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事件与应对措施

家暴事件与应对措施
家暴事件与应对措施

蒋劲夫家暴事件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各大媒体争相报道,“家暴”这一话题又再一次映入我们的眼帘。所以我们来看几个国内各地的家暴案例,分析一下当“我们”遇到类似的事情时,该如何自救。

案例一

“今日,又两起人身伤害官司在重庆沙坪坝区法院开庭审理,令人关注的是两宗官司的当事人是一对夫妻……结发夫妻竟会对簿公堂,早已纳入法制轨道的家暴,为何还频频出现?夫妻之间又该如何才能和睦相处?

7月10日,山城的最高气温已达37摄氏度,火辣辣的太阳“逼迫”人们待在清凉的房间里,当日下午2点多,《工人日报》重庆记者站来了一位四十出头的女士,还没开口,两行清泪便先流了出来,“我被老公多次家暴,并且生命安全都受到的威胁……”这位女士哽咽的对记者倾诉道。

“我姓凌,现在住在沙坪坝,在一家保险公司上班,有一个马上就读高三的女儿,我和现在的老公是二婚。”交谈中,《工人日报》记者了解到,2013年,家住沙坪坝的单亲母亲凌女士和一位浙江籍的喻先生在相识二十多天后便“闪婚”,重组了新家庭。“没想到,结婚后他就变了一个人,我梦魇般的生活也就从此开始。”凌女士说。

“结婚后才知道他的脾气很大,经常因为一些小事对我拳脚相加,有时甚至连孩子也难以幸免。”凌女士向记者哭诉,“我的脚都被他打断了!”

据凌女士介绍,现任老公喻先生今年四十三岁,是一家监理公司的总监。婚后,大小吵闹频频发生,她也经常被拳脚相加,在派出所的报警记录都有两次。

据了解,这对夫妻间最严重的一次冲突发生在去年8月7日,这次的家庭纠纷也成了夫妻二人现今“水火不容”的导火索。

2016年8月7日上午,喻先生约凌女士到其在渝北照母山的住处商谈离婚事宜,在讨论过程中双方爆发争执,“他突然站起来,把我死死地摁在沙发上,一顿狂殴。”凌女士向《工人日报》记者描述当时的时手握成拳头状,多次哽咽到说不出话来,“为求自保,我顺手抄起茶几上的一个玻璃杯直接砸向了他的头部,我才得以脱身……”。

凌女士还称,待她脱身后一边喊着救命一边跑到楼下,可喻先生仍旧不依不饶,追上她后旋即把她的腿打折了,到医院一检查,半月板也被打撕裂了,医院鉴定为轻伤一级。

同时,喻先生在这次冲突中,耳部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伤害,医院鉴定结果为轻伤二级。

如今,夫妻二人分别以遭受人身伤害为由将对方告上法庭,凌女士称,今年2月份相关证据材料就已经由警察交至检察院,5月17日,检察院还出面调停,但未果,其丈夫是5月18日才进行起诉。

此间让凌女士不解的是,两个案子的开庭时间。“包括律师在内的所有人都认为,我的案子应该先开庭,可没想到,起诉时间相差三个多月的案子竟然同于7月11日开庭。”凌女士说。

事实上,凌女士一直以来都在为女儿着想,对簿公堂是凌女士最不愿看到的局面:“女儿正在读高三,自己要是因此获罪,女儿也会因家庭成分而受影响”。

10日晚,《工人日报》记者又联系上了喻先生,在一个多小时的交谈中,他向记者透露,自己并非故意去伤人,“双方在撕扯中难免越来越激动,动作有时候大点自己也是无可奈何”。

而对于是否殴打过凌女士的女儿,喻先生向记者解释道:“有一次我们夫妻打架,她想帮她妈妈……我绝对没有故意去伤害孩子的意思。”

“结了婚才晓得她是这样的人。”喻先生说,自己是经同学介绍才跟凌女士在一起的,从相识到结婚不到二十天,婚前缺乏足够的了解。

喻先生还向记者表示,凌女士在婚后总是想方设法地想用他的钱,还和一名男子保持着暧昧关系,“我也是受害者,相信法院会有公正的判决”。

今日,山城高温依旧,沙坪坝区法院内的空调不断的输送着丝丝凉气,可凌女士和喻先生之间的“火药味”反倒越来越浓……

无独有偶,前几天,一位知情人士向《工人日报》记者爆料,家住渝中区的张女士被其丈夫家暴至医院,受伤情况惨不忍睹。随后,根据爆料信息,记者联系上了这位当事人,她说:“我们现在已经达成的和解协议。”

据公开信息显示,夫妻之间从恩爱得羡煞旁人到拳脚相向甚至对簿公堂的情况十分常见。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但现在大多夫妻一遇到分歧,就吵得不可开交,最后水火不容,为何就不能好说好商量呢?”

案例二

戴某某(女)与廖某某(男)2016年2月在湖南南县经人介绍认识,在父母的劝说下戴某某嫁给了廖某某。婚前,廖某某彬彬有礼,与戴某某相处和谐。婚后,廖某某与婚前判若两人,脾气暴戾,动辄打人。自2016年6月起,廖某某限制戴某人身自由、限制其与家人联系,卡原告颈部、性虐待等方式向其实施暴力。戴某及其他人向派出所报警求助有记录的7次,4次向妇联求助。遭遇家暴的戴某某回娘家诉苦,可是封建思想根深蒂固的父母不仅不责备女婿,反倒劝说戴某某在婆家要懂得忍让,迁就丈夫的缺点。戴某某娘家忍让的态度让廖某某更加变本加厉,从一开始的吐口水、泼凉水,演变成殴打、性虐待、控制与外界接触等,即使在戴某某孕期都没能幸免,这给戴某某的身心造成极大伤害,变得精神恍惚,经医疗机构诊断罹患重度抑郁症。2017年2月,鉴于廖某某有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南县法院经戴某申请,签发了“人身保护令”。2017年3月,戴某某来到南县妇联求助,在南县妇联的帮助下,找到律师事务所,提出以下诉讼请求:1、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2、判决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承担抚养费1150元;3、中止被告对婚生子的探望权;4、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医疗费1160.60元、精神抚慰金50000元。

2017年8月24日,法院判决:准予原告戴某某与被告廖某某离婚;婚生男孩由原告抚养,从2017年8月起,廖某某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380元直至孩子成年或能独立生活;由被告廖某某在判决生效后20日内向原告支付各项损失10000元。

案例三

2011年6月在广东阳江发生的曾昭达涉嫌虐妻案,手段之残忍轰动全国。2011年7月24日上午从阳江市公安局获悉,该案现已成功告破,事件中涉嫌虐妻的男子曾昭达已被抓获归案,并于23日被带回阳江。接下来该案进行审讯和固定证据,警方将依法处理。阳江市公安局将向社会公布案件的细节和侦破情况。

据受害人陈述,曾昭达每天都要妻子行房,最多的时候一天达十几次。假若不从,妻子阿诗(化名)就遭其殴打。2011年6月10日凌晨1时多,熟睡中的阿诗感到头上一阵剧痛,接着就失去了知觉。醒来时,其手脚已被绳子绑住,嘴巴被毛巾塞住并贴上胶布。曾昭达对着其颈部和手臂就是一顿拳打脚踢。更令人发指的是,曾接着把铁锤烧红,直接烫在妻子的乳房上,还试图将滚烫的铁锤放进妻子的下体,剧烈的疼痛使阿诗数度昏迷。

阿诗称,丈夫还试图用电工钳拔掉自己的牙齿,“感觉自己的牙齿被拔掉了两颗”。丈夫还用滚烫的开水直接浇到她的脸上,不堪折磨的阿诗再次昏死过去。直到凌晨4时许才苏醒。此时,丈夫、继子及两人所生一岁半的儿子,均已不见踪影。阿诗用了将近两个小时才挣脱开身上的绳子,忍着剧痛爬出房间。在离家三四百米外的地方,终于有村民发现阿诗,随即报警求助。警方立即将其送到当地医院,并依据伤情转移到阳江市人民医院治疗。阿诗仍在医院接受治疗。

知情人士称,曾昭达疑心重,总是担心妻子有外遇,在工作时间也会时常回家监视妻子有没有同外人说话。在亲戚朋友眼中,阿诗是个善良的女子,绝对不会出轨,可曾不相信。在妻子生育后,他变本加厉地施暴。阿诗的表妹称,有一回曾把6个月大的儿子丢在孩子外婆家门口,硬将表姐阿诗扯回家做爱。

2011年清明节前后,不堪折磨的阿诗报了三次警,但都没能彻底解决问题。打那之后,曾昭达在虐待妻子前加上了一道程序:拨通妻子亲人的电话,无论亲疏,告诉对方自己要打阿诗,因为妻子不肯满足他的性欲。曾昭达还恐吓,如果有人报警或报复,就“杀光阿诗全家”,或让阿诗“生不如死”。

阿诗静静地躺在病床上,无声地淌着眼泪。“她可以稍微睁开双眼,不过看不清东西。”主治医生梁鸿说,“我们的检查结果显示,阿诗的眼睛和面部并未留下开水烫的痕迹;牙齿完好,胸部和外阴部存在灼伤,阴道并无损伤。”主管法医认为,在阿诗受到过分惊吓的情形下,并不清楚自己受到的具体伤害。依据伤情判断,她受到了头面部软组织挫伤,牙齿有被汤匙撬过的嫌疑。胸部、外阴三度烧伤,身体多处淤伤。阿诗已经花费了8000多元医药费,身体恢复情况还需进一步判断。

曾昭达曾经有过一次婚姻,由于他性欲极强,并且强迫年幼的儿子在一旁观看,前妻不堪忍受,前些年协议离婚。之后,他遇到了大他一岁的阿诗。同样经历过一次失败婚姻的阿诗似乎格外珍惜这段感

情,两人结婚后,虽然也屡屡忍受凌辱,夫妻生活时也要被继子观看,但她仍坚持下来。曾昭达喜欢喝酒、赌博,同村的姐夫说,他天天都要喝酒,虽然贫穷,但酒还是一定要喝的。喝完酒后,往往就会对妻子施暴。

旁人都说,曾昭达是个脾气暴躁的人。他曾是一名公交车司机,因为脾气火爆,经常与乘客发生冲突,在2009年被公司解雇。生育孩子后,阿诗也再没有外出工作家庭非常贫穷,曾昭达无端怀疑妻子出轨,殴打邻居,房东再不肯租给他房子居住。于是,长期在阳江市区租住的两夫妻回到乡下。

这三起真实发生的案件,只是众多家暴案件中的九牛一毛。2016年11月,全国妇联做了一个关于家暴的调查。该调查显示,中国2.7

亿个家庭中,有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暴。平均每7.4秒就会有一位妇女受到丈夫的殴打。家暴致死占妇女他杀原因的40%以上。我国每年有15.7万妇女自杀,而其中60%的动因是家庭暴力。

男性多为施暴方,女性多为受害方。家庭暴力中女性依然为最主要的受害方。丈夫对她们轻者语言伤害,拳打脚踢,重者则用棍棒等各种工具施暴,包括威胁、恐吓、咒骂、讥讽、凌辱人格等精神上的折磨,使受害者在肉体和精神上造成了难以抚平的创伤,人身权利遭到严重侵害。

如何避免受到家庭暴力侵害

1、下定决心,避免优柔寡断

如果你发现对方存在着暴力倾向,在他第一次打你时,就要下决心尽快和他分手或者离婚。现实中,施暴者家暴后的理由往往各种各样:“我是太爱你了才会这样。”“我喝醉了,才打你的。”“我没控制好情绪才会这样。”但是一定要记住:家庭暴力行为只有0次和无数次的区别!因此必须尽早决定解除恋爱或婚姻关系,远离伤害。研究表明,挨打的时间越长,摆脱暴力的难度就越大。

2、注意保存对方施暴等相关证据

如果不幸的你遭受了家庭暴力,建议尽快到医院就诊作记录,伤势较重的进行法医鉴定。坚决要求公安机关追究施暴者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不可认为是家务事象征性处理就行了。

常见的可作为家暴证据的材料主要包括:公安机关出具的记录施暴者身份,陈述家暴事实,以及警告不得再实施家暴的告诫书、法医或者当地医院出局的验伤报告、相关机构曾因调解家暴问题出具的材料、亲眼目睹家庭暴力的人的证言、以往家暴发生后的报警记录或出警记录以及施暴者本人写过的承诺书、保证书、或者悔过书等材料。

3、向亲朋好友、所在单位、社区组织、妇联等反映或求助

家暴不是普通的家事,它是严肃的法律问题,是一种违法行为。大多数女性在遭受家暴之后,本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自己不反抗,又不敢对外公开。殊不知,当你的人格都在一次次家暴中灭失,哪里还要顾及所谓的“家丑”呢?因此,当遭遇家庭暴力时,一定要及时向其他家人朋友或者相关机构反映求助。

4、家暴受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为了及时发现和制止家庭暴力,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

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就医、鉴定伤情。

5、离婚诉讼中,可依法提起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一旦决定离婚,要冷静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以后的家庭暴力再次发生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实施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种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6、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依法、适时、适度干预家庭暴力的法律措施,能够起到有效制止家庭暴力和预防家庭暴力再次发生的作用,有助于促使其中一些当事人维持婚姻关系。2016年出台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明确规定,家暴中受害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制止家庭暴力和预防家庭暴力再次发生。

反家暴活动总结

反家暴活动总结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反家暴活动总结 什么是家庭暴力? 可能在很多人眼中,家暴是家丑,家丑不可外扬。实际上,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反对家暴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那么一旦遭遇家暴如何处理?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教职工的反家暴意识,倡导家庭成员互相尊重,和睦相处,确保每位同志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推动和谐家庭、平安家庭的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结合教育局的要求,我校在全体教职员工中,开展了“反对家庭暴力,共建和谐家园”反家庭暴力主题宣传活动。 历经了20余年的酝酿,2016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学校组织专题会议,向老师详细介绍了中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中对家庭暴力的明确规定、如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以及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等有关法律规定,并鼓励广大教师,尤其是女教师要独立自主,积极勇敢,敢于对家庭暴力说“不”,遇到家暴时勇于向亲友求助,或者向妇女组织、公安、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途径解决。 工会褚主席解读了家庭暴力的概念、表现形式、具体特点及类型。 什么是家庭暴力?大多数人认为:家庭暴力就是身体上的侵害,其实不尽然。反家暴法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于家庭暴力。另外,反家暴法在附则中指出: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一、家庭暴力的概念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身体、精神等方面的侵害。二、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猥亵儿童、非法拘禁、侮辱、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遗弃。三、家庭暴力的特点: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当事人之间具有监护、扶养、寄养、同居等关系;具有长期性,反复性;具有隐蔽性,取证难;恶化升级,后果严重,处罚偏轻。 四、家庭暴力大致分为四种类型: ⒈肉体摧残式。如对家庭成员用推挤、拳击、扭臂、掐脖子、扇耳光、咬、掐、开水烫、火烧、用刀等手段及器械伤害,故意杀害、伤害、重度殴打、冻饿、性摧残等使受害人身体受到严重损害。

心理学角度浅谈家庭暴力成因及对策

浅谈家庭暴力成因及对策 从社会学角度看,以暴力攫取胜利是人类本能的社会化体现,而家庭中暴力在人类发展史中呈现了极为恐怖的模样,丑陋的显露着人性复杂而病态的面貌。 法律定义其为“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我国家庭暴力的发生率约在30%到36%之间,其中90%以上的受害人是女性。关于家庭暴力是“家务事”的错误认识,以及法律救济途径的缺失,大量受害人生活在痛苦、愤怒和恐惧中,因家庭暴力引致的恶性案件也日趋上升。全社会各领域学者对家暴的分析与研究一直较为活跃,随着李阳家暴微博曝光,家庭暴力这个始终存在的于人类社会的恶行再次引起世人关注。 从对受害一方造成的伤害上划分,家暴包括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控制四种类型。目前,我国的家庭暴力的新特征是暴力手段的多样化:施暴者的施暴行为不再是单纯的谩骂或者拳打脚踢,而是运用一些间接手段对暴力实施升级,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家庭暴力随着人们对科技越来越多的了解而走着手段多样化、后果更严重化的趋势,这不得不发人深省,探究发生的原因。 家庭暴力行为是人类间侵犯攻击的一种表现,“侵犯”的产生的原因有大致三点:人类有基于生物本能的攻击性躯力;攻击行为是对挫

折的自然反应;攻击行为是习得的。由此三点加之其他社会影响因素,家庭暴力的成因主要为: 1、施害者通过儿童期的模仿或亲身经历而习得暴力的沟通方式,有样学样,恶性循环,终生受习得的观念影响; 2、家庭暴力行为通过社会和家庭文化的代际传递实现。传统文化默许男人打女人,父母打子女。在这种文化影响下长大的男人允许自己打女人,父母允许自己打子女。有这种文化的社会,接纳家庭暴力行为。在这样的家庭和社会中长大的子女,不知不觉接受了这种观念。家庭暴力行为就这样一代又一代传了下来; 3、获益不受罚。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禁止家庭暴力,但是法律缺乏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有效手段。社会给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的有效支持很少,因此家庭暴力发生时一般得不到干预; 4.施害者往往体力强悍的一方,即生理性优势。无论男打女还是女打男,施害者的体力,往往居于优势。90%以上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是体力处于弱势的妇女、儿童和老人。 值得注意的是,家庭暴力的发生,虽与施害者的原生家庭、社会和文化环境、以及双方的体力对比有关,但却与暴力关系中双方的年龄、学历、职业、社会地位、经济收入、居住区域和民族等,无必然联系。由此可以看到良好的社会氛围,真正和谐美满的家庭成长环境对个人行为发展的关键作用确实是尤其突出的。因此对于减少家庭暴力,全社会公民应是人人有责的。应该:

浅谈家庭暴力的原因及对策

浅谈家庭暴力的原因及对策 论文摘要 内容摘要: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中的一方对另一方施暴的行为,包括家庭成员间的身体、精神、性暴力行为。这不仅仅是一种社会现象,而且作为一个明确的法律概念,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家庭暴力应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 家庭暴力主要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再者就是以语言威胁恐吓、恶意诽谤、辱骂、使用伤害自尊的语言,从而引起他人痛苦,最后就是性暴力。以故意攻击性器官、强迫发生性行为、性接触。目前还出现了一种新的家庭暴力形态------冷暴力。在目前有些家庭,夫妻双方在产生矛盾时,不是通过殴打的暴力方式处理,而是对对方表现的比较冷淡、轻视、放任和疏远等一切问题。还存在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历史原因、社会原因、生理原因、经济原因等等。 关键词:家庭暴力—包含故意伤害罪、虐待罪、遗弃罪、侮辱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中的一方对另一方施暴的行为,包括家庭成员间的身体、精神(情绪)、性暴力行为。其特征是一方动用武力和权利来控制另一方。家庭暴力最主要的受害者是女性。20XX年新颁布的《婚姻法》中已把“禁止家庭暴力”作为重要条文载入其中,这意味着“家庭暴力”不仅仅是一种社会现象,而且作为一个明确的法律概念,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家庭暴力应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从社会性别视角研究社会排挤( social exclusion )是社会排挤研究领域的一个重要主题。近年来,随着社会排挤研究的流行和深入,一些中外学者开始从性别分析的角度对社会排挤进行研究。笔者认为可以用性别排挤概念,即在中国社会转型中,受家庭暴力侵犯妇女这一劣势群体被边缘化的机制和过程,来对受家庭暴力侵犯的妇女这一劣势群体的社会排挤现象做出描述和解释,为研究女性劣势群体提供一个新的理论视角。 家庭暴力被认为是现代化城市生活中的一颗“毒瘤”。到上海市妇联信访反映家庭暴力的人数,从1998年至20XX年分别占婚姻家庭类问题的14.7%、16%、13.4%。新《婚姻法》颁布后,家庭暴力现象得到一定遏制,20XX年的比例下降到8%左右,但家庭暴力仍是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热点和难点。全国妇联今年的一项调查表明,在2.7亿个中国家庭中,30%存在家庭暴力,施暴者九成是男性;发生在夫妻间的家庭暴力,受害者85%以上是妇女;每年有10万个家庭

反家暴主题活动总结.doc

反家暴主题活动总结 家庭暴力是冷酷无情的,我们必须做出努力。以下是我为您整理反家暴主题活动总结,供您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反家暴主题活动总结1 什么是家庭暴力? 可能在很多人眼中,家暴是家丑,家丑不可外扬。实际上,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反对家暴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那么一旦遭遇家暴如何处理? 为进一步增强所有学生家长的反家暴意识,倡导家庭成员互相尊重,和睦相处,确保每位学生家长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推动加快实现“创业、开放、生态、幸福、厚德”新xx 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结合教育局的要求,我校向全体学生家长,开展了“预防制止家庭暴力构建和美家教环境”为主题宣传周活动。 学校组织专题会议,向家长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六个一”活动。通过开家庭教育培训会,反家庭暴力宣传单和倡议书,班主任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及家长详细宣传中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中对家庭暴力的明确规定、如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以及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等有关法律规定,并鼓励广大学生家长和我校教职工,尤其是女同志要独立自主,积极勇敢,敢于对家庭暴力说“不”,遇到家暴时勇于向亲友求助,或者向妇女组织、公安、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途径解决。 我校通过召开家庭教育培训会,反家庭暴力宣传单和倡议书,班主任主题班会,以及横幅标语向所有学生家长解读了家庭暴力的概念、表现形式、具体特点及类型。 什么是家庭暴力?大多数人认为:家庭暴力就是身体上的侵害,其实不尽然。反家暴法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

反家暴心得体会

反家暴心得体会 篇一:反家暴活动总结 反对家庭暴力促进社会和谐 ——玉潭小学“反对家庭”活动总结 11月25日上午,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教职工的反家暴意识,倡导家庭成员互相尊重,和睦相处,确保每位同志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推动和谐家庭、平安家庭的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区工会的统一要求,我校在全体教职员工中,开展了反家庭暴力建设和谐家庭“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宣传活动。 田校长在解读《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 活动围绕“什么是家庭暴力、如何防止家庭暴力、遇到家庭暴力如何求助、夫妻间发生家庭暴力无过错方的权利、受暴者应保存哪些证据”等热点难点问题,校长亲自培训,将反家暴宣传活动推向了深入。 通过这次活动,提高了广大反对家庭暴力、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意识,增强了教职工参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责任感,为平安和谐家庭、社会创建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篇二:反家庭暴力总结 呼吸内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学习总结为

响应国家号召,配合德宏州妇联工作,同时也为了让每个职工避免受到家庭暴力的伤害,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以科室为单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认真学习;我科科主任积极响应院领导指示,组织全科职工对该法进行了认真的学习。总结如下: “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表明了态度,体现了进步,打通了渠道,划定了红线,营造了氛围,顺应了民意。”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一是表明了国家对家庭暴力的否定和谴责,宣告了家庭暴力不是个人私事而是社会公害,不是家庭琐事,而是违法犯罪。二是彰显了国家对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保护,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重要举措,体现了时代的进步。三是畅通了公权力干预家庭暴力的渠道,使家庭不再是隔离于社会的孤岛,家庭成员面对家庭暴力也不再孤立无助。四是为每个家庭及其成员划定了行为红线,任何人都不得越过红线侵害其他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五是有利于营造全社会关注家庭暴力,反对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六是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回应了社会公众的期待和关切。“总的来讲,反家庭暴立法体现了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精神,考虑和部分吸收了各方意见,有比较大的进步。 总结为以下9点: 1.家庭暴力明确包含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家庭暴力的概念比较符合中国国情,基本与国际接轨。从行

总结报告-2019反家暴调查报告 精品

2019反家暴调查报告 家暴是指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摧残行为。本文将介绍2019反家暴调查报告。 2019反家暴调查报告(1) 自2019年到去年广州市妇联系统每年均接到家暴的信访500宗左右,显示家暴情况 仍不容乐观。今日,广州市妇联将发布广州市反家庭暴力情况研究报告。此次广州家 庭暴力情况调查研究由广州市妇联组织,委托中山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所对广州市1610 个社区基层组织(居委会、村委会)进行问卷调查,并对1000名广州市居民进行随机电 话访问,此外妇联自行组织收集了1150位居民的反家庭暴力问卷。收集这些问卷及电 话访问数据,形成此次调查的数据。 妇联每年接信访一成为家暴 市妇联主席苏佩说,广州市各区妇联系统全年接到的信访中,涉及家暴的信访约占 一成。2019年~2019年,家暴案例数量总体基本保持在500起上下。 目前家暴以言语暴力为主,部分社区存在肢体暴力和精神暴力的情况,多发生在市 中心外的外来人口聚居区。逾半数的社区(55.1%)反映家暴主要发生在核心家庭,即只 有夫妻双方或只有父母和未婚子女两代人构成的家庭类型。据分析,缺少了祖辈或其 他兄弟姐妹等亲戚的协调、牵制,使得仅有父母和未婚子女的核心家庭发生家暴的可 能性变大。 根据对1610个社区基层组织的问卷调查结果,家庭暴力最主要发生于丈夫对妻子施暴,占72.1%(详见附表)。 冷暴力是否算家暴分歧大 调查显示,对什么才算家暴,广州居民的看法有差异,冷暴力是否算家暴分歧最大。只有56.9%的被访者认为长期不理睬对方、48.5%的被访者认为长期无故拒绝过夫妻生 活属于家庭暴力(详见附表)。 受访者普遍认为吸毒、赌博等不良习惯(94.7%)以及施暴者的心理或精神问题(89.7%)是造成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 广州将制定反家暴条例 据悉,广东正在推动反家暴立法。广州拟在上位法出台后推动制定《广州市预防和 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或《广州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专门反家庭暴力 的政策法规。 目前,广州设立了市区两级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6所。此外,市妇联 38613861妇女维权服务热线已发展到33条,覆盖全市。

关于李阳家庭暴力的法律分析论文

本科毕业论文 论文题目:李阳家庭暴力事件典型案例分析指导老师:钟立国 学生姓名: 学号: 院系:网络教育学院 专业:法学 写作批次:第三次

原创承诺书 我承诺所呈交的毕业论文是本人在老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 及取得的研究成果。据我查证,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 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若本论文及 资料与以上承诺内容不符,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毕业论文作者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摘要.........................................................................................................I Abstract (Ⅱ) 一、李阳家暴事件 (1) 二、家庭暴力的法律界定 (1) 三、李阳家庭暴力判决案例分析 (1) (一)是否判决离婚 (1) (二)抚养权的归属 (1) (三)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2) (四)有过错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2) (五)夫妻共同财产认定与分割原则 (2) (六)子女抚养费用的承担 (3) (七)人身保护令 (3) 四、李阳家庭暴力事件反映的法律问题 (3) (一)家庭暴力举证难 (3) (二)缺少家庭暴力的专门立法 (4) (三)对施暴者的惩罚力度不足 (4) (四)人身保护令力度不足 (5) (五)行政执法手段单一,救济力度不足 (5) 五、反对家庭暴力的几点建议 (6) (一)合理分配举证责任 (6) (二)加强刑事司法惩治力度 (6) (三)增强人身保护令的保护力度 (6) (四)加大反家暴宣传,转变社会传统观念 (6) (五)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 (6) (六)以化解矛盾为主题,发挥行政执法处理家庭暴力的功能 (7) (七)提高妇女法律意识,增强自我保护,防暴力,抗暴力意识 (7) (八) 加强公民伦理道德,倡导民主、文明、平等的家庭文化氛围 (7) 六、致谢词 (8)

家暴案例

二月下旬,一位年近六十的妇女在儿媳的陪伴下,来到援助中心。据自述:X女士与丈夫的关系在十几年前就已破裂,当时曾到法院起诉,但为了年幼的儿子并在法院的调解下,离婚未成。在这十几年来,吵架被打成为了家常便饭,用棍打、用东西砸,甚至是利器的伤害,X女士经常是旧患未愈再添新伤,邻居看了都为其报不平。后来,她丈夫变本加厉,在住处附近找了第三者。丈夫在自己面前与其他女人出双入对,行为亲密,X女士在精神上受到了重大的打击,而且也成为左邻右舍的饭后谈资。X女士多次找她丈夫协商离婚,并找居委会调解均无果。现在她想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一、家庭暴力的含义及成因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中一方对另一方实施暴力的行为。其形式包括殴打、罚跪、捆绑、拘禁等体罚形式,也包括威胁、恐吓、辱骂等精神虐待。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其成因主要有: (一)历史思想方面的原因。千年来,我国存在的封建夫权和“男尊女卑”的思想是家庭暴力产生的历史原因。封建夫权统治和男尊女卑、歧视妇女的思想至今仍影响着一些人特别是男性的行为,传统观念将打骂妻子视为丈夫的权利和正当行为。

(二)家庭经济方面的原因。每一个典型的家庭暴力案件都几乎与经济有关。援助中心接待的案例表明,一些家庭由于经济情况不佳,或者是男方的收入不如女方,男方便会产生自卑心理,而采用家庭暴力来发泄自己的情绪;另一些家庭则是因为经济条件过于优越,男性迷恋金钱和美色,缺乏对家庭的责任感和道德的自我约束,导致第三者的出现,而多数存在家庭暴力问题的家庭往往出现第三者,这使得家庭暴力成为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的主要原因和施暴者达到离婚目的的手段。 (三)法律方面的原因。由于法制宣传教育不够广泛和深入,许多公民没有认识到家庭暴力是一种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并且,我国还没有出台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有关的法规只是分散在不同的法条中。 (四)社会方面的原因。社会控制乏力是导致家庭暴力升级的重要原因。一是调解家庭矛盾、家庭纠纷的社会调节机制不健全。二是社会舆论对家庭暴力态度暧昧,不能给予及时曝光和谴责,对施暴者没有起到威慑和警戒作用。 (五)当事人的问题。多数施暴者的文化水平偏低,受害妇女由于缺乏法制观念,自我保护意识差,加上受“家丑不可外扬”观念的影响,在受到侵害时,不主动向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反映求助,致使家庭暴力行为不断升级。这是原因之一。

防止家庭暴力伤害主题班会教案

《防止家庭暴力伤害》主题班会教案 教学目标: 通过主题班会要学生知道和了解暴力事件发生时逃生避险与自救互救知识,如何最大限度的减少伤害. 教学重点: 如何防范和应对暴力伤害。 教学难点: 如何防范和应对暴力伤害,保护自身安全。 教学过程 一、组织教学 二、导入新课 1. 展示昆明暴力事件的图片,引出防范暴力伤害这一主题. 2. 请同学谈一下对昆明暴力事件的看法. 3展示更多暴力事件的图片, 以上这些都是暴力行为,它对我们少年儿童造成很大的伤害。 下面请同学们谈谈你知道的暴力事件。 2、小结。同学们谈的这些暴力事件都属于暴力伤害。它发生的地点在社会、家庭、校园,与我们生活的环境密切相连。这些犯罪行为直接危害着同学们的人身安全。那么我们怎样来进行自我防范呢?这节课我们一块来探讨如何防范暴力伤害。 板书课题防范家庭暴力伤害 三、防范社会上的不法侵害 我们先来学习防范社会上的不法侵害。 你们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作为社会上的弱势群体,自我保护能力和防范意识较差,往往会成为坏人侵害的对象。目前,社会上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现象,主要有偷窃、抢劫、绑架、拐卖、扣押人质等。这些犯罪行为直接危害着未成年人的生存安全。 请同学们以小组为单位展开讨论:当你遇到以上不法侵害时,你应当怎样防范和应对? 集体交流讨论的结果。 四、防范家庭暴力 同学们,你的妈妈打过你吗?打的狠吗?为什么打你?你认为妈妈这样做对不对? 是呀,她是为你好,才这样做的。 你恨她吗? 你心里想过,即使自己错了,妈妈也不应该打你吗?妈妈能不能变个方式告诉你,你哪个地方做错了?那不是更好吗? 老师看的出来,同学们都是很爱自己的妈妈,不想说妈妈的不对。可是,老师今天告请看这几个家庭暴力案例。 同桌说说你怎样防范家庭暴力伤害呢? 全班汇报交流讨论结果。 怎样防范家庭暴力伤害呢?

实施方案反家暴日活动实施方案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905055519.html,)/其他范文/实施方案 反家暴日活动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一) 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为认真贯彻落实该部新法,切实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我区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区法宣办决定在全区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全区法治宣传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反家庭暴力法集中宣传教育,提高反家庭暴力法的社会知晓率,在全社会倡导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夯实平安盐都和法治盐都建设的基础。 二、主要活动 1、开展法治宣传一条街活动。各镇(区、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在3月下旬组织一场法治宣传一条街活动,大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解答法律咨询,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

知晓率。区司法局组织区直有关部门于3月18日,在潘黄街道联动进行反家庭暴力法治宣传一条街活动。 2、举办一场反家暴法法宣骨干培训。区法宣办于4月中旬邀请专家,进行一场反家庭暴力法的专题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对象另行通知。 3、开展反家庭暴力法以案释法。区法院、检察院、教育局、妇联、团委、司法局,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该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根据《关于在全区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方案》的要求,请于4月10日前向法宣办提供涉及有关反家庭暴力法方面的典型案例1-2件,由区法宣办筛选后,通过普法网站、法治宣传栏等形式,向社会发布,以增强宣传效果。 4、开展反家庭暴力法模拟法庭庭审。3月份左右,区法院将开展反家庭暴力法模拟法庭庭审,要扩大庭审的社会效果,在报刊、电视等广泛宣传反家暴法,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做好网上宣传,提高宣传覆盖面。 5、开展走企业走家庭宣传活动。各镇(区、街道)司法所要结合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的"法润盐都20XX春风行动",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志愿者的作用,走企业、走家庭,广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 三、具体要求

浅谈家暴与女性地位

反家暴离我们有多远? 2009年 10月19日,董珊珊因家庭暴力死亡,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结束了。我们在此无法感受这个年轻女孩生前经历的惨痛和绝望,从与丈夫结婚到她死亡,短短的几个月中间,她曾提起过离婚诉讼,她曾逃离躲藏,但这些努力都未能挽救她的生命。然而,院对董珊珊的丈夫王光宇以虐待罪判刑期7年。我们的司法系统在家庭暴力面前显得如此软弱无力董珊珊案当中,我们看到,一些部门对防治家庭暴力责任的认识和承担却是如此虚无,而正是这种虚无,在生前令受害者深陷恐惧和无力,无法从暴力中逃脱;死后连迟到的正义都成奢侈。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是对家庭暴力的怠慢和姑息,董珊珊留下的拷问绝不仅限于家庭暴力, 此外,最近,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对妻子的家暴事件,再一次引发了人们对家庭暴力的关注。疯狂英语李阳家暴事件”曝光,央视主持人柴进专访“李阳家暴”视频《沉默在尖叫》。李阳妻子kin首次打破沉默,正式向媒体控诉李阳家暴前后事件。采访过程中,kin回忆和李阳的12年婚姻当中,李阳对自己从来没有过爱意表达,只是评价自己是一个伟大的语言教育者和母亲。而李阳表示既然结婚了,还说什么爱不爱呢?面对家暴事件,李阳也坦言自己的第一反应就是担忧可能会影响到自己的工作,但是仍坚称绝对不会因为小事儿耽误工作进程。

只有在事业的巅峰才能满足自己一个男人的满足感和成就感,正是这种感觉让他沉醉,! 我跟她在一起是为了做家庭教育的实验” 、“生命也是一个实验品啊,小白鼠不是拿来实验的吗”。李阳认为婚姻与家庭可以剥离感情的因素存在,仅仅充当一件教学实验道具,家的意义显得那样苍白无力尽管事后李阳公开向妻子道歉,但社会对家庭暴力的关注却没有随着事件的平息而停止。家庭暴力,毁掉的不单单是夫妻双方的幸福,更是对儿童成长的不负责任。因此,这里需要反思的不仅仅是“李阳家暴门”这一个案,而是整个社会。 于此同时,一起奇特的抢劫案日前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为躲避丈夫的家庭暴力并顺利离婚,44岁的中年女子罗丽(化名)在闹市区故意打劫出租车司机,目的就是为了进监狱。 家庭暴力是一个全球性问题,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论城市还是乡村,这种现象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暴力是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它不仅严重摧残了被害人的身体,造成身体伤害,甚至直接导致了被害人死亡,而且给被害人带来的精神伤害是无形的。它严重伤害和威胁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家庭暴力最大的受害者是妇女。根据中国妇女联合会权益部门统计,丈夫对妻子实施暴力的占绝大多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90%—95%是女性。我国现行法律对防治家庭暴力做了相关的规定,特别是婚姻法明确规定了禁止家庭暴力。但仍存在定义不明,适用不合理等缺陷。

家庭暴力案例一

家庭暴力案例(一) 近年来,新达街道办事处妇联联合司法局受理的家庭暴力投诉案件共15起,而且有些案件施暴情节比较严重,已危害到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危害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下面将一起典型家庭暴力案例作一粗浅分析,并对今后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提出新方案。 一、家庭暴力典型个案 2007年底,我们接待了一名受丈夫欺凌毒打长达41年之久,现已57岁的老年妇女。自结婚以来,老人经常遭受其丈夫无理殴打,多次被毒打成轻微伤、轻伤,最严重的一次,左腿被打成骨折,花了3万多元治疗费,还落下残疾。而后,又因一小事将其耳膜打破。 老人到妇联上访时,杵着拐杖,拖着跛腿,满身伤痕累累。接访后,我们仔细听完老人的哭诉,掌握到第一手基本情况。鉴于受害人遭受的伤害程度大、时间长等因素,加之其夫是文盲和法盲,我们将此案作为了典型家庭暴力案件办理。先对老人进行心理安抚,讲解有关妇女维权的法律知识;而后,通过社区司法所调解;我们通过近一个月的耐心细致劝说,男方终于同意不再对老人施暴。法庭上,男方对自己的行为终于有所悔悟,认识到女人不是男人的附属物,夫妻之间地位平等,应相互尊重、体贴,并虚心的承认错误。最后,在司法所和妇联的劝导下双方和解,夫妻二人都比较满意。

二、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 上述家庭暴力事件只是我众多案例中的一个典型。当前,家庭暴力仍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产生原因较为复杂,既有个人原因,也有社会原因。 1、历史方面。受封建传统观念影响,相当数量受害妇女还存在男尊女卑、夫权等观念,认为自己完全附属于丈夫,甘于逆来顺受、委曲求全,因此,助长了施暴行为。 2、经济方面。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家庭分工模式,导致部分妇女经济不独立,没有经济地位,特别是农村妇女、城镇下岗妇女,在经济上的巨大依附性,迫使其长期忍受家庭暴力的侵害。 3、思想方面。在社会转型期,部分男性受各种腐朽思想影响,贪图享受,片面追求金钱和美色,家庭责任感缺失,由此导致的家庭暴力就成为达到离婚的重要手段。 4、素质方面。部分女性不同程度存在文化低,性情过于软弱,法制观念淡薄等问题,不知如何寻求法律保护,缺乏自我保护能力。 5、社会方面。社会控制乏力是导致家庭暴力升级的重要原因,表现为调解家庭矛盾、家庭纠纷的社会调节机制不健全。 三、家庭暴力的特点 家庭暴力发生于家庭内部,受种种因素影响,受害者往往不愿公开,加之公众的漠视和司法部门的介入不够,使家庭暴力比其它暴力更具隐蔽性、复杂性和持久性。 1、家庭性。家庭性是指暴力行为发生在具有血缘关系和婚姻关

李阳被金星骂龌龊 两人“对战”全纪录

李阳被金星骂龌龊两人“对战”全纪录 10月24日,东方卫视播出了李阳就家暴事件做客东方卫视《东方直播室》节目,遭遇金星等嘉宾的炮轰,金星斥其“下流”、“龌龊自私”。李阳则表示可能会与外籍妻子Kim 结束婚姻,永不再娶。李阳或结束婚姻永不再娶 传出家暴事件后,李阳在微博上公开向妻子道歉, 还和妻子一起去看心理医生,但其之后持续高调上节目的行为让人们不禁质疑李阳其实是在为他的事业疯狂英语进行 炒作,对此李阳否认自己是为争取曝光率,“我上节目是为了还原事实真相,让人们关注家暴、防止家暴。”在承认错误的同时李阳还总不忘为自己辩解一番,“在我的能力范围之内,我对妻子尽力做到了极致。”而实际上李阳一年在家的时间只有十几天,三个孩子全由妻子Kim来照顾。他还将自己性格的缺陷归结于自己的家庭,透露小时候自己经常被打,因为从小不和父母住在一起,连“爸爸妈妈”四个字都叫不出口,只有写信的时候才能写出来,“父母讨厌我的时候就叫我猪八戒,心里的压力很大。”李阳坚持认为自己对妻子施暴的原因是中西文化间的差异和个人修养的缺乏,“若不是沟通方式和文化差异, 我们将是最完美的一对。”李阳称自己并不是一个适合婚姻的人,还放话说:“我永远认为事业比家庭重要,当家庭阻碍

了事业,我会放弃家庭。”李阳表示,目前他和妻子分开一段时间,正处于调解之中,谈及俩人将来的婚姻走向,自认为不适合婚姻的李阳坦言:“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可能这次就会结束这段婚姻,将来也不会再结婚,但大家还是一家人,只是不会再有这些纠结的事了。”被问及如果将来离婚后是否会争取和孩子在一起时,李阳语出惊人,“当然会,我的三个孩子是我最好的实验品。”他还透露Kim希望回美国,而他可能会送母女回美国。金星斥责李阳“龌龊自私” 向来快人快语的金星,毫不留情地斥责李阳:“男人打女人不是低级,是下流!”“你太道貌岸然了,你缺乏教养,你是一个龌龊自私的男人,我恨死你这个男人!”金星认为,“李阳并不适合家庭,你是一个很成功的独立男性,但是缺少对家庭的责任,尤其在这件事情上对孩子的伤害很大。”她还自揭伤疤以说明父母的态度会对孩子产生影响,“曾有别的小朋友对我们家小孩说:你妈妈以前是男人。我家小孩立马就说:关你什么事,这是我们家的事情。”金星觉得李阳虽然认错,但是态度不诚恳,“他好像就是来危机公关,坐在那里,翘着二郎腿,有足够的理由来解释家暴。”不过对于这种说法,李阳反驳:“说我道歉不够诚恳,难道我非得跪在地上哭得稀里哗啦才叫诚恳吗?我不在乎别人怎么说,他们说我作秀也好,说我公关也好,我都接受。”

家暴十大案例

家暴十大案例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综合新闻】全国妇联发布“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2015-12-04 最高人民法院 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全国妇联在京召开“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发布会,首次发布了林某某申请人身保护案、于某某与梁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民政局申请撤销邵某监护人资格案、高某诉某公司劳动争议案等涉及妇女婚姻家庭权益、人身权利、就业权益、土地及相关财产权益,以及儿童监护、性侵儿童犯罪的十个典型案例。 据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高莎薇介绍,这十个案例,由全国妇联联合中国女法官协会、中国女检察官协会和全国律协女律师协会推选而出,不仅在妇女儿童权益类型上具有代表性,更在案件办理过程和效果上具有代表性,参与办案的人员无论是法官、检察官还是律师、妇联干部,都尽职尽责,主动收集和有效运用证据材料,办案思路清晰,法律适用准确,体现出很强的社会性别意识和儿童视角,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作用显着;同时在多部门合作和社会协同上具有代表性,充分体现了办案机关、政府各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社会力量相互之间协调联动,对受侵害的妇女儿童给予及时的法律救济、有力的帮扶救助和长久的跟踪支持。 “推选和发布‘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是全国妇联‘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反映了目前妇女儿童维权的重点难点,体现了各级司法机关与妇联组织的协调配合,展示了近年来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创新发展,为今后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类似案件处理提供了示范指引。”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谭琳指出发布十大案例的重要意义,同时希望各级妇联及其团体会员、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利用这些案例激励更多办案人员创新实践,更加有效地保障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将男女平等的宪法原则落到实处。她表示今后全国妇联将持续开展“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推选活动。附案例:

2016妇联家庭暴力调查报告

2016妇联家庭暴力调查报告 妇联家庭暴力调查报告 家,对于我们所有人来说,都是一个温馨的字眼。而和睦、安宁的家庭关系,不仅是每个家庭成员人生幸福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升,家庭的和谐与文明也在日渐形成,但家庭暴力在当今社会依然存在,而且时有发生。家庭暴力作为一个社会公害,不仅直接对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构成严重伤害和威胁,而且还会破坏每个家庭的稳定和安宁,这是与现代文明社会的发展要求背道而驰的。本人从事妇联工作以来,经常接到家庭暴力的投诉案子,我从所接触的家庭暴力案例进行综合的分析,对当前的家庭暴力基本现状、产生原因和主要对策等方面也进行客观的分析,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和现状 **妇联余2016年9月在所辖社区开展了家庭暴力调查,发放调查问卷50份,全部收回,合格率为90%。 (一)家庭暴力表现形式 家庭暴力中,遭受侵害的90%为女性,在调查中,发现其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丈夫有外遇,用暴力逼迫妻子离婚;(2)夫妻下岗,经济压力大,殴妻发泄苦闷;(3)丈夫赌博、酗酒引起家庭暴力;(4)丈夫自私、多疑。 (二)家庭暴力现状 从2016年以来我区妇联信访案件有50余件次,其中出现明显家庭暴力的有17件次。

1、从投诉群体来看,以无业妇女、外来妇女为多。而一般在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大工程企业单位工作的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是极少出现。 2、从年龄结构上来看,以35-55岁年龄段的妇女人群为多。其实这个年龄段的家庭也是正好处于婚姻的动荡期,很多因素造成家庭的不稳定。 3、从文化层次上来看,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学历在高中以下占81%。由于自身的修养低在家庭中处于劣势,又因为自身学历低,在处理家庭纠纷矛盾过程中缺乏一种合理的方式方法。 4、从家庭暴力情节上来看,暴力行为严重,影响较大。今年4月---9月妇联处理的家庭暴力案件中,**社区高焕如女士丈夫酗酒后经常遭到毒打,遍体鳞伤,严重时用菜刀将头部砍伤,缝了30多针,介入调解后丈夫总是老一套,写保证书--和好--打妻儿,反复无常。通过这些典型案例,我们看到多数施暴者轻者出言不逊、拳打脚踢,重者棍棒铁器相加,特别是男性在酒后出手更是没轻没重,使受害者在肉体和精神上造成了难以抚平的创伤,人身权利遭到严重侵害。日常接访中发现,每年都有100%的家庭暴力造成了轻微伤,而造成了轻伤害的10年2例、11年4例、12年3例;造成了重伤害的10年1例、11年1例、12年3例。但因家庭暴力一般持续时间较长,造成的伤害也是多年持续不断的。 5、从参与者上来看,家庭暴力施暴者更宽泛,大多文化素质较低,76%只有高中以下文化水平,以个体经营者、工人居多,其中不乏无固定职业人员;但近年来高学历层次家庭中的家庭暴力也时有发生,文化素质、知识水平都较高,国家干部、公司管理人员,这些人都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文化水平,近三年的接访情况看,在虐妻的丈夫中,受过大专以上高等教育的占到了18%。 6、从影响上来看,家庭暴力使受害人产生屈辱、恐惧、无价值感等,以致兴趣减弱、胆小怕事、学习和工作能力下降,同时给孩子许多负面影响,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进而影响整个家庭的和谐稳定,成为婚姻关系破裂的主要原因。 2、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

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案例

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案例 原告:杨召亮,男。 被告:何照娟,女。 委托代理人:胡孝林、叶妆。 1996年11月份,原告杨召亮与被告何照娟相互认识。1999年11月11日,双方登记结婚。2000年10月9日生育女儿杨只只。婚后原告杨召亮与被告何照娟没有共同财产。被告生育小孩后,双方因家庭琐事争吵不断,有几次原告杨召亮还使用暴力殴打被告何照娟。2003年7月6日起原告杨召亮与被告何照娟双方分居生活。 原告杨召亮诉称:双方结婚以来经常因一些家庭琐事多次争吵,也多次调和未果,以致矛盾日趋激烈,造成夫妻感情严重破裂,无法在一起继续生活。自2003年8月分居,至今已有1年多。现诉至法院,要求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女儿杨××由原告抚养,女儿满18岁前的抚养费及其他费用由双方负责承担,其承担比例由法院裁定;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双方所有的债权债务由各方自行解决。 被告何照娟辩称:一、被告于1999年11月与原告结婚以来,经常因家庭琐事遭原告暴力殴打,导致双方感情破裂,分居至今。被告虽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但要求原告依法承担过错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二、双方婚生子女杨××依法应随被告生活。被告有许多便利条件抚养孩子长大成人直至其独立生活为止。三、原告应承担分居期间被告及其女儿杨××母女俩的生活开支和被告的个人债务。 【审判】 法院认为,原告杨召亮和被告何照娟在庭审时均表示自愿离婚,且原告杨召亮多次使用暴力殴打被告何照娟,导致双方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且双方从2003年7月6日起分居至今。对原告杨召亮要求解除与被告何照娟婚姻关系,本院应予以支持。在庭审时,原告杨召亮和被告何照娟经法庭调解,同意双方离婚后由被告何照娟抚养女孩杨××,且原告杨召亮每月支付女孩抚养费人民币300元直至杨××年满18周岁独立生活为止,对此本院予以支持。另原、被告双方生育的女孩杨××在上幼儿园期间的报名费、伙食费、保育费共3805元人民币及其生病期间的医药费共407元人民币,在法庭调解时,原告杨召亮均愿意负担,对此本院予以支持。至于被告何照娟认为是其向原告单位缴纳了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却无证据证明,而原告杨召亮有证据证明是其向其单位缴纳了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及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原告向其单位缴纳了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一事,本院予以确认。至于被告何照娟认为原告杨召亮多次无故对其使用暴力殴打,造成其受到伤害,要求原告对其进行损害赔偿一事,在庭审时,被告有证据证明此事,原告对此事也予以承认,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

家暴十大案例

【综合新闻】全国妇联发布“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2015-12-04最高人民法院 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全国妇联在京召开“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发布会,首次发布了林某某申请人身保护案、于某某与梁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民政局申请撤销邵某监护人资格案、高某诉某公司劳动争议案等涉及妇女婚姻家庭权益、人身权利、就业权益、土地及相关财产权益,以及儿童监护、性侵儿童犯罪的十个典型案例。 据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高莎薇介绍,这十个案例,由全国妇联联合中国女法官协会、中国女检察官协会和全国律协女律师协会推选而出,不仅在妇女儿童权益类型上具有代表性,更在案件办理过程和效果上具有代表性,参与办案的人员无论是法官、检察官还是律师、妇联干部,都尽职尽责,主动收集和有效运用证据材料,办案思路清晰,法律适用准确,体现出很强的社会性别意识和儿童视角,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作用显着;同时在多部门合作和社会协同上具有代表性,充分体现了办案机关、政府各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社会力量相互之间协调联动,对受侵害的妇女儿童给予及时的法律救济、有力的帮扶救助和长久的跟踪支持。 “推选和发布‘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是全国妇联‘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反映了目前妇女儿童维权的重点难点,体现了各级司法机关与妇联组织的协调配合,展示了近年来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创新发展,为今后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类似案件处理提供了示范指引。”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谭琳指出发布十大案例的重要意义,同时希望各级妇联及其团体会员、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利用这些案例激励更多办案人员创新实践,更加有效地保障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将男女平等的宪法原则落到实处。她表示今后全国妇联将持续开展“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推选活动。

李阳“家暴”英文咋说(图)

李阳“家暴”英文咋说(图) 近日,疯狂英语的李阳被指对妻子动粗,一时间反家庭暴力再次引起了网友的广泛讨论,呼吁反家庭暴力法出台的声音越来越高。 请看《中国日报》相关报道: The allegations have helped turn the spotlight once again onto domestic violence, a problem that experts at the All-China Women's Federation say is "universal"。 李阳被指家暴事件再次将公众关注的目光引向家庭暴力这个话题,全国妇联的专家一致认为家暴是“全球性”的问题。 “家庭暴力”可以说是当前社会的热门词汇。由报道可知,“家庭暴力”的地道说法是“domestic violence”,也可称作“family violence”或者domestic abuse。Domestic指的是“家务的、与家庭有关”,如:domestic chores(家务活);domestic joys(家庭乐趣)。 另外,domestic也常用来形容“国内的、驯养的”,如:domestic wine(国产酒);domestic cat(家猫)。 看个例句:One of the greatest challenges facing the domestic violence movement is the widespread perception that spousal abuse is a "private matter"。(人们普遍认为伴侣间施虐是“个人私事”,由此大大阻碍了反家庭暴力运动的开展。)

200例家庭暴力犯罪案的启示重点

200例家庭暴力犯罪案的启示 目前,家庭暴力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全球化的问题,不同的地域,不同的人种,不同的民族,不同的社会制度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事件,因家庭暴力导致的刑事案件也居高不下。近日,笔者对200起家庭暴力刑事案件进行了调查、分析,这种暴力既有对生命的威胁,也有对老人、妇女、儿童的精神和情感虐待。家庭暴力犯罪呈现延伸的特点重大恶性案件居高不下。调查的200起刑事案件中,其中有40起故意杀人案件是涉及家庭暴力的死刑犯罪,约占故意杀人死刑案件总数的17%,被告人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家庭暴力犯罪呈现延伸的特点。调查中发现,有的被告人不理智地将矛盾方的亲属作为泄私愤的对象;有的将插足家庭的第三者作为其报复目标,把家庭纠纷的矛头指向他人。原因由单一化向多元化发展。犯罪原因从过去单纯的家庭关系不睦发展到今天因婚外情、经济、性格问题、文化层次的差异等多层面的原因。婚外情现象突出,性道德观念滑坡。在这200起家庭暴力犯罪案件中,涉及婚外恋现象的约占70%左右,重婚犯罪也达到近100件。受西方不良思潮影响,少数人在处理两性关系时态度不严谨,任意放纵自己的感情,对家庭少有的责任感。婚外恋是导致家庭暴力、重大恶性案件的罪魁祸首从微观方面讲,懦弱和忍让是暴力生成和加剧的温床。为了孩子、为了面子、为了经济和再婚因素,许多女性不敢、不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味地忍气吞声,或受虐待,或被遗弃。婚外恋是导致家庭暴力、重大恶性案件的罪魁祸首。在家庭暴力犯罪的故意杀人案件中,婚外恋现象已相当普遍,60%以上的案件是因为夫妻一方有“外遇”而引起对方的不满与愤恨。经济因素是家庭暴力产生的基因。在这些家庭暴力犯罪中,绝大多数案件发生在生活条件相对较差的农村,现实生活的贫困使他们处理家庭关系的方式消极而冷漠,弃责任不顾,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 缺少理解和信任成为家庭暴力愈演愈烈的催化剂。理解和信任是家庭的基石,但夫妻、兄弟、妯娌之间因琐事互不信任,无端猜疑,上演了一幕幕悲剧。 从宏观方面看,有历史原因和社会原因。我国长期以来“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在农村并未根绝。因换亲、生女孩而产生的家庭暴力仍然存在。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在调查的200起案件中,80%的犯罪人系农民,文化素质低,法制观念淡薄,婚姻质量差,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相对盲目,家庭暴力愈演愈烈,甚至酿成家破人亡的惨剧。有关部门对家庭暴力问题重视不够。对一般的家庭暴力案件,有些单位的负责人认为是“家庭内部事务”不予重视;有的法官对于受害妇女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请求的离婚诉讼,一味调解和好而不判决离婚,使一些可以解决在萌芽状态的家庭暴力问题趋于激化,违法、犯罪行为得不到有效的预防和遏制。法制宣传和教育开展得不够广泛和深入。法制宣传的不普及,法律教育的不深入,使许多人意识不到家庭暴力是一种违法或者犯罪行为,法律应有的威慑作用不能充分体现。基层调解部门力量薄弱。有些辖区的失业和个体人员缺乏必要的约束,大量的家庭暴力行为处于无人管、无人问的状态。依法惩处维护家庭并重家庭暴力产生的危害不言而喻,如何从根本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已成为全社会乃至全世界共同关注的话题。作为制止家庭暴力犯罪强有力的工具,山东省法院系统自上而下也采取了一些措施,特别是与省妇联联合成立的山东省家庭暴力鉴定中心,使山东省法院系统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为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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