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案例题(1-5)

法规案例题(1-5)
法规案例题(1-5)

一、林某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20X5年8月1日,林某到甲企业从事会计工作,20X5年12月林某到甲企业所在的A 地办理注册登记。

(2)20X6年8月,林某因工作调动到本县乙企业。

(3)20X7年林某参加继续教育接受20小时。

(4)20X8年3月,被吊销会计证,但未追究刑事责任,2010年3月,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针对(1)正确的是()

<1>、林某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注册登记

A.林某的行为不符合规定

B. 会计从业管理机构可以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C. 会计从业管理机构可以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公告

D. 林某的行为符合规定

<2>、针对(2)正确的是()

A.离岗备案是离开会计工作超过90日

B.离岗备案是离开会计工作超过30日

C.会计从业资格证全国有效,并需办理调转登记

D.由于在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机构管辖内调转工作,无需办理变更登记

<3>、针对(3)正确的是()

A.时间符合

B.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0小时

C.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

D.林某接受继续教育时间不符合规定

<4>、针对(4)正确的是( )

A.可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B.不得同意申请,因为截至2010年3月,未满三年

C.不得同意申请,因为截至2010年3月,未满五年

D.林某不得重新取得

<5>、下列正确的是()

A.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办理注册登记

B.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办理离岗备案

C.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D.持证人员在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管辖内调转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应办理调转登记

二、某外商投资企业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决定设置总会计师,并聘用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某兼任总会计师。为了保证会计工作的正常进行,企业领导层准备提升已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并且长期在会计部门工作的刘某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另抽调一名在车间从事统计工作已5年的中专生小张接替刘某的会计核算工作。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关于总会计师的权限,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建立、健全单位经济核算的组织指挥权

B、对违法违纪问题的制止和纠正权

C、对单位财务收支具有审批签署权

D、对本单位会计人员的管理权

<2>、关于会计专业职务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别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技术等级

B、总会计师不属于会计专业中的高级职务

C、会计员不属于会计专业中的初级职务

D、初级、中级和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取得,均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

<3>、小张接替刘某的会计核算工作,以下说法错误的有()。

A、小张应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B、小张应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C、小张不必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D、由于小张已在车间从事5年的统计工作,因而不必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关于设置总会计师,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国有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B、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置总会计师

C、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不一定设置总会计师

D、国有大、中型企业不一定设置总会计师

<5>、针对该企业聘用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某担任总会计师的做法,以下说法错误的有()。

A、王某担任总会计师前,要办理会计工作的移交

B、由于王某仍在本单位工作,所以王某担任总会计师,不需要办理会计工作的移交

C、在王某担任总会计师前,必须取得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

D、王某担任总会计师以后,具有参与本单位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的决策职责

三、2011年5月,某财政部门在对某国有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下列情况:

(1)该企业新录用丁某,负责正式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之前的会计档案管理,丁某于2011年9月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会计人员李某在审核某文员事项的原始凭证时,发现有一张发票记载的事项不完整,另有一张发票不属于该交易事项,但未提出异议;

(3)该企业采用会计电算化,生成的会计凭证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部分不一致;(4)该企业的会计年度自公历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止;

(5)由于丁某疏忽大意,造成部分会计资料毁损。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请回答下列问题:

<1>、针对事项(5),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违反了《会计法》的规定

B、属于未按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

C、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2 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D、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会计主管处以2 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2>、针对事项(1),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负责正式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之前的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属于会计岗位,丁某需要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B、2011年5月丁某尚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该企业不能聘用丁某担任会计档案管理人员

C、会计档案管理岗位不属于会计岗位,丁某不需要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D、该企业聘用丁某担任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

<3>、针对事项(2),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根据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并且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B、根据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

C、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无权不予接受

D、李某的做法不符合会计法的规定

<4>、针对事项(3),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该企业的做法不符合规定

B、该企业的做法符合规定

C、使用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也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D、使用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一般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但特殊情况除外

<5>、针对事项(4),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该企业的做法符合规定

B、该企业的做法不符合规定

C、《会计法》规定企业可以自行确定会计年度

D、《会计法》规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四、长盛国有食品加工企业2010年发生以下事项:

(1)1月,该企业新领导班子上任后,作出了精简内设机构等决定,将会计科撤并到企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企管办”),同时任命企管办主任王某兼任会计主管人员。会计科撤并到企管办后,会计工作分工如下:原会计科会计继续担任会计;原企管办工作人员、王某的女儿担任出纳工作。企管办主任王某自参加工作后一直从事文秘工作,为了使王某尽快胜任会计主管工作岗位,企业同意王某脱产半年参加会计培训班,并参加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2)2月,原会计科长与王某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人事科长进行监交。

(3)6月,档案科会同企管办对企业会计档案进行了清理,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将保管期已满的会计档案按规定程序全部销毁,其中包括一些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

根据材料,选择下列符合题意的选项:

<1>、一个单位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应当考虑的因素包括()。

A、单位规模的大小

B、单位负责人的决定

C、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

D、经营管理的要求

<2>、企管办主任王某兼任会计主管人员,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企管办主任王某可以兼任会计主管人员

B、企管办主任王某不能兼任会计主管人员

C、担任单位会计主管人员的,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助理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D、担任单位会计主管人员的,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3>、王某女儿担任出纳工作,这一行为()。

A、不符合规定,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B、符合规定,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会计工作

C、符合规定,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D、符合规定,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会计工作

<4>、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负责监交。

A、单位领导人

B、会计机构负责人

C、总会计师

D、会计主管人员

<5>、关于会计档案的销毁,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

B、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也可以销毁

C、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为永久保存

D、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保存期限为25年

五、某国有独资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大,当地财政部门在对该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下列问题:

(1)该公司未设置总会计师,但设置了专门的会计机构;

(2)该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某,是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的配偶;

(3)该公司出纳系单位办公室主任的女儿小王,小王刚刚会计学本科毕业,已报名参加当年度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同时她还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固定资产账簿的登记工作;(4)该公司会计人员赵某1月份离职,办理工作交接时未发现任何异常,至6月份,接替人员张某方发现其中有部分会计资料不真实,张某和赵某互相推卸责任,此事目前仍未解决。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事项(4),对交接时未发现的不真实会计资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A、法定代表人王某

B、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某

C、移交人员赵某

D、接替人员张某

<2>、根据事项(4),会计人员赵某离职办理交接时,应由()监交。

A、单位负责人

B、人事部门主管人员

C、会计机构负责人

D、其他岗位会计人员

<3>、针对事项(1),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该国有独资公司应当设置总会计师

B、该国有独资公司可以不设置总会计师

C、如果设置总会计师,该公司不得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副职

D、如果设置总会计师,应当将其作为单位领导成员

<4>、针对事项(2),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A、该公司由于生产经营规模不大,可以不实行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B、会计机构负责人由李某担任不符合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C、李某不得在该公司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D、李某可以在该公司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5>、针对事项(3),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根据回避制度,办公室主任的女儿不得担任出纳工作

B、从事出纳工作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该公司任用小王担任出纳不符合规定

C、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的工作

D、出纳可以兼管固定资产账目的登记工作

六、甲商场与空调机生产商乙签定了一份销售商品合同,购买空调机5000台,货款总共1500万元,合同写明,商场购买后贴上著名品牌丙公司的商标进行销售。甲商场开出一张商业汇票给乙,乙因为生产经营的需要将票据背书转让给原料供应商。供应商在汇票到期日前将向商场要求承兑,商场拒绝承兑,理由是商场贴牌销售被工商局查处。

根据以上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商业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

A.表明“汇票”的字样

B.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C.出票日期

D.付款人名称

<2>、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

A自汇票到期日起3日

B自汇票到期日起5日

C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D自汇票到期日起15日

<3>、商业汇票的出票人、收款人分别是()

A.乙公司,原料供应商

B.甲商场,乙公司

C.甲商场,原料供应商

D.乙公司,甲商场

<4>、承兑人在()日内做出承兑或者拒绝承兑。

A.收到汇票之日起3日

B.收到汇票之日起5日

C.收到汇票之日起10日

D.收到汇票之日起15日

<5>、商业汇票的出票人条件()

A.必须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B.在付款银行有开户

C.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D.与收款人要为同城

七、王某和张某两个刚刚从事会计工作的年轻人,对相关财经法规不够熟悉,2008年10月10日,王某向张某签发了一张16 000元的转账支票以及一张1 200元的现金支票,王某在签发支票时使用普通的蓝色水笔填写,并且没有签章,张某将16 000元的转账支票交给银行,银行不予转账,退还了该支票,并对王某处以罚款。张某又将1200元的现金支票背书转让给徐某,徐某是一位从业多年的、经验丰富的财务人员,拒绝接受张某转让支票,认为其不合法。王某的开户银行是广州市城南支行,账户余额只有15 000元。

<1>、在王某对张某开具支票的行为中,支票基本的当事人中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分别是()

A.广州市城南支行王某张某

B.张某广州市城南支行王某

C.广州市城南支行张某王某

D.王某广州市城南支行张某

<2>、签发支票时的要求()

A.账户余额不足,不能签发空头支票.

B.用普通蓝色水笔填写

C.支票上的印章与银行预留印鉴应该相符

D.不准更改大小写金额

<3>、银行有权要求出票人支付()罚款。

A. 1 000

B. 800

C. 1 500

D. 320

<4>、支票按照支付票款方式的不同,分为()

A.5类

B.2类

C.4类

D.3类

<5>、下列各项中,可以支取现金的是()

A.划线支票

B.普通支票

C.转账支票

D.现金支票

八、中财公司在甲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2011年4月,中财公司发生的结算业务如下:(1)4月5日,中财公司与乙银行签订短期借款合同后,持相关开户资料向乙银行申请开立了一般存款账户。

(2)4月10日,中财公司出纳王某填写一张金额为420000元的转账支票(以下简称“A支票”)交采购员李某支付财信公司货款。由于粗心,王某误将收款人“财信公司”写为“才信公司”;李某发现后,要求王某更正;王某随即将支票上的“才”改为“财”,并在更正处盖章。李某将该支票交给了中财公司。

(3)4月14日,财信公司将A支票退回,要求中财公司重新签发一张转账支票。出纳王某重新填写了一张转账支票(以下简称“B支票”)交给财信公司。当日,财信公司持B支票到甲银行办理支票转账,甲银行审核B支票时,发现中财公司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支票金额,将B支票退还给财信公司,并提请中国人民银行对中财公司予以处罚。财信公司持退回的B支票要求汇明公司付款并予以赔偿,中财公司承诺在4月17日前支付财信公司货款。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出纳王某在填写B支票时,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该支票的提示付款期至4月23日止

B、该支票的提示付款期至4月20日止

C、大写金额为:肆拾贰万元

D、B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用于支取现金

<2>、中财公司签发B支票给财信公司,因中财公司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导致财信公司不能如期取得B支票的款项。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中财公司的行为属于签发空头支票

B、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对中财公司处以支票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C、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对中财公司处以支票金额2%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D、财信公司有权要求中财公司赔偿,赔偿金额为8400元

<3>、出纳王某在填写A支票时,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收款人名称可以更改,但应在更正处盖章

B、如未记载出票日期,该支票无效

C、支票中的收款人名称和金额是可以授权补记的事项

D、该支票金额的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记载不一致时,应以中文大写为准

<4>、中财公司在乙银行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

A、借款转存

B、借款归还

C、存入现金

D、支取现金

<5>、出纳王某在填写A支票时,出票日期4月10日的正确写法为()。

A、肆月拾日

B、肆月壹拾日

C、肆月零壹拾日

D、零肆月零壹拾日

九、某旅游公司2010年4月份账面记载的旅游业务收入为80万元,营业成本为100万元,支付给某航空公司的旅客机票要15万元,支付给某景区宾馆的游客食宿费20万元。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为其旅游业务收费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又无同类旅游业务可比价格,该公司当月以价值450万元的不动产对外转让,取得收入600万元。另外,该公司还经营客车运输业务,取得收入15万元。

(说明,公司分别核算旅游业务收入、不动产转让收入、运输业务收入,旅游业务按“服务业”征收营业税)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本题分数:10分)

1、关于对该公司旅游业务收入的确认,下列各项中处理正确的是()。

A、由主管财政部门核定其旅游业务收入

B、由社会中介机构核定其旅游业务收入

C、由主管税务机构核定其旅游业务收入

D、由纳税人确定其旅游业务收入

2、计算该公司旅游业务的营业税时,包括的内容()

A、支付给某景区宾馆的游客食宿费20万元

B、营业成本100万元

C、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150万元

D、支付给某航空公司游客机票费15万元

3、该公司经营客车运输游客适用的营业税率()

A、5% B 、6% C、3% D 、5-20%的浮动税率

4、该公司转让不动产应缴纳营业税()

A、7.5万元

B、4.5万元

C、30万元

D、18万元

假定该公司旅游业务经核定的营业收入为186元,则应交纳的营业税为()

A、2.55万元

B、3.6万元

C、6万元

D、4.25万元

十、作家吴某是一名自由职业者,2010年开了一家书店并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其2010年收入如下:

(1)被某电视台“五一”文艺晚会组聘为顾问,取得顾问费4000元;

(2)在某高校中文系兼课,每月两次,每次课酬400元;

(3)与某高校两位老师共写一本书,共得稿费24000元,吴某得主编费6000元,其余稿费3人平分;

(4)出版个人作品集,取得收入20000元;

(5)吴某书店全年销售额90000元,扣除进货成本、税金、费用后,纯收入30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适用)

<1>、吴某与两位老师共写一本书,三人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包括()。

A、三人各自纳税672元

B、除吴某外的两人各纳税672元

C、吴某一人纳税1344元

D、此笔稿费共纳税2688元

<2>、吴某2010年书店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A、6000元

B、7750元

C、3000元

D、4750元

<3>、出版个人作品集属于稿酬收入,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A、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

B、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C、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

D、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

<4>、吴某本年度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A、9134元

B、8462元

C、8974元

D、8302元

<5>、吴某取得的顾问费4000元属于()。

A、劳务报酬所得

B、偶然所得

C、稿酬所得

D、工资薪金所得

十一、丁单位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事业单位。2010年4月,按照预算安排,丁单位拟采购一台纳入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的精密仪器A设备用于药品检验,设备价款为200万元。由于设备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丁单位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了5家供应商参与投标,按照招标程序选择了供应商B企业并与其签订了采购合同。当月,丁单位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向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提出支付设备采购价款申请,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向代理银行发出支付令,并通知中国

人民银行国库部门,通过代理银行进入全国银行清算系统实时清算,将A设备采购价款200万元从国库单一账户划拨到B企业银行账户。5月,丁单位采用财政授权支付的方式直接从B企业购买了与A设备配套使用的检验试剂,价款为5万元。根据以上情况,请回答如下问题:

<1>、根据《政府采购法》,下列各项关于政府采购的表述中,正确的为()。

A、集中采购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采购

B、政府采购只能实行集中采购的方式

C、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由省(含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各级财政部门确定并公布

D、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实行集中采购

<2>、下列各项中,属于本例中丁单位采购A设备所采用的采购方式的为()。

A、单一来源采购

B、竞争性谈判

C、公开招标

D、邀请招标

<3>、下列各项中,属于邀请招标方式中受邀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数量不得少于的数量的为()。

A、2家

B、4家

C、1家

D、3家

<4>、下列各项中,属于本例中丁单位采用的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的为()。

A、财政直接支付

B、财政直接缴库

C、财政集中汇缴

D、财政授权支付

<5>、下列各项中,属于本例中丁单位采购检验试剂所采用的采购方式的为()。

A、单一来源采购

B、公开招标

C、竞争性谈判

D、邀请招标

十二、甲单位是某市水利局下属的事业单位,甲单位已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2010年5月,市政府审计部门对甲单位的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后了解到以下情况:

(1)2009年,甲单位按照批复的预算支付本单位职工的薪级工资、岗位工资和津贴补贴,但在2月至10月,甲单位超出预算规定的支出范围,使用零余额账户发放职工过节费,涉及金额30万元;

(2)2009年4月,甲单位通过零余额账户使用财政拨款为本单位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3)2009年8月,甲单位超出预算规定的支出范围,从本单位零余额账户借款给A宾馆和下属乙事业单位,涉及金额50万元,并通过本单位零余额账户为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支付设备采购款,涉及金额25万元;

(4)2009年12月,甲单位未经批准,在本单位的专项调查项目中列支不属于项目范围的薪级工资和津贴补贴,涉及金额20万元。

根据以上情况,请回答如下问题:

<1>、甲单位下列做法中,正确的为()。

A、按照批复的预算支付本单位职工的岗位工资

B、超出预算规定的支出范围,使用财政拨款为本单位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

C、超出预算规定的支出范围,使用财政拨款发放职工过节费

D、按照批复的预算支付本单位职工的薪级工资

<2>、甲单位下列做法中,不正确的为()。

A、超出预算规定的支出范围,使用财政拨款借给乙单位

B、超出预算规定的支出范围,使用财政拨款为丙单位购买设备

C、超出预算规定的支出范围,使用财政拨款为丁单位购买设备

D、超出预算规定的支出范围,将财政拨款借给人宾馆

<3>、下列各项中,纳入本案例中该市级政府审计部门审计监督范围的为()。

A、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和决算执行

B、上级政府的预算执行和决算执行

C、本级各单位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实行

D、本级各部门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实行

<4>、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单位预算职权的为()。

A、安排本单位预算支出

B、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

C、编制本单位预算、决算草案

D、按照国家规定上缴预算收入

<5>、甲单位下列做法中,不正确的为()。

A、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水利局批准,在本单位的专项调查项目中列支不属于项目范围的薪级工资

B、未经批准,在本单位的专项调查项目中列支不属于项目范围的津贴补贴

C、经上级主管部门水利局批准,在本单位的专项调查项目中列支不属于项目范围的津贴补贴

D、经批准.在本单位的专项调查办项目中列支不属于项目范围的薪级工资

十三.贵阳某集团会计人员甲、乙、丙、丁对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关系、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及组织实施等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讨论。下列讨论内容为:

<1>、关于会计职业道德组织实施,在对违反《会计法》的行为,表述正确的有()。

A、甲认为,根据违反的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B、乙认为,应对相关责任人暂停从业资格

C、丙认为,应指定相关人员参加一定学时的继续教育

D、丁认为,应对相关人员在会计行业范围内通报批评

<2>、关于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表述正确的是()

A、甲认为,会计人员应该热爱本职工作、尽职尽责

B、乙认为,会计职业是一项特殊的职业,整天与钱打交道,如果爱贪财爱占,就容易走上犯罪道路。所以会计人员必须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的境界

C、丙认为,会计人员的根本任务就是强化服务,应当无条件服从领导,贯彻领导的意图

D、丁认为,会计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应当依法办理

<3>、关于会计职业道德的教育,表述正确的是()。

A、甲认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包括:会计学历教育、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人员自我修养与教育

B、乙认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需要内外结合

C、丙认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唯一途径是依靠学历教育,只有这样才能培养会计职业道德的观念,强化会计职业道德情操

D、丁认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不能片面强调学历教育,无视或忽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自我教育和修养

<4>、关于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表述正确的有()。

A、甲认为,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

B、乙认为,会计职业道德是体现会计职业特征,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

C、丙认为,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行为准则

D、丁认为,会计职业道德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之间的关系

<5>、关于对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关系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甲认为,两者在性质、实现形式上都不一样

B、乙认为,两者在性质、实现形式上都一样

C、丙认为,两者在性质上一样、实现形式上不一样

D、丁认为,两者在性质上不一样、实现形式上一样

十四、中国证监会组织对甲上市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以下事实:

某年,甲公司由于经营管理和市场方面的原因,经营业绩滑坡,为了获得配股资格,甲公司主要领导人贾某便要求财务总监郑某对该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调整,以保证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符合配股条件,否则财务部门人员全部换岗。郑某组织公司财务人员易某以虚假营业额、隐瞒费用和成本开支等方法调整了公司财务数据。甲公司根据调整后的财务资料于第二年的10月申请配股并获得批准发行。根据题意回答下列问题:

<1>、该公司会计人员违背了()要求。

A、爱岗敬业

B、客观公正

C、提高技能

D、诚实守信

<2>、题中表述的事项中,存在违法和违背会计职业道德要求的人员有()。

A、贾某

B、郑某

C、上级主管单位

D、易某

<3>、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工作管理,会计人员必须服从其管理,不得违抗。()

A、正确

B、错误

<4>、按《会计法》规定,可给予相关的处罚是()。

A、对违法行为人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B、对甲公司给予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C、对相关的领导人或直接责任人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D、对其中的会计人员,由县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按《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贾某()。

A、有授意、指使他人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

B、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C、不构成犯罪的,应给予行政处分

D、不构成犯罪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五、2010年,市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发生以下情况:

(1)2月15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送了200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封面上有单位负责人、总会计师的签名。因该企业于2009年5月份开业,单位负责人认为开业登记时,已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验资,且2009年经营未满12个月,因此,在报送200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无须再聘请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

(2)4月20该企业在中国银行已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的情况下,经与本市中国工商银行负责人疏通关系,又在其营业部开设了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3)8月10日,会计科负责债权债务登记的会计人员王某,因请产假,经会计科长同意,由赵某直接向出纳员赵某移交,并由王某在此期间代为登记债权债务账目。

(4)10月20日,会计人员开出一张1.8万元的转账支票交与供货单位A企业(符合规定手续),但由于本月销货款尚未到账,持票人到银行转账时无款可以转账。

(5)12月22日,应好友要求,会计人员黄某私自将本企业开发的新产品的成本资料和相关技术资料复制后转交给了好友。

根据材料,选择下列符合题意的选项:

<1>、一个单位可以开立()个基本存款账户。

A、1

B、3

C、5

D、没有数量限制

<2>、关于该企业报送年度会计报告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企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B、企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C、该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

D、该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但审计报告可以在财务会计报告之后提供

<3>、关于王某直接向出纳员赵某移交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工作,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A、出纳人员不得兼任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因此不能向出纳人员移交

B、出纳人员可以兼任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因此可以向出纳人员移交

C、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应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D、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不用监交,可以互相直接移交

<4>、企业签发空头支票,银行应处以的罚款数额为()元。

A、500

B、900

C、1000

D、1500

<5>、黄某的行为违反了下列哪一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A、参与管理

B、爱岗敬业

C、诚实守信

D、提高技能

法律法规案例分析

9.案例分析. 李力是某厂采购员,于1992年与本厂女工王燕结婚。婚后二人感情不和,李力借工作之便,开始常驻外地,结识女青年吴芳。1995年李向吴隐瞒了已婚事实,私刻了单位印章,假造证明信,与吴在吴的所在地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但二人感情也不是十分融洽,在2001年5月24日李吴二人办理了离婚手续。李又回到了原厂所在地,与王团聚。2002年5月28日案发。 问题:1.对李的行为如何认定?说明理由? 2.对李的行为是否应当追诉?为什么? 参考答案: 1)构成重婚罪和伪造企业印章罪按重婚罪定罪处罚。牵连犯,从一重罪处罚。 2)应当追诉,犯罪行为有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没有超过本罪最高为5年的追诉期限。 10.案例分析 魏某,男,育有两子一女,妻子早年亡故。长子魏成,因病去世,有妻子王某和女儿魏华。次子魏涛和女儿魏虹均已结婚成家。2004 年12 月,魏某病逝,留有存款、房产、家具等价值30 万元的遗产。在处理魏某丧事期间,魏虹遇车祸身亡。 问:魏某的遗产如何处理,为什么? 参考答案: 魏某没有遗嘱,因此其财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长子魏成的女儿魏华代位继承魏某遗产的三分之一,次子魏涛第一顺序继承三分之一,魏虹的丈夫转继承三分之一。 11.案例分析 乙借给朋友甲人民币20 万元用于买房,有借条为证。乙要购房,想向甲要回自己的钱。此时乙才发现,甲不仅被工作单位开除,没有了正常的收入,而且举了不少外债。为了躲避债权人的讨债,甲干脆将购

买的房子过户到了其姐姐的名下。当乙向甲讨要自己的20 万元时,甲承认这笔债务,但声称无能力偿还。 问:在这种情况下,乙能否实现自己的债权?为什么? 参考答案: 乙能实现自己的债权。乙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撤销甲的赠送行为来实现自己的债权。因为根据民法规定:甲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甲实施行为时主观上有恶意、甲转让财产的行为是无偿的。所以乙可以要求法院撤销甲的赠送行为。 12.案例分析 甲,1986 年5月出生;乙,1987 年11月出生;丙,1989年4月出生。三人住同一家属院,经常一起去网吧玩网络游戏。为了筹集上网的费用,三人合谋绑架人质勒索钱财。2002年7 月,三人将同院的7岁女孩小童绑架,向其父母索要人民币5000 元。在交款时,三人被警方抓获。 问:甲乙丙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 参考答案: 甲承担刑事责任,乙不承担刑事责任,丙不承担刑事责任。甲乙丙侵犯了一定客体,实施了绑架行为,主观方面是故意,主体方面:甲已满16 ,属完全刑事责任时期;乙15 岁,属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但是对绑架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丙不满14 ,不负刑事责任。 13.案例分析 某幼儿园教师王某,女,28 岁。王某于6 月25 日上午10 时,带领4 名幼儿外出游玩,走在最后面的幼儿杨某(男,6 岁)失足坠入路旁鱼塘中。王某见状惊惶失措,尽管平日里知道这个鱼塘不是很深但还是不肯跳入鱼塘中救人,只是大声呼救。此时,有一中学生田某(男,已满16 周岁)路经此处,闻声后立刻跑到鱼塘边观看,并同王某在附近找到一根竹竿,探测鱼塘深浅,测得水深约75 厘米。但田某和王某均不愿下水救人,只是继续高呼求救。最后老农郭某赶来下水抢救。然

金融法案例分析

一、据查,中国人民银行甲分行在2011年主要从事了以下几项业务。 (1)2011年3月,甲分行向该市人民政府工业局发放贷款250万元人民币,期限3年;并为该市某国有企业提供担保,担保额100万元人民币,期限2年。 (2)2011年4月,甲分行向该市农业银行分行发放贷款350万元人民币,期限2年。 (3)2011年6月,甲分行要求甲市工商银行分行、农业银行分行、中国银行分行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他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和资料,还要报送存款和贷款方面的经营管理材料,以实现甲分行对上述商业银行存贷业务上的监管。 (4)2011年7月,甲分行向其行开立账户的农业银行再贴现100万元人民币。 (5)2011年9月,甲分行发现该市某印刷厂在所印制的挂历中采用了以扩大的新版100万元人民币的图案作为背景,色彩尺寸与100万元人民币的票面相同甚至号码也一样,便对该印刷厂做出了:责令立即停止印刷销售印有人民币图案的挂历;销毁已经印刷的印有人民币图案的挂历成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0万元罚款的处罚规定。 请问:中国人民银行甲分行的上述业务中,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违法的并说明理由。 答案要点:(1)违法。因为根据《人民银行法》第30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2)违法。因为根据《人民银行法》第28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执行货币政策的需要,可以决定对商业银行贷款的数额、期限、利率和方式,但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3)违法,因为根据《人民银行法》第35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必要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其他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和资料,但无权要求报送存款和贷款方面的经营管理资料,因为银监会对商业银行存贷款业务上享有法定监管责权,只有银监会才有权力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经营管理资料。(4)合法。因为根据《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为在其开立账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5)违法。因为根据《人民银行法》第44条规定,在宣传品、出版物或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所以本案中当地人民银行对甲印刷厂做出10万元的罚款是违法的。 二、某市商业银行决定在该市甲区设立甲区分行,在研究甲区分行的办公分行、主要管理人员及营运资金后,依法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了申请书等材料。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颁发了经营许可证,该商业银行凭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然而领取营业执照后,甲区分行一直没有开业经营,主要原因是甲区分行行长李某携该分行巨额营运资金潜逃。经查,李某一年前个人就已欠下巨额债务,于是挪用甲区分行银行营运资金抵债。后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以甲区分行设立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事项,且超过6个月未开业为由吊销了甲区分行的营业许可证。 请问:(1)依《商业银行法》规定,设立商业银行分支机构需提供那些材料 (2)甲区分行的设立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为什么 (3)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吊销甲区分行营业许可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答案要点:(1)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设立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申请人应当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文件:申请书(申请书载明拟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名称、营运资金额、业务范围、总行及分支机构所在地等),申请人最近二年的财务会计报告,拟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经营方针和计划,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的资料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2)甲区分行设立过程存在违法事项,即市商行没有依法审慎审查甲区分行行长李某的任职资格。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不得担任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李某背负巨额债务,显然不能担任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3)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吊销甲区分行营业许可证是正确合法的。依《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三、某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为取得发行资格,该公司伪造相关文件使其无形资产虚增1000万元。同时将其以前的股本总数由8250万股改为7643万股,但未将这一事实向社会公众披露。后该公司经董事会同意,改变了招股说明书列明的所募集资金用途。请问:(1)该公司是否符合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 (2)该公司能否再公开发行新股 答案要点:(1)根据《证券法》第13条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之一是公司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而本案中公司伪造相关文件使其无形资产虚增1000万元,同时将其以前的股本总数由8250万股改为7643万股,显然不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 (2)根据《证券法》第15条规定,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案例中公司经董事会同意就改变了招股说明书列明的所募集资金用途,显然是违法的,若该公司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则不得公开发行新股

《财经法规》案例分析题(真题)

《财经法规》案例分析题(真题) 1、2010年4月,甲公司发生如下业务:(1)甲企业开出一张付款期限为3个月的汇票给乙企业,丙企业在该汇票的正面记载了保证事项,乙企业取得汇票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了丁企业;(2)甲企业采用汇兑的方式结算前欠戊公司的货款。要求: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保证的当事人有(B)。 A、甲企业和乙企业 B、甲企业和丙企业 C、丙企业和丁企业 D、乙企业和丁企业 【解析】保证的当事人为保证人与被保证人,商业汇票的债务可以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甲企业为被保证人,丙企业为保证人。 (2)、关于背书事项,下列表述错误的是(BCD)。 A、若该票据记载“不得转让”,则该票据的背书无效 B、若该票据附有“货到付款”,则该票据的背书无效 C、若该票据仅将其一半转让给丁企业,则该票据的背书无效 D、若该票据标明“商业汇票”,则该票据的背书无效 【解析】1、如果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则该汇票不得转让,背书无效,A是正确的;2、背书不得记载的内容有两项,一是附有条件的背书,二是部分背书,标明“商业汇票”不是禁止事项,况且本身就是商业汇票,故BCD的表述错误。 (3)、下列各项中,不得背书转让的情形有(ABCD)。 A、被拒绝承兑 B、被拒绝付款 C、超过付款提示期限 D、票据记载“不得转让” 【解析】《票据法》第36条规定: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票据法》第27条规定: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故4个选项都不能背书转让。 (4)、保证的绝对记载事项有(CD)。 A、被保证人的名称、住所 B、保证日期 C、保证文句 D、保证人签章 【解析】票据保证记载的事项,有绝对记载事项和相对记载事项。其中绝对记载事项包括保证文句和保证人签章两项;相对记载事项包括被保证人的名称、保证日期和保证人住所。选项A和B为相对记载事项。 (5)、汇入银行向戊公司发出取款通知后,经过()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B)

最新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的案例分析题库2

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的案例分析题库 1、一位学生在班里丢了10元钱,班主任气不打一处来,让全班32名学生投票选“贼”,结果有2名学生入选。当2名学生要求拿出证据来,老师举起手中的选票:“这就是证据!” ⑴班主任的做法对不对?为什么? ⑵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应该样做? 参考答案: 【答案要点】 (1)班主任的做法是不对的。 (2)分析:该班主任对于“班级里学生丢10元钱”事件,采取了学生“投票,,选“贼”的办法,并以此作为证据来处理,这是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不仅违背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也违反了教育法律法规,不仅给学生造成心灵上的伤害,也有悖于教师的职业形象。 (3)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应该做到:- ①教师要模范遵守宪法及其他各项法律、法规,尤其是要带头遵守《教育法》和《教师法》等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坚持德法并重,使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完全符合法制的要求和教师职业道德要求。 ②教师要学法、知法、懂法,自觉增强法律意识,全面履行教师的义务和正确行使 教师的权利,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学校、学生和自己的合法权利。 2、某校一位学生期中物理考试成绩12分,让学生自评时,该生给自己打了99分,于是老师在卷面上批示: “你去死!” 指出该教师存在的错误,并进行原因分析和点评。 参考答案: ①这位教师犯了语言过失错。 ②案情中,这位教师认为,学生考试成绩很差,却自评打分很高,是公然做了手脚,不知羞耻;对老师是一种轻慢与冒犯,于是作出了“你去死”的不文明批示。这位教师有着强烈的“师道尊严”心态,学生稍有冒犯、怠慢就使教师出现冲过职业“底线”的不道德行为。现实中还有一种人际关系:教师训斥学生,同事以至家长往往认为老师是“为孩子好”,表示理解与宽容,使得失去监督、获得同情

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案例分析

二、案例分析 176、小学生武某上课时,起立回答问题,后排的同学陈某用脚将武某的椅子移开,结果武某重重地坐到了地上。武某当时身体没有任何异样,老师也只批评了陈某几句,就继续上课。可是三天后,武某感到腿脚发麻,后来发展为没办法正常坐着上课。父母将她送往医院诊断,经检查为尾椎受挫伤,导致下半身麻痹,需要长期治疗。对这起事故,谁应该担负责任? 学生陈某负主要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学校负有管理失职责任,负次要责任,应进行相应赔偿。 177、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3名十四至十六周岁少年抢劫一案前,将开庭时间、地点、被告人姓名等进行公告并允许公民旁听。这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不符合。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178、小学生张某因为没有按时完成作业,被任课老师罚站一节课,老师这样做可以吗? 不可以,学校教职员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儿童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 179、两名中学生星期天在居民区空地上踢足球,在争球时,不慎将球踢到邻居阳台上,不仅造成阳台玻璃破碎,而且使阳台一名儿童被玻璃划伤。问:邻居财产损失及人身被伤害的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由两名学生的家长(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有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180、某电视台在新闻节目中这样报道:“今天上午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2名犯罪嫌疑人是我市南山中学初三年级学生李××、赵××并将2人接受警察讯问的正面图像一同播放。电视新闻这样报道可以吗? 不可以。根据《预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罪犯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181、某中学高一年级2名学生因盗窃一辆摩托车而被刑事拘留,学校因此立即作出取消这2名学生学籍的处分决定,学校的处分决定正确吗? 不正确,对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 182、小明(13岁)在父母离婚后,跟随母亲一起生活,其父对小明仍有教育义务吗?为什么?

金融法规案例分析

1、案例分析题 2000年8月,甲厂向A银行借款20万元,期限一年,以本厂所有的一辆价值40万元的轿车作抵押,并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同年9月,甲厂又以该轿车作抵押物,向B 银行借款15万元,期限为半年,双方也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2001年2月,甲厂用来抵押的轿车因火灾被烧毁,获保险公司赔偿金40万元,2001年3月甲厂向B银行的借款到期,B银行向甲厂追讨15万元借款,否则便要拍卖被抵押的轿车。A银行获悉后,认为甲厂未经其同意便将抵押给该厂的轿车抵押给B银行,侵犯了其抵押权。甲厂答复说汽车已被烧毁,抵押权没了标的物,自然也没了抵押权。 问题:(1)甲厂用已作抵押的汽车再次抵押是否有效? (2)汽车被毁,抵押权人如何实现其抵押权? 答案要点: (1)再次抵押有效。因为《担保法》第35条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能超出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2)根《担保法》第54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如果抵押合同已登记生效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按照抵押物登记先后顺序清偿。第五十八条规定,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由此可知,甲厂因被抵押轿车的毁损所获得的40万元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A银行、B银行先后受偿20万元、15万元。 2、案例分析题 A向B购买了一批价值1万元的货物,并签发了一张1万元票据支付给B,C以赝品冒充真品从B 手中骗得该票据,而后C以该票据偿还欠D的8千元借款并告之D实情,D因多得到2千元就接受了。后来D将该票据赠与E,E用该票据支付欠F的1万元装修款,F过世由H 继承了这张1万元的票据。 请问:上述哪些人无票据权利,为什么? 答案要点: 答案要点:C、D、E三人无票据权利。因为根据票据权利取得的一般理论及《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取得票据权利需具备三个必备条件:(1)持票人取得票据必须给付对价,但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则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该持票人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2)持票人取得票据的手段必须合法。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3)持票人取得票据时主观上应当具备善意。本案中,C以欺诈这种不合法手段取得票据,因而不享有票据权利;D明知C无票据权利而受让该票据,主观上属于恶意,因而也不享有票据权利;E是无偿方式获得票据,但因其直接前手D无票据权利,所以E也无票据权利。 3、2002年,甲股份有限公司为获得“省优秀企业”荣誉称号,就在其财会文件中作了一些 不真实记载,之后就一直如实制作财务报表。2004年,甲公司总资产达到1亿元人民币,总负债4000万元人民币,2002年至2004年三年共获利900万元。2005年初,甲公司决定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债券,其中拟发行新股为6000万元,拟发行公司债券额为5000万元,期限为5年,利率为7%(假设没有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其中用发债所获得的4500万资金用于项目设备的引进,100万元用于办公大楼的装修,400万元用于弥补日后可能出现的亏损。 根据上述事实:(1)甲公司能否发行新股和公司债券?为什么?(2)甲公司发债资金的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

重庆2010年教师考试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 发布人:圣才学习网 发布日期:2010-3-15 1、小学生武某上课时,起立回答问题,后排的同学陈某用脚将武某的椅子移开,结果武某重重地坐到了地上。武某当时身体没有任何异样,老师也只批评了陈某几句,就继续上课。可是三天后,武某感到腿脚发麻,后来发展为没办法正常坐着上课。父母将她送往医院诊断,经检查为尾椎受挫伤,导致下半身麻痹,需要长期治疗。对这起事故,谁应该担负责任? 学生陈某负主要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学校负有管理失职责任,负次要责任,应进行相应赔偿。 2、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3名十四至十六周岁少年抢劫一案前,将开庭时间、地点、被告人姓名等进行公告并允许公民旁听。这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不符合。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3、小学生张某因为没有按时完成作业,被任课老师罚站一节课,老师这样做可以吗? 不可以,教师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儿童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 4、两名中学生星期天在居民区空地上踢足球,在争球时,不慎将球踢到邻居阳台上,不仅造成阳台玻璃破碎,而且使阳台一名儿童被玻璃划伤。问:邻居财产损失及人身被伤害的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由两名学生的家长(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有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5、某电视台在新闻节目中这样报道:"今天上午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2 名犯罪嫌疑人是我市南山中学初三年级学生李××、赵××并将2人接受警察讯问的正面图像一同播放。电视新闻这样报道可以吗? 不可以。根据《预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罪犯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6、某中学高一年级2名学生因盗窃一辆摩托车而被刑事拘留,学校因此立即作出取消这2名学生学籍的处分决定,学校的处分决定正确吗? 不正确,对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 7、小明(13岁)在父母离婚后,跟随母亲一起生活,其父对小明仍有教育义务吗?为什么? 有,父母不得因离异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 8、初二学生郭某偷了同学的饭菜票被发现,在以后的学校、班级活动中,郭某虽有心参加,都被班主任拒之门外,郭某数学成绩是班级最好的,省是数学竞赛,郭某报名参加,且取得全校选拔赛第一名,但学校以郭某有过偷窃的不良行为,不让郭某代表学校参加竞赛。请问学校的做法合法吗?为什么? 不合法。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不得歧视。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 1、某班主任经常开拆学生的信件,目的是检查学生是否有不良行为,及掌握学生思想现状,班主任的做法合法吗? 不合法,除法律规定的部门外,任何人不得开拆他人的信件。 2、一名13岁的小学生未经父母同意,将一只价值500元的手表送给同学做生日礼物,其家长可以要求受赠的学生返还手表吗? 可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应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未征得监护人同意而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享有哪些权利?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4、金某(15周岁)在课间因小事与同学沈某发生争执,金某一拳击中沈某头部,致使沈某倒地,送医院不治死亡,问金某应当负刑事责任吗? 应负刑事责任。 5、某中学因为学生李某未能按时缴纳相关费用,将他开除,可以吗? 不可以。学校不能随意开除学生。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用什么方法处罚?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是什么? 汉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我国的学校教育制度分哪几个阶段?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9、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对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1)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1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合格的教师; (3)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4)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哪些权利?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金融法规案例分析答案

金融法规案例分析答案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1、案例分析题 2000年8月,甲厂向A银行借款20万元,期限一年,以本厂所有的一辆价值40万元的轿车作抵押,并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同年9月,甲厂又以该轿车作抵押物,向B银行借款15万元,期限为半年,双方也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2001年2月,甲厂用来抵押的轿车因火灾被烧毁,获保险公司赔偿金40万元,2001年3月甲厂向B银行的借款到期,B 银行向甲厂追讨15万元借款,否则便要拍卖被抵押的轿车。A银行获悉后,认为甲厂未经其同意便将抵押给该厂的轿车抵押给B银行,侵犯了其抵押权。甲厂答复说汽车已被烧毁,抵押权没了标的物,自然也没了抵押权。 问题:(1)甲厂用已作抵押的汽车再次抵押是否有效 (2)汽车被毁,抵押权人如何实现其抵押权 答案要点: (1)再次抵押有效。因为《担保法》第35条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能超出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2)根《担保法》第54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如果抵押合同已登记生效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按照抵押物登记先后顺序清偿。第五十八条规定,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由此可知,甲厂因被抵押轿车的毁损所获得的40万元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A银行、B银行先后受偿20万元、15万元。 2、案例分析题

A向B购买了一批价值1万元的货物,并签发了一张1万元票据支付给B,C 以赝品冒充真品从B 手中骗得该票据,而后C以该票据偿还欠D的8千元借款并告之D实情,D因多得到2千元就接受了。后来D将该票据赠与E,E用该票据支付欠F的1万元装修款,F过世由H继承了这张1万元的票据。 请问:上述哪些人无票据权利,为什么 答案要点: 答案要点:C、D、E三人无票据权利。因为根据票据权利取得的一般理论及《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取得票据权利需具备三个必备条件:(1)持票人取得票据必须给付对价,但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则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该持票人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2)持票人取得票据的手段必须合法。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3)持票人取得票据时主观上应当具备善意。本案中,C以欺诈这种不合法手段取得票据,因而不享有票据权利;D明知C无票据权利而受让该票据,主观上属于恶意,因而也不享有票据权利;E是无偿方式获得票据,但因其直接前手D无票据权利,所以E也无票据权利。 3、2002年,甲股份有限公司为获得“省优秀企业”荣誉称号,就在其财会 文件中作了一些不真实记载,之后就一直如实制作财务报表。2004年,甲公司总资产达到1亿元人民币,总负债4000万元人民币,2002年至2004年三年共获利900万元。2005年初,甲公司决定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债券,其中拟发行新股为6000万元,拟发行公司债券额为5000万元,期限为5年,利率为7%(假设没有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其中用发债

法规案例分析题

有位中国的顾客去某个大饭店用餐,餐位正好位于玻璃窗旁边。透过玻璃窗,一片翠绿的种有各花草的庭园清晰可见。吃过饭后,他想到那个饭店的花园里散步,但受到了花园门卫的阻拦,其理由是牌子上用英文写着“非本饭店的住宿客人禁止入内”。这位顾客感到非常愤怒,不但坚持要进入这个花园,而且起诉了这个饭店。其理由是,在中国的土地上开饭店,却不用中文来表示出服务项目,他认为这是对我们中国人民的民族感情的一种侮辱,是一百年前上海黄浦江边“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翻版。于是这位顾客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诉讼请求是: (1)请求法院判决允许饭店客人进入花园; (2)对侮辱民族感情的行为要求精神损害赔偿10万元。 2、问题是: (1)案件的性质,属于民事案件吗?为什么? (2)你认为法院会做出什么样的判决?说明理由。 案例分析 1、作为客人有权进入花园休息。 2、要求对侮辱中国人民民族感情的损害赔偿,法院不予支持。 受理本案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所解决的只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问题。 所谓民族感情损害赔偿关系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所以法院只就案件中顾客有没有权利进人这个花园做出判决。 2案例 某外国人甲,居住在北京市朝阳区。2005年8月1日,甲与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李某所有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房屋用于办公,租期为3年,每月租金为20 000元,每三个月交纳一次房租。甲由于经营不善,欲停止办公,遂于2007年8月1日在没有通知李某的情况下停止营业,搬出该房屋。李某得知,协商未果后,于2007年12月1日起诉至人民法院。 问:李某对外国人甲的起诉能否适用我国法律? 案例答案 本案例主要考察民法的适用范围,即空间范围、时间范围以及对人的效力范围。《民法通则》第8条第1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发生在中国领域内,且没有排除适用的情况,因此应当适用我国法律。 3案例 原告刘强某日在电影院里看电影,散场后,将一小皮包遗忘在电影院内,被被告王明拾到。小皮包内装有人民币500元、身份证、电话号码簿等物。当刘强知悉小皮包被王明拾到后,遂前往王明处索要,王明仅归还了身份证、电话号码薄,拒绝归还500元人民币。刘强遂起诉至某市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王明归还人民币500元,赔偿经济损失100元。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报告

教育法律法规十大案例分析 1.学生课间玩耍受伤学校是否有责任 某日下午,某小学课间,学生某(10 岁)在操场玩耍,被正在追逐打闹的学生某(9 岁)、王某(8 岁)摔倒在 地,并被压在身下,造成阴茎包皮挫裂伤。某受伤后,学校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并同时通知了三名学生的家长。在 医院,某做了包皮环切手术,但未住院治疗,并于 10 天后到校继续上课。其医药费、交通费等已由某、王某的监护人 支付。经法医鉴定,该包皮手术属正常手术,不会对某的身体造成不良影响,属于轻伤。其后,某的家长作为代理人, 以某因伤害造成生殖器畸形,可能对今后的生活产生影响为由,以另两个学生及该学校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三方赔 偿他们误工减少的收入及精神损伤费 10 万元。 运用教育法律知识,分析这个案例。 分析:这是一起侵权引起的教育法律案件。 从主体上看,涉及某、王某、某(及其他们的监护人)和学校。 从客体上看,侵犯的是一种人身利益,具体来说是某的生命健康权。 从容(权利义务关系)上看,首先,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 12 条第二款的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该案例中,某、王某、某的家长对其负有监护责任;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造成他人损伤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我国《教育法》第 49 条第二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这就是说,父母对在校期间的未成年子女,仍负有法定的监护责任和配合学校进行教育的义务。据此,学生某、王某的家长应当对其孩子实施的伤害行 为承担赔偿责任。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 160 条的 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伤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 适当给予赔偿。这里所说的过错,不仅指一般的故意,也包括疏于管理防、消极不作为等情形。依本案所述,两个小学 生在做游戏造成伤害,说明学校管理不力。显然,学校在这起伤害事件中是有一定过错的,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所以,学校也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2.请依法分析教师某和学校的行为。 某小学教师某因对学校乱收费不满,向有关部门如实反映了学校存在的问题。该校领导一气之下,取消了某的教师 资格,并且说他是精神病,不安排教学任务给某,并强行将其送往精神病医院治疗。 分析:作为教师,依据《教育法》和《教师法》的规定,某不仅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而且有监督学校管理活 动的权利。案例中某因其正当行动遭到学校报复,被非法剥夺了教育教学权,学校的行为构成了对教师某教育教学权 额监督权的侵害。某可依据《教师法》第 39 条的规定,向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 30 日作出处理。 3.教师能否将学生撵出教室 因为不守纪律、不完成作业等原因把学生撵出教室、停他们课的事在中小学里时有发生,许多教师对这种做法似乎 并不觉得有何不妥。下面就是发生在某市重点中学里的一件事。 一天,上课铃响过后,邵校长和往常一样,在教学大楼巡视,当他走到一楼时,看见一个初一的男同学低着头、默 不作声地站在教室门口。“不去上课,怎么站在外边?”,“不,是老师让我出来的。”“为什么?”“因为我没完成作业。”邵校长把这个学生带到教导处,先是对其不完成作业的行为进行了批评,随后又让他补上未完成的作业。 下课了,老师来见邵校长,谈起没让学生进教室上课这件事,邵校长说:“不准随便停学生的课,这是学校的规章 制度,你怎么忘了?”老师笑了:“校长,你讲得很对,我也知道不该这么做,但个别学生上课爱讲话,不按时完成作 业,如果不吓唬一下不行,所以我就在班上宣布了这条纪律,谁违反了谁出去,再说……”“再说什么?”,“这个学生是我亲戚的孩子,一来可用他教育其他学生,二来落下的功课我可以给他补上。”校长听后,思索了一会儿说:“你这种做法,

考试题金融法规A

一、单项选择题(2*10=20分) 1.我国的中央银行是(A) A.中国人民银行 B.中国建设银行 C.中国农业银行 D.中国银行 2.人民币的辅币单位是(D) A.元 B.角 C.分 D.角、分 3.商业银行不得进行下列哪项业务(D) A.吸收存款 B.发放贷款 C.代理收付款 D.向企业投资 4.甲乙均为生产性企业,甲向乙借款20万元,并以自己的汽车设定抵押,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C) A.甲与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抵押合同因办理登记而有效 B.甲与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抵押合同因未办理登记而无效 C.甲与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抵押合同无论是否办理登记均无效 D.甲与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但抵押合同办理了登记而有效

5.甲向乙借款,约定将自己的皇冠车抵押给乙。双方为此签订了抵押合同,但在抵押登记时,登记为甲的奥迪车抵押给乙。因甲未能几时还款,乙欲行使抵押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B)。 A.乙只能对甲的皇冠车行使抵押权 B.乙只能对甲的奥迪车行使抵押权 C.乙是对皇冠车还是奥迪车行使抵押权,由乙决定 D.乙是对皇冠车还是奥迪车行使抵押权,由甲决定 6.甲向乙借款,并约定将自己的奥迪车出质给乙,乙因自己不会开车,要求甲将该车开回。后甲向丙借款,又将该车出质给丙。丙对该车实施了占有。后因甲无力还款而引起纠纷。乙、丙均欲行使对该车的质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D)。 A.甲与丙之间的质押合同无效 B.甲与乙之间的质押合同生效 C.乙可依法对抗丙的质权 D.乙对抗丙的质权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7.下列关于保险的判断正确的是(D) A.保险就是要消灭危险 B.保险就是保证不发生危险 C.保险就是保证发生危险 D.保险就是要分散危险带来的损失 8.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交付保险费,买到的只是一个将来可能获得补偿的机会,这说明保险合同具有(D)

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答案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 1、小学生武某上课时,起立回答问题,后排的同学陈某用脚将武某的椅子移开,结果武某重重地坐到了地上。武某当时身体没有任何异样,老师也只批评了陈某几句,就继续上课。可是三天后,武某感到腿脚发麻,后来发展为没办法正常坐着上课。父母将她送往医院诊断,经检查为尾椎受挫伤,导致下半身麻痹,需要长期治疗。 对这起事故,谁应该担负责任? 学生陈某负主要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学校负有管理失职责任,负次要责任,应进行相应赔偿。 2、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3名十四至十六周岁少年抢劫一案前,将开庭时间、地点、被告人姓名等进行公告并允许公民旁听。 这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5条规定:“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3、小学生张某因为没有按时完成作业,被任课老师罚站一节课,老师这样做可以吗? 不可以。《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义务教育法》第29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学校教职员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儿童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 4、两名中学生星期天在居民区空地上踢足球,在争球时,不慎将球踢到邻居阳台上,不仅造成阳台玻璃破碎,而且使阳台一名儿童被玻璃划伤。 问:邻居财产损失及人身被伤害的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由两名学生的家长(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5、某中学高一年级2名学生因盗窃一辆摩托车而被刑事拘留,学校因此立即作出取消这2名学生学籍的处分决定。 学校的处分决定正确吗? 不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4条规定:“对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 6、初二学生郭某偷了同学的饭菜票被发现,在以后的学校、班级活动中,郭某虽有心参加,都被班主任拒之门外,郭某数学成绩是班级最好的,省是数学竞赛,郭某报名参加,且取得全校选拔赛第一名,但学校以郭某有过偷窃的不良行为,不让郭某代表学校参加竞赛。 请问学校的做法合法吗?为什么? 不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8条:“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不得歧视。 7.某校初二年级(2)班学生张某到初二年级(5)班教室串班玩耍,(5)班的班主任谢某闻讯后赶到本班严肃批评并制止张的违规行为,见无效便拽张出班。张不从,并出拳击碎谢的眼镜,抬脚踢伤谢的右腿。谢被送往医院,诊断为右腿部红肿,淋巴发炎。学校给予该生记过处分。 请问该生的行为是否违法?学校的做法是否合理? 该案例中,学生张某不服从教师谢某合理合法的管教,违犯了学校管理制度,同时还将谢某打伤、将谢某的眼镜打碎,侵害了谢某的身体健康权和财产所有权,其行为是违法行为。《教师法》第35条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张某应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民事责任,学校给予他记过处分是合宜的。 8.某小学进行了期中考试。班主任在全班同学面前,公布排榜名次时,不问青红皂白,严厉地批评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案例分析习题一.doc

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案例分析习题一 2018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案例分析习题”,希望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小编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案例分析习题一 【案例1】饮料厂能在二审期间提出反诉吗? B市东区建筑队与B市益华饮料厂签订一份合同,由建筑队为饮料厂盖厂房,双方约定工程造价800万元。1995年4月工程完工,经检验工程质量符合标准,饮料厂予以接收,并向建筑队支付了700万元,剩余100万元未付。建筑队为追索饮料厂拖欠的100万元工程款,于1996年8月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饮料厂败诉,饮料厂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在二审审理期间,饮料厂向二审法院提出反诉,称建筑队在施工过程中曾向饮料厂借用了40万块砖用于建筑队的其他工程,要求建筑队返还这40万块砖或砖款。 请问: (1)二审法院对饮料提出的反诉在程序上应如何处理? (2)二审法院可否对反诉作出判决?为什么? 【参考答案】 (1)二审法院可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反诉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2)二审法院不能对该反诉作出判决。因为反诉是不同于原诉的独立之诉,而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如果由二审对反诉作出判决,实际上剥夺了当事人的上诉权,违反了两审终审制度。 【案例2】本案谁为被告?由哪个法院管辖? 居住在甲市A区的乔小伟从事汽车修理业,其所开的汽车修理铺位于甲市C区。汽车修理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登记的业主是其兄乔大伟(居住在甲市B区),乔大伟实际上并不经营汽车修理。乔小伟为了承揽更多的业务,与乡办集体企业正华汽车修理厂(位于甲市L县)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乔小伟的汽车修理铺可以以正华汽车修理厂的名义从事汽车修理业务,乔小伟每年向正华汽车修理厂交管理费2万元。2002年1月,乔小伟雇佣的修理工钱财旺(常年居住在甲市D区),为客户李有良(居住在甲市E区)修理一辆捷达车。修好后,钱财旺按照工作程序要求在汽车修理铺前试车时,不慎将车撞到了一棵大树上,造成汽车报废,钱财旺自己没有受伤。相关各方就如何赔偿该汽车损失发生纠纷,未能达成协议。现李有良拟向法院起诉。 请问: (1)李有良应以谁为被告? (2)哪些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3)就此同一纠纷,若李有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都提起诉讼,应如何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

法律部分辨析题与案例分析

法律部分辨析题与案例分析 第一章法理 1.凡具有强制力的行为规则就是法律 答: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法是由社会主义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社会主义法的本质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任命的共同意志的体现;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是已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的内容归根结底是由我国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的主要特征:我国法律是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是规范性和社会性的统一,是科学性和公正性的统一,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是国家强制力和人民自觉遵守相结合的统一,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法通过规定人们在相互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它具有规范性、概括性和预测性等特点。它体现着由我国社会主义发展不同阶段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我国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利益,它用规定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方法,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生产力解放和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综合国力增强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工具。具有强制力只是法其中一个特点,而不能说凡是具有强制力的行为规则就是法律。 1.法的渊源就是法律的起源问题 答: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因为法律渊源是指法的“形式渊源”,即法的具体表现形式。法的产生方式不同,制定机关不同,其表现形式和法律效力.等级也不同。我国现行法律渊源主要表现为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规律文件,即制定法。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我的法律渊源有: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部门规章,5.地方性法规,6.地方政府规章,7.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8.特别行政区的法,9.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10.国际条约。 而法的起源则与此不同,它指的是法何时产生,如何产生的问题.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工具的进步,生产力的发展和私有制的五项形成,产生了阶级,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在这种情况下,处于统治地位的人奴隶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在政治上,经济上的利益,建立军队,警察,监狱等一系列暴力机构和专门的管理机关,以镇压奴隶阶级的反抗并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同时,奴隶主阶级还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制定或认可法律,以确认,维护和发展对本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这样法就随着阶级,国家的产生而同一产生了.所以,不能把法的渊源与法的起源混为一谈. 2.仅有思想而无行为不构成违法 答:该结论是正确的。 违法是指国家机关,企业单位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因违反法律规定,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违法构成的条件是:(1)违法必须是人们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仅有思想而无行为不构成违法。(2)违法必须是在不同程度上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必须是对社会造成一定的危害的行为。(3)违法必须是行为者出于故意或过失,也就是行为人要有主观方面的过错。(4)违法的主体必须具有法定责任能力。所以仅有思想而无行为不构成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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