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六五普法工作总结

妇联六五普法工作总结

【一】朝阳市双塔区妇联“六五普法”工作总结

“六五”普法以来,全区妇联组织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发挥妇联优势,立足妇女实际,制定了《全区妇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方针,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线,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着力点,积极开展妇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广大妇联干部和妇女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为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权益、推进依法治区、建设平安和谐新罗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保障普法工作有序开展

全区各级妇联组织把妇女普法及维权工作作为履行基本职能的一项主要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工作中坚持做到组织领导、目标责任、管理考核“三个到位”,形成强大合力,确保了普法及维权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全区妇联为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区妇联主席任组长、副主席任副组长,权益部长为成员的“六五”普法领导小组,指导各级妇联开展普法工作,并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二是目标责任落实到位。2011年12月,我区颁布了《双塔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并把开展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作为主要目标之一。同

时,在《双塔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责任分解书》中对各有关单位的责任目标予以细化分解。区妇联承担妇儿工委办职责这一职能,对各相关部门目标任务的落实进行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推动此项目标的完成。各乡镇妇联按照区妇联的要求,及时建立普法领导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形成了层层分级负责的网络化普法工作组织体系。三是管理考核落实到位。为使妇联系统“六五”普法的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区妇联将普法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体系,明确规定开展这项工作的各项指标和要求,并将指标的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切实抓落实。

二、突出主题,强化宣传,营造法制社会浓厚氛围

全区各级妇联组织以社区、家庭为阵地,创新手段,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

1.丰富活动形式宣传。区妇联每年“三八”维权周、“6.26”禁毒日、“1

2.4”法制宣传日等节日期间开展活动,围绕党和国家的大局,聚焦普法重点内容,着力解决维护妇女权益的紧迫问题,每年突出一个主题,活动内容丰富,在全区上下形成普法活动的特色、声势和实效。前进街道商行社区、站南街道珠南社区分别开展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知识进社区”活动,聘请法律专家重点讲解《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等基本知识,100多人参加培训。开

展“家庭拒绝邪教”活动,发放倡议书1000余份,在孙家湾镇白大营子留守儿童学校和胜利小学举办反邪教图片展;南塔街道辖区六个社区,设立六个法律咨询台,邀请中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现场开展法律咨询;燕北街道燕湖社区以“平安家庭”宣传月为契机开展了“筑网行动”,成立了“姐妹港湾”—妇女维权工作站;联合区政法委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共建和谐社会”活动,发放禁毒防艾宣传手册1万多份,宣传车4辆,接受群众咨询近500人次。播放法律宣传影片6场,

2.发挥家庭优势宣传。一是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和谐家庭”、“美德在农家”、“清洁家园”创建活动中,把家庭成员的学法、懂法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衡量家庭文明建设的成果,通过家庭文明建设带动社区的文明创建。二是深入开展家庭学法主题活动。通过送法上门,带动家庭成员互帮互学,形成“家家学,法律进万家;家家议,以案释法律;家家做,用法维权益;家家评,争做守法好公民”的良好局面。三是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通过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万家”、家庭助廉、法律咨询等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各项法律法规,提高妇女学法、懂法意识。

3.发动社会力量宣传。各级妇联发动团体会员、社区维权志愿者、巾帼志愿者、群众自治组织等力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同时加强对基层妇女干部进行定期培训。组织专家学者

组成的普法讲师团,深入基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巡回宣讲。邀请市总工会女工部白丽英部长为心理咨询师,区司法局副局长刘晓东为法律咨询师。为12名巾帼志愿者代表授牌,在市人民体育馆举行朝阳市首届传统文化公益论坛,特别邀请8位全国各地道德讲师授课,3500多名群众踊跃参与,赢得社会广泛赞誉,使大家重新学习了古老博深的传统文化的精髓和内涵。北塔街道幸福人生大讲堂聘请律师、专家为社区居民讲授《婚姻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德》、《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亲子教育》等内容,讲座开办了85多场,场场爆满。

4.依托各类媒体宣传。每年“三八”节前,在朝阳日报、燕都晨报、双塔消息专题系列报道,对“平安、和谐家庭”示范社区(村)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平安、和谐家庭”创建活动的影响力。在双塔区妇联微博上发布关于反拐宣传、反邪教宣传、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宣传等等的典型案例和法律法规资料,让广大妇女儿童在日常的网页浏览中轻易地接触到法律法规信息,进行法律学习,提高法制思想水平。

5.深化学法用法活动。区妇联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每年以新出台或修订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至少举办1—2次法制讲座。基层妇联组织建立了在重大决策前进行法律咨询制度,依靠法律手段,以保障决策的合法性。

区妇联专门聘请2名法律顾问,为妇联的日常工作和重大事项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指导。区妇联把法制教育纳入干部的岗前培训、任职培训和岗位培训的内容,加强学法用法,为各项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打下良好基础。

6.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在家长学校、工作机构设置开设法制课程,有效地增强家长的法制观念,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二是举办全区性的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系列读书活动,组织青少年参加了“讲公德,守法纪”、“崇尚科学,传播文明”等主题读书活动,增强了自身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创新载体,依法维权,促进普法工作纵深发展

全区妇联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拓宽思路、更新观念、创新手段和方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1.设立婚姻情感心理咨询服务点。针对近年来离婚率上升,我区共有19名婚姻情感心理咨询服务志愿者参与调解咨询活动,先后共为150多人次提供了心理咨询、法律咨询。各乡镇、街道妇联充分发挥“妇女儿童基层维权服务站(点)”,为权益受侵害妇女儿童提供各类法律援助服务。

2.全市率先实行妇女婚姻家庭信访代理制度。在区、乡(街道)两级妇联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努力探索一套以妇联调解为主导,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互补的调解衔接机制,最大限度地将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在基

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之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目前,全区已形成了由1个区级妇女婚姻家庭信访代理服务中心、15个乡镇(街道)妇女婚姻家庭信访代理服务站组成的信访代理网络,招募区妇女婚姻家庭信访代理员21名,乡镇(街道)妇女婚姻家庭信访代理员60名。

3.全面推开妇女维权三制。在全区各乡镇街妇联组织实施妇女议事制、妇女婚姻家庭信访代理制、妇女互助制。进一步提升妇联组织维权实效,努力把妇联建设成为党和政府做好妇女群众工作的坚强阵地、妇女群众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三年来通过信访窗口和12338维权热线接待群众来访108人次,结案率达100%。全区15个省级维权示范站和13个区级维权服务站,已经成为一道缓解压力、稳定人心的“减压阀”,各维权服务站提供各种咨询650人次,信访代理案件10起,矛盾排查纠纷化解173起,阻止家庭暴力9起,帮贫扶困918人、为民服务2624件,组织志愿者服务363次、阻止越级上访11人次、律师进社区95次,家庭教育指导263次。参与法院陪审案件6起。

四、履行职能,注重结合,推进普法工作蓬勃发展。

全区妇联在“六五”普法工作中积极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妇联工作职能,全心全意服务于妇女群众,普法工作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是与“平安、和谐家庭”创建工作。区妇联与综治、公

安、司法部门紧密配合,以“六项家庭建设”助推平安家庭,一是以“万户家庭反暴力、讲平等行动”为内容,开展和谐家庭建设,共评选“五好文明家庭2.4余万户。二是以“万户家庭防犯罪、促稳定行动”为内容,开展祥和家庭建设。三是以“万户家庭学法用法行动”为内容,开展守法家庭建设。四是以“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行动”为内容,开展健康家庭建设。五是以“争做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为内容,开展素质家庭建设。六是以项目进家庭为内容,开展致富家庭建设。组织巾帼家庭志愿者、信访代理员等深入家庭开展家庭拒绝邪教”承诺活动,通过签订“家庭拒绝邪教”承诺卡,构筑一道群众性防范和抵制邪教的铜墙铁壁。

二是与关爱贫困妇女儿童相结合。把普法宣传教育融入各种公益维权活动,本着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指导思想,积极为贫困妇女儿童排忧解难。积极争取爱心企业和社会人士的大力支持,对我区的“春蕾女童”、“贫困女大学生”进行结对资助。建立了贫困单亲母亲、贫困留守流动儿童数据库;开展了“贫困母亲救助行动”、“母亲健康关爱月”等系列活动;为我区70名城乡妇女争取小额担保贷款506万元;为200名贫困妇女发放内衣400套、5名特困母亲发放慰问金2500元;为5名受灾贫困妇女发放慰问金5000元;为602名单亲贫困母亲妇科特种大病保险妇女投保12040元。落实省政府“援建单亲母亲安居工程项目”和市

妇联“援助农村特困妇女安居住房项目”,为14户单亲贫困母亲补助建(修)房款共计15.4万元;为2户特困母亲修缮房屋折款共计1.4万元。实施了“爱心妈妈牵手留守儿童工程”,召集了739多名爱心人士与留守儿童结成了一对一帮扶对子;在长宝乡妇女儿童之家举办“放飞梦想,展示风采”庆六一儿童节文体展演,为儿童购买了书包、文具盒、彩笔等用品。同时慰问特困留守儿童15名,送去慰问金7500元。实施情暖“希望之星”大学生助学项目,为13名符合条件大学生发放助学金13000元。启动“五老”关爱未成年人活动,与特困儿童结对738对。在孙家湾洞子沟村新建妇女儿童之家一所,配备电视、电脑、学习课桌等物品。开展妇女健康体检和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联合朝阳妇产医院开展妇女健康普查,对我区92名城乡贫困妇女进行了两癌筛查。提高农村妇女健康水平。

【二】妇联六五普法工作总结

按照全区“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发挥妇联优势,立足妇女实际,制定了《全区妇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方针,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线,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着力点,积极开展妇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广大妇联干部和妇女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为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权益、推进依法

治区、建设平安和谐新罗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保障普法工作有序开展

全区各级妇联组织把妇女普法及维权工作作为履行基本职能的一项主要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工作中坚持做到组织领导、目标责任、管理考核“三个到位”,形成强大合力,确保了普法及维权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全区妇联为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区妇联主席任组长、副主席任副组长,权益部长为成员的“六五”普法领导小组,指导各级妇联开展普法工作,并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是目标责任落实到位。在《龙岩市新罗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责任分解书》中对各有关单位的责任目标予以细化分解。我会承担妇儿工委办职责这一职能,对各相关部门目标任务的落实进行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推动此项目标的完成。各乡镇妇联按照区妇联的要求,及时建立普法领导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形成了层层分级负责的网络化普法工作组织体系。

三是管理考核落实到位。为使妇联系统“六五”普法的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区妇联将普法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体系,明确规定开展这项工作的各项指标和要求,并将指标的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切实抓落实。

二、突出主题,强化宣传,营造法制社会浓厚氛围

全区各级妇联组织以社区、家庭为阵地,创新手段,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

1.丰富活动形式宣传。区妇联每年“三八”维权周、“6.26”禁毒日、“1

2.4”法制宣传日等节日期间开展活动,围绕党和国家的大局,聚焦普法重点内容,着力解决维护妇女权益的紧迫问题,每年突出一个主题,活动内容丰富,在全区上下形成普法活动的特色、声势和实效。

2.发挥家庭优势宣传。

一是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美德在农家”、“清洁家园”创建活动中,把家庭成员的学法、懂法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衡量家庭文明建设的成果,通过家庭文明建设带动社区的文明创建。

二是深入开展家庭学法主题活动。通过送法上门,带动家庭成员互帮互学,形成“家家学,法律进万家;家家议,以案释法律;家家做,用法维权益;家家评,争做守法好公民”的良好局面。

三是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通过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万家”、家庭助廉、法律咨询等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各项法律法规,提高妇女学法、懂法意识。

3.发动社会力量宣传。

各级妇联发动团体会员、社区维权志愿者、巾帼志愿者、群众自治组织等力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同时加强对基层妇

女干部进行定期培训。组织专家学者组成的普法讲师团,深入基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巡回宣讲。

4.依托各类媒体宣传。

每年“三八”节前,在龙津新闻栏目播出“巾帼风采”专题系列报道,对“平安家庭”示范社区(村)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影响力。在新罗区妇联微博上发布关于反拐宣传、反邪教宣传、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宣传等等的典型案例和法律法规资料,让广大妇女儿童在日常的网页浏览中轻易地接触到法律法规信息,进行法律学习,提高法制思想水平。

5.深化学法用法活动。

区妇联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每年以新出台或修订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至少举办1—2次法制讲座。一些妇联组织建立了在重大决策前进行法律咨询制度,依靠法律手段,以保障决策的合法性。区妇联专门聘请2名法律顾问,为妇联的日常工作和重大事项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指导。区妇联把法制教育纳入干部的岗前培训、任职培训和岗位培训的内容,加强学法用法,为各项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打下良好基础。

6.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在家长学校、工作机构设置开设法制课程,有效地增强家长的法制观念,营造良好的家庭

教育环境。

二是举办全区性的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系列读书活动,组织青少年参加了“讲公德,守法纪”、“崇尚科学,传播文明”等主题读书活动,增强了自身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创新载体,依法维权,促进普法工作纵深发展

全区妇联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拓宽思路、更新观念、创新手段和方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1.设立婚姻情感心理咨询服务点。

针对近年来离婚率上升,市、区妇联联合在行政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设立婚姻情感心理咨询服务点,我区共有19名婚姻情感心理咨询服务志愿者参与调解咨询活动,先后共为150多人次提供了心理咨询、法律咨询。各乡镇、街道妇联充分发挥“妇女儿童基层维权服务站(点)”,为权益受侵害妇女儿童提供各类法律援助服务。

2.全市率先实行妇女婚姻家庭信访代理制度。

在区、乡(街道)两级妇联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努力探索一套以妇联调解为主导,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互补的调解衔接机制,最大限度地将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之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目前,全区已形成了由1个区级妇女婚姻家庭信访代理服务中心、20个乡镇(街道)妇女婚姻家庭信访代理服务站组成的信访代理网络,招募区妇女婚姻家庭信访代理员

41名,乡镇(街道)妇女婚姻家庭信访代理员60名。

3.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根据区综治办、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通知》(龙新综治办【2012】6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调解的优势和妇联组织的维权职能,推进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于六月份在妇联系统成立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二级调解网络,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区调解中心婚姻家庭纠纷调解超市,乡镇(街道)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乡镇(街道)调解中心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

4.全面推开妇女维权三制。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社会管理及其创新的重大部署,在全区各村(社区)妇联组织实施妇女议事制、妇女婚姻家庭信访代理制、妇女互助制。确立雁石镇楼墩村、小池镇山美村、龙门镇洋畲村、大池镇雅金村四个村为实施妇女互助制典型村;东城街道社兴社区、中城街道北门社区、曹溪镇水塘村为实施妇女婚姻家庭信访代理制典型村;西陂镇石桥村、西城街道西安社区、铁山镇洋美村为实施妇女议事制典型村,坚持以点带面,全面推行妇女维权三制,进一步提升妇联组织维权实效,努力把妇联建设成为党和政府做好妇

女群众工作的坚强阵地、妇女群众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

四、履行职能,注重结合,推进普法工作蓬勃发展。

全区妇联在“六五”普法工作中积极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妇联工作职能,全心全意服务于妇女群众,普法工作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是与“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区妇联与综治、公安、司法部门紧密配合,以家庭为载体,深入开展法律宣传服务,倡导崇尚科学,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依托“平安家庭”创建丰富多彩的群众活动载体,组织巾帼志愿者、信访代理员、巾帼宣传小分队等深入家庭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活动,面对面地向群众宣传预防和制止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进一步弘扬男女平等、家庭文明的良好风尚。开展“家庭拒绝邪教”承诺活动,通过签订“家庭拒绝邪教”承诺卡,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构筑一道群众性防范和抵制邪教的铜墙铁壁。积极开展禁毒防艾,低碳生活,文明卫生等活动。

二是与关爱贫困妇女儿童相结合。把普法宣传教育融入各种公益维权活动,本着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指导思想,积极为贫困妇女儿童排忧解难。积极做好爱心帮扶工作。积极争取区慈善总会、省儿童基金会、爱心企业和社会人士的大力支持,对我区的“春蕾女童”、“贫困女大学生”进行结对资助。建立了贫困单亲母亲、贫困留守流动儿童数

据库;开展了“贫困母亲救助行动”、“母亲健康关爱月”等系列活动;实施了“爱心妈妈牵手留守儿童工程”,召集了600多名爱心人士与留守儿童结成了一对一帮扶对子;开展妇女健康体检工作。积极协调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为贫困妇女、低保妇女、计生困难户进行免费健康体检。从而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提供维权服务紧密结合,切实为广大妇女儿童办实事。联合卫生部门开展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降低“两癌”死亡率,提高农村妇女健康水平。

三是与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相结合。通过举办“春风送岗”大型招聘会、妇女自主创业培训班、家政培训班、妇女小额信贷等工作,积极推进我区妇女创业就业。

【三】新罗区妇联有关“六五”普法中期阶段工作总结“六五”普法以来,全区妇联组织按照全区“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发挥妇联优势,立足妇女实际,制定了《全区妇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方针,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线,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着力点,积极开展妇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广大妇联干部和妇女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为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权益、推进依法治区、建设平安和谐新罗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保障普法工作有序开展

全区各级妇联组织把妇女普法及维权工作作为履行基本职能的一项主要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工作中坚持做到组织领导、目标责任、管理考核“三个到位”,形成强大合力,确保了普法及维权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全区妇联为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区妇联主席任组长、副主席任副组长,权益部长为成员的“六五”普法领导小组,指导各级妇联开展普法工作,并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二是目标责任落实到位。2011年12月,我区颁布了《龙岩市新罗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并把开展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作为主要目标之一。同时,在《龙岩市新罗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责任分解书》中对各有关单位的责任目标予以细化分解。我会承担妇儿工委办职责这一职能,对各相关部门目标任务的落实进行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推动此项目标的完成。各乡镇妇联按照区妇联的要求,及时建立普法领导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形成了层层分级负责的网络化普法工作组织体系。三是管理考核落实到位。为使妇联系统“六五”普法的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区妇联将普法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体系,明确规定开展这项工作的各项指标和要求,并将指标的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切实抓落实。

二、突出主题,强化宣传,营造法制社会浓厚氛围

全区各级妇联组织以社区、家庭为阵地,创新手段,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

1.丰富活动形式宣传。区妇联每年“三八”维权周、“6.26”禁毒日、“1

2.4”法制宣传日等节日期间开展活动,围绕党和国家的大局,聚焦普法重点内容,着力解决维护妇女权益的紧迫问题,每年突出一个主题,活动内容丰富,在全区上下形成普法活动的特色、声势和实效。

2.发挥家庭优势宣传。一是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美德在农家”、“清洁家园”创建活动中,把家庭成员的学法、懂法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衡量家庭文明建设的成果,通过家庭文明建设带动社区的文明创建。二是深入开展家庭学法主题活动。通过送法上门,带动家庭成员互帮互学,形成“家家学,法律进万家;家家议,以案释法律;家家做,用法维权益;家家评,争做守法好公民”的良好局面。三是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通过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万家”、家庭助廉、法律咨询等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各项法律法规,提高妇女学法、懂法意识。

3.发动社会力量宣传。各级妇联发动团体会员、社区维权志愿者、巾帼志愿者、群众自治组织等力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同时加强对基层妇女干部进行定期培训。组织专家学者组成的普法讲师团,深入基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巡回宣讲。

4.依托各类媒体宣传。每年“三八”节前,在龙津新闻栏目播出“巾帼风采”专题系列报道,对“平安家庭”示范社区(村)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影响力。在新罗区妇联微博上发布关于反拐宣传、反邪教宣传、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宣传等等的典型案例和法律法规资料,让广大妇女儿童在日常的网页浏览中轻易地接触到法律法规信息,进行法律学习,提高法制思想水平。

5.深化学法用法活动。区妇联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每年以新出台或修订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至少举办1—2次法制讲座。一些妇联组织建立了在重大决策前进行法律咨询制度,依靠法律手段,以保障决策的合法性。区妇联专门聘请2名法律顾问,为妇联的日常工作和重大事项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指导。区妇联把法制教育纳入干部的岗前培训、任职培训和岗位培训的内容,加强学法用法,为各项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打下良好基础。

6.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在家长学校、工作机构设置开设法制课程,有效地增强家长的法制观念,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二是举办全区性的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系列读书活动,组织青少年参加了“讲公德,守法纪”、“崇尚科学,传播文明”等主题读书活动,增强了自身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创新载体,依法维权,促进普法工作纵深发展

全区妇联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拓宽思路、更新观念、创新手段和方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1.设立婚姻情感心理咨询服务点。针对近年来离婚率上升,市、区妇联联合在行政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设立婚姻情感心理咨询服务点,我区共有19名婚姻情感心理咨询服务志愿者参与调解咨询活动,先后共为150多人次提供了心理咨询、法律咨询。各乡镇、街道妇联充分发挥“妇女儿童基层维权服务站(点)”,为权益受侵害妇女儿童提供各类法律援助服务。

2.全市率先实行妇女婚姻家庭信访代理制度。在区、乡(街道)两级妇联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努力探索一套以妇联调解为主导,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互补的调解衔接机制,最大限度地将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之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目前,全区已形成了由1个区级妇女婚姻家庭信访代理服务中心、20个乡镇(街道)妇女婚姻家庭信访代理服务站组成的信访代理网络,招募区妇女婚姻家庭信访代理员41名,乡镇(街道)妇女婚姻家庭信访代理员60名。

3.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根据区综治办、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通知》(龙新综治办【2012】6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调解的

优势和妇联组织的维权职能,推进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于六月份在妇联系统成立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二级调解网络,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区调解中心婚姻家庭纠纷调解超市,乡镇(街道)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乡镇(街道)调解中心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

4.全面推开妇女维权三制。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社会管理及其创新的重大部署,在全区各村(社区)妇联组织实施妇女议事制、妇女婚姻家庭信访代理制、妇女互助制。确立雁石镇楼墩村、小池镇山美村、龙门镇洋畲村、大池镇雅金村四个村为实施妇女互助制典型村;东城街道社兴社区、中城街道北门社区、曹溪镇水塘村为实施妇女婚姻家庭信访代理制典型村;西陂镇石桥村、西城街道西安社区、铁山镇洋美村为实施妇女议事制典型村,坚持以点带面,全面推行妇女维权三制,进一步提升妇联组织维权实效,努力把妇联建设成为党和政府做好妇女群众工作的坚强阵地、妇女群众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

四、履行职能,注重结合,推进普法工作蓬勃发展。

全区妇联在“六五”普法工作中积极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妇联工作职能,全心全意服务于妇女群众,普法工作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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