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排放标准的分析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排放标准的分析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排放标准的分析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排放标准的分析

1 前言

目前国内已建成运营的生活垃圾焚烧厂烟气排放均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或欧盟1992标准。随着环保要求的日益严格及国家有关节能减排政策的实施,国内已有部分筹建的生活垃圾焚烧厂烟气排放执行EU2000/76/EC(欧盟2000)标准。

垃圾焚烧厂烟气排放标准GB18485-2001、欧盟1992标准、EU2000/76/EC见表1。

注:1)本表规定的各项标准限值,均以标准状态下含11%O2的干烟气为参考值换算。

2)烟气最高黑度时间,在任何1h内累计不得超过5min。

3)GB18485-2001中HCl、HF、SOX、NOX、CO为小时均值,而欧盟1992、

EU2000/76/EC为日均值。其余污染物均为测定均值。

2 焚烧厂常用的烟气处理工艺描述

垃圾焚烧厂烟气处理工艺主要是对酸性气体(HCl,HF,SOx)、氮氧化物(NOx)、颗粒物、有机物(包括二恶英)及重金属等进行控制。

2.1 NOx去除工艺

目前国内已运行的生活垃圾焚烧厂均未设置专门的脱氮装置,烟气中的NOx排放浓度一般可控制在300~400mg/Nm3,能够达到GB18485-2001中400mg/Nm3的排放限值,但达不到EU2000/76/EC中200mg/Nm3的排放限值,必须设置专门的脱氮设施。

NOx去除工艺主要有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NCR)和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

SCR法是在催化剂作用下NOx被还原成N2,为达到SCR法还原反应所需的200℃的温度,烟气在进入催化脱氮器前需加热。SCR法可将NOx排放浓度控制在50mg/Nm3以下。

SNCR是以NH4OH(氨水)或(NH2)2CO(尿素)作为还原剂,将其喷入焚烧炉内。NOx在高温下被还原为N2和H2O。SNCR法可将NOx排放浓度控制在200mg/Nm3以下。

与SNCR法相比,SCR法脱氮效果更好,但需要消耗昂贵的催化剂,加热还需耗用大量热能,处理成本远大于SNCR法。因此,SCR法一般应用在对NOx排放控制更严的经济发达国家。工程上SNCR的应用更多。

2.2 颗粒物去除工艺

颗粒物去除主要有电除尘器和袋式除尘器。电除尘器由于不能满足去除有机物(二恶英等)、重金属的需要,现已基本不作为垃圾焚烧厂的除尘设备。国家标准GB18485-2001中明确规定生活垃圾焚烧炉除尘装置必须采用袋式除尘器。

2.3 重金属及二恶英去除工艺

重金属以固态、液态和气态的形式进入除尘器,当烟气冷却时,气态部分转化为可捕集的固态或液态微粒。目前常用的重金属及二恶英去除工艺是“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

2.4 脱酸工艺

酸性气体去除工艺分为干法、半干法和湿法三种。

1)干法

干式脱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干性药剂(一般采用消石灰)和酸性气体在反应塔内进行反应;另一种是在进入除尘器前的烟气管道中喷入干性药剂,在此与酸性气体反应。消石灰与酸性气体起中和反应,要有一个合适温度(140~170℃),而余热锅炉出口的烟气温度往往高于这个温度,为提高脱酸效率,一般需通过喷水降低烟温。

2)半干法

半干法脱酸一般采用氧化钙(CaO)或氢氧化钙(Ca(OH)2)为原料,制备成氢氧化钙溶液。利用喷嘴或旋转喷雾器将氢氧化钙溶液喷入反应器中,形成粒径极小的液滴,与酸性气体进行反应。反应过程中水分被完全蒸发,故无废水产生。

3)湿法

湿法脱酸的药剂一般采用烧碱(NaOH),以提高除酸效率。配置好的烧碱溶液喷入湿式洗涤塔,与烟气中的酸性气体进行反应。洗涤塔产生的废水需经专门处理后排放,处理后的烟气需再加热。

由前述分析,烟气脱酸除尘工艺有半干式反应塔+袋式除尘器、干式反应塔+袋式除尘器、袋式除尘器+湿式反应塔三种组合形式。三种形式的优缺点及性能比较见表2,表3。

3 国内部分垃圾焚烧厂烟气处理工艺及排放指标

3.1 国内部分垃圾焚烧厂烟气处理工艺汇总

3.2 烟气排放指标分析

从以上数据分析得到:

1)从国内已运营的焚烧厂的实际情况来看,“半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的烟气处理工艺在满足国标的基础上,已全面满足欧盟92标准。此种处理工艺是现正运营或正在建设的垃圾焚烧电厂的普遍选择。

2)已运营焚烧厂的实际烟气排放指标明显优于规划焚烧厂的排放指标。比如江桥、太仓焚烧厂的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有大幅的下降。可以看到在焚烧厂设计时,烟气排放指标趋于保守。

3)国内生活垃圾焚烧界已达成共识,湿法完全可以达到欧盟2000标准。江桥扩能工程将成为国内第一个采用此种工艺的生活垃圾焚烧厂。

4)排放指标需要达到欧盟2000标准,无论采用干法、半干法、湿法,建议配备SNCR 系统,确保NOx指标达标。但据广州李坑焚烧厂实际运营数据,未采用SNCR系统时NOx 排放指标在400左右,而在仅仅增加了SNCR系统的基础上,NOx排放指标可以稳定在200左右。而JFE认为,只要有合理的燃烧管理,加上JFE焚烧炉特有的二次回流式焚烧炉技术,只要通过合理的燃烧管理,不需要采取SNCR系统也能够达到180的排放标准。(摘自:青岛焚烧厂技术交流会资料2008.8.25)

5)当烟尘降至20左右,HCl降至40左右,NOx降至300左右等关键点时,此时半干法的效用就已经发挥到了极致,如果需要继续严格的排放指标,必须考虑添加辅助处理工艺。我想这也正是欧盟2000标准在标准阀值设置上的考虑。

4 影响烟气排放指标的其他因素分析

当烟气处理工艺相差不大时,生活垃圾焚烧厂的烟气排放指标将受入炉垃圾的性质、焚烧炉的炉型和运营的水平来决定。

1)生活垃圾来源的不同

不同城市的生活垃圾性质彼此不可能完全相同,客观上就存在差异。对于烟气处理工艺的选择而言,垃圾的不同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2)焚烧炉的型式不同

JFE的二次回流气体流动技术的特征是燃烧室内布置中间隔板,烟气在隔板上部再次合流而产生气体涡流,使未燃气体和燃烧气体能够充分混合搅拌。因此,在低空气比的情况下也能实现完全燃烧,可以大幅度地减少氮氧化物和二恶英等有害物质的原始产生浓度。对于其他的炉型而言,JFE焚烧炉出口的污染物含量将会有一定程度的降低。

3)实际运营对其影响

在实际运营过程中,仍有许多可控参数将导致烟气排放指标的变化。如半干法适当多喷入Ca(OH)2溶液,干法适当多喷射Ca(OH)2粉末等,自动燃烧控制系统ACC的投用与否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烟气排放指标,灵活性较强。但这种控制是有一定极限的,不可能对排放指标作出根本性的改变。

同时,在进炉垃圾性质相差过大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减少进炉垃圾量,多喷入辅助燃料,达到稳定、降低污染物排放等目的。这在上海御桥焚烧厂曾有过先例。

5 结论

采用“半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完全可以达到欧盟92标准。实际运营的焚烧厂和设备供应商的观点保持一致。

相比较江桥、苏州、常熟焚烧厂的排放指标,可以发现各指标相差甚大。在垃圾性质相差有限(均位于长三角区域)和烟气处理工艺相同(均为半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的情况下,各厂家的设备选型、焚烧厂运营水平的高低是影响焚烧厂污染物排放的关键因素。

2018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全

2018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全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原有《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4-73)废气部分和有关其它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原有各标准有一定的继承关系,亦有相当大的修改和变化。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指标体系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国家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除本标准为综合性排放标准外,还有若干行业性排放标准共同存在,即除若干行业执行各自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外,其余均执行本标准。 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由本标准取代,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即行废除。 GBJ4-73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GB3548-83 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6-84 火炸药工业硫酸浓缩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7-84 雷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2-84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6-84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1-85 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2-85 轻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3-85 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6-85 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7-85 普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同时规定了标准执行中的各种要求。 1.2 适用范围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最新]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WPB3-1999 1范围 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的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除煤粉发电锅炉和单台出力大于45.5MW(65t/h)发电锅炉以外的各种容量和用途的燃煤、燃油和燃气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和建成后的排污管理。 使用甘蔗渣、锯末、稻壳、树皮等燃料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5468-9l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GB/T16l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 物采样方法 3定义 3.1标准状态 锅炉烟气在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简称“标态”。本标准规定的排放浓度均指标准状态下干烟气中的数值。 3.2烟尘初始排放浓度 指自锅炉烟气出口处或进入净化装置前的烟尘排放浓度。 3.3烟尘排放浓度 指锅炉烟气经净化装置后的烟尘排放浓度。末安装净化装置的锅炉,烟尘初始排放浓度即是锅炉烟尘排放浓度。 3.4自然通风锅炉 自然通风是利用烟囱内、外温度不同所产生的压力差,将空气吸入炉膛参与燃烧,把燃烧产物排向大气的一种通风方式。采用自然通风方式,不用鼓、引风机机械通风的锅炉,称之为自然通风锅炉。 3.5收到基灰分 以收到状态的煤为基准,测定的灰分含量,亦称“应用基灰分”,用“Aar”表示。 3.6过量空气系数 燃料燃烧时实际空气消耗量与理论空气需要量之比值,用“α”表示。 4技术内容 4.1适用区域划分类别 本标准中的一类区和二、三类区是指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

超低烟气排放的除尘技术大汇总

超低烟气排放的除尘技术大汇总 烟气超低排放实际上是指烟气中颗粒物的超低排放,排放烟气中不仅包括烟尘,而且包括湿法脱硫过程中产生的次生颗粒物,因此要实现烟气的超低排放必须进行必要的除尘处理。 除尘技术一般包括:烟气脱硝后烟气中烟尘的去除,称之为一次除尘技术,主流技术包括:电除尘技术?袋式除尘技术和电袋复合除尘技术;脱硫后对烟气中颗粒物的再次脱除或烟气脱硫过程中对颗粒物的协同脱除,称之为二次除尘或深度除尘技术,脱硫后对烟气中颗粒物的脱除主要采用湿式电除尘技术,脱硫过程中对颗粒物的协同脱除主要采用复合塔脱硫技术,并采用高效的除雾器或在湿法脱硫塔内增加湿法除尘装置?下面详细介绍一下这几种除尘技术。 一次除尘技术 1电除尘技术 电除尘技术利用强电场电晕放电,使气体电力产生大量自由电子和离子,并吸附在通过电场的粉尘颗粒上,使烟气中的粉尘颗粒荷电,荷电后的粉尘颗粒在电场库仑力的作用下吸附在极板上,通过振打落入灰斗,经排灰系统排出,从而达到收尘的目的。优点:除尘效率较高,压力损失小,使用方便且无二次污染,对烟气的温度及成分敏感度不高,设备运行检修相对容易,安全可靠性较好。 局限:设备占地面积较大,除尘效率受煤种和飞灰成分的影响较大。 依据电极表面灰的清除是否用水,电除尘可分为干式电除尘和湿式电除尘?干式电除尘常被称作电除尘,如静电除尘技术、低低温电除尘技术;湿式电除尘常被称作湿电,湿电仅用于湿法脱硫后的二次除尘?

(1)静电除尘技术 静电除尘技术是在电晕极和收尘极之间通上高压直流电,所产生的强电场使气体电离、粉尘荷电,带有正、负离子的粉尘颗粒分别向电晕极和收尘极运动而沉积在极板上,使积灰通过振打装置落进灰斗。 静电除尘器与其他除尘设备相比,耗能少,除尘效率高,适用于除去烟气中0.01~50μm的粉尘,而且可用于烟气温度高、压力大的场合。但由于静电除尘器基于荷电收尘机理,静电除尘器对飞灰性质(如成分、粒径、密度、比电阻、黏附性等)较为敏感,特别对高比电阻粉尘、细微烟尘捕集困难,运行工况变化对除尘效率也有较大影响。另外其不能捕集有害气体,对制造、安装和操作水平要求较高。 (2)低低温电除尘技术 低低温电除尘技术是通过烟气冷却器降低电除尘器入口烟气温度至酸露点以下的电除尘技术? 低低温电除尘技术因烟气温度降至酸露点以下,粉尘比电阻大幅下降,且击穿电压上升,烟气流量减小,可实现较高的除尘效率;同时,烟气温度降至酸露点以下,气态SO3将冷凝成液态的硫酸雾,通过烟气中粉尘吸附及化学反应,可去除烟气中大部分SO3;在达到相同除尘效率前提下,与常规干式电除尘器相比,低低温电除尘器的电场数量可减少,流通面积可减小,运行功耗降低,节能效果明显。但粉尘比电阻降低会削弱捕集到阳极板上粉尘的静电黏附力,从而导致二次扬尘有所增加? 2袋式除尘技术 袋式除尘技术利用过滤原理,用纤维编织物制作的袋式过滤单元来捕捉含尘烟气中的粉尘。堆积在滤袋表面的粉饼层在此反向加速度及反向穿透气流的作用下,脱离滤袋面,落入灰斗。落入灰斗后的灰再经输灰系统外排。

大唐集团公司燃煤电厂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路线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煤电厂烟气污染物 超低排放技术改造指导意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国家《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 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规范集团公司环保设施改造工作管理,指导企业确定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技术方案,确保各项烟气污染物治理设备安全、稳定、经济、环保运行,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编制依据 GB13223-2011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保部2013 年第14 号)关于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 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14]2093 号) 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36 号) 《火电厂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技术规范》(环保部2014 年第18 号)《火电厂除尘工程技术规范》(环保部2014 年第17 号)燃煤电厂除尘技术路线指导意见(中电联2014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煤发电企业烟尘排放控制指导意见(试行)(2014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脱硫设施建设与生产管理办法(181 号〔2013 〕)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脱硝改造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办法(95 号〔2013 〕)中国大

唐集团公司燃煤发电企业氮氧化物排放控制指导意见(试行)(2011 ) 第三条超低排放技术改造实施后,在干基准氧含量6% 的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限值为10mg/m 3、35 mg/m 3、50 mg/m 3。特殊地区烟尘排放浓度限值为5mg/m 3。 第四条本指导意见适用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单机容量 300MW 及以上燃煤机组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其它机组可参照本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章改造原则 第五条企业需结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政策、法规、标准的要求,并结合企业自身发展的特殊需求,合理制定烟气污染排放目标。 第六条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需对现有环保设施进行充分诊断分析,结合环保设施实际运行状况、现场条件,并综合考虑引风机扩容、烟道优化降低阻力及烟气冷却器回收烟气余热等技术的实施和应用,经过充分技术经济比较后,制定系统化改造方案。 第七条超低排放改造技术方案应统筹考虑低氮燃烧器、脱硝、除尘、脱硫、烟囱等设施的协同影响关系,充分发挥各环保设施对污染物的协同脱除能力,在满足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同时,实现环保设施经济高效运行。 第八条超低排放改造应充分挖掘管理减排的潜力,优先考虑

烟气排放标准

烟气排放标准 根据上海市环保局《关于上海老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本工程的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5-2001)以及欧盟 EU2000/76/EEC标准,部分指标严于欧盟EU2000/76/EEC标准。最终确定的烟气排放标准含量11%计)。 如下表(以干基、O 2 表烟气排放标准

的干烟气为参考值换算;注:1)本表规定的各项标准限值,均以标准状态下含11%O 2 2)烟气最高黑度时间,在任何1h内累计不得超过5min; 3)GB18485-2001中HCl、SOx、NOx、CO为小时均值,其余污染物均为测定均值; 4)欧盟2000/76/EC中Hg、Cd+Tl、Pb+Cr等其他重金属、二恶英类为测定均值。

欧盟2000(气) (a)在燃烧气中不应超过以下一氧化碳(CO)浓度排放限额(除启动和关闭阶段)------燃烧气体中的浓度50mg/m3为日平均值

------在至少95%的测量中,燃烧气体中的浓度150 mg/m3为10分钟平均值,或者所有测量中,燃烧气体中的浓度100 mg/m3为24小时期间内记录的半小时平均值。 (b)必须在最短6小时和最长8小时的样品期间内测量这些平均值。排放限额提到根据附件Ⅰ利用毒性等值概念计算的二恶英和呋喃总浓度。 (c)在最短30分钟和最长8小时的样品期间内的所有平均值

(*)直到2007年1月1日,在1996年12月31日前获得运营许可证,并且只焚烧有害垃圾的现有厂房的平均值。 这些平均值包括了气态和液态形式的相关重金属排放,也包括他们的化合物。

2017年度全国VOCS废气排放标准规定表

2017年全国VOCS废气排放标准表 (最新) 祈雅典采用催化燃烧+热力燃烧方式解决印刷和涂布行业VOCS有机废气,同时还为该行业提 供大量热风,提高生产力。 —— 打印本文小中大 国标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新建企业自2018 年1 月1 日起执行本标准,现有企业自2020 年1 月1 日起执行本标准。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排放限值 污染物 限值(mg/m3) 苯0.4 甲醛0.2 三氯乙烯a0.1 硫酸二甲酯a0.5 二氯甲烷a 4.0 非甲烷有机化合物(NMOC) 4.0 臭气浓度20

待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 备注:企业边界任何1小时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限值 厂区内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 污染物限值(mg/m3)非甲烷有机化合物(NMOC)10 备注:厂区内大气污染物监控点任何1小时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限值。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污染物发酵尾气、污 水处理站废气 燃烧类废气、处 理尾气a 工艺废气 特殊原料药生产 b其他药品生产 颗粒物20c200.520二氧化硫-100--氮氧化物-200-- VOCs NMOC80808080 TOC d150150150150臭气浓度e2000200020002000 二恶英类f-0.1 ng-TEQ / m3 -- a. 利用锅炉或焚烧炉燃烧处理废气时,VOCs、臭气浓度和二噁英类的排放限值执行本标准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仍执行相应锅炉或焚烧炉的排放标准。 b. 特殊原料药生产包括:β-内酰胺类抗生素、避孕药、激素类药、抗肿瘤药。 c. 该限值仅针对发酵尾气。 d. 待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 e. 臭气浓度无量纲。 f. 燃烧含氯有机废气时,需监测该指标。 重点区域企业、设施的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污染物发酵尾气、污 水处理站废气 燃烧类废气、处 理尾气a 工艺废气 特殊原料药生产 b其他药品生产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新建锅炉自2014年7月1日起、10t/h以上在用蒸汽锅炉和7MW以上在用热水锅炉自2015年10月1日、10t/h及以下在用蒸汽锅炉和7MW及以下在用热水锅炉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本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自2016年7月1日废止。各地也可根据当地环境保护的需要和经济与技术条件,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提前实施本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和烟气黑度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以燃煤、燃油和燃气为燃料的单台出力65t/h及以下蒸汽锅炉、各种容量的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各种容量的层燃炉、抛煤机炉。 使用型煤、水煤浆、煤矸石、石油焦、油页岩、生物质成型燃料等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排放控制要求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锅炉。 本标准适用于在用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锅炉boiler 锅炉是利用燃料燃烧释放的热能或其他热能加热热水或其他工质,以生产规定参数(温 度,压力)和品质的蒸汽、热水或其他工质的设备。 3.2在用锅炉in-useboiler 指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锅炉。 3.3新建锅炉newboiler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锅炉建设项目。 3.4有机热载体锅炉organicfluidboiler 以有机质液体作为热载体工质的锅炉。 3.5标准状态standardcondition 锅炉烟气在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简称"标态"。本标准规定的 排放浓度均指标准状态下干烟气中的数值。 3.6烟囱高度stackheight 指从烟囱(或锅炉房)所在的地平面至烟囱出口的高度。 3.7氧含量O2content 燃料燃烧后,烟气中含有的多余的自由氧,通常以干基容积百分数来表示。 3.8重点地区keyregion 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在国土开发密度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大气环境 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大气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 的地区。 3.9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speciallimitationforairpollutants

实现超低排放燃煤烟气沸腾式泡沫脱硫除尘一体化

实现超低排放燃煤烟气沸腾式泡沫脱硫除尘一体化 技术与装备专项研究 一、立项背景 近年来我国大面积区域性重污染灰霾天气频发,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2011年7月,环保部颁布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新标准规定了非常严格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火电排放标准。2014年9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能源局三部门联合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行动计划明确了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标立方米的超低排放要求。随着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不断升级,对电厂环保设施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般情况下,常规脱硫塔的脱硫效率、粉尘脱除率分别约为95%、50%左右,常规ESP出口粉尘浓度一般在毫克/标立方米以上。要达到超低排放要求,高硫煤机组要求脱硫塔脱硫效率达到99%以上,环保设施除尘总效率达到99%以上,常规环保设施无法满足要求。针对超低排放要求,国内部分电厂采用湿式电除尘技术,该技术可以满足烟尘小于5毫克/标立方米的排放要求,但存在初投资大、运行费用高、耗水量大等缺点。因此,针对常规脱硫除尘装置进行创新性的技术改造升级,使其能够在投资少、能耗低、运行可靠稳定的前提下,满足日益严格的排放要求,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此,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组织公司研发骨干力量,针对新形势下燃煤电厂烟气超低排放脱硫除尘开展了各项研究工作。 二、主要科技创新 1.发现了脱硫塔内气、液、固三相的沸腾式泡沫强化传质规律;基于泡沫形成理论,开发出了具有强化气、液、固传质效果的沸腾式泡沫传质系统;建立了沸腾式泡沫传质脱硫除尘计算模型,获得了沸腾式泡沫传质脱硫除尘工程计算软件,形成了微细颗粒脱除关键技术。 深入研究了气、液、固三相传质规律,开发出了沸腾式脱硫除尘技术。该技术通过在脱硫塔内设置沸腾式脱硫除尘构件,使烟气通过该构件自激发形成沸腾式泡沫层,增加了气液接触面积和湍流强度,增强了SO2与浆液的传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industrial kiln and furnace 代替GB4286-84、GB4911-85、GB4912-85、GB4913-85、 GB4916-85等5项标准的工业炉窑部分和GB9078-88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原有《工业炉窑烟尘排放标准》(GB9078-88)和其它行业性有关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炉窑部分)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原有各标准有一定的继承关系,亦有相当大的修改和变化。 本标准规定了10类19种工业炉窑烟(粉)尘浓度、烟气黑度、6种有害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或排放限值)和无组织排放烟(粉)尘的最高允许浓度。 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 GB4286-84《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工业炉窑部分); GB4911-85《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工业炉窑部分); GB4912-85《轻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工业炉窑部分); GB4913-85《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工业炉窑部分); GB4916-85《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工业炉窑部分); GB9078-88《工业炉窑烟尘排放标准》。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GB9078-88同时废止,其它上述各标准中的有关工业炉窑部分亦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按年限规定了工业炉窑烟尘、生产性粉尘、有害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烟气黑度的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除炼焦炉、焚烧炉、水泥厂以外使用固体、液体、气体燃料和电加热的工业炉窑的管理,以及工业炉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2020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全

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希望能帮助到你们!2020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全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原有《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4-73)废气部分和有关其它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原有各 标准有一定的继承关系,亦有相当大的修改和变化。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指标体系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国家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除本标准为综合性排放标准外,还有若干行 业性排放标准共同存在,即除若干行业执行各自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外,其余均执行本标准。 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由本标准取代,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各标准的废 气部分即行废除。 ?GBJ4-73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GB3548-83 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6-84 火炸药工业硫酸浓缩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7-84 雷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2-84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6-84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1-85 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2-85 轻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3-85 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6-85 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7-85 普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同时规定了标准执行中的各种要求。 1.2 适用范围 1.2.1 在我国现有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中,按照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锅炉执行GB13271-91《锅炉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工业炉窑执行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火电厂执行GB13223-1996《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炉执行 GB16171-1996《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厂执行GB4915-1996《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物质排放执行GB14554-93《恶 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汽车排放执行GB14761.1~14761.7-93《汽车大气污 染物排放标准》、摩托车排气执行GB 14621-93《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其它大气污染物排放均执行本标准。 1.2.2 本标准实施后再行发布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按其适用范围规定的污染源不再执行本标准。 1.2.3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最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全

最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全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务的规定,制定 本标准。 本标准在原有《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4-73)废气部分和有关其它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 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原有各标准有一定的继承关系,亦有相 当大的修改和变化。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指标体系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国家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除本标准为综合性排放标准 外,还有若干行业性排放标准共同存在,即除若干行业执行各 自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外,其余均执行本标准。 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由本标准取代,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 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即行废除。 GBJ4-73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GB3548-83 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6-84 火炸药工业硫酸浓缩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7-84 雷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2-84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6-84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1-85 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2-85 轻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3-85 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6-85 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7-85 普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同时规定了标准执行中的各种要求。 1.2 适用范围 1.2.1 在我国现有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中,按照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锅炉执行

窑炉烟气实施超低排放方案

窑炉烟气实施超低排放深度治理方案 一、窑炉烟气超低排放标准 二、我公司窑炉烟气排放现状 窑炉烟气通过袋式除尘器过滤后排入大气,无脱硝装置,烟气中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直接排放。目前,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可以满足超低排放要求,而颗粒物和氮氧化物实际排放浓度均无法满足超低排放要求。 烟气各污染物排放浓度为:

监督性监测,采用纸筒检测颗粒物,数据偏小且随机性较强。 三、改进措施 由于我公司窑炉为纯氧燃烧,污染物排放浓度折算公式为: C基=Q实*C实/(3000*M) 从公式中可以看出基准排放浓度与实际的烟气排放量、实际排放浓度成正比,与出料量成反比。而出料量是基本不变的,所以实施超低排放只能从风量和污染物浓度着手开展工作。 (一)降低颗粒物 1、降低烟气排风量,通过逐步调整汇风仓汇风量和炉头区域补风量,将烟气排风量降低到一个合理的区间。除尘系统补风阀开度从20%降低到0%,除尘风机频率从21.1Hz降低到18Hz。 2、调整炉压,逐步升高池炉炉压10Pa-15Pa,调整速率1Pa/3天,减少颗粒物排放量,实现颗粒物折算浓度降低。 3、利用滤膜法自行对烟气颗粒物、氮氧化物进行检测,收集现有运行模式下的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数据,分析温度、湿度、风量、天气等因素对污染物排放浓度的影响,为设备改造和系统调整提高数据支持。 4、xxx部除尘器增加第二组、第三组多管冷却器,通过调整多管冷却器,寻找最佳烟气冷却温度,提高颗粒物过滤效果,实现颗粒物降低。 5、检查维护密封除尘室上部漏风点,并通过增加除尘风机频率增加除尘系统抽力,清理除尘布袋和系统管壁上的烟尘沉积物。

6、与工信局、环保局联系,了解烟气深度治理案例,寻求政策和技术方面的支持,必要时邀请专家到现场指导,并联系除尘厂家进行技术指导,对除尘室实施串联改造,或在现有除尘器前或后加装烟气过滤设备。 (二)降低氮氧化物 1、前期通过调整风量,氮氧化物已实现了下降,并接近超低排放限值,根据颗粒物的调整情况,跟踪氮氧化物排放浓度。 2、通过优化池炉工艺参数,降低氧燃比,减少NOX发生源,实现NOX降低。通过优化池炉工艺参数,提升炉内压力,减少NOX 排放量,实现NOX降低。 3、根据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变化,考虑增加脱硝设备。 现场自行检测参数稳定达标后,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对超低排放改造效果核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国家环境保护局1996-04-12批准1997-01-01实施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原有《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 4—73)废气部分和有关其他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原有各标准有一定的继承关系,亦有相当大的修改和变化。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指标体系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国家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除本标准为综合性排放标准外,还有若干行业性排放标准共同存在,即除若干行业执行各自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外,其余均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由本标准取代,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即行废除。 ·GBJ 4—73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GB 3548—83 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276—84 火炸药工业硫酸浓缩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277—84 雷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282—84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6—84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911—85 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912—85 轻金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3—85 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6—85 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7—85 普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同时规定了标准执行中的各种要求。 1.2 适用范围 1.2.1 在我国现有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中,按照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锅炉执行GB13271-9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炉窑执行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火电厂执行GB13223-1996《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炉执行GB16171-1996《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厂执行GB4915-1996《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物质排放执行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汽车排放执行GB14761.1~14761.7-93《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摩托车排气执行GB14621-93《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均执行本标准。 1.2.2 本标准实施后再行发布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按其适用范围规定的

2017年全国VOCS废气排放标准表

2017年全国VOCS废气排放标准表(最 新) 祈雅典采用催化燃烧+热力燃烧方式解决印刷和涂布行业VOCS有机废气,同时还为该行业提供 大量热风,提高生产力。 —— 打印本文小中大 国标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新建企业自2018 年1 月1 日起执行本标准,现有企业自2020 年1 月1 日起执行本标准。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排放限值 污染物 限值(mg/m3) 苯0.4 甲醛0.2 三氯乙烯a0.1 硫酸二甲酯a0.5 二氯甲烷a 4.0 非甲烷有机化合物(NMOC) 4.0 臭气浓度20 待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 备注:企业边界任何1小时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限值 厂区内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 污染物限值(mg/m3)

非甲烷有机化合物(NMOC)10备注:厂区内大气污染物监控点任何1小时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限值。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污染物 发酵尾气、污 水处理站废气燃烧类废气、处 理尾气a 工艺废气 特殊原料药生产 b其他药品生产 颗粒物20c200.520 二氧化硫-100-- 氮氧化物-200--VOCs NMOC80808080 TOC d150150150150臭气浓度e2000200020002000 二恶英类f-0.1 ng-TEQ /m3-- a. 利用锅炉或焚烧炉燃烧处理废气时,VOCs、臭气浓度和二噁英类的排放限值执行本标准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仍执行相应锅炉或焚烧炉的排放标准。 b. 特殊原料药生产包括:β-内酰胺类抗生素、避孕药、激素类药、抗肿瘤药。 c. 该限值仅针对发酵尾气。 d. 待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 e. 臭气浓度无量纲。 f. 燃烧含氯有机废气时,需监测该指标。 重点区域企业、设施的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污染物 发酵尾气、污 水处理站废气燃烧类废气、处 理尾气a 工艺废气 特殊原料药生产 b其他药品生产 颗粒物10c100.510二氧化硫-50--氮氧化物-150-- VOCs NMOC50505050 TOC d100100100100

烟气除尘技术汇总及超低烟气排放技术选型

烟气除尘技术汇总及超低烟气排放技术选型 烟气超低排放实际上是指烟气中颗粒物的超低排放,排放烟气中不仅包括烟尘,而且包括湿法脱硫过程中产生的次生颗粒物,因此要实现烟气的超低排放必须进行必要的除尘处理。 除尘技术一般包括:烟气脱硝后烟气中烟尘的去除,称之为一次除尘技术,主流技术包括:电除尘技术?袋式除尘技术和电袋复合除尘技术;脱硫后对烟气中颗粒物的再次脱除或烟气脱硫过程中对颗粒物的协同脱除,称之为二次除尘或深度除尘技术,脱硫后对烟气中颗粒物的脱除主要采用湿式电除尘技术,脱硫过程中对颗粒物的协同脱除主要采用复合塔脱硫技术,并采用高效的除雾器或在湿法脱硫塔内增加湿法除尘装置?下面详细介绍一下这几种除尘技术。 一次除尘技术 1、电除尘技术 电除尘技术利用强电场电晕放电,使气体电力产生大量自由电子和离子,并吸附在通过电场的粉尘颗粒上,使烟气中的粉尘颗粒荷电,荷电后的粉尘颗粒在电场库仑力的作用下吸附在极板上,通过振打落入灰斗,经排灰系统排出,从而达到收尘的目的。 优点:除尘效率较高,压力损失小,使用方便且无二次污染,对烟气的温度及成分敏感度不高,设备运行检修相对容易,安全可靠性较好。 局限:设备占地面积较大,除尘效率受煤种和飞灰成分的影响较大。 依据电极表面灰的清除是否用水,电除尘可分为干式电除尘和湿式电除尘?干式电除尘常被称作电除尘,如静电除尘技术、低低温电除尘技术;湿式电除尘常被称作湿电,湿电仅用于湿法脱硫后的二次除尘? (1)静电除尘技术 静电除尘技术是在电晕极和收尘极之间通上高压直流电,所产生的强电场使气体电离、粉尘荷电,带有正、负离子的粉尘颗粒分别向电晕极和收尘极运动而沉积在极板上,使积灰通过振打装置落进灰斗。 静电除尘器与其他除尘设备相比,耗能少,除尘效率高,适用于除去烟气中0.01~50μm的粉尘,而且可用于烟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全文 2009-04-11 11:27:54 来源: 作者: 【大中小】评论:0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国家环境保护局1996-04-12批准 1997-01-01实施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原有《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 4—73)废气部分和有关其他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原有各标准有一定的继承关系,亦有相当大的修改和变化。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指标体系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国家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除本标准为综合性排放标准外,还有若干行业性排放标准共同存在,即除若干行业执行各自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外,其余均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由本标准取代,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即行废除。 ·GBJ 4—73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GB 3548—83 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276—84 火炸药工业硫酸浓缩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277—84 雷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282—84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6—84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911—85 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912—85 轻金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3—85 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6—85 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7—85 普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同时规定了标准执行中的各种要求。 1.2 适用范围 1.2.1 在我国现有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中,按照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锅炉执行GB13271-9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炉窑执行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火电厂执行GB13223-1996《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炉执行GB16171-1996《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厂执行GB4915-1996《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物质排放执行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汽车排放执行 GB14761.1~14761.7-93《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摩托车排气执行GB14621-93《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均执行本标准。 1.2.2 本标准实施后再行发布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按其适用范围规定的污染源不再执行本标准。 1.2.3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大气环境标准按其用途可分为: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控制技术标准及大气污染警报标准等。按其适用范围可分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 一、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系以保障人体健康和一定的生态环境为目标而对各种污染物在大气环境中的容许含量所作的限制规定。它是进行大气环境质量管理及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据,是环境管理部门的执行依据。 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原则,首先要考虑保障人体健康和保护生态环境这一大气质量目标,为此需综合这一目标的污染物容许浓度。 目前各国判断空气质量时,一般多依据世界卫生组织(WHO)1963年提出的的空气质量四级水平。 一级:在处于或低于所规定的浓度和接触时间,观察不到直接或间接的反应(包括反射性或保护性反应) 二级:在达到或高于所规定的浓度和接触时间内,对人的感觉器官有刺激,对植物有损害或对环境产生其他有害作用。 三级:在达到或高于所规定的浓度和接触时间内,可以使人的生理功能发生障碍或衰退,引起慢性病或生命缩短。 四级:在达到或高于所规定的浓度和接触时间内,对敏感的人发生急性中毒或死亡。 其次,要合理地协调与平衡实现标准所需的代价与社会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为此需进行损益分析,以求得为实施环境质量标准投入的费用最少,收益最大。此外,还应遵循区域差异的原则。特别是像我国这样地域广阔的大国,要充分注意各地区的人群构成、生态系统结构功能、技术经济发展水平等的差异性。因此,除了制定国家标准外,还应根据各地区的情况,制定地方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为了准确地认识和评价大气质量状况以及对大气环境进行必要的管理,我国陆续制定和颁发了有关的大气质量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1982年制定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82),1996年又作了修订(GB 3095-1996),它是为控制和改善大气质量,创造清洁适宜的环境,防止生态破坏,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发展而制定的。这个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的大气环境。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系以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为目标,而对从污染源排人大气的污染物容许含量所作的限制规定。它是控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实行净化装置设计的依据,同时也是环境管理部门的执法依据。 要控制大气污染,必须制定污染气体的排放标准及其相应的法规和监测手段。但是对污染气体排放标准的制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它涉及到各国的环境政策及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目前在排放标准的制定上基于两种不同的原则:一种原则是制定一个减少污染气体总排放量的总目标,以此为基准制定排放标准,在技术上则必须去寻找、采用和发展符合排放标准的方法,这是技术强制法,是高标准的,德国、奥地利和瑞典采用这个原则;另一种原则是选择现有的、合适的降低污染气体的技术,根据现有技术能达到的水平来制定排放标准,英国就是采取这个原则。介于这两者之间的方案是,根据

GB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2014 代替GB 13271-2001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锅炉生产、运行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 锅炉排放的水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本标准1983年首次发布,1991年第一次修订,1999年和2001年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本标准将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环境保护要求适时修订。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增加了燃煤锅炉氮氧化物和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限值; ——规定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取消了按功能区和锅炉容量执行不同排放限值的规定; ——取消了燃煤锅炉烟尘初始排放浓度限值; ——提高了各项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本标准是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对本标准未作规定的大气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本标准已作规定的大气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严于本标准或地方标准时,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执行。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4年4月28日批准。 新建锅炉自2014年7月1日起、10t/h以上在用蒸汽锅炉和7MW以上在用热水锅炉自2015年10月1日、10t/h以下在用蒸汽锅炉和7MW以下在用热水锅炉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本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01)自2016年7月1日废止。各地也可根据当地环境保护的需要和经济与技术条件,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提前实施本标准。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火电厂烟气超低排放改造

火电厂烟气超低排放改造 发表时间:2019-09-19T16:55:23.307Z 来源:《当代电力文化》2019年第8期作者:王昌军 [导读] 对电厂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全面介绍,希望为我国燃煤电厂发展提供相应的帮助作用。 徐矿集团新疆阿克苏热电有限公司新疆阿克苏 843000 摘要:利用相应的技术对电厂排放的烟气污染物进行脱硫脱硝处理,从而有效降低火电厂排放的烟气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程度,是燃煤电厂达到相对节能环保的生产目标必须要做的事。本文对电厂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全面介绍,希望为我国燃煤电厂发展提供相应的帮助作用。 关键词:电厂;烟气;脱硫脱硝技术;应用研究 1超低排放改造的必要性分析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要求,进一步提升煤电高效清洁发展水平,持续改善新疆地区大气环境质量,全面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该工作方案中明确了超低排放改造目标:全疆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的燃煤发电机组,以及各大气联防联控区及环境同治区域内10万千瓦及以上的自备燃煤发电机组,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烟气脱硝全工况运行。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机组,在基准含氧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 2改造主要技术原则和技术路线 本次环保改造的总体目标:排放指标达到粉尘≤10mg/Nm3、SO2≤35mg/Nm3、NOX≤50mg/Nm3。本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估算静态投资为13800万元,本工程的建设和运行不会对当地的生产和生活产生不利影响。相反,该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改善当地排放水平,减少环境污染,对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促进作用,具有良好的经济合理性和社会适应性。 (1)除尘改造:机组除尘器提效改造+脱硫装置除尘提效,使排放指标满足改造目标要求; (2)脱硫改造:改造成一炉一塔,新增1套脱硫塔及原有脱硫塔增效,取消了脱硫增压风机,与锅炉引风机合并设置,并优化脱硫系统烟道布置。 (3)脱硝改造方案;在原催化剂预留层处增设蜂窝式催化剂。 (4)全负荷脱硝;锅炉实际最低稳燃负荷下,可不做改造。机组负荷30%时,通过调整机组运行措施或通过烟气侧改造提高脱硝装置入口烟温,实现全负荷脱硝。 3除尘超低排放技术路线 目前,烟尘超低排放实际上是指烟气中颗粒物的超低排放,排放烟气中不仅包括烟尘,而且包括湿法脱硫过程中产生的次生颗粒物。因此除尘技术选择一般包括烟气脱硝后烟气中烟尘的去除,称之为一次除尘技术,主流技术包括电除尘、电袋复合除尘和袋式除尘技术;脱硫后对烟气中颗粒物的再次脱除或烟气脱硫过程中对颗粒物的协同脱除,称之为二次除尘或深度除尘技术,脱硫后对烟气中颗粒物的脱除主要采用湿式电除尘器,脱硫过程中对颗粒物的协同脱除主要采用复合塔脱硫技术,并采用高效的除雾器或在湿法脱硫塔内增加湿法除尘装置。为降低造价,最大限度利用原有设备,减少对原有设备拆除,缩短改造工期,合理降低改造成本。本次烟尘超低排放改造拟采用“一次除尘(机组除尘器)+二次除尘(脱硫装置协调除尘)”的技术路线。 4脱硫系统除尘提效改造 通过对脱硫塔除尘除雾机理的研究了解到,脱硫塔出口烟气的烟尘来自两部分:一是烟气中残留飞灰部分,二是烟气液滴中所含固体颗粒物,见图1。 湿法脱硫塔要实现高效除尘除雾,需从两方面着手,既要增加了烟气与循环浆液的接触面积和混合强度以提升脱硫塔自身的除尘能力,同时也要配置高效除雾器,降低排放烟气的液滴含量。根据现有的高效除尘除雾脱硫塔投运情况,不同的高效除雾器需配合不同的脱硫塔技术,在保证脱硫效率前提下,实现高效协同除尘。本次脱硫超低排放改造可采用托盘喷淋复合塔技术或旋汇耦合喷淋复合塔技术,均可实现SO2超低排放(≤35mg/Nm3)。与该两种高效脱硫技术匹配的除尘除雾技术分别为高效组合除雾器(一级管式+两级屋脊式)和管束除尘除雾器。经咨询厂家,“托盘喷淋塔+高效组合除雾器”方案除尘效率约70%,脱硫塔出口液滴含量约50mg/Nm3;“旋汇耦合喷淋塔+管束除尘除雾器”方案除尘效率约80%,脱硫塔出口液滴含量约20mg/Nm3。结论本次烟尘超低排放改造,烟囱出口烟尘排放浓度 ≤10mg/Nm3(标态,干基,6%O2),全厂综合除尘效率为99.96%,依靠机组除尘器和脱硫装置一并协同实现。 5脱硝提效改造 本次脱硝提效改造方案为在原催化剂预留层处增设蜂窝式催化剂,与原有两层催化剂一起对烟气进行脱硝净化,实现NOx排放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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