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投入类(六)财教〔2006〕160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科技投入类(六)财教〔2006〕160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科技投入类(六)财教〔2006〕160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2006年9月30日财政部、科技部财教〔2006〕16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范和加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以下简称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支撑计划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等,围绕《规划纲要》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开展重大公益技术、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

第三条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

一集中财力,突出重点。专项经费要集中用于支持由支撑计划承接的重大技术研究开发与示范应用任务,防止分散使用。对反映产业重大科技需求,具有明确市场应用前景,以产学研结合方式,开展重大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究开发与示范应用,能够明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二分类支持,多元投入。根据项目和课题的特点,专项经费一般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给予支持,积极探索实践贷款贴息、偿还性资助、风险投资等方式,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金参与支撑计划项目实施的作用。

三科学安排,合理配置。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四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和课题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要建立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四条科技部建立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将项目(课题)预算安排情况、项目组织单位和课题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研究人员、承担单位承诺的科研条件等内容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对非保密信息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无偿资助性项目的经费开支范围

第五条对重大公益技术研究开发和重大产业共性、关键技术产业化前阶段

的技术研究开发项目,一般以无偿资助的方式予以支持。

第六条项目经费由课题经费组成。课题经费是指在课题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经费支付的各项费用。

第七条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

(一)设备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二)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

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会议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课题发生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事先报经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同意。

(八)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九)劳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十)专家咨询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支撑计划及其项目、课题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

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执行。

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

(十一)管理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对使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管理费按照课题专项经费预算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核定,核定比例如下:

课题经费预算在1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8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5的比例核定;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核定。

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由课题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

第八条课题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它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第三章无偿资助性项目的预算编制与审批

第九条科技部在对征集项目进行筛选、凝练、整合时,应当同时形成项目概算。

第十条科技部结合项目的综合咨询,对项目概算进行独立的咨询评议。咨询评议结果作为项目立项决策和控制项目总预算的重要依据,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确定立项的项目,项目组织单位组织可行性研究,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当包含项目概算及其分解情况等内容。科技部结合项目可行性论证,对项目概算及其分解情况等内容进行独立论证,作为组织编制课题预算的依据。

第十二条项目组织单位在选择课题承担单位的同时,应当组织课题申报单位编制课题预算。课题预算的编制要求:

(一)课题预算的编制应当根据课题研究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

(二)课题预算编制时应当编制来源预算与支出预算。

来源预算除申请专项经费外,有自筹经费来源的,应当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自筹经费包括单位的自有货币资金、专项用于该课题研究的其他货币资金等。

支出预算应当按照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列,同一支出科目一般不得同时列支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支出预算应当对各项支出的主

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

(三)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课题的,应当同时编列各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经费预算等。

(四)课题预算书应当由课题负责人协助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共同编制。

(五)编制课题预算时,应当同时申明课题承担单位的现有组织实施条件和资源,以及从单位外部可能获得的共享服务,并针对课题实施可能形成的科技资源和成果,提出社会共享的方案。

第十三条课题预算由项目组织单位审核汇总后报送科技部,项目组织单位为地方科技厅(委、局)的,应当商同级财政部门后汇总报送。

第十四条科技部、财政部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课题预算进行评审或评估。科技部建立预算评审专家库,完善评审专家的遴选、回避、信用和问责制度。

第十五条科技部对预算评审或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并按程序公示。对于课题预算存在重大异议的,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复议。

第十六条科技部提出项目(课题)预算安排建议报经财政部批复后,下达项目(课题)预算。批复预算的项目(课题)应当纳入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统一管理,分年度滚动安排。

第十七条科技部根据预算批复,与项目组织单位、课题承担单位签订项目(课题)预算书。项目(课题)预算书是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和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项目(课题)年度预算由科技部按照要求报送财政部。

第十九条财政部批复下达项目(课题)年度预算,并抄送科技部。

第二十条实行招标投标管理的项目(课题),其经费预算的确定按国家招投标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无偿资助性项目的预算执行

第二十一条专项资金的拨付,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经费使用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课题预算执行,一般不予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核批:

一项目(课题)预算总额、课题间预算调整,应当按程序报科技部审核、财政部批准。

二课题总预算不变、课题合作单位之间以及增加或减少课题合作单位的预算调整,应当由课题负责人协助课题承担单位提出调整意见,经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科技部批准。

三课题支出预算科目中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管理费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其他支出科目,在不超过该科目核定预算10,或超过10但科目调整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由课题承担单位根据研究需要调整执行;其他支出科目预算执行超过核定预算10且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课题负责人协助课题承担单位提出调整意见,经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科技部批准。

第二十三条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对专项经费及其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

第二十四条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课题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办理支出。严禁使用课题经费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谋取私利。

第二十五条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课题经费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课题经费下达之日起至年度终了不满三个月的课题,当年可不编报年度决算,其经费使用情况在下一年度的年度决算报表中编制反映。课题决算报告由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会同课题负责人编制。课题决算报告由项目组织单位审核汇总后,于次年的4月20日前报送科技部。

第二十六条在研课题的年度结存经费,结转下一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课题因故终止,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编制财务报告及资产清单,由项目组织单位审核汇总后报送科技部,由科技部组织进行清查处理,结余经费(含处理已购物资、材料及仪器、设备的变价收入)收回原渠道,并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课题实施期间出现课题计划任务调整、课题负责人变更或调动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变更等影响经费预算执行的重大事项,课题负责人、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报项目组织单位及科技部批准。

第二十八条专项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属国有资产,一般由课题承担单位

进行管理和使用,国家有权调配用于相关科学研究开发。专项经费形成的知识

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专项经费形成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学数据、自然科技资源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放共享,以减少重复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五章无偿资助性项目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财政部、科技部对专项经费拨付使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专项财务检查或中期评估。专项财务检查和中期评估的结果,将作为调整项目或课题预算安排、按进度核拨经费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一条项目完成后,项目组织单位应当及时向科技部提出财务验收申请,财务验收是进行项目和课题验收的前提。科技部负责组织对项目和课题进行财务审计与财务验收,财务审计是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二条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通过财务验收:

一编报虚假预算,套取国家财政资金;

二未对专项经费进行单独核算;

三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

四违反规定转拨、转移专项经费;

五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

六未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

七虚假承诺、自筹经费不到位;

八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项目通过验收后,各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及时办理财务结账手续。课题经费如有结余,结余经费收回原渠道,并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科技部应当结合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逐步建立科研项目经费的绩效评价制度。

第三十五条专项经费管理建立承诺机制。课题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课题负责人在编报预算时应当共同签署承诺书,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十六条专项经费管理建立信用管理机制。科技部对项目组织单位、课题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中介机构和评审评议专家在专项经费管理方面的信誉度进行评价和记录。

第三十七条对于预算执行过程中,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专项经费、不及时编报决算、不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科技部将会同财政部予以停拨经费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以终止项目或课题。对于未通过财务验收,存在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科技部、财政部可以取消有关单位或个人今后三年内申请国家科研项目的资格,并向社会公告。同时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贷款贴息

第三十八条对已获得支撑计划含原国家科技攻关计划专项经费支持,且具有明确产品导向或产业化前景,并能形成一定生产能力规模的项目,可以采取贷款贴息的方式继续予以支持。对预期能够自主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第三十九条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

(二)具有科技成果转化和扩散所必须的研发、产业化条件;

(三)该项目已获得一年期以上的银行贷款(包括政策性银行的软贷款,不包括一年以下的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并能够提供贷款合同、银行付息单等材料。

第四十条根据贷款用于项目的实际支出水平,贷款贴息额为当年发生利息额的50,贴息时间不超过3年,贴息总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第四十一条符合申请贷款贴息条件的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向科技部提出申请。科技部、财政部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进行评审评估。重点评价项目的市场前景、社会经济效益、技术创新性、技术可行性、风险性以及申报单位的经营管理水平等。

第四十二条科技部根据评审评估意见,核定贴息金额,报财政部批准后,按照财政资金拨付的有关规定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或项目承担单位。

第七章其他资助方式

第四十三条积极探索其他资助方式,引导社会资金进入科技领域,通过市场机制促进自主创新。其他资助方式主要包括风险投资、偿还性资助等。

第四十四条对已获得支撑计划含原国家科技攻关计划专项经费支持,且具有明确产品导向或产业化前景、并能形成一定生产规模,但未获得金融机构融资支持的应用示范项目,可以采用风险投资或偿还性资助方式继续予以支持。

第四十五条风险投资、偿还性资助的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由财政部、科技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颁布的相关管理办法中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研究成果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研究成果 水利部科技推广项目成果 水泵选型优化技术,是指以水泵选型过程中涉及到的泵站前池、进水池、进水流道、出水流道、出水池和水泵为研究对象,利用现代计算流体动力学(CFD )理论对泵站各部分水流状态和水力损失进行计算,然后根据计算结果对泵站有关结构尺寸进行调整,从而保证泵站各部分处于最优匹配状态,达到水泵运行平稳、整体水力损失最小的目的。 2、使用水泵选型优化技术的意义何在? 有了水泵选型优化技术,就可摆脱传统的以经验公式为主的泵站水力设计方法,使泵站设计向着数字化方向发展,这样,不仅可保证所设计泵站的流态最好、水力损失最小,还能丰富和完善泵站设计理论,使泵站设计水平不断提高。 3、水泵选型优化技术与传统水泵选型技术有何区别? 两种技术的共同点是:都通过计算水泵扬程流量曲线与流道(管路)特性曲线的交点,来确定水泵工作点;不同点是:传统水泵选型技术依靠经验公式计算流道(管路)特性曲线,计算误差较大;对于水泵选型优化技术,采用三维CFD 方法来求解流场,无论流态多么复杂,均可较准确地计算出泵站各组成部分的水力损失,因此,可保证水泵在最优工况点运行。此外,CFD 除了提供水力损失计算结果外,还同时提供三维速度场、压力场分布,可直观地发现泵站各组成部分中哪里有旋涡、哪里有流动分离、哪里流线不光顺,为泵站结构尺寸修改提供直接的依据。 4、什么是CFD 技术? CFD 是上世纪末期开始出现的一种用于求解复杂三维流动的新型工具,目前主要有Fluent 和CFX 软件供使用。它将一个泵站复杂区域内的流体力学连续问题,用数百万个单元离散,然后在单元上求解离散方程组,从而得到各计算节点的速度和压力,再据此计算出任意两个断面间的水力损失。它包括泵站水流区域三维造型、计算网格划分、边界条件和初始 泵站更新改造水泵选型优化技术 ● 前池与进水池优化 ● 进水流道优化 ● 泵段优化 ● 出水流道优化 ● 出水池优化 ? 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 ? 中国农业大学 ? 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技术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 传真: 泵泵站站水水泵泵选选型型优优化化技技术术::概概况况

科技部科技计划管理费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科技部归口管理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费(以下简称“计划管理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四部委《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规定》(国办发[2002]2号)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计划管理费是指为组织实施和管理国家科技计划及其经费而支出的费用,来源于中央财政预算拨款,根据科技计划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按照财政预算和国库支付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制、核定、拨付。 第三条计划管理费按照“集中管理、统一核算、规范使用、勤俭节约”的原则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科技计划管理工作由科技部各有关司局组织实施,根据计划管理工作需要,可委托部属事业单位和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具体实施。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五条计划管理费应当按照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和各科技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预算。 第六条计划管理费预算编制的原则: (一)年度预算,滚动管理的原则。计划管理费预算应当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并将上一年度结余经费纳入本年度资金来源滚动管理。 (二)勤俭节约,实事求是的原则。计划管理费预算应当根据科技计划管理职能和业务工作需要,按照各支出科目的开支标准编制。 第七条计划管理费预算编制的程序: (一)各司局根据计划管理工作任务认真测算,按照计划类别提出需求报条件财务司。 (二)条件财务司汇总计划管理费需求,结合各科技计划管理工作情况,提出计划管理费年度预算安排,报经部务会同意后报财政部核批。 (三)条件财务司根据财政部核批的计划管理费预算,提出计划管理费年度预算具体安排方案,报经部务会同意后通知各司局执行。

第八条核定的计划管理费预算总额一般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按程序重新报批。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九条核定后的计划管理费预算,按照财政国库支付相关要求办理拨付手续。计划管理费直接拨付到部机关专门账户,实行统一管理和核算。 第十条条件财务司负责计划管理费的预算管理和审核工作。部机关财务负责计划管理费的日常核算工作。 第十一条计划管理工作各项支出要在核定的预算范围内严格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合理的开支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计划管理费的开支范围包括规划制定和战略研究、课题立项和预算评审评估、招标和监理、监督检查和验收、财务审计、绩效考评以及根据科技计划管理需要而开展的相关专项工作等支付的费用。 第十三条计划管理费预算设置以下科目:会议费、差旅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审计/评审评估/招投标/重大项目监理费、设备购置费、出版物/文献/信息传播费、其他费用等。 第十四条计划管理费的主要开支标准有: (一)会议费。科技计划管理工作相关会议主要分两类:A类会议是为整个科技计划宏观层面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召开的计划战略研讨会、计划年度会议等;B类会议是科技计划内部各领域组织召开的目标论证会、评审评估会、工作座谈会等。 会议费开支标准见下表: 会议类别 住宿费(元/人天) 伙食费(元/人天) 场租等杂费(元/人天) A类会议 150-220 100-150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国家科技部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 “信息化测绘技术服务体系关键技 术研发与应用” 课题申请指南

附件1: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信息化测绘技术服务体系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 项目课题申报指南 本项目针对信息社会对测绘服务的需求,建成基础地理信息动态变化监测系统、国家基础地理信息集成管理系统、分发服务系统和应用开发示范工程,形成基于遥感影像的变化检测、地图缩编更新等创新性技术成果,以及一批实用化的软件、行业标准。项目成果能够促进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和有效应用,基本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的需要,为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测绘保障提供科技支撑。 项目总体目标: 针对信息社会对测绘服务的需求,研究解决基础地理信息动态更新、数据管理、分发服务等业务方面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初步形成一套信息化测绘服务技术,基本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的需要,为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测绘保障提供科技支撑。具体内容包括:(1)研究基础地理信息变化发现、测定和更新技术方法,开发更新生产所需要的实用化软件系统,为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更新工程提供技术支撑。 (2)基于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GIS软件平台,研究建立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集成管理系统,实现海量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高效管理、分发和应用的业务化运行,提高我国GIS软件应用的整体技术水平。 (3)研究基础地理信息分发服务技术,建立分布式基础地理信息服务系统、网络化的海量影像数据快速浏览系统,为社会提供更加

丰富和方便的基础地理信息服务。 本项目拟支持3个课题,课题实施年限为2007年-2009年共3年。各课题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如下: 课题一:建立基础地理信息动态变化监测系统研究 研究目标: 根据国家基础地理数据库更新生产的实际需求,研究基础地理信息变化发现、测定和更新技术方法及软件系统,包括影像的自动纠正与处理、目标识别、变化发现、综合判调、矢量数据缩编、数据库增量更新等,为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更新提供技术支撑。 研究内容: 1、多源遥感数据融合与信息变化提取系统研究 1)多源地理信息的精确配准 ●新影像与矢量化地图数据的配准 利用广义点摄影测量原理和自动线状地物提取,通过影像自动纠正,实现二者精确配准。 ●多源影像的精确配准 研究不同传感器获得的影像之间、不同几何分辨率的影像之间、不同时相影像之间、原始影像与正射影像之间的配准理论及配准方法。 2)主要地形地物要素的快速识别 拟针对空间分辨率为5~10m的卫星影像和航空影像中的道路、水系、居民地等主要基础地理要素,研究具有已有知识引导的目标智能识别方法。 ●利用已有矢量数据的知识进行道路提取 ●集成多种特征的遥感影像集团式居民地识别 ●利用分类和缓冲区检测在中小比例尺影像中提取水系目标

“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重

工作前准备 ?各分中心需确定该项目的分中心协调员,确定职责和分工 ?了解该项目的意义和任务 ?理解各部分工作环节具体操作 ?查阅相关资料以更深入了解本项目,站在更高角度看待问题?分析哪一种工作方式更适合本院 ?对具体操作人员培训以保证输入数据准确性及工作效率 ?设计简单明了的方式使参与人员了解工作情况---使每一个人均成为管理者

工作开展 ?以简洁方式明了方式展示工作情况 ?使每个参与者了解自己及他人工作情况----互相督促便于检查工作情况 ?专人管理及监察工作 ?良好的科研素质为工作开展奠定基础---积极、主动 ?监察员与具体操作人员建立有效沟通及互动 ?定期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反馈给操作人员 ?工作持续性保证 –使操作人员掌握工作环节,工作进展情况,并把其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的事情去做 –监察员做好前期工作,使操作人员感觉做起来轻松自如,而不是负担

?数据录入登录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7c6125564.html, ?为了保证贵中心登记病例的连续性,请务必填写“金桥工程十二五患者筛查表”,可在线下载( https://www.360docs.net/doc/7c6125564.html, 下载区),在项目组定期向各中心拨款时,需寄回该筛查表,我们将请独立第三方监察公司对筛查表和录入的病例按一定比例进行审核,做为拨款的重要依据

?模式一:1个协调员,1个专职数据录入员 –由分中心项目协调员管理,在分中心中聘用独立的患者录入专职人员(比如退休的科里护士或医生)专门负责病房患者筛选和录入,项目组给予50元/例,分中心可以根据情况,给予适当支付 –优点:不需要临床一线医生参与,效率高,连续性好 –缺点:不同中心聘用独立录入专职人员存在困难,入组病例少的分中心获得的录入费用,难以支付专职录入人员的工资 –适宜分中心:每个月病例数量大的分中心(超过80例可能合适)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 “新一代节能高效连续热处理关键技术研究及示 范” 课题申请指南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二○一○年九月

第一章申请须知 一、项目总体目标 开发新一代节能高效连续热处理关键技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自主设计和建造能力;解决冷轧薄板的快速加热和快速冷却、板形在线测量及控制、采用高效热交换装置实现低温燃烧废气余热利用、带钢高效清洗、清洗液循环利用、冷轧工序废弃物利用等共性技术问题,促进上述技术及设备在国内大型连续热处理机组推广应用;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快速热处理和热轧免酸洗直接冷轧退火热镀锌工艺技术,并实现工业生产;形成年产30万吨以上规模高强钢产品专用生产线,可生产冷轧软钢、双相高强钢、马氏体高强钢、相变诱导塑性钢(TRIP钢)和热镀锌双相高强钢、相变诱导塑性钢(TRIP钢)等,满足汽车、运输、先进制造等产业对高强度钢铁材料的需要,在相关技术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推动我国钢铁产业大型连续热处理技术及设备的发展。 本项目符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中能源重点领域工业节能优先主题、环境重点领域综合治污与废弃物循环利用优先主题,以及制造业重点领域可循环钢铁流程工艺与装备优先主题。 二、申请内容 本项目重点开展连续热处理快速冷却、快速加热、节能高效快速热处理机组设计、高效清洗和清洗液回收利用、热轧板免酸洗直接冷轧还原镀锌、板形仪和电镀锌核心设备国产化、新一代辐射管设计制造、高效热交换装置及低温燃烧废气利用等关键技术研究开发。 本项目研究内容分解为9个课题,包括:

三、申请管理 1、本项目在科技部的指导下,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 2、根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申报、统一评审、优势优先”的原则,通过评审择优选择并落实优势承担单位。 四、项目实施期限及经费来源 本项目实施年限为3年(2011年1月-2013年12月),国拨经费4000万元。 五、申请资格

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请书(格式)

计划类别:科技支撑计划 项目类别:重点项目 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 申请书 项目名称: 经费总额: 万元,其中,申请市财政资助: 万元 项目负责人: 主承担单位: 第二承担单位: 第三承担单位: 联系人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局级主管部门: 申请日期: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制 二〇一四年 填写说明 1. 本申请书及其附件是项目评审、评估、论证的唯一依据。项目申请单 电子邮箱: 传真:

位和申请人必须如实填报,确保项目信息表与资金预算、实施方案中的内容和数据完全一致,并按照市科委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发现申报材料中有弄虚作假或有失诚信的内容,市科委将取消其立项资格。 2. 本申请书适用于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人必须按照“项目征集指南”填写科技计划类别、项目类别及其重点领域的具体名称。 3. 项目信息表主承担单位企业指标中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R&D经费内部支出、R&D经费内部支出强度等统计指标仅限于企业填写。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系统自动提供上年年度统计调查结果,以便于管理部门和评审专家审核;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非工业企业只在经普年度提供市统计局统计调查结果,其他年度不提供,栏中数据均为空。 4. 经批准立项的项目,其申请书将成为项目任务合同书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申请书与任务合同书中不同的内容,以任务合同书为准。 5. 《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请书》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在报送的纸质文件中,至少一份为加盖红色或蓝色印章的原件,以便存档。申请书不需要另行制作封面,不推荐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申请书的内容包括: (1)项目信息表; (2)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预算书; (3)附件(含:发明专利证书、小试成果报告、科技查新报告、样品检测报告以及其它能说明项目技术水平和来源、知识产权归属等的证明材料,承担单位间的合作协议等)。 (4)项目实施方案; (5)专家回避名单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请书模版

申请编号: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请书 所属领域: 所属方向: 项目名称: 推荐单位: 项目申报单位: 项目技术负责人: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二Ο一年月日

项目信息表项目名称 推荐单位 项目申报单位名称主管部门 单位所在 地 省(市、区)组织机构代码 代码 通讯地址邮编 单位类别 □事业型研究单位□大专院校□转制为企业的科研院所 □国有企业□其他所有制企业□其他 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性别□男□女出生年月年 月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所在单位 学位□博士□硕士□学士□其他 职称□高级□中级□初级□其他 联系电话(手机) E-mail 主要参加单 位 (名称、单位性质、组织机构代码) 起始时间年月终止时 间年月 主要研究内 容(300字以 内) 预期成果□关键技术突破□技术集成应用□产业化示范 预期示范/ 推广/产业 化效果(150 字以内) 预期经济/ 社会/环境 效益 产学研联合□是□否 经费需求万元,其中申请国家专项经费万元。

编写提纲 一、项目目标与任务 1.项目目标与任务需求分析 2.项目主要技术难点和重点 二、现有工作基础与优势 1.国内外现有技术、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现状及预期分析 2.项目申请单位及主要参与单位研究基础(已有的研究开发经历,科技成果、科研条件与研究开发队伍现状等) 三、研究内容与考核指标 1.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创新点 2.主要技术指标(如形成的知识产权、技术标准、新技术、新产品、新装置、论文专著等数量、指标及其水平,与国内外同类技术或产品的竞争分析,满足项目所依托的重大工程建设或重大装备研制的需求情况等) 3.预期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如技术及产品应用产业化前景,在项目实施期内能够形成的市场规模与效益,对保障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及提升我国相关产业竞争力的作用等) 4.项目实施中可能形成的示范基地、中试线、生产线及其规模,或对所依托的重大工程建设或重大装备研制产生的作用。 5.人才队伍建设 6.其他考核指标 四、经费需求 项目总投资预算及资金筹措方案。 五、实施机制 1.组织管理措施 2.产学研结合模式

2019贵州省科技支撑计划

2019年度贵州省科技支撑计划 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范围 支持以下领域关键和共性技术研发 (一)农业及农村领域 1.种业 经济动植物、微生物种质资源创新和品种选育,种子种苗、菌种及苗木规模化繁育,畜禽、水产新品种扩繁,合成生物学等。 2.种植、养殖及防灾减灾技术 绿色生态高效栽培技术,重大植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集成研究,畜禽(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和质量控制技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减施增效、土壤修复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防控等技术。 3.农产品及食品加工、储藏与物流 食品标准化、自动化和智能化生产技术和设备,大宗农产品为原料的新用途产品研发,绿色安全的保鲜保质、贮运与物流配送技术和设备,农产品营养价值和危害物质分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评价、检测全程质量控制技术。 4.农用物资、设施装备和农村信息化 生物型杀(抗)菌、杀(抗)虫剂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新型高效环保有机肥,栽培基质的生产技术与产品,适合山区特色的小型化农机具,环保型设施栽培技术与装备,

养殖关键设备的研发,农业农村信息服务技术与产品。 5.林木资源培育及林产加工 林木、观赏植物品种资源筛选和培育,经济林木加工和产业化利用,天然林、人工林的保护、培育及开发利用,森林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林下经济优势产品研究与开发。 (二)工业领域 1.电子信息 (1)大数据:数据融合及中间件、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大数据治理、数据可视化、数据挖掘与面向行业的数据处理分析、公共大数据服务等。 (2)互联网+:面向工业制造研发设计、生产、管理、销售、服务等环节构建的网络化协同平台应用示范,互联网与交通、物流、金融、医疗、教育等领域融合创新。 (3)智能管控:嵌入式系统软件,基于数据与模型驱动的控制,产品设计、工艺和控制软件等。 (4)物联网与云计算:行业物联网,物联网中间件,新型感知技术及传感器,云计算和新一代广域网、移动互联网、泛在网等。 (5)微电子:新型电子器件、微纳芯片及集成电路、微电子器件封装、高性能半导体集成电路、电子器件可靠性、电子芯片等。 (6)智能制造: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应用示范、智能装备与ERP/MES/DCS系统集成、产品全生命周期生产管控和质量安全溯源、机器人及智能自动化生产线、军工装备制造

经费管理办法国家专项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汇总

经费管理办法-国家专项科研经费管 理办法汇总 为理清疑惑,小编汇总了国家专项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供大家参考,且看《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国科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

本办法。 专项经费优先支持国家重点研究基地及优秀团队依托单位承担973计划任务。 第三条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 集中财力,突出重点。专项经费要集中用于支持国家确定的、由973计划承接的重点研究任务,保障其经费需求,避免分散使用。 科学安排,合理配置。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和课题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四条973计划项目预算由课题预算组成。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973计划特点,课题年度预算纳入科技部部门预算管理。 第五条科技部建立科研项目预

算管理数据库,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将项目预算安排情况、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首席科学家、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研究人员、承担单位承诺的科研条件等内容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对非保密信息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课题经费开支范围 第六条课题经费是指在课题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经费支付的各项费用。 第七条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 设备费:是在指课题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消

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以下简称科技经费)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费管理与监督制度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经费监督是指科技部对管理的各类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违纪行为追究责任的工作。目的是规范科技经费管理和使用行为,帮助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制度,实现关口前移、预防为主,更好地为科技计划和专项的顺利实施服务。 第三条科技经费监督的主要服务对象是承担科技部管理的各类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的单位及其合作单位(以下简称承担单位)、项目(或课题,以下统一简称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等。 第四条科技经费监督工作,在财政部、审计署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有关计划和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依法、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组织开展,建立职责明确、措施有力、程序规范的监督管理机制。 第五条承担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在科技经费监督过程中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所属单位(属地单位)承担项目的预算申报、预算执行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六条科技经费的使用遵循承担单位法人负责制的原则。承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负责科技经费的日常管理和使用。承担单位财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经费使用的财务审核和会计核算,保障专项经费规范、合理、有效使用,并自觉接受科技部或其委托的部门和单位组织的监督工作。 第二章监督内容和方法 第七条科技经费监督贯穿科技经费管理的全过程,必须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科技投入类(六)财教〔2006〕160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2006年9月30日财政部、科技部财教〔2006〕16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范和加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以下简称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支撑计划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等,围绕《规划纲要》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开展重大公益技术、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 第三条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 一集中财力,突出重点。专项经费要集中用于支持由支撑计划承接的重大技术研究开发与示范应用任务,防止分散使用。对反映产业重大科技需求,具有明确市场应用前景,以产学研结合方式,开展重大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究开发与示范应用,能够明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二分类支持,多元投入。根据项目和课题的特点,专项经费一般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给予支持,积极探索实践贷款贴息、偿还性资助、风险投资等方式,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金参与支撑计划项目实施的作用。 三科学安排,合理配置。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四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和课题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要建立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四条科技部建立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将项目(课题)预算安排情况、项目组织单位和课题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研究人员、承担单位承诺的科研条件等内容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对非保密信息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无偿资助性项目的经费开支范围 第五条对重大公益技术研究开发和重大产业共性、关键技术产业化前阶段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样例-单位制订的)

XXX中心 国家科技支持计划课题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为保障我中心承担的科研项目的顺利验收结题,完善中心科研项目财务报账流程,结合国家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规定,明确课题经费开支内容,制定本办法。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设备费 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 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1、预算编制中应当注意严格控制设备购置,仪器设备选型应在能够完成课题任务的前提下,尽量选择性能价格比最佳的仪器设备,鼓励共享、试制、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确有必要购买的,应当对拟购置设备的必要性、现有同样设备的利用情况以及购置设备的开放共享方案等进行单独说明。 2、预算购置或试制单台仪器设备价值达到或超过10万元时(包括用自筹经费购置或试制的仪器设备),依据《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购买。预算购置(试制)单台仪器设备价值达到或超过100万元人民币时,还应该按照要求编报大型设备申请书。单台或成套

仪器设备价格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按财政部、科技部等相关部门有关要求对其实施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工作。原则上,不得使用专项经费购置或试制基建设备和生产性设备。 3、预算购置或试制单台仪器设备价值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下时,需要在设备费明细表中填写预算总数,并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预算依据。原则上,专项经费不宜大量列支实验室必备的常规通用和办公设备,如果作为少量实验室设备更新预算数量不宜过大,且应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其预算理由和测算依据。 4、设备租赁费是指课题研究过程中需要租赁使用承担单位以外其他单位的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使用属于承担单位支撑条件的设备不得在专项经费中列支设备租赁费。对设备费中的租赁改造费预算,需要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预算依据。 5、专项经费原则上不允许列支办公室、实验室的维修改造费,但对于为了新增设备安装使用的需要而对实验室进行的小规模维修改造支出可以在“其他支出”中列支,同时要在预算说明中详细说明维修改造与新增设备的关系并列示相关支出明细。 6、与专用设备同时购置并与之配套的备品备件,应纳入设备费列支;单独购置的相关备品备件,应纳入材料费列

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请书与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请书范文汇编

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请书与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请书范文汇编 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请书 申请编号: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请书所属领域:所属方向:项目名称:推荐单位:项目申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二Ο一四年月日项目信息表编写提纲一、项目目标与任务1.项目目标与任务需求分析2.项目主要技术难点和重点二、现有工作基础与优势1.国内外现有技术、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现状及预期分析2.项目申请单位及主要参与单位研究基础(已有的研究开发经历,科技成果、科研条件与研究开发队伍现状等)三、研究内容与考核指标1.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创新点2.主要技术指标(如形成的知识产权、技术标准、新技术、新产品、新装置、论文专著等数量、指标及其水平,与国内外同类技术或产品的竞争分析,满足项目所依托的重大工程建设或重大装备研制的需求情况等)3.预期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如技术及产品应用产业化前景,在项目实施期内能够形成的市场规模与效益,对保障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及提升我国相关产业竞争力的作用等)4.项目实施中可能形成的示范基地、中试线、生产线及其规模,或对所依托的重大工程建设或重大装备研制产生的作用。 5.人才队伍建设6.其他考核指标四、经费需求项目总投资预算及资金筹措方案。 五、实施机制1.组织管理措施2.产学研结合模式3.知识产权与成果管理及权益分配六、项目风险分析及对策七、有关附件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或文件等。 八、有关声明项目技术负责人声明声明: 1.本人已完全理解申报指南的要求,并按指南要求进行申报;

2.本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本申报材料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4.本申报材料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剽窃的情形。如有不符,愿意承担相关后果并接受相应的处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篇二: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请书(格式)。 计划类别: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类别:重点项目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申请书二〇一四年填写说明1.本申请书及其附件是项目评审、评估、论证的唯一依据。项目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必须如实填报,确保项目信息表与资金预算、实施方案中的内容和数据完全一致,并按照市科委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发现申报材料中有弄虚作假或有失诚信的内容,市科委将取消其立项资格。 2.本申请书适用于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人必须按照“项目征集指南”填写科技计划类别、项目类别及其重点领域的具体名称。 3.项目信息表主承担单位企业指标中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R&D经费内部支出、R&D经费内部支出强度等统计指标仅限于企业填写便于管理部门和评审专家审核; 4.5.A4(1(3(4)项目实施方案; (5)专家回避名单 篇三:科技支撑项目申请书样本。 说明1、此样式文件用于辅助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请书,项目申报以系统生成的申请书为准。2少于3、申请书样式文件中的“重点领域”“优先方向”请参考 《20**。4选项形式提供,需要在申报系统中选择。计划类别:天津市科技支撑计划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 日期:2017年09月29日来源:科技部 国科发资〔2017〕2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保障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组织实施,规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的预算编制和评估,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6〕113号),以及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我们制定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编报指南》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预算评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科技部 2017年8月29日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编报指南 第一节项目(课题)预算的概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由若干目标明确、边界清晰的重点专项组成,重点专项下设项目,项目可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下设课题。 重点专项项目实行预算管理。经过批复的项目预算,将作为任务书签订、资金拨付、预算执行、财务验收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由课题预算汇总形成。负责项目预算申报工作的项目牵头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参与单位(以下统称“承担单位”)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项目牵头单位负责协调各课题承担单位编报课题预算,课题承担单位负责组织课题参与单位以课题为单元编报课题预算,在此基础上,由项目牵头单位审核、汇总提交项目预算。 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由收入预算与支出预算构成。收入预算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包括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和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对于其他来源资金,应充分考虑各渠道的情况,不得使用货币资金之外的资产或其他中央财政资金作为资金来源。支出预算应当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来源分别编列,并与项目研究开发任务密切相关。本指南主要规范中央财政安排的重点研发计划资金,其他来源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和相关资金提供方的具体要求编列。 第二节项目(课题)预算的政策依据和编报原则、总体要求 一、政策依据和编报原则 1.项目(课题)预算的政策依据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6〕113号)、《关于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财科教〔2017〕6号)等相关制度。 2.项目(课题)预算的编报原则 (1)项目(课题)收入预算由中央财政资金预算和其他来源资金预算构成,其他来源资金预算包括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因资金来源各有不同,在编报预算时要结合项目(课题)任务实际需要以及资金来源方的要求编制预算,做到全面、完整、真实、准确填报,不得虚假承诺配套。 (2)项目(课题)支出预算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应符合《资金管理办法》及国家财经法规的规定。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专项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意义和必要性 我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巨大,以PM2.5和O3为特征的大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大范围重污染天气频发,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提出要像对贫困宣战一样,坚决向污染宣战。2014年国务院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特别强调了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支撑的要求。 然而我国大气污染来源多样、成因复杂,大气污染防治需要从重霾天气的应对向大气PM2.5和臭氧的协同防控转变,控制技术重点需要从以往末端治理为主向全过程控制转变,管理技术要求从城市向区域尺度的空气质量监管转变,这些都对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提出了新的迫切的需求。 二、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自上世纪美国洛杉矶光化学烟雾和英国伦敦煤烟污染事件之后,发达国家经历了漫长的治污历程,通过建立严格的监测-减排-核查-评估等管理机制和支撑技术体系,不断升级空气质量标准和污染排放标准,实施全过程的污染综合治理,实现

了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从国内情况看,近年来,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科技取得了长足进步,开展了污染成因解析、污染源头治理、污染监测预警等核心关键技术研究,建立了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技术示范区,相关技术成果在北京奥运会、广州亚运会、北京APEC会议等活动中得到应用,积累了短期保障城市空气质量的宝贵经验。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正在实施被称为“史上最为严厉”的大气污染治理行动计划,面对严峻的污染形势和艰巨的治理任务,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科技支撑能力亟待加强,全面提升我国大气污染科学认知能力、源头治理能力和决策支撑能力。 三、现有工作基础 “十二五”期间,各部门、地方相继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科研的支持,科技部、环境保护部制定了《蓝天科技工程“十二五”专项规划》,实施了“蓝天科技工程”、“清洁空气研究计划”等专项工作,中科院启动了“大气灰霾追因与控制”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在广大科学研究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批标志性科技成果,形成了以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为核心的科技创新平台,培养了一批经验丰富的高水平人才队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科研工作。2014年4月,按照国务院研究部署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支撑工作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范和加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以下简称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支撑计划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等,围绕《规划纲要》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开展重大公益技术、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 第三条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 (一) 集中财力,突出重点。专项经费要集中用于支持由支撑计划承接的重大技术研究开发与示范应用任务,防止分散使用。对反映产业重大科技需求,具有明确市场应用前景,以产学研结合方式,开展重大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究开发与示范应用,能够明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二) 分类支持,多元投入。根据项目和课题的特点,专项经费一般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给予支持,积极探索实践贷款贴息、偿还性资助、风险投资等方式,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金参与支撑计划项目实施的作用。 (三) 科学安排,合理配置。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四) 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和课题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要建立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四条科技部建立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将项目(课题)预算安排情况、项目组织单位和课题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研究人员、承担单位承诺的科研条件等内容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对非保密信息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无偿资助性项目的经费开支范围 第五条对重大公益技术研究开发和重大产业共性、关键技术产业化前阶段的技术研究开发项目,一般以无偿资助的方式予以支持。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验收材料模板

密级: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项目验收材料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起止时间: 项目组织单位: 验收时间: 科技部业务主管司:

密级: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项目执行情况验收自评价报告 (格式)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起止时间: 项目组织单位(盖章): 申请验收时间:

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组织单位 项目课题参与单位情况参与单位数:个。其中: 1.事业型研究单位个 2.其他事业单位个 3.大专院校个 4.企业个 5.转制为企业的科研院所个 5.其他个 参加研究工作人员 总数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初级职称人中级职称人其他人员人投入研究的工作量:人月 培养人才取得博士学位人取得硕士学位人 项目已取得的成果新产品(或农业新品种)、新材料、新工艺、新装置、计算机软件等项发表科技论文篇,其中向国外发表篇;出版科技著作部万字。申请国内专利项,其中申请发明专利项; 申请国外专利项,其中申请发明专利项。 获得国内专利授权项,其中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项; 获得国外授权专利项,其中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项。 研制技术标准:国际标准项,国家标准项,行业标准项 完成技术标准:国际标准项,国家标准项,行业标准项 成果应用数项;成果转让数项,成果转让获得收入万元。获得国家科技奖励项,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项。 项目经费总经费:万元;其中,支撑计划拨款:万元。 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E-mail

主要内容 一、项目的目标、任务及主要考核指标(应与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项目批复文件内容一致。如在项目执行中有调整的,应说明调整情况并附相关批准文件。) 二、项目执行情况评价 1.项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应项目批复的主要考核指标,逐一说明各项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 2.项目取得的成果及创新性(说明取得的重大创新成果,取得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技术标准、产品市场准入情况、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以及建成的试验基地、中试线、生产线等情况。) 三、成果转化、产业化情况以及所取得的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成果推广应用前景的评价(通过成果转化或技术转让直接获得的经济收益;通过新产品、改进原有工艺而产生的产量或销售增长;在国家重大工程建设或重大装备开发中发挥的作用;对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区域发展,或社会发展发挥的作用;对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作用;对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国际市场竞争力的作用等。) 四、计划制定、课题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后评估 五、经费决算和经费使用评价 六、组织管理经验(侧重评价科技工作面向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经验,产学研联合机制与模式等。) 七、存在问题及对策

《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等,科技部制定了《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是科技部第一个专门规范科技经费监督管理工作的制度规定,明确了科技经费监督工作的定位,规定了科技经费监督的主要内容,提出了科技经费监督工作中采用的六种监督方法,细化了科技经费监督的组织实施方式和程序,并针对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详细规定了处理处罚措施。 《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有助于强化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使用单位和科研人员遵守财经纪律的意识,促进单位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和改进科技经费管理工作,规范使用科技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页脚内容1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以下简称科技经费)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费管理与监督制度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经费监督是指科技部对管理的各类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违纪行为追究责任的工作。目的是规范科技经费管理和使用行为,帮助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制度,实现关口前移、预防为主,更好地为科技计划和专项的顺利实施服务。 第三条科技经费监督的主要服务对象是承担科技部管理的各类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的单位及其合作单位(以下简称承担单位)、项目(或课题,以下统一简称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等。 第四条科技经费监督工作,在财政部、审计署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有关计划和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依法、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组织开展,建立职责明确、措施有力、程序规范的监督管理机制。 第五条承担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在科技经费监督过程中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所属单位(属地单位)承担项目的预算申报、预算执行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六条科技经费的使用遵循承担单位法人负责制的原则。承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负责科技经费的日常管理和使用。承担单位财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 页脚内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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