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教师对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的成因与危害性

浅议教师对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的成因与危害性
浅议教师对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的成因与危害性

浅议教师对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的成因与危害性

摘要:我国《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早已明确宣布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非法,但是,由于受封建教育思想、严重的教师心理健康问题、教师缺乏新鲜的教育思想、传统“应试教育”思想和传统评价方式等因素的影响,在部分家长眼里,体罚是教师出于对孩子的爱和关怀,在部分教师眼里,体罚和变相体罚是自己从事教育教学的法宝利器,致使体罚和变相体罚的现象层出不穷,既摧残学生的身心,又影响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家长的关系,还破坏正常的教学活动,酿成了严重的危害性。

(层出不穷:接连不断的出现。摧残:使(身体、精神等)蒙受严重损失。)关键词:教师体罚学生成因与危害性分析

我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也明文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中小学教师行为“十不准”第二条规定“不准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然而,由于长期受封建思想、严重的教师心理健康问题、教师缺乏新鲜的教育思想、传统“应试教育”观念和传统评价方式等因素的影响,在部分家长眼里,体罚是教师出于对孩子的爱和关怀,是对自己和孩子的一种负责任行为,在部分教师眼里,体罚和变相体罚是自己树立教师形象、树立“师道尊严”、改善教学效益和促进学生进步的法宝利器。于是乎,体罚与变相体罚如“野草”一般“烧不尽”,总是在“春风”之中“吹又生”,且有“一浪高过一浪”的势头,既摧残学生的身心,又影响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家长的关系,还破坏正常的教学活动。其成因和危害性,很值得探究和思考。

一、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成因

(一)、封建教育思想源远流长、根深蒂固。在漫长的封建社会,形成了一整套严格的封建等级制度,并成了所谓的“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道德,子女被看成父母的私有财产,几乎拥有生杀予夺的大权,更不用说体罚了。在学校内部,教师一方面获得了父母所“授予”的权力――“师徒如父子”,另一方面获得了社会的普遍认可和支持,“严师出高徒”、“严是爱,松是害”、“不打不成器”、“棍棒底下出英雄”。于是,教师拥有了教育和体罚学生的权力,拥有了教育和体罚学生的舆论支持,所以,当学生的言行出现“越轨”时,体罚自然“随之而来”。还有,在中国早期的学校里,弟子的行为是受到严格控制的,在《弟子职》里,就有关于这方面的出色描述,其中,体罚便是教师控制学生行为的手段之一。我国古代教育著作《礼记·学记》中说:“夏楚二物,收其威也”,这“夏”“楚”二物就是古代用以体罚学生的树条。正是这些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深深影响着众多家长和众多教师,致使他们无视国家的法律,无视社会的道德,无视孩子的权利,无视自己的义务,把体罚当作合法的教育方式,甚至变本加厉。

(越轨:(行为)超出规章制度所允许的范围。三纲五常:封建礼教所提倡的人与人之间的道德标准。三纲指父为子纲、君为臣纲、夫为妻纲。五常传说不一,通常指仁、义、礼、智、信。生杀予夺:指反动统治者掌握生死、赏罚的大权。“夏楚二物,收其威也。”:夏楚两物(教鞭)是用来警惕鞭策学生,收到整肃威仪的效果;变本加厉:变得比原来更加严重。)

(二)、严重的教师心理健康问题导致体罚。如同常见病“感冒”一样,心理健康问题几乎人人都会遇到,教师也不例外。由于受生活空间紧缩、生活节奏加快、社会竞争激烈、教学任务重、工作超负荷和教育对象多变等因素的影响,大多数教师精神负担加重,身心疾病增加。“辽宁省1999年的一项检测结果表明:有51.23%的教师存在心理健康方面的问题”[1]“1995年,高峰、袁军对上海市97所3055名小学老师进行量表(SCL-90)。调查发现小学老师有相当普遍的心理健康问题。”[2]有资料显示,目前教学一线教师中有半数以上教师存在心理问题。面对过多的心理健康问题,一些心理素质不强、心理健康值不高的教师茫然不知所措,既不会调节,又不会控制,更不会合理释放,致使心理健康问题愈积愈深,愈积愈大,使他们常常处于情绪低落、心境不佳的状态。在教学中,一旦个别学

生的言行与自己的要求不相一致时,他们就会借题发挥,恣意发泄,把自己压抑紧张的情绪转移到学生这个弱势群体上,把学生当作发泄的对象,把体罚和变相体罚当作发泄的方式。客观地说,这时的学生,已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物”,一个供教师发泄情绪的物。

(借题发挥:借谈论另一个题目来表示自己真正的意思。恣意:任意、任性。发泄:尽量发出(情欲或不满情绪)。)

(三)、教师缺乏新鲜的教育思想。在生活当中,往往有这样一些教师,他们把自己看得很高很大,自以为很了不起,对继续教育敷衍了事,对校本培训带理不理,不及时更新头脑中的教育思想,不及时转变教学行为和方式,久而久之,不但思想变得陈旧落后,而且行为也变得陈旧落后。他们在教学中,不以学生为中心,不尊重学生的权利和个性,仍然偏爱那些强势智能、顺从听话的学生,课堂上给予他们“特殊关照”,课后给他们单独“开小灶”,对那些学习上存在困难的学生,却缺乏正确对待的态度,不分析原因,不探究对策,不因人施教,经常冷眉冷对,不屑一顾,或是歧视,或是剥夺其接受教育的机会,或是动不动就辱骂和体罚。这些长期生活在体罚和变相体罚阴影下的学困生,自尊心经常被伤害,权利经常被侵犯,天长日久,有的丧失了学习的信心和生活的勇气,有的甚至把自己封闭起来,学习越来越跟不上,成绩越来越低,导致教师越来越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的次数也越来越多,程度越来越重,从而造成体罚和变相体罚的恶性循环。

(敷衍了事:做事不负责或待人不恳切,只做只做表面上的应付。久而久之:经过了相当长的时间。恶性循环:若干事互为因果,循环不已,越来越坏。)

(四)、教师缺乏合理的管理方式和充分的责任心。为了显示自己在管理和教学上的公正合理,部分教师给学生规定了类似这样的体罚细则:一道作业题完不成,用竹板打两下手心,课堂上不注意听讲,罚面壁十分钟,成绩低于60分,罚抄试卷五遍……。在大多数学生眼里,这些体罚和变相体罚的程度已经够严厉的了,可在某些学生的心里,情愿去挨打,也不愿意做一道作业题,情愿去面壁,也不愿意认真听讲,情愿抄试卷,也不愿意努力学习、提高成绩。他们通常的想

法是:手心的疼痛、面壁的枯燥、抄试卷的无味远比做作业、听讲、学习更轻松容易。这些学生也似乎发现了教师的“良苦用心”和“真正目的”,只要自己愿意接受或是已经接受了老师规定的“处理办法”,就完全可以免除相应的学习任务。所以,他们反而乐意去接受体罚和变相体罚,而不去做本该自己去做好的事情――学习。这种现象,表面公正合理,实质上是教师对学生的不负责任而产生的,他们本想以体罚督促学生学习,没想到,事与愿违,学生竟然以接受体罚而逃避学习。作为教师,却很少研究学生的心理,很少从根本上找原因,只认为是体罚和变相体罚过轻,于是不断加重体罚的强度,而学生也越罚越皮,越罚抵触情绪越强烈,抵触行为越极端。

(皮:由于受申斥或责罚次数过多而感觉“无所谓”。)

(五)、学校缺乏完善的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近几年,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关怀和支持下,素质教育得到了大力推广和全面深化。但是,仍有一些学校,打着素质教育的旗,走着应试教育的路,把对教师的评价重点仍放在学生的考试成绩上。只要成绩考得高,只要名次排列在前,什么教师素质,什么教育教学行为,在校领导看来,在社区群众看来,那肯定没得说,――要不然人家怎么会教出这样好的成绩呢?反之,考试成绩如果一塌胡涂,名次又排在倒数的位置上,教师的素质和教育教学行为就绝对马马虎虎、稀松平常,要不怎么说“强将手下无弱兵”呢。再说,好的成绩和名次可以帮助教师树立良好的形象,赢得社区群众的口碑,换取同行的尊敬,得到上级部门或学校的表彰,有时还能为以后的升迁奠定一些基础。学生成绩好的教师就是好教师,好教师才能教出好学生,好成绩,已经逐渐成为学校和服务社区里的一种潜规则。目前,学校实行的是教师聘任制,教师的压力不断加大,危机感不断加剧,作为教师,在这种环境下,最好的选择就是拚命地、挖空心思地提高学生的考试成绩,“黑猫,白猫,逮住老鼠就是好猫”。这样就苦了那些学习成绩不理想的学生,他们动辄受到教师的体罚和变相体罚,尊重学生和关爱学生在这些教师的头脑中已荡然无存。

(口碑:比喻群众口头上的称颂(称颂的文字有很多是刻在碑上的。)一塌胡涂:乱到不可收拾;糟到不可收拾。)

(六)、 “师道尊严”思想的作祟。受“师道尊严”思想的影响,有的教师认为,自己代表的就是神圣,就是绝对的权威,自己做的学生就必须照着做,自己说的学生就必须听。他们觉得,当学生的就应该有当学生的样子:上课专心听讲,下课按时完成作业,考试考出好成绩。当有的学生与教师的要求不相吻合时,这些教师就觉着学生在伤害自己的自尊心,在触犯自己神圣的形象,给自己“不给面子”,有意为难自己,让自己下不了台,因此就采取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做法,试图通过这种方式伤害伤害学生的面子,为难为难学生,在伤害和为难中找回自己丢失了的尊严,树立破坏了的形象。

(作祟:迷信的人指鬼神跟人为难,比喻坏人或坏的思想意识捣乱,妨碍事情顺利进行。 师道尊严:本指老师受到尊敬,他所传授的道理、知识、技能才能得到尊重。后多指为师之道尊贵、庄严。【出处】《礼记·学记》:“凡学之道,严师为难。师严然后道尊,道尊然后民知敬学。”)

二、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危害性

(一)、摧残学生身心,给学生的身心健康、和谐发展带来消极的负面影响。小学生正处在身体、心理发育的时期,身体各器官都比较脆弱,即使是手、屁股这些我们通常认为软肉组织较多的部位,也会因体罚而致伤。在小学教育中,也曾发现过这样的事情:“2000年11月20日,辽宁省沈阳市第22中学的初一学生金岩在向老师询问自己的月考分数时,竟惹得教师火冒三丈,当着全班同学连扇该学生4个耳光,将其鼻口打得流血。河南省汝阳县一小学生张某因上课精力不够集中,被老师随手掷来的小竹棍刺中左眼球,经鉴定为七级伤残。辽宁省昌图县学生梁某因为作业字迹稍为潦草,右尺桡骨远端被老师打成骨折。东北一小学9岁女生因为老师体罚,导致左耳神经性耳聋、癫diān 痫xián

和双下肢瘫痪;山西省永济市某中学初二年级学生赵超死在自己班主任的拳头下……” [3]其实,体罚和变相体罚不仅仅摧残着学生幼嫩的身体,更摧残着学生幼嫩的心灵,使学生丧失生活的信心、学习的勇气,形成冷漠孤僻、敌视、说谎和心理封闭等畸变心理。“许多研究发现,常受体罚的青少年容易养成反社会人格特质,或变本加厉地由行为偏差逐渐转为职业罪犯;受暴力长大的青少年自我意识低、常以酗x ù酒、药物为伍,

或表现出重度忧郁、自杀。”[4]

(和谐:配合得适当和匀称。酗酒:没有节制地喝酒;喝酒后撒酒疯。)

(二)、影响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家长的关系。要教育好学生,就必须与家长建立良好的关系,因为家长的支持是教师顺利开展工作的保证,而有的教师,却因为体罚学生而引起与家长之间的麻烦。虽然有些家长常对教师这样说:“我家的孩子要是不听话,做教师的就尽管打。”或者“我家这孩子,天生就是‘砸着吃的’,不打是根本管不住的。”但是,如果教师真的因为体罚而把学生致伤致残了,家长的话语就完全变了,――“做教师的怎能随便打孩子呢,还有没有法制观念?”,“把学生打成这个样子,还算是教师吗?”,“教师的心是咋长的,竟然拿孩子不当回事”。是呀,哪个当父母的不心疼自己的孩子呢?哪个当父母心甘情愿地看着孩子被打伤打残呢?当他们不能接受这一切时,往往借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保护孩子,结果使教师惹上不必要的麻烦。我身边就发生过这样一个例子,XX小学的一位女教师在对一名上课没有注意听讲的学生体罚时,用木棍敲打他的头部,结果造成这名学生头部轻微受伤,结果这位家长在得知具体的情况后,向校领导和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并提出强烈的要求。在经过教育主管部门艰难的调解之后,该教师向学生家长当面郑重道歉,支付近千元的医疗费和精神补偿费,并在学校作了严肃的自我检讨。不但在自身发展的道路上设置了障碍,还在在社区群众中间留下了极恶劣的印象。

(三)、破坏正常的教学活动。教学活动是一个师生互动和沟通的过程,而体罚和变相体罚给这个原本活跃轻松的过程蒙上了浓重的色彩,罩上了灰暗的阴影。课堂上,学生因担心遭受无端的体罚和变相体罚,有问题不敢举手,有见解不敢发表,有个性不敢表现,默默地接受着教师的一点一滴,一言一行。课堂外,学生对教师更是远而避之,至于跟教师谈心聊天,游戏活动,则连想都不敢去想。师生间的沟通没了,互动没了,师生间的感情淡化了,距离拉远了,教师与学生被体罚和变相体罚完全隔离在两个不同的世界,彼此难以走近,难以沟通。

(沟通:使双方能通连。)

总之,体罚和变相体罚的形成与蔓延,是有着深刻原因和严重危害性的。每一个教育孩子的人,不管是教师,还是家长,都有必要、都有责任探究其成因和危害性,从而寻找出从根本上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现象产生的对策,真正地做到文明教育,做孩子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杜绝:彻底制止;消灭(坏事)。蔓延:形容像蔓草一样不断向周围扩展。)

注释:

[1]、[2] 张行涛郭东岐主编《新世纪(修订本)教师素养》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3年10月第2版第148-149页

[3] https://www.360docs.net/doc/8712952975.html,/ 《教师体罚学生的做法屡禁不止,体现了教育的无能?》

[4] http:// https://www.360docs.net/doc/8712952975.html, 冷雨夜《体罚学生,不该被禁止,而是要规范》

参考文献:

张行涛郭东岐主编《新世纪(修订本)教师素养》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3年10月第2版

王景英主编《教育评价》 2004年5月第1版

关于教师体罚学生心得体会之欧阳家百创编

关于教师体罚学生学习心得体会 欧阳家百(2021.03.07) 2014年3月17号,学习了新英才中英文学校体育教师体罚学生事件后,让我恍然大悟,同时也对我敲醒了警钟,回顾自己平时在教学过程中的方法与举动,也存在着或轻或重的问题。现将体会总结如下。 一、教师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在我们的教学生涯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的学生,再加上学校,家长等方面在教学上给我们带来的压力,很多时候都对自己学生抱着恨铁不成钢的态度,往往都是在心情急躁、激动的情况下范下了体罚学生的错误。所以教师要有过硬的心理素质和良好的性格去面对他们。要用爱心和耐心去感化学生。而不是用简单、粗暴的方式去教育学生。比如在课堂上,一个学生不认真听课做小动作,教师批评后学生竟然顶嘴,教师生气得本能地一巴掌打过去……教师往往在事后为自己如此打了学生感到后悔沮丧,大都会自我谴责:“我怎么这么不理智啊?”因为这种体罚不是教师有意为之,是被自己过激的情绪所控制的,所以教师很容易失手对学生造成较大的伤害。因打了学生而后悔,过后又难以克制自己,反反复复。要想真正克服这种体罚,教师就要在培养良好的性格和心理素质上进行不懈的努力。 二、注重师德、关爱学生。

作为一名教育者,要时时为自己的学生考虑。要考虑到学生的心理发展,考虑自己的行为能否起到教育孩子的作用。要明白学生才是课堂的主体,教师只是学生学习生涯的主导者和服务者,所以不能因为学生犯了错或一点小调皮而打击学生。要真正做到用爱心对待学生,用诚心对待家长。一个学生可能是几个家庭的希望,所以我们一定要重视,关注他的健康成长。 三、学习新的教育方法和理念。 有少部分教师因为崇尚“学生不打不成器”、“学生不打不怕你”的观点,一旦有学生出现“问题”,尤其是所谓的“屡教不改”时,就会采用“武力”,使学生尝到肉体上的疼痛,从而服从、屈服、害怕教师。比如有学生由于偷懒总是不按时完成作业,教师就会打他手心,打得他眼泪直掉,保证下次不敢了,而其他有此苗头的学生看了心惊肉跳……不过,此时的学生大都不是敬畏教师,而是害怕其手中的“戒尺”,一把戒尺只是在表面上简单地掩盖了学生“问题”的存在,实际上还可能加重了“问题”。一旦学生对教师的“武力”有了耐受力,产生了“免疫力”,那么其所谓的“震慑”也就形同虚设,教师也会顿时变得无计可施、无可奈何了。 总之,教育是一门艺术,教育就是爱,有爱才有教育,爱是教育的灵魂。简单粗暴的体罚,那不是教育;我们要不断的严格要求自己,提升自己的教育艺术性,远离体罚,从我做起。 雷庚 2014年3月28日

对教师体罚学生的看法

对教师体罚学生的看法 前日又在某个论谈中看到,体罚学生是教师一种责任心的体现,我想对此讲讲自己的看法。 首先,体罚会对学生造成生理伤害。中小学生正处在身体发育时期,很容易受到伤害,而伤害一旦产生,便容易给学生造成终生的影响。在中小学教育中,这样的事情绝非杜撰:狂怒的老师一巴掌抡向学生,于是学生再也听不到了大自然美好的声音和父母亲切的呼唤;暴怒的老师拧起学生的耳朵,试图将他拉出教室,用力之下,他手里捏的只是学生娇嫩的耳垂;一顿拳脚过后学生再也抬不起手臂……所有这些,难道还不够我们惊心吗?教育者为社会培养的是全面发展的人,而不是废人!其次,体罚压抑了学生的聪明才智。学生畏于教师的体罚,只得囿于教师规定的框框之中,学生的智慧难以萌发出来,学生的聪明才智不敢发挥,久而久之,学生自甘于平庸听话,我们的教育便很难培养出具有创新意识的人才。伟大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说得好:“你的教鞭下有瓦特,你的冷眼里有牛顿,你的讥笑中有爱迪生”。瓦特、牛顿、爱迪生们如整天处于教鞭的威慑之下,他们的聪明才智怎样去发挥?又怎能发挥? 再次,体罚严重伤害了学生自尊心。自尊心和自信心受到伤害,往往是学生走下坡路的开始。有些学生经常受到粗暴的训斥、体罚,自尊心、自信心丧失,自暴自弃,变成了破罐子破摔的“老油条”。一首“挨打歌”说得好:“首次挨打战兢兢,两次挨打

哭不停,十次挨打眉头紧,百次挨打骨头硬,千次挨打功夫到,不疼不痒不吭声”。过度体罚的结果,只能使孩子消极适应环境,产生逆反心理,结果事与愿违。有些学生遭体罚后觉得无脸见人,干脆不再到校学习,有的甚至为此逃学离家,以至在一些不良外因的引诱下走上犯罪道路,有的甚至过早地为自己年轻的生命划上了句号。 最后,体罚影响学生个性的健康发展,形成冷漠孤僻、敌视和心理闭锁等畸形变态心理。经常受到打骂的学生,平时谨小慎微,提心吊胆,唯恐被教师体罚。长此以往,就会形成自卑胆孝撒谎的性格。 这正如马卡连柯所说:“打骂和过分的严厉只能让儿童说谎,变成怯懦的人,同时养成儿童的残忍性。”从教师方面看:体罚不仅降低了教师的威信,而且当教师实施体罚之时,正好表明了他的失助与无能。一个教师,简单地以体罚管教学生,是把教育过程、教育手段简单化,它往往铸成一种错误的行为模式,其消极影响是难以消除的。库宁等人的研究表明,使用体罚大大降低了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从师生关系看:体罚造成了师生间的隔阂,扩大了师生间的感情距离,不但很难形成向师性,反而造成学生对老师的反感和对抗情绪,不利于施教。有的学生就说:“老师当众体罚我,是出我洋相,是看我不顺眼,叫我丢人。”学生当面不敢说,背后则不服。这样,实现教育目的也就落空了。体罚使学生精神压抑,负担沉重,严重影响了教育教学效果。有些学生受到体罚,感到非常委屈、恐惧,教师讲什么一句也听不进去,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效率和成绩。体罚还影响着教师与家长、

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制度

文武实验学校学师德师风建设 ---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有偿家教或有偿补课、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教师违法犯罪管理制度 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营造一个稳定详和的教学秩序;为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教职员工依法施教意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杜绝有偿家教和有偿补课现象,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师法》、《教育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体罚和变相体罚: (一)体罚与变相体罚的认定 1. 教师与学生有身体的接触,或借助其它物体接触到学生身体,或因物体发生变化而没有接触到学生身体。 2.罚学生长时间站立,罚做作业、罚抄、罚跑、罚劳动,该上课停学生的课,该休息不让学生休息,该吃饭不让吃饭等。 3.不分时间、地点、场合、学生承受能力,对学生进行不当批评,甚至呵斥、挖苦等. 4.唆使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以上行为。 (二)体罚的分类: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视其情节分为较轻、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种情况。

情节较轻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了伤害,有人举报,但学生本人或家长未到学校反映,经调查属实的。 情节较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身心受到明显的伤害,导致学生家长到学校吵闹,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情节严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导致学生或学生家长到教务处、教育局或其他部门上告,造成严重后果及较坏的社会影响。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身心受到特别严重的伤害,并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构成了违法犯罪,影响极其恶劣。 (三)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事实调查清楚之后,按下列规定处理: 1、情节较轻的,在本人年终考核中扣分;在学校教师例会上检讨。 2、情节较重的,由学校给予处分,并上报中心学校在全团通报批评;由本人在学校例会上检讨,年终考核中评定为基本合格。 3、情节严重的,由学校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所需费用全部由本人承担,由学校给予处分通报,学校例会公开检讨,年终考核中评为不合格或不予考核。

关于对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治理方案

万州区中心小学 关于对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治理方案 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营造一个稳定详和的教学秩序;为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教职员工依法施教意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体罚的危害 体罚是不民主、不科学、有害的惩戒儿童的方法,是以损伤人体,侮辱人格为手段的处罚方法。将体罚与变相体罚作为一种教育手段,是教育者教育水平、教育方法极其单一、低下、粗暴的表现,也是教育者的失败,更是非法行为。1986年我国颁布的《义务教育法》以法律形式规定禁止体罚学生。因为这种教育手段不仅违背了教育规律,有损教育与教师的形象,而且严重伤害了学生的身心。教师体罚学生,实际上是在为学生提供简单、粗野的攻击性榜样,教学生以蛮横霸道的方式处理与同伴的关系,这将影响学生的良好品质的形成,给学生的成长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因此,必须加强师德建设,制定措施,提高教师的修养,杜绝一切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出现,在社会上树立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 二.体罚与变相体罚的认定 1、教师与学生有身体的接触,或借助其它物体接触到学生身体,或因物体发生变化而没有接触到学生身体。

2、罚学生长时间站立,罚做作业、罚抄、罚跑、罚劳动,该上课停学生的课,该休息不让学生休息,该吃饭不让吃饭等。 3、不分时间、地点、场合、学生承受能力,对学生进行不当批评,甚至呵斥、挖苦等. 4、唆使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以上行为。 三、体罚的分类: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视其情节分为较轻、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种情况。 情节较轻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了伤害,有人举报,但学生本人或家长未到学校反映,经调查属实的。情节较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身心受到明显的伤害,导致学生家长到学校吵闹,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情节严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严重伤害,造成严重后果及较坏的社会影响。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身心受到特别严重的伤害,并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构成了违法犯罪,影响极其恶劣。 第四条: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事实调查清楚之后,按下列规定处理: 1、情节较轻的,诫勉谈话,在行政会上通报批评。 2、情节较重的,由学校给予处分,并在全校通报批评;由本人在学校大会上检讨。 3、情节严重的,由学校上报区教委、镇政府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大会公开检讨,最后按区教委文件处理。

教师体罚学生案例心得体会

学习《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案例》 心得体会 今天我听到了广西某所大学教师体罚学生的案例。晚上集合了,由于有个别学生迟到,辅导员体罚学生当众做蹲下起立200个,严重者500个,在这大半夜的时间,居然高校有这样没素质的辅导员??就算是孩子迟到了,可以教育啊,假如你的孩子也被老师体罚?你怎么看?听到我心都凉了半截。我体会到了,我们的教师为什么对学生“恨之入骨” ?大多数后果严重恶劣的体罚件。主要原因和老师的素质有密切关系。不少老师由于多种压力和原因,存在着一定的心理问题。他们对学生的态度往往都很严厉,极易导致和学生之间的矛盾,一旦发现有学生不听自己的话,平时积聚在内心的压力和火气就会一股脑儿迸发出来,很容易做出难以控制的不理智行为。 社会观念也是导致体罚盛行的重要原因之一。体罚现象在中国尤其是中国农村广泛存在,一方面反映教师素质不高,另一方面也是传统的中国教育思想“严师出高徒” 的惯性体现。此外,升学考试指挥捧高悬在教师头顶的现象,也导致了教师体罚学生行为层出不穷。很多农村家长认为:老师打人本来无可厚非,只是不要打得太重了。就连一些学生也觉得老师打学生理所当然,认为“老师打你,还不是为你好?”

另外,对于法律观念的淡漠,也是体罚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有律师认为:对于体罚学生的做法,中国目前还缺乏法律方面的规定和制裁。因此会导致体罚现象反复出现。在法律发达的国家,无论是教师还是家长或者其他成人,稍微对孩子进行打骂,立刻就会有警察或有关部门来干涉和依法处置。而在中国,普通的体罚行为够不上违法,更够不上犯罪。人们一般认为,老师并不是故意伤害,大多数体罚也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正是因为缺乏对于能否体罚学生,国内国外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泰国采取禁止体罚的法律,可家长却难以接受,认为有些情况下给孩子几记耳光是非常必要的。英国政府明白家长的苦心,同意家长可以用手打孩子屁股。那么老师呢?在学生扰乱课堂纪律老师劝说无效的情况下,老师怎么办?真正的严师不是“罚” 师。真正的热爱教育、热爱学生的好老师,不会体罚学生,而是会采取更为有效的方式去帮助学生。心理学家早己用实验证明,对学生的肯定远比“必要的体罚” 有用得多。对学生的错误采取消极或负强化也比直接的惩罚更容易使学生接受和 理解。另外,教师不能总以为只是学生有错,而自己绝对正确。很多错误的发生都不只是单方面的。 另外,在尊重人格的原则上进行适当的处罚对学生是很必要的。成人犯错要受到社会舆论、刑法等处罚,对于孩子犯错也应当受到一定的处罚,让他知道犯错所要承担的后

如何看待“教师体罚学生”现象

如何看待“教师体罚学生”现象 在写这篇文章之前我首先查了一下体罚的定义:体罚是指通过对人身体的责罚,特别是造成疼痛,来进行惩罚或教育的行为。 我对“体罚”不完全赞同也不完全反对,以我的角度来看,体罚属于一种对于学生的惩罚作用,适当的惩罚教育是应该和必须的,因为孩子在成长期间会有很多问题和毛病,不是说说就能改的!现在好多的教育专家也在反思以前的说法,把所有的对学生的惩罚都说成体罚,是不是一刀切呢? 刚接触学生那会,因为自己刚刚才从学生生涯结束变成教师,我打着理解学生的信念来开展自己的教师事业,可接触久了发现并不是我想象的现象。现在的学生因为接触网络或是其他的东西多了,思想变得并不是单纯的孩子思想,学到的好的不好的也比以前我们学生时代的多得多了,初中就变成“老油条”式的。对于老师的苦口婆心,表面接受,承认错误的态度很好,结果一出办公室门又变成了另一个人。他们知道,义务教育不能开除学生,所以他们总是大错不犯,小错不断且没有改过的想法。我听有一个学生在被老师不得已打了巴掌后竟闹着说要去医院照CT。为什么会有这种现象?因为他们知道他们是被法律保护的,老师不可以体罚学生。

教不严,师之惰。养不教,父之过。我想,适当的体罚,一可以起到警戒作用,也是他理解成人社会惩罚的前提——体罚,在此成为一种面对无知者的有效警戒。但是,既是有伤害性的行为,自然得有个度的要求,还有个动机要求——警戒。在小孩子逐渐长大,逐渐具有理解是非好夕的能力时,说服性的教育和感化性的教育是方向和最终手段,而体罚作为适当的辅助手段而应逐步取消。 在我的教育理念中:教育学生并不只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教会其做人。态度决定一切。当然,事先得让他们分清楚什么是应该做的,而什么是不应该做的。如果他们做了他们自己都觉得不应该做的事,做错了,自然要得到相应的惩罚,这也是到成人阶段的一个必经的阶段。 当然,我反对的体罚,并不仅仅是一种警戒,往往附带了许多施罚者的愤恨与恼怒,体罚的动机不纯,而且缺乏感化性的说教——在受罚者感觉中,蔑视与不受尊重、施愤与残害的成分很重!当然,惩戒作用是有的,毕竟起因于受罚者行为引起施罚者判断其为错误。这在教师中是相当普遍的,一种纯管教性的体罚,在惩戒同时往往严重的伤害了学生人格尊严,也伤害了教师自身的心性。 打人有可能会把下一代引向暴力方向,作为老师和家长,应该明白打人不是唯一能够教育好孩子的办法,而且有可能弊大于利,他们应该了解他们的学生和他们的孩子,从他们的性格入手,

关于教师体罚学生的案例分析

关于教师体罚学生的案例分析 其实,对学生实施体罚更是与国家法律相违背。其中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即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学生”,而这项法律的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也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此外,我国教师法第八条第五款也规定“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同时在第三十七条第二三项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等情节严重的行为,将给予行政处分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即便如此,一些教师仍然我行我素,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实在与其漠视法律相关,应该说,体罚教育有百害而无一利,它是一种极端愚昧、变态的非正常行为。因此,当务之急是尽快强化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法制意识,切不可做出让人遗憾终生的事! 因为,体罚存在着极大的不科学性和危害性。从学生方面看: 首先,体罚会对学生造成生理伤害。中小学生正处在身体发育时期,很容易受到伤害,而伤害一旦产生,便容易给学生造成终生的影响。在中小学教育中,这样的事情绝非杜撰:狂怒的老师一巴掌抡向学生,于是学生再也听不到了大自然美好的声音和父母亲切的呼唤;暴怒的老师拧起学生的耳朵,试图将他拉出教室,用力之下,他手里捏的只是学生娇嫩的耳垂;因为学生的调皮,教师拂袖而去……所有这些,难道还不够我们惊心吗?教育者为社会培养的是全面发展的人,而不是废人!

其次,体罚压抑了学生的聪明才智。学生畏于教师的体罚,只得囿于教师规定的框框之中,学生的智慧难以萌发出来,学生的聪明才智不敢发挥,久而久之,学生自甘于平庸听话,我们的教育便很难培养出具有创新意识的人才。伟大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说得好:“你的教鞭下有瓦特,你的冷眼里有牛顿,你的讥笑中有爱迪生”。瓦特、牛顿、爱迪生们如整天处于教鞭的威慑之下,他们的聪明才智怎样去发挥?又怎能发挥? 再次,体罚严重伤害了学生自尊心。自尊心和自信心受到伤害,往往是学生走下坡路的开始。有些学生经常受到粗暴的训斥、体罚,自尊心、自信心丧失,自暴自弃,变成了破罐子破摔的“老油条”。过度体罚的结果,只能使孩子消极适应环境,产生逆反心理,结果事与愿违。有些学生遭体罚后觉得无脸见人,干脆不再到校学习,有的甚至为此逃学离家,以至在一些不良外因的引诱下走上犯罪道路,有的甚至过早地为自己年轻的生命划上了句号。 最后,体罚影响学生个性的健康发展,形成冷漠孤僻、敌视和心理闭锁等畸形变态心理。经常受到打骂的学生,平时谨小慎微,提心吊胆,唯恐被教师体罚。长此以往,就会形成自卑胆孝撒谎的性格。这正如马卡连柯所说:“打骂和过分的严厉只能让儿童说谎,变成怯懦的人,同时养成儿童的残忍性。”从教师方面看:体罚不仅降低了教师的威信,而且当教师实施体罚之时,正好表明了他的失助与无能。一个教师,简单地以体罚管教学生,是把教育过程、教育手段简单化,它往往铸成一种错误的行为模式,其消极影响是难以消除的。库宁等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师德教育活动

时集中学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开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师德教育活动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全体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施教,认真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 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让全体教师更进一步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禁止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基本前提,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素养的基本规范,是教师依法执教的基本要求。各校要充分认识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重要性,将防范和杜绝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纳入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引导教师加强学习,进一步掌握教育发展和学生成长的规律,采取正确的途径、恰当的方法,坚持正面教育,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加强学校管理,严格依法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我校进一步加强对教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增强教师的法律意识,严格依法规范教职工从教行为。 (一)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引导教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坚定正确的育人方向。加强师德培训,将师德教育列为中小学教职工政治学习和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围绕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

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活动,加强对优秀教师事迹的宣传和学习,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和激励作用。 (二)增强教师法制意识。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使用讽刺性、污辱性、恐吓性、训斥性的语言教育学生。教师要做学生思想道德的引领者和健康成长的保护者。 (三)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水平。我们一贯关心教师的工作、生活和发展,注意减轻教师的心理压力,帮助教师调整心态,使教师能保持轻松、稳定的心理状态,以旺盛的精力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此外好教育教师要善于自我调节情绪,以平和心态从事教育事业。 我校建立健全了管理长效机制,建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并进行巡查和学生座谈,及时发现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不规范从教行为,及时处理损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违规违纪行为,使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形成常态、取得实效。 通过严格的管理和教育,我校教师没有一例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我们会进一步进行教育和管理,保证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快乐学习,用实际行动诠释我校的教育理念:阳光教育,快乐成长!

学习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心得体会

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 处理办法》心得体会 对于从教多年的我,近一段时间,本人根据教育局与学校有关文件精神,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法,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以下是我的心得体会:第一、无规矩不成方圆,有规范就得严格执行 关于《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我觉得无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制度教师道德及教学就不能提升。教师被誉为“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教师是学生的启蒙人、开拓者。然而特别是教师收礼、有偿补课甚至教师性侵学生等现象严重损害了教师整体形象,玷污了原本洁净的师生关系。各种学生都有不同的心态,面对学生的过失,教师应予以教育,不应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面对不同的学生应有不同的教育方法,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应是和谐可亲的。 从社会期望来看,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其社会责任要远重于其他职业。世界各国都对教师的职业行为都提出更高的伦理道德要求,设定师德红线也是许多重视教育的国家采取的必要措施。 第二、教师应该以德为本,身正为范 教学质量的提高,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影响力的大小,而教师的影响力主要由品格因素、才能因素、知识因素和情感因素组成。身教重于言教,因为教师职业的示范性极其重要,所以要求自己必须时时、处处用模范的言行去影响学生、教育学生。

作为教师的我们,面对的是一群活泼天真的孩子,我们对待孩子时要怀着一颗真诚的爱心,要把学生当着自己的孩子一样去关心、呵护。热爱学生是教师的天职和美德,教师应当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的学生,绝不能厚此薄彼。尤其是对于有缺点或犯了错误的学生,一定要和风细雨,要多一点耐心,多一点细心,多一点责任心,多一点信心,多一点爱心……遇事一定要冷静,保持平常心。作为教师,要满腔热忱地帮助学生,树立尊重学生人格尊严的法制观念,不歧视学生,更不允许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三、教师严谨治学,以德施教 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让学生体会到教师的爱就更加困难。据报载:去年的全国劳模、北师大林崇德教授认为,“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因为教师对学生的爱,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只讲付出不求回报、无私的、没有血缘关系的爱,是一种严慈相济的爱。这种爱是极其神圣纯真的。这种圣洁的爱是教师培桃育李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真情友谊,就会“亲其师、敬其师”,从而“信其道”,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教书育人就实现了其根本功能。 作为教师必须要严谨治学,以德施教,把为人师表、塑造心灵、传承知识当成人生最大的追求,发自内心地关爱每个学生的成长,用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在教书育人上取得新成绩。

如何看待教师体罚学生

如何看待教师体罚学生 教师体罚学生这一问题应分别从教师和学生这两方面来分析。 一、教师方面。 法律责任的关系使许多教师在管教学生的时候感到无所适从。一方面,,现在有些教师由于担心自己被戴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帽子,对学生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从而削弱了对学生的管理和教育,影响了教育质量,因此有人主张教师应该拥有惩戒权,甚至认为体罚也是教师管教学生的必要手段;一方面,由于现在有些教师体罚学生的情况相当严重,如扇耳光,脚踢,辱骂等等,严重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加上我国现行法律明文规定禁止教师体罚学生,因此有人主张应该禁止老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甚至认为惩戒也是不好的教育方式。 尽管如此教师体罚学生的现象仍是存在的。 一般研究认为的教师体罚学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一些:1、不少老师由于各种压力和原因,存在着一定的心理问题,他们对学生的态度往往都很严厉,极易导致和学生之间的矛盾,一旦发现有学生不听自己的话,平时积聚在内心的压力和火气就会一股脑儿迸发出来,很容易做出难以控制的不理智行为。2、“严师出高徒”或者认为“老师打你,还不是为你好?”的老观念在起作用。3、法律观念的淡漠。其实随便打学生是违反有关法律的。4、一些学校领导把那些体罚学生的老师视为“责任心强”,是因为学校片面追求成绩而忽略了老师的德育责任。有的学校还对教学上有突出表现的老师网开一面,就是他们出现了体罚学生的行为也给予谅解。5、封建教育意识、权威意识、名利意识和杀一儆百意识等思想。 二、学生方面 现在,一些青少年自制能力差、思想不成熟,会犯很多错误,教师只能对其进行说服教育,有时收效甚微。久而久之,学生对教师的批评、教育满不在乎,不良习惯逐渐养成,违纪、违规现象严重,甚至走向违法。有的学生竟直对教师:“你能把我怎么样,你动我一下我就告你!”更有甚者竟然出现了学生打老师的现象。有些教师苦不堪言,出于好心,却因体罚学生受到处分,有些还被新闻媒体暴了光。所以一些教师只能做出违背良知的事情:对学生的错误一说了之,不敢“深”管。 因此,教师对学生实施惩戒时一定要使学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性和危害性。如果由于学生年幼,经验不足,心理水平低下,认知能力缺失等原因,意识不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教师应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循循善诱,引导学生分析,反省自己的错误,从而心悦诚服地改正错误。如果教师只是采取简单的惩戒措施,就容易引起学生的逆反情绪,达不到教师期待的教育效果。

教师体罚学生之后引起的风波

教师体罚学生之后引起的风波 【事故经过】 某校是一所普通中学,近几年通过治理、整顿,学校教学秩序井然,教学质量逐年提高。 一天,初中二年级3班第三节是张老师的地理课,上课刚开始王某同学把书打开,脸藏在书后。这时张老师叫王某放下书本,注意听讲,但王某像没有听见似的,仍用书本挡着脸。张老师把王某叫到面前,见他嘴里嚼着饼干,张老师叫他把饼干吐出,但王某没听仍吃着。张老师火冒三丈,大声训斥后,仍觉得不解渴,用手打了王某几个嘴巴,王某不服,课后张老师把王某叫到办公室进行训斥,王某仍觉得委屈不服,这时张老师又打了王某几个嘴巴,当天家长找到校领导,问老师为什么要打孩子,要求领导处理张老师,校领导耐心的做家长工作,并向家长赔礼道歉,还派一名主任同家长一起给孩子看伤,校领导又几次到学生家看望。 最后此事得到家长的谅解,但就领导怎样处理张老师却发生了不同的意见。学校意见:张老师要全部赔偿学生的医疗费;向全校做检查;半年不能评先进教师和文明职工等处分,如果张老师对自己问题认识上不去,那么给予行政处分。但一部分教师认为:学校领导是小题大做,叫张老师下不了台,这样偏袒学生,老师的尊严没了,什么思想教育不是万能的,虽然体罚重了一些,但是应该理解的。违纪就惩罚,学校跟张老师说一说就算了,何必兴师动众等等,争论风波还在进行着。后来校领导进行了正确的引导,对全体教职工进行了有关法规的学习,使全体教师的法制观念增强了,认识提高了,还是按着学校的意见对张老师进行了处理,争论的风波也平息下来了。 【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起由于学生上课不遵守纪律,老师对学生进行体罚而引起的学生被打事件。张老师应对其不当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理由如下: 一、体罚学生侵犯了学生的健康权身体权。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以保持其身体机能安全为内容的权利。健康包括肉体组织和生理及心理机能三方面,无论对哪一方面的侵害都构成对自然人健康的侵害。所谓身体权,是指以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器官的完整性为内容的权利。健康权和身体权是每一个人都拥有的基本权利。我国《民法通则》第98条明确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发育的关键阶段,保护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具有尤为重要的意义。我国不少法律都规定,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的义务包括“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对于不听话,学习不上进的,教师应当耐心教育、帮助,而绝不能粗暴的采用打骂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健康权、身体权属于公民基本权利之一,我国法律规定,对侵犯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或者其他民事责任。 二、体罚学生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人格尊严受我国宪法的保护,《宪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式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同时,我国《民法通则》也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体罚学生也是侵犯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我国有关教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都有专门规定禁止体罚学生的具体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16条规定,禁止体罚学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学校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在本案中,学生王某上课吃东西,教师张某让他把东西吐出来,王某不听,这时张某就应对其进行耐心的说服和教育,晓知以理,动之以情,表现出一个文明教师的风范。可是张某没有这样做,而是打了王某几个嘴巴。课后把王某叫到办公

师德师风心得体会三篇

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心得体会 本人根据教育局与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我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以下是我的一点心得: (一)以德为本,身正为范 作为教师的我们,面对的是一群活泼天真的孩子,我们对待孩子时要怀着一颗真诚的爱心,要把学生当着自己的孩子一样去关心、庇护。酷爱学生是教师的天职和美德,教师应当等量齐观地对待所有的学生,绝不能厚此薄彼。特别是对有缺点或犯了错误的学生,一定要和风细雨,要多一点耐心,多一点仔细,多一点责任心,多一点信心,多一点爱心……遇事一定要冷静,保持平常心。作为教师,要满腔热情地帮助学生,建立尊重学生人格尊严的法制观念,不轻视学生,更不答应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教学质量的进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影响力的大小,而教师的影响力主要由品格因素、才能因素、知识因素和情感因素组成。身教重于言教,由于教师职业的示范性极其重要,所以要求自己必须时时、处处用模范的言行去影响学生、教育学生。 (二)严谨治学,以德施教 酷爱学生实在不是一件轻易做到的事,让学生体会到教师的爱就更加困难。北师大林崇德教授以为,“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酷爱他人的孩子是神圣!”由于教师对学生的爱,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只讲付出不求回报、无私的、没有血缘关系的爱,是一种严慈相济的

爱。这类爱是极其神圣纯真的。这类圣洁的爱是教师培桃育李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类真情友谊,就会“亲其师、敬其师”,从而“信其道”,也正是在这个进程中,教书育人就实现了其根本功能。 教师从事的是一种特殊的事业,要请教师对待事业要具有一颗高度敬业的责任心。对待事业要有责任心,对待他人和自己的生命时更要有责任心。如酒驾的违法行为,就是要我们不要忽视他人和自己的生命。 总之,通过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使我深深地知道遵守并落实职业道德是一位合格教师的重要素质。要加强师德修养,重视小节,增强规范意识,建立全面育人正确理念,果断不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再向学生家长倾销任何课辅材料,不做与教师职业身份不符合合的事情,果断不出现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脚踏实地地做人,脚踏实地地教书育人。 学习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通过本次学习,我更加明确了自己所肩负的重任,熟悉到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制度教师道德及教学就不能提升。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时刻为自己敲响师德的警钟,时刻提示自己一下几点: 一、教师是学生的启蒙人、开辟者。然而各种学生都有不同的心态,面对学生的过失,教师应予以教育,不应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面对不同的学生应有不同的教育方法,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应是***可亲的。

对教师体罚学生的思考

对教师体罚学生的思考 摘要:近年来,体罚一直是一个很敏感的话题。教师体罚学生无疑是一种不科 学,不理智,不人道的行为,给学生带来了身心上的伤害,但是爱玩常常是小朋友的天性,以至于无视学校、课堂纪律,任性贪玩,对教育毫无敬畏之心,甚至把老师的宽容视为软弱可欺,在难以管理的情况下,教师一般采取体罚来责罚学生,痛了自然也就听话了,痛了自然也就认真了。 关键词:体罚挨打教育 一、问题的提出 今年五月至六月中旬,由于学校需要,我提前在达州的一所小学进行了一个半月的实习,在实习中我发现,有的学生因为在做作业时错了一些 较为简单的题,站在自己的座位上抬手等着一个一个的挨打,被挨几下也 是由老师的心情而定;有个别学生没有写作业,被叫到讲台上脱掉裤子当 众打屁股,明明很疼,却不敢哭出声音来;更甚至于有的学生因此而逃了 两天学,当被爸爸带到办公室解释了原因之后,爸爸当着所有老师的面打 骂孩子并对老师说对不起,我能看到,当时那个学生的手臂上被打得青一 块紫一块的…… 二、看到这些情况,我们会很自然的想到一个敏感的话题——“体 罚”。 体罚,是教师对学生肉体实施惩罚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殴打、罚站、下蹲、打撕嘴巴等行为。变相体罚,是指采取其它间接手段,对学 生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劳动惩罚、抄过量作业、脸上写字、讽刺挖苦、谩骂、烈日下暴晒等行为。 生活中,很多小学生一般都是家里的小霸王、小公主,打不得、骂不得、碰不得,不然就会哭闹不停,搞得家里鸡犬不宁。而他们在学校里做 错了题,挨了打,却不哭不闹,即使很疼,也不敢发出一点声音或也只是 小声的抽泣,我曾私下里问一个学生:“疼吗?”他们便会很坚强的回答:“不疼。”可我拿起他的手一看,仅仅被打了一下,青得发肿,等又过了 两节课,还能看得到被打得地方的红肿。被打得这么厉害,是真的不疼吗? 老师的力道,打在我们的手上,都会有火辣辣的感觉,更何况是小朋友呢?他们有怎么可能不会觉得疼呢?只是不敢罢了,因为他们越是哭闹,老师便会打得越加厉害,或许尽量不要哭闹,几下便就会过去。 三、体罚的危害 首先,体罚会对学生造成生理伤害。中小学生正处在身体发育时期,很容易受到伤害,而伤害一旦产生,便容易给学生造成终生的影响。在小 学教育中,这样的事情绝非杜撰:狂怒的老师一巴掌抡向学生,于是学生 再也听不到了大自然美好的声音和父母亲切的呼唤;暴怒的老师拧起学生 的耳朵,试图将他拉出教室,用力之下,他手里捏的只是学生娇嫩的耳

体罚学生案例

一名教师体罚学生的案例分析 丹阳市华南实校一名教师体罚学生 镇江新闻网讯日前,丹阳市华南实验学校的一名老师体罚学生,对学生身心造成了一定伤害。 10月2日,网友“深情泡泡”在丹阳翼网论坛发帖称:2010年9月30日,我的孩子在中午自习课时,因一个小问题和同桌小声讨论,被班主任老师赶出教室,孩子觉得不服气,与老师僵持不愿意出去。班主任老师走上来拉住孩子的衣领,抬起脚对着孩子的下身就踹。踹完把孩子拉进教室还觉得不解气,对着孩子前脑门又是一拳…… 昨天下午,记者与这名学生家长取得了联系。她告诉记者,学校已经对此事提出处理意见,但家长与校方还在沟通中。面对记者的采访,丹阳市华南实验学校汤老师承认对学生进行了体罚,同时对自己的过激行为表示后悔。汤老师说,当时心里比较急躁,在对学生推拉过程中,“下意识地踢了一脚”,然后又用“握着的手朝学生额头上顶了一把”。过后,他自己觉得行为过激,当面向学生赔礼说:“今天老师真的做得不好,对不起!”事后,他还带着家人两次登门向学生及其家长道歉,并愿意作出相应的赔偿。汤老师表示,希望得到学生本人、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原谅,并愿意接受学校的任何处分。 校长张锁荣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张锁荣介绍说,当天,校领导得知此事后,在第一时间展开了调查和处理工作,严肃批评了汤老师的错误行为,并及时与家长联系,会同家长一起先后将学生郭某带到丹阳市人民医院和省人民医院做CT、B超、泌尿、心理等检查,诊断结

果为大腿上部内侧青紫,无其他问题。校领导和汤老师事后多次登门慰问、道歉和沟通。 张锁荣说,校长室开会研究并作出如下决定:当事教师停课反思,向家长及学生赔礼道歉,和家长协商,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写出检查书,并在教师会上公开检讨。学校根据事实情况,提出给予当事教师党纪处分的建议,并报上级组织审批;根据学校有关管理规定,扣除当事教师绩效考核津贴。同时,学校向学生、家长、社会表示歉意,并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对教师教育行为的教育、引导和管理。 对华南学校体罚学生事件的分析其实,对学生实施体罚更是与国家法律相违背。其中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即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学生”,而这项法律的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也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此外,我国教师法第八条第五款也规定“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同时在第三十七条第二三项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等情节严重的行为,将给予行政处分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即便如此,一些教师仍然我行我素,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实在与其漠视法律相关,应该说,体罚教育有百害而无一利,它是一种极端愚昧、变态的非正常行为。因此,当务之急是尽快强化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法制意识,切不可做出让人遗憾终生的事!因为,体罚存在着极大的不科学性和危害性。从学生方面看:9首先,体罚会对学生造成生理伤害。中小学生正处在身体发育时期,很容易受到伤害,而伤害一旦产生,便容易给学生

禁止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责任书

豫添小学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责任书 2011-11-22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振兴中华的重任将来要落在他们的肩上。学校承担着教书育人的重任,是学生获取知识健康成长的地方,作为教师是实施教育行为的主体,教师的教育方法直接影响着学生行为意识和价值观,因此教师应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正确的教育手段开展各项工作。 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已纳入法律条文,成为教育的禁区,尽管学校三令五申,但仍有少数教师因思想认识不够,教学过程中还存在如:殴打(揪耳朵、脚踢、打手心、打屁股、打嘴巴)、罚站、下蹲、罚跪、超过身体极限的运动、刮脸、打撕嘴巴等体罚行为。采取其它间接手段,对学生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劳动惩罚、抄过量作业、脸上写字、讽刺挖苦、谩骂、烈日下暴晒、当众脱裤子等变相体罚行为。给学校教育带来了极坏的影响。 根据教师法第八章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以到地方政府去起诉他。 鉴于以上原因,我校与全体教职员工签订该责任书。如下: 一、认真贯彻实施党的教育方针,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三、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教师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歧视学生,不得有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四、加强师德建设,对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依据有关规定解聘相应的教师职务。 五、教师要强化个人的法制意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教师不仅应当教育学生遵纪守法,自己尤其要学法、懂法,成为学生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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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 明城二小陈金凤 今天学习了,从心里感到一阵阵后怕,不断告诫自己:千万牢记不能体罚学生,批评学生的时候一定要冷静,不冲动,更不能动手。 作为一名老师,在教学工作中,经常会碰到一些学习成绩差的学生或不听话、不按要求做事的学生,无名之火就会升上来,在严格要求学生的时候因方法不当而采取了一些简单粗暴的体罚。有一次,班上学生刘阳的作业只做了一小题还有很多没做就交了,在我心目中这个学生还不错,不是特差的,当时我改作业时就很生气,心想,这个学生不能不管,一定要严格要求。在教室里我找到这个学生,问他为什么没做完就交了,他不吭声,这时我更生气了,看来不教训他是不行了,一气之下,拧了他的耳朵,当时只是想教育学生不再偷懒,要按时完成作业。通过学习、反思,我现在明白这种教育手段不仅违背了教育规律,有损教育与教师的形象,而且严重伤害了学生的身心,是一种严重的体罚学生现象。 体罚学生这个词,离我们教师越来越遥远,但是这种现象并没有消失。体罚造成的悲剧历历在目,我们要从中吸取教训,不要让悲剧重演。体罚学生给学生带来的是身体和心理的双重伤害;给教师带来的心灵的创伤或内疚;给家长带来的是愤怒或责备或伤心等。真正的严师不是"罚"师,真正热爱教育、热爱学生的好老师,不会体罚学生,而是会采取更为有效的方式去帮助学生。 我认为当学生犯错误时,教师不应该太过于冲动,应控制情绪,冷静下来,心平气和地和学生面对面的交谈,找出问题的真正原因所在,现处理。千万不要在发怒的时候去不分青红皂白的体罚学生。那样会伤害他们幼小的心灵。就算他们真的犯了错,也要注意惩罚的方式和方法。 总之,要真情善待学生,热爱学生,尊重他们,犯错是人生的必修课,成长的重要途径。多与他们沟通,去引导他们认识错误,形成正确的人生观。篇二:教师体罚学生案例心得体会 学习《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案例》 心得体会 今天我看到了教师体罚学生的案例。我体会到了,我们的教师为什么对学生"恨之入骨" ?大多数后果严重恶劣的体罚件。主要原因和老师的素质有密切关系。不少老师由于多种压力和原因,存在着一定的心理问题。他们对学生的态度往往都很严厉,极易导致和学生之间的矛盾,一旦发现有学生不听自己的话,平时积聚在内心的压力和火气就会一股脑儿迸发出来,很容易做出难以控制的不理智行为。社会观念也是导致体罚盛行的重要原因之一。体罚现象在中国尤其是中国农村广泛存在,一方面反映教师素质不高,另一方面也是传统的中国教育思想"严师出高徒" 的惯性体现。此外,升学考试指挥捧高悬在教师头顶的现象,也导致了教师体罚学生行为层出不穷。很多农村家长认为:老师打人本来无可厚非,只是不要打得太重了。就连一些学生也觉得老师打学生理所当然,认为"老师打你,还不是为你好?" 另外,对于法律观念的淡漠,也是体罚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有律师认为:对于体罚学生的做法,中国目前还缺乏法律方面的规定和制裁。因此会导致体罚现象反复出现。在法律发达的国家,无论是教师还是家长或者其他成人,稍微对孩子进行打骂,立刻就会有警察或有关部门来干涉和依法处置。而在中国,普通的体罚行为够不上违法,更够不 上犯罪。人们一般认为,老师并不是故意伤害,大多数体罚也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正是因为缺乏对于能否体罚学生,国内国外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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