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关作风整顿的意见

关于在全市开展机关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的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保证政令畅通,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行政机关开展以“弘扬药都●公安精神,建设廉洁高效阳光政府”为主题的机关作风专项整治活动。

一、实施范围

全市各级政府部门、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重点是具有行政审批权、执法权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

二、总体要求和原则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重要精神及各项工作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奋战2012年,实现新--建设大发展快发展的目标,以依法行政、勤政高效、优化环境、促进发展为主要内容,以建章立制、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考核奖惩为抓手,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效能保障。

(二)工作原则:坚持围绕科学发展,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效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来检验机关效能建设的成效;坚

持思想教育,提高干部素质,转变观念,改进作风,以良好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坚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健全监督和制约机制,严格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不断解决作风和效能中存在的问题;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上水平。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按照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要求,开展以“治浮、治庸、治散、治奢”为主要内容的作风整顿。对当前,少数党员干部作风主要存在的:热衷形式,不深入实际调查分析问题,不坚持原则,遇事不敢担当的“浮”;因循守旧,安于现状,业绩平平,不愿动脑筋思考问题的“庸”;精神萎靡,不讲大局,工作拖沓,服务意识淡薄的“散”;个人利益至上,贪图享乐的“奢”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积极培育以“务实、敬业、责任、服从、节俭”为核心的机关文化,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在工作中,着力解决“三大问题”,健全“三种机制”,实现“四个明显变化”。

(一)解决好“三大问题”

1、工作效率低下问题。具体表现为:一是执行力不强,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效率低下、敷衍塞责和“中梗阻”等问题;二是缺乏责任心,“在其位,不谋其政”,碰到问题绕着走,遇到矛盾往上交,攻

坚克难的决心不大,一味守摊子、混日子;三是办事推诿扯皮,本能当场办结的事,或应一、两次办结的事,不能及时准确告知应知事项,致使服务对象增加成本,拖延办结时间,甚至相互推诿,吃拿卡要;四是工作缺乏科学规划,思路不清,主次不分,眉毛胡子一把抓;创新意识不强,遇到新问题、新矛盾缺乏新思路、新举措;五是做表面文章,流于形式,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有布臵无检查,有安排无落实,表态痛快,落实迟缓,任务拿不下,目标完不成。

2、工作作风懒散问题。具体表现为:一是服务意识不浓,宗旨观念不强,对企业、群众等服务对象服务态度生硬,盛气凌人,工作无激情,干事无斗志等问题;二是工作作风飘浮懒散,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敷衍塞责、得过且过、怕苦畏难、回避矛盾,谋人不谋事、乱告状、乱议论、乱传谣;三是工作纪律松散,工作方式简单陈旧,缺乏纪律制度约束,上班时间上网娱乐、炒股等,做与工作无关事情;遵守作息时间不严、不假外出;参会注意力分散、顶会旷会、不予落实,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等问题。

3、贪图享乐,自律不严问题。具体表现为:一是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接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二是向服务对象索要和接受礼品、有价证券或报销费用;三

是酒后执行公务;四是不琢磨工作,把心思和精力用在迎来送往上,对上请客送礼,对下吃拿卡要上;五是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六是借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敛财;七是参与赌博。

(二)健全“三种机制”

1、健全工作落实机制。各县(区)、各部门要建立“一把手”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对“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任务,社会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细化、实化、量化成指标任务,要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做到责任主体、工作标准、完成时限明确,使各项工作和各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2、健全工作监督机制。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的各项措施,不断加大纪律检查和效能监察力度,形成治理“浮、庸、散、奢”的长效机制,弘扬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3、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覆盖广、内容全的绩效考评体系,严格以绩效考核结果评价工作实绩,以责任追究制度来严肃工作纪律,合理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健全科学完善的目标考评体系和考评办法,真正做到奖惩分明。

(三)实现“四个明显变化”

1、行政效率明显提高。通过作风纪律整顿,在全市上下大力开展讲效率、比贡献活动,以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进取精神,紧跟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节奏,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2、工作纪律明显加强。通过作风纪律整顿,不断增强全市各级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机关管理得到强化,机关风气进一步端正,保证机关高效运转。

3、工作作风明显转变。通过作风纪律整顿,使全市各级干部职工真正把心思和精力用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上;用在攻坚破难、推动改革上;用在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上;在科学筹划,加快新本溪建设上,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促进发展,取信于民。

4、发展环境明显优化。通过作风纪律整顿,不断增强全市各级干部职工的宗旨意识,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项目的意识和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努力营造便捷高效、宽松优良的建设和投资环境。

四、主要措施

(一)推进制度创新,提高服务水平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审批项目,依法最大限度地减

少行政审批。逐步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的统一受理、信息公开、电子监察、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2、提高办事窗口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职能,不断提高窗口服务水平,解决好项目进驻和审批授权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推动规范发展。强化对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和窗口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探索构建我市审批的“快车道”,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3、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要加快我市电子政务外网和区级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步伐,为实施电子监察提供必要保证。全面实行网上审批,保证审批事项逐项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审批提速,效率提高。继续扩大系统监控范围,增设监控点,加大对工作纪律方面的监控力度。不断拓展系统功能,向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和人、财、物、事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权力延伸,逐步将行政权力运行、公共资源交易、重大民生资金等内容纳入电子监察的范围。

4.推行机关服务礼仪标准化。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从最简单、最朴素的细节入手,制定机关服务礼仪规范,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着装、仪容、言谈举止做出规定,为人民群众提供礼貌、周到、热情的服务,提高机关干部“会说话、会办事、能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改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体现良好的机关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二)加大督查力度,全面提高效能

1、加强效能督查,确保政令畅通。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深化效能督查工作。深入企业、社区、群众之中,广泛听取意见,及时发现问题,全力落实整改。对影响发展环境建设的举报投诉,要加大查办力度,做到抓住问题,划清责任,跟踪进度,限时办结。

2、加强效能督查,强化机关作风。以机关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切入点,突出治理“浮、庸、散、奢”等不良风气。加强对机关作风建设和工作纪律的明查暗访,定期通报情况,有效推动机关转变作风,完善管理,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

3、加强效能督察,促进依法行政。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强化基层执法人员监管,规范行政行为。着力解决执法不力、程序不当的问题,坚决遏制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现象。正确处理好优化发展环境与依法行政的关系,认真履行职责,维护企业和群众利益,切实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的各项决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抓好效能投诉,维护群众利益

各级效能投诉中心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工作规则及相关制度,按照“有诉必理、有理必果”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认真受理和办理群众有关效能问题的投诉。实行“一访两查”制度,定期对投诉人进行回访,了解对问

题处理的满意程度,并针对问题,查清根源,查明责任。同时,建立要件分析、跟踪回访和呈阅上报制度,深入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原因,提出对策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进一步加快效能投诉网络建设,逐步实现全市效能投诉的网络化,提高办理效能投诉的质量,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严肃问责制度,加大惩处力度

1、增强干部的责任意识。不断深化党员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认真贯彻《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全面提高各级干部的尽责守纪意识,着力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

2、建立有效的岗位责任制。按照“三定”方案要求,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解决好职能交叉重叠、责任不清、事权分离和出现真空等问题。使每个工作岗位的责任清晰化、要求具体化、问责制度化,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管理机制,使每项工作职责、每个工作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使岗位责任制得到不断完善和有效落实。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于群众投诉和在效能督查、明查暗访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对人不能姑息迁就,对事不搞下不为例,形成良性的责任导向。对于单位和集体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决策失误,要追

究相关领导责任。依据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责任追究要做到合法合规、有根有据,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工作程序,禁止挟私抱怨、打击报复。

(五)围绕工作目标,推进绩效管理

1、扎实开展自评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自评为主,抽查配合,普遍要求与察访核验相结合的方式,组建绩效考评工作小组,根据实际,制定绩效考评方案,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绩效情况实施自评。

2、科学建立考评体系。认真总结经验做法,不断探索和逐步建立完善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服务发展、履行职责的工作实绩和成效的考评体系和机制。通过绩效考评对各类考核评比进行整合,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共同做好绩效考评工作。

3、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加强对绩效考评的成果运用,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评价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与干部使用、评先评优、奖励惩处挂钩,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各部门要联系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绩效考评奖惩具体实施办法,促进绩效考评工作深入有效地开展。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机关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本溪市机关作风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

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局),办公室负责全市机关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各县(区)机关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同步推进,办公室对县(区)机关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予以指导。

(二) 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

机关作风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认真进行部署,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及时通报情况,注重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推动机关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的全面开展。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察室、市直机关工委、市信访局等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建立工作督查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沟通及时、配合有力的工作协调机制,要采取有效措施,狠抓任务落实,对活动开展中遇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

(三)加强舆论宣传

市属各新闻媒体要开设机关作风整治专题栏目,及时宣传开展机关作风专项整治的意义、目标、任务及进展情况,对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人员予以批评,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各县(区)、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努力营造开展机关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的浓厚氛围,通过广泛宣传,提高机关干部对作

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参与、支持、监督机关作风的浓厚氛围。

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尽快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工作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协调,狠抓任务落实,确保此项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不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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