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伦理学要点

生命伦理学要点
生命伦理学要点

生命伦理学

1.生命伦理学的定义:运用伦理学的理论和方法,在跨学科、跨文化的情境中,对生命科学和医疗保健的伦理学方面,包括决定、行动、政策、法律等进行系统的研究。是研究生命科学和卫生保健领域中人类行为的“道德可允许度”的科学。“生命”主要指人类生命,但与之相关的也涉及动物生命和植物生命。“伦理学”对人类行为的规范性研究:“应该做什么”和“应该怎样做”——伦理问题。“研究对象”是生命科学和卫生保健领域,不仅限于临床医学。判定在这些领域中人类行为的“道德”性质。

2.生命伦理学产生的背景1)、科学伦理背景2)、医学科学背景3)、社会人文背景

3.生命伦理学的主要内容:理论层面:例如后果论和义务论在解决生命伦理学问题中的优缺点;德性论、判例法和关怀论的地位如何,伦理原则和伦理经验各起什么作用。临床层面:医务人员每天都要遇到这些问题,例如,生死问题、辅助生殖、避孕流产、产前诊断、临终关怀等;研究层面:从事流行病调查、临床药理试验、基因普查和分析以及其他人体研究的科学家会面临如何尊重和保护受试者、家属、社区的问题,包括受试动物问题。政策层面:医疗卫生改革、高技术在生物医学中如何应用和管理涉及政策、管理、法律问题,但其基础是对有关伦理问题的探讨。文化层面:在某一文化中提出的伦理原则或规则,是否存在普遍伦理学或全球伦理学,伦理学普遍主义或绝对主义以及伦理学相对主义是否成立

4.什么叫生命伦理学?分析生命伦理学产生的背景。列举生命伦理学的主要内容。分析生命伦理学的新进展。

5.人类行为的三个要素:行为者(agent)——美德论;行动(action)——义务论;行动后果(consequence)——后果论;表现为某个行为者从事某个行为,并产生某种结果。

6.各种理论的分析:美德论的含义——美德论,又称德性论或品德论,重要研究做人应该具备的品格、品德。换句话说,美德论告诉人们什么是道德上的完人以及如何成为道德上的完人。把中心放在一个好人应该具备的特征或美德内容上,相信一个人如果拥有适宜的美德,自然就会按照某种方式作出行为。关心的是作出决定的道德行为人的内心,而非采取一项正确行为的推理过程。

行动义务论:个人无须伦理规则就能够直接把握应该做什么。具体地说,惟有良心、直觉和信念能最后决定应该做什么——“直觉主义”——“跟着感觉走”。

规则义务论:认为,行动的对错要视它否符合伦理原则或规则;这些原则和规则要比过去的经验更重要。又分为一元规则义务论和多元规则义务论

义务论的优势和困难:优势:非常直接地告诉人们应该遵循的道德,便于人们按照道德去行为,大大提高了行为的效率。实际上,伦理学给人们带来的价值就是这些“义务”——道德规范和文化。问题:两条规则或规则规定的义务之间的发生矛盾,怎么办?实际上,原则和义务的权衡已经也必须考虑后果。义务论通常注重动机的重要性,带来一些问题。

后果论的涵义:为判断人的行动在伦理上对错的标准是该行动的后果。一个行动在伦理上是否对,要看它的后果是什么,后果的好坏如何(基于结果或预测的结果来判断决策的对错。)后果论的行为逻辑:首先描述问题;列举一切可供选择的办法;计算每一种办法可能的后果:对所有有关的人产生多少幸福(快乐)和不幸(痛苦);比较这些后果;择优得出答案后果论的优点与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广泛应用后果论或效用主义来评价我们的行动方针。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等的发展和应用都体现了这一点。问题:后果或效用难以定量和计算,也难以预测——如何还原为一个单位进行计算呢?在采取行动前,不可能预测所有行动的后果。来自不同文化的人,甚至不同个性的人,对后果的权重是不同的。

有可能导致社会不公正——如果我们选择了一个我们认为能导致“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行动,那么,对没有从这种行动中得到益处的处于弱势地位的少数人就是不公正了。我们必须对这些少数人给予必要的补偿。没有给人以足够的尊重——后果说明方法手段的正当合理性,把人作为达成目的的手段和工具也是道德的。“不择手段、目的就是一切”

义务论与后果论之间的关系——制定(后果论)——道德——实现(道义论)

行为者(德性论)——行为(义务论)——行为后果(后果论)

义务(规范)的制定和实现必然是为了获得好的社会效用;注重社会效用,其实正是一种原则(道义);面对当代生命科技,首先考虑是否符合公认的人类伦理(道义);而今天,很多“公认”的人类伦理本身可能成为问题,需要运用后果论反思、调整

7.关于生命的医学伦理学理论:生命神圣论;生命质量论;生命价值论

生命神圣论:指认为人的生命具有最高道德价值的生命伦理观。即认为人的生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是至高无上的、极其重要的。生命神圣论的意义:从一般意义上看,使人们珍重生命,有利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从特殊意义上看,促使医学科学和医疗职业的诞生和发展. 生命质量论:指根据人的自然素质的高低、优劣,来决定医疗处置的生命伦理观;生命质量的指标:生命质量就是生命自然素质的状况;健康程度;治愈希望;预期寿命;智力状况生命价值论:指根据生命对自身、他人和社会的效用如何,来决定医疗处置的生命伦理观,价值是客体拥有的对主体具有效用的属性,生命价值就是生命拥有的对自身、他人和社会具有效用的属性

8.生命价值与质量论的内容及主要特征:在生命价值论上与义务论不同,义务论认为生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坚决反对干预人的生命过程,要求在任何时候和任何状态下都要强调人的生命的神圣性。生命价值与质量论认为,人类可以根据整体利益,有条件的而且是人道的干预人的生命的过程,医学目标不应当是机械的保全人的性命,更重要的是要去发展和完善人的生命。在医学价值观上与义务论不同,义务论在医学价值取向上,是以关心病人个体生命,促进医学发展为其价值目标的。而生命质量及价值论则认为,应当从社会公共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来判断生与死的价值;医学价值目标不仅应当维护个体生命权益,而且更应当服务于人类整体利益;它认为应当把道义论所局限的医患关系,扩展为医护人员(包括医疗团体)与社会的关系。在医务价值观上与义务论不同,义务论只将对义务理解界定在医患关系上,只讲医者对患者的义务,而不讲患者的义务,并且它所讲的义务也是从个体关系上展开的。生命价值及质量论则认为,义务应当是全方位的,不仅存在于医患个体之间,同时也存在于个体与社会、国家、集体之间,并且所讲的义务关系是双向的,而不是像传统道义论理解的那种单向义务关系。它主张将对病人的责任与对社会的责任统一起来。在时空价值上与义务论不同,义务论只关注“眼下”道德律令的履行,并不十分关注其行为后果,在时空价值上,其取向是现实的,狭小的。而生命质量与价值论则强调应当把人类现实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

9. 生命质量论和价值论的意义:完善了人类关于对待生命的伦理理论;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为我国的人口政策提供了伦理依据;为人类的生育控制措施提供了伦理依据;为临床上对某些终末期病人放弃医疗干预提供了伦理学上的辩护;为对生命进行研究提供了伦理依据为临床上摘取人体器官进行移植提供了伦理依据

10.生命神圣-质量-价值论:指人的生命是极其宝贵的、具有一定的质量、能够创造价值。所以,人类应该珍重、救治、完善自身生命,但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根据其生命质量和价值,采取相应的措施分别对待。

1、比较后果论、义务论和美德论的伦理行为选择逻辑。

2、你坚持什么样的生命观?为什么?

11.体现义务的这些原则从哪里来的呢?权威;自然律;社会契约

生命伦理学的基本原则

1.生命伦理学的基本原则是指一些一般性指导原则,这些原则被作为伦理学规定和评估人类行为的基本理由。指导进行涉及人类行为研究的一组基本伦理规范或伦理价值。伦理原则是制订有关法律、条例或准则的根据.伦理原则为研究者和审查委员会提供制订和批准研究计划的有用工具.这些原则蕴含在国际国内的规定和准则之中(比如纽伦堡法典,赫尔辛基宣言).

2.生命伦理学的基本原则:尊重原则;行善原则;有利原则;公正原则

3.尊重原则:尊重就是把对方放到很高、很重要的位置。尊重,是指尊重人格尊严和权利。为什么要尊重人?“人”是世界上唯一有理性、有情感、有建立和维系社会关系的能力、有目的性、有价值、有信念的实体。人是世界上最宝贵的。

如何尊重人?尊重人格(人具有独立的不可侵犯的地位和身分,应该尊重其作为人的尊严,尊重其人格。)尊重权利(在当今文明社会,每一个人都被赋予了很多权利,这是生活在今天这个世界、一个国家的公众理应获得的。)

基本要求:尊重人的自主性,即就自己的事情做出自我决定的能力;尊重自主性,就要尊重人的知情同意权利,贯彻知情同意原则;尊重人的隐私,履行保密义务;尊重人就要将人看作目的本身,不能将人仅仅当做手段。尊重人就保护脆弱人群

4.知情同意:是指患者有权知晓自己的病情,并对医务人员采取的防治措施有决定取舍的自主权,有告知、能力和同意要素。能力要素——病人有充分的理解能力;病人有自由选择的权利;病人有同意与否的合法权利。同意要素——病人在充分理解医务人员提供的相关诊疗信息的基础上,并有能力作出自主、自愿的判断后,必须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

医疗保密的伦理条件:对病人隐私权的保护并不是无限制的、绝对的,恪守医疗保密必须满足以下几个伦理条件:①以不伤害病人自身的健康与生命利益为前提。②不伤害无辜者的利益。③满足不损害社会利益的伦理条件。④不能与现行法律相冲突。

4.行善原则:行善原则始终是一条最基本的和最重要的道德原则,它要求人们在医学活动中,恪守这样一个道德信条:努力行善,扬善抑恶,做好事,不做坏事,制止坏事,做一个善良的人、道德的人。医学的善——体现了医疗卫生保健活动的道德价值,为患者、受试者提供最大利益(公平、公正).医生的善——医务人员的德性(克己、利人、同情、正直等)

行善原则的主要要求:行善原则的基本精神是做好事、不做坏事、制止坏事。这一精神实质要求从业人员善待生命、善待病人、善待社会。

医疗行善的具体实施面临的现实问题:医学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实践;医学是一门特殊的生产领域;医学是一门特殊的消费领域;

5.公正原则:公正,就是根据生命权的要求,按合理的或大家都能接受的道德原则,给予每个人所应得到的医疗服务。医疗公正原则又可称公平原则,公益原则是其延伸,只是突出对公共利益的强调。

公正的基本要求:1.底线保障2.机会平等3.贡献分配4.调剂分配

医疗公平的具体应用:内容的整体性;内容之间的优先次序;内容与其实际兑现之间的差距6.有利原则:要求对服务对象实施有利的医学行为。“有利”是指一种义务,即帮助他人促进他们重要的和合法的利益。确有助益原则:解除病人疾苦(医护)或有益他人/社会(人体研究)。有利原则,又称为不伤害原则。所谓不伤害,是指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其动机与结果均应该避免对病人的伤害。

伤害的类型:医疗技术本身存在两重性。在目前的医疗实践活动中,任何医疗措施都是与病人的健康利益及医疗伤害相伴而来的。伤害类。身体伤害;心理伤害;社会和经济损害。身体伤害:疼痛、不适、损伤或功能丧失;操作的直接结果或副作用;永久的或短期的。心理伤害:思维过程或情绪状态的改变;情绪低落;心理创伤;隐私受到侵犯。社会伤害:社会伤害的主要原因是违反保密原则;处境尴尬;社会地位的丧失(羞辱、歧视);失业;受保能力的丧失

7.有利原则的道德要求:对技术的运用和医疗行为的选择必须恪守不伤害原则。

1.不滥施辅助检查:不伤害原则要求医务人员努力做到:不做无关的辅助检查,不做弊大于利的辅助检查。

2.不滥用药物:在药物治疗中,要杜绝滥用药物给病人造成伤害。

3.不滥施手术:医务人员必须权衡手术治疗与非手术治疗的利弊及其界线,掌握手术治疗的适应症,防止滥施手术给病人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生育伦理

1.计划生育伦理:含义:计划生育是指人们有计划地生育子女,繁衍后代;计划生育的内容一是调节人口增长的速度;二是提高出生人口的质量。意义:计划生育有利于人自然、社会之间的和谐发展;计划生育有利于提高人口素质,促进公众的健康与幸福

2.计划生育伦理原则:生育权利与生育;义务统一的原则;因地制宜原则;利益导向原则公正服务原则

3.生育控制的概念与种类:生育控制是对人的生育权利的限制,包括对正常人生育权利的限制和对异常特定人的生育权利的限制。

前者往往是个国家为控制人口数量而制定的种普遍的政策和法令,如计划生育政策;后者往往是着眼十提高人口质量,对此严重影响后代生命质量的特定的育龄夫妇实行生育限制生育。控制方法主要包括避孕、人工流产、绝育等。

4.人类在进行生育控制过程中,注意的问题:对妇女生育自由权的尊重;对怀孕妇女的生命安全或身体有重大危险或危害时,为保护孕妇的生命安全,应终止怀孕;夫妻双方对生育权利和生育控制应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则相互尊重和相互协调;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5.优生伦理(重点)优生的内涵:所谓优生是指生育身心健康的婴儿,以促进人类在体力和智力上优秀个体的繁衍。优生的种类:积极优生;消极优生

优生措施:优生措施是使人们能够获得和选择安全、有效、合理的生育调节方法,能够获得适当的保健服务,使妇女能够安全怀孕和分娩,并得到一个健康婴儿的各种措施的总称,包括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遗传咨询与遗传筛查。

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医学检查是指对即将婚配的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在婚育方面进行保健指导和健康检查。产前诊断:含义:产前诊断是指在孕妇妊娠4~5个月间,通过检测了解胎儿是否患有遗传病或先天性缺陷,从而为选择性流产提供科学依据。目的:优生、保护孕妇的人身安全和确保胎儿的正常发育,诊断对于提高人口素质、保持社会与家庭稳定、减轻社会和家庭负担等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产前诊断最大的争议:不规范和“滥用”所造成的性别比例失调

遗传咨询:遗传咨询(genetic counseling)也称遗传商谈,是咨询医师和咨询者就某一遗传病,在该家系发生的原因、诊断、遗传方式、预后、再发风险等问题,进行一系列解答、讨论和商谈的过程。遗传筛查:含义:遗传筛查是对人群中遗传病致病基因或易感基因进行检测。近年来随着个体化医学的发展,遗传筛查还包括对遗传多态性的检测,来评价与某些疾病的相关性和对某些药物的反应性。

6.遗传筛查可能带来的伦理问题:面对检测的结果,胎儿的父母和其他家属将做何选择?对于在遗传筛查中被查出患有遗传病的胚胎,是选择人工流产还是继续妊娠?遗传筛查的结果还会给人们带来配偶选择和事业选择的困惑。检测结果可能会使被测者受到社会歧视,给人类个体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甚至损害个人的尊严。

7.遗传咨询的伦理争论问题:遗传病信息是否属于公共卫生信息的问题?虽然遗传病不是通常意义上的传染病,但在遗传意义上可以说是传染的,即是垂直传染的。

讲真话问题?(1)该信息可能破坏夫妻关系,例如发现孩子不是其中一个人生的;

(2)妻子看起来是女的,但其性染色体是XY,不是xx。说出真相对他的家庭起不良作用,丈夫一般要提出分居或离婚。

(3)对尚无有效治疗方法的遗传病,除了诊断,我们还能做些什么呢?除了“知情权”,当事人是否还应该有拒绝诊断的“不知情权”?

8.遗传咨询的对象:婚前男女,其中一方或其亲属为遗传病患者;生过遗传病患儿或先天畸形患儿的父母;不明原因的反复流产的夫妇;婚后多年不育的夫妇;接触致畸因素并要求生育的育龄男女;性器官发育异常者或行为发育异常者;35岁以上的高龄孕妇;近亲结婚者;其他遗传病患者和疑似患者。

辅助生殖技术伦理

1.辅助生殖技术概述:含义:是指运用医学科学技术和方法对配子、合子、胚胎进行人工操

作,替代自然生殖过程的某一步骤或全部步骤的医学技术。辅助生殖技术的类型:人工授精体外受精;无性生殖

2.辅助生殖技术的伦理讨论:辅助生殖技术的伦理价值;辅助生殖技术有利于计划生育;解决不孕夫妇的生儿育女问题;可以提高人类个体的遗传素质;有利于农业、畜牧业、医药业的发展

3.生殖技术的应用原则:知情同意原则;优生原则;保密原则;公益原则;审慎原则

4.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伦理原则;有利于患者;知情同意;保护后代;社会公益;保密严防商业化;伦理监督。行为准则: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必须严格遵守知情同意、知情选择的自愿原则;必须尊重患者隐私权;禁止无医学指征的性别选择禁止实施代孕技术;禁止实施胚胎赠与;禁止实施以治疗不育为目的的人卵胞浆移植及核移植技术;禁止人类与异种配子的杂交; 禁止人类体内移植异种配子、合子和胚胎; 禁止异种体内移植人类配子、合子和胚胎;禁止以生殖为目的对人类配子、合子和胚胎进行基因操作禁止实施近亲间的精子和卵子结合;在同一治疗周期中, 配子和合子必须来自同一男性和同一女性禁止在患者不知情和不自愿的情况下,将配子、合子和胚胎转送他人或进行科学研究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禁止开展人类嵌合体胚胎试验研究;禁止克隆人;

人类干细胞研究中的伦理

1.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的科学意义与引发的伦理问题:

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的科学意义:生物学家认为:生命个体发育中的调控、生命起源和意识产生是生命科学中的三大难题。科学家如能将囊胚中的胚胎干细胞取出,在体外进行培养,探索胚胎干细胞的细胞分化规律和生长过程,对揭开人体的个体发育之迷,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科学家认为:如果细胞生物工作能够源源不断地获得胚胎干细胞,就可以在体外诱导分化产生不同的组织细胞甚至器官,供临床细胞治疗和器官移植之用,以缓解目前器官的极度匮乏,而且解决了器官移植中的排异反应。届时,白细胞、脑细胞、骨骼和内脏器官都可以置换,将给患白血病、帕金森氏病、糖尿病、心脏病和癌症等患者,带来康复的希望。2.胚胎干细胞来源引发的伦理问题:不管哪一个来源,提取干细胞必定会损毁胚胎。于是,胚胎是不是生命、是不是人的问题和研究干细胞是不是“毁灭生命”、是不是“杀人”的问题成了进行实体研究的前提性问题,

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是否会滑向生殖性克隆?人胚胎干细胞的研究是否会发展成为生殖性克隆呢?治疗性克隆从技术上说确有可能导致或滑向生殖性克隆,因为两者前期的技术路线相同。

3.人类干细胞研究的伦理规范:人类干细胞研究的基本伦理原则:认证原则;禁止生殖性克隆的原则;行善和救人原则;尊重和自主原则;无害和有利原则;知情和同意原则谨慎和保密原则;生物安全性评价原则

复习思考题:胚胎干细胞研究带来的伦理问题有哪些?人类干细胞研究的基本伦理原则是什么?人类干细胞研究的伦理规范有哪些?

器官移植伦理

1.器官移植的含义:是用健康的器官置换功能衰竭、甚至丧失的器官,以挽救病人生命的一项高新医学技术。器官移植的技术难题:血液和营养的供给——Karrell和Guthrie的血管缝合技术;免疫排斥反应——免疫抑制技术;移植的及时性——器官保存技术

2器官移植的伦理分析;.器官移植者人格的完整性——对人的尊重?器官移植费用高昂——公平性?器官移植成功率——有利、无伤?移植器官供不应求——有利、无伤与公平?

3.器官来源及其伦理分析:自愿捐献;推定同意;器官买卖或器官商业化;胎儿器官;异种器官人造器官;克隆器官

4.器官捐献卡引起的伦理难题:安慰死者家属与救助活者生命之间的矛盾:首先是处于悲伤中的家属很难知情;其次是医务人员不愿意向正陷于悲伤中的家属去询问捐献器官的事,认为

这样做太残忍。例如,有的大夫说“我感觉象个食尸的兀鹰,”

5.中国,器官捐献不尽如人意:观念滞后:“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法滞后:涉及到人的死亡问题及尸体归属问题,没有法律的保护。医疗卫生单位在器官捐献方面不够主动。政府与社会不够积极:探讨符合中国实际的器官移植之路。

6.支持器官买卖的理由:主要证据:增加器官供应,缓和供需矛盾;个人或他委托的代理人有使用和处置他们身体的自由。辅助论据:血液、精子的市场化是成功的;器官市场将改善移植的质量;缓和医务人员与供体家属的矛盾。对上述观点的反驳:采取强制措施利用精神病人、智力低下者甚至囚犯的器官也可增加供应,却不能被人接受,因而增加供应本身无法成为器官商业化的理由;个人并不能绝对有自由利用和处置自己的身体,如社会禁止肢体自残、卖淫等;市场难以避免假冒伪劣,出售的器官同出售的血液一样,无法保证质量;加剧了医务人员和病人家属的矛盾,因为其间掺入了一重买卖器官的关系。

7.反对器官市场的主要理由:其一是器官市场造成两极分化。有钱人享受高技术,穷人只能出卖器官。其二是穷人出卖器官往往是被迫的,无法做到自愿。这违背了医学领域中通行的知情同意原则

8.胎儿器官治疗效果最好胎儿器官、组织和细胞的移植已经成为治疗Pankinson病、糖尿病、镰状细胞性贫血、某些癌症的重要医疗手段. 伦理难题:胎儿是不是人?运用胎儿的器官、组织、细胞是否需要强调知情同意?医生应该去问谁?出于治疗目的培育胎儿是否道德?胎儿器官、组织、细胞的产业化是否合乎道德?

9.克隆器官:伦理评价:批评与指责:美国的“全国生物技术顾问委员会”指出:有一点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任何试图通过让人类细胞与非人类细胞结合从而培育出婴儿的方式都是不道德和不允许的。”因为“这种做法超过了自然的范畴”。

支持的观点:英国的一些科学家认为,如果允许进行人类克隆的话,不仅可以供给器官移植使用的各种器官,而且许多不治之症如老年痴呆症、帕金森综合症等也将得到治疗。

也有科学家提出一种功利性的观点:如果部分人体克隆技术真的可以挽救人的生命的话,我们就鼓励它,因为它将造福于人类;如果超出这一界限,那么我们坚决反对。

10.死刑犯器官:支持的理由:在器官奇缺的情况下,可以挽救因器官衰竭如此弱势地位,意愿难以表达;医务人员在行刑前的医学处理,破坏医务人员的“不伤害”义务;可能增加器官商业化的压力;虽然可能缓解器官短缺压力,反而使开辟正常人器官来源途径得不到重视;“道德滑坡”;政治上的不利;国际形象受到影响

11.人体器官移植伦理原则:受者的社会价值”“受者的家庭地位及作用”“受者的经济支付能力”“等待的时间”“移植后的余年寿命”“移植的科研价值”“捐赠者与受赠者所在的地点远近”

12.人体器官移植伦理原则:患者健康利益至上原则;唯一性原则;自愿、无偿与禁止商业化原则;知情同意原则;尊重和保护供者原则;保密原则;公正原则;伦理审查原则

1、你认为中国应该开拓什么途径扩大器官来源?

2、器官如何分配才能公平、公正?

3、你认为中国应该确定哪些器官移植伦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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