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配建停车指标(试行初稿)

沈阳市配建停车指标(试行初稿)
沈阳市配建停车指标(试行初稿)

沈阳市建筑物配建停车标准规定(试行)

(初稿)

为加强我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的规划管理,使停车设施的设计和建设符合交通组织需要和管理要求,改善城市静态交通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规划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标准与准则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是指提供给机动车停放的专用场所。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沈阳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

第三条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的新建建筑物,应按本规定附表一要求设置停车泊位。原建筑配件车位不足的,应在改建、扩建的同时按车位差额数的20%补建。

第四条建筑物配建的停车设施原则上设置在其用地范围内;但在建设在同一道路或者相邻道路上的二宗以上的建设项目,其相邻距离不超过100米的,在统一申请、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的条件下,在经过批准后可集中统一设置停车设施。

第五条建筑物配建的停车设施与其机动车出入口、主体建筑主要人流出入口及基地内部道路之间应当保证有合理顺畅的交通联系。鼓励相邻地块统一设置出入口。机动车出入口不宜直接与城市干道连接,禁止向快速路连接,与城市主要道路交叉口的距离应大于80米。

第六条建筑物配建的停车设施可采用地下车库、半地下车库、立体停车楼(库)、地面停车等多种形式。停车设施的布局应满足建筑、消防、交通等相关专业的技术要求。

第七条本章节规定的建筑物配建停车车位指标,机动车以小型汽车为计算单位。核算车位内安排的为其他车型机动车时,可按附表二所列的换算值折合成小型汽车的车位。

第八条综合性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总数按各类性质及其规模分别计算后累计。群体布置的建筑物,在符合规定的配建停车设施总指标的条件下,可以统一安排,协调布置。

第九条建筑物按配建指标计算出的车位数,尾数不足1个的按1个计算。

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下列建设项目应进行交通影响分析:(一)铁路客货站场、公路客货站场、客货运码头、社会公共停车场、大型加油站、公交枢纽、大型城市交通设施等;

(二)中心城区建筑规模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建项目、超过5万平方米的居住类项目且对城市交通有严重影响的建设项目。

(三)其他对城市交通有严重影响的建设项目。

第二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规定未涉及的情况,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城乡规划的要求确定。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一沈阳市主要项目配建停车场(库)的停车位指标

注:(1)新建、改扩建建筑物应严格按配建标准设置停车位;

(2)建筑面积大于80平方米的酒店式公寓,停车配建标准参照商品住宅标准执行;

(3)一环内地面停车位最高不应超过总泊位数的20%;一环至二环地面停车位最高不应超过总泊位数的30%;二环至三环间地面停车位最高不应超过总泊位数的40%。

(4)三环外建成区及规划重点地区商品住宅及公寓地面停车位所占总泊位数的比例按照二环至三环标准执行。

附表二其它车型折合为小型机动车车位换算表

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发行指引

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 发行指引 Last revision date: 13 December 2020.

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发行指引为缓解我国城市普遍存在的因停车需求爆发式增长而导致的停车难问题,加大企业债券融资方式对城市停车场建设及运营的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投入,制定本指引。 一、鼓励企业发行债券专项用于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在相关手续齐备、偿债措施完善的基础上,比照我委“加快和简化审核类”债券审核程序,提高审核效率。 二、在偿债保障措施较为完善的基础上,企业申请发行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可适当放宽企业债券现行审核政策及《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的若干意见》中规定的部分准入条件。 (一)发行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的城投类企业不受发债指标限制。 (二)债券募集资金可用于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主体项目”)中配套建设的城市停车场项目,具体投资规模可由主体项目审批部门根据主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出具专项意见核定。 (三)募集资金占城市停车场项目总投资比例由不超过 60%放宽至不超过70%。 (四)将城投类企业和一般生产经营性企业需提供担保措施的资产负债率要求分别放宽至 70%和 75%;主体评级 AAA 的,资产负债率要求进一步放宽至75%和 80%。 (五)不受“地方政府所属城投企业已发行未偿付的企业债券、中期票据余额与地方政府当年 GDP 的比值超过 8%的,其所属城投企业发债应严格控制”的限制。 (六)城投类企业不受“单次发债规模,原则上不超过所属地方政府上年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限制。 三、发债募集资金用于按照“政府出地、市场出资”公私合作模式(PPP)建设的城市停车场项目的,应提供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批准同意的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规划、实施方案、特许经营方案、资金补助协议,同时应明确项目所用土地的权属和性质。

城市停车难问题的解决思路

2007年8月第8期城市道桥与防洪 收稿日期:2007-05-24 作者简介:王跃(1955-),男,广东汕头人,建筑师,从事基建管理及教学工作。 城市停车难问题的解决思路 摘 要:该文针对我国大中城市停车难问题,分析其主要原因,提出对策,探讨了解决思路和办法。 关键词:停车;城市交通;建筑中图分类号:U491.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7716(2007)08-0025-03 王 跃 (汕头大学,广东汕头515063) 0前言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很快,近年来, 由于经济的迅速发展,机动车的年均增长量都超过10%,大量的小汽车进入家庭,2006年大中城市的机动车年增长量超过15%,深圳、上海、北京、天津等大城市超过20%,有些城市甚至超过30%。 这种发展趋势,给城市的交通和停车带来很大的困难。停车难问题已经成为全世界大中城市经济发展的一个通病,它的根源主要是家庭小汽车的高速增长和城市土地资源的日益减少。 一个城市的繁荣,高楼大厦和车辆的多少是一个不可忽略的衡量指标,但车辆过多,会造成道路拥挤,停车困难,交通混乱,反而给人们出行造成不便,制约了城市的健康发展,对城市环境和自然生态都产生极其严重的影响。如泰国的首都曼谷,20多年前城区的交通和停车就很困难,是世界上大城市最出名的堵车城,有多少专家为这座城市出谋献策,费尽心血,但至今依然收效不大,所以,一旦城市得了这种“病”,医治起来很困难。这几十年来,有更多的大中城市紧随其后,尤其是经济发展较快的国家。我国的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已经不亚于20年前的曼谷了。如果不重视城市的交通和停车问题,不仅会患像曼谷、墨西哥等大城市的通病,甚至会变成不治之症。所以,道路和停车场就象城市的主要器官,是互相关联的,这些器官出问题,这座城市的健康就受到威胁。欧洲一些发达国家的城市,如德国的科隆、慕尼黑、法兰克福,奥地利维也纳,瑞士苏黎世等,在交通和停车的规划、建设上都值得借鉴。这些城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和路网,十分重视城市规划管理,如有效利用土地资源的立体式停车,推广步行、自行车、公交车、电动车等来减少汽车废气排放,有效地保护城市环境。 目前,我国大中城市停车难的问题十分突出,主要出现在城市繁华的商业区、医院、中小学校、市场、住宅小区和人口密度较高的旧城区,无法满足停放的车辆类型主要是小汽车。我国近年来汽车的增长速度远远高于城市道路里程数和停车位。不妨看看广东几个大中城市小汽车的增长,广州2006年上牌是98739辆,比2005年增长33%;深圳2007年2月机动车突破百万辆,居全国第二,5年来年均增长量超过20%;汕头市近5年城区汽车增长率高达30.73%,其中小汽车超过7万辆,摩托车超过20万辆。由于机动车过快增长,停车位满足不了需求,必然会把压力转移到路面上,车辆的违章停放,或者因为寻找停车位在路面上兜圈子,无形中增加道路的负担。很多住宅小区,甚至是新建小区,车位不足,使很多私家车无家可归,干脆就停放在小区门口、 人行道上,甚至堵死消防通道,造成交通堵塞,被抄牌拖车。乱停车辆由于无人保管,发生刮擦甚至被盗抢现象十分普遍。城市繁华路段的商贸购物场所、写字楼、公共设施,大多缺乏足够的停车场地,导致周边道路拥堵,环境混乱。广州、上海等大城市出行办事往往由于交通堵塞,停车难,消耗在路上的时间很长,既耗能又耗时,老百姓戏称“出门开车不如踩车,开车反而办事难”,这与建设节约型社会是不相适应的,为此,解决停车难问题刻不容缓,政府应将停车场列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旅游城市的达标条件。对此,就城市停车难问题提出几点解决的办法。 1合理布局,超前规划 我国公安部、建设部制定的《停车场规划设计 规则》于1989年1月1日施行,至今已18年,该规划当时是为大、中城市和重点旅游景区制定的,但现在已不适应大、中城市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了,应尽快修改并形成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的规范。其中主要是各类建筑的停车场(库)设计指标偏低。就以商贸购物场所的机动车位指标,为 道路交通25

山东省建设项目配建停车泊位设置标准

山东省建设项目配建停车泊位设置标准 1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山东省停车场(库)设施的规划管理,合理确定我省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建停车泊位标准,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本省大、中、小城市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居住类建筑及其他建设项目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的规划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配建停车泊位是指提供本建设项目车辆停放以及以本建设项目为目的的外来车辆停放的专用场所。 第四条建设项目配建停车泊位可采用多种形式,其设计在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同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 2 一般规定 第五条本标准配建停车泊位指标针对不同的区域采用幅度指标系体,以便各城市结合实际情况作具体确定,规划管理区域划分如下:一般的Ⅰ类区域指大城市的中心区、大城市重要地段;Ⅱ类区域指中等城市中心区、大城市边缘地区;Ⅲ类区域指小城市、中等城市边缘地区。 第六条建筑面积大于3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要求设置停车设施;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可不单独配建停车设施。 第七条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大于3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的,其建筑面积增加部分按本标准的有关要求配建停车设施,原建筑配建停车设施不足的应在改、扩建的同时按车位差额数的20%—30%予以补建。 第八条建设项目停车泊位配建标准按建筑类别进行划分,配建停车泊位的数量,根据建设项目所处区域、所属类别的配建指标和建筑面积(不含配建停车泊位自身建筑面积)计算确定,计算出的泊位数不足1个的按1个泊位计算。 第九条混合性质建设项目的配建停车泊位位设置标准应分别与相关性质功能的规模对应,配建停车泊位总数应按照各种用途及其建设规模分别计算后进行累计。 第十条建设项目配建的停车设施原则上设置在其用地范围内,严禁占用规

《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和《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

公安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和《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的通知 现将《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和《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贯彻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告诉我们。 附: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状况,保护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城市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重点旅游区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停车场是指供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室内场所。 停车场分为专用停车场和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是指主要供本单位车辆停放的场所和私人停车场所;公共停车场是指主要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场所。 第四条停车场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其规划设计须遵守《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 停车场的设计方案(包括有关的主体工程设计方案),须经城市规划部门审核。并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方可办理施工手续;停车场竣工后,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大型旅馆、饭店、商店、体育场(馆)、影(剧)院、展览馆、图书馆、医院、旅游场所、车站、码头、航空港、仓库等公共建筑和商业街(区),必须配建或增建停车场;有条件的小型公共建筑须配建自行车停车场。停车场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大型公共建筑工程设计没有停车场规划的,城市规划部门不予批准施工。 规划和建设居民住宅区,应根据需要配建相应的停车场。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根据需要配建满足本单位车辆使用的停车场。 应当配建停车场而未配建或停车场地不足的,应逐步补建或扩建。 第六条单位或者个人需要临时占用停车场作为非停车之用时,应征得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 改变停车场的使用性质,须经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 第七条需要利用街道、公共广场作为临时停车场地的,应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部门统一规划,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第八条公共停车场可以收取停车管理费,有条件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专用停车场,也可以收取停车管理费。在停车场停车者,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 鼓励单位、个人投资兴建公共停车场,建设者可按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收取停车管理费。 第九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协同城市规划部门制订停车场的规划,并对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实行监督。 第十条对违反本规定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予以制止纠正,并视其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吊销建筑许可证的处罚。 第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公安部和建设部备案。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公安部和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1989年1月1日起施行。 附: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 第一条本规则适用于大、中城市和重点旅游区停车场的规划设计,小城市可参照执行。 第二条专用和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车场原则上应在主体建筑用地范围之内。 第三条机动车停车场内必须按照国家标准GB5768-86《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交通标志,施划交通标线。

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建标128—2010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施行日期:2010年7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设发展的需要,提高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决策、建设和管理水平,合理控制建设和投资规模,推进技术进步,提高投资效益,改善城市交通环境,促进城市公共停车场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设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是审查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建设标准和项目后评价的依据。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为社会车辆提供停车服务的其他停车场工程参照执行。 第四条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设应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建设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坚持以人为本,严格执行有关劳动安全、节能减排、节约用地、消防、环境保护的规定,做到功能合理、经济适用。 第五条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应在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导下,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合理规划,适时建设,有序发展。 第六条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宜进行布局与规模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工作。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各地应按当地政府要求取得用地、规划、环境保护、交通等相关部门的审批意见。 第七条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应与道路交通、用地、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有机衔接,加强城市工程停车场的信息管理,促进城市现代

化综合交通体系的建立,满足安全、便捷、通畅、高效的交通服务要求。 第八条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设除应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项目规模与构成 第九条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应依据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综合交通规划和城市停车规划,在综合考虑周边用地情况、停车需求、路网承载能力的基础上确定。 第十条城市公共停车场规模按照停车位数量划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四类,不同规模停车场停车位数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第十一条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可由基本停车设施、建筑设备、安全防护与环境保护设施、管理设施和服务设施构成。 一、停车基本设施,包括停车位、行车通道及人形通道。机械式停车库还应包括机械停车设备。 二、建筑设备,包括给水排水系统、采暖通风系统、电气系统和交通工程设施。 三、安全防护与环境保护设施,包括消防、防雪、防滑等安全防护设施和绿化、降噪等环境保护设施。 四、管理设施,包括值班室(管理办公室)、控制室、防灾中心等管理用房。 五、服务设施,包括卫生间、等候室、洗车房等设施。

小区停车位要如何规划管理资料讲解

小区停车位要如何规划管理 不少市民纷纷通过网络和电子邮箱表达对构建和谐小区的看法。其中小区停车难问题是业主和物业公司人士普遍谈论的焦点问题之一。住宅小区停车位的管理需要规范和强化,才能解决好由于业主私家车数量的迅速增长而给小区物业管理带来的新难题。 小区停车位如何管理 一、停车位规划设计要合理、要有前瞻性,并留有余地,有停车场(库)扩建增建预案,才能保证满足业主的需要众所周知,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而汽车是工业产品,可以随着生产流水线的流动而不断流入市场,不断流入用户手中。因此,相对来说,一个小区的停车位数量是有限的;而业主汽 车拥有量,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虽然不能说是无限的,但至少可以说其增长幅度是前者无法相比的。笔者曾经管理的小区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就猛增近20辆私家车,致使小区停车位骤然紧张,车辆停放秩序难以维持,由此引发的各种纠纷不断,物业管理公司苦不堪言。 这种状况是十年前小区规划设计时所没有预料到的。因此,笔者认为,对于一个将要交付使用至少几十年的小区来说,必须从规划设计阶段开始严格把关,才能保证满足业主对停车位不断增长的需求。而目前仅以198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安 部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的建议性指标来规范设置停车位,其数量是远远不够的,而且有的指标已不能适应现实情况的需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像规定容积率、绿化率等强制性指标一样来规范小区停车位的规划设

计,并且要有停车场(库)扩建增建预案。否则,小区停车位即使目前满足了业主的要求,但过了一、二十年,随着业主汽车拥有量的增加,停车位肯定供不应求,将产生新的供需矛盾。如果没有扩建增建预案,到那时这个供需矛盾就很难解决。这一点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里是有规定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 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在公安部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中也有规定,在应当配建停车场而未配建或停车场不足的,应逐步补建或扩建。因此,政府部门一定要严把规划设计关。 另外,最好是明确规定小区的停车位不得对非小区业主出售或长期出租。虽然《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但是这个规定操作空间很大,开发商有可能在没有首先满足业主需要的情况下就对外出售或出租车位。因为从楼盘开盘时起,业主是陆陆续续买房、入住的,如果开发商满足了先行入住部分业主的需要后还有剩余车位,法律又没有明文规定开发商要空置多长时间才算满足了业主的需要,在利益的驱使下有些开发商就会对外出售或出租。这样就很难保证首先满足小区业主对停车位的需要,并给今后物业管理带来麻烦。因此,这一点还有待进一步明确。 二、停车位的权属需要明确,以避免因权属关系不明晰而引起的各种纠纷 许多业主买房的时候,很少去关心哪些是共有部分,等到真正需要时才着急;有的业主错误地认为共有部分是“唐僧肉”,人人都有份,谁都可以随意占用。笔者曾经管理的某单

城市停车场建设PPP项目实施方案

郓城县城市停车场建设PPP项目实施方案 方案编制:郑宏立 电话: 邮箱: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郓城县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 2、项目所属领域类型 所属领域为道路桥梁、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公共停车场。类型为新建。 3、项目实施地基本情况 郓城县位于山东省西南部,全县辖21个乡镇,1个省级开发区,1041个村(居),总面积164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53.8万亩,总人口124万人。郓城县历史悠久,是千年古县,春秋时期筑城名郓。郓城县是水浒故事的发祥地、宋江的家乡,素有“水浒一百单八将、七十二名在郓城” - 1 - / 18

之说,水浒文化旅游资源丰富,被评为山东省首批旅游强县,荣膺“中国好汉之乡”称号。优秀的传统文化和民间艺术源远流长,是闻名全国的“戏曲之乡”、“武术之乡”、“书画之乡”、“古筝之乡”。2014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98亿元,可比增长10.6%;完成地方财政收入21.4亿元,增长18.6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1377元、10699元,分别增长10.2%、13%;全社会供电量达到23.2亿千瓦时,增长12.3%;2014年底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到276.7亿元、新增43.2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42亿元、新增32亿元。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收入、社会用电量、一般工商业用电量、各项存款余额、居民存款余额、私人汽车拥有量、在职干部职工工资发放标准等各项指标均居菏泽市前列。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郓城县城,主要位于唐塔广场、坝头桥东部、蒋庙灯塔广场、胜利广场、郭林桥西广场等地点。其中,唐塔广场、坝头桥东部是县城中心地带两大商圈,周边道路四通八达,商铺林立,车流众多,停车难的问题一直非常突出;蒋庙灯塔广场、胜利广场、郭林桥西广场是郓城南部新区规划中的三大车流、人流、物流交汇地,是未来郓城重点发展的商务政务中心,对停车场的需求较为迫切。 4、项目技术路线 项目建设贯彻适用、经济和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建筑材料选择上,符合建筑耐久年限、防火、抗震、防洪、建筑节能及施工等方面 - 2 - / 18

停车难问题及解决方法

停车难问题及解决方法 摘要:随着我国大中城市经济的发展, 我国私人汽车数量快速增长, 私人汽车将大规模的进入家庭。但现有住宅小区大部分缺少必要的停车库, 小区内的空地面积又少, 小轿车到处乱 停乱放, 严重影响小区内的居民出行、交通和生活质量, 城市住宅小区停车难问题已成为影响 一个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本文通过对我国城市停车问题现状的调查、研究、分析, 参 考国外解决停车难问题的措施, 提出了解决城市住宅小区停车难问题的可行性措施建议: 落实 新小区车位配套标准、多种途径增加居民区停车位供给、提高停车费用以及推广立体车库的使 用等。 关键词:城市住宅区; 停车; 问题; 对策 1. 城市住宅小区停车难的现状 随着我国大中城市经济的发展、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 以及汽车生产成本和价格的下降和个人购车消费水平的提高, 我国私人汽车数量快速增长, 私人汽车将大规模的进入家庭, 给城市的停车问题带来了很大压力,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随着我国大中城市经济的发展、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 以及汽车生产成本和价格的下降和个人购车消费水平的提高, 我国私人汽车数量快速增长, 私人汽车将大规模的进入家庭, 给城市的停车问题带来了很大压力,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上班停车难, 特别是在市中心写字楼上班的市民停车更难; 2、进城办事停车难, 尤其是市中心的停车位非常的紧张, 几乎所有停车场都是满的, 偶尔能有一两个空闲的停车位, 所以进市区办事往往要在目的地周围转上一大圈甚至好几圈才能勉强找到车位, 有人干脆到附近的居民校区停车; 3、下班回家停车难, 现有住宅小区大部分缺少必要的停车库, 小区内的空地面积又少, 小轿车到处乱停乱放, 马路边、人行道、甚至草坪上都停车, 造成小区内拥挤堵塞、污染、噪音等, 严重影响小区内的居民出行、交通和生活质量, 有时小区里有了重病人或不幸失火, 救护车和消防车也开不进去, 所以居民校区停车难问题已成为影响一个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 其表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1停车难导致小区外部的环境复杂

宁波市建设工程停车配建指标规定

宁波市建设工程停车配建指标规定(修订) 发布机构: 宁波市规划局办公室文号: 甬政发(2009)96号发布时间: 2010-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合理有效地配置城市土地与空间资源,保障城市交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及《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各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第三条各类建设工程配建停车(包括机动车停车场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应符合本规定要求。第四条配建停车场的布局、结构、设备和交通标志标线等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范执行。配建非机动车停车场的设计宜考虑远期进行改建的需要。 第二章配建指标 注:1、经计算所得机动车泊位中应保证5%以上为地面停车位。 2、套型面积超过300 m2/户的,机动车停车泊位按3个车位/户计算,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按4个车位/户计算。

注:本大类中,Ⅲ-2类大型超市指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商品超市。Ⅲ-3类一般超市指建筑面积1000-3000平方米的商品超市。建筑面积不足1000平方米的商业建筑归入Ⅲ-5类零售网点。

注:1、本大类中,Ⅳ-1大型体育场馆指体育场≥万座,体育馆≥万座;Ⅳ-2中小型体育场馆指体育场<万座,体育馆<万座。 2、Ⅳ-1大型体育场馆选址位于核心区时根据交通影响评估结果确定配建车位数。 注:宾馆内附设的餐饮、娱乐设施应按Ⅴ-2类计算后进行累加。 注:核心区内改建、扩建、新建中小学用地不足的,上落客货停车指标可适当放宽。

公安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和《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的通知

公安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 规定》和《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的通知 现将《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和《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贯彻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告诉我们。 附: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状况,保护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城市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重点旅游区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停车场是指供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室内场所。 停车场分为专用停车场和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是指主要供本单位车辆停放的场所和私人停车场所;公共停车场是指主要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场所。 第四条停车场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其规划设计须遵守《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 停车场的设计方案(包括有关的主体工程设计方案),须经城市规划部门审核。并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方可办理施工手续;停车场竣工后,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大型旅馆、饭店、商店、体育场(馆)、影(剧)院、展览馆、图书馆、医院、旅游场所、车站、码头、航空港、仓库等公共建筑和商业街(区),必须配建或增建停车场;有条件的小型公共建筑须配建自行车停车场。停车场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大型公共建筑工程设计没有停车场规划的,城市规划部门不予批准施工。 规划和建设居民住宅区,应根据需要配建相应的停车场。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根据需要配建满足本单位车辆使用的停车场。 应当配建停车场而未配建或停车场地不足的,应逐步补建或扩建。

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政策分析与展望59

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政策分析与展望 摘要: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在城市里建筑物必须要配备相应的停车场,并且, 除了建筑物必须配备的停车设施外,城市还必须配有一定数量的公共停车场。本 文将借鉴外国发的国家和国内城市在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完善 我国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相关政策,鼓励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同建设,展望城 市建设的美好明天。 关键词: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政策;展望 城市公共停车场的服务对象是城市里所有的汽车使用者,为他们提供车辆的 停放位置。但现如今,我国城市公共停车场面临着许许多多的问题,比如公共泊 位不足、停车诱导设施不完善造成停车难、占道停车等现象,导致城市路网交通 功能紊乱。因此,城市发展首先应该要在城市停车场建设方面做出改变。 一、国外公共停车场建设政策 (1)日本 在日本主要推行的是购车配置车位政策。日本在停车场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 法规十分完善。他们的《停车场法》,《城市规划法》,《消防法》以及《道路 交通法》等等法规在实际应用当中也取得了显著的效果。除此之外,日本政府非 常支持民间投资。日本的停车场税收制度和停车场建设补助制度,给予民间投资 在税务方面的优惠,并且在社会资本进行投资停车场建设规划的时候给予一定的 补助。并且鼓励社会资本融资贷款。在社会资本进行公共停车场建设进行融资贷 款时,通过简化他们的手续,为他们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日本的智能化停 车管理也十分先进,将停车场车位数据进行统计管理,通过电子设备收集附近停 车场信息,再将反馈到用户手机上,给用户停车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2)新加坡 在新加坡,停车场建设是作为整体交通管制的,并且,新加坡政府限制乘使 用小汽车,实行高峰期收费政策。新加坡陆路交通局建造了一个全自动化停车场。,只要把车子放在停车场入口电梯内,走出电梯启动程序,再输入密码,系 统就会自动找到空置的停车位,把车子放到电脑分配的位置上。这种全自动化的 停车场,缓解了当地车位紧张的问题。 二、国内公共停车场建设政策 (1)青岛 青岛采取政府投资与社会力量并存的目管理模式,对城市公共停车场进行建 设和管理。政府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公共停车场,并且在土地还有税收等等方面提 供政策支持。为了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投入到建设公共停车场中去,推出了政府 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这种从社会资本中引入资本的管理模式极大地减少了政 府的财政压力。而政府与社会资本相互协作,也能把城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进行 得更加高效有序。 (2)北京 北京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在对城市停车收费管理方面表态,推行差别化价格管理政策,把北京市占道停车场区域划分为三类。三环路以内地 区以及中央商务区,中关村地区等等四个重点区域为一类;三环以内的地区除了 一类地区外地区与五环路以内地区为二类;五环路第一外地区为三类地区。并且 政策要求根据教育绿地等地点的地下空间,开通建设,争取开通建设公共停车设施。

中小城市停车难问题对策研究

中小城市停车难问题对策研究 2010-12-20 近年来,经济发展带动了交通事业的长足进步,也给道路交通带来了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中小城市由于基础薄弱、停车功能欠缺,停车难问题尤为突出,不仅直接影响城市交通秩序的规范化管理,也给群众的出行需求造成困难。为寻求破解中小城市停车难问题的良策,笔者结合当地实际,对市区道路条件、停车配套设施以及静态交通管理状况进行了深入调研,提出了制定停车设施规划、架建“多点诱导”挖掘停车资源、合理组织交通等的若干对策。 一、停车难问题及现状 (一)停车泊位供给不足。根据专家测算,一个城市停车位数量与机动车数量之 比至少要达到1:1 .2,才能基本满足城市的停车需要。也就是说,一辆车除应该拥有一个固定停车之外,包括工作、娱乐、消费还至少应该有0 .2个停车位。而从中小城市情况看,由于城区处于当地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居住人口密集,区域面积狭 窄,大型超市、商场、行政机构、医院、学校集中,吸引了大量的车流、人流、物流,形成了巨大的交通向心力,停车难现状最为突出,普遍存在停车泊位不足的问题。 (二)道路通行功能弱化,停车难趋向恶性循环。在中小城市,由于地域和历史 的原因,大多存在道路街道化、街道市场化问题,在有些县(市区),城区街道的人行道还大多划归城管部门管理,由于职能定位的不同,城管部门会更多地考虑人行道的有序摆放,没有过多地考虑人行道的通行功能,造成人行道被摊位摆放、被临街商店占用的问题突出,无路可走的行人只能借用车行道路边通行,造成并不宽敞的路面更为狭窄,通车难、停车难问题雪上加霜。 (三)停车难衍生出的系列问题。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造成占道停车现象突出,严重影响市区整体交通环境。在中小城市,街道普遍狭窄,行车路面宽度一般只有7-12米宽。为解决停车问题,许多地方只好采取权宜之计,在狭窄的街道上刷划临时停车位,严重挤占了正常交通流的通行空间,加上大量的残疾车、人力车等多种因素的混合交通,致使交通拥堵,秩序混乱,道路通行能力差。二是车辆乱停乱放引发交通事故的概率高。占道停放车辆阻挡了行车视线,增加了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三是停车难引发的治安纠纷和涉车犯罪多。停车资源紧缺和停车难问题,必然引发治安刑事案件:有的是车辆长期停放在路边商店门前的临时泊位,影响商店营业产生纠 纷;有的在停车过程中因抢占停车泊位,引发斗殴,直至伤人夺命,如哈尔滨6名警

广州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指标

广州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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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广州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指标 建筑物类型分类(等级)计算单位 机动车 非机动车其他类型停车泊位 A区B区 住宅类住宅泊/100㎡建筑面积0.5~0.8 0.7~1.0 1 ●每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应设置1个出租车上落客泊位;超过 2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时,超出部分每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设置1 个出租车上落客泊位。大型居住区应结合出入口分散布置出租车 上落客泊位,每处不宜超过10个泊位。 宿舍泊/100㎡建筑面积0.2~0.3 0.4 2 宾馆类酒店、宾馆泊/100㎡建筑面积0.3~0.4 0.5 0.25 ●每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应设置1个装卸货泊位。 ●每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应设置1个出租车上落客泊位。 ●每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应设置1个旅游巴士停车位。招待所泊/100㎡建筑面积0.1~0.12 0.15 0.25 ●应设置1个出租车上落客泊位。 办公类 行政办公泊/100㎡建筑面积0.6~0.8 1.2 1 ●每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应设置1个装卸货泊位。 ●每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应设置1个出租车上落客泊位。商务 办公 S建>15000㎡泊/100㎡建筑面积0.5~0.6 0.9 1 S建≤15000㎡泊/100㎡建筑面积0.6~0.7 1.0 1 商业类商场、配套商业设施泊/100㎡建筑面积0.5~0.6 0.8 1.5 ●每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应设置1个装卸货泊位。 ●每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应设置1个出租车上落客泊位。 批发交易市场泊/100㎡建筑面积0.8~1.2 1.5 1.5 ●每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应设置1个装卸货泊位。 ●每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应设置1个出租车上落客泊位。大型仓储式超市泊/100㎡建筑面积 1.0~1.5 2.5 1.5 ●每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应设置1个装卸货泊位。 ●每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应设置1个出租车上落客泊位。独立餐饮、娱乐设施泊/100㎡建筑面积 1.0~1.5 2.5 1.5 ●每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应设置1个装卸货泊位。 ●每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应设置1个出租车上落客泊位。 文化类影剧院泊/100座位3~5 5 5 ●每200个座位应设置1个出租车上落客泊位。 3

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

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 关于**区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管理的建议近年来,**市机动车辆增加速度较快,城市道路建设力度也不断加大,道路面积不断增加,而且城区2017年新增了6000多个停车位,但我市城区机动车保有量增速过快和我区土地资源高度紧缺,造成城市建设仍赶不上车辆的增加。由于停车设施总量严重不足、配置不合理、利用效率低和停车管理不到位而导致了严重的停车难、交通拥堵等问题,影响了我区居民生活质量,严重制约了**区的可持续发展。未来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合作进一步深化及港珠澳大桥的开通,**市作为珠三角连接大西南的枢纽门户城市日渐显现,必将带来更加繁忙的交通和更多的停车需求。因此,加快我区停车设施建设规划及管理已经迫在眉睫。一、我区停车场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区配建停车场规划建设与使用跟踪管理脱节。各部门对配建停车场的建设缺乏跟踪监督,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划要求配建停车场或配建停车场是否被改变用途,有关管理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往往得不到有效的控制。主要表现为:一是对规划的执行不力。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大型饭店、高层建筑、公共建筑、商业街、住宅小区等都必须按建设面积配建或增建一定比例的停车场地,但是由于开发和经营者往往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在新建改建时并没有在建设区域内留出或配建与自己经营规模

相适应的停车场,导致许多大型建筑和商业区停车场地明显不足。二是停车场地被挪用或私用。有些建筑虽然在建设时按规定配建了停车场,但由于后期的监督管理不严,已建的停车场被挪用或被改成了经营场所。如**四路上沃尔玛与丽湖大酒店之间的大量停车位就被某游戏厅占用没有对外开放。这对原本就不足的停车场地来说是雪上加霜。(二)我区路内违章停车乱象严重。由于路内停车多不收费,商铺利用广告牌、水泥墩、电动单车占据停车位,更有部分僵尸车停在划线车位超过几个月。由于违章停车路段的大量存在,加上监管力度不足,使得这种路边违章停车的现象随着机动车拥有量的增加有增无减,严重干扰了违章停车路段正常的交通功能。如在餐饮业比较发达的路段,因缺乏配套停车设施,周边也没有足够的公共停车位提供,造成就餐时间违章停车现象的产生,导致大量车辆在商业街两边随意停放。 二、对我区停车场建设规划及管理的几点建议。 从改善城市交通环境,引导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加强城市停车管理等方面综合考虑,以缓解停车难和交通拥堵矛盾,现就我区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管理提出以下意见:(一)明晰停车位产权,合理划定车位。我市道路比较宽阔,许多建筑物还退让了道路红线,许多道路人行道也宽阔,但是有关部门划定停车位时,往往不考虑道路红线,随意施划。实

应加强大中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示范文本

应加强大中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应加强大中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示 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目前对于停车场的管理,很多大中城市都是以交管局 停车管理处作为主管部门。根据天津市交管局提供的最新 统计资料,截至20xx年上半年,天津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 120余万辆,以年均10万辆的速度递增。如果参照国外大 城市中心城区停车泊位与汽车保有量的经验比例1 1.2~1.5来计算,以上限1.5计算,天津市目前需要有18 万个公共停车泊位,而目前公共停车泊位不足8万个,存 在将近10万个泊位的缺口,公共停车位缺口比例已经超过 50%,这一状况导致占路停车问题严重。北京市交管局有 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现在的机动车保有量计算,北京需要 增加100万个车位,才能解决停车难问题。相关专家预

计,按照“一车一个基本车位,15辆车一公共车位”的国际通用标准。到20xx年,北京公共停车位缺口为38万个,基本停车位缺口为297万个,上海缺少12万个公共停车泊位。目前,很多大中城市占路停车的比例高达80% ~85%,远远超出了占路停车比例50%左右的一般国际标准,北京市内白天有1/3的停车占用道路面积,夜晚有100万辆左右的机动车没有合法车位。这一状况导致不少新修建和拓宽的道路由于两侧占路停车使通行能力大为下降。 目前,公共停车场(楼)项目建设在一些大中城市中未被列入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中,对参与公共停车场建设的投资者而言,不能享受有关基础设施方面的优惠政策。因此许多开发商不愿投资。以天津市建成的翔宇广场地下停车场为例,每个停车泊位投资额为35万元,项目的静态投资回收期基本上在20年以上,因此,如果没有政府优惠政策的

目前城市停车难问题及解决方法的探究

土木工程与建筑系 (20 —20 学年度第学期) 2014 年06 月 23 日 关于目前城市停车难问题及解决方法的探究 摘要:开车追求顺畅,停车希望舒畅是汽车驾驶员的主要追求之一,随着我 国汽车数量的不断增加,城市中汽车乱停乱放的现象愈演愈烈,这不但阻碍 了交通的通畅,成为交通事故的隐患,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活,还易诱发治 安、形式案件,也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形象及正常管理。 关键字:城市;停车位;资源管理, 前言: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生产力的不断提高,经济建设高速平稳的发展,由此加快了我国城市化进程的速度,人们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提高,生活方式也有很大改变。在城市快速发展过程中,许多事情是我们始料未及的。近年来随着私家车增加迅猛,大有“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的气势,也是我们没有预料到的,因此停车难则成了制约汽车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1. 研象与方法: 研究对象:我国城市小区,公共停车场 研究方法:分析法、文献资料法 2.分析与讨论 城市停车难的现状 停车难问题何止在小区。行在街头,随处可见停满的轿车占据了人行道,还将本来不宽的马路占掉了一半,使交通不堪重负。类似的问题已屡见不鲜,它引发了许多社会问题,使交通事故增加、小区矛盾加剧、市民纠纷激烈,严重影响市民生活乃至社会安定。停车难已不是小区内的问题,而是一个社会大问题,亟需引起重视。 有关资料表明,全国大部分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的停车位都有较大的缺口。全国机动

车保有量以每年10%~15%的速度增长,城市私人小汽车每年的增长速度更是高达20%~30%。据权威部门测算,到2013年中国轿车保有量将达到2000万辆。停车位需求如果按100%的基本停车位和20%的公共停车位计算,共需增加停车位480万个,全国停车位缺口平均在60%以上。由此,导致马路停车场大量出现〔1〕。又据建设部调查,目前全国轿车的停车位缺口在400万个以上。而近几年新增轿车每年在200万辆左右,按停车位与轿车数之比为1:计算,每年需新增停车位290万个,才能满足停车位的需求。 据权威部门2010年调查资料显示,现在全国各大城市大部分都采用占道的方式停车。在全国重点大中城市中,根据对广州33条道路停车调查表明,车辆停放占用的道路面积达40%以上;上海市中心区的占路停车面积最高峰时达60%;南京主城则有67%以上机动车是占路停车;郑州市市区80%的道路存在占道停车现象。而美国大城市路边停车占16%,香港占17%,日本则严禁在路边停车。近年来大幅度增长的私人轿车中有60%夜间无固定车位。停车场极度缺乏,使得机动车随意停放,造成停车秩序混乱。目前我国各城市占路停车现象非常严重,一些城市还存在主要干道占路停车现象,严重影响了正常的道路交通,使道路通行能力、行车速度进一步降低。另外,车辆在道路上任意停放,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都造成了干扰,也产生了大量的交通安全隐患 造成目前停车难的主要原因 出现停车难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私家车发展迅猛远远超过城市发展步伐,这是最直接的原因。但同时应该看到,我们在挖掘可用潜力增加停车场地行动迟缓;新建中的小区和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对配建一定标准停车场地要求含糊、措施疲软,开发商大多惜土如金,千方百计缩减停车场地,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现有停车场地管理松懈甚至无人管理,停车随意性强,本来有限的停车资源被严重浪费。这些情况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停车难问题。 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汽车销售价格不断降低,机动车数量迅速增加,汽车的拥有量超出城市现有的配置车位,造成停车位紧缺。有的车主为图方便在停车场门口上随意停车,甚至把车停在了通道上;还有的些车主只顾自己停车,往往一个车占了一个半车位,留给其他车主的半个车位,让后来的其他车主停也不是不停也不是。另外,一些车主把车辆停放在临时停车点或道路上,去办事或逛街,甚至停放过夜,长时间占用公共资源,造成乱停乱放车辆的现象较为严重。很多这样的乱停车行为,不仅影响城市交通,也加剧了停车难问题。 关于停车场建设和管理的全国性规定只有1988年由公安部、建设部颁布的《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及《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很显然不符合目前的实际情况。目前许多省市都制订了地方性的规定,对停车场的规划提出了规定,但由于没有相对统一的标准及指导性要求,各地的标准差异较大。由于各城市对停车场的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布局不合理,造成以下问题:没有形成间隔一定路段就设置有一个停车场的规划,特别是在路边很少设置有社会性的小型停车场;一些较大型商场虽设有停车场,但没有明显的停车标志,不能有效引导车主入内停车;有些停车点停车后步行距离过远,致使车主不愿停车。此外,多数旧的住宅区没有增加停车泊位,新建大厦和住宅区也没有设立停车泊位配建标准;一些大型建筑物内的地下停车场被侵占它用,等等 1999年,国家有关部门正式将停车问题列入交通管理六大管理系统之一,也许可以视为对以往规划不足的觉醒。仿佛就在不经意间,城市停车问题将不尽如人意的城市规划撞了个措手不及。停车这个令人挠头的话题开始困扰着中国刚刚走进小康生活的私车业主,也同样困扰着城市规划管理者。停车问题已日渐成为影响城市规划与汽车产业发展的社会问题。随着停车问题进一步尖锐,停车难题将会严重阻碍汽车产业发展和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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