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公司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办法

电力建设公司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办法
电力建设公司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办法

四川嘉能佳电力建设公司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办法

(试行)

1. 目的

为保证四川嘉能佳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建设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顺利实现,体现以人为本,把保人身安全作为安全管理的核心,加强对承建项目的临时工在施工中的管理,确保公司“生产施工现场临时用工”(以下简称临时用工)的生命安全,提升临时用工识险、排险、避险及自我保护能力,减少公司临时用工劳动风险,确保电力建设安全、优质、高效地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临时用工在生产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中凡聘用15天以内的临时用工均使用本办法的管理。

3. 编制依据

3.1.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家电网总[2003]407号)

3.2.《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管理规定(试行)》(国家电网基建[2005]531号)

3.3.《乐山电业局安全工作管理规范》(乐电安监[2001]13号)

4. 临时用工安全管理

4.1.招用临时用工的条件:年龄在18岁—50岁,身体健康、壮劳力,有一定的应变能力,严禁使用老、弱、病、残和童工。

4.2.各施工队伍不得擅自单独聘用临时用工。

4.3.各施工队伍聘用临时用工必须办理相关用工手续。

4.4.用工负责人必须和临时用工人员签定《临时用工安全合同》,在《临时用工安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4.5.临时用工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规程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或佩戴标志上岗。未经安全教育、考试的人员均不得上岗。

4.6.用工负责人在开工前进行工作任务、安全注意事项讲解,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会必须做到“四清楚”;开工前监护人应将带电区域和部位、警告标志的含义向临时工交代清楚并要求临时工复述,复述正确方可开工,并派专人负责安全监督。

4.7.临时用工一般只用于从事体力劳动的辅助性工作,禁止指派临时用工单独从事有危险的作业,若确要参加有危险的工作时,必须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和监护下进行,并做好有效的安全措施。严禁临时用工带临时用工。

4.8. 临时用工从事生产工作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与固定职工相同。

4.9.临时用工作业时必须佩带《临时用工证》胸牌,不得转借他人。

4.10.临时用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4.11.临时用工在施工中必须正确佩带和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4.12.临时用工作业时必须服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的安排。

4.13.临时用工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酒后工作,作业时不得打赤臂、赤脚,严禁穿拖鞋,严禁在电力设备检修现场吸烟,防止火灾发生。

4.14.临时工的安全管理、事故统计、考核与固定职工同等对待。4.1

5. 各施工队伍未按照上述要求使用临时用工,安监部将按严重违章追究相关人员安全责任。

附件1:四川嘉能佳电力建设公司临时用工安全合同

附件2:四川嘉能佳电力建设公司临时用工现场作业监督卡

附件1:

四川嘉能佳电力建设公司临时用工安全合同

附件2:

四川嘉能佳电力建设公司临时用工现场作业监督卡

电力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Y-AQ-03915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电力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of power engineering

电力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部对工程分包工作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现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公司以国家电网工[2003]12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送变电工程分包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项目部的施工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1条严格分包工程的施工范围和对分包方资质的要求 1.严格控制分包工程的施工范围,变电工程的主要设备安装、调试等项目分包,分包方应该具备相应电压等级的施工资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劳务分包。 2.送变电工程的劳务分包要求分包方必须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 3.变电工程的主控楼等建筑项目可进行分包,但分包方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相应电压

等级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4.送变电工程的基础和土建工程可进行分包。但分包方必须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相应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第2条严格对分包方安全资质审查,资质审查的内容: 1.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原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5.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30人以上的分包单位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分包单位必须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 6.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含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工器具及安

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临时用工管理,维护临时用工人员的基本权益,规避临时用工的风险,使公司的各项工作能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他各公司 三、管理内容 (一)临时用工的条件 根据各公司实际情况,招用临时工从事短期、临时、季节性工作,或繁重性体力劳动工作。 (二)临时用工的流程 用人部门提出需求→主管领导审批→总裁办/运营部/综管部根据用人标准进行招聘→用人部门面试→确定人选→通知上岗→岗前培训 (三)临时用工择人标准 1.具备诚实守信、踏实肯干、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 乱纪前科劣迹等条件。 2.年龄满18周岁以上,男职工不超过60周岁,女职工不超过50周岁;特殊工作岗位 用工年龄可以适当延长。 3.持有本人身份证。 4.身体健康,无高血压、高血脂、心脏病等心脑血管性疾病;持有本人身体健康证明(县、 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四)临时工培训 1.上岗培训:各岗位要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和岗位操作规程,由用人部门负责进 行上岗培训,使其掌握有关工种相关要求和技能,尽快适应和投入工作。

2.部门培训:用人部门负责人根据部门内员工的工作情况,组织部门学习岗位相 关知识,并加强对安全管理的培训。 (五)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 1.临时用工协议的签订:公司与临时工本人签订临时工劳动合同或临时用工协议, 一式三份,公司、员工、劳动部门分存。 2.临时用工保险:各公司总裁办/综管部/行政部在临时工入职1个月内须为其购买 意外伤害险、医疗保险;如次年继续使用,每年需为临时工续买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3.临时用工人数超过10人以上,一律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由用工所在公司 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用工协议,协议期限为一年,协议到期前一个月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进行续签。 (六)临时工的薪资与福利 1.对录用的临时工,原则上无试用期,如符合用人部门要求则签订临时用工协议。 2.临时工各项薪资福利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七)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临时工,可予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或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 2.违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迟到、早退、屡教不改或不服从正常工作分配及调动 的。 3.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等影响本单位的形象、声誉和工作秩序,甚至严重影响社 会治安的。 4.因病不宜从事原来工作,也无法调整其他岗位工作的。 5.连续请事(病)假超过15天以上(因工负伤除外)。 6.连续旷工两天,一月内累计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7天的。 四、考核

公司对临时工管理办法应是怎么样的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www.360docs.net/doc/6a13343507.html, 公司对临时工管理办法应是怎么样的 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的临时工的相关规定,所以,为了处理好公司中的临时工。公司可以制定适合本公司的临时工管理办法,那么,公司对临时工管理办法应是怎么样的?赢了网小编在下文就为大家浅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公司对临时工管理办法应是怎么样的 1、企业需用临时工,原则上在城镇招用,其范围、数量、工资额度由企业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领取《招用临时工通知单》。确需

从农村招用的,报经省、地、州、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发给《临时务工许可证》。 企业招用的临时工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 2、企业招用临时工,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临时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可申请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鉴证。 劳动合同必须明确合同期限、工作任务,质量要求、工作条件、劳动纪律、劳动报酬和劳保福利待遇、双方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事项。劳动合同一式2份,企业和临时工各执1份。 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办理。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应终止合同,如需延期使用的,应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3、临时工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技术教育后方可上岗。 招用从事起重机械、电工、金属焊接、登高架顶、厂内机动车辆、锅炉

及压力容器操作等特种作业的临时工,企业或其主管部门应组织专业培训,由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考核,对合格者发给合格证。 招用从事建筑、运输专业技术的临时工,企业必须进行培训。由企业主管部门考核,对合格者发给合格证。 有毒有害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场所必须在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后,方可招用临时工。 4、临时工的工资待遇应参照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合同制工人的工资收入,由企业与临时工本人商定,并写入劳动合同。 5、临时工的工资,企业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给的《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和《招用临时工通知单》到开户银行支取。 凡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企业,临时工的工资,必须在核定的本企业工资总额基数中列支。 6、临时工在合同期内因工死亡的,比照合同制工人死亡对待。因工负伤的,其医疗期间的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在合同期内,由企业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

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1、临时用工是指为公路,施工需要而招用的季节性临时工人和民工。 2、确因养护、施工需要,使用一年以上的临时工,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签定劳动合同,确定合法劳动关系。 3、招用临时工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与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工作认真、服从分工、短时间内就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4、特种作业岗位或技术性较强岗位确需招用的临时工,必须持有本人有效技术证书和有效操作证,并经安全、人事部门考核审定后方可录用。特别是驾驶人员,驾龄不到三年或发生事故者禁止招用。 5、临时工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就业证(卡)、人口暂住证等证件由人事部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和安全协议,加强管理,建立临时

工花名册及有关台帐。 6、招用的临时工,用人单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特殊工种,则应进行专业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后方可上岗。同时做好台帐记录工作。 7、根据生产岗位的实际需要,对临时工应按国家规定,提供劳动安全条件,配发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90075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 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1、为进一步依法规范湖北省电力公司系统电力工程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管理,加强工程建设基础工作的薄弱环节的管理,有效防范安全和质量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电力建设工程禁止转包或违规分包。 施工承包商必须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不得采取除劳务分包以外的其他形式对主体工程进行施工分包。 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有约定的,在合同约定范围内,施工承包商可将非主体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条件的分包商。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无约定的,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 工程分包总价不得超过施工承包合同总价的30%。否则,

电厂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电力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保证电网安全可靠供电,保证国家和投资者的资产免遭损失。 1.2全厂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行政副职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总工程师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各部门、各岗位应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任分担,并实行下级对上级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1.3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要统一部署,依靠群众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4依据国家、行业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制定适合本企业情况的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1.5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1.6厂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是防止发生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对资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四种事故:人身死亡;大面积停电;主设备严重损坏;重大火灾。 1.7厂安全生产目标: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重大电网事故;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重大设备事故;不发生特别重大设备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1.8厂实行安全生产目标三级控制:厂控制重伤和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重大设备损坏和电网事故;车间控制轻伤和障碍,不发生重伤和事故;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轻伤和障碍。全厂每年实现1个百日无事故记录 1.9厂建立内部安全监督制度,设立二级独立的安全监督机构。安全监督机构行使安全监督职能。安全监督机构业务上受上级安全监督机构的领导,由厂行政正职或行政正职委托的行政副职主管。厂对各车间,车间对班组,上级对下级进行安全监督。厂设专职安全员,车间、班组设兼职安全员组成三级安全网。 1.10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反事故措施。建立健全保障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程制度。编制各类设备的现场运行规程、制度,检修管理制度、主、辅设备的检修工艺规程和质量标准、本系统的调度规程,编制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措施。 1.11及时修订、复查现场规程、制度,每年对现场规程进行一次复查、修订,现场规程每3-5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审定并印发。每年公布一次本单位现行有效的现场规程制度清单,并按清单配齐各岗位有关的规程制度。 1.12严格执行两票(工作票、操作票)三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和设备缺陷管理等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技术监督规程、标准。 1.13每年编制年度的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反事故措施计划应纳入检修、技改计划。

电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628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电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电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各单位安全网络图、岗位责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必须上墙。并要悬挂整齐醒目。 2、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健全各种安全记录,内容清楚、详细、齐全、属实。 3、公司所有员工必须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安全考试、知识竞赛等。 4、努力推行现代安全管理方法,普及完善标准化作业,建立并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班组成员能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和作业标准,做到会讲会用。 5、新工人和转岗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6、安全档案要严格按标准建立,妥善保管;车

间每半年、各班组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培训并考试,成绩不合格不准上岗。 7、班长为班组教育的责任人,必须及时为每位员工建立每三级班组安全教育档案,制定和实现班组安全目标,做到个人无违章,岗位无隐患,班组无事故,岗位尘毒浓度不超标,安全文明生产好。 8、各班班长为兼职班组安全员,负责本班组员工的安全工作。负责员工的安全教育,监督班组员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现场设备、人员、环境的可靠性,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开始工作。 9、各班长每天班前会必须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布置安全工作注意事项,检查场地、设备、机械、工具和防护措施,确认处于安全状态时,方可开展工作。

电力建设公司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

电力建设公司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电力建设公司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办法1.目的 为保证四川嘉能佳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建设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顺利实现,体现以人为本,把保人身安全作为安全管理的核心,加强对承建项目的临时工在施工中的管理,确保公司“生产施工现场临时用工”(以下简称临时用工)的生命安全,提升临时用工识险、排险、避险及自我保护能力,减少公司临时用工劳动风险,确保电力建设安全、优质、高效地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临时用工在生产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中凡聘用15天以内的临时用工均使用本办法的管理。 3.编制依据 3.1.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家电网总[2003]407号)

3.2.《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管理规定(试行)》(国家电网基建[2005]531号) 3.3.《乐山电业局安全工作管理规范》(乐电安监[2001]13号) 4.临时用工安全管理 4.1.招用临时用工的条件:年龄在18岁-50岁,身体健康、壮劳力,有一定的应变能力,严禁使用老、弱、病、残和童工。 4.2.各施工队伍不得擅自单独聘用临时用工。 4.3.各施工队伍聘用临时用工必须办理相关用工手续。 4.4.用工负责人必须和临时用工人员签定《临时用工安全合同》,在《临时用工安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4.5.临时用工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规程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或佩戴标志上岗。未经安全教育、考试的人员均不得上岗。

临时用工安全管理须知

文件编号:DLHBC-JZ-XZ-013 版本号:2.1 审核人: 批准人: 受控状态:受控 发布日期: 2019年5月15日 实施日期: 2019年5月15日

临时用工安全管理须知 1. 目的 加强临时用工安全管理,确保临时用工及相关生产作业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单位对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3. 职责 3.1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负责临时用工的招用审查工作。 3.2临时用工使用单位、部门负责使用期内的安全管理。 4. 工作须知 4.1基层单位、部门需招用临时用工人员必须先向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报送临时用工计划。 4.2基层单位、部门所报的临时用工计划经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审核,然后上报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4.3雇用临时用工人员,首先要进行资质审查,必须符合国家劳动部门临时用工的有关规定。 4.4招用临时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谁雇用,谁管理”,“谁用工,谁负责”,依法承担起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的权力和义务,切实保障单位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4.5招用的临时工,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上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劳动监察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招用,各单位主管部门应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4.6招用临时工签订合同或协议时,应将安全责任和义务等项事宜写进条款,双方都要严格履行、信守规定,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4.7 处对经审查批准使用的各类外用工及临时工,必须及时向处安全部门备案并报送手续复印件,安全部门必须随时掌握本单位外用工和临时工的各种情况。

电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电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范围 1.1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 2 引用标准 2.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部DL408—91)。 2.2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电发[2000]643号)。 2.3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电发[2001]311号)。 2.4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国电总[2001]478号)。 3 管理职能 3.1 本公司安全管理实行经理负责制,归口安监股管理。 3.2 生产单位的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按各自职能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3.3 各级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管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 3.4 全体职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搞好安全管理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公司各级领导在生产活动中必须把安全工作放 在首位,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和对策,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4.2 安全生产无小事,安全一票否决,对干部晋级和单位评优,资质评审中,安全具有一 票否决的作用。 4.3 公司安全目标必须人人熟悉,各单位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编制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 标。 4.4 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现场岗位的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 质。 45 安全生产必须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做好安全为主体,作好检修消却工作,加强 对设备的维护管理,严禁设备带病或超铭牌出力运行,以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4.6 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认真对待生产中所发生的各类事故的分析报告工作, 同时要做好事故,障碍资料的归档工作。 4.7 安全教育管理

公司临时用工管理规定

公司临时用工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指临时用工是指不在公司正式和试用编制内的由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短期雇佣人员。 第二条部门因业务需要增加临时用工的,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计划,交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报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审 批。 第三条临时用工申请计划应写明用工事由、用工期限、用工人数、用工来源、是否需要公司提供食宿和建议工资水平。 第四条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批准部门用工计划后由人力资源部门会同用工部门核定临时用工量、用工时间和用工工资预算,报 财务部门和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审批。 第五条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批准用工工资预算后由临时用工部门按计划组织招募临时用工人员,用工部门组织签定临时用工合 同,交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交办公室存档。用工部门负责组织临 时工工作和生活管理。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门按临时用工合同规定时间核定临时用工工作完成情况,并根据临时用工合同和实际临时工工作表现制作临时用工工 资单,通知财务部门发放临时用工工资。 第七条对因临时用工发生的其他开支,由用工部门制作预算并根据实际支出的票据进行报销。 第八条公司不负责临时用工除用工合同规定的工资和开支以外的费用开支。 第九条对临时用工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事故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临时工伤残、死亡或财产损失,公司只承担国家法律规定的必要义务。 第十条对临时用工因意外给公司财产、声誉或正常工作延误造成的损失,由用工部门负责追索赔偿,赔偿额度视事件大小由用工部 门、财务部门或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决定。 第十一条对临时用工给公司因盗窃、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而造成的公司财产、声誉或正常工作延误的损失,公司将严厉处罚,同时追究用 工部门有关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分包单位、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

——方案计划参考范本——分包单位、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

本规定规定了对分包单位、临时工安全管理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火电、风电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对分包单位、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本规定可作为核电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对分包单位、临时工安全管理的参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2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3定义与术语 3.1分包单位:在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与本项目主体工程承包商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从主体工程承包商的合同中划出部分非主体工程项目的工程建设单位。 3.2临时工:为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从劳务市场招聘的临时劳务人员。 4职责 4.1项目部负责对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使用的分包单位、临时工的安全管理的抽查。 4.2项目监理机构负责对主体工程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临时工安全管理的监督。 4.3主体工程承包单位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4.4主体工程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分别负责对各自聘用的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5管理要求 5.1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 5.1.1主体工程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安全管理的总体要求: a)主体工程承包单位必须自行完成主体项目,对主体工程以外的可分包项目只能实行到“一级分包单位”严禁分包单位再行转包,同时应按照《电力建设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分包项目的范围; b)各主体工程承包单位在聘用分包单位时,?必须先由主体工程承包单位的安监部门或由安监部门委托的安监人员严格按照5.1.2中的要求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并形成记录,经过安监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合格后,再交计划部门签订合同,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经安全资质审查不合格的单位,严禁录用; c)分包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遵守本公司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服从项目部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主体工程承包单位安监部门汇报安全管理工作; d)主体工程承包单位安监部门在审查分包单位资质时,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降低资质审查标准、不得简化审查手续、不得逾期不办。对于管理混乱或上年度发生过人身死亡事故的分包单位,不得录用; ?e)对资质审查不合格的队伍,安监部门有否决录用的权力。对于未严格按资质审查要求进行审查的分包单位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应追究审查人和审核人责任;

(电力安全)公司移动电器安全管理制度4.doc

(电力安全)公司移动电器安全管理制度4 公司移动电器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与范围本制度规定了xxxx公司移动电器的分类检查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其目的是为了规范移动电器的使用,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本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移动电器的安全管理。2 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移动电器安全管理的领导工作。 2.2设备安全课负责移动电器安全监督管理。 2.3机械动力厂负责移动电器的技术指导工作。 2.4各单位负责移动电器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3 管理内容3.1移动电器的种类与安全接线 3.1.1移动电器的使用面广泛,使用量很大,危险因素多。为了确保移动电器在使用中安全,杜绝触电事故,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责,加强移动电器的安全管理工作。 3.1.2移动电器包括:手持电动工具动(包括手电钻、手砂轮、电动冲击电钻、电动螺丝刀、电动铰刀、电动磨头、电吹风机、手电刨、电烙铁、电熨斗、行灯等),移动式电风扇(包括台式和落地式)、小型电炉、电烧水器、潜水泵、电夯、振动器、移动插座、移动清洗车、电动清洗机等,即称为移动电器。

3.1.3移动电器不能用有接头的电缆线、交织的塑料线作电源线,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电源线长度限制在6m以内,中间不允许有接头及破损。单相电器用三芯软橡套电缆线,三相电器用四芯橡套软电缆线,并分别装三脚与四脚插头,使金属外壳有可靠接零,接线必须正确,插座内的保护接零孔必须和接零干线直接相联。 3.1.4距操作者站立面2m以下设备外露的旋转部件均应设置齐全、可靠的防护罩,其安全距离符合相关规定;裸露的带电部分应有可靠的屏护,并有警示标识。 3.2移动电器的检查规定 3.2.1移动电器的外壳、手柄应无裂缝破损; 3.2.2电源线绝缘层应完好无损,手持电动工具至插头的电源线长度不应超过6米; 3.2.3插头与插座要配套; 3.2.4开关应可靠,无缺陷; 3.2.5机械防护装置应完好可靠; 3.2.6转动部位应灵活,无障碍; 3.2.7手持电动工具应有定期检验卡片; 3.2.8手持电动工具绝缘电阻应定期测试(每季度一次)。 3.3移动电器的管理

临时工管理实施细则

临时工管理实施细则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以下简称:分场)所使用的所有临时工规范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分场对临时工的管理。 本制度长期有效。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属于。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规范性引用的标准清单如下: 2.1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2公司《外包工程和临时用工安全管理标准》(石热电[2011]37号) 2.3《管理制度》 3 管理规定: 3.1 临时工应具备的条件: 3.1.1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卫生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交出工单位审核,用工单位复核。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传染病及老、弱、病、残者和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录用。 3.1.2工作前由用工单位安全员组织进行安全培训,《安规》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录用。 3.1.3 录用后,用工单位应联系综合管理部办理临时工作证,并对其进行厂规厂纪和法制教育,对违反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3.1.4 进入生产现场时,其着装和防护用品的使用应符合《安规》要求和公司规定,用工单位领导及安全员负责监督执行,安监部进行抽查监督。 3.1.5包工负责人临时工从事生产工作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与固定工相同。 3.2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 3.2.1 临时工的招雇,应按各级政府及厂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各单位、部门私自

招雇临时工。 3.2.2 临时工不得在主业核定的岗位上岗,临时工所从事的工作应为服务性岗位和辅助工作,临时工不能担任工作负责人。 3.2.2.1 有国家劳动技能培训合格证的人员可从事相应技能的工作。 3.2.2.2 有政府部门颁发的特种工(电气焊、电工、架子工、电梯工、起重工、厂内机动车驾驶等)操作证的临时工可从事相应的工作。 3.2.3 临时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知识和《安规》的学习培训,考试合格后,佩带临时工作证参加工作。 3.2.4分配到班组和当班期间的临时工,由所在班班长负安全责任,负责安排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在作业前向临时工交清工作任务、工作范围、工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由于临时工造成的人身和设备事故,所在班班长、工作负责人、安全监护人应负相应责任。负责清扫水处理卫生的临时工,由运行当值班长监护并负相应责任。 3.2.5 临时工应按时参加所在班组的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和培训,参加本班组事故异常情况的分析,从中吸取教训,增强安全自保互保意识,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3.2.6 临时工从事有危险的工作时必须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和监护下进行,并作好安全措施。 3.2.7 禁止在没有监护的条件下指派临时工从事有危险的工作。 3.2.8 临时工安全管理的原则是“谁使用谁负责安全”。用工单位和班组应对所使用的临时工负安全管理、教育和监护的责任。 3.2.9 临时工的安全管理、事故统计、考核与固定工同等对待。临时工发生各类不安全问题时,要对当班班组进行考核、处罚,并依据厂部《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3.2.10 临时工的管理部门和用工单位应办理《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协议》。 3.3临时工工作时间、要求及考核 3.3.1每月由分场安全员对临时工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教育会。安全员负责履行审批手续,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入厂时间、身体健康情况、安全培训安规考试、违章情况等。每月由分场临时工管理主管对临时工现场工作安全、工作量、着装及出勤情况进行抽查不少于4次,并

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756 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临时用工是指为公路,施工需要而招用的季节性临时工人和民工。 2、确因养护、施工需要,使用一年以上的临时工,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签定劳动合同,确定合法劳动关系。 3、招用临时工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与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工作认真、服从分工、短时间内就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4、特种作业岗位或技术性较强岗位确需招用的临时工,必须持有本人有效技术证书和有效操作证,并经安全、人事部门考核审定后方可录用。特别是驾驶人员,驾龄不到三年或发生事故者禁止招用。 5、临时工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就业证(卡)、人口暂

住证等证件由人事部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和安全协议,加强管理,建立临时工花名册及有关台帐。 6、招用的临时工,用人单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特殊工种,则应进行专业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后方可上岗。同时做好台帐记录工作。 7、根据生产岗位的实际需要,对临时工应按国家规定,提供劳动安全条件,配发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电力安全管理制度

电力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现场管理、考核及奖惩办法) 1 适用范围 1.1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的管理职能、现场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及奖惩办法。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 2 引用标准 2.1 《电业生产安全规程》(DL408—91)。 3 管理职能 3.1 本公司外包的电力建设工程由本公司工程部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进行归口监督管理。 3.2 外包方,工程施工单位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进行具体实施和管理。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 4.2 审查施工队项目负责人安全意识及其以往的工程业绩,确保施工队的能力符合工程建设的要求。 4.3 在下达工程施工任务时必须提出明确的安全技术要求,并监督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4.4 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4.5 当施工队的安全管理工作严重失控,施工安全没有保证时,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施工队承担。 4.6 工程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签订和执行安全合同。 4.7 在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逐级审核,审定后组织实施,资料必须报建设单位审核备查。 4.8 对本企业使用的临时工和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施工的技术能力审查,并对其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指导。 4.9 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 4.9.1工程队负责人应对本队伍员工劳动保护和安全施工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认真执行安全施工规则制度,不违章指挥;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 4.9.2班组长,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施工负

项目工地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项目工地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地现场临时用工管理,使之规范化,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临时用工,系指因解决工作急需或为完成临时性特定工作,弥补人员、设备不足而临时从劳务协作方调用的人员或机 械设备。 第三条本办法仅适用于本项目工地现场因解决工作急需或为完成临时性特定工作而时从劳务协作方调用的人员或机械设备。 第二章用工类型及报酬 第四条用工类型分为临时工程及人工零星杂工、机械设备零星杂工。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零星杂工,系指所完成的工作无法形成实 物工程量,或完成的工作所形成的实物工程量远远偏离于平均功效能够完成的工程量。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的临时工程,系指所完成的工作能够形成实物工程量,且所完成的工作所形成的实物工程量与平均功效能够完成的工程量相差不大。 第七条人工以工日为报酬单位,每工日报酬中已包含了全部的社会保险和所有的税费在内,劳务提供者应履行缴纳应缴交的社会保险和税费的义务。 第八条机械设备以台时为报酬单位,每台时报酬中已包含了为完成临时或特定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机械设备提供者应履行一切法定义务。 第九条临时工程以法定计量单位为报酬单位,报酬中已包含了为完成临时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临时工程施工者应履行一切法定义务。 第十条劳务、机械设备提供者或临时工程施工者因未履行应尽义务所带来的一切纠纷均由劳务、机械设备提供者或临时工程施工者负责,与项目部无关且项目部不负任何连带责任(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章用工管理 第十一条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均有权临时调用劳务协作方的人员和设备,劳务协作方不得无故拒绝。劳务协作方若无法满足临时调用的需求,应给出合理的解释。对于不能给出合理解释恶意无故拒绝的被调用者,项目部将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项目部管理人员在决定临时调用劳务协作方的人员或设备前,应充分了解工地情况及临时工作的性质,在调用时应尽量做到合理调配,避免发生窝工或待工(怠工)的现象。 第十四条在所选定的在劳务协作方无法满足或不能全部满足或不能及时满足调配需求时,在劳务协作方给出合理的解释后,临时调用人应另想他法或采用其他方案,不得无故刁难劳务协作方。 第十五条在紧急事件发生时,临时调用人在向劳务协作方说明情况后,劳务协作方应无条件的服从临时调用人的安排。 第十六条临时调用人在安排工作时不得违章指挥。若发生违章指挥时,被调用人应予以及时指出,临时调用人应及时纠正。若拒不纠正,则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调用人负责。 第十七条被调用人或设备不得进行违章作业,因违章作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被调用的劳务协作方负责。 第十八条所有临时工程及人工零星杂工、机械设备零星杂工的安排,安排人都必须有详细的记录,记录资料不得有虚假或涂改的现象发生。一旦发现有虚假或涂改的现象,将根据局、公司的相关制度对弄虚作假者进行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司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临时用工安排人必须及时签认临时用工单,临时用工单持有人为被调用者。临时用工单持有人若发现临时用工安排人没有及时签认,应及时要求临时用工安排人予以签认,若临时用工安排人对属实的零杂工拒不签认,被调用者可向项目部举报,项目部查证后将视情节对拒签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条临时用工安排人在安排临时工程是施工之前,应及时与主管生产的领导进行沟通,以验证临时工程的必要性,并寻求最佳施工方案和施工者。

分包队伍与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办法

分包队伍与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办法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分包队伍与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分包队伍和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监督和管理责任,严禁“以包代管”和“以罚代管”。 第三条工程分包时,不得将工程分包给安全资质不合格的单位。 第四条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第二章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 第五条发包单位应督促分包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 第六条发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单位: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七条发包单位应督促分包单位按规定对新入场人员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 第八条发包单位应督促或协助分包单位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作业。 第九条发包单位应及时向分包单位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等,并监督贯彻执行。 第 2 页共 2 页

第十条发包单位应监督分包单位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第十一条发包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应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负责。 第十二条发包单位应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对不服从监督管理或严重违章、管理混乱,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或年累计发生二次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分包单位,应令其停产整顿。整顿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应终止合同,限期退场。 第十三条发包单位应监督分包单位不得将工程再行分包或转包。 第三章其它 第十四条分包队伍资质审查内容: (一)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三)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业主部门证明的施工业绩,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四)其它。 第十五条各单位招聘的临时工,必须严格按照对本单位员工安全管理的办法进行管理,且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第 2 页共 2 页

电力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电力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3、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5、单位、部门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6、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a)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b)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c)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d)报警、扑救初期火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e)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2、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3、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4、防火巡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c)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d)常闭式防护门是否关闭严密; e)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f)下班后,清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

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临时用工管理办法(修订) 为规范公司临时用工管理,调动临工工作激情,更好地服务生产经营建设,特制定本临时用工管理办法(修订)。 一、用工原则 本办法中的临工,就是指根据需要公司弥补正式员工不足而聘用的非劳务派遣性质的用工人员。 临工坚持从生产经营实际出发,从严控制,公开公平,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用工条件 ㈠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与严重违纪行为; ㈡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㈢具有与所聘岗位相适应的文化知识与职业技能; ㈣身体健康,男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女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公司退休返聘人员除外)。 三、聘用程序 临工的招录由人文处统一组织实施,临时用工招聘必须在公司定员的范围内进行,不得超定员招用临工。 ㈠人文处在对公司人力资源状况与人力资源发展规划进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提出面向社会进行临工招聘的意见与计划,报经分管人文处的领导批审核并提交总经理审定后组织实施。 ㈡组织实施流程。 1、人文处发布招聘信息,多种渠道收集应聘者材料;

2、人文处对收集到的应聘者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并根据要求进行初次筛选,对符合条件者通过电话等方式发出面试通知; 3、由人文处负责组织面试,对应聘者的能力、素质、个人品格进行综合考察,根据招聘结果提出建议聘用人员名单报文化总监及总经理同意后实施。 ㈢被录用人员报到时应提交下述资料: 1、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2、近期体检表 3、身份证复印件 4、其她资料证明 5、体检资料 ㈣被录用人员在报到后公司组织对其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分公司、车间、班组三级组织实施。 ㈤公司在录用人员报到试用一个月后,与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协议。 四、考核管理及薪资待遇 ㈠被录用者一律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原则上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协议期限内)。试用期期满后,由人文处与用工单位对其进行工作质量、工作效能、工作纪律、执行规章、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㈡考核为不合格者,公司不与试用者签订聘用协议,并作辞退处理;考核为合格者,建立正式聘用关系,聘用协议逐年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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