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0年春季全省电大开放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鲁电大政发〔2009〕213号

关于印发2010年春季全省电大开放教育

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鲁电大政发〔2009〕213号

各市、大企业电大,直属学习中心,省电大各有关处室、学院:现将《2010年春季全省电大开放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开放教育招生意见通知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2009年12月23日印发

2010年春季全省电大开放教育

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在中央电大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经过全省电大的共同努力,我省电大开放教育招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办学规模近年来有了较大幅度增长。根据中央电大加强“内涵建设”的要求,着眼于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各电大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明确办学指导思想,正确认识和处理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关系,特别要处理好扩大开放和保证质量的关系,要继续加强教学点的建设与管理,强化办学质量意识,完善办学条件,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切实推进开放教育内涵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高[2009]6号)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印发2010年春季开放教育招生方案的通知》(电校招[2009]21号)精神,现对我省电大2010年春季开放教育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招生专业

2010年春季我省电大开设开放教育专业54个,其中本科(专科起点,下同)专业21个,专科专业33个(其中课程开放专业26个)。

1.本科专业

金融学、经济学(经济分析方向)、法学(含行政执法方向)、小学教育、英语(教育方向、商务方向)、汉语言文学(中文方向、师范方向、文秘方向)、广告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电一体化系统方向、机械制造过程自动化方向、智能控制方向)、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建筑管理方向、道路桥梁方向)、水利水电工程、工商管理、会计学、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行政管理(含人事系统方向)、物流管理、园艺、教育技术学、市场营销。

其中教育技术学、市场营销为2010年春季新开专业。

2.专科专业

法学、现代文员、护理学、行政管理、教育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编辑方向、网络管理方向、网页设计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

金融(货币银行方向、金融与财务方向、证券投资方向、国际金融方向、保险方向)、工商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方向、市场营销方向)、会计学(财务会计方向、会计与统计核算方向)、文秘、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教育方向、商务方向)、广告(营销传播方向、设计与制作方向)、汽车(汽车维修方向、汽车营销方向)、计算机信息管理、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建筑施工与管理、道路桥梁工程施工与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水利水电工程与管理、园艺、药学、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物业管理、旅游(旅游管理方向、酒店管理方向)、数控技术(含机电方向)、农村金融、社会工作(注:以上为课程开放专业)

二、招生对象

1.本科专业: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

2.专科专业:具有高中、职高、中专、技校以上学历者。

3.专科护理学、药学专业招生对象限于中专毕业、专业对口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其中,报读护理学专业的学生必须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三、招生计划

根据省电大的统一安排,2010年春季按25000人下达开放教育招生计划(各电大分配开放教育招生计划数见附件1)。并将各电大完成招生计划情况作为今后评优表彰等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教学点管理

按照中央电大文件要求,中央电大和省电大对教学点严格实行

动态管理和准入、退出机制。连续三季未招生的教学点,予以黄牌警告;连续两年未招生的教学点,予以撤销。各市电大要对所属教学点进行认真清理,实行分类管理。

各教学点务必从OA办公平台招生报名管理系统中注册学生,如未在OA招生系统注册学生,中央电大将视为未招生,给予黄牌警告或撤销。中央电大规定暂时没有安装OA平台的教学点可申请在招生注册时临时免费开通,请务必注意这一点。各市电大要高度重视教学点在OA招生系统注册学生的工作,在注册时加强对所属教学点的协调,指导所属教学点的注册录入工作,避免因未在OA招生系统注册学生导致教学点被撤销情况的发生。各教学点不准挂靠注册招生。

五、招生宣传

1.各电大进行招生宣传时,必须严格按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招生宣传提纲》和电校教[2005]27号文件要求进行。各电大要认真学习开放教育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中央电大和省电大的有关政策进行招生宣传。各电大应进一步总结招生工作经验,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扩大招生规模。省电大将继续试行资助聊城、临沂、菏泽、德州、滨州等市所属县教学点部分招生宣传经费的政策。

2.由中央电大和省电大统一印制2010年春季招生宣传海报、招生宣传提纲。各教学点应将中央电大及省电大的招生宣传海报在招生报名处张贴。各教学点要严格执行省电大制定的开放教育招生“四不准”原则,要实事求是发布招生信息,不得以虚假、不实或似是而非的承诺或宣传误导学生。要根据教育部和中央电大有关规定,加强对有关开放教育入学资格、修业年限、统考、学历文凭、学位授予、电子注册等政策要求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3.省电大拟于2009年12月30日前在齐鲁晚报公示2010年春季开放教育招生专业、招生教学点及其咨询电话,未经公示的教学点或其他单位不得开展开放教育招生活动。各教学点招生咨询电话一经公示必须安排专人值班,省电大招生办将随时进行检查。

六、新生注册基本信息与电子照片采集

1.各教学点要做好学生基本信息录入与核对工作,确保上报学生基本信息的准确性,入学资格复审前应要求学生确认无误并签字确认。新生注册基本信息仍通过OA办公平台招生报名管理系统上报。

2.电子照片要求为彩色图像、背景为蓝色、被拍摄人着白色或浅色系衣服、宽×高为150×210、文件大小不能超过40K,并按照1人1个图像文件的方式存储。图像文件采用学生身份证号命名(无身份证的学生,采用军官证、护照等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命名,必须与招生报名管理系统中填报的信息证件号相符),图像文件格式为“.jpg”。各教学点给电子照片图片文件命名后,应及时在招生报名管理系统的离线系统中上传该学生的电子照片。

3.新生电子照片以市级电大为单位将各教学点照片汇总在一个文件夹下用市级电大名称命名,到省电大资格复审时通过数据包或光盘的形式报省电大招生办。

七、入学资格审核

1.入学资格审核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电大应选调综合素质高、政策性强、业务熟练的同志承担,按照各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和中央电大有关文件规定的入学条件进行学生入学资格审核。

2.教学点要按照中央电大要求与学生签订入学资格承诺书,收取专科起点本科专业报名学生的专科学历证明,学生入学资格承诺书和学历证明材料为开放教育学生入学资格必备材料之一。学生入学资格承诺书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学生入学资格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留教学点存档,一份交省电大存档)。

学历证明须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档案”打印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各教学点须对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网上核实,有关材料核实无误后报省电大存档备查。

3.入学资格复审工作安排省电大另行通知。

八、入学水平测试

1.各电大按照中央电大《关于开放教育招生入学水平测试的几点说明》(电校教[2000]3号)的要求,组织实施入学水平测试工作。本科学生入学水平测试,文科类专业须包括大学语文科目,理工类专业须包括高等数学科目。

2.测试方式以综合测试为主,单科为辅,各电大要重视入学水平测试工作,使入学水平测试起到“择优录取,为学生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提供依据,为组织教学与分类指导学生提供参考”的作用。

3.具体测试时间及方式省电大另行通知。

4.各市电大于2010年3月15日前将2010年春季入学水平测试分析报告送省电大教务处开放教育管理科。入学水平测试分析报告内容包括:参加测试人数(分专业统计)、本专业人数、相近专业人数、其他专业人数、成绩分布情况等。

九、招生奖励政策

1.省电大按每招生1人10元(含本、专科学员)的比例提取招生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全省各电大招生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及组织有关招生奖励活动。

2.经中央电大批准的新建教学点首季招生可免交省电大的注册费50元和学分费(按教学计划第一学期课程学分计算)。

3.专科各专业按照每生2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其中小学教育、教育管理、水利水电工程与管理专业按照每生50元标准进行奖励。

新生注册结束后,各电大持新生注册费交纳单(每人150元),经教务处审核后到省电大财务处办理有关手续。

十、招生工作总结

为总结经验,探索规律,进一步推进开放教育的招生工作,各市电大要对2010年春季招生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工作总结应包括以下内容:

1.招生情况。

2.招生宣传措施及效果。

3.市电大对教学点的招生激励措施及效果。

4.其他高校在当地的招生情况。主要说明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公共服务体系试点学校、举办成人高考的院校在当地同期招生及设点情况。重点分析以上学校与电大相比特别的招生策略(如奖励、提成)等。

5.问题和建议。主要说明招生过程中出现和遇到的问题、解决的方法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招生工作总结请于3月20日前以电子和书面形式报省电大招生办公室。

十一、时间安排

1.各教学点招生截止时间为3月6日,务必于此时间前将注册学生信息从离线系统上传到在线系统。

2.省电大于2月26日对各专业人数进行统计,并将招生计划调整追加报告报中央电大。省电大接到中央电大批复后,将及时通过OA办公平台招生计划管理系统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十二、注意事项

1.各教学点要加强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省电大制定的开放教育招生“四不准”原则,即不准跨区域开展招生活动,不准以各种方式转让或变相转让招生指标,不准将招生工作委托、承包给经营性的中介机构或个人,不准超计划招生。省电大将对教学点的招生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跨地区招生的生源不予注册,并对违规招生行为视其情节做出严肃处理。

市级电大要对以下情况做出书面承诺:注册的跨区域学生工作地点必须在注册学籍教学点所在区域,教学、考试等方面必须按中央电大、省电大有关规定执行,招生过程中没有设置点外点和委托招生代理,并明确说明出现违规问题后要承担一切责任。该承诺须加盖市电大公章并由市电大校长签字确认后于新生注册时报省电大招生办公室。

2.各教学点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收费管理制度,按照政府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进行收费。学生报名咨询时要向学生公示有关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其他管理相关制度等。

3.各电大招生专业要严格控制在中央电大批准的专业范围内,中央电大没有批准的专业不得进行招生。各电大招生专业范围见OA办公平台招生计划管理系统。

4.省电大招生QQ群1号码是35159216,各教学点工作人员务必实名申请加入该群,省电大开放教育招生事宜随时在此群公布。

5.中央电大开放电子公务系统技术服务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7016542149.html,):教学点管理、招生计划管理及招生报名管理系统。联系人:常青,联系电话:(010)58528100转610;E-mail:oachang@12

https://www.360docs.net/doc/7016542149.html, 十三、联系方式

开放教育招生联系人:丰雷、肖建波

开放教育招生联系电话:0531-********

山东电大招生QQ群号码:35159216

邮箱:zsbsdtvu@https://www.360docs.net/doc/7016542149.html,

开放教育教学点联系人:谭振平

开放教育教学点联系电话:0531-********

开放教育教学点联系邮箱:sdtvutan@https://www.360docs.net/doc/7016542149.html,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一路21号

邮编:250014

附件:1.山东电大2010年春季开放教育招生计划分配表

2.入学资格承诺书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1.

山东电大2010年春季开放教育招生计划分配表

附件2.

入学资格承诺书

本人申请参加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专科起点本科;□专科)专业学习,并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

1.本人已经阅读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招生简章,理解并认可以下内容:本人报名参加的开放教育为主要面向成人在职从业人员开展的非全日制教育,属成人教育范畴,采取业余学习形式。

2.本人已了解报名专业入学条件要求,本人报名时所持学历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符合报名专业入学相关条件。

3.本人愿意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接受广播电视大学组织的入学资格审核,同时了解本人的入学资格在入学后和毕业前还须经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校验,校验不合格者将不能毕业和进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4.本人提供的一切证明材料和填写的个人信息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或不符合条件情况,特别是证书不合格、隐瞒个人真实学习经历或伪造个人身份、学历证明材料的,无论何时被查出,本人愿意承担完全责任和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取消学籍、追回各类证件和不予退还已交纳费用等)。

以上承诺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承诺人:

年月日

本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基本情况:

姓名:毕业学校:

证书编号(或电子注册号):

身份证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