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司法局:打造“e线先锋”品牌服务 让公益法律服务通村又通户

浙江海宁司法局:打造“e线先锋”品牌服务让公益

法律服务通村又通户

为满足广大基层社区及居民的法律需求,提升基层服务的法治化水平,2009年,海宁市自2009年以来在全国率先创建“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为主要载体的农村法律顾问体系。2016年,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海宁市以农村法律顾问工作为载体,通过“e线先锋、法律惠民”律师党建公益法律服务项目,组织党员律师、结伴党员干部线上线下服务为民、惠民活动,让群众在寻求法律服务时“找得到、叫的应、用得上”,打造了海宁特色的e时代律师党建服务品牌。

背景及发展情况

以提升基层自治组织法治化水平、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为民、服务惠民的目标,2009年,海宁市在全国率先创建“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为主要载体的农村法律顾问体系,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为引领,通过一对一结对服务的形式建立对村(社区)及辖区居民的基础性公益法律服务体系。2011年,海宁市实现了村(社区)农村法律法律顾问“全覆盖”。多年来,海宁市先后以“农村法律顾问‘三个一’”、“结伴法律顾问行”等活动,规范和拓宽农村公益法律服务的服务主体、服务形式和服务范围。2016年,在“互联网+”的时代浪潮下,海宁市再次以律师行业党建为抓手,通过开展起“e线先锋、法律惠民”村(社区)

公益法律服务品牌项目活动,在传统线下服务渠道的基础上,为各个村(社区)居民群众搭建了一对一的线上法律服务平台,进一步拓宽了党员律师、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基层的平台桥梁,让公益法律服务通村通组又通户。

组织及运作模式

1.搭建“条纵结合”的党员律师服务架构。一是支部垂直动员。按照律师行业党总支的总体动员和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划分,分别对8个支部52名党员律师进行组织动员和直线管理,按照支部为单位,开展统一部署行动;二是各乡镇(街道)横向管辖。由十二个乡镇(街道)所在地司法所为牵头,依照服务区域,对对本辖区内结对的党员律师打破党员组织关系的局限,按照能力及专业特长出发,成立镇级服务小组,实现辖区内志愿服务工作的区块协同和优势互补。三是新老结合。对未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年轻党员律师和不熟习智能手机、不擅长网络交流的年长党员律师分别组织定向结对,由年轻律师担任助手副职,分担日常性沟通、交流工作和第一环节的应答、协助工作。四是“以点带面”,因势利导。在党员律师一对一结对的基础上,海宁市以“结伴法律顾问行”活动,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以结伴法律顾问形式,同步参与到党员律师的服务活动中来,特别是对在具有一定群众基础的出生地、居住地等村居(社区),充分发挥结伴法律顾问的地缘优势和沟通桥梁作用,进一步扩大服务的影响力和作用面。

2、创新“规范加自选”的服务形式。一是明确服务标准。党员律师、党员干部在线上平台上以党员身份实名制开展服务,公开服务承诺,对公益服务形式的范围、快速应答的时限、公益无偿的服务原则进行公示公告、依照全市统一要求,服务范围至少应包括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治宣传、代理法律援助、审核规范性法律文书等;二是拓展服务延伸和结合。通过线上服务向线下延伸结合、个体服务向团队延伸结合、线下服务向深度延伸结合,不断基于公益法律服务在形式和内涵上的丰富和完善。如在对一起涉及工伤赔偿纠纷的法律咨询中,法律顾问在协助协调无果后,直接代为发起仲裁;三创新自选动作。如沙泗浜社区实行的周六上午定期律师值班制度,以法律门诊形式集中解答;新场村结合时局热点、以问答形式制作普法微课件、突出了一个简洁有趣;潮乡律师事务所开展的候鸟保护专题教育活动,定期在线上线下开展主题服务,实现了环保公益与法律服务公益的相互促进等等。

3.建立“规范化”党员志愿服务平台管理。对全市80个党员律师所结对的村社区顾问微信服务群,以统一规范的标准进行建立和运作指导。一是明确入群成员的代表性,包括要求入群成员至少涵盖村内各小组、各年龄层、各职业的人群,特别是村内人大、政协代表、党代表、村内组长、妇女组长、驻村民警、退休干部和教师、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对社区事务参与和了解较多的人员进入;二是拟定入群的人数规模,鉴于微信群的规模限制,在前期实行集中邀请和自主参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确保活动在开始阶段迅速积攒和形成活力;在让人数、人员达到基本框架设定后开放再开放群的成员申请,扩大直接服务面、提升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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