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金融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金融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金融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金融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泸州市金融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审定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泸州市金融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现代金融在社会经济中发挥着“核心支配”的作用。“十二五”时期,为加快我市金融业的发展,积极探寻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有机结合下金融业健康发展的新机制,进一步消除金融抑制,推动金融深化,促进区域性金融共生,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对泸州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先导作用,实现“金融强市”的战略目标。依据《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加快现代金融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泸委发(2010)12号)、《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评估报告》精神以及与《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川南经济区总体规划泸州规划纲要》编制相协调,编制了《泸州市金融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本规划分“发展基础、发展环境、发展指导、发展重点、发展布局、发展保障”六个部分,在客观分析泸州市金融业“十一五”期间发展状况的基础上,结合泸州市城市发展的新定位、审视泸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以及金融业发展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环境,提出“十二五”期间加快泸州市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发展思路、发展重点、发展布局和发展保障。

一、发展基础:泸州市“十一五”金融业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我市金融业实现了平稳快速发展,金融资源不断丰富,金融业规模不断壮大,金融体系逐步完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取得积极进展,金融改革稳步推进,金融业对经济社会支持力度不断增强,金融对促进泸州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金融业规模不断扩大

1. 金融机构存贷款业务迅速扩张。“十一五”期间,银行业金融机构年均存贷款增长速度分别为21.9%和2

2.4%,其中,短期贷款年均增速13%,中长期贷款年均增速36.9%。预计2010年底,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新增150亿,余额达到824亿元;贷款新增100亿元,余额达410亿元。

2. 资本市场融资规模不断壮大。“十一五”期间,全市上市公司已达3家,拟上市企业5家,证券化率由“十五”末的26.15%上升到“十二五”末的100%左右。积极推动国资公司发行企业债券,兴泸投资集团继2008年成功发行十年期企业债券7亿元后,于2010年底又成功发行了第二期10亿元企业债券。积极推动上市公司开展并购,泸州老窖成功控股华西证券。证券交易量逐年增长。

3. 保险市场较快发展。“十一五”期间,保险机构由2005年的13家增加到2010年的22家,保费收入年均增长31.2%,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年均增长23.3%,人身险保费收入年均增长3

4.9%;保险赔付、给付金额年均增长

27.6%;保险深度年均3.65%,保险密度年均348.03元/人。

(二)金融体系不断完善

1. 市场体系初具规模。“十一五”期间,金融市场规模不断壮大,结构日

趋合理,基本形成了中长期信贷市场为主导,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协调发展的格局,以银行信贷市场等为代表的中长期信贷市场业务交易量也在稳步提升。

2. 组织体系逐步健全。初步建立起以数量较多的各类商业银行、信用社和保险、证券机构等为市场主体,以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信托、典当等其他金融组织为补充,功能较为齐全的金融组织体系。截止到2010年9月底泸州银行业金融分支机构及营业网点数量562家,从业人员5547人;保险公司网点198个,从业人员5500人;证券营业部8个,从业人员120人。

3. 金融服务监管协调体系日趋完善,推动金融与经济的有机结合。建立和完善了中国人民银行泸州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泸州市银监分局的金融服务监管协调体系,建立了保险和证券行业协会自律组织体系,建立了市政府相关部门与金融组织的信息共享机制、沟通协调机制、联动机制,协调调度各方面金融资源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建立了对金融机构的考核奖励机制,积极推动金融业与经济的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为打造泸州市“金融安全区”搭建了一个较为合理的监管、组织和协调框架。

(三)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积极向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成效

1. 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成果丰硕。“十一五”期间,以政府为主导,人民银行大力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努力构建“诚信泸州”,初步建立健全了金融、法院、公安、工商共同参与的处置非法集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金融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不断抓好金融环境的整治与改善工作,促进经济金融良性互动。2009年泸州合江县成功跻身四川省首批五个“金融生态环境示范县”之一。

2.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在泸州市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泸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组织领导体系、征信平台搭建、信用信息名录、信息库采集录入和信用评级(价)市场等建设方面取得较大进展,以中国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为平台的征信体系得到进一步充实完善。截至2010年9月,“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已为泸州市近10000户企业和其他组织建立了信用档案,涉及企业信贷余额22

3.5亿元,为泸州市48.88万位个人建立了信用档案,个人信贷客户达75.40万户,涉及信贷余额14

4.32亿元。非银行信息方面,采集了法院判决信息、环保信息、企业拖欠工资信息、住房公积金信息等。全市个人征信系统日均查询560次,企业征信系统日均查询32次。

(四)金融业改革创新不断深化

1. 政策性银行商业化改革不断推进。农业发展银行泸州市分行在商业化改革中切实加强了资金来源的组织工作,努力为信贷支农提供更多的支持;搭建风险防范框架,提高对风险的防范和应对能力;积极开展业务营销,大力争取信贷规模,及时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建设提供信贷支持,在做好粮油收购信贷业务的同时,该行积极为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中长期贷款,并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小企业和酒类企业。农发行泸州市分行的发展质量和经营效益不断提高。

2. 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不断深入,产品服务创新能力提升。按照总行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工、中、建三大国有银行泸州分行股份制改革的深化,完成中国农业银行泸州分行股份制改革,进一步改革银行业组织机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抓大、抓富”传统业务,针对中小企业贷款“少、快、急”特点,成立专门的业务部门,不断开发新的信贷产品和服务,积极探索个性化的营销模

式。2009年工行联手泸州老窖推出了首款“世博”概念金融理财产品。国有商业银行的业务领域不断扩展,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金融网络化、信息化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信贷和资产结构进一步优化。

3. 地方商业银行改革创新步伐不断加快。泸州商业银行不断完善自身建设,积极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全力服务地方经济建设,通过增资扩股,资本充足率不断提高,经营机制逐步完善。截止2010年9月30日,泸州市商业银行资本总额达

4.90亿元,资本充足率达到17.27%。资本实力的增强,为该行的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4. 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2004年深化农信社改革工作启动以来,在人民银行泸州中心支行和银监分局的指导下,逐步建立了全市7家农信社的法人治理架构,成功兑付央行票据金额2.73亿元,股权结构逐步优化,资本充足率得到提高,抗风险能力不断加强,不断修订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用工和激励机制,使农信社综合实力明显增强。截止2010年10月31日,农信社股本金余额较2005年底增长

98.47%,存贷款余额较2005年初分别增长89%和61%以上,对三农和县域经济支持力度不断加大,经营效益不断改善。农信社改革的阶段性成功为农村信贷业务创新,积极探索农村金融机构改制,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金融围绕“四个四”发展战略,对泸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不断增强

1. 金融业重点支持泸州市基础设施建设,逐渐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构建。“十一五”期间,金融业围绕泸州市政府实施经营城市战略,积极为重点项目提供中长期贷款支持,为泸州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建设的跨越式发展,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构建完善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截至2010年9月底,支持竣工及在建重点交通运输基础建设项目7项,其中包括在建的国家高速公路网和四川省高速公路网泸州境内段、叙大铁路、泸州港码头二期续建工程等5项省级重点项目,总投资269.82亿元;重点城市建设及通讯项目8项,其中包括省级重点泸州“两桥”建设工程项目,其他还包括如:城市道路蓝安路二期、城市污水处理、电力和通讯、蓝田旧城改造等重点项目,总投资超过41亿元。

2. 金融业大力支持泸州市重点、特色产业项目和“七大产业园区”的优化发展。“十一五”期间,泸州金融业支持力度继续向酒业、能源、机械、化工等重点和特色产业项目和企业进行倾斜,积极支持我市“1525工程”建设,主要围绕“七大产业园区”建设及优化等项目展开。2010年支持工业重点项目20项,总投资341.13亿元,其中已竣工及在建省级重点项目5项;支持能源重点项目8项,总投资37.9亿元,其中已竣工及在建省级重点项目4项。产业集群发展初具规模,各类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取得新进展,基本形成了专业化、规模化、集群化的园区特色和产业特征。

3. 金融业积极支持泸州经济社会薄弱环节建设和发展。

①金融业大力配合“三农”改革。“十一五”期间,泸州金融系统配合和参与了各项统筹城乡及“三农”改革深化的工作,县域金融对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做出了积极贡献。如积极支持江阳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合江、叙永、古蔺作为全省第二批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县的启动实施,农村综合改革及畜牧体制和水务体制改革的全面实施,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完成。

②金融业着力支持中小企业及个人贷款。以全国最大的泸州市龙马兴达和泸县正浩小额贷款公司为代表,积极支持包括酒类、包装、商贸类等中小企业及个人贷款业务,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支持泸州地方经济发展。银行金融机构开展了“小区金融”试点、小额贷款等对下岗职工、失地农民创业和再就业提供金融支持,扶持农村贫困人口9.8万人。

③金融业积极保障民生工程建设。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民生工程建设不断深入,全面完成68项民生项目。其中重点社会事业项目6项,主要包括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相关建设项目2项,泸州大剧院及相关项目、城市公园及桂圆林开发保护项目等,总投资17.23亿元;重点涉农饮水及水利工程项目2项,累计投资超过5亿元。城乡医疗保险水平逐渐提升,教育助学贷款业务量稳定增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覆盖1.3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36.6万人,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覆盖面达90%,各项助学贷款“十一五”期间累计发放6577.2万元。政策性农业保险全面展开,2007年以来为全市26万户受灾农户支付了1.15亿元的灾害赔款;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健康运行,2007年7月以来为广大车主支付了3.16亿元的道路交通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款;农村小额保险及各类城乡商业保险迅速发展,弥补了社会保险保障程度较低的缺陷,满足了居民不断增长的多样化保险需求。

④金融服务功能不断增强,金融服务覆盖面不断拓宽。一是支付清算系统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系统使用效率大大提高,截至2009年底,全市共有124个银行机构营业网点直接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70个银行机构网点加入支票影像交换系统,80%以上的银行机构网点实现电子通汇。二是票据业务得到大力推广,企业、个人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截至2010年10月底,全市银行承兑汇票余额5.58亿元,贴现余额6.40亿元。三是拓展银行卡的应用领域,发挥银行卡作为个人支付手段的主体作用。加大了ATM、POS等机具的投放力度,促进了银行卡在税款缴纳、公用事业缴费以及医院、交通等与社会公众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应用,发挥了银行卡作为个人支付手段的主体作用。截止2009年底,全市发行银行卡达到391.34万张,特约商户1157个,POS机具1882台,ATM 机具269台。此外,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等新型电子支付业务近两年在我市也得到迅速发展,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四是不断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建设,2009年11月23日,泸州辖内所有国税机构、所有国库机构、所有商业银行及信用社正式接入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泸州地税也已被人总行确定为2010年上线单位,初步构建起泸州税款入库的“高速公路”,更有力的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截止2010年10月末,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纳税户签约率21.12%;办理实时和批量扣税13678笔,占比达24.2%,扣税金额13.30亿元,占比达41.3%。五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实现突破,截至2010年底共办理进出口人民币结算业务各一笔,金额合计352万元。六是保险业全力推行通保通赔、万元以下小额赔款一日内赔付、电话投保、网上投保等服务新举措,提供事故救援、事故替代车、风险咨询与管理和防灾防损等增值服务和附加服务,全市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的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

二、发展环境:“十二五”金融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金融发展的机遇和优势

1. 区位优势日趋显现。我市作为“川滇黔渝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长江上游新兴港口城市、四川南向开放门户”地位作用将得到进一步强化和释放,泸

州区域性金融辐射的能力将日趋显现。

2. 泸州综合经济实力增强。“十一五”期间,泸州全市产业基础不断提升,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4.8%,比全省平均水平高2.1个百分点。经济社会发展迈入新阶段,为金融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 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随着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西部地区战略地位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作为西部较发达的地区,成渝经济区的发展倍受瞩目,泸州作为该经济区的腹地必将得到跨越式发展。

4. 泸州市金融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我市经济发展正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经济发展对金融资本的需求非常旺盛。面对不断开放的经济和金融环境,伴随着商品、资本、技术、信息、劳动力等要素的自由流动,在政府政策的正确指引、扶持下,金融业能够得到跨越式发展。

(二)金融发展的挑战和困境

1. 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激烈的区域竞争带来了巨大挑战。近年来,金融市场不断对外开放,区域性竞争凸现,在成都和重庆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带动下,川渝的一些二线城市也竞相出台了扶持金融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和相应举措,力争在新的一轮竞争中抢占先机,率先确立自身的竞争优势。泸州由于其特殊的地理区位,不可避免地在资源、政策、人才、市场等方面与这些二线城市,如宜宾等形成新的竞争,如果不能够抓住机遇,快速发展,形成不了经济金融高地,就会使得泸州在竞争中处于经济的真空地带,导致经济的边缘化。

2. 金融业发展不平衡,金融发展环境有待优化。一是我市经济总量小,城乡、区域发展不协调,区县发展不平衡,发展方式较为粗放,以政府投资拉动型为主,经济增长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外延式扩张,与省内其它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相比仍处于中游水平;二是融资结构不平衡,直接融资占比小,间接融资占比大,直接融资中债券融资比重小,股票融资比重大;三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矛盾比较明显,经济基础参差不齐,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空间分布不均,农村和县域金融发展相对滞后;四是新型金融机构发展不充分,传统金融机构占绝对比重,以典当、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投融资公司等为代表的新型金融机构发展相对滞后;五是泸州地方金融机构实力相对较弱,辐射能力有限,核心竞争力、风险防范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银行间合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不够。

3. 金融市场发育不够完善,区域性金融辐射功能有待加强。一是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债券市场、地方产权交易市场等发展缓慢,市场主体少,交易规模小;二是金融服务业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能力还有待提高,金融机构间公共信息共享程度较低,机构间金融共生程度亟待提高;三是我市金融业总体发展规模相对较小,在川滇黔渝区域结合部中的聚集、辐射和带动力还不够强;四是金融业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程度不够,金融发展环境建设未能形成金融洼地,实现金融业聚集、辐射和带动作用;五是金融资源挖掘不够,金融资源配置不够合理,高层次、国际化的金融人才仍相对缺乏,人才高地建设相对滞后,金融业可持续性发展的后劲不足。

4. 金融发展创新力不足,中小企业融资能力有待加强。一是金融市场发展程度较低,金融产品和金融业务主要集中于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中间业务如信息咨询、个人理财服务等业务发展水平仍然有限,金融机构产品和服务种类同构现象较为严重,缺乏特色业务;二是信贷结构不合理,贷款流向主要集中于大企业、大项目,而中小型企业、中小项目、个人消费、节能环保、民生领

域的信贷投放力度不够。

5. 县域、农村金融抑制较多,金融深化程度不高。一是城乡经济二元结构明显,县域、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对城市较为落后,经济金融资源有限,同时城市形成的金融洼地,导致县域、农村金融资源流失现象较为严重,不能够对县域和农村经济发展起到有力持续的支持;二是在农村地区行政干预农村金融活动,涉农企业融资、贷款等活动多数都是在政府扶植指导下进行的,外资金融进入较为困难,农村金融发展受到抑制较多,不利于金融深化,提高农村金融效率。

海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海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海政办发…2006?81号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 2006年海门市初中小学幼儿园 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市政府原则同意教育局?2006年海门市初中招生工作意见?、?2006年海门市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七月六日

2006年海门市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市教育局 2006年7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各项招生政策,切实加强招生管理,努力规范招生行为,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适应初中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规范、稳妥、有序地做好初中招生工作。 二、招生计划 今年全市初中共招初一新生14090人,保证全市所有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 1、公办初中及承担政府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初中招生计划数为本校施教范围内的全部小学毕业生数。 3、业余体校面向全市招收体育特长生25人。 三、招生办法 1、乡镇初中的招生 (1)招生对象:2006年6月底前,户籍在本乡镇(含江心沙农场,下同)行政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 (2)乡镇初中施教范围为本乡镇行政区域。行政区域内有两所以上初中的,施教区划分由乡镇政府研究确定,并报教育局备案。

(3)乡镇初中在乡镇政府主持下做好招生对象的审核、录取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发放等工作。 2、市区初中的招生 (1)施教范围 市区初中(东洲中学、海南中学、海中附校)的施教范围为瑞江路以西、海兴路以东、南海路以北、海门河以南区域,东洲中学开发区校区的施教范围为原开发区初中的施教范围。 (2)招生对象 2006年6月底前户籍在市区初中施教范围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2004年1月1日后迁入的须符合市政府海政发【2003】114号文件所规定的户籍准入登记条件)。具体分两种对象: 第一种:“两证”齐全的,即户籍和房产证都在施教范围内的(须本人或父母亲的房产证,下同); 第二种:户籍在施教范围但没有房产证的。 (3)招生学校及各校施教范围 第一种对象施教范围 东洲中学: ①日新河以东,瑞江路以西,海门河以南,人民路以北; ②师山路以东,日新河以西,海门河以南,解放路以北。 海南中学: ①人民路以南,南海路以北,海兴路以东,瑞江路以西; ②解放路以南,人民路以北,江海路以东,日新河以西。 海中附校: ①海门河以南,解放路以北,江海路以东,师山路以西; ②海门河以南,人民路以北,海兴路以东,江海路以西。 第二种对象施教范围为海南中学。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布部门】文昌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5.09.14 【实施日期】2015.09.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省驻文昌各有关单位: 《文昌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 文昌市统计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文昌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15〕29号)要求,设置文昌市统计局。文昌市统计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调整事项 加强职责:加强对统计执法检查、投资统计、服务业统计、能源统计、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统计方面的职责;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涉外调查活动、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政策、规划、全国基本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起草统计法规草案,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政策、规章、规划、计划,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根据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及各镇(农垦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牵头有关部门拟订重大普查计划、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度科学技术奖励决定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度科学技术奖励决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成果鉴定奖励 【发文字号】泸市府发[2016]21号 【发布部门】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6.03 【实施日期】2016.06.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度科学技术奖励决定的通知 (泸市府发[2016]2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强转型发展、跨越提升新动力,市政府决定对2015年度为泸州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组织给予奖励。 根据《泸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经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与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决定授予“真龙柚品种选育与产业化应用”成果市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授予“金属燃油箱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等5项成果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授予“半模成形的制造方法及其应用模板”

等10项成果市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授予“盐酸噻加宾原料药工艺开发”等18项成果市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决定授予“消化系肿瘤进展机制及其阻遏策略的研究及应用”等2项成果市科学技术进步管理二等奖,授予“坦度螺酮在改善记忆力、提高认知功能的新医药用途研究与应用”等4项成果市科学技术进步管理三等奖。 希望全市科技工作者以获奖者为榜样,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团结协作、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努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搞好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为我市“决胜全面小康、建成区域中心”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 2015年度泸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 2. 2015年度泸州市科学技术进步管理奖获奖项目 泸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3日附件1 2015年度泸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获奖项目 特等奖(1项) 1.真龙柚品种选育与产业化应用 (泸州市经济作物站、泸州市园艺学会、合江县甜橙项目办公室、合江县经济作物站、泸州市纳溪区果技站、泸州市龙马潭区经济作物站陈伟、吴安辉、黎秋刚、李小孟、王燕、周天平、刘昌质、成明元、孙世秀、辜润智、戴世贵)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作规则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 作规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06]91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11.06 【实施日期】2006.11.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作规则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6〕91号) 各处(局): 《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作规则》已经市政府办公室党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作规则

为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大力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为领导、基层和群众服务的质量与水平,确保办公室、研究室工作的规范、高效和协调运行,根据《国家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一日行为规则 1.自觉遵守机关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各处(局)长对所属人员每日出勤情况进行考勤登记,办公室、研究室分管领导每月对分管处(局)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保持洁净有序的工作环境。每日提前15分钟到达,打扫室内卫生,整理物品,做到每日一小扫,每月一大扫,每逢节假日前应自觉组织卫生清扫;办公室内不乱堆杂物,办公桌上物品放置整齐;每月25号为办公室、研究室卫生检查日。 3.保持端庄整洁的仪表仪容。平时应注意个人着装,做到仪容整洁,举止端庄,行为得体;在公共场所和会议室内禁止吸烟,办公区内不得吸游烟,不得乱扔烟头和杂物。 4.坚持礼貌待客的文明习惯。要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接待基层来办人员,态度和蔼,服务周到,使用规范的文明礼貌用语。 5.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制度。在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内容的活动,因公外出应坚持请销假制度;会议期间遵守会议纪律,并主动关闭手机或放在振动位置;严格执行和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公示承诺制度、办事办文时限制、岗位目标责任制、工作日中午禁酒制、失职追究制等六项制度。 6.切实加强公共财物的管理。非专业驾驶人员,不得擅自驾驶办公室、研究室的公用车辆,因公需派遣和使用公车的,应严格按照管理规定统一派车,并确保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做好节能防火和安全保密保卫工作。每日下班前,应关闭电脑和各种电器的电源,关好窗、锁好门。 二、公文处理规则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若干意见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若干意见 为了规范办文程序,明确办文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办文质量,促进公文处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若干意见。 一、收文程序 包括签收、登记、分发、承办、催办等。 (一)签收:凡送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的文件,统一由秘书处负责签收。 (二)登记:秘书处签收后,根据来文内容分为办理件与传阅件进行登记,并输入电子办文系统。 (三)分发:对各类来文,由秘书处及时送办公室分管领导提出拟办意见,并根据拟办意见分送专业处室办理或呈送有关领导阅批。 (四)承办:凡送专业处室办理的文件,由专业处室先提出承办意见,然后送有关领导阅批,并根据领导的批示意见继续办理。各专业处室应及时将承办意见和领导批示内容输入电子办文系统。 (五)催办:秘书处分送专业处室的文件,由秘书处负责催办;专业处室送有关领导阅批的文件由专业处室负责催办。各专业处室办毕后,应注明办理结果,纸质文件及时退回秘书处归档。 二、收文基本要求 (一)凡送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的文件,统一由秘书处签收,除领导同志交办的外,一般不直接送领导同志个人;市政府领导不直接受理不按程序报送的公文。

(二)凡送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的文件,分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1.须要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办理的,秘书处填写“公文处理单”后,送办公室分管领导提出拟办意见; 2.属市政府工作部门职权范围内处理的文件,秘书处填写“公文转办单”后,由办公室分管领导批转有关部门办理,并告知来文单位直接与承办部门联系; 3.对不符合收文规定的,应退回来文单位,并注明不予受理的原因。 (三)公文办理的时限。秘书处收文登记、分发,应当日完成;各专业处室一般应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承办意见,送分管领导阅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口头或电话回复办理情况。各专业处室应每周清理一次公文,防止积压、延误。 三、发文程序 包括拟稿、核稿、核对、签发、复核、缮印、发送、归档等。 (一)拟稿:凡需要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公文,由市政府办公室有关处室拟稿,或由市政府有关部门代拟稿。 (二)核稿:文稿由专业处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秘书处核稿。如属行政规范性文件,由秘书处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核。 (三)核对:秘书处核稿后,文稿送专业处室核对。经核对无误后,方可送领导审签。 (四)签发:文稿由专业处室送有关领导签发。以市政府名义行文的文件,经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或市政府副秘书长、秘书长审阅后,

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政办(2008]12号 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区经济 社会管理权限决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陵各单位: 现将《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第29号令)转发给你们,各镇、各部门要认真研究下放审批项目和管理权限的对接运作工作,所涉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市对口部门衔接,积极稳妥地抓好审批项目的接收、落实,合理地归并到审批科室,明确审批条件、程序,建立审批责任制,确保本轮下放项目与当前“两个集中”工作统一布置,统一实施。 特此通知 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八年三月十七日

芜湖市人民政府令 第29号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已经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于2007年11月9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 二00七年十二月十日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区 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 为促进县、区经济发展,参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宁国等试点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07]28号),结合本地实际,市政府决定,在以下领域扩大县、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关于参照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宁国等试点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实施意见》 (一)下列由市直相关部门审核转报省直相关部门审批的事项,市直相关部门或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窗口在收到县、区政府(或县、区政府相关部门)的书面申请后不再审查,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转报手续。县、区政府(或县、区政府相关部门)承担相应审核责任。 1.申请使用国家和省级政府性资金建设项目,向省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2.安排本级各类财政性资金,采用直接投资(含通过各类投资机构)或以资本金注入方式,建设按规定应由国务院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及省政府或省发展改革委管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或转报省政府或国家发展改革委。 3.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上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和所有需办理进口设备免税的项目、限制类项目,报省发展改革委核准或转报。

xx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

xx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单位的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本单位经费的正常运转,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的财务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审批制度,保证财务收支平衡 坚持“量入为出、量财办事、保证重点、压缩一般”的原则,不断优化收支结构,严格控制会议费、接待费、旅差费、邮电通讯费、公物购置费、汽车燃修费等弹性支出。 1、进一步完善财务审批制度。执行财务审批“一支笔”制度,所有开支凭证需由科室负责人证明并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呈主任审批;财务人员必须及时向主管财务的领导报送财务月报表、年度报表。超出年初财政预算的费用支出,必须先编制预算,经主任审核并呈有关市领导审批,落实资金来源后,方可执行,以保证财务收支平衡。 2、控制会议费开支。各部门应按照少开会、开短会,

从紧从严控制各类会议,经批准召开的会议应实行“会前预算、财务审核、会后审批、财务拨款”的管理办法,要按规定附会议通知文件,参加会议人员名单,会议结算清单和会议费发票。 3、压缩接待费的开支。接待工作实行“三定”即定规模、定标准、定地点,接待费用支出,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新修定的接待制度办理。接待处招待费支出需经接待处负责人证明、分管领导审核后签呈主任审批。接待费必须当月结清,其中较大型的接待,活动结束时就应结算清楚;一些非党政的接待,若能按部门分摊就得分摊给部门,以减少接待费的开支。 4、加强旅差费的管理。坚持按(南财[2011]86号文)《xx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的规定执行,旅差费包括住宿费和车(船)费机票不包括图书资料,音像制品以及其他办公费用。其他费用确因公务需要开支的,应按有关规定报支,不得合旅差费中报销。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 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泸市府办发[2017]88号 【发布部门】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8.28 【实施日期】2017.08.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 知 (泸市府办发[2017]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泸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8日

泸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川办发〔2017〕74号)精神,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健康泸州建设,现就2017年全市医改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如下。 一、加强全民预防保健 1.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市级疾控中心达到三级乙等以上标准,二级以上医院设置或明确承担疾病预防控制(预防保健)科室。(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2.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50元。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3.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评估,将考核结果与资金补助挂钩,探索建立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工作评估机制。(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负责。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4.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开展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试点建设,大力推进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提高健康教育的系统性、普及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5.加强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强化预防接种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保持全市传染病发病率低于全国平均值。(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二、完善分级诊疗制度 6.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全收付费、考核、激励机制以及医保等政策,加强签约服务和科学就医宣传,以需求为导向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全市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5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80%以上。(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1?67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 展实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我市被确定为首批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为推进省级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工作,提升职业教育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方案》和《常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有关精神,我市制定了《常州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高质量完成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常州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 创新发展实验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实施《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

验区建设方案》,推进我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和科学发展,现就我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对接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一核八园”建设,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方式,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和发展能力,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终身发展能力,为常州“四城建设”、“两个率先”、建设和谐幸福社会提供更坚实的基础性、保障性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形成高、中等职教配套衔接、一体化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以及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一体化发展格局,创建10所以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优质特色职业学校和省级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为标志的一流职业学校,建立对接地方产业发展的学校布局、专业结构和教学体系,全面达成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标准,为常州建设中国职教名城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根据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目标任务和建设标准,实现我市创建任务目标,重点推进以下八个方面的创新: (一)创新职教发展方式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温政办〔2012〕137 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集聚和培育电子商务企业,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及应用,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促进温州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精神及《浙江省电子商务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有关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电子商务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策支持,充分利用电子商务源头制造优势,积极推进电子商务普及应用,强化电子商务宣传教育,加快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与引进,推动电子商务生态产业链建设,加快电子商务配套体系建设,促进温州电子商务产业可持续繁荣发展,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建立健全我市电子商务政策支撑体系,努力打造电子商务“1234”工程(即建设一批电子商务总部楼宇,创建两个电子商务产业园,搭建行业电商联盟公共服务平台、技术支撑和人才培养服务平台、物流公共服务平台等三种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网络、信用、物流、宣传推广等四大配套体系),初步形成温州产业政策健全清晰、管理体制合理高效、配套体系基本健全、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完备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与电子商务生态产业链。到2015年,力争培育传统制造业电子商务行业联盟公共服务平台10 个,传统行业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100 家,独立运营电子商务平台企业10 家,电子商务配套服务示范企业50 家,专业行业门户网站10 个,温州制造的电子商务销售额占全市批零业销售额的比重逐年提高,企业和市民电子商务应用率分别达到70%和90%以上,把温州打造成为“长三角”电子商务重要城市和“海西区”电子商务核心城市,并努力创建成为全国轻工类网批电子商务城和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二、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重点 (一)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1.加快建设一批电子商务总部楼宇。结合我市城市综合体建设及“退二进三” 、“优二兴三”等有关政策,加快推进电子商务楼宇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在商务区(开发区)或条件成熟的区域新建,或利用闲置厂房、写字楼改造一批功能完善、产业特点鲜明的电子商务楼宇,采取降低入驻门槛甚至免费入驻的方式,并实行循环淘汰制度,吸引电子商务企业入驻,更好地发挥孵化功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功能区管委会) 2.规划创建两个电子商务产业园。在条件成熟的开发区(商贸区)和高新技术园区规划建设电子商务园区,吸引国内外电子商务企业和配套服务企业入驻,形成集商品贸易、平台建设、物流配送、融资支持、网络文化创意、网络学校、实训模拟等多功能、多业态为一体的电子商务园区。推动实体交易与网上交易相结合,支持有条件的批发市场强化仓储、配送、采购等功能,发展一批以商品市场为依托的网商集聚区。(责任单位:鹿城区政府、瓯海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东府办〔2005〕27号 印发《关于提升我市工业产业竞争力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经贸局《关于提升我市工业产业竞争力的实施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五月十日

关于提升我市工业产业竞争力的实施意见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组织开展了我省九大支柱产业竞争力的调研,完成了《广东省工业产业竞争力研究报告》,并颁发了《广东省工业九大产业发展规划(2005-2010年)》(粤府〔2005〕15号)、《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修改版)》(粤府办〔2005〕15号)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提高工业产业竞争力的意见》(粤发〔2005〕5号)。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市经贸局组织开展了我市工业八大支柱产业的调研。为了进一步将省、市调研成果加以消化吸收并转化应用,全面提升我市工业产业竞争力,推动东莞工业结构优化调整及可持续发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一城三创五争先”的发展思路,围绕打造现代制造业名城的发展战略,树立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推进工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建立和形成基于市场机制的更高效率的产业资源配置结构、更为合理的产业组织结构和协调发展的产业区域结构,大力培育和发展自有品牌、自主技术企业,优化以龙头企业为骨干,大、中、小型企业协调发展的产业结构,推进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全面提升我市工业产品、企业乃至整个工业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实现从制造业大市向制造业强市转变,从加工制造业基地向现代制造业名城转变。 二、基本思路 —2—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办公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确保县政府政令畅通和办公室的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运转,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县政府办公室是县政府的日常办事机构,在工作中履行协调、服务职能,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第三条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勤奋工作,谦虚谨慎,团结务实,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章主要职责 第四条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及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和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了解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情况,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第五条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工作报告和领导讲话,以及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文字综合工作。

第六条筹备和承办县政府各类会议和县政府领导召开的专题会议的会务和重大活动组织安排工作,以及县政府日常接待、公务活动安排。 第七条负责县政府文电收发、机要保密工作。根据文电要求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做好文电的呈送、承办和催办工作。负责县政府的印信、文书档案管理和文件交换及县政府各部门印章制发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情况,并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反映的重要问题,做好各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情况反映和处理。 第九条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和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县政府各部门之间、部门与各乡(镇)之间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策。 第十条负责做好县政府机关的行政后勤、安全保卫、生活服务保障工作,并负责县政府和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十一条督促和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特别是县政府工作部署和指示、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协调落实工作。做好省、州、县领导批示的转办、督办和反馈的工作,负责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和全县政务公开的组织实施,协调和检查指导以及考评工作。 第十二条承办和组织协调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标准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标准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标准化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泸市府发[2015]56号 【发布部门】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12.10 【实施日期】2015.12.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标准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泸市府发[2015]5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进一步加快标准建设的意见》已经市七届人民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泸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0日 进一步加快标准建设的意见

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快泸州标准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泸州标准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加快泸州标准建设是推动“三个转变”的重大举措。打造泸州标准、创建泸州质量、铸就泸州品牌,是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具体举措,将加速推动泸州经济社会各领域向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高端攀升,走出一条标准先行、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低碳的质量型发展道路。 (二)加快泸州标准建设是争当质量时代排头兵的战略选择。标准决定质量,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首届中国质量大会提出,要把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推向质量时代,树立中国质量新标杆。建设泸州标准,就是落实中央要求的具体体现,以一流标准实现更优的质量,创造更高的价值,建立更好的信誉,拓展更广的市场,率先推动经济社会迈向质量时代,为质量强国建设探索路径、发挥示范、做出贡献。 (三)加快泸州标准建设是纵深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必由之路。标准是质量的准绳,是质量竞争力的集中体现。建设质量强市,就是在经济转型升级、社会和谐发展、农业现代化、社会治理创新、生态文明和政府服务等领域向一流标准看齐,构建更高、更严、更先进的标准体系,抢占标准竞争制高点,培育竞争合作的新优势,全面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 二、加快泸州标准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践行“三个转变”和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要求,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紧扣泸州建设全国重要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长江上游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川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05]97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10.27 【实施日期】2005.10.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实施方案 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5〕97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和市人事局《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消防任务日益繁重,警力不足矛盾较为突出。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充实到基层消防单位,有利于缓解公安现役消防警力不足的矛盾,加强地方消防力量,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

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消防工作,适应城市化、工业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增加资金投入,充实消防力量,不断提高消防工作水平,为创建“平安常州”、推进“两个率先”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的实施方案 为缓解常州市现役消防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根据省政府苏政办发〔2005〕25号文和常州市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精神的要求,现制定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实施方案: 一、征招对象及要求 年龄在18-25周岁之间,初中以上学历,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符合应征青年入伍体格检查条件,自愿从事消防工作的男性青年,退役消防战士和其他退役军人、地方职业学校消防毕业生优先录用。 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公开向社会征招,服务期限一般不超过4年,协议期满服务关系即行终止。因工作突出,经本人申请和劳动、消防部门审核同意后,可续签合同。 二、征招时间及步骤 自2005年起分3年完成。具体操作步骤,在每年5月底之前,由市消防支队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向社会公告征招条件、人数和报名等有关事项及要求;6月份公开招聘并办理相关手续;7至9月份,进行统一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分配到消防部队基层一线,参加执勤灭火、抢险救援和其他辅助性工作。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分工的通知 2011年6月版本

温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市长副市长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机构改革和工作需要,对部分副市长分工作出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市长、副市长分工通知如下: 赵一德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税务、监察、审计等工作。分管财政局、地税局、监察局、审计局。联系国税局。 彭佳学协助市长处理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公安、安全、司法、水利、防汛抗旱、统计、法制、信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金融、人民武装、重点工程建设、工业园区规划与布局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发改委(物价局、重点办、服务业发展局)、公安局、司法局、水利局(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局)、统计局、法制办、信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委办、审管办(公共资源管委办)、防汛办、金融办、流动人口管理办、瓯飞开发建设管委会。联系温州军分区、驻温部队、国家安全局、总工会、团委、妇联、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金融机构。 孟建新负责工业、内外贸易、信息产业、民族宗教、环境保护、外事、侨务、对台事务、国内经济合作、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管理、瓯江口新区开发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经信委、民宗局、商务局、环保局(温瑞塘河管委会)、外办、侨办、经合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瓯江口新区管委会、贸促会、现代集团、工投集团。联系工商局、台办、海关、检验检疫局、无线电管理局、电信分公司、移

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侨联、香港雁荡有限公司。 徐育斐负责政府办公室、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高新技术产业、打私与海防口岸、信用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市府办(应急办)、科技局、人力社保局、各驻外办事(联络)处、高新区管委会、工科院。联系科协、邮政局、明矾石研究所。 周少政负责民政、移民、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工作,协助联系发改、经贸和政策研究工作。分管民政局(移民办),联系质监局、残联、关工委、老龄委、慈善总会。 章方璋负责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和建设、市政公用事业、住房保障、城市管理、人民防空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国土资源局、规划局(测绘与地理信息局)、住建委(房管局、园林局、工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管与执法局、人防办(民防局)、生态园管委会(高教园区管委会)、雁荡山世界地质公园管委会、城投集团、公用集团、温州建设集团。联系省第十一地质大队。 仇杨均负责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教育局、文广新局(文物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体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督导室。联系档案局、文明办(创建办)、大中专院校、社科联、文联、红十字会。 陈浩负责交通、旅游、安全生产、国有资产管理、电力建设、企业改革、铁路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分管交通运输局(港航局)、旅游局、安监局、国资委、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局、公路处、运管处、国投集团、交运集团、交投集团、温州机场集团、温州港集团、铁投集团。联系海事局、电力局、烟草专卖局、盐务局、航标处、船级社办事处、温州火车站、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公司、温州电厂、渔械公司、海运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布部门】文昌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5.09.14 【实施日期】2015.09.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省驻文昌各有关单位: 《文昌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文昌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文昌市人民政府职能

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15〕29号)精神,设置文昌市教育局,为文昌市主管全市教育事业工作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增加) (一)普通高中(含民办)设立、变更、终止审批。 (二)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设立、变更、终止审批。 (三)省管权限的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 二、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有关教育工作的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管理确定后的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贷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督促本级财政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情况和教师工资兑现情况;制定全市的招生、教育基建投资计划和教育经费预算计划;负责和指导学校条件装备,信息化建设、校办产业和基建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幼儿教育工作,大力推进全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检查和评估,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四)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求,负责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改革及教育科研工作,检查指导各镇、市直各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并组织推广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 (五)主管全市教师工作、依法履行对全市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计划调配、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表彰奖惩和考核等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 (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机构设置及定编定岗等工作。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及基本任务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及基本任务 一、县政府办的主要职责 (一)承办省、州政府指示、决定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和县政府向省、州政府报告、请示的起草工作,以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其部门转交县政府办理的事项和反馈工作。 (二)负责县属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报送县政府的请示、报告的签收、送阅、转报和批复工作。 (三)负责县政府各种会议的筹备、组织、联络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四)负责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公文、简报等的起草、送审、缮印、校对、用印、登记、分发、立卷、归档、保管、清退、销毁等工作。 (五)负责督促、检查县属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执行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精神的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为县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报告提供文稿或资料。 (七)协调各部门工作,对部门间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策。 (八)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搞好专题调查研究和信息收集反馈工作。 (九)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 (十)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裁决案件的具体审理和行政应诉工作。 (十一)负责由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十二)做好中央、省、州部门重要领导同志和其他县市政府领导同志及重要外宾的接待工作,并负责县政府领导出访联络等服务工作。 (十三)负责县政府机关的财务工作及房产、车辆、水、电、环卫等管理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对县政府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外事及侨务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县的外事工作和侨务工作。 (十六)加强与上级的联系,收集信息,发挥好窗口和桥梁作用。 (十七)负责县政府办的人事管理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十八)负责县政府机关的值班、安全保卫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九)办理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务。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下放市级行政事权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下放市级行政事权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泸市府发[2014]40号 【发布部门】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8.30 【实施日期】2014.08.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下放市级行政事权的通知 (泸市府发[2014]4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调动基层的积极性,市政府决定将下列行政事权(共19项)下放区县行使: 一、城市管理事权调整下放事项 (一)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管理和相关行政执法下放到各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占道经营、占道堆放、占道施工、占道宣传、占道修建临时设施、占道挖掘等事项的审批、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其中沱江一桥、沱江二桥、沱江三桥桥面由江阳区负责管理、执法,龙马潭区从沱江北岸桥头和江阳区分界管理、执法)。

(二)市容市貌管理和相关行政执法(除川黔高速、宜泸渝高速和成自泸赤高速公路围合区范围内大型户外广告的管理外)下放到各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包括招牌标识(含店招店牌、路名牌、指路牌、地名标志、交通标志等)和临时广告(含条幅、彩旗、步幅、充气模型或拱门、气球、看板、墙面喷绘等)的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 (三)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设置许可、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下放到各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四)城市排水的许可、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下放到各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五)各区负责辖区内市政、环卫设施的维护、管理(除主城区建成区内大型环卫设施,川黔高速、宜泸渝高速和成自泸赤高速公路连接线以及沱江一桥、沱江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10]56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5.04 【实施日期】2010.05.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0〕56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五月四日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发〔2010〕5号),市民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承办涉外、涉港澳台婚姻登记。 (三)增加组织和管理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职责。 (四)增加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职责。 (五)增加促进社会工作发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职责。 (六)加强社会救助职责,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政策和规定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办法,起草有关地方性政策和规定草案;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 (三)拟订全市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承担由民政部门管理的伤残人员伤残抚恤管理工作,承担追认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四)负责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指导军供站和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五)拟订全市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掌握和报告灾情,接收、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市减灾委员会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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