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光明新增考点讲义

宋光明新增考点讲义
宋光明新增考点讲义

司考宋光明法理学讲义:法的微观运行

司考宋光明法理学讲义:法的微观运行 司考宋光明法理学讲义:法的微观运行。2014年司法考试复习正在进行中,法理学是司法考试复习的重点,法律教育网为考生整理了法的微观运行的讲义,希望能够对考生的复习有所帮助。 精彩链接: 司考宋光明法理学讲义:法的渊源 司考宋光明法理学讲义:权利与义务 司考宋光明法理学讲义:法的价值 司考宋光明法理学讲义:法的本质 1.法律关系 (1)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合法关系。特点:①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具有合法性,法律关系不同于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②法律关系是体现意志性的特种社会关系。③法律关系是特定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法律关系的分类 (3)法律关系主体:我国:公民(自然人)、机构和组织(法人)、国家。

①权利能力。又称权义能力(权利义务能力),是指能够参与一定的法律关系,依法享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法律资格。它是法律关系主体实际取得权利、承担义务的前提条件。 一般权利能力:又称基本的权利能力,是一国所有公民均具有的权利能力,它是任何人取得公民法律资格的基本条件,不能被任意剥夺或解除。 特殊权利能力:后者是公民在特定条件下具有的法律资格。 ②行为能力:指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 两者的关系:权利能力是前提,有权利能力未必有行为能力;但是,有行为能力,必定有权利能力。 ③法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法人一经依法成立,就同时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但是,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有限的。并且,法人一经依法撤销,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也就同时消灭。 (4)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规范内容的权利与义务的区别:所属领域(现实、可能),针对主体(特定、不特定),法的效力(个别、普遍)。 (5)法律关系客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一定利益的法律形式 ①物:A.法律认可;B.人类认识控制;C.经济价值;D.独立性。 例外:(私人禁止)公共或国家专有之物、文物、军事设施与武器、危害人类之物 ②人身:一定范围内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人身部分、监护权)。例外: A.活人整个身体; B.对自己的人身不得进行违法或有伤风化的活动。 ③精神产品:智力成果或无形财产。

汽车理论复习资料

汽车理论复习资料 1.影响滚动阻力系数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答:滚动阻力系数与路面的种类、行驶速度以及轮胎的构造、材料、气压等有关。 2.轮胎的侧偏现象: 答:车轮都不是刚性的,车轮存在侧向弹性,即使侧向力Fy没有达到车轮与地面之间的附着极限,车轮的行驶方向也将偏离车轮平面的方向。 3.汽车在转弯时候和直线行驶阻力是否一致? 答:不一致。转向时受到纵、侧向力,会产生侧偏现象。转向时的滚动阻力f大于直线行驶时的滚动阻力f。 4.说明地面作用在轮胎的切向、纵向和侧向力有什么关系? 答:车辆在行驶中,路面对轮胎既有侧向力又有纵向力的作用。车轮在滚动过程中,地面对轮胎同时作用有侧向力和纵向力。 5.为提高汽车的动力性,4x2型汽车发动机前置时采用前轮驱动好还是后轮驱动好?为什 么? 答:从动力性角度考虑,4x2型汽车的前置前驱优于前置后驱。前置前驱的传动效率高于前置后驱的传动效率,在其他条件相同时,驱动力Ft更大。 6.超车时该不该换入低一档的排挡? 答:看情况。第一种是加油时还可以提速的则不换;第二种是油门踩足后速度仍提不起来则换到低一档的档位,因为在相同速度下低档位的后备功率高。 7.何谓汽车的动力因数D?如何利用动力特性图,找出汽车的最高车速和最大爬坡度。 答:动力因数D是一个既考虑了驱动力,又包括汽车重力,还包括空气阻力的综合性参数。其定义式为:D=(Ft-Fw)/G.。 8.什么是后备功率?如何根据汽车的功率平衡图确定汽车的动力性? 答:对应于某一车速V a下的Pe-(Pf+Pw)/ηt称为汽车的后备功率。 9.什么是汽车的燃油经济性?评价指标是哪些? 答:在保证动力性的前提下,汽车以尽量少的燃油消耗量完成运输工作能力称为汽车的燃油经济性。评价指标有:等速百公里燃油消耗量;循环工况行驶百公里燃油消耗量。 10.轮胎对汽车动力性、燃油经济性有什么影响? 答:(1)其他条件相同,驱动力与轮胎半径成正比,而汽车行驶速度与轮胎半径成反比,(2)轮胎结构:子午线轮胎的f下降,普通斜交胎的f上升,子午胎的燃油经济性和动力性较好,相对可节油6%到8%,(3)轮胎气压:气压低于轮胎标准压时轮胎变形增大,滚动阻力f急剧增大,油耗上升,FΨ上升,动力性较好。 11.为什么公共汽车起步后驾驶员很快换入高档? 答:主要是减少后备功率达到省油的目的。即汽车起步后换入高档,此时发动机负荷率大,后备功率小,燃油经济性较高。 12.达到动力性最佳的换挡时机是什么?达到燃油经济性最佳的换挡时机是什么?二者是 否相同? 答:(1)动力性最佳的换挡时机:只要Ft-(Fw+Ff)达到最大时换挡。(2)燃油经济性最佳要求:发动机负荷率高,后备功率低。在最高档时后备功率低燃油经济性最佳。13.如何在汽车使用方面来改善汽车燃油经济性? 答:(1)正确选择行驶速度:接近于低速的中等车速行驶的时候最经济。此时的Ua下降,Ft下降,Fw急剧下降,但负荷率低,油耗增加。Ua上升,负荷上升,但Ff+Fw急剧增加,则油耗也上升。(2)合理选择档位:同一道路和车速下,档位低则后备功率高,油耗增加。而档位高,后备功率低,利用汽车的惯性行驶。(3)挂车的应用:拖挂车后Ff+Fw

2019法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习题

1.下列行为中,不可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有:(C) A.罚款 B.没收 C.国防行为 D.强行摊派 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公务员,因其是以所在国家行政机关的名义作出的,(D) A.故成为行政诉讼的共同被告 B.故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C.故不能称为行政诉讼的第三人 D.故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3.下列选项中属于可诉性行政行为的是?(D) A.公安机关刑事侦查行为 B.行政机关内部人事管理行为 C.劳动争议仲裁行为 D.行政裁决行为 4.行政诉讼中的原、被告一般是(A) A.原告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是国家的行政机关 B.原告是国家机关,被告是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C.原被告均是国家机关行政工作人员 D.原告是国家行政机关,被告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5.行政案件原则上由(A)人民法院管辖。 A.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 B.原告所在地 C.被告所在地 D.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6.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D)人民法院管辖。 A.被告所在地 B.原告所在地 C.第三方所在地 D.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 7.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以(B)为行政诉讼被告。 A.该派出机构 B.该行政机关 C.该行政机关的上级主管机关

D.该派出机构和该行政机关 8.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诉讼时效的规定是,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多长时间内?(D) A.一个月内 B.二个月内 C.三个月内 D.六个月内 9.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C),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A.十五年,十年 B.十年,十五年 C.二十年,五年 D.二十年,十年 10.对国务院部门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应由(C)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A.高级人民法院 B.人民法院 C.中级人民法院 D.基层人民法院 11.根据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不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是:(B) A.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B.经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 C.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D.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12.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法律规定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C) A.及时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并送达当事人 B.以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为由,作出书面说明,不接收当事人的起诉状 C.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D.及时审查,若无法作出判断时,推断其符合法定起诉条件 13.行政诉讼中,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不提交答辩状的(D) A.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 B.法院应裁定延期审理

汽车理论复习

汽车理论复习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汽车理论复习资料 一、 1、汽车的动力性:指汽车在良好路面上直线行驶时由汽车受到的纵向外力决定的、所能达到的平均行驶速度。 2、汽车的燃油经济性:指在保证动力性的条件下,汽车以尽量少的燃油消耗量经济行驶的能力。 3、汽车动力装置参数:指发动机的功率、传动系的传动比。 4、汽车的制动性:指汽车行驶时能在短距离内停车且维持行驶方向的稳定性和在下长坡时能维持一定车速的能力。 5、汽车的操纵稳定性:指在驾驶者不感到过分紧张、疲劳的条件下,汽车能遵循驾驶者通过转向系及转向车轮给定的方向行驶,且当遭遇外界干扰时,汽车能抵抗干扰而保持稳定性的能力。 6、汽车的平顺性:保持汽车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振动和冲击环境对乘员舒适性的影响在一定界限之内,平顺性主要根据乘员主观感觉的舒适性来评价。 7、汽车的通过性:指汽车能以足够高的平均速度通过各种坏路和无路地带(如松软地面、凹凸不平地面等)及各种障碍(如陡坡、侧坡、壕沟、台阶、灌木丛、水障等)的能力。 二、 1、汽车的制动性能主要由制动效能、制动效能的恒定性和制动时汽车的方向稳定性来评价。

2、汽车的地面制动力首先取决于制动器制动力,同时又受附着条件的限制。 3、车轮的滑动率越小,侧向力系数越大。 4、盘式制动器与鼓式制动器相比:其制动效能低,稳定性能好,反应时间短。 5、制动器温度上升后,摩擦力矩显着下降,这种现象称为热衰退。 6、汽车制动时,某一轴或两轴车轮发生横向滑动的现象称为侧滑。 7、制动时汽车跑偏的原因左右车轮制动器的制动力不相等和制动时悬架导向杆系与转向系拉杆在运动学上的不协调(互相干涉)。 8、β曲线与I曲线交点处的附着系数称为同步附着系数,所对应的制动减速度称为临界减速度。 9、汽车重心向前移动,会使车辆过多转向量变小。 10、汽车的稳态转向特性3种类型:过多转向、中性转向和不足转向。 11、轮胎气压越高,则轮胎的侧偏刚度越大 12、由轮胎坐标系有关符号规定可知,负的侧偏力产生正的侧偏角。 13、当汽车的质心在中性转向点之前,汽车具有不足转向特性。 14、一般而言,最大侧偏力越大,汽车极限性能越好,圆周行驶的极限侧向加速度越高。 15、汽车横摆角速度的频率特性包括幅频特性和相频特性。 16、在侧向力作用下,若汽车前轴左、右车轮垂直载荷变动量较大,汽车趋于增加不足转向量,若后轴左右车轮垂直载荷变动量较大,汽车趋于减小不足转向量。

司考宋光明法理学讲义法的概念的争议

司考宋光明法理学讲义法 的概念的争议 Lele was written in 2021

司考宋光明法理学讲义:法的概念的争议宋光明讲义:法的概念的争议。法的概念的争议是法理学的重要考点,考生应当重点复习,小编将这一考点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整理,希望能够对考生的复习有所帮助。 精彩链接: 三个基本要素:内容的正确性、权威性制定、法的实效 【例题·不定项】以下说法错误的有()。 A.分析法学认为法律和道德没有什么联系,权威性制定是法的概念的唯一要素 B.传统自然法学认为制定法不是法律 C.在阿列克西看来,实证主义法的概念和传统自然法的概念都有问题 D.法的实效是法社会学和分析法学都认可的法的概念的定义要素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分析法学的权威性制定是法的概念的首要要素,而非唯一。 选项B说法错误。传统的自然法学认为符合道德的法为法律,而制定法包括符合道德的法,也包括不符合道德的法。 【例题·不定项】关于实证主义法学和非实证主义法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2013-1-88) A.实证主义法学认为,在"实际上是怎样的法"与"应该是怎样的法"之间不存在概念上的必然联系 B.非实证主义法学在定义法的概念时并不必然排除社会实效性要素和权威性制定要素法律敎育网 C.所有的非实证主义法学都可以被看作是古典自然法学 D.仅根据社会实效性要素,并不能将实证主义法学派、非实证主义法学派和其他法学派(比如社会法学派)在法定义上的观点区别开来【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实证主义和非实证主义。法实证主义者以下列两个要素定义法的概念:权威性制定和社会实效。非实证主义与实证主义的法的概念的区分是,前者坚持在定义法的概念时除了权威性制定要素和社会实效性要素,必须要以内容正确性为定义要素。而对于实证主义来说,则不包括后者要求的内容正确性。非实证主义包括传统自然法学和第三条道路。 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理论法学几个题目

2016司法考试大纲理论法学 新增考点解读及配套练习题 宋光明 理论法学2015年卷一考核94分,卷四考核33分,共计127分。具体分值分配如下: 1、法治理论:卷一考核客观题26分,卷四考核主观题33分(其中,第一题20分,第七题13分),共计59分; 2、法理学:卷一考核23分; 3、法制史:卷一考核4分; 4、宪法学:卷一考核25分; 5、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卷一考核16分。 按照2016大纲的表述,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将会加大考核力度,进入卷四主观题的考查范围。 那么,职业道德在卷四会如何考查呢?无非是两种情形: 第一,结合部门法以案例分析题的形式进行考查,如结合刑诉、民诉的案例,从职业道德的角度考查法律职业人员的所作所为。 第二,结合法治理论以论述的方式进行考核,如从职业道德中的理论知识如司法公正、司法的特征、司法的功能等角度结合司法改革的有关热点问题进行考查。 如果是第一种方式考查职业道德,那么,极有可能,理论法学各科的总得分值会进一步增加。而如果是第二种方式考核,那么,理论法学各科总的分值会与2015持平或略有增加。 总之,无论如何,理论法学2016年的分值将至少与2015年持平。 按照2016大纲的表述, 法治理论在考点上没有变化,这也是预料之中,因为法治理论的基本内容实际上就是中共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全文。 法理学在第三章“法的演进”部分,删除掉了非马克思注意法学对法的起源。但是,这个删除意义不大,因为这个点本身从来就没考过。因此,法理学的重点依然是前两章,即法的本体、法的运行。 法制史的考点没有变化,2015年应当还是4分左右。 宪法学的变化,应该是理论法学诸学科中最大的。但是,这个变化并非宪法学的理论方面,主要是涉及到一些宪法性法律的新增与修改,如新增的宪法宣誓、国家勋章与荣誉称号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等,以及选举法的修改、代表法的修改、地方人大与政府组织法的修改等。具体解析见下文。 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的变化,主要是因应两院三部共同颁发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职业权利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法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探索方面。具体解析见下文。 宪法学 一、宪法宣誓制度(2016新增) 宣誓主体 下列人员在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 1、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产生的人员 2、一府两院任命产生的工作人员 组织机构

司考宋光明法理学讲义法的概念的争议

司考宋光明法理学讲义法的概念的争议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司考宋光明法理学讲义:法的概念的争议 宋光明讲义:法的概念的争议。法的概念的争议是法理学的重要考点,考生应当重点复习,小编将这一考点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整理,希望能够对考生的复习有所帮助。 精彩链接: 三个基本要素:内容的正确性、权威性制定、法的实效 【例题·不定项】以下说法错误的有()。 A.分析法学认为法律和道德没有什么联系,权威性制定是法的概念的唯一要素 B.传统自然法学认为制定法不是法律 C.在阿列克西看来,实证主义法的概念和传统自然法的概念都有问题

D.法的实效是法社会学和分析法学都认可的法的概念的定义要素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分析法学的权威性制定是法的概念的首要要素,而非唯一。 选项B说法错误。传统的自然法学认为符合道德的法为法律,而制定法包括符合道德的法,也包括不符合道德的法。 【例题·不定项】关于实证主义法学和非实证主义法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2013-1-88) A.实证主义法学认为,在"实际上是怎样的法"与"应该是怎样的法"之间不存在概念上的必然联系 B.非实证主义法学在定义法的概念时并不必然排除社会实效性要素和权威性制定要素法律敎育网 C.所有的非实证主义法学都可以被看作是古典自然法学 D.仅根据社会实效性要素,并不能将实证主义法学派、非实证主义法学派和其他法学派(比如社会法学派)在法定义上的观点区别开来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实证主义和非实证主义。法实证主义者以下列两个要素定义法的概念:权威性制定和社会实效。非实证主义与实证主义的法的概念的区分是,前者坚持在定义法的概念时除了权威性制定要素和社会实效性要素,必须要以内容正确性为定义要素。而对于实证主义来说,则不包括后者要求的内容正确性。非实证主义包括传统自然法学和第三条道路。 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汽车理论复习资料

汽车理论复习资料 一、 1、汽车的动力性:指汽车在良好路面上直线行驶时由汽车受到的纵向外力决定的、所能达到的平均行驶速度。 2、汽车的燃油经济性:指在保证动力性的条件下,汽车以尽量少的燃油消耗量经济行驶的能力。 3、汽车动力装置参数:指发动机的功率、传动系的传动比。 4、汽车的制动性:指汽车行驶时能在短距离内停车且维持行驶方向的稳定性和在下长坡时能维持一定车速的能力。 5、汽车的操纵稳定性:指在驾驶者不感到过分紧张、疲劳的条件下,汽车能遵循驾驶者通过转向系及转向车轮给定的方向行驶,且当遭遇外界干扰时,汽车能抵抗干扰而保持稳定性的能力。 6、汽车的平顺性:保持汽车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振动和冲击环境对乘员舒适性的影响在一定界限之内,平顺性主要根据乘员主观感觉的舒适性来评价。 7、汽车的通过性:指汽车能以足够高的平均速度通过各种坏路和无路地带(如松软地面、凹凸不平地面等)及各种障碍(如陡坡、侧坡、壕沟、台阶、灌木丛、水障等)的能力。 二、 1、汽车的制动性能主要由制动效能、制动效能的恒定性和制动时汽车的方向稳定性来评价。 2、汽车的地面制动力首先取决于制动器制动力,同时又受附着条件的限制。 3、车轮的滑动率越小,侧向力系数越大。 4、盘式制动器与鼓式制动器相比:其制动效能低,稳定性能好,反应时间短。 5、制动器温度上升后,摩擦力矩显著下降,这种现象称为热衰退。 6、汽车制动时,某一轴或两轴车轮发生横向滑动的现象称为侧滑。 7、制动时汽车跑偏的原因左右车轮制动器的制动力不相等和制动时悬架导向杆系与转向系拉杆在运动学上的不协调(互相干涉)。 8、β曲线与I 曲线交点处的附着系数称为同步附着系数,所对应的制动减速度称为临界减速度。 9、汽车重心向前移动,会使车辆过多转向量变小。 10、汽车的稳态转向特性3种类型:过多转向、中性转向和不足转向。 11、轮胎气压越高,则轮胎的侧偏刚度越大 12、由轮胎坐标系有关符号规定可知,负的侧偏力产生正的侧偏角。 13、当汽车的质心在中性转向点之前,汽车具有不足转向特性。 14、一般而言,最大侧偏力越大,汽车极限性能越好,圆周行驶的极限侧向加速度越高。 15、汽车横摆角速度的频率特性包括幅频特性和相频特性。 16、在侧向力作用下,若汽车前轴左、右车轮垂直载荷变动量较大,汽车趋于增加不足转向量,若后轴左右车轮垂直载荷变动量较大,汽车趋于减小不足转向量。 三、 1、影响汽车动力性的因素有哪些? 答:发动机发出的扭矩tq T ,变速器的传动比g i ,主减速器传动比0i ,传动系的传动效率T ,空气阻力系数D C ,迎风面积A ,滚动阻力系数f ,汽车总质量G 等。

2016司法考试大纲理论法学新增考点解读及配套练习题

2016司法考试大纲理论法学新增考点解读及配 套练习题 2016年5月19日16:52 阅读14万+ 2016司法考试大纲理论法学 新增考点解读及配套练习题 宋光明 理论法学2015年卷一考核94分,卷四考核33分,共计127分。具体分值分配如下: 1、法治理论:卷一考核客观题26分,卷四考核主观题33分(其中,第一题20分,第七题13分),共计59分; 2、法理学:卷一考核23分; 3、法制史:卷一考核4分; 4、宪法学:卷一考核25分; 5、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卷一考核16分。 按照2016大纲的表述,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将会加大考核力度,进入卷四主观题的考查范围。 那么,职业道德在卷四会如何考查呢?无非是两种情形: 第一,结合部门法以案例分析题的形式进行考查,如结合刑诉、民诉的案例,从职业道德的角度考查法律职业人员的所作所为。 第二,结合法治理论以论述的方式进行考核,如从职业道德中的理论知识如司法公正、司法的特征、司法的功能等角度结合司法改革的有关热点问题进行考查。 如果是第一种方式考查职业道德,那么,极有可能,理论法学各科的总得分值会进一步增加。而如果是第二种方式考核,那么,理论法学各科总的分值会与2015持平或略有增加。

总之,无论如何,理论法学2016年的分值将至少与2015年持平。 按照2016大纲的表述, 法治理论在考点上没有变化,这也是预料之中,因为法治理论的基本内容实际上就是中共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全文。 法理学在第三章“法的演进”部分,删除掉了非马克思注意法学对法的起源。但是,这个删除意义不大,因为这个点本身从来就没考过。因此,法理学的重点依然是前两章,即法的本体、法的运行。 法制史的考点没有变化,2015年应当还是4分左右。 宪法学的变化,应该是理论法学诸学科中最大的。但是,这个变化并非宪法学的理论方面,主要是涉及到一些宪法性法律的新增与修改,如新增的宪法宣誓、国家勋章与荣誉称号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等,以及选举法的修改、代表法的修改、地方人大与政府组织法的修改等。具体解析见下文。 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的变化,主要是因应两院三部共同颁发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职业权利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法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探索方面。具体解析见下文。 宪法学 一、宪法宣誓制度(2016新增) 宣誓主体 下列人员在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 1、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产生的人员 2、一府两院任命产生的工作人员 组织机构 1、全国人大主席团组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产生的人员的宣誓仪式。 2、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委员长会议组织由其产生人员的宣誓仪式。

厚大图书勘误合集word版

厚大图书勘误合集 《宋光明讲理论》 第181页下半部分,“光明点睛”“2、撤职案的提案权主体是一府两院主任会议,以及1/10以上常委。(天星司考)”将“1/10”改为“1/5”。《宋光明理论题库》第100页,138题的答案应当是:AB。理论法学新增讲义立法法部分有勘误,具体见附图红色字体部分。 《殷敏三国题库》 (1)第181题,答案为BDE;(2)第255题,答案为BCD。 《李晗解商经》 票据法 1.P65 2010/3/29正确答案为BC 选项C正确。丁向乙公司出具担保函的行为不是票据担保,只是承担民法上的担保责任,按照民法担保责任承担的规则,乙公司应先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不能得到清偿时方能向丁追偿。 由于本题目出题存在瑕疵,作为单项选择题目,只能选择最正确的一项B,(天星司考)考生只需掌握知识点即可。 2.P66 2010/3/76

本题题干存在瑕疵,本题若为转账支票,甲提示银行付款后就应当支付,不应在3个月后在行要求支付支票金额,题干与实务中不符,考生不必纠结本题设置为支票,只需对知识点掌握即可。 海商法 P82 2012/3/76正确答案为CD 选项A错误。《海商法》第22条规定:“下列各项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一)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二)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三)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四)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五)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第23条规定:“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所列各项海事请求,依照顺序受偿。但是,第(四)项海事请求,后于第(一)项至第(三)项发生的,应当先于第(一)项至第(三)项受偿。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二)、(三)、(五)项中有两个以上海事请求的,不分先后,同时受偿;不足受偿的,按照比例受偿。第(四)项中有两个以上海事请求的,后发生的先受偿。”A选项错误,(天星司考)因为,一般情况下,按照顺序受偿,海难救助费用在人身伤亡赔偿请求之后受偿。只有海难救助后于人身伤亡赔偿发生的,那么先赔偿海难救助费用。 劳动合同法 P120 2012/1/96正确答案为ACD

汽车理论作业汇总(复习资料)

汽车理论 Editor by D_san 第一章汽车动力性 一名词解释: 1、发动机的使用外特性曲线: 带上全部附件设备,将发动机节气门全开(或高压油泵在最大供油位置),测试发动机转矩,油耗率b和转速n之间的关系。 2、滚动阻力系数:是车轮在一定条件下滚动时所需推力与车轮负荷之比。 3、附着率:驱动轮所受的地面切向力Fx与地面法向反作用力Fz的比值Cφ,它是指汽车直线行驶工况下,充分发挥驱动力所需求的最低的附着系数。 4、动力因数:D=Ft-Fw/G 5、汽车的功率平衡图:若以纵坐标表示功率,横坐标表示车速,将发动机功率Pe,汽车经常遇到的阻力功率对车速的关系曲线绘在坐标图上。 二填空题: 1、地面对轮胎切向反作用力的极限值,称为附着力。 2、驱动力系数为驱动力与径向载荷之比。 3、汽车的加速时间表示汽车的加速能力,它对平均行驶车速有着很大影响。常用原地起步加速时间和超车加速时间来表明汽车的加速能力。 4、汽车的驱动力是驱动汽车的外力,即地面对驱动轮的纵向反作用力。 5、车速达到某一临界车速时,滚动阻力迅速增长,此时轮胎发生驻波现象。 6、汽车直线行驶时受到的空气阻力分为压力阻力与摩擦阻力两部分。压力阻力分为:形状阻力,干扰阻力,内循环阻力和诱导阻力四部分。形状阻力占压力阻力的大部分。 7、汽车的动力性能不只受驱动力的制约,它还受到轮胎与地面间附着条件的限制。 三问答题: 1.如何用弹性轮胎的弹性迟滞现象,分析弹性轮胎在硬路上滚动时,滚动阻力偶矩产生的机理? P8,一二段,图1-9,1-10. 2.影响汽车动力性的因素有哪些?

发动机发出的扭矩F tq ,变速器的传动比ig ,主减速器传动比i 0,传动系的传动效率ηT ,空气阻力系数C D ,迎风面积A ,活动阻力系数f ,汽车总质量G 等。 四 计算题: 1、后轴驱动的双轴汽车在滚动阻力系数f=0.03的道路上能克服道路的上升坡度角为20度。汽车数据:轴距L=4.2m ,重心至前轴距离a=3.2m ,重心高度hg=1.1m ,车轮滚动半径r=0.46m 。问:此时路面的附着系数值最小应为多少? 解:Fz 1=G (b/Lcos α-h g /Lsin α)-G ·rf/L`cos α Fz 2= G (a/Lcos α-h g /Lsin α)+G ·rf/L`cos α φ min =C φ2=Fx 2/Fz 2=F f1+Fw+Fi+Fj/Fz 2=(F z1·f+G ·sin α+m ·du/dt )/Fz 2=(Fz 1·f+G ·sin α)/Fz 2 2、汽车用某一挡位在f =0.03的道路上能克服的最大坡度Imax =20%,若用同一挡位在f =0.02的水平道路上行驶,求此时汽车可能达到的加速度的最大值是多少?(δ=1.15 且忽略空气阻力) 解:α=artan0.2, 汽车能产生的最大驱动力:Ft max =G ·f 1·cos α1+G ·sin α1=G ·f 2+δ·G/g ·du/dt max 上式移项: (du/dt )max = (f1?cos α1+ ?sin α1-f2)·g/δ= 第三章 汽车动力装置参数的选定 1.汽车比功率:是单位汽车总质量所具有的发动机功率。 2.确定最大传动比时,要考虑最大爬坡度、附着率及汽车最低稳定车速三方面的问题。 3.汽车的燃油经济性常用一定运行工况下汽车行驶百公里的燃油消耗量或一定燃油量能使汽车行驶的里程来衡量。等速行驶工况没有全面反映汽车的实际运行情况,各国都制定了一些典型的循环行驶试验工况来模拟实际汽车运行状况。 4.试分析主传动比i0的大小对汽车后备功率及燃油经济性能的影响? 根据公式u a =0.377·r n /i o i g 知不同i o 时的汽车功率平衡图中的3条线,i o1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内容解读

宋光明对《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 制度的意见》部分内容解读 一、关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条件 原文: 取得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通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宋老师解读: 这里首先要区分清楚法律职业资格证的报考条件与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去的条件。满足报考条件,即可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再满足其他条件,如工作经历、实习经历等,亦可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拿到法律资业资格证书,再满足其他条件,即可从事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为前置的工作。文件主要涉及的是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取得条件,包括: 首先,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是前提。因此,这里明确排除了专科学历考生和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考生,以及拥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但没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考生。 其次,法学类本科要求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 第三,非法学类本科报考,又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其一,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其二,获得其他相应学位,并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而这里的其他相应学位,到底意指为何?可以理解为“本科学历及以上”的相应学位,还是与“法律硕士、法学硕士”相应的硕士及以上学位呢?宋老师在这里比较倾向于前者,即获得与本科学历及以上相应的学位。 因此,非法学类本科考生在报考方面应当不存在障碍,但是,在考试合格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时,必须满足三年以上的法律工作经验的要求。所谓法律工作,如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或者从事法律顾问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均可。这里在形式上,只要有法律单位开出工作经历证明即可满足条件。 所以,按照文件所确定的制度安排,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应当有一个有效期,而且至少应当三年,以保证考生在考试合格之后有充裕的时间取得三年工作经验。当然,考生也可以一边从事法律工作,一边准备考试。 二、关于考试时间 原文: 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是国家统一组织的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制度。将现有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标准、统一录取的考试方式,一年一考。根据国家法律职业从业的需要,确定年度合格比例,将现有的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由其负责对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设计、改革及合格标准的确定等项工作。 2、国家推进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工作进程,保证改革工作依法有

理论法学几个题目

理论法学几个题目

2016司法考试大纲理论法学 新增考点解读及配套练习题 宋光明 理论法学2015年卷一考核94分,卷四考核33分,共计127分。具体分值分配如下: 1、法治理论:卷一考核客观题26分,卷四考核主观题33分(其中,第一题20分,第七题13分),共计59分; 2、法理学:卷一考核23分; 3、法制史:卷一考核4分; 4、宪法学:卷一考核25分; 5、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卷一考核16分。按照2016大纲的表述,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将会加大考核力度,进入卷四主观题的考查范围。 那么,职业道德在卷四会如何考查呢?无非是两种情形: 第一,结合部门法以案例分析题的形式进行考查,如结合刑诉、民诉的案例,从职业道德的角度考查法律职业人员的所作所为。 第二,结合法治理论以论述的方式进行考核,如从职业道德中的理论知识如司法公正、司法的特

征、司法的功能等角度结合司法改革的有关热点问题进行考查。 如果是第一种方式考查职业道德,那么,极有可能,理论法学各科的总得分值会进一步增加。而如果是第二种方式考核,那么,理论法学各科总的分值会与2015持平或略有增加。 总之,无论如何,理论法学2016年的分值将至少与2015年持平。 按照2016大纲的表述, 法治理论在考点上没有变化,这也是预料之中,因为法治理论的基本内容实际上就是中共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全文。 法理学在第三章“法的演进”部分,删除掉了非马克思注意法学对法的起源。但是,这个删除意义不大,因为这个点本身从来就没考过。因此,法理学的重点依然是前两章,即法的本体、法的运行。 法制史的考点没有变化,2015年应当还是4分左右。 宪法学的变化,应该是理论法学诸学科中最大的。但是,这个变化并非宪法学的理论方面,主要是涉及到一些宪法性法律的新增与修改,如新

司考宋光明法理学讲义法的微观结构

司考宋光明法理学讲义法的微观结构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司考宋光明法理学讲义:法的微观结构司考宋光明讲义:法的微观结构。2014年备战正在紧张进行中,为了各位考友能够更好地复习应战,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法的微观结构的内容,希望能对各位考生的备考有所帮助。 精彩链接: 1.法律规则

2.法律原则 3.规则与原则的区别 4.规则与语言

【例题·不定项】下列关于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A.法律规则必须通过特定语句表达,离开了文字,法律就无以表达 B.由于法律规则比法律原则更加明确具体,所以主张适用法律规则的一方应当负有举证责任,即必须说明自己为什么适用规则而不是原则 C.《中华人民共和国》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表达了一条法律规则 D.法官判决案件首先考虑适用规则,其次才会考虑原则的适用,这说明规则的适用范围要比原则大的多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 选项A说法错误。习惯法依靠的是口头语言表达的,故离开了文字,法律也可以通过口头语言表达的。 选项B说法错误。由于没有更强理由,不得径行适用法律原则。故主张适用法律原则的一方(即主张例外规则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而不是主张适用法律规则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

选项C说法错误。法律规则由三要素即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构成。而本选项的表述无法体现上述三要素,因此不是法律规则,而是适用民法部门的基本原则。 选项D说法错误。法律原则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宽广。 【例题·单选题】《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关于该条款规定的规则(或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1-10)法律敎育网? A.任意性规则 B.法律原则 C.准用性规则 D.禁止性规则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规则的分类。 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更改的法律规则。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以及法律

2017汽车理论真题讲义

2017汽车理论真题讲义 一、术语解释 (每小题 3 分,总计 30 分) 1.汽车稳态横摆角速度增益:汽车等速直线行驶时,在前轮角阶跃输入下进入的稳态响应就是等速圆周行驶。常用稳态横摆角速度与前轮转角之比2 1/)Ku L u s r +=δω来评价稳态响应。该比值称为稳态横摆角速度增益或者转向灵敏度。 2.临界车速与特征车速:当车速为K u cr /1-=时,稳态横摆角速度增益趋于无穷大,此车速称为临界车速。临界车速越低,过多转向量就越大。汽车稳态横摆角速度增益达到最大时刻的车速当车速为K u ch /1=称为特征车速ch u 。特征车速表征不足转向 3.悬挂质量分配系数:ab y 2ρε=即车身绕横轴y 轴的旋转半径的平方与 质心到前后轴距离乘积之比。y ρ为车身绕横轴y 轴的回转半径,a 、b 为车身质量至前后轴的距离。 4.变形转向:悬架导向杆系各元件在各种力、力矩作用下发生变形引起车轮绕主销或垂直地面轴线的转动,称为变形转向. 5.轮胎的驻波现象:车速达到某一临界车速左右时,滚动阻力迅速增长,此时轮胎发生驻波现象,轮胎周缘不再是圆形而呈明显的波浪状。出现驻波现象后,不但滚动阻力显著增加,轮胎温度也很快增加到100℃以上,轮胎与胎面帘布层脱离,几分钟之内会出现爆胎现象,驻波现象对高速行驶的车轮非常危险。 6.轮胎侧偏角:指轮胎接地印记中心(即坐标原点)位移方向与X 轴

的夹角。 7.发动机的使用外特性:带上全部附件设备时的发动机特性曲线。 8.悬架刚度:指的是车轮保持在地面上作垂直运动时,单位车厢位移下,悬架系统给车厢的总弹性恢复力。 9.侧倾转向:在侧向力作用下车厢发生侧倾,由车厢侧倾引起的前转向轮绕主销的转动和后轮绕垂直于地面轴线的转动,即车轮转向角的变动,称为侧倾转向。 10.车轮的滚动半径:车轮几何中心到速度瞬心的距离。w r n S r π2=(s 为汽车行驶过的距离,w n 为车轮转动圈数。) 二、问答题 (每小题 10 分,总计 100 分) 1 .汽车轮胎的滚动阻尼是如何产生的?滚动阻尼与哪些因素有关?如何影响? 答:产生机理:轮胎在加载变形时所消耗的能量在卸载恢复时不能完全收回,一部分能量消耗在轮胎内部摩擦上,产生热量。这种现象称之为弹性迟滞损失现象。轮胎在发生弹性迟滞损失后,尽管加载和卸载变形区的弹性变形量δ相同,但前者产生的地面法向反作用力 大于后者的,且作用点偏离接地点向前一段距离 a ,具体表现为一个阻碍汽车行驶的滚动阻力偶距。 影响因素: 1)、轮胎的帘线、种类、材料以及花纹等(子午线和斜交轮胎):如子午线轮胎的滚动阻尼比斜交轮胎的大; 2)、行驶车速(驻波现象):随着车速的增加,滚动阻尼迅速增加;

2016汽车理论复习资料(DOC)

一 名词解释 1.汽车动力性 汽车动力性,是指在良好、平直的路面上行驶时,汽车由所受到的纵向外力决定的、所能达到的平均行驶速度。动力性代表了汽车行驶可发挥的极限能力。 2.汽车的使用性能 汽车应该有高运输生产率、低运输成本、安全可靠和舒适方便的工作条件。汽车为了适应这种工作条件,而发挥最大工作效益的能力叫做汽车的使用性能。(汽车的主要使用性能通常有:汽车动力性、汽车燃料经济性能、汽车制动性、汽车操纵稳定性、汽车平顺性和汽车通过性能。) 3.滚动阻力系数 滚动阻力系数可视为车轮在一定条件下滚动时所需的推力与车轮负荷之比,或单位汽车重力 所需之推力。即滚动阻力等于汽车滚动阻力系数与车轮负荷的乘积,即 r T fW T f f = =。其中: f 是滚动阻力系数,f F 是滚动阻力,W 是车轮负荷,r 是车轮滚动半径,f T 地面对车轮的 滚动阻力偶矩。 4.汽车动力因数 由汽车行驶方程式可导出 dt du G m dt du g i f dt du G m G F F G F F D f i w t δψδδ+=++=++=-= )(,则D 被 定义为汽车动力因数。以D 为纵坐标,汽车车速a u 为横坐标绘制不同档位的a u D -的关系曲线图,即汽车动力特性图。 5.旋转质量换算系数 汽车加速行驶时,需要克服本身质量加速运动的惯性力,该力称为加速阻力 j F 。加速时平 移质量产生平移惯性力,旋转质量产生旋转惯性力偶矩。为了能用一个公式计算,一般把旋转质量惯性力偶矩在数值上等效转换为平移质量惯性力。对于固定档位,常用系数δ作为考虑旋转质量力偶矩后的汽车旋转质量换算系数。这时,汽车的加速阻力 j F 为 dt du m F j δ=。式 中,δ为汽车旋转质量换算系数,1>δ;dt du 为汽车加速度;m 为汽车质量。 6.道路坡道阻力系数 坡道阻力i F 和滚动阻力f F 均为与道路有关的行驶阻力,通常将这两个阻力合在一起,称作 道路阻力 ψ F ,即 mg f i F F F i f )(+=+=ψ,则定义道路坡道阻力系数ψ为i f +=ψ。 7.最小燃油消耗特性 发动机负荷特性的曲线族的包络线是发动机提供一定功率时的最低燃油消耗率曲线。利用包

2013年法律教育网冲刺班中国法制史-宋光明讲义

中国法制史 考区1 中国立法史★★★★ 一、立法思想的变迁:西周: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汉朝:德主刑辅,礼刑并用;唐朝:礼法合一;明朝:明刑弼教。 二、封建法典总则的变迁:法经:具,位于律尾;曹魏律:刑名,位于律首;晋律:刑名、法例,位于律首;北齐律:名例:位于律首,奠定后世刑法总则。 2.唐宋以降 A.西周首创神权统治思想,对于我国封建统治有重要意义 B.“亲亲”,即要求在家族范围内,按自己身份行事,不能以上凌下,以亲压疏 C.西周的礼在当时更多的表现为道德要求,并不具备法的特征 D.西周的礼类似于禁止性规则,规定人们不得作出的行为,一旦违反了礼即落入了刑的领域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西周时期的立法思想。选项A错误。神权思想不是西周首创。 选项B错误。“亲亲”要求不能以下凌上。选项C错误。西周的礼已经具备法

的特征,出礼入刑。选项D错误。西周的礼规定了人们必须做的行为,类似于 命令性规则。故本题选ABCD。 【例题·多选题】关于《法经》的叙述有:①《法经》的作者是燕国李悝;②《法经》中的《具法》概括了盗、贼以外的各种犯罪行为和刑罚;③《法经》是一部“诸法合体”而以刑为主的法典; ④《杂法》、《捕法》多属于诉讼法的范围;⑤《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其中不正确的有()。 A.① B.①②④ C.⑤ D.③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法经》。《法经》的作者是魏国李悝,《杂法》概括了盗、 贼以外的各种犯罪行为和刑罚,《杂法》、《网法》多属于诉讼法的范围。故 本题选AB。 【例题·多选题】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我国古代法典中的《名例》篇,源于《法经》中的《具法》,经《魏律》将“具法”改为“刑名”,到《北魏律》又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最后在《北齐律》首先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奠定了后世刑法的总则 B.张斐和杜预作为我国古代著名的律学家,对《魏律》进行了注释,并且其注释具有法律效力,故《魏律》亦被称为《张杜律》 C.《北齐律》作为魏晋南北朝时期成就最高的法典,规定了重罪十条,置于律首,并明文规定:其犯此十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 D.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典内容在汉代法律儒家化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把儒家的伦理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例如八议与官当制度入律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选项A错误。《晋律》在刑名律后 增加“法例”律。选项B错误。张斐和杜预对《晋律》进行了注释。选项D错 误。八议与官当制度不属于儒家理论。故本题选ABD。 【例题·单选题】下列说法哪些不正确?() A.魏晋南北朝时期初步形成了律、令、科、比、格、式相互为用的立法格局,其中比是比附与类推处理案件,式是公文程式 B.《贞观律》基本确立了唐律的内容和风格,对《永徽律疏》的影响很大 C.《唐律疏议》是中国古代立法的最高成就,其法律制度“一准乎礼”,真正实现了礼与法的统一 D.《宋刑统》是我国迄今为止保留下来的最完整、最早、最有影响力的法典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及唐宋法律。选项D错误,《宋刑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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