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互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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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互惠制度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20 )届

题目:论互惠制度

系别:工商管理系

专业:

学生姓名:学号:

指导教师:(小三宋体)职称:(小三宋体)

完成时间:20 年月日

成绩:

论互惠制度

论互惠制度

摘要:人类的相互依赖性及合作关系产生了大量的互惠制度,而互惠制度也是制度分析的微观基础。本文从互惠制度的内容、互惠的起源、互惠模型以及互惠的运用四方面对互惠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和分析。研究互惠制度不仅仅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任务,也是其它各个学科的共同任务。对于互惠制度的深入研究,有利于我们克服新古典经济理论的局限性。

关键词:互惠制度;直接互惠:间接互惠:强互惠:合作:博弈

关键词:互惠制度;直接互惠:间接互惠:强互惠:合作:博弈

On Principle of Reciprocity system Abstract: Interdependence and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human system generated a lot of reciprocity, and micro-system is the basis of mutual institutional analysis.From the contents of reciprocity system, the origin of reciprocal and mutually beneficial use of the model as well as the four face reciprocal system for a detailed discussion and analysis.Research reciprocal system is not just the task of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but also the common task of each of the other disciplines. For in-depth study of reciprocity system will help us to overcome the limitations of neoclassical economic theory.

Keywords: reciprocal system; direct reciprocity;indirect reciprocity:;strong reciprocity;cooperation game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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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摘要....................................................................................................................... II Abstract ................................................................................................................ III 目录...................................................................................................................... I V 一、互惠制度的内容 (5)

(一)互惠制度的概念 (5)

(二)互惠制度是制度分析的微观基础研究。 (6)

二、互惠制度的形成 (7)

三、互惠模型 (9)

(一)直接互惠模型 (9)

(二)间接互惠模型 (10)

1.基于“形象分”策略的间接互惠模型 (11)

2.基于“名声”策略的间接互惠模型 (11)

(三)强互惠模型 (12)

四、互惠的应用 (14)

(一)互惠在酒桌上的应用 (14)

(二)互惠在销售中的应用 (15)

(三)互惠在网页中的应用 (16)

参考文献 (19)

一、互惠制度的内容

(一)互惠制度的概念

互惠,从字面上理解就是相互之间都可以获得好处、恩惠。

互惠行为,它可以说是一种人类的本性。一个人如果从他人那里获得了物或帮助,那么他一定会对给予的一方加以回报。正是由于人类相互依赖性以及合作关系的普遍存在,社会上才会产生了大量的互惠制度。何为互惠制度?马林诺夫斯基曾经说过:“所谓互惠制度,无非就是一种双方共同承担义务的制度,其中一方做出给予行为后,被给予的另一方必须给予相应的回馈,当然,一方的欺骗行为也会导致另一方与之断绝关系。”互惠行为的动机不是个人私利,而是害怕在社会上受到轻视、排斥或降低声誉与丧失身份。[1]古时候有一句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它就恰恰很好地体现了这样一种互惠性。

许多人会把互惠和交易这两个概念混淆起来,虽然互惠和交易都是一种交换行为,但是,两者是有着本质区别的:第一,互惠双方地位不一定平等但是关系牢固,通过交换,双方关系得到强化,而交易双方地位平等,关系不牢固,交易完后就结束。第

二、互惠交换不等价,而交易必须是等价交换。第三、互惠中的

帮助和回报不同时进行,而交易双方行为是同时进行的。第四,互惠的目的不完全为了个人利益,而交易纯粹是为了个人利益。

(二)互惠制度是制度分析的微观基础研究。

在制度分析研究过程中,无论是正式制度还是非正式制度,其实都涉及到互惠制度是如何形成的这一问题。而制度实际上反映的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某种或者某些关系,这种或者这些关系既可以体现为共同的利益关系,也可以体现为一种包含冲突的利益关系。

二、互惠制度的形成

可以这样说,自从人类社会开始有交换活动以来,互惠行为就开始了。因为交换本身就是互惠互利的,只有双方都认同对方所持有物的价值时,才可能形成交换活动。这样讲,交换它是有价值尺度这一概念的。讲到互惠的起源,有这样一个事例:据说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有一种德国特种兵的任务是深入敌后去抓俘虏回来审讯。当时打的是堑壕战,大队人马要想穿过两军对垒前沿的无人区,是十分困难的。但是一个士兵悄悄爬过去,溜进敌人的战壕,相对来说就比较容易了。参战双方都有这方面的特种兵,经常派去抓一个敌军的士兵,带回来审讯。有一个德军特种兵以前曾多次成功地完成这样的任务,这次他又出发了。他很熟练地穿过两军之间的地域,出乎意料地出现在敌军战壕中。一个落单的士兵正在吃东西,毫无戒备,一下子就被缴了械。他手中还举着刚才正在吃的面包,这时,他本能地把一些面包递给对面突然而降的敌人。这也许是他一生中做得最正确的一件事了。面前的德国兵忽然被这个举动打动了,并导致了他奇特的行为——他没有俘虏这个敌军士兵回去,而是自己回去了,虽然他知道回去后上司会大发雷霆。

这个德国兵为什么这么容易就被一块面包打动了呢?人的心理其实是很微妙的。人一般有一种心理,就是得到别人的好处或好意后,就想要回报对方。虽然德国兵从对手那里得到的只是一块面包,或者他根本没有要那个面包,但是他感受到了对方对

他的一种善意,即使这善意中包含着一种恳求。但这毕竟是一种善意,当很自然地表达出来时,在一瞬间打动了他。他在心里觉得,无论如何不能把一个对自己好的人当俘虏抓回去,甚至要了他的命。

这个德国兵不知不觉地受到了心理学上“互惠定律”的左右。

这种得到对方的恩惠,就一定要报答的心理,就是互惠定律,这是人类社会中根深蒂固的一个行为准则。②

准确来说,互惠制度的建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然为人类立法”时期的互惠制度。这个阶段的合作、互惠及相应的习俗、规范使人类在物种的生存竞争中具有最大的优势。

(二)“个人为社会立法”时期的互惠制度。这个阶段的合作、互惠及相应的习俗、规范受地理、气候等的影响会表现出区域及民族性的差异。

(三)“社会为个人立法”时期的互惠制度。这个阶段的合作、互惠及制度受到国家、司法制度的影响。可以说,这个阶段的互惠制度形成最为复杂,涉及到的因素也最繁多。

可以这样说,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互惠制度的起源的机制及特点都是有很大差异的。研究互惠制度的起源涉及到很多学科,所以对它的深入探讨还有赖于跨学科的帮助。

三、直接互惠是指个人愿意承担一定的成本(或适应性损伤)去帮助那些善待自己的人,愿意以一定的成本(或适应性损伤)去惩罚那些亏待自己的人。直接互惠关系通常只发生在关系十分紧密的人群之中。互

惠模型

三、互惠模型

(一)直接互惠模型

直接互惠是指个人愿意承担一定的成本(或适应性损伤)去帮助那些善待自己的人,愿意以一定的成本(或适应性损伤)去惩罚那些亏待自己的人。直接互惠关系通常只发生在关系十分紧密的人群之中。

提到直接互惠模型,就不得不涉及到一个模型,那就是“囚徒困境”。这是在1950年,由美国兰德公司所提出的博弈论模型。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两个嫌疑犯在作案后被警察抓住,分别关在不同的屋子里接受审讯。警察知道两人有罪,但缺乏足够的证据。警察告诉每个人:如果两人都抵赖,各判刑一年;如果两人都坦白,各判八年;如果两人中一个坦白而另一个抵赖,坦白的放出去,抵赖的判十年。于是,每个囚徒都面临两种选择:坦白或抵赖。然而,不管同伙选择什么,每个囚徒的最优选择是坦白:如果同伙抵赖、自己坦白的话放出去,不坦白的话判一年,坦白比不坦白好;如果同伙坦白、自己坦白的话判八年,不坦白的话判十年,坦白还是比不坦白好。如果两个嫌疑犯都选择坦白,各判刑八年。如果两人都抵赖,各判一年,显然这个结果好。可是,囚徒到底应该选择哪一项策略,才能将自己个人的刑期缩至最短?两名囚徒由于隔绝监禁,并不知道对方选择;而即使他们能交谈,还是未必能够尽信对方不会反口。就个人的理性选择而言,检举背叛对方所得刑期,总比沉默要来得低。

三、这场博弈的纳什均衡,显然不是顾及团体利益的帕累托最优解决方案。以全体利益而言,如果两个参与者都合作保持沉默,两人都只会被判刑1年,总体利益更高,结果也比两人背叛对方、判刑8年的情况较佳。但根据以上假设,二人均为理性的个人,且只追求自己个人利益。均衡状况会是两个囚徒都选择背叛,结果二人判决均比合作为高,总体利益较合作为低。这就是“困境”所在。互惠模型

这场博弈的纳什均衡,显然不是顾及团体利益的帕累托最优解决方案。以全体利益而言,如果两个参与者都合作保持沉默,两人都只会被判刑1年,总体利益更高,结果也比两人背叛对方、判刑8年的情况较佳。但根据以上假设,二人均为理性的个人,且只追求自己个人利益。均衡状况会是两个囚徒都选择背叛,结果二人判决均比合作为高,总体利益较合作为低。这就是“困境”所在。

其实,类似于囚徒困境的例子,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也是存在的。

著名作家三盅说过:“我们学习宏观经济学的时候必定会学习博弈论,学习博弈论就必定涉及“囚徒困境”模型,而我一直认为,在所有市场博弈模型中,“囚徒困境”是最为接近心理学的一个,也是最能揭示善恶的一个,更是最能体现集体智慧的一个,选择背叛还是合作,始终是它不变的主题。”

(二)间接互惠模型

1987年,亚历山大的著作《道德系统的生物学》提到了这样一个概念——间接互惠。所谓的间接互惠,就是个体不期望从他(她)的直接受惠者(正面的或者负面的)那里得到回报,而从其他人那里得到回报的概念。间接互惠虽然在理论上可以通过名誉的传播在关系纽带较为松散的现代大型社会中发挥更多的作用,但是它在现实社会中会受到名誉和信息传播机制以及被惩罚者所受损失的限制。

要想理解间接互惠的概念,有两个极具有代表性的模型:

三、假设在一个人口中,博弈者被两两随机选择进行分配,期中一个被选为施惠者,另一个被选为受惠者,施惠者以成本c来帮助受惠者,使之得到收益b(b>c)。如果施惠者不帮助,那么两个人的收益都为0。每个博弈者都有一个形象分,形象分为好的或坏的,如果施惠者选择帮助,那么他的形象是好的,反之。受

惠者的形象分不变。互惠模型

1.基于“形象分”策略的间接互惠模型

假设在一个人口中,博弈者被两两随机选择进行分配,期中一个被选为施惠者,另一个被选为受惠者,施惠者以成本c来帮助受惠者,使之得到收益b(b>c)。如果施惠者不帮助,那么两个人的收益都为0。每个博弈者都有一个形象分,形象分为好的或坏的,如果施惠者选择帮助,那么他的形象是好的,反之。受惠者的形象分不变。

同时,Nowark和Sigmund还在原有模型的基础上引入不完全信息,即假设个体以q(0

2.基于“名声”策略的间接互惠模型

模型的设定与之前的相同,这里的“名声”辨别者与上面的“形象分”辨别者相似,但也与区别:当观察到背叛时,后者不加以区分。

该模型也被引入了不完全信息0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对于间接互惠模型的建立有重大贡献,这种人类美德也向建模的技术发起了挑战。作为人类特有的一种行为,间接

三、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对于间接互惠模型的建立有重大贡献,这种人类美德也向建模的技术发起了挑战。作为人类特有的一种行为,间接互惠行为涉及到名誉的评估、流言、信息不完整等等深奥的智慧和复杂的心智。如何在模型中有效体现和操纵这些变量是一个很具有挑战性的问题。②互惠模型

互惠行为涉及到名誉的评估、流言、信息不完整等等深奥的智慧和复杂的心智。如何在模型中有效体现和操纵这些变量是一个很具有挑战性的问题。②

(三)强互惠模型

强互惠是指在一个群体中,当所有成员都可以从相互遵守规范中获益时,个人会遵守规范并惩罚那些违反规范的人,即使他们的适应性与那些不遵守规范和/或不惩罚违规者的人相比会承担一定的损失,他们也会如此行事。强互惠更容易在群体规模较小,且具有某些共同目标的组织中被观察到。

在政府型强互惠模型中,政府可以利用合法性权力对卸责者给予有效的惩罚,同时,政府中具体职能部门也有“强互惠锻炼”机会来建构和不断更新相关知识,从而为社会制度的演化提供保证。然而,我们也注意到,一旦强互惠者职业化就会产生强烈的建构主义的精英行为倾向,制度演化可能从自发演化的内生型被导向为强制主导的外生型,或者内生与外生相互约制的混合型。生物学家LeDoux把心智从无意识状态到意识状态的过程描述为一个连续谱系,在意识出现之前,演化主要是“天演”——物竞天择,而当意识涌现出来之后,就出现“有意识演化(volitional evolution)”。社会公众对于政府的制度变迁行为方式有明确的认知,因此社会公众的制度演化选择必须体现这种认知,在政府认同的框架内或者边缘选择有意识的演化方式和途径,这类似于Buchanan and Vanberg所表述的“宪法约束下的制度

三、在政府型强互惠模型中,政府可以利用合法性权力对卸责者给予有效的惩罚,同时,政府中具体职能部门也有“强互惠锻炼”机会来建构和不断更新相关知识,从而为社会制度的演化提供保证。然而,我们也注意到,一旦强互惠者职业化就会产生强烈的建构主义的精英行为倾向,制度演化可能从自发演化的内生型被导向为强制主导的外生型,或者内生与外生相互约制的混合型。生物学家LeDoux把心智从无意识状态到意识状态的过程描述为一个连续谱系,在意识出现之前,演化主要是“天演”——物竞天择,而当意识涌现出来之后,就出现“有意识演化(volitio互惠模型

演化(constitutionally constrained evolution)”。另一方面,政府对于其权力的合法性来源于社会公众对其强互惠行为的期望和委托这一事实也有充分的认知,因此制度的“理性设计”必须考虑到社会公众的自发演化状态,如果设计的制度与之一致,便会推进得顺利,但若与之相悖,就会显得相当艰巨,最后可能会被拖离其原先的设计目标,从而被锁定在低效率状态中。因此,制度演化在这样的博弈中,沿着点状均衡的非线性路径发生。③

四、互惠的应用

如今,互惠制度被广泛应用,互惠已经成为人类交往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一)互惠在酒桌上的应用

有句话:将欲取之,必先予之。中国的语言一直都被认为是博大精深的,就单单一句“我干了你随意”就显得话中有话,高深莫测。劝酒词形形色色,林林种种,不胜枚举,但是往往这一句“我干了你随意”确是最最好使的。区区一句话,劝说别人干掉杯中之酒的几率就达到了百分之七十以上,是什么原因使得这句话如此管用呢?第一种:说“我干了你随意”是客套性的。就像平常我们和朋友一起进入会场,总会抬手说:你先请,对方也会:你请。然后,一饮而尽。这是礼节性的,很少会有人一步跨入的。第二种:说“我干了你随意”是真心的,对方是初次进面。但很多场合下,初次见面的中国人不肯受人恩惠的。所以,也是一同干掉。因为欠什么不能你人情。第三种:说“我干了你随意”发自内心,对方是兄弟、同事、同窗一类好友。很多人仍是酒杯见底。因为既是好友,你看得起我,我就不能“摘面儿”,丢什么不能丢面子。第四种:说“我干了你随意”情况较为复杂,但大多数情况下,仍能起到很好的劝酒效果:在众目睽睽下“我干了”,而在大家的注目礼中“你随意”是相当尴尬的一件事。不情愿,也得喝。

这就是互惠原理在酒桌上的应用。

(二)互惠在销售中的应用

互惠在销售过程中同样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能好好地利用好这一点,就可以大大地提高销售的成功率。首先,要累加客户的负债感。我们在做销售的时候经常会遇到客户的拒绝,有很多销售人员遭到拒绝的时候就离开了,这样做是对客户资源的极度浪费。如果客户不理我们或者讨厌我们,我们就不和他们交流吗?当然不是的,这样做我们销售的意义就没有了。这个时候我们不要考虑客户是什么态度,我们要做的是不断的累加客户的负债感,当客户的负债感大到一定的地步时他自然会给我们谈的。当我们在和客户交流不畅的时候,我们要做的不是退步而是不断的增加对方的负债感。

其次,先舍后得。先要给予然后再要,说到给予,可能很多销售人员会想到了送礼,其实不尽然,送礼只是其中的一种,还有很多不花钱又能打动客户的方法,比如说给客户带去快乐、帮客户解决问题等,这些都是能打动客户的。不管给予什么,一定都是先给后要。直接让客户买产品是很难达成交易的。成交的关键是销售人员在成交前做足了工作,通过不断的给予,为后来的成交扫平道路,进而大大的提升了成交的机率。

最后,先大后小。先大后小是我们说服客户的一种方法,我们先提出较大的,对方极可能拒绝的请求,当对方拒绝后,我们再提出小一些、较合理的请求,这样对方会感觉到你做出了让步,他也会做出相应的让步,这就使他答应你第二个要求的机率比你直接提出第二个要求要大得多。就好比你给一位偏胖的女顾客销售裤子,你先拿一条

比顾客说出尺码大一个号的裤子让她去试穿,她穿着大了,之后再拿她说的那个尺码,刚好合适。对于这多此一举做法,你千万不小看,它能够使你销售掉这条裤子,因为女人都爱美的,特别是肥胖这个问题,是很多女人所烦恼的事情,你这么做了,会让她觉得自己不胖,进而对裤子满意,达到成交生意的效果。

在做销售的时候首先要知道能给客户什么,才能知道我们能从客户那里得到什么。不要一开始就跟客户谈产品,那么让客户产生厌烦,要先做铺垫,要通过铺垫提高客户的兴趣,通过铺垫赢得客户的信任,通过铺垫提高客户的欲望,最后再推销你的产品,这样就会使成交率大增,这就是互惠的作用。

(三)互惠在网页中的应用

移动应用和网站也可以从互惠原则中获益。许多应用在用户预览到任何内容之前,就要求用户登录,阅读完整的说明,让用户授权使用位置信息,或者订阅通知。最初体验就附带任何要求都会加重用户负担,让用户起疑,让他们不愿意合作。如果应用能让用户直接开始会好很多。一旦用户找到了应用的价值,他们更可能相信它,也更有可能在回馈的心理作用下接受类似要求。

例如,在下载完应用后,IOS用户将会收到一个弹出层询问他们是否接受推送通知。大错特错!此时此刻,用户完全不了解他们是否喜欢这个应用,他们是否会使用它,或者他们收到的内容是否有意义。询问用户是否接受推送信息是很讨厌的–用户在这个阶段的第一反

应大多是“否”。用户需要先与应用建立某种关系,看看它是什么,然后才决定是不是可以相信它并接受推送信息。

在用户探索完应用后,你才可以询问他们是否接受特殊事件通知。(但是要明确告知他们会收到什么通知内容;否则你会有骚扰用户的风险,用户会因为收到他们不需要的通知而远离你的应用。)

很多应用会在真正需要之前要求使用用户地理位置。例如,Expedia 完全没有理由在首页就要求地理位置授权,用户此时还没开始任何探索。用户可能需要搜索与当前位置不同的地点,在不需要的时候询问这些信息会减少用户对应用的信任。(特别是最近常出现隐私丑闻,用户会担心任何心怀不轨的窥探性问题。)

Epicurios仅在用户轻击声音控制按钮的时候弹出麦克风使用授权。在这样的情景下,用户才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才明白为什么应用需要授权。在用户没有建立应用的工作心理模型之前,应用应该在首屏就提这些要求么?这些要求看起来是没有必要的,应用的要求会被回绝。

还有一个应用常用的实践是在用户首次登录时显示教程。我们可以掰着手指头数数有多少用户在他们刚下载完这些应用之后耐着性子看完这些新手教程。就算这些教程看起来很有意思(如被设计成漫画书一般的教程),用户没有耐心看这些。(如果他们耐着性子看完了,他们也不会记得这些涌向他们的信息。)如果你需要指导用户,使用一个快捷tip页面会更好。但是不让用户觉得他们需要学习才能使用你的用户会更好。这就需要建立一个不需要任何指导的简单易用

的界面。

这也是互惠原则的一个简单应用:在用户和应用的关系中,应用需要特别努力,特别是在开始的时候。

参考文献

[1]菲尔德:《利他主义倾向——行为科学、进化理论与互惠的起源》,长春出版社,2005年版,第95页.

[2]杜月:《进化视角下的间接互惠行为——评《道德体系生物学》及其开启的间接互惠行为研究》[J].上海大学《社会》杂志,2008.

[3]王覃刚:《制度演变——政府型强互惠模型》[D]华中师范大学,2007.

[4]罗盘:《从零开始读懂社交学》[M]第1章——世界上最神奇的人际关系定律.上海:立信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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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司注册资本制度2 论公司注册资本制度 计算机 121 倪天骄201210311021 摘要:公司注册资本是一个历史的发展的概念。在世界经济日趋一体化的今天,作为公司资信判断标尺的注册资本理应反映时代的要求。入世后,特别是05 年新公司法的制定实施,使我国的公司注册资本立法在宏观和微观上均有较大的改变。对公司注册资本制度的再研究,已经成为我国公司现阶段理论学习与实 践应用的迫切任务。本文立足公司注册资本制度的基本理论着重论述了当前我国现有的注册资本制度以及其不足之处,并提出了一些立法建议和设想。关键词;公司注册资本制度出资法定资本制最低限额立法经济体制正文; 一、公司注册资本制度规范的历史演变过程 我国是从1983 年就开始了公司法的立法, 但当时,由于意识形态上的争论和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模糊待定, 导致法制建设的长期困惑和分歧, 公司立法亦处于时断时续的状态。直至1992 年小平南方讲话之后, 其立法步伐才得以加快。虽然《公司法》的制定历经十年寒暑, 立法指导思想经历了“治乱”到“治本”的转变, 立法形式也由具体的行政法规的“规范意见”上升到法律, 期间包涵了无数的讨论,汇集了不少人员的智慧, 基本上反映了市场经济体制对公司法的一般要求,但是严格地说,实际上制定《公司法》的时间还不到一年,由于立法时间过于仓促, 我国立法界和理论界对公司资本制度的最新演变趋势缺乏相应的了解和研究, 结果是:公司资本制度严格恪守资本三原则,将公司资本三原则的功能定位过高,实行最严格的法定资本制度,过分相信和信赖资本的债权担保功能, 忽视其他债权人保障机制作用的发挥但债权人的利益却得不到实质上的保护,导致公司的设立门槛过高、成本过大。对此,近年来, 法学界和经济学界对我国1993 年制定的《公司法》也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检讨和反思,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尤其在中国成功的加入世贸组织之后,现行《公司法》有关资本方面的规定越来越跟不上时代的步伐,无法满足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现实要求,进而阻碍了中国经济与世界接轨的国际化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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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家族的世系也因此断了线、失了传。正因为古代谱牒不复存在,加上迁徙的频繁,宋朝之后,私家修谱,各姓氏修谱也都有了合理的修谱想象空间,如此每一个姓氏与支系都是名门望族了。互相攀比,毕竟过去很多无法考究,族谱挤满了历代的有名人物。谁也无法说不再门当户对。 1、魏晋南北朝至隋唐时期谱牒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1.1门阀制度加速谱牒盛行 殷商时期,已有刻在金属武器上的家族世系,谱牒则形成于西周。魏晋南北朝至隋唐时期存在的官修谱牒和私修家谱并重局面,到了宋代呈现了官修公谱废绝和私修家谱兴盛的趋势。是农民起义反抗压榨,对从魏晋南北朝时期“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门阀制度遂大行其道制度的打击。门阀制度始于西汉,形成于东汉,汉代刘氏皇族引经据典,论证其为帝尧之后,是高贵的血统,声称他们天生是要称王做帝的。东汉时期,门第等级观念已十分盛行,门阀制度初步形成。一些官宦、名流的宗族亲属往往高官厚禄,数世不衰。选拔官吏管只要翻出族谱,出身名门,就有得大官做。士大夫于无意中保守此制,以地方绅士,而操朝廷用人之权,朝代虽更,而社会之势力仍固定而不为动摇。士、庶这间有严格的区别,所谓“士庶之别,国之章也”。士族自视甚高,不与庶族通婚。如有士族与庶族通婚,或就任一般由庶族人所担任的官职,称为“婚宦失类”,因此而受到排挤和嘲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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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同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 孙道萃 一、预期违约制度的一般理论 预期违约滥觞于英国1853年的霍切斯特诉戴·纳·陶尔案。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明确提出自己已经不能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的义务。其价值在于使受害方提前得到法律上的救济,防止其蒙受本来可以避免的损失,如为了就即将到期的履行进行准备而蒙受的损失,是合同法中重要的制度。 预期违约源于英国法庭的判例,后被英美法系国家广泛采纳,并形成一种制度。在美法系国家大都规定了预期违约制度,其中尤以《美国统一商法典》的规定最为完备,该法典第2610条肯定了国判例确立的在明示毁约下受害人享有的权利,而且确立默示毁约情形和认定条件。《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1条也采纳了预期违约的概念。我国《合同法》借鉴了英美法的预期违约制度,在第108 条规定了明示预期违约。但与英美法不同的是,它规定的明示预期违约在适用范围上包括两个方面,即“一方明确表示他将不履行合同义务”和“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合同一方当事人没有正当理由明示或默示表示将不履行合同,包括明示预期违约和默示预期违约。具体而言:1、明示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表示将不履行合同义务。例如,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发出通知,明确告知将不再履行合同。因此,明示预期违约的构成要件是:第一,违约方必须明确告知对方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后将不履行合同义务;第二,没有正当的理由,如第三人原因,如果违约方有正当的理由,则不构成明示预期违约,如不可抗力。2、默示预期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另一方

加盟商管理制度

加盟商管理制度 本着携手双赢,互惠互利的理念,为了明确蒙自市中天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与加盟商之间各自的责任、权力和利益的问题,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盟商资格 1、有意致力于红河州分布式光伏电站行业,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度和个人品质, 并且认同蒙自市中天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的品牌文化和企业价值观; 2、有必要的资金实力、较好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可持续开发市场的能力; 3、有强烈的品牌意识、服务理念和主动配合公司总部规范化管理理念; 4、缴纳代理费2万元,保证金3万元,货款10万元,开店费用加盟商承担。 二、加盟流程

三、加盟政策 1、筹备支持:公司将向加盟商提供有价值的开店评估,包括投资预算、营运成本、业绩预估、利润回报、选择评估等前期开店的市场可行性评估,降低投资风险;参与当地市场调查;进行专卖店地段评估;市场竞争环境等系列可行性分析,确保品牌成功导入; 2、装修支持:公司从选址开始,从图纸测绘、效果模拟、装修要求、施工注意等各个方面,从全局到细节,给予专业的指导与帮助,提供细致的服务,公司将在终端正常运营后给予装修补贴; 3、培训支持:公司将向加盟商及其员工提供专业的产品知识、陈列技能、专卖店管理的各项培训工作,并在开业期间及后期管理,定期与不定期给予提供各类专业培训支持。

4、产品支持:公司将结合店铺的实际情况,给予产品方面配货指导、价格指导、库存指导等;公司在不同季节、不同节假日、周年庆等时节提供丰富多彩的促销产品、礼品供加盟商选择,以达到促销的效果。 5、营销支持:公司结合当地的消费实情及店铺的销售情况,策划全年的营销方案,包括开业、节日、换季等不同的时节、春秋两次大型促销等营销方案,帮助加盟商把握市场动态及销售契机,提高销售业绩; 6、巡店支持:公司派市场督导定期进行专业的店铺陈列指导和帮助,提升店铺的视觉效果,维护品牌形象,帮助加盟商分析解决终端实际遇到的问题; 7、广告支持:公司将在全国范围内定期投放品牌推广广告,提高品牌知名度、美誉度; 8、物流支持:公司将为客户提供最合适的物流配送方式,为加盟商的货品安全、准时到达提供最有效地保障; 9、零库存支持:商品在3个月内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可100%调换; 10、激励机制:加盟商在完成约定的销售指标任务,公司将给予加盟商相应比例的返点作为奖励。 四、加盟商职责 1、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并服从公司的统一规划及管理,接受公司的日常督查; 2、在加盟合同约定区域内积极宣传和推广分布式光伏电站品牌,并积极开发拓展市场; 3、加盟商是公司在加盟区域内渠道、市场、客服的主体,承担销售、服务等事项;

预期违约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找法网合同预期违约】《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 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 违约责任”。相较于以往的《经济合同法》在预期违约方面的空白而言,合同法 的规定显然是一大进步,但它和英美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不同,在立法上存在 缺陷,增加了司法实践中预期违约行为的认定困难,有待于完善。详言之: 1、预期违约制度的适用范围。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将英美法系预期违约制度中的明示预 期违约和默示预期违约统一加以规定,这是一种创新,但同时也带来了具体操 作中的困难。鉴于明示预期违约因当事人采取明确的意思表示,属于一种明显的、确定的毁约,比较容易判断。但实际金融活动中,明示预期违约鲜有发生,默示预期违约的情况偏多,而该条对默示预期违约的 规定缺乏完善的判断标准。因此,判断是否构成默示预期违约;既可以从该 当事人的行为判断,也可以根据客观事实进行判断,而不是仅限于依当事人的 行为予以判断。实践中比较常见的客观事实主要包括一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 商业信用、履约能力等。而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二)项只规定了从“当事人一方 的行为”方面判断默示预期违约,而没有规定从客观事实方面判断,显见其判断 标准的不完善,进而容易导致预期违约制度的滥用,破坏交易秩序的安全与稳定,并违背了鼓励交易的立法原则。针对这种情况有学者提出应排除合同 法第六十八条对不安抗辩权规定的适用前提,而将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作为默示预期违约的合理理由。 其实,这样一来也就造成不安抗辩权适用上的混乱,不安抗辩权与英美法 上默示预期违约制度相比较,两者都在订约后履行前,一方发现另一方有不能 履行的风险;两者采取的救济措施都是中止自己的给付;两者都是要求对方作出履行保证,方可停止中止的效力,继续履约。所以,不安抗辩权在一定范围内是 可以发挥默示预期违约的功能的。但是,《合同法》在合同履行中规定的不安 抗辩权与它在违约责任中规定的明示预期违约在适用上极容易产生混乱。因为“一方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如果视为“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义务”,那么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在适用范围上便发生了重叠,这给实践中的 法律适用造成了很大的混乱。

论企业管理制度的软化制度格式

[内容提要]:企业管理制度的发展,经历了由强制到约束的历程,制度的核心也由对物的管理逐步转化成为对人际关系的关心。然而,随着现代企业所处环境的变化以及人自身需求理念的转变,现行的管理制度已经不能适应企业的发展需要。笔者认为,在现代企业中,应该倡导管理制度的软化,适时适度地引入一种“引导”机制,最终实现管理制度与企业发展互相促进、协调发展的局面。 关键词:企业管理制度软化引导 企业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在生产运作、财务会计、人力资源等各方面进行规范管理的规章准则。企业制度包括产权制度、运行制度和管理制度。其中,管理制度是企业进行基础管理不可替代的工具。制定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使企业内各项活动行之有效地进行,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然而,随着社会环境的日新月异以及企业发展壮大,过于陈旧的“硬”制度已经不能适应现代企业的管理需求,越来越多的制度应逐渐“软”化,符合企业的变革与创新。 一、企业管理制度的发展和现状 (一)强制制度 麦格雷戈的“X理论”以及泰勒的“经济人”假设认为,人天生是懒惰的,没有责任心,只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而劳动,甚至不愿意工作。在这种理论的影响下,管理者在制定管理制度时,也只会考虑到以怎样的方法强迫员工进行劳动。所以,在工业经济初期,管理制度是强制性的“硬”要求,严格规定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甚至对员工完成某项工作的动作都有要求。这种程序化的管理制度完全没有对员工的关心,只是一味地以提高生产效率为目的,员工迫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也只能服从这种强制制度。 (二)约束制度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周围环境的改变,员工渐渐会反抗过于苛刻的制度,争取自己的权利。相应地,管理者在一定程度上修改的制度,出现了“软化”的趋势。正如“人际关系之父”罗伯特·欧文提出的改善工作条件、制定童工法、缩短工作时间等管理方法,都是前所未见的。可以明显地看到,这些措施的提出,已经不再把人当作“经济人”,而是一种“社会人”来看待了。此时的管理制度已经开始对人本身有了关心和思考。 现在国内大多数企业都是采用这种“胡萝卜加大棒”的管理制度。从员工来看,管理制度就是一只无形的手,约束他们的行为,若有违反便会受到处罚;但另一方面,员工对这种约束制度并不是特别抵触,制度中也有对人际关系的关注和对劳动环境的改善。从管理者的角度而言,管理制度对员工的约束不能过紧,否则会如强制制度那样压榨员工,使员工心存不满。此时的管理者不再把人和机器等同,管理制度也不会像机器的使用说明书那样严格教条了。可以说,现在的这种约束制度在管理制度上还是有一定的软化的,但无论

士族制度

士族制度 士族制度的形成、鼎盛和衰落(魏晋南北朝) 魏晋南北朝虽处于长期分裂对峙状态,但在政治经济制度上多有建树,在中国历史上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九品中正制,士族制度、均田制是这一时期初创的政治、经济制度。 士族制度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特有的历史现象,它的特点是按门第等级区别士族同庶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不同地位;从历史上看,士族制度有一个萌芽、形成、充分发展(又称鼎盛)、衰落和走向消亡的漫长过程;我们应本着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观点,把士族制度放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实事求是、一分为二的分析和评价。 运用发展的观点认识士族制度的产生、发展、衰落消亡的过程和科举制度产生的必然性。 这些有功的大臣以及他们的后裔为了彰显自己的业绩,所以在大门两侧竖立两根柱子,左边的叫“阀”,右边的叫“阅”。阀阅指家族功绩、官历等。 这些身份地高位显的功臣,其权势往往不止一代,他们的后世子孙也在这种庇荫之下,通过各种途径,担任朝廷的要职,形成家族、姓氏势力。于是,人们称呼这样的家族为门阀。一些朝代甚至以法律的形式,明文规定了门阀所享有的特权,这就成为了门阀制度。 1、概念: 士族——是以家族为基础,以门第为标准,在社会上形成的地主阶级中的特权阶层(享有很高的政治、经济特权的豪门大族)。世族又称门阀土族,是地主阶级中的一个特权阶层 庶族——是指士族以外的一般中小地主,也称寒门。 2、特点(特殊地位) (1)政治上: 按门第高低分享特权,世代担任很重要官职;(九品中正制是士族制度的政治保障;) (2)经济上: 士族占有大量土地和劳动力,建立起自给自足、实力雄厚的庄园经济;(品官占田荫客制为士族制度提供经济保障;) (3)社会生活: 不与庶族通婚,甚至坐不同席; (4)文化上: 崇尚清谈,占据高级文官职位。 3、演变 (1)萌芽(东汉)

预期违约制度在我国合同法中的适用(1).doc

预期违约制度在我国合同法中的适用(1) - 摘要:预期违约制度和不安抗辩权制度根植于不同法系,在法律适用中存在着不协调现象。通过对两种制度比较分析,提出在我国现行合同法框架下,将第68条列举的“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行为适用预期拒绝履行(故意违约)规则,同时对不安抗辩权进行扩张适用,取消履行顺序的划分,没有提供保证的允许解除合同并立即起诉,视为故意预期违约,从而建立完善的现代预期违约制度。关键词:预期违约;不安抗辩权;法律适用一、预期违约概述预期违约(Anticipatory breach of contract),又称先期违约、期前违约,起源于英美法,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至前,一方当事人肯定地、明确地向另一方明示其将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另一方当事人的自身行为或客观事实默示其将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国内大多数学者将预期违约划分为明示预期违约和默示预期违约。认为前者指当事人明确地、肯定地并无条件地向相对人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表示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认为后者指当事人虽然没有明确声明其将不履行契约义务,但另一方以自身的行为或客观事实默示其将不能到期履行义务。笔者认为,这种分类并不妥当。把预期违约的形态分为预期拒绝履行和预期不能履行更为合理。前者指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履行期届满前,一方当事人以言辞或行为向另一方当事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义务;后者指的是在合同履行期届满前,有情况表明或一方当事人根据客观事实发现另一方当事人届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预期违约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后,履行期届至前,具有如下基本特点: 1.预期违约表现为将来不履行合同义务,而不像实际违约表

互惠营销

互惠营销和传统直销的区别 互惠营销——交互式合作营销是一种独创的崭新营销模式,其英文表述为∶Interactive Cooperation Marketing,简称∶ICM。它独创了顾客成为经营者且平等参与社会财富分配的新型商业营销模式,提出了21世纪商品分销和零售领域的游戏规则---“顾客同我们都是老板”!打破了20世纪商品分销和零售领域的游戏规则---“顾客是我们的老板”!把顾客与零售终端消费的关系只是一买一卖的纯顾客关系变成了跟零售(消费)终端是合作经营的生意伙伴关系。ICM 的诞生并非一夜空穴来风,它是集体智慧结晶之结果,是许多营销专家、企业管理专家以及许多有识之士艰苦卓绝努力探索之结果,是西方营销文化同东方文化相互交融之结果,是21世纪挑战和机遇并存而改变旧观念大胆创新之结果,是有识之士复兴中华梦想的伟大使命之结果! 经济学家预言:未来的世界贫富悬殊会更大,因为有资金,有观念的人会在生产领域、流通领域,占有越来越多的资源和行业经验,并逐渐形成了超级大集团垄断行业的趋势,譬如沃尔玛,越来越多的财富会聚集在少数人的手里。但是财富是劳动价值的体现,是众多的劳动者共同生产的,世界上所有的财富都需要消费者在消费,也就是说他们的劳动价值在交换过程中才能产生和体现出来。所有的人天生都是消费者,从孩子的出生需要用尿布,离开这个世界又需要一个盒子回归尘土,因此世界上的财富也永远在流通。但是在过去,市场由生产者、销售者、服务者主导,消费者很少有机会参与生产和流通,因为对于消费者每消费100元的产品或服务很有可能只要10元的成本,而大部分的利润留给了商家,其实消费者的消费才是真正兑现财富的源头,任何产品或服务离开了消费者的消费,价值很难被体现的,但可惜现今的商业活动中,消费者是唯一不参与整个经营活动中财富的再分配的,消费者永远只是消费,而是无法赚取消费带来的收入,这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不公平的。就是为了解决这种矛盾,让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重新得到回报,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出现了直销这种商业模式。 直销是一种设计巧妙的营销手段,理论上减少了流通环节,提供给消费者物美价廉的产品,让消费者省钱的同时让出利润给拓展网络的消费者赚钱,而实际情况呢?传统直销的商业模式光在中国已经经历了十几年了,我们比较熟悉的就有几十家,还有很多闻所未闻的新公司就更多了,展开一场史无前例的肉博战,比公司、比产品、比制度、比团队、比系统。其实目前所有直销公司无论从产品结构、奖金制度、经营模式上这些公司都无实质上的区别,都拼命强调自己的产品独特性,不可模仿、专利等等,自己研发、生产、销售,不可避免的存在产品结构单一、产品价格偏高,只能满足市场上部分消费者的部分需求,消费和销售都有很大局限性,大众消费者不易接受。经销商需要不断的“推广说服,创造需求”才能让组织网络里的消费者使用某公司特定的产品。为了提高销售业绩,每个直销商要掌握足够的护肤保健等相关知识,工作压力非常大。而且消费者又没有足够的忠诚度,产品用完的时候服务不到位,可能更换品牌。虽然推销能产生营业额但并不稳定,团队成员努力时营业额就高,出现其他情况影响销售热情或者退出时,业绩就下滑,为此经销商必须不断卖“机会”卖“理念”,卖“制度”,找更多人加入赚钱机会,结果直销公司真正的消费者是经销商本人,当底层的经营者拓展网络受阻而停止经营后他们的消费也停止,听说有新的公司这个产品更好,还有机会闯一闯,他就会拉其他的人过去,身边的消费者随之消失,这样的组织就会有问题了。上面的经销商需要不断拓展新网络、维护老网络,甚至整个网络出现“崩盘”。 如果直销公司的产品真能满足消费者省钱而又能赚钱,网络里面自然会有很多自愿的消费者,如果一个直销网络里1万人有9000多都是消费者,他们即使都没有赚到钱的,却是公司产品的真正爱用者,这样的组织网络,别人就是拉掉那几十个上百个经销商,网络的业绩回跌吗?不会啊,因为这样的话就算拉去再多经销商也有90%的消费者在消费,当然也不会影响网络的业绩。也会有很多人进入这个生意,还有必要经销商整天激励培训出去销售吗? 我们再看看一个现象:沃尔码、好又多、世纪联华、家乐福等超级大卖场经营火暴的场面,大家都知道这些超级大卖场并没有自己什么独特性的产品,没有产品培训,没有激励会议,更没有盈利计划,他销售的也都是日常用品,而他们的业绩往往超过所有直销公司业绩的总和!这是为什么呢?其实很简单,都是在产品空前丰富的市场经济环境里,消费者都是非常理性的,超级大卖场提供了更多的产品、更实在的价格,真正满足了市场上大部分消费者的大部分日常需求,因此就有了一个非常庞大而且重复的消费者群。 其实选择一家直销公司作为我们的创业平台,首先要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绝大部分消费者要的是真正物美价廉的产品,而不只是物美价高的产品,如果满足了这一点,即使组织中的网络成员就算不做这个直销平台了,也将不断的

管理制度预期违约制度浅论

(管理制度)预期违约制度 浅论

预期违约制度浅论 吕西锋 关键词:预期违约选择权权利行使合同解除赔偿损失 预期违约(anticipatorybreachofcontract)是起源于英美法的壹种合同法律制度。它是为了解决合同生效后至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发生于合同履行上的危险而建立的壹项法律制度。该制度通过1853年英国霍切斯特诉戴.纳.陶尔解除雇佣合同损害赔偿案[1]确立后,经过多年的实践发展,已成为英美法系构成完整合同责任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且使这壹和制度成为和实际违约相区别、又和实际违约相对应的具有重要意义的独立制度。 之后美国的《统壹商法典》也明确采纳了预期违约制度,1980年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也引入了这壹制度,199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也对此作出了规定。 预期违约制度的确立“不仅会使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公平化,于壹定程度上避免预期违约诱发的违约风险,而且仍能够将预期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消灭于萌芽状态或降低到最低限度”。[2]因而正确理解这壹制度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拟对本制度作壹简要论述。 二、预期违约的概念及其特征 预期违约亦称先期违约、期前违约,是指当事人壹方于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他将不履行合同

义务所构成的壹种违约。预期违约属于合同履行前的违约,和发生于履生期限之后的实际违约不同。和实际违约相比,它具有以下特点: 1、预期违约是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的违约,即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即已确定对方于履行期限到来时不履行合同义务,而不是像实际违约那样表现为现实地违反了合同义务。这种行为只能发生于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而不能是之后。这是其和现实违约的根本区别所于。 2、预期违约侵害的不是现实债权,而是权利人的期待债权。 和实际违约侵害的已到履行期限的债权不同,它侵害的是权利人基于合同产生的壹种期待权。这种期待权的理论基础于于:债权人订立合同的目就是要于将来实现某种利益,因此,于合同履行之前,这种利益对于当事人来说是壹种可期待的利益。合同依法订立且生效后,于履行期限到来之前是持续存于和有效的,那么当事人于合同的持续存于和有效状态下对于对方将来履行的期待也是正当的。而于壹方预期违约的情况下,由于对方的履行已经不可能或者有不可能的危险,于这种情况下,权利人的这种期待利益便不可能实现,当然也就侵犯了相对人的利益。 3、主张预期违约的唯壹条件就是对方当事人具有法律规定的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将不能履行合同的现实危险,如特定物买卖合同的出卖人于合同履行期限届至前将标的物转卖给第三人,或买受人于付款期到来之前转移财产和存款以逃避债务等。而于实际违约时,只要有

浅谈公司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浅谈公司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一个公司的发展,如同一个人的生命,不但要有蓬勃的气势,更要有一个强而有力的身体。来到临河项目部几近一个月时间,在此期间内,通过学习和摸索、交谈等方式,发现公司在某些方面存在很多弊端,甚至在一些关键性的管理问题上,存在着管理上的肓区。 这些肓区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发展潜力。如同一个面对朝阳,正准备蒸蒸日上的年轻人,却悲哀的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一样苦恼。有意识出拳,却力弱而达不到应有的威力。 一个人能否迎来一个蓬勃发展的机遇?或者说,能否把迎面而来的机会稳稳抓牢?决定性因素在于这个人,是否有一颗强而有力的心脏。 那么,作为一家企业,一家寻求发展的企业,是否能迎来一个又一个春天,关建在与它是否拥有一颗蓬勃而有力的心脏?决定企业能否拥有一颗蓬勃而有力的心脏的因素,则在于企业是否拥有一套独立而完善的管理制度。 然而,为什么很多已经迈向成功的企业,已经走入正轨的企业,已经拥有完善,甚至完美管理体制的企业,其业绩却偏偏不断下滑呢? 随者社会的进步,时代的进步,管理也逐渐变得越来越多元化,复杂化。在多元化、多层次的管理中,由于管理分工,造成了各项权力的分离,也造就了众多管理者工作上的分支。很多人为能够更好的完成自己的工作,做了很多方面的努力,可为什么最终的结果,却还

是一团糟呢? 问题在于,他是否正确行使了自己的权力?他是否正确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他是否在完成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又不会给其他部门的管理者造成不同程度的困扰?这为众多正处于强有力的发展时机,却错失良机,不断衰退甚至解体的企业埋下了祸端。 本位责任制——是所有管理制度的核心,是“管理系统”得以运行的动力机制。而所谓的本位责任制,即本位管理原则,本位管理原则是各项管理的基础。 很多管理者在完成自己本职工作的时候,往往不经意间,就会做出一些“过当”的行为,也就是做一些超出自己权限范围的工作。其出发点是好的,他目的,是为了使自己的工作做的更好,使管理更具有条理性。然而,当一个管理者做出这些过当行为的时候,他往往意识不到自己的行为已经在某种程度上,主导了一起“混乱事故”的发生。 当多个职能部门,都存在这种“好意”的时候,必将造成权力和职责的混乱,从而造成某个工作领域内的指令不一或者管理空缺。 这时候,就要引出一组意义相反,但效果相同的词组——越位管理和缺位管理。 越位管理是指超越管理权限,而实施的管理行为,越位管理可能会起到即时处理的效果,但是,越位管理可能造成事先设计的管理权限混乱,长此下去,必势衰而难控其为。管理缺位是指没有按规定履行应该履行的职责,造成管理缺位,形成管理漏洞。管理越位或缺位,

门阀士族制度的发展演变1

学校:贵州大学学院:人文学院 专业:历史年级:081 姓名:孔祥涛学号:080501110109 魏晋南北朝门阀士族制度的发展演变与国家命运 摘要: 魏晋南北朝在我国历史上是一个很特别的时期:长期处于分裂对峙状态,未能形成全国性的强有力的中央集权的国家政权,政权更迭频繁,但政治经济制度上多有建树,其中门阀士族制度就是这一时期特有的,我们可以清楚的了解这一制度的特点。门阀士族制度在这一时期经历了一个萌芽、形成、鼎盛、衰落和走向消亡的漫长过程,这一制度在这些不同的阶段呈现不同的特点,并对国家产生了不同的影响。门阀制度在这一时期盛行,不仅垄断了经济、政治、军事,同时还垄断了文化,所以这一时期的门阀士族在国家的生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对国家的政权的稳定以及盛衰兴亡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同时这种制度又需要依赖国家而存在,国家的政策以及皇权的发展都会影响这一制度的发展,所以国家的盛衰兴亡、国家政策以及皇权也反过来影响了门阀士族的壮大和缩小。 关键词: 门阀士族制度特点发展过程关乎国家命运门阀士族特权 国家命运影响门阀士族制度 正文: 特点:门阀士族在政治上享有世代为官的特权,经济上可以按官品占田和本人及家属、衣食客、佃客等免除赋役的特权。除此之外,他们还有逍遥法外权。西晋王朝对士族犯罪每从宽惠,不论定罪和量刑都另立标准。士族犯罪,按照“八议”⑴,即按照其特殊的地位和身份,可以减刑和免刑,或者用金钱来赎罪。所以后来东晋熊远说:“举贤不出世族,用法不及权贵。”⑵谈到门阀

士族制度自然不能忘掉这一时期特有的选官制度——九品中正制,“九品”即士人分为九等,“中正”是评定士人的官,多由世家大族担任。因此,九品中正制就成为士族地主巩固其政治特权的有力工具。当时,家世是定“品”的唯一标准,所谓“计资定品”,就是以门资、官资作为决定品弟的依据。世家大族利用这一制度垄断了政府的重要官职,形成了“公门有公,卿门有卿”的世代相传、等级森严的门阀制度。 门阀士族制度与国家命运:门阀士族制度不是在魏晋南北朝突然出现的,而是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西汉武帝以后,两件事深深影响了门阀士族制度的形成:一是大土地所有制发展,二是儒家被定于一尊;一些大地主与儒学相结合,就可以世世代代做官。他们被称为“士族”或“世族”。 孙吴政权仰赖东汉以来江东地区业已成长起来的世家大族作为它的政治基础。东汉政权是在豪强地主支持下建立起来的。因此,豪强地主在东汉王朝享有政治上经济上的特权。他们在政治上把持中央和地方政权,经济上兼并土地,经营庄园,渐成割据,逐渐成为名门大族,为后来魏晋南北朝时期士族制度的确立提供了阶级、经济基础。东汉以后,“选士而论姓族阀阅” ⑶,一批累世为官的世家大族开始形成。东汉中后期已经形成藩镇林立的局面,地方大族基本上垄断了地方政权机构,其中不乏世代为朝廷公卿的显贵家族,他们族大宗强,世代宦官不觉,被称为世家大族。东汉末年政治纷争及社会动荡时期,世家大族极为活跃,三国魏、蜀、吴政权的创立,或多或少都与世家大族的政治活动有关,之所以能形成三国鼎立的局面与世家大族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尤其是吴国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江东世家大族的支持之上,江东世家大族的盛衰也与孙吴政权的强弱息息相关。孙吴时期是江东世家大族政治势力急剧扩张的时期。孙权继兄统事之后,迫于内外严峻形势的压力,开始积极争取江东世家大族的全力支持,孙氏政权开始了与江东世家大族之间的政治合作。江东世家大族进入孙氏政权之后,凭借其雄厚的地方势力基础,在政治上和军事上迅速扩张力量,并对孙吴政局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孙吴政权的前期,由于与世家大族保持和睦的关系,孙吴的国势也呈现持续上升的趋势。到了中期,由于江东世家大族的政治过度扩张,他们与其他政治势力的关系开始恶化。到了孙吴后期,孙吴国势更加衰落。虽然江东世家大族竭力支撑危局,但是政局

外联部规章制度【最新版】

外联部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外联部是社团中负责与校内外各种企事业单位进行一系列互惠互利的合作、为社团重大活动谋求资金经费、以确保社团活动能够顺利完成的职能部门。拉赞助、外部社联活动、内部部门建设是外联部三大最主要的工作,为了保证部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部门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人事管理 第二条外联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由部长对社团有意向加入外联部门工作的人员进行面试录取。 第三条部门全体成员需要对工作认真负责、讲求效率。部门内部保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部长在关心会员工作的同时加强与会员的交流,做好学长学姐的角色也同样重要;各会员之间要互相帮助互相协作,有效率地完成部长分配的工作。 第四条协调好与其他部门、社团之间的关系,对于各种反映的问

题及时上报,共同商讨,各抒己见,使之得到妥善的解决,促进整个社团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实行例会制度,定期对工作进行总结,加强部门人员之间了解,保证部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分配到任务的会员需积极配合,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具有良好的分工合作的团队意识。 第七条明确部门职能,并且根据变化的实际修订章程,各成员如有更好的建议和意见可以向部长提出,共同不断促进外联部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第八条部门的规划、管理以及相关的工作应以本制度为前提,同时要遵守江西财经大学社团管理的相关规定。 · 第三章会议制度 第九条每周召开例会一次,具体时间根据各位成员的时间合理安排,地点由部长安排或轮流由会员提前占教室。例会由部长主持,要

求全体成员按时参加,因病或有事不能出席的需提前一天知会部长。无正当事由不准请假,如遇突发状况,向部长请假。如三次无故不到者按自动退部处理。 第十条例会形式要求规范、高效、简洁,贯彻民主集中制。其主要内容为布置近期重要通知,总结以往工作情况并及时讨论短期内工作安排,同时及时将近期收集到的潜在赞助商信息归档,由部长安排一名会员具体负责。 第十一条例会要求安排专人进行考核,记录部门成员出勤及近期工作表现,作为部长学期末评定社团现金个人奖励的依据。同时在社团出现紧急情况下可由部长召集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在社团近期对外联部无重大事务安排情况例会形式可以丰富多彩,可由部长安排适宜的部门联谊活动,进一步加深部门成员之间的了解及感情。 第四章财务制度 第十三条部门的采购行为,金额低于50元可由当事人先垫付钱款,事后由部门予以报销,因部门工作而导致的交通、饮食、医疗等费用经研究可予以报销一部分。

预期违约制度浅论

预期违约制度浅论 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

预期违约制度浅论 吕西锋 关键词:预期违约选择权权利行使合同解除赔偿损失 预期违约(anticipatory breach of contract)是起源于英美法的一种合同法律制度。它是为了解决合同生效后至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发生在合同履行上的危险而建立的一项法律制度。该制度通过1853年英国霍切斯特诉戴.纳.陶尔解除雇佣合同损害赔偿案[1]确立后,经过多年的实践发展,已成为英美法系构成完整合同责任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使这一与制度成为与实际违约相区别、又与实际违约相对应的具有重要意义的独立制度。 之后美国的《统一商法典》也明确采纳了预期违约制度,1980年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也引入了这一制度,199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也对此作出了规定。 预期违约制度的确立“不仅会使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公平化,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预期违约诱发的违约风险,而且还可以将预期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消灭在萌芽状态或降低到最低限度”。[2]因而正确理解这一制度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拟对本制度作一简要论述。 二、预期违约的概念及其特征

预期违约亦称先期违约、期前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他将不履行合同义务所构成的一种违约。预期违约属于合同履行前的违约,与发生于履生期限之后的实际违约不同。与实际违约相比,它具有以下特点: 1、预期违约是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的违约,即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即已确定对方在履行期限到来时不履行合同义务,而不是像实际违约那样表现为现实地违反了合同义务。这种行为只能发生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而不能是之后。这是其与现实违约的根本区别所在。 2、预期违约侵害的不是现实债权,而是权利人的期待债权。 与实际违约侵害的已到履行期限的债权不同,它侵害的是权利人基于合同产生的一种期待权。这种期待权的理论基础在于:债权人订立合同的目就是要于将来实现某种利益,因此,在合同履行之前,这种利益对于当事人来说是一种可期待的利益。合同依法订立并生效后,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是持续存在和有效的,那么当事人在合同的持续存在和有效状态下对于对方将来履行的期待也是正当的。而在一方预期违约的情况下,由于对方的履行已经不可能或者有不可能的危险,在这种情况下,权利人的这种期待利益便不可能实现,当然也就侵犯了相对人的利益。 3、主张预期违约的唯一条件就是对方当事人具有法律规定的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将不能履行合同的现实危险,如特定物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在

论企业制度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论企业制度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全世界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私营企业在生生灭灭,只有少数私营企业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并得以延续和发展。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私营企业生存和发展壮大的关键问题。对私营企业实施制度创新是其成长发展过程中的必然选择。治理制度创新将构成私营企业制度创新的主要环节。 一、私营企业治理的一般理论 传统意义上的企业治理起源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它是企业制度不断发展的产物。在生产资料私有制下,企业经历了从单业主制到合伙制,再到股份制的发展过程。在单业主时代,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合二为一的。而随着生产规模和企业交易范围的扩大,两权合一的单业主制度受到扩大投资规模的制约,单业主制企业逐渐让位于合伙制企业。合伙制企业一定程度地解决了企业发展的资本“瓶颈”问题,但是其内含的无限责任性质的责任承担形式,又使企业处于了高度风险的状态;另一方面,合伙制企业基本上实行的仍是两权合一的简单经营形式,而企业发展所需的大量资本,并不能完全依赖于几个合伙人的资本积累和追加,资本“瓶颈”问题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这时,“无限责任”和“两权合一”受到了巨大的挑战。在此背景下,以“有限责任”和“两权分离”为根本特征的现代股份制企业形式应运而生。股份企业的最基本特征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可以说,传统意义上的企业治理就是源于两权分离而产生的委托-代理问题。这需要良好的激励约束机制,以使代理人在实现委托人目标的同时,实现自己的利益,达到“双赢”的效果。

两权分离是传统意义上企业治理产生的源头。按照这种理论,似乎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的企业里,就不应该存在治理的问题。我们知道,资产属于私人所有的私营 企业最大的特征就是两权合一,而在私营企业中,治理问题一直是抑制其成长和可持续 发展的最大“瓶颈”。看来,传统意义上的治理理论已经无法解释私营企业的治理问题,为此,我们必须重新思考私营企业的治理理论。笔者认为,现代企业治理源于企业具备 独立的人格。也就是说,企业人格独立是现代企业治理的最基本的前提条件。因为,企 业只有具有独立的人格,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才能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到生 产经营活动中去,也只有具备独立的人格,企业才能以法人的形式存在,相应地才有企业所有权安排问题,而治理结构正是企业所有权安排的具体化,没有独立人格的市场主体 是没有所有权而言的。企业具备独立人格的重要表现就是责任承担的有限性,即有限责任。有限责任企业的出现,在企业发展的历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因为它最大的贡献 在于把企业的独立人格,从投资者或股东的人格中完全分离出来,企业有了自己真正的“名义”,企业有了属于自己的真正财产,投资者或股东的财产与企业的财产分离开来,企业所有权安排问题才得以出现。当然,两权分离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引发了治理问题, 如“内部人控制”,但是这只是个表面原因,它是企业独立人格在所有权安排中的一个 表象反映而已,企业的独立人格才是治理问题产生的最深层次的原因。或者说,两权分 离只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企业所有权安排的一种形式,它本质上也可归结为企业的一种治理结构,不过是一种现代意义上的治理结构。 这种新的企业独立人格的治理理论,对于私营企业治理问题的解释,是很有说 服力的。对于具有独立人格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无论采用的是两权分离的方式,还是

东晋南北朝前期门阀制度的确立与鼎盛

东晋南北朝前期门阀制度的确立与鼎盛 东晋及南北朝前期是门阀制度的确立与鼎盛时期。 魏晋时期按官位高低形成的门阀制度,东晋以后逐渐转化成按血统高贵与否区别的门阀制度,出现了“膏腴之族”、“华族”、“高门”、“次门”、“役门”等长时期内一般不因官位有无、高低而发生变动的社会等级。北魏孝文帝也进一步接受这种门阀制度,广泛推行。 确立时期门阀制度的特点 确立时期门阀制度的特点有三: 一、人品的评定由西晋“二品系资”,犹重德、才,进一步演化成完全以血缘关系区别的门阀高下为标准,德、才已不在考虑之列。即所谓“凡厥衣冠(冠族华胄),奠非二品;自此以还,遂成卑庶”(《宋书·恩幸传序》)。因而后来便出现了“门地二品”之用语①。官职的清浊,升迁之迟速,是否达到五品以上清官高位,全都与门阀或门地是二品还是卑庶相适应。《晋书·王述传》:出身第一流高门太原王氏,“人或谓之痴,司徒王导以门地辟为中兵属(官品七品清官)”。王导是东晋开国元勋,他不依德、才,而依门第辟人,自开一代风气。《南史·谢方明传》:出身第一流高门陈郡谢氏,东晋末刘穆评他与另一著名高门济阳蔡廓曰:“谢方明可谓名家驹,及蔡廓,直置并台鼎人,无论复有才用”。就是说单凭门阀,两人今后就有资格当三公(官品一品),何况还有才干。总之,这个时期一般不再是官品决定人品和门第高下,而是门品决定官品。至南北朝,高级士族特权更加制度化。南朝前期有“甲族(高级士族)以二十登仕,后门(低级士族)以过立试吏”之格,见《梁书·武帝纪上》。第一流高门依惯例可以“平流进取,坐至公卿”。北朝前期魏孝文帝“制定姓族”,全盘接受并推行魏晋以来门阀制度,任用官吏,“专崇门品”,形成“以贵承贵,以贱袭贱”②。 二、户籍上的士庶界限,一般说不再是以九品官品之有无,而是由血缘关系区别的门阀高低来划分。《宋书·宗越传》:“本为南阳次门(即低级士族,不服徭役)”。东晋未地方长官赵伦之发觉户籍混乱,乃命长史范觊之加以整顿。范“条次氏族,辨其高卑”,宗越被改定为“役门”,需服徭役。后来宗越以军功升为“扬武将军(官品四品),领台队”,“启太祖(宋文帝)求复次门”,许之。可见,“次门”、“役门”是按“氏族”血统“高卑”决定的;而且一般并不因家族中是否有人出仕及官位高低而变化。否则,如果仍像西晋那样,依官位区分士庶,则宗越已有四品扬武将军军号,自可依军功升迁,荫亲属、荫客,何必请求皇帝批准改回“次门”,按特殊情况处理呢?请求皇帝特批本身,就表明按制度“役门”无法改变。这也就是说,自东晋以后,按制度庶人凭才干虽能取得官位,却无法升为士人,家族在户籍上仍为“役门”。 三、在社会风气上,士庶界限森严,即所谓“士庶之际,实自天隔”。 ①《宋书·范泰传》。又《晋书·桓玄传》:“二品子弟”,亦门地二品。②《魏书·韩显宗传》。 士族如与比庶人地位还低的工商杂户通婚,刘宋时曾规定“皆补将吏”①,即降为比“役门”还贱的兵户、吏家;北魏则规定“犯者加罪”,并“著之律令,永为定准”②。士族如与庶人通婚,虽打击没有这么重,也会成为门阀之玷。南齐士族王源与寒族满氏联姻,竟遭到御史中丞沈约弹劾,请求免王源“所居官,禁锢终身”。③《魏书·公孙表传》:表孙邃、叡乃堂兄弟,只因叡母出自高门渤海封氏,本人又为第一流高门清河崔氏之婿,而邃母出自雁门李氏,“地望县(悬)隔”,二人声望便大不相同。以至善人伦的祖季真“每云:士大夫当须好婚亲,二公孙同堂兄弟耳,吉凶会集,便有士庶之异”。所谓“当须好婚亲”,更重要的倒不在吉凶会集时人们礼遇高低,而在它涉及仕进升迁的迟速,官品的上下。《魏书·韩显宗传》:称“朝廷每选举人士,则校其一婚一宦,以为升降”。“宦”指官之清浊,“婚”就是看是否有“好婚亲”。这和《晋书·杨佺期传》“时人以其晚过江,婚宦失类,每排抑之”的记载,时间虽相差约一百年,精神可说完全一样。此外,《南史·玉球传》:出身第一流高门琅邪王氏,任吏部尚书。“时中书舍人徐爰有宠于上(宋文帝),上尝命球..与之相知。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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