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背景下的国家主权与主权让渡

全球化背景下的国家主权与主权让渡
全球化背景下的国家主权与主权让渡

「摘要」在全球化迅速发展的今天,传统的国家主权绝对而不可侵犯的观念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挑战和质疑,而主权相对性的理论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从对欧盟国家主权让渡的历史、类型、特点、理论动因的分析可以看出,为了享受全球化所带来的机遇和利益,国家不应固守主权绝对原则,而应在坚持国家利益原则的前提下,在适当的领域限制或让渡国家主权。这种由国家主权相对化而引申出的主权让渡理论,不失为一种对国际法理论的新的发展。

「关键词」国家主权全球化主权相对化主权让渡

引言:国家主权的历史流变

主权(sovereignty)是国家具有的对内的最高权力和对外的独立地位。(1)第一个系统阐述主权理论的是法国学者让?布丹,他认为主权是一个国家不可分割的、至高无上的、统一持久的、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力。其后,关于主权的性质曾出现过又出现了多种学说,较具代表性的为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的“主权在民说”,他强调国家主权属丁?人民,并确认了主权不可转让、不可分割、绝对而神圣不可侵犯的三个原则,由此形成了古典的主权观念。(2)

在国际法上,1684年签订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第一次以条约形式确认了国家的主权权利,规定国家不论大小都是主权平等的国家。18世纪末法国大革命爆发后,法国资产阶级政府为对抗一些欧洲国家的干涉,提出了国家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概念,主张国家主权原则。此后,主权被认为是国家最重要的特性。在一些传统的国际法理论中,主权成为一种至高无上的权力,享有主权的国家并不一定受国际法的约束,它甚至可以为实现本国意志而诉诸战争。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国际法给国家主权以更为具体全面的确认和维护:它在确认和维护传统国际法所确立的国家享有领土主权的领陆、领水、领空等范围外,还扩大了国家享有领土主权和主权权利的范围;(3) 1974年《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规定:每个国家有依照其人民意志选择经济制度以及政治、社会和文化制度的不可剥夺的主权权利;每个国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享有充分的永久主权等等。上述内容表达了一个共同的核心理念:国家主权是绝对而不可侵犯的。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化(4)的发展,世界各国交往不断增加,

经济发展依存性增强,需要人类共同解决的问题(如生态环境保护等)越来越多。这些问题的解决,既是一国主权范围内的事务,同时也需要世界各国的合作与协调。这就意味着各国如果想参与到国际活动中来,就要遵守一系列条约、协议、机制和国际性规则,而不能凭借所谓绝对的国家主权而肆意妄为;同时,世界各国对联合国工作的参与及对其决议的尊重实际上就意味着对自己主权的部分放弃,就像国际条约的签署实际上可以被看作是对自己主权的自我限制。

(5)可见,各国在相互影响、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相互合作的过程中形成了一种开放性、渗透性的“共变关系”,这种趋向全球化的“共变关系”与国家

主权原有的排他性、专属性发生了冲突。正如美国学者威廉?奥尔森所言:“主权国家体系把人们分成一个个作茧自缚的政治实体,而经济生活的繁荣却

需要人们尽量交流商品和投资。这一直是主权国家体系一个带根本性的难题。”

(6)

在全球化与国家主权的绝对性发生冲突的同时,世界贸易组织、欧盟等非国家行为体的发展以及对人权原则的诠释也对国家主权的绝对性提出了挑战,(7) “主权再也不像过去一样是无可争辩的基本价值”,(8)固守国家主权的绝对性己不适合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于是,国家主权让渡理论应运而生。主权让渡是指,主权国家以国家主权原则为基础,将国家的部分主权权利转让给他国或国际组织等行使的一种主权行使方式。(9)它是国家主权在全球化背景下相对化的一种表现。纵观当今世界,任何国家综合国力的提升都不是靠固步自封而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双赢的结果,所以,主权国家在坚持国家主权原则(而不是固守国家主权绝对性)的基础上,出于自身的利益判断而自主地对本国部分主权进行让渡,以积极姿态加入到全球化的合作与竞争之中,并在此过程中谋求自身的发展,增强综合国力,可能耍比固守传统的主权绝对观念更能有效维护国家主权。从这一意义上说,主权让渡理论不失为国家主权理论在全球化背景下的有益尝试和发展,而在主权让渡的实践方面,欧洲国家又走在了世界的前列。故而本文试以欧盟(European Union)为视角,对国家主权在全球化背景卜'的变化和主权让渡作一论述。

全球化下的欧洲一体化:一个主权让渡的历史进程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欧洲一体化进入了发展时期。1951年4月18日,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等欧洲六国签署了《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简称巴黎条约),根据条约,成员国将逐步把煤炭和钢铁的生产和经营权转交给煤钢共同体。煤钢共同体不是单纯的政府间合作组织,而是一个超越各国政府而享有特殊权力的高级机构,它的建立标志着欧洲国家已经开始通过让渡部分国家主权来实现国家间的新型合作。煤钢共同体的有效运作和良好收效坚定了欧洲政治精英们推动一体化的决心,于是在1957年3月25日,上述六国首脑又正式签署了《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和《欧洲原子能联营条约》,合称《罗马条约》,至此,一体化进程扩张到所有经济部门。20世纪90年代后,是参与一体化进程的国家大幅度让渡国家主权,从而推进一体化向纵深发展的时期。1991年12月欧共体首脑会议上通过了《经济和货币联盟条约》和《政治联盟条约》,统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该条约规定了建立经济货币联盟的具体时间表。1999年1月1日,欧元在由欧洲11个国家组成的欧元区内正式启动,这意味着欧元区11国将货币发行权和金融调控权让渡给了欧盟。至此,成员国的很大一部分经济主权己经让渡给共同体来行使。

政治一体化自20世纪90年代起与经济一体化起头并进,而政治一体化又必然要求各成员国让渡敏感的政治主权。《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要求成员国实行“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同时它还要求成员国之间建立司法与民政方面的合作机制以及“欧洲公民资格”。(10)

最值得一提的是,欧洲一体化中的主权让渡是有制度、法律保障而非无章可循的。从最初的《巴黎条约》到《罗马条约》再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以下简称《马约》)都规定了成员国应承担的义务和应让渡的权力;与此同时,除了有独特的民主制衡机制作保障外,欧盟法可在各成员国直接适用,且优先丁?成员国国内法,(11)从而为各成员国向欧盟让渡部分国家主权提供了法律保障。

纵观上述欧洲一体化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一体化进程的每一次飞跃都是

各成员国向共同体让渡部分国家主权的结果。从这一意义上说,欧盟这一超国家性组织(supernational organization) (12)就是各成员国国家主权和

职能让渡的产物。

欧洲国家主权让渡现状:对国家主权让渡类型的透析

(一)经济与货币联盟:经济主权的让渡

肇端于20世纪60年代的经济与货币联盟发展到今天,已取得了惊人的成绩:欧洲中央银行体系数年来运转良好,而欧元在启动之后也走出了最初的低迷状态,汇率直线上升。虽然“货币主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13) 但欧洲中央银行和欧元这两个超国家性事物的蓬勃发展却表明了以国家经济主

权的部分让渡为基础的欧洲一体化的美好前景。为了充分说明这一问题,有必要对欧洲中央银行体系和欧元这种单一货币作一分析。

欧洲中央银行的超国家性可从以下角度予以说明:

首先,欧洲中央银行独立于欧盟其他机构并超越于各成员国政府之上。《马约》规定,“在行使和执行本条约与《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章程》赋予的权力和任务与指责时,欧洲中央银行、各成员国中央银行或其决策机构的任何成员,均不得寻求或接受来自共同体机构,来自成员国的任何政府或来自任何其他机构的批示。共同体机构与成员国政府承诺尊重这一原则,并承诺不寻求影响欧洲中央银行或各国中央银行的决策机构成员履行其任务。”(14)这一

规定明确了欧洲中央银行独立的法人地位,并确认了其超国家性以及各成员国部分金融权的丧失。随后,《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章程》对此进行了重申并做出了相同的规定。这就从法律上排除了欧洲中央银行体系被干扰的可能性,从而为欧洲中央银行逐步接纳各成员国让渡出的金融权和货币权奠定了良好基础。

其次,欧洲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和超国家性得到了各成员国国内立法的保证。《马约》及《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章程》要求各成员国最迟到欧洲中央银行体系成立之日,必须使本国立法(包括本国中央银行章程)与本条约不冲突。从实

践中看,各成员国也已在本国国内法律体系中实现了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的超国家性和权威性的制度安排。

第三,欧洲中央银行的超国家性地位得到了可靠的司法保障。《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章程》规定:欧洲中央银行可就其主管范围内的事项对欧洲议会、委员会或理事会违背条约而未采取行动向欧洲法院提起申诉和诉讼。同时,作为欧盟的最高司法机构,欧洲法院还拥有对欧洲中央银行法令的解释权以及对以欧洲中央银行为一方当事人的案件的管辖权。故而,如果欧洲中央银行认为成员国中央银行未履行《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章程》所规定的义务,它就可将此事提交欧洲法院进行裁决。

总之,与传统的中央银行相比,“欧洲中央银行具有明显的超国家性”,(15)它超然于欧盟各成员国政府和欧盟其他机构之外,是成员国金融货币主

权让渡的必然结果。

传统国际法理论认为,“国家的货币主权来源于国家的属性和法律的性质,其法律效力由于国家的独立人格而具有绝对的权威”,(16)它是国家主权原则在货币领域的体现。然而,欧洲货币一体化的发展特别是欧元的正式启动对这一传统观念既提出了挑战,也进行了事实上的创新:欧洲货币一体化进程,是一个货币统一、货币主权让渡和超国家组织管理行为的集合体,它无法用既有的国际法理论加以解释。一方面,《马约》将成员国政府间合作制定货币政策的权力移转给欧盟,欧洲中央银行以不可变更的汇率建立单一货币体系,部长理事会行使凌驾于各成员国之上的强制权力;(17)另一方面,成员国自愿让渡货币主权给超国家性组织来统一安排运用,而超国家性组织的管理机构也才充分吸纳这一让渡出的货币主权,使自己在金融货币领域成为对成员国有实际约束力的组织,以区别于一般的国际经济组织。与此同时,虽然难以在传统的国际法理论中找到法律依据,但欧共体以及后来的欧盟都积极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法律制度,(18)来督促各成员国尽快让渡货币主权以促成单一货币体系的形成,这也就给这一新的国际法实践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值得一提的是,为了能够与传统国际法理论衔接与过渡,欧洲货币一体化在实践中实施了缓冲性的“辅助性原则”,以对那些固守国家主权绝对性原则的成员国起到心理缓冲作用。这些都是对国际法理论与实践的丰富与创新。

(二)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政治主权的让渡

政治主权是国家主权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全球化发展到今天,虽然国家主权的经济属性日益显著,但其始终无法取代政治属性的根本地位,故而所有国家在处分政治主权时均持谨慎态度。所以,与为经济利益而让渡部分经济主权的顺理成章不同,让渡象征国家独立地位的外交与安全决策权绝非易事。但是,随着国际机制对国内事务的不断介入,对政治主权的部分让渡已是不可避免。

(19)

欧洲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初的关于建立欧洲防务共同体的普利文计划,随后又产生了富歇计划和斯巴克计划,但这些计划都因为各国对政治主权的过于敏感和不同的利益考虑而相继流产。然而,后来的东欧剧变、海湾战争和前南危机,却促使欧洲国家下定了在政治联合的道路上更进一步的决心。于是,《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以下简称《马约》)于1992年正式签订,它使得欧洲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有了重大进展:一是将防务和军事安全引入了这一机制的范围;二是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在财政上得到保障,其行政费用列入共同体预算;三是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有了总体目标,决策程序和手段规定。但是,《马约》有关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的条款是各成员国之间相互妥协的结果,其有效性较为有限。1997年签署的《阿姆斯特丹条约》(简称《阿约》)和2000年12月11日通过的《尼斯条约》对《马约》中

有关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的条款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和补充,更加强调这一领域的超国家性和欧盟的作用,部分地解决了欧盟运动机制上急需扫除的障碍。

在《马约》、《阿约》和《尼斯条约》的调整之下,欧洲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领域的国家政治主权让渡已初见成效,使得这一领域具有了一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然而如前所述,国家政治主权的敏感性使得多数成员国不愿意完全将这一核心主权让渡给欧盟,以致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目前还不能完全超越严格的主权国家控制的限度,这就阻碍了超国家的一体化模式在外交和安全领域的形成。从这一意义上讲,欧盟国家政治主权的让渡过程,是一个在“欧洲化”向心力和“国家控制”离心力综合作用之下的逐渐演进过程,其每一步进展都是经由错综复杂的相互妥协得来的:比如围绕《尼斯条约》进行的谈判就非常艰难。欧盟各国,特别是法、德之间的分歧凸现,这表明欧盟内部建设和改革的深入发展激发了欧盟各国利益与主张的分歧。欧洲人在尼斯会议以后的心态,与其说是庆幸会议的成功,还不如说是忧虑内部分歧的加深。但是,尼斯会议虽未解决机制改革的全部问题,却为《欧盟宪法条约》的签署奠定了基础。

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文化

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文化 【摘要】如今全球化己经成为不可逆转的世界潮流,在全球化背景下,文化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在文化全球化的过程中,中国的文化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笔者认为在文化全球化的洪流中,中国应保持其自身的文化特色,即在充分吸收外来优秀文化的同时,加大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力度,以其文化大国的身份对世界文化做出独特的贡献。 【关键词】全球化文化全球化中国文化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政治格局的急剧变化,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发展,经济日益向文化渗透,文化日益成为一种重要的国家力量介入到政治和经济生活。全球化就像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促进了不同民族文化的融合和交流,另一方面又带来了冲突和矛盾。中国文化作为世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与世界其他文化的互动与交流过程中获得发展的。因此,在全球化加速发展的今天中国文化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 一、中国文化面临的机遇 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使中国文化在文化全球化浪潮的推动下,与世界不同文化进行交流,取长补短,充分地吸收世界优秀文化成果;同时,文化全球化也给中国文化发展带来了许多新的发展机遇,中国文化开始由封闭走向开放,由传统走向现代,由单一走向多样。 1.由封闭走向开放 从清朝实施闭关锁国政策开始,中国文化仅限于总结先前文化,文化发展基本处于一个停滞的状态,但一个国家文化的发展不可能永远处于一个封闭的空间。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为中国文化提供了一个新的发展契机,中国文化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开放时代。对内,随着中国与世界各个国家的接触不断增多,国际上的一些新技术、新思想、新观念、新理念等也随之不断传入中国,为中国文化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成为推动中国文化发展的新动力;对外,汉语逐渐为世界人民所青睐,中国的孔子学院遍布全球,目前全球有102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孔子

全球化背景下跨国公司与国家主权的博弈

全球化背景下跨国公司与国家主权的博弈 1992年10月24日,当时的联合国秘书长加利在“联合国日”的致辞中郑重宣布:“第一个真正的全球化时代已经到来。”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的基本时代特征,全球化使世界各行为体相互依赖加深,而跨国公司是全球化的主要载体和表现形式。 跨国公司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在全球化进程加速的背景下,跨国公司迅速崛起,跨国公司经营的跨国性、战略的全球性和管理的集中性特点,使其与国家主权发生了矛盾。 一方面,跨国公司的跨国性经营活动要求冲破国家主权的束缚,以便于在全 球范围内自由的投资、生产和销售;另一方面,跨国公司因为其庞大的规模,雄厚的实力,已成为国际社会重要的非国家行为体之一,其在国际社会权力机构中的 地位也对国家主权形成巨大威胁。跨国公司对国家主权的侵蚀是不容回避的事实。 但是,在全球化背景下,跨国公司对国家主权的哪些方面,通过怎样的途径侵蚀了国家主权呢?本文首先对全球化、相互依赖、跨国公司和博弈理论的基本概念做了简要介绍,之后分析了跨国公司采取政治行为的背后动因,然后结合“谷歌事件”,从四个方面—经济主权、政治主权、文化主权、信息主权—分析了跨国公司对国家主权的挑战,并分析了全球化背景下主权国家可以有限让渡国家主权。在接下来的一章中,笔者引入了博弈理论,分析了全球化背景下跨国公司和国家 主权在博弈中关系定位,并根据博弈构成要素分别分析了谷歌公司与中国国家主权的博弈,只有合作博弈才能实现双方的利益最优化。 文章最后,笔者认为在全球化背景下,东道国应捋顺其与跨国公司的关系,引导跨国公司对东道国发挥积极作用,理性定位全球化信息时代的国家主权,维护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们应该如何爱国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们应该如何爱国 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优良传统源远流长。自古以来,爱国的思想和行为收到人民的褒奖和敬仰。中华民族由多民族融合而成,汉族与各少数民族共同为中华民族的繁荣和发展做出了贡献,各民族中都涌现出了许多为国家和民族做出杰出贡献的仁人志士,他们的英雄业绩为历史所铭记。中华民族的爱国注意优良传统内涵极为丰富,要在新的形式下进一步发扬光大。 新时期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集成借了历史上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又吸纳了鲜活的时代精神,内含公家丰富。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新时期爱国主义的主题。在现阶段,爱国主义主要表现为弘扬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献身于建设和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献身于促进祖国统一的事业。 经济全球化是当今时代发展的重要趋势。它的发展使世界各国在经济上的联系日益紧密,同时影响到世界各国的政治和文化,对爱国主义也提出了挑战。正确认识当今时代的爱国主义,必须联系并把握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及其影响。 经济全球化是当今时代发展的重要趋势,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错综复杂的局面.在这种背景下,

如何处理经济全球化与爱国主义的关系就是我们每个人必须考虑的问题. 一,经济全球化及其表现经济全球化是指在不断发展的科技革命和生产国际化的推动下,各国经济相互渗透,相互依赖连成一个整体,所有国家,地区和和国家集团的所有经济部门和经济环节都成为这个整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当今,世界是开放的世界,随着国际分工和国际协作的扩大,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已成为当今时代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从根本上说,经济全球化是生产力和国际分工高度发展的产物. 经济全球化的具体表现是:贸易全球化,投资全球化,金融全球化,跨过公司生产经营全球化。 二,爱国主义和基本要求爱国主义体现了人们群众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感情,反映了个人对祖国的依存关系,是人们对自己故土,家园,种族,文化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和荣誉感的统一,是调节个人与祖国之间关系的道德要求,政治原则和法律规范,也是民族精神的核心. 爱国主义的基本要求:爱祖国的大好河山,爱自己的骨肉同胞和国家,爱祖国的灿烂文化。 三,爱国主义的时代价值(1)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继往开来的精神支柱(2)爱国主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动力(3)爱国主义是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纽带(4)爱国主义是个人实现人生价值的力量源泉

全球化背景下的传统文化

全球化背景下的传统文 化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全球化背景下中国传统文化境 世界已经进入全球化时代,全球化的过程方兴未艾。2l世纪是全球世纪,全球化浪潮的迅猛兴起,将在人类社会的一切领域、一切方面形成一场席卷全球的世界风暴。我们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到超国家的、超国界的、全球性的力量在行动,全球性的问题在蔓延:环境污染的全球化,人口爆炸以及由之而来的移民问题的全球化,核武器以及其他大规模毁灭武器扩散所造成的对全人类的威胁,恶性传染病、毒品买卖与犯罪活动的全球化,甚虿垃圾处理都成了全球性的问题。同时,当今人类面临的重大问题,如资源、粮食、贫困等问题都带有了令球意味,然而,在众多的问题中,文化似乎始终牵动着人们最敏感的神经,因为文化是各民族的安身立命之本,是人们永远的情结。全球化时代的到来昭示着以往那种各民族文化之间老死不相往来的时代的终结。一.全球化加速了世界各民族文化的交流与互动当前,经济全球化已经成为人们公认的历史现象与过程,但是,对于经济伞球化是否会带来文化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却成了迄今为止最具争议的概念之一。人们对此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相关的学术着作更是数不胜数,时至今日也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实际上,马克思早在一百多年前就曾经指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的过程。不是人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因此既然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那么,伴随社会存在的变迁,迟早会发生社会意识的相应变动。所以,只要我们承认经济生活中全球化的存在,我们就无法否认社会、政治、文化等领域的全球化发展趋势。可以说文化全球化与经济、政治、社会的全球化一样,都是全球化这一历史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必然结果。但是,文化全球化并不就是全球性民族文化的趋同,而是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形成的不同民族的文化在全球大规模的交流与互动。这种文化的交融,不是一个民族的文化融化到另一个民族的文化之中,导致这个或那个民族文化的消失,或使本民族的文化受到削弱;卡

从国际法看国家主权

从国际法看国家主权 【内容摘要】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这意味着国家在国际法律体系中处于一种主要的地位。但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以国际组织为代表的世界各行为主体间相互关系的日益密切,其它国际法主体在现代国际体系中的地位不断提升。维持和平行动及人道主义干涉也越来越依靠强制力量。与此相伴的是国家主权被人们有意或无意地淡化。国家主权受到冲击。有人甚至借此大肆鼓吹国家主权有限论,人权高于主权。本文从国际法的视角,对国家主权进行分析,以明确对国家主权的认识。 【关键词】国际法国家主权主权原则 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在国际法律体系中处于主要地位。主权是国家的基本组成要素。它是一个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最高权力,是国家的固有属性。目前世界上有近200个国家,虽然大小强弱不一,制度不同,但都有自己的主权。没有主权的行为体,不能称之为国家。 一、国家主权及主权原则 1、国家主权的概念

目前,人们普遍认为世界著名国际法学家奥本海和我国著名国际法学家周鲠生对主权概念的解释是权威的。奥本海给主权的定义是:“主权是最高权威,即一个独立于世界上任何其他权威之外的权威。因此,依照最严格和最狭隘的意义,主权含有全面独立的意思,无论在国土 以内或在国土以外都是独立的”。周鲠生对主权的定义是:主权是国家具有的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的对内和对外事务的最高权力。分析起来,国家主权具有两方面的特性,即在国内是最高的,对国外是独立的。”而梁西教授主编的《国际法》则将国家主权定义为:“国家主权,是国家的根本属性,在国际法上是指国家有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内外事务的权力。” 概括上述概念,不难看出,独立自主是国家主权最基本的属性。国家之所以成为国家,即因为拥有完全的自主权力。在国家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模式方面拥有独立自主权。在国际法层面,各个国家无论大小、强弱,其主权是平等的。 2、国家主权原则 现代国际法对主权原则的确认主要体现在1945年通过的《联合国宪章》中。宪章的序言申述了“大小各国平等权利”的信念。宪章第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本组织系基于各会员国主权平等之原则”。1 970年的《国际法原则宣言》将各国主权平等之原则列为国际法七项基本原则中的第六项,并对主权原则的内容作出详细说明:“其具体规定是:各国一律享有主权平等,各国不问经济、社会、政治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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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对区域经济 合作的思考 摘要:在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区域经济合作呈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是不容忽视的现实,成为了一个全球性的经济现象。为了适应国际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区域经济合作应着眼于市场多元化战略,实现区域经济合作的总体协调。 一、经济全球化下的区域经济合作 经济全球化是国家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是市场化、信息化和自由化的条件下,生产国际化、贸易化和金融自由化发展的必然结果。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深,由于区域经济的发展水平和历史文化传统的差异,其表现形式呈现出多样性,使区域经济合作与经济全球化既有互相统一的一面,也有互相对立的一面,两者是对立统一的。无论经济全球化,还是区域经济合作,经济大国和强国其间的纵横的作用,无论是建设性的还是阻滞性的,对区域经济的合作都是举足轻重。这客观上促进了经济发展所必需的资金、技术、信息、人才、资源和市场等日趋全球化,使各区域经济的发展不得不采取市场化取向的调整。 二、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合作的区别 全球化的本质是市场经济的全球化。市场经济是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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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全球化背景下传统知识的国际保护

浅析全球化背景下传统知识的国际保护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和全球一体化进程的推进,知识产权的保护也逐步走向法律的全球化。为了对抗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优势地位,发展中国家提出了保护传统知识、遗传资源和民间文学艺术的主张要求,以缩小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实现双赢。传统知识的保护作为知识产权保护中国际协调的热点与难点问题已日益凸显出来。有关遗传资源、传统知识的保护,已纳入中国本次专利法的修订中。为此,今将视角切入到人权这一角度,旨在通过深入地分析,探求保护传统知识较为有效和可行的法律途径,以实现在国际层面上对传统知识的保护。 标签:全球化;传统知识;国际保护;人权 导言 传统知识从远古走来,承载着漫长的人类历史,体现着特定群体的文化形态和信仰体系,代表着人类最为古老的智慧传统和知识,在全球市场中的价值日益被察觉,从历史与文化的高度来考量,传统知识对于一个国家一个社区来说是其成为一个国家一个社区的根本所在。保护传统知识主要不是经济问题,而是一个保卫多元化的世界文化问题。作为当今世界主流的第三代人权观,其要义在于发展权和集体人权的提出。这对保障发展中国家,包括传统部族的相对资源优势——传统知识——有着重大的意义。在对待传统知识的国际保护问题上,人权不应理解为对任何人或群体的恩赐与施舍,而是觉醒和奋进的个体或群体生命应该享受的权利空间与必要的尊重。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是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阶段过渡到垄断阶段智力成果传播日趋国际化的结果。由于知识产权起源于各国君主通过特别榜文、敕令的形式而授予的一种特权,因而早期的知识产权的保护有着严格的地域性限制,随着垄断经济的发展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的严格地域性在一定程度上已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保护范围更广的国际保护。 在全球化社会的浪潮下,在传统与现代之间应如何作出选择以达到利益的平衡,以实现在国际层面上对传统知识的保护,正是本文所旨在解决的问题。 一、传统知识相关问题概述 (一)传统知识与知识产权——超越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 依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所下的定义,传统知识是指“基于传统的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表演;发明;科学发现;外观设计;标记、名称和符号;未公开信息和所有其他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产生的基于传统的发明和创造”,并把“基于传统的”进一步解释为“知识系统、创造、创新和文化表达一般地从一代传向下一代,通常被认为与特别的民族和地域有关,并随着环境变化而经常地演化”。

全球化背景下人与自然的关系

全球化背景下人与自然的关系 首先,全球化引起了自然概念的深度变化。我们知道,在历史上的各个不同的社会形态下,人所处的自然环境是不一样的。具体地说因为社会形态的发展模式不同,人们所处的生存环境条件是不同的。比如原始社会,人们通常以族群的合作与分工实现物质需求,限于使用工具的条件,只能比较被动地适应自然,也就是说这种依赖性要远远大于他们对于自然界的改造作用。而在封建社会,人们有了种植技术,这种改造自然的能力大大提高了。也就是是说这个时候的自然已经是被人们深度改造过的自然了,比如开垦土地,建设房屋等等。时至今日,人们所处的自然早已不是仅仅为了生存而所处的单一的自然界了。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各个国家都在进行着多样的商务交易、文化交流以及资源共享等等。这种自然地概念早已冲破了地域和某些条件的限制,变得丰富而且多元化。它的范围被广泛的扩大了,即可以称之为一种“人化的自然”。 其次,全球化削弱了人对于自然界的依赖程度。这一点不难理解,由于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们逐渐地能够适应一些更加恶劣的自然环境,以前限于地域或者气候等条件不能居住的地域,逐渐成为了人类文明的中心。 再次,全球化提高了人对于自然的改造能力。这一点往往是和上述影响是照应的,因为自然概念的地深化以及人们能够更好地适应自然正是得益于这种改造自然的能力的提高。不言而喻,当今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已越来越深化,各个国家之间形成了利益共赢,多方建立了经济共同体,比如我们比较熟知的是发达国家常常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支持用以开采能源为己所需同时也在很大的程度上改善了欠发达国家的人民的生活状况,达到了共同发展的目的。在这之中,欠发达国家碍于生产力条件的限制,难以更好地利用自然资源提高自己的生活状况,正是因为全球化带来的强大的改造力,发掘了自然,并发展了自己,而这种贸易交流,最终引起的是全人类的共同进步。 最后,全球化在一定程度上使得社会准则更加国际化。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呢?我们知道,出于各种原因,当今国家之间都在进行尖端科技的竞争,一方面旨在加强自己的国防从而形成对自己的国民的保护,同时还可以约束别的国家发动不正义的战争,然而,更重要的是尽快占领公共资源,比如卫星轨道。我们都知道核武器的威胁,而且常常这种对于全人类的潜在伤害凭一国之力难以解除,

国家主权

浅析国家主权原则 摘要: 主权国家,即国家是独立的,自主的。国家主权非自行限制而不受约束;而这种自行约束仅仅是根据“约定必须遵守”(paotasuntservanda)原则通过履行国际条约和习惯国际法而实现。传统的国际法是建立在单个国家的基础之上。由于当前的国际问题都超出单个国家的管辖范围,因而不可能在这一层次上解决问题。从现实出发,以整个国际社会作为国际法律体系的基础,将人类共同利益置于单个国家利益之上。从这一新的视角出发来理解国际法的一个必然结果是重新认识国家主权,即将国家置于系统之内予以考察,其权限应取决于它们所履行的职能。 关键词:国家主权主权理论维护国家主权 导言 一直以来,在人权和主权之辩中,有一句话是经常被引用来做有力论据的,并成为坚固的挡箭牌:国家主权不容侵犯!可是,这里得注意一个前提:国家主权属于谁?按照通行政治学理论,国家由人民组成,主权当然归属全体人民,但是人民太分散,没办法行使“国家主权”,于是委托给人民授权成立的政府去行使。因此,政府只是前台掌柜,“国家主权”的幕后老板是全体人民,所谓“主权在民”是也!明白这个道理后,我们再来看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国家主权才是不容侵犯的。 一、国家主权的涵义 国家主权又称主权,指的是一个国家独立自主处理自己内外事务,管理自己国家的最高权力。主权是国家区别于其他社会集团的特殊属性,是国家的固有权利。①对内最高权,即国家对它领土内的一切人(享有外交豁免权的人除外)和事物以及领土外的本国人实行管辖的权力,有权按照自己的情况确定自己的政治

制度和社会经济制度;②对外独立权,即国家完全自主地行使权力,排除任何外来干涉;③自卫权,即国家为维护政治独立和领土完整而对外来侵略和威胁进行防卫的权力。主权是国家作为国际法主体所必备的条件,互相尊重国家主权是现代国际法确认的一条基本原则。丧失主权,就会沦为其他国家的殖民地和附属国。主权和领土有着密切的联系,国家根据主权对属于它的全部领土行使管辖权,反过来,主权也必须有领土才能存在和行使。 领土完整是国家领土主权的表现,国家之间相互尊重领土完整是尊重国家主权的最主要内容。应当指出,领土完整是个法律概念,而非单纯的地理学概念。在地理学上,依领土分布的连续程度认识领土的完整性,将领土连成一片的称“连续领土”,领土被海洋分隔的称为“不完全连续领土”,部分领土被他国领土分隔或包围的称为“非连续领土”。习惯上将连续领土视为完整,而后者为不完整。而在国际法上,领土完整表明了领土整体性和统一性的内在特征,指国家领土不能被分裂,领土主权是否被侵占。连续领土若为别国侵占或分裂,也不能视为领土完整;相反,领土并不连续,但并未被别国侵占,仍应属领土完整。领土完整是构成国家主权的重要部分,是鉴别国家是否真正享有独立和主权的重要标准。 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是两个互相联系又不尽相同的概念。国家是在自己的主权范围内行使主权的,只有国家主权存在,才能保证国家领土主权不可侵犯,才能保证领土完整。如果国家主权被剥夺,领土主权就失去了保证。国家领土主权受到侵犯,领土也不可能完整。如果侵犯了一国的领土完整,肢解、分裂、侵占了该国领土,当然就破坏了该国的主权。因此,尊重一国主权是国家行使主权的基础,尊重的一国的主权必然应该首先尊重一国的领土完整,领土完整构成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国家主权的概念比领土完整的概念更广泛。是指一个国家所拥有的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内外事务的最高权力。国家凭借这种权力可以以最高权威和独立自主的方式处理它的一切内部事务和外部事物,而不受任何其他国家或实体的干涉和影响。主权具有对内属性和对外属性。主权对内最高的属性实质上指国家的政治统治权力,它通过立法、行政、司法、军事、经济、文化等手段来实现,体现在颁布法律、废除法律、决定国家组织原则、决定政权组织原则、决定经济体制、统率军队等权力上。主权对外独立的属性派生于主权对内最

全球化背景下的国家主权与主权让渡

「摘要」在全球化迅速发展的今天,传统的国家主权绝对而不可侵犯的观念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挑战和质疑,而主权相对性的理论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从对欧盟国家主权让渡的历史、类型、特点、理论动因的分析可以看出,为了享受全球化所带来的机遇和利益,国家不应固守主权绝对原则,而应在坚持国家利益原则的前提下,在适当的领域限制或让渡国家主权。这种由国家主权相对化而引申出的主权让渡理论,不失为一种对国际法理论的新的发展。「关键词」国家主权全球化主权相对化主权让渡引言:国家主权的历史流变主权(sovereignty)是国家具有的对内的最高权力和对外的独立地位。(1)第一个系统阐述主权理论的是法国学者让?布丹,他认为主权是一个国家不可分割的、至高无上的、统一持久的、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力。其后,关于主权的性质曾出现过又出现了多种学说,较具代表性的为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的“主权在民说”,他强调国家主权属于人民,并确认了主权不可转让、不可分割、绝对而神圣不可侵犯的三个原则,由此形成了古典的主权观念。(2)在国际法上,1684年签订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第一次以条约形式确认了国家的主权权利,规定国家不论大小都是主权平等的国家。18世纪末法国大革命爆发后,法国资产阶级政府为对抗一些欧洲国家的干涉,提出了国家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概念,主张国家主权原则。此后,主权被认为是国家最重要的特性。在一些传统的国际法理论中,主权成为一种至高无上的权力,享有主权的国家并不一定受国际法的约束,它甚至可以为实现本国意志而诉诸战争。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国际法给国家主权以更为具体全面的确认和维护:它在确认和维护传统国际法所确立的国家享有领土主权的领陆、领水、领空等范围外,还扩大了国家享有领土主权和主权权利的范围;(3)1974年《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规定:每个国家有依照其人民意志选择经济制度以及政治、社会和文化制度的不可剥夺的主权权利;每个国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享有充分的永久主权等等。上述内容表达了一个共同的核心理念:国家主权是绝对而不可侵犯的。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化(4)的发展,世界各国交往不断增加,经济发展依存性增强,需要人类共同解决的问题(如生态环境保护等)越来越多。这些问题的解决,既是一国主权范围内的事务,同时也需要世界各国的合作与协调。这就意味着各国如果想参与到国际活动中来,就要遵守一系列条约、协议、机制和国际性规则,而不能凭借所谓绝对的国家主权而肆意妄为;同时,世界各国对联合国工作的参与及对其决议的尊重实际上就意味着对自己主权的部分放弃,就像国际条约的签署实际上可以被看作是对自己主权的自我限制。(5)可见,各国在相互影响、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相互合作的过程中形成了一种开放性、渗透性的“共变关系”,这种趋向全球化的“共变关系”与国家主权原有的排他性、专属性发生了冲突。正如美国学者威廉?奥尔森所言:“主权国家体系把人们分成一个个作茧自缚的政治实体,而经济生活的繁荣却需要人们尽量交流商品和投资。这一直是主权国家体系一个带根本性的难题。”(6)[!--empirenews.page--] 在全球化与国家主权的绝对性发生冲突的同时,世界贸易组织、欧盟等非国家行为体的发展以及对人权原则的诠释也对国家主权的绝对性提出了挑战,(7)“主权再也不像过去一样是无可争辩的基本价值”,(8)固守国家主权的绝对性已不适合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于是,国家主权让渡理论应运而生。主权让渡是指,主权国家以国家主权原则为基础,将国家的部分主权权利转让给他国或国际组织等行使的一种主权行使方式。(9)它是国家主权在全球化背景下相对化的一种表现。纵观当今世界,任何国家综合国力的提升都不是靠固步自封而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双赢的结果,所以,主权国家在坚持国家主权原则(而不是固守国家主权绝对性)的基础上,出于自身的利益判断而自主地对本国部分主权进行让渡,以积极姿态加入到全球化的合作与竞争之中,并在此过程中谋求自身的发展,增强综合国力,可能要比固守传统的主权绝对观念更能有效维护国家主权。从这一意义上说,主权让渡理论不失为国家主权理论在全球化背景下的有益尝试和发展,而在主权让渡的实践方面,欧洲国家又走在了世界的前列。故而本文试以欧盟(European Union)为视角,对国家主权在全球化背景下的变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企业的应对策略

浅析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中小企业的应对策略 钟滔 (吉首大学商学院湖南吉首416000) 摘要:经济全球化已经成为全球经济不可逆转的潮流,主动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发挥比较优势,培养自主创新精神,规避风险,应对挑战,是中国中小企业的必然选择。那就要求中小企业要从实际出发,控制生产成本,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步伐,增强国际竞争能力。 关键词:控制成本;自主创新 According to the background of economic globalization in the Chinese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 strategy Zhong Tao (Business School of Jishou University, Jishou Hunan 416000) Abstract:Economic globalization has become a global economic irreversible trend, active integrate the economic globalization process, play the comparative advantage, cultivate autonomous innovation spirit, avoid risk, meet the challenges, it is the inevitable choice of Chinese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That requires the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want to from set out actually, control the production cost, enhance the ability of independent innovation, speed up the pace of economic structure optimization, the enhancement of 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 ability. Key words:controlling cost; self-dependent innovation 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实践证明了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优化产业结构、

全球化背景下的创新能力与国际

杨权 全球化背景下的创新能力与国际竞争力 创新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长期发展的原动力。经济学家熊彼特指出,创新就是将原始生产要素重新排列组合为新的生产方式,以求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一个经济过程。熊彼特特别强调,发明并不等于创新。一种发明只有应用于经济活动并成功时才能算是创新。创新者不是实验室的科学家,而是有胆识,敢于承担风险又有组织才能的企业家。企业家的职能就是实现创新,即引进对生产要素的新组合。这包括:引进一种新的产品或提供一种产品的新质量;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开辟一个新的市场;获得一种原料或半成品的新的供给来源;实行一种新的组织形式。管理学大师彼得· 德鲁克继承并发扬了熊彼特的观点,他提出企业家精神中最主要的要素是创新,认为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是企业家在经济上的冒险行为。 在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大背景下,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创新能力往往决定其国际竞争力。只有新技术不断被创造出来,才能提高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国际竞争能力。2008年,世界两大竞争力评价机构均发布了年度报告,但中国大陆在其中的排名却有较大差异。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学院(IMD )发布的2008年《世界竞争力年度报告》显示,中国大陆的竞争力排名略有下降,由2007年的第十五位变为第十七位。总部在瑞士日内瓦的世界经济论坛(WEF )向全球公布的《全球竞争力报告2008-2009》显示,在全球134个参评经济体中,中国大陆排名由2007年的第三十四位上升4位,跻身第三十位。 显然,排名上的差异需要从两个机构所用的指标体系中找原因。WEF 用于评估全球竞争力的框架中,全球竞争力指标(Global Competitiveness Index,GCI )从三大层面来评估:宏观经济环境的优劣、政府公共部门的素质以及科技准备程度。IMD 将竞争力归于4个主要的因素:经济表现、政府效率、企业效率和基础设施。两个评估机构所用指标体系存在明显的差异,前者将科技准备程度作为一个一级指标,且赋予较高权重,后者将竞争力归于4个主要的因素,其中每一个因素又包括5个二级要素(Sub-factor )。IMD 对于 全球化背景下国际经贸专业 人才创新思维和能力的 培养

主权让渡

主权是国家具有的对内的最高权力和对外的独立地位。布丹认为主权是一个国家不可分割的、至高无上的、统一持久的、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力。卢梭强调国家主权属于人民,并确认了主权不可转让、不可分割、绝对而神圣不可侵犯的三个原则,由此形成了古典的主权观念。国家主权除了领土主权以外,它还包括经济主权、政治主权和文化主权等,具有绝对性、排他性和专属性,是一个国家最重要的特性。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世界各国交往不断增加,经济发展依存性增强,需要人类共同解决的问题(如生态环境保护等)越来越多。这些问题的解决,既是一国主权范围内的事务,同时也需要世界各国的合作与协调。这就意味着各国如果想参与到国际活动中来,就要遵守一系列条约、协议、机制和国际性规则,而不能凭借所谓绝对的国家主权而肆意妄为。由此诞生了国家主权让渡理论。主权让渡理论就是国家为了享受全球化所带来的机遇和利益,在坚持国家利益原则的前提下,在适当的领域限制或让渡国家主权,将国家的部分主权权力转让给他国或国际组织等行使的一种主权行使方式。他是出于自身的利益判断而自主地对本国部分主权进行让渡,以积极姿态加入到全球化的合作与竞争之中,并在此过程中谋求自身的发展,增强综合国力,这可能要比固守传统的主权绝对观念更能有效维护国家主权。 1、联合国是一个由193个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致力于维护世界和平,缓和国际紧张局势,解决地区冲突方面,协调国际经济关系,促进世界各国经济、科学、文化的合作与交流。它本身不是一

个国家,而世界各国对联合国工作的参与及对其决议的尊重实际上就意味着对自己主权的部分放弃。 2、欧盟、北约等一些超国家性组织就是各成员国国家主权和职能让渡的产物,它们的建立和发展标志着世界各国已经开始通过让渡部分国家主权来实现国家间的新型合作。包括政治主权(共同外交和安盘政策机制)、经济主权(欧元)、法律主权(《欧盟宪法条约》司法与内务合作)等等。 3、WTO、世界货币组织等国际组织促进了国家间经济主权的让渡。 4、国际条约的签署实际上可以被看作是对自己主权的自我限制。 5、互联网的发展,跨越了民族和国家的界限,把世界联为一体,极大地促进了文化传播和文化交往,使人的文化生活和精神生活实现了前所未有的全球互联与沟通,对人的文化消费观念和文化消费模式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促进了文化主权的部分让渡。 一个国家要享受全球化所带来的机遇和利益,就必须在适当的领域限制或让渡国家主权。但是,主权让渡必须坚持一个“度”的问题,即在主权让渡的过程中,必须要保持国家的独立自主以及国家间的权利对等和地位平等。因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国际社会还不可能形成政治的一体化格局,国际社会体制只能是国家体制、区域一体化体制并存,并以国家体制为主导,此种情境下的主权让渡也只能是部分主权的让渡,其目的不是为了削弱主权,而是为了强化主权,维护国家利益。

浅议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文化传播

浅议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文化传播 自从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化”、“地球村”等名词越来越多的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随着各个行业的飞速发展,世界各国家、地区间的联系越发的紧密了。交通、通讯等行业的发展为人类社会的各个参与者之间的交流提供了有利条件。全球化不仅仅只是一种概念,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现象过程。对于其定义最能被普遍接受的就是指全球联系的不断增强,人类生活在全球规模的基础上发展及全球意识的崛起。我们也可以把它视为是全世界的压缩或是把全球当做一个整体。 一、全球化对中国文化的影响 进入 21 世纪以来 ,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 ,文化全球化的浪潮更是势不可挡。从总体考察 ,文化全球化对中国文化发展的影响存在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 ,文化全球化之路对中国而言 ,并非坦途 ,其中充满了机遇 ,也充满了挑战。 (一)全球化给中国文化发展带来的机遇 1.全球化有助于中国文化打破禁锢自身发展的思想误区。全球化将促使中西方文化的碰撞和对话,这样有助于深受中国文化影响的国人以理性的方式来看待以及思考问题。 2.全球化有助于中国文化的兼容并蓄。全球化有助于中国文化吸收世界其他优秀文化,有助于中国文化的积极发展。 3.全球化有助于中国文化的国际化。由于中国文化思想中的保守,很多精彩绝伦的文化还不为人知;在全球化的契机下,我们应该抓住机遇,把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展现在世人面前,使得中华民族在世界民族之林中更为耀眼。 (二)全球化给中国文化带来的挑战 1.全球化在传播文化精品的同时 ,也把文化糟粕带入了中国。如西方的拜金主义等思想以及其他文化垃圾的传播使得文化环境变得更加复杂。 2.文化差异带来的冲突影响传统文化的传承。中西方的文化差异很大,融合的过程中难免带来思想的冲突,如传统手工刺绣与机器刺绣等得差别,由于新技术的方便和成本低廉,人们往往选择机器刺绣,而忽略了传统手工刺绣中所蕴含的民族文化。 3.霸权主义国家的文化扩张所造成的一定程度上的文化认同危机。大众文化是受西方文化冲击最强、影响最深的层面。大众文化主要通过人们的日常生活和行为方式体现出来。随着科技的进步 ,互联网把世界紧紧联系在一起 ,大众传媒高度发展拉近了人们之间的距离。文化在传播过程中能冲破各种障碍和壁垒 ,渗透进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使人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传播者的“俘虏”。文化的影响由表及里 ,从有形的实物到无形的思想意识,其力度、广度是难以想像的。 二、中国文化的特点 1、中国文化的特点之一是“感性”,中国文化是一种人情味的文化,也是一种感性的文化。 2、中国文化有着极强的融合能力和感染力,中国文化的形成发展过程就是生活于中华大地上各民族文化融合的过程,曾经的“外族”文化最终都被中国文化同化并在原文化基础上加以发展,成为极具生命力和特色的新文化。 3、中国文化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博大精深,中国文化在外国人眼中往往带着神秘的色彩,有着其他文化无可比拟的神奇魅力。

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传统文化

全球化背景下中国传统文化境 世界已经进入全球化时代,全球化的过程方兴未艾。2l世纪是全球世纪,全球化浪潮的迅猛兴起,将在人类社会的一切领域、一切方面形成一场席卷全球的世界风暴。我们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到超国家的、超国界的、全球性的力量在行动,全球性的问题在蔓延:环境污染的全球化,人口爆炸以及由之而来的移民问题的全球化,核武器以及其他大规模毁灭武器扩散所造成的对全人类的威胁,恶性传染病、毒品买卖与犯罪活动的全球化,甚虿垃圾处理都成了全球性的问题。同时,当今人类面临的重大问题,如资源、粮食、贫困等问题都带有了令球意味,然而,在众多的问题中,文化似乎始终牵动着人们最敏感的神经,因为文化是各民族的安身立命之本,是人们永远的情结。全球化时代的到来昭示着以往那种各民族文化之间老死不相往来的时代的终结。一.全球化加速了世界各民族文化的交流与互动当前,经济全球化已经成为人们公认的历史现象与过程,但是,对于经济伞球化是否会带来文化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却成了迄今为止最具争议的概念之一。人们对此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相关的学术着作更是数不胜数,时至今日也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实际上,马克思早在一百多年前就曾经指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的过程。不是人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因此既然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那么,伴随社会存在的变迁,迟早会发生社会意识的相应变动。所以,只要我们承认经济生活中全球化的存在,我们就无法否认社会、政治、文化等领域的全球化发展趋势。可以说文化全球化与经济、政治、社会的全球化一样,都是全球化这一历史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必然结果。但是,文化全球化并不就是全球性民族文化的趋同,而是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形成的不同民族的文化在全球大规模的交流与互动。这种文化的交融,不是一个民族的文化融化到另一个民族的文化之中,导致这个或

浅析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国家经济主权的让渡(一)

浅析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国家经济主权的让渡(一) 论文关键词]经济全球化国家经济主权国家经济主权的让渡 论文摘要]国家经济主权原则是国际经济法的首要基本原则,然而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出现了国家经济主权让渡的现象,实际上让渡并没有弱化国家的经济主权,相反是国家行使经济主权方式的变化。本文在分析这一现象的同时,提出我们应积极应对并坚持国家经济主权。国家经济主权原则是国家主权不可分割的部分,在国际经济领域表现为国家对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是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中的首要原则。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国家经济主权原则出现了让渡的现象,这并不说明国家在经济上对主权的否定,相反,这是国家在同意的基础上经济主权行使方式的变化。因此,我们要正确对待这一变化。并坚持经济主权原则,以维护我国的经济利益。 一、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基本理论 (一)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产生 二战后。亚非拉广大发展中国家取得了国家独立,在政治上享有独立的自主权。但是,经济上还处在受剥削和掠夺的地位。自然资源掌握在外国跨国公司手中,经济发展受到严重阻碍。为了维护国家的经济主权,广大发展中国家进行了长期的斗争。为此,1962年l2月联大第l7届会议通过的《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的宣言》,正式确立了国家对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原则,1974年联大通过的《各国经济权利义务宪章》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国家经济主权的内容。 (二)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基本内容 依照《各国经济权利义务宪章》的规定,国家经济主权原则指国家在经济上享有独立自主的权利,每个国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享有充分的永久主权,包括拥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在内,并自由行使此项权利。具体表现为: 第一。各国对境内一切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各国境内的自然资源是该国民族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国家对其境内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是国家经济主权的核心内容,是国家基本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国家有权自由开发和利用其自然资源,有权自由处置其自然资源,包括有权实行国有化或把所有权转移给本国国民。 第二,各国对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享有管理和监督权。国家对其境内的一切经济活动享有充分的永久主权。每个国家有权按照其法律和规章,对在其国家管辖范围内的外国投资加以管理和行使权力。各国有权管理和监督其国家管辖范围内的跨国公司的活动,并采取措施保证这些活动遵守其法律、规章和条例及符合其经济和社会政策。 第三,国家有权将外国财产收归国有或征用。国有化的合法性及补偿问题一直在国际社会中存在着尖锐的分歧。《各国经济权利义务宪章》规定,将外国财产的所有权收归国有、征用或转移时。应由采取此种措施的国家给予适当的赔偿,要考虑到涉及它的有关法律和规章以及该国认为有关的一切情况。 二、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国家经济主权的让渡 (一)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国家经济主权让渡的表现 当今,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国家经济主权让渡的现象比比皆是。表现形式主要有: 第一,国家经济主权部分让渡于跨国公司等国际投资机构。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跨国公司等国际投资机构已成为经济全球化的主要载体之一。他们是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的主要组织者,是世界资源优化配置的主要承担者,他们通过对高新技术的垄断而牢牢掌握着高新技术的转移和转让。跨国公司活动对各国经济产生着深刻的影响。世界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为了吸引资金技术,充分利用国际管理经验和人才,加快本国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在税赋、利率、资源开发等方面给予跨国公司等国际投资机构的超国民待遇就是让渡经济主权的具体表现。

全球化背景下的人力资源管理

全球化背景下的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在全球竞争当中面临着经济全球化、信息网络化、社会知识化、人才国际化,以及企业管理广泛变革的挑战。企业越来越需要借助全球化人才的力量适应新时代的竞争,这对人力资源从业者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人力资源管理面临挑战 全球化使全球市场联系越来越紧密,跨国公司、战略联盟、虚拟组织成为新的重要组织形式。相应地,人力资源管理的边界也从清晰到模糊,从封闭走向开放。企业需要从人力资源管理职能的角度再造,运用全球战略和政策解决自身遇到的新问题。 业内专家称在新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人力资源管理面临的挑战主要来自于两方面,一方面是经济社会的变化,另外一方面是人力资源管理本身。从经济全球化角度来讲,一个成功的全球化组织需要具备独特的技能和视野,可以融合各种不同的文化、在全球范围内共享信息,企业要建立一种全球范围内的人才网络。从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来讲,全球化对组织在国际经验的成熟度、管理承诺的成熟度、管理流程的成熟度以及全球化组织结构的成熟度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新技术发展,不仅提高企业生产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对企业管理方式也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互联网以及其他新技术的涌现,使员工在全球范围内不受地理边界限制和束缚的工作、协作成为可能,企业内部的权利也面临重新分配。为了适应全球化对企业组织生存和发展的要求,人力资源管理正发生一系列的变化: ●围绕价值链拓展管理范围。 ●利用信息技术,实现虚拟化的管理。 ●关注知识型员工的知识管理。 ●建立新型员工关系,满足员工需求。

●发展组织能力,倡导以人为本的价值观。 这包括硬性和软性的能力,硬性是指创造市场价值的技术,软性是指组织能力,即相匹配的人力资源的政策、多元的包容的企业文化环境等。 人力资源管理者的挑战 在全球化背景之下,作为一名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他的职责领域已经不再局限于遵循国内的人力资源管理规定、战略和实践,转而延伸并涉及到国际指导方针、规定和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他们需要参与制定跨国人力资源管理政策,或直接从事跨国人力资源管理,或从事国际派遣管理工作。在全球化背景下,人力资源管理者需要肩负以下工作职责: ●建立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并推动其发展,以支持企业的全球化发展,维护良好的雇主形象。 ●为满足国际业务需要,设计组织架构、项目和流程。 ●负责实施国际派遣的战略和政策。 ●开发、实施并评估企业的跨国人力资源项目、流程及工具,以保证其竞争方式满足企业经营目标的要求并保证其合法性。 ●监督程序及实践,以确保一个能够平衡雇主需要和员工权益的有利雇佣环境。 在全球化的背景之下,人力资源管理者需要具备跨文化的能力、国际化的眼光及运用国际化方法的能力。全球化的人力资源管理者需要具备全球观念,利用全球的资源,从全球的角度考虑企业人才的管理活动。他们需要利用全球的信息和知识系统帮助企业在不同事业部之间整合和分享有价值的信息,开发全球经理人员和全球知识工作者,建立新的全球激励机制来适应新的战略。全球领先的人力资源管理协会SHRM建议,全球人力资源管理者可以从以下五方面全面提升自身的能力素质。 ●为企业建立一套全球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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