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中村改造政策解读

武汉市城中村改造政策解读
武汉市城中村改造政策解读

“城中村”改造政策全解读

文章来源:更新时间:2009-11-18 10:58:34 字体显示:【大】【中】【小】

“城中村”素描

■何为“城中村”?

答:是指《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城建设用地控制范围图(1997-2010年)》确定的城市建设发展预留地范围内,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后仅剩下少量农村用地,农民已不能靠耕种土地维持生产生活且基本被城市包围的行政村。

■我市有多少个“城中村”,涉及多少人?

答:我市“城中村”主要分布在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洪山等6个区,共有147个行政村和15个农林单位,土地总面积为21381.82公顷。涉及总人口35.6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7.10万人。

■“城中村”改造目标是什么?

答:实现“五个转变”。即促进“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转变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经济实体;农业户口变为城市户口;撤消村委会,建社区居委会;将变为居民的村民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依法将“城中村”的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改变“城中村”的公共设施,建文明社区。

■我市“城中村”改造步骤是什么?

答:二环线以内52个村是近期改造的重点,总人口15.8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56万人,土地总面积4835.2公顷,先期选择15个村进行试点。

■15个试点村是哪些?

答:分别是竹叶山村、新荣村、航侧村、鲩子湖村、贺家墩村、罗家墩村、汉西村、前进村、十里铺村、沙湖村、紫阳湖村、徐东村、团结村、井冈山村和洪山村。

村集体改为企业

■村里的资产怎么处理?

答:对集体经营性资产的处置要分三步走,一是制定资产处置方案,二是确定量化资产,三是明确资产量化对象;对水利、供水、道路、桥梁、涵洞等非经营性资产,移交市政有关部门统一管理;资源性资产主要是山林,在不改变林地性质和林地用途前提下,林地产权属改制后的企业所有。

■“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怎么改?

答:对已组建了公司制企业的“城中村”,对村委会在公司所持有的股权进一步明晰权属;对非公司制企业的“城中村”,依据《公司法》进行公司制改造,对暂不具备条件实行公司制改造的企业,可选择股份合作制,待条件成熟后再改制为公司制企业;对没有成立企业经济实体的“城中村”,可结合村集体资产的处置方案,由村民会议决定选择适合的改制形式。

■集体经济组织改制享受哪些优惠?

答:现有的优惠政策包括村集体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涉及的房屋土地变更登记、过

户等需缴纳有关税费可减免;原村没有集体企业,通过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后组建的新企业,可以享受国家新办企业相关税收政策;村原有的企业,改制后在一定时期内原则维持原纳税方式不变;原村委会所持有的股权量化给股民的股权变动,不视为产权交易,免收有关费用。

村子如何改造?

■“城中村”怎么改造建设?

答:“城中村”改造分3种方式进行,即项目开发方式、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方式、具备条件的村按规划要求自行改造建设方式。

■村民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答:原村民的居住区可采用新建、改建、扩建三种方式进行。对规模适中、与周边城市景观协调、建设情况良好并符合城市规划的现有村民居住区,宜采取改建或扩建的方式实施改造建设;需要搬迁的村民居住区,拟采取拆除旧居住区建设以多层公寓式为主新居住区的方式实施改造建设。

■个人房屋宅基地如何清理?

答:规划国土和房产部门对原集体土地上个人(含非本村村民)的房屋及其宅基地按一户一处基地的原则进行清理,属拆迁范围的,予以认定还建安置面积;属保留范围的,予以确认发证面积。

■原村民住宅房屋及其宅基地如何认定?

答:已得房产“两证”的,经规划国土和房产部门核实后,予以认定;对于无证的历史遗留房屋,拆迁时按《武汉市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试行)》(本报24日曾做报道)来执行。

■村民拆迁安置如何补偿?

答:一是每户认定的合法面积300平方米以内的(其中一人一户认定合法面积为100平方米),按拆一还一的标准安置,300平方米(1人户100平方米)外的合法面积,由改造单位给予重置价补偿;二是每户还建安置建筑面积不足人均50平方米的,合法认定部分拆一还一外,不足部分按建设成本价购足50平方米;三是一人户合法建筑面积不足80平方米的,合法认定部分按“拆一还一”外,不足部分按建设成本价购足80平方米。

就业和保障

■“村改居”人员怎么享受就业政策?

答:改制后的经济实体优先安排“村改居”劳动力就业,对暂未就业且有就业愿望的人,市劳动保障部门发给《再就业优惠证》,鼓励和引导其自主创业或自谋职业。各区要为“村改居”劳动力组织专门的技能培训,培训费从市、区财政专项资金中支出,各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要优先推荐村改居劳动力就业。

■领取《再就业优惠证》后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村改居”劳动力领取《再就业优惠证》后,享有与城市下岗工人一样就业优惠政策。

■“村改居”人员如何进社保?

答:“村改居”劳动力经村民会议同意,可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在社保部门审核同意后,村集体经济向社保机构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逐月续缴。

村改居养老人员经村民会议同意,可参加养老保障,在经社保部门审核后,村集体经济向社保机构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障费。

■社保经费如何筹措?

答:按照土地资产换保障的原则,主要来自土地补偿费、安置费、村经济收入及其他渠道。

■养老人员参加养老保障需交哪些费用?

答:10年的生活费、住院医疗费和13个月的生活费标准及丧葬补助费。

■养老人员享受哪些养老待遇?

答:自缴费次月起就可享受按月领取生活费、城镇企业退休人员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等待遇,今后的标准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步调整。死亡后将一次性缴纳丧葬补助费发给其指定继承人。

■“村改居”人员如何办理低保?

答:村民变为居民后,享受城市居民有关的优抚、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和社会救助等政策,符合低保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村改居”人员医疗保险如何办理?

答:村改居劳动力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保险费等参照城镇人口缴纳,并享受同等医疗保障。

户口如何变更

■哪些人的农业户口可变为居民户口?

答:经市政府批准实施综合改造的“城中村”中具有常住农业户口人员列入此次“城中村”农业户口改登为居民户口范围。

另外,这5类也属于户口改登范围:1、对原属农业户籍的现役军人、在读大、中专学生进行登记,待今后复退、毕业返回原籍时,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可为其办理《湖北居民户口》。2、因结婚、投亲、收养等原因申请迁入的外地人员,经辖区公安分局审核上报市公安局批准后,迁入地派出所可为其办理《湖北居民户口》。3、对超计划生育或非婚生子女,由其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派出所查证身份后为其办理《湖北居民户口》。4、对正在劳改、劳教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待其刑释解教后,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可为其办理《湖北居民户口》。5、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长期外出户口被注销人员,现已回原籍居住的,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应为其恢复《湖北居民户口》。

■农业户口改登为居民户口后,能否在市内自由迁移?

答:可以自由迁移。

村委会改为居委会

■村委会如何改变为居委会?

答:“撤村建居”的主要方式,是各“城中村”在撤销建制村和村委会后,按以下方式建立或划分社区,并组建社区委员会。建立或划分社区有3种类型:1、成建制

类型的社区建立。2、跨城区“插花”居住的原村民,如集中居住户数达到700户左右的,则直接建立社区;3、新居住区类型的社区建立,原村民成建制搬迁进新居住区,居民户数达到700户(含规划入住)左右的,可直接建立社区。

■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如何解决?

答:新建社区,由开发商无偿提供;成建制村建立的社区,由原村集体提供。

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的相关规定

武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规划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土地、园林绿化、消防、人防等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实施工作。 第四条建设用地规划应当体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总体要求,统筹安排各类城市建设项目和建设用地,完善城市功能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鼓励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保护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改善人居环境。 第五条建筑工程规划应当彰显滨江、滨湖特点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风貌,体现地域文化特色,创造疏密有致、高低错落、特色鲜明的城市整体空间形态。 第六条交通和市政工程规划应当综合协同,合理布局,保证功能,适度超前,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交通和市政设施先行,发挥基础和保障作用。 为减少对城市交通的影响,凡符合《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范围表》(附表1-1)规定的建设项目,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第七条在风景名胜区、旧城风貌区等城市特殊规划控制区范围内的建设应当符合相关保护规划的要求。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历史建筑进行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规划报建。城市重要地段、重点区域、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建设用地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应当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单位在报建时应当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具备相应资质的不同设计单位完成的设计方案;其他建设项目应当进行总平面设计。 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后,建设工程应当按照核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确需变更建(构)筑物使用性质、高度、位置、平面、立面等的,应当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第九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对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实行放线和验线管理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城中村改造项目流程图

城中村改造项目流程图 申请旧村改造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镇(办)审查、备案区政府审查、备案列入区政府改造计划签订旧村改造责任书申请规划设计条件 村(居)委会镇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市规划局用地科 规划总平面设计规划总平面审批管网综合图、竖向图、给排水图审批规划选址意见书(回迁楼)土地局用地意见(土地预审)核准备案证 设计院市规划局城市科市规划局市政科市规划局用地科耕保科请示,市政府审批政务大厅发改委 规划用地许可证意见出具土地界定报告组征地卷报土地局审批地籍科、规划科、耕保科出征地意见征地卷报市政府审批办理土地所有权证 市规划局用地科国土测绘队市国土资源局各科室市政府国土资源局地籍科 划拨土地组卷(回迁楼)报市政府审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出让土地组卷(商品房)组卷报土地储备中心挂牌公示、出让竞拍、签订成交确认书 市政府市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契税报市政府审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规划用地许可证地质勘探报告、设计施工图纸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 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用地科勘探公司、设计院市规划局建设科 现场放线、公示牌制作招标方案核准招标登记建设资金证明(总投资的35%)施工许可证办理主体验收房屋测绘报告清欠验收综合验收 规划局服务中心发改委市建设局本公司财务科市建设局建设局、施工、监理、开发单位房管局测绘队清欠办建设局、施工、监理、设计审图节能验收、人防验收、外立面验收工程竣工认可证环保验收、消防验收档案移交,出具档案备案证明守法证明办理备案证房屋所有权总证物业用房证明房屋分户证 节能办、人防办、规划局市规划局环保局、消防队建设局档案馆建设局稽查队建设局市房管局交易大厅

城中村改造项目具体操作步骤参考资料

城市城中村改造项目项目主要分为三种形式: 广州市城中村旧村庄改造工作流程图

广州市旧城改造工作流程图

广州市旧厂房改造工作流程图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有关程序

一、改造项目启动程序 (一)改造意愿表决。“城中村”改造之前应充分征询改造范围内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改造意愿,应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进行集体表决,经应到会代表2/3以上同意后方可进行改造。 (二)改造方式表决。纳入全面改造范围的“城中村”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选择自主改造或通过土地公开出让招商融资进行改造。选择改造方式应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集体表决,所做决定应当经应到会代表2/3以上通过。 为保证“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延续性,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成立“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人由班子成员担任。 二、选择合作企业程序 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表决确定为自主改造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通过公开招标或集体表决方式选择合作企业。 (一)公开招标的方式 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有社会责任、有品牌、有实力、有经验的开发企业参与“城中村”改造项目。 公开招标方案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编制,并报区政府同意后,通过市政府公开招标平台选择合作企业。

(二)集体表决的方式 1.企业资格审核。各区“三旧”改造主管部门、行政街道管辖办事处会同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有意向的开发企业其资金实力、拆迁安置能力、改造经验、商业信誉、以及时间精力等方面进行查核,确保数据真实。 2.确定候选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广泛听取村民意见的基础上需选择1至3家开发企业作为候选企业。 3.集体表决。通过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对各合作意向方提交的合作框架协议进行表决。表决结果经应到会成员2/3以上同意后,报各区“三旧”改造主管部门备案。 4.表决结果确认。会议需当场记录和保留纪要文件,纪要文件上需有参加会议人员的签名。 5.表决过程监督。各区“三旧”改造主管部门、行政管辖街道办事处应派员全程参与并监督。 (三)结果公示 确定合作企业后,其结果要进行公示,公示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地点应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办公地点、村社牌坊及村民主要聚集地等。公示期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将每天公示的情况以照片或影像的形式进行记录。 2.应公布各区“三旧”改造主管部门监督电话及行政管辖街道办事处监督电话,受理投诉。公示期满后,各区“三旧”改造主管部门将投诉受理情况书面通知村集体经济组织。

武汉市城中村改造调查报告

武汉市城中村改造调查报告 城中村改造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最近,我们就此问题到武汉市进行了一次调查研究。看到的却是另外一番景象:所到之处的市、区、乡(街)、村(居)以及村民对城中村的改造交口称赞。一项改革政策能够得到利益调整各方的一致认同这是少有的。我们认为,武汉市城中村综合改造政策稳妥,富有创见,既解决了城市化过程中城中村存在的产权模糊、机制不活、监督不力问题,又解决了城中村被“边缘化”的问题,探索出了一条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和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路子。武汉市的经验值得推广。 基本作法 何谓城中村?《现代汉语词典》找不到答案,武汉市是这样届定的:城中村是指《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城建设用地控制范围图(1997-2010年)》确定的城市建设发展预留地范围内,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后仅剩少量农用地、农民不能靠耕种土地维持生产生活且基本被城市包围的行政村。据此,武汉市城中村综合改造的总体范围包括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洪山等区(城郊区暂未纳入此次改造范围)共计147个行政村和15个农林单位,涉及总人口35.6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7.10万人。我们分别与武汉市城中村改造专班、汉阳区领导以及七个村的干部群众进行了座谈,了解到他们的基本做法是: 一、科学确定“六改一建”改造政策。武汉市委、市政府站在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2004年9月正式拉开了城中村综合改造的序幕。在借鉴广州、北京、珠海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武汉市下发了《中共武汉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的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体改办等部门关于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积极推进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两个文件。文件明确提出了城中村改造的目标任务是“六改一建”,即“经济组织改制”,改村集体经济的双层经营模式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户籍改登”,将城中村村民农业户口改登为城市居民户口;“村改居”,依法撤销村民委员会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福利改保障”,村改按月发放福利为一次性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土地改性”,将城中村的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村湾改造”,按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标准及要求,改善公共设施;按照城市管理规范要求,建设文明社区。 “六改一建”较之全国其他城市城中村改造,有很多创新,在全国有一定的影响,可以说是一项“长治久安”的“善政”。“长治”表现在政策的前瞻性、系统性,充分考虑了村企业的发展以及村民融入城市等问题;“久安”表现在永久性地解决了失地农民的生计问题。两年实践证明,这种设计是很科学的。 二、试点先行。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城中村综合改造,武汉市将城中村分为ABC 三类,A类村为人均农用地小于或等于0.1亩,B类村为人均农用地大于0.1亩、小于0.5亩的村,C 类村为人均农用地大于0.5亩的村。同时确定城中村的综合改造分三步走,第一步是办试点;第二步是以试点为基础,全面推进AB 类村

城中村改造基本流程

城中村改造基本流程(规划——土地收储——拆迁——建设) 一、规划:(申请-立项-审批) 1、申请: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城中村改造项目申请 2、立项:由市规划局会同市发改委、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规划局出具规划设计预条件,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发改委下达项目立项批复。 3、审批:城中村改造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市规划局组织编制,报市规委会审定。 二、土地收储: 1、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 2、涉及集体土地的,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各区政府办理土地征收申报手续。 3、城中村改造范围外的零星土地,因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需要,应当就近纳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 三、拆迁:

1、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对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房屋、人口等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制订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实行三榜公示,由市建委会同市财政局、审计局、国土局、房地产局、规划局、公安局、监察局等部门予以复核确认。2、集体债务审计: 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土地依附的集体债务情况由区审计局审计、市审计局复核,经市政府批准后列入土地开发成本。 3、前期开发费用: 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土地熟化工作由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前期开发费用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市建委、审计局等部门核定后支付。较大规模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由市土委会一次性审定,计入土地出让金总额,由开发建设单位支付,各区政府按期组织完成房屋拆迁。 4、编制改造用地供应方案: 城中村改造土地供应方案由市国土局会同市土地储备中心编制,报市土委会批准。拆迁安置房和公共设施用地按划拨方式供应,经营性用地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应。 5、进行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深圳市城市更新工作流程

深圳市城市更新工作流程 1,以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一个亿以上的、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在深圳市有开发成功一个以上房地产项目的公司向区政府重建局(旧改办)申请城市更新项目(占地面积小于一万平方米的项目原则上不批;占地面积超过十万平方米的项目需先取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支持、并得到市城市更新办的认可之后方能向区重建局申请)。2、建设区域城市更新或城中村改造高标准规划设计方案。3、向己成立的股份公司或小区管理处、业委会沟通,做好建设单元群众思想工作(每个需更新的片区内、只要有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改造,同时达到有三分之二的旧房面积同意改造即可)。4. 向区政府重建局(旧改办)、市政府城市更新办公室申请纳入城市更新或城中村改造年度计划。5、向建设单元或改造居民递送城市更新通知(信)。6、制订拆赔方案。7、制订确权调查单位。8、制订建筑查丈调查单位。9、制订建筑评估调查单位。10、申请改造专项规划报批。11、申报改造项目前期立项。12、建设区域、改造项目环评报批。13、编制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14、编制建设区域城市更新仿真数字化模型、图文制作(信息化数据库管理)数字化模型。15、与建设单元或改造村民洽谈(工作周期、1~3年)。16、拆迁赔偿评估座谈。17、房屋拆迁安置赔偿合同(内部讨论稿定稿)。18、组织个案户分析会议。 19、公布赔偿标准。20、完成被拆迁人赔偿测算表。21、用地合宗。

22、组织有关人士考察优秀城市更新或城中村改造项目。23、向区政府、区重建局报告考察城市更新或城中村改造情况。24、召开确认合作开发会议。25、向区政府再次请示和督报合作开发项目。26、股份公司或小区业主和申请建设、开发机构签订合作开发协议。27、申请建设、开发机构与村民﹙业主﹚签订房屋拆迁赔偿协议。28、用地方案申请。29、加强项目公司及城市更新办公室建设。30、申请协议用地确认。31、用地审核(地改)。32、原址地下综合管线勘察。33、核准被拆迁人房屋及附着物现状并公布签字。34、按协议核查落实拆迁安置补充费到位情况。35、制作宗地图和桩界放点(测绘)。36、准备并申办拆迁许可证文件。37、测算地价。38、共管帐户协议(讨论稿、定稿)。39、公布拆迁,安置,回迁实施方案。 40、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申办土地证。41、按协议向区政府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区重建局、提交建筑设计方案。42、向股份公司﹙业主﹚村民展示建设方案。43、拟定新建筑名称报地名办核批。 44、核实资金到位情况,进入共管帐户。45、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6、核实拆迁赔偿资金到户情况。47、实施村界点边缘各类地下管线被复动迁工程。48、向﹙业主﹚村民发布房屋拆迁(除)公告。49、确认专业拆迁公司50、设计方案分别报规划、人防审查,核发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51.核实开发机构按协议n亿元资金到位情况。52.房屋拆除动工。53.地质勘探。54.确认工程监理公司。55.小区或村内绿化树木动迁工程,至此、工程全部进入三通一平熟地待施工阶段。54、项目扩初设计。55.项目扩初设计邀请有关人员(专

精选-城中村改造调研报告-范文资料

城中村改造调研报告 城中村改造后,农民变成了市民,他们不再从事农业生产,原来依靠出租房屋的收入也将消失,村民必须选择新的从业方式,而很多村民文化素质较低,甚至一些是文盲,要妥善地进行城中村改造,村民培训问题必须先行。如下是给大家整理的城中村改造调研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城中村改造调研报告 城中村改造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最近,我们就此问题到武汉 市进行了一次调查研究。看到的却是另外一番景象:所到之处 的市、区、乡(街)、村(居)以及村民对城中村的改造交口称赞。一项改革政策能够得到利益调整各方的一致认同这是少有的。我们认为,武汉市城中村综合改造政策稳妥,富有创见,既解决了城市化过程中城中村存在的产权模糊、机制不活、监督不力问题,又解决了城中村被边缘化的问题,探索出了一条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和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路子。武汉市的经验值得推广。 基本作法 何谓城中村?《现代汉语词典》找不到答案,武汉市是这样届定的:城中村是指《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城建设用地控制范围图(2019-2019年)》确定的城市建设发展预留地范围内,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后仅剩少量农用地、农民不能靠耕种土地维持生产生活且基本被城市包围的行政村。据此,武汉市城中村综合改造的总体范围包括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洪山等区(城

郊区暂未纳入此次改造范围)共计147个行政村和15个农林单位,涉及总人口35.6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7.10万人。我们分别与武汉市城中村改造专班、汉阳区领导以及七个村的干部群众进行了座谈,了解到他们的基本做法是: 一、科学确定六改一建改造政策。武汉市委、市政府站在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2019年9月正式拉开了城 中村综合改造的序幕。在借鉴广州、北京、珠海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武汉市下发了《中共武汉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的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体改办等部门关于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积极推进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 的意见的通知》两个文件。文件明确提出了城中村改造的目标任务是六改一建,即经济组织改制,改村集体经济的双层经营模式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户籍改登,将城中村 村民农业户口改登为城市居民户口;村改居,依法撤销村民委员 会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福利改保障,村改按月发放福利为一次 性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土地改性,将城中村的集体土地转变 为国有土地;村湾改造,按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标准及要求,改善 公共设施;按照城市管理规范要求,建设文明社区。 六改一建较之全国其他城市城中村改造,有很多创新,在全国有一定的影响,可以说是一项长治久安的善政。长治表现在政策的前瞻性、系统性,充分考虑了村企业的发展以及村民融入城市等问题;久安表现在永久性地解决了失地农民的生计问题。两年实

昆明城中村改造名单

城中村改造名单 五华区(51个) 一、普吉街道 (一)联家社区 1、王家桥村 2、尹家村 3、林家院村 4、吴家营村(居民小组) 5、范家营村(居民小组) (二)大塘社区 1、谷堆村 2、大塘村 3、小屯村(居民小组) 4、观音寺村(居民小组) 5、大河埂村(居民小组) (三)普吉社区 1、小普吉村(居民小组) 2、大普吉村 二、莲华街道 (一)校场中路1、豹子头村 (二)虹山社区 1、苏家塘村 2、莲园村 (三)马村社区 1、上马村 2、中马村 3、下马村 4、沙沟埂村 三、红云街道 (一)麦溪社区1、麦溪村 (二)北仓社区 1、浪口村 2、尚家营村 3、北仓村 (三)右营社区 1、上庄村 2、右营村 3、岗头村 四、黑林铺街道 (一)昭宗社区 1、依禄村(居民小组) 2、小团山村(居民小组) 3、河底村(居民小组) 4、昭宗小村 5、昭宗大村(居民小组) (二)团山社区 1、前所村(居民小组) 2、后所村(居民小组) 3、黑林铺村(居民小组) 4、班庄村 (三)海源社区 1、龙院村 2、上峰村 3、海源寺小组 (四)梁家河社区1、梁家河村(社区居委会) (五)沙沟社区1、沙沟居民小组股份合作社 五、大观 (一)棕树营社区1、东区社区 六、华山 (一)桃园社区1、小菜园村 七、丰宁街道 (一)洪园社区 1、麻园村 2、菜家村(七组居民小组) 3、黄土坡白村

4、洪家营村(村民小组) 5、新发村(村小组) 八、龙翔办事处 (一)潘家湾社区 1、潘家湾大村 2、潘家湾村 3、赵家堆村(居民小组) 4、李家堆村(居民小组) 一、关上街道 1、香条后村(新村) 2、香条前村(新村) 3、关坡村 4、和甸营村 5、福德小村 6、社德大村 7、护福村 8、双桥村 9、长村10、高家村 11、双凤第一居民小组(太平寺村)12、双凤第二居民小组(螺蛳堆村) 13、双凤第三居民小组(宏德村)14、双凤第四面楚歌居民小组(万德村) 15、双凤第五居民小组(双凤村)16、小街第一居民小组(小街子村) 17、小街第二居民小组(含张居村、青棚玉龙村、梁家18、日新村 19、苏家村20、苏凤村21、上苜蓿村22、中苜蓿村 二、金马街道 1、金马街道上凹村 2、下凹村 3、马军场村 4、金马寺大村 5、金马寺下村 6、太平村 7、十里铺村 8、大桥村 9、阮家村10、朱家村 11、刘家村12、牛街一、二、三社(牛街大村)13、牛街新村14、小羊村 15、大羊村16、凉亭村17、大树营大营村18、大树营中营村19、大树营后营村 三、太和街道 1、宋旗营新村 2、南窑村 3、佴家湾村 4、前卫营村 四、吴井街道 1、岔街署光新村 2、董家湾村 3、菊花村 4、太乙桥村 5、五里多村 6、新草房村 五、官渡街道 1、官渡社区一、二、三、四组(秀英村) 2、官渡五、六组(螺峰村) 3、官渡七、八组(尚义村) 4、官王家庄村 5、西庄村一、二、三组(西庄村) 6、西庄村四、五、六组(六谷村) 六、小板桥街道 (一)羊甫社区 1、大羊甫村 2、小羊甫村 (二)小板桥社区 1、一、二、三组(大街村) 2、四、五组(东西廊村) 3、六组(郭家小村) 4、七、八组(织布营村) (三)鸣泉社区 1、一、二、三组(鸣泉村) 2、新治村民小组 3、陈旗营村民小组 4、一、二、三组(竹园村) (四)晓东社区 1、晓东村民小组 2、土桥村民小组 3、雨龙村民小组

动迁的补偿标准(2017最新)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9014350313.html, 动迁的补偿标准(2017最新) 核心内容:动迁补偿标准应该如何计算?法律对动迁的补偿标准有哪些规定?下面,赢了网房地产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内容。 专业拆迁律师指出,具体的拆迁补偿标准: 一、拆迁补偿的方式:房屋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被拆迁人有选择的权利。 例外情形: 1.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2.共有产权,共有人对补偿方式的选择达不成一致的,应当采取产权调换方式;

3.拆迁产权有纠纷的房屋,拆迁期间纠纷未解决的,应当采取产权调换方式; 4.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5.抵押人不能清偿债务或不能重新设置抵押权的,只能作产权调换; 6.拆迁政府代管的非住宅房屋,实行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二、对非住宅房屋的认定 三、被拆迁人提出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的处理 四、拆迁当事人对分类评估价不符的处理 五、确定拆迁安置房面积的依据:公转私房屋使用面积换算建筑面积可采用使用面积乘以下列不同建筑结构的系数予以确认:.木

结构:1.12;砖木结构:1.18;砖混结构:1.34 如果拆迁当事人申请产权监理处复丈的,以产权监理处复丈的结果为准。 六、拆迁租赁房屋的规定:1.公房;2.私房六、拆迁房改住房或者补贴给个人的部分产权住房的规定 七、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规定 八、拆除围墙等附属物的规定:拆除围墙、水井和炉灶等的补偿标准,可参照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78号《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拆除非独家所有的门道、厕所、过厅、巷道、楼梯间等附属房屋,由拆迁人按评估价给予经济补偿。 九、对安置房屋地点的规定 十、对安置住房建筑面积的最低要求:套一42平方米;套二58平方米;套三72平方米 十一、对安置住房的楼层差价的规定:1.底楼有小院的上浮4%,无小院的上浮2%;2.二、四楼上浮3%;3.三楼上浮5%;4.五楼不浮动;5.六楼下浮7%;6.七楼下浮10%

武汉城规技术规定

武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规划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土地、园林绿化、消防、人防等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实施工作。 第四条建设用地规划应当体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总体要求,统筹安排各类城市建设项目和建设用地,完善城市功能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鼓励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保护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改善人居环境。 第五条建筑工程规划应当彰显滨江、滨湖特点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风貌,体现地域文化特色,创造疏密有致、高低错落、特色鲜明的城市整体空间形态。 第六条交通和市政工程规划应当综合协同,合理布局,保证功能,适度超前,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交通和市政设施先行,发挥基础和保障作用。 为减少对城市交通的影响,凡符合《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范围表》(附表1-1)规定的建设项目,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第七条在风景名胜区、旧城风貌区等城市特殊规划控制区范围内的建设应当符合相关保护规划的要求。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历史建筑进行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规划报建。城市重要地段、重点区域、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建设用地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应当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单位在报建时应当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具备相应资质的不同设计单位完成的设计方案;其他建设项目应当进行总平面设计。 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后,建设工程应当按照核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确需变更建(构)筑物使用性质、高度、位臵、平面、立面等的,应当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第九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对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实行放线和验线管理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昆明城中村改造名单

昆明城中村改造名单

城中村改造名单 五华区(51个) 一、普吉街道 (一)联家社区 1、王家桥村 2、尹家村 3、林家院村 4、吴家营村(居民小组) 5、范家营村(居民小组) (二)大塘社区 1、谷堆村 2、大塘村 3、小屯村(居民小组) 4、观音寺村(居民小组) 5、大河埂村(居民小组) (三)普吉社区 1、小普吉村(居民小组) 2、大普吉村 二、莲华街道 (一)校场中路1、豹子头村 (二)虹山社区 1、苏家塘村 2、莲园村 (三)马村社区 1、上马村 2、中马村 3、下马村 4、沙沟埂村 三、红云街道

(一)麦溪社区1、麦溪村 (二)北仓社区 1、浪口村 2、尚家营村 3、北仓村(三)右营社区 1、上庄村 2、右营村 3、岗头村 四、黑林铺街道 (一)昭宗社区 1、依禄村(居民小组) 2、小团山村(居民小组) 3、河底村(居民小组) 4、昭宗小村 5、昭宗大村(居民小组)(二)团山社区 1、前所村(居民小组) 2、后所村(居民小组) 3、黑林铺村(居民小组) 4、班庄村 (三)海源社区 1、龙院村 2、上峰村 3、海源寺小组(四)梁家河社区1、梁家河村(社区居委会)(五)沙沟社区1、沙沟居民小组股份合作社五、大观 (一)棕树营社区1、东区社区 六、华山 (一)桃园社区1、小菜园村

七、丰宁街道 (一)洪园社区 1、麻园村 2、菜家村(七组居民小组) 3、黄土坡白村 4、洪家营村(村民小组) 5、新发村(村小组) 八、龙翔办事处 (一)潘家湾社区 1、潘家湾大村 2、潘家湾村 3、赵家堆村(居民小组) 4、李家堆村(居民小组) 一、关上街道 1、香条后村(新村) 2、香条前村(新村) 3、关坡村 4、和甸营村 5、福德小村 6、社德大村 7、护福村 8、双桥村 9、长村10、高家村 11、双凤第一居民小组(太平寺村)12、双凤第二居民小组(螺蛳堆村) 13、双凤第三居民小组(宏德村)14、双凤第四面楚歌居民小组(万德村) 15、双凤第五居民小组(双凤村)16、小街第一居民小组(小街子村)

夜“暴富”城中村拆迁户(实物还建方案)

亿房独家专访:一夜“暴富”的城中村拆迁户 2011年5月25日 7:15:32 亿房网林姗 背景:近两年武汉市政府大力开展城中村改造,今年4月,政府通告年内要将56个内环线城中村全部拆完,3年内完成三环所有城中村改造工作。城中村拆迁又成了备受关注的话题,曾有网友戏称武汉是一个“大县城”,因为城中村随处可见。 在城中村改造速度逐步加快以及征地补偿政策的逐步完善,武汉一些已拆迁的城中村出现一夜“暴富”的村民,它们因为拆迁而获得巨额补偿,伴随着这些“暴富”村民的是另一些因拆迁而利益受损或者以命相搏的村民。 张建国,47岁,武汉内环线某村村民,自有居住面积近3000平米。去年年底,张建国所在村子被武汉某开发商以楼面地价2600元/平米的价格拍得,今年3月,该村正式进入拆迁流程。 按照张建国的房屋面积,结合开发商拆迁所补偿的政策,它将获得多套就地还建房屋,以及数百万拆迁房款,他可以过着许多人羡慕的生活。笔者于日前走进这个位于内环线城中村,张建国的家中,倾听他讲述的“拆迁拆迁,一步登天”的故事。 (注:因保护被访者,下文名字及基本情况均作处理,请勿对号入座)

张建国:拆迁所得房屋和现金非一人所得 张建国所在的村子位于武昌内环线以内,交通便利,张建国从小就在这个村子生活。以前村里很穷,村里的女儿都因村里太穷而找不到婆家,男孩也大多外出打工。近十几年来,在周边交通及市政规划的逐步完成,该村一跃成为内环线,变得格外抢手,曾经将户口外迁的原住民也想将户口回迁回来,更多的村民将房屋加盖分割,用于出租赚取生活费。 在所有人眼里张建国是个不折不扣的“暴发户”,因为他有将近3000平米住房,是村里数一数二面积最大的村民,张建国对此百口莫辩。 张建国的家所在位置离主干道较远,并非村里最中心或离主干道最近的地方,占地面积五百多平米,4层楼。仔细看,其实并非一层占地五百多平米,而是4户紧密相连,开着门可看成一家,关起门来则自成一户。 张建国告诉笔者,房子大概是九几年村里最后一次改造后建的,旁边3户是兄弟姐妹以及子女的。这样建考虑到兄弟间相互走动很方便,可以相互帮忙又不会打扰各自小家庭的生活。

广州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

一、全面改造方案编制阶段 (一)现状摸查 区政府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改造范围现状进行摸查,现状摸查包括以下内容: 1、社会现状:人口规模(本村、非本村民户数及人数)、村民及集体收入状况、社会保障状况、城中村改制状况等; 2、用地现状: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农用地、建设用地等)、土地利用性质(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市政设施用地等); 3、权属状况:土地权属(合法、违法)、房屋权属(合法权属、违法建筑); 4、建筑物现状:总量、分类建筑面积等; 5、留用地指标落实情况; 6、文物、历史文化街区、有保留价值的建筑、古树名木等; 7、现状历史资料:图片、影像等。 (二)确定改造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 由区政府根据现状摸查情况和改造需要初步确定改造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改造规划范围原则上为旧村庄的行政区划范围。以此为基础,结合所在地块的特点和周边规划路

网结构,整合集体经济发展用地(特别是集体建设用地旧厂房用地)、废弃矿山用地、国有土地等周边土地资源,合理确定改造范围,实行连片整体改造。连片整体改造涉及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以下简称“三地”)等,在“三旧”改造政策允许的前提下,通过土地位置调换等方式,对原有存量建设用地进行调整使用。市“三旧”改造办公室依据区政府提出的初步改造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最终确定改造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 (三)编制改造方案 区政府依据“三旧”改造规划指引、市“三旧”改造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组织编制改造方案,改造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1、现状摸查情况。 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利用规划、现行城乡规划、房屋权属及用途等情况(需取得区国土房管分局书面证明)。 2、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补偿安置原则、基准面积、改造成本(拆除成本、临迁费用、货币补偿费用、复建成本、保留建筑整饰修缮费、不可预见费用等)、回迁时序等。 3、融资模式。

旧城改造优惠政策

关于旧城改造的相关优惠政策

一、旧城改造定义: 旧城改造是指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为适应已批准的本轮城市详细规划的需求而实施的对与规划发展不相符的旧有城市基础设施的拓展、改线、工矿、企业、商贸、房宅的拆迁与重建,绿地与公共文教娱乐场所的改扩增建设等。旧城改造是新一轮城市发展详细规划的重要内容,又是集约利用城市土地,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的重要途径,也是使城市结构布局不断合理,并完善城市不同功能所必须采取的措施。 二、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和旧城改造等工作的通知 (武政〔2009〕3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全市城中村、旧城、棚户区改造及东湖宾馆至武汉天河机场主干道景观路综合整治改造工作(以下简称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步伐,完成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推进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的紧迫感

实施城中村和旧城改造是我市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推进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的紧迫感,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抓住机遇,克难攻坚,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塑造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优化城市空间。 (二)、建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1)为加强对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市长阮成发任组长、副市长孙亚任副组长,各有关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主要负责制订全市城中村和旧城改造有关政策,研究解决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改办),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家祥兼任主任,承担城中村和旧城改造日常具体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一站式服务”的要求集中办公,实行“封闭运行”。市城改办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订全市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 2.负责起草全市城中村和旧城改造的有关配套政策; 3.负责办理全市城中村和旧城改造项目的立项、规划、土地、拆迁、建设、房产的审批手续; 4.负责对各区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 5.负责研究解决全市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6.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工作; 7.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中村改造项目前期合作协议

市区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战略合作协议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AAA”)法人代表: 乙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EEEE”)法人代表: 定义: DDDD项目:XX市BBBB区GD街道办DDDD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DDDD村位于XX市1111大学城内,东临1111路、南邻1111河、西临1111南校区、北临1111南校区,列入《郊三区二至三年计划改造村名单》。村落占地约1111亩,计1111户,1111人,整村拆迁面积约1111万平方米,容积率暂定为3.5,建筑面积约1111万平方米(各项数据以政府相关部门在册登记为准,开发及安置指标以主管部门审核批复为准),整个项目总投资暂定约1111亿元。 AAAA:甲方简称,全称为SXAAAA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111万元,实收资本1111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等,法人代表CCC,开发资质为暂定。公司总资产5000余万,员工15人,管理规范,运营稳健,2010年以来一直致力于DDDD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EEEE:乙方简称,全称为EEEE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经HHHH房地产开发集团、国家工商总局批准于2009年6月11日注册成立的房地产公司,立足1111集团的品牌运营,发扬1111企业精神,以“缔造放心品牌,提升居住品质,保障持续发展”为核心理念,致力于中国房地产行业。 村两委会:中共XX市BBBB区GD街道DDDD村支部委员会及XX市BBBB区GD街道办事处DDDD村村民委员会。 鉴于: 1、甲方近三年一直致力于DDDD项目的前期工作,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不断加大项目前期投入和社会资源的组织运作,与当地政府及村民建立起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当地政府及DDDD村民一致认可了甲方的工作进展和开发诚意,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村两委会”于2011年10月联合行文BBBB区GD街道办事处《关于实施DDDD村城中村改造的申请》,请示与AAAA开展项目后续合

城中村改造相关法律政策[上]

城中村改造相关法律政策[上] 主讲人:许克军律师 “城中村改造”中的相关法律政策 学习内容提要 一、城中村改造的后的形态变化二、城中村改造的方式三、城中村改造程序四、土地利用要求五、拆迁安置六、相关政策七、城中村改造与新民居建设的土地政策 差异八、河北省新民居建设相关政策简介九、《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简 介 1 一、城中村改造后的形态变化 1. 农业户口全部转为非农业户口; 2. 集体土地性质变更为国有土地性质; 3. 村 民委员会变更为居民委员会; 4. 集体企业改造为股份制企业。法律依据:第二条五项: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 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2 注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土资源部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五)项的解释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五) 项作如 下解释一、该项规定,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其成员随土地征收已 经全部转为城镇居民,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剩余的少量集体土地可以依法征收为国家所有。二、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二〇〇五年三月四日 国法函〔2019〕36号 因此,二环路以内的城中村改造依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市政[2002]14号《关于加快“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规定,城中村土地不需要办理征收手续直接转为国有土地,而二环路之外的村民全部农转非后未经征收不可以直接转为国有土地。 3 二、城中村改造的方式 1. 政府主导,由支付完成前期土地开发,然后公开出让土地。 2. 村集体自筹资金,自行完成改造。 3. 开发商主导开发,双方合作。是目前常见的模式。

城中村改造案例与经验

城中村改造案例与经验 一、城中村及其特征 1、城中村的界定 城中村, 又称都市村庄, 是指已经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建设范围内, 农业用地很少或已经没有, 居民职业结构与生存方式已经向城市转型, 但建筑景观和居民文化习俗仍缺乏城市社区内涵特征, 建立在集体性质土地上的习惯上仍称为“村”的居民聚落。城中村是以本地居民出租房屋获得经济来源、外地户籍居民承租房屋获得临时住所、兼有内部服务型经济为主的城乡过渡型社区。 2、城中村的特征 城中村与周边城市地区相比, 其特征主要有: (1) 土地特征。城中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制土地, 基本以农村居民宅基地为主、其他建设用地为辅, 农用土地不断减少以至消失, 成熟的城中村已经没有农用土地。 (2) 建筑特征。建筑物以村民家庭住宅楼为主, 缺乏统一规划, 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很高(部分位于闹市区的城中村极高) , 违章建筑和私搭乱建多, 城市基础配套设施缺乏, 缺少必要的城市公共绿地、文化、体育、休闲设施等。 (3) 人口特征。本地居民职业结构与生存方式亦城亦乡, 人口职业构成复杂, 外来人口居多, 本地居民和外来人口文化素质普遍不高, 社会治安难度大, 本

地居民和外来人口形成相互隔离的二元社会, 相互之间为房东和房客关系。 (4) 经济特征。城中村村民主要的经济来源是房屋出租收入、集体经济分红以及小规模的商业、餐饮业, 外来人口以居住为主, 部分在本村从事经营, 房屋租赁及其衍生经济成为城中村主要经济模式。 3、城中村的分类 从不同的角度, 城中村的类型有: (1) 根据与城市的距离和相交接的形态特征, 城中村可以分为处于闹市区中的城中村、处于城乡结合部的城中村和处于郊区的城中村三类; (2) 根据所处位置、发育程度和农用地的多寡等因素,城中村可以分为典型城中村、转型中城中村和边缘城中村三类。 (3) 根据具有的经济特征, 城中村可以大致分为以居住为主型、以商贸餐饮业为主型和集体经济工商业为主型三类。 二、城中村改造的案例 1、珠海市:政府决策,政策推动,市场运作 珠海市建成区共有26个城中旧村需要改造。总占地面积约300万平方米,需动迁人口近20万,其中常住人口近5万,暂住人口近15万。珠海市城中旧村改造实行了“政府决策,政策推动,市场运作”的方式,主要政策措施和做法是:政府调控市区其他地段的房地产开发规模,为城中旧村改造腾出市场空间。珠海市政府自1999年开始暂停新出让土地,计划3年内暂停批准市区新开工住宅项目。对已出让土地进行清理,其中交齐土地使用权出让金50%的有计划逐宗收回作为政府土地储备;已交齐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进行整合,同一地段的小地块必须合并为大地块,并按照新修编的《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重新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后方可进行开发。上述措施使珠海市市区自1999年以来基本未有房地产新

(最新)郑州市城中村改造主要工作流程

郑州市城中村改造主要工作流程 (暂定) 一、城中村改造项目申报 二、区政府审核、完善资料、上报市村改办 三、区政府组织招商、选商 四、规划部门组织编制控规、修规及报批工作 五、区政府组织实施拆迁 六、市政府批准列入市城中村改造计划 七、国土部门组织土地征收报批 八、编制改造方案上报市政府审批 九、国土部门组织土地招拍挂 十、开发企业办理开工建设各项手续、市区各部门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十一、安置区交房、办理房产证等手续

郑州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流程详细说明 第一步:城中村改造项目申报 (一)改造条件成熟的村(组),以文件形式向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逐级申请进行城中村改造。区人民政府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要求,对该村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会同土地部门与村(组)协商后,拟定城中村改造初步方案,经村民(股东)大会或代表大会通过。 (二)申报、审批城中村改造应提供的资料。 1.经属地公安派出所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审定的村民详细统计资料; 2.村(组)范围内土地总量和现有建、构筑物情况统计资料; 3.经村名(股东)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村(组)的改造初步方案等资料。改造方案中应包括村(组)改造的基本设想、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基本经济分析; 4.村民(股东)大会或代表大会做出的对本村、组进行改造的决议。 第二步:区政府审核、完善资料、上报市村改办 区人民政府组织对村(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会同土地部门与村(组)协商拟定城中村改造意向及范围,经村民

大会形成决议。区更新办将完善的资料提交市村改办,经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报市规划局准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三步:区政府组织招商、选商 1.二七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其开发企业的准入,都必须由区“城乡更新项目开发企业准入评审小组”择优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擅自确定开发企业。评审小组由区城乡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区发改、财政、投资促进、规划、国土、建设、环保、房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及项目所在办事处、指挥部和有关专家组成。 2.拟参与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开发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城乡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1)申报意向书; (2)承诺书(系指质量、工程、安全、村民或居民搬迁、安置、回迁等各项承诺,项目管理团队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承诺等); (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金和业绩证明,以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职称证书; (5)可行性论证分析报告; (6)开发改造方案,包括规划方案、设计图纸及综合说明书、房屋搬迁安置方式、项目实施进度方案、竣工验收后的管理模式和违约责任。

广州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

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 一、全面改造方案编制阶段 (一)现状摸查 区政府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改造围现状进行摸查,现状摸查包括以下容: 1、社会现状:人口规模(本村、非本村民户数及人数)、村民及集体收入状况、社会保障状况、城中村改制状况等; 2、用地现状: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农用地、建设用地等)、土地利用性质(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市政设施用地等); 3、权属状况:土地权属(合法、)、房屋权属(合法权属、建筑); 4、建筑物现状:总量、分类建筑面积等; 5、留用地指标落实情况; 6、文物、历史文化街区、有保留价值的建筑、古树名木等; 7、现状历史资料:图片、影像等。 (二)确定改造规划围和改造围 由区政府根据现状摸查情况和改造需要初步确定改造规划围和改造围。改造规划围原则上为旧村庄的行政区划围。以此为基础,结合所在地块的特点和周边规划路网结构,整合集体经济发展用地(特别是集体建设用地旧厂房用地)、废弃矿山用地、国有土地等周边土地资源,合理确定改造围,

实行连片整体改造。连片整体改造涉及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以下简称“三地”)等,在“三旧”改造政策允许的前提下,通过土地位置调换等方式,对原有存量建设用地进行调整使用。市“三旧”改造办公室依据区政府提出的初步改造规划围和改造围,最终确定改造规划围和改造围。(三)编制改造方案 区政府依据“三旧”改造规划指引、市“三旧”改造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组织编制改造方案,改造方案包括以下容: 1、现状摸查情况。 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利用规划、现行城乡规划、房屋权属及用途等情况(需取得区国土房管分局书面证明)。 2、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补偿安置原则、基准面积、改造成本(拆除成本、临迁费用、货币补偿费用、复建成本、保留建筑整饰修缮费、不可预见费用等)、回迁时序等。 3、融资模式。 公开出让(明确是否捆绑安置房建设)、自主改造、整村搬迁等; 4、资金平衡、筹措、运作方案。 5、规划方案。 规划方案应达到修建性纤细规划深度;同事明确改造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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