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四中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崇义四中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建设德艺双馨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客观要求,师德师风考核是教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对师德师风的考核,增强其操作性、有效性,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民主的原则。

2、坚持全员考核和全面考核的原则。

3、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学生、家长评议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

考核内容分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六个方面。具体内容和评分细则见附件。

三、考核方法、步骤

1、建立组织。学校要成立师德师风考核小组,校长为考核小组组长,主管师德师风建设的副校长(或书记)为副组长, 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政教主任、团委书记以及作风正派、办事公正、政策业务水平和群众威信较高的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学生家长委员会成员担任考核小组成员。

2、组织考核。师德师风考核每学期一次,时间为每年六月中旬和十二月中旬,考核对象为本单位在岗教职员工(含校级干部、中层

领导)。考核由学校考核小组组织进行,分个人自查、学生及家长评议、教师互评、师德小组考评等形式。个人自查:以年级组或教研组(含行政组、后勤组)为单位组织教职工进行师德师风自查,每位教职员工要报告本人该学期遵守师德规范、职业道德的情况。学生或家长评议: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班主任在本班评议,任课教师在其所教班级中随机抽取一个班进行评议,对于所教班级较多的任课教师,不能连续两年由同一个班级对其进行评议(行政和教辅等无任教人员,学生及家长评议并入教师互评);教师互评:组织教职工大会进行评议。考核小组考核:考核小组依据《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逐项给每个教职员工量化打分。

3、加分减分事项:各项荣誉,先进事迹,考勤,检查评定(优秀教案、作业批改、最差教案),家长和社会各界表扬感谢、批评意见,上访信件,投诉建议等项目可在教师师德考核中预以加、减分体现。具体加、减分细则由各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自制定,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通过后实施。

学期师德考核结果:考核小组考核占30%、教师互评占20%、其他途径占50%。学校要通过一定的形式向社会和家长公开师德考核内容和标准,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的力度。

四、考核等级的确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89分为合格,60-74分为基本合格,60(不含)分以下为不合格。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等级定为不合格:

1、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违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规定,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3、发生安全隐患,不采取措施而引发安全事故的;

4、打骂体罚或变形打骂体罚侮辱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5、唆使学生违法犯罪的;

6、课堂组织不力,课间疏于管理而造成学生伤害,情节严重的;

7、不遵守规章制度,影响整体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8、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发表不负责任的信息,或以匿名信方式捏造事实攻击集体或他人,造成不良影响的;

9、有偿办班补课的;

10、其他有损师德形象,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将每学年教师《师德鉴定表》(见附件)存入教师师德档案中,作为对教师进行奖惩、聘任以及职务晋升、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2、对师德师风考核优秀者,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6月份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参与评先评优,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12月份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和次年均不得参加评先评优,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3、年度考核优秀者必须在师德师风考核优秀人员中产生。

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师德建设事关教育改革发展的大局,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根本

要求。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明确提出要: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师德考评方式,完善师德考评制度,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再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重要内容,对教师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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