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建筑用碎石、卵石检验指导书

6.建筑用碎石、卵石检验指导书
6.建筑用碎石、卵石检验指导书

建筑用碎石、卵石检验指导书

1.适用范围:本指导书适用于建筑工程中水泥混凝土及其制品用卵石和碎石。

2.引用标准:

(GB/T 14685-2001) 《建筑用卵石、碎石》

3、试验项目和质量要求:

3.1 试验项目: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坚固性、压碎指标值、表观密度,堆积密度与空隙率。

3.2 质量要求:

3.2.1 卵石和碎石的颗粒级配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3.2.2 卵石、碎石的含泥量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含泥量表3.2.2

3.2.3 卵石、碎石的泥块含量应符合表3.2.3的规定。

泥块含量表3.2.3

3.2.4 卵石和碎石的针片状颗粒含量应符合表3.2.4的规定。

针片状颗粒含量表3.2.4

3.2.5 坚固性采用硫酸钠溶液法进行试验,卵石和碎石经5次循环后,其质量损失应符合表3.2.5的规定。

坚固性指标表3.2.5

压碎指标表3.2.6

4、取样与缩分

4.1 取样

4.1.1 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用大型工具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运输的,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验收批论。

4.1.2 每验收批取样方法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面铲除,然后从不同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15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15个不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样品。

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用接料器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定时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8份,组成一组样品。

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等量的石子16份,组成一组样品。

4.1.3 若检验不合格,应重新取样,对不合格进行加倍复验,若仍不能满足标准要求,应按不合格品处理。

4.1.4 单项试验的最少取样数量应符合表4.1.4的规定。做几项试验时,如确能保证试样经一项试验后不致影响另一项试验的结果,可用同一试样进行几项不同的试验。

4.2 样品的缩分

4.2.1 将所取样品置于平板上,在自然状态下拌和均匀,并堆成堆体,然后沿互相垂直的两条直径把堆体分成大致相等的四份,取其中对角线的两份重新拌匀,再堆成堆体,重复上述过程,直至把样品缩分到试验所必需量为止。

4.2.2 堆积密度检验所用试样可不经缩分,在拌匀后直接进行试验。

5、检验方法

5.1 颗粒级配

5.l.l 仪器设备

(1) 鼓风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2) 台秤:称量10kg,感量1g;

(3) 方孔筛:孔径为2.36mm、4.75mm、9.50mm、16.0mm、19.0mm、26.5mm、31.5mm、37.5mm、53.0mm、63.0mm、75.0mm及90mm的筛各一只,并附有筛底和筛盖(筛框内径为300mm);

(4) 摇筛机;

(5) 搪瓷盘、毛刷等。

5.1.2 试样制备

将试样缩分至略重于表5.1.2规定的数量,烘干或风干后备用。

5.1.3 颗粒级配试验的步骤:

(1)称取按表5.1.2规定的试样一份,精确到1g。将试样倒入按孔径大小从上到下组合的套筛上,然后进行筛分;

(2)将套筛置于摇筛机上,摇10min,取下套筛,按筛孔大小顺序再逐个用手筛,筛至每分钟通过量小于试样总量的0.1%为止。通过的颗粒并入下一号筛中,并和下一号筛中的试样一起过筛,这样顺序进行,直至各号筛全部筛完为止。

注:当筛余颗粒的粒径大于19.Omm时,在筛分过程中,允许用手指拨动颗粒。

(3)称出各号筛的筛余量,精确至1g。

5.1.4 颗粒级配试验结果的计算:

(1)计算分计筛余百分率:各号筛的筛余量与试样总质量之比,计算精确至0.1%;

(2)计算累计筛余百分率:该号筛的筛余百分率加上该号筛以上各分计筛余百分率之和,精确至1%。筛分后,如每号筛的筛余量与筛底的筛余量之和同原试样质量之差超过1%时,须重新试验。

(3)根据各号筛的累计筛余百分率,评定该试样的颗粒级配。

5.1.5 筛分析试验结果判定

根据各筛的累计筛余百分率,对照表3.2.1,筛分析试验结果判定为连续粒级或单粒级。

5.1.6 颗粒级配试验流程

核实样品→缩分→试样制备→称取试样→筛分→称取各筛筛余量→记录→计算分析→判定

5.2 含泥量

5.2.1 所采用的仪器设备

(1) 鼓风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2) 天平:称量10kg,感量1g;

(3) 方孔筛:孔径为O.075mm及1.18mm的筛各一只;

(4) 容器:要求淘洗试样时,保持试样不溅出;

(5) 搪瓷盘、毛刷等。

5.2.2 试样制备

将试样缩分至略大于表5.2.2规定的数量,放在烘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重,待冷却至室温后,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5.2.3 试验步骤

(1)称取按表5.2.2规定数量的试样一份,精确到1g。将试样放入淘洗容器中,注入清

水,使水面高于试样上表面150mm,充分搅拌均匀后,浸泡2h,然后用手在水中掏洗试样,

使尘屑、淤泥和粘土与石子颗粒分离,把浑水缓缓倒入1.18mm及O.075mm的套筛(1.18mm

筛放在上面),滤去小于O.075mm的颗粒。

(2)再向容器中注入清水,重复上述操作,直至容器内的水目测清澈为止。

(3)用水淋洗剩余在筛上的细粒。并将O.075mm筛放在水中(使水面略高出筛中石子颗粒

的上表面)来回摇动,以充分洗掉小于O.075mm的颗粒,然后将两只筛上筛余颗粒和清洗容器

中已经洗净的试样一并倒入搪瓷盘中,置于烘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重,待冷却至

室温后,称出其质量,精确至1g。

5.2.4 碎石或卵石的含泥量按下式计算,精确至0.1%

G1-G2

Q a= ×100

G1

式中:Q a——含泥量,%;

G1——试验前烘干试样的质量,g;

G2——试验后烘干试样的质量,g。

5.2.5 试验条件及注意事项

试验前筛子的两面应先用水润湿,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应小心防止大于0.075mm颗粒流失。

5.2.6 试验结果判定

含泥量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精确至0.1%,该测定值判定为试验结果,填入报告表中检测结果栏。

5.2.7 试验流程

核实样品→缩分→试样制备→称取试样→泡水→淘洗烘至恒重→称量→记录→计算→判定

5.3 泥块含量

5.3.1 所采用的仪器设备

(1) 鼓风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2) 天平:称量10kg,感量1g;

(3) 方孔筛:孔径为2.36mm及4.75mm筛各一只;

(4) 容器:要求淘洗试样时,保持试样不溅出;

(5) 搪瓷盘、毛刷等。

5.3.2 试样制备

将试样缩分至略大于表5.2.2规定的数量,放在烘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重,待冷却至室温后,筛除小于4.75mm的颗粒,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5.3.3 试验步骤

(1)称取按表5.2.2规定数量的试样一份,精确到1g。将试样倒入淘洗容器中,注入清水,使水面高于试样上表面。充分搅拌均匀后,浸泡24h。然后用手在水中碾碎泥块,再把试样放在2.36mm筛上,用水淘洗,直至容器内的水目测清澈为止。

(2)保留下来的试样小心地从筛中取出,装入搪瓷盘后,放在烘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重,待冷却至室温后,称出其质量,精确到1g。

5.3.4 泥块含量按下式计算,精确至0.1%:

G1-G2

Q b= ×100

G1

Q b——泥块含量,%;

G1——4.75mm筛筛余试样的质量,g;

G2——试验后烘干试样的质量,g。

5.3.5 泥块含量试验结果判定

以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精确至0.1%,填入报告表中检测结果栏,对照表3.2.3,判定合格或不合格。

5.3.6 泥块含量试验流程

核实样品→缩分→试样制备→过筛称取试样→泡水、淘洗、烘至恒重→称量→记录→计算→判定

5.4 针片状颗粒含量

5.4.1 所采用的仪器设备

(1)针状规准仪与片状规准仪

(2)台秤:称量10kg,感量1g;

(3)方孔筛:孔径为4.75mm,9.5mm,16.0mm,19.0mm,26.5mm,31.5mm,及37.5mm的筛。

5.4.2 试样制备

按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至略大于表5.4.2-1规定的数量,烘干或风干后备用。

进行筛分。

5.4.3 试验步骤

(1)按表5.4.2-2规定的粒级分别用规准仪逐粒检验,凡颗粒长度大于针状规准仪上相应间距者,为针状颗料;颗粒厚度小于片状规准仪上相应孔宽者,为片状颗粒。称出其总质量,精确至1g。

(2)石子粒径大于37.5mm的碎石或卵石可用卡尺检验针片状颗粒,卡尺卡口的设定宽度应符合表5.4.3的规定。

5.4.4 针片状颗粒含量按下式计算,精确至1%:

G2

Q c =-——×100

G1

式中: Q c——针、片状颗粒含量,%;

G1——试样的质量,g;

G2——试样中所含针片状颗粒的总质量,g。

5.4.5 试验结果判定

将试验计算所得的针、片状颗粒含量填入报告表中检测结果栏,对照表3.2.4,判定合格或不合格。

5.4.6 针、片状颗粒总含量试验程序

核实样品→室内风干、缩分→试样制备→称量→用规准仪或卡尺鉴定针、片状颗粒→称

量→记录→计算→判定

5.5 坚固性

5.5.1 试剂和材料:

(1) 10%氯化钡溶液;

(2) 硫酸钠饱和溶液;

(3) 鼓风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4) 台秤:称量10kg,感量10g;

(5) 天平:称量1kg,感量1g;

(6) 三脚网篮:用金属丝制成,网篮直径为100mm,高为150mm,网的孔径2mm-3mm;

(7) 方孔筛:孔径为2.36mm、4.75mm、9.50mm、16.0mm、19.0mm、26.5mm、31.5mm、37.5mm、

53.0mm、63.0mm、75.0mm及90mm;

(8) 容器:瓷缸,容积不小于50L;

(9) 密度计;

(10) 玻璃棒、搪瓷盘、毛刷等。

5.5.2 硫酸钠溶液的配制及试样的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硫酸钠溶液的配制:在1L水中(水温30℃左右),加入无水硫酸钠350g,或结晶硫

酸钠750g,边加入边用玻璃棒搅拌,使其溶解并饱和。然后冷却至20℃-25℃,在此温度下

静置48h,即为试验溶液,其密度应为1.151g/cm3-1.174 g/cm3。

(2)试样的制备:将试样缩分至可满足表5.5.2规定的数量,用水淋洗干净,放在烘箱中

于(105±5)℃下烘干至恒重,待冷却至室温后,筛除大于4.75mm的颗粒,然后进行筛分后

备用。

5.5.3 试验步骤:

(1)按表5.5.2规定数量称取的试样,精确至1g,将不同粒级的试样分别装入网篮,并浸入盛有硫酸钠溶液的容器中,溶液的体积应不小于试样总体积的5倍。网篮浸入溶液时,应上下升降25次,以排除试样的气泡,然后静置于该容器中,网篮底面应距离容器底面约30mm,网篮之间距离应不小于30mm,液面至少高于试样表面30mm,溶液温度应保持在20℃~25℃。

(2)浸泡20h后,把装试样的网篮从溶液中取出,放在烘箱中于(105±5)℃烘4h,至此,完成了第一次试验循环,待试样冷却至20℃~25℃后,再按上述方法进行第二次循环。从第二次循环开始,浸泡与烘干时间均为4h,共循环5次。

(3)最后一次循环完后,用清洁的温水淋洗试样,直至淋洗试样后的水加入少量氯化钡溶液不出现白色浑浊为止,洗过的试样放在烘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重。待冷却至室温后,用孔径为试样粒级下限的筛过筛,称出各粒级试样试验后的筛余量,精确至0.1g。

5.5.4 各粒级试样质量损失百分率按下式计算,精确至0.1%:

G1-G2

Pi = ×100

G1

式中: Pi——各粒级试样质量损失百分率,%

G1——各粒级试样试验前的质量,g;

G2——各粒级试样试验后的筛余量,g。

试样的总重量损失百分率按下式计算,精确至1%:

a l P l+a2P2+ a3P3+ a4P4+ a5P5

P= ×100

a l+a2+a3+a4+a5

式中:P——试样的总质量损失率,%

a l、a2、a3、a4、a5——分别为各粒级质量占试样总质量的百分率,%

P1、P2、P3、P4——分别为各粒级试样质量损失百分率,%

5.5.5 坚固性能试验流程

核实样品→试样制备→试验→判定→报告→签发→归档

5.6 压碎指标值

5.6.1 所用的仪器设备:

(1)压力试验机:量程300kN,示值相对误差2%;

(2)台秤:称量10kg,感量10g;

(3)天平:称量1kg,感量1g;

(4)受压试模(压碎值测定仪);

(5)方孔筛:孔径分别为2.36mm、9.50mm及19.0mm的筛各一只;

(6)垫棒:φ10mm,长500mm圆钢。

5.6.2 试样制备

按规定取样,风干后筛除大于19.0mm及小于9.50mm的颗粒,并去除针片状颗粒,分为大致相等的三份备用。

5.6.3 试验步骤

(1)称取试样3000g,精确至1g。将试样分两层装入圆模(置于底盘上)内,每装完一层试样后,在底盘下面垫放一直径为10mm的圆钢,将筒按住,左右交替颠击地面各25次。两层颠实后,平整模内试样表面,盖上压头。

(2)把装有试样的模子置于压力机上,开动压力试验机,按1kN/s速度均匀加荷至200 kN 并稳荷5s,然后卸荷。取下加压头,倒出试样,用孔径2.36mm的筛筛除被压碎的细粒,称

出留在筛上的试样质量,精确至1g。

5.6.4压碎指标值按下式计算,精确至0.1%;

G1-G2

Qc= ×100

G1

式中:Qc——压碎指标值,%;

G1——试样的质量,g;

G2——压碎试验后筛余的试样重量,g。

5.6.5 压碎指标值试验结果判定

以三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压碎指标测定值,精确至1%,填入报告表中检测结果栏,对照表3.2.6,判定合格或不合格。

5.6.6 压碎指标值试验程序

核实样品→试样制备(筛去<9.50mm及>19.0mm的颗粒,剔去针片状颗粒) →称取三份试样→装筒试压→称量筛除细粒再称量记录→计算→判定

5.7 表观密度

5.7.1 所用仪器设备

(1) 鼓风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2) 台秤:称量5kg,感量5g;

(3) 吊篮:直径和高度均为150mm,由孔径为1mm-2mm的筛网或钻有2mm-3mm孔洞的耐

锈蚀金属板制成;

(4) 方孔筛:孔径为4.75mm的筛一只;

(5) 盛水容器:有溢流孔;

(6) 温度计、搪瓷盘、毛巾等。

5.7.2 试样制备

将试样缩分至略大于表5.7.2规定的数量,风干后筛除小于4.75mm的颗粒,然后洗刷干净,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表观密度试验所需试样数量表5.7.2

5.7.3 试验步骤,

(1) 取试样一份装入吊篮,并浸入盛水的容量中,液面至少高出试样表面50mm。浸水24h 后,移放到称量用的盛水容器中,并用上下升降吊篮的方法排除气泡(试样不得露出水面)。吊篮每升降一次约1s,升降高度为30mm-50mm。

(2)测定水温后,准确称出吊篮及试样在水中的质量,精确至5g。称量时盛水容器中水

面的高度由容器的溢流孔控制。

(3)提起吊篮,将试样倒入浅盘,放在烘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重。待冷却至室温后,称出其质量,精确至5g。

(4)称出吊篮在同样温度水中的质量,精确至5g。称量时盛水容器的水面高度仍由溢流孔控制。

注:试验时各项称重可以在15℃~25℃范围内进行,但从试样加水静止的2h起至试验结束,其温度变化不应超过2℃。

5.7.4 表现密度按下式计算,精确至lOkg/m3:

G0

ρ0=( )×ρ水

G0+G2-G1

式中:ρ0表观密度,kg/m3;

G0烘干后试样重量,g;

G1吊篮及试样在水中的质量,g;

G2吊篮在水中的质量,g;

ρ水——1000 kg/m3。

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两次试验结果之差大于20kg/m3,须重新试验。对颗粒材质不均匀的试样,如两次试验结果之差值超过20kg/m3,可取四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5.7.5试验结果判定:

以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填入报告表中检测结果栏。

5.7.6 表观密度试验流程:

核实样品→缩分→试样制备→称取试样→吊篮及试样在水中的质量→称取烘干后试样质量→称出吊篮在同样温度水中的质量→记录→计算

5.8 堆积密度与空隙率

5.8.1 所用仪器设备:

(1) 台秤:称量50kg,感量10g;

(2) 磅秤:称量50kg,感量50g;

(3) 容量筒:规格见表5.8.1;

(4) 垫棒:直径16mm,长60mm的圆钢;

(5) 直尺、小铲等。

容量筒的规格要求表5.8.1

5.8.2 试样制备

按规定取样,烘干或风干后,拌匀并把试样分为大致相等两份备用。

5.8.3 松散堆积密度:

取试样一份,用小铲将试样从容量筒口中心上方50mm处徐徐倒入,让试样以自由落体落下,当容量筒上部试样呈堆体,且容量筒四周溢满时,即停止加料。除去凸出容量口表面的颗粒,并以合适的颗粒填入凹陷部分,使表面稍凸起部分和凹陷部分的体积大致相等,称出试样和容量筒总质量。

紧密密度:取试样一份分三层装入容量筒。装完第一层后,在筒底垫放一根直径为16mm 的圆钢,将筒按住,左右交替颠击地面各25次,再装入第二层,第二层装满后用同样的方法颠实(但筒底所垫钢筋的方向与第一层时的方向垂直),然后装入第三层,如法颠实。试样填装完毕,再加试样直至超过筒口,用钢尺沿筒口边缘刮去高出的试样,并用合适的颗粒填平凹处,使表面稍凸起部分与凹陷部分的体积大致相等。称取试样和容量筒的总质量,精确至10g。

5.8.4 松散或紧密堆积密度按下式计算,精确至10kg/m3:

G1–G2

ρ1=

V

式中:ρ1——松散堆积密度或紧密堆积密度,kg/m3;

G1——容量筒和试样的总质量,g;

G2——容量筒质量,g;

V——容量筒的容积,L。

5.8.5 空隙率按式计算,精确至1%:

ρ 1

V0 =(1- )×100

ρ 2

式中: V0——空隙率,%;

ρ1——松散(或紧密)堆积密度,kg/m3;

ρ2——表观密度,kg/m3。

5.8.6 容量筒容积的校正应以(20±2)℃的饮用水装满容量筒,用一玻璃板沿筒口滑移,使其紧贴水面。擦干筒外壁水分,然后称其质量,精确至10g。用下式计算筒的容积,精确至1ml:

V= G1– G2

式中: V ——容量筒容积,ml;

G1 ——容量筒、玻璃板和水的总质量,g;

G2 ——容量筒和玻璃板质量,g。

5.8.7试验结果判定:

堆积密度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10 kg/m3;空隙率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1%,作为测定值,填入报告表中的检测结果栏。

5.8.8堆积密度试验流程

核实样品→称取试样→烘干→按规定将石子装入筒中→称量→记录→计算

碎石的颗粒级配试验

碎石的颗粒级配试验 1试验目的: 测定石子的颗粒级配,评定其质量 2.试验依据: GB/T14685-2001《建筑用卵石、碎石》。 3?仪器设备: a) 鼓风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 5)C; b) 台秤:称量10kg,感量1g; c) 方孔筛:孑L径为2.36mm、4.75mm、9.50mm、16.0mm、 19.0mm、 26.5mm、31.5mm、37.5mm、53.0mm、63.0mm、75.0mm 及 90mm 的筛各一只,并附有筛底和筛盖(筛框内径为300mm); d) 摇筛机; e) 搪瓷盘、毛刷等。 f) 4. 试验步骤: 4.1按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至略大于表规定的数量,烘干或风干 后备用。 表颗粒级配试验所需试样数量 最新范本,供参考!

4.2称取按表规定数量的试样一份,精确至1g。将试样倒入按孔径大 小从上到下组合的套筛(附筛底)上,然后进行筛分。 4.3将套筛置于摇筛机上,摇10min ;取下套筛,按筛孔大小顺序再逐个用手筛,筛至每分钟通过量小于试样总量0.1%为止。通过的颗粒并入下一号筛中,并和下一号筛中的试样一起过筛,这样顺序进行,直至各号筛全部筛完为止。 注:当筛余颗粒的粒径大于19.0mm 时,在筛分过程中,允许用手指拔动颗粒。 4.4 称出各号筛的筛余量,精确至1g。 5. 结果计算与评定: 5.1 计算分计筛余百分率:各号筛的筛余量与试样总量之比,计算精确至0.1%。 5.2 计算累计筛余百分率:该号筛的筛余百分率加上该号筛以上各筛余百分率之和,精确至0.1%。筛分后,如每号筛的筛余量与筛底的剩余量之和同原试样质量之差超过1%时,须重新试验。 5.3 根据各筛的累计筛余百分率,绘制曲线图。 6. 试验记录表见附表SH-04-28 最新范本,供参考!

《建设用卵石、碎石》修订说明

建设用卵石、碎石》修订说明 建设用石占混凝土质量近1/2 ,其使用遍及建筑、交通、铁路等众多行业。据测算,现全国每年仅建设用石量约为40 多亿吨,是消耗自然资源最大的材料。如产品标准的管理和要求不能与生产和使用相协调,建设用石的生产不仅会影响山体及河堤安全,破坏鱼类生存环境,污染水质,影响景观,破坏农田或植被,威胁铁路、桥梁与电力设施,严重污染空气和环境;而且由于石子质量的控制不够,直接带来结构耐久性不够等工程质量问题。随着工程建设对石的消耗不断增加,石的来源趋于复杂;同时随着工程技术的不断进步,对混凝土质量要求的提高,对石的质量要求也不断提高。标准只有根据社会发展和技术的进步不断修订,才能跟得上工程技术发展的需求,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而且能利用废弃资源,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循环经济、保护资源与环境。2001 年对《建筑用卵石、碎石》的修订及实施,初步实现了上述的目的和意义。经过7 年的实施,紧跟社会发展和工程技术的进步,进行本次修订,完善技术指标的控制,进一步实现上述的目的。 本次修订任务来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国标委综合【2008】168 号文件《关于下达2008 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安全生产等国家标准制修计划的通知》。国家标准《建设用卵石、碎石》列入此修订计划。标准归口管理单位为中国建材联合会,负责起草单位为中国砂石协会、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参编单位包括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 司、北京市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西安公路研究院、辽宁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所、北京恒坤混凝土有限公司等16 家来自不同地区的企事业单位。《建设用卵石、碎石》在修订中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标准制修订管理确保国家标准质量的意见》,保证标准修订的质量,关注节材方面的要求。在标准修订中本着有利于建设用石行业的进步,有利于促进混凝土质量的提高,有利于贯彻实施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的原则进行;同时充分考虑建筑、水利、公路、铁道等行业用石的不同,提高标准的可执行性。在本次标准修订中主要参考《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 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30-2003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 、《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规范》TB10210-2001/J118-2001 等国内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及《混凝土用骨料》ASTM C33-08、《混凝土用骨料》BS EN12620-2002+A1-2008 等国外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在本次修订中,考虑到原标准的一些技术要求,经过多年的使用证明基本合理,且与其他相关标准的技术要求基本一致的,没有作修改,主要包括含泥量、有害物质、岩石抗压强度、碎石压碎指标、碱骨料反应、坚固性。现将本标准的主要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 标准名称与范围在众多建设工程领域,石子的生产工艺相同,产品的基本技术指标一样,作为国家标准应该有更大范围的适用性,因此将标准的名称由建筑用卵石、碎石改为建设用卵石、碎石,其范围适用于建设工程中水泥混凝土及其制品用卵石和碎石。考虑到水利工程混凝土多为大体积混凝土,使用环境特殊,水利行业用砂石的技术要求与其他行业区别较大,多年来形成了行业内生产和供应,与其他行业少有交叉的局面,因此本标准所指建设工程不包括水利工程。适用范围的改变,扩大了标准的使用领域,统一了相关行业对石子的基本要求,有利于石子的生产质量控制和选用。

碎石的颗粒级配试验

碎石的颗粒级配试验 1.试验目的: 测定石子的颗粒级配,评定其质量。 2.试验依据: GB/T14685-2001 《建筑用卵石、碎石》。 3.仪器设备: a)鼓风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b)台秤:称量10kg,感量1g; c)方孔筛:孔径为2.36mm、4.75mm、9.50mm、16.0mm、19.0mm、 26.5mm、31.5mm、37.5mm、53.0mm、63.0mm、75.0mm及90mm 的筛各一只,并附有筛底和筛盖(筛框内径为300mm); d)摇筛机; e)搪瓷盘、毛刷等。 f) 4.试验步骤: 4.1按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至略大于表规定的数量,烘干或风干后备用。 4.2称取按表规定数量的试样一份,精确至1g。将试样倒入按孔径大

小从上到下组合的套筛(附筛底)上,然后进行筛分。 4.3将套筛置于摇筛机上,摇10min;取下套筛,按筛孔大小顺序再逐个用手筛,筛至每分钟通过量小于试样总量0.1%为止。通过的颗粒并入下一号筛中,并和下一号筛中的试样一起过筛,这样顺序进行,直至各号筛全部筛完为止。 注:当筛余颗粒的粒径大于19.0mm时,在筛分过程中,允许用手指拔动颗粒。 4.4称出各号筛的筛余量,精确至1g。 5.结果计算与评定: 5.1计算分计筛余百分率:各号筛的筛余量与试样总量之比,计算精确至0.1%。 5.2计算累计筛余百分率:该号筛的筛余百分率加上该号筛以上各筛余百分率之和,精确至0.1%。筛分后,如每号筛的筛余量与筛底的剩余量之和同原试样质量之差超过1%时,须重新试验。 5.3根据各筛的累计筛余百分率,绘制曲线图。 6.试验记录表见附表SH-04-28

建设用卵石碎石作业指导书

建设用卵石碎石作业指导书 1、目的:为适用于建筑工程中水泥混凝土及其制品用的卵石和碎石,符合施工、生产的需要,特编制常用的检验项目,如颗粒级配、含泥量和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表观密度、的作业指导书。 2、引用标准:《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 3、试验环境:试验室的温度应保持在(20±5)℃。 3、检测仪器及设备: 鼓风烘箱、天平、方孔筛、摇筛机、针状规准仪与片状规准仪各一个、广口瓶、容器等。 4、试样取样方法: 4.1将所取样品置于平板上,在自然状态下拌和均匀,并堆成锥体,然后沿互相垂直的两条直径把锥体分成大致相等的四份。取其中对角线的两份重新拌匀,再堆成锥体。重复上述过程,直至把样品缩分至试验所需量为止。 4.2 单项试验最少质量见表:

5、颗粒级配 5.1试验步骤: 5.1.1按试样取样方法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至略大于下表规定的数量,烘干或风干后备用。 颗粒级配试验所需试样数量

5.1.2称取表规定数量试样一份,精确到1g,将试样倒入按孔径大小从上到下组合的套(附筛底)上,然后进行筛分。 5.1.3将套筛置于摇筛机上,摇10min,取下套筛,按筛孔大小顺序再逐个用手筛,至各筛每分钟的通过量小于试样总盘的0.1%为止。通过的颗粒并入下一号筛中,并和下一号筛中的试样一起过筛,这样顺序进行,直至各号筛全部筛完为止。当筛余颗粒的粒径大于19.0 mm 时,允许用手指拨动颗粒。 5.1.4称出各号筛的筛余量,精确到1g。 5.2 结果计算 5.2.1 计算分计筛余百分率:各号筛的筛余量与试样总质量之比,精确至0.1%; 5.2.2计算累计筛余百分率,该号筛的筛余百分率加上该号筛以上各分计筛余百分率之和,精确到1%。筛分后,如每号筛的筛余量与筛底的筛余量之和与同原试样质量之差超过1%时,应重新试验。 5.2.3根据各号筛的累计筛余百分率,采用修约值比较法评定该试样的颗粒级配。 6 、含泥量 6.1试验步骤: 6.1.1按试样取样方法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至下表规定

建筑用卵石碎石

建筑用卵石碎石

《建设用卵石、碎石》修订说明 《建设用卵石、碎石》修订说明 建设用石占混凝土质量近1/2,其使用遍及建筑、交通、铁路等众多行业。据测算,现全国每年仅建设用石量约为40多亿吨,是消耗自然资源最大的材料。如产品标准的管理和要求不能与生产和使用相协调,建设用石的生产不仅会影响山体及河堤安全,破坏鱼类生存环境,污染水质,影响景观,破坏农田或植被,威胁铁路、桥梁与电力设施,严重污染空气和环境;而且由于石子质量的控制不够,直接带来结构耐久性不够等工程质量问题。随着工程建设对石的消耗不断增加,石的来源趋于复杂;同时随着工程技术的不断进步,对混凝土质量要求的提高,对石的质量要求也不断提高。标准只有根据社会发展和技术的进步不断修订,才能跟得上工程技术发展的需求,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而且能利用废弃资源,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循环经济、保护资源与环境。2001年对《建筑用卵石、碎石》的修订及实施,初步实现了上述的目的和意义。经过7年的实施,紧跟社会发展和工程技术的进步,进行本次修订,完善技术指标的控制,进一步实现上述的目的。 本次修订任务来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国标委综合【2008】168号文件《关于下达2008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安全生产等国家标准制修计划的通知》。国家标准《建设用卵石、碎石》列入此修订计划。标准归口管理单位为中国建材联合会,负责起草单位为中国砂石协会、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参编单位包括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西安公路研究院、辽宁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所、北京恒坤混凝土有限公司等16家来自不同地区的企

建筑用卵石碎石

《建设用卵石、碎石》修订说明 《建设用卵石、碎石》修订说明 建设用石占混凝土质量近1/2,其使用遍及建筑、交通、铁路等众多行业。据测算,现全国每年仅建设用石量约为40 多亿吨,是消耗自然资源最大的材料。如产品标准的管理和要求不能与生产和使用相协调,建设用石的生产不仅会影响山体及河堤安全,破坏鱼类生存环境,污染水质,影响景观,破坏农田或植被,威胁铁路、桥梁与电力设施,严重污染空气和环境;而且由于石子质量的控制不够,直接带来结构耐久性不够等工程质量问题。随着工程建设对石的消耗不断增加,石的来源趋于复杂;同时随着工程技术的不断进步,对混凝土质量要求的提高,对石的质量要求也不断提高。标准只有根据社会发展和技术的进步不断修订,才能跟得上工程技术发展的需求,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而且能利用废弃资源,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循环经济、保护资源与环境。2001 年对《建筑用卵石、碎石》的修订及实施,初步实现了上述的目的和意义。经过7 年的实施,紧跟社会发展和工程技术的进步,进行本次修订,完善技术指标的控制,进一步实现上述的目的。 本次修订任务来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国标委综合【2008】168号文件《关于下达2008 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安全生产等国家标准制修计划的通知》。国家标准《建设用卵石、碎石》列入此修订计划。标准归口管理单位为中国建材联合会,负责起草单位为中国砂石协会、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参编单位包括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西安公路研究院、辽宁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所、北京恒坤混凝土有限公司等16 家来自不同地区的企事业单位。《建设用卵石、碎石》在修订中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标准制修订管理确保国家标准质量的意见》,保证标准修订的质量,关注节材方面的要求。在标准修订中本着有利于建设用石行业的进步,有利于促进混凝土质量的提高有利于贯彻实施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的原则进行;同时充分考虑建筑、水利、公路、铁道等行业用石的不同,提高标准的可执行性。在本次标准修订中主要参考《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30-2003、《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规范》 TB10210-2001/J118-2001 等国内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及《混凝土用骨料》ASTM C33-08、《混凝土用骨料》BS EN12620-2002+A1-2008等国外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在本次修订中,考虑到原标准的一些技术要求,经过多年的使用证明基本合理,且与其他相关标准的技术要求基本一致的,没有作修改,主要包括含泥量、有害物质、岩石抗压强度、碎石压碎指标、碱骨料反应、坚固性。现将本标准的主要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 标准名称与范围 在众多建设工程领域,石子的生产工艺相同,产品的基本技术指标一样,作为国家标准应该有更大范围的适用性,因此将标准的名称由建筑用卵石、碎石改为建设用卵石、碎石,其范围适用于建设工程中水泥混凝土及其制品用卵石和碎 石。考虑到水利工程混凝土多为大体积混凝土,使用环境特殊,水利行业用砂石的技术要求与其他行业区别较大,多年来形成了行业内生产和供应,与其他行业少有交叉的局面,因此本标准所指建设工程不包括水利工程。适用范围的改变,扩大了标准的使用领域,统一了相关行业对石子的基本要求,有利于石子的生产质量控制和选用。 2 用途与规格 原标准将卵石、碎石的类别划分Ⅰ类、Ⅱ类、Ⅲ类,用于区别石子质量的优劣,并按不同类别规定了用途,其目的在于保证混凝土的性能,但随着混凝土技术的不断进步,用Ⅲ类石子可以配制C30 甚至更高等级的混凝土。随着混凝土技术的发展,原有的不同类别石子的用途规定已不具备实际意义,反而对混凝土技术进步有限制,因此本次修订撤消了原标准有关不同类别石子用途的规定。原标准对规格的描述在执行中没有实际意义,无论是单粒粒级还是连续粒级其公称粒径都有多种,在颗粒级配的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CJ53-9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 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JCJ53-92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3年9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的通知建标〔1992〕931号根据建设部(89)建标计字第8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53—92,自1993年9月1日起施行。原部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和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7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归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主编单位负责。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2年12月30日目次 1总则 2术语、符号 2.1术语 2.2符号 3质量要求 4验收、运输和堆放 5取样与缩分 5.1取样 5.2样品的缩分 6检验方法 6.1碎石或卵石的筛分析试验 6.2碎石或卵石的表观密度试验(标准方法) 6.3碎石或卵石的表观密度试验(简易方法) 6.4碎石或卵石的含水率试验 6.5碎石或卵石的吸水率试验 6.6碎石或卵石的堆积密度和紧密密度试验 6.7碎石或卵石的含泥量试验 6.8碎石或卵石的泥块含量试验 6.9碎石或卵石中针状和片状题粒的总含量试验 6.10卵石中有机物含量试验 6.11碎石或卵石的坚固性试验 6.12岩石的抗压强度试验 6.13碎石或卵石的压碎指标值试验 6.14碎石或卵石中硫化物和硫酸盐含量试验 6.15碎石或卵石的碱活性试验(岩相方法)

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 G J53-92 1、质量要求: 碎石或卵石的颗粒级配应符合表①的要求

碎石或卵石中的含泥量应符合表③的规定 等于及小于C10级的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其含泥量可放宽到%。 碎石或卵石中的泥块含量应符合表④的规定 对等于或小于C10级的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其泥块含量可放宽到% 2、验收 购货单位应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用大型工具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运输的,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验收批论。 3、取样与缩分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面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15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五个不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样品。 将每组样品置于平板上,在自然状态下拌混均匀,并堆成锥体,然后沿互相垂直的两条直径把锥体分成大致相等的四份。 4、检验方法: 碎石或卵石的筛分析试验

①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碎石或卵石的颗粒级配。 ②筛分析试验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 试验筛——孔径为、、、、、、和的圆孔筛,以及筛的底盘和差各一只。筛框内径均为300mm。 天平或案秤——精确至试样量的%左右 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③试样制备 试验前,用四分法将样品缩分至略重于试样所需量,烘干或风干后备用。 ④筛分析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a、称取试样5公斤 b、将试样按筛孔大小顺序过筛,当每只筛上筛余层的厚度大于试样的最大粒 径值时,应将该只筛上的筛分成两份,再次进行筛分,直至各筛每分钟的通过量不超过试样总量的% c、称取各筛筛余的重量,精确至试样总重量的%。在筛上的所有百分计筛余量 和筛底剩余的总和与筛分前测定的试样总量相比,其相差不得超过1%。 ⑤筛分析试验结果应按下列步骤计算 a、由各筛上的筛余量除以试样总重量计算得出该号筛的分计筛余百分率(精 确到%) b、每只筛计算得出其累计筛余百分率(精确至1%) c、根据各筛的累计筛余百分率,评定该试样的颗粒级配。 碎石或卵石的表观密度试验 ①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碎石或卵石的表观密度,不宜用于最大粒径超过40mm的碎石或卵石。 ②用本方法测定表观密度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 a、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b、天平——称量5kg感量5g d、广口瓶——1000ml磨口,并带玻璃片 e、试验筛——孔径为5mm

建筑用卵石试验方法

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01》的九项试验方法 (一)试样 1.取样方法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面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等量的石子共15份,组成一组样品。 1.2 试样数量 单项试验的最少取样数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单项试验取样数量kg 1.3 试样处理 将样品拌和均匀,成堆体,分成大致相等的四份,取对角线两份重新拌均成堆体。重复缩分到试验所需量为止。 1.4 堆积密度检验所用试样可不经缩分,在拌均后直接进行试验。 (二)试验环境和试验用筛 2.1 试验环境:试验室的温度应保持在15℃~30℃。 2.2 试验用筛:应满足GB/T600 3.1、GB/T6003.2中方孔筛的规定。

(三)颗粒级配 3.1 方孔筛:孔径为2.36mm、 4.75mm、9.50mm、16.0mm、19.0mm、26.5mm、31.5mm、37.5mm、53.0mm、63.0mm、7 5.0mm及90mm的筛各一只,有底和盖,筛框内径为300mm。 3.2 试验步骤 3.2.1 按(一)规定取样,将试样缩分至略大于表2规定的数量,烘干或风干后备用。 表2 颗粒级配试验所需试样数量 3.2.2 秤取按表2规定数量的试样一份(G0),精确到1g。 [例1]16mm~31.5mm粒径的碎石秤取(G0)6300g。 3.2.3 将试样到入按孔径大小从上到下组合的套筛上,筛至每分钟通过量小于试样总量0.1%为止。(粒径大于19.0mm时,在筛分过程中,允许用手指拨动颗粒。)[例2]筛分16mm~31.5mm粒径的碎石,组合的套筛为37.5mm、31.5mm、16.0mm、 4.75mm、底盘。 3.2.4 秤出各号筛的筛余量(G1),精确至1g。 [例3]秤出各号筛的筛余量列下表 3.2.5 结果计算 3.2.5.1 计算分计筛余百分率:各号筛的筛余量与试样总质量之比,计算精确至0.1%。 [例4] [(x G1)/(G0)]×100=分计筛余百分率: 31.5mm筛分计筛余百分率[561/6300]×100=8.9(精确0.1%) 16.0mm筛分计筛余百分率[4793/6300]×100=76.1(精确0.1%) 4.75mm筛分计筛余百分率[939/6300]×100=14.9(精确0.1%) 底筛分计筛余百分率[7/6300]×100=0.1(精确0.1%)

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 1、质量要求: 碎石或卵石的颗粒级配应符合表①的要求 碎石或卵石中针、片状颗粒含量应符合表②的规定 碎石或卵石中的含泥量应符合表③的规定 表③

于及小于C10级的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其含泥量可放宽到%。 碎石或卵石中的泥块含量应符合表④的规定 等于或小于C10级的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其泥块含量可放宽到% 2、验收 购货单位应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用大型工具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运输的,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验收批论。 3、取样与缩分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面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15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五个不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样品。 将每组样品置于平板上,在自然状态下拌混均匀,并堆成锥体,然后沿互相垂直的两条直径把锥体分成大致相等的四份。 4、检验方法: 碎石或卵石的筛分析试验 ①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碎石或卵石的颗粒级配。 ②筛分析试验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 试验筛——孔径为、、、、、、和的圆孔筛,以及筛的底盘和差各一只。筛框内径均为300mm。 天平或案秤——精确至试样量的%左右 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③试样制备 试验前,用四分法将样品缩分至略重于试样所需量,烘干或风干后备用。 ④筛分析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a、称取试样5公斤 b、将试样按筛孔大小顺序过筛,当每只筛上筛余层的厚度大于试样的最大粒径值 时,应将该只筛上的筛分成两份,再次进行筛分,直至各筛每分钟的通过量不超过试样总量的% c、称取各筛筛余的重量,精确至试样总重量的%。在筛上的所有百分计筛余量和筛 底剩余的总和与筛分前测定的试样总量相比,其相差不得超过1%。 ⑤筛分析试验结果应按下列步骤计算 a、由各筛上的筛余量除以试样总重量计算得出该号筛的分计筛余百分率(精确到%) b、每只筛计算得出其累计筛余百分率(精确至1%) c、根据各筛的累计筛余百分率,评定该试样的颗粒级配。 碎石或卵石的表观密度试验 ①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碎石或卵石的表观密度,不宜用于最大粒径超过40mm的碎石或卵石。 ②用本方法测定表观密度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 a、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b、天平——称量5kg感量5g d、广口瓶——1000ml磨口,并带玻璃片 e、试验筛——孔径为5mm ③试样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试验前,将样品筛去5mm以下的颗粒,用四分法缩分至不少于2kg,洗刷干净后,分成两份备用。 ④用本方法测定表观密度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a、称取试样1kg b、将试样浸水饱和,然后装入广口瓶中。装试样时,广口瓶应倾斜放置,注入饮用 水,用玻璃片覆盖瓶口,以上下左右摇晃的方法排除气泡。 c、气泡排尽后,向瓶中添加饮用水直至水面凸出瓶口边缘。然后用玻璃片沿瓶口迅 速滑行,使其紧贴瓶口水面。擦干瓶外水分后,称取试样、水、瓶和玻璃片总重) 量(m 1 d、将瓶中的试样倒入浅盘中,放在105±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取出放在带盖 的容器中冷却至室温后称重(m )。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CJ53-9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 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JCJ53-92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3年9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的通知建标〔1992〕931号根据建设部(89)建标计字第8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53—92,自1993年9月1日起施行。原部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和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7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归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主编单位负责。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2年12月30日 目次 1总则 2术语、符号 2.1术语 2.2符号 3质量要求 4验收、运输和堆放 5取样与缩分 5.1取样 5.2样品的缩分 6检验方法 6.1碎石或卵石的筛分析试验 6.2碎石或卵石的表观密度试验(标准方法) 6.3碎石或卵石的表观密度试验(简易方法) 6.4碎石或卵石的含水率试验 6.5碎石或卵石的吸水率试验 6.6碎石或卵石的堆积密度和紧密密度试验 6.7碎石或卵石的含泥量试验 6.8碎石或卵石的泥块含量试验 6.9碎石或卵石中针状和片状题粒的总含量试验 6.10卵石中有机物含量试验 6.11碎石或卵石的坚固性试验 6.12岩石的抗压强度试验

免费_Jgj53(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JGJ 53-9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 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JGJ 53-92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3年9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 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的通知 建标〔1992〕931号 根据建设部(89)建标计字第8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53—92,自1993年9月1日起施行。原部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和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7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归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主编单位负责。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2年12月30日

目次 1 总则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质量要求 4 验收、运输和堆放 5 取样与缩分 5.1 取样 5.2 样品的缩分 6 检验方法 6.1 碎石或卵石的筛分析试验 6.2 碎石或卵石的表观密度试验(标准方法) 6.3 碎石或卵石的表观密度试验(简易方法) 6.4 碎石或卵石的含水率试验 6.5 碎石或卵石的吸水率试验 6.6 碎石或卵石的堆积密度和紧密密度试验 6.7 碎石或卵石的含泥量试验 6.8 碎石或卵石的泥块含量试验 6.9 碎石或卵石中针状和片状题粒的总含量试验 6.10 卵石中有机物含量试验 6.11 碎石或卵石的坚固性试验 6.12 岩石的抗压强度试验 6.13 碎石或卵石的压碎指标值试验 6.14 碎石或卵石中硫化物和硫酸盐含量试验 6.15 碎石或卵石的碱活性试验(岩相方法) 6.16 碎石或卵石的碱活性试验(化学方法) 6.17 碎石或卵石的碱活性试验(砂浆长度方法) 6.18 碳酸盐集料的碱活性试验(岩石柱方法) 附录A 碎石或卵石检测报告表 附录B 本标准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1 总则 1.0.1 为合理使用碎石或卵石、保证普通混凝土的质量,制订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和构筑物中制作普通混凝土用最大粒径不大于80mm的碎石或卵石的质量检验。

建设用卵石、碎石修订说明

《建设用卵石、碎石》修订说明 建设用石占混凝土质量近1/2,其使用遍及建筑、交通、铁路等众多行业。 据测算,现全国每年仅建设用石量约为40 多亿吨,是消耗自然资源最大的材料。如产品标准的管理和要求不能与生产和使用相协调,建设用石的生产不仅会影响 山体及河堤安全,破坏鱼类生存环境,污染水质,影响景观,破坏农田或植被, 威胁铁路、桥梁与电力设施,严重污染空气和环境;而且由于石子质量的控制不够,直接带来结构耐久性不够等工程质量问题。随着工程建设对石的消耗不断增加,石的来源趋于复杂;同时随着工程技术的不断进步,对混凝土质量要求的提高,对石的质量要求也不断提高。标准只有根据社会发展和技术的进步不断修订,才能跟得上工程技术发展的需求,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而且能利用废弃资源, 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循环经济、保护资源与环境。2001 年对《建筑用卵石、 碎石》的修订及实施,初步实现了上述的目的和意义。经过7 年的实施,紧跟社 会发展和工程技术的进步,进行本次修订,完善技术指标的控制,进一步实现上 述的目的。 本次修订任务来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国标委综合【2008】168 号文件《关于下达2008 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安全生产等国家标准制修计划 的通知》。国家标准《建设用卵石、碎石》列入此修订计划。标准归口管理单位 为中国建材联合会,负责起草单位为中国砂石协会、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建筑材 料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参编单位包括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 司、北京市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西安公路研究院、辽宁省建筑材料科学研 究所、北京恒坤混凝土有限公司等16 家来自不同地区的企事业单位。 《建设用卵石、碎石》在修订中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标准制修订 管理确保国家标准质量的意见》,保证标准修订的质量,关注节材方面的要求。 在标准修订中本着有利于建设用石行业的进步,有利于促进混凝土质量的提高, 有利于贯彻实施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的原则进行;同时充分考虑建筑、水利、公路、铁道等行业用石的不同,提高标准的可执行性。在本次标准修订中主要参考《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公路水泥混凝土路 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30-2003、《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规范》TB10210-2001/J118-2001 等国内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及《混凝土用骨料》ASTM C33-08、《混凝土用骨料》BS EN12620-2002+A1-2008 等国外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在本次修订中,考虑到原标准的一些技术要求,经过多年的使用证明基本合 理,且与其他相关标准的技术要求基本一致的,没有作修改,主要包括含泥量、 有害物质、岩石抗压强度、碎石压碎指标、碱骨料反应、坚固性。现将本标准的 主要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 标准名称与范围 在众多建设工程领域,石子的生产工艺相同,产品的基本技术指标一样,作 为国家标准应该有更大范围的适用性,因此将标准的名称由建筑用卵石、碎石改

碎石检测报告.doc

碎石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工程名称XXXXXXX 合同号 施工单位XXXXXXX 取样员XXXXXXX 监理单位XXXXXXX 见证员XXXXXXX 检测单位XXXXXXX 取样日期 工程部位XXXXXXX 实验日期 试验依据JGJ52-2006 检测性质评定 项目检测结果技术指标检测结果表面密度( kg/ ㎡) / 含泥量( %)≤1.0 或≤2.0 0.9 堆积密度( kg/ ㎡) 1600 泥块含量( %)≤0.5 或≤0.7 0.3 针片状颗粒含量 紧密密度( kg/ ㎡) / (%)≤15或≤25 5.4 空隙率( %)/ 压碎指标≤12或≤20 6.7 吸水率( %)/ 坚固性≤8/ 含水率( %)/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1.0 / 有机物含量/ / / / 筛孔边长 53.0 37.5 31.5 19.0 16.0 9.50 4.75 2.36 结果 尺寸(㎜) 颗 标准颗粒级配范 粒 0~5 30~65 70~90 95~100 级围累计筛余 配(%)合格实际累计筛余 3 61 85 97 (%) 根据JGJ52-2006标准,该批碎石过 40㎜筛后堆积密度、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颗粒级配符合要求。 备注:检测单位(盖章): 1.此报告只对本次试验负责。 2.报告涂改无效,无检测报告专用章无效, 无试验人、复核人、审批人签章(字)无效 3.如对报告结果有异议,请于报告发出之日 起15日内向试验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试验:复核:审批:

碎石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工程名称XXXXXXX 合同号 施工单位XXXXXXX 取样员XXXXXXX 监理单位XXXXXXX 见证员XXXXXXX 检测单位XXXXXXX 取样日期 工程部位XXXXXXX 实验日期 试验依据JGJ52-2006 检测性质评定 项目检测结果技术指标检测结果表面密度( kg/ ㎡) / 含泥量( %)≤1.0 或≤2.0 0.9 堆积密度( kg/ ㎡) 1600 泥块含量( %)≤0.5 或≤0.7 0.3 针片状颗粒含量 紧密密度( kg/ ㎡) / (%)≤15或≤25 5.4 空隙率( %)/ 压碎指标≤12或≤20 6.7 吸水率( %)/ 坚固性≤8/ 含水率( %)/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1.0 / 有机物含量/ / / / 筛孔边长 53.0 37.5 31.5 19.0 16.0 9.50 4.75 2.36 结果 尺寸(㎜) 颗 标准颗粒级配范 粒 0~5 30~65 70~90 95~100 级围累计筛余 配(%)合格实际累计筛余 4 60 8 5 98 (%) 根据JGJ52-2006标准,该批碎石过 40㎜筛后堆积密度、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颗粒级配符合要求。 备注:检测单位(盖章): 1.此报告只对本次试验负责。 2.报告涂改无效,无检测报告专用章无效, 无试验人、复核人、审批人签章(字)无效 3.如对报告结果有异议,请于报告发出之日 起15日内向试验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试验:复核:审批:

第三章--粗骨料—卵石和碎石

本细则按照《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编写。 3.1粗骨料的定义与分类 3.1.1定义粗骨料是指粒径大于5mm的岩石颗粒的总称。 3.1.2分类 3.1.2.1按品种分为:卵石和碎石; 3.1.2.2按粒径尺寸规格分为:单粒级和连续粒级; 3.1.2.3按石子等级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和合格品。 3.2石子的质量要求 3.2.1碎石或卵石的颗粒级配,应符合下表3-1的要求。 表3-1碎石或卵石的颗粒级配范围 注:①公称粒级的上限为该粒级的最大粒径; ②单粒级宜用于组合成具有要求级配的边续粒级,也可与连续粒级混合使用,以改善其组配或配成较粒度的连续粒级。不宜用单一的粒级配制混凝土。如必须单独使用,则应作技术经济分析,并应通过试验证明不会发生离析或影响混凝土的质量; ③颗粒级配不符合表3-1要求时,应采取措施并经试验证实能确保工程质量,方能允许使用。 3.2.2碎石或卵石中针、片状颗粒含量应符合表3-2的规定。

表3-2针、片状颗粒含量 注:等于及小于C10级的混凝土,其针、片状颗粒含量可放宽到40%。 3.2.3碎石或卵石中的含泥量应符合表3-3的规定。 表3-3碎石或卵石中的含泥量 注:对有抗冻、抗渗或其它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所用碎石或卵石的含泥量不应大于1.0%。如含泥基本上是非粘土质的石粉时,含泥量可由表3.3的1.0%、2.0%,分别提高到1.5%、3.0%。等于及小C10级的混凝土用碎土用或卵石,其含泥量可放宽到2.5%。 3.2.4碎石或卵石中的泥块含量应符合表3-4的规定。 表3-4碎石或卵石中的泥块含量 注:对有抗冻、抗渗或其它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所用碎石或卵石的含泥量不应大于0.5%。对等于或小于C10级的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其含泥量可放宽到1.0%。 3.2.5碎石的强度可用岩石的抗压强度和压碎指标值表示,碎石的压碎指标值应符合表3-5-1的规定。 表3-5-1碎石的压碎指标值 注:岩石强度首先由生产单位提供,工程中可采用压碎标值进行质量控制,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60及以上时应进行岩石抗压强度检验,岩石抗压强度检验与混凝土强度等级之比不应小于1.5,且火成岩强度不宜低于80Mpa,变质岩不宜低于60Mpa,水成岩不宜低于30Mpa。 3.2.6卵石的强度用压碎指标值表示。其压碎指标值按表3-5-2规定采用。

碎卵石试验检测标准

碎卵石试验检测标准 1.3.1技术指标包括:筛分、压碎值、针片状、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空隙率,必要时做:坚固性、硫化物、有机质、石料抗压。 1.3.2技术要求 混凝土用碎(卵)石技术要求应符合JTG/T F50-2011《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相关规定。 (1)颗粒级配采用连续级配,级配范围应符合表5的要求。 碎石或卵石的颗粒级配规格表5

(2)最大粒径不得超过结构最小尺寸的1/4和钢筋最小间距的3/4;在两层或多层密布钢筋结构中,不得超过钢筋最小间距的1/2;混凝土实心板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板厚的1/3,且不得超过37.5mm;用于泵送混凝土时最大粒径除应符合上述规定外,对碎石不宜超过输送管径的1/3,对卵石不宜超过输送管径的1/2.5。 (3)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6规定。 粗集料技术指标表6

注:1、I类宜用于强度等级大于C60的混凝土,II类宜用于强度等级C30-C60及有抗冻、抗渗或其他要求的混凝土,III类宜用于强度等级小于C30的混凝土; 2、粗集料中不应混有草根、树叶、树枝、塑料、煤块、炉渣等杂物; 3、岩石的抗压强度除应满足表中的要求外,其抗压强度与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之比应不小于1.5。岩石强度首先应由生产单位提供,工程中可用压碎值指标进行质量控制; 4、粗集料中含有颗粒状硫酸盐或硫化物杂质时,应进行专门检验,确认能满足混凝土耐久性要求后,方可采用。 5、采用卵石破碎成砾石,应具有两个及以上的破碎面,且其破碎面应不小于70%。 1.3.3取样规则和试验方法 每次进场为一检验批,每检验批代表数量不得超过400m3。取样前先铲除堆脚等处无代表性的部分,然后由上、中、下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试样,组成一组样品。 (1)筛分试验 ①将来样用四分法缩分至不少于表9要求的试样数量,风干后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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