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融资平台公司融资模式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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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融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私募股权融资、股票融资、私募债、资产证券化、商业票据、BT、BOT、PPP、TOT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企业债券(Enterprise Bond)通常又称为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券。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是股份公司,但也可以是非股份公司的企业发行债券,所以,一般归类时,公司债券和企业发行的债券合在一起,可直接成为公司(企业)债券。企业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通常泛指企业发行的债券,中国一部分发债的企业不是股份公司,一般把这类债券叫企业债。

发债主体需同时具备以下七个条件:

1.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 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发行企业债券前三年连续盈利;

3. 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

4. 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5. 未到期债券的累计总规模不能超过净资产的40%;

6. 发行债券的规模不能超过募集资金项目总投资规模的60%;

7.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

中期票据:中期票据是银行间债券市场一项创新性债务融资工具,

是一种经监管当局一次注册批准后、征注册期限内连续发行的公募形式的债务证券,它的最大特点在于发行人和投资者可以自由协商确定有关发行条款(如利率、期限以及是否同其他资产价格或者指数挂钩等)。企业获准发行中期票据后,可绕开商业银行直接进行融资,其效果与发行公司债类似。又因融资是在银行间市场进行,避开了公司债复杂的审批程序,故能够节省企业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

特点功能:

1、中期票据可用于中长期流动资金、置换银行借款、项目建设等;

2、中期票据的发行期限在1年以上;

3、中期票据最大注册额度为企业净资产40%;

4、中期票据主要是信用发行,接受担保增信;

5、发行体制比较市场化,发行审核方式为注册制,一次注册通过,在两年内可分次发行;

6、发行定价比较市场化,中期票据发行利率的确定当期市场利率水平;

7、企业既可选择发行固定利率中期票据,也可选择发行浮动利率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依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短期融资券是由企业发行的无担保短期本票。在中国,短

期融资券是指企业依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企业筹措短期(1年以内)资金的直接融资方式。

申请人条件:

1.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

3.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

4.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该企业生产经营;

5.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6.近三年发行的融资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7.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偿付管理制度;

8.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行条件:

1.发行人为非金融企业或者金融行业,发行企业均应经过在中国境内工商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能力的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并将评级结果向银行间债券市场公示。

2.发行和交易的对象是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不向社会公众发行和交易。

3.融资券的发行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企业不得自行销售融资券,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

4.对企业发行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融资券余额不超过企

业净资产的40%。

5.融资券采用实名记账方式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结算公司)登记托管,中央结算公司负责提供有关服务。

6.融资券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之间的流通转让。

股票融资(公开市场发售,股权融资):股票融资是指资金不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借助股票这一载体直接从资金盈余部门流向资金短缺部门,资金供给者作为所有者(股东)享有对企业控制权的融资方式。这种控制权是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收取股息,分享红利等。

特点:

(1)长期性。股权融资筹措的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

(2)不可逆性。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勿须还本,投资人欲收回本金,需借助于流通市场。

(3)无负担性。股权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的经营需要而定。

私募股权融资:私募股权融资(Private Equity,以下简称PE)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

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特点:

1. 在资金募集上,主要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 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另外在投资方式上也是以私募形式进行,绝少涉及公开市场的操作,一般无需披露交易细节。

2. 多采取权益型投资方式,绝少涉及债权投资。PE投资机构也因此对被投资企业的决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决权。反映在投资工具上,多采用普通股或者可转让优先股,以及可转债的工具形式。

3. 一般投资于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业,绝少投资已公开发行公司,不会涉及到要约收购义务。

4. 比较偏向于已形成一定规模和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形企业,这一点与VC有明显区别。

5. 投资期限较长,一般可达3至5年或更长,属于中长期投资。

6. 流动性差,没有现成的市场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让方与购买方直接达成交易,通常只能通过兼并收购时的股权转让和IPO时才能退出。

7. 资金来源广泛,如富有的个人、风险基金、杠杆并购基金、战略投资者、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

8. PE投资机构多采取有限合伙制,这种企业组织形式有很好的投资管理效率,并避免了双重征税的问题。

9. 投资退出渠道多样化,有IPO、售出(TRADE SALE) 、兼并

收购(M&A)、标的公司管理层回购等等。

私募债:私募融资是指不采用公开方式,而通过私下与特定的投资人或债务人商谈,以招标等方式筹集资金,形式多样,取决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如向银行贷款,获得风险投资等。私募融资分为私募股权融资和私募债务融资。私募股权融资是指融资人通过协商、招标等非社会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人出售股权进行的融资,包括股票发行以外的各种组建企业时股权筹资和随后的增资扩股。私募债务融资是指融资人通过协商、招标等非社会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人出售债权进行的融资,包括债券发行以外的各种借款。

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2012年5月22日分别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指中小微型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私募债券应由证券公司承销。每期私募债券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期限在一年(含)以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发行人可以采取集合方式发行私募债券。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发行人可为私募债券设置附认股权或可转股条款。

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传统的证券发行是以企业为基础,

而资产证券化则是以特定的资产池为基础发行证券。资产证券化(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是指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转换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自由买卖的证券的行为,使其具有流动性。

交易结构:

市场主体

资产证券化主要市场主体包括:发起人、SPV、信用增级机构、信用评级机构、资产服务商、投资人和其他服务机构等组成。

发起人

发起人也称原始权益人,其职能是选择拟证券化的资产,并进行组合和重组,然后将资产组合转移给SPV以融资。

SPV

是指接受发起人的资产组合,并发行以此为支持的证券的特殊实体。SPV的原始概念来自于防火墙(China Wall)的风险隔离设计,它的设计主要为了达到“破产隔离”的目的。SPV 的业务范围被严格地限定,所以它是一般不会破产的高信用等级实体。SPV在资产证券化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它是整个资产证券化过程的核心,各个参与者都将围绕着它来展开工作。SPV有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Company,SPC)和特殊目的信托(Special Purpose Trust, SPT)两种主要表现形式。

信用增级机构

是指为SPV发行的证券提供信用增级的机构。

信用评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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