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厦门软件园二期招商引资和企业入园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厦门软件园二期招商引资和
企业入园管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对外经贸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厦府办[2006]189号
【发布部门】厦门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08.02
【实施日期】2006.08.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厦门软件园二期招商引资和企业入园管理工作的通知
(厦府办〔2006〕189号)
各相关单位:
软件产业是我市优先发展的重要产业。根据市委工作会议的要求,厦门软件园二期要建设成为精品工程,要建立入园资格审核和退园机制,使之充分发挥产业集聚效应,推动我市软件产业快速发展。因此,为进一步做好厦门软件园二期招商引资和企业入园管理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要继续抓好重点软件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当前主要是跟踪落实国内外重点软件企业,尽快吸引同类企业、机构入驻园区。同时加强与境内外动漫游戏企业,特别是台湾
知名动漫游戏企业的联系,争取利用台湾产业转移的有利时机吸引大批台湾知名动漫游戏企业落户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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