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通知

公安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2011年“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

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教育各单位: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一年,为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认真做好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二、时间安排

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三、活动内容

1、开展一次以学习宪法为主题的班会活动。

2、利用升旗仪式,举行一次国旗下的讲话。

3、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作一次法制讲座,向青少年学生宣传法律法规知识。

4、开展“法制宣传进校园”活动。各学校利用班团(队)会、

广播台、专刊专栏,对中小学生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5、举办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如法制讲座、模拟法庭、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故事会、趣味普法、法制展览、法制专题宣传等活动。

6、组织宣传咨询活动。12月2日,县教育局上街设立宣传咨询点,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工作人员上街宣传教育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服务。

四、活动要求

1.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局直学校要高度重视“1

2.4”宣传日活动,围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的主题,创新形式,因地制宜开展活动。

2.要注重实效,加强宣传。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和校内外宣传阵地作用,采用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抓好学习宣传,切实做到法律进学校、进课堂、进师生的内心。要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请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教育各单位于12月20日前将本乡镇、本学校的活动情况报县教育局政策法规科(联系人:辛平,电话:5243918,QQ:2373978973)。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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