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2013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简章

【公安消防】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2013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简章
【公安消防】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2013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简章

军转干考试【公安消防】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2013年接收普通高

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简章

一、单位情况简介

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是一支担负着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的现役部队,属武警系列,享受解放军的同等待遇,执行解放军的条令、条例,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公安厅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随着云南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消防部队的职能和作用日益凸显,已成为保卫社会经济建设和服务人民群众的一支重要力量。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经公安部政治部批准,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2013年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接收35名应届毕业生分配到所属部队工作。

二、接收对象和条件

接收对象必须是2013年6月毕业,且参加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本科以上大学生(以本科生为主,部分急需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重点接收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省(部)属重点院校的部队工作急需专业毕业生。接收对象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一)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公安保卫事业。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在校期间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未婚。(二)专业对口,学习成绩平均良好以上。学历、学制、专业内容、培养方向、课程设置符合接收要求,按时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三)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男性身高170厘米,体重60公斤以上。每一眼裸眼视力在4.8(0.6)以上。(四)接收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不能超过24、29、34周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毕业2013年8月31日(以本科生为例,要198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才能报名)。少数民族年龄放宽1岁;曾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特别说明:报名系个人自愿,保证入伍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服役,勤奋工作,个人在5年内不得申请退出现役。

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优先接收:(一)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志愿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毕业生。(二)在校期间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三)在学术、

军转干考试

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四)非文体专业但确有文体方面专长的毕业生。有下列条件之一不予接收:(一)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二)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三)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他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四)在资格审查及入警考试、面试中本人提供的个人情况(学历、婚姻、身体状况、家庭情况等)、相关证件、证书等相关材料,被证实所提供资料和报告的有关情况中有伪造或虚假成分的。筛选淘汰(一)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原则上终止协议不予接收,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七日前征得接收单位同意。(二)报到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以上学历)三证之一不全的。(三)毕业生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四)毕业生档案到达后经复审不合格的。(五)经接收单位组织身体复查不合格的。

三、接收专业及名额

学科门类接收专业接收人数经济学经济学1法学法学4文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7理学物理学或应用物理学、化学或应用化学、心理学或应用心理学5工学电子信息(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或建筑学、给水排水工程、消防工程13管理学会计学或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或行政管理4教育学运动训练或教育学1

四、待遇

一)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大学生接收报到后,统一安排1年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办理入伍手续,并下达任职授衔命令:本科毕业生定为副连职(专业技术13级),武警中尉警衔;硕士研究生定为正连职(专业技术12级),武警上尉警衔;博士研究生,定为正营职(专业技术10级),武警少校警衔。(二)在住房、医疗、福利等方面均享受现役军人待遇,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执行解放军同等标准。

五、分配去向

军转干考试毕业生被我单位录用后,根据工作需要,将分配在云南省除昆明市以外的15个州、市的县消防中队工作,主要从事消防监督管理、部队行政管理、灭火救援和部队基层指挥工作。按照政策规定“接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一律安排到基层一线岗位任职,在基层一线岗位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年”。

六、接收方式和程序接收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方法进行录用。(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时间从2012年12月5日截止12月19日。在报名截止日期前登录互联网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待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后,保存并打印系统生成的材料。在报名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前将以下材料投寄我部:①系统打印的《毕业生自荐材料》(粘贴本人近期两寸免冠照片);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近期学习成绩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④普通高等院校全国统一招生录取新生登记表复印件(简称《录简表》,需加盖学校招生办公室或档案室公章,建议复印2份,寄送1份,本人留存1份);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⑥本人近期的体格检查(二甲以上医院)复印件等6项材料装订后,及时投寄至我总队。以上材料均为复印件,投寄成功后一律不退还本人,请复印备份。凡以上材料不齐或逾期(12月19日前)未投寄到总队的,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禁止重复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边防、消防、警卫部队)范围内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二)资格审查。根据个人报名材料从毕业院校性质、所学专业类别、学历层次、年龄、地区分布等方面进行合理筛选。(三)考核及考试。初审合格的毕业生参加面试、体检、体能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知识能力考试等综合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知识能力考试由公安部政治部统一组织实施,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四)政审。上述各项考核全部合格者,我总队将派人对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家庭成员主要情况进行政治审查。(五)审档。政审合格者,我总队将对学生的档案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又参加公安部组织的现役部队接收地方大学生档案的集中审查。(六)签约。档案审查合格者,将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七)报到。凡录用大学生毕业后,接总队报到通知,开具有关手续于指定时间到我单位报到。

七、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219号云南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

联系人:李副处长、田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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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法律文书范本

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法律文书范本 ·消防监督检查类 ·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复查意见书 河 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制

编号: 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检查类型:□监督检查□公共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检查

消防监督机关: 消防监督检查员:监督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主管人员签名:

(此记录由公安派出所存档) 临漳县公安消防大队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临公()消限字[ ]第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我所监督员于年月日对你单位进行了消防监督检查,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1、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 □2、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第二款之规定; □3、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第三款之规定; □4、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开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之规定; □5、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或者不符合的装修、装饰材料施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之规定; □6、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之规定; □7、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不符合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8、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 □9、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能立即改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10、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被占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 □11、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或者线路、管道的敷设不符合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条之规定; □12、其它: 请你单位在年月日前改正,并在期限届满前将整改情况函告派出所。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在此期间你单位应当采取确保消防安全、防止火灾发生的措施 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消防监督人员(签名):、被检查单位主管人员: 年月日年月日

影响中国消防发展之100人

中国消防届百位名人 以下是在消防学术领域长期工作并有突出贡献和影响的消防专家、学者,在此向前辈们致敬 1.张永胜中国消防协会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中心主任。 2.范维澄中国科技大学火灾重点实验室主任,院士。 3.袁宏永中国科技大学火灾重点实验室教授。 4.霍然中国科技大学火灾重点实验室教授。 5.廖光煊中国科技大学火灾重点实验室教授。 6.刘申友中国科技大学火灾重点实验室教授。 7.程远平中国矿业大学安全工程系副主任、博士生导师。 8.蒋军成南京工业大学消防工程系教授。 9.吴启鸿中国消防协会高级工程师。 10.陈家强公安部消防局政委,少将,高级工程师。 11.胡传平公安部上海消防科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12.厉剑公安部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13.钱建民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14.经建生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15.郭铁男公安部消防局政委,少将,高级工程师。 16.杨隽武警学院副院长、博士,高级工程师。 17.朱力平公安部消防局总工程师,博士,高级工程师 18.杜兰萍女,公安部消防局副总工程师。 19.杨志杰公安部消防局防火处高级工程师。 20.沈友弟上海市消防局高级工程师。 21.倪照鹏公安部天津消防科研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 22.朱承华江苏省省公安厅巡视员。 23.马良武警学院消防工程系主任。 24.唐祝华公安部上海消防科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25.李瑜璋公安部上海消防科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26.陈引初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副研究员.。 27.闵永林公安部上海消防科学研究所研究员。 28.阙兴贵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副研究员. 29.李建中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研究员. 30.吴学华《上海消防》杂志社摄影家。 31.吴颐伦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高级工程师。 32.范桦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 33.韩占先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主任。 34.覃文清女,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渝公消发[2011] 100号附件

1 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灭火救援标识 设计方案 为统一全市消防部队个人防护装备和车辆标识,便于对火场及抢险救援现场参战单位和人员进行识别,特制定本方案。 一、头盔 消防头盔:战斗员头盔为黄色,指挥员头盔为红色。头盔为内藏式面罩,搭配侧戴式头灯。头盔左右两侧正中位置,从前至后粘贴“重庆消防”四字。 二、臂章 臂章分为三级,总队级臂章为红色,支大队级臂章为绿色,中队级臂章为蓝色。

总队级臂章的内容有:总队长、政委、总指挥、副总指挥、指挥长、指挥助理、通信员等。 支大队级臂章的内容有:支(大)队领导职务、支(大)队指挥长、指挥助理、通讯员等。 中队级臂章的内容有:中队长、指导员、排长、战斗班长、通信员、供水员、摄(录)像员、攻坚组队员等。 灭火防护服、抢险救援服均使用相同臂章。

- 3 - 三、服装印字 灭火防护服:在后背第一反光条上方居中用白色反光材料印制直线排列的“重庆消防”四字,字体采用“黑体”加粗,字宽 7.6cm 、高8.6cm ,在“重庆消防”四字下印制“总队”或支大队名称; 采用“黑体”加粗,白色,字宽5.7cm 、高5.7cm 。 在灭火防护服右胸位置用魔术贴粘贴行政职务、人员姓名和单位名称三个项目,以便于火场指挥;战士标识所在单位名称。标牌采用绣制。 抢险救援服: 抢险救援服后背的字体采用蓝色丝线绣制,内容与字体大小与灭火防护服相同

- 4 - 整体效果如下: 四、空气呼吸器 空呼气瓶外搭配橘色阻燃材料气瓶套,用荧光漆喷制 “重庆消防”,“总队”或所在支大队名称。 五、防化服、隔热服、避火服、防蜂服等 防化服、隔热服、避火服、防蜂服等服装后背的字体颜色与服装颜色相协调(红色或藏青色服装配白字,浅灰色、黄色或白色服装配红字),在后背印制“重庆消防”和“总队”或支大队名称,字体大小与灭火防护服相同。

近年有消防员牺牲人数统计

近15年有消防员牺牲人数统计2014年牺牲消防官兵 2月4日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宝山支队罗店中队战斗一班23岁的陆晨、特勤班19岁的孙络络两名同志上海环震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火灾中不幸壮烈牺牲。 5月1日,上海徐汇消防支队关港中队两名上等兵钱凌云、刘杰出在一高层居民楼突发火灾中不幸牺牲 5月22日,重庆市上等兵王强因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被落石砸中头部牺牲; 5月26日,湖北省安陆市,中队长卢亮、上士万京燕、上等兵孙雨豪三人因发展在工地塌方事故救援中因二次塌方牺牲; 5月27日,湖南平江县消防中队,下士梁德,下士鲁松旭在搜救跳江自杀妇女时牺牲。 2013年牺牲消防官兵 1月2日,杭州消防支队萧山中队特勤分队分队长尹进良、萧山中队下士陈伟、市北中队上等兵尹智慧3人在萧山区临港工业园区的一家仓库火灾中不幸牺牲; 2月25日,江西省战士王潮,在瑞金市一民宅发生火灾中不幸牺牲; 3月8日,山西省干部阳军,在原平市发生山火中不幸牺牲; 3月20日,苏州市士官全沾蓉在工业园区发生火灾中不幸牺牲;

5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生火灾,两名消防员战士牺牲; 6月6日,武汉地区普降暴雨,在抗洪中消防战士张尘宇牺牲,年仅21岁; 6月19日,山西省消防战士杜晓烨在朔州市开发区一饭店发生爆炸事故中牺牲; 10月11日,北京石景山消防支队参谋长刘洪坤和八大处中队副中队长刘洪魁在喜隆多商场发生火灾不幸牺牲; 11月22日,青岛市黄岛区中石化发生爆炸,六名消防员牺牲; 2012年牺牲的消防官兵 2月1日,下士孙茂辉在苏州工业园区一家生产电子元件的企业火灾中不幸牺牲; 3月10日,浙江诸暨市城东消防中队副指导员田思嘉在小商品直销超市火灾中不幸牺牲。 2011年牺牲消防官兵 2月10日内蒙古武警消防总队张旭,在救火回了的时候遭遇车祸,不幸牺牲, 2010年牺牲消防官兵 1月26日湖南临湘市副中队长肖忧、战斗员鲍赟、下士胡超,在岳阳临湘市桃林镇长春花炮厂火灾中,因发生爆炸不幸壮烈牺牲。 4月19日成都消防支队特勤二中队上等兵张杨,武侯区新希望路2号一住宅火灾中因坠楼,不幸牺牲;

河北:启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河北:启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作者:高珊 来源:《电动自行车》 2018年第8期 国家应急管理部近期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3—2017 年间,全国共接报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1 万余起, 因电动自行车火灾死亡的人员高达233 人,其中较大以上亡人火灾34 起,造成142 人死亡,分别占较大以上亡人火 灾起数和亡人总数的11% 和9.6%。为预防控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国家有关部门于2018 年5 月15 日发布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国标”),该标准是《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的修订稿,标准中严格规范了电动自行车整车安全、机械安全、电气安全、防火安全等各方面的 安全性能。新国标出台后,为认真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统一部署,2018 年6 月6 日,河北省消防总队下发全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1. 夏季更须严防电动自行车火患 “近年来,全国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频发,且呈逐年增长趋势,起火原因主要是电动自行车电气故障。”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宣传处处长张金星表示,某些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性能设计存在缺陷,电池欠压过载或短路保护 功能缺失、线路老化、绝缘性能不达标,一旦使用者违规进行改装改造,或者进行不规范充电、过度充电,都容易引 发电动自行车起火。 “电动自行车起火多数发生在充电过程中,且多数事故发生时,电动自行车都放置在楼道等相对封闭的环境中,易 引发重大的亡人事故。”张金星建议,夏季是火灾高发期,市民应提高防火意识。对于长期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应定期 进行线路检查,按时更换电池,电动自行车使用时间过长会出现线路老化问题,最好是半年或一年到维修点进行一次 检查。使用的电池也最好2~3 年更换一次,避免出现电路故障。由于夏季气温高,市民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时,最好在 比较容易散热的通风处。充电时间也应控制在10 h内,且不要在夜间充电,避免无法及时发现起火情况。 2. 重点整治“进楼入户”“人车同屋” 为全面整治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2018 年5 月18 日,国务院安委会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综合 治理,从根本上解决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等问题,斩断火灾发生的“链条”。 2018 年6 月6 日,河北省消防总队下发全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即日起至2018 年年底,在全 省范围内重点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 安全保障措施等行为。 “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需要多方联动。”河北省消防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消防部门将联合地方政府督促指导乡镇、街道等基层组织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 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制定严格的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规定,对管理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配置的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 据介绍,为确保这次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各级安委会还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 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全链 条监管,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要防范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除了消防、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齐抓共管外,提升市民的防火安全意识 是关键。”张金星建议,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案例和消防安全知识等的宣传,讲解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的危险性,增强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消防意识的养成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不断地引导教育。同时,提升预防和处置能力,为电动自行车火灾带上‘紧箍’。”

安徽省 电气火灾监控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J11295-2008 DB34/T 855-2008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Design,Installation and Commissioning of Alarm and control system for electric fire prevention 2008-10-28发布2008-12-01实施

安徽省建设厅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 安徽省地方标准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Design,Installation and Commissioning of Alarm and control system for electric fire prevention DB34/T 855-2008 批准部门:安徽省建设厅 施行日期:2008年12月1日

2008 合肥 前言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我省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用中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等重要工程环节,我们在调研和优化了省内外各地的应用经验基础上,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总结编写了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六章和4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定义、系统设计、施工安装、工程验收、维护管理等。本规范附录为资料性附录。 本规范由安徽省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安徽省公安消防总队(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315号邮编:230031)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安徽省公安消防总队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笪远生陈震金欣刘炳海吴龙标 盛涛胡浩张俊纵恒金军 邱志明陈炳华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吴鹤鸣张永明万力马凯陈新汉 陈东明江兵孙若汪黎明薛亚群 汪礼苗

重庆消防新规定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公安局 关于征求对《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若干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公安(分)局,北部新区建设局,两江新区建设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近年来,高层建筑大量增加,火灾事故频发。为切实吸取火灾事故教训,提升高层建筑抗御火灾的能力,结合我市高层建筑的实际情况,市城乡建委、市公安局对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渝建发【2004】124号)进行了修订,编制了《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若干问题的意见》。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3月15日17:00前通过邮件同时传至以下两部门:市城乡建委勘察设计处(联系人:李永强,电话:63676222,邮箱:pacqjzaq@https://www.360docs.net/doc/816314705.html,);市公安消防总队防火部建审处(联系人:张锋,电话:67315482,邮箱:zfzuning@https://www.360docs.net/doc/816314705.html,)。 本通知同时在市城乡建委(https://www.360docs.net/doc/816314705.html,)和市公安局(https://www.360docs.net/doc/816314705.html,)网站同时发布。 附件:1、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若干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2、制定说明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日 附件1 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若干问题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针对重庆市近年来高层建筑防火设计中遇到的问题,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建筑物内设有配套使用的设备用房、车库及设置在地下一层、首层及二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物管等管理用房时,在进行建筑分类时可不单独作为一种功能计。 二、居住建筑的商业服务网点,物管等管理用房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三、居住部分与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内时,居住部分与其他功能空间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烧体楼板和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实体隔墙完全分隔,且居住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居住部分自建筑首层起算,按居住建筑进行防火设计。 四、一类高层居住建筑每层住宅户数不超过2户(含2户)、二类高层居住建筑每层住宅户数不超过4户(含4户)时,户门可直接开向前室;二类高层居住建筑每层住宅户数超过4户时,直接开向前室的户门不应超过该层总户数的1/2;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直接开向前室的户门必须为乙级防火门; (二)水、电管道井的检查门不应开向楼梯间;当直接开向前室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三)电气井、管道井直接设置在前室时,每层楼板处必须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分隔。 五、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平方米的居住建筑除外)、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的一类高层建筑非居住部分,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不应设置剪刀楼梯。

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

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 2017年度招录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简章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是消防部队干部生长的重要来源之一。随着重庆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需要越来越多的高素质人才补充到部队,担负起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重任。我们热忱欢迎有志于献身消防事业的应届青年毕业生到重庆消防部队建功立业。 一、部队情况简介 公安消防部队是纳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的一个警种,是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能部门,担负着公安消防保卫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双重职能。消防部队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和供给标准,享受解放军同等待遇,人员配额为国家兵役制,人员工资、服装及生活费由国防经费支出。 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又称武警重庆市消防总队。受公安部消防局和重庆市公安局双重领导。总队机关设在重庆市渝北区云杉北路77号,总队在各区设有消防支队,各县设有消防大队,并设有特勤、水上、轨道交通等专业消防支队。担负着全市消防监督执法、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处置突发事件等任务,是一支涉及专业面广、技术相对密集的公安现役部队。 二、接收数量 总队2017年度计划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25名,其中,女生3名。 三、接收专业

四、接收条件和要求 (一)政治合格,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于祖国,志愿献身于公安消防保卫事业,在校期间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二)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重点接收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本科毕业生。凡院校性质不符的一律不接收。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司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试 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检察机关 【发文字号】云司基[2005]15号 【发布部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司法厅 【发布日期】2005.08.25 【实施日期】2005.08.25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云南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发布日期:2009年5月6日实施日期:2008年12月19日)废止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 (云司基〔2005〕15号) 昆明市、曲靖市、楚雄州、王溪市、红河州、思茅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为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矫正积极性,确保社区矫正考核奖惩工作依法、规范、公正进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

作的通知》(司发[2003]1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司法厅关于《云南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方案》(云厅字[2005]9号)的通知精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制定了《云南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司法厅 二OO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云南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矫正积极性,强化教育管理效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云南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工作应当坚持依法适用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准确及时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核、奖惩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安徽省多措并举开展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增强师生消防安全素质

安徽省多措并举开展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增强师生消防安全素 质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安徽省“多措并举”开展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增强师生消防安全素质 暑期将至,为充分利用中小学生暑假这一契机,深入推进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巩固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水平,增强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提升国民消防安全素质,安徽省教育厅、省公安消防总队决定在全省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广泛开展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 一是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在学校暑假前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防火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校园内是否设置易可燃彩钢板建筑、是否采用大量易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制度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是否落实,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食堂、寄宿制学校的宿舍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接送学生车辆是否配备灭火器、安全锤等内容。 二是开展“四个一”活动。普遍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开展一次逃生疏散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科普教育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

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其中,学生家庭消防作业,可以是反映参观消防队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体会认识的作文,也可以是家庭消防演练活动的记录、家庭逃生疏散的计划等,安徽法制报《消防周刊》将择优刊登。 三是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征集活动。在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教师中继续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征集活动,由各地教育、公安消防部门通过层层征集,推荐上报本地的消防安全示范课课件和录像。征集的示范课课件和录像审查通过后将择优制作授课光盘,供全省各中小学、幼儿园新学年开学时选用。省教育厅、省公安消防总队还将选送优秀示范课参加全国 “消防安全示范课”征集活动。(具体方案见附件1) 四是开展“快乐假期安全随行”消防夏令营活动。安徽省教育厅、省公安消防总队联合在全省开展第三届“快乐假期安全随行”消防夏令营活动,各市教育局、公安消防支队要以“切实增强学生消防安全意识和掌握一般自防自救技能”为目的,按照每月1期、每期5天组织在校学生参加活动。

重庆市关于采用防火保温材料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 有关要求的通知 公消[201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消防局: 近年来,南京中环国际广场、哈尔滨经纬360度双子星大厦、济南奥体中心、北京央视新址附属文化中心、上海胶州教师公寓、沈阳皇朝万鑫大厦等相继发生建筑外保温材料火灾,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已成为一类新的火灾隐患,由此引发的火灾已呈多发势头。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修订有关标准、规定,经部领导批准,在新标准、规定发布前,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为遏制当前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火灾高发的势头,把好火灾防控源头关,现就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将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范围。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范围内的设有外保温材料的民用建筑,均应将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纳入审核和验收。对于《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范围以外设有外保温材料的民用建筑,全部纳入抽查范围。在新标准发布前,从严执行《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第二条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 二、加强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消防监督管理。2011年3月15日起,各地受理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申报项目,应严格执行本通知要求。对已经审批同意的在建工程,如建筑外保温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应提请政府组织有关主管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拆除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对已经审批同意但尚未开工的建设工程,建筑外保温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应督促建设单位更改设计、选用不燃材料,重新报审。 公安部消防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安徽省公安消防总队文件

安徽省公安消防总队文件 皖消防…2009?56号签发人:沈林龙 关于上报2009年第一季度消防产品 行政处罚案件及宣传报道情况的报告 公安部消防局: 根据部局《2008年度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现将我省2009年第一季度消防产品行政处罚案件及宣传报道情况报告如下: 一、消防产品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

2009年第一季度,我省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进一步加大消防产品市场整顿力度,严厉查处生产、销售、维修、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共办理消防产品行政处罚案件18起,其中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案件4起、消火栓箱案件1起、消火栓案件3起、消防水带案件3起、灭火器案件2起、洒水喷头案件1起,防火涂料案件1起,防火阀案件1起,捣毁假冒窝点2个,罚款累计14.2万元,有力地维护了我省消防产品市场秩序。 二、宣传报道情况 为将宣传工作推向深入,各级公安消防部门积极与有关新闻媒体加强联系,总队专门进行了宣传策划,在《新安全.安徽消防》编发了“3.15消防产品专项整治专篇”,在安徽人民广播电台开设了消防产品质量专题访问,在安徽卫视《第一时间》、安徽公共频道、《人民公安报》、《安徽日报》、《新安在线、新华网等多家新闻媒体播报或刊登消防产品质量检查和整治报道,多层次、多角度,多途径的宣传消防产品质量检查和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此报告 附件:1.2009年第一季度消防产品违法案件情况 2.2009年第一季度消防产品宣传报道情况 3.2009年第一季度消防产品违法案件名录 4.2009年第一季度消防产品打假宣传报道名录

5.2009年第一季度阻燃制品整治情况统计表 6.2009年第一季度阻燃制品整治情况统计表 7.2009年第一季度消防产品整治情况统计表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消防产品行政处罚宣传报告 安徽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 2009年4月3日印发 (共印5份)附件1: 2009年第一季度消防产品违法案件情况

VR消防安全,重庆一居民楼起火,从楼底烧到楼顶!

VR消防安全,重庆一居民楼起火,从楼底烧到楼顶! 1月1日下午,收到居住在重庆市的蒋先生的爆料:重庆渝北区加州花园小区突发火灾,大火从小区内一栋居民楼的一楼烧到了顶楼。据知情人提供的视频显示,一栋二三十层的居民楼已完全被大火点燃,火势很大,弥漫着滚滚浓烟,现场传来居民的尖叫和消防车警报声。在另一段视频中,记者看到有数十名群众正在合力挪动小区消防通道旁的私家车,现场有人称有十多辆消防车已经堵在路口。 现场市民告诉记者,他下午是从自己小区的业主群里看到火灾消息的。据住在该小区的朋友介绍,加州花园是重庆最早规模最大的住宅小区。发生火灾的单元楼位于小区A区,有30层高,火势是从底楼烧到顶楼。记者联系上住在加州花园的一名居民,该居民称发生火灾的楼栋为A4栋单元楼,单元楼每层两梯八户,起火时间大约在下午5点左右。在她发给记者的照片中可以看到,有一辆消防车已在火灾现场实施灭火,火势基本得到控制,但仍有楼层存在明火。至于起火原因,她本人目前也不清楚。 事发后,记者电话拨打重庆市消防总队值班电话,工作人员证实加州花园确有火灾发生,但人员伤亡和起火原因暂不清楚。 冬季天干物燥,天气寒冷,家庭电气用量猛增,是一年之中最易发生火灾的季节。稍有不慎就很容易发生火灾。为确保冬季家庭消防安全,预防并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壹传诚提醒广大市民关注冬季家庭易见火灾,做好预防。

现在不少街道社区都纷纷开展VR+消防普及群众消防知识,新建消防安全体验室。“VR消防”了解一下;只需拿起手柄、戴上VR眼镜,如亲临火灾现场、“真实”感受火灾、模拟起火、灭火、逃生情景;体验一把“身临其境”的绝地逃生。 可别小看这个VR消防安全软件,空间不大但全是干货,体验者处于虚拟环境中,与虚拟环境内的物体进行互动,降低了演练时间成本,提高了宣传培训效果,打破了空间限制,实现了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的双赢。看到这里你是不是也跃跃欲试呢? 除了VR消防系统教给我们的知识这些小常识也请大家谨记于心! 1、火灾袭来时要迅速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2、家庭成员平时就要了解掌握火灾逃生的基本方法,熟悉几条逃生路线。 3、受到火势威胁时,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方向冲出去。 4、穿过浓烟逃生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5、身上着火,千万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压灭火苗。 6、遇火灾不可乘坐电梯,要向安全出口方向逃生。

全国公安机关侦破命案工作先进集体

全国公安机关侦破命案工作先进集体 北京市 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侦支队六大队一队 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侦支队技术队 天津市 市公安局武清分局刑侦支队 河北省 石家庄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文安县公安局 山西省 阳泉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内蒙古自治区 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扎鲁特旗公安局 辽宁省 锦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安局 铁岭县公安局 省公安厅行动技术总队 省公安厅监管总队 吉林省

和龙市公安局刑侦大队 镇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大队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行动技术支队 佳木斯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大庆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上海市 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刑侦支队重案队 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刑侦支队重案队江苏省 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 南通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镇江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苏州市第二看守所 省公安厅侦破命案专项行动办公室浙江省 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九大队 余姚市公安局刑侦大队 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分局刑侦大队 江山市公安局 安徽省 — 2 —

阜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六安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安庆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省公安厅刑警总队一科 福建省 福州市公安局行动技术支队 漳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晋江市公安局 永安市公安局 江西省 萍乡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上饶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山东省 济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一大队 青岛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枣庄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省公安厅行动技术总队滨海支队河南省 鹤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信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焦作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周口市公安局沙北分局 — 3 —

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命案重罪侦查支队湖北省 武汉市公安局侦破命案工作办公室 荆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宜昌市公安局西陵区分局 宣恩县公安局 湖南省 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刑侦大队 邵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广东省 深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韶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柳州市公安局行动技术支队 海南省 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刑警大队 儋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 重庆市 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刑警支队 黔江区公安局刑警支队 四川省 — 4 —

武警合肥市消防支队119通讯指挥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1.项目建设内容 为全面提高公安消防部队处置重特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指挥通信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赋予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的职能要求和推广使用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要求,依据《GB50313-2000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50401-2007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武警消防部队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技术方案》、、《武警消防部队信息化建设项目总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三基”工程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提高消防部队战斗力方面的引擎作用,建设合肥市119消防通信指挥系统。 合肥119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是一个覆盖全市、县消防大(中)队,连通安徽省消防总队指挥中心、合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以及其它的救灾相关单位的指挥中心,具有全市消防警情受理、指挥调度、跨区域协同作战、辅助决策指挥等功能的通信指挥系统。 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基础硬件平台、应用软件系统和接口建设三部分内容. 2.设计原则 合肥市119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应当做到“三符合”,即:

1)、符合公安消防信息化发展方向,在部局、总队、支队、大(中)队四级架构的灭火救援指挥体系中发挥作用; 2)、符合全市经济发展、信息化建设水平,在国内城市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中处于前列; 3)、符合合肥市消防灭火救援实战需求,对全市消防工作的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在此基础上,还应该符合以下原则: 1)、需求定向原则。以提高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战斗力水平为根本目标,一切从实战需要出发。 2)、资源整合原则。充分利用“金盾工程”成果和社会资源,有效解决系统建设中的相关问题。 3)、规范性原则。采用模块化、组合化设计,符合国家标准和武警消防部队信息化建设规划。 4)、安全可靠原则。保证系统软硬件运行环境稳定可靠,而且具有较强的容错能力,确保灭火救援指挥通信网络的通畅。采取安全防护认证等措施,确保灭火救援数据信息的安全性、一致性、完整性。 5)、先进性原则。系统软件的起点要高,应用集成各种先进成熟技术,使系统在技术上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6)、可扩展性原则。系统建设中要充分考虑到今后业务的发展和变动,以及城市的发展而导致的信息汇集、指挥调度的升级能力,便于系统改造和适时扩充。 7)、开放性原则。为合肥市人民政府、合肥市公安局、省总队等单位的应急指挥系统开放数据、图像、语音接口,与相关联动部门构建互联互通平台。 3.总体要求 按照《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50313)的要求,支队城市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必须满足如下总体功能和性能需求: 3.1.总体功能要求 合肥支队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总体上具有下列功能: 集中接收和处理责任辖区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报警。

我国消防力量

我国消防力量 教学目标: 1.了解我国消防力量的相关知识。 2、认识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的重要性。 3、培养消防安全宣传意识,培养爱国情怀。 教学过程: 活动一:了解我国消防力量 我国消防力量主要由公安现役消防队伍和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组成,武警消防部队为主体力量。公安消防部队是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力量的组成部分,是在公安机关领导下同火灾作斗争的一支实行军事化管理的部队,执行解放军的三大条令和兵役制度,纳入武警序列。实行公安机关领导,条块结合,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消防总队,总队下设司、政、后、防4个部门;各地、市、州、盟和直辖市城区设消防支队,支队下设消防大队(科)、中队。 公安部消防局警官培训基地、昆明消防指挥学校、南京消防士官学校为公安消防部队教育机构。消防科研机构主要包括4个部属消防研究所,即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中国消防协会是全国性的消防社团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省级消防协会,主要开展消防学术交流、消防科普宣传、科技服务、行业管理和国际民间交流等。消防行业组织主要有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消防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分别承担消防产品质量评价和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 武警消防部队管理机构的设置是:公安部消防局,下设办公室、政治处、政策研究处、防火监督处、标准规范处、战训处、警务处、科技处、宣传处、后勤装备处、审计处、财务处,负责全国消防工作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领导。 各省、市、自治区设武警消防总队;地(市、州、盟)设武警消防支队;县(市、旗)设消防大队下辖各中队,同时又是各级公安机关的业务机构。 省级单位为省消防总队,下辖市消防支队(市级抢险救援中心)常设部门部门有司令部、政治处、防火处、后勤处等,每个消防支队(如吕梁消防支队)又分管县级大队和执勤中队。消防中队(分管各战斗班)是基层消防力量,出警次数最多。 现任消防局长为于建华武警少将,政委王沁林武警少将。 活动二:武警消防部队的主要特点 武警消防部队既不同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又有别于公安民警,是一支公安现役部队其主要特点是: 领导体制的双重性。武警消防部队不仅要接受部队上级的领导,同时又要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 部队建设的军事性。消防部队不是一般的地方机构,他平时是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进行管理、训练和教育,执行各项任务。 执勤任务的繁重性。军中有句俗话:“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消防部队则是“养兵千日,用兵千日”。部队以执勤为中心,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做好防火、灭火及抢险救援等各项任务,消防部队要求执勤人员听到出动信号后,必须按照规定着装,首车驶离车库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0秒。 部队居住的分散性。执勤目标和灭火对象的分散决定了消防部队点多、线长、面广的特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工作的 意见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渝办发[2009]126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5.15 【实施日期】2009.05.15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第六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 (渝办发〔2009〕126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十一五”期间消防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6〕5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9〕1号)精神,从根本上提升我市火灾防控能力和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根据全市“平安重庆”建设动员部署大会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基层基础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统筹城乡消防发展,夯实消防基层基础,推进消防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推动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群防群治的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促进全市消防安全状况根本好转,为实现“314”总体部署,加快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一年强化、两年突破、三年攻坚、四年巩固”的工作目标,全面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和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到2012年,全市基层消防机构建设、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火灾防控能力、公众消防安全素质等四个方面主要指标达到西部领先、全国一流。 ――基层消防机构建立健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全部建立防火安全委员会,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达到100%,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监管人员1―2人;村(居)设立消防工作小组。基层消防机构工作职责、制度明确,基础台账健全,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公共消防设施更加完善。新建26个消防站,完成新建消防支队指挥中心建设;加快武警重庆市消防总队特种灾害事故模拟训练基地暨国家陆上搜寻与救护基地建设;公安消防站执勤车辆装备达到国家标准;市政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适应城市发展需要。 ――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升。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控制在0.19以内,有效控制较大火灾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到期整改率达到10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达到100%,积极引导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步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模式。 ――公众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高。全市学生消防安全受教育率达到10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人员,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培训率达到100%;公众消防安全知识知晓率和公众消防安全满意率不低于

安徽蚌埠“5_27”八一化工集团爆炸火灾扑救战例分析

2012年度公安消防部队灭火 抢险救援战例研讨班资料 安徽蚌埠“5?27”八一化工集团 爆炸火灾扑救战例 安徽省公安消防总队 2012年5月27日23时20分许,安徽省蚌埠市八一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区发生爆炸火灾。安徽省公安消防总队共调集5个公安消防支队,47辆消防车,304名官兵,经过近6个小时将大火扑灭。安全疏散了200余名工人,有效保护了毗邻化工原料储罐和生产装置。处置过程中未发生人员伤亡、中毒和环境污染事故。火灾过火面积2800平方米,火灾直接经济损失203万元。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 蚌埠市八一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位于蚌埠市禹会区涂山路西段,占地面积约40万平方米,使用面积10.5万平方米。厂区南面为涂山西路,北面为空厂房,东面为文笔路,西面为空地。该企业始建于1968年,是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生产工艺是通

过电解工业盐,产生液氯、氢气等基础原料,再与苯等化工原料合成氯苯后,通过多次化工工艺生成硝基氯苯、烧碱、对邻硝、酚钠、对酚等化工产品。 厂区主要分为原料供应区和生产区,其中,原料供应1区为液氯分配区,存放10个10立方米的液氯储罐;原料供应2区为氢储区,有6座1500立方米的氢气柜,其中北侧3个储罐各存储氢气1000立方米(存储形式为气相),另外3个为空罐;原料供应3区为苯储存区,共有4个5000立方米的苯储罐;生产区A区为氯苯合成工段,由由由500立方米立式苯罐(苯分配台)、中和罐、蒸馏塔、降膜吸收平台、冷凝塔等装置组成,统称氯苯西楼;B 区为硝基氯苯加工区;C区为对硝基甲苯、邻硝基甲苯加工区;D 区为原料电化区;E区为综合加工区;F区为环保处理区。 氯苯合成主要生产工艺为:苯与液氯液相法直接合成,生产装置为多釜(塔)串联,装置内压力为0.02-0.04兆帕。 (二)起火部位情况 起火部位为公司生产区A区氯苯车间西楼降膜平台,平台由4个30米高的主蒸馏塔、1个10米高的辅塔及47个氯苯中和罐串联组成,为4层敞开式钢混结构,最高处32米。正常运行生产时,该装置内存有氯苯物料360吨。当天,由于二层装置平台(高9.8米)因降膜吸收塔法栏处发生泄漏,产生静电,引发爆炸燃烧,随后蔓延至该区域内的蒸馏塔及南侧氯苯储罐,导致大量氯苯泄漏燃烧,并形成流淌火向四周蔓延。直接威胁到东侧仅相隔6.5

公安消防机构或派出所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公安消防机构或派出所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篇一:2.2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序号2.2 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单位名称 市公安消防局制 篇二: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法律文书 注:1、法律文书包括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检查、行政处罚下发的各类法律文书。 2、此表为法律文书的目录,具体内容应当附后。 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检查、行政处罚下发的各类法律文书。 2、此表为法律文书的目录,具体内容应当附后。 篇三:★★20XX最新《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法律文书范本》 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法律文书范本 ·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复查意见书 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制 河 ·消防监督检查类

编号: 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检查类型:□监督检查□公共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检查 消防监督机关: 消防监督检查员:监督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主管人员签名: (此记录由公安派出所存档) 临漳县公安消防大队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临公()消限字[]第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我所监督员于年月日对你单位进行了消防监督检查,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1、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 □2、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第二款之规定; □3、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第三款之规定; □4、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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