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资金已落实及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
建设资金已落实及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
建设单位阅读并知晓了《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沪建管[2015]377 号),现对(施工中标通知书中项目名称)项目(报建编号及施工标段号:(10 位报建编号+3 位施工标段号))在建设过程中,作如下承诺:
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请根据实际情况在□内打勾):
□本项目建设工期不足一年,到位资金不少于建筑工程合
同价的50%。
□本项目建设工期超过一年,到位资金不少于建筑工程合
同价的30%。
二、本单位截至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
建设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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