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堡对萨维尼的论战及其历史遗产 ——围绕德国民法典编纂而展开的学术论战述评(下)

蒂堡对萨维尼的论战及其历史遗产 ——围绕德国民法典编纂而展开的学术论战述评(下)
蒂堡对萨维尼的论战及其历史遗产 ——围绕德国民法典编纂而展开的学术论战述评(下)

遗漏,以及法典的完备性,在普民的编纂过程之中曾经搞过一个法源索引。沃勒马尔(Volemar)曾经根据原始文献的顺序,指明《民法大全》(Corpusiuriscivilsi)的每一段落在普民草案之中的相应位置;如果没有采用时,也说明了不采用的原因。但是,萨维尼认为这样的活动并不够。普民是否实现了完备性,只要看立法者前后态度的变化就可以了。最初的时候,弗雷德里希二世(FedericoII)毫无疑问是希望得到一部特别简明的、通俗的同时也是完备的法典。在这样的法典之中,法官成为机械司法的机器。这样的意图也表现在普民立法者绝对禁止在法律存在不足的悄况下进行解秤,而规定每次都必须求助于立法委员会,即使单个的案件也不例外。但是与这样的意图完全不同的是,在法典之中,又明确规定法官如果对于其处理的具体案件,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应根据一般原则以及与该案件相类似的情况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但是法官要对此判决承担责任,并且可以寻求推翻这一判决。普民的规定可以看作是理想对于现实的某种让步,但是法官还是受到严格的限制。不过在普民的最后一版中连这样的限制也被取消了。法官被允许在对任何一种案件的处理中解释法律。[63]萨维尼认为,在这样的改变之中,法官的角色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从最初设想之中的司法机器的功能,而变为更加具有一种科学性的而很少机械的功能。这构成了普民的一个重大的缺陷。普民的规定既没有达到一种完备性。将法官的活动置于司法机器的地步,又未达到揭示最基本的指导性的原则的地步,而是在两个极端之间徘徊。[64]造成这样的缺陷的原因,萨维尼认为是没有深入研究罗马法所导致。罗马法与普民之间存在继承与发展的关系,而正确地处理这样的继承和发展,必须建立在对于法的历史的深刻研究之中。但是,普民的编纂者并未做到这一点。在整个18世纪德国缺乏伟大的具有历史感的法学家。这一时代的人受到理性主义的影响,特别地贬低多样性的价值,而满足于进行哲学化的推理。[65]这样的学术准备是不够的。同时,由于德国法律语言的问题,不足以清晰表达概念,无法使其达到形式上的统一。3)对于奥民的评价。萨维尼首先批评了奥民起草过程之中的缺陷,特别是对外封闭的态度。奥民起草之中德国其他邦的法学家的参与极少。除了对于高利贷问题搞过一次有奖征文之外,没有其他学术合作活动。连有关的草案都未提供给德国的各大学法律系。萨维尼认为,这种自我孤立的,把法典编纂看作是自己的一个国家的内部事务,仅仅求助于一个国家内部的学术资源的态度,对法典编纂的事业很有害。就其内容来看,虽然根据特蕾西姬女皇的指示,编纂者不应受罗马法的限制,而主要应该依据自然正义。但是,仔细分析其具体内容,就可以发现,奥民仍然以罗马法为主要的渊源。萨维尼把奥民与普民进行了对比。他认为,普民的特征在于尽可能地演绎各种可能的情况,而奥民只倾向于形成一些法律关系的概念和一般规则。奥民因此特别类似于一部稍微扩展了的《法学阶梯》。普民和奥民,对于萨维尼而言,代表了两种追求完备性的不同的途径。前者可以看作为是一种具体决疑法,后者则是一种抽象决疑法。萨维尼认为这两种途径,在法学界还没有能力(这种能力自然只能通过历史研究来获得)提取和抽象出准确的法律概念和原则的时候,前者要优越于后者。由于普民之中是力图详细地列举各种具体操作性的规范,所以即使存在某些概念界定上的问题,危害性要小一些。但是,在类似于奥民这样的抽象决疑法的法典之中,概念界定的准确性就特别重要了。但是,正是在这一点上,奥民存在很多的问题,其概念过于抽象而且模糊,建立在罗马法的某些简单的文字的基础或现代的某些评注作品之上。没有对于法源进行深刻的研究,无法进行这种概念界定。这导致具体案件的处理真正决定性的因素并不在法典之中,而是在法典之外。在这一问题上,奥民与法民相同。那么可以担任补充性质的法源是什么呢?奥民第7条指出,首先是法典之中相类似的条文,如果仍然缺乏规定,就援引自然法。对于这两种性质的补充法源,萨维尼认为都存在问题。第一种补充法源其实意义不大。因为法典并没有详细的操作性条款,即使相类似的情况也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依据。至于自然法,如果用它作为补充的法源,其危害甚至连奥民的起草者自己都直言不讳地承认:“如同在哲学领域,每个人根据其信念作出判断,可以很容易地想象,法官也会这么做。名义上是根据公

平原则进行处理,实际上不过是任意裁决”。[66] 所以,在这一方面,奥民与法民一样,最终没有实现法典事先预设的目的。因为理论仍然要不可避免地并且是静悄悄地对于司法产生影响。而这种影响本来是法典所试图取消的,因此一切在事实上仍然取决于流行的理论的品质的好与坏。一言以蔽之,不完备的法典导致了这一切。现在可以对萨维尼对三部法典的评价作出一个总体的分析。根据萨维尼对于法典的看法,法典在编纂之后将成为惟一的法源。这导致了对于法典的完备性的要求,而实现法典的完备性,萨维尼认为在理论上存在两种方法,一是演绎各种可能的情形,详细列举各种特殊的情形,二是通过准确的概念术语,形成一个严密的法律逻辑体系,从这套术语体系中可推论出一切可能性的情形。萨维尼又认为,事实上,第一种方法注定要失败,因为现实生活变化无穷,不可能预见到一切情况,因此,唯有第二种方法值得追求。但是,通过第二种方法实现完备性对于法学本身以及法学语言的状况有很高的要求。没有对于历史的深刻的研究,无法整理出这样的概念术语。在这三部法典之中,法民之所以得到最低的评价,是因为它甚至末试图追求法典的完备性。同时法国的法学并不是建立在深厚的历史研究的基础上,而基本上是出于实用的司法的目的而进行的写作。所以,他们搞出的法典自然弊端丛生了。另外的两部法典,普民和奥民,被萨维尼认为是从不同的途径实现法典的完备性的尝试。普民走的是试图演绎一切可能性的路子,奥民走的是通过概念术语体系实现完备性的路子。二者也都没有成功。不过萨维尼认为,在这样的不成功的前提下普民又稍微优越一些。因为,普民毕竟有大量的具体的规定。由于缺乏准确界定的概念和原则,同时奥民又缺乏具体的操作性的条文,所以,普民所享有的即使是不完美的完备性也不为奥民所享有。根据这样的分析,可以说萨维尼对于3部法典的评价,主要围绕着其对于法典的概念展开,他的评价与他对法典持有的观念密切联系。7.萨维尼对于德国民法现状的分析以及相应的对策和建议。萨维尼认为德国当前的民法的状况是历史发展的产物。罗马法在德国民法的发展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不仅共同法基本上就是罗马法,即使是地方法,也绝大多数起源于罗马法。不能因为罗马法是外来的法就反对它(这也是蒂堡攻击罗马法的一个理由)。德国的法律也不可能自行在不受外来因素的影响下进行发展了。所以,那种认为德国法可以自行发展的观点也是错误的。对于德国的法律不统一的状况,许多人提出批评,认为在德国应该统一法律,统一司法。萨维尼也承认目前的这种状况的确存在弊端。的确司法人员费神劳力地从各种著作之中比较各种理论的区别,没有比直接查阅法典的条文来得方便。但是,萨维尼再次质疑这样的求大一统的思想的根源。他认为这是理性主义的产物,跟随着理性主义,这种思想在欧洲到处流行。但是,它也已受到一些学者的反对,比如孟德斯就对此提出质疑。德国当前支持这种同一性的思想主要来自这样的论点:对于共同的祖国的热爱,就应该有义务消除各地的法律的不同。如果这样的前提成立,那么的确每一个怀有善良愿望的德国人都不得不承认德国应该进行这种法律统一化的活动。让我们来看萨维尼如何反驳这样的观点,他说:“在任何国家之中,其机体的健康和良好取决于机体整体和各个部分之间的平衡。个人之间的关系,城市内部的关系,国家之间的关系都是这样的平衡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于整体的关爱,只可能包括在每个人之间相互维持的良好的个人关系之中。一个人只有管理好其自己的家庭才可能成为一个良好的公民”。[67]因此,如果在每一个乡村,每一个阶层,每一个城镇,由于其独特的情感,因此也产生特殊的法来调整相互之间的关系,那么可以说这种特殊性正是其特殊的意志的表现。这样的民法,因为它反映了人民的情感和意志而应该值得尊重。相反,萨维尼认为,那种产生于一个外来的、任性的并且对于人民无动于衷的法才是应该被加以斥责的。以上持论,比起蒂堡的那种充满开明君主专制的政治气息的高调来,萨维尼更多地表达了一种个人主义的信念。萨维尼在此以个人的实在性对抗整体的抽象性,认为所谓的整体不过是个体的累积,整体因此也不存在要求个体取消自己的独特性的理由。萨维尼也不认为德国法律的状况会导致永久的分裂。因为与特殊性同时存在的还有相似性的情况。德国各地存在的强大的共

同法,以及所有地方法几乎都建立在共同法的基础之上的这些事实,使得德国的各个人口群体都牢固地联系在一起。在针对现状作出分析之后,萨维尼开始点题,提出这一时代德国的法学和立法的使命的问题。萨维尼认为在德国的法学界占据统治地位的理性主义的法学思想存在弊端,因此首要的任务在于清算这一错误的思想。“现在的这个时代,特别是那些罗马法的反对者经常举出这样的观点。理性,在所有的时候对所有的人都是同样适用的。根据这纯粹的理性的指导,当然可以搞出普遍适用的法典来”。[68]但萨维尼认为,那种认为存在可以适用于所有时代的所有的事物的确信,不过是一种不幸的偏见而已。“我们既然可以承认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民族可以创造出不同的艺术品,为什么我们拒不接受这样的创造性的原则在国家和法的领域之中的表现”?[69]这可真是萨维尼的沉甸甸的世纪之问啊。对于理性主义者关于法的普遍性的观点,萨维尼认为最好的反驳的例子是与婚姻有关的法。婚姻占据法的一半的领域,但是其本身的一半几乎由习俗所构成。因此如果不与必要的其他相关因素联系起来,每一个关于婚姻的法就几乎都是不可理解的。在现代,加上基督教对于婚姻的影响之后,对于婚姻关系的非法律性(即认为婚姻关系不是一种世俗法律上的联系,而是一种基于宗教理念的联系)的宗教信念,导致婚姻关系更加复杂和不确定。习俗、宗教与实在法并不一定如同立法者所想象的那样可以基于实在法而联系起来。最主要的还是取决于公众的意识,如果立法确认这种公众意识,那么可以得到有效的施行。但是,如果立法与具体环境不相符合,那么它就根本无法得到认可,解决不了问题,甚至增加了不确定性的程度以及增加了解决问题的难度。[70]即使是涉及到财产法这样的被认为还没有什么特殊性的领域,萨维尼也认为它也取决于法学的长期和渐进的发展过程,即使法学家也不能随意凭空创造有关的原则。立法者自然也不能对此任意发号施令。那么如何克服这种过于相信人的理性,认为可以凭空根据理性的原则推演出完美的体系的思想?萨维尼找到的武器是历史和建立在历史研究之上而形成的历史感。他在其著作中反复强调这一点。“历史感是惟一保护人们避免受到某些人的一时的理论影响的工具。大谈自然法不过是因为对于某些制度的历史起源不清楚而已。一旦在个人与整个世界和历史之间的关系上丧失了历史感,那么必然就会去求助于一种错误的普遍性的理论”。[71]萨维尼认为,任何思想的形成和问题的解决都受到先前的情况的影响,没有任何方法可以避免这一历史的宿命。萨维尼说,我们是历史的奴隶,虽然我们并不喜欢它。从这个角度来看,历史是一个无法避免的恶,但是,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更加应该去对于历史进行深入的研究、了解,这样才可以主动地把历史材料作为自主学习的东西。[72]但是从另外的方面来看,历史也是一个巨大的善。历史是智慧的宝库,积累了所有时代的人的所有的经验。只有在历史感的指引之下,才能区分武断和真正的智慧间的区别。根据其阐明的历史观念,萨维尼提出了“两个不可能”,也即:不可能破坏有活力的发展之中的法学理论和文化;不可能改变现存的法律关系的性质。这两个不可能的基础在于各个时代之间的无法割裂的联系。[73]由理性主义支持的大规模的立法活动,偏偏试图割裂自己的时代与先前的时代的联系。他们把立法看作是能够一劳永逸的对社会进行的外科手术(这也是蒂堡使用的比喻),但萨维尼反唇相讥说,由于无知,这些手术师也很可能同时把本是健康的肉切下来!在批评了法典编纂以及支持这一计划的思想基础之后,萨维尼为德国当代法学界指出了方向。就法学来看,他认为应该加强对历史的研究。这样的研究表现在对于罗马法的研究,对于德国传统法制度的研究,以及这二者在现代经历的发展的研究。罗马法是法的典范,人们主要学习其法学研究方法以及原则。因此,学者应该从具体制度之中研究、分离、抽象出有机的仍然有生命力的原则出来,同时让那些已经成为历史的东西,都仍然保留在历史之中。德国传统法虽然没有这样的优点,但是它是联系德国各民族的中介,具有民族性。虽然其大部分已经消失了,也不能忽视它。对于二者的修改,主要是法学家进行的工作。从中世纪到现在的发展也应该进行研究。在这里,萨维尼已经预示了他在日后进行的两个主要的研究;这样的研究表现在他的《小世纪罗马法史》以及《当代罗马法

体系》之中。萨维尼也认为,没有法典的国家可以在民事方面进行一定的立法,但其功能仅限于解决法冲突和清点古老的习惯。这与其对立法所持有的严格的限制的观念是一致的。对于那些已经编纂了法典的邦,[74]虽然萨维尼批评了这些法典,但是他并不认为应该废除这些法典。废除不仅导致更大的混乱,而且也会引起对公众的消极影响。需要考虑的是如何避免其导致的危害。萨维尼认为仍然应该进行共同法和地方法的研究。不能因为法典而消灭法学。薛军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方法与原则主要有9个方面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方法与原则主要有9个方面 原封不动的保存(冻结保存):原封不动的保存,保持历史文化的原真性.这是联合国提倡的标准.一般对文物古迹应原封不动的保存; 整旧如故——谨慎修复:对于残缺的建筑(古遗迹)修复应"整旧如故,以存其真".《威尼斯宪章》提出了世界各国公认的两个修复原则:修复和补缺的部分必须跟原有部分形成整体,保持景观上的和谐一致,有助于恢复而不能降低它的艺术价值、历史价值、科学价值、信息价值; 增添部分必须与有部分有所区别,使人能辨别历史和当代增添物,以保持文物建筑的历史性.此外,加固、维护应尽可能地少,即必要性原则; 慎重重建:一些十分重要的历史建筑物因故被毁.由于它们是地方重要的特征、象征,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必要重建.重建有纪念意义.但是,重建必须慎重,必须经专家论证,因为重建必然失去了历史的真实性,又耗资巨大,还破坏了遗迹.在更多情况下保存残迹更有价值; 利用以不损坏遗产为前提.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利用以不损坏遗产为前提,以续继原有使用方式为最佳,也可以为博物馆,作为参观旅游景点要慎重,防止被破坏; 保持历史街区和古城的格局特征.重点保护好历史街区和古城的平面布局、方位轴线、道路骨架、河网水系等; 保护特色建筑风格:保护特色建筑风格,包括建筑的式样、高度、体量、材料、颜色、平面布局、与周围建筑的关系等.控制适当的建筑尺度——高度、体量非常重要,切记今古不同,不要求高、求大; 保护历史环境:事物与其存在环境是密不可分的,不可以脱离环境而存

在.历史文化遗产环境的意义更重要,重要的、特色的、与重要历史有关的地形、地貌、原野、水体、花木及其特征都要保护; 拿不准的古镇、古村、古街、古建筑应暂不拆除.许多偏远的地方,尤其是山区农村,古镇、古村、古街、古建筑,虽然不是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是却也是历史文化遗产,有相当高的价值.当地人不知道,有没有财力和机会请专家鉴定.在这种情况下,最好暂不拆除,以免造成遗憾,待专家论证后在根据情况处理. 做好历史文化古城和历史文化地段保护规划.规划是龙头,保护必须以规划为前提,规划必须先行.有了规划,按规划进行保护. 传统文化与落后文化、旧文化的混淆,直接导致了人们对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不力。在一些人看来,要更新,就要破“旧”立“新”,就要“快刀斩乱麻”、“放开手脚干”。而片面追求经济建设,忽视文化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让更多高楼大厦和旅游发展吞噬了很多历史建筑,毁坏了不少历史名城的风貌。这不但使文化遗存和原来的地方风情、城市风貌一扫而光,割断了社会的历史文脉,而且,长此以往更会带来一个民族文化的弱化。 一个民族文化的根基,一种精神文明的传承,需要载体。悠久的文化,是承载于千年文化遗产,例如风俗、习惯、传统表演艺术、古遗址、古建筑等之上的。以建筑为例,现代建筑以钢筋水泥为材料,它的抗震性能较差,而中国古代多以木质建筑为主,它的建造结构使它具有

读流行音乐历史与风格心得.

读《流行音乐历史与风格》心得 《流行音乐历史与风格》这本书主要介绍的是西方流行音乐和中国流行音乐的发展史与风 格。读了这本书后,对中国流行音乐的发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中国流行音乐的每一个时期 都与中国社会历史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 一、“上海时期”流行音乐(1937年——1949年) 中国流行音乐于20世纪20年代发源于上海,是在中国传统民间小调和地方戏曲的基础上, 吸收了美国爵士乐、百老汇歌舞剧等西方流行音乐元素发展起来的。 上海,由于受到西方殖民文化的影响,和中国其他城市相比,具有极为特殊的位置。“鸦片战争”后,美、英、法先后在上海划定租界。在这80年间,上海慢慢地呈现出了资本主义商 业化都市的特征,逐渐成为中国最重要的贸易港口和主要的金融中心、工业中心,到了20世纪20年代,它以基本形成国际化大都市的面貌。由于受到西方文化的广泛影响,上海市 民的文化生活中开始流露出了对流行音乐的需求。因此,流行音乐开始在中国最早的国际化 大都市——上海,产生了萌芽。 1937年“抗战”爆发后,因为上海是租界之地,租界之外的外国人以及沪宁、沪杭铁路沿线 的大地主、大富豪为了躲避战火,都涌进了上海租界,使得这里的经济得到了空前的繁荣, 消费需求空前增长。租界内的旅馆、电影院、茶楼、舞厅迅速呈现出了生意兴隆的局面,促 使娱乐业迅速发展,这为流行音乐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平台。此时流行音乐虽然受到广大老 百姓的喜爱,但是在那个面临亡国的社会背景下,由于它脱离了社会大环境,显得与当时的社会背景有点格格不入,遭到了很多进步人士的批评与指责,于是中国流行音乐便从此带上 了“靡靡之音”的帽子。 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占领了上海的“公共租界”上海沦陷。“汪伪政权”接管上海,为了麻痹老百姓的“抗日”精神,“靡靡之音”的流行音乐开始充当了“麻药”角色,而在沦陷区 的百姓为了躲避危险、暂时逃避社会紧张感,流行音乐成了他们发泄苦闷的重要载体,因此流行音乐在“沦陷”的上海不但没有衰退,反而得到了更大的发展。

西方政治学的历史发展

西方政治学的历史发展 西方政治学最早发源于古希腊,创始人是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其所著的《政治学》被公认为是西方政治学的奠基之作。从《政治学》开始,按照历史顺序,可以把西方政治学的历史发展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一)古代西方政治学 公元前5世纪,地中海沿岸分布着数百个奴隶制城邦国家,这些城邦国家的形成和发展,打破了原始氏族部落社会的血缘关系,瓦解了人与人之间的宗法关系,较早地建立了权利关系和契约关系,促成了城市文明、商业文明和海洋文明的形成与发展,这些都为西方古典政治学说的产生提供了沃土和摇篮。古希腊的思想家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撰写了《理想国》和《政治学》等著作,开辟了政治学研究的新领域。 柏拉图(前427~前347),古希腊思想家,其主要政治思想是对“理想国”的描述,主要著作有《理想国》、《政治家篇》和《法律篇》三篇对话。他认为“最好”的政体是“正义之邦”,即“理想国”。在这个规模不大的城邦国家中,分为三个等级,即哲学王、武士和劳动者。哲学王是治理国家的德高望重的哲学家,武士保卫国家,劳动者进行生产,这是柏拉图的理想政体。但如果这三个等级发生了混乱,理想政体的模式会被打乱,代之以军人政体、寡头政体,进而导致民众革命,产生民主政体。柏拉图后期的思想有了一些变化,他设计了“第二等好”的城邦:采用混合政体以取代有可能导致专权的哲人政体;以恢复私有财产和家庭代替了理想国的公产公妻制;按照财产的多少而非天赋划分等级。 亚里士多德(前384~前322),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的学生,代表著作是《政治学》。他考察分析了150多个不同形式的城邦国家,从伦理和利益的角度,研究了国家的基本理论,即国家的起源、性质、目的和任务;研究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划分的原则,并对各种政治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了如何建立以及管理国家等问题,奠定了西方政治学研究的基础。具体内容有:①国家的形成如同雌雄结合,是自然的产物,“早期各级社会团体都是自然地生长起来,一切城邦既然都是这一生长过程的完成,也该是自然的产物,这又是社会团体发展的终点”。“事物的终点,或其极因,必然达到至善,那么,现在这个完全自足的城邦正该是至善的社会团体了”。所以,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国家是自然形成的至善的社会团体。②他认为伦理学研究个人的善,政治学研究人群的善,国家这一社会团体的目的在于达到最高尚、最广泛的“善业”。他指出:“政治学的善就是正义,正义以公共利益为依归。”“城邦以正义为原则……正义恰恰是树立社会秩序的基础。”③政治权力的分配制度即政体决定着城邦的异同。亚里士多德对各类政体进行了区分和研究之后,认为君主政体、贵族政体与共和政体能够照顾公共利益,其差别只在于掌握最高统治权的人数不同;而僭主政体、寡头政体和平民政体都只会为统治者谋利。④最好最易于实行的是共和政体,特别是以中产阶级为主体的共和政体最为稳定。⑤政体发生变革基于人们对“正义”与“平等”的认识的分歧。寡头会认为基于财产多寡的政治权力不平等是正义的,平民则认为基于人身自由的政治权力的平等分配才是正义的。⑥私有财产和家庭是人本性和城邦的性质,不能取消,但要避免财富的两极分化。⑦城邦要实行法治,并由有公民权的人轮流执政。 亚里士多德时代,古希腊的奴隶制城邦制度已面临着严重的危机,所以,亚里士多德的任务在于努力维护并竭力赞美城邦制,把它看作是至善的化身;同时,

浙江历史与文化

参考书目:《浙江文化简史》 作者:佘德余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读书报告 ——论浙江宗教文化浙江地处东海之滨,方圆10万多平方公里,是我国面积最小的省份之一。其历史悠久,文化灿烂,也是我国古代文明的发祥地之一。据考证,在浙江这块古老的土地上,早在10万年前就已经有人类生存。因此,浙江区域文化包括了史前上古越文化、有文字记载的于越部族和越国文化、秦汉以后的浙江文化三部分,从区域而言,浙江文化史也是一部越文化史。 我的家乡——舟山坐落在浙江东部海岸线上。春秋时,舟山属越,称“甬东”(甬江之东),又喻称“海中洲”。公元738年(唐开元二十六年)置县,以境内有翁山而命名为“翁山县”。公元1073年(北宋熙宁六年)更名“昌国县”。“意其东控日本,北接登莱,南连瓯闽,西通吴会,实海中之巨障,足以昌壮国势焉。”。1687年(清康熙二十六年)再次设县,更名“定海县”。“海定则波宁”, 以祈“海波永定”。然而即使是一名土生土长的浙江人,我却对浙江的历史文化发展都不甚了解。在拜读了《浙江文化简史》一书之后,我收获颇丰。 《浙江文化简史》一书共分为十章,首章对浙江文化的含义、沿革及总体特征首次作了较为明确的界定和论述。其余九章分别从生成环境、经济科技、学术、文学、艺术、教育、宗教、风俗等方面,从文化上进行阐述和论证,最后以浙江文化在海外的传播和影响作为总结,资料丰富,引证有据。然而作者并不打算让《浙江文化简史》仅局限于对浙江文化发展的简单梳理和史料的简单汇集,而是

竭力要理清其中演进的轨迹,同时探索其中内在规律,挖掘其深刻的现实意义。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作者把很大一部分笔墨花在了对文化的界定、对浙江传统文化特征的概括以及对浙江文化历史渊源和地域背景的解析上。这是本书最强的闪光点。同时,本书采用横向块状结构框架和纵向论述相结合的方法,各章主题鲜明,内容集中,历史演变的进程清晰,具有较丰富的知识性,语言明白晓畅,通俗易懂。 本书开端详细介绍了“浙江”一词的种种由来,这让身为浙江人的我顿时感到兴趣浓厚。“浙江”原是河流的名称,其得名,《山海经》、《史记》、《汉书》、《越绝书》、《吴越春秋》均有记载。《汉书·地理志》、《水经注》也称“浙江”。而“渐江”一说也有出处,据王国维《浙江考》,“浙、渐为一”,渐江即浙江。由此可知,“浙江”之名,秦汉以前已有。然“浙江”之得名有四说:一谓浙江上游受婺、衢、歙三江之水,水出两山间,盘回百折,故曰“浙”。(燕肃之说)二谓钱塘江口,浙山正居其中,潮水投山下,折而出,故曰浙,所谓浙山,即赭山。(此为东吴时余姚人虞喜之说)三谓钱塘江之曲在富阳、杭县、萧山三县之间,以袁家浦一带之吵嘴尖向东延伸,形成三折。四谓浙江从太湖来,大势南流,绝钱塘江,复折而东,故曰浙,所谓江,即长江也。(此说为晋灼,清代阮东宗之)由此可见,简简单单的“浙江”二字,仔细探究其前世今生,来源却不简单。 纵观全书,其中的第八章——浙江的宗教文化一节瞬间吸引了我的目光,这与我从小到大生活的环境有关。众所周知,舟山市内坐落着享誉海内外的佛教圣地普陀山,普陀山的佛教历史悠久,作为观音道场初创于唐代。至嘉定七年(公元1214),朝廷赐钱万锣修缮圆通殿,指定普陀山为专供观音的道场,与五台山(文殊道场)、峨眉山(普贤道场)、九华山(地藏道场)合称为我国四大佛教名

天花的流行历史

天花的流行历史 一.全球天花流行史 天花是一种古老而又猖獗的疾病,推测可能出现在公元前一万年正值人类从游牧生活转为农业为主的定居生活时代。至20世纪,天花至少造成全球3亿多人死亡。 有文字可考的天花瘟疫最早出现在公元前2000多年的印度,由印度传入中国、日本、欧洲和北非(公元700年),再由北非传至加勒比(公元1518年)、墨西哥(公元1520年)、秘鲁(公元1524年);此间,中北非洲将天花传到巴西(公元1555年)和北美(公元1617年);印度在公元1713年将天花传到南部非洲;欧洲则在公元1789年将天花传到澳洲。中国葛洪在《肘后方》中曾记载了公元256-313年间典型天花瘟疫肆掠中国的情景。上述天花传播路线图,明显地提示了天花在人类中的流行与其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交往的增加相伴随。天花从非洲传至美洲与贩卖黑奴相关,从欧洲传至澳洲与其殖民活动相关,印度最早与中国的交往可能是天花传入中国及亚洲其它地区的原因。 天花曾是历史上的超级武器。公元570年,阿比西尼亚的军队攻打阿拉伯圣地麦加,由于军队中天花流行而全军覆没。公元1520年,500人的西班牙军队入侵墨西哥,在墨西哥军队英勇抵抗胜利再望时,天花因一个感染的黑奴水手在毫无免疫力的印第安人中间疯狂流行,300多万印第安人死于天花,西班牙因此征服了墨西哥。一些国家的要人也未幸免天花:英国女王玛丽于1694年32岁时死于天花,法国国王约瑟夫一世和路易十五、俄国沙皇彼得二世、德国皇帝威廉二世等均死于天花。公元17至18世纪,天花曾在世界上大流行,仅在欧洲,每年有40万人死于天花,感染者三分之一致盲;1853年,夏威夷当地居民80%死于天花;1903年,天花使南美卡亚波部族几乎全部灭绝,15年后生存者仅剩500余人。 二.人类消灭天花的历程 在与天花长期不懈的斗争中,勤劳聪明的中国人在公元10世纪首先发明了把轻型天花病人痘疱液经鼻少量接种正常人,使接种者仅得轻型天花而不得严重天花的方法,当时称为“人痘”。这种方法使当时天花30%以上的病死率降到了2%以下。这是世界公认的最早有文字记载的疫苗接种史。此后,种“人痘”的方法传至欧洲,并有多处文字记载被广泛使用。1729年天花在欧洲流行时,威尔士公主给自己3岁女儿种了“人痘”,不久王室成员全都种了“痘”。欧洲各地医生曾到英国皇家学会学习种“痘”技术。此技术随后也在美洲逐步推行起来。1777年,乔治×华盛顾命令全体军队都种“痘”,种“人痘”的方法,在人类预防控制天花流行的斗争中曾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人群免疫力的增加,2%左右的死亡率虽比自然感染天花30%的死亡率减少了很多,但还引起了人们的担忧。 1796年英国医生爱德华×詹纳观察到感染过牛痘(在人中只产生局部痘疱)的挤奶女工很少感染天花,由于牛痘疱与天花痘疱很象,詹纳怀疑是否感染牛痘可以预防天花。于是他将牛痘痘疱液给人接种,并发现在用天花病毒攻击时,接种者都没有发生天花。两年后(1798年),詹纳的文章公开发表。这是人类在预防天花中,第一次用科学实验的方法证明给人接种牛痘可以预防天花。实际上也是人类在与传染病的斗争历史中第一次科学证明可以通过接种疫苗来预防传染病。从此开创了疫苗学研究的新时代。

《史记》所有“太史公曰”——司马迁评论部分

《史记》所有“太史公曰”——司马迁评论部分十二本纪 太史公曰:学者多称五帝,尚矣。然尚书独载尧以来;而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驯,荐绅先生难言之。孔子所传宰予问五帝德及帝系姓,儒者或不传。余尝西至空桐,北过涿鹿,东渐于海,南浮江淮矣,至长老皆各往往称黄帝、尧、舜之处,风教固殊焉,总之不离古文者近是。予观春秋、国语,其发明五帝德、帝系姓章矣,顾弟弗深考,其所表见皆不虚。书缺有间矣,其轶乃时时见于他说。非好学深思,心知其意,固难为浅见寡闻道也。余并论次,择其言尤雅者,故着为本纪书首。 ——《五帝本纪》 太史公曰:禹为姒姓,其后分封,用国为姓,故有夏后氏、有扈氏、有男氏、斟寻氏、彤城氏、褒氏、费氏、杞氏、缯氏、辛氏、冥氏、斟(氏)戈氏。孔子正夏时,学者多传夏小正云。自虞、夏时,贡赋备矣。或言禹会诸侯江南,计功而崩,因葬焉,命曰会稽。会稽者,会计也。 ——《夏本纪》 太史公曰:余以颂次契之事,自成汤以来,采于书诗。契为子姓,其后分封,以国为姓,有殷氏、来氏、宋氏、空桐氏、稚氏、北殷氏、目夷氏。孔子曰,殷路车为善,而色尚白。 ——《殷本纪》 太史公曰:学者皆称周伐纣,居洛邑,综其实不然。武王营之,成王使召公卜居,居九鼎焉,而周复都丰、镐。至犬戎败幽王,周乃东徙于洛邑。所谓“周公葬毕”,毕在镐东南杜中。秦灭周。汉兴九十有馀载,天子将封泰山,东巡狩至河南,求周苗裔,封其后嘉三十里地,号曰周子南君,比列侯,以奉其先祭祀。 ——《周本纪》

太史公曰:秦之先为嬴姓。其后分封,以国为姓,有徐氏、郯氏、莒氏、终黎氏、运奄氏、菟裘氏、将梁氏、黄氏、江氏、修鱼氏、白冥氏、蜚廉氏、秦氏。然秦以其先造父封赵城,为赵氏。 ——《秦本纪》 太史公曰:秦之先伯翳,尝有勋于唐虞之际,受土赐姓。及殷夏之闲微散。至 周之衰,秦兴,邑于西垂。自缪公以来,稍蚕食诸侯,竟成始皇。始皇自以为功过五帝,地广三王,而羞与之侔。善哉乎贾生推言之也~ 孝明皇帝十七年十月十五日乙丑,曰: 周历已移,仁不代母。秦直其位,吕政残虐。然以诸侯十三,并兼天下,极情 纵欲,养育宗亲. 三十七年,兵无所不加,制作政令,施于后王。盖得圣人之威,河神授图,据狼、狐,蹈参、伐,佐政驱除,距之称始皇。 始皇既殁,胡亥极愚,郦山未毕,复作阿房,以遂前策。云“凡所为贵有天下者,肆意 极欲,大臣至欲罢先君所为”。诛斯、去疾,任用赵高。痛哉言乎~人头畜鸣. 不威不伐恶,不笃不虚亡,距之不得留,残虐以促期,虽居形便之国,犹不得存。 子婴度次得嗣,冠玉冠,佩华绂,车黄屋,从百司,谒七庙. 小人乘非位,莫 不怳忽失守,偷安日日,独能长念却虑,父子作权,近取于户牖之闲,竟诛猾臣,为君讨贼. 高死之后,宾婚未得尽相劳,餐未及下咽,酒未及濡脣,楚兵已屠关中,真人翔霸上,素车婴组,奉其符玺,以归帝者。郑伯茅旌鸾刀,严王退舍。河决不可复壅,鱼烂不可复全。贾谊、司马迁曰:“向使婴有庸主之才,仅得中佐, 山东虽乱,秦之地可全而有,宗庙之祀未当绝也。”秦之积衰,天下土崩瓦解,虽有周旦之材,无所复陈其巧,而以责一日之孤,误哉~俗传秦始皇起罪恶,胡亥极,得其理矣。复责小子,云秦地可全,所谓不通时变者也。纪季以酅,春秋不名。吾读秦纪,至于子婴车裂赵高,未尝不健其决,怜其志。婴死生之义备矣。

西方法学论文

从西方法学的发展论述西方法学的未来 西方的法学主要分为自然法学,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和社会法学。 (一)自然法学的主要观点和内容是: 1关于法的本质。自然法学派认为,法从本质上是一种客观规律,立法者所制定的法律必须以客观规律为基础,这种客观规律是宇宙、自然、事物以及人的本性,是“理性”的反映。 2法来源于永恒不变的本性、自然性、社会性、理性。真正的法律应当与之相符合,特别是与理性相符合,或以理性为基础,它永恒不变,并具有普遍的适用性。 3法的功能和目的在于实现公意和正义。 4法律及其观念应当与人们的价值观念、道德观念相一致,自然法是人类寻求正义之绝对标准的结果。归纳而言,自然法学派特别重视法律存在的客观基础和价值目标,即人性、理性、正义、自由、平等、秩序,他们对法律的终极价值目标和客观基础的探索,对于认识法的本质和起源有着重要的意义。 而研究自然法学也有其存在的巨大的启示意义: 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新自然法学是西方自然法思想传统的继承和发展。自然法思想的意识可以追朔到西方文明的起源并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被人们在不同的时期为不同的目的而使用,它的形式不断翻新,内容不断完善。产生于20世纪特殊社会环境的新自然法学派,主要代表人物有马里旦、富勒、罗尔斯和德沃金等等。他们的新自然法学说(或价值论学说)各有侧重点,各不相同,然而却共同的体现出自然法观念的思维形式。他们不约而同地认为,法律应当关注某种应然性,法律的发展应当遵循一定的价值原则并体现一定的价值要求。无论是马里旦的神学自然法、富勒的"程序自然法"、还罗尔斯的正义论或德沃金的权利论,无不"注重研究法产生和存在的根源或基础,法的目的和意义以及法应追求的理想境界" 他们的手中都有一份"价值表",为应然的法律之制定和评价提供了所依据的标准。新自然法学派强调法本身是一个价值系统,必然反映一定的价值关系,极为重视法的合理性和道德性。他们通过总结、抽象和思考,为法律的建构铸造了理想的框架和模型。 (二)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观点和内容 1着力分析真正的法或“严格意义的法”,即国家制定的法律“国家法”,而不是什么自然法,由于这种法律能为经验所感知和真实存在着,因而也叫实在法或实证法。至于其他所谓的“法”,如自然规律、自然法、荣誉法则,只是有比喻意义,不值得研究。 2实在法或国家法是由法律规则构成的,是一个法律规则或法律规范的体系。 3法律是中性和价值无涉的,也就是说它是一种纯粹技术性和工具性的东西。至于政治道德等价值观念、意识形态与法律并无内在的和必然的联系,因此不能从政治上和道德上对法进行评价,即不存在什么道义与不道义、良与恶的问题。“恶法是法”。 4一个由立法机关制定的好的法律规则体系,即形式上合理性的法律规则体系是以解决各种社会问题为宗旨的,执法者或法官只要遵循规则就可以审理各种案件,也就是说,执法者只是法律推理的机器,不应当有任何的自由裁决权。 另外在分析主义法学法律观指导下的西方法律实践活动,使西方在其后的几十年里,法律规则迅速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规则体系,几乎涉及了人的一切生存领域。

关于文化遗产的保护

关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建议 朱晓英12号 目前,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文化遗产被发现。人们生活质量提高的同时,文化要求和休闲需求也越来越高,使得旅游越来越流行,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越来越重要。但现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存在着许多问题: 1.申请完毕就没人管理。虎头蛇尾. 许多文化遗产被发现后,没有人管理,使得自然原因和认为原因的因素,文化遗产被破坏。 2.宣传过大,导致游客众多,致使保护增加困难。 许多文化遗产被发现后,政府及媒体大力宣传,使得旅游人数越来越多,游客素质又不相同,导致文化遗产的各类认为破环更为严重,管理和保护越为困难。 3.不能有效地进行后续开发。 文化遗产发现总会有或都或少的损坏,但是恢复和修理技术不没有很完善。还有为了更多的经济利益,政府的后续开发并不是非常有效。 4.管理经常是外行领导内行。 许多文化遗产开发后就交给不同的人管理,而那些人并没有学习过文化遗产的管理,导致不能正确的处理文化遗产,使得文化遗产被破坏。 5.没有传承性,属于过了今天没明天那种,非常盲目 许多文化遗产被开发后,马上向大众人民开放,一时人流密集,使得文化被破坏而不能在传承下去,消失在历史之中。 6.历史文化遗产失去了历史的气息。 现在的历史文化大都向大众开放,使得各种各样的餐馆等现代化建筑越来越多,文化气息也越来越现代化。 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问题,例如:我国法律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不力,科学技术水平低是制约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瓶颈等。 (一)面对这些问题,保护和管理历史文化遗产就越来越重要。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需要三个层次: 三个层次分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城三个层次,根据这些保护对象的不同性质、特点,采取不同的保护原则和保护方法。 1、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要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保存全部历史信息。要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带,提出控制要求,要特别注意保护文物古迹的历史环境,以便更完整地体现它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

阜阳市简介及历史文化典故

阜阳市简介 阜阳市位于淮北平原西部,安徽省西北方,西、北与河南为邻,东与亳州、淮南两市接壤,南与六安市以淮河为界。东西长162公里,南北宽128.5公里,全市总面积9941.2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58.5万亩。全市辖临泉、阜南、颍上、太和4县和颍州、颍泉、颍东3区,代管界首市,下设1个经济技术开发区,15个办事处,41个乡,124个镇,总人口800.39万人,其中城市人口175.79万人,农村人口624.60万人。 阜阳市属于汉族人口聚居区,少数民族为回、满、壮、苗、侗、彝、白、傣、朝鲜、蒙古、维吾尔、达斡尔等民族。阜阳市具有悠久的文明史,约在公元前26世纪至公元前22世纪的新石器时代,颍河、涡河沿岸有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原始部落群定居。西周、春秋时期为胡子国、沈子国和陈国焦夷地。战国属楚。汉置汝阳县,为汝南都尉治。东汉曾封阜阳侯国于境内,阜阳之名始于此。北魏孝昌三年(527)始置颍州。此后1421年间,历朝历代在此设道、府、郡或县。民国37年(1948)8月解放,置阜阳专区,辖阜阳、蒙城、涡阳、颍上、太和、临泉、凤台7县,亳州、界首市2市。1950年增设阜南县,1964年增设利辛县。1977年凤台县划归淮南市,2000年6月撤销县级亳州市,设立省辖亳州市,涡阳、蒙城、利辛划归亳州市。 阜阳市为冲积平原,地貌平坦,一望无际。地势西北略高,东南低洼,地面高程18~43米。淮河、颍河、洪河、茨淮新河自西向东流经境内。阜阳是中华民族史上开发较早的地区之一,有着悠久灿烂的历史文化,其文化历史遗迹、

名胜古迹、革命史迹遍布全市。景观有文峰塔、奎星楼、管鲍祠、刘崎庙、资福寺、颍州西湖、南湖公园、张庄公园、楚都巨阳古城址等。欧阳修、苏轼这两位宋朝政治家、文学家,分别于宋仁宗皇祐元年(1049年)2月和宋仁宗元祐六年(1091年)8月出知颍州,任太守。难能可贵的是,欧阳修辞官后归隐被自己盛称为“民淳松简物产美,土厚水甘而风气和”的颍州。后人为纪念颍上管仲,修建一座管鲍祠。兴于唐,盛于宋的阜阳颍州西湖,曾被苏东坡称赞为“大千起灭一尘里,未觉杭颍谁雌雄。”欧阳修也发出了“都将二十四桥月,换得西湖十顷秋”的感叹。颍州西湖位于阜阳城西13公里处,湖面面积5.74平方公里,水深1.5米左右,湖中有岛,岛中有山。2001年被国家旅游局定为AA级风景区。阜南县润河湾出土的商代青铜酒器龙虎尊,是国家一级文物,曾受到毛泽东、邓小平等老一代领导人的赞赏。 阜阳区位交通便捷.京九铁路纵贯境内,与漯阜、睢阜、淮阜、商阜铁路一起,使阜阳成为五路交汇、八线引入的全国六大路网性铁路枢纽之一,阜阳编组站是京九线上最大的编组站,连接东西南北,形成了阜阳这个中国铁路新枢纽,阜阳被誉为大京九枢纽城市,年客流量达300多万人次,经阜阳枢纽发运的货物,可直接通过天津港、连云港、上海港出海,也可直抵香港与国际市场接轨。阜阳机场按4D级建设拥有国际先进的导航通信设施,可全天候使用,能起降波音757,麦道90等类型飞机。公路以阜阳为中心,105国道和省道为骨架,辐射全市城乡、通往毗邻省市的公路交通网络已逐步形成。界首-阜阳-蚌埠高速公路、合肥-阜阳高速公路顺利通车,形成“十”字型布局。水运十分便捷,淮河、颍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现实意义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现实意义 在全球化和现代化进程中,文化遗产受到社会转型的猛烈冲击,有的正面临消亡。许多民族国家在文化上逐渐丧失自主、迷失身份,成为精神世界的“游荡者”。只有识别分析文化遗产,探寻其文化 信息和意义底蕴,才能不断强化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才能吐故纳新,铸造新时代的民族精神,支撑现代社会人们的精神支柱。所以,科学地实施文化遗产保护,是现代化国家张扬民族精神,独立自主 进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的文化诉求。 与时俱进的中国文化遗产保护。 人类进入现代社会以后,社会现代化进程加速前进,从而严重冲击着文化遗产的保存。传统社会的现代性转变造成与文化遗产保护 的尖锐矛盾,经济全球化掣肘文化多样性的共存共荣。但是,现代 性自觉也促进了世界文化遗产保护。 1987年,长城、明清故宫、周口店北京人遗址、秦始皇陵兵马 俑坑和敦煌莫高窟首次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同年,泰山风景名胜 区被推选为中国第一个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遗产。1992年,九寨沟、 武陵源、黄龙名胜风景区被列为世界自然遗产。1996年,庐山被评 为世界文化景观;2001年,昆曲首次被联合国定为人类非物质文化 遗产??中国这些文化遗产的价值和意义受到世界的公认和盛赞。其中,莫高窟取得“东方艺术明珠”之称,九寨沟被誉为“童话世界”,秦始皇陵兵马俑坑有“世界第八奇迹”之誉,昆曲被认为是 中国“百戏之祖、百戏之师”。2004年7月,第28届世界遗产大 会在中国苏州举行,当时中国拥有30处世界遗产,在西班牙、意大 利之后,成为世界文化遗产最多的前三名国家。从1985年加入《保 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来,中国共有37项世界遗产代表作。其中,文化遗产有23项、自然遗产5项、文化与自然遗产4项、文 化景观1项、非物质文化遗产4项。

对史记的评价

对史记的评价 汉代 汉代研究《史记》的名家,当推扬雄和班固,他们都肯定了司马迁的实录精神。 扬雄在《法言》一书中写道:?太史迁,曰实录?。?子长多爱,爱奇也。?杨雄是赞扬司马迁实录精神的第一人,他提出的实录与爱奇,为历人者所赞同,直到现在。 唐代 唐代研究《史记》成就最大者当推散文大家韩愈、柳宗元。韩、柳肯定了《史记》一书的文学价值,奠定了司马迁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崇高地位。 韩愈十分推崇司马迁的文学才华,他说:?汉朝人莫不能文,独司马相如、太史公、刘向、杨雄之为最。?他认为司马迁作品的风格是?雄深雅健?,《史记》成为韩愈作文的样本。 柳宗元认为《史记》文章写得朴素凝炼、简洁利落,无枝蔓之疾;浑然天成、滴水不漏,增一字不容;遣词造句,煞费苦心,减一字不能。

宋元 宋人赞司马迁,其著名者为马存赞司马迁的壮游和郑樵赞司马迁的五体结构。 马存认为司马迁平生喜游,足迹不肯一日休。司马迁壮游不是一般的旅游,而是尽天下大观以助吾气,然后吐而为书。所以他的文章或为狂澜惊涛,奔放浩荡;或为洞庭之波,深沉含蓄;或春妆如浓,靡蔓绰约;或龙腾虎跃,千军万马。司马迁世家龙门,念神禹立大功;西使巴蜀,跨剑阁之鸟道;彷徨齐鲁,睹天子之遗风。所以,天地之间,万物之变,可惊可愕,可以娱心,使人忧,使人悲者,子长尽取为文章,因而子长的文章变化无穷。 南宋史学家郑樵认为:诸子百家,空言著书,历代实迹,无所纪系。而司马迁父子世司典籍,工于制作,上自黄帝,下迄秦汉,勒成一书,分为五体:本纪纪年,世家传代,表以正历,书以类事,传以蓍人。使百代而下,史家不能易其法,学者不能易其书。六经之后,惟有此书。可见郑樵对《史记》评价之高。 明清 金圣叹把《史记》作为?六才子书?之一,评论《史

最新《中国历史文化》试卷及答案

《中国历史文化》期末卷 1 班级 学号 姓名 得分 ________ 2 一、单项选择(4×15) 3 1. “北京人遗址”在北京的( )。 4 A .西南的卢沟桥 B .元大都遗址公园 C .昌平的白浮泉 D. 北京西南 5 周口店 6 2.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出自( )。 7 A.唐诗 B.诗经 C.乐府诗 D.楚辞 8 3.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说这话的人是( )。 9 A .孟子 B. 韩非子 C .孔子 D .庄子 10 4. 先秦诸子百家中对后世影响最大的两家是( )。 11 A .道家和墨家 B. 兵家和农家 C .道家和墨家 D. 儒家和道12 家 13 5. 创立儒家的人是( )。 14 A .朱熹 B. 孟子 C .韩愈 D .孔丘 15 6. 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帝国是( )。 16 A .汉朝 B. 秦国 C .齐国 D .秦朝 17 7. 开创中西方贸易与文化交流新纪元的丝绸之路打通的时间是( )。 18 A .汉代 B. 唐代 C .宋代 D .明代 19 8. 印度佛教传入中国开始于( )。 20 A .西汉末年 B. 唐代初年 C .南宋末年 D . 东汉时期 21 9. 民间喝腊八粥的习俗源于( )。 22 A .儒家 B. 道教 C .佛教 D.伊斯兰教 23 10. 东汉改进造纸术的著名人物是( )。 24 A .张衡 B. 郭守敬 C .蔡伦 D .祖冲之 25 11. 旗袍式样来自( )。 26 A .汉族 B. 满族 C .蒙古族 D .白族 27 12. 现在全国佛教寺院大多数都属于( )。 28 A. 法相宗 B. 律宗 C. 禅宗 D. 天台宗 29 13.科举制度创立于( )。 30 A. 隋 B. 唐 C. 明 D. 清 31

现代西方三大法学流派的意义(精)

现代西方三大法学流派的意义 陈绩现代西方法理学是现代西方国家法学中研究法律基本理论的学科。① 20世纪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 由于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和精神危机的日益加深, 西方法学家在探寻治理社会的危机和完善资本主义法律的方法的过程中,新的法学思潮相继更迭,或竞相表现, 或相互吸纳, " 任何一种法学思潮都不再独霸世界,传统 的形而上学法哲学大一统的局面一去不复返了 " 。②三大法学流派指的是新自然法学派, 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和社会学法学派这三个在现代西方影响较大、占传统地位的法学流派。他们的法学理论, 是西方人在探索真理过程中留下的足迹, 这对我们认识人类法的发展历程、规律及本质, 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于中国的法制现代化和法治建设,亦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一、新自然法学的启示意义 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 新自然法学是西方自然法思想传统的继承和发展。自然法思想的意识可以追朔到西方文明的起源并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被人们在不同 的时期为不同的目的而使用,它的形式不断翻新,内容不断完善。产生于 20世纪特 殊社会环境的新自然法学派,主要代表人物有马里旦、富勒、罗尔斯和德沃金等等。他们的新自然法学说(或价值论学说各有侧重点, 各不相同, 然而却共同的体现出自然法观念的思维形式。他们不约而同地认为, 法律应当关注某种应然性, 法律 的发展应当遵循一定的价值原则并体现一定的价值要求。无论是马里旦的神学自然法、富勒的 " 程序自然法 " 、还罗尔斯的正义论或德沃金的权利论,无不 " 注重研究法产生和存在的根源或基础,法的目的和意义以及法应追求的理想境界"③他 们的手中都有一份 " 价值表 " , 为应然的法律之制定和评价提供了所依据的标准。 新 自然法学派强调法本身是一个价值系统, 必然反映一定的价值关系, 极为重视法的合理性和道德性。他们通过总结、抽象和思考,为法律的建构铸造了理想的框架和模型。 二、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启示意义

历史文化

反映古猿人文化的有: 西侯度猿人文化 1961年于山西芮城西侯度发现的,距今150万年~180万年,为中国北方旧石器时代早期猿人文化。 蓝田猿人文化 1963年~1964年在陕西蓝田公王岭与陈家窝发现,其中公王岭猿人距今100 万年~115万年,陈家窝猿人距今50万年~59万年。为旧石器时代晚期猿人文化。 大荔猿人文化 1978年于陕西大荔甜水沟发现,距近30万年~50万年,为晚期猿人文化。 ——反映古智人文化的有: 丁村古人文化 1954年~1976年于山西省襄汾县汾河东岸丁村发现,距今7万年~9万年,属于旧石器中期文化,为早期智人。 河套新人文化 1922年及1956年~1960年在内蒙古乌审旗大沟湾发现,距今3万年左右,为晚期智人。 ——现代人是由新人直接进化而来的,分为4个阶段: 细石器文化 距今10000年~7000年,黄土高原多处发现该时代文化遗址,如陕西大荔沙苑、山西沁水下川等地。 新石器文化

距今7000年~3700年,按最早发现地点及所代表的发展阶段划分为早、中、晚三期:早期称仰韶文化,距今7000年~5000年,1921年发现于河南渑池县仰韶村;中期称龙山文化,距今5000年~4100年,1928年发现于山东省章丘县龙山镇;晚期称二里头文化,距今4100年~3700年,最早发现于河南偃师二里头,为夏代文化遗址。 半坡遗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东部浐河东岸半坡村,是黄河流域一个典型的母系氏族公社村落遗址,属仰韶文化的一种早期类型,距今约6000年。遗址总面积约5万平方米,分为居住区、制陶区和墓葬区。1953年春,西安市在建设纺织城时发现,发掘面积1万平方米,获得了丰富的文化遗存。 青铜器文化 距今3700年~2700年,可划分为三期:早期为二里岗文化,即郑州商城文化,距今3620年,为商代早期文化;中期为殷墟文化,即河南安阳小屯村文化,大致为公元前14世纪~公元前11世纪,为商代晚期文化;晚期为岐山文化,即陕西岐山凤雏村西周都城文化遗址。 铁器文化 出现于公元前770年的春秋初期,如在河南新郑仓城发现的春秋铸铁遗址,在河南卫辉市固围村发现的战国墓葬遗址,在西安周围发现的西安隋唐都城文化遗址等。 中石器时代,是连结旧石器时代和新石器时代之间的过渡阶段或中间环节。1956年,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为配合黄河三门峡水库的建设,在陕西大荔县的沙苑地区发现15处遗留有打制的石片和石器的地点,共采集到3000余件标本。根据这些石器的特点,认为它们是中石器时代到新石器时代早期的遗存,从而将其命名为我国的第一个中石器时代文化——沙苑文化。 从中石器时代起,黄河流域就成了我国远古文化发展的中心。中石器时代的特征是:社会经济生活以渔猎和采集为主,属于自然经济,还没有出现农业。在中石器时代,细石器的普遍使用促进了狩猎和采集经济的发展。数十年来,在黄河流域发现了大量以细石器为主的文化遗存,不仅有可能填补我国新旧两大石器时代之间的缺环,而且还显示出我国中石器时代细石器工艺最发达的地区就是黄河流域。有的考古学家认为,正是在华北旧石器时代晚期文化的基础上形成了以细工艺传统为代表的中石器时代文化,其后,才在黄河流域发展成为以农业经济为主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 第一节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与原则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发展的一种独特的资源,把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城市规划中,在城市发展战略的层面通盘考虑,将有利于提高城市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有利于城市整体健康而持续地发展。 一、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历程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起源于文物建筑的保护。自19世纪末起,世界各国陆续开始通过立法保护文物建筑。法国1840年颁布了《历史性建筑法案》,1887年颁布了《纪念物保护法》,1913年颁布了《历史古迹法》,1930年颁布了《景观地保护法》;英国1882年颁布了《历史纪念物保护法》,1900年颁布了《纪念物保护法》修正案,1913年颁布了《古建筑加固和改善法》,1931年颁布了《古建筑加固和改善法》修正案,1953年颁布了《历史建筑与古纪念物法》;日本1897年制定了《古社寺保存法》.1919年制定了《古迹名胜天然纪念物保存法》,1929年制定了《国宝保护法》,1950年制定了《文化财保护法》;美国1906年制定了《古物保护法》等。 1964年5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威尼斯召开的第二届历史古迹建筑师及技师国际会议上,通过了著名的《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即通常所称的《威尼斯宪章》。《威尼斯宪章》的制定是国际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发展中的一个重要事件,这是关于保护文物建筑的第一个国际宪章。它确定了文物建筑的定义及保护、修复与发掘的宗旨与原则,其指导意义延续至今。 1933年,国际现代建筑协会制定了第一个获国际公认的城市规划纲领性文件——《雅典宪章》,其中有一节专门论述“有历史价值的建筑和地区”,指出了保护的意义与基本原则。自20世纪60年代起,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开始从文物建筑扩大到历史地段。 1962年,法国颁布了保护历史地段的《马尔罗法令》,又称《历史街区保护法》。之后,很多国家也陆续制定自己国家历史地段保护法规,如丹麦、比利时、荷兰分别于1 962、1962、1965年在各国《城市规划法》中规定了保护区;日本1966年颁布《古都保存法》,并于]975年在《文物保护法》的修改中增加“传统建筑群保存地区”的内容;英国于1967年颁布的《城市文明法》中将有特别建筑和历史意义的地段划定为保护区;美国于1935年制定了《历史地段与历史建筑法》,于1966年制定了《国家历史保护法》等。 1976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第19届会议提出《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简称《内罗毕建议》。《内罗毕建议》重点提出了历史地区在立法、行政、技术、经济和社会方面的保护措施,并将研究、教育和信息工作作为历史地区保护的重要工作之一。 1987年10月,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在美国首都华盛顿通过的《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宪章》(或称《华盛顿宪章》),是继《威尼斯宪章》之后又一个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国际性法规文件。这一文件总结了20世纪70年代以来各国在保护的理论与实践方面的经验,明确了历史地段以及更大范围的历史城镇、城区的保护意义和保护原则。《华盛顿宪章》再次提到保护与现代生活的关系,并明确指出,城市的保护必须纳入城市发展政策与规划之中。 我国现代意义上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始于20世纪20年代的考古科学研究和文物保护。1930年6月,国民政府颁布了《古物保存法》,1931年7月又颁布了《古物保存法细则》,

新城疫的流行历史与现状

流行病学 1 新城疫(Newcastle Disease ,ND )是由新城疫病毒(Newcastle disease virus ,NDV )强毒株引起的、以感染禽类为主的一种急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1] 。新城疫不仅可对家禽造成严重危害,对国际贸易也有严重影响。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 )将新城疫列为法定报告的动物疫病,我国农业部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在《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中,新城疫被列为优先防控的重大动物疫病之一。在公共卫生方面,兽医、实验室工作人员等接触大量病毒时可引起结膜炎等症状。1 全球流行历史与现状 新城疫最早于1926年在印度尼西亚的爪哇岛(Java )和英格兰的滨海小镇新城(Newcastle-upon-Tyne )发现[2-3],但对于全球首次发生的时间 目前尚有争论。首先,本病于1926年首次在欧亚两个地区同时出现,这在流行病学上很难解释。另外,有证据表明本病在1926年之前可能在部分地区就已存在,如韩国可能在1924年就有新城疫的存在和流行,甚至还有更早的疑似新城疫发生的报道,如19世纪中期在欧洲和亚洲报告的在家禽中广泛传播的高致病性疫病可能部分是由新城疫引起的[4] 。1898年在苏格兰西部群岛导致家禽大量死亡的神秘疫病可能也是由新城疫引起的[5] 。之前没有公开报道或者没有引起广泛关注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受当时国际贸易局限,疫病传播速度较慢,没有造成大面积暴发和扩散;二是受当时疫情信息交流不畅、养禽规模化程度不高、疫病识别报告能力欠缺等多种因素的限制,即使发生了新城疫,也由于误诊或者识别和报告能力欠缺等没引起高度关注。 尽管对该病的历史和起源还存在争议,但目前 基金项目: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专项(201303033)通讯作者:王志亮 新城疫的流行历史与现状 刘华雷,王志亮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山东青岛 266032) 摘 要:新城疫是严重危害养禽业的一种烈性传染病。本文对新城疫的全球流行历史与现状进行了阐述,对我国流行历史及现阶段的流行特点进行了分析,针对目前防控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防控措施建议,为科学防控该病提供依据。 关键词:新城疫;流行历史;流行现状 中图分类号:S858.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44X (2015)06-0001-04 The History and Current Status of Newcastle Disease Liu Hualei ,Wang Zhiliang (China Animal Health and Epidemiology Center ,Qingdao ,Shandong 266032) Abstract :,with the main present Key words :Newcastle disea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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