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目录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2)

一、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 (2)

二、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 (3)

三、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

域 (3)

四、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 (4)

五、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 (4)

六、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 (5)

七、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 (5)

八、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重组联合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 (5)

九、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 (6)

十、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6)

十一、为民间投资创造良好环境 (7)

十二、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 (7)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 (8)

改委负责人解读: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 (13)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0〕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投资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在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有利于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稳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拉动国内消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

(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规范设置投资准入门槛,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要公开透明,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不得单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

(二)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对于可以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和其他公共服务领域,应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

(三)进一步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国有资本要把投资重点放在不断加强和巩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在一般竞争性领域,要为民间资本营造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四)积极推进医疗、教育等社会事业领域改革。将民办社会事业作为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的重要补充,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培育形成政府投入为主、民间投资为辅的公共服务体系。

二、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

(五)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交通运输建设。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投资建设公路、水运、港口码头、民用机场、通用航空设施等项目。抓紧研究制定铁路体制改革方案,引入市场竞争,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铁路干线、铁路支线、铁路轮渡以及站场设施的建设,允许民间资本参股建设煤运通道、客运专线、城际轨道交通等项目。探索建立铁路产业投资基金,积极支持铁路企业加快股改上市,拓宽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建设领域的渠道和途径。

(六)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建立收费补偿机制,实行政府补贴,通过业主招标、承包租赁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农田水利、跨流域调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土保持等水利项目。

(七)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力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建设。支持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或参股形式参与水电站、火电站建设,参股建设核电站。进一步放开电力市场,积极推进电价改革,加快推行竞价上网,推行项目业主招标,完善电力监管制度,为民营发电企业平等参与竞争创造良好环境。

(八)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石油天然气建设。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与国有石油企业合作开展油气勘探开发。支持民间资本参股建设原油、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

(九)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信建设。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支持民间资本开展增值电信业务。加强对电信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推动资源共享。

(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土地整治和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积极引导民间资本通过招标投标形式参与土地整理、复垦等工程建设,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坚持矿业权市场全面向民间资本开放。

三、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

(十一)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建设。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公共交通、城市园林绿化等领域。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市政公

用企事业单位的改组改制,具备条件的市政公用事业项目可以采取市场化的经营方式,向民间资本转让产权或经营权。

(十二)进一步深化市政公用事业体制改革。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大力推行市政公用事业的投资主体、运营主体招标制度,建立健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改进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立规范的政府监管和财政补贴机制,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产品价格和收费制度改革,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十三)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策性住房建设。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参与棚户区改造,享受相应的政策性住房建设政策。

四、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

(十四)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展医疗事业。支持民间资本兴办各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等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转制改组。支持民营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切实落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鼓励医疗人才资源向民营医疗机构合理流动,确保民营医疗机构在人才引进、职称评定、科研课题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平等待遇。从医疗质量、医疗行为、收费标准等方面对各类医疗机构加强监管,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十五)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教育和社会培训事业。支持民间资本兴办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教育等各类教育和社会培训机构。修改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落实对民办学校的人才鼓励政策和公共财政资助政策,加快制定和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金融、产权和社保等政策,研究建立民办学校的退出机制。

(十六)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展社会福利事业。通过用地保障、信贷支持和政府采购等多种形式,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专业化的服务设施,兴办养(托)老服务和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等各类社会福利机构。

(十七)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鼓励民间资本从事广告、印刷、演艺、娱乐、文化创意、文化会展、影视制作、网络文化、动漫游戏、出版物发行、文化产品数字制作与相关服务等活动,建设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电影院等文化设施。鼓励民间资本合理开发旅游资源,建设旅游设施,从事各种旅游休闲活动。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生产体育用品,建设各类体育场馆及健身设施,从事体育健身、竞赛表演等活动。

五、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

(十八)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在加强有效监管、促进规范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放宽对金融机构的股比限制。支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参与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

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放宽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中法人银行最低出资比例的限制。落实中小企业贷款税前全额拨备损失准备金政策,简化中小金融机构呆账核销审核程序。适当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涉农业务实行与村镇银行同等的财政补贴政策。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信用担保公司,完善信用担保公司的风险补偿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参与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改组改制。

六、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

(十九)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商品批发零售、现代物流领域。支持民营批发、零售企业发展,鼓励民间资本投资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第三方物流服务领域,为民营物流企业承接传统制造业、商贸业的物流业务外包创造条件,支持中小型民营商贸流通企业协作发展共同配送。加快物流业管理体制改革,鼓励物流基础设施的资源整合和充分利用,促进物流企业网络化经营,搭建便捷高效的融资平台,创造公平、规范的市场竞争环境,推进物流服务的社会化和资源利用的市场化。

七、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

(二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投资建设领域。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有序参与军工企业的改组改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军民两用高技术开发和产业化,允许民营企业按有关规定参与承担军工生产和科研任务。

八、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重组联合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

(二十一)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利用产权市场组合民间资本,促进产权合理流动,开展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在国内合理流动,实现产业有序梯度转移,参与西部大开发、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地区崛起以及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联合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发展成为特色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集团化公司。

(二十二)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合理降低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国有资本比例。民营企业在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资产处置、债务处理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要求,依法妥善安置职工,保证企业职工的正当权益。

九、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

(二十三)贯彻落实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掌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帮助民营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开发中心,增加技术储备,搞好技术人才培训。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技术攻关,不断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

(二十四)加快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鼓励政策,积极发展技术市场,完善科技成果登记制度,方便民营企业转让和购买先进技术。加快分析测试、检验检测、创业孵化、科技评估、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机构的建设和机制创新,为民营企业的自主创新提供服务平台。积极推动信息服务外包、知识产权、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等高技术服务领域的市场竞争,支持民营企业开展技术服务活动。

(二十五)鼓励民营企业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实现产品更新换代。开发新产品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按规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争创名牌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通过加速固定资产折旧等方式鼓励民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技术升级。

(二十六)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广泛应用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投资建设节能减排、节水降耗、生物医药、信息网络、新能源、新材料、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

十、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二十七)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支持民营企业在研发、生产、营销等方面开展国际化经营,开发战略资源,建立国际销售网络。支持民营企业利用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营销,开拓国际市场,加快培育跨国企业和国际知名品牌。支持民营企业之间、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组成联合体,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投资。

(二十八)完善境外投资促进和保障体系。与有关国家建立鼓励和促进民间资本国际流动的政策磋商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对话交流,发展长期稳定、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通过签订双边民间投资合作协定、利用多边协定体系等,为民营企业“走出去”争取有利的投资、贸易环境和更多优惠政策。健全和完善境外投资鼓励政策,在资金支持、金融保险、外汇管理、质检通关等方面,民营企业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十一、为民间投资创造良好环境

(二十九)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法规政策规定,切实保护民间投资的合法权益,培育和维护平等竞争的投资环境。在制订涉及民间投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时,要听取有关商会和民营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反映民营企业的合理要求。

(三十)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安排的政府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资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以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等,要明确规则、统一标准,对包括民间投资在内的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支持民营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进入政府采购目录。

(三十一)各类金融机构要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创新和灵活运用多种金融工具,加大对民间投资的融资支持,加强对民间投资的金融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监管部门要不断完善民间投资的融资担保制度,健全创业投资机制,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继续支持民营企业通过股票、债券市场进行融资。

(三十二)全面清理整合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环节、缩短时限,进一步推动管理内容、标准和程序的公开化、规范化,提高行政服务效率。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

十二、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

(三十三)统计部门要加强对民间投资的统计工作,准确反映民间投资的进展和分布情况。投资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及行业协会要切实做好民间投资的监测和分析工作,及时把握民间投资动态,合理引导民间投资。要加强投资信息平台建设,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市场准入标准、国内外行业动态等信息,引导民间投资者正确判断形势,减少盲目投资。

(三十四)建立健全民间投资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商会、行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的作用,积极培育和发展为民间投资提供法律、政策、咨询、财务、金融、技术、管理和市场信息等服务的中介组织。

(三十五)在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切实加强监管。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督促民间投资主体履行投资建设手续,严格遵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用地、节能以及质量、安全等规定。要建立完善企业信用体系,指导民营企业建立规范的产权、财务、用工等制度,依法经营。民间投资主体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树立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创造条件满足市场准入要求,并主动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三十六)营造有利于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客观、公正宣传报道民间

投资在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和扩大社会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宣传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民营企业家的先进事迹。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改革,创新求实,根据本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尽快将有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努力营造有利于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和舆论氛围,切实促进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促进投资合理增长、结构优化、效益提高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

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投资得到了长足发展,在当前形势下出台《若干意见》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间投资不断发展壮大,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所占比重逐年提高,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国家财税收入的重要支柱和创造社会就业岗位的主要渠道。据初步统计,2009年1月至11月,民间投资占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的56.4 %,已是半壁江山。如何调控、引导和发展好民间投资,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是投资管理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

《若干意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鼓励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紧密结合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实际需要,在扩大市场准入、推动转型升级、参与国际竞争、创造良好环境、加强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等方面系统提出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务院出台的第一份专门针对民间投资发展、管理和调控方面的综合性政策文件,出台《若干意见》既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稳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的迫切需要,也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长久之策。

从当前看,出台《若干意见》是丰富和充实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一揽子计划的重要内容之一,有利于进一步激发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巩固经济向好回升势头。2009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沉着应对,迅速出台并不断完善应对危机促进发展的一揽子计划,有效实施两年内中央新增投资1.18万亿元带动总额4万亿投资的计划,我国经济在世界范围内率先实现总体回升向好。在此过程中,政府投资对于稳住全社会信心、拉动投资和稳定经济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经济的长远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在以市场化为基本取

向的改革和发展进程中,仅仅依靠政府投资和信贷增长等刺激性政策拉动经济发展是远远不够的,在靠刺激性政策增加投资能力的同时,更应当重视形成带动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机制。2010年是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的关键之年,也是经济形势异常复杂的一年,在保持一定范围和力度政府投资的同时,需要更加重视采取有效的措施全面启动民间投资,切实将民间储蓄的优势转化为投资增长的内生动力和活力,形成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内生机制,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从长远看,出台《若干意见》,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战略任务。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民间投资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哪些困难和障碍,《若干意见》对此提出了哪些方面的政策措施?

答:《若干意见》起草过程中,我们对制约民间投资发展的困难和障碍进行了专门调研,根据调研情况,主要问题有四个方面:一是行业准入存在不少障碍。特别是在一些传统垄断行业和领域,仍然存在着制约民间投资进入的“玻璃门”或“弹簧门”问题。二是融资难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银行信贷更多投向大项目和大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更显突出。三是民间投资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民营企业的投资转型升级步伐需要加快、创新能力有待提高,民间投资的管理水平有待整体提升。四是民间投资的政策环境需要不断改进,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针对上述困难和问题,《若干意见》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要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金融服务、商贸流通、国防科技工业等领域。二是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重组联合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联合重组方式做大做强。三是要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技术攻关,帮助民营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开发中心,不断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鼓励民营企业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四是建立健全民间投资服务体系,加强服务和指导,为民间投资创造良好环境。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法规政策规定,清理整合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支持民营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进入政府采购目录。在放开市场准入的同时,切实加强监管。

3、与国务院已出台的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相比,《若干意见》在哪些方面有所突破?

答: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解决传统思想观念束缚、市场准入和融资难、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等限制民间投资发展的问题,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政策制定和实际工作中开展了大量工作。200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全面系统地提出了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36条政策规定,通称“非公经济36条”,对促进民间投资发展起到了十分积极

的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非公经济36条”中的一些政策措施尚未真正落实到位。在市场准入方面,“非公经济36条”明确规定,允许外资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也允许国内非公有资本进入,但根据有关方面的调研情况,目前全社会80多个行业,允许外资进入的有62个,允许民间资本进入的只有41个。民间投资在传统垄断行业和领域所占比重非常低,据统计,在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中占13.6%,在教育中占12.3%,在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中占11.8%,在金融业中占9.6%,在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中占7.8%,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中占7.5%,在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中占6.6%,在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中占5.9%。

为此,《若干意见》将破除、拆除民间投资发展中存在的“玻璃门”、“弹簧门”等现象作为重点,针对上述行业和领域存在的准入难问题,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非公经济36条”等文件中有关放宽市场准入的政策规定,提出了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相关行业和领域的具体范围、途径方式、政策保障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并努力增强可操作性、提高文件的可执行力。一是明确了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准入范围的总体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非公经济36条”,深化传统垄断行业和领域改革开放,规范设置投资准入门槛,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进一步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将民办社会事业作为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的重要补充,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为民间资本营造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二是明确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的具体行业和领域。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交通电信能源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国防科技工业、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兴办金融机构,投资商贸流通产业,参与发展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和社会福利事业。三是提出了鼓励民间投资进入的具体途径和方式。主要包括项目业主招标、承包、租赁、产权或经营权转让、参与改组改制等。四是通过推进体制改革、健全收费补偿机制、实行政府补贴和政府采购、给予信贷支持和用地保障等多种方式,提出了鼓励民间投资进入的保障措施。

4、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客观需要,《若干意见》对民间投资发展提出了哪些措施和要求?

答:从绝对量上看,我国民间投资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从投资结构上看,民间投资还存在很大的改进空间。据统计,其投资领域主要集中在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制造业等“下游”产业,同时,大量高耗能、高污染、低技术、低水平的产能也主要集中在民营经济。民营企业转变发展方式的任务更重、更迫切,可以说,没有民间投资的健康发展,就很难实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调整产业结构的目标。鼓励和推动民间投资经济结构调整,是民营经济新的发展机遇,也是保证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为此,《若干意见》提出,一是要优化民营企业组织结构。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利用产权市场组合民间资本,开展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二是要推动民营企业技术创新和应用。鼓励民营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掌握核心技术;加快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鼓励政策,方便民营企业转让和购买先进技术。三是要强化民营企业产品结构调整。鼓励民营企业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实现产品更新换代;开发新产品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四是要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广泛应用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投资建设有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

与此同时,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是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重要方面。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民营企业自身实力的发展壮大,民间投资积极主动地

开展对外投资,在参与国际竞争的道路上取得了相当成效。据统计,中国企业500强中,民营企业数量和营业收入所占比重,已经分别从2003年的13.8%和5.6%,上升到2009年的20.8%和9.2%。华为、中兴、联想、万向等民营企业已成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较强国际竞争能力的跨国企业,民营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和全球配置资源的视野和能力日益显现,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具备了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大企业的条件。适应这种形势发展的要求,《若干意见》提出,要支持民营企业在研发、生产、营销等方面开展国际化经营,开发战略资源,建立国际销售网络;支持民营企业利用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营销,开拓国际市场,加快培育跨国企业和国际知名品牌;支持民营企业之间、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组成联合体,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投资。2010年3月,吉利正式与美国福特汽车公司签约,以18亿美元收购福特旗下的沃尔沃轿车,实现对沃尔沃轿车公司的全股权收购、全品牌收购和全体系收购,是民营企业境外并购的典型案例,为“吉利”由“国内名牌”走向“国际大品牌”迈出了坚实步伐,也将民营企业“走出去”战略提上了一个新高度。同时,《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完善境外投资促进和保障体系,积极开展“经济外交”,为民营企业争取有利的投资、贸易环境和更多优惠政策;民营企业与其他企业在资金支持、金融保险、外汇管理和质检通关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5、社会上有一种说法叫做“草根经济需要草根金融”,您对此有何评价,《若干意见》对此做了哪些规定?

答:民间投资融资问题是全球性难题,目前在世界各国仍然程度不同地普遍存在,长期以来难以得到有效解决,我国同样存在这个问题,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更为突显。根据调研情况,尽管国家为解决民间投资融资难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也取得了相当大的成效,但民间投资难问题仍很突出,主要表现在:直接融资难度大,银行信贷仍是融资主渠道;在银行信贷中,银行新增贷款主要集中在中小企业中规模相对较大的企业。

200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目前来看,解决民间投资融资难问题尤其是小企业融资难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完善现有金融政策,提高大中型银行对民间投资的信贷比重。对此,人民银行和银监会陆续出台了若干指导意见和政策措施,鼓励、引导银行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制定专门的业绩考核和奖惩机制,不断创新中小企业信贷产品,引导商业银行发放中小企业贷款。二是增加金融机构数量,大力发展各类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专营机构。金融机构数量不足、结构单一,尤其是中小型金融机构严重匮乏,是导致民间投资融资困难的重要原因,从长远看也不符合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因此,按照“金融产品分大小、金融服务分对象、金融机构分层次”的思路大力培育和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根本途径和长久之策,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草根经济需要草根金融”。

同时,我们更要强调的是“草根金融需要草根经济来办”,即放宽对金融机构的股比限制,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中小金融机构,这既是扩大民间投资市场准入范围的重要方面,又是有效解决民间投资融资难的有效途径。《若干意见》主要提出三方面政策措施:一是放宽金融机构的准入政策。支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和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放宽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中法人银行最低出资比例的限制,适当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二是降低民间投资金融服务机构的成本和风险。落实中小企业贷款税前全额拨备损失准备金政策,简化中小金融机构呆账核销审核程序。对小额贷款公司的

涉农业务实行与村镇银行同等的财政补贴政策。三是完善担保体系。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信用担保公司,完善信用担保公司的风险补偿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此外,《若干意见》强调要加强有效监管、促进规范经营和防范金融风险。

6、根据您的介绍,民间投资的发展环境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若干意见》从哪些方面做出了规定?

答:目前,民间投资在发展环境和自身素质方面存在一些需要改善的地方,主要包括:政策和信息引导渠道不够畅通,市场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充分保障,政策和行政障碍有待进一步清理,财政金融支持未能充分体现公平待遇,民间投资的规范诚信意识、社会责任意识相对淡薄,合法守约意识不强,需要正确引导和培育。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了民间投资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影响了民间投资的积极性。

为有效消除上述弊端,《若干意见》在三个方面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一是改善管理,落实民间投资和其他投资主体的公平待遇。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法规政策规定。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在安排各类政府性资金时要对包括民间投资在内的各类投资主体一视同仁;加大对民间投资的融资支持,创新和灵活运用多种金融工具,不断完善民间投资的融资担保制度,健全创业投资机制,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全面清理整合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环节、提高效率。二是强化服务指导,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加强对民间投资的统计、监测和分析工作,合理引导民间投资,加强投资信息平台建设,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市场准入标准、国内外行业动态等信息,引导民间投资者正确判断形势,减少盲目投资。建立健全政府服务与社会化、市场化服务相结合的民间投资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和发展为民间投资提供法律、政策、咨询、财务、金融、技术、管理和市场信息等服务的中介组织。三是加强规范引导,提高民营企业整体素质。在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政府必须强化对民间投资的监管,规范民间投资行为,加强自身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若干意见》规定,指导民间投资主体依法履行投资建设手续,建立规范的产权、财务、用工等制度,引导民营企业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树立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有利于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尤其要积极宣传优秀民营企业家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和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先进事迹。

7、社会各界对《若干意见》能否真正贯彻落实非常关注,您能否谈一下在这方面有哪些考虑?

答:《若干意见》能否真正贯彻落实确实是有关方面尤其是民营企业家集中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我们在起草过程中努力解决的重点问题。根据调研情况,目前在法律规和政策规定层面,民间投资的准入范围和相关措施规定基本是清楚的,主要问题是在操作层面。为此,《若干意见》以抓贯彻落实为主线,对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鼓励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努力落到实处,通过两种方式力求将相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努力强化《若干意见》的可操作性。为便于各部门、各地方贯彻执行,《若干意见》提出的政策措施尽量做到明确具体、周延详尽、衔接配套,尽量提高文件的可操作性,力求各地方、各部门能拿来就用。从整体、宏观层面,《若干意见》对政府投资的范围和领域予以明确界定,对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提出具体要求,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也做出了安排,从外围为民间投资划定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从微观层面,《若干意见》细化了鼓励、支持民间资本进入行业和领域的具体项目和工程的种类、范围,明确了民间资本进入相关行业和领域的具体途径和方式,提出了破除各种隐形障碍的配套政策措施,为民间

投资发展指明了路径、提供了保障。二是请有关部门和地方进一步制定落实方案。《若干意见》难以对每个领域、每个行业都做出非常详尽的具体规定,其中具有宏观指导性的政策措施,需要结合相关领域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做细化、分解,提出更具有针对性的措施规定。因此,《若干意见》最后要求,各地方、各部门要根据“非公经济36条”和本意见的要求制订具体实施办法,以尽快将有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改委负责人解读: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近日发布。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务院出台的第一份专门针对民间投资发展、管理和调控方面的综合性政策文件。那么,相比2005年出台的"非公经济36条",这份文件所提出的"新

36条"在哪些方面有所突破?针对民间投资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障碍,《若干意见》又提出了哪些有效措施?对此,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一一作出解答。

针对四大问题提出四大措施

问:据初步统计,2009年1月至11月,民间投资占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的56.4%,已是半壁江山。民间投资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哪些困难和障碍?

答:制约民间投资发展的困难和障碍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行业准入存在不少障碍。特别是在一些传统垄断行业和领域,仍然存在着制约民间投资进入的"玻璃门"或"弹簧门"问题。二是融资难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银行信贷更多投向大项目和大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更显突出。三是民营企业的投资转型升级步伐需要加快、创新能力有待提高,民间投资的管理水平有待整体提升。四是民间投资的政策环境需要不断改进,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问:针对上述困难和问题,《若干意见》提出了哪些措施?

答:《若干意见》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要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金融服务、商贸流通、国防科技工业等领域。二是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重组联合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联合重组方式做大做强。三是要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技术攻关,帮助民营企业建立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开发中心,不断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鼓励民营企业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四是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法规政策规定,清理整合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支持民营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进入政府采购目录。在放开市场准入的同时,切实加强监管。

鼓励参与中小金融机构

问:民间投资融资问题是全球性难题,也是制约我国民间投资发展的一大问题。民间投资融资困难的原因在哪里?《若干意见》对此又提出了哪些政策措施?

答:金融机构数量不足、结构单一,尤其是中小型金融机构严重匮乏,是导致民间投资融资困难的重要原因,从长远看也不符合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因此,按照"金融产品分大小、金融服务分对象、金融机构分层次"的思路大力培育和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根本途径和长久之策,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草根经济需要草根金融"。

同时,我们更要强调的是"草根金融需要草根经济来办",即放宽对金融机构的股比限制,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中小金融机构,这既是扩大民间投资市场准入范围的重要方面,又是有效解决民间投资融资难的有效途径。《若干意见》主要提出三方面政策措施:一是放宽金融机构的准入政策。支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和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放宽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中法人银行最低出资比例的限制,适当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二是降低民间投资金融服务机构的成本和风险。落实中小企业贷款税前全额拨备损失准备金政策,简化中小金融机构呆账核销审核程序。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涉农业务实行与村镇银行同等的财政补贴政策。三是完善担保体系。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信用担保公司,完善信用担保公司的风险补偿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

措施的操作性和执行力增强

问:2005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即通称的"非公经济36条",此次发布的《若干意见》也提出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36条政策措施,那么,《若干意见》的"新36条"在哪些方面有所突破?

答:"非公经济36条"对促进民间投资发展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非公经济36条"中的一些政策措施尚未真正落实到位。在市场准入方面,"非公经济36条"明确规定,允许外资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也允许国内非公有资本进入,但根据有关方面的调研情况,目前全社会80多个行业,允许外资进入的有62个,允许民间资本进入的只有41个。民间投资在传统垄断行业和领域所占比重非常低,据统计,在电力、热力的

生产和供应业中占13.6%,在教育中占12.3%,在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中占11.8%,在金融业中占9.6%,在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中占7.8%,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中占7.5%,在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中占6.6%,在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中占5.9%。

为此,《若干意见》将破除、拆除民间投资发展中存在的"玻璃门"、"弹簧门"等现象作为重点,针对上述行业和领域存在的准入难问题,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非公经济36条"等文件中有关放宽市场准入的政策规定,提出了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相关行业和领域的具体范围、途径方式、政策保障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并努力增强可操作性、提高文件的可执行力。一是明确了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准入范围的总体要求。规范设置投资准入门槛,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进一步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将民办社会事业作为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的重要补充,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为民间资本营造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二是明确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的具体行业和领域。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交通电信能源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国防科技工业、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兴办金融机构,投资商贸流通产业,参与发展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和社会福利事业。三是提出了鼓励民间投资进入的具体途径和方式。主要包括项目业主招标、承包、租赁、产权或经营权转让、参与改组改制等。四是通过推进体制改革、健全收费补偿机制、实行政府补贴和政府采购、给予信贷支持和用地保障等多种方式,提出了鼓励民间投资进入的保障措施。

当前我国民间投资存在问题及建议

当前我国民间投资的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日趋完善,各种所有制经济展现出新的活力。随着经济战略性结构调整,国有投资将通过市场竞争在国民经济各产业重新布局,为民间投资创造新的发展。民间投资对发展经济,扩大就业,提高投资效率等都有重要作用,将成为拉动经济增长和推进结构调整的重要力量。我国目前的民间投资仍然存在着种种问题,面临着诸多挑战。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必须制定积极有效的对策来解决民间投资的发展难题。 一、对民间投资概念的理解 目前关于民间投资概念的讨论,在我国理论界主要是通过对投资主体的划分来进行认定,即民间投资概念是对投资主体的一种分类。由于不同行为主体代表着不同的投资意愿和投资能力,因此以投资主体为标准划分民间投资,相对于以投资的资金来源或者以投资主体的规模为划分标准,更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按资金来源划分民间投资的观点容易混淆投资资金来源和投资行为之间的关系,简单地把国家预算内资金视为政府投资,而把国内贷款、利用外资、自筹和其他资金都当作民间投资。实际上,无论是民间投资还是政府投资都可以来源于国家预算、银行贷款或者利用外资。按投资规模来划分民间投资的观点,把

中小企业投资等同于民间投资明显不符合现实情况,并且缺乏理论根据。 按照宏观经济学投资理论的基本概念来看,民间投资是相对于政府投资而言的,即除了政府投资以外的投资都属于民间投资。本文将民间投资定义为非政府投资,即民间投资是指政府投资之外的投资,然而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可以认为政府投资等同于国有经济投资,它包括国有独资经济投资和国有控股经济投资两个部分;同时,由于我们的研究集中于国内市场主体,可将外商投资和港澳台投资排除在外,所以,我们认为民间投资是国有独资经济和国有控股经济投资以外的国内市 场主体的投资,具体包括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其他经济以及联营经济和股份制经济中非国有控股的经济成份的投资总和。 二、民间投资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为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国家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大力促进公有制经济体制以外的其他经济成份的发展。作为非国有经济成份的民间投资在近些年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民间投资的领域有限

解读:从民间投资比重提高看宏观调控继续显效

解读:从民间投资比重提高看宏观调控继续显效来源:中国信息报发布时间:2015-06-18 09:55 5月数据系列分析之二 社会资本在“稳增长”中雀跃 ——从民间投资比重提高看宏观调控继续显效 在今年“稳增长”、“调结构”的大环境下,李克强总理那句“今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增加到4776亿元,但政府不唱‘独角戏’,要更大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更多领域”,足以令社会投资者兴奋不已。 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1-5月份,累计投资增速持续放缓,5 月当月投资增速小幅回升,民间投资比重继续提高。其中,民间固定资产投资1 12022亿元,同比增长12.1%,比全部投资增速高0.7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65.4%,比去年同期提高0.3个百分点。当前,在投资、消费、出口这“三驾马车”中,投资对拉动经济增长仍需发挥关键作用,而在新常态下,民间投资无疑是关键的关键。 利好政策向民间资本抛橄榄枝 “五一”过后,在股市中大有斩获的安先生辞掉了职业经理人这一“金饭碗”,响应总理号召开始创业。“我打算把资金投到生态环保行业,因为前不久国务院通过了一个在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展特许经营的管理办法,为我们民间投资开了绿灯。”他兴奋地说。 安先生所说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用制度创新激发了民间投资活力,给民间投资带来了更广阔的空间,不但扩大了民间投资领域,还增加了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 从特许经营的具体领域来看,涉及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从其价格或收费机制来看,政府将加快改进市政基础设施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可给予投资者必要的财政补贴,并简化规划选址、用地、项目核准等手续;从项目资金运行来看,政府将允许对特许经营项目开展预期收益质押贷款,鼓励以设立产业基金等形式入股提供项目资本金,政策性、开

国家对民间理财项目的政策-民间互助理财项目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文档,谢谢阅读/双击去除 国家对民间理财项目的政策|民间互助 理财项目 为进一步解决制约民间投资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在会同有关方面认真研究的基础上,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国家对民间理财项目的政策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国家对民间理财项目的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为进一步解决制约民间投资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在会同有关方面认真研究的基础上,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

了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从促进投资增长、改善金融服务、落实完善相关财税政策、降低企业成本、改进综合管理服务措施、制定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等六个方面提出了26条具体措施。目前,有关部门和地方正在逐项抓好贯彻落实,努力促进民间投资回稳向好。 附件 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一、促进投资增长 (一)进一步放开民间投资市场准入。按照国务院两个“36条”、一个“39条”要求,进一步开放民用机场、基础电信运营、油气勘探开发、配售电、国防科技等领域,市场准入对各类投资主体要一视同仁,鼓励民间投资进入。

(二)确保各类投资主体进入社会服务领域一视同仁。在医疗、养老、教育等民生领域完善已有的配套政策,出台实质性措施。重点解决民办养老机构在设立许可、土地使用、医保对接、金融支持、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难题,民营医院在职称晋升、政府补贴、土地使用等方面的突出困难,民办学校在办学资格、职称评定等方面的突出矛盾。 (三)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进一步 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领域鼓励民间投资参与的政策措施。研究出台相关行业、领域的ppp实施细则,切实解决民企与国企公平竞争问题,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领域。加快推动相关立法工作,明确适用范围、条件和程序,去除不合理门槛,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四)抓紧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部分地区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五)加快推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各地区、

杭州市民间投资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

台州经济开发区民间投资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 “十二五”以来,台州经济开发区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托项目带动全面实施,台州经济开发区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民营经济逐步成为经济发展主体,民间投资日益活跃,民间资本得到了进一步释放。随着“十二五”规划的逐步实施,以项目建设带动城市发展仍是今后一段时期的建设目标。从长远发展来看,仅靠政府投资显然是不够的。因此,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优化民间投资环境,引导民间资金更多地进入建设领域,对今后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民间投资概念的提出及其界定 民间投资,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中国市场经济特有的经济概念。为顺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出台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相关政策,其中:国发〔2010〕13号文中提出:“在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该文正式提出了“民间投资”的概念。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具有集体、私营、个人性质的内资企事业单位以及由其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企业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造或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范围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的工商登记注册类型和控股情况来确定,包括:1、工商登记注册的集体、股份合作、私营独资、私营合伙、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个体户、个人合伙等纯民间主体的固定资产投资;2、工商登记注册的混合经济成分中由集体、私营、个人控股的投资主体单位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 二、台州经济开发区民间投资发展现状 (一)民间投资快速发展。“十二五”以来,台州经济开发区民间投资发展迅速,已成为台州经济开发区地方投资的首要构成。从总量来看,2014年,台州经济开发区民间投资总量由“十一五”末的26.4亿元增加到75.3亿元,且每年以高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速快速增长。从相对值看,台州经济开发区全社会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比重由“十一五”末的56.7%提高到2014年的7 7.1%(见表1),带动了台州经济开发区全社会投资增长105.3个百分点,贡献率达95.8%。 表1:近几年台州经济开发区民间投资发展情况

国务院出台鼓励民间投资“新36条”

国务院出台鼓励民间投资“新36条” 发布时间: 2010-05-17 来源:《证券日报》发表于:国家煤炭工业网 中国政府网昨日授权发布《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36条。《意见》指出,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 一、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 二、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 三、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建设。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公共交通、城市园林绿化等领域。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的改组改制,具备条件的市政公用事业项目可以采取市场化的经营方式,向民间资本转让产权或经营权。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策性住房建设。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参与棚户区改造,享受相应的政策性住房建设政策。 四、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 五、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在加强有效监管、促进规范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放宽对金融机构的股比限制。支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参与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

陕西省民间投资调研分析报告

陕西省民间投资调研分析报告 陕西日报汪曼莉赵翔 民间投资是指来自于民营经济所涵盖的各类主体的投资,具体包括个体投资、私营企业投资、私有资本控股的股份制企业投资以及集体企业投资。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加税收、带动就业、繁荣城乡市场等方面,民间资本可谓影响巨大。 近年来,我省民间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到2011年,陕西民间投资发展到5676.58亿元,是1995年的58.10倍。同时,民间投资的增长速度亦呈上升趋势,十七年间年均增长率29.12%。 有分析表明,民间投资与GDP之间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并且存在从民间投资到经济增长的单向因果关系。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的必要条件。2010年12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旨在鼓励、支持、引导民间投资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着力消除制约民间投资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障碍,在提高非公有制经济总量、扩大民间投资规模、提升民营企业技术水平和增强综合竞争力等方面尽快取得新突破。 为切实做好民间投资的监测和分析工作,及时了解民间投资动态,全面准确地把握民间投资的总量、分布与结构,陕西省统计局在全省范围内30个县(区)分别抽取了20个民间投资项目,对我省民间投资的投资意向、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行业分布、新增生产能力进行了统计调查。 现状:投资多元规模增大意愿强烈 调查显示,在投资项目上,我省民间投资不再是仅仅青睐农林牧副渔业、批发零售与餐饮业、房地产业等传统行业,而是慢慢向一些战略新兴产业(新能源、新材料、信息产业、新医药、生物育种、节能环保、电动汽车等)渗透,全省投资在战略新兴产业的投资项目多达39.14%。 同时,投资的规模在不断增大。调查数据显示,在被调查的投资项目中,投资规模在一千万元以下的项目占6.68%,投资规模在一千万元到五千万元之间的项目占32.74%的,投资规模在五千万元到一亿元的项目占31.27%,投资规模在一亿元到五亿元的项目占22.8%,剩余4.32%、2.28%的项目分别为五亿元到十亿元的项目与十亿元以上的项目。投资主体还十分看好投资项目,对自己投资项目充满了信心。有87.96%的项目,投资主体认为未来收益会很好;10.91%的项目,投资主体表示不能准确判断未来的前景如何;仅仅1.12%的投资项目,投资主体认为前景不容乐观。 我省资源富集,陕北的石油和煤炭,陕南的矿产、水利和植物资源等等,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一大优势,也成为企业投资考虑的主要因素。调查显示,企业在本地投资时的考虑因素,首先是本地资源优势,往下依次是本地政府招商政策优势、本地用户优势、本地人力资源优势、本地交通、信息优势、本地物业成本优势及其他。在被调查的投资项目中,有70.56%的项目是因为当地的资源优势,有50.08%的投资项目是被当地政府优惠政策所吸引,说明我省在对民间投资的政策支持方面,有很多可取之处。 另外据统计,有七成以上企业是使用单位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同时扩大投资的意愿比较

高考政治二轮专题限时练 第二部分 专题一 稳物价扩内

专题限时练(一) 稳物价扩内需,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货币、价格、消费、投资理财 (时间50分钟满分100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4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 1.(2013·太原模拟)目前来说最方便的车票分销方式莫过于网络直销,即电子车票。火车票网络服务可以解决老百姓买火车票不方便的问题,同时也为老百姓购票节省了交通成本与时间成本,特别为商务人士出行提供了较大的便利。这种火车票网络服务( ) ①使货币的职能发生了变化②没有改变货币本身固有的职能③使用的是虚拟货币④使得商品交换的方式发生了变化 A.①②B.①④ C.③④ D.②④ 2.(2013·北京朝阳区模拟)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2013年2月1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兑人民币6.281 9元。8月15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兑人民币6.169 6元。这标志着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再创汇改新高,6.11关口近在咫尺。不考虑其他因素,人民币升值对我国经济可能产生的影响是( ) A.人民币升值出口产品的竞争力下降出口减少失业人口增加 B.人民币升值人民币购买力下降进口增加促进经济发展 C.人民币升值美元相对贬值国际商品价格下降国内物价下降 D.人民币升值进口增加外汇储备增加国际收支平衡 3.(2013·太原模拟)假设某国2012年的商品价格总额为18万亿元,流通中需要的货币量为3万亿元。若2013年该国劳动生产率提高20%,货币流通速度下降20%,其他条件不变(商品价格水平不变),2013年流通中需要的货币量为( ) A.3.6万亿元B.3万亿元 C.4.5万亿元D.3.75万亿元 4.居民“菜篮子”价格波动在春节期间异常明显,节前菜价升高,节后菜价下降已逐渐成为历年来的“自然规律”。这种菜价波动的“规律”() ①体现了价值规律的作用②说明了春节期间菜价不能正确反映价值③反映了供求关系对价格的影响④证明了市场调节具有盲目性、自发性缺陷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优质(投资管理)我国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的发展演变 优质

(投资管理)我国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的发展演变

基础上形成了我国的国有经济。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政府投资在社会投资中的比重日益减少,民间投资和外商投资日益壮大。 依靠政府投资拉动国民经济增长,在我国经历了建国以后到确立改革开发基本国策近30年的历史。这个做法既促进了我国建立起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在经济建设上取得一定的成绩,又给我国经济和社会带来一系列至今尚难以消除的后患。与政府投资对经济增长推动作用的主导地位的确立相对应,民间投资也经历了由艰难生存、限制发展和逐步削弱甚至消亡的命运。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民营经济逐步得到肯定,民间投资也日益活跃。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了一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民间投资规模不断扩大,与此同时,政府投资在社会总投资中的比例显著降低,而民间投资的比例明显上升,二者对国民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正在发生历史性的变化。 投资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它与消费、政府支出和进出口共同构成一国经济发展的发动机。2002年,我国经济增长率为8%,其中有3.77个百分点为投资所做的贡献。在过去几年里,为了遏止通货紧缩,政府主要运用了利用国债进行投资的财政政策,通过刺激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拉动内需,从近三年实施财政政策的情况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在投资的地区上,政府投资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民间投资主要集中在沿海及中部地区。房地产投资是民间投资的主要领域。房地产投资带动经济增长的作用有目共睹,但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比如人们购房之前节衣缩食进行储蓄,贷款购房后减少消费还

贷款;而政府投资为主的西部开发,因民间投资未能及时跟上,其带动投资需求的作用也并不明显。由于启动居民消费的社会经济环境的限制,短期内通过扩大消费需求拉动内需的措施已被证明难以奏效。政府投资被用来作为增加投资需求的主要手段。但政府投资的积极意义与消极影响并存,这一点已为实践所证明。民间投资是改革开放后迅速发展起来的一支重要的社会投资力量,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作用正在加强。2002年在社会总投资对经济增长的3.77个百分点的贡献中,政府投资占2个百分点,而民间投资占1.77个百分点。加快民间投资的发展,是我国在当前国际经济前景不明朗、国债投资拉动社会需求的政策作用有限的情况下,能否保持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势头的关键因素。 二、为什么必须改变政府在社会投资中的主导地位和转变政府投资行为?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政府为投资主体的投融资制度,这种状况直到党的十一界三中全会以后才有所改变。这种制度是当时的经济环境决定的,曾经起到过积极的作用。我国政府投资形成了我国巨大的国有资产,奠定了我国的工业基础,完善了国民经济体系。近年来的政府投资活动,为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也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只依赖政府投资,忽视民间投资,也给我国经济建设造成了一定不良后果。 在投资决策上,政府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计划,对投资项目进行决策。由于社会经济形势比较复杂,判断困难,认识往往存在偏差,常常容易出现失误,而一旦失误,就会给国民经济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 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投资得到了长足发展,在当前形势下出台《若干意见》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间投资不断发展壮大,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所占比重逐年提高,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国家财税收入的重要支柱和创造社会就业岗位的主要渠道。据初步统计,2009年1月至11月,民间投资占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的56.4 %,已是半壁江山。如何调控、引导和发展好民间投资,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是投资管理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 《若干意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鼓励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紧密结合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实际需要,在扩大市场准入、推动转型升级、参与国际竞争、创造良好环境、加强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等方面系统提出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务院出台的第一份专门针对民间投资发展、管理和调控方面的综合性政策文件,出台《若干意见》既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稳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的迫切需要,也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长久之策。

从当前看,出台《若干意见》是丰富和充实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一揽子计划的重要内容之一,有利于进一步激发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巩固经济向好回升势头。2009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沉着应对,迅速出台并不断完善应对危机促进发展的一揽子计划,有效实施两年内中央新增投资1.18万亿元带动总额4万亿投资的计划,我国经济在世界范围内率先实现总体回升向好。在此过程中,政府投资对于稳住全社会信心、拉动投资和稳定经济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经济的长远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在以市场化为基本取向的改革和发展进程中,仅仅依靠政府投资和信贷增长等刺激性政策拉动经济发展是远远不够的,在靠刺激性政策增加投资能力的同时,更应当重视形成带动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机制。2010年是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的关键之年,也是经济形势异常复杂的一年,在保持一定范围和力度政府投资的同时,需要更加重视采取有效的措施全面启动民间投资,切实将民间储蓄的优势转化为投资增长的内生动力和活力,形成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内生机制,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从长远看,出台《若干意见》,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战略任务。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

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对经济增长拉动作用的比较

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对经济增长拉动作用的比较 [摘要]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对经济发展的作用不尽相同,明确二者对经济发展拉动作用的大小,对合理安排投资结构,实施宏观调控,促进国民经济持久健康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建立V AR模型进行脉冲响应和方差分解分析认为民间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远大于民间投资。 [关键词]政府投资;民间投资;脉冲响应函数;方差分解 1引言 投资作为拉动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之一,对经济增长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国内投资包括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二者对经济发展具有不同的作用。政府投资是指政府为了实现其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经济结构合理化,对私人部门无力或不愿进入的行业或者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性行业进行的投资。民间投资是相对于政府投资和外商投资而言的,是微观经济活动中的个体根据市场的需求,利用自己的资金进行的各种投资行为。政府投资具有非营利性的特征,其目的是提供公共产品,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而非投资收益最大化,以其投资力度大、见效快等特点,对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相对与政府投资,民间投资规模较小且产权清晰,具有高度的决策自主权和资产支配权,有利于快速高效达成决策、调动资金,投资效率高,资金来源广泛,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源泉。明确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效应,对于合理安排投资结构,实施宏观调控,促进国民经济持久健康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对于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的研究大多侧重分别研究二者对经济增长的拉动或者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的相互关系,对二者对经济增长拉动作用进行对比的研究较少。钞小静,任保平(2008)通过对政府投资民间投资与经济增长的一般理论分析,分别对其长期和短期效应进行实证研究,认为短期内政府投资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较大,而长期来看其效率远低于民间投资。陈真玲(2010)通过建立协整模型,发现政府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小于民间投资,认为政府投资效率低下,公共物品不足与过剩共存,这些负面效应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对经济增长的拉动。马宁,邹洁(2009)对我国西部12省时间序列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认为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在经济发展中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政府投资重在启动与引导投资而民间投资重在吸引与扩大投资,二者是相辅相成的。梁毅华,陈文静(2011)通过建立协整与误差修正模型对深证市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表明政府投资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大于私人投资。本文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建立向量自回归模型,通过方差分解和脉冲响应函数对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进行了比较分析。 2实证分析过程 2.1变量的选取与处理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 意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六大领域: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金融服务、商贸流通、国防科技工业;同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重组联合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 “新36条”发布后,国家发改委还将出台作为指导性文件,细化拓宽民间投资的操作。其后,央行和银监会将制定相关金融政策;财政部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工信部将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有关部委将合力扫清拓宽民间投资道路上的障碍。 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 交通运输建设: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投资建设公路、水运、港口码头、民用机场、通用航空设施等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铁路干线、铁路支线、铁路轮渡以及站场设施的建设。 电力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建设。支持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或参股形式参与水电站、火电站建设,参股建设核电站。 石油天然气建设: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与国有石油企业合作开展油气勘探开发。 电信建设: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支持民间资本开展增值电信业务。

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 市政公用事业建设: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公共交通、城市园林绿化等领域。 政策性住房建设: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参与棚户区改造,享受相应的政策性住房建设政策。 社会事业领域 医疗事业:支持民间资本兴办各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等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转制改组。切实落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 教育和社会培训事业:支持民间资本兴办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教育等各类教育和社会培训机构。 金融服务领域 兴办金融机构:在加强有效监管、促进规范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放宽对金融机构的股比限制。支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参与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参与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改组改制。 商贸流通领域 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商品批发零售、现代物流领域。支持民营批发、零售企业发展,鼓励民间资本投资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

浅谈我国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的发展变化现状及发展趋势

浅谈我国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的发展变化现状及发 展趋势 摘要:政府投资对拉动我国经济增长在历史上曾经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产生了许多消极影响。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它在推动经济增长中的主导地位日益降低,并逐步被民间投资取代。民间投资具有巨大的潜力和明显的优势,它的发展对于推动增长、扩大内需、增加就业、提高人民的收入,将起到积极的作用。本文分析了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的发展变化现状、趋势,提出了促进民间投资的有关措施。 关键词:政府投资;民间投资;民营经济 一、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对经济增长推动作用的演变 政府投资是由政府决策并由国有资金进行投资的行为或由代表政府的国有企业进行的投资活动。其投资主体是政府,产权属于国家,形成国有资产,构成国有经济,因此,政府投资在某些情况下又称国有投资。民间投资在我国通常是指由集体、私人进行的投资活动,投资主体是个人,产权属于集体或个人,构成民营经济。外商投资是由国外政府或私人进行的投资,形成外资经济。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外商投资共同构成我国社会的总投资。在我国,政府投资又分为中央政府投资和地方政府投资。这样,目前我国投资主体

是由政府及代理人、个人、外商组成的。政府投资在我国建国后很长时期,一直是投资的主要力量,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我国的国有经济。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政府投资在社会投资中的比重日益减少,民间投资和外商投资日益壮大。 依靠政府投资拉动国民经济增长,在我国经历了建国以后到确立改革开发基本国策近30年的历史。这个做法既促进了我国建立起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在经济建设上取得一定的成绩,又给我国经济和社会带来一系列至今尚难以消除的后患。与政府投资对经济增长推动作用的主导地位的确立相对应,民间投资也经历了由艰难生存、限制发展和逐步削弱甚至消亡的命运。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民营经济逐步得到肯定,民间投资也日益活跃。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了一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民间投资规模不断扩大,与此同时,政府投资在社会总投资中的比例显著降低,而民间投资的比例明显上升,二者对国民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正在发生历史性的变化。 投资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它与消费、政府支出和进出口共同构成一国经济发展的发动机。2002年,我国经济增长率为8%,其中有3.77个百分点为投资所做的贡献。在过去几年里,为了遏止通货紧缩,政府主要运用了利用国债进行投资的财政政策,通过刺激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拉动内

民间投资*态势分析.pdf

统计分析表明,近年来民间投资正在加速启动,在全社会投资中的份额已接近国有经济投资,对全社会投资增长的贡献逐步提高,国民经济中投资的自主增长能力逐步增强。这是经济改革、结构调整和宏观调控政策的积极成果,也为经济发展和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民间投资的成长仍然面临不少制约因素,亟待加以解决。 一、民间投资增速、比重和贡献率变化态势 (一)国内民间投资增幅高于国有经济投资、外商及港澳台投资和全社会投资增幅,其中股份制经济的投资增长最快 1998年我国实行积极财政政策以来,在投资领域以连续发行国债拉动整个投资需求的增长,已经取得明显成效。2001年全社会投资增长13%,高于前两年的增幅。同时,由于国债投资集中体现了政府公共投资的意图,主要受益者是国有经济,人们一直担心民间投资被挤出或增势减弱。事实上,除1998年国有经济的投资增幅显著高于民间投资和全社会投资的增幅以外,1999~2001年,分别看,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和其他经济的投资增幅基本上都快于国有经济的投资增长速度,其中“其他经济”的投资增幅连续两年高达28%以上(见表1)。在各类经济成份中,股份制经济的投资增长最快,1997~2001年,由1387.21亿元增加到5663.49亿元,5年平均增速高达32.5%;同期,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从2893.08亿元增加到2998.69亿元,平均增幅仅为0.7%。 国内民间投资的平均增幅不仅高于国有经济,也高于全社会投资的增幅。1998~2001年,国有经济投资增幅已从17.4%逐年回落为3.8%、3.5%和6.7%,而全部国内民间投资的平均增幅逐年分别高达20.4%、11.8%、22.7%和 20.3%,与国有投资增幅放缓的趋势形成鲜明对照。 (二)国内民间投资比重接近国有投资,股份制投资比重明显上升,外商及港澳台投资比重逐年下降,全社会投资对政府直接投资的依赖程度正在降低 近几年,国内民间投资在全社会投资中的份额呈现不断上升趋势,而国有投资、外商及港澳台投资比重则逐年下降。1997~2001年,国有投资、国内民间投资、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三者比重分别由52.5%、35.9%和11.6%变为 表1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各种经济类型投资增长速度(%) 注:增长速度未扣除价格因素。 资料来源: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和国家统计局提供的2001年数据计算。 47.3%、44.6%和8.1%,目前国内民间投资在全社会投资中的份额已经接近国有经济。 90年代以来,国有经济在全部投资中的比重以较大幅度持续下降,2001年与1994年相比,这一比重降低了9.1个百分点。同期,集体经济投资比重小幅度下降,降低了2个百分点;外商及港澳台投资比重下降3.1个百分点;而个体经济投资尤其是股份制经济投资所占比重明显上升,分别上升了3个和11.4个百分点。国家注入大量国债投资以来,尽管国有经济在全社会投资中所占比重在1998、1999年曾有小幅度回升,但是总的看仍呈下降趋势,1998~2001年,国有经济投资比重由54.1%下降到47.3%。同期,在国内民间投资比重的变化中,集体经济投资所占比重略有下降,由14.8%下降到14.2%;个体经济投资比重由13.2%上升到14.6%;其他经济的比重由18%上升到23.9%,其中股份制经济的投资比重由6.9%迅速上升到15.2%(见表2)。这表明,在国债投资集中投向国有经济领域的同时,国内民间投资也渐趋活跃,尤其是股份制经济的投资活力最为强劲,比重上升幅度最大。 通过对比近几年政府直接投资与全社会投资的态势,也可以看出投资自主增长能力逐步增强的趋势。1999~2001年,国债投资(包括国债资金和全部配套资金完成的投资额)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逐步下降,依次为8.1%、8.8%、 6.5%;预算内投资资金增长率也逐步下降,依次为54.7%、13.9%、13.2%;而全社会投资增长率则逐步上升,依次为5.1%、10.3%、13%。这表明,由于国内民 表2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各种经济类型所占比重(%) 注:《2002年中国统计摘要》将2001年国有经济与其他经济合为一项(这样其增幅和比重分别高达26%和70%以上),尚未来得及分开统计(2002年一季度、上半年的统计也是如此)。不少论者忽略了这一点,直接用来论证目前国有经济投资增幅大,在总投资中的比重过高,而民间投资增长不快。表1和表2已根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2001年数据对国有经济和其他经济做了区分,可以准确反映事情的本来面貌。 资料来源: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和国家统计局提供的2001年数据计算。 间投资成长势头逐步加强,全社会投资增长对政府直接投资的依赖程度正在降低。 (三)国内民间投资对全社会投资增长的贡献率有所提高,接近国有经济投资的贡献率 由于近年来整个非国有经济投资的增长速度逐步加快,在全社会投资中的比重不断上升,它们对全社会投资增长的贡献率也逐步提高。1998年全社会投资增长13.9%,其中国有经济的贡献率高达7.52个百分点,而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和其他经济的贡献率分别仅为2.05、1.83和2.49个百分点。2001年全社会投资增长13%,其中国有经济的贡献率下降为6.17个百分点,集体经济的贡献率下降为1.85个百分点,个体经济和其他经济的贡献率分别上升为1.9和3.12个百分点。在其他经济中,股份制经济对全社会投资增长的贡献率提高得最为明显,由1998年的0.96个百分点上升到2001年的1.98个百分点;同期,外商及港澳台投资对全社会投资增长的贡献率则由1.46个百分点下降为1.05个百分点;而联营经

后危机时期民间投资发展及其引导——以浙江丽水为例

Forum 学术论坛 https://www.360docs.net/doc/9116963041.html, 2012年6月 253 后危机时期民间投资发展及其引导研究 —— 以浙江丽水为例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韩敏 摘 要:本文基于萨缪尔森乘数—加速数模型建立投资对经济增长的理论模型,并结合协整检验、误差修正模型等研究方法对丽水市民间投资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从长期而言,民间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比政府投资显著。因此,在后危机时期,政府应当有效引导民间投资发展和加快政府投资转向。关键词:萨缪尔森乘数—加速数 协整检验 误差修正模型 民间投资中图分类号:F7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00(2012)06(a)-253-02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丽水市民间投资表现活跃,其发展规模呈现逐步扩大趋势,有效推动经济增长。但值得注意的是,投资的构成部分民间投资与政府投资对经济发展的推动力是有差异的,从长短期而言两者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也存在不同的作用和效应。正确引导和发展民间投资,将从根本上决定今后丽水市经济增长的速率与效率。同时,在当前国内外经济结构调整不断深化的背景下,正确认识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效应和作用,及时合理地引导民间投资成长及政府投资转向,将有利于丽水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及经济结构调整优化。 1 丽水市民间投资发展现状分析 1.1 民间投资表现活跃 改革开放以来,丽水民间投资呈现快速发展态势,投资规模不断增大,并逐渐成为全社会投资的主体。据统计,2010年丽水市民间投资为161.66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比重54.2%,高出政府投资4.6%。 1.2 投资发展水平强劲 结合1980~2010年间的投资历史数据进行时间序列分析,可以发现:民间投资、政府投资与地区生产总值基本呈共同上升趋势,表现出较强的正向相关性。此外,从1994年开始,民间投资表现更加活跃,在数额上超过政府投资,并于2004年以前一直保持着超越的地位。2005年之后,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内部政策的引导,民间投资的发展规模上下震荡,但相对政府投资而言总体上均衡,无明显优势。 1.3 投资相对规模显著递增 历史数据显示,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比重呈现逐年增加的态势,从1980年的4.76%上升到2002的最高点63.57%,随后并一直保持着与政府投资相当的水平。反之,政府投资占全社会投资比重则逐年下降,从1980年的95.24%下降到2002年的最低点36.43%。 2 投资对经济增长作用的理论分析 根据凯恩斯主义的经济周期理论,本文将在萨缪尔森乘数—加速数模型的基础上,构建民间投资与政府投资对经济增长的理论模型。同时,根据经济加速原理,投资的变动取决于产出水平的变动情况,而加速系数度量的是净投资引起产出变化的程度,假设 民间投资和政府投资的加速系数分别为 。 2.1 短期效应分析 由于民间投资是由各个微观企业的投资行为共同作用而形成的,很难在短期内因形势变化而改变投资决策,对经济产出的促进作用不明显。而政府投资在短期内变动弹性较大,可根据社会需要通过追加来促进经济发展。因此,民间投资的自发投资()在短期内是固定的;而政府投资函数包括:为保证经济正常发展的不变投 资()和为扩大总需求的临时投资( )两部分内容。并将其引入宏观经济国民收入恒等式( )中,可以得到投资对于经济增长的短期模型: 由于其他变量均假设固定不变,短期内的经济增长程度主要取决于政府投资加速系数。2.2 长期效应分析 从长期来看,作为市场经济运行的主要力量,民间投资可以随时根据市场需求来改变生产供给。而政府投资主要是为社会创造基础性条件,主要投资于公共和基础设施领域,一般表现为固定不变。从长期而言,民间投资包括两部分内容:固定的自发投资() 和可变的追加投资( );而政府投资函数仅包括为保证经济正常发展的不变投资()。 同样将其引入宏观经济国民收入恒等式( )中,可以得到投资对于经济增长的长期模型: 由上式可知,长期的经济增长水平主要取决于民间投资加速系数。 3 实证研究分析 3.1 计量模型设定 本文在投资对经济增长作用的理论基础上,引入协整检验和误差修正模型()来实证分析丽水民间投资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和效应。根据计量经济模型原理,可构建如下向量自回归模型(): 3.2 数据来源和变量说明 本文在实证研究采用地区生产总值、民间投资及政府 投资三个变量1980~2010年的年度数据。 同时,考虑到时间序列由于价格因素容易出现数据不可比性,本文将地区生产总值用以1978年的平减指数进行调整,投资则以1978年为定基的固定资产价格指数进行调整。 作者简介:韩敏(1974-),女,浙江松阳人,丽水职业技术学院讲师, 主要从事金融、会计、个人理财研究。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目录 国发〔2010〕13号 权威解读 编辑本段国发〔2010〕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投资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在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有利于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稳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拉动国内消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规范设置投资准入门槛,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要公开透明,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不得单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二)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对于可以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和其他公共服务领域,应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三)进一步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国有资本要把投资重点放在不断加强和巩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在一般竞争性领域,要为民间资本营造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四)积极推进医疗、教育等社会事业领域改革。将民办社会事业作为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的重要补充,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培育形成政府投入为主、民间投资为辅的公共服务体系。 二、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五)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交通运输建设。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投资建设公路、水运、港口码头、民用机场、通用航空设施等项目。抓紧研究制定铁路体制改革方案,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定义和统计范围的规定的通知

关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定义和统计范围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为切实加强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及其分布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具有集体、私营、个人性质的内资企事业单位以及由其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企业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造或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 二、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的工商登记注册类型和控股情况来确定,包括:(一)工商登记注册的集体、股份合作、私营独资、私营合伙、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个体户、个人合伙等纯民间主体的固定资产投资; (二)工商登记注册的混合经济成分中由集体、私营、个人控股的投资主体单位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 三、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主体划分如下:

注:混合经济投资主体是否属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主体须根据统计报表中填报的控股情况确定。 四、本规定适用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资料的收集、 整理、发布活动。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关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定义和统计范围规定的说明 一、规范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定义和范围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占固定资 产投资的比重越来越大。据统计部门内部标准测算,该比重 已经从改革开放初期的微乎其微发展到超过50%,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已经成为投资的主要力量,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正 逐步加强。 尽管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受媒体和学界关注程度越来越高,但当前社会各界对民间固定资产投资还存在不同的认识。民 间固定资产投资的概念从内涵、外延到投资额的计算方法均 不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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