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行为,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准,维护注册会计师职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职业道德,是指注册会计师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的总称。

第三条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除有特定要求者外,应当遵照本准则办理。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当烙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应当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不得承接其委托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

第七条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应当向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声明,并实行回避。

第八条注册会计师不得兼营或兼任与其执行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不相容的其他业务或职务。

第九条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实事求是,不为他人所左右,也不得因个人好恶影响分析、判断的客观性。

第十条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正直、诚实,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

第三章专业胜任能力与技术规范

第十一条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遵守独立审计准则等职业规范,合理运用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相关技术规范。

第十二条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不得承办不能胜任的业务。

第十三条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第十四条注册会计师执行业时,应当妥善规划,并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对有关业务形成结论或提出建议时,应当以充分、适当的证据为依据,不得以其职业身份对未审计或其他未鉴证事项发表意见。

第十六条注会计师不得对未来事项的可实现程度做出保证。

第十七条注册会计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反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相关技术规范的事项,应当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适当处理。

第四章对客户的责任

第十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前提下,竭诚为客户服务。

第十九条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业务约定履行对客户的责任。

第二十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并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十一条除有关法规允许的情形外,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或有收费形式为客户提供鉴证服务。

第五章对同行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同行保持良好的上作关系,配合同行工作。

第二十三条注册会计师不得低毁同行,不得损害同行利益。

第二十四条会计师事务所不得雇用正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不得以个人名义同时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第二十五条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与同行争揽业务。第六章其他责任

第二十六条注册会计师应当维护职业形象,不得有可能损害职业形象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不得采用强迫、欺诈、利诱等方式招揽业务。

第二十八条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以招揽业务。

第二十九条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向他人支付佣金等不正当方式招揽业务,也不得向客户或通过客户获取服务费之外的任何利益。

第三十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不得允许他人以本所或本人的名义承办业务。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准则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准则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文件 关于印发《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通知 律发(201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促进律师依法规范诚信执业,全国律协制定了《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各地贯彻落实的情况,请及时报全国律协。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2014年6月5日 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第一条律师应当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本质属性,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 第二条律师应当始终把执业为民作为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通过执业活动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法律援 助义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第三条律师应当坚定法治信仰,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在执业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履责,尊重司法权威,遵守诉讼规则和法庭纪律,与司法人员建立良性互动关系,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正。 第四条律师应当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为当事人提供勤勉尽责、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维权,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依法充分履行辩护或代理职责,促进案件依法、公正解决。 第五条律师应当牢固树立诚信意识,自觉遵守执业行为规范,在执业中l洛尽职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自律。积极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六条律师应当热爱律师职业,珍惜律师荣誉,树立正确的执业理念,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执业水平,注重陶冶个人品行和道德情操,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尊重同行,维护律师的个人声誉和律师行业形象。 1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2018年6月26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 会通过)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的收取与使用,保障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以下简称《协会章程》)规定的职责,保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注册会计师法》和《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应当交纳会费。 会费分为个人会员会费、单位会员会费。个人会员会费分为执业会员会费和非执业会员会费;单位会员会费为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会费。 第三条会费按年度收取。 第四条个人会员按下列标准交纳会费: (一)执业会员每人每年1000元; (二)非执业会员每人每年100元。 第五条依法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上年度业务

收入为基础,按下列标准计算交纳单位会员会费:(一)年度业务收入在1亿元(含)以下的,为年度业务收入的0.7%; (二)年度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1亿元(含)以下部分为年度业务收入的0.7%,1亿元至3亿元(含)部分为年度业务收入的0.6%,超出3亿元部分为年度业务收入的0.5%。 本办法所称年度业务收入,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从事各项业务取得的收入总和。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的年度业务收入信息应当接受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检查。 第七条执业会员应当通过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交纳执业会员会费。非执业会员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向会员关系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交纳当年度非执业会员会费。 港澳台地区及外国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非执业会员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交纳当年度非执业会员会费。 第八条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统一交纳当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会费和执业会员会费。 设立分支机构的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分支机构应于

法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试题样例

法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试题 姓名:所在部门: 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计20分) 1、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公正、廉洁、为民。 2、法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 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形象。 3、保证司法公正法官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查明案件事 实,准确把握法律精神,正确适用法律,合理行使裁量权,避免主观臆断、超越 职权、滥用职权,确保案件裁判结果公平公正。 4、法官要确保司法廉洁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自重、 自省、自警、自励,坚守廉洁底线,依法正确行使审判权、执行权,杜绝以权谋 私、贪赃枉法行为。 5、法官要坚持司法为民,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避免盛气 凌人、“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尊重律师,依法保障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权利。 6、法官要维护司法形象必须坚持学习,精研业务,忠于职守,秉公办案,惩恶 扬善,弘扬正义,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7、法官在立案时遇到疑难复杂情况,不能当场决定是否立案,应收下材料并出 具收据,告知等待审查结果;及时审查并在法定期限内将结果通知当事人。 8、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要求法官对责任问题表态,法官应根据案件事实、法律 规定以及调解实际需要进行表态,注意方式方法,努力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9、当事人到人民法庭起诉,人民法庭有权受理的,应当接受起诉材料,不得要 求当事人到所在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庭起诉。 10、各级人民法院要严格要求并督促本院法官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具体由各级法 院的政治部门和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

二、 判断正误(每题2分,共计20分) 1、人民陪审员不是法官,在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期间,不必遵 守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规定。( × ) 2、坚持司法为民, 法官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强化群众观念,重视群众诉求,关注群众感受,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 3、法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不在企业及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法律顾问,除非法官退休后可以不必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可利用原有身份过问办案。( × ) 4、当事人有特殊情况可以法官上门立案或者远程立案。(√ ) 5、在接待当事人时,法官应当客观、中立回答提问,可对正在审理中的案件适当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评论。(× ) 6、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如确属当事人无法收集的证据,应当及时调查收集,不得拖延。(√ ) 7、当事人对调节有分歧,分歧较大且确实难以调节的,应当及时依法裁决。(× ) 8、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变卖、拍卖等方式的,应严格按照拍卖变卖有关规定,依法委托拍卖机构,不得损害当事人的任何利益(× ) 9、案外人对执行提出异议的,异议成立的采取适当方式予以纠正;不成立的,可以依法予以驳回。(√ ) 10、发现调解协议有损他人利益的,不得确认该调节协议的内容效力。(√ ) 三、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计10分) 1、在信访接待中,来访人员表示不解决问题就要滞留法院,为此我们应给予( A )。 A 、 规劝和教育 B 、警告和制止 2、对于集体来访的案件除了要向领导报告及时安排接待,还应视情况告之来访群众选派( A )代表说明来访目的和理由。 A 、 1至5名 B 、2至3名 3、案件不能在审限内结案的,法官应当( B ),及时将不能审结的原因告知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doc 7页)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时,应当将本准则与相关审计准则结合使用。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商业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设立的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四条商业银行通常具有下列主要特征: (一)经营大量货币性项目,要求建立健全严格的内部控制; (二)从事的交易种类繁多、次数频繁、金额巨大,要求建立严密的会计信息系统,并广泛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电子资金转账系统; (三)分支机构众多、分布区域广、会计处理和控制职能分散,要求保持统一的操作规程和会计信息系统; (四)存在大量不涉及资金流动的资产负债表表外业务,要求采取控制程序进行记录和监控; (五)高负债经营,债权人众多,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受到银行监管法规的严格约束和政府有关部门的严格监管。 第五条商业银行具有下列主要风险: (一)信用风险; (二)国家风险和转移风险; (三)市场风险; (四)利率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 (六)操作风险; (七)法律风险; (八)声誉风险。 第六条由于商业银行具有的特征和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第二章接受业务委托 第七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初步了解商业银行的基本情况,评价自身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初步评估审计风险,以确定是否接受业务委托。 第八条在评价自身专业胜任能力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 (一)是否具备商业银行审计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 (二)是否熟悉商业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电子资金转账系统; (三)是否具有对商业银行国内外分支机构实施审计的充足人力资源。 第九条注册会计师在接受业务委托时,应当就审计目标和范围、双方的责任、审计报告的用途等事项与商业银行达成一致意见。 第三章计划审计工作

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范畴及规范 第一节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1、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教师在教育职业活动中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所应遵循的最根本的指导准则,是一定的社会或阶级对教师在执业活动中提出的最根本的道德要求。 注意: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具有▲指导、统帅和裁决作用。 2、忠于人民教育事业是我国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1)最根本的指导原则(指导); (2)最根本的道德要求(统帅); (3)是衡量教育工作者个人行为和品质的最高道德标准(裁决) 3、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与教师职业道德范畴、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关系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范畴都是由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派生出来的,是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展开、补充和具体化。 4、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 (1)教书育人原则; (2)为人师表原则; (3)依法从教原则; (4)教育人道主义原则——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特征,即现代教育区别于维护人的依赖关系的封建教育的标志之一。 5、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确立的依据 (1)必须反映一定社会经济关系和阶级利益的根本要求 (2)必须符合一般社会道德原则的基本要求

(3)必须反映教师必须反映教师的活动特点 第二节教师职业道德范畴 1、教师职业道德范畴:是指那些概括和反映教师职业道德的主要特征、体现一定社会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要求,并成为教师的普遍内心信念,对教师的行为发生影响的基本道德概念。 2、教师职业道德主要范畴 ★(1)教师义务。教师在履行教育义务的活动中,最主要、最基本的道德责任是正反两个方面。正面:教书育人;反面:“不要误人子弟” ★(2)教师良心。 ①是一种内在的而道德信念,对教师的道德活动和道德行为具有重要的指导、自我监督和自我评价的作用。 ②教师良心与其他职业良心相比,有两个主要的特点:层次高、教育性强。 ③教师良心是教师职业道德的灵魂,是教师道德自律的最高实现形式。 ★(3)教师公正。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水平的重要标志。 ①最基本的内容:公正对待全体学生 ②核心:对学生的公正 ③教师要公正对待学生,首先是要真正尊重和信赖学生 ★(4)教师荣誉 ★(5)教师人格。教师高尚道德人格的功能:引领功能、辐射功能、育人功能、激励功能 第三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读 1、爱与责任是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 2主要内容:

法官职业道德准则

法官职业道德准则 建立完备的法官职业道德准则,是完善法官制度的重要内容。从国外的立法规定和经验来看,一方面注重对法官实行身份保障和经济保障;另一方面,也注重制订法官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每个公民从其担任法官的第一天开始,便应当知道自己应当做什么,不应做什么,违反法官的行为准则将受到何种惩戒。以美国为例,1924年美国律师协会便为法官制订了《司法道德准则(Canons of judicial Ethics)》,当时制订这一准则的原因是,联邦法官迪士(Kennesaw Mauntain Landis)担任了联邦棒球协会的委员以后,拒绝辞去法官职务,美国律师协会认为该法官已违反了职业道德,但当时议会并没规定法官的职业道德准则,美国律师协会便制订了《司法道德准则》。该准则一直成为美国法官的行为准则。1972年美国律师协会在该准则的基础上通过修改,而制订了《司法行为准则》,1982年、1990年又对该准则多次作出修改,并成为约束法官行为的基本职业道德准则。美国的法官极少出现违法犯罪行为,在公众中始终保持良好的形象,与其严格受到《司法行为准则》的约束是不无关系的。我认为,我们应当借鉴国外的经验,尽快制订出一部《法官职业道德准则》。制订该准则的必要性在于: 第一,对法官应提出特殊的职业道德要求。法官作为维护正义和稳定的重要力量,其承担的职责强大,可谓“公堂一言断胜负,朱笔一落命攸关”,对法官的职业道德显然不可仅采用一般公民的道德标准。如一般公民只需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即可,而法官不仅应守法而

且要严格执法、在办案中,不畏权势、不徇私情、不谋私利、清正廉洁。再如一般公民可以自由出入歌厅、舞厅、酒吧等各种合法的娱乐场所,而法官出入这些场所应受到限制,不可丧失和降低法官的尊严。一般公民可以合法地兼职,法官的兼职要受到严格的限制。总之,正如美国《司法行为准则》所规定的,法官以及司法的行为不得“使人们对其作为一名法官的公正的裁判能力提出合理怀疑”,不得“贬低司法机关的形象”,有损法官的尊严。因此,应当制订《法官的职业道德准则》,对法官提出比一般公民的职业道德更多的职业道德要求,这是由法官特殊职业本身决定的。 第二,制订《法官职业道德准则》是反腐倡廉、公正司法的需要。江泽民同志在中纪委第八次会议上指出:“吏治上的腐败,司法上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是滋生和助长其他高级的根源。”[1]因此要建立职业道德准则,对法官的廉洁公正必须提出更多的要求。使法官做到为人表率、艰苦朴素、一身正气、两袖清风、高风亮节,无私才能无畏,公正才有权威。法官不仅要廉洁公正,而且在平时的举止言行、仪表仪容等方面都尽可能地体现的严谨端正、庄重严肃等形象。 第三,制订《法官职业道德准则》是落实法官惩戒、辞退等制度的重要措施。对法官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惩戒,首先必须要明确法官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在《法官职业道德准则》要区分强制性的规则(mandatory standards)和鼓励性的规则(aspirational standards),即一些行为是法官必须要做的,违反这些规则将产生具体的责任后果。而有一些行为准则是鼓励法官努力做的,但法官违反这些准则,不一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准则版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准则 (2006版)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6-2-15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准则2006版目录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体系 一、审计、审阅与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1、一般原则与责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审计业务约定书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2、风险评估以及风险的应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2号——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 3、审计证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存货监盘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3号——分析程序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和其他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会计估计的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2号——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1号——首次接受委托时对期初余额的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管理层声明 4、利用其他主体的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11号——考虑内部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21号——利用专家的工作 5、审计结论与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数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 6、特殊领域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1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2号——银行间函证程序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3号——与银行监管机构的关系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21号——对小型被审计单位审计的特殊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环境事项的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2号——衍生金融工具的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3号——电子商务对财务报表审计的影响 (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业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 (三)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11号——预测性财务信息审的审核 二、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01号——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 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11号——代编财务信息 三、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

第三章 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完整版)

三分屏标题: 2012年注册会计师审计基础班第三章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和概念框架(一)本讲课件目录: 第二编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第三章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和概念框架 本章学习内容提纲 本章考情分析 2012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本章重难点精讲 第一节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一、诚信原则 00:00 第二编中国注册会计师 职业道德守则 01:52 第三章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和概念框架 本章学习内容提纲

02:41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知识点与第四章合并出考题,请参见第四章,如下表: 1. 不得发生牵连的情形; 2. 可以披露客户涉密信息的情形; 3. 可能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4. 专业服务委托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5. 利益冲突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6. 应客户要求提供第二次意见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7. 收费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06:48 2012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本章内容教材在2011年基础上基本未变。 06:58

本章重难点精讲 08:38 第一节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一、诚信原则 二、独立性原则 三、保密原则 四、“近亲属”参考示意图 10:17 一、诚信原则(P27) 1.诚信原则的要求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所有的职业关系和商业关系中保持正直和诚实,秉公处事、实事求是。 2.发生牵连的含义 发生牵连是指注册会计师针对有关信息出具业务报告或同意将其姓名与有关信息联系在一起。比如,注册会计师如果在其审计报告上签名则表明其与审计报告包含的信息发生牵连。 3.不得发生牵连的情形 如果认为业务报告、申报资料或者其他信息存在以下情况,则注册会计师不得与这些有问题的信息发生牵连: (1)含有严重虚假或误导性的陈述; (2)含有缺乏充分依据的陈述或信息; (3)存在遗漏或含糊其辞的信息。 4.如果注意到已与有问题的信息发生牵连,应当采取措施消除牵连。 5.如果对鉴证业务中有问题的信息出具了恰当的非标准业务报告,则不被视为违反诚信原则。 24:57 【例题1·多选题】A注册会计师是甲公司2011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在对甲公司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时发现甲公司提供的审计前财务报表中存在与关联方之间虚构销售行为(注册会计师已经识别了舞弊嫌疑或舞弊事实,可以视为已与有问题的信息发生牵连)。按照诚信原则,A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予以消除,这些措施可能包括()。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20年工作总结摘要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xx年工作总结摘要 7月1日,新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正式施行。编制中 国职业道德守则和国际守则差异比较表。为帮助会计师事务所贯彻落实职业道德守则,组织起草《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操作指引》。 4月15日,《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正式发布。为指导注册会计师开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确保指引顺利实施,制定出版了《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讲解》,共计2.5万余字。 引导考生从"重知识"型考试向"重技能"型考试跨越,充分体现了 改革的目标和行业的职业特性。在试题命制上,采用征集案例、分散命制、集中审改的案例式命审题机制。在试卷评阅上,继续采取双重评卷方式,并从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聘请了119名注册会计师参与评卷工作,综合阶段考试评卷工作全部由注册会计师承担。注册会计师在评卷过程中坚持职业谨慎,充分运用职业判断能力,评卷差错率明显降低。xx年,全国考试报名人数为52.8万人、127.6万 科次。考试报名人数较xx年增加3万人,报考总科次较xx年增加8万科次。 在xx年度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审计中,通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审计调整利润总额182亿元、资产总额1963亿元、应交税金93亿元

xx年,共组织检查了14家证券资格事务所总所及其71家分所。其中,中注协直接组织检查14家总所及38家分所,委托地方注协检查33家分所。检查中,中注协检查组抽查事务所底稿320份,地方注协检查组抽查事务所底稿184份。经惩戒、申诉委员会决定,中注协对2家证券资格事务所(含1家分所)及14名注册会计师实施了行业惩戒。 顺利完成xx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xx年全国应参加年检的注册会计师人,通过任职资格检查的有人,因未完成继续教育等原因暂缓任职资格检查的有1894人,检查不予通过撤销、注销的有1093人,任职资格检查通过率为96.67%。xx年,全国共新批会计师事务所566家(含分所134家),注册会计师7725人。截至xx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会计师事务所7785家(含分所795家),执业注册会计师人,非执业会员人。 开展首批资深会员评选工作,授予684人资深会员称号,其中执业注册会计师394人,非执业会员290人。 11月8-11日,第18届世界会计师大会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王军副部长率代表团出席并发表题为《助力经济复苏,创造持续价值》的主题演讲,在会计行业的世界舞台唱响了中国声音。国际会计师联合会授予王军副部长"特殊贡献奖"。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修订后公布 明确规定监督和惩戒措施 作者:陈思发布时间: 2010-12-15 11:19:29 今日,最高法院公布修订后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 中国法院网讯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简称《职业道德准则》)、《法官行为规范》(简称《行为规范》)的有关情况。 据悉,最高法院于2001年10月制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

基本准则》,2005年11月制定颁布了《法官行为规范(试行)》。两个文件的颁布实施,对人民法院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司法作风,发挥了重要作用。文件颁布以后,各级人民法院不断加强和改进队伍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此次修订后的《职业道德准则》主体内容分为五章,分别是: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形象。每章包括3至5条具体条文,连同总则和附则,全文共7章30条。 修订后的《行为规范》,以“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为指导,以新的法律、司法解释、司法理念为依据,特别是按照调解优先、能动司法、司法便民的要求,对部分条文的具体表述进行了修改。为保障规范的贯彻落实,专门增加了“监督和惩戒”一章。全文共10个部分96条。 ■不在企业及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法律顾问不就未决案件或者再审案件给提供咨询意见 修订后的《职业道德准则》从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方面提出了很多具体的要求。比如,在“忠诚司法事业”章节中,强调要“热爱司法事业,珍惜法官荣誉,坚持职业操守,恪守法官良知,牢固树立司法核心价值观,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认真履行法官职责”;在“保证司法公正”章节中,明确规定要“严格遵守法定办案时限,提高审判执行效率,及时化解纠纷,注重节约司法资源,杜绝玩忽职守、拖延办案等行为”,强调“审理案件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场,平等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偏袒或歧视任何一方当事人,不私自单独会见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是社会主义社会各行各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必须共同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它是判断人们职业行为优劣的具体标准,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在职业生活中的反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问题的决议》规定了我们今天各行各业都应共同遵守的职业道德的五项基本规范,即“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其中,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核心规范,它是贯穿于全社会共同的职业道德之中的基本精神。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集体主义。因为集体主义贯穿于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规范的始终,是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关系的最根本的准则,也是衡量个人职业行为和职业品质的基本准则,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客观要求,是社会主义职业活动获得成功的保证。 一、道德 道德是一定社会、一定阶级调节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个人与自然之间各种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这种规范是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教育和内心信念来维持的。它渗透于生活的各个方面,既是人们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又是对人们思想和行为进行评价的标准。 二、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是人们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内在的、非强制性的约束机制。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在职业活动中的具体化,是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而且是本行业对社会所承担的道德责任和义务。 1.职业道德特点 职业道德与一般的道德有着密切的联系,同时也有自己的特征。第一是行业性,即要鲜明地表达职业义务、职业责任以及职业行为上的道德准则。第二是连续性,具有不断发展和世代延续的特征和一定的历史继承性。第三是实用性及规范性,即根据职业活动的具体要求,对人们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用条例、章程、守则、制度、公约等形式做出规定。第四是社会性和时代性,职业道德是一定的社会或阶级的道德原则和规范的"职业佬",不是离开阶级道德或社会道德而独立存在的。随着时代的变化职业道德也在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当时社会道德的普遍要求,具有时代性。 2.职业道德的社会作用 职业道德具有重要的社会作用。它能调节职业交往中从业人员内部以及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间的关系;从业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助于维护和提高本行业的信誉;员工的责任心、良好的知识和能力素质及优质的服务是促进本行业发展的主要活力,并且对整个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发挥重要作用。 三、社会主义职业道德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是一种新型的职业道德,是社会主义道德的有机组成部分,伴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而产生、形成和发展,是社会主义职业活动不断完善和经验的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保证法官正确履行法 律赋予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公正、廉洁、为民。基本 要求是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 为民、维护司法形象。 第三条法官应当自觉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在本职工作和 业外活动中严格要求自己,维护人民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 第二章忠诚司法事业 第四条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 第五条坚持和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认真贯 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尊崇和信仰法律,模范遵守法律,严 格执行法律,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第六条热爱司法事业,珍惜法官荣誉,坚持职业操守, 恪守法官良知,牢固树立司法核心价值观,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为己任,认真履行法官职责。

第七条维护国家利益,遵守政治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和 审判工作秘密,不从事或参与有损国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活动, 不发表有损国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言论。 第三章保证司法公正 第八条坚持和维护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客观公正审理案件,在审判活动中独立思考、自主判断,敢于坚 持原则,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不受权势、人情等因素的影响。 第九条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查明案 件事实,准确把握法律精神,正确适用法律,合理行使裁量权, 避免主观臆断、超越权利、滥用权利,确保案件裁判结果公平公正。 第十条牢固树立程序意识,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办案,充分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 与人的诉讼权利,避免执法办案中的随意行为。 第十一条严格遵守法定办案时限,提高审判执行效率, 及时化解纠纷,注重节约司法资源,杜绝玩忽职守、拖延办案等 行为。 第十二条认真贯彻司法公开原则,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同时避免司法审判受到外界 的不当影响。 第十三条自觉遵守司法回避制度,审理案件保持中立公 正的立场,平等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偏袒或歧视任 何一方当事人,不私自单独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11-2015)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会协[2011]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11-2015年)》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各地在规划实施中所取得的进展和发现的问题,请报告我会。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了展规划(2011-2015)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规划 (2011-2015年) 为深入贯彻人才强国战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全面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进一步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水平,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跨越式发展,更好地服务国家建设,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以及《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行业人才建设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注册会计师行业(以下简称行业)作为专家行业,是社会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服务业的一支重要力量。在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经济信息安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高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经过30余年的努力,特别是大力实施行业人才培养战略以来,行业人才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一是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形成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指导,以《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为标准,以《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等为政策依据的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制度体系。二是行业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形成。建立了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为龙头、各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注协)为支柱、会计师事务所为基础、国家会计学院为依托,培训内容各有侧重,面授培训、远程教育、网络教育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培养体系。三是行业人才培养机制逐步完善。以行业领军人才和国际化人才培养为重点,以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为基础,以行业后备人才培养为重要补充,构建起分阶段、分层次、点面结合、自主培养与联合培养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四是行业人才队伍规模稳步扩大。截至2011年6月30日,中注协个人会员达18万余人,其中,执业会员(注册会计师)96442人,非执业会员86658人,海外会员469人,行业从业人员近30万人。五是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初见成效。自2005年以来,先后从行业公开选拔217名行业领军人才进行跟踪培养,3000余名注册会计师取得了境外会计师职业组织的执业资格或会员资格。 在行业人才培养工作不断取得成绩和突破的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行业人才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行业人才队伍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行业做强做大、新业务领域拓展、信息化等战略需要,在一些领域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高层次、国际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难以满足金融和国际化等高端业务发展需要;能够服务特殊业务的专门人才数量不足,专业服务能力有限,难以满足行业多元化发展需要;部分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还不完善,业务骨干流失问题在一些地区、事务所相当突出,行业对人才的吸引力亟待进一步提升,行业后备人才,尤其是业务骨干后备队伍建设亟待加强;行业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这也是注册会计师行业把握机遇实现新跨越的重要时

法官的职业道德

任职条件 一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特定条件 年满23岁 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其中担任高级法院、最高法院法官,应从事法律工作满3年; 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1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 限制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任职回避 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 1.同一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 2.同一法院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3.同一审判庭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4.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 2法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忠诚司法事业 1.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2.坚持和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3.热受司法事业,珍惜法官荣誉,坚持职业操守,认真履行法官职责。 4.维护国家利益,遵守政治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不从事或参与有损国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活动,不发表有损国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言论。 保证司法公正 维护司法独立 外部独立:独立于司法体系外的其他国家权力、其他影响 内部独立:应尊重其他法官审判职权,排除法院内部对法官独立审判的干涉 内心独立:法官要有独立意识,自觉作出裁判 确保公平公正 法官应坚持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合理行使裁量权。 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 实体公正是目的,程序公正是保障。 提高司法效率 严守时限;充分考虑效率因素;监督当事人及时完成诉讼 公开审判 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同时避免司法审判受到外界的不当影响 遵守回避制度 1.既要遵循诉讼法关于回避事由的规定,同时,还应考虑其他虽然不会影响公正裁判、但可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doc 65页)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doc 65页)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 号 ——验资》指南 第一章总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以下简称本准则)第一章(第一条至第六条),主要说明本准则的制定目的、本准则与其他审计准则的关系、验资的含义、验资类型及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的含义、被审验单位的含义、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并对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应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提出要求。 一、本准则与其他审计准则的关系 本准则第二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验资业务时,应当将本准则与相关审计准则结合使用。 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验资业务时不应孤立地使用本准则,而应当将本准则与相关审计准则结合使用。例如,注册会计师除了遵守本准则的要求外,还应当遵守审计业务约定书、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审计工作底稿、计划审计工作、审计证据、存货监盘、函证、期后事项、管理层声明、利用专家的工作等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其他相关审计准则的一般原则和要求与本准则不一致的,以本准则为准。 二、验资的含义 (一)验资的含义 本准则第三条第一款指出,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此定义主要明确了下列几个问题: 1.验资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之一。其他法律法规也有对注册会计师承办验资业务作出规定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等。 2.验资是一种受托业务。注册会计师必须接受委托人的委托,由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业务约定书,方可执行验资业务。 3.验资是一项鉴证业务。注册会计师的审验意见旨在提高被审验单位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情况的可信赖程度,满足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及被审验单位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的需要。 4.验资的内容包括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是指被审验单位实际收到出资者缴纳注册资本的情况。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是指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增减变动情况。 5.注册会计师完成审验工作后,应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发表审验意见,出具验资报告。 (二)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含义 1.注册资本是指被审验单位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出资者的出资额。因公司组织形式不同,其注册资本的含义也不同,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分别作出了下列定义: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2.实收资本是被审验单位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或者股本总额。

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和基本内容以及意义

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和基本内容以及意义 职业道德基本规范 一、爱岗敬业 1.什么是爱岗敬业 爱岗就是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热爱本职工作,亦称热爱本职。敬业包含两层涵义:一为谋生敬业,二为真正认识到自己工作的意义敬业。 2.怎样才能做到爱岗敬业 爱岗敬业要求做到乐业、勤业、精业、干一行爱一行。 二、诚实守信 1.什么是诚实守信 诚实守信是指忠诚老实,信守诺信,是为人处事的原则。 诚实,就是忠诚老实,不讲假话。守信,就是信守诺言,说话算数,讲信誉,重信用,履行自己应承担的义务。“言必信,行必果”。 2.诚实守信不仅是做人的准则,也是做事的原则,更是树立行业形象的根本。 3.怎样才能做到诚实守信 诚实守信要求我们做到诚信无欺、讲究质量、信守合同。诚信无欺,即待物接人诚恳可信,不采用欺骗手段。讲究质量,即要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严把质量关。信守合同,即要说到做到,言而有信,认真履行承诺或合同。

三、办事公道 1.什么是办事公道 办事公道是指从业人员在办事情、处理问题时,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按照同一标准和同一原则办事的职业道德规范。 2.怎样才能做到办事公道 办事公道要求人们做到客观公正,照章办事。客观公正,即遇事从客观事实出发,并能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和处理。照章办事,就是按照规章制度来对待所有的当事人,不徇情枉法、不徇私枉法。办事公道的核心就是要克服私心,正直无私。要做到办事公道,还必须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认识能力,能明确是非标准,分辩善恶美丑,并有敏锐的洞察力,才能公道办事。 四、服务客户 1.服务客户的涵义 服务客户就是为客户服务。 2.怎样才能做到服务客户 服务客户要求做到热情周到,满足需要。 热情周到,即从业人员对服务客户抱以主动、热情、耐心的态度,把客户当作亲人,服务细致周到,勤勤恳恳。 满足需要,即从业人员努力为客户提供方便,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关心他人疾苦,主动为他人排忧解难。最后,做每件事都要方便客户。 五、奉献社会

法官职业道德

第一条为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保证法官正确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公正、廉洁、为民。基本要求是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形象。 第三条法官应当自觉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在本职工作和业外活动中严格要求自己,维护人民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 第二章忠诚司法事业 第四条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 第五条坚持和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尊崇和信仰法律,模范遵守法律,严格执行法律,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第六条热爱司法事业,珍惜法官荣誉,坚持职业操守,恪守法官良知,牢固树立司法核心价值观,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认真履行法官职责。 第七条维护国家利益,遵守政治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不从事或参与有损国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活动,不发表有损国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言论。 第三章保证司法公正 第八条坚持和维护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客观公正审理案件,在审判活动中独立思考、自主判断,敢于坚持原则,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不受权势、人情等因素的影响。 第九条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查明案件事实,准确把握法律精神,正确适用法律,合理行使裁量权,避免主观臆断、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确保案件裁判结果公平公正。 第十条牢固树立程序意识,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办案,充分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避免执法办案中的随意行为。 第十一条严格遵守法定办案时限,提高审判执行效率,及时化解纠纷,注重节约司法资源,杜绝玩忽职守、拖延办案等行为。 第十二条认真贯彻司法公开原则,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同时避免司法审判受到外界的不当影响。 第十三条自觉遵守司法回避制度,审理案件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场,平等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偏袒或歧视任何一方当事人,不私自单独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 第十四条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依法行使,除履行工作职责或者通过正当程序外,不过问、不干预、不评论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 第四章确保司法廉洁 第十五条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守廉洁底线,依法正确行使审判权、执行权,杜绝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行为。 第十六条严格遵守廉洁司法规定,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不利用职务便利或者法官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违反规定与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不正当交往,不在执法办案中徇私舞弊。 第十七条不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不在企业及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法律顾问等职务,不就未决案件或者再审案件给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供咨询意见。 第十八条妥善处理个人和家庭事务,不利用法官身份寻求特殊利益。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教育督促家庭成员不利用法官的职权、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五章坚持司法为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