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品管理标准操作规程

管理标准操作规程

Management SOP 文件名称:对照品管理标准操作规程

Name:Reference Standards Management SOP

文件编号:SOP6MA011-01 Number 起草人/日期:Author /Date

生效日期:年月日Effective Date 审核人/日期:Reviewed by/Date

所在部门:批准人/日期:

1. 目的Purpose

建立实验室对照品的接收、确认、贮存、库存、分发、使用的规程,确保药品检验数据及检验结论的准确。

2. 适用范围Scope

适用于实验室内所用的对照品,包括基准对照品、第二对照品。

3. 参考文件Reference Document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

3.2 《美国药典》现行版

4. 职责Responsibility

4.1 对照品QC分管人员负责实验室对照品的管理;

4.2 QC实验员执行此规程。

5. 定义和分类Definition and Classification

5.1 基准对照品:以广泛分析表明具有可信的、高纯度的物质。这类标准品可以:

5.1.1 来源于法定机构;

5.1.2 独立合成;

5.1.3 来自于高纯度的现有生产物料;

5.1.4 用进一步精制现有生产物料的方法来制备。

5.2 二级对照品:与基准对照品比较显示有规定的质量和纯度,并用作日常检验分析的参考标准

品。

6. 对照品的接收Receipt of Reference Standard

6.1 QC主管指定专人负责对照品的管理;对照品QC分管人员负责对照品的接收、贮存以及发

放等的管理。

6.2 对照品QC分管人员接收对照品时,应检查对照品的包装是否完好、是否提供检验报告书、

检验报告书是否与实物相符等等。

6.3 对照品QC分管人员将对照品的相关信息在《对照品入库记录》上作好记录。

6.4 对照品QC分管人员接收后的对照品给定公司内编号。

6.4.1 对照品的编号由:类别号+对照品代码+年号+流水号组成。

举例:USP美洛昔康对照品编号RSA010901

a.类别号:基准对照品(RSA)、二级对照品(RSB)。

b.对照品代码:用2位数表示。

c.年号:用2位数的年份表示。

d.流水号:用2位数字表示。

6.4.2

6.5 对照品QC分管人员将对照品接收后,在每批对照品的每个包装上贴签,标明名称、批号、

数量、来源、瓶号/总瓶数(比如,共有10瓶,其中第2瓶为:2/10)、接收人签名/日期等内容。

6.6 对照品QC分管人员将对照品放入标有“待确认对照品”的干燥器中,存放于2~8℃冰箱中,

或者存放于对照品所规定的贮存条件。

6.7 对照品应存放于棕色玻璃瓶中,对于不符合此要求的,在接收后,将对照品装入或分装于棕

色玻璃瓶中。

7. 对照品确认Qualification of Reference Standards

7.1 对照品应从法定机构购买(如,USP、EP、JP等);并且,只要是适用的,内部使用的对

照品应根据这些从法定机构购买来的对照品进行确认。如果法定对照品不能得到,则内部使用的对照品必须根据一个确认的标准品进行确认,或必须根据本SOP中下面的要求的进行全部的确认。

7.2 QC对对照品的确认包括:

7.2.1 基准对照品的确认

7.2.2 二级对照品的确认

a. 根据法定对照品(如USP等)或其他已确认的标准,对内部使用的对照品的确认。

b. 当没有法定对照品(如USP等),或其他已确认的对照品时,内部使用的对照品的确认。

7.3 QA、QC对基准对照品的确认

7.3.1 从法定机构购买的基准对照品,在根据“6. 接收”的规程接收后,将与该批对照品有关的资料

转至QA审核。

7.4 根据法定对照品(如USP等)或其他已确认的标准,对内部使用的对照品的确认

7.4.1 起草一份对照品的确认方案,方案包括下面的信息:

a. 物料的鉴别,包括来源(如,生产厂家)以及批号。

b. 检验方法和结果:内部使用的对照品的检验通常应包括其所使用时的方法。在确认之前,

建议的内部使用的对照品应采用法定对照品或其他已确认的对照品一致的方法进行干燥,若适用。包括以下内容:

?根据内部使用的对照品所要用于检验的,所适用的产品的方法中标准溶液的配制方法,对内部使用的对照品,以及法定或其他已确认的对照品进行检验。

?线性:根据建议的对照品所要用于的方法,配制三个溶液。根据方法中所规定的范围限度,配制高、中、低三个浓度的溶液。如果范围没有规定,则在目前水平的±15%配制。

用同样的方法配制法定对照品或其他已确认的对照品。检测仪器对所有溶液的三个读数

的响应,按面积归一化法计算。相关系数(r2)应≥ 0.995。

?含量:根据所要用于的方法,配制五份待确认对照品的溶液(双人)。用同样的方法配制法定对照品或其他已确认的对照品溶液。结果必须符合法定对照品的质量标准,或其

他适用的质量标准,且标准偏差必须≤ 2.0%。

?有关物质:按药典方法或内部方法进行检验。

?水分:在对照品确认时检验。

?残留溶剂:按药典方法或内部方法进行检验。

7.5 当没有法定对照品(如,USP、EP、CP等),或其他已确认的对照品时,内部使用的对照

品的确认。

7.5.1 起草一份对照品的确认方案,方案包括下面的信息:

a. 物料的鉴别,包括来源(如,生产厂家)以及批号。

b. 检验报告书:结构确证数据,如元素分析、NMR、MS、LC-MS、和IR;纯度不低于98.0%;

水分;残留溶剂;有关物质。如果这些没有,则有关的检验是必需的,检验可以在公司

内完成,也可以在批准的适当的公司外实验室完成。如果物料的含量低于98.0%,通过

适当的检验,以及QC和QA的批准,仍可以批准为内部使用的对照品(如,杂质对照

品的含量可低于98.0%)。如果物料为现有的原料,则必须符合所有适用的原料的质量标

准。

c. 检验方法和结果:内部使用的对照品的检验通常必须包括其所使用时的方法。包括以下

内容:

?根据内部使用的对照品所要用于检验的,所适用的产品的方法中标准溶液的配制方法,对内部使用的对照品进行检验。

?线性:根据建议的对照品所要用于的方法,配制三个溶液。根据方法中所规定的范围限度,配制高、中、低三个浓度的溶液。如果范围没有规定,则在目前水平的±15%配制。

检测仪器对所有溶液的三个读数的响应,按面积归一化法计算。相关系数(r2)应≥ 0.995。

?含量:根据所要用于的方法,配制五份待确认对照品的溶液(双人)。检测仪器对溶液的响应。结果必须符合质量标准,且标准偏差≤ 2.0%。

?有关物质:按生产厂家或内部方法进行检验。

?水分:在标准品确认时检验。

?残留溶剂:按生产厂家或内部方法进行检验。

7.6 对于由研发转来的对照品

7.6.1 研发部门应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书、图谱,以及任何有关的文件,并提供该对照品的制备方

法(若为自己合成)。

7.6.2 实验室接收后,根据上面的确认要求,起草相应的确认方案进行对照品的确认。

7.7 对于杂质对照品,根据杂质对照品的性质(如,定性的或定量的),根据上面的要求,制订

适当的确认方案。

8. 评价、放行Evaluation and Release

8.1 确认结束后,实验员将相关资料送QC主管审核,转至QA进行最终的评价、放行。

8.1.1 基准对照品

a. 一般纯度应大于99.0%。

b. 纯度大于99.0%的,视其含量为100.0%,直接参与计算。

c. 已知杂质、溶剂、水合物和无机盐可能会使基准对照品的纯度小于99.0%,此时,基准

对照品的纯度值应按实际标示,在样品测定中应加以折算。

8.1.2 二级对照品

a. 经测得含量大于99.0%的,纯度为100.0%。

b. 经测定含量小于99.0%的,按实际纯度值进行折算。

8.2 再确认期和有效期

8.2.1 再确认期:在批准后,给定一年的再确认期。根据可利用的数据,给定在最初的再确认期以

后的再确认期。

a. 对于连续使用的,对照品必须在再确认日期之前完成再确认。

b. 采用与对照品最初批准时相同的方法、标准,对含量、有效物质和水分进行检验。

c. 对照品再确认的日期按对照品接收之日,或生产日期(若为自己合成)计算,除非生产

商或供应商有规定的。

8.2.2 有效期:根据历史数据,不稳定的对照品应给定有效期,超过有效期即不能再使用。

8.3 检验报告书

8.3.1 QA对照品批准后,QA出具检验报告书,经QA经理签字批准后,予以放行使用。

8.3.2 QA对照品的检验报告书应包括如下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

a. 对照品的名称、公司内批号、类别。

b. 供应商的名称、批号。

c. 检验项目、标准规定、检验结果。

d. 贮藏条件、使用说明。

e. 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8.3.3 对照品检验报告书号为类别号+年号+月号+流水号组成。例如:RS090801表示为2009

年8月签发的第一份检验报告书。

8.4 贮存

8.4.1 对照品经评价、放行后,对照品QC分管人员凭检验报告书将该批对照品从“待确认对照品”

干燥器内取出,转移至标注有“已确认对照品”的干燥器中,并在对照品包装的标签上注明再确认日期/有效期、检验报告号并签名/日期。

8.4.2 对照品QC分管人员每月检查一次对照品的库存量,与主管和/或有关检验人员讨论确定,是

否需要申购法定对照品和确认新的对照品。

8.4.3 对照品QC分管人员应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干燥剂的使用情况,并根据需要及时更换干燥剂。

9. 分发Distribution of Reference Standards

9.1 对照品需要使用前,由对照品QC分管人员将合格的对照品分发给相关实验人员,填写《对

照品领用记录》。对照品使用完,实验员及时将对照品退回对照品QC分管人员。

9.2 在对照品使用结束或到再确认日期/有效期后,对照品QC分管人员分发另一瓶合格的对照

品,并将空瓶、到期的对照品从“分发使用对照品”的干燥器中撤出。

10. 使用Use of Reference Standards

10.1 实验员在使用对照品时,应检查瓶标签,确保其是在效期内的,且每次使用都必须填写对照

品使用记录。

10.2 实验员只有在称量对照品或对照品QC分管人员分发对照品时,才可将对照品从冰箱中取

出。

10.3 从冰箱中取出的对照品应先放入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后方可使用,以免对照品直接接触空气

而吸湿。称取完毕后,应随即放回冰箱内对照品存放容器中。

10.4 对于使用前需干燥的对照品,在使用前对于对照品所作的处理过程必须在检验记录上详细描

述。

11. 再确认Re-Qualification of Reference Standards

11.1 对照品QC分管人员如需对照品需再确认,应在再确认到期日前30天之前提出再确认申请。

11.2 对照品的再确认在到期日之前完成的,对照品QC分管人员在该批对照品标签上注明再确认

的检验报告书号、再确认日期,并签名/日期。

11.3 对照品的再确认在到期日之前未完成的,对照品QC分管人员将该批对照品全部移至“待确

认照品”的干燥器中,直到再确认结束。

12. 记录Records

12.1 对照品QC分管人员负责为每批对照品建立一个批档案,批档案的内容包括:供应商提供的

所有资料、检验报告书、对照品使用记录等。

12.2 在该批对照品全部使用结束后,对照品QC分管人员将该批对照品的资料全部检查、核对送

至QA保存。

13. 注意事项Notes

14.1 《对照品入库记录》REC6MA01101

14.2 《对照品领用记录》REC6MA01102

14.3 《对照品标签》REC6MA01103

15. 流程图Flow Diagr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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