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当前我国银行卡诈骗案件的新手段及防范措施

试述当前我国银行卡诈骗案件的新手段及防范措施
试述当前我国银行卡诈骗案件的新手段及防范措施

试述当前我国银行卡诈骗案件的新手段及防范措施

摘要: 随着我国银行卡产业的快速发展,持卡群体的迅速扩大,各种各样利用银行卡诈骗的案件频繁发生,且犯罪手段不断向高科技、集团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我国银行卡产业面临的风险日益严峻。银行卡诈骗屡屡得逞的主要原因包括:银行卡密码未修改或密码设置简单,造成密码易被破译;银行卡用户金融知识水平有待提高;银行卡用户自我保护意识有待提高;银行卡信息管理不严等。为此,一要不断增强防范各类短信诈骗意识;二要不断增强安全用卡意识;三要及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银行卡诈骗案件;手段;防范措施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银行卡以其方便快捷的优点日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已成为我国居民个人使用最为频繁的非现金支付工具。截至2009年一季度末,我国已累计发行银行卡18.88亿张,同比增长19%,人均持卡量为1.42张。2009年一季度我国银行卡消费业务7.4674亿笔,金额接近1222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4.5%和48.2%,占银行卡业务量的17.4%和3.6%,消费金额继续呈快速增长趋势。但随着我国持卡人群体的迅速扩大以及银行卡产业的快速发展,一些唯利是图的诈骗分子开始盯上银行卡用户, 将罪恶的“黑手”伸向了银行卡消费者,挖空心思地设下圈套骗取市民的钱财,各种各样利用银行卡诈骗的行为频繁发生。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经媒体公开报道的各类银行卡犯罪案件达200余起,涉及金额逾5亿元,银行卡犯罪也呈日益上升的趋势,形势日益严峻。

一、银行卡诈骗案件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一:

2009年9月10日晚上10时许,事主莫某突然收到一条手机短信,内容为:“广州农业银行提醒你:贵客户您于9月1日在广州沃尔玛刷卡消费2800元整,将在本月底您的账号上扣除,如有疑问请咨询020-XXXXXXXX。”事主于是在9月11日上午致电该电话,一名男子在电话中称其银行卡的密码和资料已被人盗用,让事主与“银联中心”020-XXXXXXXX联系,事主按照对方提供的号码致电所谓的“银联中心”,另一名男子在电话中称必须立即将信用卡上的钱转走,后事主按该男子要求从自己的农行卡上分3次将15万元转入对方提供的银行账号上,这些钱随后一去不复返。

类似的诈骗短信还有“银行卡已被复制,为避免盗刷,请即刻拨打XXX电话,与银联部门联系”。市民对自己的银行账户使用情况如有疑问时,一定要通过银

常见的网络诈骗手段及防范措施

《常见的网络诈骗手段及防范措施》宣传材料 据学校保卫处反映,近期发生了多起学生网购被骗案件,给学生们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针对此情况,学工处汇总了当前几种突出的针对大学生群体的网络诈骗手段,以及相关防范措施,希望同学们能够认真识别,提高警惕,尽量避免案件的发生和财产损失。 常见的网络诈骗手段 1、事先录制QQ视频,诈骗QQ好友钱款。嫌疑人事先通过盗号软件和强制视频软件盗取QQ号码使用人的密码,并录制对方的视频影像,随后登录盗取的QQ号码与其好友聊天,并将所录制的QQ号码使用人视频播放给其好友观看,以骗其信任,最后以急需用钱为名向其好友借钱,从而诈骗钱款。 2、网络购物诈骗。嫌疑人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廉价商品信息,事主与其联系后,则要求先垫付“预付金”、“手续费”、“托运费”等,并通过银行转账骗得钱财。 3、网购时卖家发送文件图片诈骗。网购时卖家和买者先聊得热乎,然后给买者发送文件或图片,买者接收之后,几天用支付宝时发现里面1000多块都没了。查了电脑,中了木马病毒,卖家所发的文是携带木马病毒。 4、网购时卖家称支付宝不能付款实行诈骗。网购时,卖家买家谈好之后,卖家声称不能用支付宝付款或是到了要支付宝付款的时候显示说后台维护,需要转账,并发来一个链接地址,骗买家转账,买家转账后卖家再声称系统出错,需要再付一定金额解冻,再次诈骗。 防范措施 1、不贪便宜。虽然网上东西一般比市面上的东西要便宜,但对价格明显偏低的商品还是要多个心眼,这类商品不是骗局就是以次充好,所以一定要提高警惕,以免受骗上当。 2、使用比较安全的安付通、支付宝、U盾等支付工具。调查显示,网络上80%以上的诈骗是因为没有通过官方支付平台的正常交易流程进行交易。所以在网上购买商品时要仔细查看、不嫌麻烦,首先看看卖家的信用值,再看商品的品质,同时还要货比三家,最后一定要用比较安全的支付方式,而不要怕麻烦采取银行直接汇款的方式。 3、仔细甄别,严加防范。那些克隆网站虽然做得微妙微肖,但若仔细分辨,还是会发现差别的。您一定要注意域名,克隆网页再逼真,与官网的域名也是有差别的,一旦发现域名多了“后缀”或篡改了“字母”,就一定要提高警惕了。特别是那些要求您提供银行卡号与密码的网站更不能大意,一定要仔细分辨,严加防范,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反保险欺诈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保险业全面风险管理能力,防范和化解保险欺诈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第二条本指引所称保险机构,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批准设立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再保险公司和其他具有反保险欺诈职能的机构参照本指引开展反欺诈相关工作。 第三条保险欺诈(以下简称欺诈)是指假借保险名义或利用保险合同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保险金诈骗类欺诈行为、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类欺诈行为和保险合同诈骗类欺诈行为等。除特别说明,本指引所称欺诈仅指保险金诈骗类欺诈行为,主要包括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行为等。 本指引所称保险欺诈风险(以下简称欺诈风险)是指欺诈实施者进行欺诈活动,给保险行业、保险消费者及社会公众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的风险。 第四条反欺诈工作以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促进保险行业健康发展为目标。 第五条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保险机构的欺诈风险管理工作实施监管。 第二章保险机构欺诈风险管理 第六条保险机构应当承担欺诈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欺诈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规范操作流程,妥善处置欺诈风险,履行报告义务。 第七条保险机构欺诈风险管理体系应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和管理; (二)与业务性质、规模和风险特征相适应的制度机制; (三)欺诈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和流程设置; (四)职责、权限划分和考核问责机制; (五)欺诈风险识别、计量、评估、监测和处置程序; (六)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 (七)欺诈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金融诈骗案例2

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身份之便,使用银行进账单骗取钱财——该行为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 裁判要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借助银行工作人员身份上门吸储,伙同他人骗取存款单位开出的本票,并将伪造的银行单位存款开户证实书、银行进账单交存款单位,使存款单位误认为存款已经存入银行,从而骗取公共财物,其行为符合金融凭证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案情被告人胡晋松,中国光大银行南京分行白下支行客户经理部原客户经理。胡晋松因自己经手的人民币200万元贷款到期未能收回,且多次向借款人南京康富达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军(已判刑)催要未果,遂与王军合谋骗取钱财用于归还所欠贷款及个人使用。胡晋松以光大银行客户部经理的身份上门吸储,取得被害单位存款后交给王军,王军则提供虚假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和银行进账单,再由胡晋松转交存款单位的手段,多次共骗取人民币近3000万元,案发前归还人民币近1000万元,其中:2001年9月,胡晋松通过他人介绍,骗取苏富特公司的信任,同意将人民币1000万元存入光大银行白下支行。胡晋松以银行工作人员的身份取得该公司人民币1000万元本票一份交给王军,并向苏富特公司提供虚假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和银行进账单。后王军将该钱款以苏富特公司的名义在广东发展银行

南京城东支行开设通知存款,并伪造该公司的印鉴章,将钱款转移。 2002年3月,胡晋松再次骗取苏富特公司的信任,同意将人民币1000万元存入光大银行白下支行。胡晋松以银行工作人员的身份取得该公司人民币1000万元本票一份交给王军,并向苏富特公司提供虚假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和银行进账单。后王军将该钱款以苏富特公司的名义在广东发展银行南京城东支行开设通知存款,并伪造该公司的印鉴章,将钱款转移。为掩盖骗取存款的事实,胡晋松三次支付给苏富特公司“利息”合计人民币97万余元。 2003年4月1日,胡晋松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裁判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晋松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的银行结算凭证,骗取公共财物,其行为已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胡晋松犯罪的基本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胡晋松案发前已经以支付利息名义给付苏富特公司人民币97万余元,不应计入犯罪数额,故其金融凭证诈骗犯罪数额应认定为人民币1900余万元。被告

浅谈网络诈骗及防范对策

浅谈网络诈骗及防范对策 随着计算机技术、互联网的发展及信息技术的进步,网上银行、网上炒股、网上购物等网上商务活动日渐兴起,在人们沉醉于网络带来便利的同时,网络诈骗也以一种新的犯罪形式出现,且日益猖獗。网络诈骗不仅对广大网民的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对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也产生恶劣的负面影响。下面我将从网络诈骗行为及其特征出发,讨论网络诈骗犯罪的表现形式及防范对策。 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网络诈骗与一般诈骗的主要区别在于网络诈骗是利用互联网实施的诈骗行为,没有利用互联网实施的诈骗行为便不是网络诈骗。 一、网络犯罪的特点 (一)网络犯罪以计算机网络为工具或以计算机网络资产为对象,运用网络技术和知识而实施的犯罪。它不是一个具体罪名,而是某一类犯罪的总称。与普通犯罪不同,网络犯罪是计算机网络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出现的一种新型犯罪,其作案目标、方法和工具一般都与计算机技术有密切联系,是一种高科技犯罪或称高智能型犯罪。它具有许多崭新的特点,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对社会有极大的危害性。网络犯罪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取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社会作用,取决于社会资产计算机网络化的程度和计算机普及应用的程度,其作用越大,其对社会的潜在危害性也就越大。随着社会网络化的快速发展,许多重要的国家机关部门像国防、金融、航运等都将实行网络化管理,随着整个社会对网络的依赖日益加深,如果这些重要部门遭到侵入和破坏,势必会给社会、国家带来极大的危险,后果不堪设想。分析人士认为21世纪,电脑入侵在美国国家安全中可能成为仅次于核武器、生化武器的第三大威胁。 2 网络犯罪的目标较集中。从国际上有关的计算机网络犯罪来看,网络犯罪大多集中在国防、金融、电讯领域。就我国已经破获的网络犯罪案件来看,作案人主要是为了非法占有财富和蓄意报复,目标主要集中在金融、证券、电信、大型公司等重要经济部门和单位,其中以金融、证券等部门尤甚。 3 网络犯罪大多经过缜密筹划。网络犯罪是一种高科技犯罪,行为人大多经过周密的策划,运用其较高的计算机专业知识,所从事的高智商犯罪行为,因而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性居多,并且犯罪意志坚决。有着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心理。比如要侵入大型公司的信息系统,犯罪行为人要使用计算机通过网络做大量准备工作,实施过程中,大多要进行大量的入侵测试,最后才达到破解系统的犯罪目的。 4 网络犯罪有着极高的隐蔽性和很小风险小。计算机网络是通过相关协议而组建的一个虚拟空间,在这个虚拟社区中用以确定使用者身份的要素很少,不可能知道他来自哪里、是男是女、姓甚名谁、年龄身高……而且使用计算机网络不受时间地点限制,犯罪行为的实施地和犯罪后果的出现地可以是分离的,甚至可以相差十分遥远,由于这类犯罪没有特定的表现场所和客观表现形态,有目击者的可能性很少,即使有作案痕迹,也可被轻易销毁,发现和侦破的难度很大。因而,要确定犯罪主体的就很困难。 5 犯罪主体很大一部分是青少年。网络犯罪中,青少年的比例比较大,他们多是把网络犯罪看成类似富有挑战性的攻关游戏,以取得满足感为目的。由于对“攻关游戏”的痴迷,迫使他们钻研网络技术,加上他们头脑灵活,常常做出一些令人惊讶的犯罪活动。比如,美国国防部曾被黑客侵入,联邦调查局、司法部、航空航天署等很多有关部门会同国外警方经过很长时间的追踪,终于在以色列将黑客抓住。这名18岁的以色列少年,和两个美国加州的嫌疑人,曾数次进入美国防部的电脑系统,但没有进行实质性破坏。犯罪嫌

安全教育手抄报常见诈骗手段及预防文字稿

安全教育手抄报常见诈骗手段及预防 行骗者行骗基本上都是抓住了人们心理上的某种弱点,或以利相诱,或危言耸听,最终目的就是骗取财物。常见的诈骗方式有: 1、以利相诱。天上不会掉馅饼,当行骗者将诱饵抛到面前时,还是有人被“馅饼”搞晕头脑,因而以利相诱的骗术最有“市场”。其常见的案例包括:发短信、喝易拉罐饮料中“大奖”,利用一些人对外币缺乏常识低价兑换外币骗钱,用假冒“贵重”药品诱骗人们高价购买等。以上几种方式,手段简单直露。另有一些方式,虽然手段更为复杂,花样也更多,但还是利用了一些人贪便宜的动理,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 2、危言耸听。行骗者往往利用一些人怕事或者迷信的心理,称你有病或是有灾,需要花钱化解,从而骗取那些“病急乱投医”者的钱财。“老中医”治病是此类骗术中最常见的一种。几个骗子合伙诱骗急于治病的人去找“老中医”,然后出钱治病消灾。亲友在外“患病”也是一种常见的行骗方式。行骗者往往诱骗出行者说出家中电话,然后偷偷给出行者家打电话,以出行者的朋友自称,说其在旅途中患病或受伤、生命垂危,让其家人汇款至他给的账号以便救急。 3、骗取同情。骗子常编造一些“不幸的遭遇”,骗得好心人的同情以获取钱财。如街上常见的寻亲不遇骗钱回家、假扮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寻求救助等。同类的还有“出差被偷”、“出门被骗”、亲友“病重”无钱医治等。这类方式行骗者一般举止文明、彬彬有礼,更具有迷惑性。

4、“熟人”作案。这种方式“熟人”并非真正的熟人,而是见面时间不长便显得与你很熟悉的那种人。他们多表现得非常热情,获取你的信任后作案逃逸。一些行骗者“请”吃饭,萍水相逢便“一见如故”,吃饭时却借机逃脱,还会从饭店带走比较贵重的财物,将付账的任务留给你。代亲友“接人”作案地点多在车站、港口,行骗者看准那些出站后东张西望的旅客,以接站为名骗取信任,并乘旅客无防备时,提着行李趁机溜走。办公室“找人”的行骗者则自称是办公室某个工作人员的熟人,在办公室内乱转寻找机会作案。 虽然各种诈骗方式层出不穷,花招屡屡翻新,只要牢记“莫贪小便宜”、“天上不会掉馅饼”等警语,增强防骗意识,坚决不贪意外之财,再“精明”的骗子也无法得逞。

财产保险诈骗案防范论文【最新版】

财产保险诈骗案防范论文 本文主要从保险诈骗的法律特征;保险诈骗的成因;保险诈骗案的防范措施;保险诈骗案件的调查方法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保险诈骗行为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非法占有保险赔款为目的、行为人在主观上有违法犯罪的故意、行为人在客观上必须实施了利用保险合同进行诈骗的行为、从社会环境和诈骗心理分析、从保险业管理现状分析、从法律实施的环境分析、加大“两法”宣传力度,增强保险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运用法律武器,严肃查处诈骗犯罪分子、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保险人员的素质、及时查勘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综合分析案情,寻找揭露诈骗的突破口等,具体请详见。 摘要:随着我国保险事业的发展,以欺诈手段骗取保险赔款的各类案件不断发生,并呈上升趋势。这些案件的发生,不但使保险人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使保险声誉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如何有效地防范和打击保险诈骗活动已成为当前我国保险业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就财产保险领域中诈骗案件的特点、成因及防范对策,进行了分析探讨。 一、保险诈骗的法律特征 保险诈骗行为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非法占有保险

赔款为目的,采取各种欺诈手段,骗取保险人赔款的违法犯罪行为。作为保险领域出现的这种违法犯罪现象,其社会危害性已构成了对金融保险秩序的破坏,国家从立法上明确界定了保险诈骗的法律性质,为打击和惩处这类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法律武器。《保险法》第27条列举了三种保险诈骗行为,第131条又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997年3月14日颁布的新刑法对保险诈骗罪作了明文规定。因此,保险诈骗行为具有违法与犯罪两种性质,同时受到两个基本法的调整,《保险法》对违法行为作了明确的处罚规定,《刑法》则对构成犯罪的保险诈骗行为制定了量刑标准。其法律特征是:第一,行为人在主观上有违法犯罪的故意,即有诈骗、非法获取保险赔款的目的;第二,主体的特殊性,即实施诈骗行为的人必须是保险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第三,行为人在客观上必须实施了利用保险合同进行诈骗的行为;第四,行为的结果侵害了受法律保护的金融保险秩序。 在我国保险领域中,诈骗案件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一是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二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三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四是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

金融诈骗罪是什么,有哪几种

金融诈骗罪是什么,有哪几种 金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金融诈骗犯罪类型一:集资诈骗罪;金融诈骗犯罪类型二:贷款诈骗罪;金融诈骗犯罪类型三:金融票据诈骗罪;金融诈骗犯罪类型四:信用诈骗罪。 随着社会的进步,法律体制也在不断完善,对各种犯罪事件的定罪和处罚条例更加健全。对于以金融行业的名义骗人贷款、理财,以虚拟项目骗人缴纳预付款,最后却拿钱跑路,这样的行为都归为金融诈骗罪。下面我们就来讲解金融诈骗罪是什么,并阐述其分类和处罚规定。 一、定义 金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

二、构成特征 1、客体是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为复杂客体,并且前者为主要客体。 2、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而骗取公私财物,并且是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和自然人均可以构成。但下列三种犯罪不能由单位构成: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和有价证券诈骗罪。 4、主观上都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目的。这也是本类罪区别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的重要依据。 三、罪行分类及处罚 本类犯罪所有的罪名都规定了财产刑,即单处或者并处罚金;如果处以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则处以没收财产。可以判处死刑的有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可以由单位构成犯罪主体的有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以及保险诈骗罪等5个罪名。 1、集资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

2012年诈骗手段

根据中国移动之前在微博上开展的“鉴别虚假信息,打击短信诈骗”调查,诈骗短信主要可分为“直接汇款型”、“换账号汇款型”、“满世界喊爹妈型”、“银联卡被盗用消费型”、“高薪招聘型”、“提供低息贷款型”、“抽中大奖型”、“提供SIM卡无卡复制型”等八大类型,其中“中奖型、银联卡被盗型、假冒身份诈骗型”占网友举报诈骗短信的50%以上。 该调查已引起巨大反响,据统计,自2月22日到3月15日,在为期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该活动在五大微博平台的转发评论合计达到16多万条,其中仅新浪平台活动覆盖人数就超过了1600多万人。 “钱直接汇到这个卡上就可以了,××银行,卡号×××,户名×××。请尽快办理。”相信不少朋友都收到过陌生号码发来的内容相似的诈骗短信。 防短信诈骗,收到这样的短信,一般人都只会鄙夷地瞥一眼,然后删掉,不去理会。心里好笑:骗子也太傻了,这样也能骗到钱?其实不然,上述只是最粗浅的一类诈骗短信,新的短信诈骗手段层出不穷,加上犯罪分子多采用“全面撒网,重点捕鱼”的手法,面对不特定对象大面积群发诈骗短信,总有个别群众因不了解诈骗手法或缺少防范意识而“上钩”。 对此,记者专门联系了业内专家逐一解读这八大类型诈骗短信,帮助您提高防范意识和辨伪识假能力,避免上当受骗。 防短信诈骗类型一:“直接汇款型” “请立即将钱汇入××银行,卡号×××,户名×××。” 本文开头提到的正是此类短信常见内容,此类短信欺骗性不强,诈骗成功率不高,目前已较少见到。

防短信诈骗类型二:“换账号汇款型” “我手机没电了(卡坏了、手机丢了),速把款打入此账号,×××行,×××,户名×××。” 专家提醒:收到此类短信,应立即与正在有业务往来的朋友(生意伙伴)联系核实,不要轻易转账汇款。 防短信诈骗类型三:“满世界喊爹妈型” “爸妈,我的手机钱包被偷(我出了意外现在医院),等钱急用,请速汇×××元到我朋友×××卡上,切记要快。发短信不要打电话。” 专家提醒:此类短信利用父母关心儿女心理,有儿女在外读书、工作的父母容易成为受骗对象。遇到这样的情况,不妨先打个电话和子女或子女朋友确认一下,汇款不急于一时。 防短信诈骗类型四:“银联卡被盗用消费型” “尊敬的银联卡用户,您于××日在××商场消费×××元,将从您的账户扣除,如有疑问请咨询银联中心×××。” 专家提醒:此类短信通常留的联系电话是8位固话或者手机,不是银行专用客服电话。心急的群众误信后打电话咨询时,会被骗子冒充公安或者银联工作人员设下连环套。其实各个银行都有5位号码的客服热线,而且发送短信的端口号也都公布,稍加留意就能避免上当。防短信诈骗类型五:“高薪招聘型” “××饭店招公关,性别不限,体健貌端,年龄18至45岁,月薪过万。有意者咨询王经理×××。”

保险诈骗案的特点及其防范对策

保险诈骗案的特点及其防范对策 [摘要] 随着我国保险事业的发展,以欺诈手段骗取保险赔款的各类案件不断发生,并呈上升趋势。这些案件的发生,不但使保险人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使保险声誉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如何有效地防范和打击保险诈骗活动已成为当前我国保险业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就财产保险领域中诈骗案件的特点、成因及防范对策,进行了分析探讨。 一、保险诈骗的法律特征 保险诈骗行为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非法占有保险赔款为目的,采取各种欺诈手段,骗取保险人赔款的违法犯罪行为。作为保险领域出现的这种违法犯罪现象,其社会危害性已构成了对金融保险秩序的破坏,国家从立法上明确界定了保险诈骗的法律性质,为打击和惩处这类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法律武器。《保险法》第27条列举了三种保险诈骗行为,第131条又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997年3月14日颁布的新刑法对保险诈骗罪作了明文规定。因此,保险诈骗行为具有违法与犯罪两种性质,同时受到两个基本法的调整,《保险法》对违法行为作了明确的处罚规定,《刑法》则对构成犯罪的保险诈骗行为制定了量刑标准。其法律特征是:第一,行为人在主观上有违法犯罪的故意,即有诈骗、非法获取保险赔款的目的;第二,主体的特殊性,即实施诈骗行为的人必须是保险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第三,行为人在客观上必须实施了利用保险合同进行诈骗的行为;第四,行为的结果侵害了受法律保护的金融保险秩序。 在我国保险领域中,诈骗案件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一是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二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三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四是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

金融诈骗罪案例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海南新闻 > 南国都市报 诈骗银行数千万总经理被判死刑 【来源: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核心提示 以“以存放贷”名义,以获得高利息为诱饵,将存款户的巨额资金诱存入指定银行,然后与银行工作人员内外勾结,伪造存款户印鉴等,将存款户的存款挂失,然后取出挥霍。 近日,如此诈骗巨额资金的首犯一审被判死刑。 与银行工作人员内外勾结,伪造印签诈骗贷款数千万元,造成银行重大损失,海口中院一审判处首犯死刑,原银行工作人员也得到了相应惩罚。 “以存放贷”是假 内外勾结密谋骗取存款户资金 1996年6月,海南A公司要求B商业银行以“以存放贷”方式提供港币3000万给公司使用,B商业银行除在存款银行获得正常利息外,还可由贷款企业付给高息。 A公司法定代表人严某、总经理包某多方联系未果。时任海口市侨光物业发展总公司总经理的范起明得知此事后,找到严、包二人称:如能把款存入范指定的银行,范就可将款贷出,但贷款后需两家平分使用。 此后,范多次找时任C银行分理处主任的陈子勉商量“以存放贷”之事。同年7月,陈子勉在明知分理处无权放贷的情况下,仍按范的要求对B商业银行和A公司的负责人谎称可以“以存放贷”,由用款单位支付高利差。B商业银行因此打消顾虑决定以此方法给公司融资。同年7月8日,A公司与侨光公司签订协议,约定A公司负责联系存款3000万港币存入C银行分理处定期一年,侨光公司负责办理贷款手续,贷出的资金由A公司使用人民币1500万,到期后还本付息,其余款项由侨光公司使用并负责还本付息。同日,B商业银行在C银行分理处开设了港币活期存款账户,并预留了印鉴。 贪高息受骗 某银行3000万元坠入陷阱 同年7月15日,B商业银行存入该活期账户3100万元港币。7月26日,B商业银行与公司签订了由B商业银行存款3000万港币,定期一年,A公司负责在转定期半年内付清存款

网络诈骗特点与防范

网络诈骗特点与防范 随着国际互联网的发展,网络购物这种新型的消防方式逐渐走进人们的生活,坐在电脑前就可以逛商场,实时高效地货比三家,确实为广大网民提供了很大便利。同时,随之而来的网络诈骗手段也花样百出,五花八门。一些不法分子趁机利用了网络购物过程中不能立即付款提货的弱点,采取种种手段实施诈骗,而且这类案件成迅猛增长的态势。 一、网络诈骗的特点 网络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采用虚假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网络诈骗具有以下特征: 1、行骗面广。行骗人一般采取广泛撒网重点培养的方式,只要少数人上钩就达目的。受害人上钩后,行骗人便设连环套,层层诈骗。 2、异地行骗。由于互联网的无边界的特性,行骗人往往选择异地“鱼儿”行骗,受害人上钩后一般不会直接到异地去找行骗人。即使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办理异地的案件周期也比较长。这就是行骗人选择异地行骗的缘故。 3、行骗人不用直接接触受害人,带有极强的隐蔽性。 4、得手后毁掉一切网上证据,消失迅速,难寻踪迹;另辟一套网上虚拟身份和虚假信息“重操旧业”。 二、网络诈骗犯罪活动通常表现的几种手法 1、以低廉的价格引诱。行骗人一般自己建立电子商务网站,或是通过比较知名,大型的电子商务网站发布虚假的商品销售信息,以所谓的“超低价”、“走私货”、“免税货”、“违禁品”等名义出售各种产品,使一些人因低价的诱惑或好奇心态而上当受骗,同时以“减少手续费”、“支付时间长”、“交易快捷”等借口尽量劝说受害人不要通过“支付宝”等方式支付,直接将现金存入其指帐号。 2、吸纳会员,骗取注册费。行骗人在一些普通的网站上搞一些六合彩赌博网站或淫秽色情网站的链接,引诱网民点击进入,交纳一定的注册费(通常以手机号码进行注册,一旦注册成功即被扣掉手机费10-60元不等),让其成为会员,好奇的网民交钱后往往均不能成为会员,从而上当受骗;或让其成为普通会员后,

六种常见的诈骗手法及防范

反诈课程大纲 一、强调课程容的性 二、讲述特别悲惨几个身边案例 三、冒充公检法诈骗 1)诈骗流程 2)特征(录音) 3)防 四、购物退款诈骗 4)诈骗流程 5)特征(截图) 6)防 五、网络兼职诈骗 7)诈骗流程(刷单和交会员费) 8)特征(截图) 9)防 六、钓鱼诈骗 10)诈骗流程 11)特征(短信、不断变形) 12)防 七、冒充亲友诈骗 13)诈骗流程 14)特征(短信) 15)防 八、猜猜我是谁诈骗

16)诈骗流程 17)特征(男性) 18)防 九、记、关注微信号、调查问卷 《六种常见诈骗手法及防》 这个讲座我讲的很多资料和图片,都来自真实案件的资料,大家在外面是听不到的,所以希望大家能认真的听。

大家有没有接过诈骗,有的请举一下手。(观察)很好,你们很厉害,能清楚的分辨诈骗。 那有没有人被骗过? (没有,大家很聪明,都没有被骗/有,所以诈骗离我们身边很近) 那为什么开这反诈骗讲座呢,毫不夸的说,因为现在网络诈骗已经到了我们生活无孔不入的地步。你淘宝买个东西可能就被骗子盯上,你去医院看个病可能就被骗子盯上,甚至你坐在家里什么都不做都可能已经被骗子盯上。根据我们警察统计,每四个报案的人,就有一个是被诈骗的。 网络诈骗不仅无处不在,而且对一个人、对一个家庭的伤害极大。别的犯罪,像抢劫、偷东西,最多就抢你偷你一部手机几百块钱,但你一旦被骗子盯上,你损失的至少是你五年、十年的存款,很多人因为诈骗中年返贫、甚至老年返贫,辛苦辛苦大半辈子一下子全部没有了。 我讲个真实的案件给大家。 福永有个女孩子,在一家公司上班,每个月工资五六千块。那女孩子很积极不错的一个人,跟大家一样勤勤恳恳的认真上班。突然有一天他接到一个冒充公检法的诈骗,在骗子的诱导下,他通过支付宝、微信这些网络平台贷款转给骗子,前后一共贷款了200万被骗,大家没有听错,是200万!对这个女孩子来说是一个天文数字。现在那个女孩子已经生无可恋,完全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和希望,因为她不知道她的未来还有什么转机。当时宝安警察通过后台网络发现这个可疑,这个女孩子还不相信警察,非要转钱过去,可见骗子的洗脑很厉害,我们要特别警惕。

保险欺诈的成因及其对策

保险欺诈的成因及对策 一、保险欺诈的概念 保险欺诈是伴随着保险业的产生而出现的一种新的诈骗行为。从一定意义上讲,保险欺诈的历史几乎同保险业一样悠久。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保险欺诈现象呈上升趋势,成为当前保险业的最大威胁之一,保险欺诈有广义和狭义两层含义,广义的保险欺诈包括投保人方面的欺诈和保险人方面的欺诈,具体表现有投保人利用保险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保险人在拟定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过程中欺骗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行为,以及非保险业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的行为。狭义的保险欺诈专门针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而言,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以骗取保险金为目的,以虚构保险标的、编造保险事故、故意制造保险事故、夸大损失程度等手段,致使保险人陷入错误认识而向其支付保险金的行为。我们这里所讲的保险欺诈包括两方面:一是指上述狭义的保险欺诈。二是指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 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 从而骗取保险金的。 二、保险欺诈的特点 (一)极强的隐蔽性 首先,保险欺诈者作为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或关系人,与保险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保险合同关系,保险欺诈行为往往被合法的保险合同所掩盖,难以引起社会公众和保险人的怀疑;其次,保险经营对象十分广泛,涉及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保险人不可能对每个投保人都进行详细的调查;再次,保险欺诈者实施欺诈行为的时间十分充裕,不仅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内,而且在保险合同订立之前和订立时,均可实施欺诈行为。由于欺诈行为都是经过欺诈者的周密安排和精心策划,保险人即使发现,也很难收集到有关欺诈的证据。 (二)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保险欺诈不仅侵犯了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也是对整个社会财产的严重侵害,更主要的是对他人的人身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在人身保险中,有的投保人、受益人,为了谋取巨额保险金,不惜铤而走险,故意杀害被保险人,造成了极大社会危害。为此,各国法律除规定保险欺诈的民事责任外,还规定了保险欺诈者的刑事责任。 三、保险欺诈的表现形式 保险欺诈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依据保险欺诈的具体情况,将其归纳为以下几种: (一)制造假象,将损失“转化”为保险损失,这是最为普遍的一种保险诈骗形式。表现为当未参加保险的财产遭受损失后,欺诈者将其“转化”为保险标的,并提供有关证据向保险人索赔。如某个体户的一台东风牌卡车并未投保,但肇事后,却将其换上另一辆已投保的汽车的牌照,以假乱真移花接木。此外,当保险标的发生的损失是由于除外责任所引起的,被保险人往往提供虚假证据,将其转化为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以骗取保险金。如某工厂出口产品时,投保了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后来由于自身质量问题而发生霉变损失较大,该厂就制造了运输途中遇雨受潮的证据,以货损属保险责任为由,向保险人索赔。 (二)超额保险,即投保人投保的保险金额高于保险标的实际价值。主要发生在财产保险之中,因为在人身保险中,人的生命和身体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不存在超额保险的问题。投保人利用超额保险实行诈骗的形式比较简单,主要是夸大保险标的物的实际价值,把别人的财产当作自己的财产投保,或者谎称受委托保管有他人的许多贵重物品,并提供一些虚假的证据和证明,以期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获得高于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的保险赔偿。 (三)重复保险,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

金融诈骗案例

一日上午9点,一客户早早来到了网点,送来了一面锦旗和热情洋溢的感谢信,并对员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为客户着想的优质服务表示深深的感谢。 原来前日网点出现了一名神色慌张的老年人,急急忙忙冲到柜台上要把定期存单提前支取后汇款,经办柜员询问基本信息后先让客户填单。但看到客户表情涣散,眼圈发红,急的都快哭了,还不停的看手机。柜员感觉有点不对,便询问客户是否确认要汇到此账户上,客户赶紧说要汇。由于汇款总金额达到十几万,柜员便叫另外一个老同志和大堂经理过来仔细询问客户情况,大堂经理也发现客户神情异样,便叫柜员先不要汇款,让现场主管尽量安抚客户情绪,提醒客户提高警惕以防被诈骗。 这时,老人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对方很大声的恐吓,说老人女儿在他手上,如再不打钱他女儿的命就保不住,吓得老人赶紧说好,柜员听到后马上灵机一动,对客户说名字跟账号不对汇不出去,尽量拖延时间。正在这时,老人家的儿子冲进大堂,大声说不要汇。原来该客户接到的是诈骗电话,以客户女儿被绑架为由骗取钱财,老人当时吓坏了,也没打电话确认女儿现状,便听信诈骗分子。幸好我行员工仔细观察,善意提醒保住了客户的财产安全。 [案例分析] 在我们身边经常有诈骗事件的发生,不法分子通常利用电话和短信,以绑架子女或中奖各种方式骗取人们钱财。其实这些手段并不高明,只要打个电话问下子女的安危就能识破,但一些警惕性不高的老年人特别容易被骗,一旦上当就会产生无法弥补的后果。在这个案例中,由于柜员有非常高的觉悟,风险意识很高,发现客户神态不对立马想到有可能被诈骗分子盯上,便一心为客户的资金安全着想,尽量拖延时间,并和大堂经理,现场管理积极配合,提醒客户以防诈骗,成功挽回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案例启示] 1、柜员在办理业务时,与客户面对面交流时需主动留意客户的神态,特别在办理汇款业务时,应本着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精神,多方位为客户考虑,提醒客户以防上当受骗。在确认诈骗事件发生时,应沉着应对,与网点负责人和大堂经理积极配合,认真负责地维护客户利益,阻止客户的汇款,堵截不法分子诈骗行为。 2、建议营业网点加强防诈骗的宣传力度,增强储户的风险意识,在大厅里摆放谨防诈骗的温馨提醒标示,在LED电子屏上滚动显示防范钱财诈骗风险话语,让客户提高警惕,妥善保管财物。 3、作为工行员工,应怀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储户把资金存在工行,保护客户资金安全就是我们的职。在工作中多一份责任心,设身处地替客户考虑,当客户是自己的家人,就能够把服务质量提升到另一个新高度。

大学生网络诈骗现状及风险防范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812007900.html, 大学生网络诈骗现状及风险防范 作者:潘玉雷汪文静 来源:《科学与财富》2020年第14期 摘要:伴随着网络支付和创新科技的迅速发展,互联网支付技术已经席卷全球,并且以极快的速度融入了民众学习、生产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大到国际上的经济交往、政治合作,小到人民生活中的日常开销,购物消费,通讯联系,都收到了互联网带来的巨大的便利。科技革新是一把双刃剑,正确使用科技可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造福于民,但是利用不当也会产生消极的作用,甚至给生活生产到来极大的负面影响。网络诈骗就是科技发展带来的副作用。由于网络的隐蔽性和流通性,近年来网络诈骗频繁发生。高校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和防范意识,引起了不法分子的注意,开始将目标定位在大学生身上。为了了解和分析大学生网络诈骗,探讨预防措施极为重要,有利于将强校园网络的建设,创造和谐的校园,保障大学生的利益。 关键词:网络诈骗;风险防范 一、前言 网络诈骗呈现高发趋势,网络诈骗手法不断翻新。在校大学生思想单纯,社会阅历匮乏,辨别能力较差,安全意识相对薄弱,使大学生成为犯罪分子最容易选择的对象之一,导致了高校内部网络诈骗案件频频发生。根据公安机关的统计数据,在浙江地区的高校发生的案件,一大半以上为网络诈骗。如何防范网络诈骗,摆在了高校安全管理者的面前。 伴随着网络支付和创新科技的迅速发展,互联网支付技术已经席卷全球,并且以极快的速度融入了民众学习、生产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大到国际上的经济交往、政治合作,小到人民生活中的日常开销,购物消费,通讯联系,都收到了互联网带来的巨大的便利。高校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和防范意识,引起了不法分子的注意,开始将目标定位在大学生身上。为了了解和分析大学生网络诈骗,探讨预防措施极为重要,有利于将强校园网络的建设,创造和谐的校园,保障大学生的利益。 二、调查目的 此次日常网络安全问卷调查,旨在发现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存在的网络安全隐患,从而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通过针对性地网络安全教育,提高同学们的网络安全意识,增强防范意识。网络安全教育问卷的最终目的,是要让同学们意识到自身存在的网络安全缺陷,正确掌握安全上网知识、强化安全上网意识、形成自觉的安全上网行为,从而避免各类网络诈骗事故。 三、调查结果分析

大学生需要提高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能力-11页word资料

大学生需要提高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能力 引子: 各位同学,大家好!近期学校发生了几起网络诈骗案件。大致经过如下:学生在淘宝网上购物,交易支付完成后,显示支付不成功,审核认证支付宝订单,然后卖家(骗子)发来链接,点击链接,填写相应的信息,然后就发现银行卡内的钱被骗子转走了。(当你按骗子提供的链接等填写信息的时候,他就能通过木马程序套取你的信息把你银行卡里的钱转走)。 多起情节相似的案件接二连三发生,学生被骗金额巨大,不得不引起大家的思考?作为辅导员,特别提醒大学生朋友们,在这个网络日益发展的时代,我们要主动学习,不断提高防范网络诈骗的基本能力,遇到实际问题,忌盲目,多思考,千万不要被某些假象所迷惑。为了帮助大家识破一些网络诈骗,我在网上收集整理了一些常见的诈骗类型,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利用QQ盗号和网络游戏交易进行诈骗 1、冒充QQ 好友借钱。骗子使用黑客程序破解用户密码,然后张冠李戴冒名顶替向事主的QQ好友借钱,如果对方没有识别很容易上当。大家如果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提高警惕,摸清对方的真实身份。需要你特别当心的是一些冒充熟人的网络视频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盗取图像的方式用“视频”与你聊天,你可千万别上当,遇上这种情况,最好先与朋友通

过打电话等途径取得联系,防止被骗。 案例:某校学生小刘在宿舍上网,登陆QQ后发现在国外留学的好友也在网上,于是就主动跟好友聊起天来,聊了一会儿,“好友”把视频打开了,小刘一看就是好友的影像,但此时视频马上就关闭了,“好友”接着说,自己的哥哥在生意上有点麻烦今天急需用钱,让小刘先给他哥哥汇款三千元。小刘想也没想,就赶紧去银行办理了汇款业务,汇完款后小刘给好友打了电话,好友说什么钱呀,小刘说你不是让我给你哥哥汇款三千元吗?这时她才发现被骗了。 2、网络游戏装备及游戏币交易进行诈骗。伴随网络游戏产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针对虚拟网络游戏的诈骗案件不断增多,常见的诈骗方式一是低价销售游戏装备,犯罪分子利用某款网络游戏,进行游戏币及装备的买卖,在骗取玩家信任后,让玩家通过线下银行汇款的方式,待得到钱款后即食言,不予交易;二是在游戏论坛上发表提供代练,待得到玩家提供的汇款及游戏账号后,代练一两天后连同账号一起侵吞;三是在交易账号时,虽提供了比较详细的资料,待玩家交易结束玩了几天后,账号就被盗了过去,造成经济损失。 案例:网名为“战将”的游戏玩家告诉记者,他玩《暗黑》游戏已有一年多时间,一次他突然接到一位玩家的信息,说有高等级的盔甲和魔法道具出售,其中一套80级的盔甲正是他一直梦寐以求的。为能够快速升级,他最终与这位玩家谈妥以1200元的价格成交,但当他将钱如数汇入对方银行账户后,玩家从此消失,此时他方才醒悟自己被骗。 3、交友诈骗。犯罪分子利用网站以交友的名义与事主初步建立感

诈骗手段揭秘

诈骗手段揭秘 近年来,各种形式的诈骗犯罪手段不断出现,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提高公民的识骗、防骗能力,防止受骗上当,下面对社会面上出现的24类74种诈骗手段进行了揭示。 这些诈骗手段,仅为形形色色诈骗手法的一部分,新的欺诈陷阱仍在不断翻新。麒麟公安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必须注意以下几方面,谨防上当受骗: 首先、要端正自己的观念,不能存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不会上当受骗”,不要轻信天上掉下的“馅饼”,不要因好奇、占便宜等心理而相信陌生人,让对方有机可乘。 其次、防止个人信息外泄。个人信息外泄,特别是个人手机号码、银行账号外泄是导致种种案件发生的根本原因。一旦对方询问自己的银行帐号和密码,可以基本确定是诈骗行为。 第三、接到不明电话、手机短信时,不要相信,不要理睬,不要透露自己及家人身份、存款、银行卡信息,更不要向对方汇款、转账,绝不要在ATM自动柜员机自行操作。 第四、在日常生活中,面对实在难辨真伪的事件时不要急于转款、汇款、付款或收款,尽可能先与警方咨询; 第五、一旦消费者不小心掉进了欺诈或诈骗陷阱,一定要及时向警方报案,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挽回自己的损失。 总之,骗子行骗基本上都是抓住了人们心理上的某种弱点,或以利相诱、或危言耸听,最终目的就是骗取财物。对可疑信息,都应该采取不相信、不理睬、不联系的方法处理,以避免财物损失,并及时向110报警台举报。 一、“电信诈骗”

(一)以中奖为名进行诈骗 不法分子通过手机群发短信、网络消息、电子邮件或者邮寄信件等途径,以受害人手机号、QQ号、银行卡、刮刮卡等中奖为名,向受害人发信息,有的还声称若因路途遥远不能及时兑奖的,可以协助办理缴纳公证费、个人收入所得税手续等等。若受害人信以为真与之联系后,不法分子便要其交“工本费”、“会员费”、“公证费”、“转帐手续费”、“个人所得税”等一步步的借口理由,要求受害人向指定帐户汇款。 (二)虚构“购车/房退税”诈骗 嫌疑人事先通过其他手段获取购车/房人详细资料,以国税局或财政局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用电话或短信方式联系事主,谎称根据国家最新出台的政策,事主可享受购车/房退税,并留下所谓“服务电话”或“领导电话”以骗取事主信任,一旦事主与上述电话联系,即以交纳手续费、保证金等名义,诱导其到ATM机进行“退税”操作。当受害人到银行ATM机按照不法分子电话指示操作后,不法分子利用英文页面或其他方式,将受害人银行卡中的钱转入到不法分子的帐户内。 (三)“包裹诈骗” 不法分子冒充邮政工作人员或公安机关禁毒部门民警,拨打受害人电话谎称受害人有包裹、且包裹内发现毒品,为了配合调查,要求受害人向其提供的银行账号汇款或到ATM自动取款机按其要求进行转账操作。 (四)以提供低息贷款为名进行诈骗

校园常见电信诈骗主要手段及防范对策备课讲稿

校园常见电信诈骗主要手段及防范对策 一、校园常见诈骗手段 1.中奖信息诈骗 不法人员给机主发送中奖信息,告诉机主在某公司主办的手机号码或其它抽奖活动中重了大奖,中得巨额奖金,或者说某电视节目栏目组发短信告诉中奖,一旦机主拨打电话过去,犯罪分子就会以要先交中介费、交纳奖金锐、保证金和交纳违约金等手段骗机主往指定账号汇款。 2.网上兼职刷信誉诈骗 不法人员在网上或QQ群发布兼职刷信誉信息,利用丰厚报酬作诱饵,加上之后让提供个人支付宝账号,随后发一商城链接告诉兼职人员需先拍下商品,之后会将本金和个人酬劳一块返还给兼职人员,当兼职人员拍下后,对方会以各种理由让兼职者重拍,以此类推,最大限度的诈骗兼职人员的钱财。 3.贩卖伪造证件、谎称资格证包过、各种考试答案等诈骗 不法人员在网上或张贴广告,声称可以办理各种证件,或谎称各种资格证报过,4、6级考试答案等,以价格低廉为诱饵,骗取学生钱财。 4.伪装亲友诈骗 不法人员给机主发短信或打电话,以熟悉的亲友相称骗取机主信任之后,以各种理由要求机主向其汇款。还会以求助短息进行发

送,机主收到短信后信以为真,犯罪分子便谎称车祸、被绑架、被公安机关抓获、手机急需充值等各种借口,从而实施诈骗。 5.高薪招聘诈骗 不法人员给机主发类似“××饭店招专职员工性格不限,体健貌端,年龄在18岁至25岁,月薪过万元”的招聘短信。若有急于找工作的人打电话咨询时,犯罪分子常以预收服装费、面试费、保证金等名义要求其往某账号打入一定款项,随后“人间蒸发”。 还有人会要求受害人到指定酒店面试,受害人到达指定酒店后,作案分子并不露面,会在电话中声称受害人已通过面试,向指定账户汇入培训、服装等费用。 6.网上购物、钓鱼网站诈骗 不法人员在你网上购物时在旺旺消息里声称卖家客服,并称你购物支付时网页出现问题要求重新支付(比如网页卡了、没有支付到位等),或直接给你发重新支付链接,让你重新连接,让你发你的验证码等,从而窃取你网银信息骗取钱财。请选择正规网站购物,请你相信,正规的商品不会有你想象的低价! 7.冒充银行、政法机关工作人员诈骗 不法人员给机主发短信或打电话通知机主或持卡人的银行卡信息在某处被消费透支或银行卡盗用涉嫌“洗黑钱”,诱使被害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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