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工程分包合同模本

合同编号:

张北县郭村20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C标段12.5MW光伏系统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甲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和发输变电安装有限公司

2016年 3 月1 日

第一部分合同书

总包单位(全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全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和乙方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分包工程名称:张北郭村二期22MW光伏发电项目C标段12.5MW光伏系统工程

工程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张北县

二、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

1、建筑土建工程

(1)工程承包范围

A、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电站管理区进场道路、电站光伏场区进场道路、电站管理区综合楼、配电室房屋建筑工程、室内外设备基础和电缆沟道、图纸要求区域内的地面及道路硬化、围墙、大门、护坡、室外排水沟、化粪池、冲洗水池、污水收集池等附属工程;箱变基础工程、发电单元光伏支架基础工程、汇流箱、通讯箱及组串式逆变器基础工程、光伏支架及组件安装;管理区及光伏区接地工程施工;标段范围内围栏。投标方负责现场甲供货物卸车及管理、货物场内二次运输、成品保护等工作。含测量施工放线。投标方负责施工机械工具。除说明外,本标段均为由中标单位包工包料(全包)施工。

B、电气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发电单元支架安装、组件安装及光伏电缆串接线、防雷接地安装工程;发电单元汇流箱、通讯箱、箱变、集中式逆变器和组串式逆变器安装及所需的电缆敷设及接线(包括通讯电缆、网线及光纤熔接)、电缆管及桥架安装;甲方只负责设备和电缆供应(除说明外)。中标方负责其他一切辅材及施工工作。

(2)工程承包方式:采用固定总价模式,包含但不限于施工所需的材料、设备及人员均由中标方自行采购及配置(包括施工和安全设施等)。工程量详见工程清单及计价表。

三、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小写:(含税价)。

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转账支票。

四、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2016 年月日开工;

完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2016 年月日完工.

五、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

分项工程合格率100%;

分项工程优良率≥95%;

分部工程合格率100%;

分部工程优良率≥95%;

单位工程合格率100%;

单位工程优良率≥95%。

六、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书;

2、乙方的报价书;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6、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七、其他条款

1、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2、乙方向甲方承诺:拥有完成本次项目应具备的一切资质,按照合同约定的工

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3、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按实际发生工程量支付工程款项。

4、乙方向甲方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甲方的所有义务,并与甲方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八、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和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章):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乙方(章):

代理人:

开户行:账号:税号:电话:传真:邮编:地址:日期:

代理人:

开户行:账号:税号:电话:传真:

邮编:

地址:2016年月日

日期: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l、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

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甲方与乙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甲方: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乙方: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甲方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分包工程:指由甲方和乙方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1.8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

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甲方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项目经理:指甲方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分包项目经理:指由乙方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甲方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分包合同:指甲方和乙方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3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甲方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4图纸:指由甲方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5报价书:指由乙方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甲方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甲方采用招标方式确定乙方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6综合单价:是指完成该项工程所有包含费用的单价,包含但不限于相应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措施费、保险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及税金等。1.17中标通知书:指由甲方发出的确定乙方中标的通知。

1.18开工日期:指甲方和乙方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乙方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甲方和乙方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乙方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合同价款:指甲方与乙方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甲方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施工场地:指由甲方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甲方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乙方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l.23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28“电站”是指张北县郭村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光伏电站。

1.29 “项目”是指张北县郭村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电站项目。

1.30 “现场”是指张北县郭村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现场,为合同设备的场所。

1.31 “初步验收”是指光伏电站标的内所有工程全部完成且与本工程有关的分系统调试结束,所有分项验收通过后整体启动调试前的验收。

1.32 “试运行”是指承包方完成整体调试后,光伏电站系统的各项性能达到设计要求且连续5天的稳定运行。

1.33“竣工验收”是指通过试运行后,性能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承包工作和合同技术部分规定的保证值后,发包方对光伏电站工程的整体验收。

1.34 “移交生产”是指电站通过试运行后,各项性能指标达到设计标准,工程质量优良,设备运行良好、无缺陷,通过与工程有关的各专项验收,满足上网条件和电能质量要求后的整体移交。

1.35 “最终验收”是指发包方对光伏电站系统保证期满,满足合同要求的各项性能保证指标后的验收。

1.36 “保修期”是指签发竣工验收证书之日计起按约定的期限。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6)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乙方和甲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甲方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乙方提供图纸。乙方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乙方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乙方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乙方的深化设计须经过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乙方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乙方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关于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3甲方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乙方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甲方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乙方查阅。当乙方要求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乙方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乙方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乙方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甲方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乙方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甲方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甲方义务的情况发生。

5.3乙方与发包人的关系

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乙方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乙方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甲方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甲方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乙方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乙方应执行经甲方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6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2 甲方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乙方应于甲方发出口头指令后6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6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承包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乙方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甲方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则甲方应给予乙方相

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3 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4 甲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6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8.1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乙方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或第三人,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乙方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6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甲方可与乙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甲方的工作

9.1甲方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乙方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乙方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乙方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乙方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5)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甲方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的相应损失。

10、乙方的工作

10.1乙方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乙方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施工、竣工和保修。乙方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甲方。

(2)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乙方不能按甲方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3)乙方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甲方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乙方方可执行。

(4)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5)乙方应允许甲方、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乙方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乙方应提供方便。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甲方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乙方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有关损失。11、总包合同解除

11.1如在乙方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解除分包合同,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乙方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乙方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乙方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50%的补偿。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本工程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乙方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

包企业。

12.3乙方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后2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甲方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24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虽然甲方同意延期开工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开工,总工期不予顺延。

13.2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

14、工程竣工

14.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14.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4.3因甲方负责的甲方供应设备及材料不能按时到达或其他甲方原因,工期是否顺延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质量与安全

15、质量检查与验收

15.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5.3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运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乙方应就分包工程向甲方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甲方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甲方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5.4乙方应允许并配合甲方或工程师进入乙方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或工程师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15.5乙方完成一道施工工序后进入后一道工序之前,必须通知甲方现场项目部及

工程监理进行验收并签证合格后方可进入后一道工序的施工。

16、安全施工

16.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或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6.2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乙方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包括在合同的综合单价。

16.3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本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7、合同价款及调整

17.1分包工程的合同价款在本合同书内约定。

17.2分包工程合同综合单价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

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7.4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乙方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由甲方现场项目部负责工程量的签证,最终工程量确认由甲方预算成本控制部根据施工图和工程量签证单进行竣工结算工程量的双方确认。

20.2乙方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甲方要求且未做整改的,甲方不予计量。

20.3对乙方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和工程量签证。

2l、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如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甲方向乙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在确认实施工程量计量结果后10工作日内,甲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甲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甲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本合同为施工分包合同,分包单位在合同价款内完成全部合同内容非经甲方认可原因造成的价款增加甲方不承担责任,但甲方有权由于分包方未履行合同报价清单、图纸、技术协议要求导致工程安全、质量或工期发生问题而进行的降价与罚款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乙方未完成报价清单中的各项内容进行按比例扣除,除以下原因外,原则不作调整。

1、

2、

3、工程建设规模所引起的投资增加或者减少。因甲方过错造成的费用增加。变更价款的确定原则:如有单价清单责按单价清单执行,如无单价清单但有类似项目按类似项目执行,上述两种情况外按定额组价下调20%执行。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23.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甲方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甲方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乙方原因的,乙方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甲方与发包人签证的竣工验收证书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5、质量保修

25.1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乙方与甲方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保修期如下:

建筑主体结构工程为2年:

建筑屋面防水工程和有防水要求的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建筑物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等安装工程为2年;

建筑物的供热、供冷工程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为2年。

安装工程保修期为2年。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甲方违约:

(1)甲方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工程款支付,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3款提到的甲方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甲方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6.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乙方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乙方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乙方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3.1款提到的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1款提到的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乙方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6.3乙方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乙方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甲方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甲方可从本应支付乙方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甲方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甲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乙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乙方的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索赔。

27.3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乙方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乙方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甲方提出索赔要求。在甲方收到乙方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乙方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甲方应将相应部分转交乙方。乙方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甲方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甲方在35天内未能对乙方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乙方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甲方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乙方协助时,乙方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甲方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乙方积极配合,使得甲方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甲方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乙方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28.1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

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第二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除应由甲方承担的风险外,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29.2甲方应保障乙方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甲方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30、保险

30.1乙方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甲方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乙方办理的保险。

30.2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保险事故发生时,甲方乙方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30.4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甲方乙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31.1如分包合同要求甲方向乙方提供支付担保时,甲方应与乙方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如分包合同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时,乙方应与甲方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乙方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甲方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甲方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32.3由乙方材料设备采购,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资料,并须经甲方确认同意。甲方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乙方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甲方。

34、不可抗力

34.1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乙方施工场地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乙方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如乙方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35.4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5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甲方乙方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甲方乙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并在工程项目质保期结束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方乙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合同份数

37.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一份。

37.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与同本合同的通用条款定义一致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书、补充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双方签证文件。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为中文。

3.2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

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甲方的工作

(1)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组织乙方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

(3)向乙方进行设计图纸交底和技术交底。

5.乙方的工作

乙方应完成下列工作(但不限于):

(1)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3天内提交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进度计划)、环境保护方案,报工程监理和项目部审批。重要的施工项目在施工前必须提交专项施工方案报工程监理和项目部审批。

(2)施工电源:施工用电由乙方自理。

(3)生活用水:乙方自理。

(4)乙方采购进场设备和材料应该及时向甲方报送相关的质量保证资料:如合格证、检验报告、复检报告等,并报送工程监理审批同意后方可用于本工程。(5)甲方采购的设备和材料到达现场后,由乙方和甲方负责货物的清点并移交给

乙方保管,乙方负责装卸和二次搬运、并做好货物防水防潮保护工作。甲方采购的设备和材料因乙方在装卸、二次运输、保管、安装不当等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视损失程度在保修金扣除。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甲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和乙双方就 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到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分包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涉及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及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及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内容详见附件一)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2条分包工程价款与支付 2.1合同价款总额:不含税工程造价:元;税金:元;合计总价款:元;以实际工程量结算(人民币)。 合同总大写:。

注:1、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向甲方提供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包括施工清单的全部。乙方提供的发票必须足额满足抵扣甲方向建设方开具发票抵扣的税款。如乙方提供的发票不足以抵扣,甲方开票所支付的税金,差额部分由乙方承担。乙方确保发票的合法性否则导致的税务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甲方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提供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无义务向乙方付款。 2、与本合同约定的本工程相关的其它各种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规定的各种税金及办理完税证明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项下合同价款(具体详见合同附件二): 分包合同价款为完全费用价格,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甲供材料外)、机械费(甲方提供的机械除外)、小型机具费、风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技术措施费、绿化反季节施工费、成品保护费、夜间施工费、冬雨季施工费、维修费、配件费、整改费、垃圾清理和消纳、施工人员食宿交通和生活水电费、甲供材料的现场二次搬运、所有材料的装卸费、场内倒运费用及看护费用及应支付的保险(不仅限于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等一切费用;合同中无价格约定的甲乙双方重新协商定价。 2.2付款方式: 2.2.1 预付款:按谈判结果填写 2.2.2 中期付款:按谈判结果填写 最终支付时间以建设方支付给劳务发包方支付时间为准。 2.2.3 竣工结算:按谈判结果填写 最终支付时间以建设方支付给劳务发包方支付时间为准。 2.2.4 质保金:按谈判结果填写 最终支付时间以建设方支付给劳务发包方支付时间为准。 2.2.5乙方进场后至施工结束,食宿乙方自理,并严格约束工人文明施工,遵守甲方各项指令,否则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进行处罚。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范本专业版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范本专业版 You have to get the permission of all the signatories to the agreement if you want to change the terms.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承包方(甲方): 住址: 分包方(乙方): 住址: 依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______________工程的分包事项达成一致,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编号: 3、工程地点: 4、工程范围: 5、工程造价: 二、工程期限 1、双方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 2、开工前____天,乙方向甲方发开工通知书。

3、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顺延工期: (1)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 (2)因业主、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 (3)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或其它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三、施工准备 甲方 1、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 2、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____份; 3、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乙方 1、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 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四、物资供应 1、甲方提供大型的施工设备,并缴纳相应的保险。除发甲方供

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合同协议书范本 通用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为大面积建筑屋顶的产权人,乙方为专业从事太阳能光伏发电的企业,双方拟在(自治区)省市的太阳能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上进行合作。为支持自治区新能源建设,经友好协商,特签署以下意向性协议: 一、合作模式 1、甲方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符合太阳能发电要求的部分所属建筑屋顶及相应电气设备用房等场地,协助乙方建设、运营和维护太阳能项目,通过电价折扣的形式获得收益。乙方为太阳能项目的投资方和管理方,负责太阳能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通过出售电力获取收益。 2、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自甲方将场地实际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算。 二、具体合作事宜 1、待乙方完成本项目前期的调查、核准等程序,甲方将按乙方的要求将其屋顶出租予乙方,使用面积暂定为平方米(具体屋顶使用面积待本项目可研、设计方案出台后,按本项目实际占用屋顶面积计算)。 2、甲方向乙方提供用于光伏发电的建筑屋顶的具体位置、范围及周边建筑规划等情况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3、本项目正式发电后,甲方使用其屋顶光伏电站所发出的电,并以当地电网电价的暂定九折向乙方支付电费,最终电价由双方协商决定。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实施本项目预留并提供各项必要条件,使出租屋顶满足项目建设要求。 2、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前述楼房的产权证明和建筑物设计图纸,并取得原设计单位等出具的《建筑物承载复核意见》。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为本项目的投资方、业主,本项目的产权、出售电力所得收益。 2、本项目电站的设计需经有资质的设计院盖章确认,乙方应遵照设计院出具的图纸进行建设施工,未经设计院批准,不得随意变更。 3、乙方保证本项目的建设科学、谨慎,项目建成后,屋面仍具备应有的抗风、抗雪、防水功能,不会对甲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4、乙方拟聘的本项目电站的实施方案,需经甲方认可。 5、双方在对屋面或太阳能电池板安排检修维护时,均应事前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均应给予积极配合。 6、在租赁期内若因乙方工程和运营原因造成的屋顶维修保养问题应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五、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经双方协商确认后且违约方未在三十天内改正者,守约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若因此致守约方受到损害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六、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待甲乙双方报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实施。 3、本项目屋顶电站的运营维护工作待电站建设完成后,甲乙双方另行签署共同运维协议。 4、本协议为意向性协议用于项目申报,待项目成功获批后,双方协商后签订正式合同,如项目申报失败,则本协议自动作废。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甲方(承包方): 乙方(分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价款 2.1工程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____元。 2.2合同价款的计价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结算方式: 3、合同工期 3.1 工程开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总工期为_________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 4.1工程质量标准为:_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必须满足甲方招标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建筑工程验收规范,且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_。

5、指令和决定 5.1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和决定,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5.2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如分包人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承包人驻工地代表 6.1承包人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6.2承包人驻工地代表的职权:按合同约定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履行分包合同约定的职权和义务。 6.3承包人代表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通知分包人, 6.4承包人如需更换驻工地代表,应提前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分包人驻工地代表 7.1分包人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7.2分包人驻工地代表的职权:按分包合同约定和承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计划、工期控制计划、质量标准和承包人指令要求施工,遵守承包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分包合同中规定的其他所有职责和义务。 7.3分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驻工地代表。分包人如有违反,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7.4如分包人驻工地代表违反分包合同规定的各项职责和义务,或承包人认为分包人驻工地代表不称职,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更换驻工地代表。分包人应予执行。 8、承包人工作 8.1提供现场必要的施工条件。 8.2提供图纸资料并进行技术交底,总工期控制计划,审查并批准分包人编制的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作业计划。

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协议书

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协议书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合同编号: 张北县郭村20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C标段 12.5MW光伏系统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甲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 3 月1 日

第一部分合同书 总包单位(全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全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和乙方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分包工程名称:张北郭村二期22MW光伏发电项目C标段12.5MW光伏系统工程 工程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张北县 二、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 1、建筑土建工程 (1)工程承包范围 A、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电站管理区进场道路、电站光伏场区进场道路、电站管理区综合楼、配电室房屋建筑工程、室内外设备基础和电缆沟道、图纸要求区域内的地面及道路硬化、围墙、大门、护坡、室外排水沟、化粪池、冲洗水池、污水收集池等附属工程;箱变基础工程、发电单元光伏支架基础工程、汇流箱、通讯箱及组串式逆变器基础工程、光伏支架及组件安装;管理区及光伏区接地工程施工;标段范围内围栏。投标方负责现场甲供货物卸车及管理、货物场内二次运输、成品保护等工作。含测量施工放线。投标方负责施工机械工具。除说明外,本标段均为由中标单位包工包料(全包)施工。 B、电气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发电单元支架安装、组件安装及光伏电缆串接线、防雷接地安装工程;发电单元汇流箱、通讯箱、箱变、集中式逆变器和组串式逆变器安装及

工程分包合同范本

工程专业分包合同范本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特点,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工程防水工程 分包工程地点:工程承包范围:屋面防水卷材及基层处理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及现场文明施工。分包方式:包单价、包人工、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 二、工期 1.按甲方确定的进度计划要求工期。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制订的进度计划,确保各节点计划的完成。 3. 如由于甲方的原因,工期可以延续(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确认为准,其他人员确认无效),但乙方必须采取积极的赶工措施,确保规定竣工时间的实现。 4. 其他工期延误和顺延约定:出现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判别以当地电台、电视台报导为准。一天以上台风,暴雨;由市政府规定的停止施工的各项条件);工期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可相应顺延。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一次性验收合格。 6.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6.1本合同使用_汉语_语言 6.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本合同文件的适用法律是中国和吉林省,法规,及合同文件规定的部门法律、法规。 7.图纸 7.1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日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一周内。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套数; 1套。 五、双方一般职责 8.甲方代表 姓名: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9.乙方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10.甲方职责

户用光伏发电工程合同(分布式)

×××× 与 ×××× 关于××××户用光伏发电工程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签约日期:

户用光伏发电工程合同 业主方:(以下称甲方) 设计安装单位(EPC总包):中民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光伏发电的相关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了确保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顺利进行,在互利、平等和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合同,双方愿意共同信守。 第一条项目地点及期限 1. 项目地点:。 2. 项目期限:自至止。如因天气原因或出现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无法按期完成施工,则工期顺延。 第二条装机容量和价格 1. 装机容量:根据乙方现场实地勘测情况和甲方需求,确定本项目光伏电站容量为Wp。 2. 本项目光伏电站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本价格为含税价格 第三条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负责对甲方提供的安装现场进行实地勘测,并制定设计和施工方案。 2. 乙方负责甲方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一站式服务(资料申请、安装施工、并网验收等),并有责任告知甲方发电工程正常运行期间的注意事项。 3. 甲方负责提供房屋的产权证明、身份证及电力部门有关户用光伏发电申请所需的相关资料。 4. 甲方如需办理贷款实施本项目,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办理银行贷款相关手续,甲方负责提供银行贷款相关资料及签字事宜。 第四条项目施工及付款方式

甲方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向乙方支付项目施工费用: 1.甲方资金自筹建设方案: 乙方收到合同款的50%作为工程施工费用,着手开始施工,施工完成后等待当地电力管理部门并网验收;验收通过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剩余50%款项;如因天气原因或出现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无法按期完成施工,则工期顺延。 2.甲方自筹资金,分期付款方案: 乙方收到合同款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着手开始施工,施工完成后等待当地电力管理部门并网验收;验收通过后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 第一期支付:(大写),支付日期:。 第二期支付:(大写),支付日期:。 第三期支付:(大写),支付日期:。 3. 乙方协助甲方贷款建设: 乙方收到合同款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乙方协助甲方着手办理相关贷款手续,贷款手续办理完成后开始施工,施工完成后等待当地电力管理部门并网验收;剩余款项支付如下: a.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剩余款项,由银行贷款支付。甲方在乙方的合作银行中办理分期贷款业务,申请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如因甲方被列入银行黑名单等甲方自身原因,导致银行无法予以贷款的,本合同终止。 b. 甲方申请贷款期限为年,每季度支付利息元且到期还本,具体以银行批复为准。 c. 甲方须按照银行所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及时还款,如未及时足额完成还款,相应经济及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d. 甲方提供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产证明□、资产证明□等银行所要求的相关资料。 e. 其他预定事项: 第五条项目质量保证

房建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通用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房建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通用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承包人):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乙方(分包人):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风险提示: 分包合同条款内容应当规范、具体、具备可操作性,否则,如果承包人、分包人的合同水平和法律意识都比较低或差异大时,则订出的合同内容不全,权利义务不均衡,那么这些都在以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埋下伏笔,在订立分包合同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避免某些条款遗漏,或者设计不严谨,造成不必要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建设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面积_______________ 结构_______________ 层数 _______________ 跨度_______________ 4、工程类别:风险提示: 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应当在依据招标文件,分包的工程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30%。各项专业工程分包的总量超过承包人合同工程总量的30%的,或者专业工程分包管理费超过30%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税费除外),这是底线,逾越底线均认定为违法分包。同时,这里也强调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凡再次分包也被认定为违法分包。 另外,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承包人如果存在违法分包的工程,当出现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那么承包人也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分包范围: 6、质量要求:按设计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质量达到优良。 7、工期要求:按业主要求工期:

农村光伏系统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协议范本

农村光伏系统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甲方(总包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分包单位): 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和乙方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合同书 第1条工程名称及地点 分包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 第2条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 1、建筑土建工程 (1)工程承包范围 a、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电站管理区进场道路、电站光伏场区进场道路、 电站管理区综合楼、配电室房屋建筑工程、室内外设备基础和电缆沟道、图纸要求区域内的地面及道路硬化、围墙、大门、护坡、室外排水沟、化粪池、冲洗 水池、污水收集池等附属工程;箱变基础工程、发电单元光伏支架基础工程、汇流

箱、通讯箱及组串式逆变器基础工程、光伏支架及组件安装;管理区及光伏区接地工程施工;标段范围内围栏。投标方负责现场甲供货物卸车及管理、货物场内二次运输、成品保护等工作。含测量施工放线。投标方负责施工机械工具。除说明外,本标段均为由中标单位包工包料(全包)施工。 b、电气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发电单元支架安装、组件安装及光伏电缆串接线、防雷接地安装工程;发电单元汇流箱、通讯箱、箱变、集中式逆变器和组串式逆变器安装及所需的电缆敷设及接线(包括通讯电缆、网线及光纤熔接)、电缆管及桥架安装;甲方只负责设备和电缆供应(除说明外)。中标方负责其他一切辅材及施工工作。 (2)工程承包方式:采用固定总价模式,包含但不限于施工所需的材料、设备及人员均由中标方自行采购及配置(包括施工和安全设施等)。工程量详见工程清单及计价表。 第3条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 (¥_____ 元) 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转账支票。 第4条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______ 年月日开工; 完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______ 年月日完工。 第5条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 分项工程合格率100%;

工程项目分包合同范本

工程项目分包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甲方(全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项目经理部 乙方(全称):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结合工程主合同(甲方所签合同)的要求,就工程分包事宜协商一致,并签定本分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工程量及价格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范围: 1.4 工程项目、工程量、工程价格:见附表《××工程项目、工程量、价格及费用表》。 1.5 合同总价款为: 第二条施工工期及进退场要求 2.1 合同工期:自到 2.2 施工设备及人员进场:见附表 2.3 阶段性工期及单项工程完工时间:按甲方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执行 2.4 退场时间: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的组成及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 3.1 本合同 3.2 中标通知 3.3 投标(或议标)书及附件 3.4 本合同所列附表附件或专用条款 3.5 施工图纸、设计修改通知 3.6 标准、规范及主合同的有关技术文件(列表) 3.7 工程量清单及相应报价表 3.8 甲方审定的施工管理办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等 3.9 …… 第四条施工设备及施工材料 4.1 施工设备 4.1.1 乙方施工设备应报甲方签到,按甲方现场总体要求进行停放管理,不得随意进出指定区域

和乱停乱放。 4.1.2 乙方施工设备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否则执行罚则相关条款。 4.1.3 乙方施工设备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对安全风险较高的设备如:(列表示)由甲方强制乙方购买相应保险。 4.1.4 乙方使用甲方设备除符合上述4.1.2-4.1.4条款要求外按元/台班元/台时……(列明细表或另拟租赁协议)的协商价格和实际用量在支付中抵扣。 4.1.5 …… 4.2 施工材料 4.2.1 乙方所用施工材料,特别是构成主体工程或永久工程的材料要符合甲方ISO-2000版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质量、安全管理的要求,并向甲方报送相应资料(列表示)。 4.2.2 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目的材料,其运输和仓储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仓储地点和最大库存量应符合甲方对乙方分包工程的现场总体管理的要求,并报甲方批准。 4.2.3 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目所需的特殊材料(如火工、燃油、有毒化工、特殊化工和其他施工材料)的运输及仓储安全,由乙方按照国家和部颁规范及相关行业规定自行负责,并接受甲方监督,须持证者进行持证管理。特殊材料仓储地点和仓储量为:燃油库在:,最大库量: 雷管库在:,最大库存量;炸药库在,最大库存量:;…… 4.2.4 乙方从甲方仓库领用的材料,出库后材料管理的责任即由乙方承担,并按4.2.2-4.2.3款的对应要求执行,其价格按:元/T;元/KG;……的协商价格和实际用量及领用规定(另列要求明细表或补充协议)在结算支付中予以抵扣。 4.2.5 …… 第五条现场施工道路、风水电及营房营地 5.1 现场施工道路 5.1.1 甲方按工程主合同要求(另见图表)向乙方无偿提供如图所示的施工道路,该道路的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完工退场时乙方将道路及道路设施恢复为起始状交还给甲方。 5.1.2 乙方自建临时施工道路要事前报甲方批准并符合甲方总体现场要求和技术要求,同时应无偿提供给业主、监理、甲方和其他施工方使用。 5.1.3 …… 5.2 现场施工用风水电 5.2.1 乙方自建自营施工用风、施工用水系统,其压气站(含移动式)、供水站、池(含移动式)和相应管路设施布置要符合甲方现场总体要求并报甲方批准,同时做好日常维护。 5.2.2 甲方设置施工用风、施工用水的主管路端点至距现场作业面米处,该点以上由甲方管理维护,该点以下至工作面的支管路由乙方安装维护并拆除。每月甲方按风元/立方米;水元/T 的协商价格和实际用量(计表)在支付结算中予以抵扣。 5.3 现场施工用电 5.3.1 甲方提供V,KVA的交流电源端口(盘柜)至工作面米处,该点以上部份由甲方负责管理维护,该点以下到工作面由乙方安装维护并拆除。每月甲方按元/KWH的协商价格和实际用量(计表)在结算支付中予以抵扣。 5.3.2 乙方自备电源,其发电站(机)到各工作面的整个设施安装拆除方案要报经甲方批准,并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和承担运行安全责任。 5.4 现场营房及营地 5.4.1 乙方自建营房或营地(包括其它临时设施和场地)要符合甲方现场的总体要求并报经甲方

户用光伏工程合同(贷款模式)-乡村户用光伏

户用光伏工程合同(贷款模式)-乡村户用光伏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签约日期:

户用光伏发电工程合同 设计安装单位(EPC总包):(以下称甲方)业主方:(以下称乙方)根据国家有关光伏发电的相关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了确保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顺利进行,在互利、平等和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合同,双方愿意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供的安装现场进行实地勘测,并制定设计和施工方案及发电容量。 2、甲方负责乙方分布式光伏电站一站式服务(资料申请、安装施工、并网验收等),提醒乙方对其光伏电站的日常注意事项。 3、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银行贷款相关手续和担保事宜。 4、乙方负责提供房屋的产权证明、身份证及电力部门有关户用光伏发电申请所需的相关资料。 5、乙方负责提供银行贷款相关资料及签字事宜; 6、乙方银行贷款未还清之前,屋顶光伏电站的产权归甲方所有。 第二条项目施工及并网发电 甲方收到全部款项后着手开始施工,施工完成后等待当地电力管理部门并网验收;如因天气等原因或出现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现场无法施工的,则施工工期顺延。 第三条项目质量保证

甲方所使用的光伏产品符合光伏元器件应符合国际A类标准、国家《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组件和逆变器)等标准,光伏组件使用寿命不小于25年,且年平均衰减率不高于0.7%;光伏发电及相关配套产品的质量,达到供电管理部门要求。如光伏组件等设备在保质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甲方全权负责。 第四条装机容量和价格 1、装机容量:根据甲方现场实地勘测情况和乙方需求,确定本项目光伏电站容量Wp。 2、本项目光伏电站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 1、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由银行贷款支付。乙方在甲方的合作银行中办理分期贷款业务,申请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元)。如因乙方列入银行黑名单等自身原因,导致银行无法予以贷款的,本合同终止。 2、乙方申请贷款期限为年,每季度支付利息元且到期还本,具体以银行批复为准。 3、乙方须按照银行所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及时还款,如未及时足额完成还款,相应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提供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产证明□、资产证明□等银行所要求的相关资料。 5、其他预定事项:

建筑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发包方) 专业分包人:(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方与承包方就专业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作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方式: 工程分承包范围: 2工期 2.1本项目施工工期以发包方总体施工计划为依据,并以月、周计划安排的分段工期进 行约定。 2.2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总 日历工作天数为:天,实际按照项目部工期总体安排。 2.3承包方拟为本工程提供_ _名作业人员。

3专业报酬 3.1 本工程的专业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专业报酬(含人工、材料、辅材、机械、运输、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等全部工作内容以及管理费、税金等),按照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施工工艺,彩钢板双面为0.5厚,聚苯容重为25Kg/m3,搭接式施工,具体质量及要求按照项目部的要求。 □(2)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固定单价(含人工费、材料费、机具、机械、试验费、现场经费、临时设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工伤保险、根据工艺要求的技术措施费用等),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3.2采用第()种方式计价的,业报酬一次性包死,建筑面积平方米。 专业报酬共计:¥:元(人民币) 大写: 3.3 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3.3.1 单价元/平方米; 工程量平方米,合计元; 3.3.2 单价元/平方米; 工程量平方米,合计元; 3.3.3 单价元/平方米; 工程量平方米,合计元; 3.3.4以上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时按实际发生工程量办理结算 3.3.5专业报酬共计:¥:元(人民币) 大写: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包合同

公司 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总发包方: 总承包方: 合同签署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署地点:

公司 MW屋顶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总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政策,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公司 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勘测、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安装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并网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和设备质量保证期限的服务过程的总承包,经发包人和总承包人充分协商一致,以综合单价¥元/Wp,总价¥总价¥元(人民币大写:壹仟玖佰贰拾万元整)的价格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合同总价以双方确认的实际施工的装机容量为准,总价=装机容量×综合单价)。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本项目的乙方是由负责在厂房屋顶上安装分布式光伏系统,包含项目备案、电力批复、工程勘测、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安装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并网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和设备质量保证期限的服务过程等有关事项。

.光伏电站装机面积:公司厂屋顶总面积约为㎡,实际使用面积根据光伏装机容量确定。 .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 MWp(具体装机容量以系统设计施工图容量为准) .乙方承包范围: 根据发包方提供的相关手续、资料及相应参数,对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工程深化设计;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完成该项目的申报备案、并网接入等必要项目手续。 提供本工程建设所需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改造等工程建设,包含多晶硅太阳电池组件的采购及安装、多晶硅太阳电池组件及支架(含基础)的安装、光伏逆变器的采购及安装、汇流箱(根据系统设计确定)、配电箱(柜)的改造、采购并安装、电缆安装、各小区块内的避雷、接地等; 乙方须负责保证本项目中厂房荷载符合铺设光伏组件的承重要求;负责停车场棚和发电设施的整体施工,并对此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负责本工程的调试,试运行,和协助各相关单位完成项目的并网验收,取得并网验收的各项文件,确保项目正式商业化运营; 光伏并网发电系统运营管理人员培训及光伏电站的移交。 二、承包方式 本合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施工安全、确保通过竣工验收及售后服务。 三、合同及施工期限 .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开始,合同各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时合同终止。(工程质保期为项目竣工验收后壹年) .项目工期:项目工期为60日历天(含前期备案、后期并网时间,其中首次并网时间必须保证2017年10月30号之前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四、工程质量:合格,并达到甲方要求验收通过。 项目验收标准:北京鉴衡认证中心认证技术规范CGC/:2009《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工程验收基本要求》等,达到甲方要求验收通过并通过当地电力公司的并网验收,系统正常投入运行。甲乙双方确定以下列方式对功能性完工进行验收:

工程分包协议书(工程施工)

工程分包协议书 甲方:河南水电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施工的的需要,甲方将 K0+000-K4+000段工程交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方式: 三、工程单价: 四、质量要求:按设计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质量达到优良。 五、工期要求:按业主要求工期年月日完工。 六、安全要求:乙方对施工安全负责,在施工中严格按施工安全生产规范进行,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安全四项指标为零。 七、结算方式:工程竣工验收三十日内,乙方提交结算材料,甲方予以审核结算。 八、付款方式:甲方按业主工程施工计量认证后的拨款额 %支付乙方工程款,工程完工后支付乙方工程款为业主拨付额的 %,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业主拨款额结算。 九、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协调施工环境、业主及监理关系。 2、负责技术、协助整理施工技术资料。

3、严格履行项目部各项管理工作。 4、对工程质量、工期、各项费用严格控制,按设计合同要求合理安排、组织、检查。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业主设计及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服从业主、监理及甲方管理。 2、施工过程中及时按规定上报报验、验收等施工资料和中间计量、月财务报表等,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保证工程质量,如因乙方施工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4、保证工程按时完成。 5、乙方自行解决施工所需机械设备、施工人员、技术人员及垫付资金等。 6、施工中严格按施工安全生产规范进行,服从上级安全部门及甲方管理,对安全负全部责任。 7、向甲方缴纳元施工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如无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材料费和人工费的拖欠等事项发生,甲方即予以退还。如有上述等事项发生,甲方有权予以扣除作对应支付;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不能满足扣除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除。 十、合同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没按设计规范要求施工,监理下发整改通知达三次的; 2、延期十天没有进场施工,或拖延工期达施工进度计划同期期

户用光伏电站合作协议

光伏电站合作协议 NO: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市区村发电站(以下简称乙方) 为推广清洁低碳能源的开发利用,促进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基础上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项目 10KW光伏发电站。 二、运行模式 甲方负责项目建设及项目建成后经营管理,乙方提供光伏发电站建设场地并享有电费折扣优惠,甲乙双方依约承受权利和义务。 三、项目资金构成 本光伏发电站总造价为(大写)元(不含经营活动中需要的维护费、服务费、配套项目费等其他费用)。本项目资金由构成为:甲方向银行申请贷款(大写)元。 四、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10年,自该电站开始正常发电之日起计算。该光伏电站所有权归甲方,合作期限内该光伏电站经营权归甲方;合作期满后,甲方将该电站所有权赠予乙方,乙方享有该电站经营权,双方再行合作则另行协议:合作期内因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确定之义务致本项目不能正常发电或运营,该不能正常发电或运营的累计日为本协议合作期满后的顺延期。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A、按本协议约定取得利益;B、负责主持项目实施中的设计、建设、维修、服务、运营、财务运作及内部管理;C、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其他权利。 2、甲方义务:A、承担本项目的亏盈风险;B、向乙方提供有偿供电服务,甲方光伏电站发出的电能优先向乙方供应,乙方享有电费折扣优惠(相比舟山市阶梯电价优惠0.1元/千瓦时);C、10年合作期满后,甲方将该电站所有权赠予乙方;D、建立数据管理中心,实时动态监控光伏电站系统运行状态,引入互联网+的新模式,通过APP模式随时动态向乙方公开信息。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A、甲方光伏电站发出的电能优先向乙方供应,乙方享有电费折扣优惠(相比舟山市阶梯电价优惠0.1元/千瓦时);B、10年合作期满后,甲方将该电站所有权赠予乙方;C、不承担本项目亏损;D、不承担偿还贷款的责任;E、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其他权利。 2、乙方义务:A、按本协议的约定提供发电站建设所需最佳地址;B、最大限度地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范本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甲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和乙双方就 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到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分包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围: 1.4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涉及本合同承包围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及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及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容详见附件一)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围的全部工作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2条分包工程价款与支付 2.1合同价款总额:不含税工程造价:元;税金:元;合计总价款:元;以实际工程量结算(人民币)。 合同总大写:。 注:1、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向甲方提供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包括施工清单的全部。乙方提供的发票必须足额满足抵扣甲方向建设方开具发票抵扣的税款。如乙方提供的发票不足以抵扣,甲方开票所支付的税金,差额部分由乙方承担。乙方确保发票的合法性否则导致的税务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甲方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提供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无义务向乙方付款。 2、与本合同约定的本工程相关的其它各种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规定的各种税金及办理完税证明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项下合同价款(具体详见合同附件二): 分包合同价款为完全费用价格,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甲供材料外)、机械费(甲方提供的机械除外)、小型机具费、风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技术措施费、绿化反季节施工费、成品保护费、夜间施工费、冬雨季施工费、维修费、配件费、整改费、垃圾清理和消纳、施工人员食宿交通和生活水电费、甲供材料的现场二次搬运、所有材料的装卸费、场倒运费用及看护费用及应支付的保险(不仅限于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等一切费用;合同中无价格约定的甲乙双方重新协商定价。 2.2付款方式: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承包合同

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 总包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年月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建设工程施工对象及内容: 1.1 工程名称:闽清县坂东镇文定小学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2 工程地点:闽清县坂东镇文定村 2. 工程计价方式: 2.1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确定。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见附件一暂定总价:(小写:Y 元;大写:)施工范围:以现场项目经理出具的施工范围平面图为准。(见附件一:工程量清单)。工程结算价:工程结算价二甲方确认(甲方施工技术员、项目经理、预算员三方共同确认)的工程量* 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 (- )设计变更部分费用。 2.2 价格调整除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作调整外,不会因施工过程中人工、材料价格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变动做任何调整: 2.2.1 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修改和施工现场签证。 2.2.2 甲方代表签证的工程量的增减。 2.3 乙方同意现场签证按甲方的签证制度执行,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2.4 上述情况发生后,由乙方编制调整预(结)算书送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审核,甲方有权委托

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计,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减。 2.5 除2.2 款规定情况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由于乙方自行核算导致的漏项由乙方自行承担。 2.6 工程竣工结算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中锁定的综合单价及审核后确认的工程量计算总价进行结算。综合单价所包含的范围’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工程量清单中有标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样本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建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 程中 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承包方式: 1.5承包范围: 具体描述工程区域范围 1.6结算标准: 1.7材料价格: 按工程所在地同期造价信息价和市场价格调差。 2工程期限 2.1工程开工日期为一年一月一日,竣工日期为一年一月一日,合同工期总日 历天数为_ 天。如遇特殊原因无法完工的,双方协商顺延工期。 2.2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开工日期 _日之前,向甲方施工现场负责 人提出 延期开 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在 一日内答复乙方。甲方施 工现场负责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 竣工日期 不予顺延。由于不能按期开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以书面形式通 知乙 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 2.3暂停施工。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 出要求 后一小 合同编号: 地点:

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成工程,实施甲方 施工现场负责人处理意见合格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小时内未予答复,乙 方可自行复工。 2.4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241变更。 241.1甲方提出的变更:业主对工程提出设计变更时,应将变更方案送交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由甲方或监理单位向乙方发出变更申请通知。乙方应根据变更图纸落实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若变更涉及设计规模和设计标准的改变,则应事先与乙方协商。 2.4.1.2乙方提出的变更:乙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应征得监理单位的同意并经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但乙方为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方便、免于自身干扰等原因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41.3设计造成变更:在施工中若出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地质条件与设计出入较大或其他严重不合理设计情况时,报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修改,监理审核,甲方批准后乙方按修改后的图纸组织施工。 241.4乙方应在设计变更事由发生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提出变更申请,逾期未提出变更申请的,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任何费用、工期的增加或延长;甲方将在乙方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后个工作日内给与答复。因变更引起合同价格的减少,甲方 有权根据设计变更的资料扣减相应的费用,变更以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书的内容为准。 2.4.1.5除非甲方发出指令中止相关工作,乙方在双方协商是否属于变更、及/ 或与此有关的变更具体金额的审查和协商期间,不得停止或不履行任何工作,即使甲方和乙方未就上述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乙方仍须按照甲方相关指令的要求完成工作,不得推迟。2.4.2不可抗力。 2.4.3合同中约定或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 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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