菌种记录表格

菌种记录表格
菌种记录表格

附表1:《检定菌接收记录》

附表2:《检定菌种传代、分离、保存记录》

附表3:《检定菌种使用登记台账》

附表4:《检定菌种观察记录》

附表5:《检定菌种鉴定记录》

附表6:《检定菌种使用登记台账》

附表7:《废弃菌种(物品)销毁记录

食用菌菌种购买合同

食用菌菌种购买合同 出卖人:签订时间: 买受人:签订地点: 起始日期: 截止日期: 计划金额(元):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产品名称 交货时间 单位 (kg) 数量 单价 保护价 (元/kg) 总金额 (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按《食用菌菌种管理条例》和《无公害江山白菇省级地方质量标准》标准执行。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买方于菌种接种之日起10日内提出验收要求的,按前款规定的质量标准到买方种菇地验收。卖方自接到买方在上述期限内提出的验收要求之日起3日内未办理验收的,视为质量不合格。买方在上述期限内未提出要求的,视为质量合格。 第三条白菇菌种的交货地点、时间及提供方式:和方式为:_____________。 第四条定金:买方在年月日前向卖方支付收购定金______元。交货时定金(抵作货款)。定金支付后,因买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因卖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_______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款价义务的,标的物属于_________所有。 第六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负担;由卖方送到买方指定的——投售点。运输费用由

_______方负担。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菌种瓶的供应及回收和费用负担:菌种瓶由卖方提供,每个菌种瓶收取押金______元,由买方于菌种出售后_____日内返还菌种瓶时按实际返还的个数退回。 第十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违约方按合同总金额的______%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卖方必须做好对买方的售后技术指导服务。买方未按卖方的技术指导操作而引起的损害,由买方自负。菌种在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由卖方负责调换。 出卖人买受人 出卖人(章):买受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菌株保藏方法介绍

菌种保存方法 微生物具有容易变异的特性,因此,在保藏过程中,必须使微生物的代谢处于最不活跃或相对静止的状态,才能在一定的时间内使其不发生变异而又保持生活能力。 低温、干燥和隔绝空气是使微生物代谢能力降低的重要因素,所以,菌种保藏方法虽多,但都是根据这三个因素而设计的。 保藏方法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 1.传代培养保藏法 又有斜面培养、穿刺培养、疱肉培养基培养等(后者作保藏厌氧细菌用),培养后于4—6℃冰箱内保存。 2.液体石蜡覆盖保藏法 是传代培养的变相方法,能够适当延长保藏时间,它是在斜面培养物和穿刺培养物上面覆盖灭菌的液体石蜡,一方面可防止因培养基水分蒸发而引起菌种死亡,另一方面可阻止氧气进入,以减弱代谢作用。 3.载体保藏法 是将微生物吸附在适当的载体,如土壤、沙子、硅胶、滤纸上,而后进行干燥的保藏法,例如沙土保藏法和滤纸保藏法应用相当广泛。 4.寄主保藏法 用于目前尚不能在人工培养基上生长的微生物,如病毒、立克次氏体、螺旋体等,它们必须在生活的动物、昆虫、鸡胚内感染并传代,此法相当于一般微生物的传代培养保藏法。病毒等微生物亦可用其他方法如液氮保藏法与冷冻干燥保藏法进行保藏。 5.冷冻保藏法 可分低温冰箱(-20—-30℃,-50—-80℃)、干冰酒精快速冻结(约-70℃)和液氮(-196℃)等保藏法。 6.冷冻干燥保藏法 先使微生物在极低温度(-70℃左右)下快速冷冻,然后在减压下利用升华现象除去水分(真空干燥)。

有些方法如滤纸保藏法、液氮保藏法和冷冻干燥保藏法等均需使用保护剂来制备细胞悬液,以防止因冷冻或水分不断升华对细胞的损害。保护性溶质可通过氢和离子键对水和细胞所产生的亲和力来稳定细胞成分的构型。保护剂有牛乳、血清、糖类、甘油、二甲亚砜等。 三、器材 细菌、酵母菌,放线菌和霉菌; 肉膏蛋白胨斜面培养基,灭菌脱脂牛乳,灭菌水,化学纯的液体石蜡,甘油,五氧化二磷,河沙,瘦黄土或红土,冰块、食盐,干冰,95%酒精,10%盐酸,无水氯化钙; 灭菌吸管,灭菌滴管,灭菌培养皿,管形安瓿管,泪滴形安瓿管(长颈球形底),40目与 100目筛子,油纸,滤纸条(0.5×1.2cm),干燥器,真空泵,真空压力表,喷灯,L形五通管,冰箱,低温冰箱(-30℃),液氮冷冻保藏器。 四、操作步骤、各保藏法的应用范围及优缺点 下列各法可根据实验室具体条件与需要选做。 1.斜面低温保藏法 将菌种接种在适宜的固体斜面培养基上,待菌充分生长后,棉塞部分用油纸包扎好,移至2—8℃的冰箱中保藏。 保藏时间依微生物的种类而有不同,霉菌、放线菌及有芽孢的细菌保存2—4个月,移种一次。酵母菌两个月,细菌最好每月移种一次。 此法为实验室和工厂菌种室常用的保藏法,优点是操作简单,使用方便,不需特殊设备,能随时检查所保藏的菌株是否死亡、变异与污染杂菌等。缺点是容易变异,因为培养基的物理、化学特性不是严格恒定的,屡次传代会使微生物的代谢改变,而影响微生物的性状;污染杂菌的机会亦较多。 2.液体石蜡保藏法 (1)将液体石蜡分装于三角烧瓶内,塞上棉塞,并用牛皮纸包扎,1.05kg/cm2>,121.3℃灭菌30分钟,然后放在40℃温箱中,使水汽蒸发掉,备用。 (2)将需要保藏的菌种,在最适宜的斜面培养基中培养,使得到健壮的菌体或孢子。

怎样进行一个菌种的保藏

一、怎样进行一个菌种的保藏、扩繁以及防止退化措施 (一)菌种的保藏 微生物具有容易变异的特性,因此,在保藏过程中,必须使微生物的代谢处于最不活跃或相对静止的状态,才能在一定的时间内使其不发生变异而又保持生活能力。 低温、干燥和隔绝空气是使微生物代谢能力降低的重要因素,所以,菌种保藏方法虽多,但都是根据这三个因素而设计的。 1、传代培养保藏法 又有斜面培养、穿刺培养、疱肉培养基培养等(后者作保藏厌氧细菌用),培养后于4—6℃冰箱内保存。 1.1斜面低温保藏法 将菌种接种在适宜的固体斜面培养基上,待菌充分生长后,棉塞部分用油纸包扎好,移至2—8℃的冰箱中保藏。保藏时间依微生物的种类而有不同,霉菌、放线菌及有芽孢的细菌保存2—4个月,移种一次。酵母菌两个月,细菌最好每月移种一次。 此法为实验室和工厂菌种室常用的保藏法,优点是操作简单,使用方便,不需特殊设备,能随时检查所保藏的菌株是否死亡、变异与污染杂菌等。缺点是容易变异,因为培养基的物理、化学特性不是严格恒定的,屡次传代会使微生物的代谢改变,而影响微生物的性状;污染杂菌的机会亦较多。 1.2穿刺培养 用接种针拉直了挑菌直接穿到培养基的底层培养,用于厌氧性或兼性厌氧性细菌的培养。 2、液体石蜡覆盖保藏法 是传代培养的变相方法,能够适当延长保藏时间,它是在斜面培养物和穿刺培养物上面覆盖灭菌的液体石蜡,一方面可防止因培养基水分蒸发而引起菌种死亡,另一方面可阻止氧气进入,以减弱代谢作用。 3、载体保藏法 是将微生物吸附在适当的载体,如土壤、沙子、硅胶、滤纸上,而后进行干燥的保藏法,例如沙土保藏法和滤纸保藏法应用相当广泛。 4、寄主保藏法

菌种保藏的主要方法

菌种保藏 (一)、菌种保藏的目的 微生物在使用和传代过程中容易发生污染、变异甚至死亡,因而常常造成菌种的衰退,并有可能使优良菌种丢失。菌种保藏的重要意义就在于尽可能保持其原有性状和活力的稳定,确保菌种不死亡、不变异、不被污染,以达到便于研究、交换和使用等诸方面的需要。 (二)、菌种保藏的原理 无论采用何种保藏方法,首先应该挑选典型菌种的优良纯种来进行保藏,最好保藏它们的休眠体,如分生孢子、芽孢等。其次,应根据微生物生理、生化特点,人为地创造环境条件,使微生物长期处于代谢不活泼、生长繁殖受抑制的休眠状态。这些人工造成的环境主要是干燥、低温和缺氧,另外,避光、缺乏营养、添加保护剂或酸度中和剂也能有效提高保藏效果。 (三)、菌种保藏的方法 1、斜面低温保藏法 将菌种接种在适宜的斜面培养基上,待菌种生长完全后,置于4℃左右的冰箱中保藏,每隔一定时间(保藏期)再转接至新的斜面培养基上,生长后继续保藏,如此连续不断。此法广泛适用于细菌、放线菌、酵母菌和霉菌等大多数微生物菌种的短期保藏及不宜用冷冻干燥保藏的菌种。放线菌、霉菌和有芽孢的细菌一般可保存6个月左右,无芽孢的细菌可保存1个月左右,酵母菌可保存3个月左右。如以橡皮塞代替棉塞,再用石蜡封口,置于4℃冰箱中保藏,不仅能防止水分挥发、能隔氧,而且能防止棉塞受潮而污染。这一改进可使菌种的保藏期延长。该法的优点是简便易行,容易推广,存活率高,故科研和生产上对经常使用的菌种大多采用这种保藏方法。其缺点是菌株仍有一定程度的代谢活动能力,保藏期短,传代次数多,菌种较容易发生变异和被污染。 2、石蜡油封藏法 此法是在无菌条件下,将灭过菌并已蒸发掉水分的液体石蜡倒入培养成熟的菌种斜面(或半固体穿刺培养物)上,石蜡油层高出斜面顶端lcm,使培养物与空气隔绝,加胶塞并用固体石蜡封口后,垂直放在室温或4℃冰箱内保藏。使用的液体石蜡要求优质无毒,化学纯规格,其灭菌条件是:150~170℃烘箱内灭菌lh;或121℃高压蒸汽灭菌60~80min,再置于80℃的烘箱内烘干除去水分。 由于液体石蜡阻隔了空气,使菌体处于缺氧状态下,而且又防止了水分挥发,使培养物不会干裂,因而能使保藏期达1~2年,或更长。这种方法操作简单,它适于保藏霉菌、酵母菌、放线菌、好氧性细菌等,对霉菌和酵母菌的保藏效果较好,可保存几年,甚至长达10年。但对很多厌氧性细菌的保藏效果较差,尤其不适用于某些能分解烃类的菌种。 3、砂土管保藏法

菌种传代操作规程

G M P管理文件 一、目的:为使菌种传代操作规范化、制度化,故建立此规程 二、适用范围:菌种传代须按本规程执行。 三、责任者:微生物限度检查化验员,质量检测中心主任。 四、正文: 1、培养基的制备 按微生物限度检查用稀释剂、培养基配制操作规程及斜面配制操作规程配制好相应培养基。大肠埃希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枯草芽孢杆菌、沙门菌、用胰酪大豆胨琼脂斜面培养基,白色念珠球菌、黑曲霉用沙氏葡萄糖琼脂斜面培养基,制备好的培养基预培养48小时后,确认无菌落生长方可使用。 2.菌种传代 2.1菌种传代前应准备好适于该菌种生长的培养基和培养设备,所有操作均应在符合生物安全保护的生物安全柜内进行。 2.2点燃酒精灯,在火焰上部操作,将原有的菌种斜面(简称菌种管)与待接种的新鲜斜面培养基(简称接种管)持在左手拇指、食指及中指之间,菌种管在前,接种管在后,使试管内斜面向上,两支试管口平齐,应斜持试管呈45°角,以免管底凝集水浸湿培养基表面。用右手在火焰旁转动两支试管胶塞,以便接种时易于拨取。再用右手持接种环的柄端,垂直或稍斜地把接种环在火焰上灼烧。将接种环烧红约30s,随后将接种棒金属部分在火焰上烧灼,以彻底灭菌。用右手的小指和手掌之间以及无名指与小指之间,在火焰旁分别拔除两支试管的胶塞,持住。在将试管口在火焰上通过以杀灭管口的细菌,但勿烧的过热,将烧灼的接种环插入菌种管内,

基上,如有溶印则表明接种环未冷却,待冷后,再从斜面上挑取少许菌苔。取出时接种环不能通过火焰,应在火焰旁迅速插入接种管,在斜面上由下而上划“Z”字型曲线,当接种完毕,立即将管口通过火焰灭菌,右手到火焰旁塞上胶塞,不要将管口离开火焰旁去迎接右手的胶塞。最后将接种环烧灼灭菌放置备用。 3.培养 将以上接种好的各菌管放入相应温度的培养箱内,白色念珠菌放入23-28℃培养箱内培养24-48h,黑曲霉放入23-28℃培养箱内培养5-7天,其它菌种放入30-35℃培养箱内培养18-24小时。 4.保存 除铜绿假单胞菌需室温保存外,将其它传代培养后的菌种应放入4-6℃的冰箱冷藏保存。 依据:《中国药典》2015版及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2014修订)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2014修订)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4年第3号 【修改依据】农业部关于修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5) 【发布部门】农业部 【发布日期】2014.04.25 【实施日期】2014.04.25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 (2006年3月27日农业部令第62号公布,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2014年4月25日农业部令2014年第3号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合理利用食用菌种质资源,规范食用菌品种选育及食用菌菌种(以下简称菌种)的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用菌品种选育和菌种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菌种是指食用菌菌丝体及其生长基质组成的繁殖材料。 菌种分为母种(一级种)、原种(二级种)和栽培种(三级种)三级。 第四条农业部主管全国菌种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食用菌,下同)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菌种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食用菌种质资源保护和良种选育、生产、更新、推广工作,鼓励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 第二章种质资源保护和品种选育 第六条国家保护食用菌种质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 第七条禁止采集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食用菌种质资源。确因科研等特殊情况需要采集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采集手续。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境外提供食用菌种质资源(包括长有菌丝体的栽培基质及用于菌种分离的子实体),应当报农业部批准。 第九条从境外引进菌种,应当依法检疫,并在引进后30日内,送适量菌种至中国农业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保存。 第十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单位和个人从事食用菌品种选育和开发,鼓励科研单位与企业相结合选育新品种,引导企业投资选育新品种。 选育的新品种可以依法申请植物新品种权,国家保护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食用菌品种选育(引进)者可自愿向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申请品种认定。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成立食用菌品种认定委员会,承担品种认定的技术鉴定工作。 第十二条食用菌品种名称应当规范。具体命名规则由农业部另行规定。

菌种保存方法

菌种保藏方法 中国工业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 微生物菌种保藏对于微生物菌种的研究和利用至关重要。以下是中国工业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整理的目前国际国内常用的菌种保藏方法,包括:定期移植法、液体石蜡法、沙土管法、真空冷冻干燥法、80℃冰箱冻结法、液氮超低温冻结法,各种菌种保藏方法都有详细的步骤说明。 定期移植法 亦称传代培养保藏法,包括斜面培养、穿刺培养、液体培养等。是指将菌种接种于适宜的培养基中,最适条件下培养,待生长充分后,于4~6℃进行保存并间隔一定时间进行移植培养的菌种保藏方法。 操作步骤如下: 1 培养基制备 1.1 器皿准备 培养基制备过程中所用的一些玻璃器皿,如三角瓶、试管、培养皿、烧杯、吸管等,经洗涤、干燥、包装、灭菌后使用。 1.2 溶解培养基配料 先在烧杯中放适量水,按培养基配方称取各项材料,依次将缓冲化合物、主要元素、微量元素、维生素等材料加入水中溶解,最后加足水量,搅拌均匀。 1.3 调pH值 配料溶解后将培养基冷却至室温,根据要求加稀酸(0.1mol/L盐酸)或稀碱(10%氢氧化钠)调pH值。加酸或碱液时要缓慢、少量、多次搅拌,防止局部过碱或过酸而导致测量不准确和营养成分被破坏。 1.4 加凝固剂 配制固体培养基时需加凝固剂,如琼脂、明胶等。将凝固剂加入液体培养基中,加热并不断

搅拌至融解,再补足所蒸发水分。 1.5 过滤分装 在二层纱布中间夹入脱脂棉,将配好的培养基趁热过滤并分装。斜面培养基分装量约为试管高度的四分之一(4~5mL),穿刺培养基分装量以试管高度的二分之一为宜。分装过程中勿使培养基沾污管口,以免弄湿棉塞造成污染。 1.6 包扎标记 将试管加棉塞,外面包扎一层牛皮纸或铝箔并注明培养基名称及配制日期。 1.7 灭菌 根据要求将培养基灭菌,通常蒸汽灭菌为121℃,15~20min。 1.8 斜面摆放 灭菌后及时摆放斜面,斜面长度不超过试管管长的二分之一为宜。 1.9 无菌检查 将灭菌的培养基放入培养箱中作无菌检验,通常30℃培养1~3天。无菌检查合格后将其保存于4℃下备用。 2接种 2.1 斜面接种 2.1.1 点接 把菌种点接在斜面中部偏下方处。适用于扩散型生长及绒毛状气生菌丝类霉菌(如毛霉、根霉等)。 2.1.2 中央划线 从斜面中央自下而上划一直线。适用于细菌和酵母菌等。 2.1.3 稀波状蜿蜒划线法 从斜面底部自下而上划“之”字形线。适用于易扩散的细菌,也适用于部分真菌。2.1.4 密波状蜿蜒划线法

菌种保存方法-

菌种保存方法: 一.菌种保藏方法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 1.传代培养保藏法 又有斜面培养、穿刺培养、疱肉培养基培养等(后者作保藏厌氧细菌用),培养后于4—6℃冰箱内保存。 2.液体石蜡覆盖保藏法 是传代培养的变相方法,能够适当延长保藏时间,它是在斜面培养物和穿刺培养物上面覆盖灭菌的液体石蜡,一方面可防止因培养基水分蒸发而引起菌种死亡,另一方面可阻止氧气进入,以减弱代谢作用。 3.载体保藏法 是将微生物吸附在适当的载体,如土壤、沙子、硅胶、滤纸上,而后进行干燥的保藏法,例如沙土保藏法和滤纸保藏法应用相当广泛。 4.寄主保藏法 用于目前尚不能在人工培养基上生长的微生物,如病毒、立克次氏体、螺旋体等,它们必须在生活的动物、昆虫、鸡胚内感染并传代,此法相当于一般微生物的传代培养保藏法。病毒等微生物亦可用其他方法如液氮保藏法与冷冻干燥保藏法进行保藏。 5.冷冻保藏法 可分低温冰箱(-20—-30℃,-50—-80℃)、干冰酒精快速冻结(约-70℃)和液氮(-196℃)等保藏法。常用的有甘油菌保存: 取灭过菌的1.5ml EP管,按照60%—80%甘油的加入量,保存零下80度。例:取37°培养过夜的菌液2-4ml甘油6-8ml,充分混匀后分装于1.5ml EP管中,置于-80°冰箱即可。 6.冷冻干燥保藏法 先使微生物在极低温度(-70℃左右)下快速冷冻,然后在减压下利用升华现象除去水分(真空干燥)。 有些方法如滤纸保藏法、液氮保藏法和冷冻干燥保藏法等均需使用保护剂来制备细胞悬液,以防止因冷冻或水分不断升华对细胞的损害。保护性溶质可通过氢和离子键对水和细胞所产生的亲和力来稳定细胞成分的构型。保护剂有牛乳、血清、糖类、甘油、二甲亚砜等。二.常用的器材 所要保存的微生物; 肉膏蛋白胨斜面培养基,灭菌脱脂牛乳,灭菌水,化学纯的液体石蜡,甘油,五氧化二磷,河沙,瘦黄土或红土,冰块、食盐,干冰,95%酒精,10%盐酸,无水氯化钙; 灭菌吸管,灭菌滴管,灭菌培养皿,管形安瓿管,泪滴形安瓿管(长颈球形底),40目与100目筛子,油纸,滤纸条(0.5×1.2cm),干燥器,真空泵,真空压力表,喷灯,L形五通管,冰箱,低温冰箱(-30℃),液氮冷冻保藏器。 三.各操作步骤、各保藏法的应用范围及优缺点 1.斜面低温保藏法 将菌种接种在适宜的固体斜面培养基上,待菌充分生长后,棉塞部分用油纸包扎好,移至2—8℃的冰箱中保藏。 保藏时间依微生物的种类而有不同,霉菌、放线菌及有芽孢的细菌保存2—4个月,移种一次。酵母菌两个月,细菌最好每月移种一次。 此法为实验室和工厂菌种室常用的保藏法,优点是操作简单,使用方便,不需特殊设备,能随时检查所保藏的菌株是否死亡、变异与污染杂菌等。缺点是容易变异,因为培养基的物理、

食用菌菌种管理规定

食用菌菌种管理规定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第62号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3月16日经农业部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1996年7月1日农业部发布的《全国食用菌菌种暂行管理办法》(农农发[1996]6号)同时废止。 部长杜青林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合理利用食用菌种质资源,规范食用菌品种选育及食用菌菌种(以下简称菌种)的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用菌品种选育和菌种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菌种是指食用菌菌丝体及其生长基质组成的繁殖材料。 菌种分为母种(一级种)、原种(二级种)和栽培种(三级种)三级。

第四条农业部主管全国菌种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食用菌,下同)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菌种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食用菌种质资源保护和良种选育、生产、更新、推广工作,鼓励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 第二章种质资源保护和品种选育 第六条国家保护食用菌种质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 第七条禁止采集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食用菌种质资源。确因科研等特殊情况需要采集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采集手续。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境外提供食用菌种质资源(包括长有菌丝体的栽培基质及用于菌种分离的子实体),应当经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农业部批准。 第九条从境外引进菌种,应当依法检疫,并在引进后30日内,送适量菌种至中国农业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保存。 第十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单位和个人从事食用菌品种选育和开发,鼓励科研单位与企业相结合选育新品种,引导企业投资选育新品种。 选育的新品种可以依法申请植物新品种权,国家保护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食用菌品种选育(引进)者可自愿向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申请品种认定。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成立食用菌品种认定委员会,承担品种认定的技术鉴定工作。

制药企业微生物限度控制菌检查培养基适用性检查记录表式样

控制菌检查培养基适用性检查记录 一、菌液制备(需要的菌种在□内划“√”): □(1)大肠埃希菌新鲜肉汤培养物1ml ,9ml0.9%无菌NaCl溶液,10倍递增稀释; □(2)金黄色葡萄球菌新鲜肉汤培养物1ml,9ml0.9%无菌NaCl溶液,10倍递增稀释; □(3)乙型副伤寒沙门菌新鲜肉汤培养物1ml,9ml0.9%无菌NaCl溶液,10倍递增稀释; □(4)铜绿假单胞菌新鲜肉汤培养物1ml,9ml0.9%无菌NaCl溶液,10倍递增稀释; □(5)生孢梭菌新鲜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物1ml,9ml0.9%无菌NaCl溶液,10倍递增稀释; 二、每ml菌液含菌量的计数测定。 测定方法:取稀释后的菌液1ml(剩余的菌液冷藏保存),置直径90mm的无菌平皿中,注入15-20ml已经过适用性检查确正的温度不超过45℃的溶化的营养琼脂培养基(细菌类别计数选用该培养基)或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霉菌、酵母菌类别计数选用该培养基),混匀,凝固,倒置培养。每稀释级每种培养基至少制备2个平板。细菌类别培养温度为30℃~35℃;霉菌、酵母菌类别培养温度为23℃~28℃。细菌类别培养3天,霉菌、酵母菌类别培养5天。 三、检查结果:需做的检查在□内划“√”。 □ 1. 增菌培养基促生长能力检查

分别接种不大于100cfu的试验菌于被检培养基和对照培养基中,在相应控制菌检查规定的培养温度及最短培养时间下培养。与对照培养基管比较,被检培养基管试验菌。 检验标准:与对照培养基管比较,被检培养基管试验菌应生长良好。 结论: □ 2. 固体培养基促生长能力检查 检验标准:被检培养基的菌落数与对照培养基菌落数相比大于70%,且菌落形态大小应与对照培养基上的菌落一致。判该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符合规定。 结论: □ 3. 培养基抑制能力检查 分别接种试验菌于被检培养基中,在相应控制菌检查规定的培养温度和时间下培养,试验菌。 检验标准:试验菌应不得生长。 结论: □ 4. 培养基指示能力检查 分别接种少量试验菌于被检培养基和对照培养基中,在相应控制菌检查规定的培养温度和时间下培养。被检培养基中试验菌生长的菌落形态、大小、指示剂反应情况等。 检验标准:被检培养基中试验菌生长的菌落形态、大小、指示剂反应情况等应与对照培养基一致。 结论: 结论: 检验人:复核人:

河北省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管理办法

冀农种发〔2013〕1号 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马铃薯种薯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管理办法》和《河北省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农业(牧)局及相关单位: 为加强马铃薯种薯和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农,按照《种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河北省农业厅制定了《河北省马铃薯种薯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管理办法》和《河北省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 1.《河北省马铃薯种薯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管理办法》 2.《河北省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管理办法》 河北省农业厅 2013年2月21日 河北省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管理办法

第一条根据《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结合我省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定本核发管理办法。 第二条食用菌菌种是指食用菌菌丝体及其生长基质组成的繁殖材料。分为母种(一级种)、原种(二级种)和栽培种(三级种)。 第三条食用菌母种和原种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所在地县级 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报农业部备案;食用菌栽培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报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条申请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 (二)有专职食用菌菌种生产检验技术人员2名以上; (三)具有各自隔离的摊晒场、原材料库、配料分装室(场)(如安排在室外,应有天棚,防雨防晒)、灭菌室、冷却室、接种室、培养室、贮存室、菌种检验室。培养室和贮存室有调温设施。厂房通风良好, 300米之内无禽畜舍,无垃圾(粪便)场,无污水和其他污染源; (四)具有磅秤、天平、高压灭菌锅或常压灭菌锅、超净工作台、接种箱、调温设备、除湿机、培养架、烘箱、酸度计、恒温箱、冰箱、

菌种保存方法

菌种保存方法 未知 微生物具有容易变异的特性,因此,在保藏过程中,必须使微生物的代谢处于最不活跃或相对静止的状态,才能在一定的时间内使其不发生变异而又保持生活能力。 低温、干燥和隔绝空气是使微生物代谢能力降低的重要因素,所以,菌种保藏方法虽多,但都是根据这三个因素而设计的。 保藏方法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 1.传代培养保藏法 又有斜面培养、穿刺培养、疱肉培养基培养等(后者作保藏厌氧细菌用),培养后于4—6℃冰箱内保存。 2.液体石蜡覆盖保藏法 是传代培养的变相方法,能够适当延长保藏时间,它是在斜面培养物和穿刺培养物上面覆盖灭菌的液体石蜡,一方面可防止因培养基水分蒸发而引起菌种死亡,另一方面可阻止氧气进入,以减弱代谢作用。 3.载体保藏法 是将微生物吸附在适当的载体,如土壤、沙子、硅胶、滤纸上,而后进行干燥的保藏法,例如沙土保藏法和滤纸保藏法应用相当广泛。 4.寄主保藏法 用于目前尚不能在人工培养基上生长的微生物,如病毒、立克次氏体、螺旋体等,它们必须在生活的动物、昆虫、鸡胚内感染并传代,此法相当于一般微生物的传代培养保藏法。病毒等微生物亦可用其他方法如液氮保藏法与冷冻干燥保藏法进行保藏。 5.冷冻保藏法 可分低温冰箱(-20—-30℃,-50—-80℃)、干冰酒精快速冻结(约-70℃)和液氮(-196℃)等保藏法。 6.冷冻干燥保藏法 先使微生物在极低温度(-70℃左右)下快速冷冻,然后在减压下利用升华现象除去水 分(真空干燥)。

有些方法如滤纸保藏法、液氮保藏法和冷冻干燥保藏法等均需使用保护剂来制备细胞悬液,以防止因冷冻或水分不断升华对细胞的损害。保护性溶质可通过氢和离子键对水和细胞所产生的亲和力来稳定细胞成分的构型。保护剂有牛乳、血清、糖类、甘油、二甲亚砜等。 三、器材 细菌、酵母菌,放线菌和霉菌; 肉膏蛋白胨斜面培养基,灭菌脱脂牛乳,灭菌水,化学纯的液体石蜡,甘油,五氧化二磷,河沙,瘦黄土或红土,冰块、食盐,干冰,95%酒精,10%盐酸,无水氯化钙; 灭菌吸管,灭菌滴管,灭菌培养皿,管形安瓿管,泪滴形安瓿管(长颈球形底),40目与100目筛子,油纸,滤纸条(0.5×1.2cm),干燥器,真空泵,真空压力表,喷灯,L形五通管,冰箱,低温冰箱(-30℃),液氮冷冻保藏器。 四、操作步骤、各保藏法的应用范围及优缺点 下列各法可根据实验室具体条件与需要选做。 1.斜面低温保藏法 将菌种接种在适宜的固体斜面培养基上,待菌充分生长后,棉塞部分用油纸包扎好,移至2—8℃的冰箱中保藏。 保藏时间依微生物的种类而有不同,霉菌、放线菌及有芽孢的细菌保存2—4个月,移种一次。酵母菌两个月,细菌最好每月移种一次。 此法为实验室和工厂菌种室常用的保藏法,优点是操作简单,使用方便,不需特殊设备,能随时检查所保藏的菌株是否死亡、变异与污染杂菌等。缺点是容易变异,因为培养基的物理、化学特性不是严格恒定的,屡次传代会使微生物的代谢改变,而影响微生物的性状;污染杂菌的机会亦较多。 2.液体石蜡保藏法 (1)将液体石蜡分装于三角烧瓶内,塞上棉塞,并用牛皮纸包扎,1.05kg/cm2>,121.3℃灭菌30分钟,然后放在40℃温箱中,使水汽蒸发掉,备用。 (2)将需要保藏的菌种,在最适宜的斜面培养基中培养,使得到健壮的菌体或孢子。 (3)用灭菌吸管吸取灭菌的液体石蜡,注入已长好菌的斜面上,其用量以高出斜面顶端1cm为准(图Ⅶ-12),使菌种与空气隔绝。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2015修订)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2015修订)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5年第1号 【发布部门】农业部 【发布日期】2015.04.29 【实施日期】2015.04.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 (2006年3月27日农业部令第62号公布,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2014年4月25日农业部令2014年第3号、2015年4月29日农业部令2015年第1 号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合理利用食用菌种质资源,规范食用菌品种选育及食用菌菌种(以下简称菌种)的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用菌品种选育和菌种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菌种是指食用菌菌丝体及其生长基质组成的繁殖材料。 菌种分为母种(一级种)、原种(二级种)和栽培种(三级种)三级。 第四条农业部主管全国菌种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食用菌,下同)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菌种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食用菌种质资源保护和良种选育、生产、更新、推广工作,鼓励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 第二章种质资源保护和品种选育 第六条国家保护食用菌种质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 第七条禁止采集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食用菌种质资源。确因科研等特殊情况需要采集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采集手续。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境外提供食用菌种质资源(包括长有菌丝体的栽培基质及用于菌种分离的子实体),应当报农业部批准。 第九条从境外引进菌种,应当依法检疫,并在引进后30日内,送适量菌种至中国农业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保存。 第十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单位和个人从事食用菌品种选育和开发,鼓励科研单位与企业相结合选育新品种,引导企业投资选育新品种。 选育的新品种可以依法申请植物新品种权,国家保护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食用菌品种选育(引进)者可自愿向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申请品种认定。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成立食用菌品种认定委员会,承担品种认定的技术鉴定工作。 第十二条食用菌品种名称应当规范。具体命名规则由农业部另行规定。

常用菌种保藏方法

微生物具有容易变异的特性,因此,在保藏过程中,必须使微生物的代谢处于最不活跃或相对静止的状态,才能在一定的时间内使其不发生变异而又保持生活能力。 素而设计的。 一、保藏方法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 1、传代培养保藏法 2、液体石蜡覆盖保藏法 是传代培养的变相方法,能够适当延长保藏时间,它是在斜面培养物和穿刺培养物上面覆盖灭菌的液体石蜡,一方面可防止因培养基水分蒸发而引起菌种死亡,另一方面可阻止氧气进入,以减弱代谢作用。 3、载体保藏法 是将微生物吸附在适当的载体,如土壤、沙子、硅胶、滤纸上,而后进行干燥的保藏法,例如沙土保藏法和滤纸保藏法应用相当广泛。 4、寄主保藏法 用于目前尚不能在人工培养基上生长的微生物,如病毒、立克次氏体、螺旋体等,它们必须在生活的动物、昆虫、鸡胚内感染并传代,此法相当于一般微生物的传代培养保藏法。病毒等微生物亦可用其他方法如液氮保藏法与冷冻干燥保藏法进行保藏。 5、冷冻保藏法 6、冷冻干燥保藏法 先使微生物在极低温度(-70℃左右)下快速冷冻,然后在减压下利用升华现象除去水分(真空干燥)。 有些方法如滤纸保藏法、液氮保藏法和冷冻干燥保藏法等均需使用保护剂来制备细胞悬液,以防止因冷冻或水分不断升华对细胞的损害。保护性溶质可通过氢和离子键对水和细胞所产生的亲和力来稳定细胞成分的构型。保护剂有牛乳、血清、糖类、甘油、二甲亚砜等。 二、器材: 细菌、酵母菌,放线菌和霉菌; 肉膏蛋白胨斜面培养基,灭菌脱脂牛乳,灭菌水,化学纯的液体石蜡,甘油,五氧化二磷,河沙,瘦黄土或红土,冰块、食盐,干冰,95%酒精,10%盐酸,无水氯化钙; 灭菌吸管,灭菌滴管,灭菌培养皿,管形安瓿管,泪滴形安瓿管(长颈球形底),40目与100目筛子,油纸,滤纸条(0.5×1.2cm),干燥器,真空泵,真空压力表,喷灯,L形五通管,冰箱,低温冰箱(-30℃),液氮冷冻保藏器。 三、操作步骤、各保藏法的应用范围及优缺点 下列各法可根据实验室具体条件与需要选做。 1、斜面低温保藏法 将菌种接种在适宜的固体斜面培养基上,待菌充分生长后,棉塞部分用油纸包扎好,移至2—8℃的冰箱中保

食用菌菌种购买合同实用版

YF-ED-J2125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食用菌菌种购买合同实用 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食用菌菌种购买合同实用版 提示:该合同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出卖人:签订时间: 买受人:签订地点: 起始日期:截止日期:计划金额(元):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产品名称 交货时间 单位 (kg) 数量 单价 保护价

(元/kg) 总金额 (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按《食用菌菌种管理条例》和《无公害江山白菇省级地方质量标准》标准执行。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买方于菌种接种之日起10日内提出验收要求的,按前款规定的质量标准到买方种菇地验收。卖方自接到买方在上述期限内提出的验收要求之日起3日内未办理验收的,视为质量不合格。买方在上述期限内未提出要求的,视为质量合格。 第三条白菇菌种的交货地点、时间及提供方式:和方式为:_____________。 第四条定金:买方在xx年xx月xx日前向

卖方支付收购定金______元。交货时定金(抵作货款)。定金支付后,因买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因卖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_______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款价义务的,标的物属于_________所有。 第六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负担;由卖方送到买方指定的——投售点。运输费用由_______方负担。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___________。 第八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 同)_____________。 第九条菌种瓶的供应及回收和费用负担:

菌种保藏的方法

菌种保藏的方法 菌种是国家重要的生物资源,鉴于其自身的遗传性和变异性,在菌种保藏过程中,如何降低菌种的衰亡速度,防止杂菌污染,保持菌种遗传性状不变异,使优良高产菌株长期在生产中应用,成为食用菌领域一项重要的课题。为适应群众性生产的需要,为适应群众性生产的需要,本文介绍了几种简单易行、实用效果好的菌种保藏方法。 一、菌种保藏基本原理 通过低温、干燥、缺氧和饥饿等手段来达到最大限度降低菌丝体的生理代谢。首先要挑选优良纯菌种,包括菌丝体和它们的孢子;其次,根据其生理、生化特点,人为创造低温、干燥或缺氧等条件,抑制微生物的代谢作用,使其生命活动降低到极低的程度或处于休眠状态,从而延长菌种生命以及使菌种保持原有的性状,防止变异。 二、菌种保藏的方法 试管斜面菌种系列保存方法 1低温定期移植保藏法 将需要保藏的菌种接种在适宜的斜面培养基上,适温培养,当菌丝健壮地长满斜面时取出,放在3~5℃低温干燥处或4℃冰箱中保藏,每隔3~6个月移植转管1次,具体应根据菌种特性决定。保藏时要注意环境湿度不能太高,以防霉菌通过棉塞进入管内。因此,若用棉塞,可用干净的塑料薄膜或牛皮纸包扎棉塞,也可用无菌的白胶塞,并用石蜡涂封,即可减少污染的机会,也可防止培养基干燥。除草菇外,大多食用菌菌种都能采用此法保藏。 2液体石蜡保藏法

取化学纯液体石蜡装于三角瓶中高压灭菌后,放入40℃恒温箱中,蒸发其中水分,至石蜡油完全透明为止。将处理好的石蜡油移接在空白斜面上,28~30℃下培养2~3d,证明无杂菌生长方可使用。然后将母种接在斜面培养基上,当菌丝在斜面上生长丰满后,将液体石蜡注在斜面上,注入量以高出斜面1cm为宜,使菌种与空气隔绝,降低其新陈代谢能力。管口用灭过菌的白胶塞塞紧,并用石蜡涂封,直立放在室内干燥处或冰箱内保藏。一般可保存1年以上,在低温下保藏时间还可延长。使用时从斜面上挑取菌丝少许,移接到新鲜斜面培养基上,经培养即可。由于菌丝体沾有液体石蜡而影响其生长,需再经1次移接才能恢复正常生长。 3白胶塞封口保存法 选择与试管口径相符的白胶塞,用%煤酚皂溶液洗涤,浸泡在酒精内待用。当试管斜面长满菌丝后,在无菌条件下拔去棉塞,取浸泡的白胶塞1个,通过火焰迅速塞入试管口内,并用石蜡熔封。此法能达到与石蜡油封存相似的效果。用该法保存菌种可存活1~3年,但以每年移植1次为好。 4蒸馏水保藏法 将8成熟试管菌种放在接种箱内,注入蒸馏水,将培养基斜面全部淹没至管口2cm。管口用白胶塞塞紧,并用石蜡涂封,常温下置于阴凉处立放,可以保藏1年左右。 非斜面固体菌种系列保存法 1麦麸保藏法 将麦麸和水按∶1充分拌匀后,装入试管高压灭菌,经无菌检查合格后接种,适温下培养至菌丝体发育好后,将试管放入真空干燥器内,用真空泵将麦麸培养基内水分抽干,然后移入盛有硅胶的干燥器内,用凡士林密封在常温下保存,可保藏3~5年。

菌种传代操作规程

菌种传代操作规程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G M P管理文件 一、目的:为使菌种传代操作规范化、制度化,故建立此规程 二、适用范围:菌种传代须按本规程执行。 三、责任者:微生物限度检查化验员,质量检测中心主任。 四、正文: 1、培养基的制备 按微生物限度检查用稀释剂、培养基配制操作规程及斜面配制操作规程配制好相应培养基。大肠埃希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枯草芽孢杆菌、沙门菌、用胰酪大豆胨琼脂斜面培养基,白色念珠球菌、黑曲霉用沙氏葡萄糖琼脂斜面培养基,制备好的培养基预培养48小时后,确认无菌落生长方可使用。 2.菌种传代 菌种传代前应准备好适于该菌种生长的培养基和培养设备,所有操作均应在符合生物安全保护的生物安全柜内进行。 点燃酒精灯,在火焰上部操作,将原有的菌种斜面(简称菌种管)与待接种的新鲜斜面培养基(简称接种管)持在左手拇指、食指及中指之间,菌种管在前,接种管在后,使试管内斜面向上,两支试管口平齐,应斜持试管呈45°角,以免管底凝集水浸湿培养基表面。用右手在火焰旁转动两支试管胶塞,以便接种时易于拨取。再用右手持接种环的柄端,垂直或稍斜地把接种环在火焰上灼烧。将接种环烧红约30s,随后将接种棒金属部分在火焰上烧灼,以彻底灭菌。用右手的小指和手掌之间以及无名指与小指之间,在火焰旁分别拔除两支试管的胶塞,持住。在将试管口在火焰上通过以杀灭管口的细菌,但勿烧的过热,将烧灼的接种

基上,如有溶印则表明接种环未冷却,待冷后,再从斜面上挑取少许菌苔。取出时接种环不能通过火焰,应在火焰旁迅速插入接种管,在斜面上由下而上划“Z”字型曲线,当接种完毕,立即将管口通过火焰灭菌,右手到火焰旁塞上胶塞,不要将管口离开火焰旁去迎接右手的胶塞。最后将接种环烧灼灭菌放置备用。 3.培养 将以上接种好的各菌管放入相应温度的培养箱内,白色念珠菌放入23-28℃培养箱内培养24-48h,黑曲霉放入23-28℃培养箱内培养5-7天,其它菌种放入30-35℃培养箱内培养18-24小时。 4.保存 除铜绿假单胞菌需室温保存外,将其它传代培养后的菌种应放入4-6℃的冰箱冷藏保存。 依据:《中国药典》2015版及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管理措施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管理措施 一、管理范围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从事食用菌品种选育和菌种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等活动的主体。 二、主要内容 从事栽培种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不办理《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但经营者要具备菌种的相关知识,具有相应的菌种贮藏设备和场所,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母种和原种的单位和个人,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农业厅审批后,报农业部备案。 生产经营栽培种的单位和个人,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农业厅种子管理总站备案。 菌种生产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农业部《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规程》生产,并建立菌种生产档案,载明生产地点、时间、数量、培养基配方、培养条件、菌种来源、操作人、技术负责人、检验记录、菌种流向等内容。生产档案应当保存至菌种售出后2年。 菌种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菌种经营档案,载明菌种来源、贮存时间和条件、销售去向、运输、经办人等内容。经营档案应当保存至菌种销售后2年。 销售的菌种应当附有标签和菌种质量合格证。标签应当标注菌种种类、品种、级别、接种日期、保藏条件、保质期、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执行标准及生产者名称、生产地点。标签标注的内容应当与销售菌种相符。

菌种经营者应当向购买者提供菌种的品种种性说明、栽培要点及相关咨询服务,并对菌种质量负责。 三、职责分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菌种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食用菌种质资源保护和良种选育、生产、更新、推广工作,鼓励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 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境外提供食用菌种质资源(包括长有菌丝体的栽培基质及用于菌种分离的子实体),应当经自治区农业厅审核,报农业部批准。 四、监管渠道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菌种质量的监督,根据全国规划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级监督抽查计划。 菌种质量监督抽查不得向被抽查者收取费用。禁止重复抽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菌种质量检验机构对菌种质量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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