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等级划分标准

医院等级划分标准
医院等级划分标准

综合性医院(分三个级别):

每个级别又分三等别,即甲等/乙等/还有丙等,三甲医院最好,三乙次之,以此类推至一甲,一乙医院条件太次几乎就没有了。

医院等级划分标准的依据是医院的功能、任务、设施条件、技术建设、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的综合水平。

医院等级划分的实质是按照现代医院管理的原理,遵照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科学规律与特点所实行的医院标准化管理和目标管理。

医院的设置与分级,应在保证城乡医疗卫生网的合理结构和整体功能的原则下,由卫生行政部门按地方政府的区域卫生规划来统一划分确定。

医院按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三、二、一级,一、二、三级医院的划定、布局与设置,要由区域(即市县的行政区划)卫生主管部门根据人群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统一规划而决定。医院的级别应相对稳定,以保持三级医疗预防体系的完整和合理运行。

一级医院:一级(街道/乡/镇的卫生院,一般常见病的初步治疗)

(病床数在100张以内,包括100张。)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二级医院:二级(区/县/地区性一般综合性医院,解决普通常见病的治疗)(病床数在1 01张至500张之间)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三级医院:三级(大型综合性医院,能解决疑难杂症)。(病床数在501张以上)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企事业单位及集体、个体举办的医院的级别,可比照划定。各级医院经过评审,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确定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因此医院共分三级十等。(注:

一级综合医院

1、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张至99张。

2、科室设置: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3、人员: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二级综合医院

1、床位:住院床位总数100张至499张。

2、科室设置: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传染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如内科或外科。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理疗科、消毒供应室、手术室、病理室、血库(可并入检验科合设)、理疗室、病案室。

3、人员: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每床至少设配备0.4名护士,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三级综合医院

1、床位:住院床位总数500张以上。

医院评审委员会分为部级评审委员会、省级评审委员会、地(市)级评审委员会三级。1、部级评审委员会,由卫生部组织,负责评审三级特等医院,制订与修订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及实施方案,并对地方各级评审结果进行必要的抽查复核。

医院分等的标准和指标,主要内容应是:

(1)医院的规模,包括床位设置、建筑、人员配备、科室设置等四方面的要求和指标;(2)医院的技术水平,即与医院级别相应的技术水平,在标准中按科室提出要求与指标;(3)医疗设备;

(4)医院的管理水平,包括院长的素质、从事管理、信息管理、现代管理技术、医院感染控制、资源利用、经济效益等七方面的要求与指标;

(5)医院质量,包括诊断质量、治疗质量、护理质量、工作质量、综合质量等等几方面的要求与指标。中国现行的医院分等标准,主要是以各级甲等医院为标杆制订的。甲等医院的标准,是现行的、或今后3-5年内能够达到国家、医院管理学和卫生学有关要求的标准,是同级医院中的先进医院标准,也是今后建设新的医院标准。

风险等级划分

附件五半定量评估风险分级 利用SEP法进行的风险评估,可以按照风险值高低将风险分为表1所示的3个级别。 表1发电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 序号风险等级风险值(R)控制要求 1 高风险200≤R 考虑停止、停用,立即采取处置措施 3 中风险20≤R<200 需要采取措施进行纠正 4 低风险R<20 需要进行关注 SEP 分值如下: 序号后果分值 1 安全 可能造成死亡≥3人;或重伤≥10人; 可能造成设备或财产损失≥1000万元。 100 健康 可能造成3~9例无法复原的严重职业病; 可能造成9例以上很难治愈的职业病。 环保产生的环保事件后果严重,潜在影响构成环保事故及以上等级 2 安全 可能造成1~2人死亡;或重伤3~9人。 可能造成设备或财产损失在100万元到1000万元之间。 50 健康 可能造成1~2例无法复原的严重职业病; 可能造成3~9例以上很难治愈的职业病。 环保 产生的环保事件对周围居民造成恶劣的影响,企业受到居民投诉,被迫停产进行限期治理(对人的影响) 3 安全 可能造成重伤1~2人; 可能造成设备或财产损失在10万元到100万元之间。 25 健康 可能造成1~2例难治愈或造成3~9例可治愈的职业病; 可能造成9例以上与职业有关的疾病。 环保主要环保设施发生故障致使机组停运、紧急抢修恢复后方可继续生产 4 安全 可能造成轻伤3人以上; 可能造成设备或财产损失在1万元到10万元之间。 15 健康 可能造成1~2例可治愈的职业病; 可能造成3~9例与职业有关的疾病。 环保 产生的污染物超过国家、地方标准或消耗的资源高于同行业最低水平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专项改造才可达标 5 安全 可能造成轻伤1~2人; 可能造成设备或财产损失在1000元到1万元之间。 5 健康 可能造成1~2例与职业有关的疾病; 可能造成3~9例有影响健康的事件。

中国公路与城市道路分级标准

中国公路与城市道路分级标准 根据道路的不同功能,中国的车行道路一般分为公路与城市道路。城市总体规划区以内的以车辆通行为主的道路为城市道路,城市总体规划区以外的道路为公路。 一、公路的分级标准: (一)公路根据功能和适应的交通量分为五个等级: 1、高速公路:为专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应全部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四车道高速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25000~55000辆; 六车道高速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45000~80000辆; 八车道高速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60000~100000辆。 2、一级公路:为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可根据需要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 四车道一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15000~30000辆; 六车道一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25000~55000辆。 3、二级公路:为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 双车道二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5000~15000辆。 4、三级公路:为主要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 双车道三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车辆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2000~6000辆。 5、四级公路:为主要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或单车道公路。 双车道四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车辆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2000辆以下。 单车道四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车辆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400辆以下。

(二)各级公路设计交通量的预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速公路和具干线功能的一级公路的设计交通量应按20年预测;具集散功能的一级公路,以及二、三级公路的设计交通量应按15年预测;四级公路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设计交通量预测的起算年应为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计划通车年。 3、设计交通量的预测应充分考虑走廊带范围内远期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综合运输体系的影响。 (三)公路等级选用的基本原则: 1、公路等级的选用应根据公路功能、路网规划、交通量,并充分考虑项目所在地区的综合运输体系、远期发展等,经论证后确定。 2、一条公路,可分段选用不同的公路等级或同一公路等级不同的设计速度、路基宽度,但不同公路等级、设计速度、路基宽度间的衔接应协调,过渡应顺适。 3、预测的设计交通量介于一级公路与高速公路之间时,拟建公路为干线公路,宜选用高速公路;拟建公路为集散公路,宜选用一级公路。 4、干线公路宜选用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 二、城市道路的分级标准: (一)道路分类:城市道路的功能是综合性的,为发挥其不同的功能,保证城市中生产、生活正常进行,交通运输经济合理,将城市道路分为四类。 1、快速路:完全为交通功能服务,是解决城市长距离快速交通主要道路。快速路进出口应采用全控制或部分控制。 2、主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的城市道路。是城市道路的主骨架。 3、次干路:是城市区域性的交通干道,为区域交通集散服务,兼有服务功能,配合主干路组成道路网,起到广泛连接城市各部分与集散交通的作用。 4、支路:为联系各居住小区的道路,解决地区交通,直接与两侧建筑物出入口相连接相接,以服务功能为主。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职业活动或有关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突发性事件的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对职工、公众或环境以及生产设备造成即刻或延迟性严重危害的事故。由于各行业性质、特点不同,具体事故严重程度的划分标准也不同,职工伤亡事故的伤害程度的分类划分如下: 一、职工伤亡事故的伤害程度分类 1、按伤害程度分:根据国家标准(GB/T15236-94),职工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分为: (1)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 2、按经济损失程度分:根据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程度,事故通常分为:(1)一般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万元以下的事故。 (2)较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万元或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事故。 (3)重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0万元或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4)特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火灾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1996年11月11日由公安部、原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将火灾事故分为特大火灾、重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三类。

1、特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下同);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2、重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事故;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一般火灾事故: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燃烧事故,为一般火灾。 凡在火灾和火灾扑救过程中因烧、摔、砸、炸、窒息、中毒、触电、高温辐射等原因所致的人员伤亡,列入火灾人员伤亡统计范围。其中死亡以火灾发生后7天内死亡为限,伤残统计标准按原劳动部的有关规定认定。火灾损失分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两项统计,具体计算方法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都为火灾,所有火灾不论损害大小,都应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所有统计火灾应包括下列火灾:(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燃烧爆炸引起的火灾;(2)破坏性试验中引起非实验体的燃烧;(3)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4)车辆、船舶、飞机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飞机因飞行事故而导致本身燃烧的除外),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 三、船舶交通事故分级标准 1990年6月16日交通部发布的第16号令《船舶交通事故统计规则》,船舶发生碰撞、搁浅、触礁、触损、浪损、风灾、火灾及其他造成财产和营业员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根据事故船舶的等级、死亡人数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将船舶交通事故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 四、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6条规定,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电力作业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电力作业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作业安全风险管理,杜绝电网、人身和设备事故,维护电网安全和企业稳定,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各单位、各级专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对作业进行安全风险认定,加强到岗到位安全监督,落实措施,降低作业安全风险。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系统内的所有作业现场及公司系统内企业承包省外工程的作业现场。 第二章作业安全风险分级 第四条本标准描述的作业安全风险是指可能由现场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等引发的电网、人身、设备事故的可能性。 第五条一级作业安全风险 (一)变电站内作业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 1、220kV及以上变电站电气设备部分改造引起系统方式变化较大的、导致220kV及以上变电站出现单线(单电源)、单变、单母线运行或已在N-1方式下运行的情况。 2、新建220kV及以上变电站投运。 3、邻近带电设备作业的,且多班组(含外单位作业或协同作业的)、多工种参与、使用两台以上大型施工机械的大型电气施工作业。 (二)线路作业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 1、220kV及以上联络线作业,造成区域与区域之间、省与省之间、市与市之间电网运行不满足N-1原则。 2、220kV及以上重要线路更换铁塔、导线(含架空光缆)施工达10基杆塔及以上的,同时跨越铁路、高速公路或66kV及以下带电线路达到5处及以上的或跨越险恶地理环境位置的。 3、邻近带电设备作业,大型施工机械、临时拉线、牵引绳等可能触碰带电设备的,多班组(含外单位作业或协同作业的)参与的大型电气施工作业。 (三)电网因受地震、暴风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而发生大面积停电突发事件的电网恢复性抢修作业。 (四)66kV及以上电网“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应用的首次作业。 第六条二级作业安全风险 (一)变电站内作业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 1、220kV及以上变电站某一电压等级全停作业,引起系统方式变化。 2、220kV及以上变电站母线或主变更换改造,同时多处开关更换或大修。 3、66kV及以上变电站作业操作项目量大、复杂的。 4、新建66kV变电站投运。 (二)线路作业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 1、66kV及以上线路作业邻近带电线路组立(拆除)铁塔、架设(拆除)导线(架空光缆)。 2、66kV及以上线路更换铁塔或导线(架空光缆)跨越铁路、高速公路或66kV及以下带电线路。 3、66kV及以上线路多回路杆塔上部分线路停电作业的,或66kV及以上线路不停电更换光缆。

风险等级划分风险评估表

编制说明 依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条例、标准和其他相关的事故案例、技术标准,公司内部的管理体系文件、规章制度、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相关信息,从神华集团神朔铁路分公司K174+800~K178+200技术改造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特点及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机理着手,针对工程基本作业、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危险源辨识。 一、工程概况: 本段技术改造工程线路平面从神朔线三岔站东端K174+800引出,与既有上行线保持5m线间距并行向东,而后用半径为1000m的曲线左转并设中桥一座(16m+20m+16m)上跨209国道,同时通过第一个1000m半径曲线后,线间距由站端的5m逐渐拉大到15m,而后线路保持与既有上行线15m间距东行,于DK176+310处设二道河中桥(3-32m)上跨二道河,过二道河后线路用一半径为2000m的曲线左转,线间距由15m渐变为4m,接入既有下行线DK178+200处,新建下行线长3405.42m,比既有上行线长5.42m。 本标段 二、风险评估小组: 风险评估小组全体成员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方法及时辨识出所存在的各种危险源,分析危险程度,制订相应的控制和应急措施,并建立档案和管理台帐。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副经理兼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安质部长 成员:工程部长、物资部长、财务部长、计划部长、办公室主任、专职安全员、施工队长和施工作业人员 组长职责:1. 全面负责本项目施工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工作; 2. 依据体系规定的风险评估方法,定期进行风险评估; 3. 组织风险评估小组评估重大风险,确定风险控制措施; 4.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重大危害因素,提出风险控制措施及管理方案,提交小组审核; 授课:XXX

防护等级的划分标准及安装规范

防护等级的划分标准及安装规范 1.术语 1.1 外壳 能提供一个规定的防护等级,来防止一定的外部影响和防止接近、触及 带电部分及运动部件的部件。 注:对于为了防护外界固体异物进入壳内触及带电部分或运动部件而设置的 栅栏、孔洞形状以及其他设施不管是否附于外壳或是封闭设备组成部分,均 被认为是外壳的一部分(那些不用钥匙或工具就拆除的部件除外)。 1.2防护等级 按标准规定的检验要求,对外壳能防止外界固体异物进入壳内触及带电部 分或运动部件以及防止水进入壳内的防护程度。 1.3 IP符号 表示防护等级的标志符号,由表征字母“IP”和附加在后的两个表征数字及补充字母所组成。 IP(International Protection)防护等级系统是由IEC(International Electro Technical Commission)所起草。将灯具依其防尘、防止外物侵入、防水、防 湿气之特性加以分级。这里所指的外物包含工具、人的手指等均不可接触到 灯具内之带电部分,以免触电。 IP防护等级是由两个数字所组成, 第一个数字表示灯具防尘、防止外物侵入的等级; 第二个数字表示灯具防湿气、防水侵入的密闭程度。数字越大,表示其防 护等级越高。 第一个标示特性号码(数字)所指的防护程度 第二个标示特性号码(数字)所指的防护程度 作为应用于易爆危险区的仪表,对其外壳的保护等级亦应作出规定,赋予一 定的代码,即IP 等级号。 IEC144 规定的壳体保护等级由一个对应其抗外界物体冲击与穿刺能力及 防水能力的代码表示 1.4防止 表示能防止人体的某部分,手持工具、金属线棒或探针进入外壳,即使 进入,亦能与带电部分或有危险的运动部件之间保持足够的距离(除光滑转 轴和类似部件等非危险运动件以外)。 1.5危险部件 对接近或接触有危险的机械部件或导体或导电部件。 1.6符号、代号

中国一二三线城市等级划分表

中国一二三线城市等级划分表 (中国一线城市、中国二线城市、中国三线城市) (中国第四线城市、中国第五线城市) 2014年最新中国城市等级划分表 2014年中国城市排名 一线城市(五个)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 二线城市(31个) 二线发达城市(8个): 杭州;南京;济南;重庆;青岛;大连;宁波;厦门; 二线中等发达城市(23个): 成都;武汉;哈尔滨;沈阳;西安;长春;长沙;福州;郑州;石家庄;苏州;佛山;东莞;无锡;烟台;太原;合肥; ◆南昌;南宁;昆明;温州;淄博;唐山(二线中等发达城市但经济水平较弱) 三线城市(61个) 乌鲁木齐;贵阳;海口;兰州;银川;西宁;呼和浩特;洛阳;邯郸;泉州;包头; 南通;大庆;徐州潍坊;常州;鄂尔多斯;绍兴;济宁;盐城;临沂;东营;扬州;台州;嘉兴;沧州;榆林;泰州;镇江;昆山;江阴;张家港;义乌;金华;保定;吉林;鞍山;泰安;宜昌;襄阳;中山;惠州;南阳;威海;德州;岳阳;聊城; 常德;漳州;滨州;茂名;淮安;江门;芜湖;湛江;廊坊;菏泽;柳州;宝鸡; 珠海;绵阳 四线城市(92个) 株洲;枣庄;许昌;通辽;湖州;新乡;咸阳;松原;连云港;安阳;周口;焦作; 赤峰;邢台;安庆;日照;遵义;三明;呼伦贝尔;长治;湘潭;德阳;南充;乐山;达州;盘锦;延安;上饶;锦州;宜春;宜宾;张家口;马鞍山;吕梁;抚顺;临汾;渭南;开封;莆田;荆州;黄冈;四平;承德;齐齐哈尔;三门峡;秦皇岛;本溪;玉林;孝感;牡丹江;荆门;宁德;运城;绥化;永州;怀化;黄石;泸州;清远;邵阳;衡水;益阳;丹东;铁岭;晋城;朔州;吉安;娄底;玉溪;辽阳;南平;濮阳;晋中;资阳;都江堰;攀枝花;衢州;内江;滁州;阜阳;十堰;大同;朝阳 六安;宿州;通化;蚌埠;韶关;丽水;自贡;阳江;毕节 五线城市 拉萨;克拉玛依;库尔勒;昌吉;哈密;伊宁;喀什;阿克苏;石河子;晋江;增城;

工程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XXX地铁建设工程 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指导标准 一、编制依据 依据XXX下发的《XXX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重点建设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建技[XXX]XXX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参照《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GB50652-2011)、《XXX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的有关标准,同时结合XXX地铁以往的地下工程经验,制定本标准。 二、风险分类及分级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设计风险因素应从地下工程自身风险以及周边环境两方面等考虑,归纳为自身风险和环境风险两类。 根据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损失、社会影响等,将风险源的等级由高至低分为Ⅰ、Ⅱ、Ⅲ、Ⅳ级。 三、自身风险 地下工程的自身风险是指由于地下工程自身建设要求或施工活动所导致的风险。自身风险等级主要考虑地质条件、工程埋深、工艺特点、结构特性(如地下结构层数、跨度、断面形式、覆土厚度)等风险因素。其中,明挖法和盖挖法可按地质条件、基坑深度作为分级参考依据;盾构法以隧道相互之间的空间位置关系、连续掘进长度等作为分级参考依据;暗挖结构根据隧道的长度、地质复杂程度、环境条件等作为分级参考依据。 (一)基坑工程安全风险分级:Ⅰ、Ⅱ、Ⅲ、Ⅳ级 Ⅰ级: 明(盖)挖法基坑开挖深度H≥25m; Ⅱ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20m≤H<25m; Ⅲ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14m≤H<20m; Ⅳ级: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5m≤H<14m。 注:当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时,风险等级可上调一级。 (二)盾构隧道安全风险分级:Ⅰ、Ⅱ、Ⅲ级 1、Ⅰ级 (1)处于非常接近状态(距离≤0.3D)的并行或交叠盾构隧道; (2)较长范围(长度≥100m)浅埋(盾构覆土厚度≤0.7D)的盾构隧道; (3)连续掘进长度超过1.5km的盾构隧道; (4)较长范围(长度≥150m)内开挖断面70%以上存在密实承压水砂层; (5)超长(长度大于18m)盾构区间联络通道;上方有重要建(构)筑物、

全国城市土地等级划分表

全国城市土地等级划分表,看看大家都在哪个级别<18554>字节 中新网1月8日电国土资源部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调整部分地区土地等别”通知称,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部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18507-2001)对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土地资源状况、基准地价水平等因素进行了综合评定,依据评定结果调整了部分地区的土地等别。调整后全国各县、市(区)的土地等别详见附件,此次调整中土地等别发生变化的以黑体标注。 通知还指出,2009年1月1日起,《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按调整后的土地等别执行。 附件:土地等别 一等: 上海:长宁区虹口区黄浦区静安区卢湾区普陀区徐汇区杨浦区闸北区 二等: 北京:朝阳区崇文区东城区丰台区海淀区石景山区西城区宣武区 上海:浦东新区 三等: 广东:广州市(白云区海珠区荔湾区萝岗区天河区越秀区) 深圳市(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 四等: 天津: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河北区红桥区南开区 河北:石家庄市(长安区桥东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

辽宁:大连市(甘井子区沙河口区西岗区中山区) 沈阳市(大东区东陵区和平区皇姑区沈河区铁西区于洪区) 江苏:常州市(天宁区钟楼区) 南京市(白下区鼓楼区建邺区秦淮区下关区玄武区雨花台区) 苏州市(沧浪区虎丘区金阊区平江区) 无锡市(北塘区滨湖区崇安区南长区) 浙江:杭州市(滨江区拱墅区江干区上城区西湖区下城区) 宁波市(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 福建:福州市(仓山区鼓楼区晋安区台江区) 厦门市(海沧区湖里区思明区集美区) 山东:济南市(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 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崂山区李沧区) 湖北:武汉市(汉阳区洪山区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青山区武昌区) 湖南:长沙市(芙蓉区开福区天心区雨花区岳麓区) 广东:汕头市(金平区龙湖区) 珠海市(金湾区香洲区) 深圳市宝安区 重庆:江北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沙坪坝区渝中区 四川:成都市(成华区锦江区金牛区青羊区武侯区) 五等: 北京:通州区 天津:塘沽区 河北:唐山市(路北区路南区) 山西:太原市(万柏林区杏花岭区迎泽区)

建设工程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准 建设工程风险等级划分标 第二章风险分类及分级 地下工程自第三条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设计风险因素应从 纳为自身风险和环境风险两 身风险以及周边环境两方面等考虑,归 类。 会影响等,第四条根据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损失、社 将风险源的等级由高至低分为Ⅰ、Ⅱ、Ⅲ、Ⅳ级。 第三章自身风险 第五条地下工程的自身风险是指由于地下工程自身建设要求 或施工活动所导致的风险。自身风险等级主要考虑地质条件、工程埋 土 深、工艺特点、结构特性(如地下结构层数、跨度、断面形式、覆 厚度)等风险因素。其中,明挖法和盖挖法可按地质条件、基坑深度 掘 、连续 作为分级参考依据;盾构法以隧道相互之间的空间位置关系 进长度等作为分级参考依据;暗挖结构根据隧道的长度、地质复杂程度、环境条件等作为分级参考依据。 第六条基坑工程安全风险分级:Ⅰ、Ⅱ、Ⅲ、Ⅳ级 (一)Ⅰ级: 明(盖)挖法基坑开挖深度H≥25m; (二)Ⅱ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20m≤H<25m; (三)Ⅲ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14m≤H<20m; (四)Ⅳ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5m≤H<14m。 调一级。 注: 当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时,风险等级可上 第七条盾构隧道安全风险分级:Ⅰ、Ⅱ、Ⅲ级 (一)Ⅰ级 1、处于非常接近状态(距离≤0.3D)的并行或交叠盾构隧道;

2、较长范围(长度≥100m)浅埋(盾构覆土厚度≤0.7D)的盾 构隧道; 3、连续掘进长度超过1.5km的盾构隧道; 4、较长范围(长度≥150m)内开挖断面70%以上存在密实承压 水砂层; 5、超长(长度大于18m)盾构区间联络通道;上方有重要建(构)筑物、河流等的盾构区间联络通道。 (二)Ⅱ级 1、处于接近状态(0.3D<距离≤0.7D)的并行、交叠盾构隧道; 2、较长范围(长度≥100m)覆土厚度为0.7D<H≤ 1.0D的盾构 隧道; 3、开挖断面范围内粉土、砂土层超过50%的盾构区间联络通道。 4、进出洞加固区内存在厚层(厚度≥4m)的承压水粉土、砂土 含水层的盾构始发到达区段。 (三)Ⅲ级 1、一般的盾构法隧道; 2、一般盾构区间的联络通道; 3、一般盾构始发到达区段(一个区间共两处,分别在两站端位 置)。 第四章环境设施重要性类别 建设活第八条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环境影响的风险主要指 动导致周边区域的建(构)筑物发生影响或破坏,地下工程环境影响 的分级需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与工程影响区域范围内环境设 施的重要性、位置关系、地下结构类型与施工方法等因素划分。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轻微事故,死亡0人,重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0元,上报县级,企业处理。 一般事故,死亡1至2人,重伤1至9人(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直经损100万至900万,上报市级,县级处理。 较大事故,死亡3至9人,重伤10至49人,直经损1000万至5000万,上报省级,市级处理。 重大事故,死亡10至29人,重伤50至99人,直经损5000万至1亿,上报国务院,省级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重伤100人以上,直经损1亿以上,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处理。 以上各条件为或的关系。符合一项即可定性。 其它不同行业还有相应标准: 一、火灾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1996年11月11日由公安部、原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将火灾事故分为特大火灾、重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三类。 1、特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下同);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2、重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事故;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一般火灾事故: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燃烧事故,为一般火灾。 凡在火灾和火灾扑救过程中因烧、摔、砸、炸、窒息、中毒、触电、高温辐射等原因所致的人员伤亡,列入火灾人员伤亡统计范围。其中死亡以火灾发生后7天内死亡为限,伤残统计标准按原劳动部的有关规定认定。火灾损失分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两项统计,具体计算方法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都为火灾,所有火灾不论损害大小,都应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所有统计火灾应包括下列火灾:(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燃烧爆炸引起的火灾;(2)破坏性试验中引起非实验体的燃烧;(3)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4)车辆、船舶、飞机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飞机因飞行事故而导致本身燃烧的除外),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 二、船舶交通事故分级标准 1990年6月16日交通部发布的第16号令《船舶交通事故统计规则》,船舶发生碰撞、搁浅、触礁、触损、浪损、风灾、火灾及其他造成财产和营业员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根据事故船舶的等级、死亡人数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将船舶交通事故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 三、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6条规定,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根据公安部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各类的标准如下: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1.IP防护等级划分标准

IP XX防护等级对照表 注:IP防护等级 IP(INTERNATIONALPROTECTION)防护等级系统 是由IE(INTERNATIONALELECTRO-TECHNICALCOMMISSION)所起草。将电器依其防尘、防湿气之特性加以分级。这里所指的外物含工具,人的手掌、手指等均不可接触到电器内之带电部分,以免触电。

IP防护等级是由两个数字所组成,第1个数字表示电器离尘、防止外物侵入的等级,第2个数字表示电器防湿气、防水侵入的密闭程度,数字越大表示其防护等级越高,下面以仪器仪表来举例说明下。 IP X X 第一个标示数字防护等级定义 0、没有防护对外界的人或物无特殊防护 1、防止大于50mm的固体物体侵入防止人体(如手掌)因意外而接触到仪表内部的零件。防止较大尺寸(直径大于50mm)的外物侵入。 2、防止大于12mm的固体物体侵入防止人的手指接触到仪表内部的零件防止中等尺寸(直径大12mm)的外物侵入。 3、防止大于2.5mm的固体物体侵入防止直径或厚度大于2.5mm的工具、电线或类似的细节小外物侵入而接触到仪表内部的零件。 4、防止大于1.0mm的固体物体侵入防止直径或厚度大于1.0mm的工具、电线或类似的细节小外物侵入而接触到仪表内部的零件。即防护足以造成危害的粉尘。 5、防尘完全防止外物侵入,虽不能完全防止灰尘进入,但侵入的灰尘量并不会影响仪表的正常工作。 6、灰尘封闭(即封闭体内在20毫帞的低压时不应侵入灰尘)。 第二个标示数字防护等级定义 0、没有防护没有防护 1、防止滴水侵入垂直滴下的水滴(如凝结水)对仪表不会造成有害影响。 2、倾斜15度时仍可防止滴水侵入当仪表由垂直倾斜至15度时,滴水对仪表不会造成有害影响 3、防止喷洒的水侵入防雨,或防止与垂直的夹角小于60度的方向所喷洒的水进入仪表造成损害。 4、防止飞溅的水侵入防止各方向飞溅而来的水进入仪表造成损害。 5、防止喷射的水侵入防止来自各方向由喷嘴射出的水进入仪表造成损害。 6、防止大浪的侵入装设于甲板上的仪表,防止因大浪的侵袭而进入造成损坏。 7、防止浸水时水的侵入仪表浸在水中一定时间或水压在一定的标准以下能确保不因进水而造成损坏。 8、防止沉没时水的侵入仪表无限期的沉没在指定水压的状况下,能确保不因进水而造成损坏。 (例如:IP65即表示完全防尘,并可以防护来自所有方向的水柱)

中国城市等级划分标准

中国城市等级划分标准 10月23日,由中国中小城市科学发展高峰论坛组委会、中小城市经济发展委员会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第七届中国中小城市科学发展高峰论坛暨2010年《中小城市绿皮书》发布会”在长沙县举行,会上发布了《中国中小城市发展报告(2010):中国中小城市绿色发展之路》。绿皮书显示,我国中小城市数目已达2160个,56%的地级以上城市为中小城市。 绿皮书指出,近年来,中国城市飞速发展,城乡人口流动频繁,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之间的界限模糊化,城市人口规模迅速膨胀,许多县级城市(包括县级建制市和规模较大的县的中心城镇)的市区常住人口已经达到或超过20万、50万的临界值。城市化的高速发展使原有的城市划分标准已经不适应现实的需要。为此,绿皮书依据中国城市人口规模现状,提出的全新划分标准为: 市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为小城市,50万~100万的为中等城市,100万~300万的为大城市,300万~1000万的为特大城市,1000万以上的为巨大型城市。 按照全新标准统计,绿皮书指出,截至2009年底,中国有建制市655个,其中地级以上287个,县级建制市368个。地级以上城市中,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市辖区常住人口均超过百万;省会城市中,除银川、拉萨外,其他城市市辖区人口也超过百万(也就是说,省会城市中只有银川、拉萨属于中小城市);地级城市的情况则较为复杂,东部地区的地级城市市区常住人口大多超过百万,以山东省为例,15个地级城市中,只有滨州、德州、威海、东营等四个城市城区人口低于百万。与此相对应,中西部地区的多数地级城市市区人口均未超过百万。中国地级以上城市数量以及市辖区常住人口低于百万的地级以上城市数量,在287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有162个城市属于中小城市,占比56%。 在368个县级建制市中,除了昆山等极个别发达城市的市区人口接近或略超过百万之外,多数建制市市区人口在数万至数十万之间,都归属为中小城市。此外,全国有50个地级区划、1580个县级行政区划(1463个县、117个自治旗县)并非建制市,但这些地区(州、盟)、县(自治旗县、旗)的中心城镇,也已经聚集了相当规模的人口,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与建制市的市区较为接近,中心城镇居民享受着城市化的生活方式,也归属于中小城市。 从总体上看,我国中小城市数量已达2160个,其中地级建制市162个,非建制市的地级行政区划的中心城镇50个,县级建制市368个,非建制市的县级行政区划的中心城镇1580个。 一级城市:人口在500万以上或经济发达、消费水平较高省会城市或大城市。 二级城市:人口在300万以上或经济较发达、消费水平较高的大中城市或一般省会城市。

防护等级划分标准

@ IP防护等级 IP(INTERNATIONALPROTECTION)防护等级系统 是由IE(INTERNATIONALELECTRO-TECHNICALCOMMISSION)所起草。将电器依其防尘、防湿气之特性加以分级。这里所指的外物含工具,人的手掌、手指等均不可接触到电器内之带电部分,以免触电。 IP防护等级是由两个数字所组成,第1个数字表示电器离尘、防止外物侵入的等级,第2个数字表示电器防湿气、防水侵入的密闭程度,数字越大表示其防护等级越高,下面以仪器仪表来举例说明下。 IP X X 第一个标示数字防护等级定义 , 0、没有防护对外界的人或物无特殊防护 1、防止大于50mm的固体物体侵入防止人体(如手掌)因意外而接触到仪表内部的零件。防止较大尺寸(直径大于50mm)的外物侵入。 2、防止大于12mm的固体物体侵入防止人的手指接触到仪表内部的零件防止中等尺寸(直径大12mm)的外物侵入。 3、防止大于2.5mm的固体物体侵入防止直径或厚度大于2.5mm的工具、电线或类似的细节小外物侵入而接触到仪表内部的零件。 4、防止大于1.0mm的固体物体侵入防止直径或厚度大于1.0mm的工具、电线或类似的细节小外物侵入而接触到仪表内部的零件。即防护足以造成危害的粉尘。 5、防尘完全防止外物侵入,虽不能完全防止灰尘进入,但侵入的灰尘量并不会影响仪表的正常工作。 6、灰尘封闭(即封闭体内在20毫帞的低压时不应侵入灰尘)。 ! 第二个标示数字防护等级定义 0、没有防护没有防护 1、防止滴水侵入垂直滴下的水滴(如凝结水)对仪表不会造成有害影响。 2、倾斜15度时仍可防止滴水侵入当仪表由垂直倾斜至15度时,滴水对仪表不会造成有害影响 3、防止喷洒的水侵入防雨,或防止与垂直的夹角小于60度的方向所喷洒的水进入仪表造成损害。 4、防止飞溅的水侵入防止各方向飞溅而来的水进入仪表造成损害。 , 5、防止喷射的水侵入防止来自各方向由喷嘴射出的水进入仪表造成损害。 6、防止大浪的侵入装设于甲板上的仪表,防止因大浪的侵袭而进入造成损坏。 7、防止浸水时水的侵入仪表浸在水中一定时间或水压在一定的标准以下能确保不因进水而造成损坏。

中国城市行政级别分级

中国城市行政级别分级 1级:准国级,香港,澳门2特区(对外享受国家和地区中的地区级,可以单独参加国际的经济,社交,体育活动和申办国际级的活动,如奥运会等,高度自制,有自己的区旗,区徽) 2级:正部级:4大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 3级:副部级:15个副省级城市(包括10个副省级省会城市和5个计划单列城市)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武汉、广州、济南,杭州,西安,成都,深圳、厦门、宁波、青岛、大连 4级:准副省级:包括除上外的所有省会城市和国务院批准的唐山市、大同市、包头市、鞍山市、抚顺市、吉林市、齐齐哈尔市、无锡市、淮南市、洛阳市等十个“较大的市”。 5级:正厅级:一般地级市 6级:副厅级:省直管县级市 7级:正处级:一般县级市 按照综合指标“城市IT级别指数”的数值,进行排名: 1、城市IT级别指数在50以上的,列为1级城市。 2、城市IT级别指数在10以上的,列为2级城市。

3、城市IT级别指数在5以上的,列为3A级城市。 4、城市IT级别指数在3以上的,列为3B级城市。 5、城市IT级别指数在2以上的,列为4A级城市。 6、城市IT级别指数在2以下的,列为4B级城市。 所谓的(城市IT级别指数)是指综合了人均GDP、国内生产总值、全市总人口、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恩格尔系数、主要电子信息产品销量、软件业规模、上网计算机数量等各项指标,考察了城市IT市场发达程度,并通过精细的调查研究、计量研究和案例研究,形成了对中国城市IT环境的现状倾向性、变化趋势和规律性的重要发现——城市分级标准。 中国大陆现行城市行政级别一览 一、直辖市:为地方最高一级行政区,行政地位与省相同;直辖市与省辖市、地级市管辖区域相同,下辖:区,县,市(县级)。现时中国大陆有四个直辖市,分别为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和重庆市。二、副省级市:受省级行政区管辖,副省级市的市长与副省长同级。副省级市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发文、中国国务院同意才能成为副省级市。

电机的绝缘等级和防护等级划分

电机的绝缘等级和防护等级划分 一.绝缘等级 电动机的绝缘等级是指其所用绝缘材料的耐热等级,分A、E、B、F、H级。允许温升是指电动机的温度与周围环境温度相比升高的限度。 绝缘的温度等级A级E级B级F级H级 最高允许温度(℃)105 120 130 155 180 绕组温升限值(K)60 75 80 100 125 性能参考温度(℃)80 95 100 120 145 在发电机等电气设备中,绝缘材料是最为薄弱的环节。绝缘材料尤其容易受到高温的影响而加速老化并损坏。不同的绝缘材料耐热性能有区别,采用不同绝缘材料的电气设备其耐受高温的能力就有不同。因此一般的电气设备都规定其工作的最高温度。

人们根据不同绝缘材料耐受高温的能力对其规定了7个允许的最高温度,按照温度大小排列分别为:Y、A、E、B、F、H和C。它们的允许工作温度分别为:90、105、120、130、155、180和180℃以上。因此,B级绝缘说明的是该发电机采用的绝缘耐热温度为130℃。使用者在发电机工作时应该保证不使发电机绝缘材料超过该温度才能保证发电机正常工作。 绝缘等级为B级的绝缘材料,主要是由云母、石棉、玻璃丝经有机胶胶合或浸渍而成的。 二.防护等级 1. 电机外壳防护等级 《电机外壳防护分级》;IEC34-5 第一种防护:防止人体触及或接近壳内带电部分和触及壳内转动部件(光滑的旋转轴和类似部件除外),以及防止固体异物进入电机。 第二种防护:防止由于电机进水而引起的有害影响。 代号IP xx,含义见下表。 第一位表征数字 第一位表征数字防护等级 简述含义

0 无防护电机无专门防护 1 防护大于50mm固体电机能防止大面积的人体(如手)偶然或意外地触及或接近壳内带电或转动部件(但不能防止故意接触) 能防止直径大于50mm的固体异物进入壳体 2 防护大于12mm固体电机能防止手指或长度不超过80mm的类似物体触及或接近壳内带电或转动部件 能防止直径大于12mm的固体异物进入壳体 3 防护大于固体电机能防止直径大于的工具或导线触及或接近壳内带电或转动部件 能防止直径大于的固体异物进入壳体 4 防护大于1mm固体电机能防止直径或厚度大于1mm的导线或片条触及或接近壳内带电或转动部件 能防止直径大于1mm的固体异物进入壳体 5 防尘电机能防止触及或接近壳内带电或转动部件 进尘量不足以影响电机的正常运行 6 尘密完全防止外物侵入,且可完全防止灰尘进入 第二位表征数字 第二位表征数字防护等级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铁路交通责任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501 号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30 号令),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时造成人员伤亡、重伤或经济损失的,其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一、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等级标准铁路交通事故等级标准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级标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1、造成30 人以上死亡。 2、造成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3、造成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4、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 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 小时以上。 5、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 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 小时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1、造成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 2、造成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伤 3、造成5000 万元以上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客运列车脱轨18 辆以上。 5、货运列车脱轨60 辆以上。 6、客运列车脱轨2 辆以上18 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

24 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 小时以上。 7、货运列车脱轨6 辆以上60 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 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 小时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1、造成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 2、造成10 人以上50 人以下重伤。 3、造成1 000 万元以上5 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客运列车脱轨2 辆以上18 辆以下。 5、货运列车脱轨6 辆以上60 辆以下。 6、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 小时以上。 7、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 小时以上。 (四)一般事故分为:一般A 类事故、一般B 类事故、一般C类事故、一般D类事故。 1、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为一般A 类事故: A1 .造成2人死亡。 A2.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 A3.造成500万元以上1 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A4.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

IP防护等级划分及测试方法

IP防护等级是由两个数字所组成,第一个数字表示灯具防尘,防止外物侵入的等级;第二个数字表示灯具防湿气,防水侵入的密闭程度。数字越大表示其 防护等级越高,两个标示数字所表示的防护等级(IPXX)如表一和表二 表一 表二

防护等级测试方法 (1)IPX 1 方法名称:垂直滴水试验 试验设备:滴水试验装置 试样放置:按试样正常工作位置摆放在以1r/min 的旋转样品台上,样品顶部至滴水口的距离不大于200mm 试验条件:滴水量为10.05 mm/min 持续时间:10 min (2)IPX 2 方法名称:倾斜15°滴水试验 试验设备:滴水试验装置 试样放置:使试样的一个面与垂线成15°角,样品顶部至滴水口的距离不大于200mm 。每试验完一个面后,换另一个面,共四次。 试验条件:滴水量为30.5 mm/min 持续时间:4×2.5 min(共10 min ) (3)IPX 3 方法名称:淋水试验 试验方法:a。摆管式淋水试验 试验设备:摆管式淋水溅水试验装置 试样放置:选择适当半径的摆管,使样品台面高度处于摆管直径位置上,将 试样放在样台上,使其顶部到样品喷水口的距离不大于 200mm ,样品台不旋转。 试验条件:水流量按摆管的喷水孔数计算,每孔为0.07 L/min ,淋水时, 摆管中点两边各60°弧段内的喷水孔的喷水喷向样品。被试样 品放在摆管半圆中心。摆管沿垂线两边各摆动60°,共120°。 每次摆动( 2×120°) 约4s 试验时间:连续淋水10 min b。喷头式淋水试验 试验设备:手持式淋水溅水试验装置 试样放置:使试验顶部到手持喷头喷水口的平行距离在300mm 至500mm 之间 试验条件:试验时应安装带平衡重物的挡板,水流量为10 L/min 试验时间:按被检样品外壳表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为1 min (不包括安装面 积),最少5 min (4)IPX 4 方法名称:溅水试验 试验方法:a.摆管式溅水试验 试验设备和试样放置:与上述IPX 3 之a 款均相同; 试验条件: 除后述条件外,与上述IPX 3 之a 款均相同;喷水面积为摆管中 点两边各90°弧段内喷水孔的喷水喷向样品。被试样品放在摆管半 圆中心。摆管沿垂线两边各摆动180°,共约360°。每次摆动 ( 2×360°) 约12s 试验时间:与上述IPX 3 之a 款均相同( 即10 min )。 b.喷头式溅水试验 试验设备和试样放置:与上述IPX 3 之b 款均相同; 试验条件:拆去设备上安装带平衡重物的挡板,其余与上述IPX 3 之b 款 均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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