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d视频监控管理办法

bd视频监控管理办法
bd视频监控管理办法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总部安全保卫工作,保障总部及各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创造良好的办公、生产环境,结合企业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强化安全操作,建立良好、安全的办公和生产环境,维护公司及员工人身财产安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总部办公楼、各厂区、房产项目各施工工地、售楼部等处的视频临近管理。物业公司管理的物业小区监控系统由物业公司另行制订办法规范。

第二章监控设备安装

第四条在以下区域、场地、重要部位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设备,保留影像资料:

(一)安装的重要设施、重要设施的场地、设备及设备的重要部位,如重要的生产车间、生产线主机操作台、一些重要的操作岗位等;

(二)人员流动大的地方,如楼道、楼梯口、门口;

(三)放置重要材料的房间,如财务室、库房等;

(四)厂区内部分重要区域,如厂区大门、装车卸货区等;

(五)重要服务窗口部门,如业务室、售房部等;

(六)其他需安装监控系统的部位。

第五条监控室内监控设备安装要求

(一)监控室内设备必须装设在固定的机架或托板上,也可

装设在控制台操作柜上。设置安装位置距离地面不低于1.5米,当装在柜内时,应采取通风散热措施。

(二)监视设备的安装位置应使屏幕不受外来光直射,当有不可避免的直射光时,应加遮光罩遮档。

第五条系统建设程序:

(一)各单位(公司、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或总部要求,确定安装监控系统的区域,提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方案,按流程上报总部总经理审核批准;

(二)审批后的方案根据总部招标管理办法实行招标或询比价确定施工单位,或按总部权限领导签批意见确定施工单位。

(三)施工结束后由施工单位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由使用单位、总部信息部、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后方可交付使用,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办理。

第三章监控管理人员要求及职责

第六条视频监控系统管理人员基本要求:

(一)由各使用单位明确监控管理人员,并拟制人员名单由对口管理部门领导审批后传总部信息部一份,原件由各单位存档,人员变动应该及时更新名单。

(二)视频监控系统相关工作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

(三)熟悉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及公司其它安全设备的操作技术,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处置报警及异常等情况。

(四)积极参加技术、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第七条视频监控管理人员基本工作职责:

(一)按时上岗,坚守岗位。在岗期间,随时查看监控辖区内前端监控主机是否在线,若有主机掉线或视频丢失的,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并尽快恢复正常,如不能解决的及时通知相关责任部门(公司行政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总部信息部或维修单位)。随时检查所有摄像头及操作台操作运行情况,以保证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二)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的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视频监控管理人员应当每周定期对视频监控系统的线路及前端设备、信号传输、网络传输线路和存储设备等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系统有效运行。

(三)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积极做出反映,并迅速上报有关领导不得延误,并存储现场录像,保障数据安全。

(四)视频监控管理人员应做好视频监控设备及其他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监控室内卫生干净,经常对电源开关、线路进行检查、维护,注意用电和防火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上报安排处理。

第四章监控运行管理

第八条建立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和调阅制度,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保安人员每天要安排对前一天的数据进行调阅检查并形成详细书面记录,各公司行政部(综合管理部)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总部信息部每月对全总部的监控设备巡检一次,并对检查结果进行书面存档,并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检修。

第九条监控系统的管理

(一)总部信息部负责总部所有监控系统设备的运行状况巡

检,并对各公司的管理进行督促和检查;

(二)各监控安装区域由各公司管理员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护(每周至少一次,有书面记录),视频监控点分布在各车间的,各车间主任负有协助管理职责;

(三)安装在粉尘较大区域内的摄像头,管理员应定期安排人员擦拭以保证视频图像的清晰;

(四)对需要维修或更新的监控设备、线路,由各公司管理部门上报总部信息部,由总部信息部联系建设单位负责维修和更换,费用由使用公司承担。

第十条建立对所存储的图像信息资料的管理登记制度,外单位或其他人对资料的复制时间、复制人员、有效长度、用途和去向等事项进行登记,并妥善保管。制定视频监控操作记录表,并详细填写、长期保存以备查阅。

第十一条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要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数据记录。

第十二条除系统管理人员、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工作检查外,非相关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查看图像信息。

第十三条视频监控系统运行期间不得搬动、振动设备,不得将水杯、衣物等可能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物体置于设备上,以免发生意外而损坏视频监控设备。

第十四条监控录像资料保留期限不得少于15天。

第五章监控维修

第十五条总部监控维修由科建公司售后服务部负责。

第十六条由科技公司制定监控维修收费标准表,总部总经理终签后执行。

第十七条属于监控维修标准表内的维修业务,维修金额2000元及以下的可由使用单位通知科建公司售后服务部先进行维修。后填写维修申报单,

第十八条监控维修流程, 使用部门发起申报→部门领导签批→科建公司售后服务部→使用单位行政副总经理签批→2000元及以下由使用公司总经理签批→2000元-10000元由总部总经理签批→10000元由董事长签批。

第六章考核及附则

第十九条视频监控系统每日必须处于24小时开机状态。严禁夜间关闭监控画面,严禁任何人随意关机,若随意关机,处罚当事人100元/次。

第二十条严禁利用室内设备进行其它无关的活动,违者处罚当事人100元/次。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员无权删除、销毁在有效期内的视频监控录像资料,如有违规者,将视其情节给予责任人500-1000元/次的经济处罚。

第二十二条对随意拨动监控摄像探头的责任人处罚200元/次。

第二十三条因管理人员操作不当或疏于管理而造成视频监控设施损坏,损失在2000元以内的,由责任人赔偿;损失在2000-5000元的责任人赔偿80%,部门领导赔偿20%;损失在5000-10000元的责任人赔偿60%,部门领导赔偿20%,主管领导赔偿20%。人为故意损坏监控硬件和软件设施的相关人员全额赔偿公司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总部信息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2020年7月29日

主题词:视频监控办法制度

抄报:

总部信息部2020年7月29日印发

(共印份)

视频监控系统的调试方案

第一章视频监控系统 3.1概述 本工程视频安防监控系统采用模拟传输线路、后端数字化处理相结合的模拟、数字混合系统,总控室设在首层消防保安中心。 系统采用高清晰度全彩色系列摄像机,视频信号传输电缆采用SYV-75-5射频同轴电缆。电梯摄像机视频信号采用由电梯公司提供的电梯专用的综合电缆传输,并在电梯机房设楼层信号叠加器,将电梯运行楼层的信号叠加后通过监控系统的SYV-75-5同轴电缆传输。快球摄像机控制电缆采用RVVP-2X1.0屏蔽多芯铜电缆,采用星型结构与矩阵通信。 安防控制中心分别设置1台多媒体视频图形工作站、1台视频矩阵切换器、一个控制键盘、15台16路嵌入式硬盘录像机,监示器墙由16台21”100Hz监视器。 系统前端将所有视频信号及控制信号分别传送至控制中心,接入16路嵌入式数字硬盘录像机进行录像,输入信号经录像机环接输出后连同录像机的16路输出信号同时接入中心的视频矩阵,通过矩阵控制,将不同区域的视频信号归类输出到监示器上进行自动轮巡或定格切换监视。在监示器上同时显示对应画面图像的摄像机编号。 上述操作一次编程后自动运行,操作员得到授权后,可通过与矩阵连接的图形工作站或控制键盘修改程序及实时调看指定的摄像机或录像机图像。通过工作站上的图形操作界面或用控制键盘可对一体化摄像机的云台、镜头进行操控。 系统视频矩阵具备报警接口,可接收入侵报警系统的报警输出信号,实时联动摄像机及录像机动作,对报警信号进行图像复核。系统图形工作站、各台硬盘录像机通过安全管理系统的专用交换机联网,将相关数据、图像向上送至安全管理系统进行集成。如下图所示:

3.2 系统调试要求 1)系统的画面显示应可任意编程,具备画面自动轮巡、定格及报警显示等功 能,可自动或手动切换。对多路摄像信号具有实时传输、切换显示、后备 存储等功能。对多画面显示系统应具有多画面、单画面转换、定格等功能。 2)应具备日期、时间、字符显示功能,可设定摄像机识别和监视器字幕;电 梯轿厢的摄像机信号要求能将楼层字符叠加上去,通过视频线传至安防监 控室,并在监视器墙上显示。 3)系统前端所有视频信号均能在硬盘录像机上录制下来(包括日期、时间、 摄像机编号等)。 4)系统可对视频输入进行编组,用以对各组不同视频的显示及操作进行组别 限制。 5)系统应具备独立的图形工作站及软件控制功能,实现对系统的管理、编程, 并采用软件方式对矩阵、硬盘录像机的控制和视频画面调用显示,在工作站 上能以电子地图的方式调看及控制摄像机图像(摄像机图像应能在工作站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管理暂行办法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辖内网点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有效 使用管理,提高农村信用社安全防范能力,根据公安部《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 — 2004)、《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GB/ T16676 —1996)和建设部、质检总局《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 —2004)等有关规定,结合xx县农村信用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视频安防监控系统(VsCs)是指安装在农村信用 社系统营业场所、金库和自助银行(ATM机)等监视区域,进 行视频探测、视频监视、控制、图像显示、记录和回放的 视频信息系统或网络。 第三条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日常维护、管理和报废, 由联社保卫部和新业务部具体负责。 第四条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设施建设及维护应结合 实际情况,严格预算管理,实行招投标,纳入安全防护产 品采购和安防工程建设的管理范畴。 第五条各营业网点及要害部位的视频安防监控设施 必须指定经过现场培训的专(兼)职人员管理,负责操作使用。 第六条非专(兼)职管理人员不得因任何理由操作视频 安防监控系统,更不得利用电视监控的录像机、电视机等 观看与电视监控无关的录像和电视节目。 第七条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运行期间不得搬动、振动设备。不得

将带强磁性物体、水杯、衣物等可能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物体置于设备上。 第八条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设施发生故障时,专(兼)职人员应及时向信用社主任、保卫部反映或报告,由县联社保卫部门及时与安装单位联系,尽快恢复正常。 第九条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设施专(兼)职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对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作好登记,以保证其设施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第十条凡因专(兼)职管理人员操作不当或疏于管理而造成电视监控设施损坏的,视其情节给予管理人员相应处罚。 第^一条信用社主任、保卫部门应经常对电视监控运转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称职的专(兼)职管理人员要及时调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对远程联网中心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日常的 管理要求如下: (一)联社确定专人管理、操作、维护及保养。 (二)对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维护工作应有科技部门的技术人员参与负责。若因监控工作特殊需要使用时,必须由科技部门的技术人员参与及负责。 (三)严格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应做好电视监控设备的维护保养。每天对控制操作台、机柜、主机、监视器、电源开关、线路和备 用电源(ups)进行检查和擦拭 2.建立视频监控日志登记制度。值班人员每天要做好记录,包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9771

集团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障集团公司总体安全,维护集团公司利益,提高集团公司应急指挥响应和安全管理能力,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视频监控系统,是指集团公司所辖的各部门单位采用图像技术设备开展视频信息采集、显示、存储、监控和管理的综合系统。 第二章监控室管理制度 第三条视频监控系统有关工作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爱护监控设备,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第四条建立值班制度,监控室必须24小时设专人值守,负责对图像实时监控;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病假、事假要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五条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监视图像,不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第六条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保存备查期限不得少于15天。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数据记录。 第七条不得擅自复制或向集团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 第八条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遇可疑情况、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要积极做出反映,并迅速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或公安机关,不得延误。 第九条要按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严格按要求填好值班记录。 第十条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易挥发性物质并注意室内通风。 第十一条严禁利用室内设备进行以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二条非监控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严禁利用本室作为会客聊天的场所。 第三章监控人员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业务技能。 第十四条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视频监控系统操作,不准私自关机或使用无关功能。 第十五条严守保密制度,不准私自带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 第十六条按时上岗,坚守岗位,做到接班人不到位,在班人不

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汽车客运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 维护,充分发挥安防监控系统实时监视的作用,保障总站总体安全;为进一步明确管理部门职责,规范安防监控系统的管理,提高总站安全管理能力,维护总站利益,结合总站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总站安防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系统与周界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就是指总站办公楼、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等区域所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探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与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周界报警系统就是指安装在总站办公楼、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等被保护区周界或围墙上的红外对射探测器、周界报警器及设在终端控制室的报警控制主机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总站、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不包括单独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所有安防监控系统的采购、安装、使用、管理、维护、检修以及与之相关的部门与工作人员。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四条总站保卫处的职责 一、总站保卫处负责总站办公楼、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所辖区域内的视频监控系统与周界报警系统设备、易损易耗品或备品备件的采购与安装。 二、单独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中包含的安防监控系统的采购与安装由工程建设部门负责。工程建成并交付使用后其安防监控系统移交总站保卫处纳入统一管理、使用、维护与检修。 三、安防监控系统设备的交接及专管员的培训。 四、根据供应商或安装单位提供的安防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结合总站实际制定操作使用手册。 五、总站保卫处定期对总站所有安防监控系统进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与故障进行登记,联系维修单位,及时解决问题、排除故障,督促各使用部门加强日常管理,切实保障安防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六、建立安防监控系统管理档案。 七、制定与完善安防监控系统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安防监控系统使用单位的职责 一、设专管员负责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二、专管员设置操作员的管理权限,并设置管理员密码与操作员密码,严禁将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三、做好视频监控系统所辖区域的实时监控。 四、做好安防监控系统的自我检测与维修,及时发现问题与故障,及时解决并做好纪录,需专业人员维修或更换设备,包括主要零部件的应及时上报总站保卫处,由总站保卫处统一安排。 五、配合总站保卫处做好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测与维护工作。 六、由专管员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安防监控系统的操作使用手册的规定操作与使用。 第三章管理与维护

视频监控系统常见十六种故障的解决方法

视频监控系统常见十六种故障的解决方法 在一个监控系统完工以后需要进入调试阶段、试运行阶段以后才能交付使用,有可能出现各种故障现象,例如常见的:不能正常运行、系统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技术指标、整体性能和质量不理想,特别是对于一个复杂的、大型的监控工程项目来说,是在所难免的,这是就需要我们去做相应的处理来解决故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1、电源不正确引发的设备故障。 电源不正确大致有如下几种可能:供电线路或供电电压不正确、功率不够(或某一路供电线路的线径不够,降压过大等)、供电系统的传输线路出现短路、断路、瞬间过压等。特别是因供电错误或瞬间过压导致设备损坏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在系统调试中,供电之前,一定要认真严格地进行核对与检查,绝不应掉以轻心。 2、由于某些设备的连结有很多条,若处理不好: 特别是与设备相接的线路处理不好,就会出现断路、短路、线间绝缘不良、误接线等导致设备的损坏、性能下降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应根据故障现象冷静地进行分析,判断在若干条线路上是由于哪些线路的连接有问题才产生那种故障现象。因此,要特别注意这种情况的设备与各种线路的连接应符合长时间运转的要求。 3、设备或部件本身的质量问题。 各种设备和部件都有可能发生质量问题,纯属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多发生在解码器、电动云台、传输部件等设备上。值得指出的是,某些设备从整体上讲质量上可能没有出现不能使用的问题,但从某些技术指标上却达不到产品说明书上给出的指标。因此必须对所选的产品进行必要的抽样检测。如确属产品质量问题,最好的办法是更换该产品,而不应自行拆卸修理。 4、设备(或部件)与设备(或部件)之间的连接不正确产生的问题大致会发生在以下几个方面: ⑴阻抗不匹配。 ⑵通信接口或通信方式不对应。这种情况多半发生在控制主机与解码器或控制键盘等有通信控制关系的设备之间,也就是说,选用的控制主机与解码器或控制键盘等不是一个厂家的产品所造成的。所以,对于主机、解码器、控制键盘等应选用同一厂家的产品。 ⑶驱动能力不够或超出规定的设备连接数量。比如,某些画面分割器带有报警输入接口在其产品说明书上给出了与报警探头、长延时录像机等连接的系统主

公路建设工程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温州市公路建设工程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管 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依据目的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逐步消除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提升科技化监管水平, 根据市局《关于实施公路建设工程施工远程视频监控 系统的通知》(温交[2010]9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 交通建设实际,特制订《温州市公路建设工程远程视 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在建公路施工单位建设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将作为标化工地评比的必要条件。 第三条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管理有温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以下简称市质监局)负责。 第二章范围要求 第四条在建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公路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应建设远 程视频监控中心。 第五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新开工工程项目必须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1、独立大桥、特大桥,独立隧道; 2、申报各级文明标化工地的公路建设工程;

3、市重点工程项目。 第六条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点的布置安装可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监控点主要安装在以下位置:桥梁、预 制场、隧道口、高边坡、高档墙、工地最高点(塔机 顶端)、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布分项工程处。 第三章职能职责 第七条项目经理部负责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选点和建设,安装网络终端监控平台。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安排专人负责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保持摄像头清洁,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视频监控系 统处于非正常情况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且在施工期 间严禁擅自关闭系统。 第九条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部门要把视频监控系统作为巡查施工现场的辅助手段,并做好相应的巡查记录。发现 违规作业和安全隐患,应立即予以制止,并进行相应 的处罚和教育。 第十条项目经理部对上级部门要把视频监控系统作为巡查施工现场的辅助手段,并做好相应的巡查记录。发现的 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和反馈。 第十一条

公司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视频监控信息系统的正常、有序、稳定运行,充分发挥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防范作用,制定了监控相关管理规定。 一、监控报警值班监看责任制 1、电子监控室实行保安管理人员值班制度。监控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做好监控、报警、交接班和值班记录以及内部安全保卫等工作。 2、电子监控室未经许可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参观、采访。监控室值班人员不得将图像信息、操作员密码、监控点数及探头安装的位置对外泄露,违者将追究其相关人员责任。 3、电子监控室设备实行专业化管理,所有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按要求做好审核、登记备查等工作;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操作各种设备并学会常用故障的排除。 4、电子监控室的信息按保密信息进行管理,所有信息独立备份、建档,未经许可,禁止查阅、复制、公布和销毁。查阅、复制、销毁信息必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做好登记。 5、发现重大或紧急情况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站领导并及时进行处理,同时做好记录。 6、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强烈的保密意识和高度的责任心。严禁利用监控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在监控室聊天、玩耍;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 7、非维修、保养人员禁止随意关闭硬盘录像机、摄像头的电源,防止人为对硬盘录像机的损坏。突发停电或系统故障,系统不能正常工作,工作人员应立即上报设备管理人员,由设备管理人员组织人员修理,排除故障。监控系统运行中如出现死机等情况,应退出后再重新启动。 二、监控报警资料查阅调用责任制 1、客运站安排一名熟悉电脑的保安员负责视频信息的管理工作,对我站监控信息负有保管保密责任。 2、监控过程中获取的违法人员活动或重要事件的视频信息须备份存档,未经许可禁止查阅、复制、公布或销毁;严禁自行删除存储设备上的视频信息。 3、严禁将视频信息带出监控室或指定的存放区域。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严禁随意拷贝视频信息,因工作需要查阅、拷贝视频信息,必须做好记录。 4、需要查阅、复制或销毁监控视频信息的必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做好登记。行业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系统领导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安保人员应及时报告站领导,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并给予积极配合。 5、涉及刑事、治安案件公安机关依法调取与案件有关的视频信息时应当如实提供。使用属于敏感的信息和涉密的信息须经相关领导审批。 三、监控报警存储备份责任制 1、我站的所有监控探头对相关区域进行不间断连续录像,监控信息15天全天候存储。监控室存储设备需支持20天或以上的存储量。 2、对监控过程中获得的属于案件现场或案件线索的信息资料,应及时固定证据。采取备份存储,妥善保管监控图像信息资料。凡监控范围内发生的事件,经查核,将有价值录像资料进行固定证据,及时

远程视频监控方案说明

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设 计 方 案

书 XXX公司 年月日 目录 1方案概述 (4) 1.1设计原则 (5) 1.2设计要求及技术指标 (7) 2.基本要求与配置 (7) 2.1基本要求 (7) 2.2设备配置 (8) 3.系统结构组成 (8) 3.1方案结构图 (9) 3.2工程描述 (9) 4.产品说明 (10) 4.1摄像产品介绍 (10)

4.1.1技术特点 (10) 4.1.2技术参数 (12) 4.2网络视频服务器(DS-96000N-H24) (13) 4.2.1主要特点 (14) 4.2.2技术指标: (15) 4.3 iVMS-8600智能综合管控平台 (18) 4.3.1运行环境要求 (19) 4.3.2各模块功能说明 (20) 4.3.3、客户端软件 (23) 5.系统网络要求 (26)

1方案概述 视频监控行业的快速发展源于用户对视频监控需求的不断变换。过去,视频监控只是为了满足基本监控需求,譬如监视、控制、录像、回放、报警等;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视频监控需要满足联网监控一般需求,譬如远程监视、控制,远程录像、检索,远程报警、管理;如今,人们对视频监控又有了新需求,譬如更高清晰度、与用户业务的结合(非安防需求)、让视频创造价值等。远程监控是新安防时代视频监控建设的重点,本文主要解析远程监控系统的主要要素。 网络视频远程监控系统以综合管理软件为核心,并结合DVR、NVR、网络摄像机、视频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等架设公网(互联网)访问的工作原理,实现了基于网络的点对点、点对多点、多点对多点的远程实时现场监视、远程遥控摄像机以及录像、报警处理等,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25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标准版本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总则 1.1为加强和规范公司视频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管理,提高保卫防控应变能力,保证内部社会治安管理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公司日常营运管理和保卫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营运现场及重要目标、要害部位等区域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探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 1.3本规定适用于对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负责采购、安装、使用、维护、检修的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

职责范围 2.1办公室负责行政办公楼及安全保卫所辖区域内所对应的视频监控场所的监控值班和信息的控制、使用、调取。根据监视控制区域内所发生的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证正常生产秩序。 2.2安全生产技术部、生产部、原料部、市场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所对应得视频监控系统所辖区域的监控值班和视频信息的采集、使用和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2.3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所属视频监控系统的采购。依照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操作使用手册,在监控系统投入使用前组织使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提供使用操作手册。建立监控系统设备档案。设置监控操作员管理权限、管理员和操作员密码、严禁将权限和密码告知无关人员,做好保密

视频监控管理制度70498

视频监控室管理制度 为保证院内监控信息系统的正常有序的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一章值班监看制度 一、院内监控系统由监控室负责监控工作。 二、监控人员负责作好院内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并作好当班的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向上级汇报。 三、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四、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保持图像信息画面清晰,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五、负责监控室的卫生清洁,保持室内干燥,设备、布线排列整齐。 六、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微机室。 七、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当班时不得擅自脱岗,严禁看报刊杂志,听收音机、打私人电话等与其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每天下班向领导汇报当天的监控情况。 第二章图像信息保存、使用登记制度 一、院内监控系统图像实行自动保存,重要信息保存时间不少于90天,其他图像保存时间不少于15天。 二、外来单位人员需要查看监控图像需保卫科批准,填写监控信息图像查看记录表,对图像信息的录制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

进行登记。 三、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查询或者向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四、任何人不得擅自删除、修改监控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 五、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图像信息系统的用途和摄像设备的位置。 六、任何人不得干扰、妨碍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安全保密制度 一、工作人员使用计算机要及时主动设置密码。 二、严禁将计算机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三、未经相关领导批准,任何人员不得将公司的监控数据复制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四、未经相关领导批准许可,任何人员不得使用操作监控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备。 五、任何人不得擅自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六、对涉及院内秘密、员工个人隐私的图像信息予以保密。 第四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院内突发停电,或监控系统故障,监控系统不能正常工作,监控人员应立即上报领导,及时组织人员修理,排除故障,并安排员工加强院内安全巡检。 二、值班人员发现异常应立即上报主管人员,并安排班组人员去现场检察情况。现场检察人员将现场情况报告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与调试

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 教案首页 课题: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与调试 教学目标、要求:1、认识视频监控系统的常用设备、说出系统的构成。 2、能够画出视频监控系统的系统结构、掌握相关设备的 功能及描述系统的工作原理。 3、掌握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连接端口的功能并画出系统接线图。 4、掌握系统设备的安装方法及设备参数的设置方法。 教学重点、难点:掌握系统设备的安装方法及设备参数的设置方法。 授课方法:讲授法、示范教学法、演示教学法 教学参考及教具(含电教设备):《楼宇智能化系统安装与调试》、《楼宇自动化实训考核装置》、多媒体课件等。 教学实施情况分析: 复习提问:1、消防系统相关设备的功能和工作原理?

2 、消防系统的安装方法及设备参数的设置方法有哪些? 新课讲授 一、认识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由实时控制系统、监视系统及管理信息系统组成。实时控制系统完成实时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反馈的功能;监视系统完成对各个监控点的全天候的监视,能在多操作控制点上切换多路图像;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各类所需信息的采集、接收、传输、加工、处理,视频监控系统发展了短短二十几年时间,从19 世代80年代模拟监控到火热数字监控再到方兴未艾网络视频监控,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在IP 技术逐步统一全球今天,我们有必要重新认识视频监控系统发展历史。从技术角度出发,视频监控系统发展划分为第一代模拟视频监控系统(CCTV),到第二代基于“ PC多媒体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DVR),到第三代完全基于IP网络视频监控系统(IPVS)。 中国视频监控行业共经历了三个阶段,分别是模拟视频监控阶段、数字视频监控阶段、网络视频监控阶段。中国视频监控市场正从模拟向数字化过渡,数字视频监控成为了市场的主流。2004 年到2012年,数字监控在总体视频监控市场规模中所占的比例从35.7%增长到了56.7%。与此同时,网络视频监控市场正在稳步增长,所占比例由2004年的7.4%增长到2012年的28.2%。受平安城市建设、交通信息化建设、金融监控、安全生产、智能家居等各种项目建设与发展的带动,中国视频监控产品的需求量不断扩大。 二、视频监控系统的常用设备 典型的视频监控系统主要由前端音视频数据采集设备、传送介质、终端监看监听设备和控制设备组成。如图所示,视频监控子系统由摄像机部分(有时还有麦克)、传输部分、控制部分以及显示和记录部分四大块组成。在每一部分中,又含有更加具体的设备或部件。其组成原理如图1 所示。

高速公路远程视频监控管理办法

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远程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的监督管理,保证系统的安全、高效、稳定运行,提高安全保卫工作监督管理的科学化、自动化水平,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系统运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是指由图像采集、传输、控制、显示等设备和软件组成的对涉及重点安全区域进行监视和信息记录的综合系统。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x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管理。 第二章管理权限 第四条系统管理分为运行管理和维护管理。运行管理是指系统的日常应用管理,包括日常运行和调阅回放等管理;维护管理是指系统故障诊断与排除,软件升级、各类传感器校准和设备更新等。 第五条系统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保卫部门是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系统管理的培训、监督、检查、指导、处理以及远程视频监控中心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联社分支机构负责所在单位的运行管理,特殊情况根据保卫部门授权实施维护管理。 第六条维护管理由所在地电信分公司具体负责,包括光纤线路 1 ——

及设备维护,监控系统及附属设备升级与维护。 第七条远程视频监控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设在保卫部,中心设管理人员和负责人,负责人由保卫部门负责人兼任,管理人员应为信用社正式在编人员。各网点负责人任本单位系统管理员(特殊情况除外),负责本网点系统管理工作。 第三章运行管理 第八条中心属安全重点防范区域,严禁非本中心人员未经批准进入,外单位人员需要进入的,需经领导书面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员需凭介绍信和检查证件方可进入。 第九条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 第十条中心主要职责: 1、监控辖内网点和联社办公区域的监控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否则需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中心负责人,同时登记远程监控系统运行登记簿(附件一)。 2、监控网点和联社员工的劳动纪律和优质服务情况,包括:员工按时上下班,金库的值守,柜面的营业,员工的服务等。对有违反管理有关规定的人员和事项登记远程监控系统违规事项登记簿(附件二)。 3、跟踪运钞车执行任务到达网点的情况,在视频范围内监控押运人员执行任务的规范情况。 4、监控ATM机的运行情况,重点监控对ATM设备破坏行为,张 2 ——

视频监控管理规定

视频监控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保证辖区内良好的治安秩序,有效监控辖区内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防止盗窃、诈骗等犯罪案件的发生,确保视屏监控系统的规范和高效运行以及视频监控员的严格管理和规范执勤,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监控室须24小时有工作人员值守,负责实时监控;确保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和视频文件有效存储。严禁无关人员随意查看监控录像,若需要查阅录像,则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在《监控室监控情况登记簿》上做好登记。 第三条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当班时不得脱岗;不得睡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利用监控室计算机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不得随意在监控主机系统中安装无关程序、删除系统中的任一程序、改动系统预先设置的参数;不得故意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 第四条做好监控室的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室内干燥通风;设备、布线排列整齐;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或易挥发物品进入监控室;严禁烟火;严禁用湿手或潮湿物品接触设备。禁止带零食进入室内,严禁在监控室内会客或进行娱乐活动。 第五条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不得私自拆卸监控设备,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

统24小时的正常运转;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在《监控设备运行情况登记簿》上做好登记。 第六条严禁盗窃、损毁视频系统设施、设备;严禁故意设置障碍,如故意遮挡摄像镜头等。 第七条定期对所属区域视频镜头灰尘、蜘蛛丝进行清扫,保持视频图像清晰;定期分析各监视画面场景覆盖情况,及时调整所属各视频点监控区域。 第八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数据记录。 第九条各村社区监控室每月至少对所辖监控系统主机及相关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第十条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发现安全隐患要积极反应,并迅速上报有关领导,不得延误。 第十一条对盗窃、故意毁坏视频监控系统的设备、设施或设置障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对肇事者给予相应处分并照价赔偿设备。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须认真详细的填写监控记录登记本,并定期向有关领导汇报监控情况。如发现违法行为,必须及时处理,并将相关的资料(录像)存档以备查验。 第十三条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由各使用单位负责。

视频监控系统调试方案设计(20210127192236)

第一章视频监控系统 3.1概述本工程视频安防监控系统采用模拟传输线路、后端数字化处理相结合的模拟、数字混合系统,总控室设在首层消防保安中心。 系统采用高清晰度全彩色系列摄像机,视频信号传输电缆采用SYV-75-5 射频同轴电缆。电梯摄像机视频信号采用由电梯公司提供的电梯专用的综合电缆传输,并在电梯机房设楼层信号叠加器,将电梯运行楼层的信号叠加后通过监控系统的SYV-75-5同轴电缆传输。快球摄像机控制电缆采用RVVP-2X1.0屏蔽多芯铜电缆,采用星型结构与矩阵通信。 安防控制中心分别设置1 台多媒体视频图形工作站、1 台视频矩阵切换器、一个控制键盘、15台16路嵌入式硬盘录像机,监示器墙由16台21”100Hz监视器。 系统前端将所有视频信号及控制信号分别传送至控制中心,接入16 路嵌入式数字硬盘录像机进行录像,输入信号经录像机环接输出后连同录像机的16 路输出信号同时接入中心的视频矩阵,通过矩阵控制,将不同区域的视频信号归类输出到监示器上进行自动轮巡或定格切换监视。在监示器上同时显示对应画面图像的摄像机编号。 上述操作一次编程后自动运行,操作员得到授权后,可通过与矩阵连接的图形工作站或控制键盘修改程序及实时调看指定的摄像机或录像机图像。通过工作站上的图形操作界面或用控制键盘可对一体化摄像机的云台、镜头进行操控。 系统视频矩阵具备报警接口,可接收入侵报警系统的报警输出信号,实时联动摄像机及录像机动作,对报警信号进行图像复核。系统图形工作站、各台硬盘录像机通过安全管理系统的专用交换机联网,将相关数据、图像向上送至安全管理系统进行集成。如下图所示:

3.2系统调试要求 1)系统的画面显示应可任意编程,具备画面自动轮巡、定格及报警显示等功 能,可自动或手动切换。对多路摄像信号具有实时传输、切换显示、后备 存储等功能。对多画面显示系统应具有多画面、单画面转换、定格等功 能。 2)应具备日期、时间、字符显示功能,可设定摄像机识别和监视器字幕;电 梯轿厢的摄像机信号要求能将楼层字符叠加上去,通过视频线传至安防监 控室,并在监视器墙上显示。 3)系统前端所有视频信号均能在硬盘录像机上录制下来(包括日期、时间、 摄像机编号等)。 4)系统可对视频输入进行编组,用以对各组不同视频的显示及操作进行组别 限制。 5)系统应具备独立的图形工作站及软件控制功能,实现对系统的管理、编 程,并采用软件方式对矩阵、硬盘录像机的控制和视频画面调用显示, 在工作站上能以电子地图的方式调看及控制摄像机图像(摄像机图像应能 在工作站的显示器及监视器墙上显示) 。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制度(20200515202721)

十四冶建设二集团云南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 控系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督管理,推动 公司信息化建设,规范施工现场的作业行为,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视频监控系统) 需具备视(音)频采集、传输、编解码、终端监控和存储等功能。 第二条视频监控系统包括公司监控中心、视频监控专网、项目部施 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三大部分内容。 第三条在施工现场的作业面、料场、出入口、仓库、围墙或塔吊等 重点部位必须安装监控点,监控部位应无盲区; 第四条施工现场监控点数量部署应符合《十四冶建设二集团云南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布置实施方案要求》(附件)的规定。 第五条项目开工后办公、生活、材料堆放等区域规划布置完毕后30天内需在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位置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处于主体施工阶段的工程须在塔吊位置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第六条凡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要求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 监控室,项目部应于工程开工之前须确定具体安装的公司。并配置符合《十

四冶建设二集团云南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 布置实施方案要求》(附件)的监控设备。 第七条凡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要求的工程,对施工现场未及时 安装或未按要求使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情况,项目部应当及时向公司技术中心报告。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确定至少1名能熟练使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人员,负责设备日常管理。确保施工作业期间该系统正常运行,以保证信息的上传,监控系统应保证全天24小时开机运行。 第九条远程监控系统安装使用情况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 要内容之一,列入企业年度安全考核、文明工地评审及其他奖项评比的内容。 第十条对于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要求的工程,未安装视 频监控系统且未向公司管理部门报告的项目部,将由公司负责安装该系 统,所产生费用将双倍从项目处罚。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加强和规范园区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管理,提高安保防控应变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范围 2、公司网络管理员负责依照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制定操作使用手册,对监控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上岗。建立监控系统设备档案。 3、公司网络管理员负责监控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和移交相应管理部门使用,异常情况和故障的排除。做好每周技术维护、检修等工作,如:异常发热、异常噪音、图像消失或不能录像以及监控值班人员不能处理的其他异常情况,建立检修档案,为保卫管理提供第一手资料和现场状态。 第三章监控管理 1、园区监控系统由保安队监控员负责监控,由物业经理负责监督检查监控室的工作; 2、监控员负责做好园区监控范围内工作,并作好当班工作记录,发现异常必须及时上报; 3、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监控室; 4、监控使用计算机要及时设置密码,严禁将密码告之无关人员; 5、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脱岗、随意调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严禁在监控系统中安装无关程序,删除系统任一程序,改变系统预先设置参数;

7、保持监控室清洁,室内通风干燥,设备、布线排列整齐; 8、不许带电进行硬件的热插热拔工作(支持热插拔的硬件除外);不得无故中断监控; 9、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故意遮挡视频监控摄像头,因工作需要临时遮挡时必须报告使用部门领导同意,工作完毕后立即拆除遮挡物具; 10、网络管理员定期清除摄像头的灰尘、蜘蛛,保持摄像头图像清晰;定期对主版、接插件和监控设备内部进行除尘;定期检查摄像头固定支架、吊架等固定件是否牢固。使用部门发现树叶、树枝遮挡摄像镜头及时联系物业部负责人并配合绿化工作人员清除; 11、发现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如摄像头、主机、线路等老化或经检修后仍不能恢复的以及夜间不能清晰录播影像和不能提供正常影像信息等由网络管理员报计划,由网络管理员、使用部门管理员三方共同确定,及时向公司申请更换; 第四章图像管理 1、园区内监控系统图像实行自动保存,保存时间为30天。 2、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记录。 3、需要调取、查看、复制视频系统图像信息和相关资料的,须填写《查询(调取)视频监控图像信息审批表》,对查询、调取时间、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经总经理批准后监控员方可给予办理。 五、奖励与考核 在视频监控值班、履行职责、维护管理、保密工作有突出成绩者,由

视频监控系统调试方案

第一章 视频监控系统 3.1 概述本工程视频安防监控系统采用模拟传输线路、后端数字化处理相结合的模拟、数字混合系统,总控室设在首层消防保安中心。 系统采用高清晰度全彩色系列摄像机,视频信号传输电缆采用SYV-75-5 射频同轴电缆。电梯摄像机视频信号采用由电梯公司提供的电梯专用的综合电缆传输,并在电梯机房设楼层信号叠加器,将电梯运行楼层的信号叠加后通过监控系统的SYV-75-5同轴电缆传输。快球摄像机控制电缆采用RVVP-2X1.0屏蔽多芯铜电缆,采用星型结构与矩阵通信。 安防控制中心分别设置1 台多媒体视频图形工作站、1 台视频矩阵切换器、一个控制键盘、15台16路嵌入式硬盘录像机,监示器墙由16台21” 100Hz监视器。 系统前端将所有视频信号及控制信号分别传送至控制中心,接入16 路嵌入式数字硬盘录像机进行录像,输入信号经录像机环接输出后连同录像机的16 路输出信号同时接入中心的视频矩阵,通过矩阵控制,将不同区域的视频信号归类输出到监示器上进行自动轮巡或定格切换监视。在监示器上同时显示对应画面图像的摄像机编号。 上述操作一次编程后自动运行,操作员得到授权后,可通过与矩阵连接的图形工作站或控制键盘修改程序及实时调看指定的摄像机或录像机图像。通过工作站上的图形操作界面或用控制键盘可对一体化摄像机的云台、镜头进行操控。 系统视频矩阵具备报警接口,可接收入侵报警系统的报警输出信号,实时联动摄像机及录像机动作,对报警信号进行图像复核。系统图形工作站、各台硬盘录像机通过安全管理系统的专用交换机联网,将相关数据、图像向上送至安全管理系统进行集成。如下图所示:

忙】 3.2系统调试要求 1)系统的画面显示应可任意编程,具备画面自动轮巡、定格及报警显示等功能,可自动或手动切换。对多路摄像信号具有实时传输、切换显示、后备存储等功能。对多画面显示 系统应具有多画面、单画面转换、定格等功能。 2)应具备日期、时间、字符显示功能,可设定摄像机识别和监视器字幕;电梯轿厢的摄像机信号要求能将楼层字符叠加上去,通过视频线传至安防监控室,并在监视器墙上显 示。 3)系统前端所有视频信号均能在硬盘录像机上录制下来(包括日期、时间、摄像机编号等)。 4)系统可对视频输入进行编组,用以对各组不同视频的显示及操作进行组别限制。 5)系统应具备独立的图形工作站及软件控制功能,实现对系统的管理、编程,并采用软件方式对矩阵、硬盘录像机的控制和视频画面调用显示,在工作站上能以电 子地图的方式调看及控制摄像机图像(摄像机图像应能在工作站的显示器及监视器墙上 显示)。 6) 图形工作站可对系统进行编程。当收到联动控制信号时,工作站能自动调出与警报点相 关的现场平面在监视墙上显示,并启动录像,同时声光报警提醒值班人员及时处理。

远程视频会议系统管理暂行办法

大连市教育远程视频会议系统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大连市教育远程视频会议系统的运用是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节省人力财力的一项重要手段。为确保远程视频会议系统规范、优质、高效、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充分运用视频会议系统召开会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全市范围内的会议及教育教学活动要优先考虑运用视频会议系统,各区市县范围内的会议及教育教学活动等,也要逐步在本地区内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完成。 第三条大连市教育远程视频会议系统由市教育局办公室、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分工负责管理,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市教育局办公室负责视频会议的统筹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包括提出视频会议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意见;拟订以市教育局名义召开的全市性视频会议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申报的视频会议方案;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视频会议的技术保障和有关服务工作;协调处理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和管理中的其它重要事项等。 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负责系统技术支持,委托教育网络中心具体负责视频会议系统的技术保障工作,包括视频会议系统网络、中心控制室设备等技术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拟订视频会议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安排专业人员负责会前、会中、会后的相关技术保障;做好视频会议数据存贮、归档;组织技术人员开展必要的专业培训等;负责网络畅通与安全。 各区市县级远程视频会议系统,由各区市县教育局信息技术中心总体负责技术支持,各分会场设备管理、使用、维护由各学校负责。各区市县教育局要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办法。 第四条召开视频会议必须按照会议审批的规定程序报批。市教育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召开远程视频会议,需通过大连市教育电子政务平台向市教育局办公室提交视频会议方案;大连教育学院各部门使用视频会议系统时,需将视频会议方案报教育学院办公室,由教育学院办公室与市教育局办公室沟通。会议方案提交需提前5个工作日。会议方案应当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出席领导、主会场参会人员、分会场设置及参会人员、发言单位等。区级视频会议系统的使用,需提前3天报各区市县教育局办公室审核,审核后通过电子政务平台报教育网络中心。 第五条经审批召开的全市性视频会议一律以市教育局办公室名义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发布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应明确会场设置要求、系统联调测试时间、主会场的技术支持电话和联系人等事项,并及时通过电子政务平台转送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和教育网络中心。 第六条市级视频会议主办单位应在视频会议召开的3个工作日之前主动与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及教育网络中心等单位联系,以便提前做好相关调试及技术保障工作。视频会议因故推迟或取消,主办单位应及时告知有关单位。

交通集团公司客运站安全数字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738 交通集团公司客运站安全数字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交通集团公司客运站安全数字远程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客运站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客运站总体安全,维护客运站利益,提高客运站应急指挥响应和安全管理能力,根据《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结合客运站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视频系统,是指在交通集团公司客运站的场所或区域采用图像技术设备开展视频信息采集、传输、显示、存储、监控和管理的综合系统。 第二章监控室管理规定 第三条系统有关工作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爱护监控设备,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第四条建立值班制度,监控室必须24小时设专人值守,负责对图像实时监控、对图像信息资料有效存储;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病假、事假要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