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浏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浏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浏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促进公平竞争,加强廉政建设,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省、市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浏阳市政府投资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政府采购等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下列资金(或资产)的项目:

(一)本级财政预算资金;

(二)上级部门专项资金;

(三)国债资金;

(四)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贷款等政府主权外债资金;

(五)通过政府信用贷款或承诺偿还方式所筹资金;

(六)其他政府性资金或资产。

第三条坚持“统一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公正开放、竞争有序、服务到位、监管有力的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体系,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行“统一进场、统

一监管、统一模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各相关单位、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其他服务中介机构和从事招标投标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核准建设项目的招标组

织形式、招标方式、招标范围等,对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会同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建立和完善招标投标配套规定和相关制度,实施宏观指导。

第六条市财政局负责全市的政府投资项目预(概)算评审,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的预算执行和结算审计,负责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方式核准。会同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实施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由市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对建设、交通、水利、国土、财政等各部门的招标投标工作实行集中监督管理,对全市招标投标活动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牵头制定本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

(二)审查建设单位经立项的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勘探等前期资料,审查、备案工程项目规模和投资预算。

(三)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和指导,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备案,发布相关公告,收集有关部门相关的评标资料。

(四)受理利害相关人的投诉,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队伍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收集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和其他相关中介机构的有关信息,并按相关细则进行考核。

(六)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业务管理和指导。

(七)监督鉴证承包合同的签订。

(八)监督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会审、工程量增加的计量签证。

(九)监督建设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建立相关工程资料电子档案。

第八条市建设、交通、水利、国土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会同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实施相关行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行使相关管理和监督职能;

(二)负责起草本行业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并按程序报批;

(三)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编制本行业的招标投标计划,并指导、监督本行业招标投标活动的组织实施;

(四)受理招标、投标人和其他利益关系人的投诉举报,并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五)对本行业评标专家进行监督、管理;

(六)办理合同备案。

第九条市审计局负责对全市的政府投资项目(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除外)费用的预算执行和结算审计。

第十条市监察局负责对招标投标活动中相关单位和

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市招标投标监督管

理办公室下设的二级机构,是全市集中进行政府投资项目交易的有形市场。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收集、存贮、发布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政府采购等项目招标投标交易信息;

(二)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规范的场所;

(三)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全过程的专业服务;

(四)为有关行政部门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提供场地和相关条件。

第三章招标前期监管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立项审批制度。凡需进行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必须经市发展和改革局立项审批,取得立项批准文件;未取得立项批准文件的,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不予受理招标。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工程预算概算制度。各类需进行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必须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并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形成论证结论。市财政局依据经论证后的设计方案和图纸,编制工程预算,确定招标上限价格。没有通过可行性研究论证的项目,市财政局不予编制预算,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不予受理招标。

第十四条严格核准招标方案。各类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必须先经发展和改革局或财政局对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招标范围进行核准后方可实施。招标事项一经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政府投资项目,不符合邀请招标法定条件的,必须公开招标;确需邀请招标的,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后,由发改局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根据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组织招标。

第四章招标投标工作程序及监管

第十五条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流程:

(一)入场交易登记;

(二)选择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上限价并公示;

(三)编制招标文件,确定开标、评标时间;

(四)发布招标公告;

(五)接受投标报名;

(六)确定入围队伍;

(七)接收投标文件;

(八)组建评标委员会;

(九)开标;

(十)评标及定标;

(十一)公示中标候选人;

(十二)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三)提交备案资料;

(十四)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第十六条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凡使用政府性资金(资产)或公益性资金建设的项目,达到下列规模标准之一的,必须公开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物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

(三)装饰、装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

(四)勘察、设计、监理、中介咨询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

(五)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但项目总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的。

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由市财政局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随机确定招标代理机构。采取随机遴选方式确定招标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严格考核,优胜劣汰。

第十八条公开透明发布招标公告。凡核准为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以及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都必须按规定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政府采购网、浏阳市人民政府网、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管网上予以发布和公示。

第十九条公平确定投标入围队伍。所有的工程项目,凡符合招标公告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招标人不得擅自提高投标资质等级要求或设置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第二十条严防严查围标、串标、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实行诚信保证金制度,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须与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签订书面诚信保证合同,缴纳不高于工程招标价格10%的诚信保证金,开标后按规定退还。实行投标单位法人现场承诺制,投标时,长株潭范围内的法人代表

必须亲自到场,其他地区或省外企业可以委派长株潭地区分公司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到场,并签署投标承诺书。实行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押证制度,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在工程建设期间,须将其本人的建造师等相关证件押放在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实行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保证金与诚信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代收代退,投标人必须通过其公司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与退还,并以此账户用于中标后工程款项的支付。实行查处围标串标联动制,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各司其职联合办案,对被认定为围标串标行为的,列为黑名单并取消其一年以上的投标资格。

第二十一条建立健全评标专家库。由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在现有评标专家库的基础上,按照分专业的原则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年限、职称等条件,建立全市统一的评标专家库。

第二十二条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招标人只派1名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业主评委必须熟悉工程项目情况且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专家评委从浏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他专业工程和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聘请省、市专家的,其专家评委从湖南省长沙市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第二十三条推行科学合理的评标办法。简易工程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或者合理定价评审抽签法评标;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技术特别复杂、施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经省级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可采用综合评估法。为确保最低价中标项目的实施,防止恶性价格竞争,可实行低价中标差额履约担保制度。低价中标人除交纳一般的履约保证金外,还需交纳不低于其投标报价与标底或投标上限价之间差值的差额履约保证金。低价中标差额履约保证金由招标人实行专账管理。

第五章中标后续监管

第二十四条加强对合同签订的监管。

(一)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招标确定中标人后,建设单位应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后方可进场施工,不得先进场再签合同;

(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必须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签订并备案,合同内容不得与招标投标文件内容相背离;

(三)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不得另行签订与经备案施工合同内容不一致的其他协议。

第二十五条加强对工程变更的监督。

(一)建设单位、承包单位不得擅自修改设计,不得擅自扩大工程量、增加工程造价;

(二)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遇特殊情况需进行工程变更的(包括工程量增加、项目内容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必须先报批,后实施(具体审批程序和权限按照《浏阳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审计评审操作办法》执行);

(三)变更方案审定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由承包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财政评审中心、审计专业中心(限跟踪项目)共同审定、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参与监督,并录制音影资料予以存档。

第二十六条加强对竣工结算的监督。

(一)建设过程中对涉及合同中需要计量的,或经批准可变更且增加合同造价的工程部分,在该工程完工时须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审计专业中心(限跟踪项目)进行集体现场验收签证,严禁单个单位个别签证或事后补签;

(二)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派人参与结算的现场监督,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采取抽签的

办法进行监督检查;

(三)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须凭签证齐全的验收资料报审计专业中心进行工程结算审计;

(四)工程结算审计后,建设单位应将审计结算报告报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七条加强对资金支付的监管。

(一)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建设单位须将项目建设资金缴存到财政设立的专户,由财政局实行统一集中支付;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财政局必须严格根据建设施工合同以及建设单位和签署的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工程竣工后,凭审计结算中心的资料进行结算和固定资产决算,支付扣除相关质量保证金后剩余的应付工程款项。工程款接收账户必须与投标时交纳有关保证金账户一致,且为单位基本账户。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八条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监察局依法对单位主要领导责任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一)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肢解招标项目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

(二)未通过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组织招标活动的,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擅自组织招标的;

(三)招标人自行确定中标人的;

(四)不按规定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

(五)擅自变更工程设计增加工程造价的,或不按规定办理竣工、结算的;

(六)违规支付工程款项的。

第二十九条市发展和改革局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市监察局依法对单位主要领导责任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将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核准为邀请招标的;

(二)不按规定实施立项审批,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第三十条市财政局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市监察局依法对单位主要领导责任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违反规定核准采购方式的;

(二)工程项目造价预(概)算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结算中,不认真履职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或与招标人、投标人等相关利害人串通谋取不当利益的;

(三)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监管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的,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第三十一条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市监察局依法对单位主要领导责任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在招标前期资料收集不齐,程序性把关不到位,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二)不遵守保密纪律,导致秘密资料信息泄露,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三)在招标投标活动和中标后续监管中,不认真履职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或与招标人、投标人等相关利害人串通谋取不当利益的。

第三十二条建设、交通、水利、国土等行政主管部门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市监察局依法对单位主要领导责任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招标投标工作不接受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统一监管,擅自组织招标活动的;

(二)对应招标项目未通过招标即实施施工许可的;

(三)对本行业的工程项目出现转包、分包等影响招标投标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力,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第三十三条市审计局在结算审计中不认真履职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或与招标人、投标人等相关利害人串通谋取不当利益的,由市监察局依法对单位主要领导责任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收受贿赂的,由市监察局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造价、工程代理、政府采购代理等中介机构不遵守本行业规定,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或与招标人、投标人等相关利害人串通谋取不当利益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由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计入黑名单,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

第三十六条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贿赂,或与招标人、投标人等相关利害人串通谋取不当利益的,影响招标投标结果公正的,实行过错淘汰。

第三十七条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标无效,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消其一年以上投标资格;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行贿、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二)中标人将中标项目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他人,或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

第三十八条其他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乱纪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责任追究。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冲突的按本办法执行。

浏阳产业集群

浏阳花炮产业发展现状 浏阳花炮产业特点 市场占有率高,产品销售面广 花炮是浏阳的传统产业,距今已有1400年的历史。中共11届三中全会以后浏阳花炮产业获得了快速的发展,特别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浏阳已形成了一个拥有600余家企业的庞大的产业群体,其产销及出口创汇都居全国第一,在全球花炮行业中地位显赫。2004年整合提升后经评估全市花炮生产企业818家。1988年全市生产花炮157.1338万箱,产值1.713287亿元。2004年全市生产花炮2482.5万箱,产值达到32.9582亿元。1988年浏阳仅有一家花炮厂年产值超过千万,2004年浏阳产值超过千万的企业有73家。1988年浏阳花炮有花色品种1200多个,至2004年发展到5592个。1988至2004年,全市花炮产量产值逐年大幅增长,2004年比1988年增长14.8倍,产值增长18.24倍(如表3.1),2007年产量达到46348751箱,产值约66个亿。花炮产业称为浏阳名副其实的主导产业、支柱产业。 80年代来,浏阳花炮的销售基本上维持在1987年的水平上,销售到60个国家和地区,但是从90年代以来,花炮的消费市场在产品质量方面、消费范网方面、产晶结构方西发生了一系别晌变纯。据1998年肖关方_瑟调查得窭:全球年花炮销售约为120亿元,其中囡内市场30亿元,国外市场90亿元。而当时的浏阳花炮静垂舟销售投占世界上整个嚣羚市场酶|0%。嚣对如蓝巨大豹审绥,测篱入知道自己在花炮的国际市场上会有很大的提升空间。2001年,面对西欧的“军火管制”,美圈的“禁放令”,测鳓烟花还是颁劐的进入了圜骣市场。2003年,黧际烟花协会在浏阳成立。近几年,大多数的花炮企业改变了低质滥价拼消耗的竞争战略,发展了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的新型战略模式,使浏阳花炮产业迅速占领了国际市场。涮鬻花炮高日澄界120多个蚕家翻地区,除了露测的爨本、马来西亚、辞尼、薪加坡、巴基斯坦、澳门、台湾等地区,还远销欧洲的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英嚣、俄罗额、波兰、德凿、法国等嚣,筑美麓美国纛翱拿大,菲溯的埃及、苏丹等,以及拉丁美洲和大洋洲。 3。1.2产品趋于多样化:,科技含量不断提高 浏阳花炮品种繁多,具有工艺独特、造型雅致、品质优良、装潢精美、燃放安全、气味芬芳等特点。1988年浏阳藏迤有花色鑫释2200多个,至2004年发晨到5592个。花炮品种命名带着浓厚的文化气息,独具特点。如樱花万朵、纺车花、三角菊花、彩花盘等。普通烟花中的“大地花_开’’在国际市场上被誉必“花炮之王’’,‘‘月旅行辩、崭金色电光花栉、璐彩色电光花’’等品种在国内外市场上成为久畅不衰的产品。;浏阳的大型烟花主要种类有“字幕”、“礼花弹’’、“盆花’’、“火箭’’、誓大彩花邃拶、“檠子烟花”。测阳烟花运用覆穰广:存焉手军工的夜鬻信号弹;有用于人正降雨、防雹的气象火箭;有用于电视、电影烟雾效果的烟球;有用于森林防虫的杀塞药炮;有用于意烟窗高空点燃瓦赣蒴爆豹搿人造太篱’’等等。无潮、舞台、室内烟花研制成功,图案、文字、礼花弹问世,礼花弹定向定位爆炸技术已基本解决。在全球率先研制爨无洇、无味、无渣、。热点低、安全可靠鳇高科技无烟冷光烟花。 根据2004年lO月25曰发布、2005年3月l髓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囡国 家标准》的规定,测阳爝花鞭炮品释大概有喷花类780个、旋转类184个、搿空

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建议

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建议 1、明确界定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内涵和范围 通常界定固定资产投资性质是按项目建设投入资金的性质来区分的。但由于政府性项目不仅涉及面广,而且投入资金的渠道也较多(既有财政预算内安排资金、业主单位预算外资金、向银行贷款以及相关企业垫资等),所以,仅依据建设资金性质来界定项目性质是不全面的,它容易淡化一些项目资金虽是财政资金以外筹集,但最终由政府负债偿还的责任。因此,应按项目的资产权属、性质来区分更为直接和清晰。因为只有国有资产的权属归政府,而其余的资产权属则不属政府。 2、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决策计划和管理 评审中发现,许多建设项目未能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没有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审查、投资估算批复等文件;没有对项目的必要性、经济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的论证;没有经过严格的实地勘察、科学的分析和全面规划;没有对施工图设计方案进行了优化;对投资估算、投资预算的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搞“三边”工程,即边批复,边设计,边施工,导致“三超”现象严重,即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施工过程中随意扩大规模、范围和建设标准,导致工程造价大幅增加。 解决的思路是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逐步实现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计划安排和资金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3、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投资主管部门应在全面征集行

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通过综合平衡、专家评定、广泛征求意见等过程,遵循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综合平衡的原则,提高决策的科学、民主水平,避免政府性投资项目的随意性和盲目性。逐步建立和实行政府投资项目的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 4、强化项目设计的管理。项目设计深度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大小和工程质量优劣,强化对项目设计深度的管理,优化设计方案,是控制工程造价和提高工程质量的关键。 (1)在设计单位选择上,应积极推行设计招投标办法,通过方案对比,择优选择设计单位。 (2)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优化设计方案,进行二次设计,使其在满足经济、适用、美观和使用功能的同时,以科学的设计控制投资规模,积极推行限额设计,防止在工程设计中任意提高安全系数的设计标准,这样既能保证设计方案先进,又能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3)建设单位应积极与设计单位配合,主动影响设计,参与设计,并采取适当的形式,如设计图纸会审、专家会议论证等,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完善设计方案,优化设计方案,提高设计深度。 5、合理确定投资。首先要加强项目概(预)算编制管理。要借助中介机构或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设计文件或图纸,结合使用功能,对项目概(预)算进行审核,提高概(预)算的严谨性、准确性。防止由于图纸不详、清单编制漏项或者项目特征描述不详而造成的变更和资金浪费。同时,对使用的主要材料应组织市场调查,掌握市场材料价格、材料的性能和质量,尽量采用性价比较高的材料,

政府投资项目办理流程

政府投资项目办理流程 1、编制和上报年度计划(发改部门、财政部门) (1)列入年度计划项目,直接到“2”。 (2)未列入年度计划项目,向区政府申报,转发改局和财 政局初审后,报区政府同意。 2、编制和上报项目建议书(发改部门)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 (2)初步确定的规划选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 准及其依据; (3)项目总投资及需要政府资金投资的理由及具体数额; (4)初步确定建设用地规模、环保要求以及其它相关材料; (5)有关招标的内容; (6)有关节能的内容。 500万以下项目,直接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3、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单位招标(招标中心) (1)经营性项目,确定项目法人。 (2)非经营性项目,确定专门部门或项目主管部门,有条 件的招标选择代建单位。 4、编制和上报项目可研报告(含招标核准申报表)(发改部门)

(1)项目概况; (2)项目提出的可行性和依据; (3)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4)项目建设选址; (5)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 (6)节能方案分析,单列为“节能分析专章”,包括遵循的合理用能标准及节能设计规范,能耗种类和数量,节能措施和效果分析等; (7)项目外部配套建设条件论证; (8)劳动保护与卫生防疫、消防等; (9)项目总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落实情况; (10)招标方案,单列为“招标专章”,包括招标基本情况和招标方案,并附《招标方案核准申报表》(江东发改局网站供下载); (11)风险管理方案; (12)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13)项目建设周期及工程进度安排;

(14)对于项目建议书批复中规定须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项目,要提出项目法人的组建方案; (15)对于项目建议书批复中规定须政府投资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投入的项目,要提出股权结构和利益分配方案; (16)结论。 5、设计招标(招标中心) 6、编制和上报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发改部门) 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因建设规模变化较大,初步设计的投资概算超过原立项投资额20%的,按新增投资项目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即按“1(2)”办理。 7、施工图设计 因设计变更或其它原因引起下列变化的,项目概算应当报原批准机关重新审批,即500万以上基建项目或200万以上信息化项目报区政府审批,其他项目报发改及财政部门审批。 (一)累计额超过项目总概算10%的; (二)其它引起项目总投资增加应当予以报告说明的; (三)项目的主要功能发生变化的。 8、施工监理等招标(招标中心) 50万以上项目,由市招标中心办理。 9、重大项目与施工单位签订廉政合同(监察局) 10、申请建设资金拨付(财政部门)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绍兴市人民政府令 第100号 现发布《绍兴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1

绍兴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决策、建设和监督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和《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政府利用下列资金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各项建设资金; (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各项建设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 (四)政府融资以及利用国债的资金; (五)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赠款; (六)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权益收入(含廉租住房租金收入); (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 2

第三条绍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公共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主要包括: (一)农业、水利、能源、交通、城乡公用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等公益性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资源节约等公益性社会服务项目; (三)政府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第五条政府投资项目造价管理应当遵循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第六条市发改部门为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审批、计划编制和下达、协调监督等综合管理工作。 经信、监察、财政、国土、环保、建设、规划、交通运输、水利、审计、建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前期管理 第七条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储备制度。国民经济和社会 3

浏阳规划设计方案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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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浏阳市,湖南省辖县级市,由长沙市代管,因县城位于浏水之北(阳面)而得名。浏阳地处湘赣边界,湖南东部偏北,古为“吴楚咽喉”,是 省会长沙副中心和湘赣边区域性中心城市。浏阳市面积5007.75平方千米,市政府驻关口街道环府路8号,距长沙市政府62千米,距长沙黄花国际机 场42千米。截至2018年末,浏阳市总人口为149.38万。截至2019年末,浏阳市辖4个街道、27个镇、1个乡。东汉建安十四年(209年)析临湘县地始置刘阳县,唐景龙二年(708年)复设浏阳县,1993年1月,浏阳县 撤县设市(县级)。境内有连云、大围、九岭三条主要山脉。2018年,浏 阳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42.1亿元,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3.3亿元。 该xxx项目计划总投资5230.3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228.92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0.85%;流动资金1001.3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9.15%。 达产年营业收入7908.00万元,总成本费用6306.42万元,税金及附 加93.00万元,利润总额1601.58万元,利税总额1915.49万元,税后净 利润1201.18万元,达产年纳税总额714.30万元;达产年投资利润率 30.62%,投资利税率36.62%,投资回报率22.97%,全部投资回收期5.85年,提供就业职位143个。 严格遵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地方产业发展规划的原则。项目一定要 遵循国家有关相关产业政策,深入进行市场调查,紧密跟踪项目产品市场

走势,确保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项目建设必须依法遵循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和法令,必须完全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相关行业投资方向及发展规划的具体要求。 纺织纤维包括天然纤维和化学纤维两大类,其中,化学纤维是指以天然或合成高分子化合物为原料经过化学处理和物理加工制得的纤维。根据原料的不同,化学纤维又可分为人造纤维和合成纤维。 报告主要内容:基本情况、项目建设背景、市场研究、产品规划、项目选址评价、土建工程、工艺分析、环境影响说明、生产安全、建设及运营风险分析、节能情况分析、项目进度方案、投资可行性分析、项目经济评价、总结评价等。

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及***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预决算审查操作规程>的通知》(长财监〔2016〕4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是指由政府职能部门批准立项、以财政性资金投入为主、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为项目主管部门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第三条财政性建设资金包括: (一)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二)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资金; (三)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四)政府担保的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和援助资金; (五)以财政资金为还款来源的政府性债券资金、国家政策性贷款资金以及政府担保财政筹集管理的资金; (六)其他财政性资金。

第四条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工程应严格执行预决算审查制度,预决算审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前期工程、工程预算、工程价款结算、重大设计变更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等。 第五条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要依法实行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建设项目的采购范围包括:设计、监理、勘测等服务的采购及工程采购,材料、设备等的采购。 第六条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应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项目严格申报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单位对绩效目标的落实情况负责。 第二章预算评审 第七条财政性建设项目立项前,必须落实建设资金。项目建设单位在上报投资计划的同时,应向财政部门报送建设资金筹措计划,财政部门据以编制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年度预算。 第八条项目单位在完成相关前期工作并达到预算评审条件后,应及时报财政部门进行预算评审,并对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第九条财政部门对项目单位送审的预算评审资料,应按相关法规和行业评审规范认真组织评审,并及时出具评审报告。 第十条预算评审结果不得超批准的项目概算,超概算报告为无效报告。 第三章政府采购制

龙华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龙华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7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龙华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程序,提升行政效率,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深圳市龙华新区和大鹏新区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龙华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利用下列新区政府性资金和本级融资平台所筹措资金进行的5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单纯设备购置项目):(一)财政预算资金;(二)政府融资资金;(三)国土基金(资金);(四)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建 设资金(基金);(五)政府存量资产收益;(六)其他政府性资金。 第三条使用上级政府资金的投资项目,上级政府对项目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政府投资应当主要用于不能通过市场机制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政府投资应当发挥基础性作用,重点投向公益领域、市政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引导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高新技术产业化。 第五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且具备建设条件。 第六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节约能源、资源,推行能源、资源节约技术,使用绿色节能产品。政府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环保、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要求,相关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七条龙华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新区管委会)发展改革部门是新区政府投资项目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新区投资主管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以下简称投资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协调监督等管理工作。新区监察、财政、建设、环保、规划国土、审计及相关部门按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集中财力保障重点建设,量力而行,综合平衡;(二)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禁止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三)概算指 导施工图,概算控制工程总造价;(四)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合同履约担保制、建设监理制。 第二章前期管理 第九条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制度。新区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经新区管委会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及专项规划,提出一定时期内需要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由新区投资主管部门根据资金情况、实际需要、建设时间和程序、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经综合平衡后列入项目储备库。项目储备库实施分类动态管理,并建立择优和退出机制。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采用EPC模式的探讨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采用EPC模式的探讨 发表时间:2019-07-20T18:01:51.983Z 来源:《建筑细部》2018年第26期作者:韩静敏 [导读] 做好发包人要求、选择合适的发包模式、合同方式,加强监管,选择优质的社会咨询服务力量,各司其职,互惠互利,达到多方共赢。 深圳市罗湖区建筑工务局 518001 摘要:阐述了政府投资项目及EPC模式的概念和特点,分析了政府投资项目运用EPC模式确定合同价格的两种方式存在的问题及风险,提出政府项目采用EPC模式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EPC模式;固定总价合同;下浮率 政府投资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手段,在社会投资及资源配置中起重要宏观导向作用,还可以弥补市场失灵,协调全社会的重大投资比例关系,进而推动经济发展和结构优化。因而,国家对政府投资的行为规范越来越严格,2019年中国政府网发布了《政府投资条例》,作为政府投资领域的第一部行政法规,使得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有法可依,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是一个历史的范畴,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内容也在不断变化,日益科学化、严密化、系统化,[1] 管理模式也多重多样,本文主要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实施模式中的EPC模式进行一点探讨。 1.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及EPC模式的概念、特点 1.1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概念及特点 所谓政府投资项目即是政府作为投资主体的投资,利用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要包括包括房建类、市政类、医疗设备购置费等公益性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政府投资与其他投资不同,其他投资都会追求高收益高回报,而政府投资项目要改善人民生活、促进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因此,政府投资项目有着比一般项目更严格的项目管理程序。 政府投资项目规模大、额度高、范围广且协调环节多、影响面大,且管理主体较多,从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至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结(决)算,都有不同的部门负责。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可以有效的防范国有资金的流失,提供政府的执行力及公信力。 1.2 EPC模式的概念及特点 1.2.1 EPC模式的概念 EPC模式即交钥匙总承包模式,即发包人与总承包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将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调试服务全部委托给总承包人实施,发包人只负责整体的目标管理及控制,并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将勘察内容加入承包范围。而总承包人则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最终是向发包人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 1.2.2 EPC模式的特点 与传统的施工承包模式不同,采用EPC模式的项目,设计责任由EPC总承包人承担;且在项目招标时,没有完整的设计图纸,仅有“发包人需求”,即发包人对设计及项目的要求,总承包人只能依据自己对招标文件对设计的要求,自行制定设计方案报价;EPC总承包人负责整个工程的设计,设计及深化均由其负责;EPC模式要求总承包单位有较高的施工管理水平。 高风险,高收益,正是因为在项目前期有大量不可预见因素,才更希望利用专业力量去实施,对有能力的EPC承包商也更有吸引力,从某种程度说EPC承包商有足够空间对方案进行合理优化,利用自身专业能力,把方案做到最优,这也是此项承包计价模式带给EPC总承包商的最大动力。[2] 2.政府投资项目采用EPC模式的两种方式特点及风险分析 2.1 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及其实施风险 EPC总承包固定总价是以投资估算或者设计概算为基础,潜在的EPC总承包商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下,综合、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行提交设计、施工方案和报价清单,中标后确定下来的。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总价固定,除招标文件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调价原则外,造价一般不予调整。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在约定合同范围内的量、价风险由EPC总承包商承担,减少了发包人的工程量,可以充分发挥总承包人的主动性。 采用此种合同方式一般是在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完成后,招标时,缺乏清晰的发包计价依据,难以形成价格竞争机制,潜在的EPC 总承包人投标报价相对于施工图招标,相对粗略,报价是否合理,总承包商内部运行机制合理性、适用性等,较难判定。中标的EPC总承包人需对项目的造价、工期、质量、安全全面负责,若合同条款制定不严谨、事项约定不全面,职责关系未完全明确,均会导致变更量大、合同纠纷问题。另外,中标的EPC总承包上可能会将设计进行专业分包,且对设计方案审核不严,而设计人员又不了解现场,仍然会导致设计与施工脱节。 2.2下浮率合同方式及其实施风险 EPC下浮率合同是以投资估算为基础招标,潜在的EPC投标人在此基础上,投下浮率,中标后根据中标下浮率,确定暂定的合同价,合同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竣工图编制等设计内容及工程施工等。中标的EPC总承包人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并编制概算文件,报发包人审批,有发改部门下达最终的概算皮肤文件,最终的工程费用以不得突破概算,并严格在此前提下开展施工工作。 这种合同方式下,前期招投标过程中效率高,因无需投标报价,潜在投标人只需提交资信资料、项目人员配备情况及投标下浮率,但实施过程中问题较多:(1)承包范围从可行性研究之后便开始,招标控制价可以参考的只有项目建议书,投资估算的准确度无法衡量,可能会导致控制价过高或者过低;(2)EPC总承包上投标时无设计方案及投标报价,而工程量却是按实结算,低下浮率中标的EPC总承包单位会倾向于有利于自身的方向设计,通过工程量的调整增加利润,丧失优化方案的积极性,形成变相的“三边”工程,项目成本难以控制,发包人承担大量的工程量风险,控制能力减弱,主动变被动,结算价与暂定合同价相差较大。(3)概算由EPC总承包单位编制后上报审批,待设计概算批复后,以批复概算作为EPC总承包合同价款上限,因政府投资项目最终要移交至需求单位,若EPC总承包单位在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时未完全征求需求单位的意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功能不齐全,需求单位提出增加工作内容,导致实际施工图纸内容增多,

浏阳市城镇体系规划修编说明书

第一章总则 一、规划背景 在2002年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对近几年浏阳城镇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形成了中心城市—中心镇—一般镇—乡集镇的城镇体系结构。浏阳由于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同时城镇发展的条件在最近几年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工业新城的崛起和长浏高速、浏醴高速、大浏高速的建设,给城镇体系规划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鉴此,深入系统地修编《浏阳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是非常必要的。 1、国家实施城镇化战略 在国家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及2020年远景规划中,城镇化已作为我国加速实现现代化的一项重要战略。我国目前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供给与需求处于相对平衡状态,由此产生了拉动经济增长的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激励民间资本进入生产领域成为当务之急。城镇化能有效吸引民间资本进入生产领域,大量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缓解中心城市就业压力,从而极大地提高城镇化水平,繁荣农村经济,提高农村人口生活水平,逐渐缩小城乡差别。就浏阳市而言,其经济发展低于国家平均水平,较东部发达地区差距更大。要实现“后发赶超”的战略目标,就必须走城镇化发展道路,加速工业化进程,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以城镇化促进工业化,实行二者的良性互动发展。 2、市场经济体制日臻完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经济的调控能力相对减弱,经济活动主要靠市场来调节。如何转变职能,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很重要的一点是利用可调控的资源,积极进行产业结构和区域经济布局结构的调整,引导区域经济合理发展,提升区域竞争能力。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科学、合理地进行经济区划规划,有效地组织城镇体系空间结构与规模等级结构,区域经济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 3、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加入WTO的影响 世界经济发展的新动向和国家经济发展的新阶段要求重新审视过去城镇体系规划编制 的理念,用新的规划体现出时代性、前瞻性。中国加入WTO后,中国经济更加全面地融入世界经济。世界经济发展的基本趋势也就必然深刻地影响到我国区域经济的各个部分。其中,重要的启示包括:①重新审视区域发展优势,依托资源优势发展将面临更大的挑战;②以科技革命为先导的新经济迅猛发展,经济发展中的科技储量成为区域发展竞争力的内核;③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都将引起经济分布格局的重组,区域间的合作与联系更加广泛,必须加大开放力度,发展开放型经济;④经济发展的效果评价,已经从片面追求增长速度转变为越来越注重综合效益的最佳,满足区域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是当前发展目标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就国内而言,除了以上4个方面内容之外,强调城镇体系规划要充分体现新的“三化”——即市场化、信息化、生态化,通过加速城镇体系现代化步伐,带动市域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 4、长株潭城市群获准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 浏阳作为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组团,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是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的大好时机。产业是试验区发展的支撑,是“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坚持扩张与升级并举,着力建设大项目、培育大企业、构建大园区、发展大集群,形成以高新技术和现代服务业为龙头、以先进制造业为基础、以循环经济为特色的“两型”产业体系。 5、湖南实施“3+5”城市群建设战略 湖南省提出,要强力推进“3+5”城市群建设。浏阳处于“长株潭”一小时经济圈内,交通便捷,具有得天独厚的经济发展优势。如何把握机遇,充分发挥地理优势,准确定位区域经济,实现区域间经济互补,使浏阳较好地融入“3+5”城市群,驶入经济发展快车道,正是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研究解决的问题。同时,“3+5”城市群建设必须以周边城镇体系为依托,承载其经济辐射力和城市发展的影响力。因此,只有明确目标,加强产业结构的调整,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程序

一、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管理概况 基本建设程序是指建设项目从酝酿、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使用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守的先后次序。这个先后次序是国内外项目建设实践的经验总结,反映了建设工作所固有的客观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是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所以,不管是政府投资项目还是企业投资项目,不管是国内的项目还是国外的项目,他们都在推行或者是自觉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我国在1951年3月由中财委颁布了《基本建设工作程序暂行办法》,规定所有建设项目都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规定进行。此后,随着项目管理实践经验的积累,我国项目建设程序管理制度得到了不断发展和完善。到目前,总体上包括三个阶段的管理制度: 一是项目前期工作阶段。项目单位需要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进行可行性研究、开展勘察设计和施工前期准备等工作。政府主管部门依法对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其中:对政府投资项目,主要进行项目立项审查批复、

可研审查批复、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批复、项目选址及规划许可、项目用地预审及批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批复等;对企业投资项目,主要进行项目核准(或备案)审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审查、项目选址及规划许可、项目用地预审及批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施工许可或者开工报告批复等。 二是项目建设实施阶段。项目单位要按照项目前期审核批复内容及要求,依法组织项目建设实施,并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政府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管,大力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 三是项目竣工投产阶段。项目单位依法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并加强项目运营管理。政府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积极推行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 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分类管理

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市级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项目管理,建立决策科学、投向合理、运作规范、监管严格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提升项目投资质量和效益,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重大工程项目),是指由市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市级政府或投融资平台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工程项目。 第三条重大工程项目范围主要包括:农业、水利、能源、交通、城市公用设施等基础设施项目;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等公益性项目;其他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第四条市投资主管部门负责重大工程项目审批、稽察监督和综合竣工验收;市财政部门负责重大工程项目资金监管、预算审查;市审计部门负责对重大工程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负责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市国土、建设、交通、水利、环保、国资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对重大工程项目进行监.

督管理。 第五条重大工程项目应当建立项目信息共享机制。市相关部门和项目法人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应及时将重大工程项目审批信息和实施进度录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联动监管。 第二章项目决策管理 第六条组织编制三年滚动政府投资计划,构建政府投资项目库。根据投资调控方向、产业发展政策以及规划管理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提出拟入库项目初步建议,报市政府审定,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七条组织编制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市相关牵头部门应健全科学的投资决策机制,对已入选三年滚动政府投资计划的项目成熟度进行筛查,分清轻重缓急,通过专家论证、社会公众参与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开展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于年底前提出重大工程项目年度投资计划草案。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重大工程项目原则上应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 第八条重大工程项目年度投资计划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研究批准后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应当严格执行,未经批准程序,不得变更。 .

天水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天水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改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根据《甘肃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14〕34号)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专项资金、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省政府统一安排的政府性债券和政府性基金的项目,市、开发区和县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的项目,以及市级政府负责偿还或提供还款担保的国外贷款建设项目。 第三条市、县区发展改革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项目的主管部门,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应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职责。 第四条政府投资重点用于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需要政府支持的经济和社会领域。主要包括:(一)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投资项目; (二)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投资项目; (三)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投资项目; (四)重大自主创新、转型升级和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发展项目; (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的其他项目。 第五条政府投资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和特点,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贴息等方式: (一)政府可采取无偿拨款方式直接投资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等非经营性项目; (二)政府可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有收益的经营性项目,投资形成的国有股权、国有股份由政府授权的出资人代表机构行使相应权利; (三)政府可采取无偿拨款等定额补助方式投资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项目; (四)政府可采取补助或贴息方式投资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科技进步、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项目以及节约能源、循环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项目。 政府投资项目符合上述(一)、(二)、(三)款规定的,应当执行项目审批制度,履行审批手续。 第二章项目前期管理 第六条执行审批制度的政府投资项目,发展改革、规划、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要同步下放审批权限,同步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工作流程,加快办理前期手续,提高审批效率。除重大项目或国家另有规定外,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三道"审批程序简化为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两道"程序。 第七条市、县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根据相关部门已批准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前置手续,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单位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办理规划许可、正式用地等手续。 第八条项目单位应当依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进行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超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额百分之十的,要按程序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应当作为项目建设实施和控制投资的依据。

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建议

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 理建议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建议 1、明确界定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内涵和范围 通常界定固定资产投资性质是按项目建设投入资金的性质来区分的。但由于政府性项目不仅涉及面广,而且投入资金的渠道也较多(既有财政预算内安排资金、业主单位预算外资金、向银行贷款以及相关企业垫资等),所以,仅依据建设资金性质来界定项目性质是不全面的,它容易淡化一些项目资金虽是财政资金以外筹集,但最终由政府负债偿还的责任。因此,应按项目的资产权属、性质来区分更为直接和清晰。因为只有国有资产的权属归政府,而其余的资产权属则不属政府。 2、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决策计划和管理 评审中发现,许多建设项目未能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没有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审查、投资估算批复等文件;没有对项目的必要性、经济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的论证;没有经过严格的实地勘察、科学的分析和全面规划;没有对施工图设计方案进行了优化;对投资估算、投资预算的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搞“三边”工程,即边批复,边设计,边施工,导致“三超”现象严重,即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施工过程中随意扩大规模、范围和建设标准,导致工程造价大幅增加。 解决的思路是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逐步实现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计划安排和资金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3、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投资主管部门应在全面征集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通过综合平衡、专家评定、广泛征求意见等过程,遵循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综合平衡的原则,提高决策的科学、民主水平,避免政府性投资项目的随意性和盲目性。逐步建立和实行政府投资项目的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 4、强化项目设计的管理。项目设计深度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大小和工程质量优劣,强化对项目设计深度的管理,优化设计方案,是控制工程造价和提高工程质量的关键。 (1)在设计单位选择上,应积极推行设计招投标办法,通过方案对比,择优选择设计单位。 (2)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优化设计方案,进行二次设计,使其在满足经济、适用、美观和使用功能的同时,以科学的设计控制投资规模,积极推行限额设计,防止在工程设计中任意提高安全系数的设计标准,这样既能保证设计方案先进,又能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3)建设单位应积极与设计单位配合,主动影响设计,参与设计,并采取适当的形式,如设计图纸会审、专家会议论证等,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完善设计方案,优化设计方案,提高设计深度。 5、合理确定投资。首先要加强项目概(预)算编制管理。要借助中介机构或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设计文件或图纸,结合使用功能,对项目概(预)算进行审核,提高概(预)算的严谨性、准确性。防止由于图纸不详、清单编制漏项或者项目特征描述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版)

XX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2019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组织实施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XX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XX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是指使用区本级政府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第三条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

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第四条政府投资遵循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政府投资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应加强对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约束。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 第六条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对 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适当采 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 第七条政府投资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投资实行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的资金使用原则;项目建设 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代建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 理制、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等制度,确保投资效益和工程质量。 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 第八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职责分工: (一)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协调监督等工作。

浏阳市旅游发展SWOT分析及总体开发思路

课程名称:旅游规划概论 任课老师:吴江洲 论文标题:浏阳市旅游业SWOT分析及总体开发思路姓名:任海情 学号: 20093489 专业班级: 09级饭店管理二班 二○一二年三月十日

浏阳市旅游业SWOT分析及总体开发思路 【摘要】:在新的社会经济发展背景下,浏阳旅游业的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在既有的优势和劣势基础上,机遇与威胁并存,为获得浏阳旅游业的整体协调持续发展。本文运用了SWOT分析方法对浏阳市旅游业发展的优势(Strength),劣势(Weaknesses),机遇(Opportunity)和威胁(Threats)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使其在今后旅游业发展过程中能够利用优势,转化劣势,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增强区域旅游发展的整体势力和竞争力,进而为浏阳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借鉴价值和参考意义。 【关键词】:旅游发展文化底蕴游客满意度 一、浏阳市旅游业发展SWOT分析 1、浏阳市旅游业发展优势分析 1.1地理位置优势。浏阳是由湖南省直管的省直管市,处于长沙、株洲、湘潭三市“金三角”地带,距省会长沙60公里,距黄花国际机场40公里,距京珠高速公路50公里,是国家两型社会试验区长株潭城市群的组成部分。 1.2资源优势。浏阳的旅游资源比较丰富且种类比较齐全。有着“湘东明珠”之誉的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是理想的旅游避暑胜地。而天下闻名的浏阳河,则是浏阳地域风情的媚眼,她的婉约灵秀在每一个弯回中荡漾生姿。此外如石霜寺的苍古,浏阳湖的明媚,古风洞的幽深,道吾山的肃穆,无不令人目授神与,如窥天机,若有所悟。除此之外浏阳素以“中国第二大漂流之乡”著称,浏阳有很多大小不一的漂流景点,如大围山漂流、周洛漂流、皇龙峡漂流等。 1.3历史文化优势。一曲《浏阳河》传唱大江南北,浏阳之名蜚声世界。浏阳名人甚多,清末民初,前有谭嗣同、唐才常,后有焦达峰、陈作新,均以身殉国,名垂青史,其中谭嗣同是著名的“戊戍变化”死难“大君子”之一,浩然正气为中外共知;而且浏阳还有许多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曾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胡耀邦,以及王震、宋任穷、王首道等,1955年授军衔时,浏阳县将军共30人;其中上将5人,中将5人,少将20人,而且学时唯一的女将李贞少将,也是浏阳人。而且文化艺术、教育科技、医药卫生及其他名界名人中,浏阳人也数不少,

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号)、《***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市政府令第**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政府投资项目范围 (一)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利用下列资金开展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纳入财政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政府融资以及利用国债的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赠款;使用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权益收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 (二)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及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政府投资项目。 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内容 (一)农业、水利、能源、交通运输、城乡公用设施等基础性项目; (二)教育、文化、卫生计生、体育、社会保障、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防灾减灾等公益性项目; (三)促进欠发达地区发展的重要项目; (四)科技进步、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等国家、省、市重

点扶持的产业发展项目; (五)政府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六)其他政府投资项目。 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成立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受领导小组委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牵头召集、指导、协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协同相关部门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并督促项目推进。发改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规划、年度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项目审批、项目储备管理等综合性工作;财政部门配合发改部门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将具备条件的项目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并按照轻重缓急编入年度政府投资预算;审计部门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经信、国土资源、住建、环保、农业、水利、综合执法、交通运输、海洋渔业、气象、风景旅游、公安消防、人防、卫生计生、教育、国资、监察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政府投资工作。 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一)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 1.制定投资项目中长期规划; 2.规划评审通过后,进入项目储备库; 3.编制下达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 4.编报和审批项目建议书; 5.编报和审批可行性研究; 6.编报和审批项目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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