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湖南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湖南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湖南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暂行)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强化系统达标,强化过程控制,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构建“矿井标准化、管理精细化、采掘机械化、公司集团化、矿区园区化”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深入持久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行〔2009〕117号)、《湖南省改扩建煤矿(井)竣工验收和证照变更暂行规定》(湘煤行〔2009〕253号),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湖南省境内的煤炭生产矿井必须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标准,不能达标的依法暂扣其煤炭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县级人民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新建、改建、扩建、整合煤矿竣工验收时,必须达到三级及以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要求。

第三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国家级、一级、二级、三级共四个等

级。

一级由省局组织考核。二级由市(州)煤炭管理部门组织考核评定。三级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组织考核评定,市级煤炭管理部门按20%抽检。省属和中央在湘企业二、三级矿井,由省级集团公司考核评定,报省局备案。一级矿井由煤矿向县(市、区)以上煤炭管理部门、省级集团公司申报,逐级初审上报省局。申报国家级的由省局推荐国家有关部门评定。

第四条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炭企业要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考核和

检查。省局每年组织一次考评;市(州)每半年组织一次考评;县级煤炭管理部门、集团公司每季度普查一次;矿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次检查的资料、记录要及时存档,作为年度评级考核的依据。

第五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实行年度考核评级制度。上年度已达标矿井也要按规定申请年度考核等级,经考核合格的,维持原等级,经考核不能达到原等级标准的,由考核单位下达限期整改达标通知,逾期仍不能达到原等级标准的,根据考核结果降级,直至撤销命名。

第六条煤炭管理部门对考核合格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予以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告期满没有异议的予以命名表彰,对达到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煤矿由市县或集团公司予以奖励。审核、公示期间,发生死亡事故的,不予命名。

第七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考核评级设必备条件和地面、采掘、机运、通风、防治水和安全技术管理五大项,凡达不到必备条件的不评分(具体评分标准及办法见附表)。各项满分100分,检查评分采用扣分法,各专业的单项及小项

得分扣完为止,按矿井开采技术条件考核有缺项时该项按满分计。

月各项得分=本月自检各项得分;

季度各项得分=本季度内各项月最低得分;

年度各项得分=各项季度得分平均数;

各项考核得分按以下加权系数,计入矿井总分。

1、地面:0.15;

2、采掘:0.3;

3、机运:0.15;

4、通风: 0.2;

5、安全与技术管理: 0.2。

不同级别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得分要达到以下要求:

一级:任一项得分与矿井总分得分均不低于90分。

二级:任一项得分不低于70分,总分不低于80分。

三级:任一项得分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70分。

各专业(项)的检查范围为全矿井,采煤检查范围为全矿井所有采煤工作面。掘进检查范围不低于掘进工作面总数的80%。

第八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矿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矿井证照齐全,合法有效。

(二)煤矿地面建筑为永久性建筑,生产生活设施分区建设,布局合理,无滑坡、无水患等自然灾害影响。

(三)按规定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有专职防突机构与专业防突队伍。

(四)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按规定进行隐患排查和治理,无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建立和完善矿领导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五)三个煤量符合规定;无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无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

(六)按《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建立安全监控、瓦斯抽放和防灭火系统,并使用正常。矿井六大系统建设符合《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的要求。

(七)矿井采用机械通风,主要通风机能力满足生产安全要求,配有同等能力的备用风机,有反风装置;矿井至少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按要求进行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矿井通风系统合理,水平、采区有两个以上的安全出口,形成负压通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有专用回风巷,实现分区式通风。

(八)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实现“三专两闭锁”,采掘工作面无瓦斯超限作业和空班漏检;突出煤层无突出事故。

(九)矿井有双回路电源线路供电,并能可靠切换;年产6万吨及以下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的,必须配备满足通风、排水、提升要求的备用电源,10分钟

内可靠启动运行。

(十)机电设备有产品合格证,防爆设备有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有安全标志,井下电缆使用矿用阻燃电缆,无国家明令禁止的机电设备。

(十一)矿井主要提升设备符合生产安全要求,且保护装置齐全;机械运送人员装置必须有可靠的安全保护设施和措施;主斜井、主要运输线路新铺设轨型不低于22公斤/米。

(十二)矿井的排水设备(水泵、管路、配电设备)满足生产安全需要,有水患威胁的矿井配备探放水设备和专业施工人员。

(十三)矿井采煤工作面实现正规回采,无国家和行业明令禁止的采煤方法,因地质条件复杂、开采零星资源及回收残煤等特殊原因不能实现正规回采和金属支护的,须按规定报批。

(十四)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用全负压通风的正规开采,按规定采取区域和局部“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建立地面瓦斯抽放系统,坚持放出班炮。回收残煤及开采保护层,只建立井下移动抽放瓦斯系统的煤矿,须经市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批准。

(十五)开采自然发火煤层的矿井,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十六)有煤尘爆炸危险性的矿井,采取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

(十七)矿井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和奖惩制度,并落实到位。

第九条考核年度内发生一次一般事故的,不得评定为二级及以上标准化煤矿;发生两次一般事故或发生一次较大及以上事故的,不得评定为三级及以上标准化煤矿,并按管理权限挂牌整改。

第十条无正规回采工作面的煤矿、平巷无机械装岩的煤矿、未按要求进行支护改革并淘汰木支护的煤矿,不能评为二级及以上的安全质量化矿井。

第十一条考核验收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且违章组织生产的,或者在审核、公示期间,被举报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且违章组织生产并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评级资格。

申报煤矿必须如实申报考核评级资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矿当年申报资格。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湖南省煤炭工业局负责解释。

湖南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必备条件及检查表

一、地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表

二、

二、采掘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表

三、机运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表

四、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表

五、安全与技术管理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表

工作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参考文本

工作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参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工作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参考 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了不断巩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成果,大力开展 “本质安全型、安全高效型”矿井建设活动,不断强化煤 矿安全基础管理,全面提升矿井本质安全水平,实现安全 生产、文明生产,根据《山西华润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印发〈关于20xx年安全质量标准化 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 《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如下: (一)采煤专业质量标准化标准细则 1、工作面及煤壁机道 (1)支架架间喷雾安设成一条直线,在支架前梁左上 方位置。

(2)液压支架的直线偏差不得超过±50mm,中心距偏差不超过±100mm;相邻支架不能有明显错差(不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2/3),支架不挤、不咬,架间空隙不超过规定(<200mm);支架垂直于顶底板,最大偏差不超过±5°)。 (3)工作面做到“四无”,即支架管路无漏液,液压件无漏液、无窜液、无自动卸载。 (4)工作面做到“六净”,即架间、架内、架前、工作面两端头、 电缆槽浮煤清理净,浮尘冲刷净。 (5)煤壁平直并与顶底板垂直,实现机道顶板无伞檐。伞檐长度<1m时,伞檐最突出部分≤250mm,伞檐长度≥1m时,伞檐最突出部分≤200mm。 (6)工作面必须根据煤层倾角和赋存情况予以调斜,保证支架、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湖南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省级挂牌督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湖南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省 级挂牌督办与治理销号暂行办法 【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发布部门】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9.11 【实施日期】2016.09.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湖南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省级挂牌督办与治理销号暂行 办法 各市州人民政府,中央在湘和省直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为规范我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省级挂牌督办、治理、销号工作,促进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试行)》(湘安〔2010〕7号),省安委办制定了《湖南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省级挂牌督办与治理销号暂行办法》,经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9月11日

湖南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省级挂牌督办与治理销号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治理工作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16号令)、《湖南省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重大事故隐患的省级挂牌督办、治理、销号工作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事故风险或者事故危害较大,可能造成群死群伤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且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整顿,并经过一定时间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省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等,结合本省实际确定。 第四条省安委会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分级、属地和“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生产经营单位能够自行完成治理的重大隐患,由本单位内部实施挂牌督办;需要有关部门协调才能完成的,由有关部门实施挂牌督办;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才能完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安委会挂牌督办。

2017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

规程规定 、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通风能力。 、矿井测风制度、报表。 、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 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 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矿井必须制定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的应急预案。因检修、停电或者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 必须制定停风措施。 、矿井开拓或者准备采区时 在设计中必须根据该处全风压供风量和瓦斯涌出量编制通风设计。 、矿井应当每年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 并组织实施。矿井应当每周至少检查1次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或者岩粉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井上、下防火措施 、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每季度应当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 发现问题 及时解决 ?、矿井防灭火使用的凝胶、阻化剂及进行充填、堵漏、加固用的高分子材料 应当对其安全性和环保性进行评估 并制定安全监测制度和防范措施。 ?、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 必须开展自然发火监测工作 建立自然发火监测系统 确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 健全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 ?、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 必须在 ?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每周1次抽取封闭采空区气样进行分析 并建立台账。 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 、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分工职责)

、排查出隐患进行分级,明确相应的治理督办、验收、事故隐患年度排查计划:各分管负责人每旬组织相关人员对分管领域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事故隐患排查台帐(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通风质量标准化 一、系统管理 ( )通风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准备一、二巷调整系统,企业负责人审批。 ( )巷道贯通专项措施。矿总工程师审批。 ( )串联通风措施。矿总工程师审批。?重大事故隐患? ( )专用回风巷维修时指定专项措施。矿总工程师审批。( )主要通风机: ①爆门检查维修记录(每 个月) ②风设施检查维修记录(每季度) ③度全矿性反风技术方案、总结报告 、风量配置 ( )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报告 ?重大事故隐患? ( )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报告 ?重大事故隐患? ( )矿井年度通风能力核定报告、 ( )配风计划、测风报表 ?重大事故隐患? ( )矿井外部漏风率测定。每年

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精细化标准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精细化标准(试行) 矿属各单位、机关科室: 为进一步推动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全面提高,筑牢安全生产的基础,为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矿井的生产实际,分别对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防及冲击地压、矿压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了量化和细化,制定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精细化标准(试行)》。在执行行业和煤业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同时,优先执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精细化标准(试行)》,考核评级办法按照****煤发[2005]###号文执行。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精细化标准(试行)》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1、〈采煤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精细标准〉 2、〈掘进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精细标准〉 3、〈机电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精细标准〉 4、〈运输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精细标准〉 5、〈通防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精细标准〉 6、〈冲击地压、矿压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精细标准〉

附件1 采煤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精细标准

附件2 掘进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精细标准

一、掘进工作面料场管理标准 (一)料场基本要求 1、料场位置:永久料场定于巷道开口以里至迎头段,以便于胶轮车运输为基本原则;风门前后5m及风门之间严禁存放任何物料。普掘有轨运输巷道料场设置在距迎头不超过200m范围内。巷道开口施工及巷道长度不足200m 时,临时料场设置于距迎头不超过200m范围内的相邻巷道内。 2、料场长度和宽度:料场整体长度不得超过100m。所有物料应沿巷道一侧摆放,宽度不超过1.2m,严禁超宽摆放。 3、料场要划分出支护材料区、工具设备区、废品待上井区、油脂管理区、消防器材区。每一区要顺序摆放布置,不得间隔穿插摆放,并全部与材料存放于一侧。 (二)物料码放标准 1、所有物料必须上架摆放。材料架必须一致,宽度1.2m。材料架长度按所摆放的材料长度为原则,摆放后材料两头超过材料架不大于100mm。材料架靠巷道里侧必须成一条线,误差不超50mm。材料架上要铺木板,下侧高度为100~200mm,但同一料场材料架高度必须一致。 2、锚杆、管子、棚子等长材,必须沿巷道纵向摆放;托辊、网子等可以沿巷道横向摆放。但同一料场同一种材料存放方式必须一致。 3、物料摆放要做到两头齐,误差不超过50mm;同规格的长短不齐的物料要求一头齐。 4、同类、同规格的物料必须集中存放并不得超过2垛,且每垛物料高度不超过1.6m。物料摆放要保证不小于700mm的安全间隙,误差为+200mm; 5、工具、设备也要上架码放,风钻、钻机等较长工具设备要平放在架上,不应立于巷帮,以防滑倒伤人。备用开关要放于专用开关架上;散装物料要入箱。工器具也要挂牌管理。(见附图)

湖南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全

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4号)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于2007年7月28日经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7月28日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交通、水利等专业工程以及单建人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 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定职责,负责有关专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检验检测、施工等相关单位,应当落实责任制度,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负责。 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检验检测、施工等单位的执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执业。 第五条鼓励推广应用符合安全、环保和节能要求的工程建设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技术。禁止使用危及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的材料、工艺和设备。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负责发布推广应用和淘汰使用的工程建设材料、工艺、设备和技术的目录。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优质工程和安全文明施工激励机制,对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将建设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并以书面合同形式明确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及措施。 建设单位应当向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检验检测、施工等单位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 办法(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通用 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以人为本、循序渐进、持续发展”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狠抓井上、下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为主线,以强化专业组动态检查、深入开展“红黄绿旗”竞赛活动、推广样板头面、线路、皮带走廊、“两堂一舍”窗口、推广样板区队、科室评选为手段;以规程、措施、资料、制度为突破口,强力推行精细化管理,抓好生产技术管理和职工培训工作,为圆满完成2007年各项指标而努力奋斗。 二、奋斗目标 1、消灭工程质量不合格品,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专业在2007年上半年达行业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年底达企业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2、调度、综合管理、矿容矿貌、财务、劳资、职工培训、洗选、矿区铁路专业达企业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3、抓好各类工程验收移交,抓好文明生产管理,消灭文明生产死角。 三、组织机构 1、成立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组 组长:矿长、党委书记 常务组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 副组长:其他副矿长 成员:生产技术部、调度指挥部、机电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地质测量部、通风管理部以及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选煤厂单位正职。 四、管理职责及业务分工 1、管理职责 领导组组长是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常务组长具体分管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副组长是分管业务范围内矿井安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正式版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 方法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技术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 3.不存在各部分所列举的重大事故隐患; 4.建立矿长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矿长每年向全体职工公开承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投入,持续保持煤矿安全生产条件,保护矿工生命安全。 二、等级设定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

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级。 三、工作要求 1.建立和保持 — 10 — 煤矿是创建并持续保持标准化动态达标的责任主体。应通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范行为、控制质量、提高装备和管理水平、强化培训,使煤矿达到并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标准,保障安全生产。 2.目标与计划 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年度计划,并分解到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和考核。 3.组织机构与职责 有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机构,

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

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构建完善“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湘发〔2009〕19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乡镇(街道)党政领导成员。 第二章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四条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需要党委决策的安全生产事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市州、县市区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主持召开党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研究部署安全发展战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班子队伍建设、宣传教育培训、目标管理考核等重大问题。 (二)按照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的要求协调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并保持相对稳定。 (三)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和检查指导。 (四)督促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支持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五)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担任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承担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试行) 第1 部分总则 煤矿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通过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和目标,实施安 全承诺,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 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开 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抓好质量控制, 不断规范、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适应煤矿安全治理体系 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实现安全发展。 一、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应具备以下条件,任一项不符合的,不得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 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2.树立体现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与本矿安全生产实际、灾害治理相 适应的安全生产理念;

3.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要求和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4.矿长作出持续保持、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承诺,并作出表率; 5.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完备(井工煤矿有负责安全、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安全培训、调度、应急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等工作的管理部门;露天煤矿有负责安全、钻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边坡、机电、地测、防治水、防灭火、安全培训、调度、应急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等工作的管理部门),配备管理人员;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矿井、冲击地压矿井按规定设有相应的机构和队伍; 6.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取得考核合格证明; 7.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8.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二、基本原则 1.突出理念引领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用先进的安全生产理念、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指导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2.发挥领导作用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不断巩固提高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实现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目标,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13〕1号)精神,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和《煤矿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及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一)矿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经营副矿长、工会主席、纪委书记、副总工程师、矿长助理 成员:机关科室负责人及区队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具体实施和检查考核工作,办公室设在安检科 办公室主任:安全副矿长(兼) 办公室副主任:安检科科长(兼) 工作人员:安检科人员 (二)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专业成立专业组 二、工作目标

1.持续国家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持续保持“五优”矿井最好成绩。 2.实现安全文明生产,杜绝重伤事故,杜绝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 3.制定“精品区域”建设规划。以加强现场制度达标、环境安全达标、设备完好达标、操作程序达标、工程质量达标,开展“精品区域”创建活动,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 三、职责划分 (一)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职责 1.负责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精品区域”的年度达标规划、各项考核、评比汇总和上报工作。 2.监督检查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重点监督“精品区域”进展,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 3.对各区队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行综合考核,每月考核一次,考核项目重点为“精品区域”,考核结果纳入质量标准化切块工资。 4.按照各专业的性质分配质量标准化“精品区域”项目,配合专业科室及区队共同负责“精品区域”的开展。 5.组织迎接上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根据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措施和奖罚意见,负责逐月存档管理各专业质量标准化各项资料。 6.按照河南省工信厅要求,组织各专业将月考核结果录入质量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并上报至煤矿公司。 (二)专业组职责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2020版)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深入落实“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个要素并重原则,持续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新建、改扩建、技改煤矿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考核定级标准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体系》)。 第四条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的煤矿必须具备《管理体系》总则部分设定的基本条件,有任何一条不具备的,不得被确认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 第五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级,所应达到的要求为: 一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90分,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井工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超过有关限员规定的; 2.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般事故未满1年、较大及重大事故未满2年、特别重大事故未满3年的;

3.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检查考核未通过,自考核定级部门检查之日起未满1年的; 4.因管理滑坡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组织生产被降级或撤消等级未满1年的; 5.露天煤矿采煤对外承包的,或将剥离工程承包给2家(不含)以上施工单位的; 6.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或在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期内的; 7.井下违规使用劳务派遣工的。 二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80分,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井工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超过有关限员规定的; 2.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般事故未满半年、较大及重大事故未满1年、特别重大事故未满3年的; 3.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组织生产被撤消等级未满半年的; 4.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或在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期内的。 三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70分。 第六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实行分级考核定级。 申报一级的煤矿由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

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新)

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2010年5月29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对消防、道路交通、铁路交通、水上交通、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生产监察员,按照本条例规定和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委托,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七条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对其所在区域内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予以劝阻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事故善后工作。 第八条工会应当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提出保障安全生产的建议,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别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职工和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单位应当履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义务,对安

2017年上半年湖南省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预防机械伤人、触电事故的措施试题

2017年上半年湖南省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预防机械伤人、触电事故的 措施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__。 A.责令限期改正 B.予以警告 C.拒绝执行 D.对其进行处罚 2、__常用在桥梁或隧道入口前,以检验装备或碴石有没有超出正前方固定设备围砌的限界。 A.隧道检查器 B.山洞检测器 C.临界检查器 D.临界限界检查器 3、根据系统安全工程的观点,危险是指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了__。 A.极限 B.人们的承受程度 C.危险度 D.安全系数 4、对于重大危险源,政府有关部门应制定综合性的__,确保重大危险源与居民区和其他工作场所、机场、水库等公共设施安全隔离。 A.应急措施方案 B.风险评估制度 C.土地使用政策 D.监督管理方案 5、钢筋混凝土支护是用预制的钢筋混凝土构件或__所进行的支护。

A.锚喷 B.锚杆 C.松动圈 D.浇筑的钢筋混凝土砌筑的支架 6、不属于炸药爆炸的三大特征的是__。 A.反应过程的放热性 B.反应过程的高速性 C.反应过程的燃烧性 D.反应生成物含有大量的气态物质 7、事故责任的主体是指__。 A.对发生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个人或单位 B.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 C.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或者人员 D.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个人 8、系统中包含许多能消除、预防、减弱初始事件影响的__。 A.安全技术 B.安全功能 C.安全措施 D.安全提示 9、下列关于烟火药制造过程中的防火防爆说法不正确的是__。 A.粉碎应在单独工房进行,粉碎前后应筛掉机械杂质,筛选时不得使用铁质、塑料等产生火花和静电的工具 B.黑火药原料的粉碎,应将硫黄和木炭两种原料混合粉碎 C.粉碎和筛选原料时应坚持做到“四固定”(固定工房、固定设备、固定最大粉碎药量、固定操作人员)、“四不准”(不准混用工房、不准混用设备和工具、不准超量投料、不准在工房内存放粉碎好的药物);所有粉碎和筛选设备应接地,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型的,要做到远距离操作,进出料时必须停机停电,工房应注意通风

2017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试卷样卷A带答案1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考试试卷(A)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5分,共20题,共30分) 1、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最基本的(B )制度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A、安全生产 B、安全管理 C、安全决策 D、安全会议 2、“管理、装备、培训”的三并重原则是实现(B )的三大支柱,缺一不可。 A、生产效益 B、安全生产 C、本质安全 D、生产安全 3、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是(C )。 A、拥有技术熟练的员工 B、资金充足 C、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D、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4、《煤矿安全规程》属于( C )。 A、行政法规 B、地方性法规 C、部门规章 D、行业标准 5、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部门原则上应在收到煤矿企业申请后的(C )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定级。 A、15 B、30 C、60 D、90 6、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煤矿应每(D )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自查。 A、年 B、半年 C、季 D、月 7、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由(A )组织实施,有具体工作方案,且人员、技术、资金有保障。 A、矿长 B、总工 C、安全矿长 D、分管负责人 8、企业对各种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隐患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C )。 A、监督 B、指导 C、验收 D、整改 9、煤矿作业前应进行(B ),并实行闭合管理。 A、安全预控 B、隐患排查 C、变化管理 D、风险预控 10、(A)每月至少组织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生产、技术等业务科室、生产组织单位(区队)开展一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 A、矿长 B、总工 C、安全矿长 D、分管负责人 11、矿井应根据整体生产布局,有针对性地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及(A )防治水计划。 A、年度 B、季度 C、月 D、旬 12、入井人员严禁穿(C )衣服。 A、棉衣 B、布衣 C、化纤衣服 D、工作服 13、井下所有测尘点每(A )测定一次。 A、15天 B、1个月 C、1季度 D、1年 14、煤矿井下作业人员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A )学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后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A、72 B、48 C、24 D、12

关于《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18版)》的修订说明【模板】

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裁量权基准 (2018版)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七月

关于《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裁量权基准(2018版)》的修订说明 一、变动情况 (一)法律文件的立、改、废情况: (二)涉及的法律3部、行政法规6部、地方性法规1部、部门规章规定38部;具体条文188条。具体统计如下:

二、有关情况说明 (一)本裁量权基准中的所有“以上”“以下”都包括本数,“不足”“少于”“低于”“超过”都不包括本数。 (二)本裁量权基准对行政处罚不能细化、量化的条、款、项,不予摘录。 (三)本裁量权基准中各规范性文件对同一违法行为的处罚出现矛盾的,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予以适用。 (四)对于在法律条文中规定为“可以处罚”的,执法机关应以罚款为常态,不罚款为特例。

目录 第一章综合类 (1) 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1) 第二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39) 第三节《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42) 第四节《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44) 第五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56) 第六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59) 第七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64) 第八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66) 第二章中介服务类 (69) 第一节《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70) 第二节《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73) 第三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79) 第四节《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86) 第五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94) 第三章职业健康类 (105) 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105) 第二节《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149) 第三节《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150) 第四节《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165) 第五节《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171) 第四章非煤矿山类 (181) 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181) 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183) 第三节《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194) 第四节《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198) 第五节《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201) 第六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206) 第七节《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212) 第八节《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215) 第五章危险化学品类 (221) 第一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221) 第二节《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246) 第三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254) 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259) 第五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262) 第六节《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267) 第七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271) 第八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276)

新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附件1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持续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 第三条考核定级标准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以下简称《评分方法》)。 第四条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煤矿必须同时具备《评分方法》设定的基本条件,有任一条基本条件不能满足的,不得参与考核定级。 第五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次,所应达到的标准为: 一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90分以上(含,以下同),井工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正常工作时单班入井人数不超过1000人、生产能力在30万吨/年以下的矿井单班入井人数不超过100人;露天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钻孔、爆破、边坡、采装、运输、排土、机电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 二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80分以上,井工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分;露天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钻孔、爆破、边坡、采装、运输、排土、机电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分。 三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70分以上,井工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主要做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主要做法 长期以来,始终把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作为企业的生命工程、基础工程、效益工程强力推进,为企业实现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主要做法是: 一、抓根本,树立“质量建矿”意识,靠思想达标引领安全质量达标 矿受地质条件影响,煤层薄,倾角大,平均煤层厚度不足0.8米,倾角最大的达到44度,而且瓦斯含量高,断层薄带多,地质构造复杂,为质量标准化建设带来了很大难度。面对困难和压力新强煤矿领导班子认识到,越是条件恶劣,越是要加强质量标准化建设,越是构造复杂,越是要用质量保安全、促发展。为了进一步增强全员质量标准化意识,他们进一步加大了教育引导力度,在全体员工中牢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的理念,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认清了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长期性和重要性,打破了质量达标“唯条件论”的错误观念,“抓质量就是抓安全、就是抓生产、就是抓效益”的思想认识得到高度统一,为质量标准化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思想基础。 二、抓关键,发挥“经济杠杆”作用,靠制度达标保障安全质量达标 矿认识到搞好质量标准化建设,关键在于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通过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充分调动广大

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此,我们狠抓制度建设,大力倡导“制度至上,精准执行”的理念,努力使质量标准化建设达到内化于心、固化于制、外化于行的效果。一是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做到责任落实到位。明确规定矿系统领导为本专业质量达标的第一责任者,建立了“专业领导亲自抓,生产单位严格落实,职能部门监督检查”的工作格局,各系统对质量标准化建设实行定规划、定时间、定标准、定人员、定效果,安全质量与经济收入挂钩的管理模式,保证质量达标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做到奖罚到位。先后出台了《煤矿效益工资分配细则》、《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竞赛办法》、《煤矿无隐患段队竞赛方案》等制度,实行评最佳抓最差和安全质量结构工资等奖励约束机制,全面开展小班安全质量评估,小班完成作业后由当班班长、安监员、瓦检员、验收员对当班安全隐患、工程质量和生产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联合验收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直接将奖罚情况落实到人头,解决了以往奖罚平摊、“吃大锅饭”的问题,更好地调动了全员抓安全、上质量的积极性;每月开展一次质量定级评比活动,评为一级品的工作面,奖励段队工资总额的5%,评为三级品的工作面罚工资总额的5%。出台了“六好段队、六好班组、六好员工”评比奖励机制,“六好段队”和“六好班组”的考核内容是,安全好、质量好、生产好、效益好、稳定好、队建好;“六好员工”的考核标准是,安

2017年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最新版)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最新版) (试行) 第1部分总则 一、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煤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2.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 3.不存在各部分所列举的重大事故隐患; 4.建立矿长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矿长每年向全体职工公开承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投入,持续保持煤矿安全生产条件,保护矿工生命安全。 二、等级设定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级。 三、工作要求 1.建立和保持 煤矿是创建并持续保持标准化动态达标的责任主体。应通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范行为、控制质量、提高装备

和管理水平、强化培训,使煤矿达到并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标准,保障安全生产。 2.目标与计划 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年度计划,并分解到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和考核。 3.组织机构与职责 有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机构,各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职责明确。 4.安全生产标准化投入 保障安全生产标准化经费,持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5.技术保障 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开展技术创新;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符合要求,审批手续完备,贯彻执行到位。 6.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 加强各生产环节的过程管控和现场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自检工作。 7.持续改善 煤矿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是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在考核定级时,对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现状的测评,是对煤矿执行《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的考核认定。取得等级的煤矿应在取得的等级基础上,有目的、有计划地持续改进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管理措施,规范员工安全行为,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使煤矿持续保持考核定级时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机制。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 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根本途径。为了促进我区各类煤矿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长效机制,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整体水平,依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制订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结合我区煤炭工业安全生产现状,特制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以下简称《标准及评级办法》)。 第一条本标准及评级办法适用于自治区境内所有生产井工煤矿(除兵团所属煤矿外)。 第二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参加评级的专业有12个,满分为1000分,各专业及满分分别为:

第三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三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 (一)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得分900分及以上,且通风专业达到一级标准,另外11个专业中,达到一级的专业不少于6个,其余专业不低于二级。 (二)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得分800分及以上,且通风专业达到二级标准,另外11个专业中,达到二级的专业不少于6个,其余专业不低于三级。 (二)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得分700分及以上,且11个专业中,没有不达标的专业。 第四条申报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取得“六证”(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并在有效期内; (二)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其中,一级标准化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在

0.5及以下,二级在0.8及以下,三级在1.2以下。凡年度内死亡3人的煤矿取消当年评比资格; (三)煤矿按照核定的通风能力组织生产,且安全监控系统、防灭火系统和应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煤矿瓦斯抽放系统运行正常; (四)按规定进行年度瓦斯等级鉴定报批工作; (五)按规定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六)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要求进行演练; (七)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采煤工艺、支护方式和设备、材料。 (八)制定并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及奖惩制度。 第五条检查考核办法: (一)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检查考核,自治区煤炭管理部门每年进行一次;地(州)级煤炭管理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县(市、区)级煤炭管理部门和国有重点煤矿企业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煤矿每月进行自检一次。 (二)在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各专业的考核验收时,应保持正常生产,实行动态检查;每次检查的记录存档,作为季度和年终考核的依据。 (三)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国有重点煤矿企业于每年元月份将辖区所属煤矿上一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结果和申报等级及本年度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计划上报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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