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补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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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办公厅

财办建[2011]52号

关于2011年流通领域放心肉服务体系等

项目资金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商务局:

为规范2011年度中央财政支持搞活流通扩大消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支持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有关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建[2009]1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227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229号)以及商务部、财政部有关业务指导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内容和支持标准

2011年,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部分用于支持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放心肉”服务体系、标准化菜市场和“早餐示范”工程等项目。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性担保费用补助

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补助、中小商贸企业参展、中华老字号保护与连锁经营、丝绸品牌企业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市场监测、商贸流通服务监测统计分析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等项目。

(一)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项目。

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以提高信息化水平、推进市场服务功能升级、改善交易环境为重点的技术改造。按照《关于开展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的通知》(商建函[2010]94l号)要求,在试点地区(附件1)开展上述工作并经验收合格的项目,每个原则上按100万元、且不超过总投资额的50%的标准予以支持。

(二)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完善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的通知》(商秩发[2009]271号)要求,在试点地区(附件1)开展上述工作并经验收合格的,地级以上城市建设项目每个原则上按100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县级建设项目每个支持50万元。支持资金主要用于投诉系统软硬件设施、应急防护装备、

检测仪器及其他重大设备的购置和宣传培训等方面。支持标准均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三)“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重点支持屠宰监管技术支撑系统的建设,以及在西部地区选择部分符合设置规划的屠宰企业进行标准化改造(试点地区见附件1)。对按照商务部、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在试点地区开展上述工作并经验收合格的,每个屠宰监管技术支撑系统项目按监管平台不超过300万元、每个企业监控终端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每个屠宰企业按中型企业标准化改造不超过200万元,小型企业标准化改造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上述项目支持标准均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四)标准化菜市场项目。

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支持。对按照商务部、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在试点地区(附件1)进行菜市场标准化改造并经验收合格的,每个项目按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支持,且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五)“早餐示范工程”项目。

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支持。按照商务部、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各试点企业可新建或改造1个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并配套建设固定门店式标准化早餐网点40个以上,各试点地区(附件1)项目验收合格后,每个配送中心按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予

以支持,且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每个早餐网点按不超过40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且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六)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性担保费用补助项目。

采取财政补助方式,支持试点地区(附件1)中小商贸企业通过融资性担保机构获得融资。重点支持商品交易市场、商业街等商圈内的中小商贸企业。对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之间发生的、符合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为中小商贸企业提供的单笔贷款800万元以下、未获得其他中央财政补贴的担保业务,给予不超过贷款担保额2%的补助,每个担保机构最高补助额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融资性担保机构收到的补助资金,只能用于弥补代偿损失或补充风险准备金。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商贸企业,通过担保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给予不超过实际缴纳担保费用50%的补贴,每个企业最高补助额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各地对企业担保费用的补助资金不得低于所分配的融资性担保

补助项目资金的20%。上述具体补助比例和最高补助额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商务部门根据企业属性、业务规模、贷款期限、项目性质等情况分类确定(申请补助资金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和中小商贸企业应具备的条件见附件2)。

(七)中小商贸企业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补助项目。

采取财政补助方式,支持中小商贸企业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帮助中小商贸企业进行保单融资。对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之间发生的中小商贸企业投保国内

贸易信用保险,以及其他企业以中小商贸企业为风险方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给予投保企业不超过实际缴纳保费50%的基本保费补助;对同时符合前述条件的“家电下乡”中标企业,在“家电下乡”过程中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再给予lO%的下乡保费补助;对同时符合前述条件的以农资为交易标的投保方再给予保费15%的行业保费补助。每个作为投保方的中小商贸企业最高补助额原则上不超过25万元,每个以中小商贸企业为风险方的其他投保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0万元。对保险机构在中小商贸企业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保单融资的过程中承担保险责任,同时单笔融资在1500万元以下,给予保险机构不超过融资金额O.2%的风险补偿。

每个保险机构最高补助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保险机构收到的补助资金,只能用于补充风险补偿和支持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发展(申请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补助的保险机构和企业所需条件见附件3)。

(八)中小商贸企业市场开拓项目。

1.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商贸企业,在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期间发生的参展费用(包括展位费、参展产品宣传材料制作费、体积1立方米或重量1吨以上的单个展品运输费),展会主办单位发生的招商宣传费用(包括宣传文字材料和光盘制作费、在境内媒体上发布公告费),采取财政补助方式予以支持。中小商贸企业参加由商务部主办或引导支持的搞活流通、扩大消

费方面的贸易投资洽谈会和展览会(附件4),按实际支付参展费用的70%予以补助,每个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万元,每个展会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商务部主办的展会,主办单位招商宣传费补助总额不超过40万元;商务部引导支持的展会,主办单位招商宣传费补助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对试点地区(附件1)的中华老字号,开展商标和技艺保护、发展连锁经营,采取财政补助方式予以支持。每个企业补贴资金不超过50万元,且不超过总投资的50%,具体补助标准由省级财政部门商务部门确定。丝绸品牌企业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具体支持内容及标准见附件6。

(九)市场监测和商贸流通服务监测统计分析项目。

按照财政部、商务部有关文件的要求,对各省(区、市)组织开展市场运行监测统计分析和商贸流通服务监测统计分析等

相关工作所发生的数据收集、分析报送、信息发布、调研培训、设备购置等相关费用,予以适当补助。

(十)应急保障体系建设项目。

主要用于各省(区、市)应急保供费用补贴和应急能力建设,对各地组织企业调运投放应急商品时产生的相关费用,予以适当补助。按照重点联系企业数量,支持各地应急商品数据库建设及骨干企业应急保供能力建设。

二、资金使用管理程序

(一)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放心肉”服务体系、标准化菜市场、“早餐示范”工程、中华老字号保护与连锁经营、丝绸品牌企业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等项目,采取因素法将专项资金分配到试点地区,试点地区财政、商务部门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并报两部备案。具体使用管理程序如下:

1.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根据两部有关要求,试点地区省级财政、商务部门提出试点工作方案,于2011年6月30日前报财政部、商务部备案。方案应明确本地区项目安排的原则和标准、具体项目安排意见、地方配套资金等保障措施以及资金申报、审核、拨付具体程序等方面的详细要求。

2.项目实施和验收。试点地区商务、财政部门,按照试点工作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并及时进行验收。根据项目实施和验收情况需对具体项目安排进行调整的,应报两部备案。

3.拨付资金。试点地区财政部门商务部门,根据验收结果,按规定程序及时将专项资金拨付到项目承办单位。

(二)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性担保费用补助项目,采取因素法将专项资金先行分配地方,具体使用管理程序如下:

1.制定操作办法。各省级财政、商务部门,按照中央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及相关规定,制订本地区资金使用管理具体操作办法,于2011年6月30日前报两部备案。操作办法中应明确本

地资金申报、审核、拨付等具体程序和所需材料等方面的详细要求。

2.项目评审和资金拨付。各省级财政、商务部门,每年组织一次融资性担保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和审核拨付。资金审核拨付工作应于2011年8月31日前完成。资金申报情况应于申报期结束后10日内汇总报财政部、商务部(汇总表格式见附件7),同时通过www.creditsys.gov.cn报送电子数据。2011年度资金审核拨付情况应于2011年10月31日前报财政部、商务部(申请融资性担保费用补助的担保机构和中小商贸企业应提供

的材料见附件8)。

(三)中小商贸企业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补助项目,采取项目法管理,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1.项目申报。各省级财政、商务部门要及时组织申报工作。承办保险机构在地方的分支机构,应将2011年符合保费补助和风险补助条件的项目汇总形成《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补助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11),并于2011年5月20日前通过nmzj.smeimdf.org,向所在地省级财政、商务部门报送电子数据。

2.项目评审。各省级商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对承办保险机构分支机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确认,并汇总填写《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补助项目投保企业申报表》(附件12)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补助项目风险补偿申请表》(附件13),于2011年6

月10日前报送商务部、财政部,同时向承办保险机构分支机构反馈并由承办保险机构负责汇总报商务部、财政部、保监会。有条件的地区应聘请独立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核。

3.资金拨付。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对各地申报材料及时审核,财政部根据审核结果拨付资金,各省级财政部门收到补助资金后应当及时拨付给承办保险机构分支机构,或由其转拨投保企业。

4.项目总结。承办保险机构应于2011年8月31日前,向财政部、商务部报送2011年项目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四)中小商贸企业参展费补助项目采取项目法管理,具体申报程序为:

对于商务部主办的展会,在展会结束后,由承办地省级财政、商务部门组织参展企业和展会主办单位申报,对企业申报材料[包括参展合同、展位费支付凭证(付款单据、费用发票)、采购商差旅费单据、参展期间成交情况,以及会刊]进行初审并提出安排初步意见,于2011年5月31日前向财政部、商务部提出参展费补助资金申请。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对各地申报材料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下达专项资金,各省级财政部门收到补贴资金后应当及时转拨到项目承办单位。

对于商务部引导支持的展会,在展会结束后,由展会主管单位组织参展企业申报,并对企业申报材料[包括参展合同、展位费支付凭证(付款单据、费用发票)、采购商差旅费单据、参展期间成交情况,以及会刊]进行初审并提出安排初步意见,于2011

年5月31曰前向财政部、商务部提出资金支持申请。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拨付资金。

(五)市场监测和商贸流通服务监测统计分析项目,采取因素法将专项资金分配到地方使用管理。

三、相关要求

各地要切实做好有关项目申报、评审、组织实施、审核验收和资金拨付等工作,按规定用好专项资金,相关评审工作经费应从严控制支出范围,专项用于项目评审、验收和审核等工作。商务部、财政部负责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并组织不定期抽查。对于未按要求开展工作、工作进度过慢或资金使用管理存在问题的地区,将相应调减专项资金分配规模。对在资金使用管理方面违反财经制度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1.试点项目地区名单

2.申请融资性担保费用补助的担保机构和中小商贸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3.申请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补助的保险机构和企业所需条件

4.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展会目录

5.2011年中小商贸企业市场开拓项目申报指南

6.2011年丝绸品牌企业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要求

7.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性担保业务补助资金项目汇总表

商务部规章制度

商务部制度、工作流程 一、商务部管理制度 (一)商务部行政管理制度 1、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 2、商务部部门管理人员必须注意自身品德修养和工作风格,为下属树立一个良好的表 率形象。 3、设立商务部商务经理、负责向总经理汇总商务部门各类报表汇总,负责各部门绩效 考核的进度、考核、与实施等工作。 4、协调部门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指标。 5、具体各商务部各部门负责人需每周、每月主动认真总结本部门工作情况,并在交向 商务办公室报告提出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解决办法、思想动态及意见建议等。 6、凡商务部人员需要请假者,必须与假期头天办理请假手续,非特别原因,杜绝当事 人在外电话请假现象(商务经理监督审批)。 7、基本工资、提成、销售特价的保密制度。 8、商务部人员在公司上班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 9、严格遵守时填写出访工作制度及请假制度。 10、严格遵守打印、传真、长途电话登记制度。 11、签单、回访经验总结。每签单、回访回来写签单、回访报告,一定要在当天写总结。 13、凡是有泄漏公司商务机密的,一律辞退。 14、对客户的商务费用由商务经理来处理。 15、商务人员在项目操作过程中若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商务部有权立即辞退并不予 给付其提成,并追究其个人责任及法律责任。 (二)商务部会议制度及内容 (1) 部门会议:1、部门工作的安排;2、发挥团队的力量来协助分析或跟进; 3、领导 对部门成员会员单、网站单分析支持;4、会员单、网站单成功及失败的总结。5、商务技巧 探讨及学习;6、解决疑难问题。7、会议召集人为部门主管。 (2) 周六会议:1、部门主管做本周工作总结及会员单、网站单细化分析;2、部门主管 做部门及个人本周工作总结及会员单、网站单细化分析;3、商务部的领导就下一步工作的成 绩及问题深入分析。 4、对于本周重要跟进会员单、网站单失败及成功的会员单、网站单提供书面项目总结并 在会议期间分析给全体人员。5、会议的召集人为商务部助理。 (三).作息时间 1. 商务部采取6天工作制; 2. 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00—5:00 值日人员7:30 (四).商务部纪律 1. 做好业务规划,踏踏实实工作,培养自己对工作的兴趣,提高工作效率; 2. 不可在办公区域大声喧哗,聊天,随意串岗等,有事外出要向 主管报告,填好出访记录; 3. 爱护公司办公设施,珍惜公司资源; 4. 不可随意用办公电话拨打私人电话,禁止打长途; 5. 客户或者公司客户来访,要热情接待,安排座位,提供茶水; 6. 保持商务部办公区域清洁卫生,每天上、下班时自觉做好自己 桌面和周边卫生; 7. 离开公司前,关掉所有门窗及电器电源;

商务部工作管理流程

商务部工作管理流程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商务部工作管理流程 商务部门的工作主要可以分为两大板块:外联:和客户进行业务交流,合同管理及执行收付款;内勤:对项目进度和计划进行跟踪协调,收集相应项目信息,及时给相关部门及领导提供书面资料。 一、编制目的: 本流程用于规范项目的追踪、联系、洽谈、承接等商务活动,分为工程信息追踪阶段、投标竞标阶段、合同谈判签约等各阶段,旨在通过商务管理工作的系统化、程序化、标准化和数据化,达到规避企业运行风险、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公司承接的全部工程项目。 三、具体内容及要求: (一)信息收集管理 1、初始信息获取的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及省市国土、规划、建设、发改委等政府部门、招标信息网站、有关学会协会、报刊杂志、个人关系网络、相关社会资源(如老客户、招标代理单位、各类咨询单位等),对有关政策、招投标项目等信息及时汇总,逐级上报。 2、为了保证项目承揽的连续性,各设计部门、商务人员及设计人员应及时将有关客户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汇总至商务部,建立客户数据库,便于业务联系和回访。 信息跟踪处理流程

(二)投标项目管理 1、招标信息获取后,商务部应组织总经理办、设计部等有关部门对设计投标项目的可行性、操作性进行分析和评价,确定方案设计人员,确保投标项目的准确性。 2、在准备投标资料过程中,特别是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建设单位名称、工程名称、有效期、授权人及被授权人名称与身份证号码、授权范围、无受贿证明材料等应认真核对,确保正确无误。 3、设计人员应在接到招标文件后,及时展开设计工作,按照符合性、完整性、准确性的原则,编制满足投标文件需要的设计资料。项目负责应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及

财政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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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用于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公路甩挂运输试点、老旧汽车报废更新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标 签】一带一路,车辆购置税 【颁布单位】财政部,交通部,商务部 【文 号】财办建﹝2015﹞13号 【发文日期】2015-03-04 【实施时间】2015-03-04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车辆购置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交通局、商务局: 为做好2015年度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用于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公路甩挂运输试点、老旧汽车报废更新项目申请工作,确保专项资金申请与审核工作的实效性,结合工作实际,根据《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4〕654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通知精神,组织做好本地区2015年度相关项目申请、初审、汇总上报及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一、基本原则 一是扶优扶强。优先选取主题特色鲜明、基础条件好、示范作用强以及已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前几批试点效果明显的项目。 二是突出重点。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节能减排和甩挂运输跨区域试点项目以及对安全、环境、能源等影响较大的项目。 三是竞争择优。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公路甩挂运输试点项目采用专家评审方式确定。

四是公开、公平、公正。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公路甩挂运输试点项目在交通运输部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财政部审核下达资金。 二、申报范围 (一)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主要包括绿色交通省、绿色交通城市、绿色交通装备(天然气车船)、绿色公路、绿色港口项目和节能减排能力建设项目。 (二)公路甩挂运输试点:主要包括多式联运甩挂、企业联盟甩挂、网络型甩挂、干线运输和城市配送衔接甩挂等符合甩挂运输发展方向的试点项目,以及其他符合各省发展实际并能有效促进道路货运高效绿色发展的自选主题性试点项目。 (三)老旧汽车报废更新: 1.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的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下同),以及总质量大于10000千克(含10000千克)且小于12000千克的中型载货车; 2.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0年的危险品运输(机动车登记证书或机动车行驶证上使用性质登记为危险品运输或危化品运输,下同)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危险品运输重型载货车(含厢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集装箱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下同),以及总质量大于10000千克(含10000千克)且小于12000千克的危险品运输中型载货车。 无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属于上述半挂牵引车、载货车范围。 补贴标准:半挂牵引车、重型载货车每辆车补贴18000元人民币,中型载货车每辆车补贴13000元人民币。 三、申报条件 (一)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项目

政府文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 河南省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和河南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09〕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财政厅、商务厅《河南省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和《河南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一月十三日 河南省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省财政厅省商务厅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财建〔2008〕680号)精神,为了切实做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并借鉴试点工作经验,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家电下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统筹城乡发展,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惠农举措。通过实施家电下乡政策,引导建立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生产和流通体系,推动生产经营企业到县以下建立家电销售网络,构筑农村便捷、顺畅的家电产品销售与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家电商品拥有率,改善农民生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 坚持巩固试点成果、完善配套措施、加大推广力度、争取全国领先的总体思路,争取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三年实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额100亿元,销售量500万台(件);通过三年推广,建立健全农村家电产品流通和服务网络,覆盖全省农村地区的家电分级配送体系和以县城为龙头、乡镇为基础的销售及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加速农村家用电器的普及,农村主要家电产品拥有率达到城市2000年水平,城乡家电普及率差距由目前的近二十年缩小到十年,四种家电下乡产品普及率分别达到:彩电90%以上,冰箱45%以上,手机90%以上,洗衣机80%以上。 三、实施时间和主要内容 (一)实施时间:2007年12月1日-2008年11月30日为试点阶段;2008年12月1日起为推广阶段,暂定三年,截至2011年11月底。

商务部规章制度完整版

商务部规章制度完整版 In the legal cooperation,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can be guaranteed. In case of disputes, we can protect our own rights and interests through legal channels t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topping the loss or minimizing the loss.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务部规章制度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合同资料适合用于合法的合作里保障合作多方的合法权利和指明责任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实现停止损失或把损失降到最低的效果。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一、预算员的工作: 1、工作积极、主动、有热情,准确、有效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和领导所交代的任务。 2、熟悉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工程造价的管理规定,精通本专业理论知识,熟悉工程图纸,掌握工程预算定额及有关政策规定,为正确编制和审核预算奠定基础。 3、审查施工图纸,参加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依据其记录进行预算调

整。 4、协助领导做好工程项目的立项申报,组织招投标,开工前的报批及竣工后的验收工作。 5、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进行竣工工程的决算工作,并上报领导签字认可。 6、参与采购工程材料和设备,负责工程材料分析,复核材料价差,收集和掌握技术变更、材料代换记录,并随时做好造价测算,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7、全面掌握施工合同条款,深入现场了解施工情况,为决算复核工作打

商务部工作管理流程

商务部工作管理流程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商务部工作管理流程 商务部门的工作主要可以分为两大板块:外联:和客户进行业务交流,合同管理及执行收付款;内勤:对项目进度和计划进行跟踪协调,收集相应项目信息,及时给相关部门及领导提供书面资料。 一、编制目的: 本流程用于规范项目的追踪、联系、洽谈、承接等商务活动,分为工程信息追踪阶段、投标竞标阶段、合同谈判签约等各阶段,旨在通过商务管理工作的系统化、程序化、标准化和数据化,达到规避企业运行风险、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公司承接的全部工程项目。 三、具体内容及要求: (一)信息收集管理 1、初始信息获取的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及省市国土、规划、建设、发改委等政府部门、招标信息网站、有关学会协会、报刊杂志、个人关系网络、相关社会资源(如老客户、招标代理单位、各类咨询单位等),对有关政策、招投标项目等信息及时汇总,逐级上报。 2、为了保证项目承揽的连续性,各设计部门、商务人员及设计人员应及时将有关客户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汇总至商务部,建立客户数据库,便于业务联系和回访。

信息跟踪处理流程 (二)投标项目管理 1、招标信息获取后,商务部应组织总经理办、设计部等有关部门对设计投标项目的可行性、操作性进行分析和评价,确定方案设计人员,确保投标项目的准确性。 2、在准备投标资料过程中,特别是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法定

代表人证明书),建设单位名称、工程名称、有效期、授权人及被授权人名称与身份证号码、授权范围、无受贿证明材料等应认真核对,确保正确无误。 3、设计人员应在接到招标文件后,及时展开设计工作,按照符合性、完整性、准确性的原则,编制满足投标文件需要的设计资料。项目负责应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含经济标、技术标)、图纸、补遗、答疑回复、与业主方的往来函件、预算分析等资料须归档留存。 4、按照谁购买、谁负责的原则,妥善保管相关收据,并负责退还图纸、收回押金。 项目投标阶段控制流程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商产发【2007】395号20071015

商务部文件 商产发[2007]395号 商务部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 活动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各地区、各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协调和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和《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商务部令〔2004〕 第13 号),商务部制定了《 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月十日 抄送:商务部:部领导,条法司,世贸司,外贸司,产业司(5)。 商务部办公厅 2007 年10 月15 日印发 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规定 第一章招标文件 第一条 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投标人必须进行小签的相应内容,其中投标文件的报价部分、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加注“*”的条款或参数,下同)响应等相应内容必须逐页小签。 第二条 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允许的投标货币和报价方式,并注明该条款是否为重要商务条款。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或者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第三条 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对投标人的业绩、财务、资信和技术参数等要求,不得使用模糊的、无明确界定的术语或指标作为重要商务或技术条款(参数)或以此作为价格调整的依据。

招标文件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认证标准、国家关于安全、卫生、环保、质量、能耗、社会责任等有关规定以及公认的科学理论。违反上述规定的,招标文件相应部分无效。 第四条 招标文件如允许联合体投标,应当明确规定对联合体牵头方和组成方的资格条件及其他相应要求。 招标文件如允许投标人提供备选方案,应当明确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只能提供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投标价格不得高于主选方案。凡提供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主选方案的,该投标将被视为实质性偏离而被拒绝。 第五条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商务部令〔2004〕第13 号,以下简称13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一般参数偏离加价最高不得超过1% ,是 指每个一般参数的累计偏离加价最高不得超过该设备投标价格的l % 。交货期、付款条件的偏离加价原则招标文件可以另行规定。 第六条 招标文件不得设立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的要求排斥潜在的投标人,其中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原则上应当同时满足三个以上潜在投标人能够参与竞争的条件。 第七条 对于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以下称国外贷款项目),招标人、招标机构和招标文件审核专家就招标文件全部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后,招标机构应当按照13 号令第二十五条规定将招标文件通过招标网报送商务部备案,招标网将生成“招标文件备案复函”。 第八条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并将书面质疑及有关证明材料一并递交主管部门。 第九条 国外贷款项目的招标文件如需要修改的,包括条款或指标要求放宽、文字或单位错误纠正、设备数量变更、采购范围缩小等,招标机构可在网上提交“招标文件修改备案申请”,招标网将生成“招标文件修改备案复函”;除上述情况外,其他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应当在得到招标文件审核专家的复审意见或贷款机构的书面意见后,招标机构方可在网上提交“招标文件修改备案申请”, 并详细注明专家复审意见或贷款机构的意见,招标网将生成“招标文件修改备案复函”。 第二章招标投标程序 第十条 对于国外贷款项目,当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投标人少于三个的可直接进入两家开标或直接采购程序;招标机构应当于开标当日在招标网上递交“两家开标备案申请”(投标人为两个)或“直接采购备案申请”(投标人为一个),招标网将生成备案复函。

商务部办公厅、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批行业信用

商务部办公厅、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商信用字[2008]1号 【发布部门】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05.12 【实施日期】2008.05.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商务部办公厅、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名单 的通知 (商信用字[2008]1号) 各有关商会、协会: 按照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要求,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由商务部承担,由原全国整规办组织实施的行业信用建设工作相应转由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商务部信用办)负责。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33号)要求,截至2008年3月,共有53家商会协会提出试点申请。经组织专家评审和论证,确定52家商会协会为第二批试点单位。现将试点单位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握好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正确方向 行业信用评价是行业信用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推动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试点商会协会要认真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商会协会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整规办发[2005]29号)和《关于加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心组织好试点工作。要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完善试点方案,正确把握信用评价的方向,坚持为会员企业服务和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原则,以规范行业秩序,提高行业信用水平,促进行业自律和行业健康发展为宗旨,制定科学的评价标准和公正透明的评价程序,认真组织实施。评价结果要经得起时间和市场的考验。 各试点商会协会要建立对被评价企业的动态管理制度,在企业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跟踪了解被评价企业情况。被评价企业出现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应立即宣布原信用等级无效,并收回相应的证书、标牌;被评价企业的信用状况发生变化,应及时调整信用等级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书面报商务部信用办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以下简称国资委协会办)备案。 二、严格界定评价范围,防止重复交叉 参加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商会协会要严格界定

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9年8月6日 财企[2009]160号

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9年8月6日财企[2009]16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厅(局)、 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稳定外需的政策措施,支持担保机构扩大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缓解中小外贸企业融资难问 题,我们制定了《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支持担保机构扩大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缓解中小外贸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央财政安排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外贸企业是指上年度或本年度有出口实绩的中小企业。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二章支持对象及方式 第四条专项资金用于鼓励担保机构开展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业务。 第五条申请专项资金的担保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规定提取、管理和使用各项准备金。 (三)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第六条专项资金采取三种支持方式: (一)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外贸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对担保机构开展的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照不超过担保额的2%给予资助。 (二)鼓励担保机构提供低费率担保服务,在不提高其他费用标准的前提下,对担保费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给予奖励,奖励比例不

(完整版)商务部管理制度

商务部规章制度 一、制度总则 本规则是规定本公司业务处理方针及处理标准,其目的在于使业务得以圆满进行,适用于商务部以及与之相协作的相关部门. 二、商务销售人员工作守则 1、商务销售人员认真对待每个客户,对业务进行跟单、回访,尽最 大努力订单,要积极主动与客户联系,与关键客户必须保持长期定时的联络。 2、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 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3、商务销售人员应定期拜访客户,询问、了解产品的使用及售后情 况,进行必要的感情投资,寻求双方长期的合作可能性。 4、商务销售人员应积极学习,提高个人对产品及市场的敏锐嗅觉, 充分了解客户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发掘客户的需求。 5、工作期间,不得与客户发生冲突,不卑不吭,尽量友好协商处理。 如发生此类情况将严重处理,同时也不得过份迁就客户过份要求,造成公司损失。 6、商务销售人员在与客户洽谈中需要对价格策略进行调整时,应及 时与上级主管领导说明原因及具体调整的方案,获批准后再与客户接触。若出现营销计划以外的重大情况时,应向上级主管领导

及时汇报,获得批准后方可与客户商谈,不得擅自作主决定营销计划以外的重大问题; 7、商务销售人员在与客户接触沟通时时,需及时记录整理会谈内容 并存档。 8、商务销售人员与客户接触,除介绍公司业绩和技术实力外,为增 加沟通效果可视实际情况在预算范围内可进行必要的宴请和赠送纪念品。 三、商务销售人员责任 1、商务销售人员必须对其活动的后果负责,并确保其作出的决定、 介绍和行为能符合公司的营销战略并满足客户的要求。 2、商务销售人员必须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公司机密及客户资料信息, 不得在外同时兼职同行职业。 四、商务人员工作职责 1)岗位名称:电子商务 工作关系: 1、直接上级:销售主管 2、直接下级:无 工作职责: 1、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的安排与管理 2、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销售目标 3、认真对待每一个客户,做到有始有终,做好客户记录,保管好报价单、图纸等资料。

商务部工作流程与制度

XXX 公司商务部工作流程与制度 一、招标信息的获取: 1、从各个招投标网站上获取与公司发展规划或营业范围相关的招标信息,将信息筛选、 归类并登记于专门的档案上,并请示分管领导或总经理是否参与投标。 2、从领导处直接获取招标信息。 3、公司直接操作的标。 二、投标报名工作: 1、确定参与投标后,请示分管领导或总经理安排本公司哪些商务人员参与本项目,并 确认是自己公司还是借用上游协作单位的资质去参加投标工作。 2、根据招标公告要求,准备投标报名纸质资料并及时去招投标中心报名。(此项针对非 网上报名项目) 3、网上报名: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网上注册、登记、报名工作。(首次注册的招标网 站记录其登陆名及密码备份留存) 三、制作标书: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标书。将招标文件里的特殊要求或是难以满足的条款汇报领导,请示解决办法;或是及时向招标采购中心提出质疑,等待采购中心给予答疑,及时关注招标网的答疑更新。 1、制作文本版标书,初步完成标书模板; 2、与厂家/上游公司联系,索要投标资料; 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附 1:保证金缴纳流程) 4、请示领导,确认最终投标报价; 5、与投标代表联系,确认签字并复核标书; 6、将投标文件交与分管领导/经理审核,签字盖章; 7、对标书进行封装,交与投标代表,告知开标时需注意事项; 8、关注投标结果。 注: 投标文件做完后,三人审核小组进行审核,做标人先检查,检查后交与审核人检查,审核人检查无误后交与最终审核人(商务部负责人),审核小组检查完成后方可封标。 四、后期工作: 1、投标中标:a、关注招投标网站投标结果公示,将结果告知领导,领导安排人员领 取中标通知书。 b、商务部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最终确定版本及其他投标相关资料打 包交予行政人员,由行政人员负责合同制作、验收报告等其他相关 工作。 2、投标未中标:追踪投标保证金的及时退回,投标保证金,谁办理的由经办人追踪投 标保证金的退回,财务必须跟进追踪。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家政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省商务厅 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家政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 知 川商商贸〔2012〕3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家政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11〕1241号)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城市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前期德阳、绵阳两市已经完成了家政体系建设的公开招标工作,请抓紧制定招标后的项目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规范,加强对项目质量的监督和检查,保证项目如期完成。 二、抓好培训工作,确保资金的使用效果。2011年度家政服务培训项目承办企业(机构)已经确定,各地要及时向承训企业下达培训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工作责任制,按照培训计划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项目承办单位。要会同当地财政、工会部门,认真检查承办企业(机构)开展家政培训及就业工作情况,严格按照《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和学时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工作。要加强后续管理,对参加培训人员要及时开展电话回访、就业推荐、服务质量反馈等后续跟踪服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三、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报送相关情况。各地要加强信息反馈,及时报送项目进展情况。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报送在采取的政策措施、项目实施效果等方面的成功经验。要加强对工作的研究,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于1月31日前上报年度家政工作总结,德阳、绵阳两市商务局于1月15日前上报城市家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联系人:厅商服处许剑波 电话:028-*******,邮箱:swtsfc@https://www.360docs.net/doc/6e16592236.html,。 特此通知。

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 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财企[2013]124号 【失效依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4修改) 【发布部门】财政部商务部 【发布日期】2013 【实施日期】2013.06.14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企〔2013〕124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的指导方针,规范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资金管理,我们制定了《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鼓励和引导有比较优势的企业有序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加强和规范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行政,公开透明;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三)符合国家外经贸政策; (四)有利于促进项目所在国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范围包括:境外投资,境外农、林和渔业合作,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高新技术研发平台,对外设计咨询等。 第四条专项资金对企业从事上述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采取直接补助或贴息等方式给予支持。 第五条专项资金直接补助内容包括境内企业在项目所在国注册(登记)境外企业之前,或与项目所在国单位签订境外经济技术合作协议(合同)之前,为获得项目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聘请第三方的法律、技术及商务咨询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规范性文件和标书的翻译费用;购买规范性文件和标书等资

商务部工作职责和规章制度

西安陕汽车轮有限公司 Q/SQ—03—2010 工作职责和规章制度 (商务部) 编制: 审核: 批准: 分发号: 版本: A/0 西安陕汽车轮有限公司 2010-1-1发布2010-1-1实施

目录 一、商务部组织机构图 (2) 二、商务部工作流程图 (2) 三、商务部各岗位工作职责 (2) 四、商务部各岗位任职要求 (4) 五、采购质量按《原辅材料内控标准》 (4) 六、顾客管理制度 (5) 七、市场信息报告制度 (6) 八、产品质量投诉工作的管理规定 (8) 九、各岗位工作流程图 (6) 十、商务部执行的相关管理文件(附1-8) (4) 附1关于物资购进申报计划程序的管理程序 (5) 附2原辅材料质量问题的索赔管理程序 (7)

附3商务部对供方评价与重新评价准则 (8) 附4供方质量管理体系监督办法 (9) 附5原材料安全库存表 (15) 附6、产品退货规定 (11) 附7、顾客财产管理办法 (15) 附8、业务接待制度 (17)

一、组织机构图: 二、工作职责: (一)、部门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实施公司质量方针,完成本部门质量目标。 2、不断开拓业务市场,努力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 3、定期回访顾客,负责订单的确认和评审,统筹下发生产计划单并监督完成情况。 4、负责回收货款时的协调工作。 5、处理顾客投拆和司法纠纷。 6、统计分析顾客投诉及处理情况,提出产品质量改进建议,策划实施产品使用过 程中的安全防范措施。 7、不断规范售后服务工作,提高顾客投诉处理效率,平衡顾客和公司的利益,最 大限度的消除顾客的不满意。 8、负责处理商务部内部沟通、业务统计报告。 9、负责顾客提供的工程技术规范的收存及转交工作。 10、负责执行公司原料、辅助材料、办公用品采购任务,保证及时供应。 11、负责公司原辅材料采购合同的谈判签定,以及合同的保存管理。 12、负责公司原辅材料合格供方资料的建立和保存。 13、配合技术质检部对采购物资检验、供货产品质量问题索赔等,确保采购质量。 14、负责公司废料的对外销售。 15、负责职工食堂所需物品的采购。

商务部岗位职责及工作流1

商务部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 一、目的:明确自己的工作范围及工作程序,建立完善的追踪与反馈机制,形成高效、快捷的工作作风。 二、适用范围:商务部负责的所有工作。 三、工作职责: 3.1商务助理: 3.1.1PO跟进 3.1.2样品跟进 3.1.3 货运管理 3.1.4负责处理各区域销售人员名片、资质文件、产品手册、借款等申请。 3.1.5市场总监、商务主管交待的其他事项。 3.2商务主管 3.2.1组织合同评审,负责合同管理。 3.2.2 监控、督促合同的执行 3.2.3负责应收帐款的管理 3.2.4 接收市场部效果图制作需求,同时进行新项目备案。将市场部的效果图需求下单给技 术支持部效果制作组。 3.2.5跟踪并更新项目前期进展,对市场总监及总经理负责。 3.2.6 协调商务部、市场部与公司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 3.2.7负责公司的对外广告宣传;展会的策划、组织及统畴工作。 3.2.8为公司网站更新提供素材及相关资料。 3.2.9 协助市场总监对市场人员的管理,对市场总监负责。 3.3市场总监 市场总监对商务部起领导、管控和决策作用,对商务部的规划、发展进行定位和指引。 四、工作程序: 4.1:PO跟进: 4.1.1负责接收技术支持部下发的PO,并对照合同物料清单对PO进行初步审核。 4.1.2将初审后的PO交市相关销售人员确认签核。 4.1.3将销售签字的PO交给市场总监审批。 4.1.4 将审批后的PO下发至工厂DCC 4.1.5跟进开发下发此订单所需要的所有相关技术文件(包括定制文件、BOM,结构图纸等)

4.1.6全程跟进PO进展,每天向相关销售人员反馈PO进展。 4.1.7下发《发货联络单》给工厂DCC,知会PMC收件人、联系方式、发货地址、发货方 式等信息。 4.1.8跟进发货在途状况,直至客户签收,并向相关销售人员反馈到货情况。 4.2:样品管理: 4.2.1接受市场部《样品需求单》,并对之进行初审,然后发给市场总监审批 4.2.2 将市场总监审批后的《样品需求单》下发至DCC。 4.2.3全程跟进样品进展,每天向相关销售人员反馈PO进展。 4.2.4下发《发货联络单》给工厂DCC,知会PMC收件人、联系方式、发货地址、发货方 式等信息。 4.2.5跟进发货在途状况,直至客户签收,并向相关销售人员反馈到货情况。 4.2.6更新《样品申请跟踪记录表》,按样品赠送、卖出、借出三种形式进行统计。 4.2.7样品盘点:针对每个办事处现存的和提供给客户的样品进行盘点确认,跟进借出样品 归还时间。 4.2.8跟进客户对我司送样的满意度。 4.3 货运管理: 搜集物流公司资料,根据我司发货的实际要求,选择合适的货运方式,至少选定一家月结的货运公司作为长期合作伙伴。详见《货物运输管理程序》 4.4与市场部相关的其他日常工作 4.4.1 投标所需资质文件 接口人:商务助理 市场销售人员可向商务助理索取项目投标所需公司资质文件(包括授权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专利证书、CE证书、ISO证书等),商务助理将资质文件盖章提交给相关销售人员。 4.4.2效果图需求 接口人:商务主管 市场销售人员向商务主管提出效果图制作申请,同时提交《立项登记表》进行备案。由商务主管统一向技术支持部效果制作组组长下单。效果制作完成后,将被直接发往效果图申请人,并抄送给商务主管。效果制作组对效果图存档,商务主管对效果图进行备份。 4.4.3 布灯图制作需求 接口人:技术支持部经理 销售人员向技术支持部经理提出布灯图制作需求。由技术支持经理安排完成。

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万村千乡市场 工程”建设的通知 【颁布部门】财政部/商务部 【颁布时间】20100928 【实施时间】20100928 【时 效 性】有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精神,中央财政继续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予以支持,突出农村配送能力建设,提升农村流通信息化水平,构建覆盖农村的现代流通网络。为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取得实效,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构建多层次农村商品配送网络。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加强农村商品配送能力建设上,新建或改造一批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完善农村物流配送基础设施,稳步提升农家店商品配送率,全力构建全覆盖、多层次的农村商品配送网络。 (二)积极建设连锁化农家店。做好农家店规划布局,重点推进在未建店地区建设,扩大连锁化农家店覆盖面。加快推进农家店“一网多用”,推动农家店发展多种经营,扩大药品、电信、邮政等产品和服务经营比重,提升农家店综合服务功能,增强农家店发展后劲。 (三)努力提升农村商业信息化水平。把农村商业信息化作为发展农村现代流通的重要任务,加大农村流通企业及连锁农家店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农家店统一结算率,促进农村商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

2010年全国新建和改造10万家农家店、1200个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具体分配方案见附件1),力争到2010年底连锁化农家店覆盖80%乡镇和65%行政村,农家店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商品配送能力显著增强,统一配送率提高到50%以上,其中,食品统一配送率不低于80%。 二、加强对实施企业的管理 (一)严格流通企业标准。 具备实力的流通企业可以申请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规范经营,组织机构健全。 2.具有较强实力。日用消费品经营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2009年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农业生产资料经营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2009年农资销售额2亿元以上,其中化肥或农药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 3.具有一定的配送能力。配送中心等仓储配送设施健全,现有店铺的统一配送率不低于50%。 4.开展连锁经营3年以上。 (二)制定对实施企业的管理办法。 各地应对实施企业制定管理办法,根据企业实施情况进行调整,鼓励先进企业,淘汰落后企业。国家级贫困县,民族自治地区,汶川、玉树地震灾区实施企业条件可适当放宽,具体方案由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确定后报商务部备案。 三、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务部举办展览会内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务部举办展览会内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商贸字〔2006〕180号) 本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部举办(包括主办、参与主办和支持)展览会工作的管理,切实发挥展览会的效益和作用,我部制定了《商务部举办展览会内部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如有意见和建议,请送外贸司。 第一部分总则 一、为加强对商务部举办展览会工作的统一规范管理和组织协调,根据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二、商务部举办展览会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整合优势资源,完善管理规则和运作机制,加强规划协调,促进国际经贸交流与合作,扩大商品流通与消费,推动产业和地方经济发展。 三、本办法所称展览会是指在境内举办的经济技术贸易及投资领域的博览会、展览会、洽谈会、交易会、采购会等。 本办法所称商务部举办展览会工作是指需要以商务部名义作为主办、参与主办、协办或支持单位的内部审批、管理和评估工作。 四、商务部举办的展览会应符合商务事业发展规划和商务部工作重点方向。 五、商务部根据集中资源、合理布局、协调发展和市场化导向的原则,按照展览会对推动国民经济和商务工作的重要程度,对展览会实行分类管理。 六、除采取申办制的展览会外,商务部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市举办的展览会不超过一个,已有商务部举办展览会的省

市不再新增; 商务部新增举办展览会的审批在同等条件下向中西部、东北老工业基地倾斜; 新增展览会在时间和内容安排上与商务部现有举办展览会没有重叠。 七、商务部举办展览会工作由对外贸易司和商业改革司分别归口管理,对外贸易司负责涉外领域的展览会,商业改革司负责非涉外领域的展览会(以下统称归口管理单位);相关司局按各自职能分别牵头组织实施(以下统称牵头主办单位)。 第二部分展览会分类标准 八、重点发展类展览会是指由商务部单独主办或作为第一主办单位的,对国民经济和商务工作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全国性展览会。具体标准如下: (一)对全国经济发展有重大作用和意义、配合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或配合外交外贸多双边工作的需要; (二)具有全国性、综合性或较强专业性,国内参展商来自全国一半以上省(区、市),且展位比例达到30以上;综合性展览会参展的主要行业在3个以上,专业观众总人次不少于观众总人次的50;专业性展览会专业观众总人次不少于观众总人次的90;涉外领域展览会境外观众人次不少于观众总人次的30; (三)综合性展览会展览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专业性展览会展览面积不少于20000平方米;特殊装修展位面积比例不少于40; (四)如非商务部发起举办的展览会,应已连续举办3届以上。 九、参与主办类展览会是指对促进国民经济和商务工作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全国或区域性展览会,涉外领域的展览会以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或其他副部级以上单位为主举办,商务部作为共同主办单位;非涉外领域的展览会以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其

商务部公务员的待遇问题

商务部公务员的待遇问题 一、关于待遇问题。这是所有人都比较关心的问题,也是可以理解的。作为公务员,不可避免要面对服务社会理想的追求和克服物质现实的困难的冲突,可能很多人就是因为这个问题而放弃的。在商务部这个问题要好解决一些,因为商务部的待遇还是很不错的:在台基厂(离部里大约步行10分钟)和劲松西口(别人骑车30分钟左右)有两处单身宿舍,所以说上班还是很方便的。两个人住一间,好像是每人每月40元住宿费,另外加10元煤气费(公共厨房可以做饭)。劲松的宿舍很宽敞,但是厨房是在地下一层的,所以做饭麻烦一些;台基厂的宿舍是每层楼都有一个厨房的,但是如果住得离厨房近就会多少有一些油烟。每层楼的水房里都有洗衣机,可以在楼长那里买洗衣币,3块钱一个。我个人觉得最舒服的是有24小时热水,所以随时都可以洗澡,水池里的水龙头也都是有热水的,很方便。 每个宿舍都有电话。台基厂应该是单独的号码,而劲松是有几个总机号码,拨进来以后转宿舍号就可以。拨内线是免费的,直接拨房间号就可以了;拨市话就要先加“9“,不能打长途,除非自己买IP卡。劲松接外线只能同时容纳最多10个电话,所以忙的时候就不能拨出去,不过大家都很忙,经常晚上都没几个人在,所以我很久都没见过线路忙打不出电话的时候了。话费和住宿费、煤气费之类的费用一两个月收一次,直接从工资里扣除,所以工资常常会看起来多少

不等。电话费是两个人均摊的,有多多少少的,因为不能打长途所以也没几个钱,我打得多一些所以经常会请室友吃饭,他觉得不好就再请我吃,呵呵。没有学校里的宽带了,不过可以自己装。因为劲松电话号码不独立,所以如果自己想装宽带的话就要自己再装一部独立电话了,也可以。总体来说,我觉得宿舍的条件我还满意,毕竟从学生宿舍住出来的,公务员这方面的待遇也就是保证有个窝吧。将来自己买房再好好收拾收拾吧! 每个月的收入还是很不错的。各个司局之间没有什么差别,都是一致的,只是因为级别和岗位以及工作年限的不同而不同。具体的数额来了就知道了。马上会说到外派常驻的问题,先说一句,国外工资以美元来算,可以攒点钱回来付首付,:)。 平时一日三餐都可以在部里吃,勺子或者筷子自备就可以了。早饭2元,午饭和晚饭都是4元,统一的。午饭要着重说,因为是主餐。三个荤菜选一个,两个素菜选一个,一小凉菜,米饭馒头花卷随意,汤免费,一个小盒酸奶,一个水果随季节变化而变化。就是这样子,还是可以吧。早饭和晚饭可以自己在家里吃,也不错,台基厂那边出来有个松鹤楼的早饭也是不错。劲松楼下还有一个华仁居,也可以几个人凑一起吃去,或者叫送到楼上来,图个省事。 作者:潜龙勿用27 回复日期:2005-11-30 14:13:0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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