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九种发放形式及不同的税务处理

年终奖九种发放形式及不同的税务处理
年终奖九种发放形式及不同的税务处理

年终奖九种发放形式及不同的税务处理

肖宏伟

年终岁尾,总结表彰,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是财务和员工关注的焦点问题,不同的发放形式,不同的计算方法,税额差距很大。现行的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及要求,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规定计算,要比合并到当月工资薪金计算的税负小一些,是一项个人所得税的优惠计算政策。

国税发【2005】9号文件基本规定是:“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由于单位发放给员工的年终奖形式不同,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也不尽相同。

一,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计算时,除以12找税率,但计算税额时,速算扣除数只允许扣除一次。

例一:赵某2013年1月工资5000,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

赵某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3500)*3%=45元

赵某年终奖(24000)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即:24000/12=2000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赵某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0%-105=2295元。

赵某2013年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340元。

二,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不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可以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以收入额扣除规定标准的免税所得(如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后的数额。

例二:钱某2013年1月工资2000,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

钱某当月工资2000元,未超过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钱某2013年1月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为3500-2000=1500元。

钱某年终奖24000元,先减除“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1500元)”,225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

22500除以12个月,即:22500/12=1875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钱某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500)*10%-105=2145元。

钱某2013年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145元。

三,员工一个年度在两个以上单位工作过,只能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年终奖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采用该计税办法的时间和发放单位计算。

该条款的要点是:

1,一个员工2013年1月发放的年终奖适用了除以12找税率的优惠计算政策,2013年其它月份就不能再适用了。

2,一个员工一年一次,在两处以上取得年终奖,也只能适用一次。

3,员工即使工作时间不足12个月,也可以适用一次。

例三:孙某2012年1-3月在石油企业工作,2012年4-8月跳槽到电信企业,2012年9月至今跳槽到房地产企业工作,

如果孙某2012年12月在房地产企业取得工资5000,年终奖24000,其它无收入,虽然钱某只2012年在房地产企业工作4个月,但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与例一赵某相同,即当月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5,年终奖部分也是除12找税率,应缴纳个税2295元。

房地产企业计提年终奖时,计提、发放会计处理同例一。

四,员工同一月份在两个以上单位取得年终奖,可以选择一个单位的一次性奖金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优惠办法计算,从另一单位取得的年终奖合并到当月工资薪金项目缴税。

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如果同一个人同月在两个企业都取得了年终一次性奖金,纳税人在自行申报时,不可以将这两项奖金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享受一次性奖金的政策;对该个人按规定只能享受一次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优惠算法。

例四:李某2013年1月工资5000,取得本企业发放的年终奖24000元,另取得兼职单位发放的年终奖6000元,无其它收入。

李某本企业年终奖(24000)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即:24000/12=2000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李某本企业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0%-105=2295元。

李某取得的兼职单位发放6000元年终奖应合并到李某当月工资薪金中计算缴纳。如果兼职单位按发放年终奖计算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6000*3%=180元。

李某在本企业取得工资5000元,本企业代扣代缴(5000-3500)*3%-=45元个人所得税。

年终汇算清缴,李某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6000-3500)*20%-555=945元。

应补缴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945-180-45=720元。

李某所在本企业计提年终奖时,计提、发放会计处理同例一。

五、员工无论在本单位工作多长时间,都可以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取得年终奖的职员在本年度工作未满12个月,也应除以“12”来确定适用税率,因为一年一个人只能用一次。

例:周某是2012年应届大学毕业生,2012年7月入职,以前没有工作。2012年12月工资3500元,年终奖24000元,

周某当月工资3500元不需要纳税。

周某年终奖(24000)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即:24000/12=2000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周某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0%-105=2295元。

企业计提年终奖时,计提、发放会计处理同例一。

六、补发年终奖需要在发放时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年终奖本月发放了一部分,按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了个人所得税,后在次月又补发年终奖,不能与上月的年终奖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应合并到再发放当月工资中计算个人所得税。

例六:吴某2013年1月工资5000,按本企业考核要求,应得年终奖30000元,当月发放了24000元,余下6000元,准备在2013年7月再发放。2013年1月实际取得所得为29000元,无其它收入。

2013年1月,赵某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3500)*3%=45元

吴某实际取得的年终奖(24000)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即:24000/12=2000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吴某实际取得的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0%-105=2295元。

对于吴某预计在2013年7月取得的年终奖(6000)的税务处理:

个人所得税:2013年7月实际取得时,需要合并到取得当月工资薪金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如果1月计提了6000元应付职工薪酬,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会计利润计算预缴。

如果7月份发放了这6000元年终奖,年终汇算清缴按工资薪金项目规定在税前扣除。

如果计提的6000元年终奖在2013年度汇算清缴前仍未发放,依据国税函【2009】3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34号的规定,企业工资薪金计提而未发放的数额(6000),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企业计提年终奖时,计提、发放会计处理同例一。

七、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也要按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例七:郑某2012年年薪12万元,每月发放工资5000元,2012年12月终按照绩效考核补发2012年度剩余年薪60000元。

郑某2012年每个月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3500)*3%=45元,全年合计45*12=540元。

郑某2012年12月补发的年薪60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计算: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年薪,除以12个月,即:60000/12=5000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555。

郑某补发年薪60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60000*20%-555=11445元。

八、关于雇主为雇员代付全年一次性奖金全部或部分税款问题,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无论是自行缴纳、代扣代缴,还是雇主为雇员代付全部或部分税款,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是相同的。如有不同,一定出现了错误。

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28号公告《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规定:雇主为雇员负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个人所得税款,属于雇员又额外增加了收入,应将雇主负担的这部分税款并入雇员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后,按照规定方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八:王某2012年度每月工资收入5000元,2012年12月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24000元。该单位全部负担王某的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

王某2012年12月当月工资5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5元。

王某全年一次性奖金24000元,由企业代付个人所得税。

王某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24000】-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0】-不含税级距的速算扣除数A【105】×雇主负担比例【100%】)÷(1-不含税级距的适用税率A【10%】×雇主负担比例【100%】)

即:(24000-105)/(1-10%)=26550元

王某年终奖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6550*10%-105=2550元。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第四条的规定,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按照工资薪金支出的扣除标准进行税务处理。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

企业负担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计提年终奖时,按含税奖金额计提:

借:管理费用(等)26550

贷:应付职工薪酬——奖金(等)26550

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奖金(等)26550

贷:银行存款24000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2550

缴纳税金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2550

贷:银行存款2550

九,多发1元年奖金,可能导致多交一万元的个人所得税--关注年终奖个人所得税无效问题。由于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的年终奖计算方法是: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而计算公式的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年终奖除12找税率,但只允许减除一次“速算扣除数”,而不是十二次,由此导致在计算年终奖个人所得税时会出现员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并不与年终奖额度同比例增加。由此造成应得年终奖金额度高的员工,可能要比年终资金额度低的员工实际到手的会更少。

例九:2013年1月冯某取得年终奖18000元,找税率:(18000/12=1500),因此其年终奖适用税率为3%。冯某年终奖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8000*3%=540元。税后收入为17460元。

陈某2013年1月取得年终奖18001元,找税率:(18001/12=1500.1),因此其年终奖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陈某取得18001元年终奖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8001*10%-105=1695.1元。

陈某年终奖税后所得为16305.9元。陈某因为多发一元,造成多缴个人所得税1154.1元。类似情况在税收实践中多有发生。这是由于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的税额计算方法的原因,导致所得与税额的不匹配。

导致上述不合理的年终奖无效区间如下:

【18000--19283】、

【54000-60187】、

【108000-114600】、

【420000 447500】、

【60000-606538】、

【960000-1120000】。

如果发放的年终奖在上述无效区域内,会造成单位多发奖金,而个人税后所得变少的结果。

避免上述不合理现象,一是减少或增加一定数额年终奖,使发放的年终奖在无效区间外。二是在无效区间内的部分年终奖,转化为其它奖励或补贴,与当月工资合并纳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算方法不是十全十美的,但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如此,我们只有执行。税收法律和政策文件是用来遵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所能做的,只能是在税收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合理发放年终奖,以争取相对合理的税负。

纳税会计实训心得体会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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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制定年终奖发放的规则与标准

每到年底,年终奖的话题就成为了各个企业需要考虑的头等大事了,本来发放年终奖是一件对员工来说很高兴的事情,然而现实情况却是:奖金发少了,员工不高兴;奖全发多了,看到有比自己更高的,还是不高兴。员工觉得委屈,老板觉得窝火,发年终奖已经成为了企业年底最为头疼的事情了,如何才能破解年终奖发放的困局,让年终奖不再成为困扰企业的难题呢? 年终奖要不要发的问题 在谈年终奖要不要发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思考一个问题:年终奖对于企业的员工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从现实来看,年终奖实际上已经演变成了企业留住人才的一种手段和工具。 现代社会是一个互联网的时代,信息的高度发达导致很多企业的年终奖实际上是透明的,而年底又是各种同学圈子、朋友圈子、亲戚圈子聚会的高峰期, 相互一打听,谁家企业的年终奖高,谁家企业的年终奖低,都会被大家拿来作为谈资。 别人的企业都发年终奖,如果我的企业没有发年终奖,觉得面子过不去; 别的企业发的年终奖很多,我的企业发的年终奖少的可怜,说出去都觉得丢脸; 而这些"没面子”、"丢脸”极有可能演变成年后员工一到企业就提交辞职书了,这对企业来说是一大损失。如果优秀的人才被竞争对手挖去,那给企业来说会带来更大的损失. 可见,年终奖已经成为了企业在人才吸弓I和保留方面的一JmlJ剑,用好了年终奖,不仅能留住优秀人才,还能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加盟公司。因此,笔者建议除了那些经营业绩较差,无法承受年终奖的薪酬成本的企业外,经营正常的企业还是都必须得

发年终奖。 年终奖怎么发■金额怎么走,比例怎么设置? 年终奖的设计离不开对总额的界定,以及年终奖占员工年度现全总收入的具体t 匕例。从现实情况来看,大部分的企业对年终奖有着一种错误的解读。 1.谈年终奖离不开年度现全总收入 从目前很多企业对年终奖的解读来看,都把年终奖当做是工资之外的一种额外薪酬了,其实这朗寸年终奖的一种误读,员工的总薪酬包含了四大部分:基本工资、补贴、浮动工资、福利。我们通常所说的员工薪酬其实是指年度现全总收入,包括基本工资、补贴、浮动工资。年终奖属于浮动工资的一部分,从这个角度来看,抛开年度现金总收入谈年终奖其实没有多大的意义。 比如某国企年度现全总收入大约在40分位左右,但是有一大半的工资收入是在年底以年终奖的形式发放的,尽管年终奖发放的很多,但是实际上员工平时拿的工资很低,年终奖对员工的激励性效果就不是特别的大。 年度现金总收入与年终奖的高低进行组合,我们可以归纳成四种模式,如 表7-3所示。 表7-3四种年终奖组合模式

年终奖金的纳税筹划

对年终一次性奖金的纳税筹划 随着我国各类企业年薪制度的全面执行,企业职工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占个人收入比重越来越高,如何对其充分重视,并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成为纳税人者进行合理规避税收负担的关键,为此,本文对如何进行年终一次性奖金纳税筹划进行了探讨。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中国在世界的经济地位逐渐上升的今天,纳税在企业经济活动及决策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纳税筹划作为其最重要的部分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企业的关注的焦点。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为了减轻税收负担和实现涉税零风险而采取的合法手段对自己的经济活动进行筹划安排的总称。在国外,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几乎“家喻户晓”,它是以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的身份而存在的。我国的纳税筹划虽然处于起步阶段,但是由于入世后纳税人的迫切要求,加之市场经济环境和条件的日益成熟,开展纳税筹划正逢其时。本文以对年终一次性奖金纳税筹划的探讨为研究对象,对如何利用合理税负来降低纳税负担,提高纳税人的合理收益进行了对策思考。 一、年终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计缴规定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企事业单位根据其工作完成情况,而向雇员发放的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企业年终一次性收入,由于年终一次性奖金是在年终集中发放,所以在税法上规定要将其视同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当前,我国年终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计缴规定是按照国税发[200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

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中所列的规定执行。即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先除以12个月,得到一个月的奖金平均数,然后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进而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该方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同一纳税人只允许采用一次。例如:张经理是国内某金融机构的经理,2011年月工资为4000元,在12月还领取了全年的一次性奖金120000元,银行对其进行全年一次性奖金全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120000 - 12=10000(元),适用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1005(元) (2)年终奖应纳税额为120000X 25%1005=28990(元) (3)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为(4000- 3500) X 3%=15元) ⑷ 当月合计应纳税额为28995+15=29010(元) 还有一种情形是如果张经理的月工资性收入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年终奖减除“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再确定年终奖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以上例为计算依据,其他条件不变,如果张经理的月工资是2000 元,而不是4000元,其全年一次性奖金全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1)应纳税所得额=120000-(3500-2000)=118500(元) 118500- 12=9875元,适用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1005; (2)应纳税额=118500X 25%1005=28620(元) 值得注意:根据(国税发[2005]9号)规定,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

公司年终奖发放方案范本五篇

篇一:年终奖发放方案 1、目的与意义 为规范公司年终奖金发放操作,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工龄满1年(含)以上的正式员工。 3、职责 3.1工作部人事处 3.1.1年终奖发放方案的拟定和修订。 3.1.2统计、审核奖励人员名单。 3.2财务部 3.2.1奖金核算。全年奖金总额不超过本年度实现利润的5%。 3.2.2提交奖金明细报表和相关分析报表报总经理审批。 4、内容 4.1发放时间与方式 4.1.1年终奖金分两次发放,年中发放时间为当年7月份随工资发放;年底发放时间为次年1月份随工资发放。 4.2计算方法 4.2.1年终奖(年中)=(月平均工资*基数)*40% 4.2.2年终奖(年底)=(月平均工资*基数)*60% 4.3基数 4.3.1工龄≥5年100%;

4.3.2工龄≥3,<5年75%; 年终奖金发放管理办法版本/修改1/0 4.3.3工龄≥2,<3年55%; 4.3.4工龄≥1,<2年40%; 4.4月平均工资 4.4.1月平均工资(年中):1-6月份税前工资(除交通补贴和公司缴纳的五险一金外)的平均值。 4.4.2月平均工资(年底):1-12月份税前工资(除交通补贴和公司缴纳的五险一金外)的平均值。 篇二:年终奖发放方案 一、年终奖金计算 1年终奖金点数,接年资与当年度考绩两者评估而得。 2每点奖金数,以其全薪之25%为计算基准(注:全薪系包括本薪、津贴、全勤及相关名目金额等的合计)。示例如下:桌员工全薪15us$,年资为2~3年,考绩87分,则可得年终奖金为: 每点奖金数是15×O 25=3 75 3 75×11.5(累积点)=43.125≈43.13 凡员工对部门经理所评定的考绩分数有不满者,可签呈总经理室,再呈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室裁定进行调查或维持原议。中诉日期限于考绩经管理部门通知个人后2日内,逾期不予受理。 l固定年终奖金额数,由总经理依年度经营状况作出裁决; 2各员工的考缋

税收筹划学习心得体会

税收筹划学习心得与体会 经过这次学习《税收筹划》之后,我觉得用“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两句话来形容我在课程《税收筹划》学习中深刻而又难忘的体会,也是内心最为真实的最为有感触的表达。这段学习时间积累的知识将会是在我以后工作生涯中面对税收筹划工作提供有力的基础的知识保证。 整个心得与体会分为三个部分。 一:回顾与总结。 (一)整体地表达对学习《税收筹划》的总结。 1、通过课堂的学习,更加系统深刻、全面有序地认识到税收筹划的重要性,特别是对偷税、欠税、抗税、骗税等违法行为与税收筹划本质性的区别有着深刻的思维审视视觉,为以后与税务打交道奠下了法律思维基础,为个人税务职业规划思维埋下坚定基石。 (二)具体学习《税收筹划》的哪些方面。 1、基本理论知识方面。 对税收筹划产生的多重效应中的各项体现有进一步的认识和思考。包括产生积极和消极的可能性因素的分析。 基于在学习税收筹划之前有学习过税法、经济法、税收实务等相关税务课程,对税收相关内容会有初步性和表层次的认知。这样对学习税收筹划会有很大的帮助作用,了解计税等等知识,才可以对其筹划。所以,这门课程的学习,让我对税务会有加强性的巩固,以及纳税思维的培养。 通过基本理论的学习,对我国所涉及的基本税种都可以略知一二,对如何有效进行税收筹划会有一定的相关知识认知,及后续形成的一种筹划思维模式。 2、案例的升华。 课堂中,老师以一种理论结合实际的教学模式。以大量现实中的案例和老师亲身所接触有关税收筹划的案例,以一种讲解和提问的形式,阐述了筹划的重要性和正当可行性。诠释的更多是对我们以后工作中能够用上的相关专业知识,培养的是一种筹划的思维。 对某些小税种,采用的是学生备课演讲的模式,系统地加强学生的学习认知能力,提高学生动手和动脑的能力,也增进学生间的集体荣誉感,提高学生的团队协调能力。

公司年终奖发放方案范本五篇

1、目的与意义 为规范公司年终奖金发放操作,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工龄满1年(含)以上的正式员工。 3、职责 3.1工作部人事处 3.1.1年终奖发放方案的拟定和修订。 3.1.2统计、审核奖励人员名单。 3.2财务部 3.2.1奖金核算。全年奖金总额不超过本年度实现利润的5%。 3.2.2提交奖金明细报表和相关分析报表报总经理审批。 4、内容 4.1发放时间与方式 4.1.1年终奖金分两次发放,年中发放时间为当年7月份随工资发放;年底发放时间为次年1月份随工资发放。 4.2计算方法 4.2.1年终奖(年中)=(月平均工资*基数)*40% 4.2.2年终奖(年底)=(月平均工资*基数)*60% 4.3基数 4.3.1工龄≥5年100%; 4.3.2工龄≥3,<5年75%; 年终奖金发放管理办法版本/修改1/0 4.3.3工龄≥2,<3年55%; 4.3.4工龄≥1,<2年40%; 4.4月平均工资 4.4.1月平均工资(年中):1-6月份税前工资(除交通补贴和公司缴纳的五险一金外)的平均值。 4.4.2月平均工资(年底):1-12月份税前工资(除交通补贴和公司缴纳的五险一金外)的平均值。

一、年终奖金计算 1年终奖金点数,接年资与当年度考绩两者评估而得。 2每点奖金数,以其全薪之25%为计算基准(注:全薪系包括本薪、津贴、全勤及相关名目金额等的合计)。示例如下:桌员工全薪15us$,年资为2~3年,考绩87分,则可得年终奖金为: 每点奖金数是15×O 25=3 75 3 75×11.5(累积点)=43.125≈43.13 凡员工对部门经理所评定的考绩分数有不满者,可签呈总经理室,再呈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室裁定进行调查或维持原议。中诉日期限于考绩经管理部门通知个人后2日内,逾期不予受理。 l固定年终奖金额数,由总经理依年度经营状况作出裁决; 2各员工的考缋 年终奖金共计43.13uS$ 二、工作绩效考核 1各部门人员考绩总平均分数不得超过85分; 2各部门一级主管若认为谊部门本年度绩效卓著,经呈报总经理批示,不受平均数85分之限制;但其最高数仍不得超过88分(含); 3各部门人员总数在5人以下(含)者,其特等考绩人数限为1名;在6人以上者,其特等考绩人数限为2名。特等考绩的分数,不并入总平均分数的计算;4各人员考绩分数由该部门最高主管评定,统一呈交总经理复核后定之。 三、年资规定 1年资计算起始日,以到公司开始上班日为基准,含试用期; 2员工中途离职、再回公司任职者,其年资以过去年资之五分之一计算; 3员工中选调任至本公司其他相关关系企业,其过去年资仍予承认。 四、年终奖金发放 年终奖金的发放原则上按第二条为准。公司该年度若盈余状况艮好,则要由总经理裁定,按每人原有年终奖金金额乘上1~1 3倍计算(示例:某员工年式与企业的经营状况密切联系,反映企业整体经营状况的指标有很多,在年底发放奖金的时候,各企业可根据自己的经营方向选择奖金分配指标,也可以分部门确定奖金计算指标。 一般情况下,利润是人们普遍认为最能体现企业经营绩效的指标,所以以利润为基准计算奖金的方式在企业界十分普遍。对于那些考核难以量化的部门,其年终奖金的数额可以与整个企业的年度利润挂钩,其基本的计算公式是: 奖金总额= 固定额+总利润×一定比例系数

HR如何筹划年终奖(10大经典个税筹划案例)

HR如何筹划年终奖? 10大经典个税筹划案例

10大经典案例教你节约个税 案例 1:某公司变相发放补贴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被查处 (深圳地税) 解决的疑惑: ?为什么多发 1 元会少拿几千元? ?如何正确理解年终奖优惠政策一年只能用一次? ?如何搭配年终奖和工资最为节税? 实际应用:利用年终奖优惠政策、合理搭配工资节税

10大经典案例教你节约个税 1、巧用年终奖政策节税 深圳地税稽查案例 近日,深圳市地税局第三稽查局对某公司纳税情况实施稽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费用报销的名义发放各类补贴少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行为,最终依法责令其补扣缴个人所得税并处以罚款,补罚金额合计14万元。 由于该案为高收入行业专项检查选案户,因此在税务稽查过程中,稽查人员将个人所得税的扣缴情况作为稽查重 点。在调取了该公司稽查所属期内的账本、凭证、纳税资料之后,税务稽查人员发现该公司“管理费用”科目列支了 洗理费、通讯费、清凉费、伙食费、过节费、旅游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出现频率较高,金额相对固定,合计列支费 用达一百万元,有变相发放补贴的嫌疑。经进一步核查相关记帐凭证,稽查人员发现记帐凭证后不仅附有电信定额发 票、大型商超商品销售发票、旅游费发票等各类名目的发票,还附有明细发放清单,各种补贴以现金发放,员工人人 有份。

深圳地税稽查案例 近日,深圳市地税局第三稽查局对某公司纳税情况实施稽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费用报销的名义发放各类补贴少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行为,最终依法责令其补扣缴个人所得税并处以罚款,补罚金额合计14万元。 由于该案为高收入行业专项检查选案户,因此在税务稽查过程中,稽查人员将个人所得税的扣缴情况作为稽查重 点。在调取了该公司稽查所属期内的账本、凭证、纳税资料之后,税务稽查人员发现该公司“管理费用”科目列支了 洗理费、通讯费、清凉费、伙食费、过节费、旅游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出现频率较高,金额相对固定,合计列支费 用达一百万元,有变相发放补贴的嫌疑。经进一步核查相关记帐凭证,稽查人员发现记帐凭证后不仅附有电信定额发 票、大型商超商品销售发票、旅游费发票等各类名目的发票,还附有明细发放清单,各种补贴以现金发放,员工人人 有份。

年终奖发放方案

年终奖分配方案 一、年终奖发放范围 1、所有在编的正式员工; 2、以下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不发放年终奖: (1)、临时工、企业外聘的各类专家和顾问、待岗员工; (2)、辞职或解雇的; (3)、年终奖发放前提出离职或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 (4)、停薪留职或请假超过规定期限的; (5)、该自然年结束时还是试用期的员工。 二、年终奖发放条件 1、公司销售净利率达到销售额15%以上; 2、公司发货达到年度预算; 3、公司签单额达到年度预算; 4、公司回款额达到年度预算。 同时满足条件1,及其他三项条款任一条件的,公司于次年4月前核算发放年终奖。 未满足条件1,但满足其他三项条款中至少一条的,经董事长批准同意,可以核算发放年终奖。 三、年终奖发放时间(主要考虑员工稳定性) 1、40%部分和所属于次年1月的工资一起发放; 2、60%部分在所属于次年4月的工资一起发放。 四、年终奖发放总额 年终奖发放总额= 最小值(自然年所属于12月的工资(不含可能合并在一起发的双薪、年终奖)、全年销售收入×2%)×(1+年终奖总额加成系数) 董事长有权限决定“年终奖总额加成系数”。 五、年终奖计算 年终奖主要包括全勤奖、特别贡献奖、年度奖金(工龄系数、岗位系数、业绩系数、绩效系数) 员工年终奖=(全勤奖+特别贡献奖+年度奖金)×该自然年有效工作月数÷12 有效工作月数以每月15号为限,不到15号的该月份不核算,达到及超过15号的计为一个月。 有效工作月数以自然月为计量单位,详细参考全勤奖第(2)条规定。 年终奖核算及后续月份,员工提出离职的,未发放的年终奖自动归零。 年终奖按相关税法规定全额征税。 1、全勤奖 (1)、入职不满一年的; (2)、核算年份曾有停薪留职或累计各类休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工伤假)达一月以上的;(3)、违背《考勤管理制度》和《员工出差管理制度》等,经人事行政部书面提醒拒不改正的。

企业税收筹划学习心得体会

税收筹划学习心得体会 经过这次学习《企业税收筹划》之后,我觉得用“衣带渐宽;整个心得与体会分为三个部分;一:回顾与总结;(一)整体地表达对学习《企业税收筹划》得总结;1、通过课堂得学习,更加系统深刻、全面有序地认识;(二)具体学习《企业税收筹划》得哪些方面;1、基本理论知识方面;对税收筹划产生得多重效应中得各项体现有进一步得认;基于在学习税收筹划之前有学习过税法、经济企业税收筹划学习心得与体会 经过这次学习《企业税收筹划》之后,我觉得用“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两句话来形容我在课程《企业税收筹划》学习中深刻而又难忘得体会,也就是内心最为真实得最为有感触得表达。这段学习时间积累得知识将会就是在我以后工作生涯中面对税收筹划工作提供有力得基础得知识保证。 整个心得与体会分为三个部分。 一:回顾与总结。 (一)整体地表达对学习《企业税收筹划》得总结. 1、通过课堂得学习,更加系统深刻、全面有序地认识到税收筹划得重要性,特别就是对偷税、欠税、抗税、骗税等违法行为与税收筹划本质性得区别有着深刻得思维审视视觉,为以后与税务打交道奠下了法律思维基础,为个人税务职业规划思维埋下坚定基石. (二)具体学习《税收筹划》得哪些方面。 1、基本理论知识方面.

对税收筹划产生得多重效应中得各项体现有进一步得认识与思考。包括产生积极与消极得可能性因素得分析。 基于在学习税收筹划之前有学习过税法、经济法、税收实务等相关税务课程,对税收相关内容会有初步性与表层次得认知.这样对学习税收筹划会有很大得帮助作用,了解计税等等知识,才可以对其筹划。所以,这门课程得学习,让我对税务会有加强性得巩固,以及纳税思维得培养。 通过基本理论得学习,对我国所涉及得基本税种都可以略知一二,对如何有效进行税收筹划会有一定得相关知识认知,及后续形成得一种筹划思维模式。 2、案例得升华。 课堂中,老师以一种理论结合实际得教学模式。以大量现实中得案例与老师亲身所接触有关税收筹划得案例,以一种讲解与提问得形式,阐述了筹划得重要性与正当可行性。诠释得更多就是对我们以后工作中能够用上得相关专业知识,培养得就是一种筹划得思维。 对某些小税种,采用得就是学生备课演讲得模式,系统地加强学生得学习认知能力,提高学生动手与动脑得能力,也增进学生间得集体荣誉感,提高学生得团队协调能力。 为个人得演讲能力与舞台表现力得提高提供了强有力得保障,让学生对理论得知识印象更为深刻. 大量得案例,这些筹划思维,能给以后现实工作中,碰上类似得事务处理带来相应得便利与说服力。 二:存在得不足.

年终奖发放方案_范文

年终奖发放方案 本文是关于范文的年终奖发放方案,感谢您的阅读! 年终奖发放方案(一) 一、年终奖金计算 1年终奖金点数,接年资与当年度考绩两者评估而得。 2每点奖金数,以其全薪之25%为计算基准(注:全薪系包括本薪、津贴、全勤及相关名目金额等的合计)。示例如下:桌员工全薪15us$,年资为2~3年,考绩87分,则可得年终奖金为: 每点奖金数是15×O 25=3 75 3 75×11.5(累积点)=43.125≈43.13 凡员工对部门经理所评定的考绩分数有不满者,可签呈总经理室,再呈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室裁定进行调查或维持原议。中诉日期限于考绩经管理部门通知个人后2日内,逾期不予受理。 九、附则 l固定年终奖金额数,由总经理依年度经营状况作出裁决; 2各员工的考缋 年终奖金共计43.13uS$ 二、工作绩效考核 1各部门人员考绩总平均分数不得超过85分; 2各部门一级主管若认为谊部门本年度绩效卓著,经呈报总经理批示,不受平均数85分之限制;但其最高数仍不得超过88分(含); 3各部门人员总数在5人以下(含)者,其特等考绩人数限为1名;在6人以上者,其特等考绩人数限为2名。特等考绩的分数,不并入总平均分数的计算;4各人员考绩分数由该部门最高主管评定,统一呈交总经理复核后定之。 三、年资规定 1年资计算起始日,以到公司开始上班日为基准,含试用期; 2员工中途离职、再回公司任职者,其年资以过去年资之五分之一计算; 3员工中选调任至本公司其他相关关系企业,其过去年资仍予承认。 四、年终奖金发放

年终奖金的发放原则上按第二条为准。公司该年度若盈余状况艮好,则要由总经理裁定,按每人原有年终奖金金额乘上1~1 3倍计算(示例:某员工年式与企业的经营状况密切联系,反映企业整体经营状况的指标有很多,在年底发放奖金的时候,各企业可根据自己的经营方向选择奖金分配指标,也可以分部门确定奖金计算指标。 一般情况下,利润是人们普遍认为最能体现企业经营绩效的指标,所以以利润为基准计算奖金的方式在企业界十分普遍。对于那些考核难以量化的部门,其年终奖金的数额可以与整个企业的年度利润挂钩,其基本的计算公式是:奖金总额 = 固定额+总利润×一定比例系数 对于公司的销售部门,可以用目标销售额作为公司市场部门的年终奖金计算基准,比较一般性的计算公式是: 奖金数额=(实际年度销售额- 目标年度销售终奖金400,加发至1.2倍,则该员工合计可得400×1 2=480)。 五、附则 l考绩定等按考绩办法处理; 2年终奖金一律在春节前3日发给; 3奉支书呈交总经理核定后,自×年度起正式执行,修正时亦同。 年终奖发放方案(二) 一、考核宗旨 为了规范员工年终奖金发放的管理,合理核算年终奖金发放的数额。本着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归属感;按照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进行奖金分配。 二、考核发放范围 适用于**全体员工(董事长、总经理除外) 三、考核程序 (一)年终考核周期为每年一次; (二)年终奖计算周期:转正不够一年的员工从转正当月开始计算,转正满一年级以上的员工从一月份开始计算 (三)财务管理中心出各经营网点和操作平台财务报表,提供各部门的盈利

企业公司年终奖金发放方案设计p

年终奖金发放方案设计 在大多数企业中都存在发放年终奖金的习惯,然而年终奖金的发放需要考虑哪些因素?什么样的发放方案更为合理?这是我们需要考虑的问题。 通过实践的积累,我们认为:在设计年终奖金分配方案的时候,应该综合考虑组织、团队和个人三个层面的贡献和绩效来设计年终奖金分配系统。 一、年终奖金核算及构成 年终奖金核算主要涉及的参数包括: ?M:奖金基数 ?K1:部门绩效考核系数 ?K2:员工绩效考核系数 ?K3:岗位系数 ?K4:员工入司时间奖金比例系数 ?K5:工龄系数(或入司年限) 接下来,将对上述各个参数一次进行介绍: 1)奖金基数M 奖金基数=员工平均月工资x效益基数, 其中,效益基数需要由公司薪酬管理委员会根据企业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确定。 例如:全年指标毛利为1000万元,全年实际完成1200元,那么,效益基数=1200/1000=1.2 当然,企业不仅可以将毛利指标作为计算效益基数的依据,同样可以选取收入指标、利润率指标等,甚至可以将其中一项或多项指标分权重进行复合计算。 2)部门绩效考核系数K1 该参数由部门考核成绩所决定,其数据由人力资源部提供。 例如,部门绩效考核结果可以和考核系数之间建立如下关系: 3)个人绩效考核系数K2 该参数由个人考核成绩所决定,其数据由人力资源部提供。

例如,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可以和考核系数之间建立如下关系: 4)岗位系数K3 该参数是由员工职级所决定的,其数据由人力资源部提供。 例如,个人岗位职级可以和岗位系数之间建立如下关系: 5)员工入司时间奖金比例系数K4 该参数主要针对当年新进员工的奖金发放系数,其数据由人力资源部提供。 该数据计算方法为K4=(12-入司月份)/12。 例如:某明员工4月份入职,那么,该员工K4系数=(12-4)/12=2/3。 6)工龄系数(或入司年限)K5 该参数主要由员工入职年限所确定,其数据由人力资源部提供。 例如,员工入职年限可以和工龄系数之间建立如下关系: 此外,还可以采用另一种方式对忠诚员工进行奖励,比如入司年限n*100元,即每多增加一年,加发100元。 二、年终奖金发放方案设计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及企业发展阶段进行年终奖发放方案的设计,但总体上还围绕上述的6个重要参数进行灵活运用。 下面,举两个比较典型的例子。 例1:XX咨询公司年终奖金方案设计

纳税会计实训心得体会范文3篇

纳税会计实训心得体会文3篇 纳税会计是纳税筹划的主体,纳税筹划作为纳税会计的基本职能,下面是纳税会计实训心得体会文,希望大家喜欢。 篇一:纳税会计实训心得体会文 大学三年,时光匆匆,临近毕业,我们都即将走上自己的实习岗位,因此,为了让我们能够更加熟悉自己的专业,学校给我们安排了一次纳税申报实训,这能够大大的增加我们在实际操作中的经验。虽然只有短短一天的时间,但是却让我受益匪浅,学到了非常多的知识,但是在实训的过程中还是发现了自己的不足。 刚开始老师给我们讲了各种税,但是由于书的版本问题,所以有些部分并没有按照书上的讲。通过老师的讲解,我对税务机关工作和企业会计工作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税务机关和企业之间的治理和被治理的关系,决定了纳税环境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影响因素,税务机关和企业之间要实现有效的协调,国家才有稳定的税收来源,企业才能稳定发展。 税法有三个特性,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在学习过程中,体会最深的就是税收的广泛性和复杂性,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等,面对种种形形色色的税种和要征税的企业,这对税务工作和会计工作都提出了严峻的考验。但是这是个磨练,是个好的开始,为我走向社会岗位奠定了基础。并且时序是每个学生都要经历的一个过程,实训让我们学到了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 实训开始老师就带我们过了一遍书本上的知识,而我觉得比较麻烦的就是纳税的日期,像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和其他各种税的纳税期限的日期都让我大为头痛,每个税种都有它的税率,并且都有纳税计算,而关于税法,想要学好,不仅要理清其中的关系和思路,还要学好纳税计算,毕竟纳税多少是非常重要的,基本上是错一个后面就错完,这一块的要非常严谨的。 实训的目的就是要我们结合书中的知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积累经验,在课堂上学到

公司年终奖发放目的与办法

公司年终奖发放办法 1、目的与意义: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薪酬福利管理系统,让公司员工贡献得到认可,并提高 员工的工作绩效和公司的业绩,让员工对自己的付出与回报等到等值效应,也 使公司得到持续性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2、分配原则 1、依据各部门及员工个人工作结果、出勤状况、在岗时间及制度执行等各项 因素。 2、公司利润越好,员工获得更多;个人工作业绩越好,个人奖金越多;岗位 越高,分享越多。 3、以客观、公平、公正为原则发放年终奖金。 三、发放围 1、所有在编的正式员工。 2、总工程师(含)以上级别的员工不适用于本制度。 3、在当年度年终奖发放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放年终奖: 3.1、处于医疗期的员工。 3.2、停薪留职者或请假超过规定期限者。 3.3、其他原因中途离职者。 3.4、兼职或特约员工(指公司聘任的顾问或年薪制员工) 3.5、在自然年(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前还是试用期的员工或公司临时工人员。 3.6、年终奖金分配前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或离职的员工不享有年终奖。 3.7、员工休产假期间不享有年终奖,(其他假期超出公司制度规定期限的。 按事假核算) 4、企业的实习学生或已经签订三方协议并已经上岗实习的应届毕业生; 5、年终奖二次发放,年后没有回来上班的,另50 年终奖,不享有。 6、公司从事市场销售、策划、拓展人员不按此办法执行。 四、发放程序 1、年终考核周期为每年一次; 2、年终奖计算周期:转正不够一年的员工从进入公司当月开始计算; 3、财务部制作相关财务报表提供各部门的盈利或预算控制情况行政部提供各 部门人员的考勤数据、工龄、岗位异动明细其他各部门提供考核数据;由财务 汇总各个部门数据,统一核算,于春节前15日,提交行政部审核。 4、春节前6日,总经理全部复核完毕,由财务部负责发放并转发各部门、各 人知悉;春节放假前2日以现金形式发放年终奖50 剩余50 年后元宵节发放。

浅谈对税务会计及纳税筹划的认识

浅谈对税务会计及纳税筹划的认识 这学期葛老师给我们上的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课使得我开始接触这方面的知识,这篇文章是结合课程内容以及个人的思考与感受来谈谈我个人对税务会计及纳税筹划的认识,同时也是对这门课程的总结。以下案例多出自于葛老师的课堂教学内容以及其著作。 税务会计简单地说就是一门结合了税务的会计,所以它要求在实际操作中不仅要遵循会计准则的规定还要符合税法的要求。纳税筹划则是一种对涉税行为的策划,以期达到企业管理上和节税上的目的。所以我的理解是,税务会计及纳税筹划是在合法的前提下,通过各种节税技巧对企业的涉税行为进行策划,制作一套完整的纳税方案,进而达到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节约企业纳税成本的目的。所以以下从前提、目的以及节税技巧来谈谈我对其的认识。 说起税务会计及纳税筹划的前提,毫无疑问的是合法合规性。这要求纳税筹划运用的手段是符合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与现行法律法规不冲突,更不能采用隐瞒、欺骗等违法手段。在刚开学的时候听会计老师说本科生写论文存在的毛病中的一个例子,有一个同学他的论文方向是纳税筹划的,他里面的大致内容是运用一些技巧达到节税的目的。其中,有一个方法是将企业的折旧计税方法改成加速折旧法,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增加前些年份的管理费用,进而减少前些年份的应纳税所得额,最终可以达到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税法中规定纳税人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一般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只有符合特定要求的企业才能使用加速折旧的方法。但是他所研究的企业并不符合税法中的特定要求,所以其折旧计税方法只能采用直线法,因为不符合税法规定,这位学生所做的纳税筹划是毫无意义的。此外,我理解的纳税筹划的合法合规性是指符合法律法规导向的,而不是钻税法的漏洞和缺陷,谋取税收利益。比如,当企业的发生了非正常的资产损失时,税法规定只有正常的损失是可以抵扣的,所以就会有很多人会想方设法去把此项非正常的损失划到正常损失中去的,达到节税的目的。虽然那样也是没有违法同样也能达到节税的目的,但有时这样做违背了真实的经济行为。在税法边缘做文章,接近偷税,会计这样做久了会形成习惯,就容易触犯到法律。况且漏洞

年终奖的九种发放形式及其税务处理

年终奖的九种发放形式及其税务处理 导读:年终岁尾,总结表彰,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是财务和员工关注的焦点问题,不同的发放形式,不同的计算方法,税额差距很大。 2013年又近年终岁尾,各企业里总结表彰,而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是财务和员工关注的焦点问题,不同的发放形式,不同的计算方法,税额差距很大。现行的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及要求,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规定计算,要比合并到当月工资薪金计算的税负小一些,是一项个人所得税的优惠计算政策。国税发【2005】9号文件基本规定是:“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由于单位发放给员工的年终奖形式不同,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也不尽相同。 第一种 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计算时,除以12找税率,但计算税额时,速算扣除数只允许扣除一次。 例一:赵某2013年1月工资5000,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 赵某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3500)*3%=45元 赵某年终奖(24000)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即:24000/12=2000元,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赵某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0%-105=2295元。 赵某2013年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340元。 第二种 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不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可以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以收入额扣除规定标准的免税所得(如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后的数额。 例二:钱某2013年1月工资2000,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 钱某当月工资2000元,未超过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钱某2013年1月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为3500-2000=1500元。 钱某年终奖24000元,先减除“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1500元)”,225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 22500除以12个月,即:22500/12=1875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钱某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500)*10%-105=2145元。

年终奖的税收筹划(一)(精)

年终奖的税收筹划(一) 为了合理解决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征税问题,1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此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新规定的颁布及实施,大大拓展了年终奖税收筹划的空间。年终奖的税收筹划涉及亿万工薪阶层的切身利益,因而具有广泛的实际意义。 一、年终奖税负,新办法比旧办法低,但并未给低薪阶层带来福音 对于全年一次性奖金(俗称“年终奖”),旧办法规定,对境内个人取得的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不扣除费用,全额作为所得直接按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款。 而新办法规定,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向其雇员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仍作为单独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具体为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见表1。 表1:新办法与旧办法年终奖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对比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年终奖年终奖(新办法)税率速算扣除数 (旧办法) 1(0,500](0,6000]5%0 2(500,2000](6000,24000]10%25 3(2000,5000](24000,60000]15%125 4(5000,20000](60000,240000]20%375 5(20000,40000](240000,480000]25%1375 6(40000,60000](480000,720000]30%3375 7(60000,80000](720000,960000]35%6375 8(80000,100000](960000,1200000]40%10375 9(100000,+∞)(1200000,+∞)45%15375 新办法降低了年终奖的适用税率,例如,年终奖为6000元,旧办法适用税率为20%,而新办法适用税率仅为5%。大大降低市民年终奖税负,年终奖将可以更多地“落袋”。因此,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对年终奖计税方法的调整,将工薪阶层过重的税收负担降下来,改变目前以工薪税收占主体的个人所得税格局(工薪税收占个人所得税收的比重为65%)。 通过分析发现,年终奖计税方法的调整,并未给年薪在15600元以下的低收入者带来福音,而年薪超过15600元以上的中高收入者从中受益,并且收入越高,受益越多。(详见第4、5部分)。因此,要真正减轻低薪阶层的税收负担,应增加扣除项目或提高扣除标准。 二、年终奖税负,理论算法又比实际算法低,实际算法更为合理 根据新办法,税务部门在实际计算年终奖个人所得税时,将年终奖除以12,按其商数确定适用月工资薪金所得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而根据税收理论,

公司年终奖发放目的及办法

公司年终奖发放办法 一、目的与意义: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薪酬福利管理系统,让公司员工贡献得到认可,并提高员工的工作绩效和公司的业绩,让员工对自己的付出与回报等到等值效应,也使公司得到持续性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二、分配原则 1、依据各部门及员工个人工作结果、出勤状况、在岗时间及制度执行等各项因素。 2、公司利润越好,员工获得更多;个人工作业绩越好,个人奖金越多;岗位越高,分享越多。 3、以客观、公平、公正为原则发放年终奖金。 三、发放围 1、所有在编的正式员工。 2、总工程师(含)以上级别的员工不适用于本制度。 3、在当年度年终奖发放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放年终奖: 3.1、处于医疗期的员工。 3.2、停薪留职者或请假超过规定期限者。 3.3、其他原因中途离职者。 3.4、兼职或特约员工(指公司聘任的顾问或年薪制员工) 3.5、在自然年(每年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前还是试用期的员工或公司临时工人员。 3.6、年终奖金分配前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或离职的员工不享有年终奖。 3.7、员工休产假期间不享有年终奖,(其他假期超出公司制度规定期限的。按事假核算) 4、企业的实习学生或已经签订三方协议并已经上岗实习的应届毕业生; 5、年终奖二次发放,年后没有回来上班的,另 50年终奖,不享有。 6、公司从事市场销售、策划、拓展人员不按此办法执行。 四、发放程序 1、年终考核周期为每年一次; 2、年终奖计算周期:转正不够一年的员工从进入公司当月开始计算; 3、财务部制作相关财务报表提供各部门的盈利或预算控制情况行政部提供各部门人员的考勤数据、工龄、岗位异动明细其他各部门提供考核数据;由财务汇总各个部门数据,统一核算,于春节前 15 日,提交行政部审核。 4、春节前 6 日,总经理全部复核完毕,由财务部负责发放并转发各部门、各人知悉;春节放假前 2 日以现金形式发放年终奖 50剩余 50年后元宵节发放。

学习纳税筹划课程的心得体会

学习纳税筹划课程的心得体会 近段时间在校学习了纳税筹划这门课,学习过程中,认识到税收筹划是企业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复杂决策过程。它不仅涉及企业内部的投资、经营、理财等各项活动,还与政府、税务机关以及相关组织有很大的关系。下面与大家分享我在学习中的一些心得体会。通过对纳税筹划国家税收政策方面的学习和理解,使自己增加了不少知识,特别在不违背国家税收政策的前提下,为企业合理避税及节税、为缓解企业资金压力、节约资金起到了较大的作用,现就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做一探讨。所得税筹划就是在充分利用税法中提供的一切优惠基础上,在诸多选择的纳税方案中择其最优,以期达到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 一、纳税筹划是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有力措施之一。 纳税筹划是指一种经济活动,即纳税人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通过对筹资、投资、收入分配等事项的预先安排和筹划,达到税收负担最小化。纳税筹划是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有力措施之一。不管税制设计得如何合理,也不管最终税负是如何的公正,税收对于纳税人来说是一种负担,都会影响纳税人经济利益最大化目标的实现,因此在企业的经济活动中纳税筹划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影响纳税筹划的方法有: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存贷计价方法等。这些方法会受到税制、

通货膨胀、资金时间价值等因素的影响,税务筹划可以利用这种影响因素和采取合适的方法来达到节税目的。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实施纳税筹划的影响 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折旧作为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税收挡板”的效用。企业常用的折旧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的折旧额在量上是不相等的,因而分摊到各期生产成本中的固定资产成本也不同。因此,折旧的计算和提取必将影响到成本的大小,进而影响到企业的利润水平,最终影响企业的税负轻重。由于在折旧方法上存有差异,这为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能。在利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进行纳税筹划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考虑到不同税制因素的影响。一般来说,在比例税制下,如果各年的所得税税率不变,则宜选择加速折旧法对企业较为有利。 第二,考虑折旧年限因素的影响。新的会计制度及税法,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没有做出具体的 规定,只要求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只要是“合理的”即可。 第三,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按我国现行会计制度

一份非常完善的年终奖分配方案

一份非常完善的年终奖分配方案 年终奖来由 奖金对于员工来说是一种物质奖励。如果员工的绩效优良,工作成绩突出,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就应该给予奖励,一来是对员工努力的承认;二来激励员工继续努力工作,实现更佳的工作表现。 年终奖形式 年终奖在不同的单位有不同的发放形式,除了一般意义上的“红包”外,有的是股票分红,有的是“双薪”,有的是提成,有的是奖金上不封顶,有的还包括了旅游奖励、物质奖励等。 年终奖分配方案 概念解说 一个财政年度结束时,为了考核员工的工作成绩,作为奖励、调迁、升降职的依据,公司往往对员工的总体情况进行评估,并据此发给年终奖,奖励员工在刚过去的一年中所取得的成绩。 编写要点 员工年终奖是最常用的一种奖励方式,绝大多数公司均没有年终奖奖项。员工年终奖分配方案通常又包括两大部分内容 (1)员工年终奖的考核; (2)员工年终奖的发放。 范文 ××公司员工年终奖考核办法 一、考核宗旨 本办法以督促及改进工作为宗旨,目的是为了考核员工的工作成绩,

作为奖惩、调迁、升职、退职等的依据,及了解并评估员工的工作精神与潜在能力以作为培训发展的参考。 二、考核程序 1、员工考绩每年定为一次,作为年终考绩; 2、农历春节休假前15日,由人力资源部分发考核表至各单位,各单位主管须于春节前10日初考核完毕,递交表册至总经理室汇整,再呈报总经理复核厦批示; 3、各单位主管考绩由总经理初复核; 4、春节前6日,总经理全部复核完毕,由人力资源部转发各单位、各人知悉; 5、年度考绩事宜由总经理室督导,人力资源部执行,各部门配合。 三、绩效分等 年度考绩分为四等:90分以上为特等;80至89分为甲等;76至7 9分为乙等;70至75分为丙等。 注:考绩分数一律为整数。 四、考核限制 1、员工及经理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特等。 (1)在考绩年度内曾受任何一种惩戒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垒年累计达13次以上(含)者; (3)旷工奎年选1日以上(不合)者。 2、于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甲等。 (1)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垒年累计达20次以上(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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