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热控自动保护管理制度

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热控自动保护管理制度
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热控自动保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加强公司热控自动、保护控制系统及装置的管理,保证机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公司热控自动、保护控制系统的管理机构与职责、热控自动、保护控制系统及装置的分类、技术管理的内容、检查与考核。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热控自动、保护控制系统及装置的管理。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

(一)、热工技术管理网络组成

在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公司组成热工技术管理网,共分三级管理。

一级:生产技术部主任、生产技术部热工专责工程师

二级:热工专业公司经理、专责工程师

三级:热工专业公司班组技术专责

(二)、热工技术管理网络职责

1、公司总工程师职责

①、从机组生产、维护角度出发,提出热控自动调节系统、保护装置的投运要求,检查督促自动、保护投入情况。

②、批准切除主要自动调节系统、保护装置暂时退出运行。

③、审批自动、保护系统的控制逻辑完善和参数优化等。

④、对自动、保护系统投运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技术攻关。

2、生产技术部主任职责

①、经常检查热控自动调节系统、保护装置投入情况,对违反规定不投入自动、保护的情况进行考核。

②、对自动、保护控制逻辑的完善和参数优化进行初审。

③、督促、指导热控专责及时解决自动、保护系统投运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3、生产技术部热控专责职责

①、及时协调和组织解决自动投运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组织对自动调节系统控制策略和参数的优化。对自动控制系统存在的重要缺陷、隐患或重大变更提出解决方案,由总工审批后下发执行。

②、对保护的拒动和误动异常情况组织分析,对于需要进行控制逻辑的完善或定值的修改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讨论。对保护装置存在的重要缺陷、隐患或重大变更提出解决方案,由总工审批后下发执行。

③、检查、督促自动、保护及时投入。每月10日前对自动、保护的投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按时上报上级主管单位。每年年底对自动、保护投入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改进意见。

4、热工专业公司技术专责职责

①、对自动、保护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设备、系统问题,及时组织热工人员检查处理。

②、搞好热控系统及设备的调试、维护、改造、消缺工作,提高热控自动、保护投入率,保证自动调节品质优良,防止保护误动和拒动。

③、督促检修班组正确、及时履行自动、保护投切审批手续。

④、督促、检查保护退出后应急预案措施是否到位。

⑤、每月5日前将上月自动、保护投入情况汇总报送生产技术部。

5、热工专业公司检修班组职责

①、负责自动、保护系统的日常维护、检修、监视和优化调整;及时处理

自动、保护系统和装置出现的异常情况。

②、每天检查自动、保护的投入情况,详细记录自动调节系统、保护装置出现的异常情况并分析,出现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③、负责将热控保护随主设备投入,在异常工况下确实需要暂时退出保护装置,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做好记录。

④、做好保护退出后的应急防范措施。

6、珙县电厂运行职责

①、负责将自动调节系统随主设备投入自动。在调节系统失灵、影响机组稳定时,应将自动解除,同时通知热控人员现场处理。做好自动调节系统投切记录,注明切除自动的原因,并履行审批手续。

②、督促热工对自动调节系统进行优化调整。

③、在机组异常工况下需要暂时退出保护或修改保护定值时,应通知热工人员处理,并监督其履行审批手续;在系统恢复正常后,应及时通知热工投入保护。

④、针对机组自动、保护投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供热工参考。

三、基本原则

热控自动、保护控制系统及装置的管理基本原则是确保自动控制系统及保护装置投入率达100%,自动调节品质优良,保护装置动作可靠。四、引用制度

DL/T1056-2007《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技术监督导则》

DL/T657-2006《火力发电厂模拟量控制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

国电发﹝2000﹞589号《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DL/T774-2004《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维护规程》

五、总则

(一)、热工主要自动调节系统

自动发电控制、一次调频控制、机组协调控制、主蒸汽温度控制、再热蒸汽温度控制、主蒸汽压力控制、送风控制、引风控制、一次风压控制、汽机转速及负荷控制、汽轮机旁路控制、汽轮机凝汽器水位控制、汽轮机轴封压力控制、高低压加热器水位控制、除氧器压力及水位控制、锅炉中间点温度和压力控制、磨煤机负荷控制。

(二)、热工保护装置

1、热工保护的划分

①、根据热工保护联锁在机组热力系统中对安全、经济运行状态所起作用的重要程度,将热工保护及联锁系统划分为主要热工保护系统(简称热工主要保护)和普通热工保护系统(简称热工普通保护)。

②、热工主要保护

锅炉方面:总燃料跳闸(MFT)保护,炉膛压力保护及炉膛火焰保护,燃料全停保护、送风机全停保护、引风机全停保护、空气预热器全停保护、给水泵全停保护、送风量低保护、一次风机全停保护、给水流量低保护、主蒸汽压力高保护。

汽轮机、发电机方面:汽机轴向位移保护、汽机超速保护,润滑油压保护、凝汽器真空保护、发电机断水保护、汽轮机轴系振动保护、汽缸转子胀差保护、EH油压保护。

③、热工普通保护

热工主要保护以外的所有热力设备及其系统的工艺过程保护与联锁保

护装置。

(三) 、管理目标

1、确保保护装置投入率100%,主要保护动作正确率100%。

2、确保全厂自动调节系统投入率95%,调节品质符合《火力发电厂模拟量控制系统在线试验规程》的要求,即:

六、自动、保护管理要求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机、炉、电、热设备保护和自动装置,规定了保护和自动装置的投、退和定值更改的程序,包括申请、审批与执行。规定了保护投、退申请单,保护定值更改相关事项。

(二)、热工保护退/投

1、热工保护、联锁条件需退出或投入运行时,申请部门必须填写“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热控保护解、投申请单”(附表A),保护申请单由申请人注明需要强制保护的具体要求,批准后才能执行,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停退、取消、投入保护系统。

2、锅炉炉膛压力、全炉膛灭火、汽轮机超速、轴向位移、振动、低油压等重要保护装置在机组运行中严禁退出,其他保护装置被迫退出运行的,

必须在24h内恢复,机组运行中的其它热工主要保护、联锁条件需退出或投入时,必须由总工程师批准。除此之外,由副总工批准。

3、如果遇到紧急情况,需要临时退出热工主要保护,可由当值值长向总(副总)工口头请示,征得同意后代行批准手续。

4、热工普通保护、联锁条件需退出或投入运行时,实施单位应填写“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热控保护解、投申请单”(附表A),由当值值长批准。

5、热工保护投退必须严格执行投退申请制度。在值长处存档,值长、主控员、热工人员、应根据保护装置情况正常或运行工况正常后凭保护投退申请单注明恢复保护的要求,由热工恢复保护。

(三)、热工保护定值变更

1、热工专业公司每两年一次对公司现场执行的热工保护定值和报警与生产技术部下发领导审批的定值标准进行对比检查,对保护的实施情况提出报告,热工专业公司专责工程师组织对执行保护的逻辑和防误动措施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对须修改的定值按程序进行审批后发给各生产部门,同时对热工保护清册进行修编。

2、保护定值的变更由设备主管部门提出,填写“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保护定值更改申请单”(附表B),交生产技术部审核,总工程师及以上领导批准。

3、保护定值变更的执行必须由班组专工及以上人员执行,修改后必须进行试验验证,确保修改正确。试验正确后填写“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热控定值及控制逻辑修改确认表” (附表C)

4、保护定值变更后,热工应及时完成对保护定值清册和逻辑图纸的修改,

组态文件进行拷贝,并与保护修改资料一起送档案室存档。运行及时修改相关规程内容。

5、如果系统变更需要取消的保护,需要设备所属专业公司申请,生产技术部讨论,获得设备厂家或设计院的同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四)、热工保护台账

热工专业公司建立保护联锁系统的台帐

1、热工系统报警、保护定值清册(主管领导审批,生产技术部下发)。

2、保护联锁试验操作卡和试验记录。

3、保护系统动作和故障统计台帐。

4、保护系统检修台帐,记录每次检修原因、采取的措施和检修结果。(五)、热工保护试验与分析

1、所有保护检测用的传感器应按规定的检定周期进行检定;保护系统应按规定进行试验,重要保护系统试验动作不可靠时,应禁止机组的起动和运行。

2、热工专业公司编制保护、联锁系统专用的试验卡;按技术监督规程进行修后或开机前的保护、联锁试验,记录并存档最少不低于两次大修。凡是检修、改动的有关保护、联锁回路,应及时试验和修改(或新编)试验卡。

3、保护系统动作后应按公司规定组织专门讨论,分析、查明动作原因,并做好记录存档待查。

4、对暂不能投入的保护系统,热工专业公司应组织热工人员及时处理缺陷,并提出优化建议;生产技术部热工专责应组织对不能投入的自动、保护系统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优化措施和整改办法,经总工程师及以上领

导同意后组织实施。

(六)、热工保护的管理

1、为防止热工保护拒动造成的事故,重要的热工保护应严格按照“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及上级其它相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2、为使保护联锁系统准确可靠动作,在机组大、小修启动前热工人员要认真对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及联锁试验,并做好试验结果记录。

3、热工值班人员每天应对“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热控保护解、投申请单”进行检查,及时恢复已强制的保护,对暂时不能投入的保护热工专业公司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指导运行和热工人员在异常情况下如何进行操作和处理。

4、发生热工保护装置(系统、包括一次检测设备)故障,当班值长应作为一类缺陷通知热工专业公司热工值班人员处理,热工值班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开具工作票迅速处理。

5、热工专业公司应定期进行保护装置的维护、试验工作,保证热工保护不发生误动和拒动,如:

①、保护连锁试验尽量采用物理方法进行,不能采用物理方法的可在测量设备校验准确的前提下,在现场信号源点处模拟试验条件进行。

②、机组大修后,启动前进行所有主辅设备的保护连锁试验,小修或停用时间超过七天的机组,启动前进行机炉大连锁、锅炉保护连锁、汽轮机保护连锁等主要保护连锁试验和检修期间变动的以及运行中出现异常的保护系统的保护连锁试验。

③、机组停用,距上一次保护试验时间超过三个月,则机组启动前进行主

要保护连锁试验。

④、每15天对锅炉火检进行检查、调整。

⑤、每半月应对炉膛负压变送器及开关取样管吹扫。

⑥、每月做ERV阀电气回路试验。

⑦、每季度对汽轮机超速、轴向位移、振动、润滑油压低、低真空保护进行静态试验。

⑧、每季度进行一次燃油泄漏试验。

⑨、每三年进行一次锅炉安全监控系统的动态试验。

6、每台磨火检强制不多于2个,对强制的火检要及时检查和处理,定期对锅炉火检进行调整学习。

(七)、自动调节系统的管理

1、热工应每天向运行值班人员了解并根据机组运行参数记录分析调节系统的工作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消除。在调节系统正常运行工况下,被调量不应超出调节系统运行质量指标的规范,在受到扰动后被调量应能迅速恢复至正常值。

2、机组正常运行时,热控主要自动调节系统参数及设备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准进行调整和修改。如确需在运行中对主要热控自动调节系统设备进行调整、试验或维护时,需经总工程师及以上领导同意,并做好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可进行。

3、经检修和故障处理后的自动保护系统投入运行时,需有热工人员在场,并做好运行情况记录。

4、自动调节系统应随主设备准确可靠地投入运行,未经珙县电厂运行专工批准不得无故停运。对自动调节系统切除实行分级许可制度,任何人未

经规定人员许可,不得退出自动调节系统装置运行。

5、运行中的普通热工设备的自动调节参数应由热工专业公司批准后方可调整。如因系统出力或运行方式等原因确需暂时修改,必须经生产技术部批准,并作好记录。

6、为提高自动调节系统品质,应定期对AGC和自动调节系统进行试验。主要自动调节系统除定期试验外,出现控制策略变化、调节参数有较大修改及系统异常等情况也应做扰动试验,调节品质符合要求。试验结束后应编写试验报告,试验结果达不到规定要求,应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对策,试验资料及时归档。需要定期进行试验的自动调节系统主要有: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炉膛压力定值、一次风压定值、磨煤机出口温度给定值、高/低加热器水位定值、凝汽器水位给定值、除氧器水位给定值、除氧器压力定值、过热汽温及再热汽温定值扰动、燃料量扰动、送风定值扰动、轴封压力定值扰动试验。

七、考核与奖励

(一)、考核管理机构

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日常的热控专业技术管理,并对因自动、保护系统及装置管理、维护不到位造成影响的部门或个人提出考核意见。(二)、考核依据

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标准等;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热控自动调节系统、保护装置管理规章制度;本公司的有关热控自动调节系统、保护装置管理规章制度等。

(三)、考核

1、未按规定及时投入自动调节系统、保护装置,予以50-100元/人次考

核。

2、未按规定对自动调节系统、保护装置进行定期试验、检查,予以50-100元/人次考核。

3、保护信号强制不按规定履行审批手批或未经同意随意强制信号,予以50-100元/人次考核。

4、未经总工批准随意修改运行中的热工设备自动、保护控制逻辑和参数,予以50-100元/人次考核。

5、自动、保护控制系统及装置维护、管理不到位,予以50-100元/人次考核。

6、因未严格执行自动、保护设备装置规章制度,从而造成机组非停或严重设备损坏、人身事故等,将依照公司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考核。

(四)、奖励

公司对在热工自动调节系统、保护装置的管理、维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部门和个人纳入公司《月度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和《热工保护、自动、仪表装置三率管理制度》进行奖励。

八、批准及实施时间

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九、负责组织实施及解释部门

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附表A:

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热控保护解、投申请单

申请单位: 编号:年+三位数字

附表B:

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保护定值更改申请单申请单位: 编号:年+三位数字

附表C:

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热控定值及控制逻辑修改确认表申请单位: 编号: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