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保险重点

健康保险重点
健康保险重点

1.1风险的定义与特性

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损失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的状态。

风险的基本特征:客观性、损失性、不确定性。

风险的构成要素及其关系

1.3健康风险的含义

直接地讲,健康风险就是影响人身健康的风险因素。

具体讲健康风险是指在人的生命过程中,因自然、社会和人自身发展的诸多因素,导致人出现疾病、伤残以及造成健康损失的可能性。

2.1健康的概念

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健康十大标准:

有足够充沛的精力,能从容不迫的应付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压力而不感到过分紧张。

处事乐观,态度积极,乐于承担责任,事无巨细不挑剔。

善于休息,睡眠良好。

应变能力强,能适应外界环境的各种变化。

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健康十大标准:

能够抵抗一般性感冒和传染病。

体重得当,身体匀称,站立时,头、肩、臀位置协调。

眼睛明亮,反应敏锐,眼睑不发炎。

牙齿清洁,无空洞,无痛感,齿龈颜色正常:无出血现象。

头发有光泽,无头屑。

肌肉丰满,皮肤富有弹性。

亚健康产生的原因:工作、生活紧张,环境污染等外界因素,也有酗酒、吸烟、缺乏运动,精神心理承受力差等内在原因。

健康是人类生存之本、幸福之源。没有健康的体魄,就不能做到真正的可持续发展。

4.1 健康保险的定义及种类

“补偿因疾病和意外事故而导致的经济损失的险种”,分为医疗费用保险、住院日额津贴保险和收入损失补偿保险(即失能保险)三种类型。

从补偿的性质上来看,前两类保险主要是补偿被保险人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所需的直接医疗费用支出,而收入损失补偿保险补偿的则是被保险人因健康受损带来的间接经济损失。

“为被保险人的医疗服务需求提供经济补偿的保险,也包括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工作能力丧失所引起的收入损失提供经济补偿的失能保险”,分为医疗费用保险、补充医疗保险、长期看护医疗保险、伤残失能保险和管理式医疗五类。

“约定对意外伤害和疾病给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并对由此产生的对当事人的损害予以补偿,收取保险费的保险。”根据该定义,常规意义上的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都被包含其中了,去除意外伤害保险部分的险种,健康保险共可分为门诊保险、住院保险、疾病医疗保险、护理保障保险和收入补偿保险五类。

健康保险,是指保险公司通过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方式对因健康原因导致的损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本书认为,健康保险是以人的身体健康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的伤害,发生费用支出或收入损失而获得补偿的一种人身保险。

4.2 健康保险的特征

1.保险标的具有特殊性

2.承保的内容广泛,具有综合保险的特征;

3.健康保险的风险具有易变动和难预测的特征;

4.承保标准严格;

5. 保险期限一般较短;

6. 健康保险一般不适用代位求偿权原则。

4.3 健康保险的原则

1.保健康原则:重视健康教育与管理;

2.自愿性原则;

3.费用分担原则;

1.1国外商业健康保险的起源

现代意义上的商业健康保险起源于19世纪的英国,迄今已有约160年的历史。欧洲是商业健康保险的发源地。

健康保险最初是从意外伤害保险开始的。早期的铁路运输有极大的风险,于是1848年英国铁路运输部门成立“伦敦铁路旅客保险公司”,开始办理旅行伤害保险。

早期的健康保险形式主要是疾病保险,且以个人险和附加险为主。

国外第一份健康团体保单是美国的Montgomery Ward and Company在1910年签订的,旨在为其雇员提供由于疾病和意外伤害不能工作时的每周报酬。

1886年,瑞士一家保险公司对重大疾病进行承保,此举为后来南非首创的现代重大疾病保险奠定了基础。

20世纪30年代以后,美国及其他经济发达国家的健康保险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1.2美国的商业健康保险

经营状况:

在美国,健康保险组织多达1800多个,在1500多家人寿保险公司中约有800家经营健康保险业务,占业务总量的95%左右。另有约150家财产险公司经营健康保险。

2000年以来,美国商业健康保险覆盖人群已达到80% ,2006年美国人均健康保险保费支出约7500美元。

美国的健康保险主要包括两种形式:

一是非营利性健康保险公司,主要有蓝盾(Blue Shied )、蓝十字(Blue Cross)、凯撒(Kaiser)等政府背景企业。二是营利性商业保险公司,主要有安泰(Aetna )、沃波特(WellPoint)、华安诺(Humana )等全球五百强和国际知名企业。

商业健康保险的角色定位:

定位于有购买力人群的保险方案设计和服务提供、承接联邦及州政府在健康保障领域的资金管理项目,为大中型团体及其他保险公司提供自保方案、账单管理、数据管理等第三方管理服务,通过市场机制和手段解决政府职能以外的健康保险需求,重点在保险销售

功能。

业务内容:

总体上,美国商业健康保险的业务内容可分为:综合性健康保障方案及补充性健康保障方案。

综合性健康保障方案针对医疗领域的业务需求进行设计。包括:津贴型保险业务、管理式医疗业务、消费者导向型业务。其中,津贴型保险业务在市场中的地位逐步被管理式医疗取代;在以服务网络为特征的管理式医疗业务中健康维护组织(HMO)、优先提供者组织(PPO)成为现阶段美国健康保险的主营业务。

业务内容:

补充性健康保障方案包括:重大疾病保险业务、特定疾病保险业务、意外身故及伤残保险业务、失能收人损失保险业务、长期护理保险业务。

从该类业务的开展情况看,美国大部分寿险公司均涉及该类业务,由于美国保险监管既不限制寿险公司经营健康险业务,也不限制健康险公司开展寿险业务,因此,疾病、失能、长期护理等业务成为寿险与健康险公司共同竟争的领域。

1.3德国的商业健康保险

经营状况:

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实施社会医疗保险的国家,据2003年数据显示:德国社会医疗保险覆盖90%以上的公民,而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人数约为9%。

同期数据表明,通过商业健康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占全国医疗费用支出的比例达到12%,并且私人健康保险覆盖人群和费用占比仍表现出明显的增长势头。

德国的健康保险形式:

属于自愿保险,主要包括:综合医疗费用保险业务、收入保证保险业务、长期护理保险业务、预防保健费用保险等。

商业健康保险的角色定位:

德国商业健康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补充,定位于有购买力的人群,在医疗费用补偿的基础上,为其提供灵活的诊疗安排、就医指导,兼顾保险销售和服务提供功能。

业务内容:

德国商业健康保险根据与社会医疗保险间的相互关系,分为替代性质的健康保险和补充性质的健康保险。

1.替代性质健康保险。所谓替代性质的健康保险是指其保险责任与社会医疗保险相似,在一定收人以上的公民根据自身状况可自由选择参加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

2.补充性质健康保险。所谓补充性质健康保险是指其保险责任与社会医疗保险以及替代性质健康保险责任相衔接,公民可在具备基本保险责任基础上选择其他相关责任。

从经营结果看,替代类型业务是目前德国商业健康保险的主营业务,约占健康险总参保人群的65%左右。

1.4英国的商业健康保险

经营状况:

英国于1948年向全体国民实施国家卫生服务制度(NHS)。由于公立医院效率低下等问题,促使了私立医疗机构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目前,商业健康保险覆盖总人群的10%左右。

英国的健康保险形式:

主要包括:收入保障保险、医疗费用保险、重大病病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业务等。商业健康保险的角色定位:

英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定位于有购买力人群,主要从事医疗保健的服务提供而非保险销售。由于目标客户为高收人及对医疗服务质量有较高要求的人群,重点在服务提供功能。

业务内容:

1.保险业务。包括针对门诊、住院医疗费用按比例及定额补偿形式开展的医疗保险业务,针对癌症、新生儿疾病等特定疾病开展的疾病保险业务,以及针对护理、健康评估、牙科、眼科等医疗服务项目开展的保险业务

2.非保险业务。重点围绕预防、减轻及治疗各种疾病及亚健康状况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包括服务热线、健康评估、病案管理、门诊及住院治疗、康复理疗等。

2.1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历史沿革

198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后,上海分公司经办了“上海市合作社职工健康保险”并于1983年1月实施---我国第一个健康保险业务。

1990年代后,经营商业健康保险的保险公司数目逐渐增加,市场竞争格局初步形成。

2003年1月1日起生效的新的《保险法》规定“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2005年4月8日,国内第一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分有限公司正式开业。

2.2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现状

1.业务增长迅速2.整体规模偏小3.发展潜力巨大

2.3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存在的问题

1.产品适用性不强

当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产品主要集中在重大疾病定额给付保险、住院费用补偿和住院津贴等几类产品上。而对于大多数人来讲,患大病和住院的情况相对较少,更多的是门诊小病医疗费用的发生。

2.系统的结构不合理

3.专业化经营程度低

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挤出效应”

5.社会投资形势的进一步严峻

6.政府税收等相关政策

2.4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对策

1.积极改变系统的结构

2.加强专业化经营

3.加强适用性产品的开发4.积极寻求政策支持

1、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现状。

1 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分类

2.1医疗费用保险的概念

医疗费用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的支出由保险人承担支付责任的保险,简称医疗保险。

医疗费用保险中给予支付的费用一般包括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护理费、手术费及住院床位费等。

2.2医疗费用保险险种

1.住院医疗费用保险

2.门诊医疗费用保险

3.高额医疗费用保险

4.重大疾病保险

2.2.1住院医疗费用保险

住院医疗费用保险,是指对于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需要住院治疗时支出的医疗费给予保障的一种医疗保险。

多为主险;个人/团体险;一般采用比例分担法;一般设置免赔天数和最长给付天数。

2.2.2门诊医疗费用保险

门诊医疗费用保险是为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接受门诊治疗时支出的医疗费给予保障的一种医疗保险。

多为附加险;目前我国只有团体险;

承保条件严格:团体人数、年龄、保额等的限制;多采用比例分担法。

2.2.3高额医疗费用保险

高额医疗费用保险是在基本医疗费用保险的基础上,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障范围更广、保额更高的一种医疗保险。

多为社会医疗保险的补充性险种;个人/团体险;

只对超过一定数量以上的医疗费用提供补偿;保费低廉。

2.2.4重大疾病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是指当被保险人患有保单中指定的某些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慢性肾功能衰竭、糖尿病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保险人以定额给付方式进行保障的一种医疗保险。

个人/团体险;主险/附加险;保障病种呈现增多的趋势。

定额给付:明细费用定额、每日费用定额、总费用定额。

3.1失能收入保险的概念

失能收入保险是指,当被保险人因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以至失去收入或收入减少时,由保险人在一定期限内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又称残疾收入补偿保险。

保障的是收入损失; 个人/团体保险; 定额给付

3.2残疾和全残的界定

残疾指由于伤病等原因在人体遗留下来的固定症状。残疾使人体的形态和功能不同程度地发生了改变,因此会影响到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能力。全残定义有多种:

1.绝对全残:即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或疾病而不能从事任何职业。

2.原职业全残:是指被保险人丧失从事其原先工作的能力。依据此定义,只要被保险人因残疾不能从事其原职业,就可以领取约定的残疾收入保险金,而不论其是否从事其他有收入的职业。

3.通用的全残:全残分两个阶段:在致残初期,如果被保险人不能完成其惯常职业的基本工作,则可认定为全残,领取全残收入保险金。

致残以后的约定时期内(通常为2到5年)若被保险人仍不能从事任何与其所受教育、训练或经验相当的职业时,还可认定为全残,领取相应保险金。

4.收入损失全残:20世纪70年代末,美国和加拿大产生了一种特殊的失能收入保险即收入保障保险。它将全残定义为:如果被保险人因残疾而遭受到收入损失,那么他就可以认定为全残。

也就是说,被保险人在因全残而丧失工作能力、或者即使尚能工作但因伤残致使收入减少时,均可从保险人处获得保险金的赔付。

5.推定全残:在实践中,推定全残有两种不同的情况:

一是指在短期内还无法确定被保险人是否会残疾,为此,保险人在保险条款中规定了定残期限,如180天,即被保险人如果在定残期限届满时仍无明显好转,将自动被推定为全残;

二是指被保险人发生了保单所规定的伤残情况时,将被自动视为全残。

6.列举式的全残

有的保险公司在失能收入保险单中列举了被保险人可被认定为“全残”的情况,并规定全残的鉴定应在治疗结束后由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作出。但如果被保险人在治疗180日后仍未结束,则按照180日的身体状况进行鉴定。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多采用第6种定义,即列举式全残。

3.3失能收入保险的给付金额确定

1.对于个人失能收入保险,通常采取定额给付法。定额通常要低于原工资收入。

2.对于团体失能收入保险,通常采取比例给付法。比例一般为被保险人工资的60%-80%。

全残被保险人可完全获得这一比例额;

部分残疾被保险人可获得:

部分残疾给付金=完全残疾给付金×(残疾前收入-残疾后收入)/残疾前收入

4.1长期护理保险的概念

长期护理保险是指为那些因年老、疾病或伤残需要长期照顾的被保险人提供护理服务费用补偿的保险。

4.2美国长期护理保险

始于20世纪70年代。人口老龄化严重,约有60%的老人需要不同程度的长期护理服务,在此背景下产生的长期护理保险,能承保被保险人在任何场所(急诊部分除外)接受任何个人护理而发生的护理费用。

一般包括3种护理类型:专业家庭护理、日常家庭护理和中级家庭护理。就服务性质而言,可以是全天候(即24小时)的专业护理,也可以是非全日的中级护理与日常护理,甚至包括家庭健康护理。

4.3德国法定护理保险

德国自1995年起,实行护理保险跟随社会医疗保险的原则,护理保险为需要护理服

务的参保人提供家庭护理,目的是为那些失去自理能力及需要经常性帮助的人支付护理费用,其主要管理机构是在法定医疗保险公司附设的护理保险公司。

护理保险制度分为在宅护理和住院护理两个层次。近年来,其护理已经不仅仅局限于日常生活的护理,还扩大到医疗护理和精神护理,增加了心理咨询和治疗等内容,以满足老年人的心理需要。

4.4日本的长期护理保险

2000年4月,日本实施护理保险。护理经理首先评估患者的身体状况,并把每个申请保险金者定为六个护理水平等级中的一种。最低的护理等级是“需要支援级”。接着由一个专家委员会对每个个案进行复核,最后确定该被保险人是否有资格获取保险金。结合医生的诊断结果确定具体赔付金额。被保险人根据个人的意愿,可在家或社区选择合适的医疗或康复护理服务。

4.5我国的长期护理保险

在我国,长期护理保险还处于萌芽和起步阶段,继2005年国泰人寿在上海推出“康宁长期护理健康保险”之后,2006年6月15日,国内第一家专业的健康保险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推出“全无忧长期护理个人健康保险”,这是国内首个全国性的具有全面保障功能的长期护理保险。它的推出,标志着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在我国迈出了实质性的—步。

1.商业健康保险的分类

2. 各种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概念和特点

1.1核保的概念:核保也称风险选择或风险评估,是保险人对申请保险保障的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风险程度进行选择或评估,并确定是否承保以及承保条件的过程。

美国学者认为“核保”包含两项基本元素:“选择”和“分类”。

1.2健康保险核保的意义

核保是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

1.公平性:维持差别费率的公平性。

2.预防性:防止逆选择和道德风险

3.安全性:维护保险经营的安全性

2.1销售人员的核保(第一次风险选择)

业务员的选择在整个危险选择中,占最重要的地位。尤其是免体验,业务员扮演尤为重要的角色。

稳定经营、提高效率、拓展市场

第一次核保有以下四个步骤:面晤→观察→询问→报告

在进行第一次核保时,业务员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要亲自见被保人,了解投保动机及被投保人的职业与经济能力、生活习惯与环境因素等,以排除道德风险。(2)了解被投保人的健康状况。

(3)解说保险条款,法律事项(4)完成业务员报告书(5)检视整个投保书

2.2体检医师的核保(第二次风险选择)

业务人员要积极配合公司体检人员,引导客户完成体检工作。在体检中一般应注意:

(1)验明身份,避免由人代替。(2)体检报告中,应有被保人与医师的亲笔签名。

(3)仔细询问并记录被保人的家族病史和既往症。(4)体检结果不可由被保人或业务员代交。

2.3生存调查(第三次风险选择)

生存调查由保险公司调查人员进行。生存调查的方式可分为直接调查与间接调查。时间上分为合同成立前和合同成立后的调查。

直接调查对投保人、被保险人进行。间接调查是对周围的人群进行。

生存调查的内容:

(1)投保情况:被保险人是否同意、签名、了解条款,住址,动机,保额是否异常。

(2)健康状况:身高、体重、视觉、听觉有无异常,肢体运动的协调性,有无现症及既往症,因健康出现的保险纠纷。(3)财务状况。(4)职业与环境。(5)习惯与嗜好:烟、酒、毒品、危险运动

生存调查的注意事项:

(1)确定调查的重点;(2)语言、态度等举止;

(3)合理地点的选择:家中或工作场所;(4)时间长短的控制;

(5)核对调查对象的身份证件;(6)结果保密。

2.4核保人员的核保(第四次风险选择)

由公司的核保人员根据前面的各种报告书,判断是否可以承保及以何种条件承保。

核保人进行判断的资料来源于以下途径:

(1)投保书:里面包含投保人、被投保人的基本资料,被投保人的健康财务告知,业务员报告等。(2)体检报告书:被保人告知及健康声明,医师健康检查的结果,及体检医师的评估建议。(3)病历。(4)特别问卷。

核保结论:

标准体:代表了平均患病风险和死亡风险,正常投保;

次标准体:患病风险和死亡风险高于平均值,有条件的投保;

拒保体:患病风险和死亡风险过大,不能投保。

延期承保体:现有危险程度不稳定等观察一段时间再做决定。

3.1非健康风险因素的评估

(1)保险利益;(2)投保目的:家庭生活保障、疾病医疗费用保障、债务偿还保障;

(3)职业:职业健康危险,职业生活习惯;(4)投保经历;

(5)业余爱好和运动;(6)生活习惯;(7)环境;

3.2财务风险因素的评估

被保险人的合理保额应由其经济价值确定,即由其本人的收入能力决定,保额一般由本人年均收入的一定倍数来确定,年交保费一般应控制在本人年收入的30%以内。

如果保额过大,年缴保费过高时,应详细进行财务风险评估。首先评估年均收入能力,其次再考虑其资产状况。

3.3健康风险因素的评估

(1)年龄:在我国1周岁以下儿童以及45周岁以上成人发病率及死亡率较高,56周岁以上成人组发病率及死亡率陡增。

(2)性别(3)体格:体格与发病率及死亡率之间有一定关系。目前常用于评价体格的指标是体质指数(body mass index, BMI),即评估体重与身高比例的参考指数。

3.3健康风险因素的评估

BMI等于体重(公斤)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3.3健康风险因素的评估

BMI指数一般适用于18-65周岁的人, 不适用于:(5) 身体虚弱或久坐不动的老人。

(1)未满18岁;(2)运动员;(3) 正在做重量训练;(4) 怀孕或哺乳中;

3.3健康风险因素的评估

(4)血压(5)脉搏(6)既往病史(7)现病史(8)家族史

3.4数理查定

对上述各种风险因素进行评估后,需对承保的风险进行量化处理以便确定承保条件。

数理查定就是通过对各种不同的影响发病率以及死亡率的要素加以评估,综合给出被保险人的评点数,再将此评点数转换成相对应的加费数额,从而确定承保条件的一种量化处理风险的方法。

在健康保险实务中,核保人员根据核保资料提供的信息,凡对发病率以及死亡率的影响是有利因素则减点,不利因素则加点,最后可得出综合评点数,然后根据保险公司的核保手册,确定合理费率。

1.核保的定义

2. 核保的程序

1.1理赔的概念

理赔是指保险人在承保的保险事故发生后,接受被保方提出的索赔申请,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对保险事故造成的原因及损失情况进行确认并向被保方进行赔偿处理及支付保险金的过程。

1.2健康保险理赔的意义

1.兑现承诺

2.规范经营

3.提升保险公司形象

1.3健康保险理赔的原则

1.重合同、守信用

2.实事求是

3.公平

4.主动、迅速、准确、合理

1.4健康保险理赔的任务

1.确定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真正原因;

2.确定保险标的损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

3.确定保险标的损失程度和损失金额;

4.确定被保险人应得的赔偿金额。

2.1接案

接案受理人员在接到报案后,应及时填写《报案登记表》,并要求报案人员提供出险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险种名称、保险合同号、出险时间、地点、简要经过和结果、就诊医院、病案号,以及报案人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重要信息。

结果处理:受理报案,不受理报案,补充信息后再处理。

2.2立案

(1)立案审核

接案人员按照条款及相关理赔规定,审核《理赔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对立案审核结果做如下处理:

a.符合立案条件的,出具《资料交接凭证》,经签名盖章后,留存公司联,客户联交申请人存执,进行立案登记。

b.证明材料不齐的,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并通知其补齐证明材料。待证明材料齐全后,重新审核、立案。

(2)立案登记

对申请人提出理赔申请的保险合同逐单立案登记,设定赔案编号。

2.3初审

初审的主要内容

1.审核出险时保险合同是否有效。2.审核出险事故是否为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3.审核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完整、有效。

4.审核出险人是否需要进行伤残观察。5.审核出险事故是否需要理赔调查。

2.4调查

1.调查人员根据《理赔调查通知书》提示的调查重点,采取适当的形式与方法,对该案件查勘取证。 4 .撰写调查报告。

2.需其他单位代理查勘的理赔案件,调查人员应缮制《理赔调查委托函》,委托相关单位代为查勘取证。

3.在对案件有关当事人以及知情人的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应及时撰写调查笔录,记录调查人姓名、调查时间、调查地点、被调查人姓名、职业、年龄以及调查内容,并尽量提请被调查人亲笔签名认可。

2.5理算

健康保险理赔人员在核定保险责任的基础上,应当根据保单规定的保障项目、给付额度和赔偿比例准确计算保险金的给付数额。

2.6复核与审批

复核是较高级别的理赔人员对下级理赔人员经办的案件再次进行审核,是理赔的必需程序。复核的内容主要是:

1.出险人的确认。2.保险期间的确认。

3.出险事故原因及性质的确认。4.保险责任的确认。

5.证明材料完整性与有效性的确认。6.理赔计算准确性与完整性的确认。

报送上级公司审批的理赔案件,待收到上级公司的批复意见后,复核人员依批复意见,分作下述处理:

1.上级公司批示需重新理算的案件,应退回理算人员重新理算。

2.上级公司批示需进一步调查的案件,应通知调查人员继续调查。

3.上级公司批示同意且无需上报的案件,复核人员在业务操作系统中进行案件提交,记录被提交人员姓名、工号、机构、岗位等相关信息。

2.7结案归档

当案件处理准确无误并经相关权限的理赔人员签署意见后,即应做出给付或拒赔的决定。

注意:领款人的确认和领款方式,给付保险金后合同终止的应注明“合同终止”

结案人员将已结案的理赔案件按报案编号编入一个档案,归档号为以结案时间为顺序的流水号。

3.1健康保险理赔业务管理

1.建立一套标准化、规范化的制度

2.推行人性化的服务手段

3.实行重大特殊案件讨论制度

4.明确各级理赔权限

5.建立独立理赔人制度

6.建立多渠道的纠纷处理机制

3.2健康保险理赔人员的管理

1.实行资格准入制度

2.加强理赔人员的培训

3.建立理赔人员合理的晋升机制及合理的分配机制

3.2健康保险理赔中对医疗行为的管理

1.对医疗服务过程的控制

2.健康教育与健康管理

3.实施医保一体化的战略

3.3健康保险理赔常见纠纷及处理案例

1.未如实告知既往病史

一年前医生发现小杨有高血压,曾请他进一步检查,但小杨不以为意,也没有再检查。

不久后,小杨购买了一份医疗保险,并没有向代理人表明过去的就诊记录。后来,小杨因为高血压昏倒而住院,医疗费用7800元,索赔遭保险公司拒赔。

2.患先天性疾病

小强读初中的时候,父母为其投保了一份寿险附加住院医疗险。不久小强在跑步时突然晕倒,到医院详细检查后发现自己得的是先天性心脏病,经住院治疗,住院医疗费15300元,索赔时保险公司以“没有如实告知”为由拒绝理赔,甚至不退还所缴保费。

3.到非正规医疗机构就医

小刘旅游时爬山,不慎摔倒,造成手腕骨折,他没有去医院就诊,而是找了一家私营按摩店,进行推拿按摩后,施以消炎治疗,绷带包扎等共发生费用6800余元,到保险公司索赔时,以“民间非正规医疗场所因不具有合格的医疗执照,因此无法取得法定医疗收据”为由,不予理赔。

4.没有真正动刀,索赔手术医疗费用

张女士1年前投保了住院医疗保险,前两周在用餐后,感觉腹部闷痛不适,她立即到医院检查,发现是胆结石作祟,医生建议将结石取出。由于目前医疗技术的进步,胆结石的取出,也可用超音波碎石器,不需要真的开刀手术,发生医疗费用3800(其中超音波碎石1500)元,索赔时超音波碎石手术费1500元拒赔。

5.同时有两份保险只能领到一份保险金

周某念大学时,母亲给她买了份A公司的寿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其中医疗险每次最高限额2000元,根据实际损失赔付。前两年,B公司的代理人建议,周某选择了另一份住院医疗保险,保障额度为5000元,同样根据实际损失赔付。最近,周某生病住院,一共花费1800元,在A公司处得到了顺利理赔,但B公司却以“重复保险”为由,拒绝理赔。周某不明白为什么买了两份住院医疗保险,却只能得到一份赔付呢?

3.3健康保险理赔常见纠纷及处理案例

6.职业变更

张某读大学期间投保某公司住院医疗保险,毕业后从事电工工作,在保险期限内,进行一次高压开关柜及高压电缆检查时,电缆突然通电,张某被高压电击伤昏迷,在医院住院505天,历经17次手术,医疗费高达29万。索赔时,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建议正常理赔,但上级机构要求进一步核实被保险人的职业情况。

3.3健康保险理赔常见纠纷及处理案例

7.挂床住院

徐某因不慎跌倒而住院长达3个月,手脚肌肉技能因此萎缩,需要一段时间恢复,医生建议她回家修养。但徐某的儿子不放心老人白天单独在家,向医生要求白天住院并作疗养,晚上再把徐某接回家,期间住院费用2863元,其他费用7300元。事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保险公司拒赔。

8.延迟报案

张某于2003年5月13日投保某公司少儿住院费用保险。于2003年10月14日因“急性心肌炎”住院治疗21天好转出院,医疗费用18632元。出院后张某没有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2004年11月10以同样原因在同一家医院住院治疗18天,费用16237元,好转出院后对上述两次住院费用提出索赔请求。

另外,保单显示为续保有效状态,并且续期保费已收取。

关于医疗保障的提案.doc

关于医疗保障的提案 以下是我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医疗保障的提案,欢迎阅读参考。 关于医疗保障的提案1 医疗保障制度作为政府公共管理的最基本制度,作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中敏感而重要的世界性难题,成为各国不断探索、努力改善的核心领域。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曾建立起世界上最成功的低水平、低成本医保制度体系,用GDP3%的投入,实现了社会所有成员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成为发展中国家典范;在市场经济时代,我国医保制度又走在各项社保制度前列,率先探索制度选择和运行模式,推进国家基本制度建设不断调整、完善。"xx"至20xx年是我国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关键时期,是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阶段,不断完善基本医保制度,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保障改革之路非常重要和必要。 当前,我国医疗保障制度问题亦非常深刻。从医疗保障体制上看,缺乏整体设计,制度框架及运行机制存在固有缺陷,改革难度巨大。表现为:管理体制分割,医疗保障职能分部门管理;制度运行封闭,建立在以户籍为基础的城乡二元封闭制度上;公共履职欠缺,卫生总费用占GDP不到5%,远低于世界9.3%的平均水平。从医疗保障机制上看,核心缺陷是需求与供给极度不平

衡,医疗费用持续攀升、低收入人群医疗可及性差、医疗服务不均等。表现为:医疗保障未全覆盖与重复参保现象并存;医疗保障筹资能力不足与筹资补贴差距较大并存;保障水平低与基金结余规模庞大并存;统筹层次低与区域间转移接续难并存;供方支 付激励强劲与需方支付监管薄弱并存;医保投入"追高"与医疗服务"追尖"并存。 基于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人人享有健康"目标,提出如下医疗改革建议: 1.从机构设置上进行大部制改革。成立国家社会与家庭发展部门,将国民享有的各项社会福利保障相对集中,统筹管理。进行医疗保障管理体制改革,实现管办分离,形成购买服务与提供服务相互制约、政府监管与市场竞争相互协调的格局。 2.从理念思路上推行公益性改革。医疗保障制度发展的重大变革及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核心是确立普遍性和公平性的价 值取向。为此,明确公共卫生服务属"公共物品",其投入完全政府主导;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属"准公共物品",其投入由政府主导、社会和个人与政府按比例分担,强化政府责任同时发挥市场作用;特需医疗卫生服务属"私人物品",其投入由政府政策引导,个人和商业保险支付为主。 3.从医疗保障制度上构建"社会积累制"。我国医疗保障制度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现收现付制",处于劳动力最为丰沛、老年人口规模相对不大的深度人口红利期,建议抓住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实习总结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实习总结 金融保险系寿险教研室刘桂梅 一、实习基本情况 我于2009年8月8日至28日在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工进行了为期20天的实习。在这20天的时间里我学到、体会到了很多很多,对提高我今后的实践教学能力大有裨益。 2004年10月30日,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第一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即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4月8日,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保健康)作为中国第一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正式开业。中国人保健康是在温家宝总理的亲切关怀下,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联合欧洲最大的商业健康保险公司DKV等著名企业发起设立的现代股份制保险公司。公司由5家股东投资设立,注册资本金10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占51%的股份,德国健康保险公司(DKV)占19%的股份,中国华闻投资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持有余下的股份。温家宝总理作了“坚持高标准、高起点,精心组建,规范运作,结合实际学习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务必办好”的亲笔批示,中国保监会吴定富主席也作了“一定要在为中国最广大的民众提供健康保障和健康管理服务,促进全民健康,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当好带头人,为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闯出一条新路”的专门指示。公司充分依托中国人保(PICC)的品牌和资源优势,借鉴国际先进技术,整合外部社会资源,致力于成为中国专业健康保险市场的引领者,把人保健康建设成为理念先进、制度科学、技术领先、影响广泛的大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 肩负着国务院和中国保监会领导的重托,中国人保健康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自开业以来,中国人保健康牢记公司使命、勇担社会责任,始终坚持专业化经营方向,引入国外健康保险经营的先进理念和管理经验,开发专业化的产品、推出专业化的服务,不断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始终坚持健康保障+健康管理的经营理念,配合国家社会医疗保险体制改革,积极拓宽健康保险业务经营领域,建立商业健康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合作的新模式,不断提升健康管理能力;始终坚持广泛服务社会民众,致力于促进全民健康,提高保险覆盖面,着力完善民生保障,不断提升服务和谐社会的能力。2008年,人保健康实现保费收入137.78亿元,占健康保险市场份额接近24%。截至2008年底,公司总资产超过170亿元,实现投资收益率6.31%。2009年7月17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人保健康”)半年工作会议报告,上半年,人保健康共实现保费收入27.1亿元,在专业健康

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共谋发展.doc

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共谋发展- 健康保险的运营模式是什么?如何与基本医疗保险相结合?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应该如何良性竞争与合作?近日,由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人保健康)发起,包括其他三家已成立的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在北京召开了中国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第一届联席会议。 据了解,自2005年4月8日中国第一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人保健康开业以来,我国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保险行业内一支极具发展潜力的生力军。此次联席会上,4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与中国保监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有关领导就加强我国专业健康保险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与医疗卫生等相关行业的协调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环境、专业化运作模式等一系列问题开展了充分的沟通与研讨。最终在五个方面达成共识: 一、建立中国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平台对于我国健康保险的发展壮大具有重要意义。专业市场主体作为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的先行者,必须加强相互之间交流,共同打造适合我国国情的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模式,建设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二、我国当前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将对商业健康保险市场产生巨大的影响,从目前情况看,商业健康保险能够在社保补充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市无保障人群、社会高端人群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必将成为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应充分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运作经验,加强国外同业交流,联合行业力量,与医疗卫生等相关行业开展合作,协调发展,有效控制健康保险的经营风险; 四、在产品精算、客户服务、销售渠道、运营管理等方面,商业健康保险公司要从广大民众的需求出发,注重市场细分,加大自主创新力度,注重自身能力提升,不断满足社会大众不同层次的健康保障和健康管理需求; 五、在行业自律、标准建设方面,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要担负起加强诚信建设、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责任,整合优势资源,共同建立行业标准体系,规范市场竞争行为。 对于此次的联席会议,人保健康总裁刘健认为,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市场潜力巨大,同时也具有经营环境不成熟、运营成本高、管理技术复杂、风险控制难度大等问题,作为我国第一批专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摘要:近年来,由于环境污染、人们工作压力大等原因而引起重大疾病屡屡发生。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经济造成了沉重的打击,人们对健康方面越来越重视。作为国民医疗体系中重要补充作用的商业健康保险的需求越来越多,它能够充分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减轻政府的经济压力,同时在维护社会经济的稳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能够促进社会的协调发展。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严重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原因不仅有自身的问题,还存在着外部的影响因素。对此,我国根据自身情况并借鉴外国经验出台了相应的一些促进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 展的对策。 商业健康保险不仅与人们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而且已经成为人们一生当中需求最大的保险险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潜力非常巨大,前景非常广阔,理应成为保险市场中的一个亮点。但是由于我国现有“低水平、广覆盖”的医疗保障体系,导致人们发展一直存在巨大的阻力。因此,就商业健康保险存在必要性和可能性进行系统分析。然后描述商业健康保险在我国的发展现状,阐述商业健康保险存在的自身问题。而后对这些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最后借鉴德国和美国的成功发展的案例对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对策。让商业健康保险的作用得到完整的发挥,从而保证社会和谐与稳定。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现状;问题;对策 引言: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是用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来保障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导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赔偿的保险,包含医疗保险、疾病保险、收入保护保险和持久看管保险。疾病保险指以疾病的产生为给付前提的保险;医疗保险指以商定治疗的发生为给付条件的保险;收入保护保险指以因无意伤害、疾病致使收入间断或削减为给付保险金前提的保险;持

健康保险

健康保险理赔知识点 1.健康保险理赔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 概念:健康保险理赔,是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或保险期限届满时,受益人要求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这一过程要经过一定的程序,这个过程被称为健康保险理赔。健康保险理赔由索赔过程与保险金给付过程两部分组成。 特点: 一)除外责任 (二)免责期 (三)责任期 (四)既往症 (五)免赔额 (五)比例共付 (六)保险金给付的协调 2.健康保险理赔的宗旨是什么?有哪些基本原则? 一、理赔处理的一般原则 1.客观原则 2.公正原则 3.时效原则 4.精准原则 二、保险利益原则 三、最大诚信原则 四、补偿原则 五、近因原则 一)重约守信原则 (二)效率原则 1、主动 2、迅速 3、准确 (三)从实原则 (四)公平原则 (五)回避原则 3.健康保险理赔处理过程中主要有哪几个主要步骤? 一、报案与登记 二、立案审核 三、初审 四、调查 五、审理 六、理算

七、复核 八、结案处理、归档 九、简易流程和批次处理 十、几种常见健康保险保单理赔注意事项 (一)个人保单的理赔 (二)团体保单的理赔 (三)重大疾病理赔 (四)银行销售保单的理赔 4.健康保险理赔初审的要点有哪些? :①出险人是否是保单上的被保险人;②审查出险时保险合同是否有效;③保险事故是否发生在保险有效期间内,是否在保险法规定时效内提出的保险申请;④审核出险事故是否为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⑤审核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完整、有效;⑥审核出险事故是否需要理赔调查;⑦审核出险人是否需要进行伤残观察。 5.在健康保险理赔初审中,那些案件需进一步调查? ①医疗费用或津贴给付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如1万元以上)的案件; ②需核实事实内容和健康告知的案件; ③首次投保一年内因慢性疾病第一次申请理赔; ④理赔申请资料可疑、可能影响理赔决定的案件; ⑤存在保险欺诈、保险犯罪或其他保险责任免除可能的案件。 6.在健康保险理赔理算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个人保单的理赔 1、既往症 2、不合理医疗 3 、证明材料和单证 (二)团体保单的理赔 (三)重大疾病理赔 (四)银行销售保单的理赔 7.对于具有申请保险金权利的申请人,保险人应向申请人索取哪些办案单证?每次理赔调查后,调查人员应及时撰写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报告的内容包括:立案编号、出险人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调查时间、地点、调查所得证明材料、调查报告完成时间以及调查人员签字。 8.什么是健康保险理赔管理的目的?管理内容包括哪些? 一、健康保险理赔管理的目的 (一)保证健康保险理赔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为经营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健康保险理赔管理的内容 (一)健康理赔的组织管理 (二)理赔业务管理 (三)健康保险理赔信息管理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责任报告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保健康或公司)秉承中国人保“人民保险,服务人民”的光荣传统,本着“心系人民,健康中国”的社会责任,践行“健康保障+健康管理”的经营理念,积极参与国家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始终致力于为广大民众提供健康保险和健康管理服务,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将公司的发展与经济发展、社会建设、民生进步等紧密联系起来,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和谐统一。2011年,中国人保健康实现规模保费103.14亿元,同比增长10.9%,健康保险市场份额保持行业第三位,标准保费和规模保费分别位居全国人身险公司第九位和第十一位。 一、科学发展、稳健经营,认真履行经营管理责任 2011年,中国人保健康认真贯彻中国保监会的总体要求,深入落实中国人保集团新的发展战略和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应对错综复杂的发展形势和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全力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实现了业务拓展平稳有序、经营成本控制良好的经营目标。 (一)加强市场研判和业务企划,实现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人保健康密切关注保险市场发展动态,及时、主动调整业务发展策略,积极开展业务推动,充分调动分支机构和销售队伍的积极性,推动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大力发展政府委托业务,持续推进政府委托业务二次开发,积极推进适应人保健康特点的个险业务发展模式,有效应对银保新政,不断强化银行渠道合作关系,积极开展人保集团内交叉互动工作,探索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实现公司业务平稳有序发展、短期险业务和长期险业务协调推进、新单标准保费快速增长的良好格局。 (二)大力推行低成本发展策略,强化成本管理和风险管控,努力提高经营效益 1.持续改善业务质量。加强业务风险评估和业务质量监控。大力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与医疗机构和社保机构医疗数据实时共享的“医保通”、“社保通”系统。完善医疗服务巡查机制,加大医疗审核和重大案件调查力度,降低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 2.加大财务管控力度。坚持低成本发展战略,实施严格的费用定额管理,推进费用成本从结果管控向过程管控转变,严格控制费差损。 3.加强资金精细化管理。加大应收保费和预付赔款管理力度,开展银行账户清查工作,资金使用和运转效率进一步提高。根据资本市场变化,优化资产配置比例,努力提高投资收益。 (三)强化内控管理,进一步提高依法合规经营水平

医疗保险法律制度

经济与管理学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论期末论文 论 医 疗 保 险 法 律 制 度 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工商管理类 班级:工商管理类二班 学号:1015224228 姓名:岳文杰 指导老师:康剑英 成绩:

论医疗保险法律制度 姓名:岳文杰日期:2011-6-18 摘要:在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诸价值中,正义是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首要价值,保证人民身体健康安全最能体现中国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特征制度追求,法的价值实现是一种复杂的社会实践和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就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价值的实现而言,需要国家的干预与介入。本文通过对当前医疗保险制度的概念的理解,以及对医疗保险制度中存在的常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从法律制度的完善来规范我国医疗保险的运行环境,运行制度,确保医疗保险体系的安全运行。 关键词:医疗保险制度概念;立法理念与环境;制约筹资社会化管理;正义;安全有序;国家干预 由于法学家认为法的价值的各种理论只不过是反映了其各自所具有的特殊偏好,因此,法的价值就具有普罗透斯似的特性。尽管如此,法学界对发的价值的基本内涵还是有较为合理的界定,即作为客体的法律满足主体需要的积极意义,它们一般包括正义、自由、秩序、公平、安全和效益。卓泽然认为“发的价值是以法与人的关系作为基础的法对于人所具有的意义,是对于人的需要的满足,也是人对于法的绝对超越指向。”价值可以分为各种层次和类别,如一般人们将法的价值分为:公平价值、正义价值、自由价值和秩序价值等;有的人又将法的价值分为:目的价值、法的工具价值等,看上去十分复杂。笔者认为法的价值具有抽象与具体之分,在法理学上,法的价值是法理学和法哲学的命题,是指人类社会中整个法律现象的价值;但由于各个部门法的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和自身功能的不同,使得各部门法的法律价值可能表现出不同的价值取向。“对于不同的法律部门来说,对法律价值既有不同的解释,也有不同的侧重于取舍”。就医疗保险法律制度来说,其根本价值在于正义、保证人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保障社会稳定和有序。虽然医疗保险法中也要体现一定的效益价值,但就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主要目的来看,效益价值显然不是该法的主要追求。在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诸价值中,正义是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首要价值,因而正义是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核心价值,而保障社会的稳定和有序是我国医疗保险法律的基本价值。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涉及到社会成员的身体健康,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的稳定发展。然而,我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缓慢,这不利于构建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因此,对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2007 年7 月《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结合我国国情,在现有的医疗保障体系下,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并总结现有医疗保险体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以城市居民为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这一意见的颁布意味着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公费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及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共同构成了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这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确立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仍然存在很多需要不断完

2020年(金融保险)发展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思考

(金融保险)发展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思考

发展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思考 摘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发展潜力巨大。但综观目前国内的健康保险市场,由于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其发展速度、规模、质量和发达国家相比仍显落后。分析了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和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相关对策。 构建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壹直是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地方党委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全局性问题。商业健康保险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幸福。大力发展商业健康(医疗)保险,且把商业医保和社会医保结合起来,不仅有利于满足广大群众的医疗需求,而且有利于发展经济、稳定社会。 1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现状 近几年来,我国健康保险业务量迅速增长。十六大以来,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年均增长速度高于30%。2006年,健康险保费收入为375.66亿元,同比增长20.28%。2007年健康险保费收入为384.2亿元。健康险在人身险总保费收入的占比由1999年的4.2%增至2006年的8.8%。在业务总量继续增长的同时,健康保险市场和产品结构进壹步优化。2006年,近100家保险X公司开办了各类健康保险业务,其中包括:人保健康、平安健康等4家专业健康险X公司,形成了运营主体多元化的竞争格局,专业健康险X公司的保费收入近10亿元,市场份额提升较快。另外,健康保险的产品结构进壹步优化。目前已提供健康保险产

医疗保险局经验交流发言材料

医疗保险局经验交流发言材料 医疗保险局经验交流发言材料 医疗保险局经验交流发言材料:2014-9-7 16:37:48把握工作重点规范基金管理全力推进医保工作医疗保险局经验交流发言材料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大家好~2013年,在人社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医保局全体同仁的大力支持下,我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基金管理入手,加强制度建设,做好本职工作,圆满完成组织和领导交给我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我市医疗保险工作正常开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一、完善制度,简化流程,确保工作正常开展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建立健全了较完善的基金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并专门开发了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让医保工作进入到了科学支出。三、抓住节点,把握重点,全力做好扩面征缴基金是医疗保险事业的基石,没有基金,医疗保险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扩大参保人群覆盖范围、增大基金规模是医保事业永恒的主题。在具体工作中,我一方面抓准基金征收关节点,按照“以扩面为重点,以征收为保障”的工作思路,在巩固已有的参保人员的同时,积极开展扩面工作,发展新的参保单位和人群;另一方面把握基金征收重难点,针对特殊群体的参保,积极主动与乡镇场、军转办、困难企业主管局进行协调沟通,按政策采取灵活方式及时为他们办理参保核定手续。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2013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53916人,工伤保险参保44436人,生育保险参保21666人,城镇居民参保153784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收11099万元,工伤保险基金征收724万元,生育保险基金征收255万元,居民保险征收5667万元(含中央补助2522万元、省级补助1548万元),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扩面征收任务。四、主动作为,倾力协作,积极推进医改工作2013年,根据领导分工安排,我负责医院前台结算和大病医疗保险两项工作。医保费用结算是医改的重要环节,也是医疗管理的

健康保险哪个最好——年轻人的健康险怎么买

健康保险哪个最好——年轻人的健康险怎么买 综合家庭所带来的双重压力,使不少年轻人都处于亚健康状态。另外,受环境恶化、食品安全、饮食结构等影响,高血脂、高血压、高血糖、心脑血管的发病时间提前到30岁左右。 保险专家提醒说,我们应该提前为自己的健康做好规划。健康保险不是投资,它在家庭财务安排中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越早购买越合适。 年轻人买哪个健康保险好 首先关于健康险的选择。一般来说,定期健康险更适合年轻人选择,而老年人选择终身重疾险更为划算。健康保险的投保费用会随着年龄的增大而增高。年龄越大的,保费就会越昂贵。有人经过对比,发现相同保额下,重疾的保费是定期的两倍多。 因此,年轻人投保的话,定期的会更便宜,保障也更为全面。需注意的是,定期保险有一定的保障期限。等到我们六七十岁的时候,就算想投保,也不会被保险接受了。 关于保障的金额和投保的费用,有一个“十”的原则:投入的保费一般是全年收入的十分之一,而保障金额一般是全年收入的十倍。这样的比例,会确保罹患重疾的时候得到好的治疗和康复。 健康险投保应避开哪些误区 一要考虑自己的年收入情况,一般用家庭年收入的10%-20%来购买保障型险,而且要先给家长购买,后给孩子购买。

二要注意,即便单位已经给缴纳了基本的医疗保险,也是有必要再买商业健康险的。一般来说,基本医疗保险对患者用药、住院等都有限制,而且支付额度有限。已经有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民,在选择商业健康险时,可优先考虑重大疾病险。 另外,很多商业重大疾病险有豁免条款,被保险人一旦发生意外,没有能力继续缴纳后期保费,那么差额部分由保险公司给予补交,但保单仍然有效。

医疗保险

天津市圣方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社会保险实用手册 2006年8月14日关于印发《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暨服务设施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津劳局[2001]325号 各区、县、局及有关单位: 现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联合制定的《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暨服务设施标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暨服务设施标准管理办法》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主题词:医保诊疗项目设施标准管理通知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1年11月1日------------------------------------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暨服务设施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规范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的管理,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和支付标准意见》(劳社部发[1999]22号)和《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通过制定《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暨服务设施标准》(以下简称《诊疗项目目录和服务设施标准》,下同)进行管理。确定《诊疗项目目录和服务设施标准》应根据临床诊断治疗的基本需要,结合本市经济状况和医疗技术发展水平,科学合理、方便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诊疗项目是指各种医疗技术劳务项目和采用医疗仪器、设备与医用材料进行的诊断、治疗项目。 纳入本市《诊疗项目目录和服务设施标准》的诊疗项目,应是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时,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并由价格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服务设施是指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制度环境分析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制度环境分析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界定 关于健康保险的概念,国内外理论界尚无统一的定论。美国健康保险学会(HIAA)对健康保险的定义是:“为被保险人的医疗服务需求提供经济补偿的保险,也包括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工作能力丧失所引起的收入损失提供经济补偿的失能保险”。中国台湾保险学家袁宗蔚认为:“健康保险,原系疾病保险之别称,亦包括伤害保险在内。故所谓健康保险者,乃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罹患疾病所需住院及医疗费用,以及因不能工作所致收入之损失,由保险人负责给付或补偿之保险”。广义上说,凡是以人的健康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业务均可称为健康保险。健康保险按照组织实施方式可以划分为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习惯上,广义的健康保险应涵盖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两个部分,狭义的健康保险一般特指医疗保险。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出现较晚,而社会医疗保险主要采取医疗费用补偿的方式,因此长期以来人们将医疗保险等同于健康保险,包括近年来的一些研究文献也未进行明确区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我国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主要包括由政府主导实施的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治,主要采取医疗费用补偿的方式。我国的工伤保险与美国的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功能比较接近,但是工伤保险在我国属于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保险单元,并未划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畴。根据中国保监会2008年颁布的《健康保险统计制度》,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按照业务范围可划分三个领域:健康保险业务、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和健康服务业务。根据中国保监会2006年颁布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定义,商业健康保险是指保险公司通过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方式对因健康原因导致的损失 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其中:疾病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减少或者中断提供保障的保险;护理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为给付保 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的护理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 因此可以看出,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主要是指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护理保险和失能保险,这是我国商业保险公司主要经营的健康险种。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共同构成

第四章 健康保险练习(1)

第4章健康保险 单项选择题(以下各小题所给出的 4 个选项中,只有 1 项最符合题目要求,请将正确选项的代码填入括号内) 1.关于健康保险的特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健康保险内容广泛,通常将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以外的人身保险都归入其范畴内,具有综合保险的性质 B.健康保险的保险金给付,不是对被保险人的生命和身体伤害进行补偿,而是对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及其他费用进行补偿 C.当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发生后,无论是否已经从第三方得到全部或部分补偿,保险公司都要承担赔偿责任 D.医疗费用支出中存在不少人为因素,健康保险的合理费用与不合理费用很难区分,从而使得健康保险事故的数量和损失程度越来越难以估计,具有高度的复杂性 2.下列各项不属于健康保险的是( )。 A.疾病保险B.医疗保险 C.收入保障保险 D.第三者责任保险 3.在健康保险中,疾病和意外伤害通常是以( )作为分界线的。 A.是否是突发原因 B.是否因被保险人自己的过失 C.是否是明显外来的原因 D.是否是由长存因素所致 4.健康保险的保险标的是( )。 A.人的生命B.人的身体 C.人的生命和身体D.费用和损失 5.关于健康保险,下列叙述不正确的是( )。 A.健康保险可以分为主险和附加险,主险是单独签发的保险单,保险人所承担的责任仅限于健康保险或包括健康保险在内的迹象保险人的组合 B.附加险是一种附加于主险之上,可以单独投保的保险形式 C.商业健康保险是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根据自愿原则订立的保险合 同D.管理式医疗产生于美国,是美国商业保险的主要形式之一 6.关于健康保险,下列叙述不正确的是( )。 A.管理式医疗的组织形式包括蓝十字和蓝盾计划、健康维持组织、优选医疗服务组织等 B.自保计划是雇主通过部分和完全自筹资金的方式为其雇员提供医疗费用保险,并因此承担部分或全部理赔风险 C.社会健康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强制实施的 D.按照保障内容的不同,健康保险可以分为商业健康保险、管理式医疗、社会健康保险与自保计划 7.下列哪些属于健康保险承保的范围?( ) Ⅰ.因患疾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 Ⅱ.因疾病所致残疾或死亡 Ⅲ.因精神疾病给他人造成的伤害 Ⅳ.因疾病所致手术费用 Ⅴ.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 A.Ⅰ、Ⅱ、Ⅳ B.Ⅰ、Ⅱ、Ⅲ C.Ⅱ、Ⅲ D.Ⅰ、Ⅱ、Ⅲ、Ⅴ 8.下列选项中属于健康保险的责任免除的是( )。 A.因患疾病发生医疗费用支出 B.因患疾病不能从事工作所致的收入损失 C.因疾病所致残疾或死亡 D.因意外伤害所致残疾或死亡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 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目 录 一、公司简介 (2) 二、财务会计信息 (3) 三、风险管理状况信息 (49) 四、保险产品经营信息 (53) 五、偿付能力信息 (54)

一、公司简介 (一)法定名称及缩写: 中文(全称):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PICC HEALTH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中文(缩写):人保健康 英文(缩写):PICC HEALTH (二)注册资本 人民币3,970,388,716元 (三)注册地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汇园11号楼丰汇时代大厦 (四)成立时间 2005年4月8日 (五)经营范围和经营区域 公司目前在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营如下业务: 1.与国家医疗保障政策配套、受政府委托的健康保险业务; 2.各种人民币和外币的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3.与健康保险有关的咨询服务业务及代理业务; 4.与健康保险有关的再保险业务; 5.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资金运用业务; 6.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法定代表人 周树瑞 (七)客服电话和投诉电话 95591/4006695518

二、财务会计信息 (一)资产负债表 编报单位: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2011年12月31日2010年12月31日 资产 货币资金177,362.76266,616.81 交易性金融资产46,975.38 47,654.5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9,400.00 97,800.00 应收利息27,592.15 23,198.11 应收保费34,924.66 38,281.22 应收分保账款123,798.05 22,873.01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8,832.95 16,138.28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93,390.81 40,586.63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1,091.69 1,009.75 保户质押贷款260.70 - 存出保证金430.16 107.47 定期存款111,115.20 31,088.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369,863.35 1,833,742.21 持有至到期投资110,593.89 - 长期股权投资50,026.65 50,026.65 存出资本保证金72,921.29 60,000.00 固定资产19,047.51 20,601.29 无形资产2,805.75 2,449.74 其他资产127,187.06105,416.40 资产总计2,397,620.02 2,657,590.07

健康保险都有哪些种类

健康保险都有哪些种类? 随着人们对健康的愈加关注,健康保险成为了不少消费者投保的热门险种之一。那么健康保险可以细分为哪些种类呢?如果您还不清楚,就快来了解一下吧 健康保险按照保险责任的不同可以分为重大疾病保险、医疗费用保险和收入补偿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是在被保险人患了约定的重大疾病后,按照约定一次性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一般来说,重大疾病保险所承保的疾病都是些对生命危害大,治愈率低的疾病,比如中风、白血病等。需要注意的是,一些遗传性疾病不在保险范围内。而且,重大疾病保险都有一段观察期,因保险公司和险种的不同,观察期的时间长度也不尽相同,一般有60天、90天、120天等几种。某些特定的疾病还会单独列明观察期期限。观察期内期间,即使查出保险责任之内的疾病,保险公司也不负保险责任。 医疗费用保险有门急诊和住院医疗费用保险两种。前者一般限于意外伤害门急诊,因疾病引起的门急诊保险,目前只存在于某些团险中。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则分为意外住院医疗和综合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对住院中发生的手术费、药费等医疗开支按比例给付。综合医疗费用保险,无论是因为意外或者疾病住院治疗,都将按合同给付保险金,故而费率比意外住院医疗要高。此类保险生效后通常有1个月的免责期,但若因意外伤害而住院除外。有些慢性疾病如扁桃腺、疝气的免责期将特别规定,有的为120天。需要提醒的是,客户若重复投保医疗费用保

险,理赔时各保险公司将遵循补偿原则,按比例给付,累积保险金总额不高于实际费用。 收入补偿保险主要是为被保险人因住院医疗造成的收入损失做出一定补偿,以住院补贴保险为代表。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每日住院补贴额度,乘以实际住院天数每天给付保险金。目前市场上,住院补贴最高每年不超过180天。有些公司还推出了重症监护病房的特别费用补贴。 健康保险按给付方式划分,一般可分为三种: 1、给付型,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患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发生合同约定的情况时,按照合同规定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保险金的数目是确定的,一旦确诊,保险公司按合同所载的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保险金。各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等就属于给付型。 2、报销型,保险公司依照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各项医疗费用按保险合同约定的比例报销。如住院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等就属于报销型。 3、津贴型,保险公司依照被保险人实际住院天数及手术项目赔付保险金。保险金一般按天计算,保险金的总数依住院天数及手术项目的不同而不同。如住院医疗补贴保险、住院安心保险等就属于津贴型。 健康险对保障人身健康来说,是必备的险种。专家建议,每人都需要一份健康险。

中国健康保险市场市场调查与盈利模式分析

中国健康保险市场市场调查与盈利模式分析 2017-2022 年中国健康保险市场市场调查 与盈利模式分析报告 报告信息 报告类型 多用户、行业报告 报告编号 65967 ←咨询时,请说明此编号 报告价格 ¥7500 元 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网上阅读 http:/https://www.360docs.net/doc/9718276630.html,/report/20170420/65967.htmlb5E2RGbCAP 报告目录 第一章 健康保险相关概述 第一节、健康保险的定义及特征 一、国际健康险定义及分类 二、中国健康险定义及分类 三、健康保险的基本特征 第二节、健康保险的产品类型 一、按照保障范围分类 二、按照承保对象分类 三、按照保险属性分类 四、按照给付方式分类 五、按照合同形式分类 第三节、健康险与一般寿险的区别 一、健康险自身的特殊性 二、健康险的核保差异 三、健康险的理赔差异 四、对定点医院的管理 第四节、商业健康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的主要区别 一、选择权限的差异 二、公平性表现的差异 三、营利性的差异 四、经营原则的差异 五、保险费计算方法和产品形态的差别 第二章 2014-2016 年国际健康保险的发展 第一节、 2014-2016 年世界健康保险行业发 展综述 p1EanqFDPw 一、国外企业运作模式 二、商业健康保险模式 三、世界健康保险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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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世界部分发达国家健康保险制度解析 一、美国 二、日本 三、瑞士 四、瑞典 五、新加坡 第三节、 2014-2016 年欧洲健康保险业分析 一、商业健康险在欧盟中的地位 二、欧盟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状况 三、英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分析 四、德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特征 五、瑞士健康保险市场介绍 六、奥地利健康保险市场介绍 第四节、 2014-2016 年美国健康保险业分析 一、美国健康保险行业发展的特点 二、美国健康保险发展现状 三、美国健康管理企业模式 四、医改对商业保险业的影响 五、美国医疗改革面临的阻碍 六、美国健康保险业存在隐忧 第五节、 2014-2016 年亚洲健康保险业分析 一、部分地区健康保险业务情况 二、日本健康保险业发展综述 三、日本创新医疗健康险产品 四、韩国健康保险制度介绍 五、台湾地区实施全民健保体制 第三章 2014-2016 年中国健康保险业发展环境分析 第一节、经济环境 一、国际经济形势分析 二、中国经济运行特征 三、中国经济运行现状 四、中国经济发展趋势 第二节、政策环境 一、现代保险业政策发展 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 三、商业健康保险政策发展 四、保险个税政策试点公告 第三节、社会环境 一、人口结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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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国家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医疗保障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副部级。 第三条国家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 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关于医疗保险的认识

江西师范大学 《社会保障学》期末考核 —关于农村医疗保险的认识 姓名:万国琴 学号:0811020528 班级:人力资源管理 指导老师:吴雪平 时间:2010-12-20

目录 一、前言 (3) 二、农村医疗保险现状 (3) 1、农村保障水平低 (3) 2、农村投资不足,城乡差距大 (3) 3、“因病致贫”现象严重 (3)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很大的缺陷 (4) 三、我国农村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 (4)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法制建设滞后 (4) 2、政府职能不明确 (4) 3、合作医疗等经办机构的工作不够规范 (5) 4、医疗费支出增长迅猛, 加重了患病农民的负担。 (5) 5、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 (5) 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困难 (6) 四、完善我国农村医疗保险的改革措施 (6) 1、扩大医疗保障覆盖面,重视空缺群体与弱势群体 (6) 2、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度上涨 (7) 3、农民基本医疗保障以重大疾病为保障重点。 (7) 4、建立医疗救助制度, 加强卫生扶贫工作 (8) 5、政府加大投入,并出台法律法规 (8) 6、加强宣传,努力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参加合作医疗 (9) 五、小结 (9)

一、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社会医保制度逐步完善。社会医疗保险已由城镇扩展到农村。使农村因病返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得到了缓解。但由于制度的不完善等原因,社会医疗保险在农村发展的参差不齐,覆盖面也极为狭窄。农村医疗保险问题是我国农村面临新经济形式下急需解决的一个战略问题,它直接关系到我国农村乃至整个社会的繁荣与稳定,建立健全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势在必行。因此如何改善我国农村医疗制度存在的问题是当前的关键所在。 二、农村医疗保险现状 1、农村保障水平低 我国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63.91%, 而在农村100 个人中, 只有12 人不同程度地享有商业或社会统筹医疗保险, 在大中城市这个数字则为54。从1999 年正式实行的社会保障改革, 至今已有10.895万人受益, 其中近65%都是城镇的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 而农民享受的社会保障率极低, 作为各种商业和社会保险中覆盖面最大的社会统筹大病医疗保险的覆盖率不足20%。而且,农村79%的农民自费医疗,保障水平低中国社会保障仅仅在城市开展是远远不够的, 使广大农民享受到社会保障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 2、农村投资不足,城乡差距大 多年来, 我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沿袭的是向城市倾斜的思路, 长期以来我国城乡卫生资源配置失衡,占全国70%的农村人口却只占有30%的卫生资源。农村医疗保险资金严重不足。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开展, 地方财政吃紧, 许多村的集体经济已所剩无几, 对农村卫生机构的补贴减少, 农村卫生资源将更加匮乏。3、“因病致贫”现象严重 目前, 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 医疗服务供给逐渐市场化, 自费医疗制度仍然占主导地位, 农村医疗服务费用不断上涨, “因病致贫”、“有病难就医”在农村已不是偶然现象, 农民对看病就医心存隐忧。近年来农民医疗费用的攀升超过了农民实际平均收入的增长幅度。许多农民已无力承担日益增长的医疗费用,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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