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出口单证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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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出口单证知识

外贸出口单证知识

外贸单证(foreign trade documents)是指在外贸业务中所使用的各种单据和证书.

A.汇票

国际贸易中,主要使用的是跟单汇票,作为出口方要求付款的凭证。制作汇票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出票条款。信用证名下的汇票,应填写出票条款。包括:开证行名称,信用证号码和开证日期。

汇票金额。托收项下汇票金额应与发票一致。若采用部分托收、部分信用证方式结算,则两张汇票金额各按规定填写,两者之和等于发票金额。信用证项下的汇票,若信用证没有规定,则应与发票金额一致。若信用证规定汇票金额为发票的百分之几,则按规定填写。这一做法,通常用于以含佣价向中间商报价,发票按含佣价制作,开证行在付款时代扣佣金的情况。

付款人名称。托收方式的汇票,付款人为买方。信用证方式下,以信用证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为付款人。若信用证未加说明,则以开证行为付款人。

收款人名称。汇票的收款人应是银行。信用证方式下,收款人通常为议付行;托收方式下,收款人可以是托收行,均作成指示式抬头。托收中也可将出口方写成收款人(已收汇票),然后由收款人作委托收款背书给托收行。

B.商业发票

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是出口商开立的发货价目清单,是装运货物的总说明。发票全面反映了合同内容。

发票的主要作用是供进口商凭以收货、支付货款和进出口商记账、报关纳税的凭据。在不用汇票的情况下(如付款信用证、即期付款交单),发票代替汇票作为付款的依据。

发票没有统一的格式,其内容应符合合同规定,在以信用证方式结算时,还应与信用证的规定严格相符。发票是全套货运单据的中心,其它单据均参照发票内容缮制,因而制作不仅要求正确无误,还应排列规范,整洁美观。

制作内容及注意事项如下:

出口商名称。发票顶端必须有出口商名称、地址、电传、传真和电话号码,其中出口商名称发票名称。在出口商名称下,应注明“发票”(Cormercial Invoice或Invoice)字样。

发票抬头人。通常为国外进口商。在信用证方式时,除非另有规定,应为开证申请人。

发票号码,合同号码,信用证号码及开票日期。发票号码由出口商自行按顺序编制。合同号码和信用证号码应与信用证所列的一致,如信用证无此要求,亦应列明。开票日期不应与运单日期相距太远,但必须在信用证交单期和有效期之内。

装运地和目的地。应与信用证所列一致,目的地应明确具体,若有重名,应写明国别。

运输标志(嗟头)。凡来证有指定嗟头的,按来证制作。如无规定,由托运人自行制定。以集装箱方式装运,可以集装箱号和封印号码取代。运输单据和保险单上的嗟头,应与发票一致。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数量和件数。关于货物的描述应符合合同要求,还必须和信用证所用文字完全一致。如用列明重量,应列明总的毛重和净重。

单价和总值。单价和总值必须准确计算,与数量之间不可有矛盾,应列明价格条件(贸易术语),总值不可超过信用证金额的超值发票,银行可以接受,也有权拒收。

附加证明。大致有以下几种:(l)加注费用清单:运费、保险费和FOB价;(2)注明特定号码,如进口许可证号、布鲁塞尔税则号;(3)注明原料来源地的证明文句。

出单人名称。发票由出口商出具,在信用证方式下,必须是受益人。“UCP 500”规定,商业发票可以只标明出单人名称而不加签署。如需签字,来证中应明确规定,如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C.运输单据

运输单据因不同贸易方式而异。有海运提单、海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收据及多式联运单据等。

我国外贸运输方式以海运为主。这里着重介绍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的缮制及注意事项。

托运人(Shipper)。一般即为出口商,也即信用证的受益人,如果开证申请人为了贸易上的需要,在信用证内规定作成第三者提单也可照办,例如请货运代理做托运人。

收货人(consignee)。该栏又称提单抬头。应严格按信用证规定制作。如以托收方式结算。则一般做成指示式抬头。即写成“To order”或“To the order of x x X”字样。不可做成以买方为抬头的记名提单或以买方为指示人的提单以免过早转移物权。

通知人(NotifyParty)。这是货物到达目的港时船方发送到货通知的对象,通常为进口方或其代理人。但无论如何,应按信用证规定填写。如果信用证没有规定,则正本提单以不填为宜,但副本提单中仍应将进口方名称地址填明,以便承运人通知。

提单号码(B/L No.)。提单上必须注明编号,以便核查,该号码与装货单(又称大副收据)或(集装箱)场站收据的号码是一致的。没有编号的提单无效。

船名及航次(Name of Vessel ;Voy No)。填列所装船舶及航次。如中途转船,只填写第一程船名航次。

装运港(Port of Loading)和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应填写具体港口名称。卸货港如不同国家有重名,则应加注国名。卸货港如采取选择港方式,应全部列明。如伦敦∕鹿特丹∕

汉堡选卸,则在卸货港栏中填上“option London∕Rotterdam∕Hamburg”,收货人必须在船舶到达第一卸货港前在船公司规定时间内通知船方卸货港,否则船方可在其中任意一港卸货。选择港最多不得超过三个,且应在同一航线上,运费按最高者计收? 如中途转船,卸货港即填写转船港名称,而目的港应填入“最终目的地”(Final Destination)栏内。也可在卸货港内填上目的港,同时注明在XX港转船”(W∕Tat XX)。

嗟头。与发票所列一致。

包装件数和种类(Number and ofPackages)与货物描述(Description of Goods)。按实际情况列明。一张提单有几种不同包装应分别列明,托盘和集装箱也可作为包装填列。裸装有捆、件,散装货应注明“In bulk”。货物名称允许使用货物统称。但不得与信用证中货物的描述有抵触。危险品应写清化学名称,注明国际海上危险品运输规则号码(IMCO CODE PAGE),联合国危规号码(UN CODE NO),危险品等级(CLASS NO)。冷藏货物注明所要求的温度。

毛重和尺码(Gross Weight&Measurement)。除信用证另有规定外,重量以千克或公吨为单位,体积以立方米为计算单位。

运费和费用(Freight&Charges)。本栏只填运费支付情况,CFR和CIF条件成交,应填写运费预付(Freight PrePaid),FOB 条件成交,一般填写运费到付(Freight Collect),除非买方委托发货人代付运费。程租船一般只写明“AS ARRANGED”(按照约定)。如信用证另有规定,按信用证规定填写。

正本提单份数(Number of original Bs/L)。按信用证规定签发,并分别用大小写数字填写,如“(2)TW”。信用证中仅规定“全套”(FUll set),习惯做两份正本,但一份正本亦可视为全套。

提单日期和签发地点。除备运提单外,提单日期均为装货完毕日期,不能迟于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提单签发地点按装运地填列。如果船期晚于规定装运期,要求船方同意以担保函换取较早日期提单,这就是“倒签提单”(Anti dated B∕L);货未装上船就要求船方出具已装船提单,这就是“预借提单”(Advanced B∕L),这种做法系国际航运界陋习,一旦暴露,可能造成对方索赔以至拒收而导致巨大损失。

签署。按“UCP 500”规定,海运提单表面应注明承运人名称,并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船长或其代理人签署。签署人亦须表明其身份。若为代理人签署,尚须表明被代理一方的名称和身份。

其它。信用证要求在提单上加注的内容。如信用证规定“每份单据上均应显示信用证号码”、“提单需提供贸促会证明”等。必须按信用证规定处理。

D.保险单

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Certification)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的凭证。是被保险人索赔、保险人理赔的依据,在CIF或CIP合同中,出口商在向银行或进口商收款时,提交符合销售合同及∕或信用证规定的保险单据是出口商必不可少的义务。

保险单主要内容如下:

保险人及保险公司。

保险单编号。

被保险人,即投保人。在CIF或CIP条件下,出口货物由出口商申请投保,在信用证没有特别规定的前提下,信用证受益人为被保险人。并加空白背书,以转让保险权益。

标记。指运输标志应和提单、发票及其它单据上的标记一致。通常在标记栏内注明“按XX号发票”(as per Invoice No.X XX)。

包装及数量。应与发票内容相一致。

保险货物名称。可参照商业发票中描述的商品名称填制。也可填货物的统称。信用证有时要求所有单据都要显示出信用证号码,则可在本栏空白处表示。

保险金额。按信用证规定金额投保,若信用证未规定,则按CIF或CIP价格的110%投保。

保费及资率。保费及资率一般没有必要在保险单上表示。该栏仅填“AS ARRANGED”。但来证如果要求标明保费及费率时,则应打上具体数字及费率。

装载运输工具。海运货物应填写船名和航次。如果需在中途转船,如投保时已确定二程船名,则把二程船名也填上。如二程船名未能预知,则在第一程船名后加注“and∕or steamers”。

开航日期、起运地和目的地.开航日期缮打“as per B∕L”(见提单),地点参照提单填写。

承保险别。本栏是保险单的核心内容。它主要规定了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承保的责任范围,也是被保险人在货物遭到损失后,确定是否属保险公司责任的根据。本栏应按投保资料缮制,并要严格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要求。

赔付地点和赔付代理人。一般为保险公司在目的地或就近地区的代理人。

保险单签发日期和地点。保险单的出单日期不迟于提单或其它货运单据签发日期,以表示货物在装运前已办理保险。保险公司签章。

E.原产地证明

原产地证明(Certificate of Orgin)是用以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是进口国海关计征税率的依据。我国出口商品所使用的产地证主要有以下几种:

普通产地证。用以证明货物的生产国别,进口国海关凭以核定应征收的税率。在我国,普通产地证可由出口商自行签发,或由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签发,或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签发。实际业务中,应根据买卖合同或信用证的规定,提交相应的产地证。在缮制产地证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规则》及其它规定办理?

普惠制产地证(GSP Certfficate of origin)。目前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有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加拿大、挪威、瑞士、俄罗斯及欧盟15国,以及部分东欧国家。凡是向给惠国出口受惠商品,均须提供普惠制产地证,才能? 受关税减免的优惠,所以不管来证是否要求提供这种产地证,我出口商均应主动提交。普惠制产地证的书面格式名称为格式A(Form A)。但对新西兰还须提供格式59A(Form 59A),对澳大利亚不用任何格式,只须在商业发票上加注有关声明文句。在我国,普惠制产地证由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签发。

纺织品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 Textile product)。对欧盟国家出口纺织品,需提交该产地证。该证是进口国海关控制配额的依据。在我国,该证由地方外经贸委(厅)颁发。GSP产地证是取得关税优惠,而纺织品产地证是取得配额? 证明。对欧盟出口有关产品时,需同时提交两种产地证。

对美国出口的原产地声明书。凡属对美国出口的配额商品,如纺织品等,应由出口商填写原产地声明书。有三种格式:

(l)格式A:单一国家声明书(Single Country Declaration),声明商品产地只有一个国家(2)格式B:多国家产地声明书(Multiple Country Declaration),声明商品的原材料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生产的;

(3)格式C:非多种纤维纺织品声明书,亦称否定声明书(Negative Declaration),凡纺织品的主要价值或主要重量属于麻或丝的原料或含羊毛量不超过17%,则可填用此格式,以说明该类商品为非配额产品。

F.检验证书

国际贸易中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ion)种类很多,分别用以证明货物的品质、数量、重量和卫生条件等方面的情况。检验证书一般由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出具,也可根据不同情况,由出口企业或生产企业自行出具。应注意出证机构检验货物名称和检验项目必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还须注意检验证书的有效期。一般货物为60天,新鲜果蔬类为2—3个星期,出口货物务必在有效期内出运,如超过期限,应重新报验。

G.包装单据

包装单据(Packing Document)是指一切记载或描述商品包装种类和规格情况的单据,是商业发票的补充说明。主要有装箱(Packing List)、重量单(Weight List)、尺码单(Measurement List)。

H.其它单证

由合同或信用证规定,常见的有:寄单证明(Beneficiary's Certificate for Despatch of

Documents)、寄样证明(Beneficiary’s Certificate for DesPatchofShipmentSample)、邮局收据(PostReceipt)、快速收据(Courier Receipt)、装运通知(Shipping Advice)以及有关运输和费用方面的证明。

外贸出口单证流程

1.客户询盘:

一般在客户下订Purchase Order之前,都会有相关的Order Inquiry给业务部,做一些细节上的了解。

2.报价:

业务部及时回复客人查询,确定货物品名、型号、数量、交货期、付款方式、包装规格、港口(空运机场)及柜型等,等和客户确定业务时,Proforma Invoice or sales contract or offer sheet 给客户做正式报价。

3.得到订单:

经过洽谈,收到客户正式的订单Purchase Order or sales contract。

4.下生产单:

得到客人的订单确认后,给工厂下订单(工厂自己安排生产计划),安排生产计划。

5.业务审批:

业务部收到订单后,首先做出业务审核表。按“出口合同审核表”的项目如实填写,尽可能将各种预计费用都列明。合同审批需附上客人订单传真件,与工厂的收购合同。审核表要由业务员签名,部门经理审批,再交管理部人员审核后才能执行。如金额较大的,或有预付款和佣金等条款的,要经公司总经理审批才行。合同审批之后制成工作任务单,交给部门跟单员跟进。

6.下达生产通知:

业务部在确定交货期后,满足下列情况可下达生产通知, 通知工厂按时生产:6.1:如果是L/C付款的客户,通常是在交货期前1个月确认L/C已经收到,收到L/C后需业务员和单证员分别审查信用证,检查是否存在错误,交货期能否保障,及其他可能的问题,如有问题应立即请客人修改L/C。 6.2:如果是T/T付款的客户,要确认定金已经到账。 6.3:如果是远期L/C, D/A 等条款收汇方式的客户(不推荐运用这种方式),需经总经理确认批准。

7.验货:

7.1:在交货期前一周,要通知公司验货员验货(部门跟单员跟进)。7.2:如果客人要自己或指定验货人员来验货的,要在交货期一周前,约客户查货并将查货日期告知外贸部。7.3:如果

客人指定由第三方验货公司或公证行等验货的,要在交货期两周前与验货公司联系,预约验货时间,确保在交货期前安排好时间。确定后将验货时间通知工厂。

8.备制基本文件单证:

在收到客户正式的订单时,应制作出口合同, 出口商业发票,装箱单,出口货物托运单,核销单, 报关单, 报关委托书, 报验委托书(工厂的外贸人员还需要准备: 商检换证凭单,纸箱检验单) 等文件.(应由单证员制作,交给业务跟单员跟进)。

9.商检:

如果是国家法定商检产品,在给工厂下订单时要说明商检要求,并提供出口合同,发票, 装箱单等商检所需资料。而且要告诉工厂产品的出口口岸,便于工厂办理商检。应在发货一周之前拿到商检换证凭单/条。

10.租船订仓:

10.1.如果跟客人签定的合同是FOB CHINA条款,通常客人会指定运输代理公司或船公司。应尽早与货代联系,告知发货意向,了解将要安排的出口口岸,船期等情况,确认工厂的交货能否早于开船期至少一周以前,以及船期能否达到客人要求的交货期。应在交货期7天之前向货运公司发出书面定仓通知,通常在开船5天前可拿到进仓单。

10.2.如果是由卖方支付运费,应尽早向货运公司或船公司咨询船期,运价,开船口岸等。经比较,选择价格优惠,信誉好,到港时间准时,船期时间合适的船公司,并告诉业务员通知客人。如客人不同意时要另选客人认可的船公司。开船前一周书面定仓,程序同上。

10.3.如果货物不够一个小柜,需走散货时,向货代公司定散货仓位。拿到进仓单时,还要了解截关时间,入仓报关要求,等内容。10.4.向运输公司定仓时,一定要传真书面出口货物托运单,注明所定船期,柜型及数量,目的港等内容,以避免差错.

11.安排拖柜:

(千万记住装柜前要检查集装箱柜里是否有破旧,破损,破裂的地方) 11.1.货物做好并验货通过后,委托拖车公司提柜,装柜。拖车公司应选择安全可靠,价格合理的公司签定协议长期合作,以确保安全及准时。要给拖车公司传真以下资料:定仓确认书/装柜图纸,船公司,定仓号,拖柜委托书,注明装柜时间,柜型及数量,装柜地址,报关行,及装船口岸等。如果有验货公司监装柜,要专门声明,不能晚到。并要求回传一份装柜资料,列明柜号、车牌号、司机及联系电话等. 11.2.传真一份装车资料给工厂,列明上柜时间、柜型、订仓号、订单号、车牌号以及司机联系电话。11.3.要求工厂在货柜离开工厂后尽快传真一份装货通知给业务部,列明货柜离厂时间、实际装货数量等,并记下装箱号码和封条号码作为提单的资料。要求工厂装柜后一定要记住封紧锁上.

12.委托报关:

在拖柜前要将报关所需资料交给合作报关行,委托出口报关及做商检通关换单。通常要给报关留出两天时间(船截关前)。委托报关时,应提供一份装柜资料,内容包括所装货物及数量,口岸,船公司,定仓号,柜号,船开截关时间,拖车公司,柜型及数量,本公司的联系人和电话地址等。

13.获得运输文件:

13.1.最迟在开船后两天内,要将提单补充内容(如果需要修改的话)传真给船运公司或货运代理。提单补充内容要按照L/C或客人的要求来做,并给出正确的货物数量,以及一些特殊要求等,包括要求船公司随同提单出的船证明等。13.2.督促船公司尽快出提单样板及运费帐单。仔细核对样本无误后,向船公司书面确认提单内容。如果提单需客人确认的,要先传真提单样板给客人,得到确认后再要求船公司出正本。13.3.及时支付运杂费,付款后通知船公司及时取得提单等运输文件。支付运费应做登记。13.4. 如果客户是做FOB条款的, 应该及时通知客户保险,并将提单副本传真给他.

14.准备其他文件

14.1.商业发票:L/C 要求提供的文件中,对商业发票要求最严格。发票的日期要确定在开证日之后,交货期之前。发票中的货物描述要与L/C上的完全相同,小写和大写金额都要正确无误。L/C上对发票的条款应显示出来,要显示唛头。如果发票需办理对方大使馆认证,一般要提前20天办理。14.2.FORM A原产地证书:FORM A 原产地证要在发货之前到当地商品检验局申办。需注意的是运输日期要在L/C 的交货期和开船日之前,在发票日期之后。未能在发货之前办理的,要办理后发证书,需提供报关单,提单等文件。经香港转运的货物,FORM A证书通常要到香港的中国商检公司办理加签,证明未在港对货物进行再加工。14.3.一般原产地证:一般原产地证可在中国贸易促进会办理,要求低一些。可在发货之后不太长的时间内补办。如果原产地证书要办理大使馆加签,也和发票一样要提前20天办理。14.4.装运通知:一般是要求在开船后几天之内,要通知客人发货的细节,包括船名,航班次,开船日,预计抵港日,货物及数量,金额,包装件数,唛头,目的港代理人等。有时L/C要求提供发送证明,如传真报告书,发函底单等,注意按客人要求的时间内办理。14.5.装箱单:装箱单应清楚地表明货物装箱情况。要显示每箱内装的数量,每箱的毛重,净重,外箱尺寸。按外箱尺寸计算出来的总体积要与标明的总体积相符。要显示唛头和箱号,以便于客人查找。装箱单的重量,体积要与提单相符。

15.交单:

15.1.采用L/C收汇的,应在规定的交单时间内,备齐全部单证,并严格审单,确保没有错误,才交银行议付。15.2.采用30% deposit,T/T收汇的,在取得提单后马上传真提单给客人付70%余款,确认收到余款后再将提单正本及其他文件寄给客人。15.3.如果100%T/T收汇的,要求收全款货款才能做货的,要等收款后再安排生产。拿到提单后可立即寄正本提单给客人。

16.业务登记:

每单出口业务在完成后要及时做登记,包括电脑登记及书面登记,便于以后查询,统计等。

17.文件存档:

所有的外贸单证、L/C和议付文件必须留存一整套以备查用。

18.单证员平时应注意收集海空运价,船期,航线,等信息,为业务员的报价提供帮助.

外贸单证审核指南

单证的审核是对已经缮制,备妥的单据对照信用证(在信用证付款情况下)或合同(非信用证付款方式)的有关内容进行单单,单证的及时地检查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更正,达到安全收汇的目的。

单证审核的基本要求及时性。及时审核有关单据可以对一些单据上的差错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更正,有效的避免因审核不及时造成的各项工作的被动。

全面性。应当从安全收汇和全面履行合同的高度来重视单据的审核工作,一方面,我们应对照信用证和合同认真审核每一份单证,不放过任何一个不符点;另一方面,要善于处理所发现的问题,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衔接,使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

按照“严格符合”的原则,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

单单相符,单证相符是安全收汇的前提和基础,所提交的单据中存在的任何不符哪怕是细小的差错都会造成一些难以挽回的损失。

单证审核的基本方法

单证审核的方法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

纵向审核法是指以信用证或合同(在非信用证付款条件下)为基础对规定的各项单据进行一一审核,要求有关单据的内容严格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做到“单、证相符”。

横向审核法

在纵向审核的基础上,以商业发票为中心审核其他规定的单据,使有关的内容相互一致,做到“单,单相符”。

上述审核一般由制单员或审单员进行,为第一道审核;为安全起见,应当对有关单据进行复审。

单证审核的重点

(一)综合审核的要点:

检查规定的单证是否齐全包括所需单证的份数。

检查所提供的文件名称和类型是否符合要求。有些单证是否按规定进行了认证。

单证之间的货物描述,数量,金额,重量,体积,运输标志等是否一致。

单证出具或提交的日期是否符合要求。

(二)分类审核的要点:

汇票

汇票的付款人名称、地址是否正确;

汇票上金额的大、小写必须一致;

付款期限要符合信用证或合同(非信用证付款条件下)规定;

检查汇票金额是否超出信用证金额,如有信用证金额前有“大约”一词可按10%的增减幅度掌握;

出票人、受款人、付款人都必须符合信用证或合同(非信用证付款条件下)的规定;

币制名称应信用证和发票上的相一致。

出票条款是否正确如出票所根据的信用证或合同号码是否正确。

是否按需要进行了背书。

汇票是否由出票人进行了签字。

汇票份数是否正确如“只此一张”或“汇票一式二份有第一汇票和第二汇票”

2.商业发票

抬头人必须符合信用证规定;

签发人必须是受益人;

商品的描述必须完全符合信用证的要求;

商品的数量必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单价和价格条件必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提交的正副本份数必须符合信用证的要求;

信用证要求表明和证明的内容不得遗漏。发票的金额不得超出信用证的金额,如数量、

金额均有“大约”,可按10%的增减幅度掌握。

3.保险单据

保险单据必须由保险公司或其代理出具;

投保加成必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保险险别必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并且无遗漏;

保险单据的类型应与信用证的要求相一致,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保险经纪人出具的暂保单银行不予接受;

保险单据的正副本份数应齐全,如保险单据注明出具一式多份正本,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所有正本都必须提交;

保险单据上的币制应与信用证上的币制相一致;

包装件数、唛头等必须与发票和其他单据相一致;

运输工具、起运地及目的地,都必须与信用证及其他单据相一致;

如转运,保险期限必须包括全程运输;

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保险单的签发日期不得迟于运输单据的签发日期;

除信用证另有规定,保险单据一般应作成可转让的形式,以受益人为投保人,由投保人背书。

4.运输单据

运输单据的类型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起运地、转运地、目的地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装运日期/出单日期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收货人和被通知人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商品名称可使用货物的统称。但不得与发票上货物说明的写法相抵触;

运费预付或运费到付须正确表明;

正副本份数应符合信用证的要求;

运输单据上不应有不良批注;

包装件数须与其他单据相一致;

唛头须与其他单据相一致;

全套正本都须盖妥承运人的印章及签发日期章;

应加背书的运输单据,须加背书。

5.其他单据如装箱单、重量单、产地证书、商检证书等,均须先与信用证的条款进行核对,再与其他有关单据核对,求得单、证一致,单、单一致。

6.常见差错

汇票大、小写金额打错;

汇票的付款人名称、地址打错;

发票的抬头人打错;

有关单据如汇票/发票/保险单等的币制名称不一致或不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发票上的货物描述不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多装或短装;

有关单据的类型不符合信用证要求;

单单之间商品名称/数量/件数/唛头/毛净重等不一致;

应提交的单据提交不全或份数不足;

未按信用证要求对有关单据如发票/产地证等进行认证;

漏签字或盖章;

汇票/运输提单/保险单据上未按要求进行背书;

逾期装运;

逾期交单。

有问题单据的具体处理

通过对有关单据的认真审核,对于有问题的单据可根据具体情况做如下处理:

对有问题的单据必须进行及时更正和修正。否则,将影响安全收汇。在规定的效期和交单期内,将有问题的单据全部改妥。

有些单据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按期更改或无法修改,可以向银行出具一份保函(通常称为担保书),保函中交单人要求银行向开证行寄单并承诺如果买方不接受单据或不付款,银行有权收回已偿付给交单人的款项。对此银行方面可能会接受。不过最好不要这样做。因为出具保函后,收不到货款的风险依然存在。同时要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费用。交单人向银行出具保函一般应事先与客户联系并取得客人接受不符单据的确认文件。

请银行向开证行拍发要求接受不符点并予付款的电传(俗称“打不符电”)。有关银行在收到开证银行的确认接受不符单据的电传后再行寄送有关单据,收汇一般有保证,此种方式可以避免未经同意盲目寄单情况的发生。但要求开证行确认需要一定的时间同时要冒开证行不确认的风险并要承担有关的电传费用。

改以托收方式。由于单据中存在不符点,原先信用证项下的银行信用已经变为商业信用,如果客人信用较好且急需有关文件提取货物,为减少一些中间环节可采用托收方式。

上述各项措施主要是从有效控制货物所有权的前提下,以积极,稳妥的方式处理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单据,避免货款两空情况的发生。因为只要掌握了代表物权的运输单据,买方就不能提取货物的.如果买方仍然需要这批货物,那么买方也会接受有不符点的单据的。这里必须切记的是,不符单据是有很大风险的,对不符单据的接受与否完全取决于买方。

一.汇票一般包括以下的内容:

1.“Bill of Exchange”(汇票)字样

汇票上应明确标明“Bill of Exchange”(汇票)字样。

2.汇票的出票条款(Drawing Clause)

出票条款又称为出票依据。它是说明汇票是依据某个信用证的指示而开发,是说明信用证开证行将对汇票履行付款责任的法律依据。一般情况下,信用证对汇票的出票条款都有明确规定。

3.汇票期限(Tenor)

汇票上必须明确表明是即期付款还是远期付款,即汇票的付款时间必须是可以确定的,否则,汇票本身是无效的。

汇票上一般应有“At____Sight”的字样。如果是即期汇票则为“At

Sight”,如果是远期汇票,则应填写远期天数;例如,如果信用证中规定是60天远期,则应表示为“At

60 Days Sight”。

汇票的期限一般有以下几种:

(1)At sight[即期付款]

(2)At 30(60,90,180...)Day after Sight [见票后30(60,90,180...)天付款];

(3)At 30(60,90,180...)Days after Date of Issue[出票后30(60,90,180...)天付款];

(4)At 30(60,90,180...)Days after Date of Bill of

Lading[提单的出单日期后30(60,90,180...)天付款]

4.汇票的金额(Amount)

汇票上的金额必须有小写和大写两种表示。金额为整数时,大写金额未尾处必须加打“Only”字样,以防涂改。小写金额必须与大写金额完全一致。

汇票金额的币种应和信用证金额的币种完全一致。

有时,信用证中规定了汇票金额与发票金额的比例关系,如汇票的金额是发票的金额的90%。

5.利息条款(Interest terms)

如果信用证中规定有汇票利息条款,则汇票上必须明确反映出来,汇票上的利息条款文句一般包括得率和计息起讫日期等内容。

6.汇票的抬头(Payee)

汇票的抬头人就是汇票的收款人,抬头可以做成限制性抬头、指示性抬头人或来人抬头。在信用证业务中,汇票的抬头人经常被做成信用证的受益人或议付行(例如我行)或其指定人。

如果做成受益人(出口公司)或其指定人抬头,受益人向银行交单时应在汇票背面背书,将汇票转让给银行。

如果做成议付行或其指定人抬头,受益人向银行交单时则不需要将汇票背书。

一般情况下,汇票的抬头有以下四种:

(1)、Pay to the order of China Export Company (The

Beneficiary)(付给信用证的受益人的指定人);

(2)、Pay to China Export Company (The Beneficiary) or

order(付给信用证的受益人或其指定人);

(3)、Pay to the order of ***BANK(付给***银行的指定人)

(4)、Pay to ***BANK or order(付给***银行或其指定人);

7.出票日期和出票地点

汇票的出票日期不得迟于信用证的有效日期,但也不得迟于信用证的最后交单期。

汇票的出票地点一般为出口公司的所在地。

8.汇票的付款人(Drawee)

汇票的付款就是向汇票的指定收款人(抬头人)付款的人,在信用证业务中,汇票的付款人一般为信用证的偿付行、付款行、承兑行、保兑行或开证行。

如果信用证中没有明确规定汇票的付款人,则应视开证行为付款人。

9.汇票的出票人(Drawer)

在信用证业务中,汇票的出票人一般是信用证的受益人,即出口公司,出票人的名称一般写在汇票的右下角,并且有授权人签名或公司印章。

10.汇票的背书

如果汇票的抬头是“Pay to the order of China

Export Company (The Beneficiary)(付给信用证的受益人的指定人)”或“Pay

to China Export Company (The Beneficiary) or order(付给信用证的受益人或其指定人)”,而汇票是由信用证的受益人出具的汇票应由出票人作背书,而议付银行寄单索汇时也作背书。

如果汇票的抬头是“Pay to the order of

***BANK(付给***银行的指定人)”或“Pay to ***BANK or order

(付给***银行或其指定人)”,而汇票是由信用证的受益人出具的,出票人不应作背书,而议付银行寄单索汇时作背书。

信用证单据的付款,承兑或议付项下汇票的背书(Endorsement

for Payment/Acceptance/Negotiation)一般应理解为将汇票转让给银行,是一种权力的转让。

二.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1. 商业发票的基本内容

商业发票(以下简称“发票”)没有统一的格式,但是,一般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1)首文部分

首文部分应列明发票的名称、发票号码、合同号码、发票的出票日期和地点,以及船名、装运港、卸货港、发货人、收货人等。

[1] 发票名称

发票上应有“Invoice”(发票)字样。一般情况下应按信用证对发票的具体要求制做,例如,如果信用证要求提供的是“Commercial

Invoice”(商业发票),则发票的名称必须有“Commercial”字样,否则发票则与信用证的要求不符。

[2] 发票号码

发票号码是出口商制作发票的编号,这是发票中不可缺少的内容之一。

[3] 合同号码

发票中应反映进出口双方贸易合同的号码。信用证中经常规定要示在发票上加注合同号码。但是,如果信用证规定加注的合同号码与实际合同号码不符并且来不及修改时,发票上应按信用证的要求加注错误的合同号码。不过,可在错误的合同号码后面注明“正确的合同号码应为......”。

有时,信用证要求在发票上加注开证行名称和信用证的号码,则应将其加注在发票上。

[4] 发票的日期和地点

发票的日期就是发票的制作日期,也应理解为发票的签发日期。一般情况下,发票的日期应略早于汇票日期,同时不能迟于信用证的有效期,发票的制作地点一般是出口公司的出单地点,在发票上应有反映。

发票的日期应在运输单的出单日期之前。

[5] 装运港和目的港

一般发票上应列明货物的装运港和目的港口。

[6] 运输工具

如果采用直达船运输时,应在发票上加注船名,如果中途需要转船,则应注明转运港名称。

[7] 收货人(Consignee)

收货人就是发票的抬头人,一般为进口商或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其名称和地址(有时包括电传号码、传真号码等)应严格按照信用证的具体要求加打在发票上。

[8] 发货人(Consignor)

发货人一般为发票的出票人,即是出口商或信用证的受益人,其名称和地址一般打印在发票的上方。如果信用证中有特别规定,则按信用证的具体要示输,一般情况下,发货人的名称和地直等应与信用证的受益人完全一致。

外贸单证的分类

一、国际上对外贸单证的分类:

1.根据外贸单证的性质划分:

国际商会在其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522号出版物《托收统一规则》中对单证分了两类.

01,金融单证:指汇票、本票、支票或其他用于取得付款或款项的单据;

02,商业单证:指发票、运输单证、所有权单证或其他类似单证,或者一切不属于金融单证以外的其他单证;

2.对外贸单证按用途来分类:

01,货运单证(Transport Documents)

包括海运提单、不可转让海运单、租船提单、多式联运单据、空运单、公路/铁路/内河运单以及快递和邮运单据等;

02,商业单证(Commercial Documents)

包括商业发票、形式发票、证实发票、装箱单、重量单以及规格单等;

03,公务单证(Official Documents)

诸如领事发票、法定发票、海关发票、政府部门或商会等团体签发的产地证明书、健康、兽医和卫生证书、动植物检疫证书以及配额许可证;

04,保险单证(Insurance Documents)

完整版外贸单证实务课程标准

外贸单证实务课程标准 (一)课程性质与任务 《外贸单证实务》是商务英语专业的一门职业技能课程。该课程主要介绍进出口业务活动 中所涉及到的信用证、发票、汇票、提单、保险单、产地证、装箱单等各种单据和证书的缮制 和审核,通过课程学习,学生能熟悉外贸单证工作中审证、制单、审单、交单、归档业务 流程,能根据外贸合同履行过程中各个业务环节的需要独立完成审证、制单、审单、交单归 档一系列的外贸单证工作,使学生具备从事外贸单证行业的职业素质、职业能力和专业知识, 并为后续顶岗实习夯实基础。通过本课程学习,学生有能力参加国际商务部组织的“国际商 务单证员”考试并取得外贸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外贸单证实务》课的先修课程是《国 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外贸英语函电》、,为后续课程《国贸实务模拟操作》提供知识和能力的支撑。(二)课程教学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熟悉外贸单证工作的基本流程,具备外贸单证综合操作能力,能 独立从事审证、制单、审单、交单归档一系列外贸单证工作,具备从事外贸单证行业的职业 素质、职业能力和专业知识。 1.知识目标 专业能力目标 (1)了解外贸单证工作的基本要求及重要性,熟悉单证的含义和种类; (2)了解信用证、汇付和托收三种支付方式的含义及业务流程; (3)掌握合同和信用证条款,能够对照合同审核和修改信用证; 受益人证明、汇票等岀口单证的内容和缮制要点; (5)了解开证申请书进口单证的缮制要点; (6)掌握审单的一般程序及审单的要点; (7)掌握交单结汇的含义和信用证交单的规定,熟悉单据归档要求。 社会能力目标 (1)沟通交流能力; (2)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 力方法能力目标

国贸外贸出口所有单据模板

装箱单

海 运 提 单 Shipper Insert Name, Address and Phone SINOTRANS QINGDAO CO.,LTD., SINOTRAN 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COSCO CONTAINER LINES TLX: 33057 COSCO CN FAX: +86(021) 6545 8984 ORIGINAL Consignee Insert Name, Address and Phone TO ORDER Port-to-Port or Combined Transport BILL OF LADING RECEIVED in external apparent good order and condition except as other- Wise noted. The total number of packages or unites stuffed in the container, The description of the goods and the weights shown in this Bill of Lading are Furnished by the Merchants, and which the carrier has no reasonable means Of checking and is not a part of this Bill of Lading contract. The carrier has Issued the number of Bills of Lading stated below, all of this tenor and date, .Notify Party Insert Name, Address and Phone (It is agreed that no responsibility shall attach to the Carrier or his agents for failure to notify) GA YOUNG LUNMBER 27 FLOOR DAE DONG B/D 1306-8 SEOCHO-DONG, SEOUL LADEN ON BOARD THE VESSEL DATE 07/09/29 BY SINOTRANS QINGDAO CO.,LTD.,SINOTRAN

各类外贸单据时间及填写大全

单据时间: 发票最早,汇票最晚,次晚是提单,其他的在中间 发票日期最早,一般是提单日期前7天,不可和提单日期相差过大,例如超过20天,汇票日期最晚,产地证等单据的日期都需早于提单日期 时间顺序 1.汇票:等于或晚于发票日期; 2.商业发票:一般可以先于或等于提单日期,也可以迟于提单日期,但是不能超过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日期或合理的交单日期。 3.海关发票:不应迟于提单日期。 4.形式发票:先于装运日期。 5.领事发票:不应迟于汇票和提单日期。 6.提单:不得超过信用证规定装运期,不能早于最早装运期。 7.保险单:投保日期除信用证有特殊规定外,应先于或等于提单日期,如果日期在提单日期后,则要有信用证特别许可,并写名保险责任及何时生效。 8.装箱单、重量单:与发票日期相同或略迟于发票日期,不应早于发票日期。9.一般产地证书:可以迟于发票日期,但不能迟于提单日期。 10.普惠制产地证书:普惠制产地证书发票上的号码和日期必须按照正式商业发票填写,签证当局签署日期和出口商签署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 11.检验检疫证书:不能迟于提单日期,但某些鲜活产品不能过分早于提单日期。 12.出口许可证:先于或早于提单日期。 13.受益人证明:晚于或等于提单日期。 14.电报、电传或传真抄本:等于或晚于提单日期3天内。但信用证规定早的,要按信用证。 15.船长收据或证明:等于或晚于提单日期。 16.船公司船证明:早于或等于提单日期。 17.运费收据:早于或等于提单日期。 包装单据的内容、作用及种类 包装单据主要包括:装箱单、重量单、包装说明(PACKING LIST、WEIGHT LIST AND PACKING SPECIFICATION)等,是商业发票内容的补充,通过对商品的包装件数、规格、唛头、重量等项目的填制,明确阐明商品的包装情况,便于买方对进口商品包装及数量、重量等的了解和掌握,也便于国外买方在货物到达目的港时,供海关检查和核对货物。也有的商品不需要包装,如谷物、矿砂、煤炭等,称之为“散装货物”(PACKED IN BULK)。而大多数商品必须加以适当的包装后才能装运出口,以保护该商品的安全。(此处显示一张真实的装箱单)图十一、常用的包装单据有以下几种:1、装箱单(PACKING LISTA或 PACKING SLIP);2、重量单(WEIGHT LIST 或WIGHT NOTE);3、尺码单(MEASUREMENT LIST);4、详细装箱单(DETAILED PACKING 1

单证实训(三)签订出口合同外贸

签订出口合同 一、实训目的 1、熟悉合同签订的基本方法; 2、了解合同签订的基本程序: 3、掌握合同签订的基本技巧; 二、实训的基本要求 1、格式清楚; 2、条款明确; 3、、内容完整。 三、实训的基本资料 1、卖方(Seller): 世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DESUN TRADING CO.,LTD. 29TH FLOOR KINGSTAR MANSION,623JINLIN RD., SHANGHAI CHINA 2、买方(Buyer): NEO GENERAL TRADING CO. #362 JALAN STREET, TORONTO, CANADA 3、货号品名规格: CHINESE CERAMIC DINNERWARE DS1511 30-Piece Dinnerware and Tea Set 542SETS USD23.50/SET DS2201 20-Piece Dinnerware Set 800SETS USD20.40/SET DS4504 45-Piece Dinnerware Set 443SETS USD23.20/SET DS5120 95-Piece Dinnerware Set 254SETS USD30.10/SET 4、唛头: 出货前客户通知。

5、成交价格条件: CIF5% TORONTO。 6、包装条件: 纸箱包装。DS2201每箱装2套,DS1151、DS4504、DS5120 每箱装1套,共1639箱。 7、交货/装运条件: 货物用集装箱自中国经海运至加拿大多伦多港,装运期为 2001年4月。 8、保险条件: 由买方按CIF成交金额的110%投保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 货物水渍险、碰损破碎险和战争险。 9、付款条件: 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 四、签订出口合同

外贸全套单据样本

装箱单 COMMERCIAL INVOICE

BILL OF LADING 1. Shipper Insert Name, Address and Phone GREAT WALL TRADING CO.,LTD. RM201,HUASHENG BUILDING , NINGBO ,P. R CHINA 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COSCO CONTAINER LINES TLX: 33057 COSCO CN FAX: +86(021) 6545 8984 ORIGINAL 2. Consignee Insert Name, Address and Phone TO ORDER Port-to-Port or Combined Transport BILL OF LADING RECEIVED in external apparent good order and condition except as other- Wise noted. The total number of packages or unites stuffed in the container, The description of the goods and the weights shown in this Bill of Lading are Furnished by the Merchants, and which the carrier has no reasonable means Of checking and is not a part of this Bill of Lading contract. The carrier has 3. Notify Party Insert Name, Address and Phone (It is agreed that no responsibility shall attsch to the Carrier or his agents for failure to notify) F. T. C. CO. AKEKSANTERINK AUTO P. O. BOX 9,FINLAND Subject to Clause 7 Limitation LADEN ON BOARD THE VESSEL DATE MAY 25,2005 BY COSCO CONTAINER LINES ENDORSED IN BLANK ON THE BACK 原 产 地 证

进出口单证管理规定

进出口单证管理规定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进出口单证管理制度 一、总则 建立进出口单证管理制度,明确对各岗位人员审单、录入和操作执行的控制要求,规范进出口业务操作,促使进出口业务的顺利开展和有序进行,使报关业务更加有效,准确与符合法规要求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进出口业务操作所涉及的程序 三、报关业务管理 (一)出口业务 1、操作人员必须在货物出运至少7天前编制出口报关单证 2、报关资料须经公司复核员校对,尤其在产品规格、数量、金额、港口等方面进行严 格检查,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如有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资料要求及时通知编 制人员,并追踪得到更新的报关文件 3、出口操作员在报关前至少2-3个工作日将全套报关资料交给代理报关行 4、代理报关行必须在指定的报关日向海关申报并递交所需的报关材料 (二)进口业务 1、操作人员先取得进口货物的正本单据

2、货物到港后,操作人员必须将进口发票、装箱单、提单、报关委托书及其他特殊单 证寄往指定报关行,委托代理公司办理进口清关手续。 3、货到公司后,业务操作人员通知指定仓库保管人员接货,记录,卸货。如需报检的 应提前通知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单证存档管理 (一)出口业务: 1、出口存档单据:发票、箱单、合同、报关单、产地证、提单、 水单等。 2、单据的保存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保管人员将电子版单据保存 到计算机中,定期做好数据备份。纸质版单据归档后放入统一 卷柜中保管,由专人按月和按年归档。 (二)进口业务 1、进口存档单据:发票、箱单、合同、报关单、保险单、提单、产地证等进口相关单 据。 2、进口单据以纸质形式存档保管,按进口时间归类存档。

外贸单证全套单据制作后面附答案

体验活动根据下述材料,缮制商业发票和装箱单 (1)销售合同 SALES CONFIRMATION NO.: ZHT081115 DATE:,2008 THE SELLER:SHANGHAI ZHENHUA IMP&EMP CO LTD THE BUYER:GR-TRAG Co., Ltd. ADRESS: Rm 501 Longju Building No. 87 Longju Rd., ADRESS: A904 Wealth Building, Kando Jinbocho Chiyodaku, Tokyo Japan Tel.:+8 Fax: +8 THE UNDERSIGNED SELLERS AND BUYERS HAVE AGREED TO CLOSE THE FOLLOWING TRANSACTIONS ACCORDING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TIPULATED BELOW: SHIPMENT:NOT LATER THAN ,2009,FROM SHANGHAI TO TOKYO JAPAN,ALLOWING TRANSHIPMENT & PARTIAL SHIPMENTS. PAYMENT:THE BUYER SHOULD OPEN THROUGH A BANK ACCEPTABLE TO THE SELLER AN 100% IRREVOCABLE L/C PAYABLE AT 30 DAYS AFTER SIGHT DRAFT TO REACH THE SELLERS BEFORE , 2008 AND VALID FOR NEGOTIATION IN CHINA UNTIL THE 15TH DAY AFTER THE DATE OF SHIPMENT. INSURANCE:TO BE EFFECTED BY THE SELLER FOR 110% OF INVOICE VALUE AGAINST AS PER THE RELEVANT OCEAN MARINE CARGO OF P. I. C. C. DATED 1/1/1981. THE BUYERS: THE SELLERS GR-TRAG Co., Ltd. SHANGHAI ZHENHUA IMP&EMP CO LTD (SIGNATURE) (SIGNATURE) PLEASE SIGN AND RETURN ONE COPY (2)信用证 APPLICATION HEADER 0 700 1417 970214FKBKJPJTAXXX 1343 337998 97021 1317 * SUMITOMO MITSUI BANKING CORPORATION TOKYO USER HEADER SERVICE CODE 103: BANK. PRIORITY 113: MSG USER REF. 108: INFO. FROM CI 115: SEQUENCE OF TOTAL *27 : 1/1 FORM OF DOC. CREDIT *40A : IRREVOCABLE

外贸全套单据

外贸全套单据 装箱单ISSUER SHANGHAI HERO IMP&EXP CORP. ROOM 4413,47,JIANG NING RD. SHANGHAI CHINA 装箱单PACKING LIST TO AL ABRA HOME APPLIANCES TRADING EST P.O.BOX 21352 DUBAI, UAE INVOICE NO. 96RE232 DATE 5—JAN—1997 Marks and Numbers 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 Description of goods Quantity Package G.W N.W Meas. AL ABRA/DUBAI/ TEL:266632 PORTABLE TYPERWRITER , ART.NO.TP200 ART.NO.TP900 ALLOTHERDETAILS ASPERINDENT NO。 SSTE96/429/CN—10OF SALEM SAUD TEADING EST ,NDUBAI UAE AND BENEFICIARY’S S/CNO 。 96GSS ——003 AND INVOICETO CERTIFY THE SAME TP200 TP200 1160SETS 1200SETS CTNS CTNS 21KG 22KG 23KG 24KG 60*40*40CM 60*40*40CM TOTAL: 2360SETS 43KG 47KG SAY TOTAL: SAY EIGHTY THOUSANDS AND THREE HUNDREDS EIGHTEEN AND FOUR POING ONLY THE NAME AND ADDRESS OF THE MANUFACTURER:SHANGHAI HERO CO.,LTd SIGNATURE: SHANGHAI HERO IMP&EXP CORP. ROOM 4413,47,JIANG NING RD. SHANGHAI,CHINA SIGNITURE:ANDYLVKING

进出口单证管理规定

进出口单证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进出口单证管理制度 一、总则 建立进出口单证管理制度,明确对各岗位人员审单、录入和操作执行的控制要求,规范进出口业务操作,促使进出口业务的顺利开展和有序进行,使报关业务更加有效,准确与符合法规要求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进出口业务操作所涉及的程序 三、报关业务管理 (一)出口业务 1、操作人员必须在货物出运至少7天前编制出口报关单证 2、报关资料须经公司复核员校对,尤其在产品规格、数量、金额、港口等方面进行严 格检查,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如有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资料要求及时通知编 制人员,并追踪得到更新的报关文件 3、出口操作员在报关前至少2-3个工作日将全套报关资料交给代理报关行 4、代理报关行必须在指定的报关日向海关申报并递交所需的报关材料 (二)进口业务 1、操作人员先取得进口货物的正本单据

2、货物到港后,操作人员必须将进口发票、装箱单、提单、报关委托书及其他特殊单 证寄往指定报关行,委托代理公司办理进口清关手续。 3、货到公司后,业务操作人员通知指定仓库保管人员接货,记录,卸货。如需报检的 应提前通知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单证存档管理 (一)出口业务: 1、出口存档单据:发票、箱单、合同、报关单、产地证、提单、 水单等。 2、单据的保存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保管人员将电子版单据保存 到计算机中,定期做好数据备份。纸质版单据归档后放入统一 卷柜中保管,由专人按月和按年归档。 (二)进口业务 1、进口存档单据:发票、箱单、合同、报关单、保险单、提单、产地证等进口相关单 据。 2、进口单据以纸质形式存档保管,按进口时间归类存档。

(国际贸易)出口单证

(国际贸易)出口单证

出口单证 1.票据行为 (1)出票 (2)背书。背书是受款人于票据的背面签字或作出壹定的批注,表示对票据作出转让的行为。转让人称为背书人,被转让人称为被背书人。被转让人能够再加背书,再转让出去,如此,壹张票据能够多次转让。背书的种类有:a.空白背书。背书人只签名,不加注。b.记名背书。背书人签名后且加注该票转让给指定的人。c.限制背书。背书人签名后且加注该票的限制性条件。 (3)提示。票据于付款或远期的请求签见或承兑时,应由持票人将票据向付款人提示。 (4)签见。持票人必须先向付款人要求签见,付款人见到票据后,除即期的即予付款外,远期的须于票据上签注签见字样,下签签名、日期及壹些注解如“自见票之日起计算30天后付款”等。(5)承兑。远期票据规定承兑的,于付款前,必须由持票人向付款人要求承兑,即付款人于票据前面批注承兑字样,后加签名、日期及壹些注解等。 (6)参加承兑。当票据提示给付款人被拒绝承兑时,于持票人同意下,参加承兑人作为参加承兑行为,由他于票据上批注“参加承兑”字样和签名、日期。参加承兑人不像承兑人壹样成为票

据的主债务人,他只于付款人拒绝付款时,始负付款的义务。(7)保证。票据的保证是保证人对票据的特定债务人支付票款的担保。 (8)付款。即期是经提示即予付款,远期是到期付款。 (9)拒绝承兑和拒付。持票人以票据提示,被承兑人拒绝承兑;或到期被付款人拒付,均应作成拒绝证书。拒绝证书是由持票人于法定期限内要求付款地法定公证人或其他有权出具证书的机构签发的证明付款人拒绝承兑或拒付的法律文件。持票人于取得拒绝证书后不须再作付款提示,即可向前手背书人行使追索权。 (10)追索。日内瓦票据法规定,票据因时效消灭而丧失追索权。例如汇票承兑人的权利自到期日起有效期为3年,持票人对前手追索权自作成拒绝证书日起或到期日起1年;汇票背书人因被追索而清偿票款且向前手转行追索,自清偿日起6个月内有效。 2.票据的种类 (1)汇票。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且由付款人按约定的付款期限(即期或远期)对指定的受款人无条件支付壹定金额的指令。 (2)本票。本票的付款人是出票人本人。 (3)支票。支票的付款人是银行。

全套出口单证大全

一、票据 1、票据的种类 (1)、汇票。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并由付款人按约定的付款期限(即期或远期)对指定的受款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指令。 (2)、本票。本票的付款人是出票人本人。 (3)、支票。支票的付款人是银行。 2、票据行为 (1)、出票 (2)、背书。背书是受款人在票据的背面签字或作出一定的批注,表示对票据作出转让的行为。转让人称为背书人,被转让人称为被背书人。被转让人可以再加背书,再转让出去,如此,一张票据可以多次转让。?背书的种类有: ?空白背书。背书人只签名,不加注。 ?记名背书。背书人签名后并加注该票转让给指定的人。 ?限制背书。背书人签名后并加注该票的限制性条件。 (3)、提示。票据在付款或远期的请求签见或承兑时,应由持票人将票据向付款人提示。 (4)、签见。持票人必须先向付款人要求签见,付款人见到票据后,除即期的即予付款外,远期的须在票据上签注签见字样,下签签名、日期及一些注解如“自见票之日起计算30天后付款”等。 (5)、承兑。远期票据规定承兑的。在付款前,必须由持票人向付款人要求承兑,即付款人在票据前面批注承兑字样,后加签名、日期及一些注解等。 (6)、参加承兑。当票据提示给付款人被拒绝承兑时,在持票人同意下,参加承兑人作为参加承兑行为,由他在票据上批注“参加承兑”字样和签名、日期。参加承兑人不像承兑人一样成为票据的主债务人,他只在付款人拒绝付款时,始负付款的义务。 (7)、保证。票据的保证是保证人对票据的特定债务人支付票款的担保。 (8)、付款。即期是经提示即予付款,远期是到期付款。 (9)、拒绝承兑和拒付。持票人以票据提示,被承兑人拒绝承兑,或到期被付款人拒付,都应作成拒绝证书。拒绝证书是由持票人在法定期限内要求付款地法定公证人或其他有权出具证书的机构签发的证明付款人拒绝承兑或拒付的法律文件。持票人在取得拒绝证书后不须再作付款提示,即可向前手背书人行使追索权。 (10)、追索。日内瓦票据法规定,票据因时效消灭而丧失追索权。例如汇票承兑人的权利自到期日起有效期为3年,持票人对前手追索权自作成拒绝证书日起或到期日起1年;汇票背书人因被追索而清偿票款并向前手转行追索,自清偿日起6个月内有效。 2、发票内容 (1)、应载明“商业发票”或“发票”的字样。 (2)、应署有出口单位的全称和详细地址。 (3)、出口货物托运单 2、货运单据种类 (1)、海运提单 (2)、委托订舱更改单 (3)、铁路运单 (4)、承运货物收据 (5)、大陆桥联运承运收据 (6)、航空运单 (7)、邮包收据

出口实例说明外贸流程 并附每个环节所需单据

出口实例说明外贸流程(并附每个环节所需单据) 案例基本资料 备注说明: 本案例涉及思科公司的部门有三个:业务部、单证储运部、财务部。其中,业务部负责接洽业务,单证储运部负责出运安排、制单、核销,财务部门负责应收、应付帐款。 这是一笔南京思科纺织服装公司和加拿大客户就女式全棉上衣交易的贸易实务案例。 出口到加拿大的纺织品有配额限制,在准备单证时需注意及时申请“输加拿大纺织品出口许可证”,另需注意缮制“加拿大海关发票”等单证,及时寄出给客户用于进口清关。 本案例涉及贸易公司业务部、单证储运部、财务部三个部门,以及工厂、货运代理公司等。在实际业务中,租船订舱、报验、申领核销单、申请配额等工作往往是贸易公司的各个部门在同时进行的,次序不分先后。 一、交易磋商 南京思科纺织服装有限公司(NANJING SICO TEXTILE GARMENT CO.,LTD,以下简称思科公司)成立于1992年,是经国家外经贸部批准的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贸易公司,从事纺织服装等产品进出口业务。公司拥有多家下属工厂,产品主要销往欧洲、美加地区及日本等国家和地区。 加拿大客户FASHION FORCE CO., LTD(以下简称F.F.公司)与思科公司是合作多年的业务伙伴。2000年12月2日,F.F.公司传真一份制作女式全棉上衣的指示书,并邮寄面料、色样及一件成衣样品给思科公司,要求思科公司2001年3月25日前交货,并回寄面料、色样及两件不同型号的成衣样品确认。 2000年12月8日上午,思科公司收到该样件后,立即联络无锡百合纺织有限公司(面、辅料工厂,以下简称百合纺织),根据F.F.公司提供的样件打品质样和色卡,然后用DHL邮寄给F.F.公司确认。 2001年12月12日,F.F.公司收到思科公司寄去的样件,回复确认合格,要求思科公司再寄两件不同型号的成衣样品供其确认。接此通知,思科公司立即联络无锡季节制衣有限公司(服装加工厂,以下简称季节制衣)赶制成衣样品。12月17日下午,服装加工厂将两件不同型号的成衣样品送到思科公司。当天,思科公司又将该成衣样品用DHL邮寄给F.F.公司确认。 12月22日,F.F.公司收到思科公司寄去的成衣样品,确认合格,要求思科公司报价。当天,思科公司根据指示书要求,以面辅料工厂和服装厂的报价、公司利润等为基础向F.F.公司报价。 经过多次磋商,12月26日,双方最终确定以每件USD12.80的报价成交。F.F.公司要求思科公司根据该份报价单制作合同传真其会签,同时传真形式发票供其开具信用证。 合同签订后,双方就成衣细节进行修改和最终确认。

外贸出口单证操作流程详解

外贸跟单业务流程 跟单员对出口货物的跟单工作主要有:接单,跟进生产,出货跟踪,制单结汇等。 一.接单 接单也即合同的签定,订单的取得。合同的书面形式并不限于某种特定的格式。任何载明双方当事人名称,标的物的质量,数量,价格,交货和支付等交易条件的书面文件,包括买卖双方为达成交易而交换的信件,电报或电传,都足以构成书面合同。 1.下单方式:客户下单的方式有:通过电话,Fax, Email或书面合同等方式。 2.接单的途径:交易会,出访,出国参展,邀请客户来访,利用我们的网站,等等。 3.接单的形式:在出口贸易中,跟单员接的单没有特定的限制,最常见的是: (1)合同:(CONTRACT)合同有销货合同(SALES CONTRACT)和购货合同(PURCHASE CONTRACT)。前者由卖方草拟,后者由买方草拟。 (2)确认书;(CONFIRMATION)它比合同要简化些。对异议,仲裁,不可抗力等条款都不列入。它也有销货确认书(SALES CONFIRMATION)和购货确认书(PURCHASE CONFIRMATION)。这种格式的合同一般适用于成交金额不大,批次较多的轻工商品,日用品,土特产等。而合同用的比较正规。机器设备,大棕贸易的进出口。 还有协议书,意向书,订单和委托订单等。

4.接单的程序:接单的程序可分为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四个环节。 (1)询盘:(INQUIRY)又叫询价。 (2)发盘:(OFFER)又叫发价。是买方或卖方向对方提出各项交易条件,并愿意按照这些条件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确定的表示。在实际业务中,发盘通常是一方在收到对方的询盘后作出的。 (3)还盘:(COUNTER-OFFER)又叫还价。 (4)接受(ACCEPTANCE)买方或卖方同意对方在发盘中提出的各项交易条件,并愿意按这些条件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确定的表示。 二.审单:即审核合同 1.审单内容: 确认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数量,单价,价格条款,总额,付款方式,包装要求,交货期,交货方式。 2.审单方法: (1)产品名称,规格: 审查时产品代码是不是自身的产品?与我们的产品资料能否对上号? 有很多公司和企业产品名称的代码同时也代表了规格。 (2)质量: 也称品质。是货物的外观形态和内在质量的综合。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货物的品质不仅是主要交易条件,也是我们跟单员进行审单的首要条件。 (3)数量: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单证备案资料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单证备案资料: (一)、备案资料。 1、出口企业须备案的资料: 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补充购销合同)《购入购销合同和出口购销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2)出口货物INVOICE; 3)出口货物装货单(装箱清单) 4)出口货物发票(国税)复印件 5)出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象屿码头出品有(报关单备案清单)> 6)六联单(海运) 7)空运单(空运) 8)铁路运单(铁路运输) 9)邮政运单(邮政运输) 10)提单(大提单或小提单) 注:以上资料不能造假 2、上述资料是复印件的要填写“与原件相符”、“ 经办人签字”、“ 签字日期”和“加盖企业公章”。 3、备案内容中的备案单证所列购进、出口货物的品名、数量、规格、单价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资料的内容要求一致;开具的时间、货物流转的程序要求合理;外贸企业出口货物明细单、出口货物装货单与增值

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的内容要求一致。 4、除上述五种资料外,其他资料不需要备案。 (二)、保管要求。 1、备案时间最迟应在退(免)税单证申报后的15天内备齐。 2、备案单证统一存放在出口企业财务部门(不得将备案单证交给其他部门、企业业务员或个人保存)。 3、备案单证须由财务部门专人负责整理保管和专柜保管。 (三)、装订要求。 按月用线装订成册。并在《出口货物备案单证封面》上填写好出口企业名称和年月。 (四)、关于出口货物装货单。 装货单是出口货物托运中的一张重要单据,它既是托运人向船方(或陆路运输单位)交货的凭证,也是海关凭以验关放行的证件。只有经海关签章后的装货单,船方(或陆路运输单位)才能收货装船、装车等。因此,实际业务中,装货单又称为“关单”。备案的装货单必须要有海关签章。 1、装货单与装箱单的区别。装箱单是集装箱运输的特有单证.是每一个出口集装箱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必须具备的一份单证.它是根据已装入箱内的货物制作的,记载着集装箱内货物的具体资料、交付方式以及箱内货物自内向外的积载次序,同时它也记载这些货物载体集装箱和运输工具船舶的相关货运资料。是船、箱、货结合的最初原始资料,是出口集装箱运输后续单证缮制的依据,是集装箱运输过程中十分重要的业务单

外贸出口全套单据及信函

资信调查申请书 致:中国银行漳州分行日期: 兹委托贵行对下述对象作资信调查编号:123456 调查对象国外客户全称 (中英文) 美国TOM & JANE CO. 地址 (中英文) #349-7 THREE STREET , NEWYORK, AMERICA. 电传号Admin@https://www.360docs.net/doc/95260218.html,d电话(+01)8875 往来银行名称及帐 号 1122334455(美国银行)电传(01)8846 调查内容及目的了解客商的资本、信誉及经营作风等情况。 调查方式你行电询?函询代理行电复?函复 委托须知1.银行对调查结果的真实性不负任何责任。 2.你行对调查过程中邮电、通信造成的延误、丢失以及代理行的延误或不回复概不负责。 3. 委托人同意支付银行有关费用(包括你行费用和国外行可能收取的外币费用)。 4.委托人保证对调查内容保密,并保证对由此引起你行蒙受的一切损失负全部责任。 委托单位全称及地址漳州九龙进出口公司 ZHANGZHOU JIULONG IMPORT & EXPORT CORP. 开户行及帐号1234567890中国银行漳州分行 联系人电话(86)596-2161106 银行审核意见:经办: 日期:委单位签章负责人:日期:

二:与国外客户建立贸易关系 漳州九龙进出口公司 ZHANGZHOU JIULONG IMPORT&EXPORT CORP 10SHENGLIROAD,XIANGCHENGDISTRICT,ZHANGZHOU,FUJIAN,CHINA TOM & JANE CO. #349-7 THREE STREET,NEWYORK,AMERICA TEL NO.(+01)8875 FAX NO.8846 Dear Sirs, As your name and address were listed in The Besiness,we are writing to you with a desire to open an account with you. Our company specialize in exporting and manufacturing 25’Color TV,and are enjoying an excellent reputation through many years’ business experience.We are sure that you wil be quite satisfied w ith our services and the excellent qualities of our goods. If you need more objective information concerning our credit,please direct all inquiries to the bank of China. We are looking forward to your early and favorable reply. Yours faithfuiiy ZHANGZHOU JIULONG IMPORT &EXPORT CORP 三:出口商品价格核算与对外报价

外贸全套单据样本

装箱单 商业发票 COMMERCIAL INVOICE

BILL OF LADING 1. Shipper Insert Name, Address and Phone GREAT WALL TRADING CO.,LTD. RM201,HUASHENG BUILDING , NINGBO ,P. R CHINA 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COSCO CONTAINER LINES TLX: 33057 COSCO CN FAX: +86(021) 6545 8984 ORIGINAL 2. Consignee Insert Name, Address and Phone TO ORDER Port-to-Port or Combined Transport BILL OF LADING RECEIVED in external apparent good order and condition except as other- Wise noted. The total number of packages or unites stuffed in the container, The description of the goods and the weights shown in this Bill of Lading are Furnished by the Merchants, and which the carrier has no reasonable means Of checking and is not a part of this Bill of Lading contract. The carrier has 3. Notify Party Insert Name, Address and Phone (It is agreed that no responsibility shall attsch to the Carrier or his agents for failure to notify) F. T. C. CO. AKEKSANTERINK AUTO P. O. BOX 9,FINLAND Subject to Clause 7 Limitation LADEN ON BOARD THE VESSEL DATE MAY 25,2005 BY COSCO CONTAINER LINES ENDORSED IN BLANK ON THE BACK 原 产 地 证

外贸进出口全套单据

销货合同SALES CONTRACT 卖方SELLER:编号NO.: 日期DATE: 地点SIGNED IN: 买方 BUYER: 买卖双方同意以下条款达成交易: This contract Is made by and agreed between the BUYER and SELLER , in accordance with the terms 允许 5% 溢短装,由卖方决定 With More or less of shipment allowed at the sellers’ option 5. 总值Total Value 6. 包装Packing 7. 唛头Shipping Marks 8. 装运期及运输方式Time of Shipment & means of Transportation 9. 装运港及目的地Port of Loading & Destination From : To : 10. 保险 Insurance 11. 付款方式 Terms of Payment 12. 备注 Remarks The Buyer The Seller N.E.ORIENTAL TRADING CO.LTD. (进口商签字盖章) WENSLI GROUP. (出口商签字和盖章)

根据订单和合同要求,填写开征申请书TO:

报检委托书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委托人声明,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检验检疫机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法行为,自愿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处罚并负法律责任。 本委托人所委托受委托人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交的“报检单”和随附各种单据所列内容是真实无讹的。具体委托情况如下: 本单位将于年月间进/出口如下货物: 品名: 数(重)量: 合同号: 信用证号: 特委托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地址:上海市浦东民生路1208号 上海检验检疫大楼)代表本公司办理本批货物所有的检验 检疫事宜,请贵局按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办理。 委托单位名称 (签章):受委托单位名称 (签章):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单位地址:单位地址:上海市浦东民生路1208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00135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XXX 本批货物业务联系人:本批货物业务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 (手机):联系电话 (手机):86-21-68549999 企业性质:企业性质:国营企业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本委托书有效期至年月日

外贸单证练习标准标准答案

《外贸英文制单教程》课后练习参考答案 第一章,出口单证概论 1,在单证工作中应注意哪些问题?我们所应遵循地国际惯例有哪些? 答:单证工作应做到“3一致,4要求”, 3一致: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单货一致; 4要求:正确,完整,及时,整洁. 要遵循地国际惯例有: A, 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 (UCP), ICC Publication No.600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出版物600) B, 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 (URC), ICC Publication No.522 《托收统一规则》(出版物522) C, 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 INCOTERMS 2000《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为什么说信用证项下地结算变成单据买卖? 答:卖方交付合格单据意味着交付了货物,可以获得货款; 买方付款赎单代表买到货物 银行支付或拒付货款地依据是审核单据是否与信用证要求相符合. 3,信用证支付方式地开证申请人能否由于实际收到地货物地规格,数量与单证不符而提出拒付货款?为什么? 答,不能.因为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只要受益人提交地单据符合信用证地要求,开证行就必须支付货款.银行支付货款地依据是单据是否与信用证相符,而不是货物是否合格. 4,银行是否接受出具日期早于信用证出具日期地单据,如果接受,前提条件是什么?答:银行一般不接受日期早于信用证日期地单据,除非另有约定. 5,试述下列单据日期地先后: (1)提单与保险单地日期保险单日期在先 (2)商检证和提单地日期商检证日期在先 (3)运费收据和提单地日期运费收据日期在先 (4)汇票和发票地日期发票地日期在先 6,在外贸工作中单据有哪几大类,各自有什么作用? 答:第一类,商业单据,用以说明或证明有关商品情况. 第二类,资金单据,用以取得货款,具有货币地属性. 第三类,官方单据,指政府机构,社会团体签发地各种证件. 第四类,其他证明 第二章,出口单据地工作程序 1,出口单据工作程序包括哪些内容?

外贸单证全套单据制作(后面附答案)

体验活动 根据下述材料,缮制商业发票和装箱单 (1)销售合同 SALES CONFIRMATION NO.: ZHT081115 DATE:NOV.15,2008 THE SELLER:SHANGHAI ZHENHUA IMP&EMP CO LTD THE BUYER:GR-TRAG Co., Ltd. ADRESS: Rm 501 Longju Building No. 87 Longju Rd., Pudong Shanghai 200136 P.R.China Tel:0086-21-58334388 Fax:0086-21-58334389ADRESS: A904 Wealth Building, Kando Jinbocho Chiyodaku, Tokyo Japan Tel.:+81-3-5283-6765 Fax: +81-3-5283-6775 THE UNDERSIGNED SELLERS AND BUYERS HA VE AGREED TO CLOSE THE FOLLOWING TRANSACTIONS ACCORDING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TIPULA TED BELOW: PACKING:ONE PIECE IN ONE POL YBAG, 30 POLYBAGS IN ONE CARTON SHIPMENT:NOT LA TER THAN JAN.31,2009,FROM SHANGHAI TO TOKYO JAPAN,ALLOWING TRANSHIPMENT & PARTIAL SHIPMENTS. PAYMENT:THE BUYER SHOULD OPEN THROUGH A BANK ACCEPTABLE TO THE SELLER AN 100% IRREVOCABLE L/C PAYABLE A T 30 DAYS AFTER SIGHT DRAFT TO REACH THE SELLERS BEFORE DEC.1, 2008 AND V ALID FOR NEGOTIATION IN CHINA UNTIL THE 15TH DAY AFTER THE DATE OF SHIPMENT. INSURANCE:TO BE EFFECTED BY THE SELLER FOR 110% OF INVOICE V ALUE AGAINST F.P.A. AS PER THE RELEV ANT OCEAN MARINE CARGO OF P. I. C. C. DA TED 1/1/1981. THE BUYERS: THE SELLERS GR-TRAG Co., Ltd. SHANGHAI ZHENHUA IMP&EMP CO LTD (SIGNATURE) (SIGNATURE) PLEASE SIGN AND RETURN ONE CO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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