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社区居规民约

AA社区居规民约
AA社区居规民约

**街道**社区

居规民约

为了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全社区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经居民会议表决通过,订立如下居规民约,望全体居民共同遵守。

1.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讲文明、讲礼貌,尊老爱幼、互相友好、和睦相处,正确处理好居民之间的相互关系。不得拉帮结派,惹事生非;不得聚众闹事,打架斗殴。

2.弘扬正气,敢于同各种不良现象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参与“黄、赌、毒”等一切违法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3.关心集体,关心支持本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居民会议,服从和执行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4.维护社区巷道、路道整洁,弘扬文明居风,搞好环境卫生,美化生活环境,优化育人环境,严禁乱搭乱建,严禁乱倒垃圾脏物。

5.积极履行居民义务,主动参与辖区公益事业,承担抚养教育子女和赡养老人的义务,禁止家庭暴力和虐待行为发生。

6.重视环保、节约资源。妥善处理好如废弃电池等化学垃圾,不用或少用塑料袋等降解难的物品,节育用电、用水。

7. 注意防火防盗,注意交通安全,自觉服从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和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的管理。

8. 爱护公物,不准侵占集体财物,不准损坏水利、交通、供水、供电、电视、学校、居务公开栏等公共设施。严格用水用电管理,禁止偷电偷水,不得私自铺设电线、水管。

9. 凡外来人员进驻本社区的,必须服从本社区管理,遵守本社区居规民约。外出居民要主动及时履行本社区居民相关的义务。

本社区居规民约由居民委员会负责执行,居务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对违反以上有关条款的居民,居委员会有进行依法处罚、批评教育等权利。

本居规民约自居民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村规民约 (参考模板)

附件二: 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 (参考模板) 为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作为全体村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一、村风民俗 (一)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二)提倡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1.不操办婚丧嫁娶外的其它酒席,已故老人出殡时间原则上控制在3天以内。2.不参与婚丧嫁娶外的其他酒席。3.操办酒席不收受超过200元的礼金,参与酒席随礼控制在200元以内。4.操办婚丧酒席餐饮标准每桌控制在300元以内。5.操办酒席不收受客人的烟花爆竹,参与酒席不携带烟花爆竹赴席。6.操办葬礼不使用高音呐叭播放哀乐。 (三)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 (四)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五)积极参加村里组织的各种文化、体育活动,提倡全民健身运动,见义勇为、伸张正义,遵守社会公德,扶老携幼,学好科学文化,社会知识,用自身知识影响老一代,教育下一代。服从镇村规划,不准乱修乱建,搬迁、拆迁不提过分要求,拆旧翻新需经村两委同意,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核,不准擅自动工。 (六)村民应自觉农宴申报。 二、社会治安 (一)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三)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四)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五)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 (六)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七)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村规民约

村规民约(参考件) 总则 一、为全面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解决农村基层治理中的实际问题,促进家庭和睦、 邻里融洽、家园和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二、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当代 人共同价值观,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爱、崇德向善,传承优良传统文化,树立良好村风民风。 三、本村村民应当自觉遵守本村规民约。党员村民要带头遵守本村规民约,充分发挥先锋模 范作用。居住在本村的外来人员,参照遵守本村规民约。 第二章社会治安 四、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 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五、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妨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六、严禁赌博、吸毒、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违规放牧猪、牛、羊等。第三章集体资产资源管理 八、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九、本村土地,包括耕地、宅基地和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归村集体所有。 十、村民应自觉保护地貌完整,不得毁坏地堰,防止水土流失。 十一、严禁砍伐国家、集体林木。 第四章消防安全 十二、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不得焚烧垃圾、秸秆、根茬等。 十三、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村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十四、加强村里防火设施检查和维护。加强对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民消防安全意识和水平。 十五、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第五章婚姻家庭 十六、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原则,共建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争创文明家庭。十七、夫妻双方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应互尊互谅,共同承担家庭事务,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十八、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 十九、子女要赡养老人,关心老人、尊重老人。外出子女要经常回家看望父母。父母应尽抚养未成年人子女和无生活能力子女的义务,不虐待儿童。 第六章邻里关系 二十、坚持互尊互爱、互帮互助、互让互谅,共建和谐融洽的邻里关系。 二十一、遵循平等自愿、团结友善、互惠互利原则,在生产、生活和社会交往中以诚相待,相互支持配合。 二十二、提倡邻里守望,邻居外出走亲访友、务工经商,应帮助照看,遇到异常情况及时联系相关人员。主动关心和帮助孤寡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和残疾人员。与外来人员和谐相处,不欺生、不排外。 二十三、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要申请村调解委员会协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

村规民约

村规民约 为加强村容村貌管理,推进最佳最美银杏观赏地和户外运动基地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约。 一、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自然林盘农户在房前屋后规范堆放杂物;农民集中居住区农户房前屋后不堆放杂物,不乱晾晒衣服拖把等,在房屋外墙不乱贴、乱画;规范停放车辆。主动向村(居)民委员会缴纳小区管理生活垃圾处理费。 二、爱护公共设施,严禁随意挖沙取土,禁止毒鱼捕鱼和捕杀野生动物。 三、爱护环境卫生,不乱倒垃圾,不乱抛弃动物尸体(掩埋)。农户饲养家禽不超过50只,饲养家畜不超过5头,原则上应圈养,饲养数量超过标准,应按要求建设粪便等排放洁化处理设施,确保零排放(专业合作社按规定执行)。 四、保护水环境和供水设施,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自来水”用水户须向村(居)民委员会或乡政府委托的个人(公司)按标准缴纳水费。 五、加强农村林盘住房管理,农户需维修改造和新建房屋,按规定须经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和乡政府审批,未经批准同意维修改造和新建房屋的,将按规定予以拆除和处罚。 六、加强农民集中居住区管理,农户搭建棚架和修建房屋,按规定须经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和乡政府审批。未经批准不允许占用公共土地搭建棚架和修建房屋。(已违规搭建棚架和

修建房屋的自行拆除;符合规划的补办手续,否则将予以拆除和处罚) 七、农民集中居住区房屋以外区域属于公共土地,所有农户和个人不得非法占有。绿化带内可种植0.5米高以下蔬菜,不得种植藤蔓植物(蔬菜)。 八、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做好森林火灾防治工作,砍伐林木,需按规定办理砍伐证等相关手续,个人不得擅自乱砍乱伐林木。 九、倡导农户积极开办星级标准以上农家乐,新办农家乐需经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和乡政府审批,农家乐须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十、禁止农户擅自流转承包林地、土地,若有意愿流转,须报村(居)民委员会和乡政府审批同意后方可流转。 十一、提倡婚丧嫁娶节俭文明举办酒宴,按规定须向村(居)民委员会和乡政府申报,主动向村(居)民委员会缴纳酒席生活垃圾处理费。树立厚养薄葬观念,摒弃旧俗陋习,反对铺张浪费。 十二、本约自2014年5月1日起执行。

2020年村规民约范本 3篇精选(最新)

1.建房服从规划:起房盖屋必须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自然村理事会实地踏勘,报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建盖,不得擅自动工,不得私搭乱建,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2.保持卫生清洁:农户庭院实行一日一清扫,村组环境卫生实行至少一周一清扫;各连负责自己的环境卫生,对保持清洁的表杨,不清洁的批评教育;不得在公路沿线、村道、河溪等公共场所倾倒、堆放垃圾,一经发现必处罚。 3.兴办公益事业:村内兴办公益建设所需筹资劳,实行“一事一议”由村民会议或户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必须户户参与,不参与投工者,每天按当地工价折资兑现。 4.爱护公共财物:严禁侵占或私自占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及设施;损坏活动场所、水利、道路交通、通讯、供电、生产等公共设施的照价赔偿。 5.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敞放鸡、猪、牛、羊等牲畜,严防牲畜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对农作物造成破坏的要赔偿。牲畜粪便垃圾,由主人负责清理。 6.倡导节俭办客:红白喜事要勤俭节约,不准大操大办;办客原则不超3天,送礼不超100元,菜品不超8个。 7.维护社会治安:严禁赌博、吸毒、贩毒,严禁酗酒闹事,严禁私自种植罂粟,严禁宣扬封建迷信、传播邪教,不参与涉黑涉恶等违法活动,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8.严守为人品德:父母要尽到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子女要孝敬、赡养老人,平等对待双方老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遗弃或虐待老人。 9.妥善处置纠纷:邻里有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请自然村理事会或村调解委调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10.保护生态环境:严禁在国有林、公益林、集体林、水源林等林地里乱砍乱伐,禁止采猎国家保护野生动植物,违反者一律交执法部门处理。 二0二0年x月xx日 为推进xx自然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特制定xx组自然村村规民约。

社区居规民约

社区居规民约 为提高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能力,形成良好的风气,促进社区的安定团结和三个文明建设,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定本社区居规民约。 第一条居民要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服从上级组织和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的正确领导,努力做到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型居民。第二条遵守国家土地管理法规,社区内使用土地应服从社区的统一规划和调整,做到不违法占地、不违法建筑。 第三条居民要自觉遵守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超计划外生育和怀孕、不非法收养。结婚时,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非法同居。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和优育。第四条积极推行殡葬改革,自觉服从殡葬管理,倡导勤俭节约,丧事简办。 第五条保障学龄儿童和青少年依法接受教育的权利,法定监护人要保证被监护人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 第六条本社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准招用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务工,违者责令限期辞退,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不拖欠务工人员工资。

第七条自觉履行服兵役义务,适龄青年要积极主动参加兵役登记、体检和应征。对逃避服兵役的居民,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第八条积极做好优抚工作,尽力帮助优扶对象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 第九条尊老爱幼,保护老人、妇女、未成年人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禁止虐待、遗弃、伤害和家庭暴力行为,不重男轻女、弃婴溺婴。对弱势群体有同情关爱之心,力所能及地给予帮扶和支持。 第十条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必须依法履行抚养义务。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对父母必须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一条居民发生赡养纠纷时,由社区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未成功的,社区居委会应支持被赡养人请求镇政府有关部门调处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支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赡养人向有关部门寻求法律援助。 第十二条爱护公共财物。不侵吞国家、集体和他人财物。不在公路、水域上设置障碍。不损坏水、电、路、渠、路灯、水泥杆、绿化等公共设施和广电、邮电等通讯设施,不乱砍滥伐树木。 第十三条保护环境资源。积极参加环境整治和庭园绿化活动,全社区动手,美化环境。居民必须投身于爱国卫生活动之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社区实行道路保洁、垃圾袋(桶)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动员会讲话稿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动员会 讲话稿 村规民约居民约修订完善工作动员会讲话稿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xx乡村规民约居民约修订完善工作动员会,目的是贯彻落实xx 县村规民约居民约修订完善工作动员会的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乡村规民约居民约修订完善工作。 通过这次村规民约居民约修订完善工作,把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建立健全起,这是深化村民自治的一次重大实践。 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全乡村规民约居民约修订完善工作圆满完成,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下面,我就我乡村规民约居民约修订完善工作提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时代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约的重要意义村规民约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适应村居民自治要求村居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是基层群众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重要手段。

规范和完善村规民约居民约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完善我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必然要求和生动实践,也是加快法治建设的具体举措。 近年,全乡大部分村居民小组都陆续制定了符合各小组实际的村规民约居民约,在倡导序良俗,规范群众言行,调处矛盾纠纷强化依法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我乡在村规民约居民约修订完善工作中还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村组干部对村规民约居民约制定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存在照搬照抄的情况,导致村规民约居民约内容空泛,针对性操作性不强,没有约束力。 二是制定程序不合规,没有严格按照《村民委员组织法》的程序制定。 三是有的村组虽有村规民约居民约,但执行上有差距,有的走过场,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待加强。 四是由于近年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群众观念转变,以前制定的村规民约居民约有些内容已经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明培养需

村规民约范本

村规民约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9、加强村联防队的组织和管理,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巡防。 二、消防安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寨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4、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三、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做到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村规民约-1023简单版

村规民约 为提高全体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能力,培养良好的社区风尚,建设和谐村庄,幸福xx,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社区实际,经全体居民讨论通过,制定本社区居民公约。 第一条:自觉履行国家法律、法规、条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好居民。 第二条:热爱祖国、热爱我县,自觉维护本村荣誉和利益,支持村党组织、村委会、村居民代表大会的有关决定、决议和规定,积极参加社区各种公益活动和志愿者活动。 第三条: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讲文明,懂礼貌不讲脏话,粗话,争创“精神文明户”、“五好家庭户”遵纪守法户”。 第四条:提倡尊老爱幼,父母应尽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当好监护人。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与老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要经常回家看望老人,打电话问候老人,亲切关心关怀老人。夫妻相互尊重,家庭和睦,男女平等,不歧视妇女和残疾人。家庭发生矛盾纠纷,要相互谦让,协商解决。 第五条:邻里之间要和谐相处,要互尊、互助、互爱,以礼相待,不要损害他人利益的事,不说损害他人利益的话,邻里发生纠纷,本着团结友善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社区调解委员会调解,建立和谐的邻里关系。 第六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大超大办红白喜事,提倡文明祭祖,推行火葬,节约用水、用电、用气。 第七条: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自觉进行婚前、孕前健康检查。 第八条:主动服从、服务城市规划建设,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乱修、乱建、随意改建房屋,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征

居规民约

艳山红镇米兰春天居民委员会居规民约 为了进一步规范辖区居民行为,提高居民的自身素质,创建一个平安、和谐、文明的社区,本着以人为本,依法治居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充分体现居民委员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方针,在不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经居委会和全体居民代表讨论,特制定本居规民约,望全体居民自觉遵守。 一、计划生育 1、自觉遵守计生法规,凡早婚早育的,每例履约500-2000元,违法生育3孩及以上的每例履约1000-5000元,并按规定到计生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 2、辖区内育龄妇女必须按时参加妇检,不按时参加每次履约50-200元。外出务工妇检对象未按时寄回妇检证明的每次履约200-500元。 3、符合政策未持证怀孕的,每次履约500-1000元,持证怀孕的已婚育龄妇女,凡采取非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每次履约500-1000元。 4、小孩出生一周内未向居委会申报新生人口,婴儿死亡当日未向居委会区申报的,每次履约200-500元。 5、生育二孩后,在90天内无故不采取节育措施的每次履约200-500元。 6、凡非法收养、送养、寄养孩子、弃婴、溺婴、虐待女婴的每次履约200-500元。

7、收留、包庇、窝藏计划外怀孕对象的每次履500-1000元。 8、房东出租房屋三日内未向社区报告的每次履约50-200元,流入辖区的已婚育龄妇女未持《流动人口婚育证》的,一经查获每次履约50-200元。 9、凡辖区内常住户籍人口,未登记家庭人口档案或新迁入人口,一月内未到社区登记家庭人口档案的,每次履约50-200元。 10、辖区内施工、经营单位未到社区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私自开工的,每次履约1-2万元,已签订合同但未按合同执行的每次履约1000-5000元。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居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搬弄是非。如有违反,每次履约20-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居民可以按《信访条例》依法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煽动群众起哄、闹事,制造事端,扰乱社会治安,一旦违反,每次履约100元至500元,构成违法犯罪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3、凡参与赌博或窝赌者,每次履约100-500元,情节严重的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4、凡盗窃、抢夺公私财物的,除退赔赃物外另履约100-200元,情节严重的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5、不赡养老人,不抚养子女,虐待家庭成员、遗弃婴儿、拐卖妇女儿童的每次履约100元-500元,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3篇)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3篇) 社区最新居民公约 一、社会治安 1、每个居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 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居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 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 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 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 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圈养牲畜,严禁牲畜外放。对 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外理。 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居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二、消防安全 1、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做好全年禁烧工作。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定 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村社、企业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 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用水正常。 4、对社区各企业、各农户的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 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加强居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定期 开展消防演练,提高社区居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6、定期排查辖区内企业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三、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 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

村规民约(社区公约)(范本)

村规民约(社区公约)(范本) (年月日村(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推进依法治村,促进经济发展,更好地实现“乡风民风美起来、人居环境美起来、文化生活美起来”的美丽乡村建设目标。由×村(居)民理事会草拟,报×村(居)“两委”审核,提请×年×月×日×村(居)民大会(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以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并于通过之日起实施生效。 第一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国家、爱集体、爱家庭;学法守法,维护安定团结;服从村(居)“两委”管理,珍惜本村(居)荣誉。 第二条精心耕种责任田,不抛荒耕地;科学打理自留地、自留山,增加副业收入;守法经营,积极创业,广开财源,勤劳致富、创业致富、科学致富。 第三条诚实守信,不造假不赖账,不造谣传谣;不赌博买码写单;远离毒品;生活节俭,不攀比不炫富。 第四条团结邻里,和睦相处,相互关照,主动帮助有困难的村(居)民。 第五条讲究家庭和个人卫生,爱护公共卫生,积极交纳公共卫生费;不乱倒垃圾,不焚烧垃圾和农作物秸秆,不

直排生活污水;不搞污染水源的种养殖,不发展污染大气和环境的生产;爱护绿地,不乱砍滥伐,不捕猎有益动物,不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餐(用)具。 第六条执行一户一宅基地政策。严格按规划审批新建住房;禁止私搭乱建,要主动拆旧还基。对多占土地建房、未经审批抢建房等违法建设,一律依法制止、拆除。 第七条要服从大局,支持发展。对因规划需要征收(借用)的房屋、土地,要服从共同商定的统一价格,不漫天要价、坐地起价;不强揽工程、强行阻工闹事、强买强卖;不缠访闹访、越级上访。 第八条安全用火用水用电。严禁偷水偷电,严禁带火种进山,严禁祭奠期间在山林燃放鞭炮;定期排查各类水、火、电隐患,加强野外用火用电管理,严防涉火、电、水事故发生。 第九条婚事新办。婚事只请一次客,只摆一次宴席;取消“过门”、“过彩礼”、“送喜匾”等繁文缛节,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摆排场讲阔气、不低俗闹婚。提倡少要彩礼或不要彩礼,举办集体婚礼、植树婚礼等现代简约婚礼。 第十条丧事简办。治丧时间不超过3晚,非禁炮区域,实行禁炮限鞭;不占地办事、不噪音扰民;不扎龙糊鹤、不搞封建礼俗;不铺张浪费、不摊派连累亲朋;提倡鞠躬、默哀、佩戴黑纱和白花等文明丧葬礼仪;在本村(社区)公益性墓地集中安葬,依法核定丧葬用地。严格落实《民政部公

村规民约

湖林村村规民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解决农村基层治理中的实际问题,促进家庭和睦、邻里融洽、家园和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二条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当代人共同价值观,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爱、崇德向善,传承优良传统文化,树立良好村风民风。 第三条本村村民应当自觉遵守本村规民约。党员村民要带头遵守本村规民约,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居住在本村的外来人员,参照遵守本村规民约。 第二章社会治安 第四条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第五条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妨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第六条严禁赌博、吸毒、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第七条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违规放牧猪、牛、羊等。 第三章集体资产资源管理 第八条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第九条本村土地,包括耕地、宅基地和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归村集体所有。 第十条村民应自觉保护地貌完整,不得毁坏地堰,防止水土流失。 第十一条严禁砍伐国家、集体林木。 第四章消防安全 第十二条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不得焚烧垃圾、秸秆、根茬等。 第十三条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村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第十四条加强村里防火设施检查和维护。加强对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民消防安全意识和水平。 第十五条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第五章婚姻家庭 第十六条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原则,共建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争创文明家庭。 第十七条夫妻双方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应互尊互谅,共同承担家庭事务,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第十八条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 第十九条子女要赡养老人,关心老人、尊重老人。外出子女要经常回家看望父母。父母应尽抚养未成年人子女和无生活能力子女的义务,不虐待儿童。 第六章邻里关系 第二十条坚持互尊互爱、互帮互助、互让互谅,共建和谐融洽的邻里关系。 第二十一条遵循平等自愿、团结友善、互惠互利原则,在生产、生活和社会交往中以诚相待,相互支持配合。

居规民约

居规民约 为了充分保障居民实行自治和依法办理自己事情的权利,促进社区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社区实际,经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制定本居规民约。 一、坚决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学法知法,遵纪守法,正确行使和履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二、自觉遵守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居民之间、邻里之间应团结互助,和睦相处。 三、自觉看管和维护好社区道路、广场、路灯等公共设施,如发现损坏行为的,要给予坚决制止或主动上报社区以及公安等执法部门。 四、服从规划,配合社区搞好环境综合整治。不得在道路两旁乱堆乱占,不乱倒垃圾;严禁在房前屋后、承包地、菜园等处乱搭、乱建、乱占、乱栽。对于违反规定者,要责令其拆除或拔掉,必要时可组织强行处理。 五、珍惜土地等生产资料,严禁土地私自流转行为。确需流转的,需通过居委会办理流转手续;不按要求办理的,将不再享受社区的相关优惠待遇,日后居委会也不予办理其失地证明;对于外来的买地者,居民和居委会有权进行干预和强行驱逐。 六、支持社区的开发建设以及公益性事业发展,坚决服从公益性建设征占。

七、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夫妻地位平等,反对家庭暴力。 八、相信科学,移风易俗,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喜事新办,不铺张浪费;丧事从俭,不搞陈规陋习。 九、居民要加强护林防火意识。严禁私自砍伐集体或他人的林木,违者按树龄罚款或交森林公安部门处理;防火期内严禁野外用火,严防火灾发生。 十、自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杜绝计划外生育等行为,违者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上述条款居民要共同遵守,如有违反,按规定处理。自本居规民约公布之日起,原定的村规民约废止。

村规民约范本

姜村镇姜村村村规民约 为切实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创造和谐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原则,经本村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特作如下约定:一、社会治安 第一条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二条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第三条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办公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第四条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第五条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烟花、爆竹,须经公安机关批准;拣拾枪支弹药、爆炸危险物品后,要及时上交公安机关或村治保会。 第六条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交通、供电、生产等公共设施,不得在村民居住区安装噪声大的机械设备。 第七条不得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挖沟开渠、堆积粪土、摆摊设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交通秩序。

第八条不制作、出售、传播淫秽物品,不调戏妇女,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第九条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第十条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不准在村附近或田边路旁乱挖、乱倒,严禁损坏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蘌严禁牛羊啃青 第十一条严格用水、用电管理,未经批准,不准私自安装用水用电议施,要切实爱护水电设施,约用水用电,严禁偷水偷电。 第十二条认眛遵守户口管理规定,出生、死亡要及时申报或注销;外来人员需要在本村短期居住的缌应向村治?会汇报,办理临时居住手续 二、村风民俗 第十三条提?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搓俗,反对封建?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四条喜事撰办,不铺张浪费;丧事从俭,不搞陈规旧俗。 第十五条不听、不看、不传淫秽和反动的书刊、音像。 第十六条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和宗族活动。 第十七杁搞好公共卫生和村容整洁,不随地倒垃圾、秽物;

村规民约2018

村规民约 第一章总纲 1、为维护本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安定,管理好各项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四条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村委会实际,制定本《村规民约》。 2、本《村规民约》贯彻自我制定,自我管理,自我执行的民主管理原则。 3、本《村规民约》是法制性与群众自治性、民主性相结合的规约,对本村委会村民具有约束力;外来人员在辖区内违反本办法的,依照本办法管理。 第二章山林管理 1、每位公民都有植树造林的义务,都应当按村委会生产小组的要求,投工投劳义务植树,未按要求参加的,应予以批评教育。 2、一旦发生山林火灾,各小组应立即组织群众扑火,迅速查清起火原因,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对失火者处500元至3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失火者的刑事责任。 3、砍伐木材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做到先办证,后砍伐的原则,严格控制砍伐林木,无证砍伐林木,视为盗窃林木

处理,并送相关部门处理。 4、盗窃林木,除没收木材外,并处每立方米60元至200元罚款。 5、砍伐风景林木、封山育林的,除没收木材外,每棵罚款200元至600元。 6、盗卖木材,除没收全部木材外,处200元至1000元罚款。 7、没有林木的小组,一律严禁出卖木材,一旦发现,经查实后,除没收林木所得款外,每立方米加罚100元至500元。 8、群众自用柴火,本着节约原则,相互协商解决,严禁任何个人砍伐出售,一旦发现,每卖一百市斤柴罚款10元至50元。 9、严禁毁林开荒,不经报上级批准,不准乱开乱挖,特别是在规定植树造林要段开荒的,每开荒一亩,罚款500元至1000元,并强行退耕还林。 10、严禁擅自猎杀野生动物,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至1000元。猎杀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报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第三章土地管理 1、农户承包的耕地、山林、果园及农户使用的自留地、

最新xx村村规民约范本讲课稿

XX村村规民约(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为了发挥村民在村民自治中的主体作用,引导村民依法依规参与本村事务处理,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特制定本《村规民约》,作为全体村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一、村风民俗 1、提倡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2、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参加邪教组织。 3、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二、计划生育 1、实行优生优育、晚婚晚育;提倡每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配合政府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2、计划外生育人口,不享受我村集体经济利益。 三、户籍管理 1.凡属公务员、国家事业编制的人员,原属本村村民的,需入户我村的只能作为挂靠户处理,不享受我村集体经济利益。 2.外地人购房、地入户只作本村挂靠户计算,不享受我村集体经济利益。 3、如遇其它无具体说明的情况,一律按照XX村户籍管理制度执行。

四、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五、消防安全 1、严禁野外用火,严防火灾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村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每户村民要定期检查户内电线,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4、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5、教育少年儿童不得私自燃放烟花爆竹。 六、城乡环境治理 积极开展文明新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随地吐痰;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等应定点堆放;

《民政局制定规范村规民约自查报告》

精品文档 民政局制定规范村规民约自查报告 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对全市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深化以法治村(社区)工作,推进村(居)民依法民主自治,不断改善基层治理结构,努力提升村(居)依法自治能力,扎实推进村(居)自治工作。现将我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自查情况 报告 如下: 一、完成情况 我县从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分三个阶段,利用8个月时间,由民政局分管领导牵头,基层政权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县48个乡镇所辖村(社区)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和完善进行了深入指导,充分发挥了乡镇的主体作用和村(居)民积极参与的积极性,按时、按质完成了工作任务。20xx年3月始,县民政局组建了专门的班子对全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和完善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主要通过“查、看、访、电话询问”等形式对全县517个行政 村,105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和完善情况再次进行了督查指导,对未完成及制定不规范的村(社区)进行现场指导,提出 整改 要求,有效调动了村(居)干部、党员、村民代表的主动性,形成了党员干部、村(居)民人人出谋划策、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全县517个行政村,105个社区全部完成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和完善工作。从内容来看,共涉及环境卫生、

计划 生育、 财务 管理 、基础设施 建设 等15个大项,重点围绕民生民情内容制定,如涉及破除迷信、移风易俗、尊老爱幼、维护环境卫生等内容的都在400个村以上,有力促进了乡风文明、净化社会环境村(居)民自治建设进程。 二、主要做法 一是高度重视。自省、市委出台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相关文件以来,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安排县委 政法 委书记专门带队到达州、德阳中江等地学习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和完善的先进经验。县民政局积极履行牵头单位职责,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和完善的相关工作,成立了指导小组,深入各乡镇、村(社区)进行巡回指导,促进了工作的落实。乡镇党委、政府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和完善摆上了议事日程,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培训会议,出台了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相关文件及 方案

村规民约(参考范本)

附件: 村规民约(参考范本) (年月日经村(居)民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解决农村基层治理中的实际问题,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洽、家园和美,保障村民群众安居乐业,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经全体村(居)民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二条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爱、崇德向善,传承优良文化,树立良好村风民风。 第三条本村(小区)村(居)民应当自觉遵守本村规民约。党员村(居)民要带头遵守本村规民约,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居住在本村的外来人员,参照遵守本村规民约。 婚姻家庭 第四条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原则,共建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第五条夫妻双方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应互尊互谅,共同承担家庭事务,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第六条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 第七条子女应尽赡养老人义务,关心老人、尊重老人。外出子女要经常回家看望父母。父母应尽抚养未成年人子女和无生活能力子女的义务,不能虐待儿童。 第八条倡导立家规、传家训、树家风;倡导文明新风,喜事新办,不铺张浪费,丧事俭办,不乱葬乱埋;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搞宗派活动。 邻里关系 第九条坚持互尊互爱、互帮互助、互让互谅,共建和谐融洽的邻里关系。 第十条遵循平等自愿、团结友善、互惠互利原则,在生产、生活和社会交往中以诚相待,相互支持配合。 第十一条提倡邻里守望,邻居外出走亲访友、务工经商,主动帮助照看,遇到异常情况及时联系相关人员。主动关心和帮助孤寡老人和残疾人员。与外来人员和谐相处,不欺生、不排外。 第十二条孩子之间发生冲突,家长首先教导自家孩子;注意呵护孩子自尊,避免在公共场合责罚孩子。 美丽家园 第十三条积极参与“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边三化”,不乱搭乱建,房内房外保持整洁、杂物堆放整齐等,绿化卫生先行。 第十四条共同遵守村庄整体规划,生产生活设施建设要先报批,严禁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第十五条共同维护村庄整洁,认真做好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门前三包”;提倡实行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定点投放,严禁向河道、沟渠丢垃圾、排污水;圈养家畜家禽,禁止未经批准规模化养殖畜禽,严禁乱扔乱丢病(死)畜禽。 第十六条增强生态环保意识,不使用明令禁止的农药,降低农药、化肥施用强度,推广生物防治技术,推广施用有机化肥、缓释肥;焚烧农作物秸秆和垃圾等。 第十七条保护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古建筑,珍惜和保护农田、山林、水源、水产等资源,爱护公共设施、草木花卉。 平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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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社区村规民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为加强党对居民的自治领导,建立居民自治规范化管理体系,保证居民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力和基层工作通畅与效能,促进社会稳定,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集中反映和落实广大居民的意愿和要求,使全体居民拥有一个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特制定此《居民公约》。 第二条本《居规民约》是经过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是居民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行为规范;是调整本社区居民委员会领导机构,群众团体、居民生产、生活分配等方面的权力、义务、关系的准则。居民应当按《居民公约》规范自己的言行,社区居委会负责对模范遵守和执行《居民公约》的居民,进行大力宣传和表扬。对违反《居民公约》的居民,按《居民公约》规定处理。 第三条本《居规民约》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由居民委员会组织实施,由居民代表和居民监督实施。 第二章居民的权利和义务 居民在《居民公约》面前人人平》规定的权利,也必须履行《居民公约》规定的义务。居民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不得损害本社区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凡户口在本社区的居民在本社区享有以下权力: 一、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公民应享有的一切权力。 二、参加社区活动,提出有关社区事务的建设和批评,对社区干部的行为和财务管理进行监督。 三、凡年满十八周岁的居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被剥夺政治权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除外),有参加居民会议讨论决定社区重大问题的权力;有对社区两委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指导的权利;对社区两委及工作人员的渎职、违法行为,有实事求是向有关部门提出控

AA社区居规民约

**街道**社区 居规民约 为了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全社区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经居民会议表决通过,订立如下居规民约,望全体居民共同遵守。 1.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讲文明、讲礼貌,尊老爱幼、互相友好、和睦相处,正确处理好居民之间的相互关系。不得拉帮结派,惹事生非;不得聚众闹事,打架斗殴。 2.弘扬正气,敢于同各种不良现象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参与“黄、赌、毒”等一切违法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3.关心集体,关心支持本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居民会议,服从和执行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4.维护社区巷道、路道整洁,弘扬文明居风,搞好环境卫生,美化生活环境,优化育人环境,严禁乱搭乱建,严禁乱倒垃圾脏物。 5.积极履行居民义务,主动参与辖区公益事业,承担抚养教育子女和赡养老人的义务,禁止家庭暴力和虐待行为发生。 6.重视环保、节约资源。妥善处理好如废弃电池等化学垃圾,不用或少用塑料袋等降解难的物品,节育用电、用水。 7. 注意防火防盗,注意交通安全,自觉服从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和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的管理。

8. 爱护公物,不准侵占集体财物,不准损坏水利、交通、供水、供电、电视、学校、居务公开栏等公共设施。严格用水用电管理,禁止偷电偷水,不得私自铺设电线、水管。 9. 凡外来人员进驻本社区的,必须服从本社区管理,遵守本社区居规民约。外出居民要主动及时履行本社区居民相关的义务。 本社区居规民约由居民委员会负责执行,居务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对违反以上有关条款的居民,居委员会有进行依法处罚、批评教育等权利。 本居规民约自居民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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