要按照榕政办[2005]186号文件有关要求,认真落实信息更新工作责任制,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发布、更新政务信息。 3、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政务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停止实施或调整第六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渝府令第 202 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停止实施或调整第六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已经2006年12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市长 二○○七年一月八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停止实施或调整第六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提高行政效率,改善发展环境,切实推动法治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创建,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的部署,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现就取消、停止实施或调整333项市级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包括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和非许可审批类备案,以下同)的有关问题决定如下。 一、取消、停止实施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一)取消或停止实施一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共57项,具体项目见附件1。 (二)拟取消或停止实施22项行政审批项目,具体项目待国务院批准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另行公布。 二、改事前审批为事后备案 (一)改审批项目为备案项目。将12项许可审批项目改为备案项目(即告知性备案)。具体项目见附件2。

附件2所列项目中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设定的,改为备案项目的生效时间,以国务院批复或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为准。 (二)明确备案项目的性质。自本决定生效之日起,在我市实施的所有备案项目,法律性质均为告知性备案,不再具有许可审批的性质。实施部门在接件后只对送备材料是否齐全和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查验,材料齐全和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备案,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只能要求补正备案材料,不得以备案为名行许可审批之实。 三、对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合并审批 (一)实行合并审批。将11个部门的108项行政审批与本部门的其他审批项目进行合并。对合并的多个审批项目,由审批部门按照“同时申请、同时审查、同时批准”的原则,一并予以实施。实行合并审批的具体项目、方案见附件3。 (二)实行并联审批。以4个部门(主办部门)的8项行政审批为主体,将其他14个部门(协办部门)的24项行政审批与其进行并联,由主办部门按照“统一受理、分头审批、限时完成、集中回复”的原则,组织相关协办部门实施并联审批。实行并联审批的具体项目、方案见附件4。 四、授权或委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权限给区县(自治县、市)行使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将16个部门的89项行政审批权限,以授权(限非行政许可类审批项目)或委托(限行政许可类审批项目)方式下放给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或区县(自治县、市)对口部门行使。授权或委托的具体项目及其权限见附件5。 除附件6所列项目及其权限外,市人民政府对万州、黔江、涪陵、江津、合川、永川6个区域性中心城市有关行政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附件5所列项目,市级部门采用授权方式下放的,其授权应有法律、法规、规章作依据。采用委托方式下放的,委托的市级部门应当与受委托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或区县(自治县、市)对口部门签订委托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进行明确,并对受委托方实施审批的行为负责监督;受委托方应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的市级部门的名义实施审批,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 五、简化行政审批的办理程序 (一)创新建设项目审批方式。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4项涉及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机构按片区办理了审批手续的,片区中的具体建设项目不再单独办理(但若具体建设项目位于片区内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以上区域的,该项目仍需单独办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手续);各级行政执法机构不得以具体建设项目未取得该审批手续为由,对项目业主、开发商、施工单位等采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措施,有关部门也不得以此为由拒办项目的相关后续手续。

福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办法(2011年修正本)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的决定(附:修正本) (2011年10月9日福州市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1年10月18日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现决定对《福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三条第(二)项的“为机关工作服务的业务用房”修改为:“为机关工作服务的配套用房,包括档案室、计算机房、食堂、会议礼堂、配电房、车库等”。 二、将第八条修改为:“未经市机关局同意,行政事业单位不得自行处置其使用的办公用房及相应土地,不得改变办公用房的用途,不得将办公用房出租、出借或调整给其他单位使用。” 三、将第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办公用房已出租或正在经营的,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将租赁合同等有关材料报告市机关局,由市机关局根据出租用房的使用功能、合同期限及全市办公用房调剂使用情况进行处置;对于合同到期的出租用房,由使用单位负责收回,交由市机关局根据办公用房使用功能进行处置,其中暂不使用的办公(配套)用房,经市机关局会同规划、国土等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市机关局委托使用单位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出租。” 四、将第二十条修改为:“不宜再作办公用房使用的闲置房屋,交由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归口管理。对于合同至期的房屋,尚未纳入本市房屋征收或者土地出让计划的,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拟重新出租时,应在出租合同中明确规定所出租房屋如遇政府征收情形,合同终止,由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无偿收回房屋;对已纳入本市房屋征收或者土地出让计划的,不得重新出租或出售。 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出租或出售收回的闲置办公用房,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的方式,按照有关规定进入市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五、将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改为第二款,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办公用房使用单位应当做好办公用房及其配套用房的安全监管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采取措施排查,确保使用安全。”

构建创新型国家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创新 ——建设创新型国家摘要: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期阶段,进过了30年的改革开放,国家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结合国内外的发展情况,我们应清醒的认识到: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建设科学社会主义,就必须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型国家的建设才是我们经济持续增长国家崛起的根本出路。 关键词:创新新国家国内外背景十二五规划措施 21世纪是经济全球化、信息化、网络化的时代,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已发生重大的变革。从国际上来看,创新型经济将逐渐成为经济发展的主流形态,创新已经成为美国、日本和欧洲等发达地区发展战略的重心,创新型国家成为科技强国的重要标志。在这种国际国内背景下,我国提出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伟大战略,这一战略的提出对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的国际背景 创新型经济与全球化竞争进入21世纪,经济全球化浪潮风起云涌,国际竞争更加激烈。为了在竞争中赢得主动,依靠科技创新提升国家的综合国力和核心竞争力,建立国家创新体系,走创新型国家之路,成为世界许多国家政府的共同选择。 1.人类社会已步入创新型经济时代 从世界范围来看,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把科技创新作为基本发展的战略,在世界市场上获得了突出的竞争优势。在国际市场上,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不仅事关国防安全的关键技术难以引进,而且涉及主导产业和装备制造业的尖端技术也难以引进。事实一再证明,真正的核心技术是买不来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必须依靠我们自己的力量建立自主创新的技术发展体系,推动产业技术实现跨越式的发展。面对世界科技发展的大势、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我们只有把科学技术真正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真抓实干、急起直追,才能把握先机,赢得发展的主动权。 2.新型社会经济形态正在形成: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与健康的社会 人类社会正在朝着新型社会经济形态转变,明显的标志是新能源的开发与利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安全与健康社会的形成等,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表现:第一,人类社会将从化石能源体系走向可持续能源体系的新时代。第二,人类更加重视保护生态环境。第三,人类面临着人口、健康的新挑战。第四,科技创新以跨学科为主导模式。 3.全球化竞争进一步加剧 我们正处在全球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的时代。全球化竞争首先表现为科技的竞争。国家主导的科技政策和战略规划备受重视,各国纷纷提出科技创新的新理念、新政策、新规划。各国都把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作为提升国际竞争力、保障国家安全和未来发展的核心要素和战略基点。 二、国内背景:变革发展模式 从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来看,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采取了一系列加快我国科技事业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经过广大科技人员的顽强拼搏,我们取得了一批可喜的成就。但也要看到,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严重依赖资金高投入、能源高消耗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部分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受制于人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高、人均资源相对不足,进

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和鼓励企业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若干意见

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和鼓励企业投资建设公共租赁 住房的若干意见 【法规类别】房屋住宅建设 【发文字号】榕政综[2013]141号 【发布部门】福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7.25 【实施日期】2013.07.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和鼓励企业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若干意见 (榕政综〔2013〕1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关于支持和鼓励企业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若干意见》已经2013年第1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7月25日关于支持和鼓励企业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若干意见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意见》(闽政〔2011〕18号)和《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支持和鼓励企业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扶持,企业运作,规范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工业园区、开发区管委会以及住房保障、发改、审计、监察、国土、规划、建设、经委、财政、税务、物价等部门应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服务和管理工作。各工业园区、开发区管委会[非园区企业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负责对辖区内企业建设、使用、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及承租人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国土、规划、建设、物价等政府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依法依规对企业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建审、定价等手续进行审批。 二、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集约用地原则,统筹规划,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用工单位或园区就业人员出租。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生活配套设施用地中应安排不低于30%用地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 三、凡企业愿意利用自有土地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由企业向所在地的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初审,符合有关规定的报经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核准后,提请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列入当地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经批准后的建设项目,由企业与所在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签订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协议

建设创新型国家

建设创新型国家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建设创新性国家。这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 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 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贯彻到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建设创新型国家, 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一、什么是创新型国家 创新型国家是指那些将科技创新作为基本战略,大幅度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形成日益强大竞争优势的国家。 具体来说,创新型国家应至少具备以下4个基本特征:一、创新投入高,国家的研发投入占GDP的比例一般在2%以上;二、科技进步贡献率高达70%以上;三、自主创新能力强,国家的对外技术依存度指标通常在30%以下;四、创新产出高。目前世界上公认的20个左右的创新型国家所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占全世界总数的99%。 二、为什么要建立创新型国家 第一,建立创新型国家是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的客观要求。当今世界,新科技革命迅猛发展,不断引发新的创新热潮,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更新换代的周期越来越短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科技竞争成为国际综合国力竞争的焦点。当今时代,谁在知识和科技创新方面占据优势,谁就能够在发展上掌握主动。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纷纷把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国家战略,大幅度提高科技投入,加快科技事业发展,重视基础研究,重点发展战略高技术及其产业,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以利于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久动力,在国际经济、科技竞争中争取主动权。在全球化进程当中, 中国企业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国际竞争压力。原始创新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不强, 目前我国每百万人获得发明专利数只有1项, 而日本为994项, 韩国779项, 美国289项;集成电路芯片、石油化工、轿车等产品的生产设备70%以上依靠进口。由于缺乏核心技术, 中国生产的手机不得不付出价格的20%, 计算机价格的30%、程控数控机床价格的40%的专利费用。我国电子信息产业规模位居世界第二, 但核心技术受控于人; 我国是世界货物贸易第三大国, 但出口产品中自主品牌或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只占10%左右, 出口产品利润率低; 我国是制造业第四大国, 但重要的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主要依赖进口。事实说明, 创新已成为制约我国竞争力的主要因素。在涉及国防安全和经济安全的关键领域, 真正的核心技术是买不来的, 要想确保本国安全和实现中国的腾飞, 我们必须依靠自己的力量建立自主创新体系, 在急剧变换的世界经济竞争的格局当中把握机遇, 实现跨越式发展。 第二,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重大战略举措。这必将有利于提升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改变关键技术依赖于人、受制于人的局面;必将有利于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步伐;必将有利于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大大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第三,这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需要。我国计划在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时, 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现在正是建设的关键时期, 这一阶段资本和土地等传统生产要素对经济增长不会有太大的提升, 而体制创新、发展模式创新和科技创新将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研究分析表明, 我国目前科技进步的贡献率为39%左右。在继续保持占国内生产总值40%左右的投资率和持续15 年保持7%以上的

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市政府299号令-2016.3.1起实施)

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 第299号 《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12月23日市人民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市长黄奇帆 2016年1月4日 第一条为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规范停车秩序,改善交通状况,引导绿色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面向社会公众为机动车辆提供停放服务的场所,包括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和路内停车位。 第三条停车场管理应当遵循规划引领、合理布局、建管并重、方便群众的原则,形成以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为主体、公共停车场为辅助、路内停车位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供给格局。 第四条市市政主管部门是停车场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管理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日常管理工作由市停车场管理机构承担。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区县(自治县)市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具体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国土房管、公安、消防、价格、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停车场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市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国土房管、公安、消防、价格等部门,根据国家规范和标准,结合本市实际,编制停车场设置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六条本市停车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开展服务质量评价和培训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停车场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市城乡规划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要求,会同发展改革、市政、城乡建设、国土房管、公安等部门编制主城区停车专项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主城区外的区县(自治县)城乡规划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本区县(自治县)停车专项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城乡规划部门应当结合城市发展实际,科学评估、动态调整建设项目停车泊位配建标准。 第八条新建公共停车场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新建写字楼、商铺、公共活动场所应当按照规定比例配建停车场。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应当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修建停车场。 第九条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根据停车专项规划,制定公共停车场的年度建设实施计划,并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体系。 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暂行办法》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暂行办 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诉讼综合规定与解释 【发文字号】榕政综[2016]332号 【发布部门】福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11.16 【实施日期】2016.11.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暂行办法》的通知 (榕政综〔2016〕3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福州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2016年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6日

福州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行政应诉工作,推进行政应诉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我市行政应诉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的意见》(国办发〔2016〕5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应诉,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人民法院通知依法参加行政诉讼的活动。 第三条本市行政机关的行政应诉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应诉工作的领导,为行政应诉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行政应诉工作场所、设备、车辆、工作经费等工作条件,及时研究解决行政应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应诉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属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本部门的行政应诉工作。 第五条行政机关的行政应诉工作,由行政机关法制工作机构组织办理。被诉行政行为

建设创新型国家

当代大学生与建设创新型国家 一、创新能力与创新型国家 创新能力一般是指人根据一定的目标任务,提出新理论、新构想或发明新技术、新产品,从而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包含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技能、创新精神等。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讲话时指出:“培养造就富有创新精神的人才队伍,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举措”。创新在现代社会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是个人成长的标志,是企业发展的动力,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同时创新也是提高一个国家竞争力的战略举措。从总体来看,知识经济和全球化已经成为世界发展的基本趋势,国家之间的竞争日益体现为以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的综合国力的竞争。同时,反思和革新传统发展观叶成为一种世界趋势,以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基础、以产业结构升级为主要内容,注重人的全面发展的新的发展方式被普遍接受。 同时,在建设创新型国家面临的众多挑战中,关键是高层次人才严重不足。所以,创新青年人才的培养已成为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实施的决定性因素。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前提和基础,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目的和结果。当前,国家就是要通过大力提倡科技创新活动,不断提高国家自主创新能力,最终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创新型国家。 二、培养当代大学生创新能力的意义 时代呼唤英才,希望在于青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大学生的参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大学生去奋斗,青春只有为祖国和人民的真诚奉献中才能更加绚丽多彩,人生只有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伟大事业才能闪闪发光。 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各项事业的进步, 都要靠不断创新, 而创新就要靠人才, 特别要靠年轻的英才不断涌现出来。大学生培养创新能力既是实施科教兴国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大学生自身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在国家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战略部署下,大学生自我主动培养创新能力势在必行。当代大学生成长成才和创业的时期,正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时代为同学们提供施展才华的大好机遇和广阔空间。高校拥有精英人才、齐全的学科、先进的科学研究基础设施和大量的科技信息,具备较强的知识创造能力、创新人才培养能力和科技创新潜力。目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约有一半来自高校。众多学术界、科技界“泰斗”身居高校,撑起了高校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大厦,也必将对国家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和创新型国家的建设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事实上高校正逐渐成为我国基础研究的主力军,高校在为国家科教兴国战略提供知识、技术、人才、信息等创新资源方面越来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三、如何培养当代大学生的创新能力 当代大学生作为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其创新能力的强弱对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但是创新意识的培养在我国当代大学生中还存在许多问题。比如好奇心强,但创新意识贫乏思维敏捷、但缺少创新思维方法、具有一定的创新想法但缺乏创新技能、有创新的热情,但创新精神不佳等等。 我们需要通过以下几方面来培养当代大学生的创新精神: 1.要冲破应试教育的束缚,大力推行素质教育,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 大学教育应当摆脱应试教育的束缚,安排学生到生产一线实习,依托一些比较有影响力善于培养创新型人才的企业,组织同学们多参与到社会实践

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意义和措施

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意义和措施? 《宣言》是科学共产主义的最伟大的纲领性文件。它凝聚着马克思、恩格斯的光辉思想,标志着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诞生。列宁曾经这样评价道:“这部著作以天才的透彻鲜明的笔调叙述了新的世界观,即包括社会生活在内的彻底的唯物主义、最全面最深刻的发展学说辩证法以及关于阶级斗争、关于共产主义新社会的创造者无产阶级所负的世界历史革命使命的理论”。它对马克思主义学说“作了完整的、系统的、至今仍然是最好的阐述”。 《宣言》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第一个纲领性文献,是全世界无产阶级和共产党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恩格斯曾经指出:“《宣言》的历史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着现代工人运动的历史;现在它无疑是全部社会主义文献中传播最广和最带国际性的著作,是从西伯利亚起到加利福尼亚止的千百万工人公认的共同纲领。”列宁说:“这本书篇幅不多,价值却相当于多部巨著:它的精神至今还鼓舞着、推动着文明世界全体有组织的正在进行斗争的无产阶级。”斯大林则这样说道:“宣言”是共产主义的“圣经”和“福音书”,“…宣言?创造了一个时代”。一个半多世纪以来,在《宣言》精神的指引下,国际共产主义运动蓬勃发展,全世界无产阶级和被压迫民族的解放事业不断取得新的胜利。 《宣言》问世至今已有一个半世纪了。尽管历史条件、时代主题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但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宣言》中所阐发的基本原理仍然闪烁着理论的光辉,仍然是全世界无产阶级和共产党人不断推进共产主义事业、谋求人类解放的共同纲领和行动指南。当前,人类已经进入二十一世纪,世界局势风云变幻,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出现严重挫折,当代社会主义事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在这一新形势下,我们重新学习和研究《宣言》这一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无疑具有极其重要的特殊的现实意义。我们要以《宣言》作为理论武器,敢于迎接各方面的挑战,善于总结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经验教训,为捍卫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而斗争,为捍卫和发展伟大的社会主义事业而斗争。当代大学生是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是二十一世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肩负着历史的重任,党和人民的重托。因此,更应该努力学习《宣言》,深刻领会《宣言》的精神实质,勇于实践《宣言》的思想原则,以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为榜样,把共产主义作为自己的人生理想和奋斗目标。学会运用《宣言》中所阐明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重新观察、分析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进程,认清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必然趋势,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坚定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把老一辈革命家开创的共产主义事业接过来、传下去,为实现科学共产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在《宣言》中所描绘的人类理想社会——共产主义而奋斗终身! 3.意义: 1.科技角度:科技是第一生产力. 2.国际竞争角度:当今国际竞争的实质是科技和民族素质,焦点集中在科技和教育.建设创新型国家,有利于增强综合国力,在国际竞争上立于不败之地.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榕政综[2015]112号 【发布部门】福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5.01 【实施日期】2015.05.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榕政综〔2015〕1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福州保税港区管委会: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对市十四届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作适当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成员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杨益民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主管人事、编制、财政、审计、监察、国土资源工作。 吴贤德常务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在市长出差、出访时主持市政府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统计、物价、重点项目建设,国资,劳动和社会保障,机关事务管理,福

州新区,自贸区,金融,效能建设、政务督查,政府法制,信息化等工作,协助负责人事、编制、审计、监察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市发改委、市重点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市统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国资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关局,福州新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州自贸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金融办,市编办,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效能办,市法制办,市数字办,福建海峡银行、福州农村商业银行等单位。 联系部门(单位):市人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国家统计局福州调查队,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省银监局、省保监局、省证监局、各类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证券、金融资产管理等)。 姜波副市长:负责内贸、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现代服务业,招商、外经外贸、利用外资、“回归工程”,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国内外友城合作,对台事务,食品药品监督、食品安全、工商、质量监督、口岸、保税港区建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支前等工作。协助吴贤德同志分管福州新区,自贸区,金融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蔬菜办,市外侨办(港澳办),市台办,市市场监督管理

建设创新型国家

建设创新型国家与创新人才的培养 (北京工业大学电子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北京,100124) 摘要:创新型国家要由创新人才来创造,因此创新型国家的基础是创新人才。培养和造就创新人才也一直是发达国家尤其是创新型发达国家科技界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伟大的时代需要杰出的人才,杰出的人才推动伟大的时代。在建设创新型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历史进程中,我们更需要无数优秀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更需要让优秀创新型人才的自主创新成果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关键词:创新型国家;创新人才;创新教育 Creative Talents and Innovative Country Abstract: An innovative country expects creative people to construct, so the basis of an innovative country lies in its creative talents. In fact, fostering creative talents has also been a focal attention of those developed countries, particularly in thei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fields. A great era needs outstanding talent, outstanding personnel to promote the great era. In building an innovation-oriented country, building a socialist harmonious society, comprehensively building a moderately prosperous society of the great historical process, we need numerous outstanding creative talents come to the fore, but also need to make outstanding creative talents of independent innovation for the great rejuvenation of the Chinese nation contribute. Key words: innovative country; creative talent; education innovation 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我们党综合分析世界发展大势和我国所处历史阶段提出的面向未来的重大战略。其核心是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发展科学技术的战略基点,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推动科学技术的跨越式发展;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中心环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国家战略,贯穿到现代化建设各个方面,激发全民族创新精神,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不断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奋斗目标,必须努力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就必须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摆在突出位置,大幅度提高国家竞争力;深化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环境,培养造就富有创新精神的人才队伍;发展创新文化,努力培育全社会的创新精神。 创新人才首先是全面发展的人才;个性的自由独立发展是创新人才成长与发展的前提,作为工具的人、模式化的人和被套以种种条条框框的人不可能成为创新性人才。当代社会的创新人才,是立足于现实而又面向未来的创新人才。 1 创新型国家的基础是创新人才 创新型国家要由创新人才来创造,因此创新型国家的基础是创新人才。 当前学术界较一致的看法是,作为创新型国家,至少要具备四个特点:(1)创新投入高,国家的研究开发(R&D)投入占GDP的比例一般在2%以上;(2)自主创新能力强,国家的对外技术依存度指标通常在30%以下;(3)科技进步贡献率要在70%以上;(4)创新产出高,目前世界上公认的20个左右的创新型国家所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占全世界总数的绝大部分。按照这四条标准来衡量,很显然中国还不是创新型国家,而且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但是面对当今知识经济的热潮、激烈的国际竞争和中国的现实国情,走自主创新之路、建设创新型国家是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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